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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卫生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7-04 01:47:41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1

引言:近年来由于水源地内人类活动增加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强度增大,农业生产粗放、农药化肥使用量增加等因素,使水源区水质呈现逐年变差的趋势。昆明市五华区,从昆明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的高度出发,开展红坡、自卫村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出台《五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红坡、自卫村水库)保护总体规划报告》,严格管理控制饮用水资源安全。

1.工程概况

红坡、自卫村水库水源地位于昆明市西北部五华区西翥和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地理坐标东经102°35?~102°39?,北纬25°06?~25°09?,其中红坡水库属于沙朗河流域,自卫村水库属于新运粮河流域。根据《五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红坡、自卫村水库)保护总体规划报告》规划内容,通过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在五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红坡、自卫村水库)保护整体工程实施完成后,使红坡、自卫村水库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标准。

2.工程设计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划分,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退耕,种植水源涵养林、自卫村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封闭、红坡水库库区内一级保护区封闭、水保林建设、水源保护标牌设施、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界桩设置。

3.工程分类项目设计

3.1 划分水源保护区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规定,将红坡水库一级保护区划为:库区范围沿高程线2060.00m以下的水域和陆域,入库主河道陡坡河范围为河道上口线两侧沿地表外延50米以内的区域,上游大坝水库范围为水库正常蓄水位线(国家高程2116.8 米)以上水平距离50 米以内的水域和陆域;红坡水库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至径流范围边界以内的区域。

将自卫村水库一级保护区划分为:自卫村水库高程线2030.00m以下的水域和陆域,坝址处边界线为大坝坝顶上游线;自卫村水库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至径流范围边界以内的区域。

3.2 设计保护林带

根据森林水文学原理,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主要表现在对降雨的再分配作用上,而这种作用是通过森林植物、枯枝落叶和森林土壤三个层次对降雨的拦蓄作用来实现的。一方面森林具有吸收和缓冲的作用,改变洪水流量的时空分布,谓之削洪功能:另一方面,通过森林土壤的空隙、暂时储存一部分重力水,不断补给河流、水库,增加枯水期流量、谓之蓄水能力。按照规划实施进度,五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红坡、自卫村水库)工程,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施完毕,分年度对红坡、自卫村水库水源地影响水源水环境最直接的一级保护区进行森林防护林带的建设,种植水源涵养林。

3.3设计保护区封闭

根据红坡水库和自卫村水库一级保护区特点,本次保护区封闭,红坡水库封闭整个一级保护区范围;自卫村水库封闭整个一级保护区。保护区封闭有植物封闭和工程封闭两种,本工程采用工程措施封闭,隔离防护采用水泥桩、刺铁丝形式。其中水泥桩采用预制钢筋混泥土桩,刺铁丝采用12#双股带刺铁丝。其中水泥桩高2m,地面以上高1.5m,间距3m,埋深0.5m,规格15*15*200cm;12#双股带刺铁丝沿水泥桩每0.3m 绑扎一个根。

3.4设计水源保护标牌、界桩、警示牌

3.4.1水源保护标牌、界桩、警示牌设置原因

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其功能主要有二,即一是作为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边界的标志,二是起到警示的作用,提醒过往行人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需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进行行为。道路交通警示牌主要是应用于需于交通领域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其功能是警示来往车辆、行人在保护区范围内需谨慎行驶。

3.4.2 水源保护标牌、界桩、警示牌设计

根据水源地实际情况和特点,本次设计工采用了标志牌、界桩、交通警示牌。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对以上不同标志设置要求,红坡水库界桩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规格15*15*60cm,喷涂桩号和红白警戒色,沿一、二级保护区边界每100 米设置一根;标志牌按照取水口上、下游、左、右岸对称,中间距离适中原则设置,规格为牌身1200*790*120cm,基座为1400*340*300cm,采用白底蓝字、荧光字体,注明保护区级别、禁止内容、管理机构等内容;交通警示牌采用钢材制作,白底蓝字、采用反光油漆,注明保护区级别、长度,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等字样。

3.5设计水保林

红坡、自卫村水库水源地,从近年的水质监测数据看,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均有超标现象,高锰酸盐指数、总磷超标率分别为8.33%、25.00%,从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源主要来水土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因此水土保持林的建设是保持水土的防护功能,是改善水环境的重大举措。水土保持林主要布设在难以自然恢复植被的侵蚀劣的荒坡地上,水保林必须做到工程整地造林、乡土树种造林、混交造林。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本地林木种类主要有松、柏、橡、杉、冬瓜及各种零星杂木。松树分云南松、华山松两种,特别是云南松性坚耐寒耐旱,适应性较强,冬瓜树分水冬瓜和旱冬瓜,水冬瓜生长在山箐沟谷附近,因吸收水份较多,长势较快。因此,结合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现状、地理位置、气候特征,优先选用云南松和旱冬瓜作为水保林的种植树种,种植类型为混交林。

