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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常见公式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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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常见公式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1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2)24-0088-02

Linearization of Common Formulas of Physical Chemistry//Tong Yan, Li Xiaofei

Abstract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sual formulas of physical chemistry and make them easy to understand and memorized, the forms of some basic linear formulas and their usages after linearization were summarized according to the orders of dilute solution, the effect of the temperature, the classification method of the decision of the reaction order. The linearization of the formulas is a simple method for finding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different physical variables. In addition, it is easy to find the physical quantities which are hard to obtain from experiments.

Key words physical chemistry; linear relationship; experiment

Author’s address College of Pharmacy, Hen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Zhengzhou, China 450008

物理化学实验常常产生大量的数据,如何对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找出数据间的关系,探求变化的规律和本质,是每一位科学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功。同时,物理化学教材中公式繁多,但不同公式却有很多的相似性,如何探求公式之间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式的记忆,是每一位教学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问题。而线性化的函数关系可以很方便地通过直线的斜率和截距求出所需要的物理量。因此,物理化学工作者对公式的推导非常注重线性化[1],他们总是试图找出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或者对已有公式进行线性化处理,从而给科学研究和教学过程带来极大的便利。若能把这种思想传授给学生,使其能熟练应用到科学研究中,无疑会对学生处理实验数据的能力的提高大有好处。本文通过总结物理化学教材[2-3]中常见的线性化的公式,以期对物理化学的教学有所帮助。

1 三个和温度有关的公式

众所周知,标准平衡常数、饱和蒸汽压、反应速率常数的大小受温度的影响均比较大,温度升高,其值减小。从表1可以看出,3个公式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通过直线的斜率,可以求出3个重要的物理化学量标准摩尔反应热、相变潜热以及反应的实验活化能。例如,阿伦尼乌斯经验式为,本身反应速率常数和温度并无线性关系,但是通过取对数并积分,则可以得到线性关系。这种取对数积分的方法是很多线性关系推导的常用方法。

2 具有简单级数的反应的浓度和时间关系的线性化

在讲述具有简单级数的反应的特征时,总是试图推导出具有线性关系的积分速率方程。其目的可以使读者能更好地区别不同级数的化学反应的特征,做到一目了然。另外,在判断一个未知反应的级数时,反应物浓度和时间的线性关系是极其重要的判定法则。利用微分法和半衰期法确定化学反应的级数时,也可以通过线性化的处理找出,见表2。

3 稀溶液中存在的线性关系

在溶液较稀或理想液体下,由于溶质与溶剂之间的作用力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很多物理量和浓度之间都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如稀溶液的拉乌尔定律、亨利定律以及依数性;另外电化学中,稀溶液的摩尔电导率和浓度的关系,平均活度系数和离子强度之间都可以转化为一定的线性关系;大分子溶液的粘度和浓度之间同样存在线性关系。以上线性关系均只能在溶液比较稀的情况下适用,当溶液浓度增加时,则出现比较明显的偏差。对于大分子溶液来说,在溶液浓度不大时,可以利用大分子溶液的粘度和大分子溶液的渗透压和浓度之间的线性关系进行实验,求算大分子的摩尔质量,见表3。对于强电解质溶液来说,科尔劳乌斯公式和德拜-休克尔极限公式分别给出摩尔电导率以及离子平均活度系数和浓度以及离子强度的线性关系。巧合的是,二者分别和浓度与离子强度的平方根成线性关系。

4 其他线性关系

在表面吸附的几个公式中,虽然最初它们的形式并非线性的,但通过数学运算,均可以转变为一定的线性关系,例如取对数、取倒数、调整变量关系,见表4。类似的公式还有大分子的光散射公式以及奥斯特瓦尔德稀释定律。以上公式通过斜率和截距,可以很准确地求得一些非常重要的物理量,如摩尔质量、固体的比表面积以及电离平衡常数等。

5 结论

物理化学公式的线性化可以使实验数据的处理更可靠,对于一些重要的物理量的实验测定更加合理。正确理解公式的线性化,并把其理念应用到数据的整理中,对于培养学生的处理数据能力以及从大量复杂的数据中探索真理的精神将会大有益处。而借助于计算机,虽然可以通过拟合的方法得出多种规律,但是线性化方法仍然是一种最简单可靠的方法。

参考文献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2

〔中图分类号〕D62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187-(2014)02-0060-04

所谓开放式决策,即政府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应当充分听取、吸收公众意见,并将公众意见作为行政决策做出的重要参考,使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实现政府和公众有机互动的一种决策模式。〔1〕继2009年杭州开放式决策提出之后,各地逐步兴起了以开放式决策为主题创新的行政决策改革探索,以期促进地方民主政治的发展。推行开放式决策不仅是对现代“阳光政府”转型的推崇,而且是对科学发展观、政府决策实质民主的遵从。其要求扩大公民对政府决策的有序参与,增强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以促进政府决策法治化的实现。从杭州开放式决策的实践经验来看,其在进行行政决策创新改革的进程中,坚持以民主促进民生,将传统“自上而下”的“精英决策”模式同“自下而上”的“平民决策”模式相结合,以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促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然而,基于开放式决策模式的转变,公民直接参与行政决策必然会面临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公民意见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其二,政府决策对公民意见的择取性。可见,出于政府转型中公众参与的需要,开放式决策模式的运行还应该处理好公民意见的抉择问题,即政府决策该如何甄别和吸收公民意见,从而发挥“开放式决策”的制度功能,实现制度效率。

一、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择取的应然性

(一)决策体制改革之使然

自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各级政府决策致力于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的建立与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实现,以促进我国法治政府的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成为我国行政决策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现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与任务。〔2〕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实现而言,我们可看到其是一个多层次、多目标的过程,不仅要求决策方式本身的制度化,而且要求广泛的民主参与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论证,从而使决策在具有充分民主性的基础上实现决策的精准度,以促进决策的顺利实施。其中,决策民主化是说政府决策应该具有广泛的民主性,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决策的充分参与,充分听取和尊重人民意见,使决策能够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决策科学化则是政府决策应当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的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与方法进行决策,保障决策做出的合理性;〔3〕决策法治化则是政府决策的做出应当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保障决策行为、过程与结果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就三者关系而言,其是政府决策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三个方面,决策民主化是基础,决策科学化是主导,决策法治化是保障。〔4〕

开放式决策作为现代政府决策模式的创新,是以公开、透明、参与、互动为典型特征。其不仅要求群众对行政决策的广泛参与,而且要求政府对公民意见进行参考,从而做出相关政府决策。以杭州开放式决策为例,决策动议阶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建议的形式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决策事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是否启动开放式决策程序;决策做出阶段,公众可以通过市民代表的形式直接参与到政府决策常务会议中,或者通过网络视频直播与网络论坛等形式对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常务会议对相关意见或建议进行审议之后做行政决策,从而保障公民对决策事项的参与性。可见,开放式决策过程中,不管是决策动议阶段还是决策做出阶段,公民都有基于决策事项而提出自己意见或建议的权利,而政府部门则有义务对其进行审查和参考,甚至采纳,从而充分保障开放式决策中公民的参与权,以实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这样一来,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择取则成为政府决策民主化的要求,符合现代政府决策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体制改革的正当性。

(二)决策主体理性之补充

根据决策科学化的要求,政府决策在科学的理论、程序和方法的保障下,应该具有自身的合理性,从而达到决策预期的目标。实践中,在传统“精英决策”模式的主导下,决策部门大多倾向于通过专家咨询制度等方式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促使决策具备正当性和合理性。但根据美国管理学家赫伯特・A・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论”,〔5〕决策主体的理性是有限的,不仅要受到自身知识文化道德水平的制约,还要受到决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基于此,决策主体在自身有限理性因素的影响下,往往难以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事项,导致决策理性的不完整性。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择取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决策的理性,从而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即开放式决策中,公民基于自身利益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具有内在的相关性和外在的广泛性,有助于防止政府决策主体因自身认知水平或环境因素的限制而做出不合理决策的情形,从而弥补决策主体的有限理性。同时,从公民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公民对决策的偏好和需求,从而充分把握决策影响的各种变量,以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依据。由此,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择取是一定程度上对决策主体有限理性的弥补,具有决策需求的正当性。

(三)现代民主政治之必然

开放式决策中,公民通过有序的决策参与,与行政机关建立平等的对话机制就决策事项进行沟通,并表达自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中公民的参与权,彰显公民自身的主体地位。〔6〕而行政机关对公民意见或建议的择取是对公民意志的反应和认同,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感,对政府决策的认同感,从而促使双方开展进一步的合作。这就直接导致了公民对行政决策做出的认同和接受,减少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阻力,促进决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可见,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择取将有助于政府决策的实施,具有决策实施的正当性。

二、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抉择的困惑性

根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与法治化之间的关系,决策科学化始终是现代行政决策改革的最终目标,即政府决策的目标始终导向决策是否能够被有效地执行,是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遵循,是否能够实现决策既定的目标,是否能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的起到促进作用?根据决策科学化的要求,政府决策实施必须具有自身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从而促进决策既定目标的实现。开放式决策过程中,公民意见作为政府决策的影响因素之一,应然层面上,也应该具有自身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从而保障政府决策最终的科学性;但实然层面上,囿于公众的有限理性、公民意见数量巨大等因素的影响,公众意见并不具有必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再加上政府决策成本和效率等因素的考虑,公民意见的抉择则成为开放式决策模式运行的难题。

