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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5 16:12:13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1

青海被誉为“中华水塔”。“三江源”,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态屏障,而黄南州地处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明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并且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近年来,黄南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确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重大生态工程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力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但是,生态环境的脆弱依然是最大“短板”,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1 黄南州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现状

 

1.1 草地现状。全州总面积1.8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5.95万人。全州土地总面积2815.58万亩,其中草地面积2474.48万亩,占土地面积的87.89%,截止2015年初,可利用草场面积2367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95.66%。存栏草食牲畜206.5万头(只),全州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超载过牧等不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的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1.2 林地现状。全州林业用地面积为788.63万亩,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13.6%,其中有林地92.68万亩,疏林地5.9万亩,灌木林地474.14万亩,未成林造林地6.89万亩,苗圃地0.3万亩 ,宜林地208.71万亩。林业面积占全省14.21%。全州蓄积量590.76万立方米,占全省的10.93%。全州森林覆盖率为19.32%,高于全省水平14个百分点,全国水平1个百分点。

 

1.3 小流域现状。全州有较大河流60多条、小河流80多条,大小流泉1500余处。全州年均自产径流量28.66亿立方米,现年开发利用量6548万立方米。截止2015年底,黄南州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共建成小水电站23座,总装机13.612万千瓦。同时,黄南州地处“三江源”综合试验区和黄河上游段,是黄河的重要水源补给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依据青海省三区划分公告,南部两县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北部两县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总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1.4 三江源保护现状。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涵盖黄南州泽库、河南县4个乡镇27个行政村,总面积2933平方公里,占三江源保护区总面积的1.93%,占全州总面积的15.5%,其中核心区面积543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1048平方公里,实验区面积1342平方公里。保护区内现有人口3637户、20005人。保护区内的麦秀林场和官秀林场被列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18个核心保护区之一,为森林灌丛核心保护区。

 

2 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草原生态环境尚未根本改善。近年来,黄南州草原“黑土滩”治理、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有效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反弹的可能性。草地退化仍未完全遏制,“人、草、畜”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目前、黄南州60%的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超载过牧等不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的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中度以上的退化草地面积达1341万亩,黑土滩型草地面积99.75万亩,沙化草地面积43万亩,盐碱化草地面积5.5万亩,鼠虫危害面积达1025.6万亩,毒草危害面积达387.9万亩。从总体看草原退化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草原退化,草原植被群落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与上世纪70-80年代相比较单位面积可食鲜草产量下降了50-60%,优质牧草比重下降了20-30%,有毒有害类杂草增加了70-80%,草原植被盖度减了15-25%,优势牧草高度下降了30-50%,原生态景观破碎化,植被演替呈高寒草甸—退化高寒草甸—荒漠化的逆向演替趋势。

 

2.2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黄南州各县河道内无证开采乱挖滥采砂石料现象普遍存在,造成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草场沙化,生态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形势严峻;虽然个别地区把料坑植被恢复工作纳入到生态治理项目,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黄南州受气候等条件限制,被破坏的植被很难恢复原来的样子,水土流失总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2.3 生态监管工作滞后,生态保护意识淡薄。政府执法部门工作不到位。由于矿产资源监管涉及部门较多,相互之间缺少沟通与协调,监管空白和部门之间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现象时有发生,联合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个别单位执法人员存在有法不敢依、执法不敢严等不规范执法问题。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4 排污工作进展缓慢,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先建设,后环评”的现象还是存在;黄南铝业污染问题引起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在大部分地区,垃圾随意堆放、垃圾处理厂的修建跟不上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水资源污染严重。对此,相关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河道治理工作迟迟得不到解决。

 

2.5 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少数干部群众和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业主对有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对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认识不清,依法探矿、采矿和管矿意识不强,以采代探、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同仁县的砂石资源点多面广,开采条件相对简单,行政执法又缺乏强制手段,以致非法采砂、洗砂现象屡禁不止。

 

3 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3.1 进一步抓好生态建设。认真落实三江源保护、草原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与造林绿化、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鼠虫害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项目生态效益评估体系,完善目标责任化考核办法,科学建设生态,依法保护环境,使每一项工程项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生态效益。

 

3.2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依法管理资源。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作用,坚决治理草山、河道内乱批乱采滥挖砂石料现象,保证资源有序开采;凡是在河道内采挖砂石料,由矿产、环保、工商、水务等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法管理开采资源。要严格砂石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乱开荒”、“乱开矿”等不法行为;全面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基本草原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荒山荒坡治理、小流域治理等各项有效措施。

 

3.3 加大环境污染处罚力度。依法开展环评工作,改革完善现有的环评体制,建立“三同时”制度;对于屡次违法、乱丢垃圾的行为可以加重处罚。对连续两次被环保部门抓住超标排污的企业、医疗单位、环保部门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可以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整顿决定。

 

3.4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强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领导,健全执法机构,明确执法主体,充实执法人员,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民生态科普活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生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调动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5 加强生态移民工作,努力改善移民生活水平。“三江源”移民搬迁户的后续产业问题是生态移民工程的难点、热点,必须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入探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生态移民搬得出、住得下、稳得住、能致富。

 

3.6 重视立法保护工作。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重点弄清影响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因素、需要立法保护的范围、体制机制等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考察吸取省内外先进经验,尽快出台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来弥补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在实施中往往感到无法可依、无所适从的现象。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2

中图分类号:X1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水资源对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称为生命之源,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人类所能利用的水资源是有限的,并且受到污染的威胁。农业、工业和城市供水需求量的不断提高导致了有限的水资源的分配竞争。为了避免水危机,我们必须保护水资源,对供水和需水进行管理,减少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因此,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创造优美的水环境,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人口稠密、经济发达、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脆弱的国家。随着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日益加剧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逐渐得到更多人的重视,同时水资源保护也日益提上日程。水资源保护是有针对性地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科学的手段,合理地安排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并对影响水资源的经济属性和生态属性的各种行为进行干预的活动,从而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水利事业发展迅速,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工作,基本形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保护体系。水资源的污染防治由依靠科学技术手段转变为技术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可持续利用与发展逐渐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水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2、我国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2.1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落后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虽然我国已经出台许多排污标准和规范,有《水法》《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保护法》以及各种排污标准和规范,但是针对性不强,而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严格执法,难以满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尤其在20世纪末,我国的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大量污水直接排放,造成了流域水源严重污染而目前水资源保护仅仅是从环境方面管理,没有从水资源方面治理,水利部门缺乏各种条例来保护水资源,从而形成多头管水、条块分割的局面。目前,我国“多龙治水”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的要求,必须进行改革。

