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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0 16:28:00

金融生态论文

金融生态论文例1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金融要素的优化配置。

金融生态圈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功能不畅,都会影响整个金融生态圈的良性循环或金融业的运行效率。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无论是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对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宏观、透彻、准确的掌握,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业控制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个体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体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相结合,才能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保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属于环境因素,但从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业则是它们的环境因素。金融风险的累积不但削弱了金融职能,而且也影响到金融业的正常发展。更严重的是金融风险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这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而这场次贷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暴,导致全球闹股灾,从而使很多国家的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市场对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最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社会诚信的重要载体,是对债权人的保护。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特殊行业,金融生态状况折射了社会诚信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强大动力。金融生态建设和金融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将为自身和社会诚信建设创造条件。同时,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在公司债券市场上,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信用评级,如果缺乏诚信基础,那么就不具有存在的价值。尤其是投资者在债券市场获取信息方面不占优势,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有诚信才能构筑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所需的生命线,让投资者和融资者在公司债券市场上能够进行理性的博弈。此外,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还能实现动态平衡,有效控制金融波动,降低不确定性,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目前,海南的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和内部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海南省的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环境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依据金融生态环境内涵的界定,金融产业体系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地方政府和区域经济发展基础三个方面。在区域法律环境方面,尽管改革开放已进行了很多年,但海南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权力至上、以权代法的做法仍随处可见。我国的法律基本上是以粗线条为主,这为执法者在具体操作中留有很大的自由度。基层地区的许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有关金融业运作的全过程,如产权、进退出制、创新、整合、监管、重要业务、自律、保护、破产等方面尚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地区层面,配合国家已颁布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及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的法规还很欠缺。在地方政府方面,海南省地方政府的观念既表现为仍较保守,又表现为急功近利,即对新事物、新体制、新做法吸收较慢,且不能将之与地区区情有机结合,眼光短浅、图省事、图政绩、摆花架子,缺少长远打算。在经济基础方面,海南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较长一段时期内,由于历史包袱拖累造成了改制缓慢、改革滞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均较慢,这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金融产业的正常发展和金融业创新成果的出现。

另一方面海南省金融产业体系内部环境也阻碍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在区域信用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用体制不完善和信用意识淡薄。海南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基本上不能成为银行系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的基本支持和重要依据,这使海南省对其内部资金不能进行有效利用,从而形成内部资金通过总行一级的资金池流向其他地区,严重阻碍了其他地区的资金向海南的正常流动和授信程度,从而总体上导致海南省在经济振兴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另外,由于海南省信用环境欠完善,银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合理评价,骗贷、三角债、逃债、虚报、隐瞒等事件屡屡发生,从而导致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非常滞后。在区域金融产权方面,以国有银行制度为主是我国金融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建制、运行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渗入了较浓厚的国有银行管制的色彩,这是在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金融产权制度不明晰问题。由于金融产权不明晰导致产权关系不清,进而引发风险承担责任人不明确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能有效落实。在区域金融机构方面,海南省的金融机构主要仍然以国有独资四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主,支撑经济、社会事业的运行,缺少引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银行机构。在区域金融中介方面,海南省为银行提供服务或与其业务相匹配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会计师、律师、财务师、审计师事务所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整体水准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三、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缺失对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

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遭到严重破坏,金融体系失去平衡,金融机构、司法环境、执法环境、信用环境等不同程度恶化,导致地方金融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信贷供求缺口问题突出,地方经济在严重“缺血”的状态下低效运转,金融生态系统的效能难以正常发挥,严重制约了经济增长,导致了海南经济在沿海开放城市中一直处在欠发达状态,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沿海开放城市中排名靠后。金融生态环境的缺失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海南省经济形成制约:一是地方企业获取贷款困难,成长完全靠自身积累,以致企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始终达不到规模效益;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招商引资受阻,无力承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产业链的转移,海南省外资投入在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显著减少就是很好的证明;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缺乏金融支持,就缺乏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四是投资环境退化,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进入。以上这些制约因素,使海南省经济金融生态链陷入“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金融业严格控制信贷金融业务和盈利水平低下金融机构收缩业务和网点地方企业成长受阻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这种“累积性恶性循环”使得海南省经济增长一直受到金融生态环境缺陷和金融生态效能弱化的制约。虽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海南省政府尽最大努力重树沿海开放地区经济金融形象,但信用重建需要时间积累,地方经济的恢复却时不我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生态环境被破坏之后的重建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四、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要全面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市域经济运行的

特点。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发展业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着力搞好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适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建立起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首先,要在继续保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成果的基础上,正确审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过热迹象不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加强调控的同时,要注重引导支持,防止信贷的过度萎缩;其次,应增强宏观意识,跟进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银行业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市场分析,避免贷款投放的盲目性,倾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最后,应继续调整与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适度地调整和优化信贷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授信额度,适当放宽对企业的评信标准和限制,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在调整和改造过程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亮点”和“绿洲”,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是最吸引资金的“洼地”。构建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培养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重塑新型银企关系,对改制后中小企业、私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树立起新的、长期、互信的银企关系,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进行严厉制裁,从根本上杜绝逃、废、赖债劣迹的发生,维护银行债权;二是要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将银行业作为地方的一个优势行业,把支持银行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支持银行业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环境;三是要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打击涉及金融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新闻部门的舆论宣传优势,坚持从正面宣传报道金融政策、金融环境和金融经营管理情况,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共同创建宽松的融资环境。可以由政府牵头做大、做强现有的担保公司,完善担保机制,健全贷款担保制度,积极引导和推进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人,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负债率低的民营企业之间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发展担保业务,发挥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努力解决民营企业抵押难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协调各经济管理、司法、新闻宣传和金融等部门,扎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教育企业强化信用意识,重诺守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还应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全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对民营企业做出综合评价,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对于通过国企改制来的民营企业,要将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与改制前的信用区别开来,注重考察新企业的信用。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鼓励组建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等,对民营企业自身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培训。要监督和管理民营企业,注重增加积累,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切实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帮助民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从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组织管理、自身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提高,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企业的联保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区域融资环境。

(四)强化银行业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化能力。一是要紧紧抓住海南省目前良好的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已给政策,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要拓宽信息渠道,抓住政策导向,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积极争取核呆指标,最大限度处置不良贷款;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转让、打折出售、打包处理、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直接处置不良贷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区域性资产重组和置换,盘活不良资产;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坚持常规手段“抓降”,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加强贷款分类监管,要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既要敢于亮底,又要积极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隐瞒不良贷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不良贷款反映失实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海南省应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发展快、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首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培养中小企业信贷专门人才,完善适合中小企业信贷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绩效挂钩体系;其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评估和信用评级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注重对成长性指标考核,突出对业主个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对其所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的评价;第三,应完善授权授信制度,改变目前从建立信贷关系到每笔融资都要上级行审批的办法,根据各基层行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所在地区经济结构及企业融资状况,分层次明确融资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第四,应推进信贷融资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渠道,探索新的贷款担保形式,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最后,可以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代价。

主要参考文献:

[1]白钦先.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导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周小川.法治金融生态[J].中国经济周刊,2005.3.

金融生态论文例2

金融生态系统是一种具有很多生态特征的组织活动,它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核心媒介,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层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作为资金流动的调控者和监管者,共同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主体;而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信用和法制环境是金融生态主体共同面对的外部环境;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的作用下共同维系着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处于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的管理环节,不断作用于金融生态的各主体以及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外环境和要素,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金融生态环境运行中的各要素分工协作,维护着金融生态的平衡,共同完成资金从最终供给者向最终需求者的让渡或转移(见图1)。金融生态圈理论拓展了金融生态环境运行中审计的研究视野。

1.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应成为审计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显示,2003年国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形成原因中有72.79%是来自于非金融部门的因素,是由于金融生态环境恶劣造成的,到2004年该数据达到77.23%[1].金融改革和发展仅仅强调在金融业内做文章,就金融谈金融,忽视制约金融发展的外部因素是不行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显然离不开审计的综合治理作用。作为金融生态子系统的审计机构应当以减少金融体系中的信息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本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好审计的监督、评价和鉴证等功能。由于审计这一子系统由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大部分构成,因此,为了改善金融系统外部运行环境,国家审计应当发挥综合治理功能,加强金融风险环境调查,对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各要素强化监督与引导,对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强化绩效审计;对金融机构强化合规性审计;对资金供需双方强化信用延伸审计;对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强化合法性审计,从多渠道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民间审计应当重点对上市的金融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强化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和信息披露的恰当性,减少信息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内部审计应当强化金融系统内部的风险管理,增加金融企业的价值,维持金融体系效率,保证整个金融生态的相对稳定和安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改善金融结构、增强金融功能、提高金融生产力的重要内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应成为审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审计的基本价值取向。

2.引导金融生态向结构优化、功能强化方向发展是审计的重要任务

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制环境下,竞争形成了金融生态的结构秩序。金融生态系统通过破产、兼并等行为和行业自律组织调节资金的供求及其结构;调节金融组织的数量、规模,并不断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提高金融组织的内控水平,推动金融组织、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防止盲目竞争行为和恶性竞争倾向,增强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和稳定性。但金融生态的这种调节能力是有限度的,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对金融生态的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率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应当按照金融发展规律,积极引导金融生态向着结构优化、功能增强、效率提高的方向发展。国家审计应当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对金融的行政干预,减少不良资产的形成;促进相关金融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审计构建金融诚信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结构。民间审计应当发挥鉴证职能,强化上市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披露和效益审计,引导金融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培养金融机构市场化运行意识,减少对国家信用的依赖性,优化金融生态调节机制。内部审计应当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明晰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审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使金融机构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市场主体,从而优化金融生态主体的结构。三大审计部门应当把引导金融生态向结构优化、功能强化方向发展作为重要的任务,为金融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内生的金融发展提供支持。

3.提高金融生态自我调节机制应成为衡量审计成效的标准

金融生态主体与金融生态环境必须在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的作用下运行,良好的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是金融生态系统有效运行的关键。任何的人为干预和调节一旦超出金融生态的自调限度,则只会恶化金融生态系统。审计是整条金融生态链上的重要一环,直接影响着金融生态的内在调节机制,维护金融生态自我调节机制是审计的重要目标。然而,金融生态圈内,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免疫能力先天不足、产权缺位、法人治理结构极不完善、信用环境十分恶劣。审计活动应当以促进金融生态链的有效运转为目的,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关系为基石,遵循金融业自然发展规律,在自由、竞争、和谐的市场环境中均衡发展。鉴于此,坚持普遍联系、系统论、协同论的观点,在整个金融生态链的框架下,审计应密切与生态链其他环节的联结,在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同相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对象的互动协作,而不是彼此分隔甚至对立,共同加强金融生态链中最薄弱的环节,及时修复金融生态链中的缺陷,努力维护金融生态的平衡,营造和谐的外部经济和社会环境,使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环境形成良性互动,达到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双赢”境界,对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的贡献率应成为衡量审计成效的标准。

