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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管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4:02

监察管理论文

监察管理论文例1

自20__年中办发﹝20__﹞12号文件下发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及由此展开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已经进入第十个年头了。作为党中央改革完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决策,十年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建立起来,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各项措施制度不断完善,统一管理后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驻在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保持健康发展,成效明显。实践证明,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决策是正确的,对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然而,借助网络搜索引擎,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在统一管理工作开始之初,社会上对于这样体制改革关注度极高,媒体和网络的评论很多,民众充满期待。但是这种关注和期待的热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在降低,今天的媒体和网络上已经少有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报道和评论,即使发生重大的腐败案件,舆论也较少注意到派驻机构。公众、媒体和观察家的兴趣消减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激情退却,失去了新鲜感和神秘感,也可能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而导致的精神懈怠。就体制改革本身来说,则可能意味着来到了一个评估和反思的节点。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也再次强调:“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在进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第十年的这个时间点上,我们的确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做一番理性的梳理。

二、派驻机构的履职困境

实际上,公众关注度消退的背后是十年间派驻机构履职的真实困境——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能否以及如何实现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真正监督?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监督省部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两项重大决策。巡视制度旨在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则强化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国家机关权力集中,干部较多,监督责任重大。派驻机构要真正实现监督,至少需要独立的地位、明确的职责、顺畅的体制机制、适当的管理模式等基础性条件。而在这几个方面的某些欠缺也容易在一定程度上给当前派驻机构的履职带来困境。

(一)派驻机构独立性不完整带来的困境。完整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应当包括对派驻机构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和行政后勤的统一管理三大方面。这三个方面是派驻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督职责的重要条件,是派驻机构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保障和组织保障。但是由于最初条件不成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采取“分两步走”的办法,先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和干部工作实行直接管理,行政后勤仍按原渠道和办法由驻在部门负责,同时,先对双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单派驻机构后统一管理。单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在随后的20__年已经完成,至此派驻机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但行政后勤的统一管理由于问题复杂,迟迟没有完成。因此,当前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并不能说是完整的统一管理,从而影响了派驻机构的独立性。有人通俗地说,“吃人家的,住人家的,拿人家的,你怎么能够保证很好地监督人家?”

(二)派驻机构职责不清带来的困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监督之外的另外一项职责是协助驻在部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在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派驻机构应当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监督方面的重要问题。但是现实中,有些派驻机构主动或者被动地成为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承担者,造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身份上的混同,也影响了整体的监督效果。

(三)派驻机构体制机制不畅带来的困境。除了行政后勤没有实现统一管理外,各派驻机构之间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的设置、工作方式等方面也存在差别,在这些方面目前还没有对派驻机构的统一要求。同时,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派驻机构的存在方式很不统一,既有归口派驻的(比如山东省在市县两级实行归口管理,集中办公,派驻机构干部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奖惩、招考录用等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也有联合派驻的(比如海南、深圳等地实行“一对多”的派驻模式,每个派驻组负责两家以上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有单独派驻的(省一级纪检监察部门目前大多数采取这种形式),不一而足,在地市以下的纪检监察部门更加突出。这种情况有时会影响到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本部以及上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交流,也可能影响到统一有效的纪检监察体系的形成,实践中更可能影响到同一系统内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和协作。

(四)派驻机构管理模式带来的困境。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管理,主要是干部的管理。仅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就有几百名干部,是纪检监察战线上一支重要的力量。由于其特殊的性质,通过派驻机构的干部管理,不仅要提高纪检监察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增强其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能力,还要让其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并为其独立地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但是目前派驻机构或多或少存在着人手不足,办案能力较弱,对驻在部门业务了解不够,独立履行职责的意识、动力和保障相对欠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成长和纪检监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如何突破困境

对于派驻机构的履职困境,在实行这项改革之初,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是有充分的估计和准备的,这在相关的制度文件、领导讲话中都有所体现。因此,对于突破当前的困境,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我们应当抱有坚定的信心。作为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和这项制度的观察者,我认为,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切实维护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完整性。要按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设计的初衷,加大力度推进行政后勤的统一管理,从而使派驻机构尽可能地保持独立性。除此之外还应当认识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是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开始的,但这并不是这项工作的全部。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的特殊性对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统一性提出了要求。应该看到的是,正是由于当前各个地方在派驻机构设置上的多种探索,为将来的统一和完善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探索要重视,经验要珍惜,但不能仅仅停留在探索和经验的层面。

二是明确界定派驻机构的职责和工作重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把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 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从由驻在部门与纪委监察部门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到纪委监察部门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地位更加超脱,这为实施监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对于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派驻机构不能大包大揽或者包办代替,而是要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三是认真对待派驻机构在体制机制上的差异与统一。应当承认,驻在部门职能不一,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派驻机构存在差异十分正常,也十分必要。比如在实行全国垂直管理的部门的派驻机构与对本系统只有指导而没有领导关系的部门的派驻机构之间,在国务院部委的派驻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派驻机构之间,应当保持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应当是建立在一定的统一原则基础上的差异,而且是能够保证最大限度发挥效用的差异。实际上,按照一定的统一原则根据驻在部门和系统的不同特点确定派驻机构的编制、内设机构和履行职能的方式,也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派驻机构监督力的重要途径。

监察管理论文例2

1.有效预防作用。首先是有效的预防在企业管理中可能具有的问题。效能监察,主要是通过在事前、事中开展检查活动,使用所建立的规章制度,对具体事务做出在规则、程序、依据、责任以及时限等方面的确切规定,让各项工作都能够稳步进行,循序渐进,有章可循。其次,是能够有效防止重要官员贪污受贿以及失职渎职等事件。贪污受贿事件的发生与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中存在的纰漏有着重要的联系,所以进行效能监察,可以使处于各个职位的领导人员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恪尽职守。让有贪污受贿等不良动机的人没有机会。

