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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风险分析模板(10篇)

时间:2023-06-06 15:46:39

防汛风险分析

防汛风险分析例1

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21℃,年平均降雨量1388mm,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全年降雨量80%分布在至10月,11月至次年3月仅为20%。根据区的特点,每年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

区地处东亚大陆的东南缘,东临台湾海峡,故常受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袭击,每年平均有-5个台风影响或袭击,主要集中在7-9月。在台风登陆或影响时,不仅风力大,而且常常带来强降雨,引发沿海的风暴潮和河流的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威胁极大。

(二)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修订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省防洪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的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区防洪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政府办,同时设立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协调的职能。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即行使区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的职能,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以后,其下设的综合材料组、宣传信息组、督查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助理巡视员、区政府办主任、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商局、区旅游园林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安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各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街道各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

(1)统一指挥全区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区进入、解除紧急防汛期,启动、终止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灾情统计汇总,并上报灾情情况。

(2)提出防洪防台风参谋意见,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

(3)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质和破坏、盗窃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4)区建设局:负责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房屋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街道及时转移危房住户。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抗旱期间,组织、协调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5)区监察局:监督、指导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汛抗旱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区经贸局:负责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抗旱用电的供给。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供给。

(7)区发改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8)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9)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指挥部共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0)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特别是在防台风期间,及时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的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加固。防台风期间,及时开放校舍为街道疏散人员提供安全场所。

(11)区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2)区人劳社保局:在防洪、防台风期间,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人员调度。灾后,对参加防洪防台风人员进行考评。

(13)区城管执法局:在防台风期间,做好城市违章搭盖、沿街广告招牌等整治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14)区招商局:负责组织、指导外资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5)区旅游园林局:负责园林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林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

(16)区文体局:负责组织、指导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天气状况和上级指示适时取消所有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

(17)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

(18)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园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9)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政府机关大楼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在防台风、防洪期间,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20)区工商局:负责做好汛期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21)交警大队: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

(22)消防大队:在防洪、防台风期间,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建抢险救灾突击队伍。

(2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危房的初步排查工作。防洪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地带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的安全转移。负责组织辖内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防汛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岗)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岗)做好交接工作。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的职责

(1)综合材料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负责人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传达领导指示或批示、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文件的起草。

(2)宣传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汛情、灾情及抗洪抢险的新闻报道;及时搜集区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及时收集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

(3)督查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政府办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请求需要协调的问题;负责督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负责落实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低洼地带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并统计上报。

(4)抢险救灾组:由区建设局牵头,区旅游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组建区专业救灾队伍;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驻军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5)后勤保障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指挥部及办公室相关人员的食宿等。

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后,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根据需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招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卫生局应各派1人到指挥部协助办公。

三、防洪防台风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台风登陆前24小时,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及时收集信息,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提醒市民做好防台风准备。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收集实时洪涝灾情,滚动上报至区防汛办。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汛前工作准备

(1)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大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的月31日前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应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区级抢险物资、器材由区防汛办统一采购,分储到各区级防汛仓库,区级抢险物资仅作为应急补充,抢险时应先用工程管理单位及街道储备的物资器材。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必须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预案;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应制定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各小(Ⅱ)型以上水库都要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或备案。

2、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预警

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3、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暴雨洪水预警级别分为较重(II级)、重大(I级)两级,台风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Ⅲ级)、较重(II级)、重大(I级)三级。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工作目标。

2、进入汛期,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响应

1、暴雨洪水灾害

1)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暴雨(预)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暴雨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必要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及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2)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下设的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大暴雨或特大暴雨的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3)应急结束:降雨过程基本结束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2、台风、风暴潮灾害

1)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1号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办注意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市气象台及海洋环境预报系,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办要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2号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4)区领导根据联系各街道及部门的分工情况,分头深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7)区防汛办要主动与市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及风暴潮的预报,及时报告指挥部。

(8)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和渔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要按照市、区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回港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9)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10)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3)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3号通知”,提出进一步防御部署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通过电话、防汛视频会议系统检查部署防御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再次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区防台风紧急会议,区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动员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4)各级各部门要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值班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发出关闭旅游景点、学校停课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室外大型社会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区防汛办要主动与气象台等部门了解台风和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通报。

(7)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市、区防汛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8)莲前、滨海街道要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9)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立即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0)区防汛指挥部的宣传信息组及时将我区的防台抗台工作动态通过相关媒体予以报道。

(11)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4)应急结束:市气象台台风警报解除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4号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区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信息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2、应急队伍保障

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旅游园林局、驻军部队等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3、交通保障

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4、治安保障

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等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

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根据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要求,街道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社区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工作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防汛风险分析例2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电力局、市工贸国资公司、市水务集团、各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市防指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防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防指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防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建设系统本级水灾损失情况。

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控制。

市交通局: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抢险救助,做好运输船泊的防洪(潮)避险工作;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航道;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农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

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电力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汤浦等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各通信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

4、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二)办事机构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

市防办职责:拟订全市防汛防旱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和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旱工作;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武部或武警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一)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并根据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

4、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4.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5.66米。

5、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曹娥江、浦阳江干流堤防等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万人。

(二)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6、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2.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4.16米。

7、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8、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0万人。

(三)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或*平原河网主要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水库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万人。

(四)一般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

5、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

各级政府组织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2、山洪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三级以上堤防(海塘)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办,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浦阳江、曹娥江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办。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即时上报到市防办。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办,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各媒体有关灾情报道,应事先向市防指核实。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5天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按要求加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蓄水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通报乡镇政府。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各地各部门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防汛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5、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乡镇政府或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6、蓄滞洪区启用和内涝灾害预警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8、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有关地区的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的,还应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

9、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城镇供水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并向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四)预警支持系统

1、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各级气象、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设布点合理的台风、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测到台风动态和水雨情。

2、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4、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防汛、气象、水利、国土、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和洪水预报;分析水利工程险情,分析干旱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指积极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

2、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联系*军分区、武警*市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市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旱情;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三)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防指参加,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四)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必要时,上报省防指办和市委、市政府,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台风暴潮灾害

(1)台风暴潮(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②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并向公众。

③防汛、水利部门分析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措施。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④农业部门组织各地通知海上船只开始返航。

(3)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水利、建设、建管、有关通信公司、供销总社、农业、卫生、财政、工贸公司、电力、国土资源、交通、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派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台工作。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

③防汛、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堤海塘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做好平原河网和水库的预排预泄工作。

④农业部门组织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船只迅速回港避风和就近进港避风。

⑤新闻部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部署的防台工作。

(4)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阶段

①台风可能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防台预案发出人员紧急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命令),各级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预报进行江河洪水估报,根据降雨实况及时作出洪水预报。

③防汛、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密切监视水库、小流域、重要江河、平原河网的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并及时发出预警。对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灾情。组织水利工程抢险。

④农业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回港避风船只的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⑤对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要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对山洪、滑坡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⑥对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卫生医疗部门应组织医疗队结集待命,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准备。

⑦新闻部门(电视、报纸、广播)滚动播发台风预报和防台措施及知识。

⑧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台工作。

2、江河洪水灾害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以增加泄洪能力等。

(3)在实施蓄滞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县级政府决定做好蓄滞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规定的分洪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实施分洪命令。

(4)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水文部门监测到山区小流域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通报;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立即进行研判,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地区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安全、就近、迅速、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预警。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内涝灾害

(1)当出现内涝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建设等部门增加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涝,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

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别重大干旱

①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对水源工程进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等。

③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⑤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重大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气象预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备案。

④督促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较大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一般干旱

①开展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会商,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加强对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本行政区域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供水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1、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统一报送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市防办接到重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并及时续报。

(七)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八)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指挥机构指挥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江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九)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灾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一)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气象信息(台风、暴雨、高温等由气象部门统一)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3、县(市、区)信息。县(市、区)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二)应急结束

1、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非常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台毁、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抢险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各地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运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调动。

④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需要驻地、武警部队给予防汛防旱抗洪抢险支援时,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安排;需要向驻绍部队、武警部队求援时,由市防指与军分区、武警部队联系安排。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

(1)防汛防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旱需要储备防汛防旱物资。

(3)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4)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5、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人防、地震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旱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建设全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防办和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市级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5分钟内传到市防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防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各级防汛防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实效。

(4)、武警部队和民兵的抗洪抢险培训由*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练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启用蓄滞洪区、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的,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原设在河道、低洼地区的建筑要易地重建。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每年应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群众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防办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指和市人事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市防汛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解释部门

防汛风险分析例3

当前,正值汛期。IT对防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信息系统该如何架构才能对防汛真正起到作用?