二、审计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的职能作用

审计通过发挥其监督、服务、鉴证、评价、咨询和控制功能,有助于建立完备的激励、创新、约束机制,使金融机构发挥应有的自主性,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金融生态环境整体功能的优化。

1.完善审计的监督职能,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组成要素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审计监督是审计本质的体现和客观要求,审计充当“金融卫士”的作用,监察和督促金融生态主体的各项业务在规定的范围和正常的轨道上运行,监察和督促金融生态环境中各要素充分发挥其职能。审计监督有利于检查生态系统各要素对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对违法和违章活动、经营和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揭露,促进金融信息的真实、正确,减少信息风险,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从长远来看,国家审计应当以促进金融管理机构充分有效地行使职权,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为目标。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应该是对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督,即金融监管绩效审计,包括对人民银行出台的货币政策的合理性、财政部有关金融政策及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对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督效率和效果进行审计。通过“三E审计”了解金融监管当局监督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对金融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民间审计应重点监督金融生态各要素的财务活动,确保各项金融财政政策和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应当重点监督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监督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职能,减少金融违法和违规活动、减少资产流失,防范金融风险,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2.拓展审计的服务职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运行功能

审计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也是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要求。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应当拓展审计的鉴证服务职能和咨询服务职能,在金融机构进入市场时为其提供验资服务;在金融机构持续经营时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和业务评价与咨询服务;在金融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时,对其进行审计鉴证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国家审计机关的公务员也应当认识好审计的服务职能,从强制性监督和行政官僚制范式中回归于服务和质量,树立服务意识,保持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了解社会公众的需求、听取公众的意见,尽量与国家、地方的方针政策相协调,搞好审计服务。拓展审计的服务职能,树立平等、和谐、协作的服务观念,为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运行把脉、诊疗,使审计人员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专家,分析金融生态系统各要素存在的问题,并对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咨询与服务。通过审计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运行功能。

.强化审计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金融生态系统的调节机制

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要转变监督与监管为目的、处理与处罚为手段、查处问题为宗旨的审计思想,切实改变置于被审计对象之上的审计作风和“账簿”本位观,从宏观上做好金融业的咨询师、督导员,成为深受金融机构欢迎的“良师益友”。强化审计的宏观调控职能,完善市场机制与内控管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金融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审计过程中应当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技术方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从宏观上评估金融机构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法律法规的遵从性,在评估的基础上为金融机构规范运作、安全经营提供高层次的专业咨询与指导,促进金融业正确发挥信用中介职能与调节经济职能,提高社会资金配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金融运作效率。

三、优化金融生态运行环境的审计思考

1.理顺关系,使各审计主体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形成合力

审计是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的管理环节,任何一项金融活动都应施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离不开审计的保驾护航。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国家审计要发挥“火车头”作用,进行金融犯罪风险与审计风险监控、银行坏账审计。民间审计则发挥信息披露与鉴证作用,加速金融信息化建设,培育金融机构的市场运营能力,完善金融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在国家审计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民间审计无疑是开展金融审计的主体力量。民间审计的介入,与金融机构信息公开化相互促进,形成良好的金融审计监管环境。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内部审计所具有的内向性、及时性能够对金融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事中控制,具有明显的预警和防范功能,内部审计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要发挥好审计的自我调节作用,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三大审计主体应当发挥各自的特色,整合资源,合理分工,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形成合力。

2.突出重点,推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构建金融生态环境安全网

我国金融机构为一级法人多级管理,点多、面广、规模大,业务范围宽、市场变化快、交易手段新。根据我国构建金融生态环境的现实要求和国际经验,应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和控制,确保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目前,金融审计主要还是合规性审计,即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资本状况、资金营运和财务收支等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分析金融机构的生存能力和环境状况,了解其战略性优势和威胁其经营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实现战略优势的关键流程,运用分析性程序从宏观层次识别的重大金融风险,准确地发现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方面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因而能最大限度地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功能,及时发现风险和防范风险,发挥风险预警作用,构筑金融安全网。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搞好审计调研,及时搜集金融风险预警指标的信息,及时关注导致金融风险的苗头性问题,开展金融风险环境的经常性调查与分析,并及时向央行、政府决策机构等相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将金融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构建起金融生态环境的安全网。

3.加强管理,创新审计方法,推动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范鹏司长认为审计要站稳金融监管的制高点,充分发挥审计在揭露重大风险、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成果优势,起到其他监管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审计范围和审计职能的进一步拓宽,政府和公众对审计的期望不断提高,对审计管理、审计方式和方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以往单一的现场审计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改变和加强原有的审计监督体系,改进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尝试比较先进、科学的抽样审计、风险评估、经济活动分析以及实质性测试和定量分析等新的审计方法,探索各审计方法、技术的相互结合及利用,根据金融审计的特点和规律,实行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推动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4.拓展审计内容,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审计要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就要改变目前审计范围狭窄、审计内容单一的状况,从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拓展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从目前看:证券业与银行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必然要求扩大审计对象的范围,要求将原来不作为金融审计主要内容的证券、保险、信托业务等逐渐纳入商业银行业常规审计范围。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审计,包括金融衍生产品、电子银行产品等等,特别是要加强对商业银行为规避监管采取隐蔽手段进行的业务创新的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将业务经营检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环节入手发现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确保审计质量。从金融审计的发展趋势看,效益审计将是金融审计的重中之重,在加强内控机制、资产质量审计的同时,要进一步关注资产风险,努力探索绩效管理审计的新路子。现代审计应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全面履行审计职能,拓展审计内容,把注意力放在那些对金融发展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领域和事项上,努力提高审计成果的使用效益,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课题组。为中国城市金融生态打造“体检”系统——《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总报告之一[N].上海证券报,2005-10-15(3)。

[2]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论我国国家金融审计的重新定位[J].审计研究,2004(1):68-72.

金融生态论文例3

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1869年提出“生态学”一词。海克尔认为,生态学是指动物与其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研究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彼此关联、相互作用且有自动调节机制的系统。在我国,周小川(2004)最早把生态学的概念与金融学结合起来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徐诺金(2005)在考察了金融系统和生态系统的相似之处后,认为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谢太峰(2006)对金融生态做如下界定:所谓金融生态是指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生态强调金融活动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状态,即金融生态平衡。

证券市场金融生态是从金融生态环境衍生而来的,必须遵照生态学的观点加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保持证券市场生态平衡。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包括三个方面:证券市场与其系统外部的环境资源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证券市场与环境之间的生态平衡;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所形成的证券市场内部结构平衡,即证券市场中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各市场之间以及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存在恰当的比例关系,同时又相互依存、协调发展;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机制。在证券市场复杂的系统中,当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市场与外部环境之间协调发展、融于一体时,证券市场整体功能达到最大,否则证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将受到抑制。

我国证券市场的生态不平衡现状

(一)证券市场与外部环境资源之间的生态不平衡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产生的,难免受到具有我国特色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性、文化传统等影响,形成了自身特点,这一方面反映了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适应性,但是另一方面,正是这些特色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存在了许多不协调的表现,阻碍了证券市场达到平衡的生态状况,这些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较大误区。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上,较重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常把它作为“圈钱”的场所,从而导致:重募集资金的多少,而轻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重改制、轻转制,改制时,企业及政府部门较积极,而一旦有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好后,很少去真正按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运行;行政干预多、市场机制少,企业改制后,政府部门以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身份,仍从人事任免等方面干预企业的运转,企业经营自仍较少。

2.证券市场体系区域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国仅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且分布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上海市和南部沿海发达的深圳特区。这种不合理的区域布局结构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分布结构严重失衡,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海和深圳的上市公司几乎垄断了两个股市,两地合计的上市公司,占了全国总数的70%;这种不合理的证券交易所布局,不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全国数百亿的资金流入上海、深圳,不仅给急需资金的中西部地区带来了釜底抽薪的后果,而且也造成了沿海地区资金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证券市场中企业主体缺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脆弱,部分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由于企业的主体地位残缺,企业很难保证其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能够被有效地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导致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有限,即使融到的资金也很难被企业有效用于生产经营,使优化资本配置的作用大大降低。

(二)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生态失衡

证券市场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结构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体系,其动态平衡的标准是结构应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相适应,与一国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各主体结构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较存在着差距,造成了两种不平衡。

1.融资方式失调造成风险相对集中。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大体是1:9,且近几年两者比例还在继续扩大,这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的情况恰恰相反。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证券化率,可以看出我国的直接融资份额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发达国家经济证券化率(股票市价总值与GDP的比率)比较高,早在1994年,美国经济证券化率为70%,而在我国,2000年我国经济证券化率为53.7%。近年来,我国逐年下跌,到2004年己经滑至27.1%,但是发展极其缓慢。间接融资占比过大,使企业和个人过分依赖于银行,导致信贷资产风险相对集中,股票和债券市场严重萎缩,居民投资工具稀少,金融生态严重失衡。

2.股票、债券和基金市场发展失衡。在国外证券市场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是完善证券市场的两大支柱,而债券市场始终以其流动性高、风险低和收益稳定的特点备受青睐,其规模和重要性远远超过股票市场。我国恰恰相反,企业债券融资额远不及股票融资额,债券市场不仅规模小,而且还有进一步萎缩的趋势。从基金市场可以看到,2000年底,美国基金资产总规模近7万亿美元,占整个股票市场流通市值的50.2%,可供投资者选择的投资基金有7343只。而我国现有基金71只,总资产规模约1200多亿元,仅占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8%左右,基金品种主要以股票基金为主,债券基金刚刚开始出现,投资基金中80%以上是封闭式基金。

3.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与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具体表现为市场分割,结构扭曲。人为地将普通股划分为可流通股和不可流通股,同时又将不可流通股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等,这部分股份比重较大,占到总股本的70%左右;在可流通股当中,又划分为A股、B股、H股,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结构直接导致了股票市场的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问题,妨碍了证券市场效率。

4.投资者构成比例失衡。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6月,我国有7273.9万左右的投资者(按开户数计算),而其中机构投资者还不到1%,所以说我国股票市场属于散兵式的“游击战”。

