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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方案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3 11:25:38

就业工作方案

就业工作方案例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请仔细研读,遵照执行。

一、统一工作思想 理清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国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新形势下,全校上下需更加重视,参与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我校就业工作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就业工作重心由就业数量向就业质量转移,全面实施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全力铸就毕业生就业工作成为我校民生工程、质量工程和品牌工程。

(二)明晰理念思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传承以修身为基础,以学业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成才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学生工作理念,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基地为依托、以市场为重点、以创业为抓手、以质量为目标的就业工作思路,融就业教育、创业教育、素质教育以及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为一体,积极推进全程化就业指导、全方位就业困难帮扶、立体化校园就业市场、常态化就业工作调研、规范化就业管理服务、全员化促进就业质量提升等工作举措,稳步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就业层次。

二、强化就业指导 提升就业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7号),以及《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与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4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就业指导以及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主渠道,融入课堂教育教学体系,切实提升我校大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

(一)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教师关心学生的学业规划、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要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渗透就业与创业的理念与内容。二是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的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在各类课程设计中增加实习实践、学生体验相关环节。三是鼓励学院师生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理论的研究,不断完善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相关的课程体系。

(二)开设就业指导专题讲座。一是要精心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毕业生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做到每一个讲授模块覆盖到每一位毕业生。二是要动员有关人员积极承担就业指导讲座的授课工作,组织授课老师集中备课、制作课件,统一指导口径,确保授课成效。三是要鼓励相关老师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职业生涯规划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不断提高我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实践和理论水平。

(三)开展就业创业个性咨询。一是建立就业困难学生的个性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心理素质测试、职业倾向测试、就业去向意愿、就业期望值变动、一对一谈话记录、就业进展情况等。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毕业生升学、出国、基层项目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中小企业就业等就业意向进行差异化、针对性的指导;三是开设日常就业咨询点或咨询电话,满足每一位毕业生的个性化需求。

三、拓宽就业渠道 确保充分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以及20**年全国高校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共同拓展渠道,助推学生就业,确保顺利完成校院两级就业工作目标。

(一)坚持信息采集。一是充分发挥各学院产学研合作资源、校友资源、教师人脉资源等,多渠道收集适合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二是要定期、不定期将学院掌握的社会需求信息向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汇总,通过江苏大学就业信息网和就业移动短信平台等进行及时,彻底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就业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建好符合学院工作实际的信息传递平台,充分利用好、发挥好飞信群、短信平台等,与所有学生干部、所有毕业生进行点对点的信息沟通。

(二)加强招聘活动组织。一是进一步发挥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力组织好校内大型系列综合性供需洽谈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来校宣讲招聘活动。二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专业教师影响力等,拓展相关行业人才市场,积极主办或承办学院专场、行业专场招聘会。三是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开发区等地区作为重点地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促进毕业生充分优质就业。四是用好校友资源,大力邀请我校校友返校选聘毕业生。

(三)做好基层就业项目。一是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宣讲国家政策、宣传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等,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二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苏北计划、村官选聘等基层就业项目,力促我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三是持续关心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在服务期满时,为他们的再就业提供政策及信息服务。

四、注重分类帮扶 助推优质就业

以党的xx大提出的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指引,认真落实江苏大学《关于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若干意见》(学工处〔20**〕36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荐优秀学生参加选调生等高层次选拔性就业项目,引导更多学生升学与出国,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以获得优质就业机会,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实现协议就业。

(一)助推优秀学生成功。一是鼓励富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的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指导更多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入驻校内外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更多毕业生成功创业,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其他学生成功就业。二是重点引导和支持优秀学生报考选调生、升学、出国等,组织好相关的培训辅导等,要站在打造未来杰出校友的角度,提升优秀学生的就业层次。

(二)引导广大学生发展。一是从面上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鼓励更多学生通过自身的精心准备和积极竞争获取谋求优质发展机会。二是整合就业资源,拓展就业平台,帮助更多的学生到大中型企业就业,到优质岗位上发展。三是督促广大毕业生把握机会、尽早签约,及时提交就业材料,大力提升20**届毕业生的协议就业率。

(三)帮扶困难学生就业。一是要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争取各级各类求职补贴等,多渠道帮助学生解决求职就业的燃眉之急。通过向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重点推荐等,减轻困难学生的外出求职费用。二是要对完成学业的有困难的毕业生进行结合本人实际和学籍管理规定的个性指导,通过课外辅导、朋辈督促等方式,鼓励其抓住有限的在校时间,实现顺利毕业和就业。三是要对存在心理障碍的毕业生给予关心关注,充分倾听与尊重学生家长及本人意见,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等及时疏导,帮助难就业的学生能就业,能就业的学生就好业。