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是水利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对防汛事件的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持。

当前系统:树状结构

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基本上是以各业务功能模块或子系统为实现目标,通过使用者向系统发出请求,系统向使用者提供相应的结果信息。其总体结构设计一般如图1所示。

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实时汛情监视子系统、综合信息服务子系统、洪水预报子系统、洪水调度子系统、灾情评估子系统、风险分析子系统、防洪抢险子系统、防汛会商子系统等。

实时汛情监视子系统 实现防汛值班室(或防汛值班人员)对气象预报、卫星云图、测雨雷达、暴雨、河库水情、防洪工程运行状态(含工程监视图像)、城市积水、泥石流易发区情况、洪涝灾情的实时监视。

综合信息服务子系统 对防汛业务分析人员、决策会商人员以及各级领导提供服务,包括气象信息(天气图、卫星云图、雷达回波图、天气预报、暴雨数值预报、台风分析以及相关单位分析成果)、雨水情信息、工程信息、灾情信息、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信息、社会经济信息、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责任、历史洪涝灾害记录、各种防汛预案等内容的查询。

洪水预报子系统 向业务分析人员和决策会商人员提供洪水预报作业和结果查询。

洪水调度子系统 为业务分析人员和决策会商人员提供洪水调度预案,根据水库或河道的洪水,可以计算水库或河道的洪水调度结果,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最佳的洪水调度方案。

灾情评估子系统 对业务分析人员和决策会商人员提供洪涝灾情评估的手段和结果,实现根据实时洪水以及调度成果,确定洪水淹没范围,并对淹没范围内的洪涝灾害损失作出评估。

风险分析子系统 主要服务对象是业务分析人员和决策会商人员。根据洪水调度成果,对实施调度的防洪工程以及相关水利工程进行工程安全分析,对实施的调度方案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

防洪抢险子系统 针对工程可能出现的险情,为决策会商人员提供就近抢险物资的调集方案、就近抢险队伍的组织方案,按照设定的抢险预案,给出物资、队伍和方案的组合方案。

防汛会商子系统 主要服务对象是决策会商人员和指挥领导。根据前面各种分析成果,以大屏幕为表现媒体,在地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的支持下,以实时图像、成果图表以及相关文字等为表现内容,向决策专家、指挥领导全面反映气象、雨水情、灾情、工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物资调运、抢险队伍集合组织等,并同时生成会商纪要、调度请示、调度命令等。

防洪管理子系统 主要包括决策系统文件和数据、图形的维护等功能。

未来方向:网状结构

防汛决策支持系统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改变以往以业务单元作为划分系统的习惯,采用以应急事件作为驱动机制,以防汛责任制和预案为基础,针对某一个应急事件,采取多种业务的处理流程和方法,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效率。

按照以上思路,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总体结构将不再像图1所示的树状结构,而是如图2所示的立体网状结构。在这种结构中,系统将不再简单响应使用者的请求,而是可以根据防汛应急事件发生的类型和量级,主动地为使用者提供事件处理的流程和结果,系统不再是简单的决策支持,而是可以智能地参与决策。

在图2的总体结构中,指挥决策支持流程的核心控制单元是事件分配单元。它直接从数据库中提取数据,形成带有事件属性和事件详情的事件信息流,系统根据信息流内容的不同,将自动转到不同的功能单元。

通用事件 通用事件实际上是包括暴雨、洪水、积滞水、泥石流、工程运行险情等防汛应急事件的集合,这类事件不分量级等特殊定义,是广义的事件。对于这类事件,系统将自动转向实时汛前监视和综合信息服务的功能单元,最终可以通过防汛会商得以表现。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信息服务系统。

触发事件 触发事件是指包括暴雨、洪水、积滞水、泥石流、工程运行险情等防汛应急事件的量级或某一特征值(如发生区域)达到一定标准,需要触发其他功能单元执行相应动作或提请指挥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在这一过程中,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将起到过程引导作用。

北京慧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完成的镇江防汛指挥系统是该设计思路的一个初步实现。

未来,防汛决策支持系统主要出发点是将防汛指挥决策的过程贯穿始终,系统不仅对使用者提供分析结果,而且还对使用者提供过程引导。各功能单元不是孤立的单体,而是考虑了功能单元之间的联动效应。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与使用者之间不是简单的互动关系,而是在系统内部的功能单元之间、系统与使用者之间实现了智能联动,可以使使用者充分感受决策支持的效果。

结束语:洪水资源化是要务

本报记者 张静

防汛风险分析例4

㈠本预案的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防止和减轻危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㈡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局成立防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⒈认真研究落实市局和地方政府关于公路交通保障的指示、任务,迅速采取公路交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指挥所辖省道263线公路、办公楼、生活区域、油库、接待处和工程建设工地的防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⒉具体负责全局防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市局的《防风防汛抢险工作预案》,实施“一岗双责”制,逐级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⒊及时掌握风势、汛情变化趋势,调配公路交通保障力量,决定动用公路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和抢险储备物资;

⒋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完成市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㈢各科室主要任务:

养护科:负责防风防汛抢险预案的制定,防风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雨情、险情、灾情及道路通阻情况、水毁情况的处置指导和收集汇总上报。局防风防汛办公室设在养护科,组织落实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任务。迅速收集汇总风势、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报告,并提出公路交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与市局和当地政府有关办事机构的联系,办理调用公路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储备物资的有关手续。组织防风防汛值班,作好值班记录。确定昼夜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

路政科:负责道路巡查,防风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危险路段的交通疏通与通行车辆指挥调度。

征收财务科:负责收费大厅的防风防汛工作。

工程科:负责工程建设工地的防风防汛工作。

安全生产科:负责油库、接待处、办公楼、住宅楼的防风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防风防汛抢险相关的机械设备的调度和管理。

办公室:负责对重大急办事项的督导督查,防风防汛期间巡查车辆的安排和宣传报道工作。

档案室:做好档案室的防风防汛工作。

二、防风防汛准备

㈠防风防汛检查。各科室要按职责分工认真进行防风防汛工作检查。

⒈检查防风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检查防风防汛工作预案、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抢险材料、设备、器材的落实情况。

⒉大风来临前和汛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公路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预防性检查,对辖区内的桥梁、边沟、通道、排水涵管及排水沟、泄水槽等排水系统做全面检查,发现病害及时处治,尽快清除淤积杂物,以确保泄洪和排水顺畅。

⒊对所辖路段边坡易发生冲沟、坍塌、滑坡等处提前进行加固处理。

⒋对路面坑槽、裂缝等病害进行一次普查,对发现的坑槽及时修复,裂缝尽快组织灌缝、封缝,以防止雨水侵入,造成路基路面损坏。

⒌对办公、生活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大风、雷电和雨水造成破坏。

⒍对工程建设工地进行检查,做好防风防汛准备,遇有大的汛情预报,提前将物资、机械撤离河套、边沟等施工现场;对工地上的大型吊装、拌合设备以及料场油库等要做好防风准备;对施工便道和临时性排水设施进行疏通,做好施工中的路基、桥涵排水,防止汛期淹没道路两侧绿化林地的情况发生。

⒎公路标志、广告标语牌要进行检查加固,办公区域及职工宿舍等都要做好防雷电检测,确保不出问题。

㈡成立抢险队伍

成立防风防汛救灾抢险突击队,同时要做好抢险安全培训和联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㈢备足防风防汛物资

要根据所辖公路的实际情况,备足相应的铁锨、镐、编制袋、木桩等防汛抢险物资,建立防风防汛物资库,并准备好发电机组和抽水机等设备,做到有备无患。储备的物资设备要全面进行检修,单位主要领导担负主要管理责任,具体管理人员要精心维护,确保拉得出、用得上。

㈣车辆机械调度

车辆机械必须保养完好,防风防汛期间要对公路沿线社会上的运输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进行排查摸底,确保一遇突况,能够保证物资、人员的运送以及水毁抢修的及时进行,不贻误抢险时机。

㈤要在大风来临和汛期前,进行抢险演习。

三、防风防汛防雷值班和巡查制度

㈠建立防风防汛期间昼夜值班制度。实行领导亲自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㈡建立防风防汛巡查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发现排水不畅、水毁或公路标志、广告标语牌匾侧歪、路树倒伏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处理和抢修。

㈢建立重点危险路段、危险部位24小时专人监控制度。明确管养路段的重点路段、危险路段、桥梁等主要防汛部位,并登记备案。遇有降雨,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

㈣请示汇报制度。遇有重大水毁和险情,要迅速报告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和市局防汛办公室,对大风、雷电及汛期有关抢险救灾的文电等事宜,要随到随办,及时办理。