2.监督管理作用。效能监察在有效监察企业的同时,也可以监察个人的行为;它本身在具有预防作用与约束作用的同时,也具有惩戒的作用。所以,处理失职渎职以及等行为时,进行效能监察,可以起到有效的监督及制约的作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有效地进行效能监察融人,全程监督所监察的对象在履行职责时的整个过程,在管理时,重点监督比较关键和薄弱的环节。在监督检查时,在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提出建议,解决经营中的问题,从而使企业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党中央的的指导方针。所以,有效地进行效能监察行为,就可以使企业在正确的路线中沿着市场经济的方向稳步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效益。

3.加强促进作用。首先可以促进所监察的对象努力的提高廉洁思想。在进行廉洁教育的过程中,严格处罚失职与渎职的不良行为,使所有的干部都可以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自身的思想建设。其次是能偶促进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地提高。最重要的是可以促进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对因为管理不严、工作疏忽所造成的资产流失,效能监察能够通过及时地措施最大限度地挽回,努力滴维护企业自身利益。最后还可以为领导层提供做决策时的依据,避免通过不合理地决策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合理保证作用。监察企业中的管理者在执行国家制定的政策、法律以及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时,纠察违反行政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的不良行为,严肃处理失职渎职等可以做到:第一,坚持党和国家的制定的基本路线方针,使之得到充分的贯彻执行;第二,可以正常滴管理企业经营的秩序及管理行为;第三,创造和发展良好的企业内部环境,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运行在不偏离市场经济的法则的轨道上。

二、企业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当前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以效能监察为主要手段来全程监控企业管理的过程,对各种经营行为起到了规范的作用,极大的提高了经济效益。但结合实践来看,效能监察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需要转变思想观念上的认识。随着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各个企业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一少部分企业为了获得比较大的市场份额以及经济效益,有了经济活动受效能监察的限制比较大的错误认识,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还有部分企业只强调廉洁监督,却没有注意到企业管理中效能监察发挥的再管理以及再监督的作用,特别是没能够让效能监察发挥监督企业管理的过程以及关键环节的效能,从而对效能监察的效果有了非常大的影响。

2.效能监察的运行机制尚存缺陷。企业管理中的效能监察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对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所以,必须有合理的领导体制以及非常科学的运行机制,才可以使得企业有效发挥效能监察作用。但是,实际工作时,一部分企业即使设置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却极不重视此项工作,也不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相结合,从而不能有效开展工作,使效能监察只是形式而不能付诸于实践,就对企业的效能监察发挥的综合作用起到了制约作用。

3.只重视监督结果疏于过程。企业管理中进行效能监察的主要目的是:使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规范化,以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而工作的关键之处在于,监督和控制所有的管理行为与过程。但是一部分企业只追求效能监察的片面结果,忽略了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存在不健全的地方,使企业中有不少违法和违纪的现象。最根本的因素是在介入经营管理中的效能监察在关键环节中还不到位,没有重视过程的监督,使腐败现象有了可乘之机。

4.未能在效能监察中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效能监察本身就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评审其成果要在综合的情况下进行分析。但是一部分企业在评审效能监察成果的过程时,只注重数据的统计,从未设置科学的评审方法、,甚至有虚假情况的发生,最终使评审的结果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而效能监察中,主要的难点是追究责任,有一部分企业发现了问题,但不及时查处,最终纵容了许多违规乱纪的不良行为。

三、改进和提高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对策

1.设立领导小组进行合理的组织。要是效能监察发挥有效作用,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企业领导应处理好效能监察工作上的思想认识以及组织落实:首先要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组织上设置足够的保证,明确管理制,能够经常关心和指导业务;其次是形成“领导负责、群众参与”的运行体制;最后是企业主要领导起到全面的支持作用,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监督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同时要消除本位主义,不能够护短,努力做到效能监察工作最强大的后盾。

2.形成合力努力发挥效能监察作用。效能监察在每个企业的管理中都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企业的各方面工作中都有涉及。要良好的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开展,需要最大限度地让监察部门发挥其具有的的组织作用,使每个职能部门都能够积极的支持及参与,充分使职能部门发挥其具有的业务优势,使效能监察形成工作合力。

3.确定方向后综合分析。要使企业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有效的发挥作用,需要通过比较畅通的渠道以保证获得充足的信息量,通过对信息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工作中的重点、工作所需要的目标,最终才能够掌握工作的主动。要最大限度地收集企业自身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等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从以上信息中详细了解企业在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时处理较薄弱的环节,对效能监察重点进行有效处理,用主动监察代替变被动监察,用事前积极预防代替事后的处理。

监察管理论文例3

1、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预防体系

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保证制度、资金管理拨付制度、勤政廉政制度和有关责任追究惩处制度等,通过健全的制度规范,使大家在工作中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据可依,以杜绝和减少工作中决策中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遏制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

一是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领导要带头执行纪律,做到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搞权钱交易。二是不搞“领导工程”,不搞“献礼工程”,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三是对属下的工作多一些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少一些直接干预。四是制定明确具体的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责任。

3、加强廉政教育,推进防腐建设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纪委《建立健全惩沼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做好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尤其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一手抓生产建设、一手抓廉政建设,完善公司行政管理、财务和项目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设置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广告牌、灯箱;在社区、街道,有以廉政文化为内容的板报、宣传栏以及充满情趣的景观;在机关单位。办公桌上的廉政提示牌、办公室的台历、纸杯,也打上廉政文化的印迹。以看警示片、宣传和设置“廉政文化墙”等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廉政文化体系。