4.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措施

4.1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和颁布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管理规定。

4.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地方环境部门会同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位置划定和管理办法,由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部门应结合各自的职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由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减轻损失。

4.3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5.结语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生态效益,各级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工程施工期间政府应该加强检查核实项目具体内容,针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工程方齐心协力解决。为使水质保护目标的实现,主管单位要做好水源区的水资源保护宣传工程,让人人来参与水源保护工程。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2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五)对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二、监督检测任务

(一)公共场所:对全旗300家公共场所开展检测工作,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二)生活饮用水单位:按季度开展对全旗48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28家中小学幼儿园供水水质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医疗场所:对全旗72家医疗场所消毒效果进行抽查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对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抽查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3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素材编写提纲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职责和实践体会,提出以下部门意见:

1、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水质在线监测,健全水质安全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从水源到居民用水的全过程监管,着重落实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的责任,探索、引进第三方监测机制,合理整合各部门之间的监测资源来弥补监测能力的不足,科学设置水质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做到2016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做到2018年起,县级及以上城镇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

2、依法公开水质卫生信息

省卫计委根据定期开展的水质监测数据,对地区水质合格率考核排名后3位的市州每年予以公布,对水质存在重大卫生隐患的城市,责令限期整改落实,连续三年整改仍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重大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暂缓受理其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申请,并向社会公告。

3、方案建议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4

中图分类号: TU991.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性地方病和水性传染病威胁,加上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低,缺乏水处理设施,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近几年来,虽然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居住、电力、交通等条件已逐步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基本停留在较低水平,明显滞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饮水工程缺乏水处理设施,水质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饮水不安全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所以,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什么样的水才是最安全的呢?首先我们得了解饮用水的水质要求。

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要求

为使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准》。在农村最常遇到的是地下水含铁、含锰和硬度过高,这时需采取除铁、除锰措施。而降低水的硬度则比较困难,在农村中无法实现,遇到此情况只有另择水源。水的物理学指标包括氟化物、铝、砷、氰化物等有害物质,超过卫生标准时将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含氟量过高的水,不宜作生活饮用水。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群众对饮水安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强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我区广大农村提供干净卫生方便的生活用水,可减少农村人口疾病的发生,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庭院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思路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统筹兼顾,科学规划,使农民群众早日喝上放心水,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划定规划项目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集蓄供水和深水井供水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卫生的生活饮用水。建立社会化的水质监测服务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

(三)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多渠道筹资。依据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种类、特点,综合考虑区域的人口分布、地形地质、水源分布、地方利益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既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又是一项民心工程。为解决好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就必须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制定有效的资金筹措计划,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从农村实际出发,受益农户也要在负担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施工质量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责人,施工过程中,应作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等中间阶段的质量验收,作好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变更验收等记录。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需要变更设计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完成。通过层层管理,确保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5

【中图分类号】R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6-0583-01

多年来,我们针对部队院校卫生防病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保障教学和科研试验任务为目标,高标准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军营”活动,不断构建和谐军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多次被评为北京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总装备部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基本经验如下: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爱国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文明卫生军营”活动,把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纳入学院整体规划,列入党委议事日程。

健全组织。学院按照全军爱卫会要求,成立以副院长为爱卫会主任,院务部部长为副主任,机关四部主管领导为爱卫会委员,下设10个职能单位的爱卫会组织,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下设的14个直属单位也按照学院的要求,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爱卫会组织,开展好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分工明确。按照《全军爱国卫生规划与文明卫生军营考评细则》,充分发挥各委员和职能部门的作用,按照部门项目分工将任务层层分解,实行主官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发动广大官兵积极参与,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

制度完善。学院依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办公室、教室、礼堂、食堂、游泳池等公共场所及营区的各项卫生制度,要求各类制度统一并悬挂上墙,规范的制度为做好学院爱国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 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学院始终以环境综合治理、卫生设施配套完善、饮水饮食卫生合格、常见伤病得到控制为重点,坚持综合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各类卫生设施,全面提升了爱国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突出环境治理重点。多年来,学院按照建设“园林化校园”的总目标,立足长远,统一规划,每年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营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大大改善了学院的硬件设施和生活环境。同时,加强营区绿化、休闲设施的配套建设,积极开展建设“生态营院”活动,不断增强绿化美化水平,重视植物造景、房屋道路的和谐配置,加强生态公园的建设投入,改造了供水排水系统。

