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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6 17:31:35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1

目前已有的私募股权投资研究文献大多从实务操作的层面展开,鲜有文献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研究,更缺乏对其存在性以及治理机制的经济学分析。对于这一新型的金融投资中介,需要从理论上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种金融中介存在的经济学原因。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私募股权投资的本质特征,推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的经济学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要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存在性问题,首先要研究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是针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投资者等所持有的企业股权实现价值增值后再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其最主要的特点是投资的高风险性和专业性。具体表现为:

1.投资期限长,流动性差。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实业投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实现价值增值需要时间,难以在短期内调整投资组合;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非上市企业股权,往往不存在公开的股权交易市场,投资者大多只能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投资缺乏流动性。

2.投资对象的风险性高。私募股权资本所投资企业,不论是处于初创阶段的创业企业,还是需要重组的大型企业,或者是处于急需资本快速发展的企业,都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3.投资的专业性强。私募股权投资对投资者的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对所投资企业所处行业有深入了解,而且还须具备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这样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并有能力对所投资企业实施监督。此外,为实现所投资企业的价值增值,往往还需要投资者利用自身的专长、经验和资源向其提供必要支持。

4.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严重委托—问题。信息不对称是普遍现象,但该问题在私募股权投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它贯穿于投资前的项目选择、投资后的监督控制等各个环节中。投资者在事前选择投资项目时,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其很难对所投资企业做出准确评估,企业家或经理人比外部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但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夸大正面信息、隐匿负面信息来提高对企业的估价,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在获得投资后,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严重的道德风险,企业家或经理人奉行机会主义政策从而可能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

私募股权投资的上述特点使得单个投资者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成本非常高,必须支付大量成本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查、筛选和监督控制。由于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流动性差、风险高、难以通过分散化投资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外部融资非常昂贵甚至变得不可能。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的分析

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的金融中介,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缓解了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投融资成本,提高了整个市场的效率。下面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等方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问题进行讨论,从中揭示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中介存在性的经济学原因。

1.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GurleyandShaw(1960)、Chan(1983)、AllenandSantomero(1998)等认为金融中介通过分工、专门金融技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降低了交易成本。对于单个投资者而言,由于投资所伴随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需要支付更高的搜寻、评估、核实与监督成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方式,能够将交易成本在众多投资者之间分担,并且能够使投资者分享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好处。相对于直接投资,投资者利用金融中介进行投资能够获得交易成本分担机制带来的好处,提高投资效率,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最基本原因之一。

2.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许多文献对信息不对称与金融中介机构存在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例如,LelandandPyle(1977)是最早将信息不对称引入到对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研究中的经典文献,他们认为交易成本涵盖的范围太广了,它不能成为惟一的原因,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使金融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应该成为解释金融中介存在性的一个基本原因。Diamond(1984)认为金融中介是通过充当被委托的监督者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私募股权投资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该问题贯穿于投资前的项目选择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各个环节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的投资中介,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要减少信息不对称则要求投资者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这些活动如果由多个投资者分别进行,则可能存在重复行动导致调查和监督行为的过度产生,这一方面造成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则会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而不能有效得激励投资者进行调查和监督,导致效率低下。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通常由对特定行业富有相当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产业界和金融界的精英组成,他们所拥有的专业技能与经验积累使他们在选择、管理、监督所投资企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他们在信息生产与处理上的优势使得他们能够成为投资者的人。他们通过投资前对企业进行深入的考察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可以缩小信息差距,并且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规模效应降低监督成本。

3.解决了公司治理中传统的委托—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投资中介机构的实质是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替代了投资者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投资者做出这样的理性选择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投资者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成本要低于直接监督企业经营者的成本,这一方面是由于单个投资者可能不具备专业化的投资技能,其单独对企业进行监督的成本非常昂贵;另一方面是因为投资者可以通过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形成特定的契约关系和组织结构,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和利益分配在事前做出明确的规定,降低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可以通过声誉机制和报酬激励机制解决中介机构信息生产的可信赖性和自我监督的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解决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上相比单个投资者更具有优势。首先,可以发挥基金的资金规模优势,它们一般对所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因此能够对企业形成更有力的监督。其次,基金管理人能够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通过设计不同的金融工具、资金供给方式,以及制定复杂的合同条款,甚至直接参与管理来对所投资企业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减轻二者之间的委托—问题。

4.分散投资风险,发挥风险管理优势,提供价值增值。从风险角度解释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理论认为金融中介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比如,DiamondandDybvig(1983)提出的DD模型分析了金融中介在防范因消费需求的意外流动性冲击造成的不确定性方面所具有的作用,认为金融中介为“熨平”这种不确定性对投资与消费跨期交易的影响提供了可能;此外,Santomero(1984)、Chant(1989)、Merton(1989)、AllenandSantomero(1998)也从风险管理角度诠释了现代金融中介的存在性。对私募股权投资而言,由于投资规模大,单个投资者很难实现分散投资。并且分散化投资会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成本,例如投资者可能不得不减少在某个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从而使得投资者对该企业的控制减弱,或者投资者将不得不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对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的是集合投资方式,它可以通过对不同阶段的项目、不同产业的项目的投资来分散风险,因此投资者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投资中介进行投资,除了获得成本分担的好处外,还能够得到分散投资风险的好处。

三、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复杂的委托—问题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一般性委托—问题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特殊问题,即存在更为复杂的委托—问题。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2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领跑者,中国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增长潜力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与日俱增,中国在全球私募股权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从2005年开始,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新募集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呈现出持续强劲增长的态势(包括PE和VC)。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新募集基金58支,比2006年增长41.5%;新募集基金规模为84.31亿美元,比去年增长89.8%。2007年新募集基金数量和规模大幅增长表明,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日趋成熟,投资中国高成长企业的机会增多,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者正在积极布局中国市场的投资战略。同期,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数量为298个,比2006年增加7.2%。自2005年开始,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平均每年新增21个。2007年可投资于中国私募股权资本总量为280.23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9.8%。