(三)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和抗拒风险机制失衡

在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中,应该有一系列投资品种,但其中某些品种投资发生风险时,可以找到合适的对冲产品进行风险对冲,减小投资风险才能使投资者具有长久的投资能力,促进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一般来讲,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通常包括两方面,即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前者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后者是基于现有的基础产品进行的创新,如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投资品种仅有基础产品即股票、债券和基金。国债期货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但由于当时证券市场规模太小且不规范、市场投机过度而夭折。当前对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进行严格管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市场投机、防范金融风险,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衍生产品的缺乏使国内投资者因缺少风险对冲工具而加大了投资风险。我国股票市场因缺少股指期货、期权和做空机制,在股市进入阶段性熊市的时候无法对冲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注重安全性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的动机。另外在我国证券市场开放后,如果境外证券市场率先推出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或期权产品,并形成交易中心,将会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产生不利的影响。

完善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的策略

(一)完善法律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通常认为,法律体系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交易活动,并对成本结构产生影响。从证券市场来看,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证券市场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证券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如果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生态中的一些特殊主体就会利用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生态系统的平衡。可见,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核心基础,在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法制建设处于核心地位。

(二)进行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任何国家政府都不会对股市坐视不管,政府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在某一阶段,采取干预股市的措施,确保股市安全高效运行。政府更多的是要致力于为股票市场提供良好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而非直接介入。在发达市场经济中的成熟股票市场里,政府对股市干预的频率和程度都会逐渐降低,同时也会不断创造出更有效可行的适应市场规律的干预手段。政府的干预手段和方式会更成熟、更规范、更具法律化。

现阶段,可选择的干预手段主要有:法律、法规、制度、规则,通过法律化、规范化的手段促进股市的稳定发展;政策干预,通过有关政策的调整达到干预之目的,如QFII的推出,增发、配股条件的适时调整;政府引导,如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负责人发表谈话等等;舆论干预,就是通过舆论引导股市健康发展,如在重要媒体上发表评论文章等;强制入市干预。在股市过度低迷或过热,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时,或出现突发事件等意外情况引起股市暴涨暴跌时,政府组织资金直接入市进行干预。

(三)促进自身演进

证券市场生态的演进也应和自然生态一样,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规律,当外界环境发生了变化,证券市场生态的结构及相关功能也应发生一定的变异(证券市场上表现为创新)以适应环境,只有在创新中推进市场化进程,证券市场生态才能保持生存、延续和可持续发展。证券市场生态的主要演进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改革与新政。股权分置是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问题,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表明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所导致的被扭曲的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公司治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问题正在开始逐步得到解决,从而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这将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股改需要政府主导与推动。国有股不流通是早期的妥协性制度安排,由此形成的规则与机制多年来已左右人们的意识,主导人们的行为。要对此加以根本性的改革,会影响人们的预期与对前景的担心。因此,股权分置改革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主导性贯彻始终,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股改顺利、快速地推进。

提高对价的规范性。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各公司依据自身的情况出台各有特色的对价方案,缺乏基本原则与统一方法,目前,上市公司应采用合理市盈率法、合理市净率法、市值不变法以及超额市盈率倍数法等作为确定对价的依据才是合理的,能被市场接受的。

2.业务与产品创新。产品创新向纵深拓展的目标是建立证券市场更完整的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体系,包括期权、指数期货和个股期货等,建立卖空机制和信用交易机制,完善市场功能尤其是对冲风险的功能,拓宽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使证券市场真正成为一个有容量、有效率、有价值的投融资场所,促进证券市场生态系统持续发展。我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交易品种的创新应从以权证为核心的衍生性商品业务、资产证券化方面着手。

以权证为核心的衍生性商品业务。权证作为证券市场上最基础的衍生产品,在中国市场已久违多年。沪、深交易所借助股改的契机推出权证产品,利用权证这一创新的金融工具,企业在满足了控股要求的同时,给非流通股东提供了合理的对价,从而使股改顺利完成。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包括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证券化的初始阶段,借款者通过一级市场直接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和商业票据等,这种资产证券化属于一级证券化。如将已经存在的贷款和应收帐款等转化为可流通的转让工具,这类资产证券化属于二级证券化。目前,资产证券化在西方发达市场上已普及到企业的租金、版权专利费、信用卡、汽车贷款应收帐、住房抵押等领域,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共同推动当地资产证券化进程。

3.发行制度创新。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推行。保荐人制度是二板市场运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二板提出上市申请,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发行人必须委任至少一名保荐人。保荐人制度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主板在朝着保荐人制度的方向发展,但目前仍然实施主承销商制度和上市推荐人制度,中国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将始自于二板市场。

发行制度应逐渐向注册制方向演进。注册制能强化市场准入标准的权威性、强化中介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开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这是发行体制摆脱非市场因素干扰,全面实现市场化的重要表现。

4.交易制度创新。以美国NASDAQ市场为代表的做市商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我国由于采取自动报价系统的客观条件尚不成熟、证券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实力不强,融资融券受到较多的限制等原因,目前我国推行该制度尚存在困难。因此,应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借鉴国外经验,分步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做市商制度。首先,根据我国当前债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债券柜台交易;在此基础上,在联网的各证券交易中心试点柜台做市商制度,进而发展全国联网的柜台市场,建立类似NASDAQ的交易体系,从而实施完备的做市商制度。

参考文献:

1.谢太峰.关于金融生态内涵与评价标准的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4

金融生态论文例4

一、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

生态环境,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虽然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在含义上十分相近,但两者并不等同,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被包含关系。将生态环境这一自然科学的概念引入金融领域,与金融这个社会科学的概念相结合,便产生了具有崭新内涵的金融生态环境这个概念。

从理论上讲,金融生态环境是个仿生概念,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进行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广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宏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主要强调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诚信状况、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某一个区域内的金融生态环境,即某一区域范围内金融运行所涉及的所有影响因素,其状况的演化与变革是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的前提和基础。由此,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既包含通常意义上的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也包括整个金融市场得以生成的环境。与通常的金融市场的概念相比较,金融生态环境更强调金融系统与所处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以及协调发展。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从生态角度看金融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

良好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地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同样重要。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提出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必然的要求。

(一)促进地区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本身基础差,起点低,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下遗留的弊病,各地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尚远不能满足该地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利用破产法的不完善,以破产逃避还债,导致银行内大量坏账的产生;由于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及其相应的管理系统,银行在通过借款人信用对贷款风险作合理评估方面还有很多困难;由于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标准不高,“骗贷”现象依旧屡禁不止;相关的中介行业的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容易被买通作假。所以,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达到金融与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适应新形势下对内、对外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对各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各地区吸引外资的手段基本一致,即通过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和土地两个方面)鼓励外资到本地进行投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这种在所得税、土地等生产要素上,对内资、外资有不同待遇的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差异的继续存在将对本国以及本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利,对国家和本地区的税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经过这二十年的发展,国内可利用的资金总量也达到了相当水平。因此,下一阶段的发展就应该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扩大对内开放,逐步实现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内外资优惠政策体系的并轨,逐步把外资的激励机制由优惠政策转变到公平竞争的软环境上来。而建设公平竞争的软环境的关键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三)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正反馈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仅能促进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金融核心作用的发挥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反过来又会推动对区域金融的发展,从而形成两者良性互动的正反馈机制。因此,应该采取措施,不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吸引资金。地方政府要想吸引资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加强和改善本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三、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

(一)提高地区经济竞争实力

加快本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努力培育本地区的市场经济氛围,不断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加快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切实加强和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使地区经济真正实现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积极深化本地区企业的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报表行为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赢利能力,从根本上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二)健全地区社会信用基础

健全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律和执法体系,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规范交易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特别是在企业合并、分立、中止等过程中,要突出和强化银行权益,切实保证债权人权利。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信用征信和评价体系,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制定出统一的信用体系、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使信用度真正成为银行在考察贷款申请者时所能依靠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强化道德约束,提高民族信用水平和信用素质。

(三)加快地区金融市场建设

要发展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尤其是利用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借助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树立区域金融机构的优势;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要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的发展,培植一批诚信水平高的有代表性的专业化中介机构,形成良好的中介行业道德风范;要继续提高审计、会计、信息披露等标准,在向高水平国际标准看齐的同时,结合我国自身行业和企业制度特点,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标准的审计、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同时还需要在标准的执行方面进一步改进,努力保证审计会计准则不论在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中都得以真正严格执行。

在建设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地方政府应重视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中对本地区的看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评级等级,以此争取商业银行在资金调度、信贷授权等方面对自己给予支持。同时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政府服务收费,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合并或取消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进一步简化抵押、评估费用和手续,降低企业经营和信贷成本。

参考文献:

金融生态论文例5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除了自身经营管理原因外,从外部环境来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金融生态优劣。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

(一)政府行政干预银行贷款,扩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银行应该是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职能应只限于宏观调控。然而实际情况是,政府作为资金配置的主体和中心地位并未淡化,往往造成部份项目投资效益不高,形成贷款沉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也激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

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金融体系的滞后性制约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扩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首先,市场融资机制发展缓慢。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我国现阶段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束缚了银行业务分散化的能力,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第三,金融监管有待加强,银行同业间无序竞争,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银行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贷款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

尤其是企业的保障制度方面存在,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五)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还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此外,我国加入WTO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力度正在加大。

(六)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对策

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避免由此带来的金融震荡和经济风险,除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外,必须加强举措对银行所处的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在内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大力整治。

(一)信用环境治理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信用环境日趋恶化,银行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加大了银行风险。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

1.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政府部门要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到建设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上来,支持和配合银行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加大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工商、税务机构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逃债、赖债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树立“有信则立,无信则亡”的市场经营理念。依法规范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的信用行为,为建立一个诚实、守法、可信的社会和个人的信用环境而努力。

2.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评估体系。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在新客户申请授信业务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及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全面性还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在实施剥离和不断的清收处置后,新生的不良资产尚未得到根治。因此信用评估系统应该是建立在工商、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提供的有关公司信用数据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公司的以前贷款记录、经济实力和还款意愿评估信用等级。因而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信用系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在全社会要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信用文化。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规范,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带头守信;加大全民信用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商业道德素质,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推行信用公示制度,以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公开曝光和实行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建立种类经济失信和恶意逃废债事件的举报制度,加大对缺失社会信用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

(二)金融体系中的企业贷款融资依赖治理

建立社会化市场融资制度,解决从“单一”到多元的融资渠道。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传统的国家垄断过度的金融制度将被放弃,新建立的将是一种政府调控的市场化融资制度。

1.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相当部分国企资本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占的比重很高,没有建立起企业治理结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银行风险。这种由于体制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问题,应以存量调整为主,采用特殊方式解决,这种方式是阶段性的、过渡性的,在存量调整基础上,辅以增量控制,最终实现国有资本结构的优化。这样,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建立了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银行的信贷关系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基础之上,从而消除了由于国有企业负债软约束问题造成的银行信贷风险。

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有利于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减轻银行贷款压力,并可以从根本上降低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能够促进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并,化解已形成的信贷风险。