突出配套建设重点。学院在不断完善各种教学设施的同时,还非常注重文化设施的建设,新换灯箱百余个,新建几个休闲、健身场所;为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和学员的就餐环境,学院分别对综合食堂、学员食堂进行了改造,更新了食堂的餐桌、厨具,进一步完善消毒、留样、储存等各项设施,使其配套齐全、安全卫生。

突出饮食卫生重点。学院严格按照《军队食品卫生监督规则》要求,做好各项饮食卫生工作,成立了饮食卫生监督小组,定期对饮食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加强对各饮食服务单位的监管,完善各项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一是做好一年两次的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上岗前体检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是对所属各饮食服务单位的卫生与餐厨具,定期进行宏观检查和微观监测,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三是组织全院饮食服务人员参加《食堂卫生管理》《饮食与卫生》等内容的专题讲座,集中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突出卫生防病重点。为维护学院广大官兵的身体健康,控制和降低日常发病率,坚持分类抓好疾病防控工作:一是坚持做好学院干部、士兵的年度健康体检工作。二是做好新学员的入学检疫和体检工作。三是按照部队免疫接种要求,对学院每年新入学的生长干部学员有计划地完成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四是为做好流行性感冒防治工作,每年9-11月份为全院干部、教员、士兵接种流感疫苗,降低了学院秋冬季发病率。五是重点加强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严防食源性肠道疾病,特别是群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六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发现与隔离散发的传染病患者。

3 做到三个经常,力求爱国卫生工作取得实效

学院把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确保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各项工作经常抓、抓经常。

卫生宣教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是提高部队卫生防病能力和整体文明卫生素养的关键。多年来,学院利用校园新闻、广播、局域网和各类展板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计划生育与健康教育宣教室为全院官兵开放十余次;在食堂前设立专门的饮食与健康展板,随着季节的转换,适时更新展板内容,为广大官兵提供良好的饮食指导。

卫生管理经常。注重把行政管理与卫生管理结合起来、与营造“讲文明、讲卫生”氛围结合起来、与培养高素质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对军容风纪、礼节礼貌、卫生素养、内务卫生、环境卫生等内容每周有检查、每月有讲评,遇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开学前后都要组织军容、内务大检查,严格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

活动开展经常。学院针对不同人员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对干部进行合理膳食、疾病预防和保健常识教育,对学员、战士进行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教育。为丰富广大官兵的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员工的身体素质,学院还每年举办歌咏比赛、运动会、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爱卫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教职员工的自我保健意识、保健能力和文明卫生素养。

参考文献

[1] 李双生, 魏嵘琪,郭永敬, 等. 某部“十一五”期间爱国卫生工作的做法及体会[J].预防医学杂志,2011-6-30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6

一、主要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多年来,全省上下坚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实施“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为根本保障,制定规划方案,加强水源建设,强化污染防治,提升应急水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着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全省上下依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保障需求,以重点工程实施为主线,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建设,提高饮用水供水能力。

一是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这一工程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工程概算总投资248亿元,建成后新增总库容12.5亿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25亿立方米。到去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53亿元,新增库容6.8亿立方米,新增年可供水量19.5亿立方米,目前工程总体进展顺利。“十二五”以来,围绕“四大建设”和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政府又编制实施了《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按照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续建9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总投资91.8亿元,将新建33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总投资达518亿元。

二是抓紧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和水厂升级改造。湖州市老虎潭水库、嘉兴市石臼漾水厂备用水源项目已建成投运,杭州闲林水库、海盐千亩荡、桐乡革新水库等备用水源项目正在建设。从11个设区市来看,除衢州、台州之外,其他9个设区市的市本级都具备了双水源;湖州、嘉兴、绍兴、舟山4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城市也具备了两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积极开展水厂升级改造,逐步推进水厂深度处理,到 2012年,全省城市供水能力总计1875万立方米/日,用水人口2332万人,管网长度5.71万公里,比2005年分别增长25.2%、40.6%和74.1%。

三是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到去年底,全省已完成投资132亿元,建成农民饮用水工程31333处,解决了1860多万农村居民和6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

四是积极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完成了全省718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环境调查,各地制定了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创建计划,按照创建标准,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消除主要风险隐患。推进创建范围由城市向乡镇扩展。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40个,受益人口达3400多万。

(二)着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全省上下一直把水环境整治作为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从2011开始,省政府开展了清洁水源行动,并把它作为“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的11个专项行动之一,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推进。特别是今年以来,夏宝龙书记明确提出“治污必先治水”、“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全省水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以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为重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六大行业整治是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从2011年开始,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了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到目前,铅蓄电池和电镀行业整治已基本完成,造纸、化工、制革、印染四大行业整治也已全面启动,今年计划基本完成制革行业的整治。与此同时,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在全国率先印发了《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通过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

