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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档案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3 09:16:08

仓储档案管理

仓储档案管理例1

在网络环境日益广泛化、复杂化的今天,如何有效地应用信息仓储技术为高校档案管理服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信息仓储拥有数字化资源、网络化存取和分布式管理三个基本要素,应该说正好和高校档案管理自动化的要求相吻合。高校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化的特点是:实现与网络及各种通讯系统的完美联结;存储具有数据安全性、响应速度及扩充性;满足数据的可访问性需求。鉴于篇幅,本文主要谈谈档案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仓储技术以及相关建设和应用问题。

一、用于高校档案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仓储技术

信息仓储技术主要涉及到数据网络存储技术和数据仓库等。根据档案管理系统的规模,这里主要介绍数据网络存储技术。依据其出现时间的先后,大致可将数据存储技术的发展分为4个阶段:直接附属存储(DAS)、网络附属存储(NAS)、存储区域网(SAN)和IP存储(IPS)。

1、DAS。20世纪90年代以前,存储产品大多作为服务器的附属设备通过电缆直接连接到各种服务器,这种形式即是DAS。DAS完全以服务器为中心,不带有任何存储操作系统。DAS方式是长期以来大多数服务器采取的方式。主机通过专用接口与存储设备相连接,透过RAID技术将这些单个硬盘,按RAID level组合成更大的硬盘。当主机需要访问存储设备时,主机发出指令给存储设备,存储设备根据指令进行相应操作,将数据返回给主机,或者将主机传输过来的数据写入到磁盘。DAS中存储设备可以是磁盘驱动器,也可以是RAID子系统,或是其他存储设备。

DAS技术的数据安全性差,难以备份/恢复;性能一般,可扩充性差,容量有限;数据被存放在多台不同的服务器上,难于访问,不支持不同操作系统的访问。DAS技术成本低廉,易于安装,但需停止用户现有系统,且难以维护,存储利用率低。

2、NAS。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NAS技术。NAS包括存储部件和集成在一起的简易服务器管理软件。NAS是一种将分布、独立的数据整合为大型、集中化管理的数据中心。NAS通常在一个局域网上占有自己的节点。在这种配置中,一台NAS服务器处理网络上的所有数据,将负载从应用或企业服务器上卸载下来。集成在NAS设备中的定制服务器系统可以将有关存储的功能与应用服务器执行的其他功能分隔开。NAS设备的物理位置灵活,通过物理链路与网络连接。NAS无需应用服务器的干预,允许用户在网络上存取数据。

NAS的特点是,易于备份/恢复;性能高,可扩充性强,即插即用,容量无限制,数据被整合并存放在相同的存储器上,易于访问,支持不同操作系统访问。NAS技术成本低廉,易于安装和维护,存储利用率较高。

3、SAN。SAN是允许在存储设备和处理器(服务器)之间建立直接的高速网络连接,通过这种连接实现只受光纤线路长度限制的集中式存储。SAN可以被看作是存储总路线概念的一个扩展,它使用局域网和广域网中类似的单元,实现存储设备和服务器之间的互联。SAN具有高传输速度、远传输距离和支持数量众多的设备等优点。采用了专用的拓扑结构,不能直接使用通用的IP网络连接各个SAN存储网络。目前,多数供应商的SAN解决方案大多采用光纤通道技术,即FC—SAN。

SAN技术的特点是,易于备份/恢复;性能极高,可扩充性强,即插即用,容量无极限;数据被整合并存放在相同或不同的存储器上,提供统一的用户访问界面,易于访问,但不支持不同操作系统的访问。SAN技术成本昂贵,需要长时间的设计和安装,且难以维护,存储利用率很高。

4、IP存储。IP存储技术就是以高速以太网连接为基础,通过IP协议进行数据交换的存储技术。它将SCSI协议映射到TCP/IP协议上,使得SCSI的命令、数据和状态可以在传统的IP网上传输,其支持数据块形式的I/O访问和共享存储。它采用IFCP和iSCSI协议,由于光纤通道已经包含了SCSI协议,这种方法无需重大技术改造,就能满足协议的要求。

IP技术的特点是,易于备份/恢复;性能高,可扩充性强,即插即用,容量无极限;数据被整合并存放在相同或不同的存储器上,提供统一的用户访问视图,易于访问,支持不同操作系统访问。IP技术成本低廉,易于安装和维护,存储利用率最高。转贴于 

二、基于IP存储的高校档案管理系统建设

在网络存储中,FC—SAN在某些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如性能极高,可扩充性强等,使其能够满足高校档案管理系统大规模数据存储的需要,但光纤通道存在着成本昂贵和互操作性问题,这是一般高校档案管理系统所不能承受的。而NAS技术虽然成本低廉,但却受到带宽消耗的限制,无法完成大容量存储的应用,而且系统难以满足开放性的要求。针对以上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根据国际上基于IP的存储设备已日渐成熟的情况,业内提出了一种既有NAS和SAN技术的优点,又能克服两者缺点的存储网方案,即基于IP的SAN。它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利用IP互连设备构成存储区域网SAN,第二部分是通过SAN中的交换机多路接入局域网LAN回路,形成一种广义的附网存储NAS,存储设备都是商用的NAS设备以及iSCSIi设备,或通过转换桥将SCSI和FC设备转换为IP接口,接入基于IP协议SAN中。它采用最广泛的TCP/IP作为网络协议,既具有NAS易于访问的特点,又有专用的存储网络架构。因此,基于IP的存储网络可以利用以太网技术和设备来构建专用的存储网络,由于使用了以太网设备,其成本大大低于使用光纤交换机的SAN网络,而且保持了SAN的传输速率高且稳定的优点。用户在这一技术中,面对的是非常熟悉的技术内容,即IP协议和以太网,而且各种IP通用设备保证了用户可以具有非常广泛的选择空间。事实上,由于IP存储技术的设计目标,就是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使传统的SCSI存储设备和光纤存储设备都可以在IP—SAN中利用起来。随着带有IP标准接口的存储设备的出现,我们可以单纯使用本地IP存储技术,来扩展已有的存储网络,或构建新的存储网络。以千兆甚至万兆以太网为骨干的网络连接,保证了本地IP存储网络。由于采用的是IP协议,与LAN和互联网的连接是无缝的,远程备份十分方便,效率工作很高。基于IP的SAN在性能及功能上都具有突出的优势,是目前高校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中存储区域方案设计的首选方案。

