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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业发展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5 16:12:12

金融产业发展

金融产业发展例1

一、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

(一)农业产业化主体融资的特殊性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是那些起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资本运作、融资方面具有弱质性,其主要表现在内部弱质性和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两个方面: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些龙头企业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资信等级低,从而没有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

农业龙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和直接融资方面。信贷资金分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倾斜,多为其它所有制经济的龙头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信贷支持,对这些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极不相称,且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条件要远远高于大企业,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利率政策上,对国有企业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农业龙头企业则不实行。少数金融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此外,这些企业单笔借款额小,笔数多,商业银行监管难度大、风险大、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高。而且在中间业务方面,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远难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服务的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等特殊服务则很少,服务层次低,大多数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长年正常性的服务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在大银行贷款困难,不得不在信用社开户,其中间业务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的效率。

其次,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农业龙头企业无论是通过争取额度直接上市,或通过股权转让间接上市,还是发行企业债券,都存在一定困难。

(二)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一度忽视农业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业的停滞导致经济增长缓慢或停滞,因而采取一定的方式带动农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农业产业化融资,本质上是一个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鉴于农业产业化达到重要作用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有必要对其融资体系进行制度的重新安排。现在各国政府大都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利用产业金融政策干预经济发展。完全“财政式”的产业发展资金的解决方式和寄希望于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机制这两种思路都有失偏颇。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的模型主要有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一群人的自发行为所引起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以法规形式来实现的制度变迁。在目前金融秩序混乱,行为不规范,农业龙头企业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完全依赖诱致性制度变迁将势必阻碍及延缓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农业发展,基于此,政府应以多种形式给农业产业化以金融支持,走政策融资与商业融资相结合的道路。

二、构建完善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由三个子系统构成:直接融资系统,间接融资系统,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直接融资系统包括并购、公开上市(主板、二板)、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四个层次;间接融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非盈利性的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盈利性的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

为使农业龙头企业顺利融资,这三个子系统之间和内部各层次应相互融合、互为支撑、分担风险、共享收益。这三个子系统的融合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以间接融资支持企业兼并收购,以信用担保体系支撑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以金融机构为发起人、采取向社会公募或向特定对象私募的形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通过购并或公开上市撤出,以信用担保体系与银行信贷相结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金融创新建立新的切实有效的融资方式,寻找能真正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途径,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目前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系统的构建重心

(一)通过兼并收购服务,支持资本扩张

兼并、收购是企业实现资本扩张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它可以使企业在资产规模、新产品开发、市场份额等诸多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对该企业的兼并、收购拥有了对该企业资产及劳动力的控制权,并通过这种控制权将被兼并、收购企业的资源与自己企业的资源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产生1+1>2的效果,从而企业带来整体价值的激增。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扩大资本,是迅速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的理想选择。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兼并收购市场是很不完善的,政府有必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培育和完善中国的兼并收购市场。除了对中国股票市场上的一些上市公司实施必要的兼并收购政策以外,也应该重视数量众多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兼并收购,给予更宽松的市场环境,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

在农业企业采用资产重组方式扩大资本时,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亦可给予资金或信息服务等方面支持,资金支持方式可以是多种形式,如回租租赁、抵押担保贷款等等,信息服务包括目标公司评价、税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二)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以资本市场为纽带,以产业发展政策为引导,通过对国家亟待发展的产业,如农业、能源、交通等,实行股市融资及资本运作,以解决国家因财力有限而不能满足的产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的困难,促进基础产业、高科技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约成长的一种有效的金融工具。农业投资基金,如已设立的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其投资目标主要是产业化链条上急需融资的微观主体。

建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可以有效的组织和引导民间投资,将城乡分散的资金汇集起来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募或私募筹资,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引导全社会办大农业。农业产业化链条是一条价值增值链,要争取利用其投入产出利润率高、对资本牵引力强的优势,抓住机遇,加大农业产业化的资本运营力度,吸引大企业、民间资金、证券市场上的游资合理投向农业;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通过资金的有效流动,有助于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促使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投资基金将会大量流向诸如优质种苗繁殖基地项目、各优质水产养殖项目、区域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加工保鲜和运输行业、农业市场信息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将带动农业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农业产业化中的投资基金的设立将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农业方面的投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解决了国家投资的部分不足,同时,农业方面投资基金需要一定的政府支持,如在税收政策上应实行优惠、提供配套的政府低息贷款,与此同时,还应对基金的投向进行合理约束。

(三)建立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提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者履行债务,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改变资本供求双方的利润流和剩余控制权配置结构,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促进融资交易的发生,进而优化金融结构。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将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为龙头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降低部分银行风险,提高银行给龙头企业的融资的积极性,关键是建立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应以中小企业间互担保机构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基础,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为辖区内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并配合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监管。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之间约定风险承担比例,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应该实行强制性的再担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对龙头企业贷后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选择协作银行并进行授信管理,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等内容后,由担保机构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在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由银行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担保贷款,贷款损失按责任分摊比例分担。

(四)建立资产支撑或订单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普遍面临信用风险过大的问题,因而,在研究农业产业化融资支持的同时,需要开拓一种将这二者兼顾的新型融资方式。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新型融资方式——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所属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它以项目所拥有资产为基础,以项目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的独到之处就在于,通过信用增级计划,使得没有获得信用等级或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照样可以进入债券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来募集资金。

该种融资方式适用于规模大、期限长的项目建设,是将较稳定的项目收入权利转让给SPC(SpecialPurposeCorporation),以此将项目风险与原始收益人自身风险隔断。该机构应能获得较高的资信级别,它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等,根据我国国情,还应包括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并给予他们更宽松的环境开展此项业务,这也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风险。SPC通过专业化的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升级,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同其他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并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若SPC担保的信用等级不够理想,可采取再担保形式。通常为了保证以资产为支撑的债券能够有足够的按期还本的能力,提高还款能力,还可由多种不同的资产收入形式组合共同支撑一个特定的ABS债券。

附图

图1ABS融资方式的具体操作模式

而对于固定资产规模不大,但效益良好的企业,可采取以收入可靠的订单为基础,通过SPC(可以由政策性银行担当)的信用加强,发行短期债券融资。相对而言,以订单为基础的债券风险较大,必要时可采用政府贴息支持或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担保。

在我国目前开展该种方式融资,需要其他方面的辅助配套建设,我国尚无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这不利于各类债券的发行。此外,还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

综上所述,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有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同时,在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时,也应该做好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社会化服务政策等工作,使得各方面互相配合共同促进产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蒋贻德,付光亮,周翔.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金融困境与创新思路[J].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

[2]李念斋.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银行与企业,1999,(9).

[3]李康.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理论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7).

金融产业发展例2

一、引言

金融危机在世界范围的蔓延让许多国家的经济实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世界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经济也不例外。宏观层面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发展对于国内企业走出当前困境十分重要。但笔者认为,金融发展对实体经济中各个不同行业的影响具有行业差异性。虽然中央加大了财政投入,但在我国大力使用财政和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势下,我们更应理清各行业受金融危机冲击的程度及其对金融政策的信赖程度,从而使政府更好地从宏观和中观的经济层面对经济进行调控和引导,制定出更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尤其是针对不同行业对不同金融环境的差异性需求做出适宜的金融和产业政策。

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从宏观角度出发去探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很少从中观的层面上论述,尤其是从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规模的视角来考察金融约束的影响。本文尝试运用面板数据,使用多元回归模型对金融约束与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一种新思路和方法。

二、金融约束与产业发展:理论分析

(一)金融约束及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赫尔曼、穆尔多克和斯蒂格利茨(1997)根据有关东亚经济尤其是日本战后经验的研究成果,建立了一个用于分析政府干预的新政策框架――金融约束,认为在经济中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成本等问题,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适度的政府干预是必要的。根据他们的定义,金融约束指的是一组金融政策,如对存、贷款利率加以限制,对资本市场的进入加以限制,对竞争加以限制等。赫尔曼等人的金融约束理论提出了一种金融深化的新思路。认为政府的选择性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金融深化。