2.2水资源保护意识不强

水资源是人类开发利用最为广泛、最易受人类活动影响的自然资源之一。我国用水浪费,大大加剧了全国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目前,多数用水单位或个人普遍存在浪费现象,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此外在农业灌溉方面,大部分实行漫灌、漏渗,新的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缓慢,水消耗大,用水效益较低。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仍然浪费严重,由于我国部分城市管理机制落后,工业生产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新兴技术产业在工业结构中所占比重低,大多数地区工业单位产品耗水率高于先进国家数倍,而水的重复利用率也很低。因此,随着未来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城市生活节水对缓解城市供水矛盾更具有重大意义。

2.3水环境治理重视不够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由于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不够,从而造成水环境的严重恶化。而且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水质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目前,我国水环境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远远高于水污染治理的力度、污水治理的设施及配套设施投资不足、河湖水域的养殖业缺乏科学化管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适应新排放标准的要求等方面。

3、我国水资源保护对策

3.1加强立法并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为了有效地保护好水资源,水利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各种水资源管理的办法和条例,明确水利部门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地位、职责和权力,建立一个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首先,以法律形式确立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地位,明确其实际管理权,加强流域机构的建设。其次,将水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市场经济的范畴,提高污水治理费,从经济方面减少水污染。最后,统一规划流域内水资源,保证流域的生态流量,以实现流域的环境质量目标为前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严格执行取水量、排污总量及相应的总量分解目标。

3.2确立全面保护水资源的思想

水资源保护的目的是要高效节约用水,防治水资源污染和水土流失,严格限制地下水超采,保护水源地免受不合理侵占,防止水流阻塞、海水入侵等。因此,应当统筹考虑水资源,制定有关法规,依法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进行统一管理,做到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厉行节约、全面保护,使水资源的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3高度重视污水的治理

我国水资源严重紧缺,但是水资源浪费和污染也是非常惊人,要通过各种措施强调节约用水,包括调节水价、宣传教育、限额供水、开发新工艺、新材料加强水资源的利用等。此外,由于我国农业用水量大,而且大部分实行漫灌、漏渗,从而使水消耗量十分严重,应提倡喷灌或滴灌方式,同时输水渠道也要采取防漏渗措施。为了控制水污染的发展,应该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工业企业必须积极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排泄必须单独处理或预处理。首先将水源与废污水完全隔离,划定水源专用河流,不允许任何废污水排入,或者专门建造高架或地下管道输送饮用水源。其次,废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划定的河流或地下管渠,用作农作物灌溉。因此,加强污水的再利用,也是缓解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

3.4加强水资源保护能力建设

首先,加强水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能力建设,增强管理水资源综合能力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放,尽快制定适当的法律法规和出台新的政策,利用行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流入水资源保护领域。同时要加强水资源保护机构的能力建设,在逐步完善常规水质监测的基础上,大力提高水环境监测系统的机动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自动测报能力。建立基于公用数据交换系统和卫星通信的水质信息网络,增强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预警、预报和防范能力。其次,进一步做好对从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水资源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依靠科技进步解决水源保护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要注重政策研究,特别是在资源保护中的经济政策,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指导。水资源保护是发展中的重要事业,要加强研究与开发,掌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求。

4、结语

针对我国水资源的日益短缺以及水环境严重污染的问题,应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上采取措施,完善对水资源的保护。既要努力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又要积极开辟新水源,狠抓水的重复利用和再生利用,协调水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加大水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以促使水资源问题尽快解决。

参考文献

[1] 武雪艳.我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控制对象[1]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21):211--212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3

一、土地生态资源保护中的弊端

1.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中表现出来的土地退化、地力消退的重要原因。在土地管理中我国的土地主要表现在滥砍滥伐、过渡垦植是导致水土流失的重要的人为原因,这样在应对水土流失中我国的水土流失的主要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6.8%,建国以来,我国为水土流失的应对策略也提出了一定的调整和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

2.土地污染

在积极推进的地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同时,由于设备不齐全,环保意识差,对于工程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控制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因此,在完善矿产资源生态建设上,不能真正的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分析,这样造成了有长矿区的地方的土体污染的情况存在。

3.可持续发展缓慢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对环保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在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着对生态建设发展的不足,这样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是不利的,因此,在发展的同时,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控中的缓慢问题,将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控制,这样整体的进行综合性调控,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的思考

1.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调整经济的增长模式,对于产业化政策的控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并把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综合性控制,最终调整一系列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的布局政策的控制,这样在三大产业调整中,一般都是加强整体的控制上进行综合性控制,推行产业调整的政策与产业的布局政策的都应向资源的调控,向集约的产业转化,并从整体的技术结构进行调控并鼓励各地区集约的技术与项目。

2.在土地利用中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受到了土地资源的约束,在整体的城市化进程中主要提供一定的主体性控制,来确保土地征用的问题的解决。在土地利用中主要是着眼于现有的土地管理中存在整体性问题进行分析,这样在加强土地利用中的其他的土地管理控制记性合理的安排,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调控进行合理的安排。因此,不仅要考虑当地的发展的需要,还要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处于主导地位。

(1)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城市化进程中不仅要合理的安排劳动力,将投入的劳动以及资金技术等进行合理的调控,这样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配,最终保障资金的合理控制性。因此,在土地利用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率,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控,达到对城市化水平中的耕地数量压力的缓解,这样在科学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上,不仅将整体的资源进行再控制,还能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高度的内涵以及外延式的控制工作,保证整体的建设用地的调整工作,最终从整体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化水平。

(2)依据土地的开发,挖掘城市土地潜力。在土地的开发中发展以内涵为主体的土地资源管理,发挥其城市土地的利用潜力,将整体的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性控制,这样在城市的利用中的土地的机构控制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并最终完善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

3.加强对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稳定

(1)加强耕地的平衡性建设。在耕地利用上实施耕地的利用状况的调整工作,加强国家的粮食安全的管理,这样不仅能够维护我国要求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一直以来,对于各地的数量保护的要求比较模糊,更没有考虑到区域人地的调整工作,加强人地协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土地的利用的基础上,不仅需要调控整体的资源平衡性,还需要加强整体的资源控制,这样在调整资源利用上进行综合性控制,保障资源的相应的控制与调整工作。

(2)严把用地审批关。对土地的利用上不仅要保证对土地的耕地加强后的监督工作,保障土地的纠正的各种违规土地的项目用地工作,将整体的城市中的建设用地进行再次的复核工作,并将备案进行的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整体的资源控制中存在的一些其他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沟通与管理,最终保证土地利用中的信息评价的机制。

(3)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听证制度。对整体的拟定的整体的基准的造价调整,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总体的规划控制,对有些地域的调整分析进行综合的实施方案,保证农田水利的实施方案,在实施中举行听证会的建设,这样从整体中进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得出问题践行,保证依法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这样在加强整体的土地管理实施工作中,不仅需要控制整体的政府职能,还能依据一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转变进行听证权利,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完善性发展的整体过程要求。