三、高校档案管理信息仓储系统建设中若干问题分析

推进高校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化的目的在于开发应用,离开促进应用水平的提高,就脱离了实际。笔者以为,推进高校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化的指导思想,一是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争取条件采用先进技术;二是要充分掌握系统的综合性、系统性、统一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是要从现实出发,循序渐进。如何提高应用水平,需要深入考察与档案管理自动化系统相关的诸多方面的情况及变化趋势,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的途径。总体来说,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档案信息仓储建设首先必须提高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当前,高校档案管理系统的现状是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滞后和应用软件多乱,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系统整体水平的提高。目前系统的主要矛盾不是硬件设备的缺乏,而是硬件的功能并没有充分发挥。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取得共识是系统建设思想上的一次飞跃,它使我们的观察视野从计算机系统扩大到整个档案信息管理。这一认识上的转变给我们的启示是: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化的内涵包括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其中首要的是档案业务要规范,档案标准要建立健全和真正实施。档案标准和规范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推进档案自动化建设,必须抓好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掌握好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

2、档案信息仓储建设要着眼于提高系统的整体水平。根据系统论思想和集成化要求,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化建设的着眼点应是整个系统,组成系统的纵向和横向的各个节点都应达到一定水平,并通过网络加以联通,这样才能发挥整体优势,提高系统的综合能力。部分节点甚至一个重要节点的障碍,都可能造成系统的梗阻。当然,要求每个节点的装备水平和应用能力齐头并进是不现实的,不可能“齐步走”。鼓励和支持先进单位提高水平,在一些单位进行较高水平的试点,以取得值得推广的经验,对整个系统是有利的,但其基本出发点应是为了提高系统的整体水平,只有少数先进的节点不可能组成先进的系统。

3、档案信息仓储建设要有重点地抓好数据库建设。目前档案管理自动化系统从总体上看仍处于由文件处理向信息管理系统的过渡阶段,完成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数据库建设。开发和建设数据库系统是国家档案信息工程的核心和基础,是工程的主体。数据库的含义是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对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方便的使用。建立数据库系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经过由低到高、由单个到群体的循序渐进过程。经过试点,数据库经验中最主要的有: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坚持计算机技术人员同档案业务人员协同配合;面向应用,建立“活库”,以利用频率和使用效率考核数据库的“活性”;突出重点,由单一库向系统库发展等。当前若能把综合数据库的完善提高和各单位档案目录库建立起来,通过网络联接形成开放的分步式数据库群,将使自动化系统效率大大提高一步。

仓储档案管理例2

图书仓储和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很强的工作,服务是目的,服务是前提,没有良好的服务,就失去了工作的价值和作用,因此,我始终坚持工作就是服务的观念,以大家“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增强服务意识和主动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实际工作中我做到忠于职守,一丝不苟,积极认真,任劳任怨,随叫随到,从不讲价钱,有多少个星期天没有休息过,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但当我看到规范有序的工作能为大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

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我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局的资料管理和图书仓储工作。根据上级提出的要求,我积极探索图书档案管理模式,对历年来我局所有的图书、文件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归档。对档案库房进行重新调整。完成我局*年至200*年文书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统计报表收集归档、分类整理、编目、更换装具,输入微机、装订并编号上架工作,现正全面编研、自检工作,迎接12月中旬的评估认证。

二、基本情况

*年至今,我的工作一直保持稳定,在*市环保局负责图书仓储和资料管理工作,长期的从事资料管理和图书仓储工作经历,给了我很好的锻炼机会,丰富了我的阅历,开阔了我的眼界,并促使我不断努力学习,掌握最新的图书仓储知识,以出色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全局干部职工的配合下,将我局的资料管理和图书仓储工作一年推上一个新台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下面,我重点就最近几年担任图书仓储工作一职期间所形成工作思路及完成的工作,做技术业务总结。

三、取得业绩

(一)、为我局设计图书出版物的作业流程。

过去,我局在环保图书的购进和发放过程中由于在进货、出货作业方面管理欠缺,经常出现差错,我利用所学的图书仓储知识,为我局重新设计了业务流程,并绘制成图表,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二)、协助参与了*市物流中心项目的预可研工作

仓储档案管理例3

图书仓储和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很强的工作,服务是目的,服务是前提,没有良好的服务,就失去了工作的价值和作用,因此,我始终坚持工作就是服务的观念,以大家“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增强服务意识"和"主动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实际工作中我做到忠于职守,一丝不苟,积极认真,任劳任怨,随叫随到,从不讲价钱,有多少个星期天没有休息过,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但当我看到规范有序的工作能为大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

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我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局的资料管理和图书仓储工作。根据上级提出的要求,我积极探索图书档案管理模式,对历年来我局所有的图书、文件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归档。对档案库房进行重新调整。完成我局*年至20*年文书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统计报表收集归档、分类整理、编目、更换装具,输入微机、装订并编号上架工作,现正全面编研、自检工作,迎接12月中旬的评估认证。

二、取得业绩

(一)、为我局设计图书出版物的作业流程。

过去,我局在环保图书的购进和发放过程中由于在进货、出货作业方面管理欠缺,经常出现差错,我利用所学的图书仓储知识,为我局重新设计了业务流程,并绘制成图表,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二)、协助参与了*市物流中心项目的预可研工作

仓储档案管理例4

分类号 G250.7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DAITSS Core Interface and Data Storage

Yuan Xiaoming, Gu Yurong, Wang Fei

Abstract Repository preservation system DAITSS is used for archiving organizations in existing digital resources environment.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DAITSS digital resources preserva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even service modules of DATSS, discusses the interface of the core service, the storage processes and the management methods of digital resources. Combined with the system storage features, it analyzes the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of applying DAITSS in Suzhou University.

Keywords DAITSS. Digital Resources Long-term Preservation. Core services. Storage management.

目前,国内外已经开发出多种基于开放档案信息系统(OAIS)模型的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其中,DAITSS系统以其仓储式存储体系、规范化格式迁移及松耦合的模块化结构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拟对DAITSS的模块进行解析,并利用示例数据包对其核心内容――核心界面和存储管理两个模块进行具体分析,就该系统的权限、数据管理和实际应用进行初步探讨。

1 DAITSS系统模块概述

1.1 DAITSS简介

DAITSS(Dark Archive In The Sunshine State)是由佛罗里达图书馆自动化中心研究开发,并为佛罗里达州的11所公立大学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库长期保存服务的一种开源长期保存系统。DAITSS作为一种机构仓储式后台保存系统,不提供用户直接访问接口,也被称为“黑色档案保存系统”。其区别于其他保存系统的最显著特点是:允许其成员机构通过授权的分发请求获取资源,但不提供获取其他用户保存的数字资源;不支持数字资源数据的采集,旨在对已有数字资源环境实现长期保存。