(二)全程监督,确保质量

加强工程建设的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是监督,失去监督就会导致腐败,因此要强化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国企工程项目投资大、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工期紧,既要优质高效建好工程,又要保持廉洁,实现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双满意”的目标,就必须加强工程建设的全面管理,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1、项目前期及时立项,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监察管理论文例4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意义十分重大,其管理职能也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自身的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身建设能不能搞好直接关系到项目本身,与此同时,也关系到整个行业的总体形象。因此,要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纪检监察工作,做到提前防治,发现早治,标本兼治,只有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纪检监察工作做到位,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的不断发展。

1加强思想教育的建设是重中之重

思想教育是加强认识的重要手段,由于近年来社会大环境中出现的一些道德滑坡、享乐主义日趋严重等现象,这些社会杂音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工程项目管理中纪检监察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产生不良影响,做出诱导性示范。所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问题势在必行。

1.1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是基础

重点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定期的利用学习小组和支部学习的机会进行政治理论的灌输,在不断的学习与探讨的过程中增加反腐倡廉方面的意识,加强廉洁自律观念的不断深入,通过不断地组织学习进行法律法规观念的增强,最终在每位纪检监察人员内心都形成一道最基本的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另外,思想教育建设不仅要在纪检监察人员中进行开展,同时还要在领导层深入,很多领导缺乏对管理中的纪检监察工作最基本的认识,其中就包括:管理中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具体的操作方法、范围、要求以及最终目的等最基本的认知,因此领导层面的思想教育工作的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1.2加强警示的教育必不可少

企业应定期组织工程项目中的纪检监督人员对典型的腐败案例进行讨论,要求在讨论中有深刻地认识,人人都要从案例中总结教训。对于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着重的进行专题性质的警示教育,并且对反腐倡廉所取得的讨论成果进行定期的展出,对于重要的讨论成果要予以表彰,在纪检监察人员中起立起正面的指导方向。

1.3多种形式的教育相结合

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方面的书籍以及报刊杂志等读物的发放也是增强纪检监察人员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与此同时,不定期的举行关于纪检监察廉政文化的讲座,让纪检监察人员在文化层面上有效的增强自身廉洁意识。在此期间,要着重注意纪检监督工作中的正面积极引导。要加强媒体方面的引导,要努力增强社会大环境的正能量,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风气,让廉洁文化充斥在纪检监督人员工作的环境以及生活的大环境中去。让纪检监察廉洁文化在家庭层面、社区层面、项目层面、工程层面、企业层面进行积极的开展和渗透。

2完善纪检监察的制度建设是重要保障

制度是行为规范的重要标尺。纪检监察制度的建设是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行为约束,同时也是其他部门进行廉洁制度建设的重要参考。要想保证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纪检监察制度能够顺利开展,就必须要根据国家相应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出相应的监察制度。要做到纪检监察制度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人人遵守。首先要确保能够定期的举行纪检监察制度的建设讨论会议的召开。要坚持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要明确会议的主题、对之前的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的吸取工作中的经验以及教训、明确每次会议的讨论重点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达到能够加强主动监督的目的。要学会用制度去管理人员、用制度去管理工作、用制度管理权利,明确在制度面前人人都平等、人人都遵守。

3强调队伍自身的建设是执行力的根本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素质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管理中纪检监察的成果。所以加强纪检监察的队伍建设问题是不容小觑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对此要保持高度的重视以及不断地观察调整。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入手。首先,加强组织的建设。要把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两个方面作为最基本的评判标准,将在这两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志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在纪检监察书记、纪检监察科长、纪检监察人员等多个层面,健全自上而下的分层分级的组织机构管理,要做到具有明确分工的组织管理体系。其次,加强队伍中的作风问题的建设。此项建设既包括纪检监察干部的平时的工作方面的作风,同时也包含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的生活方面的作风。工作上,我们要求要做到敢做,同时要坚持制度原则;在生活上,要保持劳动人民本色,要勤俭节约,同时要能抵挡社会上不良风气不正之风的诱惑。纪检监察的领导尤其要注重以身作则的模范带头作用。要以自身行动抵制各种诱惑,做纪检监察廉洁文化的排头兵。最后,要加强专业方面的建设。就是要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的培养,要让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成为行业内的“内行”。不定期的开展行业内专业知识的讨论会议,对行业内专业的重点领域进行着重学习。另外,纪检监察人员需要具备监察能力,要将依照法律法规工作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工作切入点和重心;要讲究方式方法,就是对法律法规的条文掌握娴熟,在执行纪律时要做到严格依照规定,同时讲究处理问题的技巧方法;要深入生产的一线进行积极地教育引导,与此同时要做好调查研究,争取提升到理论高度继而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在理论与实践中形成良性互动,在实际的工作中形成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在工作中将纪检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

4结语

纪检监察制度是正确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着重提高经济效益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方法,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实践中,勇于不断地探索和完善;在各行各业中,努力开拓积极创新;最终都应落脚于:切实提高以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从而促进各项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监察管理论文例5

引言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监察体系是由一系列的环节和各方面因素构成的,存在诸多方面的矛盾,我们首先要抓住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即抓住主要矛盾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才能有效地推进安全监察工作。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监察队伍在依法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方面的不完全适应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是我们搞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关键。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首先抓好队伍的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能。作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的主体,所有监察人员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力,如检查权、处罚权、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权等,这些大大小小的权力,既是严格执法的手段,同时也是对每一个监察员的严峻考验。