目前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准一切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企业的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融资首先要考虑的,因为债权融资能起到抵税作用,降低融资成本。近几年,市场虽有发展,企业债券总规模每年增长,但企业债券占融资比重仍然很低。这影响了企业融资效率,也不利于企业改善资本结构。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发展债券市场,是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消除企业对贷款融资依赖的重要条件。

3.推进企业融资结构的改革,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全社会资金融通以企业为核心进行。另外,企业也是金融市场上的最重要参与者,企业融资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金融结构,进而影响着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使外部融资发展速度加快,但历史形成的以银行为主的企业外部融资格局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为此,可采取以下对策:第一,改变目前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制度,使金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第二,强化股票债券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第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大力推进银行住房贷款证券化,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第四,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创新力度,实现发行企业债券品种多样化,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

(三)银行业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治理

随着银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信用风险管理的不断强化,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机构职能也需要发生转变。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全社会共同创建金融安全区。

1.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利用信息电子化管理手段,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监管力度,从宏观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恶性膨胀。

2.加强金融债权的管理,加大依法制裁力度。由人民银行牵头,将逃废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对严重的逃废债企业、行业和地区宣布为不守信用或无信誉企业、行业或地区,对这些地区的企业联合执行不开立新账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结算的“三不”金融制裁措施。

3.加强同业协作,建立不良贷款公示制度。同业之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资源共享。各大商业银行应团结协作,通过银行行业协会等组织,定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各家银行债务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名单、金额等信息予以通报公示,使各家银行及时了解到逃债者有关信息,使逃债企业无法再次获得银行的信用支持,避免银行间因信息错位而再次与逃债企业发生信用关系。

4.加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和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建设中的资信系统,尤其是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尽可能消减银行信贷市场中的非对称信息,做到贷款风险的事前防范,改进信贷市场效率。

(四)法律环境治理

1.尽快充实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保护

我国目前立法上虽有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础法律,但《破产法》《反垄断法》等修订、细则落实工作需要尽快出台。而且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制,如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不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能收购企业股份等,直接影响了不良债权的流动和变现。因此,如何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将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

2.要加大信用立法和执法力度

金融生态论文例6

二、寻找城商行“隐形冠军”:中小规模、持续稳健

资产利润率是反映城商行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其综合反映了一家城商行的资产管理、收入创造及成本费用控制能力。较高的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充足率、低而稳健的不良率,可视为一家优质城商行的重要表征。国内城商行中不乏这样的例子,即使在2012年行业整体盈利增速下滑、不良率反弹的背景下,仍能保持较为稳健的发展态势。如图3所示,9家代表城商行2011年及2012年的资产利润率基本超过样本平均水平,特别是2012年,除攀枝花商行之外的其他8家城商行有4家在1.7%~2.0%之间,另外4家则均超过2%,显示出较强的盈利能力,而样本城商行的平均水平仅1.46%;此外,代表城商行2012年的资产利润率基本较上年有所增长,表明其创利能力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张而进一步增强,与样本城商行盈利增速整体下滑形成明显反差。代表城商行的成本费用控制能力同样处于行业领先水平,80%的代表城商行成本收入比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处于25%以下。如图4所示,从资本充足及资产质量状况来看,代表城商行同样要优于样本城商行平均水平,显示其较强的抗风险及风险管控能力。总体而言,攀枝花、泸州、承德、上饶、洛阳、抚顺、济宁、宁夏、青海9家中小型城商行堪称城商行系统的典范,无论在盈利能力、成本控制,还是在资本充足、风险管控方面的指标,均优于样本城商行,分析其发展路径、盈利模式对于后发城商行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三、差异化定位,不走寻常路:代表城商行发展路径解析

“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广大市民”的市场定位,决定了城商行不宜走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发展路径。9家代表城商行在当地均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大多跻身当地银行业三甲之列,即使在银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的洛阳(近几年,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进驻洛阳,当地银行业竞争与东部沿海二、三线城市相当),洛阳银行仍稳居存款市场份额排名第二的地位,究其原因,坚持差异化的市场定位进而造就自身核心竞争力,是代表城商行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坚守定位,小微特色鲜明。

具体来看,9家代表城商行均十分重视中小微业务,其中宁夏、青海、洛阳、济宁4家城商行均引进德国IPC、德国储蓄银行的微贷技术,强化小微贷业务的专业化、批量化运作;而攀枝花商业银行则于2012年启动与台湾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中心的合作洽谈,试图借助该公司的专业团队和运作模式,强化服务小微企业的业务优势,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客户市场。以洛阳银行为例,该行于2008年初引进德国IPC小微贷技术,成为河南省内首家、国内较早引进该技术的城商行之一。洛阳银行通过消化吸收国外小微贷技术先进理念,形成了一套适合当地小微企业的信贷技术理念;并通过公开招聘,组建由新手组成的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队伍,实现了小微企业信贷技术的成功移植,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城商行中树立了特色品牌。截至2012年末,洛阳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5.19亿元,较上年同期新增60.62亿元,占全行贷款总余额的比重达35.63%。除了强化微贷技术,调整优化组织架构、简化授信审批流程、以差异化授权提升分支机构业务处理效率,也成为代表城商行创新小微信贷业务的共同特征。

(二)勇于创新,打破常规。

目前国内城商行大多数产品创新仅在有限范围内,围绕担保方式、申贷方式、还贷方式等基本要素进行创新。但以担保方式为主的信贷产品创新却并非如产品设计、推广如此简单,其中所涉及的风险把控更是产品创新的核心环节,因此,不少城商行在涉及风险管控难度较大、商业银行介入有限的担保方式创新上鲜有实质性突破,导致结构性融资、权利质押类产品未能得到有效推广,因而难以进一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总结代表城商行的产品创新可发现,勇于创新、打破常规是其共同特点。因此,其在有效满足客户需求或潜在需求、抢占市场、赢得先机方面处于主动地位。这种范围有限的“小革新”带来的却是客户数量的大幅增长。以宁夏银行为例,包括提货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在内的权利质押类融资,已成为其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向,其中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则是在西北地区同业首创。同样,位于江西的上饶银行则在收费权质押贷款产品创新方面实现突破,车辆检测收费权质押贷款成为上饶银行小企业贷款创新的典范。

(三)扎根本土,服务千家万户。

综观这9家代表城商行可发现,正是扎根本土、服务千家万户的金融服务理念,成就了其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攀枝花商业银行、抚顺银行分别以40%、18%的存款市场占比高居当地金融机构首位,宁夏银行、洛阳银行存款市场份额则分别排名所在地金融机构次席。以抚顺银行为例,立足“平民银行、特色银行、抚顺人自己的银行”的市场定位,积极推进“金融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机关、进学校”的拓展模式,以方便市民生活为出发点,相继开通代收水、电、燃气、数字电视、电话通读费,以及公交IC卡充值等业务,几乎涵盖百姓生活的衣、食、住、行,为其存款市场占有率居首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宁夏银行则以“打造区域最佳零售银行”为目标,重点发展个人信贷业务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品牌化、特色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思路,先后成立家用汽车消费贷款中心、房屋按揭贷款中心、教育理财中心、创业小额贷款中心等10个特色金融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目前宁夏银行个人客户数近15万户,个人信贷额占全行贷款总额的比重接近35%,其零售业务在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四)互动整合,基业常青。

从商业银行经营实践来看,其战略制定与实施大致与两类因素密切相关:一是银行自身拥有的资源禀赋,另一是银行所处环境支持条件。脱胎于城市信用社、与地方具有天然关联的城商行更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因此,基于互动整合型战略逻辑,城商行在注重培育和提升内部竞争优势的同时,还需争取获得有利的环境支持条件,包括地方政府及股东的政策、资源支持,监管部门的准入支持等。纵观9家代表城商行的发展历程,可发现其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互动整合也是其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金融生态论文例7

一、金融制度缺陷导致资金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

目前,由于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缺陷,造成县域经济资金供给的结构性矛盾,金融服务被弱化,使县域经济得不到有效支持。

(一)因制度因素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减少,弱化了金融服务功能。2000年以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集约化经营,HB市县辖金融机构网点逐年减少,使县辖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减弱。调查统计,HB市县辖金融机构网点由2000年的183个减少到2009年的96个,减少了87个,减少了47.5%。到2009年末,县辖国有商业银行网点只有21个,仅占县辖金融机构网点的21.8%,大多分布在县城和矿区。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从2004年的38.4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7.66亿元,增加59.26亿元,增长了154%,县辖金融机构贷款从2004年的19.4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30.17亿元,增加10.71亿元,增长了55.05%,增长较为缓慢,存差不断扩大,存差从2004年的18.94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67.49亿元,存贷比逐年下降,存贷款比例已从2004年的50.67%下降到2009年的30.89%(见图1)。由于农村金融网点迅速减少,使农村金融网点的覆盖率较低。调查统计,HB市县辖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平均为1/24.3平方公里,1/1.53万人。

图1淮北市县辖金融机构2002—2006年存款、贷款和存贷比变化图

(二)因制度缺陷,导致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短缺与资金流失并存

目前,农村资金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一方面资金需求旺盛,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另一方面资金外流严重,信贷流向、流量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农村经济对信贷资金需求量的刚性增加趋势与农村资金外流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1.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转移,县辖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不断收缩,县级机构基本上成为上级机构的“储蓄所”,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吸收存款通过上划流向优势行业和优势企业。调查统计,HB市县辖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逐年增加,尽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较以前有所减少,但到2009年底县辖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占存款比例仍达50%以上。图2是县辖国有商业银行2004—2009年存款余额、上存资金和上存资金比例情况图。

图22002—2006年淮北市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上存资金和上存资金占比情况图

2.邮政储蓄凭借基层网点优势吸收存款上存。邮政储蓄在农村各乡镇都设有储蓄网点,从基层农村吸收存款存入上级邮政部门。调查统计,2004—2009年,HB市邮政储蓄县及县以下机构吸储余额从4.31亿元增加到了14.16亿元,占县辖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比例从11.22%上升至14.5%。

通过对HB市县辖金融机构调查统计,2009年县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97.66万元,其中,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28.6万元,()占金融机构存款的29.9%。2009年县辖金融机构新增存款11.38亿元,农村信用社新增存款3.58亿元,占县辖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的31.45%,虽然,人民银行以再贷款的方式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资金返还,但仍很有限,可见农村资金流失严重。

3.农业保障体系不健全,影响了对农村资金的信贷投入。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基础还较薄弱,抗风险能力不足,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将受到很大影响,投入资金将无法收回。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对农业投入的风险较大。目前各类农业保险机构还没有在HB市县域得到发展,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入,也使农村金融部门在信贷投放中产生较多顾虑。