DAITSS系统通过将提交信息包(SIP)转化成一个可长期保存的档案信息包(AIP)实现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不仅为数字资源提供了数据保存、管理和获取的仓储功能,更实现了数字资源格式规范化和格式迁移的积极保存策略[1]。其对存储机构所保存的资源规范化为开放的、基于XML格式的数据,并以最新的版本(如提交的word2003版本更新为word2010版)或后继格式的版本存储。目前,DAITSS系统可以识别超过600个文件格式并完全支持(即可以分析、描述并根据需要转换)其中的十几种常用格式,可实现文字、图片、音频及视频等格式数据的保存及规范。弗罗里达数字档案馆自2006年投入使用DAITSS长期保存系统以来,至2011年6月已摄取了29万个数据包,包括了3910万个文件,单一副本的存储量达87TB[2]。2010年起开发团队实现了将DAITSS v.1.x升级为DAITSS v.2版本,设计模块化和功能上的升级更方便了用户的使用配置和服务定制。

1.2 DAITSS服务模块

DAITSS v.2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对单一的系统采用模块相互耦合作用进行数据包的处理。DAITSS系统的数据处理模块包括DAITSS核心界面(DAITSS Core)、病毒检测服务(Virus check)、描述服务(description)、行动规划服务(Action plan)、格式转换服务(Transformation)、XML解析服务(XML resolution)和存储管理(Storage)等七个模块,其具体结构及在数据保存处理中所起作用如图1所示。

图1 DAITSS v.2模块体系及存档流程[3]

DAITSS保存系统的存档流程为:将需要存储的文档及其Mets文件以信息的形式提交至系统界面,信息包进入DAITSS的存档工作区之后,保存系统通过调用数据处理模块检测提交信息包是否有效,结构是否完整,并在存档过程发送数据包,直至数据包以AIP的形式存储于系统数据库中。在数据包存档过程中,DAITSS Core和存储服务是数据资源的提交、存储的主要服务模块,并提供了管理和获取资源的对话界面,其余五个模块则为数据包在提交存储过程中后台调用程序。

(1)DAITSS Core是执行不同功能脚本和程序集合的面对用户的Web页面,其实现保存机构的数字资源提交、请求及管理操作功能,也是管理员对提交的数据包存储和管理的界面。

(2)病毒检测服务对提交至工作区的每个数据包文件进行病毒检测。若发现病毒,整个数据包将会复制到保存区等待管理员的处理;没有病毒的数据包则释放到下一步处理进程。

(3)描述服务对给定的文件进行格式识别、验证和表征。描述服务使用DROID进行文件格式和版本的初步识别[4],通过JHOVE工具进一步进行验证和表征,并将JHOVE返回的技术元数据转化为标准格式的元数据。JHOVE的处理结果被解析映射至PREMIS文件中,PREMIS文件包含文件的识别和表征信息及描述服务的验证信息,该PREMIS文件被释放到下一个处理模块用于指导下一步进程。

(4)行动计划服务接收由描述服务的PREMIS文件,并从中提取格式信息,根据格式信息实行相应的行动计划。对于行动计划中需要格式转换的数据包,行动计划服务会反馈一个转换标识符至转换服务模块进行格式转换。

(5)转换服务基于行动计划提供的转换标识符对给定的文件进行格式转换。转换标识符用来寻找转换指令从而执行格式转换。

(6)XML解析服务对保存内容为XML格式的文件进行处理。XML解析服务下载XML内容文件中提到的任何XML模式,并创建一个压缩文件包保存于AIP中[5]。

(7)存储服务是管理员对存储数据包AIP进行管理、查询并对存储实体服务器实现分类和监控的页面服务。

2 DAITSS Core及其功能

DAITSS保存系统的成员机构通过Core界面提交信息包后,系统对数据包进行存档处理并最终将摄取报告反馈给用户的Core界面上,详见图2。

图2 数据包提交存档流程

在数据的存储过程中保存用户可在Core界面实时跟踪处理进程,管理员通过Core界面的不同标签页面监控和调整存储进程。通过Core界面可实现如下功能:

2.1 用户的设置和权限

DAITSS核心管理界面包括了账户、项目及用户的创建和管理。在进行数字资源存储之前,管理员用户需要对其保存机构或成员创建相应的账户、项目代码和加盟用户账号,并对同一保存机构的项目代码、账户与用户名进行有效关联后,保存机构方可通过自己的用户名登陆进行数据资源的保存。DAITSS用户包括管理员用户和加盟用户两种用户类型,管理员用户拥有对存储资源的所有权限,包括系统用户管理和数据资源存储管理;加盟用户仅具有提交存储数据包和查看其账户数据包的权限,在DAITSS核心界面可查看“dashboard”和“packages”标签中的有关内容。

2.2 数据包的提交及存档

DAITSS保存用户通过“packages”页面进行数据资源的提交。其提交的数据资源必须是一个包含有效数据资源及其描述mets文件的“tar”或“zip”格式的提交信息包(SIP),其描述性文件为XML格式文件,并包含了保存机构的账户、项目代码和所保存资源的基本信息要素。SIP数据包进入DAITSS的存档工作后,系统后台会验证其是否有效、结构是否完整,如果提交信息包有效,系统将其解析为一个工作区信息包(WIP)进行病毒检测、“per file”处理,并生成数据资源处理信息的mets文件,最终处理后的数据资源与处理信息的mets文件形成存储信息数据包(AIP)保存至数据库中,在DAITSS核心界面将摄取报告反馈给用户;对于无效的提交信息包,DAITSS系统会拒绝摄取,并返回拒绝报告。保存机构作为加盟用户可通过“packages”页面查询所提交数据包的信息、活动状态和保存时间,检索可存储数据包存储流程中的摄取报告或无效数据包的拒绝报告。

2.3 数据包处理的监测

DAITSS系统管理员用户通过监测工作区对SIP存档过程的处理进程进行监控。系统处理数据包时,WIP的地址被传递到摄取处理程序,工作区通过一系列Web服务和每个服务提供的WIP数据包更新信息控制其进展。工作区列表中可查看待处理数据包“idle jobs”及正在处理的WIP的数据信息,管理员用户可根据资源保存的具体情况选择停止或启动WIP数据包处理进程,灵活调整数据包处理的顺序。在数据包的处理过程中,会因为存储数据内容本身的格式错误或者系统网络不稳定等问题导致数据包存储无法进行下去,工作区会显示数据包“error”状态,管理员可以停止其进程,待问题解决后,脉冲后台或管理员将其重新设为待处理“idle”状态;对于工作区中暂时不需要处理的数据包或已完成的数据包,管理员用户可通过“stash”功能选择性地将其移至留置区域,待下次需要处理时手动释放到工作区进行处理。

2.4 分发和撤销请求

DAITSS长期保存系统不提供在线检索功能,保存机构用户可通过Core界面提交分发申请获取其保存的资源。DAITSS访问入口接受用户的请求后,系统会验证识别分发请求用户是否具有权限;对于具有权限的分发请求,系统的分发功能产生响应,从存储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创建分发数据包(DIP),DIP包含原始的SIP和数据资源迁移或规范化的格式版本。一旦系统完成数据包的分发,用户在其Core界面的“packages”页面上可直接下载DIP,同时系统界面会显示一系列分发完成事件。