4.加强对土地资源质量保护

(1)实行土地保护策略,保护土地质量。在土地利用中不仅要保护整体的土地利用,加强以耕地为基准的土地的质量保护,减少水土流失,保障整体的水土流失中的土地控制,这样在整体中的水土流失的建设中,不仅能够维护粮食建设,还能从根本上进行综合性调控,提高经济作物的实用能力,保证农田的整体的控制措施,最终要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休耕,达到长远控制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并最终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保证生态环境的建设。

(2)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的耕地处于明显的下滑趋势,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要,在整体的生态退耕建设中,集约利用土地,提高耕地的生产水平,这样加大农田的生产建设,提高高质量农田的比例,进行投入使用。改造那些低的农田质量,挖掘土地的生产能力,并将耕地的再使用以及废弃的土地的合理开发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工作。

5.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农药以及化学药品是对整体农业发展的破坏,在看到农药使用中,带来巨大的生产效益的同时,还要改善农田的生产水平,保证农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平衡。对于杀虫剂的大剂量使用,也使得害虫也具有了抗药性,造成了农药的破坏性污染,这对天然的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土地管理不仅仅是要调整整体的土地集约的利用现状,还需要调整土地保护策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将经济的发展与农村耕地的利用进行综合性调整,保证对土地的合理化利用。

参考文献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4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一、公路建设对环境的破坏

公路建设需要占用耕地、开挖山体、破坏植被、填埋湿地湖泊等,同时公路建成后车辆通行日夜产生噪音,这些对生态环境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公路建设和营运各阶段均会对沿线耕地、植被覆盖率、土壤侵蚀、野生动植物等造成影响。

(一)公路规划设计阶段

公路规划设计阶段,需要对环境保护进行详细的评价,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详细论述。如果对沿线环境基础调查不全面,环保措施不科学,那么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例如,大量占用耕地会影响当地农民的粮食产量;占用湿地湖泊会降低区域蓄水量;挤压河床会造成暴雨时的洪涝灾害;开挖山体易造成山体不稳定而发生山体滑坡;砍伐森林会侵占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

(二)公路施工阶段

1.造成水土流失。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能严格按照设计、环保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随意开挖山体、弃置渣土,不仅破坏了地表植被,也严重破坏线位上原有的生态平衡系统,导致在强降雨侵袭下,地表土层无法抵抗雨水侵蚀,造成水土流失现象,最终易导致土壤砂化和贫瘠化。

2.引发地质灾害。开挖山体时,不能严格按照设计设置挡土墙等防护设施,导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对路基堆土、排水等工作不能引起高度重视,导致边坡失稳、路基冲刷现象严重;不按要求规范取土和弃渣,导致胡乱开挖取土、乱倒渣土现象严重;另外,公路工程建设由于深挖方和高填方切断了含水层或截穿了隔水层,破坏了原有的水文地质条件,常导致地下水上升或下降,产生浸没、次生盐碱化等水文地质问题。

3.施工机械噪音。施工期间,爆破作业、空压机、挖掘机等各种施工机械易产生施工噪声,导致野生动物原有的生存环境被破坏,易使野生动物烦躁不安,生活习惯被扰乱,还可能使野生动物被迫迁移,甚至影响其繁衍生息。

4.施工粉尘。在施工期间,路基扬灰、沥青烟、水泥灰等对环境影响较为严重。这些灰尘易附着在植物叶片上,影响植物的光合、呼吸和蒸腾等。同时,这些灰尘易附着在花朵上,影响花朵的正常授粉。

(三)公路运营阶段

车辆尾气含有大量的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醛及含铅颗粒等,这些污染物会对沿线的生态系统造成影响。汽车尾气对公路两侧农作物和土壤会造成一定的破坏,增加农作物的有害物质;尾气也会对苗期、花期的农作物产生影响,受害作物叶面会产生锈斑,导致结实率下降,产量降低。

二、公路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2.1优化选址方案

在进行公路选线、定点、边坡设计、线路设计中要充分结合水土保持、农田保护、植被保护、工程防护、动物爱护等角度出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公路设计中分区域设计(河流区域、农田区域、山坡区域、森林区域、动物保护区域等),分性质安排,分功能定点(施工区、料场、垃圾区、设备区、生活区),分步骤进行(预测、选址、调研、分析、设计、研究、总结、优化)。这样设计方案严谨,优化方案正确。结合选址方案,阶段工程进行建设,统筹安排。这样确保生态环境的相对平衡。

2.2水土的保护措施

根据公路建设水土流失的特点和所在地形部位的属性,做好水土保护,应进行全面的分析和防护,采取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利用的保护措施。如合理开采砂石料场;合理设置边坡坡度;有效建设挡墙;合理设置排水系统,以减少雨水对坡面和植被的冲蚀。根据一些周围环境的特点,能够形成一套有机的综合保护体系,拦截、排水、护坡、蓄池、绿化、防风、固沙、防洪工程并结合种植树木花草等方式,综合治理,有效、持续地保持原环境的水土。

2.3植被的保护办法

如何有效地保护植被,就有必要在公路用地规模内全部美化、栽培花草树木,如在公路中心分隔带栽培抗旱常绿枝叶茂盛的乔木、灌木、藤类等树种;在公路两边、服务区、收费站等地调配稳定的树群,让乔木与灌木相结合;在石质边坡中,用地锦类植物进行垂直美化,在坡脚栽培攀缘植物或花灌木。若是暂时用地,用完以后,尽量恢复其原有相貌,恢复不了,栽植原有植物弥补配齐。比方,施工场地、配料场、生活区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的植被,即毁林还林、毁田还田。关于无复耕条件的或不能栽培植物的,采纳防护办法做养鱼池、蓄水池进行新的植被保护。

2.4野生动物的保护办法

在进行公路路线方案设计时,要尽量做到绕、避、护环境敏感区。譬如在部级野生保护动物区或首要濒危物种通过区域内的公路上,有动物出没的路段,要设置预告及制止鸣笛的标识,有条件的当地,设置动物的专门通道(既但是隧道、高架桥,也但是涵洞);在有桥梁或桥梁施工的当地,尽量不选用爆炸技术,而且施工时与水环境阻隔,避免施工机械发生漏油,以避免对水生生物的伤害和消亡。施工单位在公路施工时,有义务对单位内的员工进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扬和教学,而且禁止采伐规模以外的树木,禁止打猎。有必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决不允许扩展施工规模。