与此同时,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投资规模也持续增长。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中国企业的高成长性对股权投资者的吸引力持续增强。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投资规模连续3年增长。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案例数量为415个,比2006年增长了14.6%;投资金额为35.89亿美元,比去年增长64.5%。

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平均单笔投资金额比2006年增长了43.4%,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在投资领域方面,连锁经营、传媒娱乐、能源和IT等行业平均单笔投资金额大幅增长,平均单笔投资金额均超过1000万美元。二是在投资阶段方面,PE和VC重点投资处于发展期和扩张期企业,其单笔投资金额远大于投资早期企业。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障碍

1.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加强

虽然《公司法》、《企业法》、《信托法》三大法律已经对私募股权基金方式有了基本法律约束,但至今没有一部法律对私募资金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各监管部门为了促进本部门所管辖的机构进入PE市场,纷纷出台自己的规章制度,这使得理财市场、QDII监管上的不统一现象,延伸到PE市场。以机构监管为主的分业监管,已成为PE进一步发展的挑战。

2.监管体制有待理顺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属于新生事物,国家尚未有针对性的统一的法律法规,而市场又有大量需求,各监管机构为了促进本部门所管辖的机构进入私募基金市场,根据各自特点和需要,纷纷出台了自己的规章制度,这使得理财市场、QDII监管上的不统一现象延伸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为此,今后需要统一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标准。

3.市场退出机制有待畅通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基本特性是“以退为进,为卖而买”,资产的流动性对基金运营至关重要。在国外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企业上市(IPO)、柜台交易、产权交易、并购市场、资产证券化和内部市场等多层次无缝链接的资本市场,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提供了发达健全的退出渠道,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而国内目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育不够,缺乏风险投资基金的有效退出渠道,企业上市门槛难、通道狭窄,产权交易不活跃、其他退出渠道还在起步阶段,制约了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4.专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高水平的机构和团队进行专业化管理,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赚取较高的回报。但是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既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又具有较高管理技能的综合性人才十分缺乏,很多目标企业内的中高管理层管理水平不足,市场眼光不够,对企业未来发展缺乏明确定位,从而使得一些小型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后无法保证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发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几点建议

1.加快相关法制建设进程

我国政府应尽快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的地位和发展思路,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明确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者等各方主体的进入门槛,扫清制约私募股权基金健康发展的法律障碍;指定主管部门,明确各部门责任,确立监管原则;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让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有法可依,并在实践中时刻总结经验与教训;适当降低各种形式私募股权基金的税率,鼓励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企业与投资人是企业投融资体制与制度创新中的主体,政府监管的目标是减少外部性,保护公共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市场效率,因此在监管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市场自身的约束,逐步取消行政审批式的市场准入机制。

2.拓宽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形成顺畅的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的健康发展要进入良性循环,就必须有畅通的退出渠道,否则就无法获取高增长阶段的高利润。因此要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使各类产权都能够找到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的流通市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以及一般产权交易将共同构筑中国的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使得不同质量、规模、风险度的创业企业都能以合适的方式实现产权流通,并为创业企业提供了一个升级或者降级的阶梯,不进则退的机制促使创业企业在竞争中不断完善产权交易体系,为私募股权基金建立顺畅的退出通路。

3.培养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特点决定了对其成功经营需要相关投资知识功底非常扎实的专业人士。如对企业项目的评估,对企业资产负债现金流分析等,如果缺乏专业知识而盲目投资,很可能反而加剧了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一方面要加大基金管理人员培养力度,建设一批高素质的基金管理团队,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同时积极引进境外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参与PE管理,以全面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对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要有严格限制,如将注册资本门槛提高等,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在当前我们较缺乏相关管理经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资方式学习境外管理人的技术,培育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同时逐步形成职业基金管理人市场,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参考文献: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3

私募股权投资与高利贷对接的必要性分析

尽管在短期内,高利贷对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就长期来看,高利贷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因此,政府有必要对高利贷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规范,否则,高利贷体系崩盘将致使地下金融体系遭受危机,如果处置不好,有可能引发金融系统爆发整体性风险,后果不堪设想。

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在各类投资中,私募股权投资可以较好地引导和规范高利贷行为,二者具有对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是由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的特点决定的。二者进行对接后,不仅可以规避高利贷对经济发展的危害,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理论界已经做了很多研究并具有高度共识。多数学者认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整个产业格局进行整合的核心推动力;可以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弥补银行部门和证券市场在资源配置、信息生产和企业治理等方面的缺陷,提高资本市场的“经济效率”;私募股权投资可以通过对那些因为负债过重或管理不善而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进行融资和整合,节约社会的破产成本;可以通过私募股权投资经理对各种风险企业的管理、扶持和引导等“价值创造”活动,增加企业价值;也可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私募股权投资以其特有的资金实力和专家管理的特点,不但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还推动了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同时提供了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对国民经济和企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张杰,2011)。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不难发现,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进行对接至少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首先,这两种投资模式对接后,可以引导投资者由高利贷的短期投机行为转变为私募股权投资的长期投资行为,既有利于被投资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有利于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其次,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对接后,通过引入专业的管理机构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指导,从而增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再次,两种投资模式对接后,专业管理公司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可以减轻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最后,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对接后,通过引导投资者由投资企业的债权转为投资企业的股权,可以较好地规避高利贷对金融系统的危害,发挥私募股权投资的积极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对接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支持角度

从政策上来讲,国家是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为了保护和规范民间金融市场,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第二项是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第三项是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第八项是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尽管这十二项任务还未具体化实施,国家也只是在浙江温州设立了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但是却体现了国家进行金融改革的决心和方向。本文以期通过构建新型金融组织模式实现私募股权投资规范和引导高利贷的目的,所以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为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的对接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融资方与投资方角度