对于用户不需要继续保存的资源,用户需要提交撤销请求来删除AIP数据包。撤销请求受理后,系统会移除完整的AIP,并清除与数字资源相关的所有元数据,但保留数据包基本事实和撤销申请的信息。

2.5 数据包的批处理

批处理应用于同一保存机构或同一保存项目下资源的集中管理,不仅可实现一组数据包列表的创建、修改和删除功能,而且可以用来分发或撤销一组AIPs。存储前对每个项目批次设定数据包数量,将一批次的SIP数据包指向同一存储项目,通过“batches”标签查看某批次处理的数据包及其存储详情。创建一个批处理,管理员可以更为轻松地跟踪一个逻辑组数据包的处理状态和进展。

3 DAITSS存储管理

DAITSS系统采用混合存储管理的模式,即全部元数据存放在MySQL关系数据库中,同时将全部元数据与数据内容对象一同保存在文件系统中,利用文件系统与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来协同存储和管理元数据及数字对象[6]。通过Storagemster和Silo图形界面实现对保存资源副本AIP的管理。

存储服务是负责选择筒仓和将数据写入相应筒仓的长期存储机制,其通过多层次的存储管理,实现了对保存数字资源的有效分类和监控,并可实现对同一资源进行不同保存介质的多副本保存,规避了保存风险。DAITSS存储服务包括了一个或多个筒仓池(silo pool),每个筒仓池又由一个多个单独的筒仓(silo)组成,其结构如图3。单个筒仓存储介质可为磁盘或磁带,在存储过程中可配合使用。弗罗里达数字档案馆DAITSS保存系统的存储方案是在不同的两个区域设定了两个筒仓池,采用了IBM的Tivoli Storage Manager备份软件,将数据备份到磁带中,实现了三份AIP数据包的异地备份。

图3 存储服务的构架[7]

DAITSS通过存储管理界面调用和执行仓储管理程序,实现对其下属筒仓池的管理和权限设定;同时,通过存储管理还可查看已存储数据包,创建新的存储筒仓和对每个筒仓池中各筒仓的数据进行监测等。此外,DAITSS存储服务为保障存储数据的准确性,会定期对每个筒仓的AIP数据包进行稳定性检测,通过对存储筒仓的数据包计算和校验判断其是否被修改,每个AIP最近一次的稳定性检查信息会被记录下来,通过存储管理界面可查看每个存储筒仓可利用空间信息和稳定性检测运行的状态,并提供筒仓内所有存储数据包的内容、数据包的存储时间、存储位置及其稳定性检查的xml文件。

4 DAITSS系统数据存档示例

目前,国内清华大学、中科院图书馆等研究机构均采用Fedora仓储系统建立本地长期保存体系,尚未见采用DAITSS实现长期保存的实践案例。DAITSS作为数字图书馆的机构仓储的后台系统,注重于长期保存功能的特性适用于各图书馆或科研机构构建一个基于已有资源环境的保存系统,避免了与其他具有元数据采集功能的系统在功能上的重复[4]。其仓储式保存机制与苏州大学图书馆尝试建立的本校科研工作者的科研数据和文献资源的长期保存体系相吻合,本研究中利用DAITSS系统实现了数据包的存档,其存储及管理流程示例如下:

首先创建苏州大学存储账户、项目代码及用户,三者相互关联,利用DAITSS系统的元数据编辑器创建需要保存PDF的元数据,以PDF文件与元数据创建名为SUD001.zip提交数据包,通过“packages”页面提交后,系统分配给该提交数据包知识实体ID(IEID)为EZAPURJQN_78QPHO,并显示其提交数据包名称、账户、项目、提交数据包空间、提交时间和系统最新进程等。查看提交数据包的IEID,则显示数据包摄取过程中摄取开始、摄取结束和反馈摄取报告的时间,同时可见已存档AIP的详细信息。

数据包成功存储后,用户通过提交分发或撤销请求获取或删除存储资源。如选择IEID为EZAPURJQN_78QPHO 的数据包,在“requests”对话框提交分发或撤销请求,待管理员对用户请求授权后系统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在requests标签界面即显示对EZAPURJQN_78QPHO的分发撤销事件,事件列表会详细显示申请用户、申请时间、授权验证等信息。DAITSS用户获取资源的方式保证了科研工作者数据的保密性和可长期使用性的要求。

管理员对于用户存储的数据包可通过存储服务的web界面(http://storagemaster.shades.local)进行查看、管理和设定。对于上述示例中所提交数据包SUD001.zip,通过检索其IEID(EZAPURJQN_78QPHO),存储主页面会显示其存储位置、存储时间和最近一次的稳定性检测状态和时间,便于管理员对存储数据的分类和监测。

仓储档案管理例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推广应用科学储粮技术为手段,以确保藏粮于民和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加强农村粮食产后管理,改变农村储粮条件,推广应用新型粮仓,开展农户科学储粮知识及技术培训,指导帮助农户科学储粮,降低储粮损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从2012年起每年组织实施完成“农户科学储粮工程”300-600户任务,2015年完成3000户计划,并认真做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宣传工作,做好科学储粮仓质量监督以及受益农户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三、“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实施条件

根据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应安排在前期工作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镇(办),安排项目的镇(办)政府和行政村的党支部或村委会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参与项目的农户储粮数量应在2500斤以上,要自愿提出申请,并承诺所购粮仓5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变卖。

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的内容

为示范农户每户制作1个容量为1.5立方米,可储小麦1000公斤的彩钢板组合仓,举办农户科学储粮知识及技术培训班,发放《科学储粮知识手册》等学习资料,使农户初步掌握科学储粮知识及技能,指导农户储粮,确保储粮安全、卫生。

五、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我县成立“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安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县粮食局局长李纪民担任,县财政局、经发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分管领导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的推广应用、粮仓的发放、农户资金的收集、信息档案的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二)周密部署,宣传动员,落实农户。2012年2月1日至2月25日,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镇(办)、村组和农户进行宣传发动,按照农户自愿申请,中、省、市、县共同出资,落实项目农户,建立农户信息档案。

(三)搞好协调,明确职责,认真落实。2012年2月25日至3月5日,根据下达的“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计划,落实资金。目前中省市配套资金已到位,县粮食局要明确专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县财政局尽快落实县级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县经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积极配合。各镇(办)要根据辖区情况,做好摸底造册登记上报工作,积极收集农户自筹资金。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领导小组务必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收集的资金存入市粮食局“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专用账户。