二是以“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在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省委省政府相继部署开展了“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四边三化”行动开展一年来,全省国省道公路沿线共清理垃圾点6805处;铁路沿线共整治环境卫生脏乱点272个;共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900公里,新增河道保洁3000余公里;开展“四边”区域矿山治理34家。今年“双清”行动开展三个多月来,全省共清理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50多万吨,清除河道障碍物3.7万处,打捞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8.8万多头(羽、只)。与此同时,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62.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93%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6%,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177.5万亩次,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000万亩次。

三是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城镇水污染防治。在2007年实现县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建成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08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14万吨/日,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6.2%;全省85.3%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为42.7%。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污泥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到去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污泥处理设施59座,全年累计处理污泥349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72.7%;全省实际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9座,全年累计处理垃圾1312万吨,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8%。

四是以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 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平原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绿色矿山创建和水库水生态修复等一系列工程,去年全省完成清水河道建设共计2500公里,新增平原绿化面积45.76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累计4018.8万亩,建成绿色矿山累计210家。开展供水水库水源保护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工程性措施进行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目前保障全省70%居民的850座供水水库水质总体良好。

(三)着力强化饮用水保护监测能力建设。近些年,全省上下不断加大饮用水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在线监测,加大监测力度,水源地监测逐步走向自动化网络化模式,城乡供水监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投资2.12亿元建成了81个县级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省数据平网,基本实现水质监测和预警自动化。为进一步加快藻类监测预警体系建设,7个设区市建立了藻类生物生态监测实验室。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和通报制度,实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每月定期监测28项常规指标,每季度再加测33项特定指标;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每年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

二是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管理。2012年,出台了《浙江省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细则》,从水厂工艺要求、水质指标和限值、检测频率和合格率作出具体规定,加大了城市供水水质监管力度。通过对部分城市的供水水质抽查表明,我省城市供水水质新国标的限期达标率全国领先。

三是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管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建设,把农村水源地保护作为示范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环境危害因素监测,2011以来,采集了我省农村垃圾、污水、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20多万个监测数据,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推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四)着力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执法监管,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排查清理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2011年,省政府召开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至2013年6月底,全省共排查梳理安全隐患638处,完成整改566处,其他72处安全隐患都已制定了整改计划。

二是将饮用水源保护纳入专项检点。自2003年以来,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连续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专项行动的检点,2012年共检查湖库型水源地376个;2013年又部署开展了对285个河流型水源地的检查。与此同时,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459家饮用水供水单位和1238个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促进了水质安全卫生水平逐年提高。

三是注重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各地建立和完善了环保、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在饮用水源附近的高速公路、主要道路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为提升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去年,举行了全省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演习,努力提高了应对和处置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能力;同时,确定杭州、金华开展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示范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

(五)着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支撑保障。“十二五”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重点推行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新型环境准入等制度。目前,已全面实施省对所有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2011年—2012年省财政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宁波、温州、绍兴等地也积极探索了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的新型生态补偿机制。到2012年底,11个设区市和60个县(市、区)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8794笔,总金额16.73亿元。建立“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把饮用水源保护区作为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准入把关。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2亿元。每年安排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专项补助资金2810万元。2011年—2013年共安排7774万元用于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工程建设。为加强新安江流域源头的水环境保护,2012年起,省政府落实1亿元专项补偿资金计划,同时成功争取千岛湖列入中央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已获得中央补助资金7200万元。201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各类生态环保资金68.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提出“专项倾斜、以奖促治”的财政政策,支持浦江县开展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生态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与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到工作挂钩。全面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水质改善明显的市县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水质恶化明显的市县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考核不合格地区采取环保、水利项目区域限批措施,真正落实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要求。

经过这些年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饮用水水源供水能力明显提升,饮用水水源监管力度逐年加大,饮用水水源安全基本得到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2012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7%,11个设区市的31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7%。2013年1—6月,全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69.2%,较2010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6.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4.5%,分别较2010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和下降5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省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饮用水水源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部分地区饮用水水质仍然不容乐观。2012年,9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3个存在水质超标现象,主要超标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等。全省湖库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大部分为中营养,占评价总数的81.8%,富营养化程度在缓慢加重,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改善不明显。部分城市的供水配套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存在老化、陈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出水水质。乡镇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条件简陋,运行管理薄弱,存在供水安全隐患。