4.民间借贷活跃,但缺乏制度规范。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内金融服务严重不足,造成体制外民间借贷的活跃。由于民间借贷市场广阔,民间中介组织不断出现,随着民间中介组织的出现,民间借贷也已从暗处走到明处。调查统计,HB市民间中介组织已从2005年的3家发展到2009年的19家。由于民间借贷没有法律保护和监管制度约束,导致非法金融的不断出现,纠纷频发,矛盾四起,不仅增加了金融风险,对社会稳定也产生了一定影响。据调查,2005年以来,淮北市县辖发生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造成群众多次上访和围攻农村信用社事件,其危害至今难以消除。

二、因金融制度约束,造成资金供给机构过度审慎行为

(一)农村资金供给缺乏,资源不能被合理利用

1.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单一。目前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受资金和风险等因素制约,其贷款投向主要局限于传统的农业领域,农户小额贷款占绝对比重,对日益增长的规模农业产业和产业化经营信贷支持不足。调查显示,2009年HB市县辖农村信用社新增小额农户贷款占新增贷款的53%,由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微小企业不符合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条件,不能得到有效信贷支持。经济组织和农村微小企业成为金融支持的“盲点”,严重制约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致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乏力,农产品得不到加工升值,农村经济增长后劲不足。

2.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责发挥不充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中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仅限于承担国有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对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等服务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调查统计,2009年淮北市农发行县级机构贷款余额为4.49亿元,其中粮食收购贷款为3.55亿元,占比79%,可见,县级农发行政策支农功能较为单一。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权利集中,不适应县域经济的需要

国有商业银行强化了以城市为重点的经营战略,其业务和机构网点快速从农村地区收缩,基本取消了县以下分支机构的贷款权。这种信贷管理体制不适应县域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据了解,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发放权过于集中,制约了基层行贷款发放的灵活性和时效性,不适应县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信贷需要急、期限短、频率高的特点;加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失衡,严重制约了信贷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调查显示,2009年HB市县域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仅为0.49亿元(不含农发行粮食收购贷款),可见,县域金融机构几乎得不到正规金融的支持。因资金缺乏,使县域中小企业发展极为缓慢。通过对县域23家中小企业调查显示,仅有3家在银行有贷款,17家仅靠自筹资金和自身积累发展,4家因设备老化缺乏资金更新处于半停产状态。

三、几点看法及建议

(一)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增加农村金融市场有效供给

1.构筑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实现农村资金回流的有效选择。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一是有利于打破目前农村信用社垄断经营局面,以便在农村市场上形成一种金融竞争局面,克服因缺乏竞争可能出现的金融服务低效率;二是可弥补因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从农村大量收缩带来的金融供给不足;三是金融机构多样化,可转移、分散和降低金融服务风险。如,可把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为综合性地方金融机构、可制定“农村社区再投资法”规定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当地经济建设等,以防止农村资金流失,涵养农村金融资源。

金融生态论文例8

Abstract:Aimed to deepen the study on the financial ecology,we set definition of the regionally financial ecological risk according to the ecology theory about 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ERA)for the first time,analyze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it and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risk and also the financial ecology assessment,and discuss its assessment principle and methods. With the hope of decrease in its description difficulty,we further establish the simplified assessment framework and corresponding regionally financial 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indices and employ advanced emergy analysis theory from the ecology to depict total development quality of the regionally financial ecology and to boost its application in the financial practice.

Key Words:financial ecology,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ERA),the regionally financial ecological risk,assessment indices,emergy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3-0018-05

开展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评价研究,是对区域金融生态乃至金融生态的深化研究,是金融生态观念在金融发展实践应用层面的必然要求。解决了金融生态风险评价问题,才能更好地指导人们如何理解、使用和评价金融生态思维模式与管理模式。本文提出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概念,并借助生态风险评价(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ERA)理论,通过对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界定,探讨其评价方法。

一、文献综述

从白钦先2001年首先提出“金融生态环境”,到周小川2004年提出“金融生态”,国内金融理论界和金融实业界普遍开展了金融生态本质、金融生态环境评价、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极大地推动了以金融生态为理念的金融发展模式。其中,徐诺金(2005),苏宁(2005),林永军(2005),谢太峰(2006),曾建中(2007)等分别多角度阐述了独到的观点,综合起来可以认为,金融生态是影响金融发展的、由金融内外环境共同构成又相互作用、具有生态特征(依存性、竞争性、进化性、动态平衡性)的大金融环境,从而形成了金融生态的广义概念。

不难发现,金融生态具有宏观层面的涵义,有利于金融业的宏观调控、整体进步以及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但是,毕竟各地区、各领域发展千差万别,这时,如果笼统提及金融生态,难免空洞、缺乏可操作性。为此,区域金融生态概念应运而生,它在继承金融生态总体特征的基础上,较多地突出了区域发展的特殊性。张智峰、陈鑫(2005)阐述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理论基础,证明金融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环境金融的协调发展是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汪祖杰、吴江区(2006)提出了区域金融安全指标体系及其计量模型的构建方法。刘煜辉(2007),李扬、王国刚、刘煜辉(2005)等根据城市的经济基础、企业诚信、金融发展、司法环境、政府诚信、金融部门独立性、社会诚信文化、中介服务发展、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构成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以这些方面为投入,以城市金融生态现实表征为产出,通过数据包络分析,得到了对50个大中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价。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2006)等也各自根据特定区域的实际提出了评价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方法。

然而,还要看到,与金融生态有关的风险即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还没有进入人们研究的重点范围,它和传统的金融风险以及金融生态评价有何联系,以及如何评价,相应的研究较少。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目标将主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展开。

二、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界定

(一)区域生态风险及其评估

1. 生态风险(Ecological Risk,ER)指一个种群、生态系统或整个景观的正常功能受外界胁迫,从而在目前和将来减小该系统健康、生产力、遗传结构、经济价值和美学价值的一种状况。二十世纪90年代初,美国科学家Joshua Lipton等提出了一套规范化的生态评估框架,被普遍接受。因为它把生态风险的最终受体不仅定义为人类自己,而且包括生命系统的各个组建水平(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乃至景观),并且考虑了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不同组建水平的生态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即风险级联)。

同样,可比照生态风险与生态风险评估的定义来描述区域生态风险与区域生态风险评估,只不过要注意区域生态风险评价所涉及的风险源以及评价受体等都在区域内具有空间异质性(即参与评价的风险源和其危害的作用结果在区域内的不同地点可能是不同的),因而比一般生态风险评价更复杂。

2. 生态风险评估(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ERA)指受一个或多个胁迫因素影响后,对不利的生态后果出现的可能性进行的评估。美国环保局(EPA)在1992年对生态风险评价作了定义,即生态风险评价是评估由于一种或多种外界因素导致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不利生态影响的过程。其目的是帮助环境管理部门了解和预测外界生态影响因素和生态后果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环境决策的制定。生态风险评价被认为能够用来预测未来的生态不利影响或评估因过去某种因素导致生态变化的可能性。生态风险评价基于两种因素:后果特征以及暴露特征。主要进行三个阶段的风险评价:问题的提出、问题分析和风险表征。

(二)区域金融生态风险

根据生态学对生态风险的界定,可将区域金融生态风险定义如下:

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是考虑区域范围内,由于外部干扰或内部变化而导致的金融生态平衡被破坏所带来的金融机构、金融头寸的损失以及与此相关的金融环境的恶性变化。它同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以及金融生态评价有着联系和区别。

同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相比有如下共同特征:

1. 不确定性,即人们事先难以准确预料危害性事件是否会发生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和范围,最多具有这些事件先前发生的概率信息,从而根据这些信息去推断和预测区域金融生态系统所具有的风险类型和大小。

2. 危害性,即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评价所关注的事件是灾害性事件,而危害性是指这些事件发生后的作用效果对风险承受者(这里指生态系统及其组分)具有的负面影响。这些影响将有可能导致区域金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损伤,区域金融生态系统内个体多样性的减少、个体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及其机制的改变等。

3. 客观性,即区域金融生态系统不是封闭的和静止不变的,它必然会受诸多具有不确定性和危害性因素的影响,也就必然存在风险。

(三)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独特性

区域金融生态风险与传统意义的金融风险也存在不同点。金融风险只强调某个金融机构或某个金融头寸的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而生态风险则通盘考虑了各个组建水平(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乃至景观),并且考虑了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不同组建水平的生态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对整个生态系统受到危害或损失的衡量。具体体现为:

首先,区域金融生态风险强调区域金融生态平衡被破坏所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宽泛的,既包括金融机构的运营安全甚至区域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头寸的损失,又包括与金融生态平衡相比较而显现出来的金融环境的恶性变化,如信用环境恶化、金融法律制度弱化、金融市场体制和机制出现短期不适应、所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由此表现出来的非良性变化,等等。总之,和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相比,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既考虑了可直接货币化的价值损失,又考虑了与金融生态平衡相关的一切方面。这就要求理解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既要了解通常“风险”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和危害性,又要了解其所具有的内在价值性,即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具有危害和不确定性事件对生态系统及其组分可能造成的影响,在分析和表征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时应体现区域金融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变化和功能移位。

这一点与通常经济学意义上的风险评价不同。在经济学意义上,通常将风险用经济损失来表示,但针对区域金融生态系统所作的风险评价是不可以将风险值用简单的物质或经济损失来表示的。由于金融环境的恶化而带来了具有某种功能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甚至是社会信用水平的缺失,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是难以用经济价值来衡量的。因此,分析和表征区域金融生态风险一定要与生态系统自身的结构和功能相结合,以区域金融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变化为主要依据。这也就决定了区域金融生态风险不可能完全实现定量化分析。

其次,区域金融生态风险发生的因素即风险源来自与外部和内部,或者兼而有之。外部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法律法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力等方面的变化,内部因素主要有金融体系突发事件、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自身变化等。

最后,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受体即风险承受者不一定是区域内的金融体系。比如,由于区域内信用环境恶化,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增多,进而又影响金融机构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最终结果很可能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遭受重创。显然,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能够从整体上把握金融生态系统所受到的影响以及内部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从风险衡量和控制角度来看,存在系统筹划和优化问题,即为了降低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总量,要在系统内部之间进行收益和损失的权衡,所以,借助一些科学的分析方法,如区域生态经济学理论和方法、金融生态的系统论方法,并可进一步利用生态学处理生态风险时的线性规划。

(四)同金融生态评价的比较

现有金融生态评价大多数采用层次分析方法来研究金融生态的结构与质量,得到的结论主要体现为表征金融生态质量的系数或分值,是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层级评价,从而判断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但是,这种评价方法只是定性分析,并没有指出金融生态环境的风险值或者损失。而在这里提出的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是一个定量指标,是从价值角度来考虑的。它从理论上提出了一种定量分析区域金融生态价值损失的思路和估计方法,因而具有较高的适用性。

