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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的意义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2 16:26:40

环境监理的意义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1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环境监测指的是通过对环境治理的测定,来反应环境的变化情况。它是环境保护最基础的工作,不仅反应当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前期的治理效果,还为制定环境改造计划提供了的可靠的原始数据。我国对环境监测的约束解禁于2001年,少部分的民营机构实验室也加入了环境监测的行列。此后,在环境监测领域得到了量的发展,尽管仍没有质的提高。据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经监理了4级环境监测网络,即:“国家、省、市、县”。4800多个监测站分部在全国各地,,环保系统监测站也多达2000多个。大气、水质、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等6大方面已经实现了完全覆盖。但也存在环境监测技术薄弱、环境监测能力落后、环境监测的质量不理想、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辅助不足等问题。

2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的关系

环境监测是整个环境工程的核心,也是环境监理的基础,是实现“科学合理化、规范制度化、法制化”的环保事业的“幕后推手”。新形势下的环保事业的发展就是要加强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的辅助作用。并通过加强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的联系,这将对我国环境监测监理事业做出巨大贡献。

环境监理是指现场的环境监督工作,包括了对环境现场“检测、督查、记录”和事后资料的统计整理的总称。主要工作就是进行现场的监督检查,根据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所推出的处罚条例作为依据,即建立的环境污染处罚条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的关系总的说来,就是互相服务和依靠,互相辅助与促进的关系。环境监测所得的数据资料作为现场执法的基础和依据,而环境监理以环境监测的结果及处罚条例为基础进行执法处罚,所以环境监理是建立在环境监测的基础之上的。

3 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促进作用的重要

意义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作为环境保护执法的两大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推动”是它们之间永恒不变的关系,一旦违背了这一原则也就影响了环境监理的效果。所以,为推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在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同时,要使得环境监理与环境监测的联系更加紧密。而完善的法制建设是环境监理的发展的根本和依据。这也是目前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的发展趋势。作为实现“科学化、定量化、法制化管理”的根本保障,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理的最有力助手和基本保障。这就需要环境监理所依赖的数据更加可靠和准确,总的来说要满足以下5条原则:“准确性、精确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比性”。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仅管理到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还影响到任务完成的效果。为了不让环境监理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的促进作用。

4 加强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的促进作用

加强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的促进作用,就是加强它们之间关联的紧密型。深入开展环境监理的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的可靠性,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抓住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就是要根据新环境下的新要求随时调整工作发展方向和推进发展的举措,作为为环境监理提供全程服务的环境监测站应该把获得准确监测的结果看作是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也是发挥对环境监理技术支持和监督的促进作用。例如加强对污染源监测,使传统的环境监测方式向新形式方向发展,这是提升环境监测水平的有力措施。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必须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提高的基础之上,以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制定计划和目标。

4.1 严格落实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理提供科学有效

的监测数据 因为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为环境监理提供实时有效的数据反映环境真实的质量状况和所排废弃污染物放情况。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也是环境监理中的环境污染预测的基础,为环境监理的下一阶段的指导提供依据。监测数据既是环境监理的依据也是环境监测的手段,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决定了环境监理的成效,所以严格落实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理提供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势在必行。

这就是要求环境监测必须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规范准绳。如果环境监测的数据违背了“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那么环境监理的工作就失去了目的性和存在的意义。也就是说这是判断企事业单位是否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的第一手数据来源,这就必须加强环境监测的数据运用于检验环保法规的执行效果,支持环境监理工作达到实效,为环境质量管理和评估提高依据和保证。

4.2 加强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工作的技术支持作用

环境监测站所得到的监测工作结果不仅是环境监理执法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还是环境监测的一手资料。所以这也奠定了环境监测在监督执行系统中成为最重要的一部分。不仅起到了现场环境监督的作用,还是对在环境管理体制保证系统中的环境监测的保障。其职能是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监理密切相关,起到了提供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等技术类工作的辅助作用。而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工作的技术支持作用也是目前需要加强的方面,其具体表现在:“环境监测的数据来源是对企业征收排污费的凭证和督促”、“调查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护”和“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监督和技术管理”。其中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数据是调解污染纠纷的技术支持的事实依据。当发生污染纠纷时,首先要彻查污染源和污染物,发挥监测和监理部门的合力。

4.3 落实环境监测为排污收费提供依据

排污收费工作是以环境监测为基础,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这是加强环境保护有效的措施。也是督促企业展开节能环保的杠杆手段,而监理的工作就是在征收排污费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的一些定量化的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自于环境监测,这是最有效、最有说服力的方法;另一种就是在监测力的“真空区域”通过物料衡算的计算方法获得,这种方法存在明显的误差,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排污收费监测也是环境监测的一项主要任务,有效落实环境监测为排污收费提供依据能够加强环境监理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和权威性。对环境监测基站管辖内的企业的“三废一声”进行实时监测、采样和分析。以对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判断,这些都是监理在统计核实基础上的。并且还要拟定环境污染质量报告,为监理部门征收排污费提供数据、资料上的支持。

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污染监督监测制度来加强环境监测的力度并为其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管理也是对环境监理的最大支持。通过采取有效的征收排污费条例,让监理站的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法可依。

5 结语

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在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的领域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加大环境监测工程与环境监理工作相互之间的联系,是对环境管理的整体效能有效地提高,以最大程度地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工作的数据保障和技术支持作用。坚持“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互相支持、互为依靠”的方针,为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而环境监理部门的发展正朝着“数据化、定量化、条例化”的方向发展,这是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共同发展的基本保证。只有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共同协调发展,我国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才会取得长足的进步。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2

关键词: 环境损害赔偿 强制监测 举证能力 监测体制 司法能动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种环境问题日益涌现,相应的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大量发生,收集证据成为处理环境纠纷尤其是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纠纷的关键。而环境问题的最大特色在于其涉及高度的科技背景,[1]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也相应地具有复杂的技术特征,一般当事人很难通过自身力量收集到这样的科学证据,往往需要借助于专业的监测(鉴定)机构加以完成。如何从专业监测机构及时得到真实准确的监测数据以支持其主张,成为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对当事人具有胜负决定意义的问题。在此背景下,环境监测机构强制监测义务的立法规定得以产生。