(二)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污染隐患仍然突出。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仍遗留非法污染点源,仍存在居住人口,仍有较大面积的耕地、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和网箱养鱼、农家乐等。部分饮用水水源如钱塘江流域、苕溪流域上游及周边还布局了规模不等的工业开发区,且不少沿江沿河或在上游地区分布着众多危化品企业,隐患较大。据统计,目前杭州、嘉兴、宁波、湖州等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100家左右违法企业或设施。同时,危化品运输流动风险已日益成为饮用水安全的重点隐患,如2011年杭新景高速上发生的苯酚泄漏污染新安江事件,造成55万居民用水受影响。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难度仍然较大。一些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工程的征地拆迁,由于涉及面广,群众利益诉求多,协调难度大。一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上下游之间的利益矛盾突出。一些线性工程难以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开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各地饮用水水源的监测站点覆盖率低、监测指标偏少、监测频次不足、监测手段落后等监测能力不足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饮用水水源预警应急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应对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仍需加强。

(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亟待加强。相对于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制水标准、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多数市县尚未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已经划定保护范围的,监督实施难度也较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检测体系尚未全面建立,众多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尚未掌握。保护工作还存在职能不匹配、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水源保护又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首要任务。下一步,省政府将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把我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和饮水保护工程建设。 继续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新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水源地规划,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安全度。加快规划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力争到2015年所有城市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及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的调查与评估,进一步掌握饮用水水源安全及建设情况。全面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到201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75%。

(二)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实施清洁水源行动,统筹推进流域、四大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深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针对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的特征,做好“一源一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湖库型水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整治沿江沿河尤其是饮用水水源上游和周边的重污染行业。加快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15年,实现镇镇有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成县级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6000公里以上。继续深入开展“四边三化”、“双清”和“三改一拆”行动,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按照努力缩小城乡饮用水状况差距,实现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全面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依法制订水源保护行政措施,结合乡规民约,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快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体系,推动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继续以卫生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等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村庄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规范村级小型水站的净化、消毒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饮水卫生知识,增强农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意识。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各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底,全面完成剩余的72处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和环境整治后督察工作,严厉打击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的违法建设项目。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督促供水企业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安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有关污染源、风险源的信息数据库,加强监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点源、面源和流动源污染控制,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队伍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水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满足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需要。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7

一、主要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多年来,全省上下坚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实施“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为根本保障,制定规划方案,加强水源建设,强化污染防治,提升应急水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着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全省上下依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保障需求,以重点工程实施为主线,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建设,提高饮用水供水能力。

一是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这一工程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工程概算总投资248亿元,建成后新增总库容12.5亿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25亿立方米。到去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53亿元,新增库容6.8亿立方米,新增年可供水量19.5亿立方米,目前工程总体进展顺利。“十二五”以来,围绕“四大建设”和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政府又编制实施了《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按照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续建9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总投资91.8亿元,将新建33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总投资达518亿元。

二是抓紧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和水厂升级改造。湖州市老虎潭水库、嘉兴市石臼漾水厂备用水源项目已建成投运,杭州闲林水库、海盐千亩荡、桐乡革新水库等备用水源项目正在建设。从11个设区市来看,除衢州、台州之外,其他9个设区市的市本级都具备了双水源;湖州、嘉兴、绍兴、舟山4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城市也具备了两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积极开展水厂升级改造,逐步推进水厂深度处理,到 2012年,全省城市供水能力总计1875万立方米/日,用水人口2332万人,管网长度5.71万公里,比2005年分别增长25.2%、40.6%和74.1%。

三是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到去年底,全省已完成投资132亿元,建成农民饮用水工程31333处,解决了1860多万农村居民和6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

四是积极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完成了全省718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环境调查,各地制定了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创建计划,按照创建标准,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消除主要风险隐患。推进创建范围由城市向乡镇扩展。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40个,受益人口达3400多万。

(二)着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全省上下一直把水环境整治作为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从2011开始,省政府开展了清洁水源行动,并把它作为“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的11个专项行动之一,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推进。特别是今年以来,夏宝龙书记明确提出“治污必先治水”、“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全省水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以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为重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六大行业整治是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从2011年开始,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了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到目前,铅蓄电池和电镀行业整治已基本完成,造纸、化工、制革、印染四大行业整治也已全面启动,今年计划基本完成制革行业的整治。与此同时,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在全国率先印发了《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通过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

二是以“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在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省委省政府相继部署开展了“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四边三化”行动开展一年来,全省国省道公路沿线共清理垃圾点6805处;铁路沿线共整治环境卫生脏乱点272个;共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900公里,新增河道保洁3000余公里;开展“四边”区域矿山治理34家。今年“双清”行动开展三个多月来,全省共清理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50多万吨,清除河道障碍物3.7万处,打捞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8.8万多头(羽、只)。与此同时,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62.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93%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6%,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177.5万亩次,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000万亩次。

