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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待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0 15:06:40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1

在新形势下,企业秘书应及时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接待工作是企业看似被动、实则主动的一种广义的公关行为,是企业联系内外的纽带和桥梁。通过接待工作,企业可以展示实力,树立形象,可以积累丰富的关系资源,可以吸引投资、扩大合作,从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必须反接待工作看作企业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能仅仅停留在迎来送往、安排食宿的低层次上。

做好接待工作不仅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从更高层次上展示企业形象的需要。秘书人员对于每一项接待工作都要高度重视并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树立“每一个人都代表企业形象,每一个人的一言一行都是企业文化的折射”的思想意识,保证高质量地完成每一次接待任务。有些客人可能一生只到某企业造访一次,如果这一次的接生工作热情周到、精心细腻,企业良好的精神风貌、浓厚的文化氛围和高水平的服务将会给客人留下终生的印象。

2、精心策划,突出特色

要做好每一项接待工作,首先必须进行方案的策划与制定。只有精心策划、充分准备,接待活动才有可能成为成功的公关活动,否则就可能沦为低层次的迎来送往的应酬活动,甚至可能损害企业的形象。每一项接待活动,都要以实现来宾的目的和企业的公关期望为原则,制订出符合来宾身份的完善的接待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详细安排日程、接站、用车、就餐、住宿、参观等各项活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细节,并体现一定的创意与创新。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作为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接接工作同样需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因此,要通过公关接待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着力体现企业的特色。不论是宏观的整体方案的策划还是微观的接站牌的设计、汇报材料的写作甚至接待车辆的停放,都要努力凸显企业与众不同之处,让来宾从接待工作的点点滴滴中感受到企业的个性,感受到企业文化的特色。

3、优化流程、规范运作

接待方案制定以后,就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程序化运作,使接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有序衔接、首尾相连,必要时可以制作接待工作清单,对接待工作中的各要素进行全面清点,以确保工作进程的有序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对接待工作中的每一道程序都要事先进行规范,这样才能确保整个接待工作有序进行。比如,在作接待工作总结时,接待记录的填写、总结会的召开、书面总结材料的撰写、资料的归档都必须按规范操作。此外,秘书人员要注意收集和掌握接待工作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并注意实现资源共享。

4、关注细节、注重实效

细节决定成败。接待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处处留心,周密考虑,谨慎行事。在重大的接待工作中,接待工作负责人在对全局进行总体把握的前提下要随时根据接待工作的需要对接待方案予以调整;具体接待人员则要主动进行全程模拟思考,从准备会议室到用车,从参观到进餐,对每一个细节都要细致地思索一遍,以便及时弥补可能存在的疏漏。接待工作人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来宾的一个眼审、一个动作、不经意的一句话,都要留意和体会,以便及时采取应变措施。这就要求秘书人员加强灵活应变能力、临场发挥能力的训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意外发挥能力的训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意外情况我水平,以便将各类有操作企业形象有细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接待工作实现“零失误”。: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2

        1 企业招待费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招待费的管理,既是老话题,也是敏感话题,作为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和管理体现一个企业的规范水平,体现企业的党风廉政状态,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质量和品牌。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相关机构甚至企业上下级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频繁,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升,随着民营企业公关手段的多元化,国有企业普遍面临着招待费项目难以列支、费用总额难以控制的困境,纪检监察部门也曾下发过若干限制性文件,但收效甚微。

        企业为了控制招待费总额,实行过总额按级别包干控制,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基本平均分配,典型的大锅饭,结果是费用总额得以控制,但业务领导和业务部门严重不足,党委领导和有的部门费用过剩,后果是招待费成为职务消费的一部分,有限的招待费资源没用在业务拓展上,反而助长了内部的攀比腐败风气。特别是经营困难和业务萎缩时,更应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笔者从事企业招待管理和服务工作多年,与同行之间也多有交流,认为企业在业务和公务招待中普遍存在以下难题:

        1.1 费用总额难以控制,甚至催生小金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1.2 业务领导和部门宴请随意,不能很好履行审批程序,“先斩后奏”的现象普遍发生;

        1.3 变相列支现象严重,有些礼品数额偏大,往往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变相列支。

        2 加强国有企业招待费管理的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合理利用招待费资源,本着“热情大方、有礼有节、节俭高效、管理有序”的接待原则,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程序,对《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多次修订,完善接待标准,特别强调减少内部招待,增加部门考核,实行定点招待,严肃预先审批制度,限制大额礼品支出,禁止娱乐消费等。

        2.1 明确招待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般企业行政部门即办公室(厅)是企业招待和会议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招待费考核管理部门,日常接待和大型会议均由办公室(厅)统一安排并制定具体方案。招待用礼品、烟酒由主管部门集中统一采购,并严格控制标准,做好使用登记。招待费的使用情况每月通过oa办公系统在“厂务公开”栏公布,年度招待费使用情况须向公司职代会报告。

        2.2 明确招待范围、标准及程序

        2.2.1 一般招待范围一是指: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或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工作人员;二是洽谈业务的关系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或在异地宴请相关单位人员;三是上级责成企业承办的有关会议、培训等活动外的宴请等;四是遇特殊节日或活动,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内部联欢、团拜会等其他人员;五是其他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有关人员。

        2.2.2 招待的项目及标准:招待的招待项目一般有餐饮、食品、住宿、参观、礼品等,外地客人可适当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工作招待原则上不安排高档娱乐和休闲服务类项目。企业应参照当地消费水平,明确宴请、工作餐和礼品的标准,甚至细化到酒类档次以及数量的标准,既利于健康又不失礼节和气氛,本人不支持一般宴请安排香烟。企业原则上限在定点饭店或职工食堂,招待饭店每年核定公布一次。