因此,要教育广大监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监察工作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必须抓好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安全监察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处于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第一线,同时也是队伍建设的第一线。每天和现场操作人员打交道,在监察和被监察的活动中,我们总是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执法标准、执法力度,对广大员工的思想情绪和工作积极性有着很大的影响,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安全与稳定。我们既要严格执法,使广大员工受到教育,又要体现亲情所在,调动大家改进缺点、搞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

(3)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人员构成也决定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要解决矛盾就要首先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比如在全处450名安全监察人员中,从事井下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占了70%以上,是开展工作的中坚力量;在450名安全监察人员中初中学历及以下的占50%以上,远远达不到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所要求的科学化、规范化操作的要求。另外,从煤矿企业被推向市场后,人员多、负担重、负债高等问题影响了企业对安全的投入,部分企业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同时煤矿工作风险大、报酬低,难以吸引人才,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相对缺乏,管理层次难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力量不足,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己是当务之急。

二、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基本手段

只有认清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基本组织机构和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等各个方面夯实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基础,才能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与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落实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要在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的基础上,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一是要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合理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二是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广当前我们企业实行的六大责任保障体系。从工作职责内容、标准和承担责任等各个方面加以明确,真正使设置的机构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责任。

(2)提高安全监管、监察的技术手段和科技含量。要借鉴国内和发达国家各类企业在安全监管、监察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经验式的管理方式,如采用计算机网络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等的跟踪、监控管理系统:开发并应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软件等,促进安全监管的技术进步与效果提高。

(3)健全培训教育体系,提高安监人员业务能力。一方面,要依托目前企业建立的各类培训教育阵地。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另一方面,要通过课堂讲解、模拟仿真训练、工作现场实地演练等方法,全面提高参培安全监管人员的生产技术理论、安全管理业务知识以及实际操作、现场安全管理、避险自救他救等能力,切实发挥出安全监管人员在保障安全方面的作用。

(4)实行公开招聘等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逐步建立职业化、专业型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当前,我们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具有艰苦细致、技术性高的高难度特点,需要的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员。由于现有安全监管人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的限制,仅靠教育培训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能力与素质,远远达不到现代安全管理水平的要求,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来拓宽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合理改善监管队伍的年龄、文化构成,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技法水平与能力。

(5)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自律机制,通过实行安监人员竞争上岗、尾数淘汰等方法,建立起安全监管人员优胜劣汰用人机制;通过对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连带分析追究制、改进分配政策等方面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安监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从而为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总之,通过在上述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监察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全力提高安全监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为开展安全监察提供最根本的保证,才能更好地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发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倪维斗,等.以煤气化为核心的多联产能源系统[J].煤化工(增刊),2002,30.

监察管理论文例6

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现状

1.对政府管理模式的理论认识较浅。对公共管理模式认识较浅薄以及对国家管理理论认识的深刻,主要体现在在政府在行使公共管理的过程中依旧是以以往传统的统治型的政府的管理思想为中心。这就导致了一些政府的官员滥用职权而进行一些钻营经济利益的非法行为,对国家、社会以及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体系漏洞下苟延残喘的贪官污吏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是谋取利益的工具。狭隘的角度去认识公共管理理论存有错误理解,会对政府管理产生失误。

2.政府公共管理体系存在不足。当前情况下,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重要转型时期,但是显然易见的是经济建设和公共管理制度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由于政府的公共管理制度如果改革不完善,不能对症下药,对社会经济干预的太多,部分官员的道德与政治素质不够高,觉悟低,政府监察机构的制度的存在缺失,政府部门的管理也存在问题,社会公共服务意识不高,政府管理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存在部分管理人员滥用权力,贪赃枉法,对管理制度不管不顾。因此,深化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3.使用公共管理模式的方式不当。公共管理模式使用方法的不恰当,体现在政府在对各项事务履行自身职能的时候,使用最多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而非依法行使的法律手段或是调节的经济手段。这导致了我国公共管理的空间严重不足,而正常的政府公共管理模式难以高效的,有序的的运行。

二、解决公共管理模式现存问题的一些方法

1.从理论高度提升对公共管理模式的认识。正是由于对管理模式认识的浅薄和对管理理论认识的不深刻,才会致使部分素质和觉悟低下的政府官员利用自己职位的权利而做着贪污,受贿等诸多违法事情,这不仅是给我国政府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更是对我国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违法的行径已经践踏了政府的公共管理理论,严重破话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民对政府公共管理失去信任。因此对公共管理理论做一个高层次得理论认识和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重点是先要要建立起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理论。公共管理理论的实质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把人民最迫切的需要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最终目标,树立一套完整的公共管理服务理论体系;第二是要提升公共管理服务的质量,让人民能够享受更加优质的政府公共服务,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搞好经济建设,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国民经济发展的好,人民的物质生活才有了保障,人民才能过上真正的富足小康生活,安居乐业,共创和谐社会。进而得出,增强对公共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论认识是政府做好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

2.强化对公共管理模式的改革。由于对公共管理体制的轻视,造成了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严重后果 ,甚至在某种相关程度上,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经济上的破坏。因此,不得不对公共管理模式加强重视,并且要对公共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和改革。并且建立和维护公共管理体系的正常化,这建立和维护 的目的不是为了个别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而顾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国家政府管理职能应该尽量较低对经济的过多行政干预,增强对政府官员的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的教育,完善政府的监察制度,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进行高效的管理,提升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增强社会的公共服务意识。对于部分政府管理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惩不贷。