五、规范管理服务 确保安全稳定

继续完善人才需求预测与机制,安全、高效地举办各级各类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热情、优质地为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手续办理服务等,进一步优化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体系。

(一)规范就业派遣服务。一是要持续强化对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其正确解读上级政策和学校规定,在学生就业手续咨询办理、催收学生就业材料等工作中,做到制度不走样、学生零投诉。二是要加强与毕业生沟通,杜绝派遣方案简单粗放,搞一刀切,坚决杜绝未经学生同意代签派遣申请等被就业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学生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档案材料齐备、准确,档案转递规范、及时。

(二)优化就业市场服务。一是切实组织好毕业生参加校内各类招聘活动,确保65%以上的毕业生足不出校成功获取第一个就业岗位。二是做好毕业生外出求职的组织与服务工作。毕业生组团外出求职的,各学院要做好人员组织、车辆接送、老师带队等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三是要指导学生掌握签约及派遣流程,让学生在与用人单位对接时远离就业陷阱,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少走弯路。

(三)强化各类平台管理。一是各学院网站上的招聘信息要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性和时效性,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招聘人员身份信息。二是规范使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等各级网络平台,不得随意修改、更新数据,数据上报要做到准确、及时。三是要加强对就业基地、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管理,教育毕业生遵守法律法规,安全稳妥地签订有关就业协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目标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校党委、校行政明确提出的就业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全员关心支持就业的制度等,继续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实现全员动员、责任到人、强化考核,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就业工作方案例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我县项目带动战略和产业规划,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提高我乡劳动者技术素质和技能水平,引导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本县就业,满足企业需求,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目标

今年中赤中学初中毕业生128人,预计其中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有42人。这部分即将走向社会、走向就业岗位的初中毕业生是我乡的新增劳动力,是企业用工的后备军。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引导培训、组织参观、跟踪落实等措施,动员、引导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到我县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企业就业。

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3月1日——3月30日。

中赤中学对初中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初步划定可能走向社会、走向就业岗位的初中毕业生,并建立“新增劳动力信息库”(包括姓名、性别、家庭地址、户籍所在乡镇、联系电话、家长姓名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武平、美家园、助崛起,我们在行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我县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情况,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发展情况,宣传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宣传我县走向崛起的良好态势,树立为家乡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

㈡引导培训阶段:2010年4月1日——5月10日。

主要是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基本职业技能、寻求就业岗位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提高他们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对话能力、组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

统一使用省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农村工作办公室编写的《务工指南》、《武平县务工人员须知》。

㈢组织参观阶段:2010年8月20日——9月15日。

中赤中学要核实初中毕业生的录取情况,重新整理“新增劳动力信息库”,并将“新增劳动力信息库”报乡政府和县企业用工办各一份。由乡政府组织这些未学人员到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企业实地参观,县企业用工办和相关企业介绍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情况及用工需求情况。

㈣跟踪落实阶段:2010年9月16日——12月30日。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劳务人员意愿,企业录用劳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劳务人员进厂上班。乡、中学和相关企业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大多数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到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就业。

就业工作方案例3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充分挖掘开发就业岗位和收集工业园区用工信息为重点,深入开展送岗位、送观念、送培训、送政策等活动,展示我县工业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推动园区快速发展。

二、时间安排

年元月28日(农历正月初六)上午10时在县城钨都广场(二十一世纪广场)举行。

三、主要内容

1、组织我县招聘单位,尤其是我县工业园区企业到会招聘;

2、组织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到会应聘;

3、收集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4、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政策法规咨询。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年县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大会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就业局,由县劳动就业局局长李晓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具体事项

1、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县人社局要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回流的高峰时期,掌握工业园区的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通过信息引导和激励措施,促进返乡农民工到工业园区就业。同时,认真开展农民工针对性培训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为重新就业和技能人才储备做好准备。

2、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的职能作用,在年元月15日前做好春季就业招聘大会的宣传,在招聘会当天由乡镇分管领导带队到大会现场参加应聘(各乡镇具体组织参加人数见附表)。南安镇各街道居委会要通知辖区内所有下岗失业人员到会应聘。各改制企业主管单位要及时通知所属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到会应聘。

