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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理论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7 15:56:27

传统文化理论

传统文化理论例1

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无从寻觅和捉摸什么传统;没有了传统,也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于是在许多著作中、文章中、报告中乃至政策性的文件中,常常看到“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字样。惹人麻烦的是,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内容含糊;特别是当着那些著作等等向读者提出任务,要大家来批判、继承、发扬或弘扬传统的时候,更有无所适从、无可施技之感。因为,至少从字面上看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如果进而追究内容,则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Traditionalculture),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说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

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本系应运而生的,因而在历史上都起过积极作用。及至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阙,固化为明日的黄花和垢土。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礼失而之野;也有的生不逢辰,昙花一现,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怎样,不管它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它们存在过,它们便都是传统文化。

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小。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任务,以明辨其时代风貌,以确认其历史地位,以受拒其余风遗响。在我国,所谓的发掘抢救、整理清厘、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等那一套办法和方针,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礼教、东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贬褒不一的议论,也多是围绕着传统文化而发。对此大家耳熟能详,无待赘述。现在需要仔细讨论的是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Culturaltradition),落脚在传统。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摩,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如愿套用一下古老的说法,可以说,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

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语言,从而也就有它们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或者叫共同心理状态。民族的每个成员,正是在这种共同生活中诞生、成长,通过这种语言来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形成意识、表达愿望的。因而,生活对于他们就是一片园地,语言对于他们便是一种工具,大凡在这种生活里不存在的现象和愿望,由这种生活导不出的方式和方法,为这种语言未曾表达过的意念,用这种语言无法道出来的思想,自不会形成为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纵或民族的某个或某些成员有时会酿出某些独特的心理,也往往由于禁忌、孤立等社会力量的威慑,不是迅速销声匿迹,便是陷于孤芳自赏,而很难挤进民族的共同圈子里去;除非有了变化着的共同生活作后盾。唯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时刻得到鼓励和提倡,包括社会的推崇和个人的响往,而互相激荡,其道大行,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这样,日积月累,暑往寒来,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

所以,一般说来,文化传统是一种惰性力量。它范围着人们的思维方法,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俗,控制着人们的情感抒发,左右着人们的审美趣味,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悬置着人们的终极关怀(灵魂归宿)。个人的意志自由,在这里没有多少绝对意义,正象肉体超不出皮肤一样,个人意志超不出文化传统之外。但也正因如此,文化传统便成了一种无声的指令,凝聚的力量,集团的象征。没有文化传统,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民族能够如何得存在,一个社会能够如何不涣散,一个国家能够如何不崩解。

当然这并非说文化传统是不变的。因为时间在前进,生活在交替,经验在累积,知识在更新,传统中某些成份会变得无所可用而逐渐淡化以至衰亡;生活中某些新的因素会慢慢积淀、并经过筛选整合而成为传统的新成份。但是必须注意,文化传统的变化无论如何总是缓慢的、渐进的,不会发生一蹴而就的奇迹;虽在社会急剧变幻的革命时期也是如此。

当然这也并非说文化传统不会接受外部世界的影响,以变化自己的内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只要存在,便可能有接触;只要有接触,便有交流;只要有交流,便有变化。但是,从接触到交流到变化,中间有着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大体说来,两种不同文化(带着自己的文化传统)由于婚媾、交通、贸易、扩张、侵略等原因而接触而互播时,起先往往互相惊奇,彼此观望;尔后则互相攻讦,彼此拒斥;最后乃互相学习,彼此交流。而学习所取、交流所得,仍待经过自己文化传统这个“有机体”的咀嚼、消化和吸收,或者叫做整合,才会加入为传统的一个新成份,带来传统的变化。这时候,反观其与原型的同异,虽未必面目全非,常难免橘枳之感。这是历史和现实所已反复证明了并仍在证明着的。

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不同程度视生活的差异程度和发展阶段而定。不同文化传统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但很难作出绝对的价值判断;因为每个传统对于自己民族来说,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适的;不同民族之间,并无一个绝对标准,所谓的人类标准。形形的民族主义者将自己的传统吹嘘为人类的,强迫或诱使别人接受,是没有根据的,也难以奏效;除去证明他自己的无知或狂妄。民族内部某些成员鼓动大家效法外族传统,民族领袖规定人民遵循外族传统,都只能停留在宣传上或法令上,而难以深入人心;除非生活已经变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来说,当然可以自我评价,一分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为优,哪些成份为劣,哪些不优不劣。但这种剖分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要借助于时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认识,以作为标准;否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自己的时代来说,既然形成而为传统,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

历史上有所谓文化危机、精神危机、信仰危机时代,那是说文化传统发生了问题。究其原因,或由于强烈的政治震撼,或由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或由于风靡的文化干扰。其来源,主要来自共同体的内部;外部的刺激有时也起很大作用。危机的消除,有待于传统的重振和重组,任何武力的、政法的、经济的、宗教的强制措施最终都是无效的。而所谓重振和重组,绝不是全面复旧,无视政治、社会、文化上的新局面;也不是作茧自缚,排拒一切驰入舶来的新东西。这时需要的是冷静分析,分析传统中哪些成份变得无理了,现实中哪些因素是合理的。抛弃不合理的,传统方不致一足落网而全身受缚;接受合理的,传统始得与现实相安于无事。这叫做

“一切合理的,都应该成为现实的。”(恩格斯)

是否有不受时代生活的局限、不被民族性格所约束的成份,存在于某个或某些文化传统之中呢?就是说,在文化传统中,有无超越历史超越民族的成份,非时代性非民族性的成份,或人类性的成份呢?应该承认,这种成份是有的。因为作为动物的人类,彼此是相同的;作为人性的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样式也大体相似。因而,不同的人群在各自圈子里形成的传统,必然要有相同和相似的成份。这些成份,或适用于全人类,或适用于全历史,而成为民族传统中的超民族超历史者。这是不难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超越的成份,正以其超越,而失去了个性,不能成为民族性格的标志、时代精神的象征。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恰恰是那些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真正代表时代面貌的,恰恰是那些为该时代所专有、使其得以同它时代区别开来的那些特殊成份。超越成份的存在,是不同民族能以相互理解的根据,不同时代得以前后传承的基因。但民族之间要想真正理解,必须去理解那些不易理解、为各民族精神所独具的基本成份。所谓民族文化交流,所谓民族互相学习,都是就这些成份而言。时代之间如需加以比较,如需相互区别,也是要抓住各自的特殊成份方有可能。

体与用

文化改革上有所谓体与用问题,曾经争个不亦乐乎。照我理解,所谓体,应该就是文化传统,就是某一民族之所以成其为某一民族的那些品格、精神;而所谓用,则是这个体的功能、作用、外在表现,就是某一民族之用以现其为某一民族的那些传统文化。当年严复强调的牛体不能有马用,在这个意义上,是对的。

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必先自己变幻为马体,然后始得用马之用,倒也又不尽然。因为用固赖体而现,无此体则无此用;但用既为外在表现,或既已表现在外,则人人得而见之,人人亦可得而法之,所谓“拿来”者是。牛固不能“有”马之用,牛却可以“用”马之用。这在今天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哲理上说,有,和是、存在同义,乃本体上的事;用,停在现象界。移花接木,甚至掐下花来插在头上,总是能办得到的。

但是如果由此又得出结论,认为一切拿来之用,都将如原封未动般地发挥其效用,却也又不尽然。因为,马用在这里终究是安在牛体上,牛体本身受用不受用,一来取决于用之为物,看它在原体上属于哪个层面:物质层面的,移用较易;制度层面的,移用较难,因为它要受体作相应的变化;精神层面的,移用更难,因为这往往触动受体的深层。二来取决于体之为物,要看此受体的开放性与承受力,以及它自身的发展阶段,它与授体的差异程度。

千言万语说到底,体是根本的决定力量,体是民族的魂。拿近代历史看,在日本,只能是和魂汉才或和魂洋才;在中国,只能是中体西用,把外来的东西中国化。和魂和中体,各自的发展阶段不一,开放性上亦有差异,故影响着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和深度;但必得以自己的体为体,一切外来之用方能有所安顿,这一点上,彼此又是共同的。否则,再美的用,也只是出墙的红杏,可嗅而不可及,海上的楼市,可望而不可登也。

人们有埋怨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如何如何封闭保守加落后的,也有吹嘘它怎样怎样悠久辉煌加美妙的。不管怎样说,埋怨它,也只好面对现实,无法另换一个体,至少因为这是民族的共同体。某一个人也许能做到脱胎换骨、洗心革面,跳出三界外,彻底绝裂于传统;整个民族却无法做到。吹嘘它,也无力阻止它与时俱进,随世界浪涛激荡,抛弃需要抛弃的东西,吸纳应当吸纳的东西。由于无法另换一个体,所以西体中用说是不着边际的。由于体在与时俱进,所以中西互为体用说是没有意义的。

值得讨论的倒是用对体的反作用,特别是拿来之用对拿者之体的反作用,比如说,西用对中体的反作用。鲁迅当年强调开放时曾奚落保守份子道:人吃了牛肉,绝不会因之变为牛。他忘了补充一句:人常“用”牛肉,身“体”的确会壮实起来。西用之与中体,亦可作如是观;一切有益之用,对于受体,都应作如是观。谁都知道,飞机、电讯的引用,不仅方便了交往,而且也加快了生活节奏,开拓了眼界耳疆,改变了时空观念,冲垮了坞屏壁障。这些,已足以激起长期逗留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文化传统的不安,而不得不作因应变化;更不用说那些制度性的、观念性的拿来之物所施加于体要求于体的变化了。

但是,反作用也只不过是反作用;第一性的决定作用者仍在体本身。这一点,前面已经反复说到了。

两个传统?

民族有上层人士与下层平民之别,社会有剥削阶级与劳动群众之分,国家有统治集团与人民大众之殊,于是,研究者们不免要琢磨:文化是否也有两套传统?

列宁有过两种民族文化的说法,说每个民族都有一些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文化成份,而占统治地位的则总是资产阶级文化。这是就文化而言的。就传统而言的,则有所谓大传统与小传统,或精英传统与民间传统的说法。

如果依此类推,还可以举出雅文化俗文化,政统道统,上帝的事凯撒的事等等提法。

所有这些分别确然是存在的。不注意它们将无从分析一个民族的纷繁复杂的文化面貌,无法理清民族文化的绵延演进的历史过程,也无力规划未来文化的灿烂前景。这大概应无争议。但所有这些分别都还不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是全民族的,是民族之所以为该民族的气质、品格、精神、灵魂。它的成份可能很复杂,有土生土长的,有外部潜入的,有尘封蛛网的,有崭新亮的;但它并不因此而支离破碎,七拼八凑。因为它是整全,它能整合,各种成份经过整合而彼此相安,彼此相需,形成一个完整而和谐的统一体,一个独具特色的个性。

其土生土长的成份,就其显现而为文化看,在文明社会即存在着劳心劳力、统治被统治的社会里,常呈现出雅俗之分;并进而在衍化上各自承续,出现所谓的大小传统之别。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只是文化,只是传统文化;而不是传统,不是文化传统。就是说,这些分别只是民族精神在不同阶层的不同表现,还不是其所以表现的那个民族精神。在民族精神方面,二者是共同的,一源的。这一点,从雅俗文化之间、大小传统之间川流不息的交换、渗透,乃至有意识地进行的采风观俗、化民成俗之类的行动之所以必须和能以成功的事实,足可以得到证明。

其外部潜入的成份,本是经过筛选了的;否则将潜而不能入,入而不能居。用以选择的大筛,便是本民族固有的文化传统,包括它的价值取向和时代感、开放性。合则留,不合则拒,是这里的铁则;象一切有机体对待外物的原则一样。既已选入或接纳以后,这些成份虽不免仍带有“客家”的风采,但已然是新的大家庭的一员,便不可能独立寒秋,自成一系,与居停主分庭抗礼,形成独自的传统;而只会是入乡随俗,舍己从人,化为受体的有机部分。就是说,从这个角度来考察,两个传统的事,也是不会发生的。

有人喜欢说五四以后的中国形成了一种新传统:反传统的传统。此说在此至少有这样两点需从理论上讨论的内容:五四后的中国文化有两个传统,以及,这个新传统是从外部传入的。

大家知道,五四时代有许许多多西洋新说蜂涌而来,其中不少说法和做法曾被广泛宣传,乃至付诸试验;宣传者试验者无疑曾是爱国的、赤诚的,很多还是具有献身精神的。但是真正被中国文化接受的,为人民大众信服的,却为数了了。个中原因,可以举出许多,而文化传统的筛选,或许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外好多学者分析过马克思主义能在中国安家的根据,也有人探讨过五四所以采取全面反传统手法的原因,结论都认为,其根据和原因,仍在中国的文化传统身上,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法、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有相通相容之处,是中国有把政和道、真和善捆在一起的传统,因而才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才有五四的全面

反传统。这也就是说,五四引入的新说,都还不过是一些“用”,它们只因和中国文化传统能相容,被中国文化传统所承认,所接纳,从而附着到中国文化的“体”上,才得以掀起波澜,发生作用;否则,将只是一些动听好看而无所作用的西方夜谭而已。

因此,这也就是说,五四并未在中国造出新传统,五四以后也未形成新传统;五四以来所发生的,不过是老传统适应新世纪、翻出新花样而已。两个传统的事,本质上是不可能的。

财富和包袱

设想一下,如果某个民族没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每一天都在从头开始去练习生存本领……;其情景当然是不堪设想也不忍设想的。因之,称传统文化为祖宗的丰富遗产,说文化传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该是不为过分的。

但是如果忘记,传统是一种惰性的力量,保守的因素,它具有箝制人们思想、范围人们行动的本性,利于造成原地踏步的局面,也将出现某种不堪设想和不忍设想的后果。因之,说传统是民族沉重的负荷,社会前进的包袱,也是不为过分的。

既是财富,又是包袱。辩证地了解和掌握传统的这两重属性,运用它而不被其吞没,防止它而不拒之千里,是一大学问,是一种艺术,是人类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表现和广阔场所。

能理解这一点和做到这一点,看来并非易事。我们容易看到的,常常是与之相左的情况。比如说,一种人以为传统象服装,并认为服装以入时为美,而去追求时髦,日日新,又日新。这时,具有惰性的传统,只会被斥为阻碍趋时的包袱。另一种人以为传统象文物,文物唯古是尚,应该保护其班剥陆离,切忌来刮垢磨光。这时,传统所不幸具有的惰性,倒又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财富。

传统的确是财富,但财富不在它的惰性;传统也的确是包袱,但包袱也不因它非时装。传统不是可以逐气温而穿脱的外衣,甚至都不是可以因发育而定期蜕除的角质表皮。传统是内在物,是人体和虫体本身;精确点说,是人群共同体的品格和精神。它无法随手扔掉,难以彻底绝裂,除非谁打算自戕或自焚。