从融资方的融资意愿和投资方的投资诉求角度来讲,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的对接也是具有可行性。从融资方的角度来讲,私募股权投资的融资方和高利贷的借贷方中很多都是中小企业。由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风险较大,所以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或其他渠道贷到钱,这些企业为了能够继续生产或不使资金链断裂,往往要求助于私募股权投资或高利贷。而对于投资方来说,之所以要冒着高风险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主要是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这两种投资方式都可获得高收益。因此,无论从投资方的投资诉求还是融资方的筹资需求,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都具有较强的共性和可替代性,用私募股权投资来引导和规范高利贷是较为合适的。

(三)组织模式角度

从组织模式的角度来讲,采用“有限合伙+信托”的复合型组织模式能够较好地实现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的有效对接。李建华和张立文(2007)通过分析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存在的问题和信托制度与私募股权市场的内在关联性,提出私募股权投资信托是建设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一条有效途径,并构建了三种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的具体组织模式,其中之一就是“信托+有限合伙”型。笔者分析发现,这种模式也可以较好地实现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的有效对接。本文所构建的对接模式是在此组织模式基础上的改进与创新。

私募股权投资与高利贷对接模式构建

私募股权投资与高利贷对接模式是以“有限合伙+信托”的组织模式为基础的。根据投资者的投资偏好不同,本文分三种模式来研究。

模式一。吸引原来投资高利贷的投资人改投私募股权基金,使这部分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到投资中。在该模式中,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集合信托计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专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为普通合伙人(GP)。该模式结构如图1所示。在基金的发行中,由专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认购一部分基金份额,并充当普通合伙人,其他合格投资者认购其余的基金份额,并充当有限合伙人。信托公司负责基金的发行和托管,专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受益人大会主要由信托公司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负责监督专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对资金的运用。基金的治理规制以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信托公司的权利义务与利益、风险分配由信托契约予以约定(李建华、张立文,2007)。

模式二。若由于某种原因投资者当前不愿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可引导其投资私募债权基金。通常,投资私募债权基金的周期要短于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利率也低于高利贷。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和满足其高收益的诉求,该投资模式规定,投资私募债权基金的投资者在投资周期结束后,若认为所投资企业成长性好,潜力巨大,可转投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在模式二中讨论投资者只投资了私募债权基金,而没有转投私募股权基金的情况。该模式结构如图2所示。在该模式中,合格投资者认购基金的全部份额,信托公司既是基金的发行人,同时也是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发行、管理和运作,受益人大会由信托公司和合格投资者组成,负责监督信托公司对资金的运用。资本收益在扣除信托管理报酬后为集合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享有。基金的治理规制以及信托公司的权利义务与利益、风险分配由信托契约予以约定。

模式三。在这种模式中,投资私募债权基金的投资者在投资周期结束后,转投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该模式结构如图3所示。在该模式中,由于合格投资者转投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所以合格投资者身份转为有限合伙人,集合信托计划也由私募债权投资基金转换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公司只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行和托管,不再进行管理和运作,不再获得管理报酬,而是交由私募股权投资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受益人大会还是由信托公司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负责监督专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对资金的运用。基金的治理规制以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信托公司的权利义务与利益、风险分配由信托契约予以约定。

结论

学者们往往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提出防范高利贷危害性的建议。不同于以往研究,本文通过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两种投资方式的共性,提出了“债权转股权”的思想,并构建三种对接模式。这三种模式是根据投资者不同的投资偏好而分别设计的,力图最大限度地实现高利贷与私募股权投资的对接。此外,我国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的改善也有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的有效对接,如民间资本投资中心的进一步完善和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所的建立都有助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规范和引导高利贷的发展,从而达到规避高利贷的危害性,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之目的。本文通过对私募股权投资和高利贷对接模式的研究,丰富了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理论,探索了以市场手段规避高利贷的可行性,也为国家进行金融改革、保护和规范民间金融市场提供了参考。本文的局限性在于,被投资方的研究对象确定为企业法人,而未涉及个体自然人的研究,这些都是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在后续研究中,将继续深入探讨这些问题。

参考文献:

1.孟颖,刘骏民.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前景及政策建议[J].投资研究,2008(10)

2.臧展.私募股权投资理论与中国的实践[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11)

3.刘新荣,陈亚东.高利贷的危害与政策回应[J].当代经济管理,2009(6)

4.李光伟.高利贷经济及其风险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6)

5.秦妍.关于“高利贷”问题引发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经济,2011(4)

6.李喜云.现代高利贷现象解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9)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4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私募股权(PE)基金在投资行业的表现日益活跃,其光彩也引来了业内研究员和机构人士的不少注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海外投资的启动,私募股权基金也开始活跃在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勘探的舞台。矿产资源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这使得矿业基金面临着各种问题。对私募股权基金在矿产资源行业的现状分析,能够令我们更加清晰基金运作的障碍与前景,更理性地对待矿产行业投资的盈利与风险。

二、文献综述:

在私募股权基金研究方面文献不少,陆国飞2013指出私募基金是目前炙手可热的投融资方式。吴凡(2007)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资本范畴进行界定,比较得出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形式。另外,关于私募基金在海外投资的角色研究方面,赵骏,于野,(2011)指出私募股权可利用其丰富的经验与人才储备为并购提供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可通过发挥其优势助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矿业基金研究方面,胡胜国,佘延双(2011)提出了私募股权基金在国内外投资矿产资源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投资策略。佘延双(2012)从微观操作角度回答了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如何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问题。孙玉美(2010)认为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正在以势不可挡的态势发展起来。综上文献可知,私募基金研究是具有很大的现实与理论指导意义的,它将更加有利于对目前的PE发展阶段的深刻认识,本文就我国开始的海外投资与国内外矿业开发的行为提供有益的研究分析。

三、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矿业基金发展分析

(一)私募股权基金概论。

私募股权(PE),通常也被称为私人股权或产业基金。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讲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狭义上讲是投资于有增长潜力的成熟、非风险企业。私募股权基金主要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还存在不少的信托制,有些是以契约制形式存在的。产业基金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矿业私募股权基金,专业投资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经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