(四)开展培训,传授技术,农户公示。3月10日至4月15日,由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领导小组在镇(办)、村组的配合下,组织农户开展培训发放《科学储粮知识手册》等学习资料,传授科学储粮知识及技术。同时对受益农户进行公示。

仓储档案管理例6

年,按照市商业委员会、市财政局下达我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投资建设小型标准化粮仓11000个的计划,分别安排镇等19个乡镇(街道)作为今年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单位(具体任务数见附表)。专项建设乡镇(街道)在控制计划规模的前提下,本着农户自愿一户一套的原则,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争取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专项工程建设原则、投资方式和补助标准

专项工程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投资构成具体比例为:中央补助投资3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0%和农户自筹资金30%(每户每套110元)。

三、建设内容

专项建设内容包括:为符合专项选点要求的农户配置标准化新型储粮装具(彩色钢板仓,以下简称彩钢仓);对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技术指导。

四、实施条件

专项工程原则上安排在前期工作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粮食主产村,项目所在的村支两委应具有较好的协调能力,交通较为方便。参与项目的农户,其储粮数量应在2500斤以上,自愿提出申请,按时交纳自筹资金,并承诺所购装具5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变卖。

县商务局在项目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配合下,按照集中成片覆盖的原则,根据项目选点条件,确定项目村社和农户,并与项目乡镇(街道)和农户签订工作协议。

五、管理程序

县财政局负责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县商务局根据市专项建设计划,会同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本县专项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商委和市财政局审批。县商务局负责同彩钢仓供货生产企业签定供货合同及售后服务协议;负责收取农户的自筹资金并缴入县财政局专项管理;做好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农户开展科学储粮技术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汇总建立科学储粮农户档案资料等。

项目乡镇(街道)负责本区域农户专项建设调查统计,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参与项目的农户数量;受县商务局委托,与农户签订项目工作协议,收取农户的配套资金集中缴入县商务局,建立科学储粮农户档案资料,做好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协助商务局开展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六、建设与服务

本专项项目选用彩钢仓需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LS/T8005-2009)的各项要求,采用经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审查鉴定的标准化设计图纸,统一仓型、标识标徽、有关规格型号等。

市粮油质检站作为全市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我县专项项目的技术服务、粮仓制造质量和安装监理等工作。

供货生产企业—国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按照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标准化设计图纸组织生产和供货,并保证产品到我县的运输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对所供彩钢仓统一编号,按农户登记,以备检查;同时按照专项统一标识要求对所供彩钢仓喷涂永久性统一标识。县商务局负责本县的相关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七、资金管理

按照市里规定,中央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项目进度拨付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再按供货方供货的进度支付给供货生产企业,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应全部用于专项建设内容,不得用于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农户自筹资金由县商务局设专账收集并统一支付至县财政局专账。

按照渝商委发〔〕]146号文件要求,市里安排县商务局总投资的0.7%的管理费用,列入彩钢仓单仓造价概算,全部从市级配套资金中安排,由市财政局按照工作进度支付,用于专项工程建设有关费用开支。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具体实施数量全部拨付相关乡镇。

八、监督检查

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本专项实行受益公示制。项目乡镇应对科学储粮农户和补助金额等在乡镇或村范围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乡镇(街道)对彩钢仓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信息档案送县商务局汇总上报。档案使用国家粮食局编制的统一软件填写、汇总、上报。档案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粮仓型号(填在备注栏中)、购置数量、补贴金额、合同编号、存粮数量、存粮品种、供货商等。

县商务局和项目乡镇(街道)应做到逐户现场检查验收,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技术服务工作。市商委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

项目进度实行定期报送和监理月报制度。项目乡镇(街道)应于每月18日前将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送县商务局,主要内容:农户自筹资金收集情况、粮仓供货情况、安装进度、质量情况等;县商务局应于每月20日前将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报市商委。市商委将根据区县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九、专项验收

专项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为:彩钢仓全部逐户到位、质量合格并投入使用,能够满足农户安全储粮要求,粮仓性能指标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LS/T8005-)各项要求,所有货款(除质量保证金外)按规定全部支付给供货生产企业,建立完整的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信息电子档案并报市商委汇总。

仓储档案管理例7

1 引言

20世纪80年代,参与出版期刊的商业机构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通过各种垄断行为逐年提高学术期刊价格,使得科研人员和学术交流机构无力购买太多的学术期刊,引发“期刊价格危机”,致使学术研究成果不能广泛传播,学术交流受阻。20世纪90年代后,网络技术发展推广,基于成本压力和技术动力,国际学术界、出版界和图书情报界发起了一场免费零障碍获取和传播学术资源的“开放存取”运动。之后,国外研究人员纷纷从不同的角度,阐发了自己对开放存取的独到认识。一般认为,《布达佩斯开放存取先导计划》(BOAI)中给出的“开放存取”的定义是普遍被认可的。该文件指出:对文献的“开放存取”不应存在不同的政策和权限,用户可以通过Internet免费阅读、下载、复制、传播、打印和检索作品,实现对作品全文的链接,为作品建立索引,将作品作为数据传递给相应软件,或者进行任何其他出于合法目的的使用,而这些使用方式除网络本身的物理障碍和出于对作者著作权保护的考虑外,不应受经济、法律和技术的任何限制。[1]

国内对开放存取的研究始于2004 年,研究成果多集中在图书馆学领域,而同属信息服务领域的档案学界对此的研究成果却寥寥无几。笔者于2016年3月25日登录中国知网,以“开放存取”为主题词,分别在“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和“档案学、档案事业”学科目录下进行高级检索,分别得到相关文献1772篇和26篇,足见开放存取亟待引起国内档案学者的关注。与此同时,现有的少量研究成果侧重于开放存取理念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理念的宏观对比、开放存取环境下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历史档案网络存取等方面,学者们对开放存取在档案领域应用方法的关注不多,研究成果极少。因此,本文从开放存取视角下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适用性展开探讨,同时提出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开放存取的适用性分析

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在国家政策支持和档案学术研究的推动下,有了较大进步和发展,但站在开放存取视角下观察,目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而开放存取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即时存取、多元参与”的特点恰好能够弥补这些问题带来的缺陷。

2.1 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2.1.1 可用资源类型单一,内容单调。大部分档案网站只是把纸质档案拍成照片,以非文本的图像形式上传,类型单一;网站上公布的档案信息以目录级数据为主,缺乏档案全文信息和专题信息,档案内容丰富的特性难以呈现。

2.1.2 各自为政,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利用者进入一个档案网站所获取到的档案信息资源仅仅限于本馆拥有的档案,想找到特定信息就要去浏览不同的网站。虽然大部分档案网站已提供了对本区域范围内或全国乃至世界范围部分档案网站的超链接,但基本只是链接到相应的档案馆网址,本质上仍然没有解决在线档案资源内容的整合与跨库检索。即每个档案网站从内容管理这一层面看,仍然是一个个独立的信息孤岛。[2]