        2.2.3 接待程序:企业领导出面需要招待的,由办公室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并具体安排接待规格、地点、标准和参加人员。各部门需要接待关系单位或来访客户的,需事先通过oa系统提出接待申请,将所要招待的单位、人数、职级、建议标准等填写清楚,提交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接待人员落实具体的接待方案和标准,经办人持办公室打印的《审批单》前往招待地点执行招待,招待结束后经办人在《审批单》上填写实际发生金额,签字后留存饭店作为记账和后期结账凭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安排宴请的,或节假日特殊情况来不及审批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办公室登记,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事后及时补办招待《审批单》。

        2.3 应建立监督教育和考核体系

        企业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公司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随时抽查。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定期对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并每月在内部网站进行企务公开,并在年度职代会上进行公布。

        作为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个人行为代表企业形象,企业的利益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任何时候都不能铺张浪费,更不可奢华腐败,因此,企业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党纪以及企业相关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反对比阔气,讲排场,并要求各级领导和下属企业、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量力而行,过度浪费招待费大吃大喝,既伤了身体,又伤了党风,更伤了群众的感情,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笔者认为容易操作的做法是,取消招待费按职级和部门分配,实行统一管理,单次审批,定点招待等,并给相关部门的招待费每年核定基分进行年度考核: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3

关键词:企业招待费现状问题措施

一、企业招待费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招待费的管理,既是老话题,也是敏感话题,作为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和管理体现一个企业的规范水平,体现企业的党风廉政状态,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质量和品牌。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相关机构甚至企业上下级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频繁,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升,随着民营企业公关手段的多元化,国有企业普遍面临着招待费项目难以列支、费用总额难以控制的困境,纪检监察部门也曾下发过若干限制性文件,但收效甚微。

企业为了控制招待费总额,实行过总额按级别包干控制,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基本平均分配,典型的大锅饭,结果是费用总额得以控制,但业务领导和业务部门严重不足,党委领导和有的部门费用过剩,后果是招待费成为职务消费的一部分,有限的招待费资源没用在业务拓展上,反而助长了内部的攀比腐败风气。特别是经营困难和业务萎缩时,更应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笔者从事企业招待管理和服务工作多年,与同行之间也多有交流,认为企业在业务和公务招待中普遍存在以下难题:

1.1费用总额难以控制,甚至催生小金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1.2业务领导和部门宴请随意,不能很好履行审批程序,“先斩后奏”的现象普遍发生;

1.3变相列支现象严重,有些礼品数额偏大,往往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变相列支。

二、加强国有企业招待费管理的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合理利用招待费资源,本着“热情大方、有礼有节、节俭高效、管理有序”的接待原则,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程序,对《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多次修订,完善接待标准,特别强调减少内部招待,增加部门考核,实行定点招待,严肃预先审批制度,限制大额礼品支出,禁止娱乐消费等。

2.1明确招待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般企业行政部门即办公室(厅)是企业招待和会议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招待费考核管理部门,日常接待和大型会议均由办公室(厅)统一安排并制定具体方案。招待用礼品、烟酒由主管部门集中统一采购,并严格控制标准,做好使用登记。招待费的使用情况每月通过OA办公系统在“厂务公开”栏公布,年度招待费使用情况须向公司职代会报告。

2.2明确招待范围、标准及程序

2.2.1一般招待范围一是指: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或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工作人员;二是洽谈业务的关系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或在异地宴请相关单位人员;三是上级责成企业承办的有关会议、培训等活动外的宴请等;四是遇特殊节日或活动,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内部联欢、团拜会等其他人员;五是其他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有关人员。

2.2.2招待的项目及标准:招待的招待项目一般有餐饮、食品、住宿、参观、礼品等,外地客人可适当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工作招待原则上不安排高档娱乐和休闲服务类项目。企业应参照当地消费水平,明确宴请、工作餐和礼品的标准,甚至细化到酒类档次以及数量的标准,既利于健康又不失礼节和气氛,本人不支持一般宴请安排香烟。企业原则上限在定点饭店或职工食堂,招待饭店每年核定公布一次。

2.2.3接待程序:企业领导出面需要招待的,由办公室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并具体安排接待规格、地点、标准和参加人员。各部门需要接待关系单位或来访客户的,需事先通过OA系统提出接待申请,将所要招待的单位、人数、职级、建议标准等填写清楚,提交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接待人员落实具体的接待方案和标准,经办人持办公室打印的《审批单》前往招待地点执行招待,招待结束后经办人在《审批单》上填写实际发生金额,签字后留存饭店作为记账和后期结账凭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安排宴请的,或节假日特殊情况来不及审批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办公室登记,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事后及时补办招待《审批单》。

2.3应建立监督教育和考核体系

企业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公司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随时抽查。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定期对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并每月在内部网站进行企务公开,并在年度职代会上进行公布。

作为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个人行为代表企业形象,企业的利益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任何时候都不能铺张浪费,更不可奢华腐败,因此,企业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党纪以及企业相关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反对比阔气,讲排场,并要求各级领导和下属企业、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量力而行,过度浪费招待费大吃大喝,既伤了身体,又伤了党风,更伤了群众的感情,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笔者认为容易操作的做法是,取消招待费按职级和部门分配,实行统一管理,单次审批,定点招待等,并给相关部门的招待费每年核定基分进行年度考核: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4

新开办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在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因此,筹建期的招待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在税务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为此,会计与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是无可厚非的事实,单单就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税务处理上,在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中税企之间也有争议,原因是现行税法及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筹建期间”均没有准确给出定义,企业筹建期税收法律地位的缺失给基层税务机关日常税收管理及相关企业办理涉税业务带来不便和纠纷,下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从企业和税务机关的角度举例分析。

1 问题的提出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2012年6月,2012年8月份开始筹划一楼盘建设,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一块土地,支付地价款80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只进行了规划方案、图纸设计等工作,筹建期间未进行生产建设,通过“管理费用-开办费-招待费”科目核算招待费20万元,2013年2月取得开工许可证后开始施工,在2013年3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遇到问题如下。