(一)公民意见的合理性怀疑

公众参与作为开放式决策的核心,不仅要求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而且要求政府对公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议,从而做出相关的行政决策。但基于公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民不一定能对政府决策做出正当的判断,导致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抉择的困难。例如,2013年9月,国家以房养老的消息发出之后,大部分公民对此不予认同,认为以房养老的政策同传统养老保险的政策相冲突,或者自己辛辛苦苦供的房贷到最后却还抵押给银行等类似的观点。对此,假设“以房养老”政策适用于开放式决策模式,政府在对林林总总的公民意见进行择取之后,必然得出“以房养老”政策不能施行的可能。当然,这在形式上确实实现了决策民主化的最大化发挥,但却使政府决策偏离了科学化的轨道,因为从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实施来看,该政策确实具有实践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可见,囿于公民自身知识文化水平、道德观念、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民意见具有有限理性,特别是在特别事物的认知上,从而导致决策出现科学化失真的期待可能性。由此,政府决策在吸收公民意见对决策主体有限理性进行补充的同时,还应该充分谨慎公民意见自身的非理性,以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

(二)公民意见的繁杂性阻碍

开放式决策作为公民广泛参与的决策体制,要求对公民意见进行最大可能的审议和吸收,从而促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实现。然而,除公民意见的合理性存疑之外,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择取还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公民意见的繁杂性,即公民踊跃参与到开放式决策过程,提出成千上万条意见或建议,这些意见不仅数量繁多,而且观点各异,造成政府决策的困境。例如,2008年11月2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就《关于切实加强地铁建设安全工作的意见》、《杭州市交通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开放式决策中,有110位市民参加报名,网络视频直播页面累计浏览量达到1833人次,直播论坛累计点击量达到10786次,市民发帖提出意见或建议达到345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决策做出的困难性,阻碍政府决策科学化的实现,即政府部门面对公民提出的种种意见,需要对众多公民意见进行归类、汇总、分析等,从而保障决策做出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具有繁杂性。由此,基于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繁杂性,政府决策过程中将会面临来自公民意见形式上的困境,阻碍决策科学化的实现。

(三)政府决策成本和效率的考虑

决策成本作为行政决策过程中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是政府决策自身所需耗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7〕按照亚当・斯密“理性经济人”假设的观点,政府作为一个理性主体,在决策过程中,自然追求收益与成本之差的最大化,从而有效发挥其功能。继前文公民意见繁杂性的分析,政府在对众多意见进行抉择的过程中,必然面临决策成本增加的问题,即决策主体需要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公民意见进行审理,从而做出是否采纳公民意见的决定。此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决策主体便会在公民意见抉择的成本和收益之间进行权衡,如果对公民意见进行择取能够产生更好的效益,那么决策主体便会对公民意见进行采纳;相反,如果不能产生更多的效益,则会放弃对公民意见的择取。同时,决策效率也是政府决策过程中所必须考虑的因素,以保证决策做出的合理性。例如,受时间、空间等环境因素的制约,一些突发性事件便不能通过群众参与而做出相应决策,只能依靠传统的“精英决策”做出,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由此,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择取不仅要受到公民决策自身正当性的影响,还要受到政府决策成本和效率的影响,阻碍政府决策科学化的实现。

三、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抉择的制度建设

基于现代行政决策体制改革、决策主体理性补充、决策的顺利实施等因素的考虑,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择取具有正当性;但受公民意见自身正当性、繁杂性、行政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公民意见的抉择又存在困惑性。概言之,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的择取是对决策民主化的保障,但并不能保障决策科学化的实现。对此,基于决策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之间的关系,笔者提出以公民意见抉择的法治化来保障决策科学化的实现,从而实现开放式决策所需要的精准度。而对于公民意见抉择法治化的实现,我们应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出发,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其中,实体制度的建立着重于解决公民意见本身正当性缺失的问题,程序制度的建立旨在解决公民意见的繁杂性和决策成本的问题。质言之,实体上,我们应该回答好公民意见如何才能正当合理,即如何正当?程序上,我们应该回答好公民意见如何抉择才能实现制度价值,即如何抉择?只有有效回答好了上述两个问题,决策主体才能对公民意见进行有效抉择,从而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实现开放式决策的制度价值。

(一)如何正当?――建立公民意见的表达前提与修正制度

囿于公民主观认知、价值观念、决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开放式决策中公民意见存在自身正当性缺失的问题,导致决策科学化的难以实现。而公民意见作为公民个人情感和内心意志的真实反映,并不能通过外在的强制干预来使其改变,从而做出符合决策目标的意见或建议;但我们可以通过外在的制度来尽可能促进公民意见的理性。对此,基于开放式决策的决策流程――方案设立、方案规划、方案抉择与政策合法化,〔8〕我们可以通过把握好公民意见的表达前提和建立相应的专家团体审查制度来促进公民意见的理性化,从而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

1.公民意见表达前提制度的建立

根据开放式决策的抉择程序,公民意见的最终表达是在方案抉择阶段,而在这之前的方案设立阶段和方案规划阶段,都处于公民意见的形成阶段。这就是说我们在公民的形成阶段,可以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把握好公民意见表达前提,从而尽可能树立公民意见的理性。具体制度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其一,健全开放式决策的事前公开制度,实现公民对决策信息的最大化了解,从而促使公民意见的理性塑造。开放式决策作为一种创新的行政决策管理模式,不仅要求对决策结果进行公开,而且要求对决策的整个过程进行公开。事前公开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区域广播、电视、媒体、公告、网络等方式,使决策信息进入公民的视野。其二,建立决策中市民代表的事前培训制度,保证代表所应该具备的能力。从杭州开放式决策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到:决策中市民代表作为开放式决策群众参与的重要保障,在2008年7月之后,每次政务常务会议进行决策都有市民代表进行参加。此时,我们便可以通过建立决策前代表培训制度的方式,使代表对决策议题充分了解,从而做出理性的公民意见。其三,建立开放式决策市民代表标准制度,使其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开放式决策中,政府将市民意见表达纳入到决策做出环节,应该充分保障所选市民的代表性,从而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而就具体标准上,笔者认为市民代表应该满足相关性或者关心性。其中,相关性即参会市民应该与决策事项存在利益相关;关心性则是说参会市民应该对决策具有十足的热情,从而保障决策抉择过程中充分发表公民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

2.专家团体审查制度的建立

基于传统“精英决策”理论的发展,地方政府决策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确立了专家咨询制度,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所谓专家咨询制度是指为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保证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实现,由政府制定的关于依靠专家群体进行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活动的规则体系。〔9〕可见,传统上,专家咨询制度的出现是为了保障决策科学化的实现。根据杭州开放式决策的实践,虽然将专家咨询审查制度融入其中,但并未对要求对公民意见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或咨询。基于此,笔者提出我们应该建立公民意见的专家团体审查制度,从而保障公民意见的理性构建,以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具体制度设计上,我们可以在决策抉择环节增加对公民意见或建议的专家审查,从而再进入相关程序进行抉择。

(二)如何抉择?――建立公民意见决策信息管理制度与决策成本制度

信息时代下,开放式决策作为一种具有广泛群众参与的政府决策制度,必然会通过网络视频或网络论坛的形式对公民意见进行收集,从而促进决策民主化的实现。而面对数目繁多且观点各异的公民意见,决策主体该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筛选,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对此,依托于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笔者提出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公民意见决策信息管理制度的方式来实现对公民意见的有效筛选。具体制度设计上,我们可以在政府门户网或者专门的开放式决策网设立公民意见或建议入口,并在进入之后进行基本问题的管理,即可以通过“同意决策”、“不同意”、“其他”等方式对公民意见或建议进行基本分类,从而提高后期决策主体信息筛选的效率;在公民进行基本回答之后,则可以通过具体的意见提出或建议资源的方式进行意见收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公民意见的繁杂而带来的决策困境,从而促进决策科学化的实现。当然,此制度主要针对不能直接参与决策会议的公民,对于直接参与决策会议的公民则还是通过现场的交流与沟通来进行公民意见收集。

同时,囿于开放式决策中公民的广泛参与性,笔者提出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决策成本制度,防止过多地耗费决策成本。继前文公民意见决策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各类信息数量巨大时,我们可以通过比例筛选或者其他方式对公民意见进行预先选择,从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实现开放式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1〕胡业勋,叶睿.开放式决策方式的合理性及其实现途径〔N〕.光明日报,2013-08-10.

〔2〕〔4〕邓海娟.我国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思考〔J〕.理论月刊,2007,(7).

〔3〕周仁标.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思考〔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7).

〔5〕〔美〕赫伯特・A・西蒙.管理行为〔M〕.詹正茂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38.

