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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规则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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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规则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1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2012年,财政部先后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并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些制度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有裨益。本文通过对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以加深认识和理解,为执行好这些制度提供帮助。

一、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之间的联系

首先、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2012年2月7日,财政部第68号财政部令,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第72号财政部令,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均是由财政部以部门令公布实施的部门规章,因此它们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两者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其内容体现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基本要求,它们既是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制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也是所有事业单位从事财务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公布实施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为事业单位依法理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有相同的适用范围。财务规则第二条与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规则(准则)适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这说明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适用的范围是相同的。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分布于十多个行业,事业单位性质又可以分为许多种,由于行业、性质等方面的差异,原有的财务制度曾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区别对待,引起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报表体系等方面的诸多不同,造成了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困难。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也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趋势,新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第三、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同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包括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制约制度等。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两项重要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财政部门制定并实施一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区别

首先,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调整的对象不同。财务规则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据此可以看出,财务规则针对的是事业财务管理,调整的是财务管理行为;会计准则第一条则提出,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准则。由此可见,会计准则针对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调整的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

其次,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中的层级不同。财务规则是财务制度中顶层的制度设计,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设定;而会计准则则是中层的制度设计,是会计方面的方法性的设定。例如:财务规则第四十条对固定资产的表述为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墓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此条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是一种政策性的规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条对固定资产的表述是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此条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规定。

第三,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在内容上涵盖的范围不同。财务和会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两者都与资金的运行有很大关系,但范畴是不同的,因此,也引起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在内容范围上的不同。财务规则涵盖了财务活动的所有方面包括: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活动。而会计准则则仅涵盖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几个方面。财务活动包含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仅仅是财务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第四,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对财务事项的处理不同。财务规则是对财务事项的规定和要求。例如: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会计准则则是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如会计准则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第五,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侧重点不同。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均有涉及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内容的章节,但两者的表述不同,条款内容也不相同。例如:财务规则第七章为资产管理、第八章负债管理、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四章支出管理;会计准则第三章为资产、第四章负债、第六章收入、第七章支出或费用。财务规则侧重于管理,会计准则侧重于规范。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2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进一步规范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职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出台的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公共财政改革步伐的不断迈进,从2000年至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推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纵观这些改革,结合目前会计核算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来看,都已不能全面反映它们所需的要求,从而对1997年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改革势在必行。由此,2013年开始执行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应运而生。

二、新准则对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范化的体现

新准则下,会计科目体系得到了全面梳理和改进,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进一步得到完善。在此,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阐述。

(一)进一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概念,使会计核算基础更加合理化

1997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所以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方式,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切实反映单位现金流量,但却不能准确合理地反映当期收入支出的配比情况,不能如实反映单位资产和负债,从而也就不能真实体现单位的结余。比如:对年终一次性考核奖的发放,经费在当年就已拨入,而支出确是在年度结束考核后的第二年才发放,这就造成收入支出配比不相符,新准则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后,通过计提当期应发放的工资,就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出单位当年的总支出,得出的结余才是下年度真正可用结余,才有利于下年度各项业务的安排和开展。

(二)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内容,使会计核算内容进一步完善

1997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只核算其原值,这在会计核算上存在一定缺陷。众所周知,资产的使用存在着一定的损耗,不计提折旧,就没有反映出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对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就不能提供会计数据支持,导致虚增固定资产总量,容易造成数据失真。同理,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也如此。

新准则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虽然是“虚提”折旧和摊销,但确是一种创新性处理方法,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核算,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落到实处。

(三)明细科目设置提出要求予以规范,使会计科目设置进一步完整

增加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会计科目,并对明细科目设置提出要求予以规范,使会计科目设置进一步完整。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涉及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也日益复杂,原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只注重对原值的核算,而忽视对损耗价值的核算,对此没有相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其损耗价值。无形资产也如此。

另一方面,根据新准则,新会计制度从资金来源入手,对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给予规范,还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这些设计和规范有助于政府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策

除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本身的健全完善外,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还需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和加大外部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

(一)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我国事业单位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会计人才相对较少,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推进,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即使会计准则和制度再完善,如果会计人员出问题,会计核算就会出错,甚至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要。一要注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使其积极主动维护财经纪律,发挥应有的会计监督作用,二要加强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操作技能培训,使其及时掌握最新的会计知识和核算方法,熟悉运用财务软件,从而提高业务技术和操作能力。

(二)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工作内容和特点,建立一套符合自己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从资金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加强财务管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集体研究决策等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机制应贯穿在单位内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同时,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规范工作流程,自觉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