企业申报:根据税务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即:20万元*60%=12万元,超出的20-12=8万元需要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局机关的意见:因2012年无收入,业务招待费20万元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焦点:企业认为虽然2012年无收入,筹建期可以按照税务公告2012年15号进行60%进行扣除。税务机关答复2012年6月已经成立,筹建期为营业执照签发日,因此不得扣除,需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根据国税函[2003]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以纳税人正式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企业筹办期结束(该文件已废止)。

2 关于筹建期的解释税收文件不尽统一

关于“筹建期”百度的解释,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在实际工作中,关于筹建期税收实务主要有一下四种观点:

2.1 税务机关主持的观点:以工商局营业执照签发日作为筹办期

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以纳税人正式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企业筹办期结束(注:该文已废止)。笔者这种观点不太合理,主要是取得营业执照时企业的筹建或筹办期大部分情况没有结束,该事件跨度较短还不能正常的生产、经营。

2.2 企业主持在观点:以试营业作为筹办期

主要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9]第003号)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1]第85号)规定,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注:已废止)。笔者认为这种观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但须对试运行、试营业进行准确界定,以便于实际操作。

2.3 少数人胡观点:以取得第一笔主营收入作为筹办期

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注:该文已废止)。这种观点也存在明显不足之处,不能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期的时间作为筹建或筹办期的结束时间,两者调控的对象不同。

2.4 较新税政的观点:企业对外经营活动开始作为筹办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这种观点存在的不足是,主管税务机关不易判断或取得判断的证据证明各项资产已经实际运营。

3 关于对“筹建期”法律规范的建议

正因为“筹建期”企业税收法律定义的不规范,才给企业办理涉税业务和基层税务机关日常税收管理带来争议、产生纠纷,只有明晰了政策依据,才能保持税收的政策“准确性”和“连续性”,笔者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明确企业筹建期的税收管理规定。考虑到企业类型不同,笔者建议分3类不同规定比较合理:

1)商业企业和服务业:取得第一笔收入作为筹建期结束。

2)工业企业和建筑业:开始归集生产成本作为筹建期结束。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开工日,开始施工[打桩](不含前期工程,如地质勘探、平整土地、拆除旧有建筑物、施工用临时道路等 ),即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不考虑相关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齐全。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R].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2]翟建国.企业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财务处理与税务处理探讨[J].河北企业,2013(08).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5

国人招待宾朋的真诚与热情。

对中国人来说,有关涉外的诸多交流方式中,一项重要的也是经常发生的工作,就是接待外国来访者或招待在中国工作的外国技术人员。总理曾说过的“外交无小事”深

刻的表明了外事工作的重要性,外事工作的任何微小的细节都将引起巨大的后果。招待外宾时要表现得热情但不失礼节,除了要继承、发扬我国礼待宾客的优良传统之外,还要同时

借鉴国际上通用的礼宾惯例。企业招待外国宾客或技术专家时更要慎重考虑许多实际因素,现对企业接待外国专家的礼仪与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探讨。

总体来说,外国友人来访企业可以基本分为两大类,即拜访性短暂访问以及服务性中长期驻留。在国际惯用的交往方式中,对外国来访的客人,通常均视其身份地位和访问目

的以及两国关系等因素,有针对性的安排相应活动。对企业进行短暂性访问的国外友人,如某国家领导、外国某地方官员、外国企业高层执行人员等来中国访问,往往都举行隆重

的迎送仪式,而对其他外国人员来访,一般不举行欢迎仪式。然而,对应邀前来企业访的外国友人,无论是官方人士、专业代表团,在他们抵达中国回国时,均应安排相应身份人

员前往接待地,如机场、车站、码头进行迎送。对长期在本企业工作的外国专家等,在他们离开企业时,各相关部门相应职位人员进行送别。

企业外事接待事务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即筹备阶段、迎接与会议阶段、告别阶段与需要注意的事项,这四个阶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任何阶段出现纰漏都将导致下一阶段无

法圆满完成,进而对企业形象、社会利益甚至两国关系都将导致严重影响。下面针对各个阶段的详细情况进行分析。

一、筹备阶段

指定负责外事接待的企业为圆满完成接待任务,一般需要成立专门的接待团队,全面筹划、负责、处理一切接待外国友人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宜,而这个团队也将成为该次接

待任务的指挥所,负责接待的团队领导也就是总指挥官,对该次接待任务进行全面负责。一般大型企业配备专业外事接待部门负责企业外事事宜。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可临时

抽调一位或几位骨干人员负责外事接待,该企业负责人,如厂长、经理则应作为外宾接待负责人统领全局。

根据外国人员来访时间,企业需提前组成接待团队,对外事接待任务进行筹划时,应按照以下几方面进行安排与计划:

1、了解来访者的基本情况;

接待人员需要弄清来访人员的国别、宗教、信仰、民族、姓名、来访成员名单、来访目的、来访时间、离开时间、乘坐交通工具、饮食文化等相关信息。

2、进行前期具体安排;

掌握来访者基本情况以后,接待团队应制定一份周密的中外文书面接待活动日程安排总表,安排总表的内容应包括:迎送、会议、签字仪式、宴请、参观游览、交通工具、餐

寝时间、陪同人员等详细内容。日程安排应尽量事先征询对方联系人意见,同时还要考虑来宾的风俗习惯和。

需要具体安排的工作包括:安排接站人员与车辆、住宿地点与结算方式、随行陪同人员或翻译、每日就餐地点与时间、工作地点与休息地点、会议室、通讯方式、游览路线与

时间,有些情况下还要安排宗教活动时间。

日程安排表中的内容看似简单易做,但对于企业筹划接待外宾来访计划时,却不像想象中那么容易。比如安排外宾使用的交通工具时,有些小型企业没有专职汽车或专职司机

负责接待外宾,如外宾临时需要用车,可能出现企业无车可找的现象。因此配出专人、专车全程跟随外宾在中国的工作十分重要。如没有条件,可从其它企业临时抽调车辆或安排

一辆机动车辆来解决突发问题。再如安排会议时间,有些到企业工作外国技术人员习惯每天早晨与本企业相关人员一同制定当天的工作或活动计划,所以需要在每日正式工作前安

排会议地点,但很多中国企业也习惯在每日早晨安排会议,因此安排会议室的以及参加会议人员可能出现冲突现象。如临时等待安排会议室或等待参加会议人员将会严重影响外国

专家在企业的工作时间与工作效率,对企业也是一种无形的资源浪费。

3、通知日程安排;

