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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7-13 12:15:45

改善计划

改善计划例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重点实施创业就业、教育提升、医疗健康等六大民生改善工程,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工作目标是: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医疗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创建国家计生优质服务区、养老社会化服务示范区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达标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与全区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创业就业工程

1.完善村级人社服务站功能,10月底前启动实施全区综合培训中心建设,构建区、办、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

2.完成创业培训2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80人。

3.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实施教育提升工程

1.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4个基础设施项目:功能室(包括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验室等)建设工程8月底前完成,许衡中学标准化运动场以及五中、小尚学校食堂建设项目9月底前完成,和顺幼儿园建设项目10月底前完成,

2.提升教育质量。3月底前制定并实施“三名工程”方案,12月底前完成考核认定;8月底前完成城区中小学生均经费提高工作。

3.加强校园安保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区学校的专职保安聘用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实施医疗健康工程

1.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12月底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卫生监督所投入使用,确保120急救指挥中心、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开工建设,年内启动实施区中医院、集聚区120指挥中心、朱村美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0月底前完成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和应用,实现全区三级卫生信息网络全覆盖;11月底前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系统,完成应急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年底前完成集居民健康档案、医疗机构就诊信息于一体的居民健康卡推广工作。

3.优化计生服务。6月份开工建设区计生服务站,年内完成主体工程;11月底前完成部级计生优质服务区创建各项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计生委

(四)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6月底前启动实施老年活动中心、中心敬老院等社会化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作,8月份开工建设____办事处家庭服务中心,年内启动实施投资2800万元的敬老院项目。

2.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年”活动。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1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____办事处、冯封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10月底前开工建设。

3.完善提升服务体系。探索推行“五险合一”工作模式,11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残联、相关办事处

(五)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实施2个道路搬迁安置项目。光华路____三村安置小区、中南路东王封村安置小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

2.实施2个集聚区安置小区项目。和美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年底前建成并交付使用。和祥安置小区建设工程6月开工建设,年底前一期主体基本建成。6月底前启动西冯封、王庄整村搬迁,年底前完成新庄、老君庙两个村庄搬迁。

3.实施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雪莲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底前7栋楼主体完工,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600套。

责任单位:区房管中心、____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许衡办事处、府城办事处

(六)实施文化( 体育)繁荣工程

1. 对重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开发。投资300万元改造提升许衡陵园,5月份完成许衡墓国宝批复工作,9月份举行揭牌活动。

2.打造“10分钟健身圈”。完善高尔夫球场、武钢矿体育场等活动场所基础设施,积极筹建全区文体活动中心,提升全区文体事业整体水平。

3.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全年举办8场以上的大中型文体活动。5月份举办全面健身月活动、残疾人运动会等,9月份举办国家南太行山地越野大赛。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三、保障措施

改善计划例2

社会建设,重在民生;改善民生,重在务实。今年,全市民政系统要扎实做好以下十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事。

1.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今年要调整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作用。同时,抓紧研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

2.完善城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应急机制。密切注视物价尤其是副食品和液化石油气等价格波动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造成的影响,及时建议市政府采取有效应急救助措施,缓解物价上涨给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等带来的生活压力。

3.健全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去年深入调研、制定方案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实施我市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让广大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因病致贫的群众早日受益。

4.加快农村五保供养基础设施建设。新建40个“五保村”,相对集中安置500名五保老人;通过福利公益金和财政配套资金支持,资助20个镇级敬老院(楼)进行改造。

5.开展“重症儿童救治行动”。多渠道筹措资金,为100名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中患严重疾病的儿童实施手术康复治疗。

6.加强孤残儿童福利工作。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筹建一所市级儿童福利院;新建“模拟家庭”5间,“青年公寓”2间。

7.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00%的目标。加快推进“平安钟”呼援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平安钟”呼援服务覆盖全市老城区100%的目标。

8.加快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制定实施《*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管理办法》,确保年内新增社会福利床位2500张。

9.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定实施《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长效服务管理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无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目标;搞好流浪未成年人“类学校”教育,实行流浪未成年人“平安回家”计划。

10.大力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增设6家慈善超市,使全市各区、县级市至少有1家、困难群众较多的区、县级市有2家以上的慈善超市;增设8家慈善门诊点,增发400个慈善门诊证;将荔湾区试点开展的“慈善医疗进社区”活动,扩大到在越秀区、海珠区开展;上半年举办慈善高尔夫球赛,下半年举办慈善之光晚会;继续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捐款捐物,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扶助。