(二)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理论分析

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发展会影响经济增长的方式与速度。一国长期的经济增长取决于储蓄和投资,投资数量和投资效率是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需要高水平的储蓄与投资,高储蓄率、高投资率以及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是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因此,一国经济增长由储蓄率、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以及资本的产出比率决定,而这三个经济变量都受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金融系统便利了储蓄流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公司控制及产品交换,最终通过“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影响经济增长。

金融发展降低了信息与交易费用,使得那些最具潜力的投资者能够得到足够的资金进行技术革新和产品生产,从而提高了储蓄率、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以及投资的生产效率,进而影响到了储蓄水平、投资决策、技术创新及长期增长速度。金融市场的规模、金融部门的效率以及宏观经济金融政策都会对储蓄和投资产生影响,所以,金融系统通过作用于以上三个经济变量进而影响经济增长。

三、金融约束与产业发展: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及研究方法

参照Terra、Rajan和Zingales(1998)等人的研究思路,笔者同样采用投资加速需求方程来分析信贷约束对我国不同行业的影响。不过,在此我们对模型作了适当的修改,以适应中国具体的经济环境:

其中,n和Kit代表公司i在时间t的投资性股票和股本,Sit代表企业i在时间t的销售额,CF表示现金流。对投资量来说,现金流不是一个显著的解释变量,除非企业是受信贷管制的。那就是说,参数对于没有信贷管制的企业来说是不显著的,但它对有信贷管制的企业是显著和积极的。本文采用了证券之星数据库中的上海证交所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1999-2008年的财务数据,总计共98只工业股票。其中将股票按行业分类为:有色金属、酿酒、食品、其他化工、机械制造、化纤、钢铁、服装、大家电共9个行业。各行业所采用的股票名称和数量。本文经过整理,采用了每家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资本公积、每股经营现金流指标,它们分别代表了上述公式中的S/K、I/K、CF/K指标。

(二)变量描述

通过对按SITCi分类的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的金融财务数据来考查不同种类和不同行业企业对金融约束政策的反映。

1 被解释变量。本文的目的是利用我国上交所上市的98只工业股票的动态面板数据来考察各行业企业是否受到金融发展的影响以及各自受影响的大小程度。因此,被解释变量是上市公司的每股净投资(I/K),它反映了公司年度投资额。

2 解释变量。每股销售额,它反映了上市公司年度销售额占总股本的情况。在公司财务方面,销售额必然会对公司的投资产生影响,且由于时滞因素的考虑。本文将在模型中选择对每股销售额滞后两期。

每股现金流,这是本文重点考查的对象。一般来说,如果公司资金来源充足,融资环境宽松,那么公司的现金流对于公司投资决策来说不是重要决定因素;反之,如果公司外部融资环境差,信贷来源不畅,则公司的现金流必然在公司投资行为中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四、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本文利用STATA8.0计量软件对这些行业数据进行了面板数据分析。利用其提供“Hausman”检验来判断模型的设定形式,本文采用的是固定效应模型。给出了STATA软件的部分回归结果,表中adi―R2数值是模型的修正后的拟合优度,a为模型中每股现金流的系数,小括号中为其对应的T值。

金融产业发展例3

一、引言

金融危机在世界范围的蔓延让许多国家的经济实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世界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经济也不例外。宏观层面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发展对于国内企业走出当前困境十分重要。但笔者认为,金融发展对实体经济中各个不同行业的影响具有行业差异性。虽然中央加大了财政投入,但在我国大力使用财政和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势下,我们更应理清各行业受金融危机冲击的程度及其对金融政策的信赖程度,从而使政府更好地从宏观和中观的经济层面对经济进行调控和引导,制定出更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尤其是针对不同行业对不同金融环境的差异性需求做出适宜的金融和产业政策。

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从宏观角度出发去探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很少从中观的层面上论述,尤其是从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规模的视角来考察金融约束的影响。本文尝试运用面板数据,使用多元回归模型对金融约束与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一种新思路和方法。

二、金融约束与产业发展:理论分析

(一)金融约束及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赫尔曼、穆尔多克和斯蒂格利茨(1997)根据有关东亚经济尤其是日本战后经验的研究成果,建立了一个用于分析政府干预的新政策框架——金融约束,认为在经济中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成本等问题,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适度的政府干预是必要的。根据他们的定义,金融约束指的是一组金融政策,如对存、贷款利率加以限制,对资本市场的进入加以限制,对竞争加以限制等。赫尔曼等人的金融约束理论提出了一种金融深化的新思路。认为政府的选择性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金融深化。

(二)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理论分析

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发展会影响经济增长的方式与速度。一国长期的经济增长取决于储蓄和投资,投资数量和投资效率是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需要高水平的储蓄与投资,高储蓄率、高投资率以及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是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因此,一国经济增长由储蓄率、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以及资本的产出比率决定,而这三个经济变量都受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金融系统便利了储蓄流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公司控制及产品交换,最终通过“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影响经济增长。

金融发展降低了信息与交易费用,使得那些最具潜力的投资者能够得到足够的资金进行技术革新和产品生产,从而提高了储蓄率、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以及投资的生产效率,进而影响到了储蓄水平、投资决策、技术创新及长期增长速度。金融市场的规模、金融部门的效率以及宏观经济金融政策都会对储蓄和投资产生影响,所以,金融系统通过作用于以上三个经济变量进而影响经济增长。

三、金融约束与产业发展: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及研究方法

参照Terra、Rajan和Zingales(1998)等人的研究思路,笔者同样采用投资加速需求方程来分析信贷约束对我国不同行业的影响。不过,在此我们对模型作了适当的修改,以适应中国具体的经济环境:

其中,n和Kit代表公司i在时间t的投资性股票和股本,Sit代表企业i在时间t的销售额,CF表示现金流。对投资量来说,现金流不是一个显著的解释变量,除非企业是受信贷管制的。那就是说,参数对于没有信贷管制的企业来说是不显著的,但它对有信贷管制的企业是显著和积极的。本文采用了证券之星数据库中的上海证交所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1999-2008年的财务数据,总计共98只工业股票。其中将股票按行业分类为:有色金属、酿酒、食品、其他化工、机械制造、化纤、钢铁、服装、大家电共9个行业。各行业所采用的股票名称和数量。本文经过整理,采用了每家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资本公积、每股经营现金流指标,它们分别代表了上述公式中的S/K、I/K、CF/K指标。

(二)变量描述

通过对按SITCi分类的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的金融财务数据来考查不同种类和不同行业企业对金融约束政策的反映。

1 被解释变量。本文的目的是利用我国上交所上市的98只工业股票的动态面板数据来考察各行业企业是否受到金融发展的影响以及各自受影响的大小程度。因此,被解释变量是上市公司的每股净投资(I/K),它反映了公司年度投资额。

2 解释变量。每股销售额,它反映了上市公司年度销售额占总股本的情况。在公司财务方面,销售额必然会对公司的投资产生影响,且由于时滞因素的考虑。本文将在模型中选择对每股销售额滞后两期。

每股现金流,这是本文重点考查的对象。一般来说,如果公司资金来源充足,融资环境宽松,那么公司的现金流对于公司投资决策来说不是重要决定因素;反之,如果公司外部融资环境差,信贷来源不畅,则公司的现金流必然在公司投资行为中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四、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本文利用STATA8.0计量软件对这些行业数据进行了面板数据分析。利用其提供“Hausman”检验来判断模型的设定形式,本文采用的是固定效应模型。给出了STATA软件的部分回归结果,表中adi—R2数值是模型的修正后的拟合优度,a为模型中每股现金流的系数,小括号中为其对应的T值。

金融产业发展例4

一、国内金融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

金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业已基本经形成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典当等多种服务机构的金融体系。2011年金融业为实体产业提供的资金支持12.83万亿。金融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

(二)金融管制政策正在逐步放松

虽然国家并未明确表示对混业经营的态度,但从政策角度正在不断松动。从1998年至今,先后允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允许保险资金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允许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允许商业银行基金买卖,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开户,《商业银行法》修改方案中也删除了有关混业经营的明确禁止性条款,为今后混业经营在法规上扫除了障碍。