      一、有关强制监测义务的立法规定及其理由

      环境监测,是指人们对影响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性测定的活动。[2]在环境问题的个案处理和司法程序中,环境监测可以理解为对有关证据、因果关系等事项的鉴定行为。

      所谓强制监测义务,是指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中,环境监测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定义务,即接受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如实提供相关监测数据。强制监测义务首次规定于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以后,已经相继在其他一些立法和文件中得到规定和体现。

      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7条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该条款的含义是:(1)环境监测机构强制监测义务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具体范围包括两类纠纷:一是关于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大小的纠纷;二是关于赔偿金额的纠纷。(2)监测义务的具体内容为:接受委托,如实提供监测数据。(3)权利主体即前述纠纷中的当事人包括加害人和受害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包括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9条也规定:“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2009年《环境保护部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第24点指出:对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该意见是环境保护部的政策性文件。虽然它不是法律法规,但它对之前相关立法规定作了基本总结。在适用范围上,它从“固体废物污染”和“水污染”扩展到一般的“环境污染”,从而扩大了环境监测机构强制监测义务的应用范围。

      规定环境监测机构的强制监测义务,一方面是因为环境监测本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一,它是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哨兵”、“耳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工作。任何环境决策都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支持,每一项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都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3]环境监测不仅是政府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开展自身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二,它是加强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我国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而建立的各项环境执法制度和措施(如环境标准、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信息公开等),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如超标、超总量、超范围排污、违规监测、污染事故等),都涉及到技术上的指标、质和量等问题。这些都离不开环境监测提供的技术支持。其三,它是处理环境纠纷的重要保障。环境污染具有广泛性、深刻性、多元性与继续性等特性,导致赔偿范围诊断不易或是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等缺失。[4]因此,作为专门鉴定的环境监测就非常必要。环境监测通过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可以确定环境是否受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受何种污染物污染等,这就为正确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提供了技术依据。[5]

      另一方面,环境监测机构比其他机构更适合作为强制监测义务的主体。首先,从当事人角度来看,受害人举证能力有限,或者双方容易对监测数据产生争议,从而无法形成权威统一的数据。目前环境污染的受害人在诉讼中最困难的问题就是证据收集。污染监测的数据基本都掌握在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和排污者手中。让污染受害人去收集有关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受害人没有任何监测手段,即使监测,由于没有资格认定,其监测结果也不可能被法院接受。[6]其次,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法院作为是非曲直的裁判机构,不擅长科学技术问题的判断。各级法院作为纠纷裁决机关,对那些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监测数据,要求其作出精确的论断,无异于让法院进行无穷尽的科学审判,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7]因此,法院也不适合调查收集和判断环境监测数据。最后,从环保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角度看,它有法定监测的职责并拥有技术优势,但是,环保部门往往不接受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监测后不给监测结果。[8]我国台湾地区亦有类似情形,因事涉高度争议,鉴定单位或机构欠缺进行鉴定的意愿。[9]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3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对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具有积极作用。

1环境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能够代表环境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是部委的行政规章,按照出台时间序列如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辽环发〔2011〕22号)[2]。

2环境监理工作的管理、经验和意义

2.1环境监理管理

环境监理机构应当于环境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书面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并报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施环境监理月报和专题汇报制度,开展环境监理专项检查。

2.2环境监理的经验和意义

根据《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的环境监理重点[3]。以抚顺石油二厂污水处理厂改造过程环境监理专题汇报为例,进一步说明环境监理的重要作用。由于天气和施工进度发生变化等原因,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工程需要更改,环境监理单位提出了原有施工方案和拟修改施工方案对比表(见表1),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交了专题汇报。根据上述专题汇报,环境管理部门及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最终确定该方案可行,并提出新的环境管理要求:(1)加强合建曝气池的曝气效果:提高水中的溶解氧的含量,在水中投加生物载体,固化微生物,增加曝气池内的污泥浓度(2)源头处理措施:加强重点装置排污管理,减少高污染物的冲击;全面检查雨排系统,保证清污分流;充分利用三级管理体系,对装置排放污染物进行错峰管理(3)污水处理厂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加强对进水的监测;发现进水水质异常,及时进行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4)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在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期间,环境监理单位和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进行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通过上述措施后,该改造方案顺利完成。环境监理在本次改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也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技术保障,以体现了环境监理了意义。

3目前环境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1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环境监理还没有具体的规定,缺少统一的标准和量化指标,使环境监理工作难以做到定性和定量[4]。

3.2专业环境监理人员不足

一部分具有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但是对环境保护专业知识欠缺;另一部分具有丰富的环保专业知识,但工程监理专业知识较为薄弱。

3.3环境监理工作滞后于项目建设

未批先建的项目不能及时进行环境监理;个别建设单位存在施工时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过后补做监理工作现象。

4加强环境监理工作的对策

4.1完善法律法规,为环境监理提供法律支持

逐步建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标准、指标考核与验收、收费标准,使环境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2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可借鉴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的成功经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制度。

4.3建立项目环境监理档案

严格审查环境监理月报,确定环境监理检点,落实重大污染节点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使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4.4加强环境监理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民的环境意识,并将公众参与机制引入到环境监理中,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的环境监理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在辽宁省的试点,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监理的意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环境监理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工作程序,实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作者:佟敬军 单位: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参考文献

[1]朱京海.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概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4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17)01005706

中国当前处于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积累已久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经济形势下的环境问题又不断产生。治理环境污染已不能再单纯依靠事后手段,还必须重视事前防范措施。中国《刑法》第408条规定了环境监管失职罪,意在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监管责任意识,通过督促其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但由于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皆未对本罪的罪过形式给出明确判断,故理论界对其罪过形式的认定存在各种分歧,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在重大环境事故频发的当下,只有明确界定本罪的罪过形式,才能准确地对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失职行为进行定性,为此,本文将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罪过形式进行实质层面的论证分析。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罪过形式判定之理论基础与分析工具