2.5景观的保护办法

公路景观的保护要做好以下4方面:规划、保护、美化、美化等。规划从整体着手,从实际出发,表现实用性,既思考近期作用,一起也思考远期作用。在施工过程中,既要留意保护景观中的植被,又要恢复损坏了的植被。如在青藏公路建设中为了减少高原自然景观损坏,在施工中对山前缓坡、河滩地等地的料石场、取土当地均应采纳景观恢复办法,表现高原景观。没有景观的当地,思考美化,美化植物品种要量体裁衣,美化物的外形、色彩、高矮需求统一规划,有节奏的改变。在工程挡土墙、护坡等上面做技术广告或雕琢文明等。在达到了植被保护、美化条件下,在有杰出景观当地还要进一步美化,表现景观特色。

2.6注重对自然环境状况的调查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5

生态权是指生态系统中生物在所处系统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在农村生态系统中对生态安全、生态利益、生态选择、生态保护、生态发展等所拥有的各项权利总和。农民生存在农村生态系统中,是农村生态系统的拥有者、使用者、经营者和维护者,农民的衣、食、住、行都依赖于农村生态系统,生态权是农民在农村生存的基础,是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农民没有生态权,农民就不可能进行农业生产,农民的生态权遭受破坏,农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享受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的基础,是农民的基本人权衍生的权利,农民在农村生态系统中生存,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一个连接点,只有享有对生态系统的安全监督权、利益享受权、生态保护权、生态发展权和选择生态系统的权利,才能够在自己的生态系统中生存与发展下去。

农民生态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其一,生态安全权。生态安全权是农民生态权的第一权利,农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农业生态系统中间,农民的一切都必须依靠生态系统供给,生态安全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态权。其二,生态利益权。生态利益权是农民对所处生态系统利益的享有权,是农民生存的物质基础所在。其三是生态选择权。农民对生态系统的依赖程度很高,生态系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状况,因此,在合法的途径和条件下,农民应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的选择权利,就是农民自己为了生存,可以选择哪个生态系统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其四,生态保护权。农民应该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权利,有权跟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一切行为作斗争,有权对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行为请求赔偿或补偿。

生态权:新农村生态环境的保障

农民生态权是农民权益的基础,是农民生存发展的保证,同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农村自然生态和谐,没有生态权,农村的自然和谐环境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是新农村建设主体权利保障的要求。农民是农村生态建设和维护的主体,是农村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对其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民生活在农村生态系统中,他们的权利衍生于生态权,没有生态权,他们就不能生存,其他权利也不再存在。保障农民的权利,必须有生态权作为根据和基础。农民居住在农村社会,农村的生态环境是他们最大和最亲近的环境,生态变迁会影响农民的生存、发展,他们对所处的环境理当可以主张权利,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建设社会主义生态和谐的新农村之权利,有维护新农村生态平衡的力量。

2、是构建和谐生态农村的保证。生态和谐是生态平衡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一。生态和谐是农民的夙愿,特别是在我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人与自然的的关系日益显得紧张,环境污染、人口问题、资源紧张、粮食短缺等问题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很大程度都与农村生态有关。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城镇化的发展,是城市环境恶化向农村的转嫁,这种转嫁使农村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和谐的建设。因此,给农民以生态权,是农民有权利抵制城市生态恶化的挤压,能够使农村和谐协调发展,为构建农村生态和谐提供权利保证。

3、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提供长效机制。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农村生态问题不是农民本身造成的,也不是农民自己引起的,而是农民生态权缺失引起的。农民是农村生态保护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但是,由于我国农民至今生态权缺失,农民不能拥有保护农村生态的权利,眼见生态环境被破坏却无能为力。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权在国家,环境保护局代表国家行使生态保护权,环保局本身的权威有限,在加上其对农村的监管有限,还有许多破坏农村生态的行为都以城市建设为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项目。因此,使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量不足。只有赋予农民强有力的生态权,农民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生态环境,才能抵制来自各方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才能建立起解决农村生态问题的长效机制。

4、为维护农村生态平衡增强主体力量。生态平衡是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基础,生态平衡不是政府单方的事情,也不是政府单方面能够解决的问题,它是生态系统中所有组分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大事。维护生态平衡要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要动员全社会人员参与。农村生态的平衡是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因为农村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大本营。当前,我国主要在环境保护基础上促进生态平衡,进而保护生态系统,没有赋予社会广泛的生态保护权利,这就造成了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弱小的局面。特别是在农村,农民还没有保护生态平衡的主体资格,没有形成主体力量。因此,只有赋予农民保护生态的权利,使他们成为保护生态的主人,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

切实保障农民生态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现行环境保护体制是一种国家本位主义的环境保护理念,把环境保护的权利通归国家所有,造成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缺位。农民对侵犯自己生态权的行为缺乏保护的主体根据,因此,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自己没有保护的力量。这种理念认为,环境保护是国家的重大事情,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保护职权。这种理念对我国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破坏主体的日益多样化,仅仅由国家保护的机制也日益出现缺陷。因此,必须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公民自力保护环境的权利,让社会所有公民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农民环境保护的权利,使农民能够对自己的环境权利进行自力保护,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是保障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的主要措施,这也是农民环境意识日益增强的要求,还是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

2、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我国过去在地大物博的环境观念下,形成了一种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在农村,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远远不够,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被错误的资源观隐没。在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特别是农民生态权利意识,是我国新农村环境建设中的首要问题。生态权是现代社会里日益重要的权利,对于当代农民,生态更加重要。我国农民保护生态权的主体意识逐渐觉醒,但是自主保护意识不够强。生态权是一项随着生态危机而发展和凸显的权利,在以往的社会发展中,因为生态危机不严重,农村生态环境良好,农民的生态权也没有觉醒。随着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农业生产日益被生态危机影响,农民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态权利的重要性。我国农民要求生态权的主体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生态维权意识急剧上升,有农民和政府要生态权的,有农民不准企业上马的,不准企业开工的,但是,自主保护的能力和力度还是不够,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生态权。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6

生态权是指生态系统中生物在所处系统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在农村生态系统中对生态安全、生态利益、生态选择、生态保护、生态发展等所拥有的各项权利总和。农民生存在农村生态系统中,是农村生态系统的拥有者、使用者、经营者和维护者,农民的衣、食、住、行都依赖于农村生态系统,生态权是农民在农村生存的基础,是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农民没有生态权,农民就不可能进行农业生产,农民的生态权遭受破坏,农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享受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的基础,是农民的基本****衍生的权利,农民在农村生态系统中生存,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一个连接点,只有享有对生态系统的安全监督权、利益享受权、生态保护权、生态发展权和选择生态系统的权利,才能够在自己的生态系统中生存与发展下去。