(二)矿业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现状。

1、矿业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情况。

矿业行业与其它行业不同,矿业项目的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矿山建设和运营等不同阶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国自2009年以来矿业基金发展很快,矿业基金的壮大将伴随着整个矿业开发与开采的进程加速,对于整个行业都有着深厚的影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1)2009年2月成立的中矿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中矿联合基金,2009年5月发行,是我国首支矿业私募基金,首期规模5亿,面向全球范围投资矿产资源行业。(2)2009年12月成立的朝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山西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00亿,是我国首支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用来支持山西煤矿整合能源投资。(3)2009年12月成立的上海中矿新能股权投资中心,管理中矿新能产业基金,是我国首支新能源的产业基金,投资新能源高科技产业,首发规模5亿。

2、面临的问题。

较之国外,我国矿业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很多,需要大力改进与提高的地方也很迫切,主要表现在:(1)基金运营模式需要改进,目前国内的基金运营模式很不规范,操作流程冗余,需要结合我国市场实际并借鉴国外经验,走出一条在本土能够生根发芽的运作规范。(2)市场环境需要调整。我国支持矿业的资本市场的环境还不完善,我国目前投资的矿业项目没有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3)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市场不成熟,需要逐步的发展与规范。我国的基金募集市场还处在发展的初期,中国的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市场还不成熟,这就形成了比较稚嫩的募集市场,需要逐步的经验积累与发展。(4)合作对象范围局限性,需要加大与大矿业的合作。矿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与大型矿业企业合作,通过合作实现项目对接,拓展矿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退出渠道。

(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矿业的主要障碍。

1、众所周知,矿产的开采周期漫长,矿业的周期性表现为价格的反复无常性。某种需求的变化将影响到价格水平,并将立即引起大量供应的相应变化,具备高不确定性。

2、大多数情况下,矿业公司对新建项目不太感兴趣,矿山生命周期是以10年为单位进行计算,公司高管注重短期利益,而矿业开采在其漫长周期内很可能发生资本支出不足的危机。

3、矿产的开采需要具备专业矿业知识的工程团队,基金的投资过程更加需要熟悉整个矿业流程与矿产专业知识的人员。然而私募股权基金以前投资主要集中在TMT领域,矿业行业内缺乏懂得私募股权投资运作的人才,矿业行业知识对于私募股权基金非常重要,实际上此类只是人才的匮乏阻碍了其发展。

4、环境污染带来的坏名声,增大了公众对矿产开采的抵触情绪。采矿公司进行生产作业的过程将涉及诸多负面影响,比如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开采阶段,容易破坏土壤、植被,严重的可能留下许多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导致生命损失。

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矿业基金的介绍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矿业资源基金是非常有前景的投资基金,其具有行业特殊性,需要矿业知识专业基金团队的操作。矿业资源在我国还面临着很多问题与发展障碍,需要市场环境与运作模式的不断规范与发展。矿业基金正在改写矿产的行业历史,在我国舞台上开始崭露头角。相信未来矿业基金将以新的表现来实现它的光辉。

此项工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家族企业契约治理及融资结构研究”资助,项目批准号:70973035;湖南科技大学201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应用实践鼓励项目“基于生命周期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研究”资助,项目编号:S110163。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凡,私募股权基金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硕士论文.

[2]赵骏;于野;论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中的角色与作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3]陆国飞,信托和私募基金在中国的融合,上海法治报,2013-1-23.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5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从公司价值的创造过程中看,公司价值是由企业在过去投资所产生的现有资产价值与未来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的现值所构成的,因此投资是公司创造价值的源泉,但是控股股东的目标并不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以及我国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环境薄弱,监管的缺失和法律的不完善使得终极控股股东更有机会根据自身利益操纵上市公司的投资决策,往往利用内部现金流过度投资来攫取控制权私利。这往往表现在公司较少发放现金股利而用于投资,盲目投资等等,所以我国上市公司会有很多过度投资现象,国有上市公司在响应国家政策的同时也出现投资效率低下的很多问题,因此终极控制权与内部现金流对公司投资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不同视角下有关企业投资的文献综述

(一)终极控制权文献综述

Berle和Means研究了美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象,提出股东与管理层的委托问题,到后来出现了由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称为第二类问题,因此本文研究的是第二类问题。终极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在国内,王鹏和周黎安(2006)发现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越大,企业的绩效越差。因此陆续有学者从控制权角度对上市公司投资行为进行研究。

(二)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下的公司投资文献综述

公司的投资、融资是公司的基本政策,通过这两方面来指导公司行为。著名的MM理论认为,在不存在任何摩擦的理想世界里,任何资本的边际利润应该是相等的,公司的总价值与公司的融资结构无关。也即不论如何筹集资金,都不会影响公司的价值,因此公司的投资行为与内部现金流无关。这一结论引起很多学者的怀疑,众多学者纷纷开始对公司投资与内部现金流关系进行研究。MM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之上的,但是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性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委托问题,从而演化为基于信息不对称的融资约束假说和基于委托问题的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假说。

(三)融资约束视角下企业投资理论综述

由于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Myers和Majluf(1984)认为在CEO与现有股东之间利益一致的条件下,经理人往往总是倾向于在股票被高估时发行新股票。当投资者认识到这个问题,就会认为发行新股是因为资产估值过高,这样会对股价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增加股权融资成本。这就导致了股票未被高估的企业,往往不情愿发行股票。因此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最终造成投资不足,使得外部融资成本高于内部融资成本,企业偏好内部现金流,这会降低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更有可能因为内部现金流的有限而错过有价值的投资项目,造成投资不足问题,由此Fazzar(1988)提出著名的融资约束假说,他利用美国制造业421家企业14年的数据,用股利支付水平衡量融资约束程度,发现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之间是正相关的,此后大量学者从不同角度或者不同的衡量方法来研究二者的关系,Kaplan(1997)通过对公司进行分组,融资受约束组和不受约束组,对前述论文中的数据进行重新研究,结果却相反,认为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之间是负相关的。