〔6〕赵银翠.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研究――以电动自行车事件为例〔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7).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3

解数学题,就是要进行转化。数学家雅诺夫斯卡娅在回答解题意味着什么时说:“解题就是意味着把所要解决的问题转化为已经解决的问题。”可见解题过程是通过问题的转化去完成的,所以转化思想是解数学题的一种主要思维方法。

下面我就根据自己的经验并结合实例,谈一下在高中教学中我们应从哪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转化思想。

一、站在系统的高度讲授知识,引导学生多注重知识之间的联系

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当我们学习了一大块知识后,要及时地站在系统的高度给学生总结联系一下,这样学生对知识体系才能有整体的概念,而不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庐山中”,当讲到常见不等式的解法时,我们可以让学生了解到函数、不等式、方程之间的联系,且在许多情况下,它们可以进行互相转化。

二、在进行公式教学时要引导学生多注意公式的形式及特点

在高中数学中,有许许多多公式,巧妙地利用这些公式进行转化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公式的教学中,我们要引导学生不但进行公式的推导、应用和逆用,还要引导学生进行公式的变形的应用,特别进行公式的结构特点的观察。

三、引导学生多掌握一些典型的题目

学习数学的过程中,所积累的知识经验经过加工,会得出具体有长久保存价值或基本重要性的典型结构与重要类型。将其有意识地记忆下来,当遇到一个新问题时,我们辨认它属于哪一类基本题型,从而联想起一个已经解决的问题,以此在记忆中提取出相应的方法来加以解决。我们在平时的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多掌握一些典型题目,这样当学生碰到类似问题时,就很容易诱发出积极有用的思路。例如前面举的不等式的例子如果给学生讲过后,在碰到下面这样的题目时,就能很迅速地诱发出积极有用的思路。

例在R上为增函数,故x+6=-x,即x=3。则原方程的解为x=3。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4

高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居住之地,也是他们学习、交流与娱乐的重要场所。现在,学生公寓已成为稳定大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的“三个支点”之一,更是进行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阵地及转换思想、学习生活模式的环境领域。新生对大学生活充满新鲜感与激情,同时也很容易被外界环境影响,他们入校之初在各方面的不适应均会首先在公寓中表现出来,因此加强新生公寓文化建设是新生教育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其中辅导员队伍的作用值得我们重视和探讨。

本研究为“独立学院新生教育中公寓文化建设的意义与实施途径”课题的分支课题,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为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验问卷调查的可靠性和工作实践的有效性,采取了同一调查总体、同一问卷进行两次调查的方式。课题先期对570名大一新生(其中男生占54.9%、女生占45.1%,理工科生占54.4%、文管及艺术类学生占45.6%,基本保持1:1的比例)进行了第1次问卷调查;并在课题组开展多项活动与实践工作后对其中的406名学生(其中男生占60.1%、女生占39.4%,理工科生占79.8%、文管及艺术类学生占19.7%)进行了第2次跟踪性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明晰了辅导员队伍在新生公寓文化建设中应起和可以起到的作用,包括辅导员在公寓文化建设中的重要程度、辅导员在新生教育工作中的侧重点及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的有效形式等,从而指导现实工作中辅导员如何进公寓、如何深入到学生当中“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以实现新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前移”。

1辅导员在新生公寓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第1期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83.9%的新生已认为辅导员在公寓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其中49.6%的新生认为辅导员的这一作用是“比较重要或非常重要”的。课题组开展多项活动与实践工作之后,认为辅导员在公寓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学生比例增至86.7%,其中51.0%的学生认为辅导员的这一作用是“比较重要或非常重要”的。可见,辅导员在公寓文化建设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不可忽视,且随着学生的成长变得日益重要与突出。辅导员队伍建设已成为新时期大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2新生公寓文化建设中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定位

关于“辅导员在新生教育工作中的侧重点”,37.4%的新生认为应体现在思想教育中,分别有27.6%和25.2%的新生认为应侧重于素质培养或生活指导,仅有9.9%的新生认为辅导员应注重学习管理。课题组开展多项活动与实践工作之后,37.2%的学生仍认为应体现在思想教育中,分别有22.9%和15.8%的学生认为应侧重于素质培养或生活指导,认为辅导员应注重学习管理的学生比例依然较低(11.6%)。可见高校新生对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应定位于“思政教育及日常素质培养与指导”的认识比较明确,他们希望辅导员能承担起教育、指导、服务、管理的多重职责。大学生公寓是新生们学习和实践全新的学习、生活方式的最重要场所,因此,辅导员在新生公寓文化建设中的主要工作定位也应与其新生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相一致,在思政教育及日常素质培养与指导中发挥重要的引导性作用。

3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的有效形式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5

在西文传统中,舆论的概念也经历了被颠覆和再颠覆的过程。西文中“舆论”一词源于拉丁语中的opinio,是指“众人的、没有得到充分论证的不确定的判断”,带有贬义。因为在色诺芬尼(xenophanes)、巴门尼德(parmenides)以及柏拉图(plato)等古希腊 哲学 家们看来,所谓舆论,其实是一些变化无常的判断,介乎有知和无知之间,不能和知识相提并论。真理更是超出了大多数人的理解力。一个统治者如果不去致力于自身品质的提升,而去迎合民意,声称以民意为依归,就不是一个合格的领袖,而是蛊惑家(demagogue)。

随着社会的 发展 特别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主思想开始逐渐形成并广为传播。洛克(locke)在《政府论》中提出:“人们判断行为的邪正时所常依据的那些 法律 ,可以分为三种:一为神法(divine law)、二为民法(civil law)、三为舆论法(the law of opinion or reputation)。”[2]神法作为第一种法律关系,构成了 政治 权力的合法基础。民法作为第二种法律关系,可使统治者支配人民行动。而舆论作为第三种法律,则以历史积淀而成的民俗风尚为尺度,判断一切个人和国家行为的好坏及合法性。在此,洛克使舆论从语意上摆脱了最初的“不可靠的判断”这一略带贬义的含义,而承认公众舆论是一种合法标准,可以用来衡量法律和政府行为。但是洛克在这里所谓的舆论,主要是指历史积淀而成的民俗风尚,也包括道德传统,但并非今天一般所认为的普通民众的批评性意见表达。

洛克等人的思想,经由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等人传到法国,使天赋权利思想在社会普及,也使法国成为18世纪政治思辨的中心。但是在当时,除了孟德斯鸠等人对英国自由主义和思想的传播和发展外,真正最有特色和影响的,却是卢梭的民主思想。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不仅突出了洛克所谓的舆论的社会控制功能,而且还进一步强调其立法功能。他提出,在一切法中最重要的一种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他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取代权威的力量。我说的就是风尚、习俗,而尤其是舆论”。[3]

卢梭所强调的舆论,有“公意”和“众意”之分。“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4]卢梭反复声称,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这不过是不言自明之理,因为公意代表社会幸福,它本身就是公理的标准。凡不正确的就说不上是公意。公意同时也构成了对社会团体的所有成员都具有效力的道德标准。 “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公意是至高无上的,是的所在,而政府仅仅是公意的仆人,是执行公意的工具。“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唯有这一规定才能使其他规定具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6]卢梭的所谓 “众意”,在今天可以说主要体现为以抽样统计为基础的民意调查,而他所谓的“公意”却成为一种至高无上、具有约束性但本身却不受约束的抽象理念,因此在 英语 中被翻译为“公众精神(public spirit)[7]。

实际上,舆论概念的发展并不取决于思想家们的哲学思辨和逻辑推演,而取决于社会发展本身。根据哈贝马斯的研究,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远程贸易的发展催生了现代新闻传播业,在英、法、德等国也相继出现的以咖啡馆、沙龙和读书会为场所、以讨论和批评为主要方式的文学公共领域,并逐渐转向政治公共领域。随着现代议会制的建立和出版审查制的取消,现代报刊成为形成公众舆论的主要手段。长期的斗争也使议会不仅要征询公众舆论,并且最终被逐渐改造成公众舆论的喉舌。到18世纪末期,对公众舆论有了不同于以往的理解,指的是“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从事的批判活动。”[8]随着代议制民主在西方国家的普遍建立,公共性成为国家机构本身的组织原则,公众舆论被称为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基础。“现代国家把人民当作其自身存在的前提,而这种就是公众舆论。如果没有这一前提,如果没有将公众舆论作为一切权力(能够对所有人产生约束力的决定权力)的起源,那么,现代民主政体就缺少其存在的根据。”[9]

综上所述,舆论一词的含义至少经历了从区别于真理的“众人的、没有得到充分论证的不确定的判断”,到具有一定社会控制力的“民俗传统风尚”,再到成为政治合法性基础的“知晓型公众所从事的批评活动”这样三种意义的转变,而它所反映的是从原始的社会共同体到今天民主政治的制度变迁。

然而从古至今,对民主持批评和怀疑态度的从来不乏其人。苏格拉底对参加公民大会的人的评价是:“最愚昧无知、最微不足道、从未考虑过管理政务的擀毡工人,或补鞋匠,或铜匠,或批发商,或整天在市场上为蝇头小利而斤斤计较的人。”[10]柏拉图全面继承其观点,认为公民不能理解政治的复杂性,因此统治者不必关心公民的要求。托克维尔在称赞美国民主制的同时,也很早就对民主制下可能出现的“多数的暴力”表示了深深地忧虑。美国的建国之父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对公众舆论也表示出强烈的否定和怀疑。捍卫言论自由的《权利法案》是在杰弗逊的强烈要求下,才以美国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予以通过。一次大战之后,在西方社会中怀疑主义盛行。李普曼用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洞穴囚徒概念和“拟态环境论”表达了对于大众舆论和大众媒介的怀疑。哈贝马斯则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更明确第指出,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发展,以及新闻媒介的加速商业化和大众化,民主理论下公众舆论的基础和运行机制已然消失,以平等讨论、公开批判为表现形式的公众舆论,转化成各种社会组织凌驾于被剥夺了权利的公众头上,发挥展示或操纵功能。[11]德国女学者在《沉默的螺旋》一书中,从社会心 理学 的角度,将舆论定义为“对有争议的问题,在没有孤立危险的前提下可以公开表明的意见”或者“为使自己不陷于孤立而必须公开表明的意见”,并着重阐释了大众媒介引导和操纵舆论的机制。英国著名学者扎拉(j.r.zaller)也用大众舆论(mass opinion)替代公众舆论(public opinion)一词,[12] 并开展各种类型的实证研究。