三是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城镇水污染防治。在2007年实现县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建成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08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14万吨/日,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6.2%;全省85.3%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为42.7%。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污泥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到去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污泥处理设施59座,全年累计处理污泥349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72.7%;全省实际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9座,全年累计处理垃圾1312万吨,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8%。

四是以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 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平原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绿色矿山创建和水库水生态修复等一系列工程,去年全省完成清水河道建设共计2500公里,新增平原绿化面积45.76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累计4018.8万亩,建成绿色矿山累计210家。开展供水水库水源保护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工程性措施进行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目前保障全省70%居民的850座供水水库水质总体良好。

(三)着力强化饮用水保护监测能力建设。近些年,全省上下不断加大饮用水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在线监测,加大监测力度,水源地监测逐步走向自动化网络化模式,城乡供水监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投资2.12亿元建成了81个县级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省数据平网,基本实现水质监测和预警自动化。为进一步加快藻类监测预警体系建设,7个设区市建立了藻类生物生态监测实验室。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和通报制度,实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每月定期监测28项常规指标,每季度再加测33项特定指标;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每年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

二是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管理。2012年,出台了《浙江省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细则》,从水厂工艺要求、水质指标和限值、检测频率和合格率作出具体规定,加大了城市供水水质监管力度。通过对部分城市的供水水质抽查表明,我省城市供水水质新国标的限期达标率全国领先。

三是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管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建设,把农村水源地保护作为示范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环境危害因素监测,2011以来,采集了我省农村垃圾、污水、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20多万个监测数据,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推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四)着力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执法监管,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排查清理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2011年,省政府召开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至2013年6月底,全省共排查梳理安全隐患638处,完成整改566处,其他72处安全隐患都已制定了整改计划。

二是将饮用水源保护纳入专项检点。自2003年以来,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连续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专项行动的检点,2012年共检查湖库型水源地376个;2013年又部署开展了对285个河流型水源地的检查。与此同时,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459家饮用水供水单位和1238个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促进了水质安全卫生水平逐年提高。

三是注重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各地建立和完善了环保、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在饮用水源附近的高速公路、主要道路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为提升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去年,举行了全省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演习,努力提高了应对和处置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能力;同时,确定杭州、金华开展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示范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

(五)着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支撑保障。“十二五”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重点推行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新型环境准入等制度。目前,已全面实施省对所有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2011年—2012年省财政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宁波、温州、绍兴等地也积极探索了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的新型生态补偿机制。到2012年底,11个设区市和60个县(市、区)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8794笔,总金额16.73亿元。建立“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把饮用水源保护区作为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准入把关。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2亿元。每年安排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专项补助资金2810万元。2011年—2013年共安排7774万元用于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工程建设。为加强新安江流域源头的水环境保护,2012年起,省政府落实1亿元专项补偿资金计划,同时成功争取千岛湖列入中央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已获得中央补助资金7200万元。201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各类生态环保资金68.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提出“专项倾斜、以奖促治”的财政政策,支持浦江县开展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生态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与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到工作挂钩。全面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水质改善明显的市县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水质恶化明显的市县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考核不合格地区采取环保、水利项目区域限批措施,真正落实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要求。

经过这些年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饮用水水源供水能力明显提升,饮用水水源监管力度逐年加大,饮用水水源安全基本得到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2012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7%,11个设区市的31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7%。2013年1—6月,全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69.2%,较2010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6.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4.5%,分别较2010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和下降5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省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饮用水水源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部分地区饮用水水质仍然不容乐观。2012年,9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3个存在水质超标现象,主要超标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等。全省湖库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大部分为中营养,占评价总数的81.8%,富营养化程度在缓慢加重,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改善不明显。部分城市的供水配套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存在老化、陈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出水水质。乡镇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条件简陋,运行管理薄弱,存在供水安全隐患。

(二)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污染隐患仍然突出。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仍遗留非法污染点源,仍存在居住人口,仍有较大面积的耕地、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和网箱养鱼、农家乐等。部分饮用水水源如钱塘江流域、苕溪流域上游及周边还布局了规模不等的工业开发区,且不少沿江沿河或在上游地区分布着众多危化品企业,隐患较大。据统计,目前杭州、嘉兴、宁波、湖州等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100家左右违法企业或设施。同时,危化品运输流动风险已日益成为饮用水安全的重点隐患,如2011年杭新景高速上发生的苯酚泄漏污染新安江事件,造成55万居民用水受影响。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难度仍然较大。一些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工程的征地拆迁,由于涉及面广,群众利益诉求多,协调难度大。一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上下游之间的利益矛盾突出。一些线性工程难以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开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各地饮用水水源的监测站点覆盖率低、监测指标偏少、监测频次不足、监测手段落后等监测能力不足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饮用水水源预警应急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应对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仍需加强。