但是传统也不是神赐的天生的,它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产物,必定也会随共同生活的变化而更新。抽刀断水水更流,谁要想拉住传统前进的脚步,阻挡传统变化的趋势,纵或得逞于一时,终将不止于徒劳无功而已,更往往要激起逆反心理,促成精神危机。这是有史可稽的。

那么人们是否只能坐享其成、静观其变呢?倒也又不是。

传统文化理论例2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需要内容对接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仅要注重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而且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合其中。就二者的关系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身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可以实现内容上的完美对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我国当前的主流文化,它是以马克思主义文化为指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多种文化和谐共生的文化。盘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可以从中挖掘出诸多育人的宝贵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如在“原理”课的具体教学实践中,可以通过揭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契合深化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如从古代神话的开天到女娲补天中可以看到,中国古人对人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探索的渴求。通过神话故事的推介激起学生学习与思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通过中国古代经典文献的思想介绍加深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并形成深入思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的习惯,增进文化自信。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部分的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开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济思想。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存在某种“抑商”倾向,但在发展经济、解决民生问题上,中国古代先哲也形成了自己的“经商之道”,并积极探索经济运行规律。如春秋末年的“范蠡认为物价变化是有规律的,可以预测的”。他指出:“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所揭示的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受供求关系影响,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中国古代的经商之道与价值规律虽表述形式稍有不同,但实质相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崇尚大同理想,在科学社会主义部分,不能忽略诸如“大同理想”一类的重要社会理想资源。如《礼记•礼运》中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及近代康有为、孙中山等分别阐扬的“大同理想”,尽管他们的大同理想有美化资本主义制度的某种痕迹,但其在中国社会形成较为广泛的影响,是中国本土关于未来美好社会理想的典型代表,其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存在内在契合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就是要充分挖掘其中有代表性的思想、观点,通过两者的比对、分析,建立两者间的内在联系。不仅通过马克思主义自身的逻辑证明马克思主义,还从西方文化,特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理论资源,拉近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大学生的空间距离,缩小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大学生的时间跨度,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在育人化人中的作用。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需要载体创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需要创新传播载体,即不断创新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具体而言,要注重实现口语表达精致化和演示文稿即PPT展示精美化。口语表达精致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个充满智慧的宝库,在其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对接过程中,要注重实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话语方式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话语方式现代性的双重转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以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现代语言展现古典文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魅力与奇效。口语表达可以采用古文的方式,但要做适当的解释,否则,学生没有听懂,起不到交流的作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在教学语言上做好马克思主义话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话语的结合,展现出其历史的生命力与思想的深邃力。PPT展示精美化:现代化条件下的教学往往借助PPT的手段,PPT具有易保存、易共享的特点,特别是学生在课后可以下载PPT,考前复习会阅读PPT,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这一资源。PPT展示精美化不仅体现在制作的精细与美工上,还应注重将现代艺术元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元素有机结合,在PPT平台上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文化的灵动性。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需要理性批判

大学时代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代大学生的认知特点,恢复其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为自主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发挥理性思维的批判作用。教师在介绍中国传统文化时,要特别注重引导学生自觉开展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性思考,学会用理性批判的方式对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讲到历史观时,涉及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可以引入历史上现实存在的、且争议较大的人或事,如清末帝后之争。有的同学可能将清朝的灭亡归结为慈禧一人之过,甚至将中国近代的受欺压、受的悲惨史实归到慈禧一人头上。一方面,允许学生积极思考,开动头脑,对问题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另一方面,通过引导,让学生从思考“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过程的作用”转到思考“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让学生从人物的批判到封建制度的批判,并在批判封建制度的同时,正确对待封建制度中的优秀文化。除了在课上引入中国历史上的人与事外,还可以引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若干观点,如讲人的本质时,引入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性非善非恶论等,一方面,介绍他们思想中的合理之处;另一方面,引导学生辩证看待他们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并与马克思“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学说加以对比,进一步指出强调阶级社会中人性是具有阶级性的。

传统文化理论例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很长一段时期,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价值定位,以及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如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关键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热点难点问题。党的十以来,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新高度,将传承弘扬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结合,特别是同志通过主动阐释、积极运用、率先垂范等方式,就其历史定位、主要内容、根本价值、传承途径等作出深刻论断,推动了学术界对相关问题的深入挖掘与探讨,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理论的新发展。

一、批驳各种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论断

清末以降,国人在坚船利炮的威逼下,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为了救亡图存,其先后向西方学习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文化。西方文明的传播、推广,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知,怀疑否定的情绪逐渐上升。直至五四新文化时期,提出“必须承认我们自己百事不如人”(胡适语)。这种“百事不如人”的价值判断决定了“全盘西化论”者要全面否定传统文化的基本立场。被称为“最后的儒家”的梁漱溟举起文化保守主义的旗帜,提出东西方文化不存在先进与落后的问题,而是不同文化类型的区别。他认为世界的未来要走“中国的路,孔家的路”,“未来文化就是中国文化之复兴”,由此确立了现代新儒家捍卫传统文化价值的思维定势。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先驱则认为,中国未来的新文化应该是超越东西方文化的“第三种文明”,既坚持唯物史观所揭示的文化具有的时代性、普遍性,又坚持文化具有的民族性、特殊性,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之先河。近现代以来,自由主义文化派、保守主义文化派、马克思主义文化派在对待中华传统文化的根本立场上,相互冲突与融合,共同形成了独特的中国文化发展景观。改革开放近40年,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变革与社会转型,中华传统文化的生存发展环境经历了严峻的考验。海外新儒家及大陆新儒家为了抵制西方文化的入侵,坚持保守主义文化派立场,鼓吹文化复古主义,主张恢复儒教功能,回归儒家道统等。同时,伴随着中西文化日益广泛的交流、交融、交锋,出现了与之针锋相对的,它们是自由主义文化派在新历史时期的反映。面对文化领域如此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何去何从?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及理论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批驳了各种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论断,重新定位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坐标,为其传承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一)怀疑否定论干春松教授的著作《制度儒学》,直观地向人们展示了儒学、儒家对古代社会的深刻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儒学的制度化和制度的儒家化。彼时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可谓无处不在,泱泱大国,巍巍华夏,文运昌隆,虽历经朝代更迭但文脉延续不绝。所谓“国可亡,中华文脉不能断!”这样的民族心理衍生出文化上的盲目自信与夜郎自大。直至西方列强叩关索地,清政府割地赔款,一些士大夫开始“睁眼看世界”,一改对传统文化的迷信,开始怀疑和反省。怀疑中国之器物可否堪用,怀疑制度和文化是否足恃?从洋务运动到辛亥革命,向西方学习从器物层面走向制度层面;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向西方学习从制度层面走向精神文化层面。这一路向西的学习经历了从“西学之用”深入到“西学之体”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也是中华传统文化被怀疑否定的过程。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之后,在鞭挞封建专制的同时矛头对准了作为封建意识形态的儒学,在激进批判的过程中难免将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未能做到辩证地“扬弃”,一时间否定和破坏中华传统文化几乎成为潮流。新中国成立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中,虽然提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批判继承、推陈出新”的文化建设方针,实际落实中重批判轻继承,强调传统文化属于封建文化的时代性,忽视传统文化超越时代具有永恒价值的继承性,中破四旧也存在将工商老字号、古籍、字画、瓷器、古建筑等文化遗产混同四旧一起破坏,更加强了对传统文化的否定。今天,我们在对文化发展的曲折历程进行反思的同时,必须正视怀疑否定论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带来的影响。当前,西方在经济科技信息上仍占优势,在国际体系中仍处于主导地位,而且这一格局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

在此历史和现实条件下,百事不如人的崇洋心理、怀疑否定中华传统文化的思维惯性,依然顽固地存在着。他们习惯将中华传统文化视为糟粕、封建残余和落后过时的象征。在其看来,中国在经济崛起后所面临的诸如官本位、、奢靡浪费、法制缺失等诸多社会问题,根源即在于受腐朽落后的中华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受新自由主义、西方民主主义等思潮的影响,部分社会精英与所谓公知激烈地抨击中国的传统与过去。他们将民主不健全、贪腐屡禁不止及社会不公正、不平等,完全归咎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并将其视作历史包袱。他们片面地将中华传统文化与亲亲、尊尊、三纲五常划等号,认为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负面的,甚至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优秀传统文化。部分人即使承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存在,也对两千多年前的历史和文化能否在当今社会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意义心存疑问。这种反传统的传统,使国人沦为精神浪子,丧失了自己的民族文化身份。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都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作立根铸魂的战略资源。特别是同志高度重视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明确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源泉,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此外,学术界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文明、内政外交等命题展开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探讨,明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种真实的社会存在,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意义。这些论断和成果,有力地驳斥了怀疑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视为沉重负担的错误思想,驳斥了认为只有将其彻底废弃,中国才能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全盘西化论,为在21世纪中华文化的复兴扫清了障碍。

(二)文化复古论20世纪中期,唐君毅、张君劢、牟宗三等发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昭告中国历史文化所以长久之理由,肯定历史文化之精神生命,强调与西方文化不同之东方智慧及其世界意义,并号召人们研究中华文化,现代新儒家的发展进入鼎盛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东亚文化圈的经济崛起及诸如生态破坏、功利主义盛行等世界问题的产生,各国学者开始强调对中华传统哲学智慧的汲取。中国学界在反思重建价值秩序的过程中,也日益重视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和研究。但一些学者在经历的激烈动荡后,激进地走向怀疑否定传统文化的反面,积极鼓吹文化复古论。他们坚持夷夏之辨的陈腐偏见,认为马克思非我族类,马克思主义并不适合中国国情,主张复古更化,恢复中华道统。一部分人还在海外新儒家已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下,主动借用该旗帜,自封为大陆新儒家,并利用这一极富使命感的身份,刻意制造非马即儒的紧张对立,意在通过崇儒反马的宣传鼓动,攻陷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阵地。譬如蒋庆指出,应将孔孟之道作为根本统治思想写进宪法,替代马列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依靠儒家义理实行王道政治[1]。实际上,其早在21世纪初就在贵阳修筑阳明精舍宣传其所谓政治儒学、儒家等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政治主张。陈明则高调宣扬文化民族主义,在其看来,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是鸠占雀巢。因此,应去马归儒、改旗易帜。他创办《原道》等刊物,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积极推广文化民族主义,抵制和抨击一切外来思想、文化与宗教。

康晓光明确提出,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儒化共产党,儒化社会,儒化中国[1]。党的十以来,针对党中央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陆新儒家错误地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放弃马克思主义,重回中华正统的开始。这种错误认知明显是对国家提升文化软实力的误读。强调:“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一定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2]即是明证。这种刻意误读,势所必然地遭到学界同仁的广泛批评。譬如方克立先生指出:“他们(大陆新儒家)写了不少有意曲解思想的文章,主要是一厢情愿地表扬他‘去马归儒’,复归中华道统,让他们看到了‘儒化共产党’‘儒化中国’,将中国和平演变为一个‘儒士共同体’国家的希望。我认为要澄清上述误解、误读和有意歪曲……”[3]黄明哲讲:“一些‘儒学’学者认为,儒家文化重新成为正统的日子正在到来……这类观点对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传统文化观显然存有误解。”[4]还有部分大陆新儒家刻意混淆优秀传统与传统的内涵,片面地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范围,将传统政治思想、宗教意识、家庭伦理等,统统不加扬弃地视为优秀传统文化。但无数实践证明,这种全盘复古思想,忽视中国社会形态发生根本变革的事实,实际上只是一厢情愿毫无结果的闹剧。总之,文化复古论与怀疑否定论异曲同工,前者是全面肯定,后者是怀疑否定,二者都不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究其原因,一是复古论者没有看到孕育传统文化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已不复存在。这种对待传统文化只强调继承性无视时代性的态度,绝无成功的可能。二是复古论者尚未认识到十以来党中央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非弃马归儒、改旗易帜,而是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精神文化支撑。