(一)理论基础――新过失犯罪论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在本罪的罪过形式认定学说中,通说主张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也有学者认为,行为人对严重失职行为的态度是故意的,对所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结果却可能出于过失。[1]另外,也有学者指出,环境监管失职罪在主观上是过失,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能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存在。[2]通说秉承单一罪过理念,坚持环境监管失职罪只能有过失这一种罪过形式;其他学说受复合罪过说①的影响,承认构成本罪既可以出于过失,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3]事实上,之所以会有观点认为环境监管失职罪是复合罪过形式,一是由于对过失犯罪理论的把握存在偏差,二是由于本罪在构造上具有特殊性。

围绕过失犯罪的构造,国外刑法曾发展出旧过失论、新过失论、修正旧过失论以及新新过失论等观点,这些观点统称为传统过失犯罪论。其中,将结果预见可能性作为过失实体的旧过失论和将违反结果回避可能性作为过失实体的新过失论,是传统过失犯罪论中的两种基础理论。旧过失论主张,若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结果,则考察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有无预见可能性,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则成立过失犯罪。旧过失论在经济、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暴露了其扩大过失犯的处罚范围、有悖于刑法谦益性精神的局限性。现代社会各领域风险不可避免,考虑到医疗、交通等领域内一些风险行为的社会有用性,新过失论认为,即使有法益侵害结果发生,在一定范围内也应该得到允许。设定一定的客观行为基准作为结果回避义务内容,只要尽到了结果回避义务,即使存在结果预见可能性也不成立过失犯罪。[4]10新过失论将注意义务从对危害结果的预见转移到了对危害结果的避免,缩小了过失犯罪的处罚范围,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尽管新旧过失论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两者都强调对危害结果的注意义务。

注意义务是分析过失犯罪的重要工具,其包括结果预见义务与结果回避义务。中国刑法根据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预与否,将过失分过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并在已经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前提下,以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回避的期待与否,作为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之主要依据。就过失犯罪的实体而言,本文采取新过失论的立场,主张过失行为成立犯罪的依据是对危害结果回避义务的违反。

(二)分析工具――过失犯罪之注意义务

厘清了过失犯罪论的基本理论范畴后,有必要对环境监管失职罪与其他普通过失犯罪的构造进行区分。对于多数普通过失犯罪而言,危害结果通常是由行为人的自身行为导致的,犯罪结构如图1所示:

由图1分析可知,行为人的注意义务仅包括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预见义务以及对危害结果的回避义务,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违背预见义务以致未能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违背结果回避义务的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就环境监管失职罪而言,其特殊性在于行为人(即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主体)与危害结果(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通常会介入第三人(即被监管者)的行为或者外力因素(如自然力等),监管主体由于被监管者的危害行为或其他外力因素所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而成立犯罪,结构如图2所示:

从图2中可以看出,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主体需要承担两个层级的注意义务:首先,环境监管主体要认识到存在介入因素,即被监管者的危害行为或者其他外力因素,在此基础上的第二层注意义务包括对介入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预见义务以及对危害结果的回避义务。相应地,环境监管失职罪中的“失职”也表现为两种形式:(1)环境监管主体因疏忽大意未能发现被监管者的危害行为或其他外力因素,从而未能预见并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或者环境监管主体发现了被监管者的危害行为或其他外力因素,却因疏忽的原故未能预见并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2)环境监管主体已经认识到存在被监管者实施的危害行为或者外力因素,亦对由此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有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因此未采取适当监管措施从而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实际发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但无论环境监管主体对被监管者的危害行为或其他外力因素发现与否,其在主观上对环境污染事故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是持否定态度的。

司法实践中常有这样的现象:监管主体在对被监管者的污染环境行为或其他外力因素有认知的情况下,放任其继续发生,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司法部门由此判定其成立环境监管失职罪。持复合罪过说的学者据此认为该罪的罪过形式包含间接故意。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对环境监管主体回避义务的内容认识不清的体现。如其所述,在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环境监管主体因受贿等缘故放任被监管者实行危害行为致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案例,但环境监管主体容忍的是被监管者危害行为的继续,其对危害结果即环境事故的发生是持否定态度的;而在间接故意的心态下,行为人违背结果回避义务,主观上却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对《刑法》第408条进行目的解释可知,立法者设立本罪的原意在于督促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对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即环境监管者理当敏锐地预见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等危害结果,并为避免该结果的发生作出努力。申言之,对于危害结果的回避抱有期待可能性是本罪主观心态的应有之义,因此,从传统过失犯罪角度分析,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不能构成本罪的罪过形式。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罪过形式判定之系统解释方法论

环境监管失职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一章中,除了本罪之外,这一章还规定了其他“失职”罪,如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对这些罪名的罪状描述与刑罚设置进行立法技术分析,有助于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罪过形式作出判断。从刑法对上述各失职犯罪的罪状描述来看,“渎职罪”一章大致有分立式、合并式以及单一式三种立法模式,而环境监管失职罪当属于单一式立法模式。

(一)分立式、合并式立法模式下的罪过形式剖析

以《刑法》第400条为例,该条包括两款,第1款规定的是私放在押人员罪,表述为“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第2款规定的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表述为“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前款显然是故意犯罪,后款中虽未明确提出过失的概念,但从其使用的“严重不负责任”之表述、要求“造成严重后果”之规定等来看,应认定该款为过失犯罪。[5]102这种将侵犯同一客体的故意与过失犯罪分别立法的方式,在《刑法》第412条商检罪、商检失职罪和第413条动植物检疫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中也有体现,这两条皆是前款规定了侵犯同一客体的故意犯罪形式,后款规定了该犯罪的过失形式。在这种分立式立法模式下,能够直接认定“失职”犯罪的罪过形式为过失。

《刑法》第399条第3款规定的是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表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这一款包括两个罪名:对应“严重不负责任”的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对应“”的是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玩弄职权、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不正确地履行职责等行为,责任形式为故意,而该条款中的“严重不负责任”显然是过失的表现。在这种同时规定了故意和过失两种罪过形式的合并式立法模式下,也可直接认定罪名中含有“失职”的犯罪其罪过形式为过失。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5