(三)财政、审计、业务主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预算到决算,财政部门应严格把关,尤其是加强对往来款项、专项资金、公用经费的监督管理,在资金预算批复、审核、拨付等环节上,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同时,审计、业务主管部门在进行检查和审计时,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另外,对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结束语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颁布,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带来了变革,同时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这不仅能够促进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同时也能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于秋菊,司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核算的弊端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第17期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3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7011002

1 “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比较

1.1 制定目的上的比较

以围绕事业单位财务的行为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作为体现其核心价值的“财务规则”当中明确提到了:“制定该规则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率从而确保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会计法》而制定的“会计准则”,其对于事业单位中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以及公益事业的发展的影响都是深远而巨大的。

两者的角度不同。“会计准则”更多的是作用于会计信息的形成和遵循。“财务规则”则更倾向于管理与监督。但是二者都或多或少的兼具了监督与管理的规范。

1.2 内容结构上的比较

“财务规则”指的是在遵循相应的基本原则下,以预算管理作为切入点,为事业单位因财务活动而引起的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财务报告等财务管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上的服务。

“会计准则”是在明确会计基础的前提,以会计信息为主将事业单位经纪业务中引起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等要素进行核算后,形成以强调完整会计信息和监管要求的会计报告。

1.3 目标上的比较

由于“财务规则”中对于管理目标的要求并未明确提及,但是却一直沿用了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这是人为因素较强的表象。

新的会计准则内容中提到:“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单位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最终目标。”从而帮助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管理,进而做出科学的经济决策。这也就侧面反映出了会计被履行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性,这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2 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的协同

财务和会计无论是实质上,或是在人们普遍的意识里,都将应该被看成是一个整体;无论是从相关管理部门的设置还是具体的工作内容,这一点在事业单位里面反应得更为突出。因此,就事业单位这一块来说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有目的的协同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也能让两者在具体工作中互相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的工作效力。

协同作用可大致表现为:元素和元素间相干能力,为元素整体发展运行时起到的合作和协调性质。同一结构中,两个元素进行相互协调作用,则可能会产生互拉动效应,从而对整体结构起到推动运转的效果。以结构学角度进行理解,事业单位中的会计与财务工作的实施,就是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转中两个元素协调。结合上述,两者若可以科学协调,则可起到协同效应,在事业单位中,其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2.1 原则修订的协同

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财政部明确强调,要在此期间将致力于提高政府以及非盈利组织的财政管理水平,由此可看出,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在遵循同一个共同修订原则的财政改革背景下,是可以充分合作协同的。

2.2 规范对象的协同

会计准则是以具体的经济业务作为规范对象;财务规则则是以宏观的财务活动为规范对象。从表面上来看,两者有一定的差异;但究其实质,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以货币的形态表现出来就是“财务活动”。这种客观存在的表里联系从另一方面也促成了两者大量协同现象的出现,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其核心内容都是围绕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要素。

其具体的定义、结构和计量标准也都大体一致。差异的地方在于财务规则关注的是财务活动的管理,会计准则更注重经济业务,二者无论是从动态还是静态上都要求实现协同,同时还要求形成相关的财务报告。

(2)财务规则中的财务分析和监督不应脱离“会计准则”中的会计信息。

其信息的支持是无法正常的工作并实施的。相反“会计准则”中所规范的会计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这样,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管理和作出经济决策时有科学的参考依据。

2.3 实务上的协同

在会计准则和财务规则具体实施方面,始终是协同进行的。首先,我国所有的事业单位里基本上没有将这两个职务分设两个部门,一般都是统一到“财务部”同时肩负着财务和会计工作。其次,就工作内容来看,财务管理的内容一般都是分散在工作中随时开展的。但受限于目前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相对比较低,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不高等客观因素,实现信息化管理任重而道远,财务管理水平也还有待提高。同样的会计核算虽然信息化的建立要优于财务管理,但是要做到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也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3 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进一步优化与改进

通过上述的客观分析,两者之间的优化与改进仍然有发展空间。

3.1 观念上需要进一步更新

观念是否跟得上潮流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行动的成功和创新。两者不仅在客观工作中需要协同,在观念上更是应该如此,落实行动的思想要建立在二者协同的框架内。这个协同的观念应当约束功能定位、内容分工等。

3.2 功能定位上的协同

根据前文所示,财务管理和会计在整体上统一不可分离,动静一致,动态效果通过静态表现;静态则为动态的发挥提供必然条件和支持。“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应该分别在财务管理目标的前提下和在会计目标的前提下进行活动,这样才有利于目标协同,实现功能定位上的协同。