接待团队对来访外宾的日程安排最终确定后,需通知或召集日程中列出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准备,如有需要,可将与外宾相关印制好的日程安排表提前转交至来访人员手中,

以便双方提早进行相应准备。

二、迎送与会议阶段;

1、迎接到访;

迎接外宾时,外宾下飞机、车辆或船后,接待人员应主动将迎宾人员姓名、职务一一介绍给来宾,迎宾人员随即与来宾握手表示欢迎。如遇外宾主动与我方人员拥抱时,我方

可做相应表示。如需献花,应安排在迎宾的主要领导人与客人握手之后进行。乘车时,应先请客人从右侧上车,陪同主人再从左侧上车。待外宾与陪同人员全部上车后,再驱车去

宾馆。途中,陪同人员应择机将有利于对外宣传的事物,如沿途所见的欢迎标语、人文景观等向外宾介绍。

2、召开会议;

接见一方的会议安排人,应主动将会见时间、地点、主方出席人、其它具体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对方。如有合影,还要事先编好合影图,一般主人居中,按礼宾顺序,主

客双方间隔排列,两端均由主方人员旁边。开会之前,主人应在门口迎候客人,可以在大楼正门迎候,也可以在会客厅迎候。如果主人不到楼门口迎候,则应由工作人员在大楼门

口迎接,引入会客厅。会见结束,主人应送客人至车前或在门口握别,目送客人离去。领导人之间的会见,除陪见人和必要的翻译员、记录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安排就绪后均应退

出。谈话过程中,旁人不要随意进出。

三、告别阶段

当外宾结束访问或结束工作即将离开时,接待外宾的各企业不能忽略告别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告别或送别仪式与迎接仪式具有相同的作用,如果迎接仪式轰轰烈烈

,而告别仪式显得敷衍了事,外宾就会感到突然地落寞或失望,也丧失了我们作为礼仪之国的风度。所以告别仪式虽然可以相对简单与快速,但也一定要精心选择迎接欢送人员,

数量上要加以限制,身份上要大致相仿,职责上要划分明确。在送别阶段操作进行得是否得当,乃是接待外宾最后的也是关键的一环。

四、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通过这几年来迎接外宾来企业访问或在企业中长期工作,我慢慢总结出了几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人们都说“外交无小事”,我在实际工作确实对这句话深有体会,任

何细节的处理不当都将导致无法估量的后果,与此相对,对于细节的重视也会使企业受益匪浅。以下是几个在工作中需要注意也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1、到机场或车站迎接外宾一定要做到接站时间准确、地点准确以及外宾姓名拼写准确。一般城市的机场都距离室内或企业有很远距离,因此对接送路途中的交通问题要做充

足准备,尤其是冬季或天气不好的时候,更要提前出发或提前咨询交通部门询问路况。试想语言不通的外宾出机场火车站后见不到接站的人员将会多么焦急。

2、为外宾提供的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都应谨慎安排。如果是中长期在企业中进行技术服务的外宾,企业应对其吃饭、住宿、交通路线、交通工具进行周密安排。外宾吃饭的

地点要环境整洁、肃静,具有中国特色;食物要干净、卫生;住宿的酒店应为国家正规酒店,可以提供正规、周到的服务;企业提供的交通工具要安全、整洁,司机要经过正规训

练,人品端正,遵守交通规范,最好可以与外宾进行简单沟通;交通路线要选择宽敞与路况良好的路段,不应将车辆频繁开至城市闹市区或偏僻的街道。

3、外宾在企业的工作环境要认真安排。应腾出单独的办公室供外宾使用,同时办公室应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与生活设施,除常规的办公设备,如电脑、电话、复印机、打印

机和文具外,还要特别注意开通互联网业务、国际长途电话业务或提供当地电话卡,以便在企业工作外宾对遇到的技术问题向其本国人员进行沟通与联系。

总之,“外事无小事”作为我国的外交准则,不仅被其它国家广泛应用,而且也成为企业的接待外国友人的原则。看似小事,弄得不好就会变成大事。将小事当作大事看待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6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9-0139-06

一、问题的提出

1 研究背景

中共十以来,新一届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改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①,倡导厉行节约。而就在政府部门的公款吃喝之风大有遏制之势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公布的巨额业务招待费又吸引了社会舆论的目光。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国有企业是政府部门的泛市场化延伸、处于由政府部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灰色地带。其业务招待费既可以装入必要的业务招待开支,也可以偷藏企业“见不得光”的奢侈消费与过度消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国企业务招待费成为了“三公经费”改革治理的重点与难点。

因此,在进一步打击腐败、遏制“三公经费”的同时,有必要对国有上市公司存在业务招待费超支等异常情况进行剖析,以期找到现行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漏洞,进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与整治工作和国有企业的“增效减支”献计献策。