2.1.3 信息更新速度慢,缺乏时效性。档案网站信息更新速度是满足用户信息需求、提高档案网站访问和利用率的重要指标,我国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整体较落后,网站内容相对贫乏,访问率、利用率较低,抛开用户利用动机,网站信息更新速度慢、时效性差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2.1.4 资源建设与对社会需求的认知存在偏差。当前的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主体单一、用户参与不够,这源于对社会需求认知的不足。档案用户类型众多,不同的用户对文件信息的需求不同,每个用户使用资源的侧重点也不同,因而有必要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来拓展档案网站信息资源范围,遵循围绕用户需求(显性需求和隐性需求),服务于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原则,开展网站信息资源建设。[3]

2.2 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的适用性分析

2.2.1 开放共享增强资源多样性。开放共享使得社会需求多样化,多样化需求需要改进档案服务,这就要求档案网站成为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档案资源丰富,能够提供多种角度查询、浏览及多种方式获取档案知识的多元化服务网站。

2.2.2 互联互通提高资源流动性。利用互联互通的现代化技术,简化利用方式,切实推动档案资源跨馆利用、跨馆出证。开放存取环境下用户对开放档案的使用权限增大,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免费检索、阅览,只要注明相应的著作权信息即可。

2.2.3 即时存取加快资源更新速度。对于众多的可开放档案,进行数字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是对数字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数字档案的更新是存档过程的延续,需要将最新积累的经过标准化处理的有价值的数字档案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地存储到云端,实现实时数据更新。[4]

2.2.4 多元参与提高资源建设效率。在开放存取环境中,用户对信息享有了较为充分的访问权、获取权与使用权,开放存取通过促进档案价值鉴定、保密范围、密级划分、保密期限、开放模式和开放范围的变革,使更多的档案资料以开放存取方式为更多用户获取,把多元用户的多元需求融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全过程,扩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体系中开发主体的合作范畴与广度,可以有效提高资源建设效率。[5]

3 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途径与方法

借鉴开放存取在图书情报和网络出版领域的应用实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途径和方法。

3.1 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途径

3.1.1 针对形成档案的个人,建立云存储的电子档案。这是档案网站在收集个人档案过程中对开放存取利用的主要方式,其实现过程可分为现行利用和长远发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现个人档案对自我的绝对开放。随着数字档案的不断增加,人们面对的数字存档的压力也不断增大,从当前云存储的发展趋势来看,有越来越多的人把数字档案资源存储在云端。[6]在云存储之前,个人档案是一种对自我的相对开放,只能在存储档案的指定设备中查阅利用,而云存储之后则可以摆脱存储设备的限制,从而实现先行利用的开放存取。第二阶段,实现个人档案对社会的相对开放。个人是档案的形成主体之一,个人档案是社会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个人档案的价值实现从个人向社会的转化后,就会产生社会利用需求,一旦其满足向社会开放的条件,利用者就能在自身可利用范围内实现开放获取,从而实现个人档案长远发展的开放存取。

3.1.2 针对收集档案的机构,实施开放存取仓储联盟。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的开放存取仓储应包括机构仓储和主题仓储。个人认为,各档案馆建立的档案网站实际上是开放存取仓储中机构仓储的一种,也就是说目前机构仓储建设正在进行之中,在开放存取理念下可以有意识地引导其朝着统一的标准化建设和合作建设的方向发展,即档案网站建设者将完整的作品版本和授权使用许可协议以标准的数字化格式即时存贮在档案网站的在线仓储中,确保可开放存取档案信息的开放访问、自由传播、统一检索和长期存档。[7]同样的方式可以构建主题档案开放存取仓储,进而实现档案网站的开放存取仓储联盟,提高网站信息水平,为用户实现便利的跨库检索创造条件,使利用者不论身在何处,都能方便地找到自己需要的可开放档案信息。

3.2 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方法

3.2.1 构建开放存取资源库。这是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资源基础。随着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进,以及国家档案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档案馆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优化,已经初步具备了建立开放存取资源库的资源条件。在资源库建设中重视开放存取目录中心建设,开展档案目录资源基础体系建设,建立国家层面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加快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国家数字档案资源融合共享服务工程,以开放存取资源库为基础开展档案数据开放计划,履行开放共享和存取便利的方针。逐步实现互联网环境下数字档案信息化服务的新模式:凡是经过鉴定开放的数字档案, 一旦被存放到档案网站上,就应按照开放获取的原则允许利用者免费获取,包括阅读、下载、复制、传递、打印、检索,实现“无限制使用”和“充分共享”。[8]

3.2.2 完善相应的制度、法规。这是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基本规范和法律保障。完善制度可从两个层面考虑:一是从单位层面,实行制度化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单位整体制度化管理中去,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和审查体系,对档案信息形成过程加强质量控制,明确规定要严格审核档案信息内容的完整、系统、准确等情况。二是从档案部门层面,进一步完善档案鉴定制度和适宜开放存取档案的管理制度。将每个环节的档案原件鉴定及档案信息鉴定工作形成制度,从制度上明确符合开放存取要求的档案范围。法规需要明确即时归档和及时提供服务的法定责任。科学规划和推进与开放存取相关的法规体系建设,将档案法规的制定与档案网站信息资源的建设相结合,依法保障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的科学、合理应用。就我国现行的档案法律法规来看,其内容侧重于档案的管理与保护,而对档案的公开和利用限制较多,因此,国家在宏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应当给开放存取以明确的宣示和引导。

3.2.3 实施存取质量控制。这是开放存取在档案网站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用的核心要素。首先,确立质量评价标准。质量评价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档案著录格式标准、描述与标引语言标准、档案信息元数据标准、质量标准、计算机网络标准、数据库管理标准以及获取技术标准等通用标准。只有严格推行和遵循不同层次的标准,才能将不同档案馆组建成一个互联的共享网络体系,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兼容。[9]其次,严格控制实施。档案信息形成者必须改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水平,这是优化质量的前提。档案信息的形成者主要指文件形成者和档案人员。文件形成者是档案信息质量控制的主要把关者,在文件制作过程中,要注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源头上保证档案信息的质量。档案人员是档案再生信息的主要形成者。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过程中,档案人员必须树立质量意识,为利用者提供高质量的档案信息。需要指出的是,单位领导对优化档案质量的重要性的认识最为关键。[10]最后,建立“人机交互”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只有加强监督和检查,才能保证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创新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快档案管理与信息社会的融合,从而促进档案网站服务水平的现代化。