㈤建立防风防汛期旬(日)报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抢险救灾情况,建立旬报制度及日报制度,自汛期开始至汛期结束,要坚持每旬一报,遇有大风降雨,要进行日报,每天8:00前及时将风力、降雨情况和大风、水毁损失、修复情况准确上报,报表要填写齐全、准确。

四、应急保障程序

㈠进入大风警戒或汛期,各科室要按照要求,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㈡积极与气象、水利、防汛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风势、雨情、汛情的发展趋势。

㈢发生大风、汛情时,各科室应重视对风势、雷电、雨情的收集、分析,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做好应急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

㈣发生险情、灾情后,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将防风防汛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按照以下程序启动本预案。

⒈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紧急动员和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局防风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各科室防风防汛抢险工作的实施情况。

⒉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与市局和政府部门建立信息通道,随时汇报险情、灾情及交通保障情况,接受上级的指令。防风防汛办公室及时向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领导小组的各种指令。

⒊局防风防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应急保障任务的规模、地点、具体要求等,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同时做好运行调度、通讯联系和生活保障等工作。防风防汛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各抢险队的物资、车辆、人员的协调工作。

⒋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分析险情、灾情发展趋势,并及时上报,必要时请求市局协调、调度其他单位或向当地政府、驻军请求紧急支援。局防风防汛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风势雨情、汛情、雷情、险情、公路交通保障等工作情况,及时向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汇报,为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根据资料,并做好值班、巡查、风势、雨情、雷情记录以及上报工作。

⒌遇有中、大暴雨和风暴时,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险情要加强调度,迅速启动应急保障预案,调度抢险突击队,调派抢险物资、机械,迅速赶赴抢险现场,及时排除险情。

⒍各抢险队要根据险情路段、部位的实际情况,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组织抢险人员进行排水、抢修、清理,避免水毁扩大或路上障碍物妨碍通行,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⒎道路、桥梁出现险情或大风造成障碍物阻塞交通,局防风防汛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赶赴现场,果断采取措施,封闭交通,确定迂回路线,并在迂回路线交叉口处设置指向标志,做好通行车辆的疏导工作,确保人员、车辆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跟交警部门联系,如有重大情况,必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立即实施,确保安全畅通。

⒏道路桥梁由于险情封闭时,要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险情发生的路段设置规范的安全标志,并安排专人看管,防止车辆和人员进入。

㈤一旦发生水毁或大风造成阻塞交通现象,要立即设置安全标志,引导车辆通行或封闭交通。为避免水毁扩大,降低损失,一旦发生水毁,要坚持雨中修复,利用木桩、编织袋对水毁部位进行临时性加固防护。

㈥大风、降雨停止后,要立即统计损失情况,制表上报,研究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经批复后迅速实施。

㈦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五、考核奖惩

㈠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单位防汛抢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责任人。

㈡惩罚措施:

⒈对于防风防汛抢险工作落实不到位,预防性措施不得力,出现险情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果断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的,根据相关规定标准扣分,扣分结果与所在科室和个人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及经济利益相挂钩,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⒉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根据相关规定标准加倍扣分和处罚;

⒊对于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执行或超出整改通知规定期限,加重处罚;

⒋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经查属实,加重处罚;

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根据相关规定标准加倍扣分外,还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㈢奖励措施:

防汛风险分析例5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防汛抗旱是我国政府每年都十分关注的民生问题,这种自然灾害由于其不可避免性,使得人们很是头疼。近些年来的防汛抗旱问题更是严重,因为人们肆无忌惮的对环境进行着破坏,使得生态系统变得不在平衡,致使水旱灾害频率上升,其造成的影响也是越来越严重。虽然,近些年来,我国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减弱水旱灾害的影响,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是却不足以改善全国的整体水旱灾害现状。因此,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努力的改进。争取把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一、关于防汛抗旱能力与基本问题

1.防灾减灾基础体系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大江大河部分干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严重滞后,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低,全国还有相当数量的耕地缺少灌溉设施,城乡供水保证率不高,还有2 亿多农村人口存在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2.预测预报预警能力与有效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国洪涝灾害监测站点不足,预测预报能力偏低,预警不够及时。此外,旱情监测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旱情监测评估和预测分析能力比较滞后。

3.防汛抗旱保障能力与社会化防灾减灾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防汛抗旱经费投入渠道单一,水旱灾害救助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社会化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洪水干旱保险还停留在研究层面。防汛抗旱社会管理相对薄弱,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偏弱偏少,抢险和抗旱服务能力普遍不强。

4.防汛抗旱技术水平与现代化防灾减灾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程度不高,防汛抗旱工程设备与装备的现代化程度较低,制约了防汛抗旱工作的效率。

二、关于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的发展

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出现了,只不过那时候的人们不这么叫罢了,这个概念的提出是近些年的事情。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其发展历程。

1.古代人适应水的阶段,最开始的时候就是古代的人们适应水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人们属于冷兵器时代,没有先进的生产力,不能构建坚固的水利设施,致使当汛期和旱期来临的时候没有任何办法。对于这个阶段人与水的关系,我国古人有许多论述,大多数的论述内容都是,水是一种变化无常的事物,我们无法控制它,我们只有了解它的习性,然后去适应它生存,因为我们离不开它。在古代也有著名的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案例,那就是大禹治水。总而言之这一阶段,实际上是人类主动并力图将其暴露程度降低为零,回避水旱灾害,从而减小风险。

2.近现代人逐渐控制水的阶段,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等到了近现代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拥有了一些较为先进的大型机械,可以建设一些水利工程,来防治水旱灾害了。同时,人类改造自然的意愿和能力在增强,特别是人口增加后,人类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对水进行控制,通过建设水利工程来改造河川、调蓄洪水、发展灌溉和供水等。技术的不断进步,需求的不断增多,使得人们的野心开始不断变大。人类在这个阶段认为大自然是可以战胜的,人类的力量是无穷的,可以无限度地改造自然,向大自然索取。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此时是人类在降低自己易损性的同时,试图通过各种强有力的工程措施,将水旱灾害的危害性减小到零,从而减小水旱灾害风险。

3.现代人和水和谐共存的阶段,人们经过上一个阶段与水的接触,人们开始发现水是不能够征服的,真正的生存之道就是与水共存,一起和谐发展。在这个阶段里,人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不可能将水旱灾害风险“危害性”、“暴露程度”、“易损性”的任何一个风险因素减小到零。相反地,应当采取综合措施,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小水旱灾害风险,实现水早灾害管理的最大效益。于是我国人们开始从各国学习先进的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工作,争取早日走上,人水和谐、水旱灾害综合管理的道路。

三、关于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流程

所有工作都有自己固定的流程,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也是如此。目前主流的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流程主要是以下几个步骤。

1.风险识别,水旱风险管理就是风险识别工作,该工作主要是对潜在的各种威胁进行系统的认真的归纳整理,并分析产生不利事件原因的过程。该步骤的主要目的就是分析出风险的来源、范围以及特性,然后形成文档报告,以便后面工作的开展。

2.风险评估,这里所谓的风险评估,指的就是根据某种灾害所导致的损失的历史资料的记载,然后再根据上一步的风险文档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这一工作中,主要利用的工具有概率统计、洪水风险图、资产评估法、水文水力学法、历史洪水类比法、地貌学法、专家调查法等。

3.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中间步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它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工作期间,会对上面的俩个工作内容进行综合的分析整理,然后把各种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及其他因素的风险指标值,综合成单指标值,以表示该地区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损失的程度,并与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标准进行比较,进而确定该地区的风险等级,由此确定是否应该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

4.风险处理,风险处理顾名思义,就是指对某种不利事件进行科学的预防,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的一个过程,可以说该步骤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风险处理的主要任务是以最低的代价获得最佳效益的总目标。当面临风险时,主要思路为采取转移、接受、化解、规避和分担等各种风险处理手段,从这些手段中,选择适当内容,形成最优处理方案。

5.风险管理结果评价,风险管理结果评价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最后一步,该过程的主要工作是对以上每个步骤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然后找出每一步骤的可行性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档案记录,以便于以后的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一般地说,对于某一地区或流域的水旱灾害风险管理,以上工作流程是逐步进行的,但每一步工作之间又是彼此联系的,不是截然分开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社会对防汛抗旱、水旱灾害的要求越来越高,防洪和抗旱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不断完善对策和措施。

参考文献:

[1] 刘宁.唐家山堰塞湖应急处置与水旱灾害管理工程[J].中国工程科学,2008,10(12)。

[2] 刘宁. 进一步提高科学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J]. 求是,2010(08)。