0引言

环境作为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自我更新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但如果环境污染程度超出了环境自我恢复负荷就会造成环境问题日益恶化,通过环境监测能够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污染重灾区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与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的质量与水平,保证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在新时期,要想提高环境保护的质量与水平,采取科学高效的环境监测技术手段,分析环境污染的重点难点,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提高环境的总体质量。

1环境监测的内涵

环境监测主要就是指国家和政府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流程,对空气、水源、土壤等环境污染指标样本进行采集,判断城市环境污染的具体情况,是开展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资料,为相关部门制定科学高效的环境保护策略提供重要的基础。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布置监测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与保管、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一般流程。监测人员需要对采样区域进行全面勘察,制定科学高效的样本采样计划,确保采样符合要求,从而对环境污染的状况进行准确分析。

环境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督测量以及污染物治理两方面,是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开展的重要依据。在环境监测时,由于环境质量监督测量的对象具有时间和空间可变性、污染物复杂多样的特点,使得环境监测必须随时间的变化而连续综合测量。通过对污染物进行连续不断的观测采样,能够提高检测结果的整体质量与水平。监测对象包括多种类别,只有对环境中不同种类进行分析,加强数据处理,根据社会环境的实际因素才能有效减少环境监测的片面性,确保对整体环境进行客观评价,方便后续防护与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2我国目前常用的环境监测技术

2.13S技术

3S技术就是指GPS、GIS和RS技术,通过3S技术的有机融合,能够对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快速提取,而且还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准确判断。3S技术在水环境监测中应用非常广泛,能够应对流域水文模拟、水资源分析、监测水体富营养化等环境问题。通过对地理数据信息进行收集管理存储,并且实现空间决策,整个系统不仅能构建完整的数据库,并输出和显示数据,同时也能够打破测绘场地的局限,更好地解决测量时效性不高的问题。GIS技术应用更加简单操作方便,可以提高操作的整体性和测量精确度,优化测量的整体效果。

2.2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主要包括生物学细胞学以及微生物学,能够与计算机科学、化学、环境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紧密结合,对生物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在环境监测中,通过生物技术能够对生物大分子标记物进行全面檢测,对生态环境问题作出及时预警。还能够分析环境与生物之间的关联。生物技术具有快速准确、精度高的优势,在环境监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3信息技术

目前信息技术主要包括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PLC信息技术等。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能够将监测到的数据传输到处理中心,能够帮助监护人员随时访问数据中心,并且发出指令。PLC技术具备防尘、耐热、抗震性能,可以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进行实时监测,还能够实现远程监控,实现农业抗旱防洪的预警。对河流水位、水质、流速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技术人员通过遥感技术能够对地理事物整体进行全面观测,提高观测的整体质量,同时也能够获得更高的经济利润,工作效率得到显著增强,时效性非常高。

3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程中的重要意义

3.1环境监测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与环境存在对立统一的问题愈来愈强烈。在新时期要想确保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质量与水平,必须要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工作,通过“三同时、三同步”的环境保护模式,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时落实、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开展、同步实施。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必须将环境保护计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使环境保护成为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2环境监测在环境执法与污染物排放中的重要意义

在环境执法和污染物减排工作中通过利用环境监测技术,能够对所有重污染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根据最终的环境监测结果,对超标排污企业给予警告。如果企业没有能够按照规范做好防污染处理,则必须予以关停或者对重点污染源挂牌督查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上报政府部门,予以整治。如果发现企业存在偷排,偷放污染物则必须予以罚款警告。

3.3环境监测在环境污染纠纷仲裁中的重要意义

如果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必须申请环境仲裁,通过环境监测到的数据,能够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做出准确判断。污染仲裁监测也是环境监测的重要组成,可以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与矛盾,保证环境部门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对于环境污染仲裁企业,则必须要及时处罚,并且落实整改意见。如果没有按照整改要求整改的企业,则必须进入环境污染黑名单。

结语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我国目前常用的环境监测技术进行归纳,包括3S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总结这些技术的特点与应用范围。还对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程中的城市规划、环境执法与污染物排放、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的重要意义进行说明,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为政府的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参考信息。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支持水平,确保环境监测质量与水平全面提高,保证我国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甲贵,王龙瑛,宋双翼.探析环境保护工程空气监测现场的质量控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02):36.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6

2大气环境监测问题思考

2.1大气环境监测意识薄弱

众所周知,大气环境监测已成为全球共同重视的问题,不排除部分国家和地区遭受大气污染的影响较小,致使他们大气环境监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有些国家和地区虽然也签署了保护大气的相关协议和条约,但在大气环境的保护、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控制、大气环境检测质量的提高方面力度不够,缺少法律意识。

2.2大气环境监测质量不高

在我国,作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监测采样工作存在着四个主要问题:大气环境监测采样工作不受重视、大气环境监测采样工作边缘化、大气环境监测采样成本增加、大气环境监测采样结果不符合监测要求。其结果是大气环境质监测质量得不到保障。

2.3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构建之所以不健全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对大气环境监测的网络不够重视。加之大气环境监测系统、相关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匮乏,大气环境工作的开展显得举步维艰、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的提高就无需多言了。

2.4大气环境监测经费不足

持续的资金投入是大气环境监测得以开展的物质保障,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大气环境监测资金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能满足监测工作的需求。长此以往必然打击大气环境监测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大气环境监测质量,因为资金投入的力度不够,大气环境监测系统和设备就不可能达到最新的配备要求,先进监测技术的引进也无疑是纸上谈兵。

3提高大气监测环境质量的建议

3.1提高大气环境监测意识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识能动性原理的现实指导意义我们可以得出:意识的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意识能动性的主要表现是意识对外部世界的反映是主动创造的过程,不是被动接收的过程;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绝不是盲目的;意识能动性主要体现在人能在意识的指导下对客观实践进行改造;意识对人的生理过程和活动也会造成影响。国家和相关的主管机构要结合马克思主义意识能动性原理的现实指导意义做好大气环境监测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大气环境监测意识。