(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亟待加强。相对于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制水标准、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多数市县尚未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已经划定保护范围的,监督实施难度也较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检测体系尚未全面建立,众多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尚未掌握。保护工作还存在职能不匹配、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水源保护又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首要任务。下一步,省政府将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把我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和饮水保护工程建设。 继续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新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水源地规划,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安全度。加快规划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力争到2015年所有城市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及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的调查与评估,进一步掌握饮用水水源安全及建设情况。全面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到201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75%。

(二)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实施清洁水源行动,统筹推进流域、四大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深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针对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的特征,做好“一源一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湖库型水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整治沿江沿河尤其是饮用水水源上游和周边的重污染行业。加快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15年,实现镇镇有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成县级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6000公里以上。继续深入开展“四边三化”、“双清”和“三改一拆”行动,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按照努力缩小城乡饮用水状况差距,实现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全面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依法制订水源保护行政措施,结合乡规民约,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快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体系,推动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继续以卫生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等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村庄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规范村级小型水站的净化、消毒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饮水卫生知识,增强农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意识。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各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底,全面完成剩余的72处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和环境整治后督察工作,严厉打击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的违法建设项目。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督促供水企业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安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有关污染源、风险源的信息数据库,加强监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点源、面源和流动源污染控制,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队伍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水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满足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需要。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8

接近卫生领域决策层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评论称,目前我国的饮用水安全标准很高,与欧盟同步,但难在落实;即使是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目前一般也只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级监测站方才具备。

此前国家发改委的一份报告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则透露,我国在享受公共供水服务的4.6亿人口中,有9800万人饮用水水质不安全,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尚未解决。

接轨欧盟标准没人落实?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赵飞虹及其丈夫——曾在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饮用水产业委员会工作的李复兴最近检测到自来水中(主要来自垃圾、滤液和粪便的)硝酸盐(以氮计)的指标已达到每升9点多毫克(9.0mg/L),接近国家标准规定的10mg/L,因认为北京水质变差,这个“北京最会喝水的家庭”已20年不喝自来水。

对此,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回应称,北京的饮用水及水源地是国内最好的,该集团供应出的水符合国家106项标准,是安全的水。

此后,赵飞虹又对媒体称,“自来水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家可以喝”;自来水是一种安全水,但不是一种健康水,对健康并不是很好。

在昨日的卫生部新闻会上,针对有媒体关于上述争议的提问,邓海华回应称,相信北京市有关方面的一位发言人的说法,北京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邓海华同时表示,卫生部牵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与国际接轨的,非常高水平、高质量的饮用水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卫生部去年监测的饮用水监测点有29825个,涵盖了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91.5%的地级市、46.7%的县和县级市。目前已完成6万多份水样检测,结果正在进行统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国)饮用水的标准与欧盟同步,”一名接近卫生领域决策层的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但有标准没有用,没人落实。现在住建部负责水厂,水利部负责农村供水,卫生部负责标准制定以及监督监测。水质达不到标准怎么办?但还得让人喝水啊。”

饮用水安全困扰数亿人口

上述人士的无奈反映了我国饮用水安全的现实。

2012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专题询问了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据任茂东委员引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所做《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称:“在公共水服务的4.6亿人口中,水质不安全的人口有9800万人,城建直接供水6200万人口中约有3100万人口没有喝上达标的水。”

尽管这段文字没有出现在全国人大网公布的《报告》全文中,但《报告》依然披露了许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例如,全国约14%的水源地水质不合格,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约35.7亿立方米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

农村的饮水安全形势更为严峻

2012年3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在持续巩固已建工程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而“十一五”期间该比例达到58%。

“城市供水主要是管道污染,过去用的都是铁管,有的出现了生锈、破漏等,都会影响末梢水的质量。新小区虽然使用了塑料管道,但是也要防范藻类毒素对饮用水的影响。农村主要是生物性污染。”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副主任、研究员尚琪对本报表示。

《报告》列出的饮用水安全威胁包括: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蓝藻水华频发,河流型水源地安全隐患多,极易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大量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沿岸,不少尾矿库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大江大河及周边的流动源污染风险较大,直接威胁饮用水安全。

“现在威胁水质安全的因素很多,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问题。工业发达的地方有工业污染,比如长江中下游地区。缺水的地方比如西北的水窖里的水,根本谈不上安全问题。一些农村还有工业污染与生物性污染重叠的问题。”尚琪说。