[3] 刘宁.堰塞湖应急处置实践与认识[J].水科学进展,2010,21(04)。

[4] 刘宁.舟曲白龙江堰塞排险与应急疏通减灾工程管理认知[J].中国工程科学,2011,13(01)。

防汛风险分析例6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隐患点、水利工程、高空建筑、高速公路、铁路、市政、电力、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厂房、临时房及广告牌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业主单位(或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4.4.3 各镇(街道)重点检查防台风组织体系建立、人员转移台帐、危房、集中安置点、被转移对象应急知识以及预警措施和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Ⅳ级应急响应

市三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台风预报成果,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5.2 Ⅲ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防汛防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接镇(街道)、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部署防台风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灾情核查等情况。市三防办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将防台风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

5.2.1 市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市三防办主任到岗值班,通知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

5.2.2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监测,及时准确地做好台风趋势的预报,与市三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台风动向,并向公众。

5.2.3 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要了解掌握水库、河道蓄水情况,科学调度,组织各项安全措施的再检查、再落实。

5.2.4 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等单位要了解掌握船只出海情况,及时通知船只避风。

5.3 Ⅱ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接有关镇、水工程管理单位视频会商系统。必要时启动应急办事机构进岗开展工作。市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向全市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人员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台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 5.3.2 气象部门要作出台风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和市三防办报告。

5.3.3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召集气象、防汛、水利等部门分析会商台风发展趋势、降雨量级等情况,市三防办将会商结果及时通报各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部署全市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5.3.4 交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立即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必要时组织做好本地船只的外出避风工作,做好沿海养殖人员的撤离准备。

5.3.5 水利部门要根据水库蓄水情况科学调度,组织对病险水库、海塘和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抢险及水库下游人员安全转移方案和措施。

5.3.6 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防台抗灾准备,组织各地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

5.3.7 建设、交通(港航)等各有关部门对码头、机械设备、施工工地、沿海各种设施、各类建筑物按抗台风要求做好加固防护工作。

5.3.8 旅游部门要督促各地组织受台风影响景点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5.3.9 各有关部门要对低洼地段、危房、临时房、工棚等居住人员做好转移的准备。

5.3.10 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气象部门的台风警报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防台风工作部署。

5.3.11 市三防办做好麻袋、土工布等防汛抢险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交通、建工部门及各镇(街道)落实抢险机械设备、车辆到指定地点区域。

5.4 Ⅰ级应急响应

市委、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全民动员,紧急避灾:

5.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副指挥进岗工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人员紧急撤离指令;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全部进岗到位。紧急通知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防台

风工作。

5.4.2 气象部门要及时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雨量等级的预报,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市三防办报告,向各镇(街道)、市属各部门通报,同时向公众。

5.4.3 报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汛抗台紧急会议,动员全市党、政、军、民全力做好抗台抢险工作。

5.4.4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镇(街道)发出人员转移命令,各地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5.4.5 教育部门接到停课通知后,及时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指派专人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开放体育馆、教室等供群众避险;旅游部门要做好各景点游客的安全防范工作。

5.4.6 卫生部门组织派遣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设立临时救护点,及时救助和治疗受伤的群众。

5.4.7 水利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赴一线检查落实水利工程保安措施,根据降雨量预报及实际情况,做好水库、河道的洪水调度,检查督促水库、海塘、涵闸管理人员增加对工程的巡查次数,加强对工程运行的观测。并根据降雨量预报,科学调度,适时预泄预排。

5.4.8 人武部、武警部队、驻温部队及时支援地方抗台抢险。

5.4.9 公安部门要做好紧急防汛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根据灾情的发展,对部分区域实施管制。

5.4.10 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对回港避风渔船的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渔船上人员,必须全部撤离;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

5.4.11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海上运输船只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和指导对此类遇险船舶的救助。

5.4.12 交通部门组织、督促各地做好各相关码头及客、货运输船舶停止营运工作,做好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

5.4.13 工经、安监等部门督促、指导修造船企业做好无动力船舶的安全工作,检查、督促修造船企业、工矿企业做好停工停产和人员安全转移。

5.4.14 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和隐患点的检查,督促各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员撤离工作。

5.4.15 新闻单位要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灾情、险情,增加对台风动态和抗台抢险措施的播放次数,及时向公众抗台信息。新闻单位的记者要深入一线,及时报道防台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事迹以及灾情情况,灾后要及时编制抗台抢险电视片。

5.4.16 电力、通信、供水、供气部门组织抢险小分队,一旦线路、管道中断,迅速组织抢修。

5.4.17 建设(市政)部门做好在建工程、广告牌、行道树等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区排水系统及排涝涵闸运行状况及时排涝;落实城区安全供水措施,确保台风期供水安全;组织抢险小分队做好市政设施的抢修准备;根据全市农房调查成果,检查、督促各镇(街道)三、四类危(旧)房人员及沿海直接迎风二类房等避灾对象的转移安置工作。

5.4.18 农林部门要组织落实大棚种养业的保棚等应急措施,督促各地做好处在危险地带的种养业人员和畜禽的转移工作。

5.4.19 旅游部门要督查各风景旅游点游客返回情况,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5.4.20 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避灾对象台帐落实好群众转移安置,并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命令组织做好一线防台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

5.5 社会动员与参与

5.4.1 发生台风灾害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4.2 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台抢险。

5.6 信息与宣传

5.5.1 防台抗灾等信息,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市民政部门统计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和。

5.5.2 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市内有重大影响的台风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市委、市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7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 善后工作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水利、民政、城建、交通、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到抗灾一线慰问灾民,指导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6.1 市民政局、市三防办及

时掌握汇总灾情灾损,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汛物资调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评估工作,做好向上级政府的汇报准备工作。

6.2 工经、财政、贸粮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资金、器材等供应,优先安排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修复所必需的资金与物资。

6.3 民政部门认真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受灾人员进行生产自救。

6.4 水利部门对损毁的水利工程设施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督促业主单位(责任单位)尽快予以修复。

6.5 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加强灾区检疫防疫,防止疫病流行。

6.6 交通、供电、通信部门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供电、通信等设施。

6.7 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农、林、渔行业的生产自救,尽量减少农林作物和水产养殖的受灾损失,确保市场农副产品的正常供应。

6.8 保险部门深入投保单位,做好理赔工作。

6.9 灾后,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民政局、市三防办上报灾损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汛情、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抢险队伍保障

7.1.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7.1.3各镇(街道)应当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专业抢险队伍,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防台救灾工作。

7.2 物资保障

市级防台抢险物资由市三防办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储备,各类储备物资要符合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满足防御超强台风的要求。各镇(街道)应按规定储备必要的防台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小型发电机,以备重大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7.3 资金保障

市财政、发改、民政、水利、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落实好救灾、恢复生产所需的信贷资金。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7.4.1 防台抢险的通信联络方式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传和市、镇防汛防旱指挥视频会商系统为主;固定电话出现故障时,由市电信局提供备用应急通信设备,并及时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

7.4.2 各镇(街道)、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公布抢险救灾值班电话,接受险情警报与救援求助。

7.4.3 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

7.5 卫生防疫保障

市卫生、农林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6 培训与演练

7.6.1防汛防台知识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6.2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7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超强台风过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专家组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制定,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本预案制定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抗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或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对在防台抗灾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防汛风险分析例7

中图分类号:TV6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7-0117-02

水库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公共基础工程,为积极践行科学减灾理念,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综合能力建设,积极组织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洪涝灾害损失,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当前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及如何优化,提高其科学性,做一探讨与分析。

1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区域或流域防洪预案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涉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就是在水库遇到突发事件时,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险情和不利因素后提出较优的应对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对防洪、防汛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编制水库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针对水库可能出现的险情和突发事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对策,有效防止或缓解下游地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保障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内容确立的依据

从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的实践来看,要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内容的确定主要涉及3方面,即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情况、突发事件危害性的分析以及防汛抢险工作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2.1 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

从当前水库的管理实践中,大多数水库进行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并有安全鉴定报告书,但还是有部分水库没有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是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同时,还应从有效防备出发,重视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

2.2 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在进行编制大纲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不是水库险情及抢险措施的简单罗列,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和险情分析是预案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其中,水库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非常重要,要求详实可靠。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可以通过熟悉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掌握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安全状况、抢险措施等。详实可靠的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源自于编制预案时对水库工程地质、施工、运行管理情况及问题的全面汇总分析。有了详实可靠的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一旦水库出现重大工程险情,可以通过预案查找出险缘由,确定险情性质,节省临时收集、查阅原始资料及分析论证的时间,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应急抢险。