3.2培育大气环境监测人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现阶段我国在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气环境监测领域更要注重加强人才培育。要想理论水平高,在结果分析、方案决策等方面尽可能不出现纰漏就必须强化人才培育,加强监测理论和实践能力培训。人才培育除了监测理论的培训之外,还需注重监测实践的培训,因为实践能力越强,越能在监测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能大大节约成本。

3.3加大大气监测投入,提高监测质量

为了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人类安全,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气环境监测的预算决算工作;加大对监测人员的培养力度;开发并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系统;采购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及时公开监测结果,注重对结果的分析总结;实现产业结构最优化,及时淘汰落后的产业;认真执行针对大气环境污染所制定的具体措施。

3.4注重大气环境采样质量

为了顺利开展环境治理和改造工作,必须重视大气环境采样的质量。因为采样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有重要影响,大气监测不合理势必导致环境监测质量偏低。同时,为了充分体现采样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为大气环境监测提供质量保证,大气监测也必须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符合实际采样方案的制定并非易事,为了保障其完整性,我们在进行采样时要注意考虑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样点位、采样频次、采样断面、采样周期。针对工业污染采样而言,可以按照污染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级采样,要将采样的重点放在重点污染源,随后才是污染较轻的污染源。最后为了确保采样的真实性,切实为大气环境监测质量提供保障,采样样品的安置、存放要求、采样的施工装备、采样的次数和数量的布局要尽可能合理并且要做好跟踪记录。

3.5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机制

大气环境监测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采集环境样品、分析测量数据以及综合评价数据等工作有效展开的重要保障。同时它还能从根本上提高大气环境的监测质量,因为它能将保障体系的指导作用实现最大化,使得监测行为严格遵循大气监测的标准和要求。

3.6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认可制度

所谓实验室认可是指实验室进行规定类型的监测或校准是由权威机构授权的,具有权威性。为了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获得大气环境所需依据,应加强实验动手能力,做好质量监督网络建设工作,提高实验水平。

3.7注重同国外地区的合作交流

我们所处的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合作的世界。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闭门造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为了在大气监测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我们应该加强同国外先进和发达地区的相互交流,增强大气环境监测各方面的经验教训。加强同国外地区的合作交流,是大气环境监测发展不可抗拒的趋势,因为它能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同时,为了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可持续的最终目标,我们首先要明确,大气环境监测和治理单靠少部分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全人类应共同致力于大气环境监测和治理。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7

当前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等均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相对应的城市之内的环境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在当前的发展趋势之下不断的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实现对城市环境的有效治理控制,是今后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当前经济建设趋势之下发展的必然需求。在今后应当加强对城市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视程度,这一点是建设出高质量城市环境的关键点。对于广大城市的管理者来讲也应当充分的结合当前城市环境监测的基本现状,实现科学化的治理和控制,并且真正意义上发挥出相关工作的经济导向性作用,实现环境和社会的双重优化,为广大群众建设出更好的家园。

1 城市环境监测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明确当前城市环境监测的主要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是真正意义上实现相关工作实现持续稳定整改的关键点,所以在实践当中还应当对此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当前环境问题逐步的成为了人们所重点关注的一项问题。在今后,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突出和严重,逐步的建立起科学化的保护体系和工作的政策,将是发展的主要方向。在实践之中还应当掌握较好的分析和测量技术,通过现代化的手段进行全面的测定和分析,并且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详细和全面的规划管理,加强对方案的设计,在今后随着相关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国家对于城市环境监测管理的控制力度也必将不断的增加,所以还应当充分的认识到城市环境监测的重要性,不断的实现工作的改革。

不同的污染物应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用不同的采样方法和分析技术。大气污染监测中采样的具体方法有:直接采样法、浓缩采样法、低温冷凝浓缩法、滤料阻留浓缩法、自然积集法、电解沉降法以及多孔玻板吸收管―吸收气态、蒸汽、气溶胶物质气泡式吸收管―吸收气态。当空气中被测组分浓度较高,或所用的分析方法灵敏度很高时,可选用直接采取林冲听采样法。空气中颗粒物质的采样,主要采用自然沉降和滤料法,其中自然沉淀法相对比较简单但是易受环境气象条件的影响,误差较大。但是目前我国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整体水平不高,基层环境监测人员掌握的污染物分析技术较单一,对于很多有害物质的监测和防治缺乏具体类型具体采样分析和治理的系统性技术支持。我国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缺乏前沿性,与发达国家的技术还有很大差距,对于新型的污染物无法及时提出有效的监测方法和治理方案。近年来,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方面都有较快的发展,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地区差异、机构差异明显,经济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的环境监测力量和水平明显存在优势,作为基层的地市级监测机构在监测体系中往往要承担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在解决实际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即使在有效调度的前提下,仍然会对环境监测和现场处置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2 建议及对策

根据上文针对当前城市环境监测的主要现状和实践当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等进行集中性的分析,可以明确今后工作开展的核心方向,下文将针对工作的建议和主导性的政策等进行研究,旨在更好的实现相关事业的发展。

2.1 确定城市环境监测的标准

确定城市环境监测的主要标准,是实现工作稳步发展的主导方向。城市环境监测管理当前已经逐步的成为了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之中的核心环节,并且相关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当前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和改革的基础之上,加强对相关治理事业的分析和研究,并且保证城市环境监测的系统化、科学化和合理化,才是真正意义上使得相关工作可以收到基本成效的关键点。在城市环境监测之中还应当加强相关环保部门对于环保指标的检测和控制力度,不断的引入新的标准和新的检测体系,实现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同时还应当大力的促进和推动城市环境监测的创新,促进相关检测设备的技术发展,以实现技术参照指标的进步。