三、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评价

(一)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评价原则

由于同传统金融风险相比,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无论从内涵还是从度量范围和方法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评价方法也将发生相应变动。概括起来,这些变动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强调量化分析的基础上,定性分析也是非常重要的。由于金融生态涉及金融运营的内外各方面,单纯用数据是不能直接和完全来描述这些方面的变化的。比如,不像经济总量可用数据直观表示那样,金融生态的内部调节机制、外部适应机制等质量就不能完全靠数据来表示其好坏的程度。

2. 除了继续使用概率论、随机过程等描述方法外,还要借助于其它技术和方法来完善。在衡量传统金融风险时,概率论、随机过程知识较好地描述了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和动态变化过程,但从金融生态的复杂性来看,仍需要其它学科知识来补充和完善。这时,系统论可以很好地揭示金融生态内部各子系统及其之间的运动规律和相互作用与联系,从而从深层次衡量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的质量优劣和价值损益;规划理论则在要求金融生态系统、某子系统、某组分满足一定约束的情况下,寻求达到金融生态发展的最优目标,充分体现出运筹学的优势。

3. 考虑到在区域尺度内,金融生态的风险源以及评价受体具有空间异质性,因而增加了系统的复杂性和风险评价的难度。这时,应该采取一定方法来克服这种复杂性。

(二)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评价方法

可参照区域生态风险评价的方法论基础,对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进行相应的刻画。

一般地,区域生态风险评价的方法基于风险度量的基本公式:

(1)式中,R为灾难或事故的风险,P为灾难或事故发生的概率,D为灾难或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对于一个特定的灾害或事故x,它的风险可以表示为:

对于一组灾害或事故,风险可表示为:

在有些情况下,灾害或事故可能被认为是连续的作用,它的概率和影响都随x而变化,则这种风险是一种积分形式,可表示为:

在(2)―(4)式中,x为一定类型的灾害或事故,P(x)为灾害或事故发生的概率,D(x)为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这里,考虑到区域金融生态的结构复杂性和空间异质性,需要对公式(4)进行修正,以使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能够充分反映这些特性,这时有:

(5)式中,系数表示区域金融生态的结构复杂性,显然,不会小于1,具体取值情况可依据实践经验决定,这时需要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有关的信息和数据资料,掌握各种干扰对风险受体的作用机理,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同时,也要考虑综合效应,即不同的干扰及其影响之间的相关性,有时这些干扰及其影响之间会呈现出不同的作用关系,或者相互抵消,或者相互增强; 表示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空间异质性,其取值应具体分析所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结构及其特殊性,依对风险的抗冲击强度而定。一般来讲,若某地区对风险的抗冲击强度越大,则取值就越小。

就理论而言,利用公式(5)就可较完整地刻画和衡量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大小。但是,也要注意到,在公式(5)中,往往不知道未来将有多少金融灾害或事故发生,并且,其发生的概率也不容易确定,因此,直接利用公式(5)计算区域金融生态风险就非常困难,有时甚至不可能,尤其是在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不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定、前景不明朗、社会信用环境较差等情况下。

鉴于此,需要简化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评价方法并建立相应的框架与评价指标体系,以便降低评价难度。

(三)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评价的简化框架―指标体系

主要从区域金融生态的构成角度来分析,并针对金融体系内部风险、金融体系与外部相互作用关系以及区域金融生态整体发展质量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1. 金融体系内部风险评价指标。可参照传统金融风险的衡量方法,采用波动率、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VaR(Value at Risk)等分析某个金融头寸或某个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并且这几种衡量方法各自存在发挥优势的场合。如,VaR的出现不仅被各种金融机构总裁、公司财务主管和基金经理们广泛地应用,而且,来自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也促使VaR得到更进一步地推广。

2. 金融体系与外部相互作用关系―均衡发展状态的风险评价指标。由于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不仅受到内部各子系统及其相互之间作用关系的影响,而且来自外部诸如社会、经济及其部门(政府、企业、个人)等其它方面的变化也将十分重要地影响金融体系的发展,这也是金融生态的本质要求。

对于这部分评价指标,应着重体现金融体系与外部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彼此促进的均衡关系及其动态变化,并反映这种变化的程度和状态。可用以参考的指标应选择相互关系、依存度与和谐性、稳定性、适应性等两方面的可量化或可定性分析的指标,以及相应的评判原则和方法。甚至,还可以利用目前比较流行的连接函数(copula)技术来分析金融体系与外部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其变化形态。

3.区域金融生态整体发展质量的风险评价指标。可借助于生态学中的能值分析理论。能值(Emergy)是研究生态系统自组织过程的重要目标函数,通过对生态系统能量―价值过程的分析,为生态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在应用上从不同的角度表现生态系统功能,两者的互补关系受到了生态学家的关注,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有益的研究成果。

能值分析法认为,地球上的各种能量都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太阳能,任何资源都包含着一定的太阳能,因此可将一个区域(如国家、地区、企业等)内不同种类、不同量纲的资源统一转换为太阳能值进行比较分析。这需要以太阳能值转换率为中介,计算区域内各种资源的能值及总能值。计算公式为:

(6)式中, 、分别为第i种资源的总能量和能值, 为第i种资源的太阳能值转换率(以单位资源的能量中所含的太阳能值确定),为区域内各种资源的总能值。

基于上面能值分析理论,金融生态的能值分析就是以能值为基准,把金融生态系统中不同种类、不可比较的能量转换成同一标准的能值来衡量和分析,从中评价其在系统中的作用和地位;综合分析系统中各种金融生态流(能物流、货币流、信息流等),得出一系列能值综合指标(Emergy Indices),定量分析系统的结构功能特征与生态经济效益。那么,进一步基于金融生态系统能值的变化(如波动率),可设计出金融生态整体发展质量的风险评价指标。

四、结论

本文借鉴生态学关于生态风险的评价理论,提出了区域金融生态风险的定义,探讨了评价原则和方法,并建立了简化的评价框架和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进一步利用生态学前沿研究成果―能值分析理论,评估区域金融生态整体发展质量。区域金融生态风险方法主要侧重基于价值损失的定量分析,并同传统的金融风险概念以及金融生态评价方法存在着联系和区别。但是,这种方法仍存在着一定局限性,如基于自然学和经济学的实质区别,以能值分析为基础的评价方法存在较多问题,需要在完善区域金融生态风险评价的能值理论和各种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的能值计算技术方面下功夫。尽管如此,该方法的提出仍具有理论意义,并且上述问题的突破性解决,将进一步促进该评价方法的深入研究,并将成为下步研究的方向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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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论文例9