(二)围绕中心,全面完成省、市部署的七项任务

1.积极做好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准备,认真组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工作,保证直选社区80%以上的选民参选;高度重视村委会选举中的维稳工作,加强请示报告,搞好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按时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成果,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认真总结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经验,再接再厉,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活动,全面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争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继续推进和创新完善以八一远程教育学院建设为重点的科教拥军活动,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平安和谐社区、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鼓励和调动行业拥军、社区拥军、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的积极性。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献功臣”慰问活动,着力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做好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认定的后续工作。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组织做好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和烈士褒扬工作。积极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文体、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做好军供工作。

3.深入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达标创建活动。按照省、市部署,深入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全面完成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标任务,切实改进社区服务,改善社区环境,争取新增300个左右的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4.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不失时机地抓好村干部教育培训,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两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两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民主管理落到实处。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争取新增20%的村达到省示范村的标准,推荐20个以上达标村参加省的评选表彰。

5.全面完成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全面落实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开展老年人优待工作,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广泛深入开展爱老敬老活动,支持老年人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6.扎实完成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按照省关于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逐项对照,落实措施,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省政府的考核。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市政府新修订的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殡葬管理,巩固火化率100%;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绿色、生态殡葬,积极推进公墓生态化建设;加强骨灰管理,防止骨灰乱埋乱葬;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7.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根据市的工作规划和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的项目分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达标责任,搞好自查整改,认真抓好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各项工作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市的模拟考评和“省检”、“国检”。

(三)开拓创新,努力深化民政事业发展的六项改革

1.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关于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联动、街镇实施的新型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基层救助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救助资源,建立起以低保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流浪乞讨人员等专项救助和应急救助制度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整体水平。重点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建设,在街镇推广越秀区建立街道综合救助中心的经验做法,建立社会救助“一口上下”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依靠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有效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继续搞好公办福利机构建设,积极筹建市第二老人院,创新运作管理模式。按照“民办公助”的思路,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加大对民办福利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发展福利事业,争取全年销售福利12亿元。

3.积极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改革,搞好街道社区服务改革试点。在已设置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街道属于政府公共服务部分的职能重新整合,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完善社区居民自治试点,全面加强社区居民自治体制建设,完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落实社区事务决策权、管理权。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有效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支持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居民自助互助活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改革,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

4.加快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向城市基层延伸的突破口,逐步把社区社会组织纳入规范发展轨道。制定实施《*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通过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鼓励居民、驻区单位或其他社会力量成立基层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扶持发展为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县级市民政局作为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可由区、县级市相关部门承担,或由区、县级市政府授权街道办事处承担。加快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规范化、民间化改革,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建设。

5.积极探索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筹建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进一步探索军休干部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的货币补差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机制,圆满完成接收安置任务。

6.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试行办法》,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总结推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自谋职业方面的经验做法,做好第二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动员报名、组织入学等工作。继续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改革。

(四)勤政务实,切实抓好五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1.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抓紧做好列入市政府规章修订项目的立法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修订任务。继续推进《*市殡葬管理规定》、《*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民政各项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到各个岗位、具体人员,明确执法依据、内容、程序和标准,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2.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市与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的沟通,定期召开民政局长信息交流会,及时研究协调工作,开展改革创新探索,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扶持从化市发展的部署,在从化市增加一个贫困村作为我局联系点,加大对从化市民生福利方面的扶持力度。开展全市社区居委会设置统一标识工作,完善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制度,稳定社区工作队伍。今年起,我局将向全市社区居委会免费赠阅《中国民政》杂志,使社区工作者及时掌握民政信息,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3.切实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人才、义工(志愿者)这三支队伍的建设。从深化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入手,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社会建设的本领,切实发挥好政府行政主导的作用。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领域积极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继续抓好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从宣传教育和建立机制入手,建立统一的义工(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发展壮大义务(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义务(志愿)服务活动。

4.认真搞好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落实党的*大和省委*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组织好省委、市委部署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起学习的兴趣和习惯,选择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把学习的*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争当实践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排头兵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做好民政宣传工作,搞好民政新闻报道、信息报送和公众网站建设,办好“*民政博览会”,通过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展、*福利发行20周年纪念、慈善之光晚会等专题活动,集中宣传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5.切实加强廉洁从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民政系统廉政建设。加强内部工作制度建设,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预防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各类行政行为,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高效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抓落实和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上。

改善计划例3

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上半年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广泛、扎实的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政策宣传,同时开展低保工作大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完善低保措施。对符合低保条件又没有申请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及时引导其申办有关手续,确保城乡群众无饥寒。落实低保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制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实现就业。积极帮助从化、*市落实农村低保资金,合理调整区(县级市)、镇(街)、村低保资金的分担比例,确保农村低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帮助贫困镇、村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建立健全低保工作机构,加强低保资金监管,完善低保政策法规建设。