2.2 科学性的城市环境监测管理控制

科学性的城市环境监测,是保证相关工作价值和效应最大化的关键点,所以在明确了基本政策和制度的基础之上,还应当始终的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念,始终的坚持相关工作的原则,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实现相关工作理念的完善和工作制度的创新发展。同时稳步的促进相关事业向前发展。在城市环境监测之中应当设置科学性的监测和控制因子,对当前污染物的浓度进行全面的评定,此外,还应当实现固定化的监测和控制,对毒学原理以及污染的生物学原理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保证研究工作的客观性,对于相关数据也应当进行有效的评定,避免监测环境的变化对城市环境监测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还还应当加强对城市环境监测之中相关标准的建设,更好的响应当前时展的切实需求。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口的发展规模不断增加,在今后还应当加强对城市环境监测的重视程度,切实的树立起相关意识和思想观念,并且真正意义上发挥出相关工作的经济导向性作用,充分的认识到城市环境监测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加强管理事业的改革。

3 结语

总的来讲加强城市环境监测工作意义重大,在实践当中不仅应当明确工作的原则,同时还需要明确重点,正如上文所分析到的,当前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等均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相对应的城市之内的环境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综上所述,根据对当前现代化的城市环境监测基本现状和实践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从实际的角度着手对工作今后发展的核心理念和主导性的政策思想等进行了集中性的分析,旨在更好的实现相关事业的持续稳定整改,为更好的实现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汪水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与治理[J].科技致富向导,2010(11).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8

作者简介:翟琨(1978-),女,辽宁沈阳人,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向东山(1974-),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湖北 恩施 445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编号:2013A033)、湖北省教育厅2013年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项目编号:13g333)、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校级重点教研项目(项目编号:2012JY013)、湖北民族学院2013年校级重点教研项目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3-0103-02

应用型本科教育是以培养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有创新能力,并且掌握现代产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环境监测是环境类专业的主干课程,课程本身蕴涵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并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工程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的进行奠定基础。[1]针对市场需要和学生素质与能力的培养,普通省属本科院校环境监测课程教学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从课程改革方向、理论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四个方面进行改革,以培养理论与实践并重、综合素质过硬的应用型人才。

一、明确课程改革方向

1.课程改革指导原则

环境测课程改革既需要具有现代民族特色,又需要具有世界眼光,因此无论是理论课程改革、实验课程改革还是教学方法改革,其理论基础必然具有多样性特征。在课程改革中,中国特色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元素;同时课程改革又需要放眼世界,借鉴与吸收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教育和课程理论,例如现代课程论(布鲁纳的结构课程论、布卢姆的掌握学习理论等)、现代教育论(素质教育思想、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等)、后现代课程观(建构主义教育观、多元智能理论等)。因此,环境监测课程改革的总体方向应该是在准确认识我国现阶段教育发展基本特点的基础上,与西方先进教育理念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立足现实、放眼未来的品质。[2]

2.后现代课程论

知识观是课程设计和编制的三大基石之一,它决定了课程观。现代课程论和后现代课程论的课程观具有明显的差异,现代论的核心内容是科学知识,现代课程具有知识霸权,现代教学过程是一种知识控制,过程课程目标是知识论的,课程编制是自上而下的,学生是被动学习的。后现代有关知识的观点则是反思和改革科学课程,开发本土课程,加强人文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反对知识霸权,课程目标更加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课程编制自下而上,学生以主动学习为主。长期以来,在课堂教学中一直比较侧重于类比思维模式和知识霸权与控制的教学模式,教学效果虽然可圈可点,但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还有待培养,而后现代主义教学观恰恰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后现代主义教学论对于现有高等教育课程改革具有启发意义,其中的建构主义理论更是重点研究和应用的理论之一。[3]

3.建构主义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并不是通过教师的传授而获得的,而是学习者通过一定的情境,也就是在某种背景下,借助他人(包含教师、学习伙伴及教学媒体)的帮助,利用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得到的。建构主义理论提倡在教师指导以学习者为中心进行学习,一方面既强调了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视教师的指导作用。因为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和促进者,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以及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建构主义的学习环境包含四个要素,即情境、协商、会话和意义建构。[4]

4.课程改革思路

在具体实施中,首先需要明确环境监测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强的特点;秉承地方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必需、够用”的基本原则,立足于类比思维和现代教学理念,强化后现代教学观念尤其是建构主义理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加强课程改革力度,确立环境监测课程教学改革方向,即以课程改革基础理论为指导,整合理论教学内容,加强实验教学改革,转变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进行课程改革的基本思路。

二、理论教学改革

随着建构主义理论在高等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与逐渐流行,基于建构主义所形成的新的科学教学模式方兴未艾。这种新的教学模式要求在课程教学中把学习知识看作为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在构建过程中认可学生已有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经验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并恰当地引发学生的认知冲突,激发起学生对科学探究的强烈欲望;同时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高效地为学生的知识建构提供必备的支持条件,并给予形成性评价,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5]因此在环境监测课程教学改革中充分体现了建构主义理论的基本要求。

实践的第一步就是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对环境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充分考虑到情景的置入和意义的建构,打破以往以课程进行教学的方式,充分体现环境科学学科体系有机结合的特点,重新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在撰写大纲的过程中,整合课程内容,突出课程重点,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和正确的逻辑关系,有效地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而不是填鸭式教学。在具体操作中,采取了如下做法:第一,将环境监测中涉及到的分析化学和仪器分析的原理、方法、技术提炼出来,对关键知识点进行复习和深化;将与环境学、环境化学等课程的交叉和重复省略或简单复习,主要讲授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知识,如布点、取样、分析、数据处理。由于课时有限,在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中可以引导学生自学数据处理的相关知识和处理软件(如SPSS、DPS、SAS等),强化学生数据处理能力,确保学生能够从表观数据中找出潜在的规律和趋势。通过这些措施突出环境监测课程特色,这样就避免了环境监测在学习中与分析化学相混淆,更加注重环境监测全过程的学习,让学生更加明确分析测定仅是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第二,强调环境监测的政府行为属性,环境监测是环境评价、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等课程的前续课程,[6]通过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解读才能进一步进行环境评价以及环境管理和规划等多项工作。因此环境监测的课程教学改革是进行建立健全环境科学学科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课程讲授中需要强调与相关课程的有机联系,把环境监测融入到学科体系中去,使学生既要明确环境监测的课程地位,更要系统掌握环境科学体系的构成和理解。第三,室内环境监测更加引起人们的关注,需要加强该方面知识的系统学习。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了解,室内污染监测走入了人们的视野,目前很多一、二线城市都成立有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而在原有教学中这部分内容涉及得较少,在新制订的教学大纲中强化了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可以让学生从评价标准、监测手段等方面系统了解室内环境监测。