2.3 防汛抢险工作的内容

(1)重大工程险情分析,包括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对重大险情进行等级划分;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险情及对水库工程安全的危害程度。

(2)大坝溃决分析,包括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水库溃坝形式;参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分析水库溃坝洪水对下游防洪工程、重要保护目标等造成的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绘制水库溃坝风险图;分析水库溃坝对上游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的地点、范围和危害程度。

(3)影响范围内有关情况,包括确定影响范围内的人口、财产等社会经济情况;确定影响范围内的防洪重点保护对象、工程防洪标准,以及下游河道安全泄量等。

3 提高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科学性的对策

3.1 提高水库防洪预案的科学性

水库防洪预案侧重于洪水调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及组织保障措施,重点防御大暴雨洪水对水库工程造成的危害,突出解决水库防洪安全问题。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则涉及危及水库防汛安全的所有突发事件的防御和抢护,全面解决水库度汛安全问题。较之水库防洪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内容更全面,各种措施更具体,责任和程序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也更加科学合理。

3.2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体现科学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要求,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科学合理,关键在于有关条件、方式、权限、责任、程序等要件是否明确,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编制出的预案应当内容连贯,要点明显,结构严谨。比如遵循“总则、工程概况、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预案启动与结束、附件”的结构,每项又有详细的分条目及要求,目次齐全、结构合理且要求明确。这应是预案审批机构审查预案时的重点。

3.3 多方共同参与和配合

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是一个全方位的措施。通过应急预案,可以进一步明确各级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具体应急措施,并在发生不同等级险情的时刻,根据需要及时联络调动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因此,水库大坝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工作离不开企业、政府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相互配合。

3.4 加强对预案的熟悉与掌握程度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为水库防汛抢险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方案,一经上级审批机构批准,达到启动条件就必须遵照执行。关键时刻运用并发挥作用是编制预案的唯一目的。故预案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一定要使有关人员懂得水库防汛抢险的业务和程序,专门学习并掌握预案,真正体现预案的意义和作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具体的编制实践中,需要从水库防汛抢险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进行正确认识与分析,周密规划防汛抢险工作的内容,从而使得编制的应急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

防汛风险分析例8

港闸区是*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长江下游左岸,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决定了我区是一个洪涝、台风、暴潮灾害频发地区。制定我区防洪应急预案,是争取主动,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从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防洪法》、《水法》、《气象法》、《防汛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

2、《关于我省长远防洪(潮)设计水位及沿线建筑物设计标准的通知》(*省水利厅苏水计[*]210号);

3、《*市城市防洪规划》,年12月,*市人民政府批准;

4、有关堤防、水闸设计规范,管理规程。

5、《*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发生的突发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灾害包括:长江洪水、内涝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坍江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城市防汛抗灾的水平。

1.4.2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和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因地制宜,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

2、自然状况

2、1、自然地理

2.1.1地形地貌

港闸区范围属江海冲积平原,境内地面高程3.6~6.2m(吴淞基面,下同)。地形相对平坦,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其地形、地貌特征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老岸田,成陆最早,地面高程为5.5~6.2m;位于通扬运河以东,九圩港以南地区。

2、中沙田,成陆较晚,地面高程为4.5~5.5m;位于通扬运河以西,东港套闸、芦泾河四号桥闸、天生街办中心河胜利套闸以东。

3、圩塘田,成陆最迟,地面高程为3.6~4.5m;位于东港套闸、芦泾河四号桥闸、天生街办中以河胜利套闸以西到长江。

2.1.2气象

港闸区范围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4.6~15.1℃,平均日照2100~2200hr,年总幅射量为110~117大卡/cm2,年均降水量1078mm,其中年间降水量分配很不平衡,有约55%的降水量集中在汛期。一般年份有5个相对集中的降水阶段,即一至二月份的早春冬雪水,降水量为95~120mm;四至五月份春季连绵阴雨,降水量在230~270mm之间;六至七月份的梅雨期,降水在250mm左右;八至九月份的热带风暴雨,降水在306~470mm之间;九至十月份秋季,降水量在20~250mm之间。年均雨日120d左右,年相对湿度为80%、雾日31d左右、无霜期212~235d,年蒸发量在1350~1450mm之间,年均风速3.1m/s,最大风24.0m/s,春夏以东南风居多,冬季以西北风为主。

2.1.3长江潮性

本区长江潮性为非正规半日潮,每日两涨两落,日不等现象十分明显,并受涨、落潮流的双重影响。

2.1.4长江潮位

市区长江代表站天生港站的历史最高潮位为7.08m(1997年7月18日),历史最低潮位为0.42m(1956年2月29日),平均高潮位为3.86m,平均低潮位为1.97m,最大潮差4.01m,最小潮差0m,平均潮差1.93m,平均涨潮历时4:09小时,平均落潮历时为8:06小时.

2、2、洪涝灾害分析

2.2.1、洪涝灾害特征

我区的洪涝灾害特征主要表现为台风、暴雨、天文大潮、上游大径流下泄这四个要素的多重组合影响。一般情况下台风暴雨、天文大潮、上游大径流下泄的多发季节在汛期6~9月份,这期间还有梅雨的影响。如果以上四个要素中有两个、三个或四个要素共同作用,极易引发特大洪涝灾害,从而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台风(热带气旋)一般7月份以后影响我市,台风影响主要表现为台风正面袭击影响、台风登陆后减弱成低气压槽与冷空气结合产生的暴雨影响。根据1949~2000年统计资料,本市每年平均受台风影响2.2次。台风一般夹带着暴雨,台风暴雨来势猛、强度大、时间短,往往形成大面积雨涝灾害。

洪潮的产生一般由上游长时间暴雨所产生的大流量径流加上天文大潮而引起,其特点是:流量大、流速快、水位高、持续时间长,对江堤的破坏程度大。

2.2.2雨涝灾害成因分析

雨涝灾害成因:导致我区内涝的原因是梅雨型暴雨、台风型暴雨或强对流天气降水影响。以上三种天气形成的强降水主要发生在6至9月份,当暴雨径流宣泄不及,特别是在长江潮位起涨高于内河水位时段时,沿江涵闸无法自排,内部涝灾就可能出现。导致涝灾的人为因素还有: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大量房地产项目的上马,使部分水系遭到严重破坏,打乱了排涝水系的整体布局,同时不透水面积比例不断增加,造成径流量加大;部分河道淤积现象相当突出,加上人为设障等原因,致使河道原有设计断面大为缩减,影响涝水外排;另外我区的排水管网配套建设不全,低洼地区的抽排泵站设置跟不上等原因也比较明显。

2、3、洪涝防御体系

2.3.1、防洪体系现状

根据省水利厅提供的潮位资料的分析结果,市区代表站天生港站的2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6.50m,5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6.73m,10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7.18m。由于我区地处平原河网地区,地面高程只有3.6~6.2m,因此,如果没有江堤的挡潮作用,只要发生20年一遇的洪水,我区范围将全面受淹。

我区江堤达标建设起步较早,主江堤、港堤的防洪挡潮标准都基本达到了“长流规”防洪标准,另外,加上护岸工程、内河排水网络、城市排水网络及配套建筑物工程的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能挡、能排、能引、能控的水利工程体系,为保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江堤

港闸区沿江堤防西起九圩港、东至通吕运河口,全长9km,加上*亚华船厂段江堤,总长度10.1公里。土堤顶高程8.10~8.50m,顶宽5m,挡浪墙顶高程9.23~9.63m,外坡比1:3.0,均采用灌砌块石护坡,内坡比1:2.5;

2、涵闸

港闸区范围现有涵闸17座,其中内部河道节制闸、套闸17座,直接穿堤出江的涵闸有5座。沿江企业江堤上的旱闸口59座。

3、内河水系

我区内陆河网密度较高,辖区内有大小河道238条,总长度达460km,大部分河道相互贯通,所形成的河网与长江堤防共同构筑了防洪、排涝体系,其中过境一级河三条,分别为九圩港、通吕运河、通扬运河,二级河四条,三级河24条,其余均为四级河。

全区各级河道按各区地形、地貌的差异分别排涝入高、中、低三个不同水系再通过沿江涵闸排入长江。

高水系(老岸田地区):又称九、吕水系,正常水位4.2m。

中低水系(中沙田地区、圩塘田地区):又称沿江圩田水系,正常水位3.7、3.2m。

沿高、中、低水系分界线建有节制闸、套闸实施水位控制,防止高水下压,避免水位失控产生涝灾。

2.3.2、防洪体系现状防洪标准

港闸区范围主江堤或挡浪墙的顶高程为9.23m,这个标准是根据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6.73m设计水位加2.5m超高来确定的,其现状标准仅相当于90年代水情和工情条件下的50年一遇防洪标准,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其防洪排涝标准偏低,与其经济发展程度很不相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3.3、防洪体系规划标准