3、招聘大会期间,各招聘单位需派2名工作人员在上午9:30前到达招聘会现场,在指定地点开展招聘工作。

4、县直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提供本单位空缺的公益性岗位(门卫、清洁工、绿化工、环卫工等),专项用于招聘下岗失业人员,重点解决“4050”就业困难人员,并把招工简章在大会前送县劳动就业局。

5、县公安、交警、交通、城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指派专人按时到会,负责维护招聘会的秩序。

六、经费筹集

本次招聘会对求职者应聘和企业招工实行全程免费服务,对招聘会所需各种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费、交通费、会场布置费、用工单位联系等费用)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七、工作要求

就业工作方案例4

按双向选择原则,构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毕业生之间就业桥梁。通过见习,使高校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实际工作,为就业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2015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社局、财政局、就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办法,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在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设立

1.申报条件: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为见习基地,报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申报所需材料:

《XX县2015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报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7日

(二)创业就业见习申请的办法及程序

1.2015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数:

见习岗位数为200个,由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各见习基地。

2.报名条件:

(1)XX籍国民教育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于近两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参加过我县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除外),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对象;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

(4)无违纪国法行为;

(5)身心健康。

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17日;

(2)报名地点:XX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行政中心332室)。

4.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毕业派遣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填写好2份《XX县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

5.确定见习人员:

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由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人社局开具见习通知单,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

四、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核发标准及程序

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为每人每月1100元,由所在见习单位先按时发给见习生,然后报县财政拨付700元,县财政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就业见习补贴,另400元由用人单位自筹。统一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县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五、见习期间的管理与要求

就业工作方案例5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20届毕业生概况

我院2020届毕业生共有188人,其中本科生163人,硕士研究生25人;男生38人,女生150人;北京生源117人、京外生源71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掌握毕业生情况,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求职就业,增强就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实现稳定就业,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确保我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完成既定目标:整体就业率不低于95%,签约率不低于65%。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xx

副组长:xx

员:xx

坚持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压实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判会,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本科生就业工作由系主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协调负责,负责全程做好毕业生的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和跟踪反馈工作,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研究生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要积极配合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就业工作全员化,构建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1.坚持以学生为本,通过广泛宣传和认真组织,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毕业生就业意向的摸底排查工作,形成“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协同并进、三位一体的网络工作体系,持续为毕业生提供更安全、更便利、更高效、更匹配的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

2.辅导员承担着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主体责任,2016级本科生班主任老师、2017级研究生导师承担着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直接责任,各方要密切沟通、积极协作,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动态,深入细致地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形成就业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就业服务氛围。

(二)推进就业工作网络化,切实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1.线上排摸:面向毕业生持续进行就业情况跟踪摸排,及时掌握最新就业情况;突出持续性,与用人单位进行调研排摸,精准掌握市场动态以及岗位需求;突出精准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开展“一对一”的就业信息跟踪服务。从3月16日起,每周日由辅导员牵头,协同班主任老师、研究生导师,汇总整理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动态信息,统计就业率、签约率情况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布。

(责任人:2016级本科生班主任老师、2017级研究生导师、辅导员)

2.线上信息征集:通过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二外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号、第三方人才招聘平台等多种渠道,向毕业生定向定点推介招聘信息,实现工作日“每日多条推送”,周末“汇总推送”,提升网络就业信息的时效性与精准化,确保每一条就业信息都能传达到相应的毕业生。

(责任人:辅导员、就业工作学生助理)

3.线上就业服务指导:面向全体毕业生,开展线上就业工作坊,进行简历修改、面试辅导、决策选择等方面的指导与答疑活动;面向不同毕业生群体(考研、出国、就业),开展分类就业指导与服务,举办考研经验交流会、出国留学经验分享会、实习与求职经验交流会等,邀请专业教师、优秀校友通过腾讯会议、微信群直播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与答疑活动。

(责任人:辅导员、相关专业教师)

(三)推进就业工作精准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1.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使毕业生全面掌握、了解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把职业选择与社会需求、国家发展结合起来,鼓励毕业生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到家乡去,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认真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选调生”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的宣传、组织报名和后续跟进工作。

就业工作方案例6

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积极促进“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建立,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适应社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转变观念,尽可能地为广大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毕业生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优先在国家重点需求计划内选择就业单位。凡选择到重点单位、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基层及艰苦地区工作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各学院要正确认识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强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对毕业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的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择业竞争意识,教育他们自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要教育毕业生珍惜在校的宝贵时光,刻苦学习,拾遗补缺,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我校近年来就业形势分析等材料,向毕业生讲清今年的就业政策和社会需求形势,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择业常识和择业技巧,既充满信心,又有的放矢,充分适应当前人才市场和供需见面的需要,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编拟建议就业计划阶段