三、针对我国公共管理的监察机制提出的意见

1.扩大行政监察机构的职权。应该以合理的方式增多行政监察机构的权力。这样对增加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具有重大的意义。扩展监察机的职权第一步是要相应的扩展监察机构的权限处分。对于那些具有违法乱纪的政府公务员,监察机构有责任对其进行处理,必须依法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第二步是要提供给监察机构有关经济的处罚权力。针对某些由于没有提前预估或是主要领导由于主观臆断决策而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失误行为,监察机构有权力要求有关承担责任的人赔偿公务的经济损失。

2.建立纵向领导形式的监察机制。为了增强监察管理工作的成效,有效保障行政命令的畅通,西方发达国家的垂直独立领导模式的监察制度对于我国目前政府行政的监察工作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首先,垂直独立领导模式有利于提升行政监督的办事效率以及行政地位,促使监察机构的权力和责任能够对等,其次,垂直独立领导模式的监察能够促使监督权力组织性的形成,有利于监察权力的高度统一,监督权力的行使,有利于政府行政公务人员规范自身行为,遵纪守法,也保证了监察执法人员自己能安公守法,公正执法。

监察管理论文例7

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依照国家的行政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高层次管理活动。企业效能监察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监督的一种形式,属于企业管理工作的范畴,可以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监督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与企业内部其他监督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弄清这种联系和区别,对我们搞好效能监察和纪检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企业效能监察在审计、财务、技术监督的作用

企业效能监察和企业审计、财务、技术监督等其他内部监督形式虽然有上述诸多方面的不同,但是它们又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联系广泛。企业开展效能监察一年一个新内容。如开展了物资采购、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设备修理费运输费等方面的效能监察,但无论开展哪方面的专项监察都离不开计划、财务、审计、基建、技术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如开展资金管理效能监察,就需要财务、审计等部门提供信息资料。当效能监察发现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有必要请相关部门为效能监察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咨询。二是需要借助经济监督的手段。企业效能监察需要经济监督的手段和方法来达到效能监察的目的,如查处经济问题时可以通过劳动人事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在查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决算超概算的问题时,就可以请审计部门就地审计,核实有关问题。必要时,可以组织联合调查组,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集各家之长、补己之短,形成合力。三是监督的目的一致。企业效能监察和其他经济监督形式的目的都是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企业效能监察在法律事务监督的作用

企业法律事务监督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中,以审查规范性文件、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它与企业效能监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有四点:一是都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实行监督,都要求经营管理者按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办事,减少决策失误,少冒法律风险。二是都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如重视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发现有妨碍合同履行和违反国家法律的问题,及时要求合同当事人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三是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努力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使企业从管理到经营,从决策到执行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四是都要运用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教育,促进企业和领导人员廉洁经营。

三、企业效能监察在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

监察管理论文例8

一、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基本内涵

(一)“机制”一词的概念诠释

“机制”一词起源于希腊文,原指机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机制”一词的含义包括:一是指用机器制造的产品;二是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三是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四是泛指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或者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1]

对“机制”这一概念须着重从两方面加以理解:一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问题;二是能够对各个组成部分或者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加以协调的介质,必定是一种具体的运行方式。机制就是以一定的运行方式将事物的各个部分或者构成要素联系起来,并使其协调运行而发挥作用的。

(二)“监督机制”的一般含义

监督机制乃是监督与机制的组合体,其概念可以表述为由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效力、后果等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以及在各要素之间形成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关系的总称。

要正确解读“监督机制”,首先需要明确 “监督”一词的含义。从字面含义看,“监督”一词系指监察与督促之意。事实上,监督乃系一种政治权力运行控制机制。在此语境下,“监督”一词的含义可以界定为:为维护公共利益,法定的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实施检查、督导和惩戒活动。

(三)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基本内涵

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是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的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监督机制,具体而言就是为了保证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正确行使检察权,在同一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形成的一种监察、督促的机制。

从横向监督机制的内容来看,它主要包括:一是依据受理案件与办理案件相分离原则在举报部门与自侦部门之间形成的监督机制;二是侦查监督部门与自侦部门的监督机制;三是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的监督机制;四是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的监督机制;五是根据办案与复议、复查案件相分离的原则在申诉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形成的监督机制;[2]六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监督机制。

二、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的法理基础与价值取向

(一)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的法理基础:权力制衡理论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3]作为国家权力之一的检察权同样存在着容易被滥用的问题,因而有必要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衡,才能保证检察权的规范有序运用。

事实上,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功能主要是依靠权力制衡和权能牵制来实现的。因此,对于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构建而言,最为核心的就是建立健全各主体之间相互制约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使之成为分工负责、监督制约、协调统一的整体。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不仅不应排斥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联性,反而要求更为关注两者的相互作用。那种只强调单向监督的都是建立在对监督者的极端信任和被监督者的不信任的错误的逻辑思维之上,体现的是对规则之治精神的忽略。[4]

(二)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的价值取向:公正与效率

“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赖以存在和具有至上权威的基础,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其中,程序公正是指司法过程具有程序公正理念所蕴涵的品质,其所追求的乃是程序过程的正当性。实体公正中的实体一般正义属于刑法学研究范畴,实体个别正义则属于诉讼法研究范围,通称为裁判结果的正义或“结果公正”。

从检察机关的职能来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乃其工作主题。毋庸置疑,构建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内部权力的行使,防止检察机关内部权力的滥用,确保检察权的运行不越界、不违规,其目标自然归宿于司法公正。

与此同时,效益亦为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追求的价值目标。一般而言,检察机关并非以追求经济性利益为前提,其收益主要是伦理性的。然而,将效益确认为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的价值目标,乃“是法律正义与程序公正的逻辑结果”,[5]“效益是正义的同义语,正义的第二种意义就是效益”。[6]