(三)文化虚无论文化虚无论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层面的主要表现是抹黑中国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或为反面人物正名,歪曲与传统器物、节日、技艺、医药、习俗等相关的历史事实。譬如蔑视传统道德观念,抹黑孔子、魏征、关羽等正面历史人物,为秦桧等负面人物申冤叫屈,无视中医的重要作用等。较之怀疑否定论不信任传统,文化虚无论直接无视其存在或否认其价值意义,对中华文化传承与保护的负面影响更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是我国最丰富、最全面、最真实的历史。几千年以来,其逐渐成为风俗、伦理、制度、器物、艺术等内涵深刻、形式多样的存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凝聚着几千年生活方式的价值观基础和实践基础,还维系着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中华文化连续性,是民族认同的重要基础,更是大国崛起的优势资源。所谓“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龚自珍《古史钩沉论二》)。历史文化体现的是一个民族国家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不仅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共同文化、共同社会心理的载体。文化虚无论者通过歪曲或篡改整个民族的历史文化,旨在破坏我们对民族国家的基本认知、基本信仰。实践证明,文化碎片化、历史观模糊化,势必造成价值观体系混乱,继而导致思想教育荒废、政治纪律松懈、社会风气败坏和民族认同式微,并最终动摇民族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综上所述,较之怀疑否定论、全盘西化论或文化复古论,文化虚无论更是釜底抽薪、自掘坟墓的邪路。党的十以来,多次强调:“如果我们的人民不能坚持在我国大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道德价值,而不加区分、盲目地成为西方道德价值的应声虫,那就真正要提出我们的国家和民族会不会失去精神独立性的问题了。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独立性,那政治、思想、文化、制度等方面的独立性就会被釜底抽薪。”[5]“中国共产党人不是者,不是文化虚无主义者,不能数典忘祖、妄自菲薄。”①学术界也对文化虚无论展开了批评,并肯定了传承中华文化特别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意义。譬如左鹏明确指出其错误:“文化虚无主义者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已经过时,对中国的现代化只起负面的阻碍作用,是‘沉重的包袱’‘历史的惰力’,主张把西方的理论、观点生搬硬套地挪到中国。”[6]王伟光则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发展进步的精神力量,治国理政、安邦济世的思想资源,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源泉,发展和平外交战略的文化基石等[7]。这些论断,有力地驳斥了无视中国长久以来形成的道德标准、技艺传承及风俗习惯,将中华文化虚无化、空心化的错误观点,为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二、揭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治国理政的思想和实践中,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来破解当今我国面临的难题,通过自觉地传承、弘扬和升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其赋予时代特色的同时也赋予了民族特色。从坚定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与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立场态度,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丰富发展,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沃土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而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作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是中华民族的固有根本。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是当前必须认真面对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如前所述,怀疑否定论者不信任传统,主张摒弃传统或全盘西化;文化复古论者全面肯定传统,要求回向儒学、回归中华道统;文化虚无论者曲解、虚无中华文化,企图瓦解国人的价值信仰。由此可知,这些论调虽各有侧重,却都涉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前途命运与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此类问题虽错综复杂,但其症结在于如何解决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党的十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定位。相关文件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我们应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结合时代实践特点,科学地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抵制历史文化虚无主义,抵制复古主义[8]。这既是对复古主义、文化虚无主义的直接回应,也反映了大部分学界同仁的心声。如方克立先生指出的:“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是主导意识与支援意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一元主导地位越明确、越巩固,就越能以开放的胸襟吸收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精华为我所用。”[9]“文化思想的宗纲是马学为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三流合一,综合创新。”[3]高长武认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学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维度,是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的思想基础和根本前提[10]。作为科学真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发展与实践,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无数历史和实践证明:其必须与相关国家的历史和文化相结合,才能引导人们走上正确的、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一脉相承的实践探索中,自觉地传承、发展和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吸收借鉴、批判继承、创新转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因此,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生了密切关系,即“马克思主义要在思想和情感上为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和以农民为主的中国人民所接受,就必须植根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11]。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在21世纪焕发新活力,就必须接受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扬弃和改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发挥其作用。概而言之,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绝非非此即彼、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借鉴、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是指导思想与血脉根基的关系。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任何民族或国家的文化都有器物、制度与价值层面的分别。价值层面的内容较之器物或制度层面更深刻也更具本质意义。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1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涵着永恒的东方智慧和人文精神。譬如:“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修齐治平”的人生观,中庸、“忠恕”的处世观等。这些人文理念,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选择。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13]所谓“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各民族文化的发生、发展都有其固有泉源、固有根本。就我国而言,民族之根本在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之根本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以来,党中央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渊源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一项培根固本的工程。从辩证唯物主义出发,过去、现在和将来是线性发展的过程,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传统和现代紧密相连,我们要更好地解决现代化难题,必须回首过去,从传统中汲取经验和智慧[14]。2017年1月颁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15]其充分肯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延续中华血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集中表达了党中央及社会各界对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自觉认同和坚定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我国最古老的传统,是民族认同的文化基因,蕴涵国家复兴的基本价值。这些文化和价值,是中国人之所以是中国人的根本依据,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也是我们走向未来的基本出发点。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出现了诚信缺失、、个人主义与功利主义盛行、生态环境破坏及国家文化软实力不足等一系列社会、政治问题。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使这些问题越发成为中国崛起的瓶颈,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从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中寻找现代化困境的解决途径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源泉。譬如欧洲国家从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精神中找到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资源;现代化进程完成后,又在启蒙思想的基础上,发现后现代社会的生存智慧。雅斯贝尔斯这样描述传统的重要性:“公元前500年左右,古希腊、以色列、印度、中国及古波斯等都出现了伟大思想家,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从那以后,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一直依赖‘轴心时代’文化复兴所提供的精神力量。”[16]作为轴心时代的核心构成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无限希望[17]。对于新时期的执政者自身建设、治国理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对外交往等方面均具有启示意义,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改革开放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等,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运用于治国理政的实践,使其以社会主义政治伦理、话语体系、价值观、经济思想、生态理念等崭新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具体表现在:一是借鉴传统政治伦理加强党的建设;二是传承传统富民思想促进经济发展;三是以传统文化为渊源培育核心价值观;四是借鉴传统天人合一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弘扬传统“和”文化助力对外交往等。这些理论与实践,见证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概而言之,十以来,从共同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共同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共同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和精神融入其中,给国人以禀赋、依归、自信与勇气。就像同志所说的:“只有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我们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21世纪走向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

三、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

文化概念内涵丰富,外延宽泛,多年来人们一直努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作出理论概括。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如张岱年先生提出,天人合一、知行合一、以和为贵等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但其核心应是关于人的自觉的思想[18]。李宗桂先生认为:“所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中华民族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着积极的历史作用、至今具有重要价值的思想文化。”[19]综观学术界相关研究,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界定可大致分为列举式、内涵概括式,或二者兼而有之。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界定同样采用了列举与内涵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并首次明确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即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跨越时空、超越国度、拥有永恒魅力的中华文化成果,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15]。除此之外,是否仍有其他内容呢?我们可以看到,在《意见》中,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任务的论述覆盖了更多的传承项目,事实上已为我们勾勒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轮廓,即中华传统古籍、戏曲、书法、语言、文字、医药、烹饪、武术、园林、节日、文物、制度甚至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与名人故居等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列举式与内涵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能够具体地表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何物,但也存在界定相对模糊、概括不够简洁的弊端,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挖掘、划分、总结和概括。学术界习惯上是将中华传统文化分为体、用两个层面加以概括,这主要源于理学家对体用关系的探讨。譬如程颐就有“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说法。这种划分方法,由学术变为常识,获得较大影响,始于近代以来国人对西方器物、制度、风俗习惯、价值观等逐步深入地学习和借鉴。学界往往以此为依据,由浅入深地对文化实体展开层次划分。这种划分,反映了文化传播的难易、快慢,且能直观体现文化的作用及影响,具有良好的表达效果和一定的科学性,因而被大多数学者所认可和接受。以此划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确可大致分为体、用两个层次。但众所周知,近代以来,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儒家从封建正统到地位一落千丈,之所以没有断绝,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华文字与典籍的完整留存,使我们有机会重新学习古人的思想、失落的国粹。所谓文以载道,语言文字和经典都是工具,是确保文化传播及文化传承赓续不断的载体。倘若其缺失,恐怕我们便只能在日用不知的梦魇中保留对中华文化的最后眷恋了。因此,中华文化之文同样不容忽视,亦不宜与其体用混为一谈。因为无论体用,其作用或影响的发挥,其延续与传承,都离不开语言文字、典籍等基本传播载体的运用和发展。概而言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有体、用、文三个层面。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体,主要涉及精神、价值观层面,如中华民族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等;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用,关乎器物、制度层面,如园林、文物、历史文化街区与名人故居等;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文,主要是传播载体,如语言文字及经史子籍。

四、开创体系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径

近代以来,不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主体,还是传承项目、传承平台、传承组织及传承环境等,都随着时代变迁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如何有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日益成为当今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甚至通过实施传承发展工程统一部署、协调各方、保障落实,开创了体系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径。具体表现在,传承主体向立体化发展,传承项目、平台、组织向生活化延伸,传承环境的塑造更加制度化等方面。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主体向立体化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蕴含其中的儒学,在古代社会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其传承发展是有保障的。古代中国,形成了包括官府、官学及家庭、家族、私塾、同乡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内的多主体、多层次、宽领域的传统文化传承机构。但伴随封建统治的终结,这些机构或解体或被取缔,传统文化的生存发展失去了原来的土壤。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改变,人们越发重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由此,涌现出一大批国学、中国哲学、汉语言文学及考古学的研究者。他们不断挖掘中华文化的价值意义,倡导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当时和近年来最具影响力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主体。在其影响和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解决自身及社会面临的问题,引发了强大的国学热、传统文化热。特别是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之回应时代问题,并通过治国理政的实践发挥其价值效用,推动形成了传承主体由单一向立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具体而言,一是党是领导责任主体。《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中,自觉肩负起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弘扬者和建设者。”[15]二是各级政府是主导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各类文化单位、各级文化阵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三是全体教育科研工作者是教育责任主体。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要深入阐发传统文化精髓,积极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其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四是所有家长都是家庭教育责任主体。广大家长要恢复和确保良好的家风家教,把所有的家庭打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播阵地。五是人民是实践创造主体。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主体地位,“发挥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发挥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文艺骨干、文化经营者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15]。六是各类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是经济引导责任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经济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引导人们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将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充分挖掘和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济价值。概而言之,就是要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主体向立体化方向发展,形成政府推广、大众推广、群体推广、人际推广、国际推广相结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新格局。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平台、组织向生活化延伸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学热”“传统文化热”持续升温,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仍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传承项目、平台、组织单一,传承方式僵化,缺少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因而社会效益难以显现。《意见》指出:“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15]因此,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共建共享,注重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必须充分利用传统语言、文字、经典、习俗、节庆、教育、节目、娱乐、美食、工艺等文化元素及现代教育传播技术,打造更具生活化的传承项目、平台和组织;必须通过生活化的传承项目、平台和组织,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人们的日常用度、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党的十以来,学界自觉加强了这方面的研究,特别是《意见》以来,相关研究获得了更大进展。譬如李明泉指出:《意见》表明,以语言文字为中心、以文化经典为依托、以习俗节庆为纽带、以化育知行为关键、以文化传播为平台、以生活方式为目的、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对外宣传为渠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主要路径[20]。通过研究系列重要讲话、相关文件及广大学者的相关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党的十以来推动传承项目、平台、组织向生活化延伸是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路径创新。具体而言,一是项目生活化,如中华老字号保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城镇化建设、振兴中华传统节日、积极推广中医药、民族服饰及中华武术、发展民族体育项目等。二是平台生活化,除了研究院、实验基地、设计院外,还应充分发挥诸如微信、微博、主题网站等互联网、新媒体及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影院等传播平台及寺庙、道观、园林及各类文化旅游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三是组织生活化,如发挥中医药协会、中华武术协会、红学会、商会、收藏协会等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宣传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环境的塑造更加制度化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不仅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的扬弃观,而且从战略高度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紧密联系起来,视其为突出优势,并实施传承发展工程,积极继承、弘扬和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此过程中,通过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各项保护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等,打造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使其传承发展环境的塑造更加制度化。具体表现在,其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将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对有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如加强宏观指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考核评价体系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等。其二,加强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如制定和完善惠及相关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制定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或共建相关文化项目,建立健全传承发展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制度等。其三,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如完善文物保护法、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法制化建设增强全社会依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礼敬守护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法治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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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理论例4

一、结合旅游元素的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经过历时的积淀之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了相应的特点。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对人文思想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所以,可以影响旅游行业发展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也就是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通过二者的相辅相助,保持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并推动着旅游行业当中的人文资源的发展。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旅游管理的作用

旅游管理理念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在旅游企业在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同时注重通过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提高旅游企业的管理水平,并且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旅游管理理念的当中。

(一)以人文本的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也是树立正确旅游管理观念的重要思想。在旅游观念的形成过程中,应当与我国传统文化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保持一致。通过树立以人为本的重要管理思想,发挥以人为本思想的注重性,提倡贵民的民主思想,从而促进我国旅游行业可以持续发展。

(二)以和为贵的管理模式

我国传统文化当中的儒家思想主张以和为贵,只有在旅游企业的管理模式当中注入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才能提高旅游企业的凝聚力。只有打破传统的旅游管理模式,将旅游管理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将传统的硬性管制的管理模式抛弃,采用含有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管理模式,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

(三)以德服人的管理方法

我国传统文化中最为重要的思想就是以德服人,通过将以人文本的管理理念与以和为贵的管理模式结合起来,通过以德服人的管理方法,将中国传统文化完全融入到旅游企业管理当中,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发展。

三、传统文化对旅游管理理论构建的影响

(一)加强旅游资源中精神文化的挖掘

旅游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旅游的概念也不仅停留在对景色的欣赏,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追求旅游区域的精神文明感受。所以,在对旅游企业管理理念的构建过程中,需要在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旅游项目投入资金,满足当前人们的旅游需求。在旅游行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注重结合当地旅游特色以及传统文化,通过不断的完善与进步,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对于历史建筑,应当注重定期进行维护,在挖掘其价值的过程中,注重对其中精神文化的挖掘,将历史建筑中含有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宣传与推广,带动旅游行业发展的同时,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

(二)对文化旅游区域进行合理规划与管理

旅游行业的发展会带动当地旅游区域附近的金融、食品、商贸、住宅等多方面共同发展。在对城市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应当注重体现出当地旅游的历史文化底蕴,在对历史性的建筑进行规划或者扩建时,应当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而不是对古城本身进行改造。在建设规划过程中应当注重将景区内部的绿地率与森林覆盖率设为规划建设的重点。通过科学合理的旅游管理模式,对旅游区域进行实质规划,促进旅游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做好传统文化旅游管理理论的推广工作

传统文化是我国历史发展的精髓,在旅游行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时刻注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推广。对旅游地区的旅游者、居民与相关工作者进行传统文化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在旅游景点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将旅游推广融入到传统文化当红总,通过开展展会、文艺活动等形式加大对传统文化的推广。同时可以利用我国传统的节假日对 我国传统文化思想进行宣传,将传统节日当中的人文文化、历史文化等多方面元素介绍给旅游者,在提高旅游行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提高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发展了人文。

传统文化理论例5

一、中国古代兵家思想与战略决策

中国先秦诸子的治国思想和以《孙子兵法》为主的治军理论,包含了许多可用于研究企业战略性决策分析的一般原理方法。道家个人管理的目标是“内圣外王”,儒家主张通过“修己”、“安人”实现“大同”。其中,“修己”与“安人”体现了个人管理目标与组织管理目标相统一的辩证关系。个人管理逐步实现从自律到自觉的飞跃,通过推己及人实现组织的目标。对现代企业而言,就是要注重营造一个协调个人、群体乃至社会三者利益的目标链,使前一目标的完成成为后一目标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后者的达成又是前者的印证和升华,由此循环往复而形成一个合理的目标流程网络,促成企业最高战略目标的实现。《孙子兵法》明确提出“五事”、“七计”是决定战略决策成败的基本因素。

“五事”乃“道、天、地、将、法”。“道”是一种宏观的、全面的、客观的政治、经济环境;“天”,即天时,指机遇,或一种客观的情势;“地”,是地利,即企业的微观环境;将,指的是管理者的素质,包括才智、诚信、仁慈、勇敢和威严等方面;法,就是法制、组织的结构、层级关系及相应的规范、准则等。“五事”可作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进行企业环境分析的总纲(如表1)。

“七计”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对现代企业而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总之,五事主要分析外部环境存在的威胁与机会、企业自身所具有的能力与不足,“七计”更注重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如表2)。

综上所述,企业在决策时,不仅要了解“五事”、“七计”,更重要的是研究它们作为战略要素的主次关系及其相互联系、作用的时间、方式和程度,从整体上观察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机制,以便做出综合评价。

二、传统和合思想与现代组织管理

任何管理目标的实现,都要靠一定的组织来完成。组织工作的任务就是设计一套决策和沟通网络。有效的组织应遵循目标一致、跨度合理、指挥统一、权责分明、职能明确等基本原则。这是现代管理理论关于组织管理的基本观点。