2 国企业务招待费问题文献综述

徐蔚(2012)指出,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的多少与业务招待的档次水平有密切联系。要查找业务招待费用超支的原因并对其加强管理以有效控制其不合理的支出。姚福友(2006)指出,我国国企的业务招待费在实际的管理操作中具有可变性、难控性和敏感性三个特征。新会计制度中“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是国企业务招待费过快增长的一个成因。郝继红(2009)认为,企业在业务招待费管理中主要存在业务招待费超支严重、列支项目不清和管理办法雷同等问题,并提出了实行“业务招待费货币补偿”的创新管理办法。对于处理业务招待费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财税问题,葛长银(2011)从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人手,指出业务招待费不应与餐费、会议费、差旅费及市场费用混淆等同起来。并结合行为成本理论提出要建立业务招待费的控制制度与优秀的招待文化。无独有偶,王以华(2013)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指出当前我国部分财会人员通过故意混淆业务招待费与员工餐费、会议费、差旅费和业务宣传费这几种费用的性质,以期达到非法避税的目的,提出上市公司应对其业务招待支出实行严格的控制制度。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对业务招待费的规模进行强有力控制,同时,还应在企业内建立良好的招待文化,进而规范员工的行为,以达到降低业务招待支出规模的目的。

通过对上述文献的梳理总结,我们不难发现,学者们对此问题的研究重点大多集中在如何减少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支和如何处理业务招待费所涉及到的财税问题上。而鲜有对国有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规模及所涉及到的相关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更未与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相结合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对此。本文力图弥补上述缺憾。通过对我国部分国有大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规模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现行管理体制中的问题与隐患,为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与财税制度改革献计献策。

二、我国部分国企业务招待费规模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12年度的年报数据显示,2012年A股上市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达24.53万亿元,同比只增长了8%,净利润合计1.954424万亿元,相较2011年调整后的1.954425万亿元还略有下降。但与A股上市公司净利润零增长相对的是,上市的2469家企业在业务招待支出上的合计数却高达137.98亿元,高昂的业务招待支出开始进入公众的视线,也成为了众多企业不可回避的问题⑦。但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上市的2469家企业中有252家带有“国有”的标签,这批企业在其2012年度的财报中公开披露的业务招待费总计高达65.25亿元,接近A股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总额的一半之多。

在业务招待费排名前20的国有企业中。国内保险行业某上市公司A在业务招待支出上以14.18亿元“雄”居榜首,这一数字较2011年的12.4亿元增长了1.78亿元,增幅达14.35%。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35%。而根据其2012年度的财报数据显示。A公司在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额为4053.79亿元,较2011年只增长了5.2%,归属其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0.61亿元,同比下降了39.7%。而且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不难看出建筑业和制造业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招待费之最。在业务招待费过亿的国企中,建筑业上市公司B、C及D等企业以及E、F和G等制造类企业均名列前茅。而属于资源类企业的N、Y,其业务招待费规模也都达到了数千万元之多。如表1所示,表1反映了建筑业与制造业部分较大国企从2011年到2012年业务招待支出的变化情况。

从上表中我们不难看出,上述6家公司均将业务招待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控制在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0.5%的扣除限额之内,在纳税时可以按照业务招待费的60%予以税前扣除。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5家公司的业务招待支出在绝对数上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趋势(B公司除外)。但与之相对的是,上述5家公司的销售业绩增幅却未能与业务招待支出的大规模增长相匹配,以C和G为例,作为建筑业代表的C,在2012年的营业收人为2962亿元,与2011年同期相比仪微增0.29%,净利润同比增速仅为3%,但其招待费支出则从2011年的6.44亿元增长到了7.8亿元。增幅高达21.11%。而作为制造业代表的G公司,其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585.01亿元。与2011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72%,实现净利润35.65亿元,同比下降28.66%,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77亿元,同比下滑28.74%,但反观其业务招待支出,却从2011年的9590万元快速增长到了2012年的1.17亿元,同比增幅高达22.45%。反观我国民营企业,同业内民企的业务招待费占比却普遍低于国企。以被誉为“民营建筑企业龙头”的L公司为例,在其2012年年报中披露的营业收入为139.93亿元。业务招待支出为1689.65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0.12%,远低于同业内各大型国企。

国有企业是国家泛市场化的延伸,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其盈利收入应对政府财政起到强有力的支持作用。然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2012年度中央决算报告显示,当前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较低,其上缴的利润中又有90%返回到了国有企业中使用,这让国企实际上缴财政的利润微乎其微。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国有企业利润收入为2.1万亿元,但上缴体现于财政收入中的仅900亿元。更耐人寻味的是,在上缴的红利中,绝大部分返还用于国有企业的再投入,而非公共物品提供等民生投入,这部分再投人中就包含了国企庞大的业务招待支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当前我国部分大型国企的业务招待支出增长率已远超企业的发展的速度与业务规模的扩展速度,完善对国企的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的监管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三、对国企业务招待费规模超支的成因分析

通过分析部分国企的财务报表。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国企业务招待费均有或多或少的超支现象,部分大型国企的超支数额还特别巨大。对此认真分析不难发现,国企业务招待费用的超支有其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

1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相对滞后。未能充分激发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

从近几年企业的发展进程来看,国有企业无论在人员编制、市场拓展和业绩提升上都超过了大部分民营企业,但在管理模式的创新性改革上,国企却并未处在领先地位,大部分国企在企业管理模式的改革上,其深度与广度相较于部分创新性民企还较为滞后。目前,我国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主要约束是其《经营目标责任书》,这一约束形式在奖惩制度的制定上还不够完善,无法促使企业经营者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也就无法有效地控制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支出规模,间接造成了国有企业业务招待的支出规模偏大。

2 国企业务招待费的列支项目等管理办法缺位

我国政府在业务招待费的支出管理上规定较少,在列支项目和具体的支出比例、支出总量上都未做出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在业务招待费列支项目方面,中央有关部门并未出台详细的规定,而地方政府则主要将对企业的管理放在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上,也未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做出详细的说明。这就导致了部分企业钻了政策的空子,利用当前对业务招待费在适用对象界定与列支项目不明确的漏洞。将会议费、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相混同,以场地占用费、租车费、参观费、餐费等进行列支。这都人为地造成了业务招待费列支范围的混乱与规模的超支。