二、对舆论的五种看法与研究取向

不同的学者对舆论概念的看法各有不同,从中也反应出不同的研究取向,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类。

最常见的一种看法是,舆论是个人意见的汇聚。这一定义使得民意调查具有合理合法性。 科学 的抽样调查方法,不仅可以及时测量社会大众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和看法,而且便利了学者进一步分析意见表达与人口特征、社会分化以及具体的社会互动情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可能对投票、消费以及危机公关等行为进行预测。各种民意调查技术的发展构成了当前西方舆论研究的主流。但需要强调的是,民意调查所重视的“个人意见的汇聚”,正是民主论者卢梭所反对的“众意”,与他所提倡的“公意”相对相否,因此民意调查研究从一般方法到特定结论,都不断遭致怀疑和否定。

第二种看法强调,舆论“是以多数人观点为基础的集体意见”。我国学者刘建明曾提出,“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性的多数人共同意见。”[13]这一定义得到国内许多学者的支持,但笔者认为仍有可商榷之处。一是所谓“多数”,究竟是个人所感知的相对多数,还是必须借助于民意测验得知的绝对多数?如果以多数为界定舆论的标准,那么就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各种 网络 舆论现象来说,鉴于中国网民总数在总人口中不占多数,那么网络舆论的参与者永远不可能是国家总人口中的多数,因此他们的意见是否就不构成舆论呢?二是“多数决定”是否具有天然的合理合法性?在人人享有天赋权利的思想下,多数决定原则是否会导致少数人权利的被忽视和被保护?

在笔者看来,这一定义实际所强调的,不只是多数的权威性,而是舆论的意见整合作用。正如库利所认为的,舆论不是分散的个人判断的汇聚,而是经由传播和相互影响所组织和协调的产物。托克维尔曾观察到,“在美国,多数拥有向个人提供大量的现成见解和减轻个人构思己见的负担的义务”。“公众不是用说服的办法,而是以全体精神大力压服个人智力的办法,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渗入于人们的头脑的。”[14]因此从这一定义出发,舆论研究的重点,就不是简单的意见统计,而是对舆论主体的群体特征、意见整合过程以及舆论生发的社会环境,同时也包括对舆论的社会影响的考察。

第三种看法认为,舆论并非公民意见的全部反映,而只是媒体、政客以及其他精英思想的投射。根据1982年出版的英国斯库鲁顿《政治思想词典》中的定义,“公众舆论不是多数人的意见,而是在公共领域里活跃的意见。”[15]在《公众舆论》一书中,李普曼提出,“在一种共同意志的形成过程中,总会有一位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发挥作用。”[16]他认为普通人不可能对国家一切事物都消息灵通,因此很难靠他们产生对所有公共事务的明智的意见,所以政府应当听专家建议而不是普通公民的意见。这样一来,李普曼实际上回到自苏格拉底以来许多保守思想家所主张的“精英政治”的传统轨道。

按照精英论的观点,社会成员在横向上被区分为不同的社会群体,在纵向上被区分为领袖和追随者,而公众舆论则成为一种通过各种方法影响和操纵社会成员的结果。有许多学者分析了政治家们如何操纵概念和符号,以在群众中形成共同意愿。媒介研究者热衷于寻找意见领袖。一些公关专家们称其工作为“使公众舆论结晶化”,实际上却意在有效地操控舆论。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在一些发展中地区,传统上人与人之间缺乏相互联系,不能建设性互动,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则缺乏舆论对话机制。如果能在政府内外建立和健全一些对话和舆论表达机制,就能增强国民对国家大事的共识和对政策的理解,从而减少社会冲突和反政府的极端行动。因此研究的重点,就在于社会如何借助于精英和媒介使用,来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意见表达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

第四种看法认为,舆论实质上并不是个人意见的反映,而是由利益集团所培养、固化和传播的意见。这一观点的前提假定是,社会生活是多元共存的,各种利益集团代表着不同的社会力量,对社会权力资源的分配展开博弈,因此舆论的背后,是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表达。按照这一观点,舆论的重点不是个体的意见表达,而是社会的分化和利益集团的形成,是公众舆论的 政治 功能及其操作实践。在美国的政治现实中,很容易看到各种利益群体有组织地开展院外游说,参与政治选举,开展社会运动等。而在当今

最后,对公众舆论最为极端的一种看法是,公众舆论只是一种幻象,是一种被滥用从而毫无意义的修辞。法国学者布迪厄(bourdieu)认为,学者们偶尔会做出有用的调查,但他不认为这些调查必然会测量出一个叫“公共舆论”的东西。他们曾经在调查中询问,“您认为参加罢工、留长发,参加摇滚 音乐 节是否属于政治?”而回答的复杂多样让他们非常困惑。任何人都可以制造出公众及其舆论。问卷设计可以诱导出设计者想要的结果,而希望事事简单的记者们,常常把已经简单化的数据进一步简化,因此到达公众时,就常常变成“50%的公民同意停建铁路”之类的话语。一些公关专家可以通过一些公关手段和音像资料,造成在某一问题上的多数意见假象。而立法者以及利益集团发言人甚至可以简单地表述说“舆论认为——”。因此布迪厄等人认为,应当对问卷进行严格的解读,对其中的每一个问题都进行认识论上的审查。此外,还要从整个问题的系统出发讨论全部答案,从而了解什么是人们所认为的他们正在回答的问题。意见表达和测量过程是多维的,这些多维性需要被评估,以使研究者理解不同问题上公众舆论的特点。还有学者强调,民意调查所收集的,只不过是“人们在特定访问条件下对某种问题表述的反应”而非舆论。

以上对舆论概念的不同看法,表明的是学者们对舆论本质的理解差异,而并不意味着对舆论概念没有共识。为求得最一般意义上的概念统一,在此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简单定义——“舆论是社会中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话题所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舆论的含义至少包括四个因素:1)必须有一个问题;2)必须有多数个人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3)在这些意见中至少有某种一致性;4)这种一致的意见会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17]这一定义提示我们,应当对从个人到群体的意见的形成和表达进行研究,应当对引发议论的话题的发生、 发展 过程及其产生条件进行研究,应当对舆论的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进行研究。

三、舆论研究的实证方法举隅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版的《公众舆论》一书中,李普曼曾综合运用了调查统计、心理实验、语词与文本分析等多种方法证明其观点,因此可以被视为舆论学实证研究的奠基者。在今天的舆论研究中,除以抽样统计为基础的民意调查性研究外,还有以焦点小组讨论、控制实验以及大众媒介的文本内容分析等实证方法为主的大量相关研究。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尝试进行了一项研究。

本研究旨在考察媒介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实际聚焦于媒介讯息对群体环境下意见形成的影响,因此所采用的是以焦点小组讨论为主的定性研究方法。焦点小组讨论经常被用于各种舆论研究,而研究的前提假设则是:舆论是动态的、复杂的,舆论是来自个人、社会以及媒介信息的综合作用,舆论的建构和再建构都不能脱离其发生的具体环境。除此之外,焦点小组研究还将公众假定为积极主动、理性而成熟,能进行批评性的深入思考,这和民意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完全不同。焦点小组研究力图通过对小组讨论的深入分析,揭示舆论的形成过程,揭露隐藏其中的舆论特点,并显示舆论的社会性。这就意味着,舆论并不像电脑数据那样,先被存储,然后被调用。而是说,舆论要通过一个包含无数复杂图式的认知过程来持续形成。

本研究以2005年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为实验案例,分别选择了2005年1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 栏目的《天价住院费》节目和2006年3月《财经》第三期上《“天价医疗费事件”调查》的深度报道,将两种不同媒体对同一新闻事件的不同报道作为新闻信息来源,考察特定人群在接受特定新闻来源后的意见反映。我们借用了北京勺海调查公司的单面镜室,分别组织了两次焦点小组讨论,讨论时间分别为一小时。

焦点小组的成员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名在读本科生。参加焦点小组讨论的同学,事先都不太清楚“天价 医院 ”事件,没有看过相关电视节目和报道,因此,安排他们在特定时间接受特定的媒介信息,比较有助于考察媒介讯息对其意见形成的影响。之所以选择北大新闻学院的本科生参与焦点小组讨论,除了邀请的便利性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所具有的传播学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媒介素养,有助于他们主动地表达意见,从而能使研究者较为清楚地看到通常只是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意见过程。但是这样的焦点小组的弱点则是,他们可能不是央视《新闻调查》和《财经》杂志的目标受众,而他们对问题的关注和理解局限于他们特定的人口特征和态度。尽管如此,但由于当时这两家报道引起了社会轰动,也就是说媒介影响具有普遍性而非特殊性,而本研究的关注重点不是特定人群的特定反应,而是造成普遍关注和社会影响的媒介特征,因此选择这样的焦点小组成员构成具有可行性。