在中国古代思想中,《荀子》集中了对组织问题的探讨。荀子认为合群是人类的本性之一,而“分”又是人类结成社会群体的必要前提,没有等级划分的限制,群体内部就会发生争夺。“分”实际上包含:明确为完成管理目标、政策和计划所必需的活动并加以分门别类;根据现有的人力和物力,并根据环境来使用人力和物力的最佳方法,把上述活动分成各个组。“群分”是由社会分工和职业差别所导致的,也是解决各类组织矛盾的必要手段,是组织良性运转的前提。所以,荀子认为“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也,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而“有分义,则容天下而治”。在分的基础上,组织管理的核心应是培养组织成员的团结和协作精神,以提高整个组织实现其目标的效率。相应地,《周易》中有“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的论断,意指实现组织目标要通过管理者和组织成员的上下沟通。《孙子兵法》进一步阐述了这一思想,“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之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故善战人之势,入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即对组织的要求,更在于其功用,特别是要求组织本身能产生出战斗力,这就是“势”,一旦形成这种组织,又能“择人而任势”,按组织的功能需要用人之长,组织就会具有一种“不动则已,动必雷霆万钧,一击成功,无可阻挡之势。”

中国古代和合管理的基本方式方法,就是集和合思想之大成的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是一种古代朴素的辩证法思想的集成,其基本要求就是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要注重度的把握,主张不偏不倚,行权执中,与时屈伸,刚柔相济,这些是与“仁政”所规定的“和合”相适应的,同时也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安排为保证和辅助。

为了保证理想的组织管理的实现,相应的分配制度安排亟为重要。中国传统社会和合管理中的分配制度安排,对于维持社会稳定持续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均富贵,等贫贱”,既是中国传统社会农民起义的政治主张,也反映了和合管理的一种努力。当然,“不患贫”之说于经济社会发展来看有相悖之处,这主要是受限于当时的低下的生产力水平而产生的片面认识。而且,收入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也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但是,由和合而求安定,由和合而主张分配均等的思想,对于保证经济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起到了支持作用。另外,“患不均”、“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思想主张,还反映了中国古代人追求共同富裕的理想,这是与和合理念及其和谐社会理想相联系的。

总体来讲,稳定与发展是中国传统和合管理努力之所在,也是现代企业管理所追求的目标。

三、中国传统激励方法与领导理论

在现代管理理论中,领导工作是指“影响人们为组织和集体目标做出贡献的过程”。领导的实质是通过建立一种追随关系来实现组织的目标。由于人们往往追随那些他们认为可提供实现其愿望、要求和需要手段的人,因此领导和激励密切相关,只有理解了人们的真实需要和行为动因,才能更好地理解激励问题,从而实现有效的领导。

多年来,西方学者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关于人性的各种看法,其中以沙因、波特、道格拉斯・麦格雷戈登的人性假设最具有经典意义。他们大致都认为人经历了从“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到“复杂人”的演变。中国古代有代表性的人性理论有儒家的“人性可塑说”、道家的“人性自然说”以及法家的“人性好利说”。

人性假说是管理者采取管理措施的必要前提。西方行为科学都假定人性不是一个“变量”,管理者只有设法去适应人性。这与中国道家、法家的看法不谋而合。只有儒家认为人性是可变的,他们更强调后天的塑造与引导,这比起单纯被动地适应人性会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

“士为知己者死”反映出了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追随关系。《孙子兵法》中分析道:“视卒如婴儿,故可以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儒家孔子提出“施仁政”,强调国家的统治者要像爱护亲属一样对待臣民,“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爱民必须体现在满足臣民的需要上,决策时必须顺应民心,从而形成凝聚力。

“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不分人的贵贱,赏罚要严明,这样才能通过正强化和负强化的激励作用,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组织绩效。只有做到恩威并施,才得以“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得心应手地运筹帷幄,使之无敌于天下。

“任贤律己”,“身先士卒”。这是告诫领导者要知人善任,严于律己,身先士卒,以自己的言行来感染和激励下属。在这方面,《周易》、《孙子兵法》都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对领导者的期望,认为领导者应反身修行,团结和厚待下属,以达到“上下同欲”的最佳协调状态。

作为现代管理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文化论认为,人是管理中最宝贵的资源,企业应该通过建立一种新的企业文化来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这种理论的特点就是尽力在企业内营造一种稳定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全体员工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的忠诚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应变能力,最终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这种理论也体现了现代管理理论中“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四、“无为而治”思想与管理控制

在管理的控制职能方面,相对而言,西方管理学注重对物化结果或阶段性成果的控制,强调控制的实效性;中国传统文化则偏重于对人的控制,因而控制的标准模糊、不精确但更具柔性。

儒家强调礼治,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则力推“法治”。“礼”,其实是一种用来规范以等级为中心的社会秩序、社会结构,即建立贵贱、君臣、父子等级从属关系为核心的名分等次。儒家认为对社会进行控制,必须“两手并用,先德后刑”。用孟子的话说即:“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最有效的控制,应是“无为而治”,这一思想被彼得・圣吉(Peter M. Senge)称为“无为而治的有机管理”,他认为应尽最大可能地让下属面对所有的课题,包括处理企业成长与持续经营之间的两难困境。换句话说,就是给他们充分的行动自由去实现某构想,并对所产生的结果负全责。不再通过传统的复杂的控制系统,而是“通过学习来控制”,致力于改善思考质量,加强反思与团队学习能力,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最高管理境界。

“无为而治”正是道家思想中的核心命题,老子讲的“无为”是达到“无不为”、“无为治”这一目的的手段。确切地说,无为管理的实质是把人的社会性减到最低限度,通过恢复人的自然属性的方式来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在历史上,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唐玄宗的“开元之治”均为“无为而治”的典范。

五、结论与发展方向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的结合绝不是一种偶然,它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日本企业的成功有力地证明了一个事实:以儒家等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西方物质文明是可以共生的。可以预言,在21世纪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东西方管理文化的交融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站在现实的角度,我们可以对现代管理的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做出基本预测。

总而言之作者认为,在21世纪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未来的管理模式应该具有两个基本特征:首先是在全球化的企业环境里出现一切有效的国际经验被融合并以一般化的形式;其次是具有每个企业具有独特的管理创新。这种创新是由传统文化的优秀内核孕育的,是其它企业只能学习借鉴而无法创新的。如何重组现代管理理论与传统文化,兼顾人性与理性、和谐与原则,形成适合企业情况的管理模式将是现代管理学理论所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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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三户公.管理学与现代社会[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传统文化理论例6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则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的问题,其前提是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进行扬弃。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凝聚一个民族的重要的精神力量之一,在新世纪新阶段,理应充分发挥中国传统道德积极进步的作用。

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浩瀚渊博,有诸多的道德规范;有丰富的践履道德规范的德行;有如何实现道德社会的道德教育思想;有中国文化独到的修身之道;以及道德名言、理论等等。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时代,《尚书•尧典》中就有“以亲九族”、“协和万邦”的表述。在殷墟的甲骨文字里有“礼”、“德”、“孝”等文字,说明商代就已制定有体系性道德规范,出现了所谓“六德”,即知、仁、圣、义、忠、和的提法。

在我国,传统道德主要指的是儒家道德,其创始人是孔子。孔子生活在春秋时期,时值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诸子百家争鸣的时期,他从自己的政治理念出发形成他全面系统的道德思想。他以“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将“孝”、“悌”、“礼”、“信”等德目置于其下,形成了中国最早的道德学说。

“仁”是孔子道德思想和道德学说中的核心概念,“仁”的含义最基本的解释是“仁者人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者爱人”,就是说要把人当人看,而且要爱人。在孔子看来“仁”是社会规则和人文精神的基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①无“仁”更谈不上其它德行,由此逻辑地得出“为政以德”、天下太平的结论。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君主忙于征战,政治上的功利压倒了道德上的考虑,所以,孔子的学说在他生前和死后的一段时间内实际遭受着冷遇。封建主阶级的政权得到巩固后,如何保持社会的安定,成了统治者考虑的首要问题,此时,孔子道德观因具有统一人民思想,稳定社会秩序的功效而受到重视。到汉武帝的时代,董仲舒根据孔子的道德教义,在提出“三纲”、“五常”的同时,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强硬手段,将儒家道德观念上升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伦理。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主要是通过道德规范表现出来。如果我们把道德比喻为一张网,那么规范作为网的经纬线必然是丰富而具体的。中华民族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逐步积累与形成了一些世代相传,并不断调整和更新其内容的道德规范,比如:仁、恕、忠、孝、诚、信、礼、义、廉、耻等等。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中的规范非常之多,每一个规范都有其独特内涵,另一方面规范更主要地又是对行为的规定。

商代“六德”就提出了知、仁、圣、义、忠、和六个规范;孔子伦理思想中的道德规范主要包括“仁”、“孝”、“悌”、“忠”、“信”等;《管子•牧民》中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政治伦理的规范;战国时期,孟子上继孔子,提出了“仁”、“义”、“礼”、“智”四德说,并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伦理原则。董仲舒根据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提出“三纲”《春秋繁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五常”《举贤良对策》说。宋元时期,人们在管子的礼义廉耻上,配以孝悌忠信,就成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

张岱年先生在《道德与文明》1992年第3期上发表文章,在总结传统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九个主要规范:公忠、仁爱、诚信、廉耻、礼让、孝慈、勤俭、勇敢、刚直的“九德”。

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编写,罗国杰主编的《中国传统道德》的多卷本《规范卷》中把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分为四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道德规范,有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第二部分是职业道德规范,有政德、武德、士德、民德、商德、师德、艺德;第三部分是家庭伦理规范,选取了三个最主要的方面,它们分别是关于亲子关系的规范,关于夫妻关系的规范,关于长幼关系的规范;第四部分是文明礼仪规范,分别是尊老敬贤之礼,接人待物之礼,仪态言谈之礼,庆典婚丧之礼。

这些道德规范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中国封建社会道德的纲目,道德规范体系,充分地反映了中华民族在人类道德文明上的智慧和贡献,当然,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又具体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要求,成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有效工具。所以,对待中国传统道德规范既要继承也要批判。

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本思想

第一,天下为公。其实质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的整体意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的天下,既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也有以仁义为内容,以社会道德风气为主要表现的天下。如顾炎武“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显然,这两个天下有不同的内涵和阶级属性。但它们或把统治阶级的利益,升华为一种神圣的、必须普遍遵守天命的整体意识,或超越个体的、局部的利益,形成统一的、具有社会性利益的整体意识。因此,出现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核心规范——公忠。什么是公?“背私之谓公”《韩非子•五蠹》、“公者通也,公正无私之谓也”班固:《白虎通•爵》。即是说与私相背、相反,就是公。而“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忠经•天地神明章》,忠就是“尽己”,是对人、处事的一种态度。一个人为人处事能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没有任何保留。“忠者,中心而尽乎己也”《谭嗣同全集•治言》。这样“忠”外延就很广,“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昭公元年》,“教人以善谓之忠”《孟子•滕文公上》。以身报国,尽力帮助别人,并且始终如一,都谓之“忠”。

“公忠”则兼有公与忠两个字的含义。讲的是对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忠诚。它强调的是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至上,“以公灭私”、“至公无私”,强调的是为社会尽责、为天下尽忠的献身精神。实际上包涵了爱“君”之国家和爱“大家”之国家这两种内容和性质的爱国主义。其中虽然具有局限性,却也形成了“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以天下之大私其子孙”、“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之类政治伦理观念。

第二,为政以德。“为政以德”是孔子的观点,他认为道德教化是为政的基础,而每个社会成员的道德自觉则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孟子继承并深化了孔子的思想,指出“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

如何才能实现“为政以德”呢?那就是执政者率先垂范。“政者,正也”,为政者应先正己。从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同时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特别重视执政者的道德示范力量对于保持政治廉明的重要意义,认为国家政权的决策者和各级官吏的品德好坏,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兴衰治乱。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

政治道德,体现为官员从政须加强道德修养和以“仁义”为政纪的要求。这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有其阶级的局限性,但它毕竟是历代统治阶级或集团对于治理国家实践经验的理性思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清正廉洁、开明政治的出现。实事求是地说,“为政以德”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德教为先。“德教为先”与“为政以德”是儒家政治伦理思想递进的上下两层。“德教为先”并不仅仅在说道德教育为先,同时还明示了道德在儒家的政治蓝图中的核心地位,即把道德视为治国安邦的最根本的手段,视为立国之本。

德教是否是可能的呢?孔子通过“性相近,习相远”《论语阳货》回答了这个问题。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这一思想,认为人与禽兽的差别原来并不大,即“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并进一步分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即是说,人之所以为人,主要是因为有道德,道德是人区别于禽兽的标志,“德教”当然就是人成为人的基础。反过来说,人必须“有教”,人也可以“教化”。所以,孟子回答别人“‘人皆可以成尧舜,有诸?’孟子曰‘然’。”《孟子•告子下》荀子虽然持性本恶的观点,但其德教思想却和孔孟殊途同归,认为人性本恶,但后天教化却可以成善,人必须“有教”,人也可以“教化”。“‘涂之人可以为禹’,易谓也?……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荀子•性恶》

正因为如此,两千多年来儒家学说教育并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志士仁人,无论是在地主阶级上升和发展时期,还是在没落时期,都有许多士大夫从儒家学说中汲取了营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并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做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在德教为先的思想下,形成了中国十分注重道德的伦理文化,被誉为伦理之邦。

第四,修身为本。修身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最具特色的概念,在孔子那里被称为“修德”、“克己”、“正身”、“修己”。孟子发扬光大之“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NB175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而荀子讲得更清楚,“扁善之度,以治气养生,则身后彭祖;以修身自强,则名配尧、禹。”《荀子•修身》从内容上讲,修身就是要正其心,整饰自己的心念,保持心地平和,净化、纯化自己的意念,不自负,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解剖自己,不掩饰自己的“不善”,逐步达到至善的境界。

但为什么要“修身为本”呢?关键之处就在于“本”。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克己”的目的在于“天下归仁”。孟子说“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平天下”。由此可见“修身为本”与“德教为先”是相贯通的,它们是实现“为政以德”的两翼。只不过“德教为先”的着力点在社会、在统治阶级整体或集体;“修身为本”的着力点在于从天子到庶民的个体。

《大学》中有这样一段家喻户晓的文字:“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诚意,诚意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可见“修身为本”的本就是“修”、“齐”、“治”、“平”。

修身为本的思想影响了封建社会两千余年,不仅知识分子多形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安贫乐道的气节,而且一切志士仁人把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和前提,作为实现自己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的基础和前提,毕其一生去追求、去践行。这种重视修身的道德思想,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不仅在知识分子群体当中,而且在广大的劳动人民中间都表现出重视追求精神生活的民族品格。

三、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特点

第一,历史悠久,良莠杂陈。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时代,但主要形成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他在这新旧制度交替的大变革时代,形成了以“仁”为最高的道德境界,将“孝”、“悌”、“礼”、“信”等置于其下的中国最早的道德学说,虽然孔子的思想中也有我们不能接受的内容,但总体上是积极开明的。孔子的道德学说经其弟子,特别是孟子的继承发扬,成为一套完整的体系,但儒家学说在孔孟在世时并不被统治阶级所认可,仅仅以一种学术思想存在着。