三、实验教学改革

环境监测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一门课程,实验教学改革是环境监测课程教学改革重点所在,其效果极为重要。建构主义要求把科学探究作为学生建构科学知识的最重要的学习方式,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自主性,把学生作为科学知识的主动建构者,并提供真实的情境,让学生获得经验,在情境中建构知识的理解。[5]实践动手能力和主动创新精神一直以来是理工科课程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因此,如何把现代教育教学原理——建构主义理论融入到实践教学中并发挥巨大的能量,一直是课程改革主要探讨的焦点问题。

因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实践:第一,在传统的实验教学中,验证性实验占有的比例往往较高,现在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各高校都在不同程度地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有效的设计不是采取诸如“基础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的“加和”模型,而是遵循将开放性、综合性等要素有效整合于每一次实践性课程学习活动之中的“乘法”原则。[7]因此在制订现行实验大纲中,因此在实验各个环节中都要体现出综合性和设计性的元素,而不仅仅是削弱了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课时,从能力培养的角度尤其从职业能力培养的角度构建实验培养计划。在具体执行中,可以设置1~2个实验,初步训练学生从了解实验原理、实验仪器、实验药品到独立找出药品、配置溶液、实验分析再到数据统计分析的实验室全过程操作,避免不会准备实验的情况。为了拓宽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范畴,也可以结合教师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项目等开展实验教学。在实验教学全都均需要强调学生的自主探究、主动建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主要提供的是支持条件。第二,在理论教学改革中已经提到,环境监测并不仅仅是分析测定,布点、采样和数据分析、质量保证等方面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现,学生对数据的处理能力较弱,而有效数据的取舍、精确度、准确度、时效性以及后续的模型分析、统计分析等对于数据深层次信息的挖掘是相当重要的。因此,实验教学改革也必须强调对数据的分析和讨论,解决只会做实验、计算数据,但不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现状。第三,目前环境监测方面从事最多的是水和气,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环境介质都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全国各地垃圾围城的问题、土壤面源污染的问题、矿山生态修复的问题、交通和建筑噪声扰民的问题,水生生态系统污染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涉及到的。因此在学习上需要注重对各种环境介质的学习和了解,如果实验条件不允许,不能完全进行实际操作,也可以通过精品课程网站的仿真实验、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仿真模型等来学习和了解相关知识,用于拓宽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只有通过有意义的学习,才能使科学知识深入到学生头脑中,才能使主动创新深入到学生思维中,建构主义对于学生主动性、探究性的学习和自主创新精神的培养是相当重要的,对学习的效果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8]

四、教学方法改革

教无定法,教有良法。教学方法的改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其本质就在于因材施教。目前在校大学生大都属于“90后”,基本特点是不喜欢重复与束缚,不喜欢一板一眼的学习方式,喜欢有创造性自由又充满挑战的事情。针对这一特点,结合建构主义理论的基本思想,鼓励学生主动提出各种开放性问题,让学生在问题分析和解决中建构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在对话过程中建构知识;鼓励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为知识的社会建构提供机会;鼓励学生自我反省,并对学习过程进行自主监控。[5]

根据环境监测课程自身的特点,在教学中尝试采用了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案例教学法指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及教学目标创设案例,以案例作为基本教材,组织学生开展分析、研究、表达等活动,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积极思考、主动探索,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教学方法,它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方法,不要求有统一的标准答案,而是要求从案例分析与讨论中获得启示和意义。[9]例如:环境介质中存在着很多的污染物,在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时不可能每一种污染物都需要检测,如何选择被测物质?首先提出一个问题,学生必定会想到需要监测优先污染物。哪些是优先污染物呢?那么,给出一个具体的案例,燃气管道泄露需要如何应急处理及应急监测?印刷厂污染排入受纳水体要如何监测?给出典型案例,提前1~2周发给学生,查阅资料,集思广益,小组分析,课堂讨论,最后由教师归纳总结。这个过程,教师并没有全堂讲授,更多地引导学生去思考问题,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问题成功解决的过程也就是建构知识的过程,提升能力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陈娴,程洁红,孔峰.以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导向的环境监测课程改革[J].当代教育论坛(教学研究),2011,(11):47-48.

[2]吴永军.正确认识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取向[J].教育科学研究,2010,(8):5-8.

[3]邹海燕.基于后现代主义视域重构高等教育课程观[J].中国高教研究,2009,(5):80-83.

[4]孔宪遂.试论建构主义理论对教学的启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S1):128-133.

[5]袁维新.建构主义理论运用于科学教学的15条原则[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19):57-62.