据《报告》分析,目前供水水质不达标,最突出的原因是水厂设施陈旧,全国95%以上的公共供水厂是2012年7月1日在饮用水卫生新标准颁布之前建设的,其出厂水水质指标是1985年颁布的旧标准所规定的35项指标。其次是管网老化、漏损和二次污染严重。据统计,目前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值,年漏损水量达60亿立方米,同时造成水质在输送过程中下降。

地市级以下监测能力不足

“当前包括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从卫生方面来讲,我们的饮用水监测能力还不是很强,各方面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监督监测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邓海华表示。

目前,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每年进行例行监测,其结果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公布。据《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9年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显示,集中式供水水源合格率为85.9%,出厂水合格率86.3%,末梢水合格率87.3%。市政供水的水源合格率为91.2%,出厂水合格率为95%,末梢水合格率为92.6%。乡镇水源合格率为81.5%,出厂水合格率79.8%,末梢水合格率为76.5%。自建水源合格率为82.7%,出厂水合格率为81.2%,末梢水合格率为80.1%。二次供水水源合格率为89.4%,出厂水合格率90.3%,末梢水合格率为90.8%。

地方层面则有抽检。“北京市每年都有两次以上的抽检监测,由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完成。自来水公司的业务部门要对水质实时监控。”一名地方疾控中心人士对本报表示。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9

第三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采取“财政补助,村民自筹”的筹资方式,鼓励采用股份制、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筹资。通过项目实施,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区农村的饮用水改善和解困任务,逐步实现“水源可靠、水质洁净、用水方便、管理科学”的目标。

第四条区政府成立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

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项目上报、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中的监管工作;

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全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监管,以及建设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筹措、使用,以及建设资金监管等工作;

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的植被恢复和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五条申报农村饮用水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凡在莲都区范围内(城区供水管网规划区除外),水源可靠、水质达标,自筹资金落实,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的农村饮用水项目均可申报。项目申报以村为单位。

第六条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第七条项目村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乡镇(街道)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

2.水源水质化验报告单;

3.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概算;

4.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5.村民“一事一议”决议;

6.工程呈报表。

第八条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水源工程和管网工程两部分,其中:水源工程主要指山塘水库的修建扩建,修建新建堰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提水泵站等;管网工程包括管网槽开挖及回填、管材采购及安装等。

第九条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饮用水项目,各乡镇(街道)应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到所在区域基层水利服务中心站,中心站汇总后报区水利局。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年度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区水利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后,下达年度实施计划。村民自筹资金落实,村民建设积极性高的,优先列入年度实施计划。

第十条农村饮用水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应以《莲都区乡镇供水水源规划》、《莲都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划为依据,由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三章项目建设和验收

第十一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由项目申报村自主建设为主,对限额以上的项目按区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管网材料及安装实行全区统一招投标。水源工程的土建(提水设施)、管网槽开挖及回填工程在限额以下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公开发包。

第十二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水利局应加强对项目建设施工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对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项目村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处理,组织开展施工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建成投产。

第十四条饮用水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村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并向区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区水利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爱卫办等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应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村应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单;2、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图纸;3、村用水管理组织及用水管护制度文件;4、分户水表安装情况。

第十六条凡饮用水管理组织和用水管护制度不健全,分户水表安装不落实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予验收通过,并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费用、水源工程、管网工程直接费用的补助,其余资金由项目村自筹。进户支管、水表等费用由用水户承担。

第十八条农村饮用水项目资金补助采取两种方式拨付:管网材料及安装补助资金按照区招投标合同统一拨付承包单位;土建等其他工程补助资金按小农水工程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到项目村。

第十九条各村应根据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管理,确保项目在一年内完成,逾期未能建成,取消补助资金。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数退回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并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由有关单位给予处理:

(一)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专项资金的;

(二)项目自筹资金不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

(三)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资金的,除如数退回财政拨付的资金外,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例10

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卫生部今年组织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结果,全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有3.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34%,饮用水不安全,给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许多困难。

一、我国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的安全问题。跟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引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

我国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中不安全人口约为3.2亿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4%。而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人口为2.26亿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70%;水量低、保证率低以及取水不便的人口为955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2674个县,3.8万个乡镇,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调查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

(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著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

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2.组织好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宏观规划的指导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由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与标准等规范下,编写细化辖区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分步的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办法,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培养典型和示范,用点带面,逐步推广,加强监检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

实施方案要尽量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要根据水源地、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方案;建设集中式的供水工程,建好管网延伸和水厂等;当条件不具备,可使用分散式供水。如制水成本过高,可采取分质供水,首先保证饮水和做饭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