国内学者魏峰、刘星(2004)以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约束也普遍存在,并且融资约束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成正相关关系。屈文洲等(2011)采用交易概率指标发现信息不对称与公司投资支出负相关,并且提出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约束与投资现金流并非线性关系。

三、终极控制权、内部现金流与公司投资的关系分析

罗党论和唐清泉(2007)研究中认为在我国的经济改革进程中,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使得地方政府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国有控股可分为中央控股和地方政府控股,由于地方政府拥有的资源相对较少,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赖程度也越高,我国政府是以GDP为导向的,依靠投资来获取利益,地方政府为增加其业绩,则更倾向于上市公司投资,所以会出现过度投资现象,Li(2005)研究我国省级官员升迁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表明当地区经济表现较好时,所在地区省级官员升迁的概率更高,因此地方政府官员出于政治前途考虑会干预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利用内部现金流进行过度投资。所以当上市公司拥有充足的内部现金流时,地方控股的上市公司比中央控股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利用内部现金流进行过度投资。另外,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是导致控股股东侵占中小利益的重要因素,两权分离使控股股东有强烈的动机去从事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事情,这样就有可能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当控制权与现金流权越来越接近时,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就越趋向于一致,此时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协同效应为主,相反,当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越来越大时,二者之间就会越来越背离,利益会不同,此时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关系以侵占效应为主导。由自由现金流量假说可知,公司内部现金流量越多时,控股股东便会为自身利益趋向于过度投资,因此,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越高时,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越不一致,控股股东为获取自身利益而进行过度投资的行为越来越严重。

四、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论述,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改善上述问题: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环境,由于我国的法律环境不完善,导致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以及控股股东影响公司投资,因此应该完善上市公司所处的法律环境,并加大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减少政府干预,政府为终极控股的股东的公司,很多会呈现严重的过度投资行为,因此有必要减少政府对公司的行政干预,促进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的市场化,形成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辅导的结构,发挥市场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多元股权结构的建设,很多研究认为上市公司利用内部现金流过度投资的行为越来越严重,因此有必要加强上市公司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建设,引入不同性质的大股东,建设多元化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结构,减少控股股东的过度投资行为。

参考文献:

[1]邓建平,曾勇,何佳.利益获取:股利共享还是资金独占?[J].经济研究,2007.

[2]钱旭,丁元耀.股权结构、内部现金流与企业投资行为[J].商场现代化,2012.

[3]李鑫.股利政策、自有现金流与企业过度投资[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

[4]刘昌国.公司治理机制、自由现金流量与上市公司过度投资行为研究[J].2006.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6

二、文献综述

1946年,由KarlCanpton和GeorgesDoriot联手创立的第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ARD的成立拉开了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序幕。贺靓姝(2012)选取2007—2008年中小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私募股权投资是否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实证研究如私募股权投资的持股比例和声誉度这些私募的微观因素是否在公司价值增值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PE的退出是否对公司价值产生影响。曹攀攀(2012)通过选取147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中小企业公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作为样本。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二次曲线模型两部分实证分析。

三、私募股权投资影响公司价值的理论分析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影响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价值:

(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委托关系从理论上说,企业管理人与投资者的目标往往并不相同,企业管理人的目标可能是扩大公司规模,而投资者的目的可能是利益最大化,于是产生了分歧,那么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目标企业就有可能会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而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就能比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私募股权投资者具有特殊的双重身份,即私募股权投资者既是委托人,又是人。

(二)优化企业投融资决策,改善企业法人结构私募机构有意愿且有能力帮助中小企业优化其公司治理结构,并且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生存,如果企业经营不好,那么私募股权无法通过IPO退出来得到丰厚的回报,这影响着私募股权基金的声誉,严重的影响其在所在行业的生存状况,因此两者在目标上的一致性促使私募股权不同于传统的金融咨询机构,其更加专业,更加理性,且其目标性也很强,从而能够获得目标企业和投资者的信任。

(三)加速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中小企业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所需资金少,因此,在技术创新方面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抗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可以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四、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价值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择1.被解释变量本文用托宾Q值衡量公司价值,托宾Q值=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流通股×股价+非流通股或限售股×每股净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总资产。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是私募股权投资为0-1变量,若公司存在私募股权投资则取值为1,如不存在,则取值为0。3.控制变量本文选取公司规模和财务杠杆度为控制变量。公司规模取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财务杠杆度用账面资产负债率衡量。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12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的所有新股为研究样本,按照惯例剔除了ST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为负数的公司。

(三)模型构建根据研究假设和所收集的数据特征,本文建立下列模型: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为Tobin.sQ,PE为解释变量,表示是否有私募股权投资;Size和Lev为控制变量,ε为随机项,它表示被解释变量的变化中不能完全由解释变量的变化来解释的部分。

五、结论与建议

为了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本文提出下列建议。

(一)加强私募股权投资的舆论引导和从法律角度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营造私募股权投资的舆论环境,并积极引导,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向中小企业投资,尤其是向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这能为我国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还能弥补金融市场在企业治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缺陷,提高资本市场的经济效率。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7

关于公司投资效率的研究文献主要包括: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的自由现金流量理论中论述了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矛盾,管理层可能会利用企业多余的资金去投资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从而导致公司投资过度。崔萍(2006)通过运用委托和信息不对称等公司治理理论构建了一个研究公司投资不足模型,并且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投资不足。饶育蕾,汪玉英(200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过度投资是上市公司投资的普遍表现,符合现金流假说。

关于大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的研究文献主要包括:La Porta等(1999)证明了,世界范围内大多数公司中存在控制股东。控股股东通过金字塔式的股权投资,为了追求自利最大化的目标而不是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的资源性投资扩张,取得了大量的超过现金流价值的控制性资源(La Porta等1999;Claessens等2000),郝颖(2007)构建了大股东问题下的公司收益模型,指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会使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一致,企业可能存在过度投资现象。 此外, 根据萨缪尔森经济学的理论, 宏观经济因素对微观企业的投资决策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从利率, 市场需求、企业家对于经济的预期等方面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