积极开展“分类救助”。根据特困人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等不同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多层次的保障标准,实行差异化补贴,最大限度地发挥救助资金效益。实施“分类救助”,拟按以下思路试行改革:对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按鼓励就业的政策,实施就业援助;对靠离退休金供养的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合理考虑离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开支,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户;对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人员,实施临时困难救助;对“三无”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足额发放低保金等。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市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做好按新的低保标准落实医疗救助金的工作。进一步办好慈善医院和慈善门诊。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农村部分低保户、五保户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实现我市农村低保户、五保户100%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与对流浪乞讨人员站内实施行政管理的关系,做好我市的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法规体系,创新保护救助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流动救助服务队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开展劝导、指引、护送等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鼓励和资助社会工作者、义务工作者和青年志愿者上街入站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和指引。尝试开展社区救助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积极争取将我市确实需要安置的智障人员等救助对象,纳入省级救助安置场所接收安置范围。各救助站要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的文明救助站创建活动,争取成为全国首批“文明救助管理站”。

全力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高效、规范的灾害救援工作规程,搞好救灾物资储备,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灾后重建家园工作规定,促进重建家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集中精力抓好“五保村”和“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

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扩大试点,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重点抓好平安钟呼叫援助系统的推广使用,逐步扩大覆盖面。继续抓好“星光计划”的项目建设和运作管理,为建立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支持。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健全评估考核和培训体系,完善服务工作。牵头搞好“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的管理服务工作调研。加强义工制度建设,壮大社区义务(志愿)工作者队伍,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运用社会资源共同搞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大力倡导“民助”,加快发展社会慈善事业

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按照《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的*,加强宣传引导,弘扬慈善文化,努力打造慈善募捐品牌项目,形成有利于发展慈善事业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的慈善意识,培育社会公益事业观念和平民慈善事业观念,夯实慈善事业的社会基础。加强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争取我市慈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积极开展慈善捐赠活动。举办好第三届“慈善杯”高尔夫球赛和“慈善之光”晚会等慈善捐赠活动,搞好救灾、救济、助学、医疗等方面的专项慈善捐赠活动,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为慈善事业做贡献。大力倡导群众互助式的社会扶助活动。

加快慈善实体建设步伐。继续为市慈善医院扩建工程筹款,使其尽快动工,早日投入使用。推进市东升医院的发展,突出其慈善功能和特色。修改完善《*市慈善医院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试行办法》,进一步减轻特困病人的经济负担。继续扶持推进各区、县级市慈善门诊、慈善超市的建设;积极争取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支持,确保慈善超市的物品供应。

(三)充分运用“民力”,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方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协调出台《*市资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争取对民办福利机构运营困难、实施设施改造、购置大宗设备等进行必要的资助,同时继续落实省民政厅等16个厅(局)联合颁发的《关于扶持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促进民办福利机构的健康发展。发挥国办福利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试行开展福利院儿童异地机构寄养工作。加快完成利用政府现有闲置培训中心开办老人托养机构(老人院)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工作。

加大扶持各类福利企业力度。按照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和落实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的*,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各类福利企业的力度,推动福利企业“筑巢引凤”战略的实施。通过发展福利企业,安置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积极做好老龄工作。制定*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市老年人维权保障条例,以“六个老有”为目标,继续做好“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发动全社会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我市老龄工作整体水平。

进一步做好福利销售工作。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量,努力实现福利全年销售的目标,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基金。

(四)积极维护“民和”,开创社区建设和村务建设的新局面

全面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导各社区居委会搞好社区自治管理和社区城市管理以及落实行政协管协办等任务,为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提供坚实的工作平台。健全社区居委会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的实施、民主管理的实行、民主监督的落实。重点抓好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达标建设,确保在*年底全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含社区警务室)的使用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进一步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在有条件的区、街道、社区进行数字化社区建设。

进一步协调落实居委会专职人员待遇问题。按照省、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落实好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和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的政策,并建立增资机制和奖励机制,解决好社区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在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社会地位。

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完成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逐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的稳定。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

(五)注重发挥“民智”,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我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大力培育发展以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为重点的行业协会、以服务社区为重点的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慈善类民间组织。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市营利和非营利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和《*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动。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办学校变更民事主体工作。加强民间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反映诉求、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队伍建设,及时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六)认真办好“民事”,规范民政社会事务管理

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建设。抓好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和*市地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简捷方便、规范高质的地名公共服务。在推进行政区划更趋合理、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的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搞好全国、省、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窗口单位的检查、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区、县级市集中婚姻登记工作,理顺婚姻登记机构人员编制,抓好婚姻登记系统升级和与市大社保系统的链接工作。进一步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妥善处理弃婴历史遗留问题。

进一步抓好殡葬改革、服务和管理。抓紧编制审定《*市殡葬管理工作“*”规划》,继续贯彻执行《*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措施,巩固100%的火化率。继续加强殡葬队伍行风建设,提供优质殡葬服务。加快建立全市殡葬管理信息网络,提高全市殡葬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打击违法殡葬行为,进一步净化殡葬市场秩序。抓紧银河公墓广场改造,加快艺术墓园和第二银河公墓选址建设,确保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