(三)产融结合的程度进一步加深

面对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产融结合是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国外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历史表明,企业集团走产融结合的发展道路,是大型企业集团迅速发展壮大的一种成功发展模式,世界500家最大的企业中,约有80%的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国内产融结合的成功案例也是不断涌现,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保险、复兴集团、雅戈尔集团等实际产融结合的运作,均显示出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融结合模式会进一步加深。

二、实现产融结合的必要性

(一)集团实体产业发展需要金融服务支持

一是融资。掌握金融板块,能够有效提升集团直接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扩大融资规模,切实满足集团投资需求。二是信息。有效的资本市场平台,可以为集团提供最新的政策信息、行业信息,有力地支持集团产业投资、并购、风投、IPO等各类业务,提高集团投资效率。

(二)金融板块可以有效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证券化是未来市场发展的大趋势。通过金融资产,提升集团资产管理水平,可以直接实现集团资产保值增值,贡献利润,创造资产膨胀,直接体现产业发展成果。

三、推进产融结合的重要性

发达国家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产融结合是企业培育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企业集团达到一定规模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金融资源在我国尚属于稀缺资源,参控股金融行业,就能够分享到因牌照稀缺而获得的高收益。近几年,在一些行业实业资产效益大幅下滑的情况下,金融服务业对其利润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集团企业发展金融行业,推进产融结合,有利于各个业务板块之间协同发展,贯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优势互补。近年来,产融结合已经成为我国企业集团流行的发展模式。以中石油为例,其昆仑系金融控股架构已基本成型,几乎拥有全金融牌照,为中石油发展提供了有效帮助。

四、集团实现产融结合的战略部署

(一)整体目标

利用现阶段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的机会,搭建自我控制的金融通道和管理平台,在为集团实业板块发展提供资金以及信息支持的同时,提高集团的金融能力和竞争力,最终实现产融结合的战略目标。

(二)发展目的

1.解决内部资金需求。将金融板块业务与实业板块业务形成联动,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不断协助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为集团扩张提供资金。

2.获取高效经营利润。金融板块实现稳定超额回报,支持集团进一步发展实业板块,实现产融结合共同壮大。

3.构筑资本运作平台。通过打造上市公司板块资本运作平台,提高资本运作能力,为提高集团融资能力、增强资产变现灵活度打基础。

4.发挥集团整体协同效应。通过金融板块与实业板块的协同以及金融板块之间的协同,实现集团内部多层次沟通创新,最大限度发挥集团潜能。

(三)实施计划

1.第一阶段 起步阶段

围绕“在产业的基础上发展金融”这一当前发展金融产业的核心,以为集团产业发展提供所需金融服务为出发点,通过收购或设立金融机构,构建金融产业的雏形。

(1)成立财务公司,做好集团内部资源有效利用工作。

——以网络结算系统和票据服务系统为基础,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的有效归集和监控,构建集团资金池,提高集团资金管理水平。

——通过集团内部资金在余缺单位之间的调剂使用,降低集团资金沉淀量,降低集团贷款规模,减少财务费用,实现集团货币资金效益最大化。

——通过组银团等多种方式,协助集团做好融资工作,落实融资资金。

(2)增加金融领域投资,把握机会,入股各类金融机构。

——至少参股一家保险、一家信托公司,寻求控股省内保险公司的机会;

——做好现有参股银行企业、金融租赁企业管理工作,汲取经验;

——择机参控股基金公司,为后期项目融资、引进战投等做准备;

——择机参股证券公司,为后期获取利润、发挥集团协同效应做准备;

金融产业发展例5

推动金融与资源产业集群的融合发展,就是要加强两者内在联系,构筑起金融与资源产业集群之间联系紧密、影响突出的“共生”发展关系,实现金融与资源产业集群战略协同发展。一方面金融为资源产业集群发展提供资金、投资、咨询、支付结算、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推动资源产业集群向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另一方面资源产业集群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产生的巨大金融服务需求,带动了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的发展,提升金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赣州市金融业与资源产业集群融合的现状

近几年赣州市钨、稀土两大资源产业集群获得快速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向高端延伸,已成为全国重要的钨、稀土产业基地,对金融服务的总量和质量都在迅速提升,而金融则呈现出组织结构不断完善,服务方式不断多样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的局面,金融业与两大资源产业集群的融合发展拥有较好的基础。

(一)钨、稀土两大资源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为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1.产业集群规模迅速扩大。2011年全市规模以钨、稀土企业分为别达到82家和65家,钨、稀土资源产业集群实现产值分别为279.06亿元和378.41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3.13%和150.61%,占全国份额分别达到35%和40%,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5.98亿元和373.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14%和149.43%,近五年钨、稀土产业销售收入的年均增速分别达到了19.24%和58.29%。

2.产业集群质量大幅提升。赣州钨、稀土产业已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条,产品的产能、产量、质量在全国的地位大幅提升。一方面我市积极引进了一批精深加工的企业和项目,如日本东芝、中国五矿、新疆金风等国内外知名钨、稀土企业;另一方面崇义章源、虔东稀土等一批本土钨、稀土企业也积极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扩展,精深加工能力大幅增强。

(二)金融业发展迅速为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金融业态不断丰富。近几年赣州市大力引进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全市金融业态更趋立体化和多元化,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业机构为主,证券、保险、期货、担保、交易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组织立体发展的新格局,截止到2011年末,全市银行业机构达到16家,小额贷款公司21家,证券业机构10家,期货业机构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83家,特别是赣州稀有金属交易所的成立,推动钨、稀土产品的交易流通,有效地促进了两大资源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

2.金融对产业集群支持不断取得突破。钨、稀土两大资源产业集群一直是辖内金融支持的重点,金融支持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取得较大突破。一是银行信贷持续快速增长。截止到2011年末,银行对钨和稀土产业集群的信贷余额为70.51亿元,比年初增长33.3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36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总额的6.84%,近五年钨、稀土产业贷款年均增速达到了29.34%。二是上市融资取得重大突破。2009年我市钨龙头企业章源钨业在深交所上市公开发行4300万股,融资总额达5.59亿元,开启我市矿产资源企业上市融资的先河,赣州虔东稀土正在排队等待上市。三是创业投资基金首次成立。2009年高能资本在赣州市成立我市第一只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高达5亿元,自该基金设立以来,共向钨、稀土企业累计投资3.535亿元。

3.金融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针对钨、稀土企业的金融需求,辖内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辖内银行积极推广以钨、稀土核心企业为重点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大力发展供应链贸易融资,形成了以大型企业为贸易融资业务源头、配套供应商和关联企业构成的贸易融资业务链,实现贸易融资各产品间的优势互补,同时针对钨、稀土企业生产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开办了以钨、稀土产品为抵押物的商品融资业务,并成功引进了中外运等中介公司对抵押物实施监管。

二、金融业与资源产业集群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绝大部分钨、稀土企业仍然处在产业链中低端,整个产业受市场变化影响大,产品的价格波动剧烈,金融对产业支持的风险较大,同时部分领域金融服务滞后于产业集群发展,难以满足产业集群向高端发展过程中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资源产业集群发展对金融发展的带动作用不强

1.资源产业集群链中的企业绝大多数处于中低端,抗风险能力弱。目前两大资源产业集群链中除少数几家企业规模较大,具备精深加工能力外,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产品科技含量低,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如近几年在钨、稀土原矿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许多中小型加工企业因为缺乏稳定的原材料供应而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2.企业自身素质低,金融支持受阻。企业自身资质是获取融资的首要条件,辖内绝大多数钨、稀土企业的金融资质仍较差,获取金融资源能力不足,许多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由于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其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甚至有些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融资部门很难对其资信状况做出全面而准确的评价,进而影响自身融资。