根据*省水利厅苏水计1997年210号文件精神,*市市区主江堤到2010年的规划防洪标准是:设计水位7.18m加2.5m超高,使主江堤或挡浪墙的顶高程达到9.68m,在遇到90年代水情和工情条件下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外坡进行灌砌块石护坡。

排涝标准:2010年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降水210mm

不受涝,按高、中、低水系分别将防涝安全水位控制在4.90m、4.10m及3.60m以下。

2.3.4、防洪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堤身和堤基大部分为沙壤土,加上部分堤段护坡标准不高;

(3)部分出江涵闸老化、机电设备陈旧、带病运行,例如,天生港闸;

(5)高低水系控制设施有的老化需要更新。

有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由于堤身和堤基土质沙,加上部分堤段护坡标准不高,在遭受台风、暴雨、高潮袭击时,容易使上部产生雨淋沟、发生块石塌落、跌塘,从而给防汛工作带来难度;

(3)出江涵闸带病运行,易使涵闸失去排水功能和局部地区产生内涝。

2、3、5、重点防护对象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重点防护对象是:

34家沿江企业,及江堤内的天生港镇,重点在防风暴潮及防涝;

3组织体系与职责

港闸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街道、乡、沿江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3.1、区防指组织机构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分管副区长、区人武部政委、区农经局局长任副指挥,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办事机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农经局内。

3.2、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省防、市指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防旱工作部署和指令,制订、颁布全区防汛防旱工作有关规定、制度、通告、预警信息等,组织制订港闸区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区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3、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防旱新闻报导工作。

区政府办: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好防汛防旱各项职责。协助指挥长调度指挥防洪抢险。

区发改委:协调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资金的落实、防洪防旱救灾资金和电力、有关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汛防旱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及破坏防汛防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协助防汛防旱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区民政局:负责及时将台风将登陆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里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指导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防旱经费,并及时下拨、监督使用,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

区建设局:负责全区社区雨水管、泵站等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城市主次干道排涝工作。

区农经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做好防汛调度和防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区防汛防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和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全区防汛防旱

准备工作;提出防汛防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方案;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和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相关技术。

区人武部:调集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防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任务。

发生特大、重大或较大水旱灾害时,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由各部门组成若干应急工作组。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4.1.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区堤防管理单位及沿江企业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涝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区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江堤、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区防指。区防指立即向市防指报告。

(2)当堤防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堤防、涵闸所属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淹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4.1.2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

(1)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

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全区的堤防防汛抢险工作,一旦汛情紧张分头赶赴负责的地区组织落实抢险救灾工作。各街道、乡的党政领导和区各部委办也必须层层落实分工负责制,责任到人到位;

(2)分级管理责任制

按照水利工程的收益范围、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的防汛责任制;哪一级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出了问题,哪一级领导承担责任。

4.1.3、各级防汛人员岗位责任制

(1)建立和完善各种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制。从指挥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任务,以确保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3)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4.2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4.2.1洪涝的量级划分

根据我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防洪工程体系的现状,其洪水的量级划分以长江天生港站的潮位为准:警戒水位5.50m,20年一遇潮位为6.50m,50年一遇潮位为6.73m,100年一遇潮位为7.18m,200年一遇潮位为7.44m,300年一遇潮位为7.59m。

内河(非区域性一级河)防涝标准以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210mm不受涝,按高、中、低水系分别确定防涝安全水位不得超过4.90m、4.10m及3.60m。

4.2.2防洪预案的分类

防洪预案按其作用分二类:

(1)标准内防洪预案,长江天生港潮位小于50年一遇6.73m;内河水位小于20年一遇涝水位即高水系4.90m、中水系4.10m、低水系3.60m。

(2)超过以上标准的防洪预案;

4、3、标准内防洪预案

4.3.1、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巡查监测

防洪工程的巡查监测的内容包括:

(1)河势监测

对沿江重点险段水下河床冲淤变化的监测在每年的汛前、汛后各进行一次,以掌握河床深泓部位的变化情况。如河势变化较快,威胁堤防工程,应予加测。区内重点险段为三化厂段江堤等。

(2)堤防工程监测

区属堤防管理部门和堤防占用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占用范围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技术力量和专人于汛前、汛中、汛后对堤防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堤身护坎、护坡、土方流失、裂缝、管涌、渗漏、滑坡、滩面塌陷等。尤其是在台风袭击、大汛高潮期,应加强日夜监测和管理。

(3)涵闸监测

具体由涵闸管理部门负责,主要监测内容为:一是对涵闸的运行状况、机电设备、启闭系统、闸身、闸门、消力池等;二是对闸室上下游引河于汛前、汛后进行定期监测,并拿出对比资料,以摸清引河的冲淤变化。

4.3.2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

区、街道(乡)、及沿江企业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机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有线和无线通讯设备,并完善每年汛期防汛责任人的通讯联络,防汛通讯号码分发给有关防汛部门。

4.3.3防汛调度

(1)沿江堤防的防洪调度

根据“长流规”提出的标准,我区范围沿江堤防的防洪设计水位为6.73m,在出现设防水位以下的水位时,由区堤防涵闸管理所护堤员、沿江企业有关管理人员组成巡查队伍不定期地上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2)内河水情调度

按划定的高、中、低水位控制线调度节制闸、套闸,控制各水系的运行水位,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各片排涝前应视内河水位、预报降雨量等权衡是否需要预降内河水位,随降雨与积涝过程适时启闭涵闸排涝入河(区域性一级河)或直排入江,区各水系运行水位。

4.3.4防汛抢险

当长江天生港站出现5.5~6.73m潮位时,预示长江沿线可能会出现一般险情。全区各级防汛防旱机构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区防汛指挥部要明确责任,落实涵闸管理部门、沿江乡镇、堤防占用单位防汛巡查、监测人员上堤不间断查巡,24小时轮流值班;沿江各企业要关闭旱闸门;沿江涵闸不离人、确保涵闸启闭设备运行正常;区、有关街办防汛指挥部要派员上堤查看汛情,密切注视水情和工情的变化,加强对水情和工情的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工作:区人武部组织抢险队伍待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关险情和抢险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汇报,同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对险情的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加固措施。

4、4、超标准防洪预案

4.4.1做好抢险备用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工作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防汛物资的准备和储存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区防汛部门专储;二是乡(镇)、沿堤企业单位的自储。一旦发生险情,根据险情程度、物资需要等情况,区防汛指挥部作具体调度;如果本区抢险物资缺口较大可向市求援。

根据市防指要求区级防汛物资的储存如下:块石500吨(储于永兴船厂内);另请幸福乡供销社代储存防汛编织袋1.0万只,箩筐、竹扛若干。各沿江企业根据防汛责任状上的要求备足防汛物资。

在防汛抢险阶段,由区防汛指挥部下达调运指标,由区防汛指挥指派有关沿江企业出车调运。

4.4.2组织落实抢险队伍

由区人武部落实由沿江乡(镇)、企业为单位组织的巡查、抢险、预备三支抢险队伍,具体人员配置见表

4.4.3统一指挥、突击抢险

当沿江江堤遭遇特大洪潮袭击时,区、街道(乡)、沿江企业单位,要全面动员,抢险队伍要各司其责,上堤坚守自己的岗位;重大险情由区人民政府、相应的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特殊险情,除立足于自抢自救外,要与驻通部队取得联系,请求得到部队的支援。

1、江堤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江堤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保护区发出警报。江堤决口、水闸垮塌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汛指。

防汛风险分析例9

刚才,中国气象局的同志通报了第*号台风“*”的预报情况。*、*、*、*、*、*、*、*等*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防御第*号台风“*”的有关工作,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民政部和总参作战部的同志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讲得都很好。