经秦始皇统一中国,到了汉武帝的时代,统治者不能再把武装力量作为维护自己统治的首选工具,而是需要利用文化的力量统一人民的思想,稳定社会秩序。在这时,孔孟的道德观,作为文化遗产,受到了统治阶级的推崇。汉代董仲舒应运而生,在《春秋繁露》中提出“三纲”。所谓“三纲”,指的是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最重要的伦理道德关系。同时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统治路线。这标志着,孔孟的伦理道德文化上升为“御用”的政治伦理文化。

这一阶段,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政治性明显增强,它必须服从并服务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当然,此时中国地主阶级处于上升时期,他们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社会的方向,作为政治伦理的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也同样具有思想上、文化上的先进性。不可否认的是,统治阶级也根据自身的需要对之不断地进行整理和改造,使之服务于小农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封建宗法等级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到宋代开始走下坡路,地主阶级在上升和发展时期的勃勃生机逐渐窒息,它狭隘的阶级私利日益膨胀,与此相应,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们适应这一时期的社会需要所提出的道德观念也趋于僵化并走向极端。朱熹认为“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十二程颐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程颐《遗书》(卷二十四)。这种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并导致“禁欲主义”和“苦行僧”的价值观,使得先秦以来的道义论走向了禁欲主义。这种变了质的思想在民族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更显其反动性。南宋孝宗时,驱逐外敌,收回中原成为时代的主要任务,而朱熹却对孝宗讲他“平生所学,唯此四字”的“正心诚意”。同样地,明末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理学家刘宗周对崇祯皇帝讲的依然是“陛下心安则天下安矣”。这时的道德文化已经是腐朽的、反动的文化,在历史上起了束缚人民活动的严重的消极作用,应该受到严肃的批判。

第二,紧密结合社会政治,服务于宗法等级制度。与社会政治紧密结合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另一基本特征。这一基本特征,反映了先哲们所具有的自觉为社会政治服务,为社会的安定和谐服务的务实精神,希望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时,实行合乎道德要求的“仁政”,反映了先哲们反对“以道学政术为二事”《张载集•文集佚存•答范巽之》强调学术理论研究必须与社会的客观现实密切结合的学风。而统治阶级也看重了“德治”,常常借用国家力量,把符合自身利益的道德思想、行为规范赋予政治和法律的权威。在这一点上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真正地达到和谐统一。

中国古代社会制度有两个基本特点,一个是宗法制度,一个是等级制度。在中国社会中,家庭是一个最基本的单位和社会细胞,在一个“家”中,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之间的血缘关系,还有主人与奴仆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社会治理得如何,从一定意义上说,其关键在家。

孔子有差等的爱,就是承认尊卑、亲疏的存在。封建社会的亲疏关系就是与社会生产生活相联系的,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形成的,近亲的关系和疏远的关系。例如:处于首位的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其次是兄弟姐妹的关系,其次是亲戚关系,其次是邻里乡亲关系,其次是国人关系;从尊卑关系上说,既有家庭内部的尊卑关系,也有国家和社会上的尊卑关系。在家庭内部,是以父为尊,以男性为尊,以嫡长子为尊。宗法制度不可能不影响到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如嫡长子为尊的宗法伦理观念,在社会政治领域就有非常鲜明的表现。

这样一种宗法等级制度,要求有适应自己并为自己服务的伦理道德。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这种宗法制度里,维护其存在的道德价值观的核心和根本导向是重视个人对家庭、宗族和国家的道德责任,强调个体利益服从家庭、宗族和国家利益,遵循整体主义的利益原则,不允许把个人利益放在宗族和国家利益之上。封建伦理的“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孝悌忠信”都非常集中地体现了其为宗法等级制度服务的性质。

第三,入世尚仁,重义轻利。任何社会都需要用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形成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引导人们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在社会中共同生活。然而,道德的这些超越性和理想性的根据在哪里呢?外域的道德学说更多地是从“彼岸”或“来世”中寻找道德的合理性,表现为出世的特点。中国则相反表现出入世的性质,孔子“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就是对自己学说的入世性质的最好诠注。

“仁者,爱人”、“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以及“恭、宽、信、敏、惠”等都是人情世故。孟子坚持了孔子的入世原则,说“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强调不仅要爱自己的亲人,而且还要仁爱百姓、爱万物。而且孟子还进一步把孔子的道德规范,上升为伦理原则,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从逻辑结构讲,仁的逻辑起点为孝、梯,进而延伸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要求人讲忠、恕、恭、让,并通过修己、推己、克己,使天下之人归于“仁”,从而达到调和人际关系,清除社会矛盾的理想的道德境界。这样,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就从社会现实中获得合理性,从而使这一道德思想根植于现实的社会生活,能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滋养和营养而经久不衰。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坚持其入世性质的同时,却又在世俗生活中尚义不尚利,提倡先义后利,以义制利。孔子告诫人们要“见利思义”,见到利益要想到道义。同时,孔子根据对义利的不同态度划分出君子和小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倡导要做讲究大义的君子,而不做只讲利益的小人。孟子更进一步,认为“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董仲舒更概括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书传》的命题。“重义轻利”这种道德观念是“君子”追求的道德观念,因为“君子”只有通过节制人对利欲的追求,自觉“存义去利”,才能保持国家清廉和公平。

这就形成了中华民族在现实生活有的义气:对国家民族——尽忠义,对父母长辈——行孝义,对亲人——重情义,对朋友——讲信义。人们义不容辞、见义勇为、伸张正义、施行道义直致舍生取义。“为义”已成为整个社会道德的重要信条,“舍生取义”的高尚境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为国捐躯、为民献身。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及其文本是一种历史性存在,不同时代、不同精神归宿的人会解读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不同的价值。本人认为,解读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甚至简单地重复和张扬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历史上的某种解释是不够的,继承中国优秀传统伦理道德更重要的是要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面向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实践。然而,我们曾经全面地否定过这一传统文化,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至少两代人的精神中形成断层。正如罗国杰先生所说“一旦一个民族抛弃或失去了自己的民族传统,或者被别的民族的文化所征服,那么,这个民族的生存也就岌岌可危了”罗国杰:《我们应当怎样对待传统》,《道德与文明》1998年第1期,第8页。。在这样的情况下,解读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就既是一种学习宣传,又是一种承袭和弘扬。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集注[M].长沙:岳麓书社,1987.

〔2〕罗国杰.中国传统道德(多卷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3〕瞿振元、夏伟东.中国传统道德讲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4〕魏英敏.当代中国伦理与道德[M].昆仑出版社,2001.

传统文化理论例7

我国著名散文家余秋雨先生,在对世界四大文明的发祥地考察后曾表达过这样一个观点:中华文明为什么没有像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那样,在时间和空间的无限中销声匿迹而绵延不绝、延展至今?其原因之一是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远征的力量。[1]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海外出现了一种“中国”论调。《大国的兴衰》一书的作者保罗·肯尼迪撰文,称全球化将使中国受益,反过来威胁美国的地位,“美国现在拥有不可撼动的世界霸主地位”,但“不能在本世纪续写荣耀”,理由是中国可能赶上来。耶鲁大学商学院院长杰弗礼·加腾(JeffreyGarten)在《商业周刊》上撰文指出:世界经济对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的依赖,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一旦中国经济受到战争、恐怖袭击、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的打击,美国经济的“生命线”就可能被掐断。针对这一论点,一些中国学者也纷纷撰文指出:中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国势日盛,对他国的土地与资源并无染指之心,所想的只是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而且回顾历史,中国式的战略文化和战略思维,一直是指向和平的。“亲邻善友,国之宝也。”[2]和平主义精神便显而易见。不过,这种和平主义的宣讲也招致了许多学者的反驳。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崇尚和平的事实固然很多,可相反的事实也不胜枚举。许多研究中国文化的海外学者和西方学者,可以赞扬中国人的深刻、广阔、单纯、恬静、勤俭等美德,似乎还很少承认中国是一个和平之邦。[3](P34)特别近代以来,中西双方的接触常常是通过战争形态表现出来的。义和团运动之后,中国文化在西方所得的一点“好感”,被一扫而空,很多西方学者都认为中国是一个“野蛮”、“残忍”的民族。至此,也易于得出一个结论:恐怕实在难有这样的民族和国家,天生就喜好和平。

然而近读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儒教与道教》和英国大哲学家罗素的《中国问题》以及相关资料,然后重温了中国数千年文明史,对这一问题便有所厘清:中华民族实在是一个崇尚和平的民族,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取向,一直是和平主义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而沉淀下来的精神财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存在于民族大众的心理的、知识的、生活的结构之中,并通过人们的政治社会化过程而得以延续。尽管这种延续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和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而有所发展、嬗变,但中华民族政治文化的主流仍绵延不断地得以保持。被誉为“世纪的智者”的大哲学家罗素,曾于1920年至1921年间,在中国进行了长时间的讲学,讲学完成之后,他根据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写成了《中国问题》一书。书中说中国人向以博大的文化为荣,而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在于追求自由而非支配别人。正如罗素所言:“他们追求的只是自由,而不是支配……中国虽是两千年帝国的后裔,然而对帝国的热衷却已极其淡漠了。”[4](P154)在这种文化熏染下的中国人非常骄傲,以致骄傲到不屑于打仗的程度。诚如罗素所言,“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骄傲到不屑于打仗的民族,那就是中国”[4](P154)。按罗素先生的意思自然是中国人爱好和平已习而成瘾。中国历史上虽征战连绵,但老百姓是天生爱好和平的。罗素接着论证了这一个观点:“我不知道哪国的诗人会像白居易那样,塑造了一个自残逃避的新兵……他们和平主义扎根于深思熟虑的观点,事实上扎根于他们不愿意改变任何所见到的一切。”[4](P154)马克斯·韦伯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指出:“中国尽管战事频仍,但进入历史时代后,即逐渐成为和平化的世界帝国。”[5](P30)韦伯首先承认,中国文化的发展最初是以纯粹默武主义为标志的。但随着文官当政,意识形态自然地转向和平主义。[5](P32)因此,和平主义自有文明史以来,基本上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脉络。

综观中国历史,除却一些失常的行为,中国政治文化之崇尚和平,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在中国与异族的战争中,多半是因异族入寇,我方才起而抗战;抗战胜利,亦能适可而止,以穷兵默武为戒。中国自秦以来屡筑长城就是明证:长城是由历史命运铸成的一座巨大的纪念碑,它代表防御和不出击,是积淀着一种内向防范型文化的深厚思想的事物。西汉时,有个叫陈汤的,他以单车之使,攻克了西域匈奴遗族这支强敌,回到朝内,不但得不到英雄式的欢迎,还受到种种责难。就是因为中国有“兴灭国,继绝世”的理想,这理想便代表一种崇高的和平精神。[6]并且,中国人至少在士人阶级,是向不崇拜英雄的。成吉思汗,曾横扫欧亚两洲,英雄气概,史无前例,然最终也落得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评价。同时,中国历史上的名将,立大功,建大业,但重文轻武的传统始终没变。在历史上能不朽的军事人物,也往往因其有儒将之风,国人视班超高于李广、卫青,其故在此。马克斯·韦伯也曾指出,武人在中国被鄙视,就像在英国亦受过200年的蔑视一样,一个有教养的士人是不会在社交场合中与武官平起平坐的。[5](P137)重文轻武的传统,虽曾使中国流于文弱,但正是这文弱之气,成就了中国和平主义之源。

任何精神气质的获得,都离不开具体的土壤。和平主义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神特质,更离不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制约。

(一)自然环境的影响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人类意识或精神形成的基础。地理环境对人类和人类社会有一定的决定作用,虽然这种作用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终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多样化,人们开始能动地利用地理环境,于是地理环境对人类具体活动的决定作用就逐渐减轻。生产力越发达,人类对地理的利用能力程度越大也越深,但这一切都是以地理环境所提供的条件为前提的。

中国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大部分领土处于北温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为发展农业提供了最适宜的条件,我国黄河中下游很早就形成了大片的农业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黄河文明。与西方的大海文明即蓝色文明相比,黄河文明是一种大陆文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政治思想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基础上的。农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视。西方政治文化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中国古代思想家地主张“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思想的实质,就是强调人的行为与自然协调。由这种地理环境决定的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实现对完满和谐的和平精神的追求。

(二)社会环境的制约

社会环境的制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基础的制约。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中比照斯密之术语“商业之系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农业之系统”[5](P39),农业民族与商业民族、游牧民族的不同,在于商业民族好竞争,游牧民族好争斗,而农业民族自耕自食所以好和平。农业民族不但要居有定所,耕种也需有定时,因此,最怕骚动和变乱。一旦战事兴起,往往流离失所,不得耕种,影响民生。因此,中国农民的最高要求就是过太平日子。金耀基在对中国人人格特征进行分析时提到农业社会对中国人性格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到中国的政治文化。他认为,古典中国是典型的传统的农业社会,这形成了中国人顺乎自然的人生观,他们把自然界和人事界的种种安排视为天经地义,很少去改变世界。金耀基借用冷纳的术语,称为“闭固性人格”,这与现代工业社会的“流动性人格”相反。[3](P36)此外,在技术尚未进步的时代,农业是靠天吃饭的,每遇丰年,农民便对上天感恩报德;遇到灾年,便要进行祈祷,这也有助于培养和平精神。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对文化的发展来说,起决定作用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战斗君主军事上的神性和巫师的和平主义的神性是否能结合于一人之手。[3](P38)而在中国,这种决定作用却偏向于后者,诚如马克斯·韦伯随后所指出的,中国的君主是一个大祭师,是凭借古老天生的神性进行统治的。这种巫师般的神性恰恰是和平主义的。[3](P38)