[6]奚旦立.环境监测第3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7]陈水木,黄志中.高职《环境监测》课程改革实践[J].江西化工,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9

我国针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主要采取的措施就是环境工程措施。开展环境工程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分别为:

1改善社会环境。环境工程措施可解决城市改造中产生的污染问题;可指导人们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资源,全面改善了社会生态环境。

2提高经济收益。国家投资环境工程建设,不仅是为了改善社会生态环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带动各地区的经济发展。

3降低污染排放、改善生活质量。社会调查显示,空气污染加重导致社会群体的疾病发生率上升。开展环境工程改造项目,可降低污染排放,不断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公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环境监测对环境工程建设的促进作用

1环境监测在城市环境规划中的作用。在社会化生产过程中,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是统一的。国家将环保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强调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要实行“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环境监测在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执法中的作用。随着污染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环境监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1)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不定时抽检,促进企业治理污染,实现达标排放;2)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通过对排污企业的督查性监测,全面及时掌握了企业的排污情况,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提供了技术支撑;3)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暗查。根据暗查监测结果,对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的企业处以罚款;对重点污染挂牌督查的高能耗、高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报政府停产治理;对治理效果不佳的企业,建议关停。

3环境监测在社会商品中的作用。社会商品是在整个社会中流通和使用的。产品质量的好坏,不仅从适用、美观、耐用方面去衡量,还从它对人和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来衡量。如机动车排放有害废气指标,冰箱等家用电器的噪声指标等都要进行测定。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工合成化学品越来越多,作为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更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4环境监测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而科学研究往往以环境监测为论据。如自然资源考察中的环境背景值调查、环境监测和环境容量研究中的污染源调查等等。做好这些方面的环境监测,将对推动科学研究、发展经济有着重大意义。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策略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为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推进环境监测质量制度建设,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

1准确分析。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环境监测信息是否准确,分析的结论是否客观将直接影响到环境决策的正误。环境监测数据、信息是监测工作最重要的成果,是分析判断环境问题最基本的前提,获取真实有效的监测数据和信息是环境监测的直接目的。

2质量管理。环境监测站承担的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污染物减排监测等任务十分繁重,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同时,要十分重视监测的质量保证。在环境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

环境监理的意义例10

1 引言

环境监测是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控和测量,通过具体数据反映环境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活动。环境监测对于国家环保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帮助了解环境质量状况,发现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侧重方向,为环境管理及环境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环境监测技术是针对环境污染而建立起来的监测和预防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的运用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是对环境进行有效监测和治理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也随之不断恶化,人们的生活深受影响,因而对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环境监测技术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本文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概念、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初步的探讨,并提出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的建议,希望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对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 环境监测概述

2.1 环境监测的概念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通过对环境有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探讨环境污染源及其变化趋势,描述环境受污染的程度,评估环境污染对社会的影响,反映环境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过程。环境监测技术是以环境为对象、综合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等手段,对其中的污染物及其相关组份进行定性、定量和系统的综合分析,以探索研究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环境监测技术贯穿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环节。

2.2 环境监测的意义

环境监测是环境执法和环境保护的科学依据和有效手段,也是环境规划、使用、管理与决策的必要前提。环境监测有利于加强环境的改善,防治环境污染,以及有利于协调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关系。环境监测能够有效扼制和的防止污染的加重,更好的服务于人类社会,使我们生活环境更加安全优美。

环境监测的作用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可以评价环境质量;根据污染物的分布情况来追踪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定环境法规、标准、规划服务。在社会方面,环境监测可以用于发生污染事故时进行的应急监测,以确定污染物扩散方向、速度和危机范围,为控制污染提供依据;可以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提供服务性监测;同时它还可以用于科学研究等。

2.3 环境监测的对象

从大的方面来说,环境监测的对象包括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和污染组分等。从技术的层面来考虑,根据介质不同,环境监测对象大致可以分为水质污染监测、土壤及固体废弃物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和生物污染监测等几大类。

2.4 环境监测的任务

环境监测的任务主要有(1)开展环境质量监测;(2)污染源监督性检测;(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4)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它环境监测;(5)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的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性事件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等。

3 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分析

虽然我国环境监测技术近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与国外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欠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环境监测意识不强

人们对环境监测的意义认识不足,环境监测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监测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健康、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2 环境监测资金不足

环境监测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基层单位普遍基础设施配置匮乏,仪器设备落后老化。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多是中小型企业生产,产品基本集中在中低档的环境监测仪器,远不能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需要。

3.3 环境监测水平不高

环境监测队伍素质偏低,水平不高,能力不强,人才匮乏,与紧迫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不相适应。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环境监测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等都缺少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影响人才的合理使用和环境监测的发展。

(下转第162页)

(上接第177页)

3.4 环境监测机制不全

环境监测机制不够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没有得到有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各级环境监测站普遍存在重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轻环境监测的全程序质量管理的现象,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薄弱。

4 环境监测发展趋势

结合环境监测的实践和通过对我国环境监测发展历程及其规律的探索,笔者认为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未来发展总体呈现以下趋势。

4.1 监测技术日益先进

监测技术向现代化、多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将更多的先进技术,例如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气体采样吸附技术、微波技术等应用到环境监测当中。自动化监测工具和远程网络监测同时并用。网络远程监测手段的发展,使得在很远的地方都能够了解到实时的监测数据,而遥感技术等运用,通过遥感技术在环境监测技术的运用是环境监测工作能够以更大范围监测形成预警体系,为预防环境污染以及突发事件奠定基础。

4.2 监测仪器逐步完善

监测仪器逐步向高自动化、高精密化和小型化的研制方向发展。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不断完善环境监测仪器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明确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方向,指导和规范环境监测仪器健康发展,取得较好的成效。

4.3 监测方法综合运用

监测方法向分析项目系统化方向发展。产生了物理监测手段、生物监测手段、卫星遥感监测手段等,环境监测由单一监测方法向多种手段综合监测的发展。

4.4 监测重点更加明确

(1)加强对三废为代表的重度工业污染源的监测;(2)监测分析项目以有机污染物质的监控为主;(3)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应急监测系统。

5 环境监测建议

根据笔者工作情况和研究,谈谈对环境检测的一些看法,希望对进一步促进环境检测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5.1 更新环境监测观念

加强环境监测重要性的宣传,增强环境监测和保护的意识,使人们对环境监测的意义有深入足够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环境监测对保证人类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的重要性。

5.2 加大环境监测投入力度

国家和各级政府要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环境监测资金投入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仪器设备,有效配置环境监测资源,以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需要。

5.3 培养环境监测人才

加强环境监测技术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为环境监测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5.4 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对模范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环境监测制度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以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效果。

6 结束语

环境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对政府的环境管理和保护决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科学决策,合理规划,统筹安排,认真实施,进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监测和管理,更新监测观念,优化监测队伍,完善监测设备,运用现代监测技术,构建独具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体系,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营造一个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