(七)巩固军民团结,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年,民政部、总政治部将重新评比命名全国“双拥模范城”。要积极做好争创和申报工作,确保我市实现“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继续推进*八一远程教育学院的各项建设,建好9个部队教育学习中心,为部队官兵提高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想方设法为驻穗基层部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平安和谐社区活动和双拥共建活动,妥善处理军地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谋求军地“双赢”。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树立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落实优抚政策,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力做好双拥创建工作。

努力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合理调整重点优抚对象的护理费和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缓解在农村生活的烈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7级以下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办法,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结合推进社区养老和“五保村”工程,加强光荣院和光荣间建设。组织好对镇级管理或暂无管理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和保护,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

进一步推进安置制度改革。积极搞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加强退役士兵岗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完成2005年度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的后续工作,做好*年度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按照有关政策,积极做好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医疗待遇工作。完善对军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搞好军休所旧房维修、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为军休干部提供更好的生活、娱乐和学习条件。进一步加强军供工作,高质量完成军供保障任务。

同志们,*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民政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深化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政策调研、新闻宣传、财务管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此,我再特别几点*:

一是要以民为本,提高服务水准。今年全市的民政工作,要突出“为民”这个主题,做好“民”字文章。这既是民政部门基本职责所*的,又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的需要。要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生活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使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是市领导一再*我们做好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全心全意做好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在机制上创新发展,在态度上满腔热情,在作风上扎实细致,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不能由于民政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与现代化大都市形象不协调的问题。

改善计划例4

1、编制了《湘江新区商业网点规划(*—*年)》。该规划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设省会新城区”的发展定位和“湘江新区”的战略决策,以打造“一主三副多节点”的商业网络为目标,对特色商业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业中心、餐饮店、大中型零售商店、物流体系(基地)等进行了布局。

2、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积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京阳物流第一阶段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和立东升高星物流园项目已纳入长沙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将高星物流园项目中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业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和冷藏食品、水果蔬菜食品等生活消费品市场统一纳入修编后的《长沙市商业网点规划》。随着这些园区的建设,将有力促进我县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同时,我们引导各大超市、专业市场和万村千乡加盟店等推广普及POS机等业务,支持鼓励商家发展电子商务。

3、突出项目的支撑效应,切实抓好商务招商工作。坚持市场、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结合我县自身优势和各乡镇的区域特色,大力实施商贸流通类项目的发展和引进。一年来,步步高购物中心项目已经启动;全友家私已正式营业。积极扶持专业市场发展,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宣传和提供优质服务。指导红旺大市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广源家居建材市场即将开业;废旧物资交易大市场业务发展迅速。

(二)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

1、继续做好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既是为民办实事之一,也是市对县绩效考核内容。*年,我县新建了高塘岭镇莲湖农贸市场和星城镇星月小区农贸市场,均顺利通过了市领导小组的验收并投入使用。

2、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年度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提升了覆盖率,基本消灭空白村,加大了新建农家店力度,全年共新建农家店135家。目前农家店已覆盖我县所有乡镇和138个行政村,其中生活店村覆盖率为88%。去年7月中下旬,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所有农家店进行了一次中期评估,对承办企业和农家店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11月4日,我们聘请了市场营销方面的专家对所有农家店店主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店主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农家店的建设,改善了农村购物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消费品质量;同时,也壮大了承办企业实力。

3、切实做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我县家电下乡于*年1月正式启动,目前已拥有销售网点91家,遍布全县所有乡镇。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加大监管措施,加强对销售网点销售信息登记审核工作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督促生产和销售企业严格履行承诺,确保下乡产品不脱销、不断档,切实为农民搞好服务。茶亭镇阳光摩电器行、桥驿镇万信家电商店、靖港镇万宝家电超市、高塘岭镇正大家电经营部、星城镇通城电器销售部等家电下乡销售点,加强自身建设,积极组织货源,服务热情周到,及时录入销售产品信息,既保持了喜人的销售业绩,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全县各销售网点共销售产品2*71台(部),销售额为5188.3万元,发放补贴资金677.4万元。我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已确定为家电以旧换新试点销售企业,春节期间共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122台(部),从此,我县广大消费者可以充分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

1、不断提高市场运行监测水平。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市场调控力度,维护县内产业安全。*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运行监测范围,增加了样本企业,对18个市场运行监测点,严格要求,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及数据报送工作。红旺大市场有限公司、长沙望联商贸有限公司、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波特利超市广场店、望城县新世界家具广场等监测点全年报送率、及时率、准确率都达到100%。每逢节假日,黄金周期间都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市场监控工作。启动了日报制度,并将市场总体运行情况、特点、销售热点、库存、价格和客流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对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起到了参谋作用,同时对引导全县居民正常消费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还积极组织商品流通,确保了全年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供应。