3.3 内容分工上的协同

在初步实现功能定位协同作用后,还应明确两者之间具体的工作内容,避免出超现象发生;一旦涉及预算管理,属于财政监督内容的,自然也就应该有“财务规定”来规定。

3.4 具体内容应当改进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在规范财务管理目标、预算管理、风险预警管理、运行效果分析与管理等方面才能明显体现出财务规则的作用。这方面除了可以参考概念框架原理以外并无其他可以借鉴的经验;然而,过于偏重政府的监管,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忽略了与“会计准则”的协同,大量重复会计要素中的相关内容也是“财务规则”客观存在的缺陷;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对比较成熟,因此“会计准则”可以以此借鉴并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制定;但新的“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之间有着不小的差距,具体可以由这几点看出:“会计准则”更加偏重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核算,而对于会计信息的计量和报告进行规范的相对较少;采用单一的实际成本计量属性;这些做法在实际运用中往往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困难。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由于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修订出台,将进一步影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这两者的创新性的结合对于我国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大的现实性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建伟.论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关系[J].现代经济信息,2013,(02):138.

[2]李现宗,张连升.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的协同与优化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04):101106.

[3]关振宇.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实践创新与现实意义[J].会计之友,2013,(25):106107.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4

一直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核算是依据1997年5月28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等等各项财政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市场呼吁一个“初步建立统驭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概念基础和框架,增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现。2012 年 2 月 15 日公布了《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 意见稿》),并于 2012 年 12月 5 日修订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应了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适用了对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共9章(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49条。跟97版准则相比,增加了7条,删除了12条,修改了48天,基本上是面目全非,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解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总则

总则一共11条,规定了准则的适应范围,同时对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和记账方法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与97版相比,主要变化有:

(一)关于准则的适用范围

97版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而新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这样的规定很具有前瞻性,为改革中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准绳。

(二)关于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给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提供信息的目的。97版准则,强调的是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内部经营管理。很明显,这个目标跟当前的事业单位的发展趋势完全是不配套甚至是滞后的。而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这个规定,还原了会计的真实面目,尤其是里面的用词“事业成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与修订前相比,新准则明确强调会计信息的双重目的性,一方面既要满足受托责任的要求,同时也要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三)事业单位的核算基础

97版准则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而新准则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这个规定,有两个进步的地方:一是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二是为行业事业单位推广权责发生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如科学、测绘、地质勘探以及新实行的医院会计制度。

(四)第一次旗帜鲜明的提出了“费用”要素

新准则第十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共6条。主要是强调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和可理解性等质量要求。

(一)将97版的“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现了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的趋势。

(二)增加了全面性要求。新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该规定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三)取消了97准则的重要性原则。因为考虑到事业单位不需要自行根据业务的重要性调整报表格式的权限。

三、会计要素

新准则从第三章到第七章,都是涉及会计要素的内容。会计要素准则是指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 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共五章21条,系统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变化很大,笔者根据会计要素的顺序进行分析。

(一)资产

共6条,系统规范了资产的含义、分类、内容、计量属性、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等内容。和97版相比,有如下变化:

1、将97准则的“对外投资”按照期限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97准则的对外投资科目,存在资产信息不明、界定不清的缺陷。新准则按照时间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并把长期投资再一次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体现了事业单位准则和会计准则局部趋同的趋势。

2、新增 “在建工程 ”科目用于核算基建会计数据。97准则没有设置有关会计科目对事业单位基建业务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单独建账,游离在单位会计“大账”外,造成资产和负债信息不实。新准则要求设置“在建工程”及相关科目,把基建纳入“大账”,改变了事业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核算严重缺失的情况,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的完整性。

3、明确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97准则,没有这个方面的规定,导致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虚增了资产。新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这一规定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要,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的耗费情况,体现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管理理念。

(二)负债

共5条,主要是规范了负债的含义、分类、内容和计量属性。变化主要有:

1、将97准则的“借入款项”按照期限长短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这样的改变,较好的改变了事业单位负债信息不实的问题,使会计信息更加明晰。

2、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新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这个规定,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同时与企业会计制度趋同。

3、增设了“长期应付款”。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无法核算,这样造成了资产不实和负债不实,从而导致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新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改变了这种缺陷,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信。

(三)净资产

共3条。主要是介绍了净资产的含义、内容和在资产负债表的披露。变化主要有:

1、删除了“固定基金”,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新准则第三十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这个规定,为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提供了依据。

2、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新准则第三十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同时对这两个项目的内容进行了界定了,有助于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资金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动态地反映事业单位多渠道资金的全貌和流向及最终的结转结余情况,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