我们借用认知心 理学 中的图式理论(schema theory)作为研究的基础。所谓图式,简单地来说是指人们在认知过程中对事物的某些品质特征的 自然 分类,具体可以包括事实与概念图式、人格与角色图式、情境与策略图式等。图式化认知是人类认知的一个基本过程,因此在研究中,我们以焦点小组讨论的结果为基础,反向分析两种媒介报道中的媒介图式建构,然后再进一步考察媒介图式如何进入焦点小组讨论的图式化过程,从而影响群体意见的形成。这其中,我们又运用了媒介文本分析方法,并对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和《财经》相关报道的记者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以更充分地考察媒介图式的意义和建构过程。

研究的基本发现是,具体而言,电视新闻调查节目对多种叙事手段的运用,如叙事结构冲突化,新闻人物角色化,情境背景镜头化,细节暗喻化以及封闭式结论等,使其对观众意见形成的影响功能主要表现为情绪鼓动、认知定向和意见聚合。其表达简单明确,效果直接而有力。相比而言,《财经》杂志的深度报道以竞争性叙事策略,形成了更为复杂、多元和开放的媒介文本。通过主题扩展、双重质疑和权威偏向的方式,显示其权威性、公正性、专业性,并对受众的一般认知图式提出了挑战。然而在相关的焦点小组讨论中,媒介报道没有激起受众一致的特别是情绪上的反应,而是造成明显意见的分歧,一些媒介图式在讨论群体中也没有引起令人期待的反应。 总结 起来,在特定条件下,不同媒介文本的表达内容和表达形式会影响群体的图式化认知,从而导致相似群体产生不同意见。媒介图式建构作用于具有特定认知图式的受众群体的方式包括植入、共振、修正、抵制等。借助于图式化认知,受众在信息重构的基础上形成意见。

在 现代 社会中,从政治选举到 企业 公关,从大众消费到媒体选秀,被泛称为舆论的社会群体意见的表达,形式多种多样,作用也越来越大,因此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和相关研究。本文试图强调,对舆论概念本身,中西方都经历过社会语言学意义上的语义变迁,而对舆论性质的不同看法则导致了研究取向和研究重点的不同。无论如何,从单纯的 哲学 思辨,到心理学、社会学乃至媒介研究取向的实证研究,应为舆论学发展方向。

[注释]

[1]梁启超:《国风报叙例》,《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九册第二十五卷(上),第19页。

[2]【英】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29页。

[3]【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70页。

[4]同上书,第35页。

[5]同上书,第20页。

[6]同上书,第24页。

[7]【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11页。

[8]同上书,第108页。

[9]同上书,第285页。

[10]【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伍永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1-112页。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连,越来越走向国际化。英语随之得到普及。越来越多的国外友人来到中国参观、旅游、学习、工作。标有汉语和英语的公示语也随处可见。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双语或多语的公示语比比皆是。公示语翻译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直到21世纪后,公示语翻译才成为翻译界的热点[1]。但公示语的翻译不尽如人意,某些情况下甚至闹出笑话,没有真正起到警示、提示的作用。即使是在北上广这样的大都市也是无法避免。这样的现状与我国日益国际化的发展态势很不相符。本文对公示语英文翻译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展开探讨。

2.公示语英文翻译的特点

“公示语”指的是示意于公众的语言,也可以称之为“标示语”、“标牌语”、“告示语”等等。公示语是语言的重要部分,有独特的交际功能。公示语向公众传达的意图主要有:提示、警告、提醒等。公示语应用范围广泛,生活中随处可见。无论是道路交通、商业广告、休闲场所还是旅游胜地,公示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公示语不仅给人们的生活提供方便,还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公示语是人类语言交流的重要部分,有自己的独特特征。公示语不像小说诗歌那样,可以引起人们无尽的遐想,也不同于科技说明,带给人们大量新信息。公示语的主要目的在于让人们在接受信息的前提下,按照公示语所要求的去采取行动,引导或阻止人们的某些行为。由于语言的目的不同,表达形式自然也相异。作者通过自己平时的细心观察,将公示语英文翻译的特点总结如下:书写特点主要为采用大写,无标点,言语简短;结构特点为使用祈使句或省略句。

2.1 书写特点

公示语的交际目的是希望人们按照公式语所传达的信息采取行动。因此,公式语的表现形式有自身的特点。首先,公示语简短明了。这样方便公众在最短时间内,无需耗费太多精力便可以获取公示语所要传达的信息。众所周知,英语字母有大小写之分。有时为了引起注意,使公示语更加醒目突出,英文的公示语单词的所有字母都采用大写的形式或者首字母大写[2]。例如,No Smoking(禁止吸烟)及例子EXIT(出口)。例1要传达给公众“请您不要在此吸烟”,汉语的公示语表达为“禁止吸烟”,英文则采用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的方式。第二个例子是最常见公示语“出口”。其英文翻译表现形式为“EXIT”而非“Exit”。英语的公示语较少使用标点符号。公示语本身简短明了,所以很多情况下,公示语的翻译并非一个完整的句子,也就无需标点符号。仅仅用几个单词来表达。即使是一个完整的句子,若采用所有字母大写的形式,也无需标点符号。例如,PLEASE KEEP OFF THE GRASS(请勿践踏草坪)。这个例子中每个字母均大写,则无需标点,当然,标有标点符号,如逗号,句号,感叹号等,也是可行的。

2.2 结构特点

在句式结构上,英汉语的公式语均多采用祈使句的结构形式。祈使句本身的作用就是命令、要求或请求别人按照说话者的意愿做或者不做某件事情。这与公示语的直接目的相同。因此,公示语多采用祈使句的句式。例如,Keep Quiet(安静)及例子Please don't touch the exhibits(勿动展品)均是祈使句。另外,为简明起见,公示语的翻译还经常使用省略句,它可以省略主语、谓语、宾语、状语等。例如公示语Quiet Please(请保持安静)的英文省略了主语you及动词keep。

3.公示语翻译存在的问题

公示语与人们生活联系紧密,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是日常用语的重要部分。社会对“翻译”的普遍印象是晦涩高深。于是,大家认为,公示语这样简单的语句,只要是稍懂英文的人都可以进行翻译。很多公式语的翻译仅限于词对词的水平。除了英文水平不足之外,还有文化意识的欠缺。再加上国内公示语的翻译并无统一标准,所以造成公示语翻译存在诸多问题。

3.1 拼写和语法错误

拼写错误在公示语翻译中较为常见。如“送客止步”的英文公示语为“Passengers Only”。而有些车站却粗心地写为“Passengars Only”。将单词拼错的确是由于翻译人员或者公示牌制作人员的粗心大意,而这样的翻译还能保留也是因为人们对单词的印象整体而笼统,很少有人去专门注意单词的拼写是否错误。况且,“Passengers”和“Passengars”只有一个字母之差,并不影响公众对整个单词的辨认。即使是外国人也未必会注意到这样的细枝末节。某地的“中心广场”被翻译为“SENTRE SQUARE”[3]。此处的“SENTRE”这个单词出现两处错误,首字母“S”错误;“RE”位置颠倒。这两处都是中国人在学习英语时比较容易犯的错误。由于“center”的发音以/s/开头,所以首字母会被错写为“S”。而“er”和“re”发音相像,本身就容易混淆。于是,就出现了“SENTRE SQUARE”的拼写错误。

语法错误是另一个常见的公示语翻译错误。最典型也最普遍的是“当心碰头”的翻译。有些商场翻译为“Be Mind Your Head”。“Mind”在此处作为动词来用,初中英语课本就曾介绍过Be动词后的动词形式必须是现在分词或过去分词。“Be Minding Your Head”更符合语法规范。但是,此处公式语的翻译完全不需要加上“Be”这个词。直接翻译为“Mind Your Head”即可。还有些地方将“当心碰头”翻译为“Attention Your Head”。“Attention”是名词,名词和名词放在一起不符合语法规范。这个译法如果加上一个逗号,在语法上是正确的“Attention,your head.”但作为公示语,完全没有必要使用这样的表达方式。除了上述两种错误的译法外,还有更离谱的翻译。某景点将“当心碰头”译为“Watch out, Knock Head”且不说意思不明,“head”本为名词,无法单独使用。一般而言,使用名词时,名词需变为复数,或者在名词前加冠词或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否则,就是语法错误。

3.2 翻译信息不准确

公示语是面向大众的日常交际用语,它的准确性对外出的人们有直接影响,甚至会误导人们。公示语翻译不准确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翻译信息错误、翻译信息不全面、翻译信息多余。某旅游景点将“游客止步”翻译成“Passengers,stop here!”外国人见了这样的公示语会感到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而且如此翻译公示语,语气过于直白,会让人有种被冒犯的感觉。再举一例,某商品说明上将“一次性用品”翻译为“A TIME SEX THING”。像这样的胡乱翻译与原文想要传达的意思已是相去甚远,实在是贻笑大方了。

翻译不全面是指英文的公示语只是翻译出汉语公示语中的部分信息。有些大厦里面的“紧急出口”被翻译成“Exit”。这只是翻译了“出口”二字,“紧急”二字并未译出。正确的表述应该是“Emergency Exit”。如果真的遇到紧急情况,这样的公示语难免会给人们带来不便。