基于上述理论,本文提出以下假设:(1)在大股东控制下的企业存在投资不足的非效率投资,支持信息不对策理论为基础的优序融资理论的假说;(2)在大股东控制下的企业存在投资过度的非效率投资,支持自由现金流量假说;(3)企业的投资不足会随大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的扩大有所缓解;(4)企业的投资过度会随大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的扩大有所加剧。

二、研究设计

本文以2008年沪市A股制造业类的最终控制为民营控股和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根据研究目的,对样本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了选取:(1) 剔除了ST、PT以及一些具有异常值的公司;(2)考虑的是大股东对企业控制性的影响,剔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10%的样本。最终得到149家样本公司的数据。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色诺芬CCER一般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以及国泰安csmar中国上市公司股东研究数据库。使用Excel,SPSS的数据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

变量选取包括:(1)因变量为I/K,表示投资规模,其中I为固定资产原值,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的年度变化值,K为年初总资产。(2)解释变量Cf/K为自由现金流与期初总资产的比值,其中Cf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解释变量CAF为Cf/K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比率F的乘积,可以表示两权分离程度与投资之间关系。其中F为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比例,根据La Porta et.al(1999)的衡量方法,控制权为控制链条中控股比例最小的比例,现金流权是控制链条上各层控股比例的乘积。(4)QF表示托宾Q与自由现金流Cf的乘积。(5)QFF表示QF与分离比率F的乘积。(6)MF表示控股股东性质与分离率的乘积。当国有控股时M=0,民营控股时M=1。(7)Lasset表示期初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本文借鉴Fazzari等(1988)和Vogt(1994)的托宾Q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回归模型为:I/K=α+β1CAF+β2QF+β3Cf+β4QFF+β5 MF+β6 Lasset。

三、研究结果分析

其一,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样本企业成长性比较低,均值仅为0.66,同时,投资规模也比较低,这个可能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投资者及企业都对市场的预期不高,导致了整个制造类的行业成长性不高。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率的最大值高达6.6,可见控股股东仅用很少的股权就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的现象比较严重。自由现金流量的均值为0.05,比较小,这从侧面反映了企业投资不足的原因。其二,回归结果与分析,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QF的系数符号为正,则表明投资现金流相关性是由融资约束下的投资不足造成的(Vogt(1994)),符合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的优序融资理论的假设,支持假设(1)。QFF的系数为负,说明随着最终控制人的两权分离程度的在一定范围增大,企业的投资不足程度会随着两权分离程度的增大有所下降。也就是说最终控制人追求控制权私利的成本相对来说降低,投资的需求增大,所以降低了投资不足的行为。 这说明了在宏观经济环境一定的情况下, 大股东还是倾向于利用“隧道效应”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支持假设(3)。 MF的系数为-0.01, 说明随着两权分离的程度一定时, 民营控股企业相对于国有控股企业的投资倾向比较小。

2008年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投资不足的现象,支持了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的优序融资理论的假说与之前大部分学者研究的结论不同。推测原因是2008年特殊的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同时,民营控股的企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为了规避风险往往选择谨慎的投资的策略,甚至减少投资,而国有控股的企业由于所有人“缺位”和政府的支持对风险的反映意识比较差,所以投资没有受到多大影响。本文研究的结论是在2008年特殊的经济环境下得出的,带有一定的时代背景的特殊性,往往更具有针对性。要改变投资不足的现状,有关政府应该制定积极的政策刺激企业投资,如:降低利率来增强市场的信心,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善金融危机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同时,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遏制大股东的控制权严重偏离现金流权的现象,尽量避免企业的大股东通过金字塔式的较长股权链来控制企业。鉴于国有控股的企业的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反应能力比较差,政府应该制定针对这类企业管理者有效的绩效考核标准,如:实行企业经营业绩与管理者的薪酬相挂钩的绩效制度,达到对管理者有效的监管,使管理者有动力去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崔萍:《中国上市公司投资不足和过度投资研究》,暨南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2]饶育蕾、汪玉英:《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对投资影响的实证研究》,《南开管理评论》2006年第5期。

[3]郝颖:《大股东控制下的中国上市公司行为特征研究》,重庆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4]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年版。

[5]Stephen C Vogt. The cash flow and investment relationship:Evidence from U.S manufacturing firms. Financial management 1994.

[6]Fazzari Steven M,R Glenn Hubbard,Bruce C Petersen. Financing Constraints and Corporate in Investment.Brookings. Paper on Economic Activity,1988;1.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8

一、 私募股权基金(PE)的界定和内涵

私募股权基金(PE)作为一种作为对私有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是经济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产物,兴起于美国。最早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追溯到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C),创立初衷是始于对一些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帮助许多科技型创业企业克服了融资障碍,并通过企业成长后的股权退出而获取投资收益。随着全球金融管制放松及创新加快,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更为迅猛,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的范围从传统欧美国家向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扩散;另一方面私募股权的投资对象也从最初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向矿业、能源类等传统性企业渗透。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学者们对其的定义也是多样的。

结合国内外学者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定义,本文把私募股权基金定义为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对非上市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权益性投资并通过退出而获利的私人募集股权资本。主要包括风险投资、收购基金两种类型。

二、 私募股权的理论演进

1. 私募股权基金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对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是私募股权基金创立的初衷,因此最早的私募股权基金往往是以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的形式存在。对于风险投资的学术探讨始于20世纪70年代,但研究数据的获取难度也造成该领域最初进展相对缓慢。根据Gompers and Lerner(1999)的观点,风险投资被定义为专注于对私人持有的高成长企业的股权或股票进行投资的资本基金。在风险投资领域,最初的研究集中在风险投资的投资及退出过程、风险投资决策及风险投资家等几个领域(杨旭才,2008)。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资本扩展的需要,风险资本这种专注于早期科技创业企业投资的私募股权形式难以满足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伴随着全球并购活动的日趋密集,收购基金(Buyout Fund)这种新的私募股权基金形式开始盛行。