3.产业受市场影响大,金融风险突出。由于钨、稀土等是国家重点调控的产业,面临政策调整和价格波动的风险较大。一是政策性风险较大。钨、稀土作为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钨、稀土产业整顿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出台政策杜绝钨、稀土资源滥开滥采,进一步提高了生产企业的环保标准,使得许多产业链上的企业处于停业整顿期,整个产业链条受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大。二是钨、稀土产品供需市场不成熟,价格波动大。2011年上半年钨、稀土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曾一度成为市场游资的炒作重点,大量原矿被用于囤积,直接导致大量中小加工企业由于原材料供应不足或是价格上升过快而不得不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企业经营风险较大。

(二)金融业对两者融合的准备不足

1.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不适应产业集群多样化的融资需求。近几年,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一直在大力推动辖内钨、稀土企业通过上市,发行集合票据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大力引进风险投资基金,但效果并不理想,目前赣州钨、稀土企业融资总量中,银行信贷仍占融资总额绝大部分,金融市场融资功能始终难以发挥,融资租赁等金融与产业集群关系密切的融资产品目前仍未实现突破。

2.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不适应产业集群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当前我市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难以满足资源产业集群规模化、高端化发展过程中多样化的中介服务需求,辖内缺乏有影响力的会计、审计、信用评级、投资银行等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融资资质培育、投资管理、项目评估、企业并购、债务重组、风险管理、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基本处于空白,难以有效发挥中介机构在产业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中指导、培育作用。

(三)缺乏有利于金融与资源产业集群融合的外部环境

1.配套政策支持不足。资源产业集群向高端化发展,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目前市政府对资源产业集群的发展加大了支持力度,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但具体的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方面缺乏对金融与产业集群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在融资、投资、税收等较全面的配套措施还没有出台;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支持产业集群的发展也没有进行贴息、减税、成立担保基金等政策安排,金融机构支持两大资源产业集群发展的激励机制还未有效建立。

2.专业人才“支撑”不够。一方面金融高端人才缺乏,特别是投资管理,项目评估、融资指导等方面人才缺乏;另一方面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缺乏,当前大多企业仍是家族式管理,没有聘请专业的经理人来担当企业管理人员,整个产业中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同时金融业与产业集群的融合发展迫切需要兼备较强企业管理能力、金融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当前既懂产业又懂金融方面的人才匮乏。

三、推动资源产业集群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对策探讨

推动金融与资源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是实现政府资源产业集群发展目标的关键,政府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优化金融业与资源产业集群融合外部环境;集群企业要注重自身发展素质的提升,带动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金融业要提升服务能力,为产业集群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资源产业集群要完善自身素质,提升金融承载能力

1.加强科技创新、整合产业资源,推动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推进产业资源的优化整合,以产权为纽带,资源为依托,采取合资合作、重组并购等方式,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一批采选冶、深加工和科研一体化的大企业、大集团,在企业内部设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与江西理工等专业院校之间研发合作,进行技术攻关,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走出一条依靠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产业集群发展之路。

2.加强企业管理,提升发展理念,培育融资资质。企业要更新发展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明确的长期发展战略,朝着做大做强的方向前进,加紧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大幅提升自身融资资质,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沟通合作,发挥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指导培育作用。

(二)完善金融服务提升金融对资源产业集群支持能力

1.加强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信贷制度创新。金融机构应改革信贷管理体制,围绕资源产业集群发展,成立专门的“赣州有色”信贷部门,针对钨、稀土等产业链的企业制定专门的授信标准和审批程序,以缩短流程,提高效率。二是要加强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加快经营方式转型,针对资源产业集群链上的企业自身条件,市场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多种保证方式的信贷产品,大力发展产品质押贷款、上下游企业间的联保、互保贷款等,发展供应链金融,同时着力推进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表外业融资业务的发展,丰富企业融资方式。三是加强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和账务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多角度、信息灵的优势,延伸金融服务网络,扩大金融在企业中影响力。

2.完善产业集群规模化、高端化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一是金融机构支撑。要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布局,大力引进一批权威性高的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信用评级、风险投资基金等中介服力机构,为企业上市、并购、债务重组、投资管理提供指导服务,在辖内形成种类齐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区域特色金融机构体系。二是金融市场支撑。继续推动银行业发展同时,大力推动有色金属交易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保险市场在辖内的发展,逐步形成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提升金融市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和调节作用。三是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主体潜能,建立和完善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服务方式、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和信贷政策。四是金融政策支撑。要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资源产业集群金融支持,在利率、授信规模、信贷安排上出台优惠措施、优先安排钨、稀土企业在金融创新、直接融资中先行先试。

3.推动产业集群融资方式多元化。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一是要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建立企业上市后备库,推动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在各类公开市场上实现上市。二是鼓励企业发行债券。鼓励本土大型钨、稀土企业尝试发行企业债券,推动“赣州有色”中小企业票据尽快恢复发行,完善发行程工作机制。三是引进PE/VC机构,鼓励投资基金投资钨、稀土等资源产业,打造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钨、稀土产业链条。四是推动票据市场发展。选择资信情况较好、现金流量大、市场占有率高、供销关系相对稳定的大型重点企业、试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丰富票据市场工具。

(三)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融合向深层次发展

1.出台资源产业集群与金融融合发展意见。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资源产业集群与地方金融融合发展的意义,牵头组织出台辖内金融业与资源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具体目标和相应配套措施,为金融业与优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提供指导。

2.搭建金融与资源产业集群融合平台。政府部门要搭建金融业与制造企业融合发展平台,为资源产业集群与金融业融合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一是政府要积极建立银企对接网络平台。以赣州金融网为依托,建设网络银企对接平台,拓展银企信息沟通渠道,消除信息不对称性,通过这个平台,金融机构用来推介金融产品、提供贷款服务,中小企业用来了解信贷产品信息、融资需求,系统则提供全天候、无缝隙、常态化的网上金融服务。二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政府应定期组织产业集群企业、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融资洽谈会等,增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互动沟通。

金融产业发展例6

{6}阿里巴巴金融简介, ,引用日期,2013-9-14.

{8}参见融360官网,.

参考文献

[1]谢平,尹龙.网络经济下的金融理论与金融治理[J].经济研究,2001年第4期.

[2]李美云.服务业的产业融合与发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金融产业发展例7

【关键词】

文化产业;金融;融合发展政策;回顾与展望

一、问题的提出

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支持。梳理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的发展历程,既有利于总结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到现阶段的成功经验,又是进一步促进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基础。我国学者在查阅文化部历年政策法规基础上,将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文化向金融示好阶段;二是文化与金融初步合作阶段;三是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阶段[1]。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之间也大体经过了这样的三个阶段,但相较而言,政策法规的出台时间较晚,前期主要以配合中央政策为主,后期才逐渐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体系。笔者依据这种划分,主要对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进行梳理,并结合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的不足,提出未来四川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设计重点。

二、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回顾

(一)文化向金融示好阶段(2003-2008年)

在这一阶段,系统谈及文化产业与金融关系的文件主要是在国家层面。2003年文化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号),对文化金融合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二是争取金融支持对外文化贸易;三是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文化产业。这份文件主要着眼于为发展文化产业争取资本支持。2004年文化部印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文产发〔2004〕35号)表达了同样的立场与观点。2006年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32号)首次将保险服务纳入金融支持文化范畴。在此阶段,四川省政府设立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发了《关于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和《四川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6年,四川省在已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由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出台了《四川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申报和审批程序、资金监管等事项[2]。为推动文化产业品牌建设,四川省财政厅、文化厅从2007年起又设立了“四川扶持文化产业品牌专项资金”,并联合出台了《四川省扶持文化产业品牌资金管理办法》。为推介优秀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四川省文化厅印发了《四川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推荐册》,推荐企业免费参加会展,为企业搭建了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的良好平台[3]。可见,在这一时期,四川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是响应国家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为落实国家文化产业与金融政策提供配套服务。

(二)文化与金融初步合作阶段(2009-2013年)