仓储档案管理例8

第三条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是完成国家粮油经营任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仓储设施是各级粮食部门和粮油仓库的职责,也是粮油仓储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包括仓库产权区内的土地、货场、晒场、各类仓房、油罐(池)、罩棚等粮油储存设施和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库区内外专用道路、围墙、护坡、供电、供暖、给排水、器材库、药品库、消防设施、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烘干、维修、清理车间检验、调运、保管、经营业务用房等生产附属设施。这些设施均属国有资产。

粮仓机械的管理,除按《国家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仓储设施管理,是指各级粮食仓储行政管理和粮油仓库的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建设、布局、使用、维修保养、转让、改用、占用、报废和拆除等活动所进行的协调、监督、引导、服务以及对计划的审批、控制所进行的管理。

第六条在粮库经营机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粮库仓储设施的管理,亦必须按此办法执行。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商业部报告。

第七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仓库,要将仓储设施的管理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计划,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仓储设施管理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仓储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仓储设施的建设

第八条粮油仓库网点的布局,应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库址选择必须符合粮源充足、交通便利、粮食流向合理,有利于防汛、防火,有利于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好的原则。新建和扩建粮油仓库都要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粮油仓库规模的确定应根据所处经济区域,粮食产销发展趋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据此绘制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库内布局要贯彻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一般不能随意更改或变动。如确需修改,亦应上报批准。

第十条粮油仓库新建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仓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包括筒仓)、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车间,购置铁路、公路专用车辆、水路专用船只等,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仓储设施的新建和购置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第十一条在仓库建设中,无论新建、扩建或改造,无论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凡在库内进行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

第三章仓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粮油仓库要科学、合理使用仓储设施,在保证其完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利用率。一个仓库的容量利用率,不得低于设计容量的90%。

第十三条粮油仓库的所有仓储设施都要分别建立档案,其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固定资产财务资料;

(二)建设及投入使用的时间;

(三)库区平面布局、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四)审批文件、建设(制造)单位、验收单位及验收资料;

(五)工程预、决算资料;

(六)实际技术指标、设计技术指标及运行使用状况;

(七)大、中、小修及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

(八)其他有关资料。

仓储设施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粮油仓库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设计生产能力和技术状况,对各类仓房、油罐(池)、烘干车间等制定科学的使用定额,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使用定额,严禁破坏性使用,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一般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要及时维修、保养,对露天金属结构的设施,要定期进行防锈蚀处理。

第十六条粮油仓库提取的仓储设施折旧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仓储设施的转让和改用

第十七条国家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改用和占用。粮油仓库作为国营企业,有使用库内仓储设施的权利,也有维护保养和管好的义务。

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确需撤销、合并或改用、占用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的部分或全部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农业结构调整、交通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撤销、占用或合并的库点,必须首先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撤、占、并的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并办好有关财务、档案的手续后方可生效。凡撤、占、并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二)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等,需要全部或部分占用粮油仓库区域(包括设施)时,必须首先由占用部门根据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文提出可行性报告材料,并同意在适当地点补偿占用粮油仓库相应的场地及其储粮设施的条件下,再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凡占用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粮油仓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三)粮食部门的粮油加工工业、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多种经营等的发展,需要建厂时,提倡仓、厂结合,统筹规划,但一般条件下应自行征地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改用、占用粮油仓库部分场地和仓房时,必须在符合库内总体布局并实行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使用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上仓储部门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在现有粮油仓库中,属于占用市(地)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当地政府又要求归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批准部分或全部退还,但地方政府一般应在适当位置补建相应仓容的仓房。

第二十条粮油仓库内已有的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厂,凡财务与仓库脱钩,单独核算的,对加工厂所占用的场地和仓房,既可采用固定资产划转方式,也可采取每年收取土地和仓房使用费的办法,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仓储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凡财务没有与仓库脱钩,只是作为仓库本身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也必须符合库区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保证仓库安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二十一条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在满足本业使用的前提下,企业可对其暂时空闲的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业务,收取合理费用,但不得危及库存粮油、仓储设施以及人身安全,不得转让产权。

第五章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第二十二条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提足折旧费;

(二)经技术鉴定确认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因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设计建造质量等原因,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确认无使用和修理价值的,也可视同具备报废条件。

第二十三条对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池)、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机、铁路专用车辆等规模较大设施的报废,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商业部备案。其他设施报废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如果涉及到冲减国有资金,需由粮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粮油仓库对经批准报废的仓储设施,要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作财务处理。同时,应如实核减有关统计报表的数字,以保证固定资产和仓储设施能力等统计数的真实性。

仓储档案管理例9

第三条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是完成国家粮油经营任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仓储设施是各级粮食部门和粮油仓库的职责,也是粮油仓储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包括仓库产权区内的土地、货场、晒场、各类仓房、油罐(池)、罩棚等粮油储存设施和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库区内外专用道路、围墙、护坡、供电、供暖、给排水、器材库、药品库、消防设施、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烘干、维修、清理车间检验、调运、保管、经营业务用房等生产附属设施。这些设施均属国有资产。

粮仓机械的管理,除按《国家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仓储设施管理,是指各级粮食仓储行政管理和粮油仓库的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建设、布局、使用、维修保养、转让、改用、占用、报废和拆除等活动所进行的协调、监督、引导、服务以及对计划的审批、控制所进行的管理。

第六条在粮库经营机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粮库仓储设施的管理,亦必须按此办法执行。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商业部报告。

第七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仓库,要将仓储设施的管理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计划,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仓储设施管理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仓储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仓储设施的建设

第八条粮油仓库网点的布局,应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库址选择必须符合粮源充足、交通便利、粮食流向合理,有利于防汛、防火,有利于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好的原则。新建和扩建粮油仓库都要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粮油仓库规模的确定应根据所处经济区域,粮食产销发展趋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据此绘制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库内布局要贯彻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一般不能随意更改或变动。如确需修改,亦应上报批准。

第十条粮油仓库新建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仓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包括筒仓)、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车间,购置铁路、公路专用车辆、水路专用船只等,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仓储设施的新建和购置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第十一条在仓库建设中,无论新建、扩建或改造,无论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凡在库内进行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

第三章仓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粮油仓库要科学、合理使用仓储设施,在保证其完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利用率。一个仓库的容量利用率,不得低于设计容量的90%。

第十三条粮油仓库的所有仓储设施都要分别建立档案,其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固定资产财务资料;

(二)建设及投入使用的时间;

(三)库区平面布局、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四)审批文件、建设(制造)单位、验收单位及验收资料;

(五)工程预、决算资料;

(六)实际技术指标、设计技术指标及运行使用状况;

(七)大、中、小修及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

(八)其他有关资料。

仓储设施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粮油仓库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设计生产能力和技术状况,对各类仓房、油罐(池)、烘干车间等制定科学的使用定额,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使用定额,严禁破坏性使用,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一般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要及时维修、保养,对露天金属结构的设施,要定期进行防锈蚀处理。