三、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现状

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的设置已较为完整,并且在职能部门之间普遍建立起了相互监督的机制。

自1988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定,逐步规范了检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的设置。当下,检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的设置主要有:(1)举报中心,负责案件线索的接受、移送和复核;(2)反贪局、反渎局负责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3)侦监部门负责批准逮捕、侦查监督;(4)公诉部门负责公诉案件的审查;(5)控申部门负责处理控告申诉案件;(6)监所部门负责刑罚的执行监督;(7)民行部门负责民行案件的诉讼监督;(8)案管部门负责案件的监督管理,等等。

同时,在职能部门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横向监督机制。譬如:立案监督机制,形成了立案部门与侦查部门的监督;审查决定逮捕机制,形成了自侦部门与侦监部门的监督;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接受公诉部门的审查监督;公诉部门对不的决定受控申部门的监督;各职能部门的案件统一受案管部门的监督,等等。可见,从部门设置、职权配置以及现有的监督机制来看,我国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业已形成,且内容丰富。

(二)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然而,当前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也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职能部门的设置方面存在着职能交叉的问题,容易导致工作上的相互推诿或者缺乏有效的衔接,进而影响到彼此之间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在职能部门之间职能定位方面存在着定位不够精准的问题,容易造成职能部门之间该管的事情不管,致使相互之间出现监督的真空或者缺乏效率;三是各职能部门对监督的认识不足,在“以和为贵”的文化积淀下,彼此之间更多的是注重协调配合而忽视了监督;四是职能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部门间双向、互动监督机制的缺失。

四、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改革完善

(一)科学设置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

检察机关内设各部门正确履行职责,这是检察权依法行使的基础。现阶段,检察系统内设机构基本遵循上下级对应式的设置。然而,从各级检察机关的职责来看,其境况并不尽一致,因而这种上下级完全对应式的职能部门的设置并不能全然保证检察权的高效运行,对此应进行相应的改革。检察机关应从全面履行监督职能角度出发,遵循检察一体化、检察官相对独立、因地制宜等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内设部门,以便在内设部门之间形成高效的监督机制。

(二)构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反向监督机制

长期以来,在检察机关内部,行使侦查权、审查和批准逮捕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的各业务部门之间呈现出来的乃是一种“流水线”式的工作模式,由此在职能部门的监督上形成的亦为一种线性监督的模式。然而从监督的实效来看,这种单向性监督的成效并不理想。对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造,即通过构建反向监督机制,使后置程序对前置程序产生监督作用,[7]从而变单向性的监督为双向性的监督,以提高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实效。

(三)建立新型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

传统的案件管理机制主要是一种纵向的监督管理,这种事后监督式的管理模式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已难以适应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此,有必要在现代管理学的基础上,构建起新型的案件管理模式,将原来纵向的层层审批为基础的组织架构转变为横向的以流程为基础的组织架构。即由案件管理机构对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分配、送达,统一案件数据出入口,统一对案件程序流转进行跟踪监督。如此,才能达到有效防范权力滥用的效果。[8]

(四)建立科学公正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必须有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后盾和保障。因此,在检察机关内部横向监督机制的构建中,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完善和落实有关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制度。只有让办错案、执错法的人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落到实处。为此,要尽快建立起科学公正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过错的范围、责任的划分、责任的认定及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规范。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主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3页。

[2]黄亚珍、温波:《检察权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化之思考――以规范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为主线》,载张智辉主编:《中国检察》第1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版,第247―250页。

[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4]高少勇:《权力监督制衡机制构建的法治化思考》,载《江东论坛》,2008年第3期。

[5]姜伟:《公诉的价值》,载于《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

[6]樊崇义:《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载于《政法论坛》2001年第2期。

[7]陈久红 张林《公正与效率的自新进路――检察内部监督机制探略》[C],《第四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08年。

[8]雷长彬、邓左、冯刚:《整合检察资源形成监督合力》[J],《中国检察论坛》2007 年第 3 期,第 91 页。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部.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523.

[2] 黄亚珍,等.检察权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化之思考――以规范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为主线[A].张智辉.中国检察(第13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47―250.

[3]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4] 高少勇.权力监督制衡机制构建的法治化思考[J].江东论坛,2008,(3)

[5] 姜伟.公诉的价值[J].法学研究,2002,(2).

[6] 樊崇义.论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J].政法论坛,2001,(2).

[7] 陈久红,等.公正与效率的自新进路――检察内部监督机制探略[A].第四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8.

[8] 雷长彬,等.整合检察资源形成监督合力[J].中国检察论坛,2007,(3).

监察管理论文例9

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查问题、堵漏洞、提建议、促整改等实现对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效能监察,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维护政令畅通、提高企业管理效能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执行力,就是企业将长期发展战略一步步落到实处的能力。企业的成功离不开好的执行力,尤其是当企业的战略目标已经或者基本确定,这时候执行力就显得至为关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即在于执行力。战略与执行力好比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给予实践方向性指导,而实践用来检验和修正理论,彼此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实践证明,一个基业长青的企业必定是一个战略与执行相兼容的企业。

执行是企业各部门一整套系统化的流程,它包括对方法和目标的严密讨论、质疑,坚持不懈地跟进,以及各部门责任的具体落实。而效能监察同样寓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每位员工。因此,执行力和效能监察在内涵、外延上既有重叠,也有相交;既有共性,又各有特性。它们在目标和愿景上具有一致性和统一性,但在流程上执行力包容性更大,而在监督跟进中效能监察再管理、再监督的职能优势明显,侧重性强。执行力的提出,拓展了效能监察的工作领域。