据气象分析,今天上午*时,第*号台风“*”的中心位于台湾花莲东南约*公里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级(风速*米/秒)。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东部海面靠近,强度继续加强,今天下午有可能加强为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级(风速*米/秒),并将于*日早晨到中午在台湾花莲到台东一带登陆,然后穿越台湾岛,逐渐向*中北部到*南部沿海靠近,并可能于*日夜间至*日白天在浙闽沿海再次正面登陆,并维持台风强度。据分析预测,第*号台风“*”有可能是今年登陆我国大陆强度最大的台风,登陆后维持的时间较长,对我国东部影响较大。受其影响,*日至*日,*、*、*东部、*将出现大风和强降雨天气。*日至*月*日,华北东部、湖南湖北东部、*南部、*等地也将出现较强降雨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抗洪和防台风工作,总书记、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绝不能在防汛上出大的问题。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时期,西北太平洋热带气旋也进入相对活跃期。近年来,台风登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灾害损失的事例不少,教训十分深刻。*年*月*日,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南沿海登陆的“卡特里娜”飓风造成*万人无家可归,死亡人数超过*人。今年*月*日,在缅甸登陆的超强热带风暴“纳尔吉斯”造成*万多人死亡、*万多人失踪。今年第*号台风“风神”在菲律宾海域造成渡轮沉没,死亡和失踪*多人。同时,强台风深入内陆往往造成大的洪涝灾害。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全面做好沿海台风防御工作的同时,也要着力做好台风深入内陆造成流域性或局部严重洪涝灾害的防范工作。

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各国奥运会代表团和国外媒体记者已陆续来华,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在这一重要时期,面对第*号台风“*”即将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的严峻形势,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抗台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重灾”,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从最坏处着手,坚持以人为本,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科学防控,切实把各项防汛抗台工作做在前头,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在实处,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为奥运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这是我们各级防汛指挥部、各有关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

今年第*号台风“*”生成后,国家防总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超前部署各项防御工作。*日,国家防办超前发出通知,提请东南沿海有关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有关流域机构密切监视台风动向,提前做好台风防御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家防总派出的两个工作组已提前赶赴*、*,协同地方做好台风防御工作。中国气象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加强预测预报。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民政部和总参作战部高度重视,对防御台风工作做出了专门安排部署。

*、*、*、*、*、*、*、*等省市非常重视,超前部署,积极做好各项防汛抗台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号台风防御工作,省委书记卢展工和省长黄小晶及时作出明确指示。常务副省长、省防指总指挥张昌平坐镇省防汛指挥部,多次召集会商会议,分析部署防台工作。省防汛办先后发出内部通报和明传电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值班、加强监测,密切注视热带风暴发展动态,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从防汛、防潮、防雨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沿海渔场作业船只回港避风、海上养殖渔排上老弱妇幼人员提前转移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副省长、省防指总指挥茅临生等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和批示,要求各级防指加强防汛抗台值班,密切关注“*”动向,全面做好防御工作。省防指加强了会商分析,及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地市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对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港内避风渔船防撞保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城镇低洼地区应急排涝、山区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以及各类水利工程、在建工程的防风保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高度重视,陈达恒副省长亲自动员部署,省防指针对台风有可能深入内陆的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防御方案,落实防御措施,把防御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山区和小型水库,重点加强避风、避险、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等省市十分重视,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出通知,超前进行部署,要求有关地区密切监测台风发展动向,切实加强防范,周密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总得看,各有关省市对第*号台风“*”的防御工作高度重视,各项防御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进一步做好第*号台风“*”的防御工作,现在我宣布,国家防总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请有关省市根据防汛防台风预案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并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下面,我就“*”的防御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台风防御工作的认识。要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台风防御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按照防台风预案,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屯、户组,把各项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人员,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二,要强化监视监测,搞好预警预报。气象、海洋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尽最大可能对台风的移动路径、强度变化、影响范围、台风影响海区的海浪、沿海地区风暴潮、降雨增水等情况作出准确预报。要及时向社会台风、海浪预警信息,为台风防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使群众能及时避风避险。水利部门要加强水情、汛情测报,要根据降雨范围、持续时间、降雨强度等情况及时进行滚动分析和实时预报,为防汛抗台和江河湖库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要强化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台风防御工作的首位,科学安排,重点落实。要突出抓好“防”、“避”、“救”三个重要环节。在台风到来前,要以“防”为主,要认真做好台风预警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强风、防暴雨、防大潮、防山洪灾害、防城市内涝的充分准备。在台风到来时,要以“避”为主,及时做好转移撤离疏散工作,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突出做好海上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工作,要加强力量,对海上养殖渔排、进港避风船只、港口危险地带、低洼易涝地区、危旧工棚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山洪灾害易发区等进行拉网式检查,该转移的人员必须及时安全转移,确保不留死角,确保不漏一人。在台风过后,要以“救”为主,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助、救援、救护上来,确保转移、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安置和救助,确保生病、受伤群众及时得到有效医治和救护。

第四,要强化防范措施,着力抓好落实。台风带来的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要切实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和避险工作。要加强对危房校舍、简易工棚、高空构筑物、建筑工地、工矿企业、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落实防风防雨防潮措施。要加强对电力、交通、供水、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低洼地区、地下空间、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城市防洪排涝预案和措施。对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排除险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防汛风险分析例10

一、应对有序,成功抗御*5年各类水旱灾害

去年汛期,我省虽未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侵袭,但是各类灾害频繁发生,先后经历了暴雨、干旱、台风等灾害的考验。淮河干流发生了三次中等洪水过程,沂沭泗流域汛后期来水明显偏多,春、夏、秋三季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干旱,遭受了4个台风(热带风暴)的影响,其中第9号台风(麦莎)和第15号台风(卡努)均穿越我省而过,影响较大。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夺取了防汛防旱斗争的全面胜利。去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特点是: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去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防旱工作,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贯彻温总理、回副总理批示精神,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都亲临省防指检查指导,对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张连珍副书记多次深入实地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各地按照国家防总《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的要求,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落实各类重点防汛工程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汛情紧张时,各级政府负责同志亲自带班,现场指挥,落实任务,全力组织,保证了防汛抗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在暴雨、台风等灾害侵袭前,省防指根据预测预报,提前部署落实各项抗灾措施。在“麦莎”台风到来前,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发出了《关于做好抗御9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派出工作组,分赴最易遭受台风袭击的沿海和沿江地区,协助地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各地密切关注水情、天气变化,及早部署安排,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迅速组织力量,明确防守重点,研究落实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防台抗洪工作。

三是科学调度,全力排水。去年汛期,我省把安全泄洪和抢排区域涝水作为防台抗洪工作的重点任务。去年7月上旬,淮河上中游普降暴雨,在洪泽湖水位仅为12.04米,低于汛限水位0.46米时,果断决策,调度三河闸、入江水道、江都枢纽等骨干水利工程,提前预降洪泽湖水位,腾出库容,迎接上游洪峰。在9号台风“麦莎”来临前,所有超汛限水位水库紧急开闸泄洪,全部降至汛限水位以下,保证了水库的安全运行。为尽快降低里下河水位,沿海四港全力抢排,江都站、泰州引江河高港站全力抽排涝水,累计抢排涝水83.4亿立方米,有效避免了里下河地区大面积滞涝。

四是突击抢险,确保安全。去年汛期,我省部分水利工程相继出现一些险情。长江太仓浏河段、杨村河口等发生10处险情;入江水道发生横桥圩坍塌、高邮湖堤防冲刷等5处险情;海堤夸套河口等地发生7处险情;中运河部分堤段发生管涌、渗漏等4处险情。苏州、淮安、扬州、徐州、盐城、南通、无锡、泰州、镇江等地切实加强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处理,特别是、武警官兵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避免了险情的进一步扩大。由于各地预案周密、措施得力、抢护及时,全省没有一处水利工程失事。

五是以人为本,安全转移。在抗御“麦莎”、“卡努”台风过程中,各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通报台风信息,广泛普及防台风知识。沿江、沿海等危险地带先后两次安全转移人员1.96万人,组织2.3万艘出港船只进港避风,妥善安排转移人员的生活,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调度水源,全力抗旱。针对去年局部地区严重干旱情况,受旱地区科学调度水源,加强用水管理,保证了工农业和城市用水安全。连云港市坚持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原则,调度石梁河水库水源优先满足赣榆县用水,而赣榆县地势较低地区则在保证连云港城市供水的前提下,通过沭南、沭北闸调引淮水。徐州市根据微山湖湖西用水情况,适时开启郑集站向丰沛铜地区供水,市直各站全年累计翻水2.34亿立方米,各县(市)共计翻水5.1亿立方米,有效缓解了水稻用水高峰期的用水矛盾。南京、镇江等地丘陵山区加强水源调度,全力做好抗旱工作,确保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需要。

回顾总结去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绩,主要归功于多年来建成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归功于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门周密组织、科学调度,归功于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配合,归功于广大干部群众、驻苏部队和武警官兵艰苦奋战、奋力拼搏。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向所有参与和支持防汛防旱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和、武警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今年防汛防旱工作面临的形势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防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牢牢把握防汛防旱工作的主动权。