金融生态理论起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并伴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引入到金融理论的研究领域而逐渐发展起来。金融生态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扩展了金融理论研究的视野,也大大增强了金融理论对现实金融活动的解释力,并为解决相关金融难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回顾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金融生态理论的起源阶段(20世纪60年代~80年代)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学概念,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生态学和仿生学的产生不仅为后来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更重要的是其蕴含的系统观和生态观为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系统观使人们跳出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思维局限,用一种联系的、全面的、动态发展的眼光研究现实世界。生态观不仅仅指自然生命特征和非生物体具有的抽象的、人格化的生命特征,如经济领域的市场主体竞争与优胜劣汰、经济活动的产生与结束等;更重要的是指一种追求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思想。 20世纪6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生态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首次将系统观和生态观从自然科学领域引入到社会科学领域。生态经济学在承认人类与自然系统之间联系的同时,认为人类社会只是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这不仅意味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指出了人类社会子系统的存在依赖于生态经济大系统的平衡和自我调节机制。生态经济学为我们从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系统提供了研究依据和研究基础,极大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的研究进展。演化经济学以达尔文进化论为理论基础,主张用动态的、演化的方法看待经济发展过程和经济变迁,并强调制度的演化遵循路径依赖的规律。金融体系作为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会经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优化的演进过程,不断发展的演化经济学为学术界从演化角度透视金融生态的演进性奠定了理论基础,其中的变迁、路径依赖等思想也为后来关于金融生态的优化路径研究提供了参考。随着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学术界开始更多地关注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0世纪60年代起,以Patrick、McKinnon、Shaw等人为代表发展起的金融发展理论首次将金融与经济联系起来,研究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金融发展的原因及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1-3]。可以说,金融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使金融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核心作用逐渐被认识,并推动学术界更多地关注金融活动的组织构成、运作机制及作用影响。随后兴起的金融结构理论认为,金融结构是由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一切金融发展,归根结底表现为金融结构的变化[4]。实际上,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和优化与金融结构理论密切相关,构建金融生态系统的理念正是在金融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这一阶段,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进一步从经济学领域引入金融学领域的研究中,金融生态理论正式进入了起步发展阶段。金融发展理论首次将金融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并蕴涵以下三个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观:一是它纠正了传统经济理论中对货币金融因素的忽视,更加注重金融系统的内在机制运行;二是金融的发展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人为(政府管制)地过度干预都会导致金融发展的失衡;三是金融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金融发展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金融生态的系统性,但这种认识只是笼统的,没有具体的层次和结构上的细分。金融结构理论的出现使人们对金融生态系统有了初步的分类,虽然这种分类是粗糙的,不能很好地体现金融生态的系统复杂性,但金融结构理论的这种结构观不仅促进了金融生态系统观的进一步形成,也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一定的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 二、金融生态理论的形成阶段(20世纪90年代~2005年)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方面呈现出经济全球化、经济金融化的发展态势,金融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的核心性、主导性要素;另一方面,金融危机接踵不断,且多发生在经济转轨的发展中国家,致使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无计可施。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白钦先认识到亚洲国家金融发展的现实效应与主流理论的相悖,首先揭示了金融的资源属性,把金融资源与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密切联系和统一起来,从而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5]。在此基础上,孔祥毅提出了金融协调理论。 他认为,金融资源要做到三个层面的协调: (1)金融资源各要素的协调开发与配置———金融组织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问题; (2)金融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经济金融化条件下的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即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金融功能; (3)金融资源与社会的协调问题———金融资源与文化、科技、教育、生态、环境等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6]。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逐渐意识到金融在渗透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过程同时,也反过来强烈地受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过程的影响。基于这种认识,学术界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白钦先较早注意到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业发展的约束作用,首先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当时所刻画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产生的约束性影响[7]。随后,周小川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支持和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8]。随着“金融生态环境”及“金融生态系统”等概念的正式提出和曾康霖、许诺金、林永军等人的系统阐述和发展[9,10],这一“在国外是没有的、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生态理论最终得以形成[11]。在这一阶段,金融资源学说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对金融生态理论的形成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首先,金融资源学说揭示了金融生态系统运行的物质(能量)基础是以货币和信用为核心的金融资源;其次,金融资源属性的揭示使得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问题成为后来金融生态研究的题中之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使得金融生态理论蕴含的系统观和生态观尤其是生态观追求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思想得以明确。随后产生的金融协调理论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补充和完善,可以视为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与实现方式的探讨;该理论提出的系统论观点和主体、环境协调的思想更进一步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理论系统观和生态观的形成,也为金融生态系统的分类和优化路径提供了研究思路。可以不夸张地说,此时金融生态理论已经呼之欲出了。#p#分页标题#e# 21世纪初,我国学者在反思金融危机形成和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缺陷时,跳出了对孤立的、个别的金融问题的局限,开始把研究视野放到整个金融环境的宏观层面。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学者们逐渐发现金融系统具有种种生态系统的生命特征和环境特征,“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系统”概念正式被提出,并随着后来学者的系统阐述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生态理论最终得以形成。 三、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阶段(2005年至今) 随着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学术界从早期对金融生态的内涵界定、特征分析的关注逐渐转移到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生存基础、运行机制及优化路径等层面的深入研究。在这一阶段,关于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生态系统运行中资源配置效率问题、制度和政府在金融生态系统路径优化中的作用等方面。 (一)金融生态与资源配置效率 萧安富、徐彦斐研究发现,经济结构与制度环境从不同途径影响着金融运行的成本和效率,进而影响着金融资产的质量、增量和规模[12]。沈军等通过对金融生态概念的梳理,得出以下两点推论:一是金融生态系统是开放的复杂适应性系统;二是金融生态系统循环本质上是“金融资源”的循环,良性“金融资源”循环是金融生态发展的目标[13]。上述推论揭示出金融的两大基本属性———系统与资源。因此,系统与资源自然而然地成为分析金融生态与金融效率之间关系的二元视角。万良勇、魏明海通过对河北担保圈的形成动因和经济后果的研究发现,失衡的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河北担保圈形成的更深层的制度性因素[14]。该文揭示了转型时期失衡的金融生态环境制约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典型作用路径,凸显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改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意义。此外,韩大海等、温智良、吴治民等从区域金融生态视角对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作了进一步的研究[15-17]。 (二)金融生态与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18]。从制度对于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和制度对金融生态内部系统的影响这样两个方面来看,基础性制度对金融生态起着根本性的作用[19]。在各种基础性制度中,法律又是最基本的制度,而在金融生态中,无论是解决市场失灵还是避免政府失灵,都要倚重法律制度手段。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还有利于明晰产权、减少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 然而,当前在我国金融生态法律制度建设中,金融主体、金融业务、金融监管和金融环境四个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要分别围绕金融产权、信用管理、市场效率、外部环境加强和完善这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20]。如果对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法制缺陷的深层原因进行探讨,除了现有的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之外,还有以下两点:一是我国还没有真正实现从“人治”、“权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从而阻碍了金融生态环境的长远建设与良性发展;二是建立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基础上的非正式约束与市场经济还存在矛盾,制度中的实施机制“软化”是我国制度创新中一个突出的问题[21]。 (三)金融生态与政府 制度经济学认为,政府作为制度的供给者,虽然行政运行具有高昂的成本,而且没有任何理由认为政府管制将必然提高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但也不能认为这种政府行政管制不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提高,尤其在一些涉及到许多人、通过市场和企业解决问题的成本可能很高的情况下[22]。但政府(国家)在实现自身租金最大化(通过排他性产权的转让、垄断等)的目标和社会生产最大化(通过界定和保障产权的执行、降低交易费用增加财政税收等)的市场需求存在不一致性,而且政府本身作为国家的人,也存在着委托-的激励与约束难题[18]。李扬等认为,现行经济体制中资源配置行政化趋势不断得到强化成了当下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特征,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扭曲了信贷资源配置的自由市场机制,导致金融生态环境严重失衡[23]。吴江研究发现,金融生态和政府行为与信贷资本配置效率均呈正相关,但政府过多干预城市化进程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却不利于信贷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24]。在政府作用与金融生态优化路径研究方面,谢家智、周振建议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新的制度时,要充分考虑税率调整和激励相容度的关系,以及其他相关金融生态主体的预期收益等因素,以求达到优化金融生态、提高整体社会福利的目的[25]。周道许等也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优化金融生态外部环境等方面给出了相关建议[26]。 在这一阶段,相关的研究基本上可分为古典经济学的效率视角和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视角两个方面。在前者的研究中,更多地关注金融生态系统的竞争和优胜劣汰,强调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效率观不仅是金融资源学说的体现,也可认为是古典经济学“均衡”、“帕累托最优”等思想的折射。后者认为,金融生态系统虽然具有自我调节功能,但这种功能是有限的,并受到外部主体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一个平衡、协调的金融生态系统不仅需要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的协调、适应,也需要外部环境的稳定和优化。那么,制度及制度供给者(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就理所应当地成为金融生态优化路径研究的重要议题。 四、结论与展望 从以上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历程看,金融生态理论起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并伴随着系统观和生态观引入到金融理论的研究领域而逐渐发展起来。 从一定程度上说,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历程就是金融系统观和生态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当前,金融生态研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重要领域,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金融生态的定位和理性认识上,还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分析范式;此外,已有的研究对金融生态系统性、生态性的认识和量化研究关注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生态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因此,在未来的金融生态理论研究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p#分页标题#e# 一是如何认识和把握好金融生态理论的核心议题。金融生态理论起源于生态学和仿生学,金融系统的系统性和生态性特征是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从一定程度上讲,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历程就是金融生态理论的系统观和生态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过程。因此,未来金融生态研究,无论是理论扩展方面还是实证量化方面都不可忽视金融生态的系统性和生态性。 二是如何明确和量化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外部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在确定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后,就应该顺理成章地对金融生态系统复杂的、相互影响和作用的内外因素展开研究。明确和量化各要素的作用和影响,直接关系到金融生态理论的发展和实践指导作用的发挥。 三是如何认识和评价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突变。虽然金融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节功能,是一个动态平衡系统,但这种自我调节的功能是有限的,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时会产生突变,从而破坏原有的平衡。因此,如何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平衡和突变之间的关系及影响因素,也是未来要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原有的平衡是否是有效率的?突变是由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等积极因素引起的还是由垄断等消极因素引起的?何种状态可认为是平衡的?突变的时间、范围、程度如何界定?这些都是我们未来应关注的重要内容。

金融生态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1-0014-05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频频爆发,并且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增强的态势,金融变得脆弱。世界银行一份权威报告显示: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IMF184个成员国中,银行业发生危机或有严重问题的就有141个(见表1)。[1]

我国的金融风险问题凸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尤其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加重了国人对金融风险的关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金融体系风险向银行集中。长期以来,我国的融资方式是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间接融资,特别是近年来银行信贷融资的比重在逐年上升且高达80%以上。这种金融结构失衡与融资形式的畸形发展使得我国的金融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体系。二是银行体系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我国的银行系统不良资产的严重性已是不争的事实,它早已成了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最大顽疾,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三是大量财政风险可能转化为金融风险。据估计,目前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以上,占GDP的10%。[2]地方债务风险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我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因素。

从上述频频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和我国一系列的金融风险揭示出各国金融系统面临许多问题,迫使人们不得不思考和探究其形成的原因。目前理论界对金融危机成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美国经济学家Minsky主要从企业角度研究信贷市场的脆弱性,较系统的提出了金融脆弱性假说。他认为:金融危机的形成是由于企业的过度负债引起违约和破产,从而使金融机构出现大量的不良债务,导致金融机构破产迅速扩散,金融资产价格的泡沫迅速破灭,金融危机爆发。[3]二是克瑞格(1997)年从银行的角度提出了“安全边界”这个概念。他认为:银行家用了不恰当的方式来估计了安全边界,结果使得在经济持续稳定的时期,银行批准了对低于安全边界项目的贷款,使得银行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相对于资本实力的较大风险敞口,使金融业陷入周期性的危机之中。[4]三是投机家Solos提出了金融市场脆弱性假说。他认为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有效的金融市场,也不存在所谓的由资产内在价值决定的均衡价格。因此,他认为: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是金融体系脆弱性积累的重要来源。[5]

以上三大理论从不同地角度对金融危机的爆发和金融风险的形成进行了阐述。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能够很好地解释某一种金融危机或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但并不能完美地解释所有金融危机或金融风险的形成。

基于上述原因,我国的理论界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这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对2001-2002年我国不良资产形成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形成巨额不良资产和金融风险的原因,不仅来自金融部门自身,还广泛地来自于非金融部门以及金融交易主体运行的内外环境,而且调查数据衡量的结果是来自后者的因素占据主导地位。这一调查以及其后的一些相关研究,使人们清楚地意识到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和金融风险的原因远比人们直观感受到的要复杂得多,很难从某一方面对其加以解释。如果我们借鉴生态学原理引入金融生态系统概念就很容易解决这一难题,所有的金融风险产生原因都可以归结于金融生态系统的失衡。也就是来自于金融交易主体系统与环境系统的不协调发展所致,这种不协调包括以下三个层次:一是金融交易主体内部之间的非均衡;二是金融交易主体与其内部制度环境之间的不协调;三是金融交易主体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不协调。当金融生态系统失衡达到一定程度,其自身产生的调节物不能使其重新回归到新的平衡状态就会引发金融危机。

至此,金融生态系统概念的引入为我们研究金融运行和金融风险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二、金融生态系统的理论渊源

笔者通过系统整理国内外有关金融生态系统研究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把金融生态系统理论的演进划分为金融发展理论、金融资源理论、金融协调理论以及金融生态系统理论等四个阶段。

(一)金融发展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开始从事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方面的研究工作,发表和出版了一些有影响的论文和专著,金融发展理论开始萌芽。1966年1月,帕特里克(T.Patrick)发表了“欠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一文,提出了金融发展的原因及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是金融发展理论的最初论述。这些思想为后来金融发展理论的演进奠定了基础。1969年,戈德史密斯(RW.Goldsmith)出版了名为《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的专著,提出了金融结构理论。他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即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金融工具是指对其他经济单位的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金融机构即金融中介机构,其资产与负债主要由金融工具组成的企业;金融结构即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1973年,麦金农(R.I,Mckinnon)的《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和肖(E.S.Shaw)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两本书的出版,标志着以发展中国家(地区)为研究对象的金融发展理论真正产生。麦金农和肖对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发展中国家(地区)的金融发展提出了精辟的见解,他们提出的“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理论在经济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被认为是发展经济学和货币金融理论的重大突破。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金融深化理论发展完善的同时,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获(Jose PhStiglitz)和阿瑟・威斯(Andrew Weiss)等人以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对象、不完全信息为基础,提出了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理论。这些金融发展理论较好地结合了内生增长理论等主流经济学的最新成果,对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效能作了技术性的探讨与诠释。但是,复杂而漂亮的数学模型终究无法完全模拟并代替对现实世界的理解。