农民生态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其一,生态安全权。生态安全权是农民生态权的第一权利,农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农业生态系统中间,农民的一切都必须依靠生态系统供给,生态安全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态权。其二,生态利益权。生态利益权是农民对所处生态系统利益的享有权,是农民生存的物质基础所在。其三是生态选择权。农民对生态系统的依赖程度很高,生态系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状况,因此,在合法的途径和条件下,农民应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的选择权利,就是农民自己为了生存,可以选择哪个生态系统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其四,生态保护权。农民应该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权利,有权跟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一切行为作斗争,有权对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行为请求赔偿或补偿。

生态权:新农村生态环境的保障

 农民生态权是农民权益的基础,是农民生存发展的保证,同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农村自然生态和谐,没有生态权,农村的自然和谐环境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是新农村建设主体权利保障的要求。农民是农村生态建设和维护的主体,是农村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对其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民生活在农村生态系统中,他们的权利衍生于生态权,没有生态权,他们就不能生存,其他权利也不再存在。保障农民的权利,必须有生态权作为根据和基础。农民居住在农村社会,农村的生态环境是他们最大和最亲近的环境,生态变迁会影响农民的生存、发展,他们对所处的环境理当可以主张权利,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建设社会主义生态和谐的新农村之权利,有维护新农村生态平衡的力量。

 2、是构建和谐生态农村的保证。生态和谐是生态平衡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一。生态和谐是农民的夙愿,特别是在我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人与自然的的关系日益显得紧张,环境污染、人口问题、资源紧张、粮食短缺等问题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很大程度都与农村生态有关。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城镇化的发展,是城市环境恶化向农村的转嫁,这种转嫁使农村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和谐的建设。因此,给农民以生态权,是农民有权利抵制城市生态恶化的挤压,能够使农村和谐协调发展,为构建农村生态和谐提供权利保证。

3、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提供长效机制。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农村生态问题不是农民本身造成的,也不是农民自己引起的,而是农民生态权缺失引起的。农民是农村生态保护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但是,由于我国农民至今生态权缺失,农民不能拥有保护农村生态的权利,眼见生态环境被破坏却无能为力。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权在国家,环境保护局代表国家行使生态保护权,环保局本身的权威有限,在加上其对农村的监管有限,还有许多破坏农村生态的行为都以城市建设为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项目。因此,使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量不足。只有赋予农民强有力的生态权,农民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生态环境,才能抵制来自各方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才能建立起解决农村生态问题的长效机制。

4、为维护农村生态平衡增强主体力量。生态平衡是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基础,生态平衡不是政府单方的事情,也不是政府单方面能够解决的问题,它是生态系统中所有组分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大事。维护生态平衡要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要动员全社会人员参与。农村生态的平衡是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因为农村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大本营。当前,我国主要在环境保护基础上促进生态平衡,进而保护生态系统,没有赋予社会广泛的生态保护权利,这就造成了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弱小的局面。特别是在农村,农民还没有保护生态平衡的主体资格,没有形成主体力量。因此,只有赋予农民保护生态的权利,使他们成为保护生态的主人,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

切实保障农民生态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现行环境保护体制是一种国家本位主义的环境保护理念,把环境保护的权利通归国家所有,造成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缺位。农民对侵犯自己生态权的行为缺乏保护的主体根据,因此,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自己没有保护的力量。这种理念认为,环境保护是国家的重大事情,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保护职权。这种理念对我国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破坏主体的日益多样化,仅仅由国家保护的机制也日益出现缺陷。因此,必须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公民自力保护环境的权利,让社会所有公民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农民环境保护的权利,使农民能够对自己的环境权利进行自力保护,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是保障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的主要措施,这也是农民环境意识日益增强的要求,还是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

2、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我国过去在地大物博的环境观念下,形成了一种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在农村,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远远不够,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被错误的资源观隐没。在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特别是农民生态权利意识,是我国新农村环境建设中的首要问题。生态权是现代社会里日益重要的权利,对于当代农民,生态更加重要。我国农民保护生态权的主体意识逐渐觉醒,但是自主保护意识不够强。生态权是一项随着生态危机而发展和凸显的权利,在以往的社会发展中,因为生态危机不严重,农村生态环境良好,农民的生态权也没有觉醒。随着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农业生产日益被生态危机影响,农民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态权利的重要性。我国农民要求生态权的主体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生态维权意识急剧上升,有农民和政府要生态权的,有农民不准企业上马的,不准企业开工的,但是,自主保护的能力和力度还是不够,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生态权。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7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不再局限于物质要求,而扩充于精神和身体健康的追求,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活环境与生态的变化。但在追求舒适的同时,又会给生态环境带来诸多不良影响,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城市环境建设,只有加强城市环境建设,才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才能更好地规划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然而,针对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应对措施及环境污染预防工作并不完善,有待改进。城市环境建设就是运用生态学相关原理和知识,及环境工程技术等先进科学技术理论和方法解决和预防城市建设中环境污染问题,不断增加城市绿地覆盖面积,提高环境的修复及调节能力,实现城市环境与城市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生态环境概念论述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是生态和环境紧密联系、相互交织形成,是生物及其生存繁衍各种自然因素、条件的总和。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在含义上十分相近,但并不相同。自然环境的范围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破坏和污染所产生的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2城市环境存在问题分析

2.1污水处理问题

近年来,工业生产对水质的污染影响不见衰减的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的升级,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呈现了明显的上升趋势。在很多城市污水排放仍然不受重视,污水处理设备老旧,处理技术不先进,甚至某些经济落后地区仍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污水不经处理便直接排放,以及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有毒害物质、抗生素等不同污染的工业废水不经过滤渗入地下等,这些都造成了严重的水质污染。城市水源水质下降和处理成本的增加,严重威胁到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不仅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也严重影响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2.2垃圾处理问题

城市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总量大幅度增加。对于垃圾处理问题,很多城市缺乏无害化的日常垃圾处理。城区堆积的垃圾和废弃物占据空间的同时孳生病菌并且引发环境污染,垃圾处理不及时且不符合无害化的标准,由于技术的原因,很多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还处于实验阶段,时断时开,运行不稳定,处理率极低。

2.3大气及噪音处理问题

雾霾、PM2.5是近年来的热点词汇,标志着大气污染并没有得到良好地控制,并呈现日益严重的趋势。长期以来,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各城市主要燃煤量在整个能源结构中占80%以上,甚至有的城市已经超过90%。许多地区煤都没有经过脱硫处理,直接燃烧,加之城市居民家庭小炉灶直接低空排放,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污染物,导致严重的煤烟型大气污染。秸秆的燃烧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很多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增加,汽车尾气排放及噪音控制失去了力度,加重空气污染的同时噪音污染日益严重,大规模在建工程项目制造的噪音及空气污染也并没有衰减。大气污染及噪音污染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