最后一种情况与上一种相反,是指英文的公示语的翻译画蛇添足。这往往是由于翻译的人员在翻译时采用字对字的方式。比如“售票处”被翻译为“SELL TICKET ROOM”。每一个汉字对应一个英文单词。“售”字对应“SELL”,“票”对应“TICKET”,“处”对应“ROOM”。其实直接翻译成“TICKETS”就足以表达“售票处”的意思[4]。再举一例,某城市垃圾桶上的“不可回收”几个汉字下方标示着这样的英文“NO MAY RECLAIM”。同样的是一对一的翻译。“不“对应”NO”、“可”对应“MAY”、“回收”对应“RECLAIM”。这样的翻译不符合英语的表达方式,看到这个公示语的外国人只会云里雾里,不知所云。

3.3 翻译不地道

由于文化的差异,某些公示语的表述在西方和中国有所不同。这种情况下,应该按照服务外宾的观念,按照西方的方法来翻译。比如商店里常常会遇到“打七折”,有的商店就直接翻译成“70% Discount”。这样的翻译也可以勉强理解,但是英文中的表述一般是“30% Off”。汉语的“红茶”在英文中是“Black Tea”,但是某地的“红茶餐厅”却用英文标示出“RED TEA RESTAURANT”。公示语主要是为了服务信息的接受者,因此公示语的英文翻译也应尽量用西方惯用的表达方式,以便于理解。否则公示Z的翻译也就无法达到真正的传播效果。

国内公示语的翻译存在诸多问题,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公示语翻译者的英文水平有限。类似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的问题,只要态度认真,完全可以避免。网络词典日渐发达,翻译者也有可能借助网络词典进行翻译,然后直接照搬照抄,这样的做法只会导致译文生硬,甚至会闹出笑话。其次就是采用字对字的翻译方法。有些公示语的翻译者完全按照字面意思直译,也不考虑英文中地道的表述是否如此。最后,公示语翻译者的跨文化意识不足。翻译者按照自己的意愿想当然做出翻译。未能充分考虑接受者的文化差异。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只有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才能达到成功地跨文化交际。

4.应对方案

要想真正翻译好公示语首先应明确汉语公示语和英文公示语的特点,然后灵活处理。汉语公示语简单明了、浅显易懂。英文公示语同样语言精练,除此之外,经常使用大写字母、少用标点、常用祈使句、常用名词、动名词或名词短语。[5] 了解英文的公示语特点之后,在翻译的过程中就需要按照英文公示语的表达方式来组织译文。在此基础上,针对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对策:

4.1 提高翻译者的专业素质

公示语应用范围广泛,大街小巷中随处可见。而公示语的翻译一般并非专业的翻译人员所译。通常情况下是由政府、商家甚至是普通个体做出来的。翻译标准参差不齐。拼写和语法错误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翻译公示语的译者自身英文水平有限,而且态度不认真。因此提高公示语翻译者的专业文化素质非常必要。翻译者应该态度认真,在翻译完成后检查确认。对容易混淆的字母格外留心,不要将“er”变成“or”或者将“c”变成“s”。同时注意基本语法错误,比如“is”和“are”的混淆,名词复数的误用等。如果自己本身不太清楚,也应请教专业人士或参考字典和和官方网站。另外,漏译和错译的出现也是由于翻译者的英语能仅仅停留在字对字的水平上。为了宣传城市面貌和提升国际化水平,公示语的翻译不可小觑。它虽不像诗歌小说那样意象丰富,语句优美,但是它的实用性和便民性是其他文本不可比拟的。因此,公示语的翻译同样需要专业的翻译人员去完成。一方面制作方对翻译者译好的英文公示语要认真对待,不要出现将字母印错或单词漏掉的情况;另一方面,对译文的正确性应该持批判的态度,不能盲目的一味接受。若公众有人发现错误并提出,应该及时更正,重新制作正确的公示语标牌。

3.2 公示语翻译的规范化

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其特殊的规律和法则。[6] 城市中街道名称、景区胜地以及历史名城的公示语缺少统一标准,翻译方法五花八门。确定统一的标准将其规范化非常必要。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城市的国际化水平。首先,已经得到公众普遍认可的英文公示语应该继续使用。比如“南京路”就是“Nanjing Road”,就不要再译成“Nanjing Lu”。大家都已经知道“West Lake”就是“杭州西湖”。若非要翻译成“Hangzhou Xihu”纯属多此一举。像这类已经得到中外人士认可的公示语翻译就可以保持不变,继续沿用下去。其次,将相关地图和旅游介绍手册都按照公认的翻译方法统一起来。如果“荷叶东路”地图上标示的是“Lotus Leaf East Road”而实际地点的公示语标牌却标的是“Heyedong Lu”,那会给来中国旅游的外国友人造成很大困扰,依然没有达到方便群众的宣传效果。

然而中国国土辽阔,城市大街小巷相互交错,不可能每一个地点都有公认的译文。因此最后一点是,相关部门应该统一标准,让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地点名称尽可能的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制作。尽量减少偏差,消除多样性。一旦确定下来,就不能轻易改动。一般而言可以全部使用汉语拼音、音意结合、或者全部意译。上文中提到的北京的“东直门外大街”就是属于全部采用汉语拼音“Dongzhimenwai Dajie”。“新耿大街”的英文“Xingeng Avenue”为音意结合,前半部分为拼音,后半部分为英文翻译。“西湖”译为“West Lake”则是全部意译,并无拼音出现。

3.3 重视信息接受者的感受

语言是人们思想的反应。汉语和英语同为语言,虽有共性。但是毕竟为两种不同的语言,某些词字面意思虽然相同,但是其联想意义和背后的文化内涵却是大相径庭。公示语的服务对象是外国人。因此,公示语翻译者不仅要正确理解本国文化,还应该注意语言的细节方面,多多了解西方文化,从接受者的角度出发,翻译出他们能理解、易接受的英文公示语。翻译不地道其实主要是没有从信息接收者的立场去考虑。译文言不达意或者没有使用外国人的习惯表达。要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采用的翻译技巧是意译。在准确理解原文信息的前提下,选择最具表现力的表达方式。

某旅游景点的“游船”被译为“Pleasure Boat”。在这里“游”被理解为“游乐”的意思。但是“游船”真正指的是“观光船”,应该译为“Touring Boat”。[7] 著名的“桂林山水甲天下”可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成“Guilin's scenery is the best in the world.”但是若相比“East or west, Guilin landscape is best.”很明显,后者更容易让西方人接受。因为在英语中有一个这样的谚语“East or west, home is best.”中文意思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西方人对自己的谚语非常熟悉,借助西方谚语的表_方式翻译出“East or west, Guilin landscape is best”可以缩短译文和接受者的心理距离,让接受者感到亲切从而很快接受,充分的展示了翻译宣传效果。

5.结语

公示语是生活中重要的日常交际用语,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示语的英文翻译在形式和结构上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形式上,公示语英文翻译简短明确,经常使用英文字母大写的形式,少用标点符号。结构上,由于公示语的直接目的是让人们按照所传达的信息做或不做某些行为,因此,公示语翻译常常以祈使句的形式出现。本文将公示语翻译的问题总结为三点: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翻译信息不准确,以及翻译不地道。拼写错误较为常见,主要由于人们习惯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容易忽略细节。公示语翻译者英语能力的限制会导致出现语法错误。对汉语的公示语理解不全面或理解有误会造成翻译信息不准确。而翻译者跨文化意识的欠缺会导致翻译不地道。

本文针对公示语具体问题提出了三点对策:提高翻译者的专业素质;公示语翻译的规范化;重视信息接收者的感受。每一点对策都引用了实例来具体说明。从而证明,这些对策对公示语翻译中存在的问题:拼写和语法错误、不符合通用规范、错译漏译、翻译不地道等问题具有指导作用。公示语翻译还需要更多地研究和理论探索。这些问题还需要社会、政府和翻译者们的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1]赵湘. 公示语翻译研究综述[J]. 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12:52-54.

[2]王蕾,黄睿,李俊婕. 从英汉语言特点看公示语翻译[J].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85-86.

[3]贺学耘. 汉英公示语翻译的现状及其交际翻译策略[J]. 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03:57-59.