1.4月1日各学院将建议就业计划报学校审核,列入学校建议就业计划。提前毕业、转专业及学籍变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务必于此前确定并列入计划,此后不得变动。

2.针对本院报考研究生没有被录取而达到调剂分数线的学生,希望各学院积极帮助联系调剂,努力推荐,确保最大比例录取。

3.4月28日至29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对就业建议计划,确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4.4月30日前,教务处将目前毕业班级中因成绩不合格而编入下一年毕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处和财务处,以确保学生处给教育部按时报送就业计划。

5.5月20日至31日,学校为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此后不再受理。

6.5月11日至15日,各学院毕业生进行毕业前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5月11日:文学院、新闻院、历史院、哲社院、外语院、法学院、经济院;

5月12日:管理院、政治院、艺术院、大气院、数学院、信息院;

5月13日:化学院、教育院、生科院、资环院、工学院、核学院;

5月14日:草科院、物理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

5月15日: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院、第二临床院。

体检地点:盘旋路校区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萃英分院。

在外地实习的毕业生返校后,于6月3日至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期间到校医院补检(盘旋路校区医院)。

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工作,按规定日程进行体检。漏检的毕业生,均由本人自费到指定的医院补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5月26日至27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就业建议计划,调整就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8.6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报需要调整的建议就业计划及考取研究生毕业生名单,以便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调整建议就业计划派遣方案。

9.6月12日,学校将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建议就业计划审核、汇总后,分别寄往各有关部、委、省、市、区,以进一步落实建议就业计划。

11.学生派遣前,向学校上交协议书的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协议书,由于时间紧迫,不能保证学生按时办完离校手续。

12.各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整理汇总最终落实的建议就业计划,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后,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批准,作为国家计划下达。

(二)毕业生离校阶段

为了严肃纪律,学校将对毕业班的鉴定情况进行抽查,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鉴定。

6月15日下午5时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毕业生登记表和体检表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装入档案。

3.6月18日学校审核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

4.6月20日前请学生办理学费缴纳、校内贷款及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还款等事项,凡欠费、未还贷和未办理延期还贷手续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初步确定6月20日,甘肃省人事厅审核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各有关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准备工作。

6.6月21日召开毕业典礼。

7.6月24日至25日办理办科毕业生离校手续,联合办公地点设在医学校区。

三、遗留问题处理

(一)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就业协议书,学校争取在7月10日前协商人事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审批手续。

(二)7月10日以后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能按照甘肃省人事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在9月1日之后办理报到证审批手续。

1.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范围内调整就业单位,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调整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2.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跨省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3.报到单位在甘

肃省内的学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4.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在本市范围内就业,直接在生源市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5.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不在本市范围内就业,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

6.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学生,必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两年内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户档关系迁回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7.已有具体单位的学生通过学校办理改派手续时,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向甘肃省人事厅缴纳违约金。

就业工作方案例7

通过开展作风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僵",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拖",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腐",工作中的低效率,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为我局就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作风整治的范围:本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整治重点问题和具体办法

作风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就业环境干部作风的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僵"问题

1、坚决纠正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现象。

2、坚决纠正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工作纪律问题。

3、坚决纠正意识薄弱,态度冷淡、信息滞缓、程序繁杂等服务问题。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拖"问题

1、坚决纠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杜绝工作中虚报、瞒报作业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的形式作风。

2、坚决纠正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的急功态度。

3、坚决纠正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务虚态度。

4、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的家长作风。

5、坚决纠正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对基层意见、群众不重视,对上级任务不认真落实、答复的办事态度。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腐"问题

1、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谋私利,得取非法利益的现象。

2、坚决纠正为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现象。

3、坚决纠正公务消费铺张浪费,超标准执行,违反规定配、用公务用车,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滥用公款等现象。

4、坚决纠正不按规定办事,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现象。

5、坚决纠正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等现象。

(五)着力解决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坚决纠正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

2、坚决纠正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四、工作步骤

作风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

1、动员部署。召开作风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印发“区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办字[2012]32号)文件精神,对全局的作风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深入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掌握作风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各次全会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廉政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工作纪律;《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文件。强化干部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意识,确保人人参活动、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自查自纠阶段

1、查摆问题。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对照本《方案》指出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科室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形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整治情况的全面检查,对机关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2、开展暗访。局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机关各科室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了解和评价作风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3、接受投诉、举报。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安排人员受理群众投诉。对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到位。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或报上级组织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