3 国企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方法较为单一。不能很好的控制支出规模增长

当前我国国企在业务招待的支出管理上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1)确定一个部门为业务招待费的具体管理部门,实行“一支笔”审批,对业务招待支出进行统一安排,并统一向财务部门进行结算:(2)指定固定场所,专门用于企业的业务接待并由指定场所定期向企业财务部门进行结算;(3)将业务招待费指标分解包干使用,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测算确定各业务部门年度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指标,指标下发后,将与本部门的绩效工资相挂钩,超支的部分由部门绩效工资予以弥补。这也是当前国企较为流行的业务招待支出管理办法。对于上述三种管理方法,在业务招待支出的管理上都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都不能很好地控制业务招待支出。第一种管理方法使得招待费管理部门权力过大,导致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失衡,业务部门可以以行贿、回扣等方式巴结招待费管理部门,以争取更大的业务招待支出预算,从而造成了业务招待费的超支。第二种指定招待场所的方法效率较低,未将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入到业务招待工作中,易导致“高消费低接待”现象的发生。而第三种管理方法则易造成招待费指标分配的不准确。业务量大的部门往往无法得到与本部门业务量相匹配的指标。而业务量小的部门其业务招待配额则有过剩。

4 业务招待费支出预算缺乏约束,报销管理上较为松弛

大部分国企在制定企业年度预算时都会规定招待费的支出比例。但却没有与此相匹配的预算定额“硬”约束。因此。在实际业务支出时就伴随着较大的随意性,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招待形式也多种多样,这其中就不乏夹杂着国企管理人员的个人消费,公款私用。在业务招待费用的发票管理过程中,只要企业人员能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招待事项的真实性,费用数额的合理性,税务部门就会认为其计入业务招待费合法合规。但这就给部分企业和企业人员虚开发票、虚报招待事项、滥支乱报提供了便利,部分人员把个人费用隐藏于企业招待宴请的名目之下。将个人消费的食品、礼品藏匿于企业业务送礼的开支中,弄虚作假,将虚报的业务招待费用于其他违规支出中,虚增了企业的业务招待费。

5 当前税法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规定无助于激发国企缩减招待支出的积极性

根据上文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国企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绝对数额确实偏高;二是国企业务招待的支出比例“低于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予以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目前我国没有对业务招待支出限额做出更详细规定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企业都将招待支出的上限定为当年营业收入的0.5%,这其中也包括各大型国企。在此基础上,国企就将维持本企业垄断性的市场份额与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作为巨额业务招待开支的绝佳托词。而这归根结底,则归咎于目前我国税法对业务招待费在扣除比例上的规定不健全、不完善间接导致的。因此,如何改革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法,激发企业“增效减支”的积极性,将是我国国企与税制改革的重点。

6 当前税法对业务招待费在真实性管理上所做规定还有待加强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及适用指南》,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管理一方面有赖于完善申报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对真实性容易出问题的项目加强纳税检查。其实质在于保证业务招待费用的真实可靠,相关凭证资料只要对证明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是足够的和有效的即可,并不严格要求提供某种特定凭证。但这就为企业员工虚开业务招待费发票提供了便利。由于企业赠予业务往来客户的礼品开销与相关的接待费用,只能取得购买礼品与接待发票等特定凭证,而凭证却无法证明接受礼品或接待服务者与企业存在着必然的业务往来。税法也未严格要求企业在送给客户礼品或请客吃饭时要求有关人员签字以证明业务接待事宜的真实性,这就给税务部门的税务稽核增大了难度。

四、促进国企业务招待费“增效减支"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造成当前国企业务招待费超支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详细分析,笔者尝试着从国企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政策法规完善的角度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1 加大对国企员工的教育力度

首先,国企的经营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控制业务招待费规模的重要性以及当前国企招待费超支问题的严重性,以身作则,时刻按照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改变工作作风,降低业务成本,杜绝奢侈浪费,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上。其次,要时刻注意提高企业业务人员的素质。促使业务人员主动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与影响,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将企业的业务招待与个人消费接待区分开来。最后,则是国企应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学习创新的业务招待方法,更新业务招待理念。提升企业业务接待的效率与质量。

2 出台具体的政策法规明晰招待费的列支项目

在这其中,应首先明确界定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对象,规定只有跟与企业有业务往来但在本企业无控股、参股的单位之间的正常业务招待费用,方能计人业务招待费中,对于与在企业控股、参股的单位企业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则不能列入业务招待支出。其次,是要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明细进行确定,具体上,应包含业务招待就餐费、特殊业务招待费(如参观门票等发生的费用)这两项,而对于在业务招待洽谈会期间产生的费用,含会议费、差旅费(含住宿费用)、礼品费等等,应分别列支在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下。

3 创新业务招待费规模管理的新举措。提升企业“节支增效”的积极性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在现有业务招待费的营收占比上确定一个年度使用额度,并在此基础上规定一个浮动系数,分为上浮和下浮两种。该浮动系数与企业的年度应交税费、利润收入和国有资本增值情况相挂钩。在国企超额完成本年度的利润、税费上交任务与国有资产增值指标情况下,允许其按照规定的上浮比例增加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限额:而对于未完成经营任务与国有资产增值指标的国企,则要按下浮比例下调企业的业务招待预算限额。这一奖励制度可以有效遏制我国国企高速增长的业务招待费与其经营业绩不相匹配的发展趋势,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可以对那些业务招待费未超支的企业,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节支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扣除,促进企业节支的积极性。而对于招待费超支的企业,不仅要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税前调整,还应对其超支部分以超额累进的形式加征“业务招待费特别调节税”,分段计税,累计征收,其征收比例不得低于超支部分的5%,但也不得高于超支部分的30%,以督促国有企业在业务招待费管理上加强自身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4 加强对业务招待支出费用的真实性管理