在这一阶段,国家层面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相关政策出台比较密集,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09〕36号)、《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09〕191号)、《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文产函〔2010〕1031号)和《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产发〔2012〕7号)等文件。该时期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这说明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已经有了实质性进展,开始“互动”发展;金融机构成为了联合发文单位,成为了直接参与者,文化部门不再唱“独角戏”;文化产业与银行业的合作提升到了“战略合作”的层面;另外,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主体进一步扩大。该时期也是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初步融合的阶段。201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96号)要求,加快培育文化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和版权等要素市场,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对接,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的《四川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82号)则针对旅游业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以财政资金、民间资本、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支持旅游业发展。同年1月,四川省文化厅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签署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2012年2月,省文化厅与工行四川省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文化领域合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2011年11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2〕14号)是这一阶段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标志性文件,将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提出文化融合发展战略,把文化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同时强调,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引导多元主体投入;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省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对文化企业及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提升骨干文化企业整体竞争实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是第一个全面系统对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进行规划的文件,使得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的发展融合更加系统化。《意见》从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内外股权投资基金、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型文化企业、中小文化企业等不同角度全面论述了金融如何支持文化产业、文化企业如何利用金融获得发展问题。

(三)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阶段(2014至今)

2014年是文化产业政策“大年”,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2014〕15号)等文化产业重磅政策,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进一步细化。更值得指出的是,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这是《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之后,又一项专门指向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重大政策。《意见》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目前,推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成为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4]。与中央一致,四川省委、省政府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重视程度也空前提高,不仅在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2014)、《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4)都有不少篇幅提及,更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37号)和《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4—2020年)》,推进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与金融的融合发展。此外,四川省还充分重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四川省文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落实<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文发〔2014〕29号)(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创新文化金融合作体系、创新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要求。《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强调推进金融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强调要完善建立文化金融合作厅际会商机制,共同推动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还针对加快推进直接融资、探索建立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提出了明确方向,以进一步拓宽文化金融合作渠道和范围。《实施意见》的政策亮点可以归纳为“三个支持,一个探索,一个创新”,即加强对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示范基地(园区)的融资支持;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以及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可以说,《实施意见》既提出了深化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全面部署,又突出了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重点,并对进一步拓展工作留有政策空间[5]。

三、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展望

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进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政策仍然不成体系,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现阶段四川省相关政策仍然以配合国家为主,多是国家政策的细化,没有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政策设计与出台在完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合作机制、优化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环境、保护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以及培养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专业人才方面着力不够。但这也为未来四川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政策制定指明了方向与侧重点,笔者将这些政策设计的侧重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财政多样化支持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机制

政策导向与财政支持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的发展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过去,四川政府财政对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不低,但资金投入形式单一,政策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根据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下一步财政助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方式应当更加多样化,通过积极的政策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除了要给予相关文化产业直接的财政资金支持外,还应该实施有差别的政策,不断创新融资的方式,建立一些基金、担保平台以全面推进四川省的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为加快推进四川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支撑。例如,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扶持创业期和萌芽期的企业起步和发展;灵活运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契机,以合理配置文化市场资源,从而吸附各地区、各类文化创业资本;设立文化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通过担保来提高文化企业的信用度,进而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二)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由于文化产业轻资产、高风险的特殊性,文化产业投资的主体比较单一,文化企业融资大多来自于银行贷款。但要真正实现文化产业的繁荣及其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融资体系,既要规范银行贷款融资,也要支持企业的直接融资,完善整个产业链的融资体系。根据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和企业类型,可以通过以下政策措施建立多元化文化产业融资体系。对于大型文化企业,政府要建立文化企业上市的激励机制,协调好文化企业与金融投行合作关系,培育有上市潜力的优秀文化企业;对于中小型文化企业,政府应该鼓励支持中小文化企业集合发债,针对单个中小企业独立发行债券的可能性较低的问题,探索集合发债的融资新模式。同时,下一步的政策也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创新与文化企业经营产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风险管理的新方法,降低贷款门槛,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新业务。

(三)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制度

虽然文化产业发展存在有形资产不足的天然局限,但是文化企业拥有的版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正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但从四川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来看,文化产业中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体系不够完善,知识产权、版权保护针对性和系统性不强;管理部门在对假冒产品打击方面主要是采取受害企业报案方式,缺乏主动性,处罚力度不够;四川省对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认定和评估还处于摸索阶段,知识产权及版权质押贷款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为解决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给文化产业的融资和发展带来的困难四川省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开发力度,由此提高文化企业融资的竞争力,促进文化产业和金融业的深度融合。相关的政策切入点可以从加强优质版权推选与登记、推进版权权属核查与价值评估、建立版权交易专业化中心加强版权监管等方面入手。

(四)优化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市场环境

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是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方面,四川省可以从构建联动机制、发展资讯平台和提供专项服务等入手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环境。在政策的加强顶层设计方面,要推动形成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联动机制,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产权保护,给文化企业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也要设立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咨询平台,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研究平台、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服务的深度对接。另外,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文化专营机构、专业服务团队,对文化产业投资风险的顾虑,同时控制投资文化产业的风险,为文化企业顺利实现融资提供机会。

(五)加强兼备文化产业与金融知识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

文化产业与金融业都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二者的融合发展更是需要大量具备文化产业和金融投资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加入。从实际情况看,四川省文化产业投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文化产业投融资方面的专业性不强,而四川省在引进与培养相关方面人才的政策措施又相对滞后,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四川省在下一步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工作中,必须制定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的优惠政策,从而构建适应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人才体系。短期政策可以以相关人才培训和引进为主,如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文化产业知识的培训,与国外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引进国外优秀的基金管理人。但是从长期来讲,应实现人才的自给自足与素质提升,如鼓励高校开设专门的文化产业融资课程,培养专业的人才,同时对整个文化产业投融资的教育进行长远的规划,形成一个全面的培养体系;建立基金管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和淘汰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促使其接受专业知识的培训,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

作者:陶恒 单位: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文为四川省社科规划文化产业专项“加快推进四川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SC15XS013)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4]孙家宝:文化金融合作政策研究(载张洪生、金巍主编《中国文化金融合作与创新》第1版)[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09.

金融产业发展例8

一、引言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就是将农业生产中的生产要素重新组合优化,以市场为导向,旨在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打造生产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多方、多环节参与的生产经营体系。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格局发生了变化,农业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已成为主要模式。农业产业链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机构应该依据农业产业链的运作特征,提供适应农业产业链发展的金融服务。现有农业产业链融资是延续生产、贸易领域的融资创新方式,与传统融资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扩展了金融机构的授信条件,打破了以往抵押贷款可授信资产范畴。产业链融资方式关注点是产业链整体绩效表现,将对产业链的整体评估作为可授信依据。对产业链上企业的评估则更关注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影响地位。二是资金流动仅限于产业链内部相关交易,依据产业链上核心企业的资信,发挥放款资金的辅助监督职能。三是产业链融资以其实现的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我国农业产业链融资虽已广泛开展,但还是不够深入。因此,金融机构应该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和农业产业链特色,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的金融创新服务。

二、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

1、园区主导型产业链融资

以园区为主导的产业链融资是以园区内农业产业链上的企业为对象,利用产业链上各参与主体的业务合作关系,实现农业产业链上资金循环流动的金融服务。由于园区产业链上的参与经营主体在业务、资源、信息、技术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依存性,这一特征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放贷风险,增强了农业产业链上参与主体的信贷能力,实现了金融机构和产业链参与主体的利益。

以杨凌农业示范园区为例。杨凌示范区是部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目前已形成科学农业园区、农业中试园区、农业综合园区、农业观光及休闲带、生活服务区等七个功能区,园区规划面积83000亩,耕地面积61656亩。就杨凌示范区产业特色,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鼓励示范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国家政策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引导下,制定了一系列为园区产业参与者资金支持的相关政策,并进行了探索实践。2009年,杨凌农业示范区开始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践试点,开展了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物资、设施、知识产权等抵押贷款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盘活了农村不动产,扩大了农村信贷的担保物范畴,有效解决了农业产业链上参与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至2013年6月末,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6400万元,余额2900 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在为更好地服务于杨凌示范园区进行各种合作创新服务。杨凌示范区在国内首创农业生产保险“银保富”,为生产农户提供了生产保障,这一举措为生产农户、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展了融资渠道。目前,杨凌示范区为生猪生产、大棚蔬菜提供的保险支持已获得银行贷款8千万元;发放的基于订单的抵押贷款2288万元;2015年11月,国内首个农科村镇银行在杨凌农业示范区成立。