[4]全国公示语翻译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 中国翻译,2007,05:62-67+96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7

一、实用性

俄国形式主义者们把人类的语言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虽然在词汇、语法上没有太大区别,表面看起来是一种语言,但它们实际上是功能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实用语言只传达词语的词典意义,人们在使用和接受它的时候,依靠平时养成的习惯,自动地认识它的指向物,而对语言本身并无太多的注意。而文学语言不限于传达词语的词典意义,它是对实用语言进行“扭曲”、“变形”、“施加暴力”后“反常化”了的语言。作者之所以要采取反常化的手段,是为了消除读者的习惯性,使读者不得不专心致志、聚精会神、流连忘返地去感受语言本身,从而延长读者对事物的感知过程。对此,著名形式主义论者什克洛夫斯基曾说过这样一段话:那种被称为艺术的东西之存在,就是为了唤回人对生活的感受,使人感觉事物,使石头作为石头被感受。艺术的目的就是把对事物的感觉作为视象,而不是作为认知提供出来;艺术和程序是事物的“反常化”程序,和予以其复杂形式的程序,它增加了感受的难度和时延,因为艺术中的接受过程是以自身为目的,所以它理应延长;艺术是一种体验事物创造之方式,而被创造物在艺术中已无足轻重。什克洛夫斯基:《关于散文理论》,苏联作家出版社1984年版,第15页。

我们摘引这段话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实用语言。如果说文学语言是表现感觉的语言,那么实用语言是表达认知的语言。必须分清了这两种语言,写作中才不会出现用文学语言写公文的荒唐现象。

二、规范性

公文语言,可以说是一种循规蹈矩的语言。在词汇上,公文语言严格遵照其词典意义;在造句上,公文语言严格遵循语法规则;在修辞上,公文语言只适当运用比喻、对偶、排比、设问、反诘等常规修辞格,而对夸张、通感、暗示等可使事物有较大变形的或曲折达意的修辞格一般不用。这样可以保证公文的不同读者在理解上能够趋向一致,不会因个人的创造性发挥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说,规范性是公文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和保障。

三、模式性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8

一、高中生物理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1.“先入为主”的思维干扰

一般情况下,我们对于某种日常现象可能都有自己模糊的、或对或错的认识,从而产生了自己的体验和思考,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造成“先入为主”的思维干扰。例如,在《力与运动》的学习过程中,“对处于静止状态的物体,当用力推动该物体时,物体会开始运动”,在我们的认知中,物体受到的力越大,运动就会越快,也就是具有的速度就越大,但实际上物体的速度与所受的力没有直接的关系,物体受到的力只是决定了其加速度的大小。在该章节的学习中,更容易混淆的是速度与加速度的概念,一般我们都认为,物体的速度为正,加速度不可能为负,又或者当物体的速度在增加时,其加速度不可能是逐渐减小的。这些先入为主的思维会严重干扰我们正常的物理学习过程[1]。

2.“公式数学化”的思维障碍

数学是跟物理关联性最强的学科,同时也是学习物理不可或缺的工具。物理中的很多概念、公式等都是运用数学语言进行定义和表述的,再加上数学是我们最先接触的学科之一,因此,在物理公式的运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数学式”的思维,即不理解该公式中各个物理量的含义,直接进行公式的套用,沿用数学的解题方式、方法。简单而言,物理公式的表达式只是数学化地表示了各个物理数学关系,但不能明确地表示物理量之间的物理关系和规律等。如万有引力的数学表达式中,两个物体的引力与两个物体之间距离的平方呈反比关系,因此根据数学的解题习惯,会很自然地认为当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趋于零时,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会趋近与无穷大。这就是公式数学化带来的思维干扰,不能正确地理解公式的物理意义和适用条件[2]。

3.思维定势造成的解题困难

思维定势指的是一种思维惯性,即人们长时间做某种事情而形成的一种习惯性的思维方式。但遇到某种类似或相似的问题时,思维定势会使人们“自然而然”地进行问题的解决。这种思维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有其消极的一面。在高中物理的学习过程中,老师经常提取或总结出某种类型常见题目的常规解法,同时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学生也会积累一些常见的解题经验和方法,因此,在遇到某些相似但不同的物理问题时,我们常常会忽视某些重要的已知条件,或是因为太过相信自己,不能对新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也不能对解题经验进行灵活的运用,从而造成解题困难。

4.情绪性思维造成的学习困难

情绪性思维是在物理的学习过程中,思维容易情绪化,比如会出现的兴趣不高、焦虑、心理波动大等。这些情绪都会对我们的物理学习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当我们对物理的学习提不起兴趣的时候,就容易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烦躁、厌恶的情绪,甚至不愿意进行物理知识的学习。又如当我们因为某一次成绩低落而产生焦虑情绪时,容易情绪失控而影响正常水平的发挥,甚至导致思维混乱,影响到正常的学习能力。

二、高中生改善物理学习的策略研究

1.注意区分生活经验和物理实际

我们在进行物理知识学习之前,通过日常生活和观察已经对客观世界产生了自己的认知。因此在学习新知识的时候,我们应该正确区分生活经验的对错,剔除错误的生活经验,将新的知识与正确的生活进行融合。如在我们的经验中“力应该是维持物理运动状态的原因”,但本质上“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因此,在对基础物理概念进行学习时,我们应深入理解概念的本质,不要被生活经验带入错误的思维区域,同时要多加练习,建立新的思维以取代生活经验思维,用更加理性的思维进行物理知识的学习。

2.克服公式数学化思维,深化公式本质理解

高中物理除了有大量抽象的概念外,还有繁多复杂的物理公式,对公式的学习不应该只停留在识读记背的程度,而应该深入理解其物理内涵、物理量含义、公式应用条件等,即做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克服公式数学化学习思维。在公式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应该熟知每个公式的推导过程,在老师教授完成后,养成自己推导公式的习惯,切忌直接进行公式的套用。对于公式的运用,要正确理解其使用前提、适用条件和范围,如上文提到的万有引力公式的运用就是这样的。

3.建立系统性物理学习,注重知识分类

高中生在物理学习过程中,不应该只进行知识填充储备,更应该对知识进行有效管理,即注重知识的分类,建立系统性的物理学习过程。高中物理分为力、电、磁等多个模块,在不同的模块,物理概念和题型都不相同,在题解过程中用到的规律也是不同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对脑海中的知识进行分类管理和储备,可以对公式、概念等进行有效回忆和快速提取。对某些典型的练习题、通过的解法等进行深入的研究,细化到每一步做题的依据、考点分析等,做到一通百通、举一反三等。物理知识在分类过程中,要能够以点带面,即由某一概念,可以引出相关联的公式、常见题型、解题方法等,所储备的知识可以构成有条理的知识网,做到融会贯通。

4.进行思维锻炼,消除思维定势

思维定势产生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我们对某个知识点掌握的不够透彻,有时候是因为我们不能或难以做到知识点灵活运用等。当我们出现思维定势的问题时,一定要足够重视,并进行有效的思维锻炼。首先,我们可以将相似的事物加以分析比较,找出其中的相同点、相似点和不同点,并将正确的解决方法进行对比,提高自己的学习和比较能力。其次,做题过程中可以进行有意识的锻炼,即遇到可能相似的问题时,要深入理解问题的本质,有意识地摆脱“第一印象”的影响。最后,我们可以将真正相似的问题归为一个模块,进行关联性学习,这样可以深化我们对某一类题目的理解,提高我们的思维灵活性和变通能力。

5.进行变式练习,提高知识迁移能力

知识的迁移是知识掌握的高级形式,不仅体现了学生知识掌握程度,更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知识的迁移能力有多种表现形式,即表现为我们对某一相似题型的正确解答,还表现为我们可以将物理知识运用到生产生活中,当然后者是知识迁移的高级形式。在高中物理的学习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进行知识迁移能力的锻炼,如做一些变式类型的题目,站在命题者的角度看问题,反问自己作为命题者该如何命题,进行一题多解等。在生活实际中,我们可以试着用物理知识解决或解释生活中遇到的现象或问题。有意识地进行变式练习,可以提高知识迁移的能力。

三、总结

高中物理是培养科学素养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注重物理的学习。认真严肃地对待物理学习过程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与老师和家长进行问题的沟通、讨论,及时有效地进行问题的针对性练习,培养自己的批判性思维,提升自身的物理学习能力。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9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3-0182-02

任何可逆反应,不管反应的始态如何,在一定温度下达到化学平衡时,各生成物平衡浓度的幂的乘积与反应物平衡浓度的幂的乘积之比为一常数,称为化学平衡常数。化学平衡常数分为实验平衡常数和标准平衡常数,其中实验平衡常数又称经验平衡常数,其数值和量纲随所用浓度、压力单位不同而不同,其量纲一般不为1,使用非常不方便,国际上现已统一改用标准平衡常数。标准平衡常数也称热力学平衡常数,与实验平衡常数表达式相比,不同之处在于每种溶质的平衡浓度项应除以标准浓度,每种气体物质的平衡分压均应除以标准压力,所以标准平衡常数的量纲为1。我们在工科大一无机化学教学中,详细讲解标准平衡常数,实验平衡常数只作简单介绍。

标准平衡常数知识点是工科大一无机化学教学的难点:一方面标准平衡常数的计算有多种方法,涉及的公式比较多;另一方面标准平衡常数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标准平衡常数,我们在教学中进行了归纳总结。

一、利用标准平衡常数的定义式计算[1]

标准平衡常数中,一定是生成物相对浓度(或相对分压)相应幂的乘积作分子;反应物相对浓度(或相对分压)相应幂的乘积作分母。其中的幂为该物质化学计量方程式中的计量系数。纯液体、纯固态物质不出现在标准平衡常数表达式中,视为常数。

二、利用多重平衡规则计算

如果一个化学反应式是若干相关化学反应式的代数和,在相同的温度下,这个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等于各相关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之积(或商)。这个规则叫多重平衡规则。利用多重平衡规则,可以从一些已知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求算未知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而无需通过实验。例如: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我们对无机化学教材中标准平衡常数的各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及其常见的形式进行总结,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标准平衡常数。

化学的常见公式例10

【中图分类号】 F0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4-0075-04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5月,视察河南的行程中,第一次提及“新常态”。以为首的新一届政府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重申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可以理解为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思路。从时间跨度来看,经济新常态体现在不同的时间阶段。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首先提出混合经济理论,成为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基础。混合经济是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的共同体。而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在确保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在国有经济中引入私有经济等非国有成分,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2014年国家发改委表示,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行业发展上没有,工业、金融、医疗、服务、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均存在。本文仅就经济新常态下公益类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PPP模式进行探讨,以便促进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发展,使其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服务。