收购基金是专门从事收购业务的私募股权基金,在交易中通常采取杠杆收购(LBO)或管理层收购(MBO)等多种形式(Scholes, et al.,2009)。

根据Masulis and Thomas(2009)的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第一次并购浪潮中,收购私募股权基金开始显露身影,而到了2003年~2007年的第二波并购浪潮时,收购基金更为盛行,但遭遇到随之而来的金融危机后,大量的并购交易被暂停或取消,收购基金规模骤减。

在世界范围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资本约为1万亿美元,其中约2/3为收购基金类型,投资杠杆规模一般为3倍~5倍。在本世纪初的高峰年,这些收购资金主导或参与了1/4的全球合并和收购(M&A)活动(Metrick and Yasuda,2010)。

收购基金一般为获得收购目标的控股或较大比例股权,往往采取杠杆收购等融资手段,并通过获取董事会席位来保障决策权利和未来收益。针对收购基金,目前的研究热点主要有:(1)收购基金能否给被收购企业带来经营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正向影响?(2)收购基金通过更有效运用被收购企业资源或剥离不良资产能否带来更好的企业绩效?(3)收购基金对被收购企业公司的员工利益的影响是积极还是消极的?(Wood & Wright, 2009)。

2. 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体系和主要问题。由于私募股权基金处于一个交叉研究领域,不同学者对于私募股权研究的视角多样,研究内容也较为丰富,但系统梳理已有国内外研究文献后,可以把现有的研究体系划分如图1所示。

(1)融资及退出模式研究。

①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发起和融资是整个运营过程的起点。该过程中需要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团队向潜在投资者发起私募邀约,投资者认可管理团队及其投资规划并签订投资承诺书后才能完成。

Sahlman(1990)对于风险投资型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组织方式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指出虽然风险投资存在大型银行及企业的控制公司、小型投资公司及私人有限合伙企业等多种模式中,但是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有限合伙形式,占据了总量的2/3以上。在融资的过程中,风险投资公司充分利用联合更多的一般投资者而获取资源的集合,分散风险。该种融资模式也为并购基金、发展基金等其他私募股权基金普遍采用。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9

目前已有的私募股权投资研究文献大多从实务操作的层面展开,鲜有文献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研究,更缺乏对其存在性以及治理机制的经济学分析。对于这一新型的金融投资中介,需要从理论上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种金融中介存在的经济学原因。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私募股权投资的本质特征,推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的经济学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要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存在性问题,首先要研究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是针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投资者等所持有的企业股权实现价值增值后再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其最主要的特点是投资的高风险性和专业性。具体表现为:

1.投资期限长,流动性差。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实业投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实现价值增值需要时间,难以在短期内调整投资组合;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非上市企业股权,往往不存在公开的股权交易市场,投资者大多只能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投资缺乏流动性。

2.投资对象的风险性高。私募股权资本所投资企业,不论是处于初创阶段的创业企业,还是需要重组的大型企业,或者是处于急需资本快速发展的企业,都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3.投资的专业性强。私募股权投资对投资者的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对所投资企业所处行业有深入了解,而且还须具备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这样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并有能力对所投资企业实施监督。此外,为实现所投资企业的价值增值,往往还需要投资者利用自身的专长、经验和资源向其提供必要支持。

4.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严重委托—问题。信息不对称是普遍现象,但该问题在私募股权投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它贯穿于投资前的项目选择、投资后的监督控制等各个环节中。投资者在事前选择投资项目时,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其很难对所投资企业做出准确评估,企业家或经理人比外部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但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夸大正面信息、隐匿负面信息来提高对企业的估价,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在获得投资后,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严重的道德风险,企业家或经理人奉行机会主义政策从而可能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

私募股权投资的上述特点使得单个投资者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成本非常高,必须支付大量成本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查、筛选和监督控制。由于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流动性差、风险高、难以通过分散化投资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外部融资非常昂贵甚至变得不可能。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的分析

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的金融中介,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缓解了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投融资成本,提高了整个市场的效率。下面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等方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问题进行讨论,从中揭示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中介存在性的经济学原因。

1.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GurleyandShaw(1960)、Chan(1983)、AllenandSantomero(1998)等认为金融中介通过分工、专门金融技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降低了交易成本。对于单个投资者而言,由于投资所伴随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需要支付更高的搜寻、评估、核实与监督成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方式,能够将交易成本在众多投资者之间分担,并且能够使投资者分享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好处。相对于直接投资,投资者利用金融中介进行投资能够获得交易成本分担机制带来的好处,提高投资效率,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最基本原因之一。

2.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许多文献对信息不对称与金融中介机构存在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例如,LelandandPyle(1977)是最早将信息不对称引入到对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研究中的经典文献,他们认为交易成本涵盖的范围太广了,它不能成为惟一的原因,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使金融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应该成为解释金融中介存在性的一个基本原因。Diamond(1984)认为金融中介是通过充当被委托的监督者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私募股权投资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该问题贯穿于投资前的项目选择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各个环节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的投资中介,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要减少信息不对称则要求投资者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这些活动如果由多个投资者分别进行,则可能存在重复行动导致调查和监督行为的过度产生,这一方面造成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则会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而不能有效得激励投资者进行调查和监督,导致效率低下。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通常由对特定行业富有相当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产业界和金融界的精英组成,他们所拥有的专业技能与经验积累使他们在选择、管理、监督所投资企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他们在信息生产与处理上的优势使得他们能够成为投资者的人。他们通过投资前对企业进行深入的考察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可以缩小信息差距,并且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规模效应降低监督成本。

3.解决了公司治理中传统的委托—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投资中介机构的实质是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替代了投资者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投资者做出这样的理性选择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投资者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成本要低于直接监督企业经营者的成本,这一方面是由于单个投资者可能不具备专业化的投资技能,其单独对企业进行监督的成本非常昂贵;另一方面是因为投资者可以通过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形成特定的契约关系和组织结构,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和利益分配在事前做出明确的规定,降低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可以通过声誉机制和报酬激励机制解决中介机构信息生产的可信赖性和自我监督的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解决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上相比单个投资者更具有优势。首先,可以发挥基金的资金规模优势,它们一般对所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因此能够对企业形成更有力的监督。其次,基金管理人能够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通过设计不同的金融工具、资金供给方式,以及制定复杂的合同条款,甚至直接参与管理来对所投资企业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减轻二者之间的委托—问题。