2、政府主导型产业链融资

以政府为主导的产业链融资是指政府立足于地方产业的特色,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出资建立农业生产基地,设立合作社,鼓励农户规模化、组织化生产,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在基地内发展产业链条,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对信贷供需双方有利的融资模式。政府在此环节不仅充当媒介,还要为信贷供需双方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在政府的担保和撮合下,促进金融机构与产业链参与者的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以陕西南部的茶叶产业带为例。陕西的主要茶产业区分布在汉中、商洛、安康地区。陕南以其特有的地理条件和优势资源使得陕南茶业成为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也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一直以来,陕西省政府特别重视茶产业的发展,把其作为重点产业来抓。陕南茶产业已经成为推动陕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柱和具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业产业,已成功打造了“商南泉茗”、“汉中仙毫”、“秦巴雾毫”等知名茶叶品牌。陕西目前的茶园面积160万亩,采摘面积108万亩,总面积在全国排第9位,茶叶产量为4.4万吨,全国排名第13位。陕南产茶区有21个县、涉及26万农户,共计500万茶产业链参与者。茶产业链的高效发展直接影响着产业链条上参与者的经济效益。茶产业以茶农的源茶供应为基础,形成了一个在龙头企业带领下,以市场为导向,旨在提高茶产业链经济效益,打造茶产业生产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拥有多方、多环节参与的生产经营体系,很好地将生产农户、茶产业基地、行业龙头企业联系起来的农工贸、产供销一条链产业组织经营模式。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对陕南茶业实施“投行与商行联合”、“融资与融智结合”的金融创新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龙头企业主导型产业链融资

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链融资主要以农户、合作社、企业为合作模式,产业链上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合作社签订生产订单,规定初级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必要时为生产农户提供生产物资、技术指导,并按合同约定价格统一收购、加工。金融机构为龙头企业主导的产业链融资是以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间的业务往来提供信贷服务的。

以陕西华圣企业(集团)为例。陕西华圣集团是以苹果产业化为主导,业务涉及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投资、房地产开发、商贸旅游、国际贸易等领域的大型综合集团,是陕西的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华圣集团由陕西华圣果业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华圣三农科技服务公司、宝鸡华圣果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圣果业国际进出口公司组成,打造了一个产供销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模式。华圣集团旗下的华圣果业公司投资3.5亿元,打造了目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仓储气调库,最高储存量达4万吨;同时还引进了世界先进的果品分选线,每年可实现苹果储存、加工能力达5万吨,苹果生产能力及规模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华圣果业集团在陕西农业发展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下,成为陕西鲜苹果出口的王牌企业。陕西苹果全国有名,出口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优质鲜苹果70%以上都出自华圣。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农户、生产基地、企业”为合作形式,向华圣果业提供贷款支持,华圣果业目前已建成苹果园、苗圃园各2000亩,并先后在20多个苹果县设立了生产基地,参与生产果农1.2万户,实现果农收入6000元,响应了政府发展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的号召。

三、制约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因素分析

1、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业产业化水平低

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尚不成熟,处在初期阶段,农业经济弱质性本身也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缺少吸引力。目前农业产业化企业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不稳定、风险较大等因素,抑制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除了以上因素,陕西省农业产业化中组织结构发展层次低,相关配套服务水平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部分农业产业链中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较好,但行业龙头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带动作用非常有限,也使得金融机构给与农业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生产农户提供的资金支持非常有限。再就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人口结构不合理等因素,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发展。农业经济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自然生态,农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如灌溉系统、防病虫害系统在农业生产保收方面都存在瓶颈,阻碍了农业经济的长足发展。

2、农业产业链结构不健全,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生产中,由于农业产业链上的参与者自身实力和信用状况不同,产业链上的融资主体的资金来源也不同,使得金融服务主体之间很难形成协作,产业链上的融资渠道存在差异化,使得资金在整个产业链上的流转效率低下。产业链融资中资质较差的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龙头企业的信用担保,一旦龙头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或信用危机,风险会涉及整条产业链的参与者,会出现产业链的动荡,甚至崩溃,这都会影响产业链外部资金提供者的融资意愿。再就是现有农业信贷资金期限短,与农业产业化的资金需求不匹配。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强,整个生产周期资金占用时间较长,而且农业生产面临较大自然风险,一旦经营不利,金融机构面临较大信贷风险。而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贷风险,更愿意提供期限较短的贷款。目前,农村金融体系尚未健全,能够满足农业产业链发展的多样化金融服务还有待探索。

3、农业保障体系不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大

由于农业经济的本身弱质性,保险机构开展的涉农保险服务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陕西省在2012年正式开始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品种有16个。虽然农业保险险种广泛,但很多险种的开展并不深入。由于陕西省保险机构在农村覆盖面低,全省整体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低,农业经济季节性强,定损复杂,使得保险业务的管理成本较高,利润减少,保险机构对涉农保险缺乏兴趣。农业抵押贷款仍以固定资产为主,缺乏多样性,把一部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对农业产业链的支持。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也制约着农业产业链的融资效果。陕西省的担保公司大多数是由政府牵头或出资成立的,他们的服务领域主要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面向广大生产农户开展的担保服务所占比重较低。

四、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的改善建议

1、优化农业产业链结构,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在农业产业链发展中,龙头企业充当了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的桥梁。农业产业链中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整个产业链的发展。金融机构应重视对链条上龙头企业的资金支持,应该深入企业调研,开发适合不同农业产业链特色企业资金需求的金融服务,如农产品半成品、成品的存货、应收账款为抵押物的质押贷款。同时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依据其业务关系的需求提供贷款、贴现、理财、咨询等金融服务。通过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上的核心地位和号召力,规避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从而带动整条产业链的效益提升。

陕西省拥有部级农业示范园区,要充分利用示范区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带动作用,加大对农业示范区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其在技术培训与科技推广方面的功能。大力支持陕南、关中、陕北等地区的特色农业产业带,依据当地资源打造农产品品牌优势,带动当地农户增收,拉动农业经济增长。

2、加强金融创新,畅通资金渠道

资金在产业链各节点的顺畅流动,是促使链上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关键,同时对于产业链条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金融机构应该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推出定制化、差异化的产业链融资服务模式,以适应不同产业链特征的资金需要。如对于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链,融资模式应重点关注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经营状况、综合信用水平;对于以政府为主导的产业链,在融资模式中应以政府担保为基础,采取银证合作方式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对于以园区为主导的产业链,其融资模式应以整个园区为依托,积极探索股权、信托、电子化融资渠道,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此外,金融机构还要与龙头企业、协作组织、物流等其他参与机构加强合作,借助互联网优势,扩展融资渠道,借助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监管职能,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3、加强金融合作,完善涉农保障体系

金融机构在广泛开展涉农业务的过程中,应严控信贷风险。首先,在业务的选择和办理过程中应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审核信贷参与人的资质,对产业链上的资金进行全程监控。其次,应建立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产业链参与者信用评价档案,联合政府等产业链服务机构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对信用较好的参与者在贷款利率、审批项目等方面提供优待政策,对恶意违约的参与者采取相应惩罚措施,以期建立诚信、健康的农村经济环境。最后,还应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继续扩大涉农保险的覆盖面,积极落实明确农业险种的赔付政策。尤其进一步对偏远地区实施优惠政策,提高种植业、养殖业的风险补偿标准,激发农户的参与积极性。建立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金,来降低金融机构的放贷风险。积极培养各类农业担保机构,解决涉农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弱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刘旭华、杨凌:实践: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成效、问题及启示[J].西部金融,2013(1).