就当前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业务招待支出是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因此,如何合理区分业务招待与个人消费,加强对业务招待的真实性管理就成为了各国政府对业务招待支出监管的一个顽疾。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报账时加入一个特别凭证,即为业务招待支出新增一种特殊发票,此发票有别于普通发票,需业务接待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税务部门在发现发票上的关联企业并不存在相关业务关系往来时,也可进行追溯,这也便利了相关部门对业务招待支出的稽核工作。个人消费由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且没有单位的公章证明。进而无法通过业务招待费向财务部门报账,这就严格地将个人消费与业务招待费区分开来。

5 对国企业务招待方式进行进一步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业务招待的形式也变得多种多样,这其中既有花天酒地的奢侈腐败,也有清新节俭的超凡脱俗,而对此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人的选择。而国企作为国家政策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享受者与管理者,更应选择后者,而这就需要国企对义务招待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如可将传统的宴请吃饭、KTV改为请客喝茶。国企还可以在一定时间段内将需协商的事务分类汇总,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与企业召开业务洽谈会,将需协商的问题与分歧一并解决,洽谈会所需费用列支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项下,这也可以降低业务招待支出的规模。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7

一、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应的地方法规。《规定》的实施是加快培育劳务市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劳动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当前工作的重点是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法规,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已经出台地方性待业保险法规的,要做好与国家《规定》的衔接工作。

二、强化待业保险工作与就业服务体系的联系。待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待业职工再就业。各地劳动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在保障待业职工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为他们再就业提供全面服务。劳动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管理和实施待业保险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本地区待业保险工作规划与政策方案;组织管理待业职工并进行登记、建档、建卡和统计;筹集、管理待业保险基金,发放待业救济金;具体承办当地待业保险基金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待业职工开展转业训练,扶持指导生产自救;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就业服务机构内设置待业保险专管机构或专职人员,把对待业职工的管理、服务和待业救济金的发放纳入劳动工作“一条龙”的服务中,使待业保险与转业训练、职业介绍和生产自救等项工作相互衔接,紧密结合,共同发挥作用。

三、加强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待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财会管理办法和基金预决算制度。要加强对待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发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待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待业保险管理费。要配备专职财会管理人员,在提高其业务素质的同时,着重教育他们奉公守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做好待业基金委员会的建立工作。对待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财务检查要形成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乱纪者依法严肃处理。

四、管好用好转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救费。要抓紧拟定转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救费的提取和使用办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转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救费的提取比例,应该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基金的承受能力确定。转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救费的使用必须设立专账并严格管理,投放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按规定的权限申报、审批。要经常检查这两项费用的使用情况,不断总结交流经验,保证较高的使用效益。

生产自救费一般实行有偿使用,可用于扶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增加其吸纳待业职工的能力;也可以与经济效益较好的其它企业联办生产自救项目,但严禁搞风险性投资。转业训练费主要用于组织待业职工和企业下岗人员开展转业训练。对确需建立就业训练中心且资金不足的,经核批可予以适当补助,用于改善训练手段、提高训练质量。待业职工参加转业训练,若负担费用确有困难的,经批准也可以适当补助。

五、努力做好待业职工再就业工作。随着待业保险范围的扩大,待业职工再就业问题将日益突出。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测算扩大实施范围后可能出现的待业职工数量与结构变化情况,做好接收待业职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采取积极措施为待业职工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就业困难的待业职工,在企业招用他们时,可将其应享受的待业救济金部分或全部拨给用工单位,作为支付工资的补贴;对已领取营业执照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的,也可将其应享受的待业救济金部分或全部一次性支付给用工单位或个人,作为扶持生产经营的资金。

六、使用待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改革。在切实保障待业职工生活并帮助他们再就业的同时,可根据待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将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可以用适量的待业保险基金扶持关停并转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对撤销、解散和停产整顿的企业,职工基本生活确无保障的,适当发给救济金,帮助其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对上述企业以及合并、兼并的企业确实需要组织职工进行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的,可适当给予扶持;对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开辟新的生产经营项目,由于启动生产资金不足确需扶持的企业,可适当借予部分资金。

还可以用部分待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对实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理劳动组合、择优上岗等改革形式的企业,其下岗人员基本生活确无保障的,可适当发给救济金;对需要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的,可适当借予生产自救费或使用适量资金作为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贴息;对组织下岗人员开展转业训练的,可适当拨付部分转业训练费。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8

许多企业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见到餐费与礼品发票就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而我国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做了严格的规定,上述处理不仅不能反映业务的真实情况,还必然导致企业多交税,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可见,做好企业餐费、礼品的财税处理对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人认为,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应酬费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餐费、礼品都是用于接待客户,如年末的员工聚餐、加班吃顿工作餐、出差就餐、开会就餐、员工礼品等等,这些与接待客户根本没有必然关系,自然不应作为业务招待费列支处理。企业应准确把握企业餐费与礼品的用途,分清其实质,在平时做好记录,严格管理,准确分类,依据不同情况,将其归入不同的费用项目,作为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来进行核算。那究竟应该如何来把握才能够税前扣除呢?餐费与礼品与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有何关系?

一、餐费、员工礼品与职工福利费

在实务中,企业经常会发生诸如职工节日聚餐餐费、加班餐费、午餐费和员工礼品(节假日发给职工的购物卡)等,无论是哪种形式,这些用餐费用如何列支、纳税,都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人认为,这些餐费的消费主体是本单位员工,是对员工的一项福利支出,应将其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或计入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相对于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只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情况下予以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四条的规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这里重点对职工午餐费问题加以说明。每个企业几乎都涉及职工午餐问题,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有的企业则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

对于第一、二种情况,因其属于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其他相关支出,是人工成本的一部分,应作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而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对此也做了明文规定,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至于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进行处理。

第三种情况,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也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中“合理工资薪金”的五大原则,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这种情形下采用工资支付凭单的形式入账即可。