二、关于经济新常态的内涵

(一)不同的学术观点

关于经济新常态,学术界有多种观点。观点之一:经济新常态是经济结构的对称态,是在经济结构对称态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可持续增长。观点之二:将哲学否定之否定规律用于经济新常态,认为经济新常态是人类经济发展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波浪式前进的成果。观点之三:经济新常态是一个国家在经历了经济危机、经济调整之后出现的一个过渡阶段经济运行态势,是一种改变粗放型、数量型、扩张型的状态到集约、质量型的状态。观点之四:经济新常态是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具有趋势性和不可逆转性,意味着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与过去30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阶段。以上观点只是众多观点中的几个代表,还有许多未列出的观点。

(二)本文的内涵界定

笔者通过查阅百度百科词典,对“新”、“经济”、“常态”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感悟。“新”是与“旧”相比较而言的,意为刚有的、刚经验得到的、初始的、性质变得更好的、有异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经济”一词在《辞海》中解释为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的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与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是社会物质生产、流通、交换等的活动。“常态”是指事物时常发生的状态,固有的姿态或形态或本来的状态。“新常态”可以理解为事物刚有的状态、性质变得更好的状态。而“经济新常态”则可以理解为使社会的物质生产、流通、交换等活动变得比以往更好的状态,具体表现为改革过去的不足与弊端,使得经济更加繁荣、高效、公平,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具有可持续性等。

本文对经济新常态的理解,基于词汇的本质涵义,剖析其内涵,与不少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可谓异曲同工。如“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也就是说,我国经济更加讲求高效而不是高速;经济的发展改变粗放型,不能依靠无序地开采资源、破坏环境来换得经济的发展;发展动力更加依靠创新,发展服务产业,降低农业及制造业生产。

可见,提高服务、降低农业和制造业的发展是经济新常态的标志之一。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也包括私人服务,而公共服务是最重要的部分,表现为城市基础建设及公用事业,如水、电、交运等,这些公共服务主要由公益类国有企业提供。公益类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营,满足人民公共服务的需要,这正是PPP模式的用武之地。目前,我国政府财政资金有限,每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预算相对不足,许多方面需要建设、提升、维修与保养等,如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电网、安全系统、消防等方面,只有在天灾人祸时才惊讶地感到其力量不足、缺失或落后。许多偏僻地区的饮水、照明灯系统非常缺乏,但政府财政却力不能及。因此,我国公益类国有企业迫切需要引入PPP模式,加快改革步伐,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优化建设基础设施,更加高质、高效地提高、完善公共服务。

三、PPP模式的内涵、特征与实践

(一)PPP模式的内涵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即公私合作、公私合伙或合营,也称公私协力。英国政府于1982年最早提出PPP,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在我国政府层面更多的表述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即〔2015〕第42号指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行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1 ]。PPP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旨在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全程参与,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1+1>2”的效果。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括BOT、BOO、TOT、ROT、DBFO等。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2 ]。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运营,指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ROT:Rebuild-Operate-Transfer,即重构―运营―移交,民营机构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改扩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即设计一建设一融资一经营,是指从项目的设计开始就特许给某一机构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期收回投资和取得投资效益。其中,BOT是最重要的方式,它很容易受到政府扶持,享受到优惠政策,是一种优势的融资渠道。

(二)PPP模式的特征

特征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显著标志。PPP模式具有三大特征: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伙伴关系是其首要特征,表现为合作双方目标一致、相互体贴,从而长久合作。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是后续特征,也是伙伴关系特征的延伸。利益共享是指在政府监督私人部门避免攫取超额利润、共享社会成果外,体现PPP项目公益性的特点,取得合理、长久而稳定的投资回报。显然,利益共享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机遇与风险共存,风险不可避免。PPP模式的风险,每种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使整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最小化。公共部门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私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正是政府管理层“低效风险”甚至滋生腐败的易发领域。由此,风险得以有效规避。

(三)PPP模式的国内外实践

1.国际实践

从国际应用PPP来看,欧洲最先出现,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均有成功案例。世界上第一个BOT项目是20世纪80年代初土耳其政府提出的水电建设项目,第一个比较成功的BOT项目是菲律宾的NOVATASI发电项目。此外,马来西亚的南北高速公路、澳大利亚的港口隧道等都是通过BOT投资建设。英国于1992年采用PPP模式,其75%的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和超过了价格与质量要求,节省了17%的资金。其中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完成,80%的工程耗资在预算之内。智利于1994年采用PPP模式。葡萄牙于1997年采用PPP用于公路网建设。巴西于2004年通过PPP相关法案,2006年正式获批首批PPP项目,主要用于公路、铁路、港口、灌溉等领域建设。

2.国内实践

PPP在发展中国家公共基础设施融资建设方面深受欢迎。我国成功应用PPP模式是广西来宾电厂B厂项目,这是我国第一个PPP项目[ 2 ]。该项目于1988年正式国家立项,1995年申请采用BOT融资方式建设,已经于2015年9月3日成功移交广西政府。广西投资集团代表广西政府承担该项目的权益和义务。法国电力公司和通用阿尔斯通联合体合作中标。法国、英国等银行牵头组成19家银团联合承贷,建成后由法国公司负责经营15年。后续成功的PPP模式项目诸多,如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系统工程、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项目、江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深圳大运中心项目、苏州市吴中静脉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天津市北水业公司部分股权转让项目、渭南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项目和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重庆的垃圾焚烧项目等。

上述国内外实践表明,PPP模式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能够节省政府财政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效益,解决地方政府的融资困难,提供高效、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公益类国有企业及相关领域

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分类见于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全文共10 127个字,30条,包括总体要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部分内容。关于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部分提出,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涉及的领域有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如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教育(学校)、文化等。该《意见》指出,公益类国有企业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3 ],既可以采用国有独资,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将市场机制引入公益类国有企业,其实质是将市场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市场化,加快市政设施(交运、通讯、水、电、暖、燃气、垃圾处理等)等建设。

前述PPP模式理论及国内外实践表明,PPP模式能很好地适应我国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市场化运作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发展,提高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效能。

五、引入PPP模式,加快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

上已述及,PPP模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融资,是我国公益类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与改革的明智选择。但目前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完善及诸多弊端。因此,引入PPP模式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关键问题:政府全程参与、立法先行及人才培养。

(一)政府全程参与

PPP技术有别于其他模式之一是政府全程参与,政府既是合作者,也是监督指导者和服务者。项目的申请立项、招投标、建设、验收、运营、转让等各环节都需要政府工作到位,全方位参与,全程主导、扶持与监管。PPP主要用于公用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好的效益、效果及效率,这正是政府职能所在。可以说,哪里有PPP项目,哪里就有政府作为。如果政府缺位,PPP项目的某一环节出问题,如合同签订、资金、项目工期、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都会影响项目的顺利进展,违背PPP项目的初衷。如20世纪90年代北京的鸟巢、北京地铁4号线等,后续政府监管缺位,扭曲了BOT的特征。

(二)立法先行

PPP从提出至今不过二十几年,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国家已经重视并大力推行PPP模式,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指导性文件。如针对PPP项目的〔2015〕42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具有战略意义。另外,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发展,〔2015〕37号《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地方政府融资方面,〔2015〕40号《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4 ];在民间投资方面,了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文件都不同程度提到了利用社会资本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但是,这些还不属于法律层面的规范,针对PPP模式的立法尚处于空白。目前财政部正在主导加紧研究制定《政府和社会企业合作法》,财政部、发改委和人民银行联合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也在加紧制定、修改和完善中。后者2014年2月开始起草,已经过多轮修改,但仍存在两大难题:一是与现有法律的冲突,如与政府采购法、土地管理法等的矛盾;二是相关部委行政权力的划分问题。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如巴西2004年12月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从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两个层面着眼,就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系列环节加以规范,加快PPP模式的立法,使得PPP模式有法可依。同时,注意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PPP模式依法、市场化规范运作,真正发挥PPP模式特有的功效。

(三)培养专门人才

PPP的专业性很强,相关人员需要管理、投融资、财会等专业知识。这就需要加强PPP专业人才的培养。可考虑从培训和学校教育两方面着手。

1.加强相关人员的在职培训

在职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各种培训班、研讨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学习PPP模式,掌握其相关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自2013年以来,财政部多次召开PPP研讨会、培训班,积极推行PPP模式。此外,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也举办多期PPP培训班,还有学术组织、教育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对经常收到的有关PPP培训的邮件信息,可选择其一进行学习并学以致用。

2.从高校专业教育做起

PPP模式涉及管理、投融资、财会等相关知识,要求专业水平较高。目前大学教材中缺乏相关内容或处于浅层次。随着PPP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和推广,发展PPP模式的教育成为必然。建议将PPP项目引进高校与课堂,纳入教材与培养方案,从高校培养教育做起,储备后续力量。

六、结束语

PPP模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推动,2014年10月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汇集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财政部通过多种形式力推PPP模式,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到,要切实把PPP模式落到实处。相关指导性意见已经出台,相关立法正在制定中,已经有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总体来看,发展PPP模式,基本政策已经明确,下一步需制定具体的发展细则,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确保PPP模式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