2.4城市绿地处理问题

城市绿地包含城郊农田、城郊天然植被和市区园林绿地3部分,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城市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内的物质循环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城市发展建设,自然环境被开发利用建设住宅、道路、工厂等,植被不断被砍伐、清除,取而代之的是稠密的人口和冰冷的建筑物,城市绿地逐渐减少甚至不复存在,其环境功能也逐步丧失,环境问题日益尖锐。

2.5热岛效应处理问题

大多数城市建设中,缺少通风廊道或建设不好,城市空气流动性和散热性差,污染气体不能及时排掉,热岛效应严重。改进原有城市建筑,耗费大量资金的同时会造成更多的生态破坏问题,热岛效应得不到良好处理。

3城市环境与生态环境博弈关系的重要性分析

城市环境建设的根本宗旨就是通过预防、改善和治理人们日常生活及生产污染问题来保护生态,城市环境与生态环境密切联系,城市环境附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着力点在于保护城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是长远的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更注重平衡的能量循环和物质循环。城市环境建设是具体的治理末端生态污染,改善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环境,从而减少和治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只有加强城市生态环境的良好建设,正确科学地处理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才能保护好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建设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必然要求,城市环境建设必然性如下:

3.1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的城市化进程中,良好的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恢复和建设尚未启动,一味地粗线条城市化并不是城市化健康发展之路,不能体现城市美学,也不能满足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必须要建立一个经济持续、生态良好的发展环境。

3.2资源与环境要求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资源的消耗,然而生态环境中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消耗完毕就面临着资源枯竭。当前,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更是给生态环境和资源带来了重大冲击[1]。城市建设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不能得以良好地控制和解决,环境堪忧,城市环境建设迫在眉睫。

3.3可持续发展要求

城市建设是当代人生活的需求,更是下一代良好生活的准备,一味的粗线条城市化建设将造成资源浪费、环境重负,影响人类健康,更让下一代无法生存。因此,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环境建设刻不容缓。

4制约和影响生态环境因素指标的解决措施

当前,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球化的问题关系到人类能否永续存在。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解决全球化生态问题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大责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不仅仅是环境问题,同时也是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环境能承载的破坏是有一定限度的,超限度的破坏必将造成人类不可修复的损失,甚至威胁人类生存。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城市经济必须整合到同一平台上,如何选择一个保护生态环境的推进经济发展的方式以及切实有效的环境问题解决措施备受关注。

4.1进行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

目前,针对城市环境建设的评估体系尚不健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建立一套新的、完善的城市环境评估体系,全面考虑生态因素,确定城市环境评估指标,根据指标进行城市生态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以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城市环境建设评估指标可以用来监督和促进城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健康发展,促进生态城市建设,同时,能促使相关企业遵纪守法。

4.2提高资源利用率

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生态破坏,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问题。提高能源和资源二次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合理开发可再生资源,是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政府和相关环境部门应对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严格管理、杜绝乱丢乱弃,建立垃圾回收系统,对能够二次利用及转化二次能源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消耗。此外,可以对政府、家庭及学校等生活产生的污染不太严重的水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用于绿化、环卫、工业用水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满足用水需求。

4.3促进工艺、技术等的发展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和治理,要求企业优化自身结构、减少高耗能和高污染,并引进先进的排污处理技术,在污染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将污染降至最低。此外,企业要加强对先进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学习,适时更新设备,保证资源利用率最优化。针对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建立相关回收处理部门,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二次资源开发和回收利用。

4.4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提高人们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得以落实的关键。相关部门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积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让人们参与到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及切实保护环境的行动中。

4.5引导生态城市

建设实现城市全面发展是城市建设的主要目的,城市环境建设作为其中一部分,与城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确立城市环境战略,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开发中等城市,并积极加快发展小城市,加大城市基础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并加强污染监管工作,引导生态城市建设。

5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环境建设与城市经济发展一样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作用,重视城市环境建设,倡导社会各界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更好地实现城市发展,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冰,张磊,蒋晓威等.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视野下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J].环境保护科学,2016(1)

[2]田甜,成帅,张明等.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研究———基于2015年长春市居民生态环境满意度空间分析[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6(7)

[3]汪玲,刘晓东.港口与城市环境及资源的协调发展度研究———以大连市为例[J].港工技术,2008(6)

[4]李俊,董锁成,李泽红等.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生态环境研究的文献计量分析[J].资源与生态学报(英文版),2014(3)

[5]欧阳婷萍,朱照宇,匡耀求等.城市环境熵模型的建立及其在城市化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中的应用[J].生态环境,2007(6)

[6]杨志平.江苏沿海地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研究———以盐城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1(3)

[7]兰青,陈英.城市环境铂族金属分布特性及生态健康风险研究进展[J].生态环境学报,2013(5)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8

 

人类是地球上生物 发展 和进化的最高产物,是食物链条中最高的一环。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活动、生存方式对于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大影响,使得环境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 工业 革命以来,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生产动力规模的扩大, 科学 技术、工程技术手段的发展,创造了大量自然界自身不能自我分解、自我消化的物品,使人类与其生存的环境发生了矛盾,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失衡问题。本文试图从生态伦理的视角重新审察环境问题,寻找解决环境失衡的生态化的方法。 

 

一、当今人类面临的环境失衡问题 

环境失衡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而造成的地球上各种生物之间、动物与植被之间以及生物与自然环境之间平衡关系的被打破,造成了整个生态系统的被破坏。环境失衡问题实质上是整个人类的生存环境的被破坏,因此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脆弱的发展

2.生态伦理新思维的基本原则 

生态伦理新思维是建立在后 现代 的信息社会,知识 经济 新时代的思维方式,是立足于人类与其它生物,人类与 自然 环境之间的和谐的生存状态的思想方法。 

生态伦理新思维的基本原则是多元思考和和谐共存。多元思考是指从植物、其它动物、人类以及三者共同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四个纬度思考问题,打破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单一思维。 

3.实现生态伦理的途径和方法 

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根本上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核心思想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具体实施: 

第一,转变绝对人类中心主义旧思想,树立生态伦理新观念。人类中心主义在人类 历史 文明的进程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也曾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随着 工业 化的 发展 ,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危机。痛定思痛后,我们要树立生态伦理新观念,应该意识到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的地位,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控制 企业 环境指标。解决生态问题的最根本的方法是要做好产业引导,把产业发展引导到可持续发展上来,从根本上转变资源依赖上的产业结构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加大生态效益型产业比重,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第三,加强政府的环境立法和保护环境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审计制度,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力度,做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资源开发“三同时”制度。 

第四,加强规划,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平衡。国家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科学 开展生态建设,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对有利于生态保护的长期投资项目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中央政府主要负责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天然林、天然草地的保护与恢复和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投入;各级政府应增加生态环境的投入;积极引入社会各方投资,逐步建立流域补偿、资源开发补、遗传资源惠益共享的生态补偿机制。 