2、扎实开展商务执法工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大了商务执法工作力度,制定工作计划,按要求、分阶段开展工作,实现了商务执法工作的常态化、正规化。会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率、市场肉品合格率均符合要求;对私屠滥宰、病害猪肉品上市交易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在甲流防控期间,及时召开屠宰场(点)高危从业人员会议,做好预防,落实人员,全天候轮流值班,发现苗头及时上报。去年共收缴白板肉2031.1公斤,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家,并对违法违规经营户给予了处罚。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执法工作,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严格落实酒类产品随附单制度,全年共查处涉嫌违规酒类经营单位64家,没收假冒侵权酒品321瓶,罚没金额32500元,全年共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26本,零售备案登记证1256本。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成品油市场、等行业和直销、特许经营等的监管。多次联合工商、安监、公安、发改、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理整顿成品油市场的专项行动,打击不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成品油经营秩序。

(四)外经外贸工作进一步推进

1、对外贸易方面:一是扩大我县外贸主体、积极协助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备案登记。*年,恒悦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兴业餐具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完成了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备案,协助办理海关、外汇、国税、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做到了及时办理;二是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组织企业申报“中小开”等专项资金,组织湖南泰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和国际市场考察,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深入外贸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的经营进出口状况、政策需求以及需要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宣传各项外贸出口及加工贸易鼓励政策,指导企业尽快走出生产销售困境,为外贸出口发展创造宽松通畅的贸易环境。

2、外经方面:一是以创建外派劳务基地县为抓手,拓宽外派劳务渠道。为进一步拓展系统的劳务培训和输出渠道,更好地推动我县外派劳务事业,从08年开始,我们积极做好外派劳务工作,专门成立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外派劳务工作制度,并精心准备申报材料积极上报上级商务部门,我县于去年8月获得了湖南省商务厅和财政厅的正式批准,成为了全省18家外派劳务基地县之一;二是组织企业参加培训,鼓励支持企业提高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与水平。去年上半年组织我县30余家进出口企业代表参加了电子商务巡回培训会,下半年组织县辖内有实绩的外贸企业进行外贸业务、反倾销、反补贴、国家对中小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和税务知识学习,并编印了外经外贸政策资料汇编。

(五)两中心三公司发展势头进一步增强

1、确保了内部稳定。商务系统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今年以来县商业管理中心、县物资管理中心强化责任,关心改制和下岗职工生产生活,积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稳中求进。

2、加强了指导。搞好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于9月17日产生了新一届公司领导班子,接着对公司内部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整章建制,加强管理。

3、提升了效益。县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税均创历史最高;长沙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也实现了国有资产的较好回报。

改善计划例5

问:主持人好!我是XX报社(电视台)记者XXX,我想请问发言人的问题是:我市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又有怎样的打算?

答:感谢记者朋友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下面我代表市教育局谈一谈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市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程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营养改善计划因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而且是从最贫困地区起步,基础条件比较差,管理能力比较弱,又没有先例可循,实施过程中的确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规范管理问题。个别学校责任落实不到位,食材质量得不到保证,资金管理不严,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二是食品安全问题。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链条长、环节多,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限;工勤人员配备不标准,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营养膳食知识,也给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三是我市农村地区学校点多面广、交通不便,个别学校食堂简陋,食堂供餐受到局限。

营养改善计划是事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营养健康、事关教育扶贫攻坚、关义务教育公平发展、事关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重大工程。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更好的惠及孩子,让人民群众有切实的获得感。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目标,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狠抓关键点,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抓牢两个责任。抓牢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主体责任,明确局长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校长的直接责任、食品安全员的具体责任,建立完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心校、试点学校和学生家长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制,纳入各级纪委监督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抓紧“两个安全”。抓紧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两条线。完善并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食堂管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监管、食堂建设等制度,以高标准严要求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借助互联网、公示栏等促进食堂原料储存、食品加工、供餐、食材价格、带量食谱、受助学生名单等数据信息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实名制系统管理要求操作,对计划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据实拨款,坚决防止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行为。