第十六条粮油仓库提取的仓储设施折旧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仓储设施的转让和改用

第十七条国家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改用和占用。粮油仓库作为国营企业,有使用库内仓储设施的权利,也有维护保养和管好的义务。

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确需撤销、合并或改用、占用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的部分或全部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农业结构调整、交通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撤销、占用或合并的库点,必须首先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撤、占、并的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并办好有关财务、档案的手续后方可生效。凡撤、占、并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二)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等,需要全部或部分占用粮油仓库区域(包括设施)时,必须首先由占用部门根据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文提出可行性报告材料,并同意在适当地点补偿占用粮油仓库相应的场地及其储粮设施的条件下,再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凡占用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粮油仓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三)粮食部门的粮油加工工业、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多种经营等的发展,需要建厂时,提倡仓、厂结合,统筹规划,但一般条件下应自行征地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改用、占用粮油仓库部分场地和仓房时,必须在符合库内总体布局并实行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使用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上仓储部门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在现有粮油仓库中,属于占用市(地)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当地政府又要求归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批准部分或全部退还,但地方政府一般应在适当位置补建相应仓容的仓房。

第二十条粮油仓库内已有的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厂,凡财务与仓库脱钩,单独核算的,对加工厂所占用的场地和仓房,既可采用固定资产划转方式,也可采取每年收取土地和仓房使用费的办法,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仓储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凡财务没有与仓库脱钩,只是作为仓库本身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也必须符合库区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保证仓库安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二十一条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在满足本业使用的前提下,企业可对其暂时空闲的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业务,收取合理费用,但不得危及库存粮油、仓储设施以及人身安全,不得转让产权。

第五章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第二十二条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提足折旧费;

(二)经技术鉴定确认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因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设计建造质量等原因,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确认无使用和修理价值的,也可视同具备报废条件。

仓储档案管理例10

第二条专项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第三条专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委予以积极配合。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研究提出本省的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本省(区、市)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应与国家粮食局签订专项建设责任书,承诺按规划目标完成本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组织实施专项建设,保证装具质量,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第五条专项的建设内容包括:为符合项目选点要求的农户建设标准化小型粮仓、配置新型储粮装具(圆筒仓、钢网仓等)(以下简称“粮仓”),对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技术指导。

第六条专项采取中央补助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中央补助投资比例为30%,其余70%由地方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资金解决。

第三章实施条件

第七条专项原则上应安排在前期工作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商品粮基地县。项目县的选择要根据本省建设规划,分片集中安排。安排项目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的党支部或村委会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八条东北地区(含内蒙古东部)参与项目的农户,其储粮数量应在1万斤以上,其他地区应在2500斤以上。参加项目的农户要自愿提出申请,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并承诺所购粮仓5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变卖。

第九条省级政府应提出组织实施本省(区、市)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的承诺,地方配套资金应在国家粮食局批准该省年度实施方案后一个月内拨付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专账。地方配套资金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到位,取消该省项目实施资格。

第四章管理程序

第十条国家粮食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国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负责审查批准各省报送的年度实施方案;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项目实施后效果评价。

第十一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制定选择粮仓施工企业或供货商的办法;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建立农村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受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协助做好项目的进度、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参与项目农户的粮仓需求类型;与农户签订项目补助协议,落实农户的配套资金;负责粮仓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对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培训;负责建立受益农户档案资料等。

第十三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全省年度实施方案连同地方配套资金承诺以正式文件报国家粮食局审批。

第十四条各省应通过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粮仓供货商或施工企业。供货商或施工企业的选择要满足本省项目布点和实施的实际需要,尽量方便运输,方便农民提货,节省成本费用。已中标企业在专项实施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应续标连续承担供货或施工任务。

第五章设计与施工

第十五条专项拟建粮仓要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要采用经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审查鉴定的标准化设计图纸。专项所建粮仓要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进行统一标识。

第十六条国家粮食局组建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专家组,负责审查确定各省仓型、核定概算,对专项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进度检查和验收抽查。各省(区、市)应选定一家粮食科研设计单位作为本省(区、市)专项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本省(区、市)专项的设计、技术服务、粮仓制造质量和安装监理等工作。

第十七条各省(区、市)需要对已通过专家鉴定的标准化仓型进行修改、完善的,要向国家粮食局提出申请,由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对修改后的仓型进行审查鉴定。拟采用粮仓的仓型确定后,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有关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和核定造价(概算)等报国家粮食局备案。各省必须按照确定的标准图纸组织招标、生产和供货。

第十八条各省(区、市)要依托有关粮食科研机构、粮食仓储企业等建立省、地市、县三级农户储粮技术服务体系。

第十九条供货或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签订的施工或供货合同和标准化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生产和供货,并配合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供货或施工单位应对所供粮仓统一编号,按农户登记,以备检查。同时要按照专项统一标识要求对所供粮仓刷涂(张贴)永久性统一标识。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应设专账统一管理,按进度直接拨付给供货或施工企业。农户自筹资金的管理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中央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内容,不得用于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以省为单位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2%安排资金作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验收职责);安排2%作为技术支持、制造和安装监理等费用(支付给设计单位或技术支持单位);安排0.8%作为国家粮食局专家组费用。上述费用列入单仓造价测算,并全部从地方配套资金中安排,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工作进度支付给服务单位。

第二十二条各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给供货方。对于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省份,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国家将不再安排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是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工作。各省(区、市)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配合做好监管工作。国家粮食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专项实行受益公示制。项目县应对受益农户和补助金额等在乡镇或村范围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各县应对粮仓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农户储粮新建粮仓档案。档案使用国家粮食局编制的统一软件填写、汇总、上报。档案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粮仓型号、购置数量、补贴金额、合同编号等。

第二十六条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到逐户现场检查,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技术服务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抽查。

第二十七条项目进度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报送国家粮食局。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粮仓供货或施工单位招标情况、制造和安装进度、技术服务单位等。国家粮食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八条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技术服务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需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施工、供货任务,或施工、设备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施工或供货企业,除按合同依法追究责任外,今后不允许再参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及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任务。

第八章专项验收

第三十条专项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为:粮仓全部逐户到位、质量合格并投入使用,能够满足农户安全储粮要求,粮仓性能指标符合《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各项要求,所有工程款或货款全部支付给施工企业或供货商,建立完整的农户储粮新建粮仓电子档案并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

第三十一条专项的验收分为年度验收和总体验收两个阶段。年度验收一般先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必须做到逐户现场验收。初步验收后,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年度验收。竣工验收以县为一个子项进行,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国家粮食局组织抽验。

每年的项目原则上应在7月底前完成,8月底完成本年度项目的年度验收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