1、全面总结。各科室要对作风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将作风整治活动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局办公室。

2、完善提高。各科室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把作风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3、检查评比。对全年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进行考核、总结评比,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就业工作方案例8

紧紧围绕“帮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这条主线,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缓、降、补”等综合措施,积极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我市就业局势。

二、主要措施

全市采取“五缓二降一补”等综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一)五缓: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半年五项社会保险费。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在2009年之内,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费。核准缓缴期间,单位应缴纳部分,应继续按月申报,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企业按月代扣代缴,存入个人账户。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缓缴期间企业有能力缴费的,可以提前结束缓缴期,按规定正常缴费。

(二)二降:在2009年度内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在2009年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6.5%降低到5%,降幅为2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存入个人帐户;生育保险费率由现行的0.8%降低到0.4%,降幅为50%。以上两项保险费率降低期限为12个月,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此规定适用于各类缴费单位和个人。

(三)一补: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困难企业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鼓励困难企业大力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困难企业为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而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补贴费额度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原则上按参保人员总量的5%左右确定总体培训规模,制定在岗培训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同时,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对于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困难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困难企业范围的界定、认定程序

(一)困难企业范围的界定。“困难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08年6月底以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2、2008年7月1日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下列情形,恢复有望的:(1)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被政府责令停产、关闭的;(2)2008年下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经济效益大幅下滑,资金周转紧张,工资支付压力大,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

3、2008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裁员或少量裁员且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

此外,解决一定数量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的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经上述程序认定后也可享受困难企业的优惠政策。

(二)困难企业认定程序。困难企业认定,由企业填写《山西省应对金融危机困难企业认定表》(见附件),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财务报表、职工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文本等有关资料,经企业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报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驻地省属以上困难企业的认定,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厅会省财政部门认定。

四、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及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程序

(一)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程序。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填写《山西省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审批表》,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当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劳动保障厅,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统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困难企业申请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为稳定就业岗位进行职工培训,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填写《山西省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审批表》,并附组织在岗人员培训花名册;企业支付培训费用的证明及培训机构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考勤表、试卷及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经财政部门复核,将补助费用拨付给企业。

五、推进原则与步骤

(一)统筹缓补,降费先行。各县(区、市)要统筹考虑,认真贯彻落实“五缓、二降、一补”等综合政策措施的实施,原则上按照“降费先行、困难认定、统筹缓补、计划实施、有序推进”的基本格局来把握。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一律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下达之前,已按2008年费率征缴的,要按新的费率重新核定应缴金额。

(二)缓大补小,计划实施。为使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效力最大化,各县(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可重点采取缓大补小的办法,即对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受影响较大行业的困难企业主要实施缓缴政策,帮助其缓解资金压力;劳动密集型中小困难企业主要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管理基础好、职工培训经费投入较多的困难企业可实施培训补贴。各县(区、市)要在合理确定就业资金培训补贴规模的基础上,编制《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实施。

(三)分批实施,限时办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本着条件成熟一批,批准一批的原则,及时对企业的申请进行研究、上报、批复。在所需资料齐全的条件下,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核审批手续,2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困难企业的审批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其职能

为了加强对实施“五缓二降一补”政策措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局成立由局长杨玉任组长、各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劳资科、局机关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培训科、社保一科、社保二科、养老保险中心、医疗保险中心、失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五缓二降一补”政策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处室和经办机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规划劳资科牵头负责。

就业工作方案例9

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发展战略目标,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60%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和扩大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用于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因工作需要,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志愿留在志愿服务所在地农村乡(镇)事业单位、学校工作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主管部门考核,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考核招聘。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人事、财政、教育、共青团、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人事、经委、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共青团、工商、工商联、人行等部门)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和国有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引导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并承诺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人事、经委、商贸园、科技、教育、财政、劳动保障、招商等部门)

(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人事、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人行等部门)

(五)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制度,广泛收集和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努力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宣传、教育、共青团、广电等部门)

(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

(七)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县(区)要制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对离校后回原籍的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和跟踪管理,实施一对一的职业指导、重点帮扶,并组织他们参加技能培训及素质培养、拓展等,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就业工作方案例10

二、工作目标

将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使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625名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民政部门要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申请,将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区)政府,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公共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环境卫生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帮助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

(三)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的特点,组织有就业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行项目管理,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四)鼓励吸纳就业和自主创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企业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认定工作,并对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用工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税务、工商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各部门按规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人行等部门)

(五)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援助服务;通过组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形式,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岗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做好所属就业援助困难的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