二、效能监察滞后于执行力要求的原因分析

企业执行力,是近年来企业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方兴未艾的重要话题。毋庸置疑,效能监察工作,对于当前国企加强内部监督,提升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已取得初步成效。毕竟执行力是一个较新的话题,效能监察滞后于执行力要求也就不足为奇。而正视执行力低下这一众多国企管理者不能承受之痛,且认真、冷静探究其滞后的原因,对于今后图强思变,大有裨益。效能监察滞后于执行力要求的主要原因:一是针对执行过程中企业管理者没有持续地跟进、常抓不懈的情况,效能监察没能及时跟进督促,以致于在政策的执行上不能始终如一的坚持,常常虎头蛇尾;在任务的落实上常常有布置没有检查,或者检查工作前紧后松。二是针对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本身存在缺陷或频繁修改、连续性不够的情况,效能监察没能及时发现指出,或发现了却协调改进不到位,从而导致被执行者无所适从,制度的权威信和严肃性受到质疑。三是针对缺少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的情况,效能监察没能及时督促完善,最终导致考核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四是针对执行过程中,业务流程过于繁琐或缺少好的方法的情况,效能监察没能有效参与建议改进,使得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五是针对执行文化没有完全形成的情况,效能监察没能积极配合造势推动,以致缺乏群众基础。

三、对加强效能监察,提升企业执行力的思

基于对国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和实践,笔者认为加强效能监察,提升执行力主要应把握以下五点:

第一,坚持事前监察与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开展效能监察,既是对企业监察对象的决策行为和决策内容是否正确科学,实施决策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进行事前监察,对监察对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是否履职到位进行事中监察。在认真跟进中杜绝懈怠,并有效防止和减少问题的发生,或及时发现和解决过程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到关口前移,监督到位。更要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调查,揭露和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堵塞管理漏洞,认真开展事后监察。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努力形成“抓计划、抓落实、抓成果、重提高”的“三抓一重”工作模式。要突出“降成本、增效益、严管理”重点,认真抓好选题立项、组织实施、检查督导、关键跟进、分析原因、建章立制、总结提高等环节的落实,这样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二,坚持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开展效能监察,提升执行力,必须创新制度建设。一方面,国有企业须借助于系统管理的作用,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来保证执行力的提升,用制度统一员工与组织的执行行为,用制度建立一个执行力的奖罚机制。而管理制度的制定,要总结吸收企业长期的经验积累和深刻教训,针对企业现状,同时借鉴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并经过充分的论证,确保制度科学严谨。如果仓促出台,或朝令夕改,要么使制度执行者无所适从,要么使制度失去它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另一方面,效能监察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深化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以及企业效能监察的性质、特点、规律、任务,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范监察行为。效能监察制度建设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针对执行力,突出前瞻性,使之更全面、更科学。要在考虑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效能监察操作规程和相关具体制度,根据不同类别的监察项目,明确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关键环节、重要内容、监察方法等。制度制定后不能万事大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效能监察为切入点,在职责范围内,督促检查制度的落实以及执行力的落实。同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有序管理,按制度办事,从而将制度和执行力落实到位。同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有序管理,按制度办事,从而将制度和执行力落实到位。

第三,坚持强化管理者执行力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管理者决定了整个团队的执行力,执行力的实施要靠领导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示范来推动。因此,作为一个优秀的企业领导干部,产生的巨大示范和凝聚作用,将有效地激励和团结员工,共同实现企业目标。纪检监察部门在强化管理者执行力上大有文章可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效能监察中,必须对企业领导班子和管理者进行全过程的廉洁勤政监察,调查了解管理者履行职责、落实执行力情况,全面掌握其思想、品质、能力、作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管理者,根据管理者业绩实施奖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大宣教”作用,通过组织条规教育、案例教育、演讲赛、抢答赛、征文活动、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强化企业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扩大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影响面,营造出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综上所述,效能监察与提升执行力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全新的视角和领域,只有客观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主动发现效能监察滞后于执行力要求的问题症结,结合企业实际,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深入分析思考并认真加以解决,效能监察与提高执行力就能够达到和谐相融、同频共振。

监察管理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129-02

企业效能监察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营管理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党组织和决策层领导下,监察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对生产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效能的主要问题,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一能三效”是企业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效能是反映企业管理成效的“晴雨表”。三效包括效益、效果和效率,效能一般是指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效果则是对有效管理的综合反映。效率是指各种投入和产出的比。对电力部门而言,效能监察作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作方式和手段,是对组织的运转状态和员工在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岗位胜任能力、履职过程及产生的作用、效果和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和反腐倡廉成效等进行监察。

一、当前效能监察工作的现状分析

当前,一些电力企业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在提高经济效益、完善企业管理、规范窗口服务、促进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单位效能监察工作开展还不均衡,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强调客观原因的多,寻找自身不足的少(履行职责不到位,职业技能低)。重复立项的多,开展一项,巩固、拓展一项的少。随意性运作多,规范性运作少。治标的工作多,治本的工作少(问题重复出现)。应付上面的多,出成果的少(无计划、无目标、无措施)。

1.思想上重视不够

有部分人处于迷惑阶段,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不清楚,重要作用理解不到位,认为效能监察是个负担,是上级摊派的任务,没有从企业优化经营管理出发,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矫错纠偏、规范行为、完善流程的法宝,导致效能监察的作用和地位被弱化。有些纪检同志则片面认为,当前形势依然严峻,且出现了一系列新特点,廉政工作是工作重点,对效能监察工作有所忽视。实际上,廉政工作与效能监察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效能监察着重解决的是渎职问题,目的是查补风险点、完善流程;廉政监察关注的是以公谋私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不能把二者孤立起来看,更不能把效能监察当做纪检监察工作的负担。