金融产业发展例9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金融扶持

从产业经济和金融经济相关联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产业性质决定不同金融机构的滋生和发展…。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迫切需要与此产业性质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产生,农村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要素的缺失,恰恰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失的充分体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服务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更不用说需要大量资金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同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特别是直接融资制度缺失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农村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小,间接融资仍然占主导地位。一是股权融资渠道狭窄,占比较低。我国较严厉的企业股票上市条件,只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有利,导致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严重不对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人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上市的仅有10%,绝大多数国家龙头企业资金供给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二是债务融资渠道单一。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长期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债务融资,而债务融资的90%以上来源于银行。在不能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农村中小企业就不得不以非正规金融形式融资,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影响了其发展。

(三)农村金融利率市场改革缓慢,致使大量信贷资金从农村流出

农村经济因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影晌,生产效果和经营效益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和难估测性;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出现的众多中小企业,分布广泛,监测、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金融机构投到农村的信贷资金,必须获得与其风险监管相对应的回报,但是由于我国利率市场改革步伐缓慢,国家对利率的控制较严,投向农村的信贷利率,不能覆盖整个风险,不仅国有商业银行不愿发放贷款,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也经常出现非农化的现象。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年9年间我国农村资金金融系统外流量累计高达27344亿元,且每年呈递增趋势。

(四)金融中介组织不到位,使众多中小企业缺少担保服务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信贷资金支持时,由于没有相应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服务,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来发展,丧失了很多发展机会,企业在缓慢发展中求增长求生存,很难取得规模效益。

(五)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使农业企业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六)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承认与支持,削弱了民间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的融资高达8000亿元至14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困境。

(七)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业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

我国金融机构的征信工作不完善,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还不普及,不用说是在农村,就是在城市对贷款客户的认定也有困难。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得较晚,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少有的中介机构服务又不规范,信息经常失真,使得农村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不高,难以得到银行的支持。再加上当前农村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白条”增多,金融胜诉案件执行不到位,兑现的资金甚至不足以弥补维权的成本开支,使得银行在涉农贷款的发放上更加谨小慎微,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八)统一的金融监管制度,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效能

农村金融天然具有较高风险,其服务对象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弱势区域(农村)。在当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更高于其他商业银行,但是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指标和进行日常监管工作时,大多数还是实行统一的监管制度和办法,没有考虑农业经营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行业特征,区别情况,分类对待。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根据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和金融需求,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形式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要把在县域经营的重点放在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种类,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二)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农村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资本市场发育较晚,农业运用资本市场又更为滞后。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是一个资金大量投入的过程,也是一个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依靠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一是深化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运作;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证券市场上为涉农公司融资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三)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外流问题

风险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分散、小额、风险状况各异的众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有足够的利率自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从而减少风险、增加收益。金融市场利率放开后,农村地区资金价格一般会呈现出较高的水平,不仅能有效地动员农村地区的资源、调动农村居民进行货币积累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极大地吸引非农资金流人、扩大资金供应。同时,资金将会更为有效地使用,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农业产业化投资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国外经验证明,中小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经营有效益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来源;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五)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

修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

(六)放开民间借贷,尽快出台《贷款人条例》,为农业产业化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的途径

实践证明,一个经济体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是以民问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特别是在当前,不经过银行体系的实体经济投资活动,还有助于减少货币创造。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制定《贷款人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民间融资应有的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

(七)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金融产业发展例10

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内容和重要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对于一国的产业发展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始终是资金向生产领域流入的增长和变化趋势,随着资金向具有更高效率的部门、领域的结构性流动,产业结构也能够实现优化升级。金融通过储蓄与投资渠道,可以影响资金的流量结构,进而影响生产要素的分配结构,引致产业间资金存量结构变化,最终影响产业结构。

一、文献综述

关于金融发展对产业结构的影响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研究,由于金融发展包括了总量增长和结构改善,因此,近年来关于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关系问题也引起了较多关注。

金融结构的内涵相当宽泛,且具有高度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层次性,与“二分法”金融结构视角的研究相比,其他视角的研究相对单薄。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无论是研究金融问题,还是研究产业问题,都不能忽视区域差异,金融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不仅仅是各要素间以及要素内部的协调和转换,而且也应当包括区域间要素的协调和转换。因此,在研究我国金融结构问题时,应当对金融空间结构(主要表现为金融资源在不同区域间的集聚和扩散)给予重视。目前,国内外关于金融空间结构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Martin和Minns[1]、Dow和Rodri[2]、Klagge和Martin[3]、Martin[4]等从地理学视角对金融空间系统变化及其对区域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范方志和张立军[5]对1978―2000年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金融结构转变与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王辰华[6]研究了我国金融资源与金融机构的空间分布的制度逻辑与绩效问题,指出金融资源的空间分布是区域金融差异形成由外生化转向内生化的集中反映。王纪全和张晓燕[7]通过比较1990―2003年我国金融资源在地区分布上的差异,指出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是影响金融资源区域分布的两大因素。崔光庆和王景武[8]认为政府制度安排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是区域金融差异的两个决定因素。张汉飞[9]认为金融空间结构表现为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不同程度的空间集聚和分散,指出金融空间差异新变化是金融不安全的重要原因。彭宝玉等[10]基于对河南省数据的分析,认为在金融集聚经济的强大的作用下,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会表现出显著的差异。牛润盛[11]以广东省为例,分析了金融空间溢出的转化机制及驱动因素,指出金融空间溢出效应可以减弱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王霞等[12]以科技金融为考察对象,分析了我国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认为一个地区的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科技基础。李鑫等[13]基于对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数据的分析,考察了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的农村金融发展差异,发现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差异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迹象。

上述关于金融空间结构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金融资源的区域差异及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对产业结构问题关注不多。本文以金融空间结构为视角构建分析框架,从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和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两个维度分析我国金融资源的空间分布状况,

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相结合的原则,本文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和湖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个省(市、区)。并对我国金融空间结构变迁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旨在从不同的角度探寻金融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从理论上为我国金融结构优化调整提供依据。

二、我国金融空间结构:“二维式”金融资源空间分布

白钦先[14]认为,金融资源包括三个层次: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即货币和货币资金;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即金融组织与金融工具及其运行法规、金融人才与金融意识等;整体性高层金融资源,即由国家掌握的具有垄断性、独立性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等。由于整体性高层金融资源不具有区域性,因此,本文主要从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和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两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的空间分布

1.存款、贷款资源的空间分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在地区间呈现出不平衡态势,与此相对应,存款资源在空间分布上也不均衡,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分布状态,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到西部地区存款规模依次梯度递减,东部地区存款规模最大,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如表1所示,1978―2013年,东部地区存款额占全国存款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0%左右,最高时达到73.3%,接近总额的3/4。中部地区存款额占总存款额的比重呈现出“升―降―升”趋势,先由1978年的21.9%逐步上升至1984年的26.1%,自1988年开始比重不断下降,2005年已降至18.0%,之后比重开始稳步回升,2013年已达到19.4%。西部地区存款额所占比重则 “稳中有升”,与中部地区的差距在逐渐缩小,2013年中西部仅相差0.2个百分点。 从存款增长速度来看,西部地区增长最快,1978―2013年年均增速达到21.2%,东部地区次之为20.4%,中部地区最低为20.1%。

1978―2013年,三大地区贷款规模均出现显著增长,其中东部地区年均增长16.8%,中部地区年均增长16.9%,西部地区年均增长19.3%。从三大地区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看,东部地区自1979年开始基本处于上升态势,2003年达到67.3%,之后略有回落,但仍然超过60%;中部地区则呈现 “先升后降”趋势,由20.5%逐步上升至33.4%,之后持续回落至17.7%,2012年开始出现回升势头,但自2009年开始中部地区已落后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在1979年后有所回落,1985年开始逐步回升,2009年达到17.9%,首次超过中部地区,2013年则达到20.0%,高出中部地区1.7个百分点。