2.思想观念的提倡。人类所以不能和平,战乱连年,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权力之争及对资源的占有。权力欲是人类最常见最具潜力的动机。古人似乎很早就看到了这一点,而以权力禅让为政治崇高道德。尧舜禅让,数千年来传诵不绝,奉为圭臬。孔子也曾有言:“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孟、荀也都主张“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到了宋明理学,更主张以通过心性的工夫,彻底超化权力欲,这便为和平主义在中国的延续提供了思想上的教化。“中庸”之道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早已成了人们普遍的思维原则。由于全民族在“贵和尚中”观念上的认同,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中庸”与政治的关系最集中地体现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思维方式上。中庸思想可谓博大精深,它要求执政者“执其二端,用其中于民”(《中庸》),妥善协调各方面的矛盾,实现和谐(“和为贵”)的价值目标。在评价中庸思想时,不能简单地把中庸等同于折衷主义,把中国古代官场讲求不偏不倚的折衷倾向理解为中庸之道。应该说中庸思想倡导的崇尚和平,讲究信义,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群体的和谐,是社会政治稳定与发展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对调适、化解、规范社会各方面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使社会不至于在无谓的利益冲突中频繁动乱乃户至消亡,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3.国人性格的影响。中国之热衷于和平,实乃是中国人性格淋漓尽致的表现。在这一点上,海外学者和西方思想大家都曾有过精彩的论述。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在对中国人性格进行一般性观察时列举了辜鸿铭、史密斯、威廉姆斯和美国汉学家亚瑟·莱特关于中国人性格的观点,莱特提到了中国人的13种性格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与人无争。[3]正是这样的性格特征,造就了中国文化特有的价值取向。罗素也提到中国人性格不利于战争而有志于和平的方面。他的一位北京友人向他展示的一些画,令他印象十分深刻:苍鹰捕雀,鹫栖大枝,水鸟傲立于冰雪之中。罗素认为,这些画表现了中国人的善于体恤,这种性格不利于战争。[7]罗素还同时提到中国人性格中的宽容和忍耐精神,并对这两种精神表现出极大地惊讶,中国人的宽容,欧洲人根据本国经历是无法想象的,但最让欧洲人惊讶的莫过于中国人的忍耐了。正是这两种精神形塑着中国人的性格,使中国趋向和平而不是战争。

4.本土宗教的渗透。佛教戒杀生,慈悲为怀,在崇尚和平这一点上,较之中国正统文化,有过之而无不及。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以后,便逐渐渗透到民间,至隋唐曾盛极一时。佛教的基本精神,于是为正统文化所吸纳,成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隋唐以后多年,佛教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不在本土文化之下,这从佛寺的数目和孔庙数目的比较中可明显看出。这种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曾有效地培养了和平精神,这是绝无可疑的。在宗教的影响中,儒教和道教也无处不在地渗透着和平主义。在这方面,马克斯·韦伯在其所著《儒教和道教》一书中有透彻的论述。马克斯·韦伯分析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理性的、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时认为,最基本的原因是中国缺乏一种像禁欲的新教教义那样的精神气质。用韦伯的话来说,“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适应于此世,清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支配这个世界。”[5](序)这两种理性主义的区别在于一种是消极适应,一种是积极支配;一种是秩序,一种是反秩序的。对于儒教的这两种理性主义,陈秀同说:“宁作太平犬,不作离乱民。”[5]正如这句话所显示的,儒教的理性主义本质上具有和平主义的性质。罗素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在中国虽然革命和战争时有发生,但往往不甚激烈,这是因为儒教的平静观起了重大作用。[4](P31)他又指出,中国很少发生血淋淋的战争,在这样的国度里,兵祸之灾没有我们厉害,那就是因为儒学的缘故。[4](P31)尽管罗素的观点有点武断和偏激,但儒教内含的和平主义因素却是不容置否的。和儒教一样,传统道德也具有和平主义的精神气质。道教引导人们隐匿于世的方式或作为隐士离群索居于山林,以保全一己的纯真与谦逊。在韦伯看来,这种精神是与鼓励人们跳出狭隘的生活圈子到广阔的天地里施展自己才能的创业精神背道而驰的。[5](序)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富含和平精神,中国的传统社会也足以培养和平精神。但一部世界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血淋淋的战争史。那么,如何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这种和平主义精神成为世界的和平主义,便是每一位关注世界和平和人类命运的学者要探讨的理论课题。诚如罗素所言,中国人摸索出的富含和平的生活方式,已沿袭了数千年,若能够被全世界所采纳,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4](P7)站在新世纪的前沿,重新审视近百年前哲人的明导,便知中国之和平对于世界争取和平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余秋雨.行者无疆·在浙江大学第九届登攀节开幕式上的演讲[Z].北京:华艺出版社,2001.2.

[2].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N].人民日报,1997-11-3(1).

[3]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罗素.中国问题(秦悦译)[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

传统文化理论例8

一、中国鬼怪的尴尬:何处是家园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陆鬼怪类型片是缺席的。个中原因在于,鬼怪文化在中国现代社会中难以获得存在的合法性。即便在目前的接受情境中,唯物论也仍成了鬼怪电影的创作障碍。鬼怪在失去了传统文化所造就的精神家园后,只能是一种无处告白的尴尬;国内鬼怪片摇摆于诸多类型,在凶杀、吸毒、枪战、等等类型元素中,鬼怪总是退居次席,仅是刺激感官的视听元素,而与深层次的文化传统无关。如上所说,鬼怪类型片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在当代社会中分崩离析的鬼怪文化已经失去了精神崇拜的意义。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被斥之封建迷信的鬼神文化遭受了多次打击。如果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播撒了民主与科学,在知识分子群体广泛驱除了作为文化存在的鬼神阴影(在以科学破迷信的启蒙中,国民性批判与鬼神批判始终联系在一起),从知识产生与传播的层面上,截断了鬼神文化承续扩散的可能;那么,极端粗暴的非学理形式则在观念形态画上了一条巨大的伤痕,严重亵渎了具有精神崇拜意味的鬼神文化,继而影响到当下社会的集体心理。当人们每每赞美高扬西方式的民主与科学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或者沉痛控诉给民族带来巨大灾难的,往往疏漏了标志民族身份的文化传统被迫散落到民间角落的事实。然而很快,鬼怪们寄身的民间这一文化空间又遭致商业文化的鲸吞蚕食。伴随着90年代市场经济迅猛兴起,西方快餐式的大众文化进一步争夺瓜分文化市场,这导致本已独木难支的民间文化空间雪上加霜,毋庸讳言,同质化的全球想象严重威胁到传统鬼怪本已日渐窘迫的存身之地。

在这种情况下,大陆鬼怪类型片呈现的文化症候是复杂的。国内鬼怪类型片处于幼稚不成熟状态,这不能简单归因于电影审查的体制问题。近年出现的如《闪灵凶猛》、《凶宅幽灵》、《七夜》、《午夜惊魂》等鬼怪片在恐怖气氛、血腥场面的营造上,并不逊色于亚洲其他国家的鬼怪片,但是难以叙述一个具备文化意义的鬼故事,这就不得不令人深思。鬼怪类型片作为一种文化工业产品,所面对标准化的观众群体(themass),在性别意识、知识结构、道德观念等等,与鬼神文化所寄身的民间俗众(thefolk)已有较大的区别。与热衷传统鬼怪的香港恐怖片相比,大陆的鬼怪片显然有所不同。专门研究恐怖片的阿甘曾这样说:“我是一个神秘主义者,相信有不可以科学解释的事,但我不喜欢缺乏根据的幻想,比如转世投胎的事,这太玄了,超出了广大观众的生活范围和理解范围。”③而事实上,鬼怪、幽灵、凶杀、报应甚至等内容恰恰是鬼怪文化的必要构成因素。正如此,困惑于怎样运用传统文化(甚至有些是糟粕的部分)参与现代的文化消费,当下的鬼怪电影难以建立起富有传统文化气质的鬼神叙事逻辑,出现了文化身份的混乱,具体表现为:

1、目前国内的鬼怪片一大难题就是寻找一个鬼怪出没的合理性空间。实际上,这是传统基于血缘相承的家庭向现代横向小家庭转换的结果。在传统观念中,“家是我们的生处,也是我们的死所”(鲁迅语),神秘的血缘关系在生死的衔接、容纳鬼怪上存在着广阔空间;而基于现代文明建立起的非血缘关系的小家庭从根本上缺少容纳鬼神的余地。因此,大多鬼怪片或者简单地设置一个偏离现代的边缘的自然空间,以时间停止流动保存了传统文化中鬼怪出没的合理性,如《闪灵凶猛》中探险者盘桓的古寨;或者以“现代人闯入旧家庭”的叙事模式,如《七夜》新婚回来的古宅,但如此绝缘于日常生活经验的假想空间难以引起观众的切身感触。

2、国内鬼怪片始终立足于阐释现代文明与传统迷信的启蒙主题,这导致影片内部存在着呈现鬼怪却又否定鬼怪的矛盾。现代性启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不断出现的社会意识,否定鬼怪存在的观念已成为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加之主流意识对鬼怪存在的否认,也使得鬼怪难以真正地扎根于当代社会。因此,国内鬼怪片主体部分虽然充斥着令人惊悚的鬼怪形象与声响,结尾却又回归到现代社会的现实逻辑上来,从根本上消解了整部影片重点渲染的鬼怪,如《闪灵凶猛》最后归结到保护自然生态的问题,而《七夜》中的鬼怪,既不是古代上吊的三姨太太,也不是源自现代冤死的妹妹云袖,这些只不过是虚张声势的装神弄鬼,影片所归结的制毒、贩毒、凶杀等现实社会问题严重羁绊了鬼怪片超现实的想象力,与《午夜惊魂》非常类似。这种否认鬼怪的存在,在一部鬼怪片中可能会用惊悚的视听效果遮掩了负面影响,但很不利于整个鬼怪类型电影形成特有的叙事逻辑。

3、笃信启蒙理性的当下中国以科学为发展大旗,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类终极关怀的兴趣。如果说提炼、契合当下社会心理的热点、难题是类型电影叙事的根本,那么,我们不能不说,科学促使物质财富剧增的同时,也加剧了迷恋现世的享乐主义以及对死亡的恐惧,由此导致肤浅地理解鬼怪。鬼怪与死亡的联系,古已有之,《礼记·祭法》云:“人死曰鬼。”这也是当下国内鬼怪类型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方式,鬼怪把死亡、恐怖勾连起来,但又由于鬼怪存在遭到根本否认,死亡与恐怖也失去了表达的力度。更值得注意的是,以鬼怪表达恐怖绝非传统文化的特征,人鬼相通、相亲同样可能形成最富魅力的文化亮点。《尔雅·释训》云:“鬼之为言归也。”郭璞注引《尸子》云:“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可见鬼怪绝非现代人想象得那么可怖。正如应锦囊先生所说:“中国早期关于鬼怪的叙述文体,虽是以志怪为主,但简单朴质,没有产生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当它们沿着唐代传奇发展成为很完美的小说时,更不以恐怖为审美感情……恐怖必然会破坏那含情脉脉的使人深思的愉悦与哀伤的境界。”④鬼怪理解的狭隘化把鬼怪与相连的传统元素也割舍掉了。《七夜》在表现新婚夫妻亲热时的羞涩与犹豫(从演员到镜头语言,都是如此)足以证明。的确,在传统文化的精神格局中,“鬼神世界提供了一个自由的文化空间,一个可以恣意泼洒才情的地方。中国作家可以借助鬼神世界表达自己的带有异端色彩的思想,或在非现实的面罩掩护下,淋漓尽致地表达对现实的挞伐,发泄自己对现实的不满。”⑤鬼怪类型片尽管是“曲折的现实倒影”,但毕竟也是表达现实之一种策略,从这个角度说,对现实生存与死亡体验的匮乏,也促使了国内鬼怪类型片的苍白单调。

二、日本鬼怪类型:透视现代人性的曙光

当我国鬼怪片较多地把叙事视点限定在成人的时候,日本鬼怪类型电影则将视点控制在未成年人身上(尤其是中小学生),虚拟的鬼怪世界在学校这样一个传播现代知识的场域中出现,恰恰利用了知识理性在滥觞时虽触及到神秘的生命存在而又充满困惑的矛盾性。《午夜凶铃》中那盘贞子复仇的录像带首先就在学校中流传开来,血腥而诡秘的《情杀》主要叙述学校里那群青春而敏感女生的情爱故事,《学校怪谈》从影名上就标示出学校这一特殊场合。日本鬼怪片把学校设定成鬼怪出没的领域,又把传播知识的老师们排除在外,对深受神秘力量支配的学生无力援助。这表现出日本鬼怪类型片一方面充分利用儿童强烈的好奇心与不堪惊吓的脆弱心灵,迅速地将恐惧害怕传达出来,以极具传染的力量,形成让成年观众恐惧的氛围;另一方面,这种处理将传统鬼怪文化的恐怖特征发挥得淋漓尽致,社会关系简化后的孩童们与成人隔离开来,以弱小群体在巨大能量面前的孤立无援构成了一个人类存在的文化隐喻。

尽管日本鬼怪类型片将叙事视点限定在未成年人上,但是又大多将审美诉求拓展开来,延伸到成年的世界。这种矛盾的定位反映了深具传统文化特征的鬼怪文化积极融化现代文明。之所以限定在未成年人的叙事视点,因为孩童思维具有人类早期的混沌特征,能够真实保存与还原传统的鬼神观念,给鬼怪的出现与存在留下颇具说服力的叙事空间;而观众诉求点之所以能够拓展,就在于已成传统的鬼怪类型片持久地刺激、保存散落在当下社会群体中的鬼神崇拜,积极回应传统的鬼文化,体认独具特色的民族身份。我们知道,日本鬼怪借用佛教中牛头马面、罗刹夜叉等形象,狰狞而恐怖,生性尤其残暴,一出现就以吃人为特点,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性化的鬼怪存在很大差异。值得一提的是,在日本现代社会中,物质高度发达,科技理性日益昌明,单纯的鬼神恐惧以及承载其上的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等传统鬼文化有所淡薄,而形貌狰狞、丑怪的鬼则在现代人心灵深处唤醒了一种原始的淳朴可爱之感。在许多地方民俗中,鬼起到赐福于人,监督行为的作用。显然,在现代科学观念疏离与间隔后,传统鬼文化令人恐怖的一面逐渐置换成祛除功利后的审丑愉悦。日本学者高平鸣海在《鬼》一书中提到,“我其实喜欢鬼,虽说鬼有各种各样,但他们拥有强大无比的力量,即使最后被打败的鬼,其形象也十分纯洁。”⑥应该说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照此逻辑,日本动画片出现大量的鬼怪内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千与千寻》就是典型的例子。从类型上说,这部动画片无可争议地属于鬼怪片类型,宫崎骏表现出了令人惊叹的想象力,无论从影像的空间造型上,还是整部影片的叙事逻辑,严格遵照传统文化的鬼怪体系,如以隧道将阴阳世界分割,契合古代洞天的空间观,环绕四周的冥河、高崛的奈何桥、日息夜作的习惯以及父母因贪吃而成为猪,均符合佛教对地狱的设置。与此同时,电影叙事也遵照传统鬼怪逻辑:人类误入鬼神领地触犯禁规、遭致惩罚,而人格亮点最终解除魔法重归人间。影片中拯救父母、突现孝道的传统伦理(从一定程度上说,《千与千寻》与传统鬼戏《目连救母》有着相似之处)在日本现实题材的影视剧中难以见到,而《千与千寻》将之融合在儿童题材,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在千寻身处厄境时,善良、坚韧、勤俭、谦敬等传统道德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应该说,日本的本土文化借助儿童、鬼怪题材获得了极其生动的表达。当然,这并不是说《千与千寻》就只有传统文化,影片在传统鬼怪叙事的框架中融合了现代人性观,千寻与小白的情感契合冲淡了传统孝道的伦理色彩,主体部分两人的交往过程被编导释读为一段在互助过程中浪漫唯美的爱情,而这打动了无数年轻人的心。