改善计划例6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1.改善了农村学生的营养结构,外出务工家长不再担心留守学生的营养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因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在我国中西部的一些边远贫困地区,农民还没有从吃得饱向吃得好方面转变,农民的生活还处在很低的水平。在我国中西部的农村学校中,留守学生占80%左右,寄宿生的吃饭和基本营养问题已得到解决。公办学校的留守学生吃饭由监管人负责,因监管人的身份较复杂,对留守儿童放任自流,让他们随便花钱购买零食现象较为普遍。有些留守儿童习惯于吃零食,即使监护人把饭做好,他们也没有胃口吃饭。留守儿童的吃饭问题难以得到保障,更谈不上学生的吃饭营养问题。“保证儿童营养,是儿童少年健康发育和成长的首要条件。营养改善计划的启动,是国家重视农村地区儿童营养问题的体现。”[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农村学生能在学校得到一份牛奶和面包或一份牛奶和鸡蛋等课间营养餐,不仅改变了农村学生经常吃营养不高的家常便饭的状况,而且大大减少了学生花零钱的现象,调动了农村学生上学的积极性。像这样的营养餐,以前农村学生只能在逢年过节亲戚送礼和父母外出返乡时才能吃到。如今农村学生在校期间天天都能得到一份营养餐,他们对吃饭越来越有积极性,把书包当作垃圾食品包的现象基本消失,父母留给监护人让留守儿童使用的零花钱也退出了历史舞台。外出务工家长卸掉了长期压在心里的一份重担,从此不再担心留守孩子的吃饭营养问题。

2.农村学校逐步建起了食堂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前,只有农村中心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以及寄宿制学校里有食堂,其余的学校均无食堂。山区上学路途遥远的孩子在学校都是自己准备午餐,距学校路途较近的学生或教师每逢雨雪天气,没有食堂的学校给他们带来了诸多不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为了给送来的营养餐加热和学校自制营养餐及保证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和教师的吃饭问题,学校食堂应运而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年来,N市四县的农村学校建起食堂的达75%。其余25%的学校,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投入资金不断加大的条件下,学校食堂也会逐步建立起来。

3.有效利用了被撤并学校的教师

近年来,由于农村学校布局的调整,农村学校出现了教师超编现象。超编教师中,有的在学校从事后勤工作,有的到民办学校代课,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在家闲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农村学校食堂尤为必要。建立农村学校食堂不仅需要资金投入,而且需要人员支持。为解决农村学校食堂建设中的困境,农村学校重新起用了超编教师。调研中,98%的超编教师正在经营或管理农村学校食堂。农村学校食堂的建立有效地利用了超编教师。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营养餐结构单一

改善计划例7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其资金的相关阐述

近20年来,我国的农村学龄少年儿童的健康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经济的差异,很多偏远农村的学龄少年儿童营养状况仍不理想,膳食种类较为单一,影响了优质教育的目标完成。我国很早开始就关注农村学生的营养改善问题,从2011年9月开始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了有效地执行这个计划,国家成立专项资金来支持这个时间较长、影响较为深远并且利国利民的阳光计划。在执行这项计划之后,95%的县区开始提供学生营养餐,对于促进教育改革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是指政府为了有效贯彻执行该项政策所批复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资金,主要是用于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及营养状况,需要注意的是所批复的资金应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随着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的逐步扩大,资金的管理有效性、科学性以及合规性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规避资金浪费,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主要是为了保证这项政策的顺利落实,改善学生单一的膳食种类,切实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所批复的资金,属于专款专用,因此,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资金的合理规划,有效管理至关重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资金拨款是否到位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例如,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某地区用于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资金从省政府到达县市时间跨度长达一个月,学校的相关管理者没有将相关资金及时用于学生膳食的改善,并且在资金分配上,教育条件较好的中学接受的补贴高于教育条件较差的中小学,导致差距越来越大,不能真正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其次,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人为套利的现象。举例来说明,某农村小学采购的鸡蛋、米面等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两成左右,而采购的成本与清单也不会及时公布,定期审查,社会各界也不能进行定期的监督,这些都会导致资金浪费严重,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最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能够保证资金使用有度,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调查发现,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使用过程中,少数学校将申请的资金用于建设具有食堂、会议厅以及娱乐功能的大型综合项目,甚至一些学校将申请下来的欠款用于建设家属楼,偿还以前的欠款等,没有把钱用在刀刃上,这与资金是否有效管理是分不开的。因此,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一方面可以将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当资金审批手续下来之后,及时督促资金到位,尽早落实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加强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通过制定资金使用制度,监督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规避资金滥用、人为套利等现象,实现通过这项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教育发展的良好远景。

2.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目前,教育改革也在通过颁布各项优惠政策稳步前进,教育改革的目标已经从之前单纯地要求量的目标,转化为“质”与“量”并重,更加看重农村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因此,颁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可以大幅度提升农村学生的营养水平,使得学生有充分的精力放在学习上,有利于教育改革的深化,资金的合理使用,高效运营对深化教育改革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筹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加快资金运转,提升农村学生营养水平,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最终推进教育改革的稳步实施。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建议措施

通过以上阐述,可以得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一方面有利于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是教育改革的要求;另一方面,能够规避各种资金风险,保证专款专用。但是,目前,由于学校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的划拨使用、专款专用的特性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资金浪费严重,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本文针对这些情况,从观念、制度、建设以及员工业务层面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1.观念层面