(四)收入

共3条。主要是规范了收入的含义、内容和事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变化不大,只是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将“财政补助收入”进一步分为“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新准则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五)支出或费用

共4条。主要是规范了事业单位支出或费用的含义、内容核算和计量等内容。变化主要包括取消97准则的“基本建设支出”,将基建数据纳入会计“大账”进行统一的核算;增加了“其他支出”,跟“其他收入”配比出现,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管理。

四、财务会计报告

共8条,主要是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含义、内容、组成结构、会计报告附注以及报表的编制要求。主要变化有:

(一)将97年的“会计报表”修正为“财务报告”,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

借鉴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引入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标题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同时新准则 第四十一条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二)增加了“财务补助收入支出表”

新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重新界定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97版准则,将收入和支出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显得不伦不类。新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这个,体现了跟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的趋势。

通过以上解读,我们可以看到,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设定、事业单位会计目标的定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和会计报表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的最新成果本质属性,准则规定统驭性更强。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该准则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如资产计量属性的单一性。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计量属性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等。而事业单位新准则明确,事业单位只能够选择历史成本。历史成本不能及时反映主体变化的会计信息,影响了管理者的决策。建议事业单位,适度引入公允价值等属性,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根据前面所述,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和可理解性等,缺乏谨慎性要求,事实上事业单位的或有负债具有较大的隐蔽性与风险性,事业单位在信息披露方面应该保持谨慎性。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等。很明显,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的缺失不仅会影响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完整性,而且也会影响我国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督。建议事业单位专门提供反映现金使用情况的现金流量表。

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5

为了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步伐日趋加快。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规定,2012年2月7日修订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准备在2012年适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工作也显得日趋重要。

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有利于为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建立统一的概念框架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形成于1998年前后,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医院、高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会计制度。在该体系中,各项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则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内容分类、主要项目的计量方法、会计报表构成等。该准则虽对事业单位会计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作了初步的探索,但缺乏系统性,如欠缺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等重大概念问题的阐述。此外,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仅作为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基础,并未对医院、高校等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起到统驭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讲,统驭我国各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为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提供统一的概念基础和制定依据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尚未真正建立。

2.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的内在一致性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各项行业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种类及其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差异较大,既影响了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给事业单位的报表汇总,以及未来建立科学的合并报表制度带来难度。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各项制度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进而增强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有关资产等要素的 定义没有真正反映各要素的经济特征,没能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在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中,按照各要素的经济特征重新界定其定义,并明确其确认条件,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有利于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出现的、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

在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由于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业务或事项在具体会计制度中缺乏规范但又急需处理。如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修订前,因原制度缺乏对科研、教学项目收支核算的规范,从而导致医院会计实务存在科教项目收支核算混乱的突出问题。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会计制度尚未做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5.与国际惯例接轨,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奠定基础

国际及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经验表明,会计准则体系建设通常都制定有“会计概念框架”,作为具体准则制定的概念基础和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套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这套体系必将包括基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先行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建立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而以基本准则为统驭建立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积累经验并奠定基础。

二、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几点建议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目标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为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立统一的概念基础和框架,其在内容上规范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会计要素的基本分类、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从而作为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基础和依据,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制定发挥统驭作用。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定位

现行准则仅仅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将统驭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所有分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同时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制订的成功经验,对现行准则中的一些具体确认计量标准、原则进一步细化深化。

3.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规定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目标及使用者群体。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兼具“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即要“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为财务报告使用者合理配置资源、进行社会及经济决策服务”,这些内容应当在新准则中明确规定,并可以在新准则中列举财务报告使用者群体。

4.关于会计核算基础

现行准则仅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规定其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原来的规定过于简单,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可修改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业务或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部分行业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样的考虑有两点依据:一是2012年2月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二是现行科学、测绘、地质勘探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5.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的经济特征,同时要借鉴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经验,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特点,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明确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做法,对固定资产实行折旧制度,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并适当考虑资产减值情况,以便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净值和资产可收回金额,从而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真实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提出统一要求,为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进行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提供信息支持。

6.关于净资产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结合当前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在净资产内容中增加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等项目,同时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要求调整有关项目。

7.考虑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将一些新出现的业务和会计事项纳入预算会计准则中予以规范,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的“大收入”和“大支出”要求等。

8.关于事业单位财务报告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列报格式做出统一规定。

一是要改革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项目和收支科目的结转时间。建议将事业单位的收支科目改为按月结转至结余类科目,收支科目的发生额只在收入支出表中列报,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只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予以设计。

二是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结合国库存集中支付核算的要求,对收入按来源进行分类列示、对支出(费用)按功能进行分类列示。