(一)充分认识防汛防旱工作的严峻性。一是从气象气候预测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我省淮北和沿江部分地区总降水量比正常偏多,在淮北和沿江部分地区出现雨涝的可能性偏大,梅雨期降水量比较集中,淮河以南地区在雨季过后可能出现一段伏旱期。预计将有1至2个热带风暴或台风对我省造成较为明显的影响。从去冬以来的气象水文实况来看,天气明显异常。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全省平均降雨量14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5成,进入3月份后全省降雨异常偏少,但4月上旬,又出现三次连续降雨过程。对此,我们必须高度戒备、高度警惕,做好一切应急抗灾准备。二是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来看,后果不可低估。事实证明,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洪涝灾害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是首位的。据统计,全世界洪涝灾害发生的次数和造成的损失均占到全部自然灾害的三分之一左右,人员伤亡占二分之一左右。而我国每年发生的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大概占到全国gdp的2%,多年平均损失为800至1000亿元。就我省来看,*3年的淮河大水、*5年的台风都给我省局部地区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三是从部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上来看,不可麻痹大意。近几年我省没有遭受特别大的洪涝灾害,而水利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兴建和加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有的认为*的水利工程标准较高,已经足以应对大的洪涝灾害;有的认为大水不是年年有,今年未必来等等。这些认识上的不到位,直接导致措施上不扎实,是防汛防旱工作的重大隐患,必须切实加以纠正。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今年防汛防旱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防汛抗灾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确保各项防汛防旱措施落实到位,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充分认识防汛防旱任务的艰巨性。我省滨江临海,433公里长江受江潮顶托,744公里海堤受台风高潮影响,80%的地面处于洪水位威胁之下,防汛压力很大。近年来,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局部地区的突发性强降雨,给中小河流、中小城镇以及中小水库带来很大的防洪压力。即使本地降雨量不多,一旦上中游发了大水,防洪任务仍然很重。从今年汛前检查的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沂沭泗地区防洪标准只有20年一遇。太湖按照现在的水情、工情分析计算,已不足50年一遇。长江河势不稳,存在坍江隐患。淮河的一些主要行洪河道泄洪能力还达不到设计要求。全省6600多公里的流域性堤防存在不少险工险患。一些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涵闸、泵站急待除险加固,特别是不少低洼圩区的排涝泵站机电设备老化,排涝能力下降。滞蓄洪区安全启用难度大,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行洪阻水障碍依然严重,城市防洪标准偏低,局部地区地面沉降进一步加重了防洪排涝压力。因此,我们必须要把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些,切实做好各项防汛防旱准备工作。

(三)充分认识防汛防旱责任的重要性。我省是一个经济发达的省份,各种要素高度集中,人口稠密,有众多的工矿企业、商贸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进入“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发展战略,全省上下奋力拼搏,正朝着全面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但是,随着单位面积经济总量的日益增长,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在遭遇同等程度的水旱灾害时,所带来的损失将会越来越大。可以说,哪里都淹不得、淹不起。如果防洪安全出了问题,不仅直接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直接影响到我省国民经??的进程。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担负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职责,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充分准备,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防旱工作

今年防汛防旱工作的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依法防洪,做到防汛抗旱并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各项防汛防旱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防洪安全保障和水资源保证。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大投入,抓紧处理各类度汛隐患。前一阶段,各地在汛前检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要抓住主汛期到来之前的有限时间,对影响今年安全度汛的工程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彻底查清度汛隐患。对查出的河道、堤防、水库、水闸、泵站等度汛隐患,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逐一落实处理措施,限期完成。一时难以处理的,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二)加快进度,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今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总投资45亿元。各地要按照年度计划要求,抓紧时间,加大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治淮骨干工程、海堤达标、区域治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消险以及城市防洪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尽可能使建设工程在汛期发挥效益。特别是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抢抓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要制定好防洪预案,落实施工导流方案和抢险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三)强化措施,不断提高防汛防旱应急处置能力。省政府即将下发《*省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结合工情变化和汛前检查的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险工险段应急抢险方案、滞(行)洪区、江心洲安全撤退预案和沿海地区防御台风预案等。要重点做好《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中小城镇防洪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和《抗旱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针对去年汛期防汛物资消耗较多的情况,要抓紧进行防汛抢险库存物资和重点险工险段现场储备物料的查点,按分级储备的原则,及时增储补足,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调运快捷。各地要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务必将抢险队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每个有防洪任务的县(市)都要有专业抢险队伍。4月初,省防指组织了全省防汛机动抢险队演习,效果很好。各级防汛抢险队要抓紧主汛前的有限时间进行培训和演习,提高防汛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要加快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做好安全启用的各项准备。

(四)高度重视,着力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我省水库点多面广,水库防洪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各地要切实做好水库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各类水库防汛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每一座水库的防洪预案和抢险方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要加强水库通讯设施建设,保证汛期通讯畅通。各类水库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运行,不得超蓄。要组织对所辖水库,尤其是影响重要城镇、交通干线和重点企业的水库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度汛应急措施。对一时难以处理的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确保水库安全。

(五)加强防范,切实做好城市防洪工作。城市防洪历来是防洪工作的重点之一。从总体而言,我省城市防洪标准不高,城市防洪的任务比较艰巨。各地要切实加强城市防洪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抓紧修订完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做好城市防洪调度工作。要对穿越城区的具有防洪功能的流域性、区域性河道以及城市排涝河道、城市排涝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抓紧处理防洪排涝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城市防洪安全。要高度重视中小城镇防洪工作,抓紧制订中小城镇防洪除涝规划,加快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完善各项非工程措施,保证中小城镇的度汛安全。

(六)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设障和非法采砂。清障工作是恢复和提高防洪能力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一些地区违法设障和非法采砂势头有所回升,严重影响了行洪安全。要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完成省防指下达的清障任务。在继续巩固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白马湖、邵伯湖、里下河湖荡、滆湖等河湖1995年以来清障成果的基础上,严肃查处湖泊、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非法圈圩、乱垦乱种、违章搭建、随意侵占等违法违章行为,保障河湖的行、蓄洪能力。沿江八市和沂沭泗地区徐、宿、连三市要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保证江河岸线的安全和稳定。

(七)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近年来,虽然全省加大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工作力度,但是部分地区工程管理薄弱、效益衰减的问题仍然存在。要切实改变“重建轻管”思想,加强对河道、湖泊、蓄滞洪区的管理,做到“三无”、“三有”,即无违章设施、无乱垦乱种、无破损残缺,有管理责任人、有管护巡查制度,有管理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工程的完好与安全。要加大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通过深化改革,做到分类定性准确、机构编制合理、管理经费足额到位,逐步实行管养分离,鼓励实行社会化服务,建立良性运行的新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新建的工程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要明确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管理经费渠道,真正做到“建管并重、一建即管”,保证工程效益得以及时发挥。要在覆盖管理范围上求突破,在提高管理水平上求突破,在推进水管单位改革上求突破,将水利工程管理经费安排与推进改革、强化管理挂钩,促进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八)两手准备,切实做好抗旱工作。要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认真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淮北各地要加强湖库蓄水保水工作,严格控制湖库出流。沿运省属抽水站要做好长期抽水的准备,有关市县要抓紧维修抽水机组,疏浚淤积引河,随时准备投入翻水运行。要认真分析当地水源供需情况,分阶段制定供水计划和抗旱预案,优化调度水源,强化用水管理,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减少水量消耗,优化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确保人民群众生活、航运、电厂等用水需要。

四、加强领导,确保夺取今年防汛防旱斗争全面胜利

防汛防旱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一是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实行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们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各地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把各项防汛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座工程、每一处险工患段。各地新上任的领导要抓紧时间,尽快熟悉情况。各地防指要将防汛责任制的内容直接通报到每一个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使他们尽快做到工程现状明晰,薄弱环节明了,应对措施明确,切实履行好职责。省防指已在新华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公布全省大江、大河、大型水库、滞蓄洪区、重点防洪城市、重点流域性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实行防汛追究制度,对因失职、工作不力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防汛防旱工作涉及到上下游、左右岸,是一个有机整体。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一级防汛指挥部服从上一级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地区防汛指挥部服从联防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地方各部门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现在全省各个流域的防汛调度都有预案,这些预案经过多年运用,实践证明是比较成熟的,在今年的防汛抗灾中要继续贯彻执行。其中淮河、沂沭泗、太湖、滁河等大流域的防汛调度,我省要坚决服从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省内各流域的防汛调度,由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各地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