上述西方金融发展理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强调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市场价格机制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其中蕴含以下两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观:一方面是金融的发展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人为地(政府管制)过度干预都会导致金融发展的失衡。另一方面,金融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金融的发展与其外部环境密切相关,特别是经济环境。因此,必须正确处理经济与金融的关系。

(二)金融资源理论

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领域和其它一切经济领域一样,可以借助市场的自我调节力量来实现均衡。麦金农和肖等人突出强调金融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把金融业作为引致经济发展的“引擎产业”。他们探讨这一“引擎产业”如何通过自身的改变来刺激其他要素,从而推动整个经济发展。而且更为侧重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巧合的是,金融发展理论提出后的近30年间,金融危机就接踵不断,且多发生在转型的发展中国家,致使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无计可施。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白钦先认识到亚洲国家金融发展的现实效应与主流理论的不符,首先揭示出金融的资源属性,即金融资源是区别于自然资源的,具有战略性、脆弱性、中介性、社会性和层次性的特殊资源。[6]

金融是资源,就把金融发展与金融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密切联系和统一起来,从而金融资源理论应运而生。它包含以下理论体系:一是将金融资源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即广义的货币资本和资金;第二层次是实体中间性资源,包括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第三层次是整体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三个层次的金融资源紧密相连,顺次一个比一个高。高层次的金融资源比低层次金融资源更难量化,但重要性更高、包容性更强。

二是金融资源理论的目标函数是金融效率的提高、(由金融效率的提高带来的)金融稳定、金融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从而用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可持续发展代替“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其约束条件是在引入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性、外部性等条件和考虑金融创新、交易成本、金融监管等因素的基础之上,增加了新的约束条件,即金融资源的长期有效利用和金融资源的脆弱性。

三是金融效率是质和量的统一,强调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即金融发展既不超前于经济发展,又不滞后于经济发展。金融效率的评价标准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

四是金融资源理论提出金融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复合巨系统,在此框架下研究金融效率,可以采用“关联主义”的方法借鉴更多跨学科的成果,这可促进金融效率的深入研究和最终金融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建立。

金融资源理论中蕴含以下金融生态系统的观点:(1)金融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来合理配置资源。(2)金融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不仅包括广义的货币资本和资金,还包括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3)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而金融效率的提高来自于金融系统与其外部环境(特别是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金融协调理论

1997年,亚洲爆发了对其自身乃至世界经济发展都具有相当破坏力和波及力的经济危机,由此引发了传统金融理论与现代金融事件间的巨大裂痕。在这一事件发生后,国内许多学者不仅仅对“亚洲模式”产生了质疑,更对传统的金融理论提出了怀疑。山西财经大学的孔祥毅教授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科技和新金融成为驱动和支持现代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金融是否越深化越好呢?显然不是,要使经济协调发展,金融的协调是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7]传统的金融理论在这种新的时代背景下显然已无法解决经济和社会资源的动态配置问题。基于这种考虑,孔祥毅教授在金融资源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金融协调理论,并将其定义为是在经济发展变迁中普遍存在的互补性和报酬递增的现实条件下以金融效率为中心,运用系统和动态的方法,研究金融与其构成要素的发展变化规律,收益―成本、风险的分布与变化状态以及由此确定的内部效应与溢出效应。它是以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金融全球化为背景,确立了金融理论研究的三个层面:(1)金融资源各要素的协调开发与配置――金融组织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问题;(2)金融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经济金融化条件下的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即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金融功能;(3)金融资源与社会的协调问题――金融资源与文化、科技、教育、生态、环境等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

金融协调理论中蕴含以下金融生态系统的观点:一是系统论的观点。依据系统论的思想,可以把金融作为一个大的系统来研究,因而作为自组织系统的国内金融资源要素同国外金融要素的组合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同时其运行机制还受着经济、政治和社会系统资源要素的制约和影响,整体效益将大于局部利益之和。二是金融交易主体与内部制度环境协调的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否定了经济学分析“无摩擦的”新古典环境,创立了经济学研究的“新制度”环境。当一种制度协调时,就能发挥积极的作用;而当这种制度不协调时,就会起阻碍的作用。通过制度学派理论把金融发展的内部协调作为其切入点,把金融交易主体自身之间的协调以及金融交易主体与内部制度环境的协调作为其核心思想。三是国内金融系统与国外金融系统之间的协调观点。通过信息不对称理论阐述了国内金融系统与国外金融系统之间的协调。其观点是:国内外金融发展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就需要进行金融发展的对外协调。金融的内外协调就是在追求这样一种能够适应各国金融发展的信息,为经济金融的发展创造条件,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四)金融生态系统理论

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的金融风险开始逐步显露,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研究界的目光最初主要集中于金融部门本身,于是就有了大量的有关金融部门治理结构和金融腐败问题的研究。然而,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人们开始意识到,由于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枢纽和核心,它在渗透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也反过来强烈地受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活动过程的影响。因此,表现在金融部门的严重的风险,可以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的集中和综合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推动学术界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周小川(2004)在金融协调理论的基础上将生态学概念系统的引入到金融领域,提出了金融生态系统的概念,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风险的成因问题,他分析了法律环境对金融生态系统的影响,并对金融生态系统进行了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分析。[8]李扬(2005)指出,“金融生态系统”这个概念在国外是没有的,这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涉及到的问题也主要是中国特有的。[9]徐诺金(2005)定义,金融生态系统概括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10]这些专家和学者见仁见智,大大推进了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应当说,上述对金融生态系统的诠释为人们客观认识和深入研究金融生态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上述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两大缺陷:一是金融生态系统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具有创造力的仿生学概念,它的提出必须有一系列的假设条件,而目前关于金融生态系统的解说都没有涉及到这一方面的研究。二是缺乏动态的、连续的理论研究。目前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方法来分析考察金融发展的问题还仅仅停留在对金融生态系统概念的分析层面,还不能真正解释金融生态系统的演变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更不能运用生态学的方法解决传统金融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三、构建金融生态系统的前提假设

金融生态系统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具有创造力的仿生学概念。它的提出无论是在金融领域,还是在仿生领域,都是一大创新。既然是仿生概念,金融系统就应该是以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方式、或是以具有自然生态系统特征的方式、或是以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方式工作的一个系统。按照生态学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定义,生态系统(eco-system)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一个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并且有自动调节机制的统一整体。[11]我们运用生态系统的方法和成果来分析考察金融系统时,不难发现金融系统具有很多生态学特征。首先,金融系统的发展和演进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其次,金融系统的结构秩序也是从竞争中形成的,竞争的最主要特征是优胜劣汰。再次,正如自然生态系统一样,金融系统也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同样具有鲜明的环境选择特征。最后,金融系统同样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整体,并且这种自调节能力也是有一定的限度。由此可见,金融系统具备了生态系统的许多特征,但由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生态系统都包含了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两大部分,并且系统内部的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不断地进行着复杂而有规律的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因此,金融系统要真正仿生成一个生态系统――即金融生态系统,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金融系统必须具备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两个基本组成要素。二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之间必须通过复杂的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才能维系。鉴于此,笔者认为,金融生态系统理论的提出必须建立在以下四个基本假设前提下。

(一)金融交易主体假设

由于金融系统是金融主体与其生存的内外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一个复杂的整体,所以,金融系统要模拟成生态系统的第一条基本前提是:金融交易主体是生命体,而非经济体。本文所指的金融交易主体既包括资金供给者,又包括资金需求者和金融中介以及服务机构。具体包括金融机构、企业、家庭以及政府四大部门。金融生态系统理论假定这四大部门都是生命体,而不是经济体,它们的最终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自身可持续生存和发展。因为金融交易主体具有许多显而易见的生命体特征:它们都有出生及死亡的生命周期现象;都是从竞争中形成的,最主要特征是优胜劣汰;都与环境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因而,要从生态系统的视角来研究金融系统,首先必须假定金融主体是一个追求自身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体,而不是简单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体。

(二)货币循环假设

生态系统就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其特征是系统内部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着能量的流动和由此推动的物质的循环。既然假定金融主体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特征的生物体,那么金融生态系统也就是金融生命系统和其生存与发展的内外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这种组合是通过金融系统内部之间以及系统与内外环境之间的信用流动和货币循环来实现的(见图1)。因此,本文采用的第二个假定是:金融生态系统内的物质交换就是货币循环。因为货币本身就是一种物质,而金融生态系统中的所有活动都是通过货币循环来进行的,其作用和功能等同于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交换。

(三)信用流假设

推动生物圈和各级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动力,是能量在食物链中的传递,即能量流。与物质的循环运动不同的是,能量流是单向的,它从植物吸收太阳能开始,通过食物链逐级传递,直至食物链的最后一环。在每一环的能量转移过程中都有一部分能量被有机体用来推动自身的生命活动(新陈代谢),随后变为热能耗散在物理环境中。而推动金融生态系统货币循环的动力是信用在资金链中的传递,即信用流。与能量流不同的是,信用流是双向的,它从中央银行制造货币开始,通过资金链逐级传递,直至资金链的最后一环。因而,本文采用的第三个假定是:金融生态系统内的能量流动就是信用流动。因为,信用环境是金融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其与金融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信用流是推动金融生态系统货币循环的主动力,金融生态系统中的所有活动以及系统与内外环境之间都是通过信用流动来实现的。而生态系统中的能量也是由生物主体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也是推动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动力。因此,信用流在金融生态系统中的作用和功能等同于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动。

(四)政府行为假设

现代生态学告诉我们:人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态系统中的最高级的消费者。但人和其它生物体的不同之处在于,人在生态系统中起主导和支配地位,它不是完全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可以能动地改造外部环境。人类活动的加剧导致生物多样性的迅速变化,于是就出现了人为地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对环境的肆意破坏,以及对生态系统的保护。而政府在金融生态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类似人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于是本文采用的第四个基本假设是:假定政府在金融生态中的地位和作用类似于人在生态系统中所起的作用。因为在金融生态中政府既是制度的供给者,决定和塑造着金融生态环境,又是资金的需求者,广泛的参与到投融资的各个领域。也就是说,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因此,它是金融生态的重要组成要素,同时,政府对金融的过度管制和干预不仅会影响金融生态内外环境,而且会改变金融生态环境,最终可能导致金融生态恶化。特别是我国这样一个行政主导型国家,政府的行为选择直接决定了我国金融生态的状况和发展的方向,政府的价值偏好奠定了我国独特金融生态图景的基本格局。因此,政府在金融生态中的地位可以视同于人在生态系统中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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