第五,提高民众的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把环境保护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加强对民众的引导,一方面要使生态观念根植于民众,使全民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以生态眼光、生态要求来指导各项工作。我们应根据生态文化的要求,重新认识主体性的内涵,建构生态主体论,发挥主体协调人—社会—自然关系的作用,使人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新世纪生态危机的警钟时时在耳边响起,共同生存于这个蓝色星球,无论国家元首还是普通百姓,都是地球村的公民,都有义务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9

作者简介:刘洁(1989-),女,汉,新疆大学,新疆,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科学技术哲学。

1环境问题的由来

环境问题通常指由于人类活动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即所谓次生环境问题。它不包括自然界自身活动而引起的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台风、寒潮、风暴潮、水旱灾害等自然灾害带来的环境问题,即原生环境问题。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就不断地向自然界进行索取,同时引发出环境问题。随着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随之突出。特别是到19世纪中叶,第一次产业革命相继在各国完成,生产力迅速发展,人口急剧增长,人类社会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扩大,人们向自然索取的能力和对自然环境干预的能力越来越大,资源消耗和排放废弃物大量增加。又由于当时人类对于环境及环境保护认识的局限性,致使环境问题发展十分迅速。科学革命产生,科学技术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社会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也大大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就使人类的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其中中国的经济发展引人注目,但是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的环境状况令人担忧。人口膨胀、垃圾增多、交通拥挤、大气和河流污染,使城市的环境日趋恶化。以乌鲁木齐为例,城市二氧化硫和悬浮灰尘造成的大气污染程度,比美国和加拿大的城市高出多倍。其中,因汽车排放尾气严重,化工厂污染等都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们知道人类与其他动物不同,既是环境的产物,也是环境的改造者。从人类的诞生开始就存在着人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人在利用科学技术认识和改造环境时,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问题源源不断的产生。所以环境问题,在当今中国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视和关注。

2人与环境相应相生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人类在地球环境中生活、发展,人和环境也相应相生。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与环境的关系已是人们必须重视的课题。我们已经一次又一次的感受到环境问题所给我们的惩罚。人与环境的关来具有辩证性质,但我们对它的反思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才逐渐成熟起来。“山水有灵,天人和一”“人与天地相应”这是中国传统中的宇宙观,不仅说明了人和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也表达了环境和人类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古老的课题,自从有了人,就有了人与环境的关系。

马克思说:“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面对大自然,人类常常钟爱于宣扬自己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而恰恰忽视了自己被动的一面。人类是生物进化的产物,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现在和将来都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整体的平衡与发展。作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人类的价值不可能大于自然界的整体价值,人类的发展也只有在保障自然界的完整和繁荣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因此,人类必然与自然界建立起和谐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危机的出现迫使人类重新认识和反思人类与自然之间现存的关系。人们意识到: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和技术问题,要想彻底消除环境危机,我们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以自然和人类可持续发展为标志的新的道德观,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研究,为人类的经济活动提供新的价值导向。现代人类中心论的观点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它强调道德权利的社会性,反对把道德权利扩大到人以外的自然界。它遵循的只是这样一种原则:人类的行为必须符合自身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自然界的某些物种或存在物要是对人类无益,灭绝了或毁坏了也无妨。如此,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对自然界的平衡和完整造成某种伤害。

所以对我们而言,改造自然也必然代表着惩罚我们自己。也就意味着,当代生态危机所要求的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一是要我们人类自身的进步,人类必须要以一种合理的社会发展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3人类中心论的纷争

“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类为世界的中心的理论。其含义伴随着人类对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思考而产生并不断变化发展。“人是万物的尺度”表达了最早的人类中心论思想,它认为个别的人或人类是万物的尺度,就是把人类作为评价事物的中心。文艺复兴时期以后的哲学家提出的大宇宙与小宇宙的学说把人看成小宇宙,认为人反映了整个宇宙,也是人类中心论的表现。

人类中心主义不是也不可能是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考察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各个方面时都可以不考虑人类中心主义,因为虽然人类中心主义与当代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无涉,但它对解决当代生态环境问题却至关重要。不过,我们在这里所要谈论的已不再是作为一种世界观的古代宇宙人类中心主义和中世纪神学人类中心主义,而是作为一种伦理价值观的现代生态人类中心主义。

生态人类中心主义是作为个人中心主义和群体中心主义的对立面出现的,它的产生,决不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根源于人的生物本性,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在出现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情况下,克服这种生态危机,以便求得继续生存和发展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诚然,在当代条件下,由于利益分化和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情形仍未改变,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各种特殊的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已经消失,因而也不意味着各种形式的个人中心主义和群体中心主义不再起作用。但是,当代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已经给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设置了这样一个伦理界限,那就是在处理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上人们对自身特殊利益的追逐不得损害人类的共同利益,否则,地球上的生态环境将不复适宜于人类的继续生存和发展。在这里,人类的共同利益之所以是一种共同利益,就在于它并不是一种超出各种特殊利益之外或之上并与各种特殊利益抽象对立的东西;它就存在于各种特殊利益之中,并且是各种特殊利益得以实现的最低限度的保障。当代生态危机的出现在促进人类共同利益形成的同时也促动了生态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生,反过来,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也为解决当代的生态环境问题、克服生态危机提供了唯一现实可行的途径。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之所以能够为解决当代生态环境问题、克服生态危机提供唯一现实可行的途径,乃是基于它对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正确认识。人们在谈到人类对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的认识时,总喜欢弗洛依德的说法,说哥白尼的日心说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对古代宇宙人类中心主义和中世纪神学人类中心主义的否定是对人类自尊心的两次沉重打击。其实,我认为罗素的说法更可取,他曾指出:“科学对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观点的影响有两个相对的方面:这就是降低和抬高人的地位。从冥想的观点来看是降低了人;从活动的观点来看是抬高了人。后者的影响逐步地超过了前者,但这两方面都有重要性。”

当然从实践层面看,尽管它实际上已成为当今世界上环境保护运动的一面唯一可能的旗帜,但环境保护的现实离它应该发挥的作用还有很大的距离。看来,要解决当代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有待于人们正确地理解、评价并在实践上真正地践行生态人类中心主义。

4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分析,两者有着共同的目的性,那就是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是人类普遍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有着高度的统一性,但也必须看到两者的差异性、互补性,特别是要看到环境保护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即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先决条件、重要内容。

首先,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社会发展的初期,我们还没有意识到社会同环境之间存在着需要协调发展的规律。直接威胁我们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问题在这种思想的温床上应运而生。大气污染、水土流失、能源枯竭、温室效应等,特别是近几年的中国,人类活动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工业“三废”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各种化学废物的随意排放威胁着生物以及人类安全,废弃物充斥中国。加上发展过程中,对资源需求的增加而严重破坏了地球表层的生态环境。此时,我们社会对环境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才意识到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因此,要想谋求继续发展,必须解决好环境问题,这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例10