2.证券市场资源的空间分布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大量实物资本开始取得相应的金融资本形式,各地区证券市场发展程度不同,资本转化的程度也就不同。如表2所示,我国的实物资本转化程度具有明显的区域结构,东部发达地区集中了大量的上市公司,而中部、西部地区上市公司数量较少。从上市公司股票市值来看,东部地区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都远高于中部、西部地区,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东部地区股票市值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重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已由1990年的57.2%上升至2012年的79.6%,而中部、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市值占比在近几年则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与中部、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的证券交易更为活跃。2000―2012年,我国三大地区的证券交易额占交易总额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由东部向中部、西部地区依次递减,但不平衡状况更为显著,东部地区交易额基本占到交易总额的3/4甚至更高。证券市场发展滞后,使得中部、西部地区大量企业难以将实物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本,无法实现企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3.保险市场资源的空间分布

总体来看,我国保险业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一些主要指标仍然偏低,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如表3所示,从保费收入来看,1990―2011年东部地区保费收入所占比重一直维持在58%以上,多数年份超过60%,远远高于中部、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保费收入所占比重在18%―23.5%之间波动,西部地区则在14%―20%之间波动。我国三大地区的保险密度差距较大,1990―2012年间除少数年份外东部地区保险密度超过中部、西部地区保险密度总和,自2008年起东部地区保险密度超过1 000元/人,中部、西部地区保险密度差距不大,近几年中部地区保险密度已逐步赶超西部地区。1990―2012年我国三大地区保险深度不断扩大,东部地区由1.0%扩大至2.8%,中部地区由0.7%扩大至2.5%,西部地区由0.8%扩大至2.6%,三大地区间保险深度差距不大,东部地区略高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略高于中部地区。

(二)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的空间分布

本文主要从金融组织体系角度分析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的空间分布状况。当前,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

1.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空间分布

由于物理网点是银行业竞争的主要手段和服务的主要渠道,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各个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物理网点分布变化,来描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空间结构,如表4所示。

从绝对数量上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的空间分布呈现东部地区多、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略少的格局,2013年末东部地区占比接近49.7%。政策性银行是国家调控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因此,其网点设置表现为相对均衡的区域分布特征。从2013年数据来看,三大地区政策性银行网点数量基本持平,基本体现了国家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初衷。股份制商业银行遵循市场化原则运作,网点设置主要依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2013年末东部地区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数量占比接近64%,远远超过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与中资银行不同,外资银行在国内的布局更注重效率原则,因此,其分支机构设置往往集中于那些经济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大中型城市,即东部沿海地区的发达城市,2013年末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外资银行网点数量占比合计不足13%。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设置在本地区内,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其成立之初基本按照“一乡一社”设置,网点分布与乡镇分布基本一致,在各区域间差别不大。

2.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空间分布

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空间分布上也呈现出“区域不均衡”格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总部多集中在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东部省份的总公司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资本实力和知名度上都远远强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如表5所示,2013年末,东部地区证券业金融机构总部数量占全国的比重达到80%,保险业金融机构总部数量占全国的比重达到57.1%。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数量相当,中部地区基金公司总部数量依然为零,西部地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总部数量都出现了下降趋势。

三、金融空间结构变迁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基于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

(一)指标设计与数据说明

1.金融空间结构指标

目前,我国金融结构属于“银行主导型”,股票、债券、保费收入等在金融资产结构中比重相对较小,存款和贷款是最主要的金融工具。在相关研究中多采用金融相关比率(包括戈式指标和麦式指标,戈式指标通常被简化为金融资产总量与GDP之比,麦式指标通常被简化为M2与GDP之比)作为金融资源的衡量指标。但分析区域金融发展问题时,由于缺乏各地区金融资产和M2的统计数据,难以直接使用戈式指标和麦式指标,基本采用各地区存款和贷款之和作为金融资产的一个窄的衡量指标,来反映各地区金融发展的水平。为了更全面地反映我国金融空间结构,本文设置两个指标:

(1)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金融资源=存款+贷款+股票市值+保费收入,用FA表示,该指标相对于以往的金融资源指标更为全面。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地区,分别用“_E”、“_M”、“_W”表示,如FA_E表示东部地区的金融资源。

(2)金融资源空间差异指标。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来反映我国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的分布差异,用CV表示。

CV=σX-(1)

其中,σ表示标准差σ=∑ni=1(Xi-X-)2n;X-表示三个地区金融总量的平均值;n为地区数量,本文取值1―3;Xi为第i个地区的金融总量。CV值越大,表明地区间金融资源分布差距越大。

2.反映产业结构的指标

根据产业结构理论和相关研究文献,产业结构升级在实践中表现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参考相关研究以及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采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之和与总产值的比值来度量产业结构的升级,用CYJG来表示,即:CYJG=(第一产业产值+第二产业产值)/GDP。

(二)数据平稳性检验

由于宏观经济数据通常是非平稳的,为避免回归过程中出现“伪回归”现象,因此,首先对相关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数据平稳性检验方法种类较多,但其检验结果基本一致,因此,本文采用ADF检验法。ADF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检验结果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所有原序列均为非平稳序列,其1阶差分后均为平稳序列。Engel和Granger研究认为,两个或多个非平稳序列的线性组合可以是平稳的,即存在协整关系。由于上述序列都是一阶单整,因此本文利用协整检验来判断它们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三)协整检验

协整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Engel和Granger提出的基于协整回归方程残差项的两步法平稳性检验;另一种是Johansen提出的基于VAR的协整系统的检验。本文采用Johansen方法对上述序列进行协整检验。

首先,建立产业结构指标与三大地区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的VAR模型。VAR模型的滞后阶数根据AIC信息准则确定,协整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

式(2)表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和产业结构指标存在正向协整关系,而西部地区的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和产业结构指标存在负向协整关系。在影响程度上,西部地区最为明显,而东部地区相对较小,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是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产业发展对资金的依赖程度小于中部、西部地区。

其次,建立产业结构指标与金融资源空间差异指标的VAR模型。VAR模型的滞后阶数根据AIC信息准则确定,本文采用不带截距项的检验模型对VAR模型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8所示。

式(3)表明,我国金融资源空间差异指标和产业结构指标存在正向协整关系,即金融资源空间分布差异扩大,对产业结构升级能够产生正向影响,且影响幅度略高于金融资源空间分布差异变动幅度。

(四) Granger因果检验

我国三大地区的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和金融资源空间差异指标与产业结构指标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协整关系,但尚不能判断金融空间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本文对变量之间的关系做进一步的因果关系检验。根据上述VAR模型,分别对各个变量采用非平稳序列下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进行分析。检验结果如表9所示。

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均是产业结构指标的Granger原因,而不存在反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金融资源空间差异指标不是产业结构指标的Granger原因,而产业结构指标是金融资源空间差异指标的Granger原因。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大地区的金融资源总量变化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了显著的影响,其中,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金融资源增加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而西部地区的金融资源增加对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了负面作用。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是西部地区以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体系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以及金融生态环境较差导致金融资源外流;金融资源空间分布差异的变化并没有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而产业结构升级却对金融资源空间分布差异变化产生了影响,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由东部地区主导,东部地区第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加速了金融资源向本地区集聚,导致金融资源空间分布差距扩大。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和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两个维度对我国金融空间结构进行了考察,并构建了金融资源空间分布指标和金融资源空间差异指标,对我国金融空间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本文的主要结论是:我国的金融空间结构呈现出“金融资源向东部地区集聚”的显著特征;金融资源在空间上的分布变化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影响,从影响程度来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由东部地区主导的产业结构升级加速了金融资源集聚,使得金融资源在空间分布上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改善我国金融空间结构不仅能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金融资源在空间上的配置差异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改善金融空间结构并不是要消除这个差异的存在,而是要在存在差异的前提下实现金融资源在空间上的协调、合理配置。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实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我国中央银行自2004年4月25日起开始实施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然而这种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依据金融机构的规模大小而定,不同区域的金融机构在存款准备金率方面并没有体现出差异,其效果是促使风险类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更为审慎,但在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方面作用有限。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金融机构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挂钩,发达地区略高于欠发达地区,使存款准备金率体现出区域差异,从而起到平衡区域间资金投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