对于员工礼品与上述第三种情况财税处理相同,这里就不展开阐述了。

二、餐费与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企业员工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不同单位或部门对差旅费的具体开支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差旅费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凭据报销。企业员工出差报销的票据,除了车票、住宿费发票外,通常会有一部分的餐费发票,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出差人员的餐费支出都是有一定标准的,企业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对这部分企业员工出差时发生的外地餐费,企业财务人员应首先分清这些费用哪些是出差人员的正常餐费支出,哪些是招待客户的支出,然后将属于个人正常差旅餐费支出记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等科目,将招待客户的餐费支出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对于计入差旅费的餐费支出,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但如果税务机关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三、餐费与会议费

一些企业会定期召集外单位人员或本企业员工举办各种会议,如行业会议、营销会议或年终总结会议等,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在全国各地设有办事机构或分子公司,为了及时掌握各地情况及部署下一步工作,会定期或不定期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企业财务人员需要正确处理应由本企业负担的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会议费等,对会议期间的餐费处理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内容。目前,关于会议期间的餐费是作为业务招待费还是作为会议费核算,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在综合性酒店召开会议,由酒店综合开具内容为“会议费”的发票,凭相关证明可以税前列支,但分别开具的餐费、住宿费就不能按会议费税前扣除,特别是餐费,应作为业务招待费,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本人认为,无论发票是综合开具,还是分开开具,其实质均是为召开会议而发生的费用,应作为会议费进行会计处理。其理由有二:

1.“事实与证据相结合”是企业所得税处理成本费用支出合理合法的基本原理,只要企业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会议费的真实性、数额合理性,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是可以认定其计入费用的合理性。发票是税务证据“之一”而不是“唯一”。

2.《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具体明确了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会议无关的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其中第十一条关于会议费开支标准的规定,按会议类别对会议中房租费、伙食补助、其他费用及总额度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超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的不予报销。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企业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发票的开具内容是否为会议费,只要是与此次会议费有关的支出,均应按其费用实质,作为“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支出,包括会议召开期间发生的餐费,如能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四、餐费、礼品与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对企业财务人员来说并不陌生,它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应酬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企业发生的餐费、礼品是为了招待客户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接待费用,则应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超标扣除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对其不能税前扣除的部分直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企业应对其严格控制。企业要想充分利用好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可采用如下方法进行控制:假设某公司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A,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B,则按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B,同时要满足小于5‰A的条件,令60%B=5‰A,可以得出B=8.33‰A,企业可根据公司的销售收入预算,利用上述公式算出业务招待费预算,严格按照业务招待费预算金额进行控制,使当期业务招待费金额小于或等于当期销售收入的8.33‰,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业务招待费的限额。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人员应当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餐费、礼品进行准确分类,根据不同业务性质进行不同的财税处理,以此达到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9

一、把责任作为一种信念去追求。

责任是一张网,维系着人与社会的关系,每个人尽到了责任,社会就会和谐稳定。**现在注册大厅负责企业核名工作,平均每天核准五、六十个企业名称,再加上重名的、未核准的,每天要接待企业办事人员百余名。对待企业办事人员,他总是把为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的责任作为一种信念去追求。因此,在每次接待咨询、受理业务时,始终能够把政策说清、手续讲明,让每一位办事人员都感到满意,人们都亲切的称核名窗口为“和谐窗口”。

二、把责任作为一种理想去追求。

每个人或许有着不同的理想,理想也是人们美好的向往。把责任作为一种理想去追求,其中有苦也有乐,但最终收获的是快乐。当教师把学生送入重点学校,他是快乐的;当警察抓住坏人,他是快乐的;同样,每为企业做一件事、解决一个难题,他也是快乐的,这就是他的理想、他的追求。在他所从事的名称核准工作中,经常有县里的企业前来核名,由于道途较远,赶来时经常就快下班了。针对这种情况,**给自己定了一条规定,只要是县里来办事的企业,就是到了下班时间,也要把事情办完,不能让企业白跑。每当一天工作结束,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家时,他总爱用一句话总结一天的工作,那就是:“累并快乐着”。

三、把责任作为一种意志去追求。

企业接待工作总结例10

居 住 地:湖北- 户 籍 地:湖北- 婚姻状况:已婚 身高(cm):162

自我评价 我本人适应性强,责任心强,勤勉不懈,并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从事多年的 翻译 、助理工作后,积累了丰富的 日语 口语及书面 翻译 经验。在公司多个部门服务(业务、采购、生产管理、总务、企画等)工作中,对经营、采购、物流、生产、后勤各领域的 日语 翻译 均能得心应手。在日常的助理工作中,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及设备,以胜任现代化办公的要求。我性格开朗,乐于与人沟通,因此结交了许多朋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熟练的沟通技巧,能够协助主管人员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 求职 意向 期望工作类型:全职 期望从事行业:化工/橡塑,汽摩及配件/交通运输,商务服务 期望从事职位: 外贸 业务, 外贸 跟单, 外贸 助理,电子商务,外贸 单证 期望工作地点:湖北 期望工作薪水:6000-9999 工作经验 2003/7-2004/2 武汉华美达天禄酒店 工作地点: 武汉 工作职位: 前台接待、日宾接待 工作职责和业绩: 日常前台问询、接待、结账。日宾服务。 2004/2-/ 武汉恩碧涂料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 武汉 工作职位: 经营企画/董事长、总经理助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 处理董事长、总经理所有日常事务/现场翻译/安排公司管理层会议并作会务翻译/公司经营数据作成/员工课题目标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教育背景 华中农业大学 学历: 本科 专业: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描述: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生产管理。 培训经历 日本千叶县馆山市馆山大饭店 培训地点: 日本千叶县馆山市 专业及证书: 旅客接待、餐厅接待:研修合格证书 描述: 旅客接待、客房服务、餐厅接待 北京市天伦王朝饭店 培训地点: 北京 专业及证书: 泰餐厅接待:实习合格证书 描述: 泰餐厅接待,酒吧接待。 语言能力 日语 - 精通 英语 - 一般 附加信息 获得证书:2007年3月 日本语能力资格考试2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