随着近年来我国环境的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面对的环境状况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要认清楚自然生态环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推动环境立法的有序进行,做好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环境与生物多样性

(一)生物多样性内涵

生物多样性定义众多,内容广泛,包括了动植物资源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等多个方面。它是地球生物资源丰富性的具体体现,反映了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生物多样性也是生物之间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构成。其中的物种多样性是指自然环境中存在的生物形式多样;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是指生命体内决定性状的遗传因子及其组合的多样性 。

(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了众多的生产和生活原料,维持生物多样性能够保证食品物种的丰富和材料来源的丰富。同时,生物多样性还能保持土壤肥力,保证水质以及调节气候,从而保障和改善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的维持还有益于保持地球物种的丰富多样,保护地球生命物种的基因库。防止濒危物种带来的生物基因库匮乏。

二、环境恶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一)生态环境退化,物种多样性锐减

由于长期的经济发展 ,不合理过度开发利用引起我国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森林面积减少,草场退化、沙化,湖泊湿地减少,河流干涸以及水体污染等多种原因造成生态环境的整体恶化。同时加上滥捕、滥猎,导致我国动植物数量急剧减少,濒危物种逐渐增多。

(二)遗传基因多样性受环境影响而降低

大量的动植物资源丧失,必然会导致遗传基因的减少,从而导致遗传基因多样性降低。长期的保护不利和过度开发,我国众多地区的动植物资源明显减少。以野生水稻为例:早期调查中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由16个减少到现在的3个,分布面积也大幅缩小。

(三)环境恶化造成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丧失

环境恶化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尤为明显。大量的人类活动改变了生存环境,草场变耕地,山林成农田水泊,导致原来的生态系统发生重大变化。生态系统的剧烈变化也会导致系统内的生物构成和生存方式发生变化。此外,许多自然生态系统被改造成人工生态系统,造成了生态系统单一,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也导致生物物种多样性大量丧失 。

总之,由于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索取,我国现存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生物多样性迅速丧失。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物物种的减少,最终会威胁人类自身的健康和社会发展。由此,我们需要加强环境保护,为生态多样性的丰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环境立法的意义

(一)环境立法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

生态环境的迅速恶化使得生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而生物物种安全涉及的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工作与环境保护关系紧密。这就使得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成为实现其他目标的基础 。

(二)环境立法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持,是社会长远发展的必需要素。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生产需求,对环境的破坏增加,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加剧,导致濒危物种灭绝的速度加快。长期偏重于经济发展,忽视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得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严重受损,无法满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要求。只有通过相关的环境立法,保持良好的生存环境,从而为众多的生物存在创造条件,并以此为基础,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生物资源,保障人类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三)环境立法是健全我国法律保护体系的需要

加强环境立法,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使得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建立一个健全合理的法律保护体系,能够从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同时使具体的保护工作能够有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填补了法律空白,也提高了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四、加强环境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立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科学发展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思想。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自然资源的消耗需要有长远的规划和发展预期,需要有符合发展规律的发展思想科学合理地进行指导。

(二)环境立法坚持物种平等原则

任何物种在自然生态环境中欧冠都有其独特地位和功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无论物种的生命形式和功能大小,都应该得到尊重。人类与其他物种在生态环境中应该是互相平等相互联系依赖的关系,我们要尊重其他物种存在的合理性和平等性,不能自居高等,要通过科学细致的环境立法,保护物种共同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物种间的平等协调发展。

(三)环境立法要结合地区实际状况

自然生态环境是个复杂的系统,在不同的地理条件下呈现出多样的地域特点,衍生的生物链、生物物种也各不相同。例如我国高原地区存在其他地形下没有的独特动植物资源,沙漠环境中的生物物种和生态链也与平原地区差别很大 。因此,要针对各地区的独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研究本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四)环境立法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可参与性

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作用很大,从而显著改变了环境中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因此,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主要就是控制好人类活动的不良影响以避免产生生态破坏。在制定环境法规时,要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特性,以明确地法规制度控制当前活动对生态环境不良影响。同时,从方便居民活动角度出发制定符合地区居民发展特点的环境保护法律,从而引导居民科学合理地开展日常活动达到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如果制定的法律与当地的实际状况不符,保护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公众的参与积极性都会降低,限制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环境立法要注意吸收借鉴先进成果

相较于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我国的环境立法工作比较滞后,存在很多不足。对于国际上已经取得的环境立法工作成果,我们应该积极引进运用以完善自身的立法工作;对于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教训也要相应地吸收借鉴,防止类似问题的产生。此外,引进相关人才,促进经验技术交流也是加强工作中切实可行的方法。但是在吸收借鉴当中,我们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实条件,不能盲目照搬,要重视理解消化 。

五、环境立法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环境立法存在的相关问题

1.环境立法目的不明确难以适应发展需要。现行的环境立法工作比较注重对于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忽视了生态环境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立法目的不明确造成了后续的环境法律制定工作重心偏离,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从而影响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效果,导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不力。以往法律片面注重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而不是以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的。这样的认识需要改变,要从宏观上树立系统保护、全面保护的长远保护思想。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现行的法律条款制定的时间较长,已经落后于现实发展需要。陈旧的法律规定不符合当前的工作条件和实际状况;部分法律只有大略的规范,缺乏明确可依的具体条文规定,造成具体实施困难。此外,一些地区性的环境保护法规与国家性的法律不协调一致,甚至产生矛盾。这就造成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难以开展,取得的保护效果不明显。

3.环境立法在多领域存在法律缺位问题。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个别的环境问题进行法律规定,没有系统性地对整个生态环境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整体协调规划,造成一些重要领域的法律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比如对进来突显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和基因库保护问题都缺少系统合理的法律规定,导致相关工作不到位。

4.法律执行机制不完善。体制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使得我国的法律执行效率低下。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等问题,而且相关检查部门、执法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协调管理不善,权责划分不清晰且缺少必要的执法条件,这些问题共同作用导致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难以实现,对产生的有关问题找不到责任人或者处罚不当,妨碍了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改进环境立法工作的措施

1.纠正环境立法的目标偏离,完善法律规定 。从环境立法目标认识上,加强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视,制定全面规范的法律条文切实指导相关工作的实行。对不符合生态系统保护目标的陈旧条文及时修订,使得制定的法律条款能顺应自然生态发展的现实需要。针对实际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法律以指导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填补法律上的空白。

2.制定明确清晰的法律条款,提高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粗略笼统的法律规定严重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使得环境保护法律执行困难,影响了法律规范纠正作用的实现。规定清晰、权责明确地法律法规,能够提高实际运用中的执行效率和实际效果,更好地促进保护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