2.各项机制尚不完善

一是没有一部程序性的效能监察法规,现在所依据的能够作为依据的法规大多过于原则,导致制度不配套,操作各行其是。二是开展不够规范。在活动实施中,从立项到审批,从监察到整改,过程上都一一履行的,但实际效果是值得怀疑的。在操作方法上,一些企业也仅仅只是听下汇报,看看台账,弄个座谈会,提些无关痛痒的建议,难以深入。三是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缺乏一套完整严格的考核、告诫、失职追究等配套监管制度。四是奖惩方面还不明确,不规范,或者只奖不惩,或者只惩不奖。同时,对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如效能监察效果标准评价的问题、数据收集的客观准确性问题等。

3.相关资源整合不够

首先,力量分散。业务执行部门,财务、计划、审计、管理等配合不够,对部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是实时提供给纪检监察组织,反而出现回避,缺乏有效的宣传、沟通,监察力量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其次,监察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大多数监察人员实际由纪检监察人员兼任,他们有些对财务、审计、企管等业务不了解,适应效能监察工作慢。即使抽调专业人员,因工作的临时性,不可避免有些人员存有临时思想,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再次,随着信息技术手段的提高,我们的监察技术与方法跟不上,还在用过去的老办法,监察成效不明显。

二、必须厘清的两大关系

1.明确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的关系

我们经常说效能监察是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效能监察通过参与企业管理,对履职进行监督,查找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减少管理行为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失职、渎职行为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从企业管理角度分析,效能监察属于“间接控制”范畴,是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效能监察通过参与行政管理活动,对监察对象履职尽责情况实行监督,查找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制度、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强化企业内部制约机制,使监察对象的经营管理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减少管理行为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企令畅通,实现高效经营。采用多种监察手段,对监察对象的经营管理行为实行全过程、多角度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正当的做法,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失职、渎职等不良行为发生,从而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促进企业廉洁经营。所以,从企业管理理论角度分析,企业效能监察属于管理控制职能的“间接控制”范畴,是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强化企业效能监察,不仅拓宽了纪检监察工作领域,而且能够更直接地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2.明确企业效能监察与内控及惩防体系关系

内控体系是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保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目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在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上既有监察又有审计。在企业内部,两个机构共同承担着专门的监督控制任务。二者的不同之处是工作的侧重点不同,监督的层次不同。从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效能监察的功能作用,发挥效能监察对控制环境的有效监控作用,对领导人员授权和职责分配进行监督,特别是对“三重一大”进行监督,避免决策失误、用权不当等风险。在防体系中,效能监察既具有惩治的作用,也具有预防的作用。通过效能监察挖掘查找线索,揪出腐败分子,这是惩治作用;查缺补漏,完善流程,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在萌芽状态就解决问题,是预防作用。效能监察总体上更侧重于预防,也体现了当前注重预防的方针。

三、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有效性的建议

一般来说效能监察概念大致包含七层意思,即效能监察主体、效能监察对象、效能监察内容、效能监察方式、效能监察作用、效能监察目的、效能监察性质。在这诸多因素中,效能监察作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作方式和手段,要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有效性,笔者认为,必须牢牢抓住“人、管理、效能”三个关键性要素。

1.对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是指对其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所进行的监察活动。即对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在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及产生的作用、效果和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和反腐倡廉成效等进行监察。根据《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规定,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各级经营管理者。比较广泛的是将企业领导人员、业务部门和有人、财、物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作为监察对象。因此,要提高效能监察的有效性,“人”的因素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对履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是一把双刃剑,根据斯金纳强化理论,如果对履职情况不能客观真实的开展效能监察,即会对人产生负强化作用,特别是在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由于目前理论指导缺乏、制度和机制不健全和传统观念影响等原因,效能监察工作大多数针对具体的项目和管理开展,对管理人员和员工履职开展效能监察和建立、完善其效能监察机制是我们需要探索的一个重要方向。

2.对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要提高效能监察的有效性,必须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作用。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从管理入手将监察工作融入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围绕安全、效益、效率等重要方面,从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提出修正建议。如项目管理和物资采购监控的重点环节放在项目计划、审批、预算手续是否合法完备,招投标和非招标方式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是否有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竣工后是否严格进行验收和结算审计等方面。

3.注重源头治理、重效率、重效益

重源头治理,一是法律法规、制度、流程等精神层面的内容是否是合理或完善;二是执行过程中由于人的各种因素而出现问题和偏差。重效率,效能监察工作通过与绩效管理、奖励机制挂钩,进一步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提高效率,再创效益。重效益,企业监察最终目的是提高效益,管理水平,促进党风廉政。电力部门最大效益就是安全生产,效能监察首先应在安全生产下功夫,无论是对干部和员工履职情况实行效能监察,还是对管理过程实行效能监察,都不能离开安全生产的主题。

4.在依法经营上下功夫

无论对财务管理效能监察,还是对工程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等实行效能监察,都不能离开依法经营的主题,通过依法经营规避各种风险,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或间接经济效益。

5.全方面考虑问题,形成系统

一是发现问题,二是治理,三是评估。建立包括事后的评估和一定时间再评估,通过评估检验效能监察的成效、经验、不足以及改正措施。把好的经验、方法通过执行部门固化在管理流程中,提高管理水平。三个层面环环相扣,第一个层面是基础,第二个层面是提升,第三层面是巩固,形成一个PDCA闭环管理。

参考文献:

[1]郭坚.融入管理规范发展——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综述[J].中国监察,2008,(12).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Z].国资发纪检[2006]139号,[200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