弱化道德观念导致因果报应的传统叙事链条松懈,好人善报的观点已大为改观。如《情杀》中大方热情的田中并未因为良好的道德素养而获得善报的结果,相反她也在众人面前自杀殉情,极为惨烈;而罪魁祸首的柴山武彦与情人在死去后也并未受到恶报,这与传统鬼怪片就完全不同了。再如《午夜凶铃》中冤死的贞子是报怨复仇的恶鬼,然而在报复中完全不顾对象善恶的道德区分,在相当程度上质变成一场鬼与人的战争,因此《午夜凶铃》的第二部就逐渐滑向了科幻类型(贞子的录像带之所以具有杀伤力,是因为带有易于传播的病毒),偏离了传统鬼文化匡正道德、监督行为的功能轨道。而从影像叙事看,利用鬼怪文化的神秘、诡异、恐惧、尊崇等传统的心理惯性,在视觉效果、氛围苦下工夫,这可算是日本鬼怪类型电影历来的一大特点,然而伴随着社会观念的现代改变,也出现了祛除鬼怪恐惧、增强人鬼相亲的倾向,以个人成长的类型来拓展单一审美效果,使之逾越单纯宣泄恐怖、绝望等心理的藩篱,呈现出坚强而自信的现代人性观。《情杀》联系阴阳两界的是绿子与尼之介相约路旁小庙的承诺,由于这承诺使已然发疯的绿子与母亲从病院逃出,与尼之介相会,也才引发学校这一场血腥的恋爱悲剧。《学校怪谈》也以承诺的方式实现故事的逆转。因此,毫不夸张地说,注重人格尊严、个人独立的现代人性观对日本鬼怪片的改写,具有相当的文化表征意味,从人鬼相斗到人鬼相亲,富有魅力的现代人格在鬼怪类型片中崛起,暗示了西方现代文明在日本强劲增长的态势,积极促进了当下日本大众对本民族文化身份的认同。

三、韩国鬼怪类型:回归传统的现代

众所周知,韩国影视剧自由地穿行于注重传统人伦道德与现代文明之间。这突出表现在以《我的野蛮女友》为代表的青春偶像片,时尚的消费、靓丽的容貌、张扬的个性使之载负着清晰的现代感,而在都市现代的面具下,仁厚、含蓄、专一等传统道德形成最令现代人怦然心动的人格亮点。与电影相对,韩国电视剧尤其是家庭亲情剧,如《澡堂老板家的男人》、《爱情是什么》、《看了又看》、《人鱼小姐》等等,充裕地传达现代家庭中的传统文化品格,以传统家庭的伦理观照现代社会中小家庭的缺陷。应该说,执守本土题材、关注本土道德观念,形成了旗帜鲜明的文化个性,这是韩国影视剧成功的关键,从中可以透视出民族强烈自尊与自信。简单地说,物质繁盛,经济腾飞,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为韩国现实题材的影视剧叙事提供了坚定的本土立场,为观剧者提供了现代的消费想象,而且,现实的成功使影视剧编导们在表现如上信息时无比自信,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⑦。与日本电影一样,韩国影视剧对当下韩国民众体认、增强本土的文化身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伴随着韩国影视剧在整个亚洲文化市场的猛进如潮,韩国本土文化弥散开来,乃至刺激了亚洲的文化自觉。有论者就认为:“韩国电影如今已从单方面的观赏、娱乐,变成东方意识自我认识的桥梁,在亚洲,正担负着更加宽广的文化使命。”⑧应该看到,韩国影视艺术的崛起与强化本土的文化身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尽管与青春偶像片相较,韩国鬼怪类型片在观众票房以及艺术成就上有所逊色,但近年来也有了很大的突破。青春偶像片强调容貌靓丽、个性张扬的现代特点,但又以传统儒家中和的美学原则,强行控制激情的迸发:传统与现代出现一种交织复杂的状态。相对说来,鬼怪类型片中的传统与现代交锋则简单得多,它无意表达传统与现代的复杂性,而重在体认鬼怪所承载的传统文化。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在目前韩国类型电影(包括大量的文艺片)积极体认、严格遵循本民族文化身份下,具有悠久传统的鬼怪必将进入电影,鬼怪类型片迟早都会焕发出令人惊悸震颤的审美效果。如近年来就集中出现了如《指甲》、《圈套》、《女校怪谈》、《退魔录》以及《凶咒》等等一批鬼怪类型片。应该说,《红眼》(导演金东斌)更是成熟地运用大光比的布光、低色调、不均衡构图,空洞的车厢对人类的挤压等等黑的影像风格;并且,影片充分发挥了声响效果,如偶然响起令人悚然的火车汽笛声,这显示出韩国鬼怪类型片的导演们已经成熟地运用鬼怪类型的诸多元素,在形成惊悚的视听效果方面,即使与擅长营造恐怖气氛的日本鬼怪片相比也毫不逊色。

与日本鬼怪片不同的是,韩国鬼怪类型片叙事结构更具有强烈的传统鬼怪文化色彩,现实的人与想象的鬼怪形成了一种明显的比附关系。如果说日本鬼怪片一方面遵循并强化传统文化中的鬼怪观念(如凶狠的恶鬼形象),另一方面又以日常理性获得了审美距离,形成颇具现代意味的审丑效果;那么,韩国鬼怪片则始终沿循传统鬼怪文化的发展轨道,以作为文化观念而存在的鬼怪监督并规范着人类的思想观念与行为举动。如上所说,日本鬼怪片注重以现代人性观改写传统鬼怪囿于人伦善恶的叙事逻辑,而韩国鬼怪片更强调传统鬼怪文化中的道德因素。

韩国鬼怪类型片注重鬼怪与人类的比照关系,深入挖掘了多重的鬼怪空间。这与我国传统小说颇有相似之处,“开拓或者更确切地说臆造了一个幻想的、虚妄的鬼神世界。这是一个神奇、神秘的世界,是一个想像或幻想的空间,同时也是一个文化的空间或符号的空间。它与人世构成了相互对立、比照、对抗、互补等多重关系。”⑨只有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人才能进入这个臆造的鬼怪空间,并与之交流、解决现实的困境。如《死亡幽灵》中建筑在中央博物馆地下的迷宫,是鬼怪亡灵出没的地方;而故事情节也曲折反映出韩国民众敌视日本军国主义的事实,表达了立足本土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特性。而在发达科技的事实影响下,现代网络的虚拟空间也给传统的鬼怪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如《血瞳》中,玛丽妇科门诊网站成为死亡网站,点入者均死亡。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全然不同的空间是怎样在韩国鬼怪片中叠加在起来,又是凭借什么获得文化黏合力的呢?依靠的就是神秘的时间。如《红眼》中,现实中的列车把凶杀、恋人情感冲突组建在一起,形成了较为清晰的现时叙事;并以阴暗的色调、空荡荡的空间、诡秘的行动,在同一列火车中又划分出另一个臆造的鬼怪空间。现实与鬼怪空间利用时间的相似性叠加在一起,用快速推拉的镜头、闪白等方式模拟主观幻觉,以身体与灵魂分离的传统鬼怪逻辑为依据,挣脱出肉身的灵魂进入了鬼怪的幽灵空间。这在韩国鬼怪片中屡屡可见。混淆人鬼的空间叠加迷惑了观众,增加了观赏的难度,并且也确定了以现实与鬼怪的空间分离而使故事出现了终止的逻辑基础。时间的另一个神秘性表现,就是循环往复的时间倒流,说到底,这种循环时间观是原始初民在四季轮换的时间经验中积淀下来的,给传统鬼怪文化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日常生活经验,也给韩国鬼怪片热衷的生命复活主题提供了叙事逻辑。如《笔仙》中火烧惨死的金仁淑借助同样被烧死的母亲贞英而重获生命;《血瞳》的“以复活代替被爱”的宣言,真切而愤怒地呈现了当下社会的缺陷。如果说前者是铭刻了农村形态对女性的歧视,强烈批判了基于男权意识的学校教育,那么后者揭示了当下社会爱情的脆弱性,尤其表达了对追求事业、而缺乏道德责任感的男性愤怒之情。不仅如此,循环的时间观也被积极吸纳到电影的叙事中。如《死亡幽灵》以鬼怪追踪张德熙的画面循环出现,分点介绍朋友的死亡,新颖而独到地组织了不同时空的画面,一片诡秘的死亡气氛由此扩散开来。

综上所述,韩国鬼怪电影的传统道德烙印在东亚电影群落中是十分清晰的。它既不同于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的鬼怪片,在失去传统文化的支持后,叙事最终回落到现实社会,鬼怪仅仅成为了确证唯物主义的变相注脚;它也不同于日本鬼怪类型片以传统的鬼怪文化来注解西式的个人主义,以别样的人性风景,窥见西方文明侵蚀的蛛丝马迹。对于我们来说,执守本土意识的韩国鬼怪电影,在体认民族文化身份、呼唤民族自信心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韩国电影之所以如此,与国民道德教育密不可分,正如有学者所说:“纵观各国青少年道德教育,韩国是其中体系最为完整、与本民族文化结合得最为紧密的国家。韩剧的编剧、导演、演员都是在这种文化环境中成长和熏陶出来。这也无怪乎作为流行文化产品的韩剧承载了那么多的传统伦理美德,反过来对素以文明大国、礼仪之邦的中国观众进行了某种程度的道德教化。”⑩从呼唤本土意识的角度上说,这给当下文化身份混乱的中国电影以重要启示。

注释:

①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第296-297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②胡克:《中国内地类型电影经验》,《电影艺术》。

③王迅:《中国恐怖片的“恐怖”极限》,《周末》2004年3月31日。

④应锦囊:《中国鬼怪文化与小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

⑤⑨刘登阁:《中国小说的文化空间和文化格局》,《人文杂志》2003年第3期。

⑥参见王鑫《中日两国鬼文化差异之探寻》,《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卷增刊。

传统文化理论例9

前一种法治观是多数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从上古时代起,明天道、察民意、“制而用之谓之法”的统治工具论观念就已经深植人心。后来的文人策士们说得露骨一点的,则谓“设法度以齐民”;说得含蓄一点的,则谓“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务以德善化民”。总而言之,法律只是用来管束老百姓的。虽然到了近世也可以发现一些弥足珍贵的民权思想萌芽。例如在明代,方孝儒就曾经就守法求治当中的利民与利君、良法与恶法、公共性与私益性之间的关系写下如此一段精彩的文字:

“……夫法之立,岂为利其国乎?岂以保其子孙之不亡乎?其意将以利民尔。故法苟足以利民,虽成于异代,出于他人,守之可也。诫反先王之道而不足以利民,虽作于吾心,勿守之可也。知其善而守之,能守法者也;知其不善而更之,亦能守法者也。……举天下之好恶之公皆弃而不用,而一准其私意之法,甚则时任其喜怒而乱予夺之平,由是法不可行也。……”

黄宗羲更大胆直言在专制君主的统治之下,“其所谓法,有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尽管有这些民权思想的萌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一直在漠视民权的诉求。对此粱启超的有关见解很中肯,他指出:“我国成文法之起原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

不言而喻,后一种以权利(right)限制权力(power)的法治观来自社会的现代性及其制度设计。根据现代法治主义的各种理论,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通过某种民主程序订立的宪法(无论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并且要求所有的社会活动在形式和实质这两个方面都符合精神,不仅对于个人的违法行为、而且对于任何违宪的政府举措及法规都可以通过司法救济等方式予以纠正,以保障每一公民的尊严、自由、权利、社会正义以及法律体系的安定性。至于哪种具体的制度模型更能有效地实现上述目标,要视不同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现实条件而定,不可一刀切。由此可见,主张现代法治决不等于就是主张单维进化论。其实,现代法治构思本来就是包含多元化契机的。但是,如果曲解法律秩序的多元性和地域性,连上述最基本的共性目标本身也不予认同的话,何必玩弄概念游戏,侈谈什么现代化的法治!在我看来,今天讨论在中国推行法治,前提当然是要限制滥用权力的政府行为(有结构性腐败的大量事实可以为证),首要的任务当然是要解决有序化社会生活整体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有新兴宗教或次级文化权力关系如火如荼伸张势力的大量事实可以为证),而决不能仅仅归结为所谓“功利性的”“对秩序的呼唤”,或者只是对作为现实状态的秩序进行法律形式上的被动性追认。”

在二十世纪,虽然政治发展的过程极其曲折,但对于法学界来说,中国制度变革的目标模式大体上还是清楚的,就是从前一种法治观转向后一种法治观,探索在限制国家权力同时提高国家能力的适当途径。然而,最近中国政治学界和法学界,却出现了一些反其道而行之的迹像。有人不是适应时代需求去解构成为中国社会秩序的病灶的传统性权力关系,而是急不可耐地先去解构以限制权力关系为宗旨的现代法学理论及其制度框架;也有人不

是在中国本土资源中发掘与现代自由民主相通的矿脉,而是在本土资源中寻找社会强制的合理性——虽然巧妙的修辞技巧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掩饰特定的价值偏好。这是为什么?个中的原因非常复杂。撇去权力关系再生产的逻辑、犬儒式的精神状态以及急功近利的形而下动机不谈,还有三种要素特别值得在这里提出来认真讨论,即(1)现代法治秩序的建构屡试不成,让法学界的部分人士在心灰意冷之余倾向于逆反性选择;(2)后现代主义的流行使当前中国知识分子圈内失去了变革的共识以及确信无疑的目标参照物;(3)199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步成果大大增强了受惠者的自豪感以及爱屋及乌的情绪。

中国在进行“自我”或“本土”的现代法治秩序的建构时离不开西欧这个“他者”,无论是在寻找改革榜样的意义上,还是在确认已有成就的意义上,甚或是在抵制变动的意义上。显而易见,在根据改革所需而引进西欧某些制度之际,首先不得不承认对方有先进之处。相反,如果为了本民族中心的虚荣要顾影自怜一番,为了现状的稳定要故步自封一阵,则不大可能去做那种似乎“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事。另外还有这样的情形,在改革目标迟迟不能达到时,“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就会复杂化,或者加深对自我的重新认识和反思以便通过更加现实主义的制度安排争取改革的成功,或者单纯归罪于他者的不是,甚至反过来自以为是、发出类似王婆卖瓜的吆喝声。