应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意识到这项资金是属于专款专用,明白其特性,杜绝资金到位之后用作其他用途。学校的管理层应该以身作则,通过学校内网宣传,组织相应的讲座明确资金的特征,杜绝资金浪费,提升员工整体的资金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应该提升相关领导以及员工的资金管理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从思想道德层面严格要求员工,并且制定合理的惩罚措施。当发现有资金浪费、人为套利等现象时,应该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杜绝上述现象,有效规避资金风险,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有效管理,合理使用。

2.制度层面

制度是资金合理使用、高效运转的保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到位之后,需要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制度,考评制度以及监督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首先,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其次,制定资金使用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以往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中,由于账目不公开、不透明导致监督效果较差,存在人为套利的现象。因此,学校可以定期将资金的使用明细情况予以公示,选派一位老师或者家长作为检查员,定期公布资金的使用动向;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以提升资金管理透明度。再次,制定资金监督管理制度。需要注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的监督与管理需要遵循全环节、全方位的监督,确保资金到位至资金使用评价阶段的全环节管理。一方面,设定相应的内控部门与内控人员,对于资金的使用全阶段开展审计。例如,食堂的建设情况投入资金数目,购买食材投入的资金数目,食材的购买是否有人为套利、空闲资金的流转情况,资金是否账实相符等,监督工作做得越细致、越到位,资金管理工作的效果也就越好。另一方面,为了保证监督管理效果,可以开展循环监督、轮岗监督以及交叉监督等形式,提升资金监督透明度。最后,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由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具有专项性,因此,地方的财务部门与教育部门应该专门制定一套与其管理相适应的绩效考评制度。不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绩效考评的指标应该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食堂建设情况、交付使用情况、财务状况等几个方面,这些方面应该涵盖从资金审批到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从而提升绩效考评科学性,为后续的资金管理优化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

3.员工层面

改善计划例8

期间,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政扶发〔〕14号)要求,以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为重点,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实施机制,转移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应看到,一些地方存在着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雨露计划的实施效果。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已经由指令性、引导型、“短平快”向指导性、技能型、常态化转变,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管理并改革完善实施方式,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是充分利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成果,实现扶贫培训补贴政策跟进入户,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需要;是完善转移培训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实现雨露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开创“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新局面的需要。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雨露计划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二、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部门协作、全程监管”。通过改革完善实施方式,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应用“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成果,进一步完善雨露计划瞄准机制,通过培训到户、直补到人的政策激励,引导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增收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实现雨露计划项目运行更加规范,补贴资金更加安全,部门监管更加科学、简便、有效,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雨露计划健康顺利实施。

建立一套适应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和长效机制,调动各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提高雨露计划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雨露计划工作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发〔〕8号)提出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两个为主”的工作要求,为适应农村未参训青壮年存量劳动力日益减少、新生劳动力培训需求增多、企业对技能型工人需求日益旺盛的这一形势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工作要立足提升培训质量,逐步减少短训规模,增加职教长训比重,把工作重点放在扶持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上,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开展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培养初、中级技能人才。同时,积极做好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县(市)严格按照试点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四、实行培训任务和补贴资金计划直达到县

改革转移培训任务计划管理方式,实行计划到县(市、区),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省扶贫办按因素法制定年度转移培训指导性计划方案,经与省财政厅会商后,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要根据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认真做好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训的组织动员工作,本着“政策引导、农户自愿、实事求是、据实补贴”的原则,最终确定本县(市)当年实际完成的转移培训人数。非重点县(市、区)要以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控制数,本着“择贫、择老”的原则,将计划分解到乡(镇)、村。省扶贫办将根据各地实际完成情况,对次年各县(市、区)的指导性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从年开始,各地扶贫部门不再直接向培训基地下达指令性的转移培训任务计划。

改革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资金计划下达方式,由县(市、区)根据培训任务测算资金量,直接在省里安排到各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实行单列。完善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当年雨露计划资金有结余的,可接转到下一个年度继续使用;当年雨露计划资金不足的,由县(市、区)从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中补足。

五、实行推荐培训基地与农民自主选择相结合

为了确保贫困农民能自主选择和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培训,从年开始,扶贫部门实行向贫困农民推荐一批优质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作为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由贫困农民自主选择参训学校和专业。各地扶贫部门所推荐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一是从现有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中直接择优产生,二是对新纳入推荐范围的基地,必须是国家和省重点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培训机构。各地所推荐的基地数量规模要适度,每个市(州)按2-3所市属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区)按1-2所县属中职学校或专业培训机构的规模进行掌握,让贫困农民有一定的自主选择范围。