4.分散投资风险,发挥风险管理优势,提供价值增值。从风险角度解释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理论认为金融中介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比如,DiamondandDybvig(1983)提出的DD模型分析了金融中介在防范因消费需求的意外流动性冲击造成的不确定性方面所具有的作用,认为金融中介为“熨平”这种不确定性对投资与消费跨期交易的影响提供了可能;此外,Santomero(1984)、Chant(1989)、Merton(1989)、AllenandSantomero(1998)也从风险管理角度诠释了现代金融中介的存在性。对私募股权投资而言,由于投资规模大,单个投资者很难实现分散投资。并且分散化投资会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成本,例如投资者可能不得不减少在某个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从而使得投资者对该企业的控制减弱,或者投资者将不得不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对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的是集合投资方式,它可以通过对不同阶段的项目、不同产业的项目的投资来分散风险,因此投资者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投资中介进行投资,除了获得成本分担的好处外,还能够得到分散投资风险的好处。

三、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复杂的委托—问题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一般性委托—问题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特殊问题,即存在更为复杂的委托—问题。

股权投资基金论文例10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内涵界定

私募股权投资产生、壮大于美国,随后被引入到世界各个国家,由于受到每个国家特殊的政策、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各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又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

目前,由于监管和进一步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需要,各国的风险投资协会一般都根据本国内私募股权投资的一般形式和特点对本国私募股权的内涵做了一个界定。譬如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对美国PE范围的界定是所有为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私募基金均属于私募股权基金;欧洲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协会(EVCA)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就是为未上市的公司提供权益资本的一种投资方式,其所提供的权益资本可以用于研发新产品或者技术、增加营运资金、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或者用于解决家族企业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或者用于管理层收购或者出售企业;英国风险投资协会(BVCA)指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提供中长期融资以换取具有高增长潜力公司部分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其所投资的这些公司没有在股票市场上公开上市,注入其中的私募股权资本包括风险资本和管理层收购资本两种不同类型的资本。

在我国,并没有一个正式的行业组织或规范性文件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内涵进行一个界定。盛立军(2003)认为私募股权投资从广义上来讲应包括对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等各个时期的非上市企业所进行的权益性投资,狭义上来讲就是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非上市成熟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胡晓灵将私募股权基金定义为以非上市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卞华舵(2007)对私募股权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与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从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和辨析,他认为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都是从属于私募股权投资的。

从以上各国行业协会和学术界对私募股权的内涵界定来看,私募股权投资比它的前身——杠杆收购和其相似物——创业投资的范围和内涵均要广,它不仅包括了创业投资、并购投资,还包括产业投资、夹层投资等其他形式的投资。总之各国的私募股权投资涉及到不同的产业及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

企业融资生命周期理论综述

企业融资生命周期理论不仅要分析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特征,还要分析企业在不同生命阶段融资方式和融资结构的选择以及促使企业做出这些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关于企业融资规律的研究,Sahlman(1990)和Wetzel(1994)最先指出处于创业时期的企业,其融资非常严重地依赖于初始的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Sahlman和Wetzel等早期的学者虽然已经开始认识到企业融资的规律性,但是他们并没有系统地分析企业哪些内外部因素在制约和影响企业在各阶段的融资方式选择。

第一个系统分析企业融资规律的是企业融资生命周期理论的创始人Berger(1998),他指出在企业每个阶段信息约束条件、企业规模和资金需求变化均是影响企业融资结构变化的基本因素,在婴儿期和青壮年期企业的融资主要是依靠内部融资,而到了中年期以后,企业的外部融资会迅速增加。

我国学者在对企业融资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上,钱海章(1999)将企业的风险敞口和外部投资的风险偏好对应起来,他认为在初中期风险较大,在中后期风险较小,而由于金融体系内各投资主体风险偏好存在差异,故而在初中期应该而且可以主要采取利用风险投资的方式,而在中后期则可以利用多种融资方式。何鹏(2005)从企业财务的角度分析了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企业融资战略选择,处于初创期的企业为建立牢固的财务基础,应选择权益资本筹资;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债权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相结合的筹资组合是明智的选择;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为兼顾财务杠杆利益和财务风险,在选择权益性投资方式的同时,还应保持适当债性融资,以降低融资成本和保障股东控制权。

梁琦等(2005)运用实证的方法探讨了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规律,得出生命早期阶段的企业不得不依赖自有资金、商业信贷和亲友借款,这种依赖程度随企业发展阶段的演进而降低,即随着企业的成长,企业对内源性融资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外源性融资的依赖程度逐渐增强。

姚梅芳、张丽琨(2006)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为样本,分析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方式优先序,得出的结论是处于种子阶段,企业的融资方式优先序为自有资金、民间借贷资金、天使投资和政府投资;处于创建阶段,企业的融资方式优先序为风险投资、自有资金和政府投资;处于成长阶段,企业的融资方式优先序为风险投资和自有资金;处于加速成长阶段,企业融资方式优先序为私人投资、风险投资、上市融资、投资公司投资和自有资金;处于成熟阶段,企业的融资方式的优先序为债券融资、银行贷款、上市融资和风险投资。

当然,也有学者的研究结果与主流研究结果所相悖,如Fluck和Rosen(1999)使用美国威斯康星洲企业的数据,得出公司在早期发展阶段更倾向于发行权益或可转债融资而不是主要依靠内部融资的结论。

总之,企业融资生命周期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企业选择不同融资方式和融资结构的理论原因,尤其是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为什么大都选择较高的财务杠杆率作为其主要融资方式,我们都可以据此找到理论基础。(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