关于后面的情形,可以试举一例加以说明:在美国的确存在着种族歧视,其中很典型的具体表现就是主流社会的舆论总是认为黑人更倾向于常习性犯罪。黑人,尤其是善良优秀的黑人当然对此愤愤不平,除了通过教育和改革提高整体素质方面外,还致力于批判和消除上述偏见。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往往引用不同的统计数据来说明部分阶层黑人惯犯较多的事实无法推导出一般性命题,也大力揭露逼迫黑人犯罪的社会条件。然而,当有人推动“黑就是美(Blackisbeautiful)”的运动时,被煽动起来的狭隘种族情绪就开始压倒理智,社会关注点从如何纠正偏见的方面转移到对偏见对象如何进行价值判断的方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在这种情形下,作为偏见基础的关于对象本质的界定或者现有的西方知识霸权反倒得以维持。为什么?种族歧视者们也许会这么说:“瞧,那些黑人自己也承认像我们所说的那么黑。这证明了黑就是黑。至于黑人要说黑就是美,而把不黑反倒看成是丑,完全可以悉听尊便”。其结果,在极端的种族歧视者与偏激的反种族歧视者之间形成了某种奇妙的共犯关系:据弃一切与关于对象本质的界定所不同的表征以及变化的契机,甚至把那些,与种族主义者和“黑就是美”运动家共同设定的关于典型黑人形象的指标,有所不同的其他黑人都蔑称为“巧克力夹奶油馅甜饼(oreos)”与被边缘化的新加坡人骂推动社会改革的精英集团是“黄皮白芯的香蕉”,阿Q在爱了国搞了革命之后回过头来呸一声“假洋鬼子”是同样的意思。”

围绕中国法治问题,与上述自我与他者之间关系复杂化不同状态相仿佛的现象也隐约可见。但是,不同于“黑就是美”、“就是好”之类的标语口号,在现阶段的中国,后现代主义的话语膨胀既可以凭空制造出一件又一件“皇帝的新衣”,也使社会转型阶段那种“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局面确实变得更加复杂化了。而在被形容为“恶魔推碾”(珀兰尼KarlPolanyi)的现代化过程中,因合理主义和纪律的挤压磨合而产生的剧痛,往往使反现代和解构的各种直觉性诉求也很容易得到“草根”运动的呼应。于是我们不得不在讨论现代法治问题时也涉及后现代思潮。

对后现代的理解因人而异。如果你硬要问在哪里可以看到最典型的后现代现象,我只好回答:就在后现代主义者们“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地高谈阔论后现代的场合——那种充满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语言游戏,那种精神上的无政府状态,那种民粹主义式的氛围,恰好充分体现了后现代的基本宗旨。虽然后现代思潮否定现代的合理主义范式,但并没有意图甚至没有能力来提供新的代替性范式。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主观性的解放、对差异的宽容、脱中心、平面化等等,其实大都是现代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的浪漫的或者极端的体现。如果缺乏把权力分立的政治多元性以及人格独立的价值多元性这样的前提条件,就很难构思出把自由意志作为批判法制的标准这样的抒情诗来。因此,后现代或许能够导致现代结构的变质,却决不可能导致现代结构的变革。对于多数后现代主义者来说,实际上批判比建设更有意义。例如德里达(JacquesDerrida)在论及法律秩序时就公然宣称“解构即正义”。似乎他给正义作出了新的定义,其实不是,他同时也告诫道,人们既不能亲身经历正义又不能直接话说正义。这很像中国那句曾经风靡一时的名言:“造反有理;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可想而知后现代的相对化正义观类似偈语禅机,是十分玄虚的。问题是解构之后怎么办?否定了“理性主义的现代”(托尔敏StephenToulmin),也否定了“现代的纪律性”(福柯MichelFoucault),还否定了普遍主义的雄心,甚至更进一步否定了客观标准,在这样一种相对化和极端私化的“解放区”,社会的公共性还能够重建吗?凭什么作为价值根据来形成新秩序?这些问题对于后现代文学或许并不重要,但对于后现代法学却是无可回避的。

根据闵达(GaryMinda)的研究,所谓后现代法学主要由1980年代以来盛行的五大法学运动构成,它们分别是批判法学研究、女权主义法学说、法与经济学、法与文学以及反种族歧视的权利论。的确,这些法学运动的理论背景和主张有很大的差异,但在挑战现代法治主义、强调差异和主观性价值判断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共通特征。有力量对比的政治化、也有利益交换的市场化;内反父权(夫权)、外反霸权;从结构功能转向语言游戏,从理性思维转向故事思维等等,所有这些都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后现代状况的不同侧面,显示出最有代表性的多元格局。因此,我认为阂达的分类整理框架还是可以认同的,也与其他领域的“后学”谱系大致相吻合。在对五大法学运动进行具体考察之后,可以发现后现代法学的基本主张既不是现实也不是理想,归根结底不过仅仅提出了可以用来质疑和批判法与社会的现代性的某些观察角度。因此,后现代主义不是对现代的替代而只是对现代的反思。后现代法学的反思当然不是无意义的。所以,我说过要把后现代法学作为解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结构性难题的一条辅助线。但是,如果不适当地夸大了这种意义,唯独使对普遍性的否定本身变得普遍化起来,如果反思和批判被限定于现代法治而不适用到人治及其他本土性传统和社会现实,甚至自觉不自觉地通过“后现代的转向”和“精巧的”(habHassan语)完全站到现代的对立面上,后现代进一步承认个性的精神,那么无论对法治的运作实践还是对理论体系(包括后现代法学本身在内)的发展都会带来或大或小的灾难。

需要留意的是,后现代主义在中国的流行还与国内外政局息息相关,带有非常浓厚的保守主义色彩,这与欧美社会的自我反思、自我批判式的后现代思潮之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造成这种特征的主要原因是:许多中国后现代主义者其实是在萨伊德(EdwardW.Said)的《东方主义》以及柯恩(PaulCohen)试图改变中国历史研究范式的尝试中才真正找到自己对彻底否定客观标准这一后现代主义命题的兴奋点和立足点的。这里的问题不在于萨伊德、柯恩等对西方主流话语的霸权提出的可贵挑战是否应该给予肯定,而在于一部分人放弃了对认识论方面进行深入考察的责任,转向围绕文化价值偏好作无谓的争吵以便引起人们的瞩目或者小圈子内的起哄,甚至陷入——并且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实力增长而越来越陷入——某种丧失了分寸感的自吹自擂的陶醉之中。这与萨伊德、柯恩们的宗旨其实相去甚远。这也与国内知识分子以及民众当中存在的那种强调把未竞的现代化改革继续进行下去的立场发生冲突。结果是自1970年代末以来在中国社会已经确立的关于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共识终于破裂。如果这种破裂能够促进国内社会多元化、对现状的反思以及在此基础上重建公共性,当然值得欢迎和庆幸。但是,在从迄今的中国后现代主义者们对人不对己的批判性话语里,我们看到的只是少数狂猖者一本正经地要把历史和地球统统都放在他自己灌了水银的秤盘上去,匆忙称量一下,并以“祖国”、“人民”的名义作出最终审判的滑稽,除此之外,还找不出太多令人置信的坚实根据。

的确,现代法治主义自1970年代中期起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正统性危机,正在经历批判和反思的考验。但是,我们如果因此油然产生一种倒错的胜利感,觉得人治也是可以推崇的,甚至连“七出三不去”也有道理,那就未免要贻笑大方。这么说并不意味着笔者反对重新认识中国法的历史经验,也不意味着对传统文化持全盘否定的态度,更不意味着对欧美式现代法治主义的某些缺陷以及多元进化过程中的非普遍性一面视而不见。我要强调的只是:后现代最重要的本质在于批判,特别是对一定社会中的强势话语的批判(这正是现代知识分子的神圣使命,也符合中国君子所推祟的道统观)。当这种批判变得只针对弱势话语,只适用于现代化的文本而不适用于传统文本时,就会滑向保守主义,使中国失去反思和改革的能力。中国面临的时代任务是在激进的革命后留下的制度空白之处从事现代法治秩序的建构,这一现实需求有目共睹。置这样的国情条件于不顾,反倒在现阶段的中国大谈特谈现阶段的欧美学术圈所关心的“解构”问题,盲从空虚的话语流行,仅仅满足于在别人的自我批判的论点中搜索自我表扬的论据,这些廉价倾销的舶来品,即使改头换面采用了“地方风味小吃”的包装纸,除此以外究竟还有多少附加价值呢?

不言而喻,全球一体化的趋势要求共时性议论和新视野,社会变革也往往需要通过对文化传统的再解释的方式进行。但如果太拘泥于社会价值层面的拾杠,只会演变成话语霸权的争夺和或有或无的僵局,缺乏建设性契机,更难在大范围内达成基本共识。而如果太拘泥于特定语境的关照,以阅读诗词的思维模式来阅读法律,并忽视根据自我的经验而形成的合理性评价标准怎样才能与他者共有的问题,又会受缚在某一种狭隘、封锁的“意义之网”(布迪厄PierreBourdieu)里,或者在被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描述为“由隘路和广场、旧屋和新房以及先后增筑的庭院宅府等构成的语言古都的迷魂阵”中丧失方向感,既不能与对象保持距离,也没有合理化的交通规则和可比性的参照体系,各家各户都关门自闭在各自特有的话语空间里,多元文化主义的壁垒遮断了公共性对话的机会。在已经设定了这样的情境和语境之后还要再谈什么咸与遵循的法治秩序,岂不是成心要造一座与现实可行的制度脱节了的空中楼阁吗?

为了使有关法治的讨论不陷入相对主义的迷宫或者势不两立的僵局,真正具有可以跨越复数文化或者包含复数涵义的多元性,以下我将把关注的焦点从价值论转到与多元主义相洽的认识论。首先回到“吾日三省其身”(孟子)、“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这样的哲学源头,即一切怀疑、反思的出发点,对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以及法律制度进行批判性的重新认识和解释。但是不同于所谓“语境论(PerspectiveRationalismorContextualism)”,我尝试把涉及特定语境的个人观点与集体观点、内在观点与外在观点加以区分,在强调自我或本土的经验基础的同时也强调他者或域外的经验以及双方的互动关系,以保持自我在与他者相遇时的精神结构上的弹性和开放性,避免偏狭和冥顽不化。我认为,只有以开放的心态迎向他者、寻求共同语言和共同关心,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话或沟通来克服“多元性造成的不知(pluralisticigno-rance)”和失语症或自闭症,找到互补互利的机遇,才能充分享受那种远远超越了自我经验、本土经验的丰腴资源,才能探索出一条为中国建设既符合国情、又接轨国际的法治秩序的新路径。

总之,在一个不能对他者充分开放的语境里,我们没有机会真正理解当代中国所追求、所需要的现代法治,也很难有说服力地阐述具有本土特色的法理、更何谈有效地推行适应全球一体化时代的法制改革。

传统文化理论例10

1.传统文化的人格体现儒家的理想人格。在儒家的理想人格中,认为最高人格的体现为圣贤。而圣贤就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是要与天同德,与大道同行,克己复礼,兴国安邦的高尚品格。儒家圣贤的人格主要体现在仁与礼的统一。道家的理想人格。在道家的理想人格中,提倡隐士。即真人,至人,神人。主张淡薄本性,无为不争,已达到人性和自然最原始的状态。在道家的思想中,提倡返璞归真,无为而治。法家的理想人格即为英雄。认为要追求自身的实际理想,凭自身的力量争取社会地位。提倡法不阿贵,唯法所在。在法家看来,法令制度高于一切,无论君臣,在法令面前一律平等,体现了人们追求自由平等的精神。佛家的理想人格提倡超尘绝俗,认为万物皆空,明心净性。在佛家的思想中,佛就是泯灭七情六欲的超人,在生活中做到宠辱不惊,万般皆空像的心态。

2.中国传统人格教育理论的特征第一,肯定人的价值,尊重人格。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就是表面天地之间人之性命最为珍贵,体现了人的价值。孟子说“所欲有甚于生者”就是指人的追求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表明了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是中华民族的行为模式,注重挖掘人的价值,获取他人的尊重,一方面做到自爱,自尊;另一方面做到理解人,尊重他人。第二,崇尚仁爱理念。孔子特别注重“人”的突出地位,仁爱是人性之基本,通过自身的美德,达到人与万物的统一。在理想的人格教育中提倡,一方面不断提高自身的德行,另一方面也要将德行推向社会,造福社会。第三,重视修养实践,崇尚理想人格。自古以来,中华民族都将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作为自身的追求根本,通过道德理论的熏陶和道德实践的累积达到人身外在和精神内在的统一。

二、传统文化与现阶段人格教育的融入

通过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提炼、整理,塑造高职学生优秀的人格,以经典“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理想为重点;以仁人志士为榜样加强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励志教育,培养高职学生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1.思政教育体系中融入优秀传统文化在现行高职思政教学体系中,可以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伦理导向性融入思想道德修养课,用心弥补现行课程的人文精神的不足,增加课程的育人功能。高职学生的道德修养不能被文化课的知识性要求所取代,教学与评估只能以育人为中心,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道德修养课程,可以充分展现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来引导学生的道德思想,培养人格健全和道德品质优秀的大学生。

2.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网络、影视建设网络、影视等公共媒体对高职大学生有较强的吸引力,可以在专门优秀传统文化网站中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高职大学生提供一个干净绿色、健康有益的网络和影视环境,转移人格教育的重要阵地。

3.在校园人文环境中融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高职校园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大学生社会化的主要战场,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对高职大学的道德人格培养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校园文化中的历史传统和思想追求能改变学生的价值观、理想和道德信念。如清华大学的厚德载物、北大的兼容并蓄,其厚重的文化底蕴影响着一代代的青年才俊。

三、优秀传统文化对当今高职学生人格教育的理论价值

1.有利于培养高职学生的职业素质。在择业观方面,高职的毕业生刚刚踏入社会就想着找到非常理想的工作是不现实的,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敬事而信“,“建功立业”的精神是值得当代高职学生借鉴的。很多成功者和建功立业的人都是从很艰辛的基层工作做起。通过传统文化中典型的人物案例引导学生调整就业期望值,保持达观的择业心态,“天生我才必有用”,有才华有德行的人最终会被发现。保持不断进取的信心是帮助高职学生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2.有利于高职学生正确处理人际交往。高职学生在进入大学后,许多人不知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因而往往造成与同学交往胆怯、与教师“顶牛”、与父母关系不合;还有一些学生交往重实惠不重原则,请客送礼、拉帮结派,这种友谊自然不会长久,又反过来影响学生的交往能力。因此,利用传统的道德中强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让他们更加能够明白尊重他人,勇于承担,在人际交往中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在传统的道德教育中学会做人的道理,促进个人的成长和进步。

3.有利于培养高职学生的诚信品质。诚信是做人之根本,所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因此,对于高职学生来讲,诚信品质的培养在整个人格教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良好经济建设的需要,是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是整个社会道德文化进步的需要。因此,通过传统文化培养高职学生诚信的品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