三是要明确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构成,可以在会计报表体系中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并规定部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适用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

通过上述修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其通用性,同时兼顾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S]. 财预字[1997]286号,1997.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6

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3年1月1日开始生效。较先前会计准则具体改进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创新性体现

1、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中必须同时包括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与先前会计准则相比,这样的规定,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

2、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首次规定将基本建设支出划分到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的财务核算中去;同时增加核算项目,包括“在建工程”,即在核算单位已经发生必要的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3、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创新性用财务会计报告代替原来的会计报表概念,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对一些重要项目进行解释,同时附带对其他项目进行解释说明。

4、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规定,新规定明确指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应该以登记核准无误的财务账簿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为前提,要努力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计算精确、分析到位、报送及时。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改进之处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作为我国部门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非同寻常,在本次会计准则的修改中,规范财政服务、精确预算管理是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产生的基本原则之一,例如:在会计目标的确定以及会计核算的基础中,行政事业单位在满足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兼顾了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

以之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为例,其进行会计核算时,并不注重提供精确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只是以满足预算管理为根本要求,此时的会计信息就相当于预算信息,而当时使用会计信息的也仅有财政部门。

三、财务会计信息处理的改进

然而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新范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这就表明,财务会计信息已经不再等同于预算信息,而新增使用者也会比财政部门更加关心财务会计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财政资金的主要使用者,其对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完善、会计核算行为的规范以及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提供将有助于社会公众、机构、媒体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积极树立政府的公信形象,有益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其要将以往的会计管理模式从重预算、轻财务会计核算快速转变为预算与财务会计核算并重。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营的前提下,做好财务预算、强化会计管理、实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收支管理完整性也体现了其对预算管理信息需求的满足。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首次将基础建设支出统一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重大举措,不仅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有效强化了财务会计管理,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财务资金的安全系数,有利于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会计目标的选择改进

在会计准则中,一个必需要加以解释说明的问题就是会计目标的选择,它不仅影响会计主体的界定、会计基础的选择、财务报告的机构及内容,同时也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的处理产生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会计目标的选择意义重大。

针对原准则未明确阐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这一事实,2013年1月1日实施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条对这一缺陷进行了弥补,并在内容上予以扩充。

根据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由此推出,会计核算的两大目标;1)利用会计信息,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公益效能能否充分发挥;2)分析会计信息,计算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检查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的会计核算目标迎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需求满足,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仅要服务于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同时也要兼顾到其他更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五、结论

总之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首次明确了受托责任及决策有用原则,其为今后会计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卫平.对修订前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分析与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02)

[2]姜云菊.学习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几点体会[J].经济师.2013(01)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7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 《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结构体系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 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 新《会计制度》后,基本原则是,如果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适用或基本适用新《会计制度》,则不再修订相关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将转为执行新《会计制度》)。

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八大方面的变化:

1、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2、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3、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4、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8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 《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结构体系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 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 新《会计制度》后,基本原则是,如果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适用或基本适用新《会计制度》,则不再修订相关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将转为执行新《会计制度》)。

    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八大方面的变化:

    1、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2、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3、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4、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9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会计要素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6.记账方法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7.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8.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例10

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2007年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实现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全面提升了我国会计发展水平,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13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都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并在会计基础理论方面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事业单位主要使用财政资金,并以非盈利为目的,其会计准则与企业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主要从总则、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对两个准则的差异作一比较分析。

一、总则方面的不同

(一)适用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准则体系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没有建立具体准则,具体核算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

(三)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财务会计公告惯例,共列举了八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则列举了六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首次将全面性原则列入其中。两者的差别在于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谨慎性(即稳健性)和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没有提及这二个要求。

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赚钱,同时也要强调对风险的控制,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以谨慎性要求来作出职业判断,以应对不断发展的外部环境,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危害和损失。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需强调谨慎性要求,因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大部分资金均来自财政拨款,对市场依赖性不大,没必要突出强调谨慎性要求。

三、会计要素方面的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要素。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五大要素,首次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故将费用纳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两者之间尽管要素名称相同,但含义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一)资产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二个定义中的几字之差凸显其中的差别,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单位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处置权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因而事业单位的资产定义为“占用或使用”,而不是“拥有或控制”。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既体现了会计信息全面性要求,也为将基建项目并入财务“大账”提供了依据。

(二)负债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三)所有者权益和净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是企业追逐的目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首次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单位净资产仅作为单位运行的结果列支,不是最终的经营目的。

(四)收入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费用和支出(费用)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支出或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财务会计报告构成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引入“财务报告”概念,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