基地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先由各县(市、区)扶贫办筛选初荐,再由市(州)扶贫办甄选推荐,最后报省扶贫办备案进行公开公示。各地对纳入雨露计划推荐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质量、就业安置、收费水平、群众公认度等建立淘汰机制,实行一学年一评估和调整,每年由市(州)扶贫办征求县(市、区)意见调整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六、完善培训补贴对象的确认方式

全省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对象,必须是实行“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县(市)扶贫部门依据本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进行审核确认。其中,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专业培训基地中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两证”(即技能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的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

对于非重点县中没有实施“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工作的,暂停短期技能培训,只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其补贴对象确认方式,仍采取“农户申请、乡村证明、县办审定”程序进行;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也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

七、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

本着尊重贫困农民“自愿培训、自主选择”的原则,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充分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主性。

凡当年有子女新入学并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农户,可向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享受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如实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凡当年有参加短期技能培训愿望、年龄在16-45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当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要求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附件2)。贫困家庭劳动力凭卡从扶贫部门推荐的培训基地中,自主选择基地和专业工种参加培训。

对在非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就读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如其所学专业在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没有开设、而本人确有需要的,可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扶贫办备案后,纳入雨露计划培训补贴对象。

八、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和资金直补到户

省里制定统一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标准,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以且只能享受一次雨露计划资金补贴。年的补贴标准是:对当年新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对当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且获得“两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人一次性补贴600元。

凡当年提出申请享受雨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贫困农户,须提供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认真对其申请资格和在校就读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次年3月底前由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资料和基地名录等进行复核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并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公开。对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国家中职免学费、补贴生活费资助政策。

对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参训劳动力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合法有效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向所在县(市、区)扶贫办提出享受培训补贴申请,先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核,再由县(市、区)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

对纳入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县(市),试点期间被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执行国家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省雨露计划长训补贴政策;被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执行省雨露计划短训补贴政策。

九、做好培训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工作

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施方式改革后,实行“两表一卡”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即《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附件3)、《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必须附上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原件。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必须附上参训劳动力的居民身份证、技能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等级证的复印件。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负责做好上述纸质档案资料的审核、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及时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电子台账)登录湖北省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

积极推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制度。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分别在湖北扶贫网、湖北雨露网和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推荐基地的相关信息。各市(州)、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将纳入推荐范围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及其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国家资助政策和扶贫补贴标准等相关信息,统一制作成“基地名录和专业菜单”,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广泛宣传到农村基层,直达到贫困农户,让贫困农户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各县(市、区)要建立雨露计划培训补贴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将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数额等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问询。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政策观念,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地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受益。要把雨露计划补贴资金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范畴,实行全程监管,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改善计划例9

针对2012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鲁昕强调,要落实政府责任,抓紧建设责任体系,政府层面统筹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学校层面把责任体系建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与有关供餐企业(个人)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好监督检查,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另据悉,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确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云南省有85个县列入试点地区。在此基础上,云南省政府决定启动省级试点,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将国家试点外的44个县(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600元),所需资金由省与州市共同分担。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草案)》举行听证

本刊讯(记者 矣 勇) 2月20日,省教育厅举行《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来自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法律界等方面的15名听证代表围绕《办法(草案)》的规范性、可行性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改善计划例10

要深入学习《城乡规划法》,开展好社会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规划研究,提升规划服务水平。要加强县域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无缝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指导调控作用。要以县域总体规划作为指导,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完成县城总体规划、县城市雕塑总体规划、滨海新城控制性规划及近期建设区域的城市规划设计等;委托编制完成县城武原镇重要道路、河道和节点的城市设计,以达到改善城市风貌、体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的目标。开展对新农村规划的实施试点,体现村庄传统和地域特色,探索村庄规划实施的新思路和新机制。加强对乡镇建设的规划管理,按照市委提出的“新市镇”理念和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

2、要以建设重点工程为抓手,在城市建设上有新突破

一是关注民生,做好住房保障建设。启动第四批城镇廉租住房2幢100套住宅的建设,研究制订直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逐步将直管公有住房配置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实施经济适用房二期390套的建设工程,新启动经济适用房三期550套的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0000m2。继续实施并完成18幢老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改造。二是实现城市功能向农村延伸,做好城乡一体化工程的深入推进。加快编制我县的城乡一体化二级供水管网规划,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项目的投资绩效。加快城区与城乡供水一体化配套工程,*、富亭地面水切换工程,千亩荡水源保护工程,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二级管网一期建设的启动与建设工作。计划投资1565万元,全面铺开农村供水管网的建设及技改工作;实施南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管线9.7公里、污水提升泵站2座。至年底,争取完成第二水厂建筑主体工程和水厂—大桥新区、水厂—百步、水厂—沈荡供水一级管线工程。三是配合绮园文化区建设,实施儿童乐园新建工程。工程总投资78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力争当年完成一期西侧地块约50亩的建设任务。

3、要以各项创建工作为外在推动力,在改善城市环境上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