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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38:43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1

紧紧围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一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按照理论、素质与业务知识培训三结合的要求,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从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五个方面拟定下发了《昭通市2009年环境监察理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到。二是统一了学习内容。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环境监察》等环保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三是提出具体要求。强调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自觉完成全年度的学习计划。四是抓好业务培训。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参加由省、市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年初以来,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先后共分**批**人次参加了省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防辐射管理培训、排污费征收软件业务培训;分**批共**人次参加了市级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和计算机业务等级培训。通过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全市85名环境监察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名;有环境监察证的**名;持证上岗率达到***%,有效地提高了全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全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确保了环境监察队伍政治上清、上明、业务上精。

第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一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注重从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按照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方案》,和引导全市环境监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二是结合省局《关于征集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针对各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实际分析和研讨,举案说法,以案施教,从思想意识上逐步增强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的观念,从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上有针对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学习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通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行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较好地树立了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2

按照摸清底数、源头防范、转移监控、末端治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全区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单位数据资料库,初步建立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到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严防危险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全区无危险废物排放。

二、具体工作计划

(一)牵头部门:管理科

(二)摸清底数

以年度为基准时间,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在现场核实的基础上,摸清我区危险废物产生底数,建立健全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单位数据资料库。

监管单位:监察大队

(三)源头防范

按照《固废法》有关规定,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台帐,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对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实行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批。

监管单位:项目科、监察大队

(四)转移监控

牢牢把住危险废物转移关,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领,严禁向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无处置利用能力单位转移危险废物,对未经批准擅自转移、未按规定填写转移联单的依法查处。

监管单位:管理科、监察大队

(五)末端治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各类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进行整治,并对危险废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监管,督促经营单位按照《环保部年第55号公告》要求,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及报告制度,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监管单位:管理科、监察大队

(六)重点整治

1.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和整个运输路线即“两点一线”监控,大力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

监管单位:管理科、监察大队

2.加油站、油库更换油品产生的废矿物油。针对全市更换国Ⅲ标准油品情况,积极开展加油站、油库在清洗油罐、管线等设施产生的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防随意倾倒和交无资质单位处置。

监管单位:管理科、监察大队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3

一是通过工程减排项目的落实、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建设等三大措施,落实减排任务,确保20*年度化学需氧量削减0.67%,二氧化硫削减1.97%工作目标的完成。(责任科室:总量办)

二是明确职责,采取统计、监测、考核三个办法,加强对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减排项目的监管,促进减排工作落实到位。(责任科室:污染控制科、监察支队、监测站)

三是运用预警通报、区域限批、一票否决三大手段,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督促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部门和污染源单位加强监管,履行环保职责,落实减排措施,确保环境安全。(责任科室:总量办、监督管理科、监察支队)

二、切实加强科学指导,全力做好污染源普查、重点环境规划工作

一是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力争20*年8月底前完成普查,年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责任科室:普查办、规划法规科)

二是指导协调、科学谋划环境功能区划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法律制度,按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布局,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责任科室:规划法规科、监督管理科、环科所)

三是完成乡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工作,为做好水源保护奠定基础。(责任科室:污染控制科、监测站)

三、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大力推动环保治理达标工程

一是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监管,突出抓好造纸、矿山、纺织、印染、电镀等行业的监管,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监管上,要进一步巩固禁建区治理成果,扩大非禁建区治理面,为2009年基本完成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打下基础。(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污染控制科、监察支队)

二是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监管,促进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污染控制科)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监管,全面整治一、二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安全。(责任科室:污染控制科、监察支队、监测站)

四是加强对环评市场监管,严格环评文件审批,确保环评行为规范、客观、公正。(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环科所)

四、切实增强宗旨意识,着力关注民生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等危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责任科室:监察支队、110办)

二是协调配合城市建设、公用事业、交警、公安等部门解决污水、垃圾、汽车尾气、社会噪声等污染问题。(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污染控制科、监察支队、110办、监测站)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和上级领导关于群众环境批办件。(责任科室:有关科、室、队、站、所)

五、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环境监察能力,不断改善和改进监察手段和方法,提高环境监察有效性,扩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面,规范排污费征、管、用。(责任科室:监察支队)

二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对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和污染物实时监测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为环境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提供科学的监测数据。(责任科室:监测站)

三是提升环保宣教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制作宣传精品,满足群众的要求,切实发挥环境宣传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责任科室:宣教中心)

六、切实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树立环保队伍良好新形象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4

2005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作者:佚名 转贴自:哈尔滨环保局2005年是哈尔滨市环境监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各项工作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在市局和省总队的领导下,全市环境监察干部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全面推进环保中心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执法队伍素质提高和加速环境监察事业发展为目标。2005年环境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展。一、 排污费征收额再创历史新高2005年全市征收排污费7461万元,完成计划的116%,开征6142户。其中市监察支队征收4442万元,完成计划的115%,开征348户,比上年增收500万元。6区征收排污费1253.1万元,完成计划的111%,松北分局征收289.89万元,完成计划的242%;各县(市)征收排污费1476.48万元,完成计划的113%。 2005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收费再创历史新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提高对收费工作的认识,征收力度明显加大。我们以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为主线,解决贯彻实施排污收费条例中遇到的问题,使每个环境监察人员认识到,搞好排污收费工作,促进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自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促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效果,促进企业主动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现排污收费经济杠杆作用。在总结上年收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确定排污收费工作的原则、方法。抢前抓早、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按月核定,按月或季征收,狠抓了一季度重点排污单位采暖期的烟尘收费,和上年陈欠排污费,一季度征收排污费923万元,为全年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完成开了个好头。(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企业缴费意识增强。为增强企业对收费工作的理解,在征收工作中,针对废气排污费增幅很大,部分企业一时存在不理解的问题,我们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结合“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活动,采取支队领导“走出去”、企业干部“请进来”等方式,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排污收费政策标准,并且向企业征求意见,加强与排污单位的相互理解,强化年度排污申报工作,对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环保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为部分资金较困难的企业办理排污费缓交手续,支持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支队领导要求执法人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要求每一位管户人员都要做到集执法、管理、宣传、服务为一身的环境监察人员,确实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通过环境现场执法与提高服务质量明确了企业缴纳排污费的知情权、责任权,提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调动排污单位保护环境的主动性,促进了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排污费征收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并且取得创新突破。一是组织全市441户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2月10日前如期完成了排污申报登记表的审核工作,全年执行《排污申报核定制度》和《排污收费报告制度》,按季形成报告上级省总队,初步实现了申报核定动态管理。二是修订排污收费内部运转程序,完善审核核定工作。内部审核市管单位《排污核定通知书》1764份。三是强化了对拒报排污申报的行政处罚力度。对32户拒绝排污申报登记的单位责令限期补报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四是在省内率先应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通过软件统一出具各种文书、报表,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工作的文书、档案,并且将严格排污收费程序,应用软件收费等工作内容纳入对区、县(市)局的目标考核,进一步推动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目前全市8区10县(市)应用了收费软件。五是贯彻执行排污费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排污收费程序、征收标准,各单位排污收费实现了上网公示或在办公地点进行公示,排污收费逐步实现“阳光收费”。(四)强化排污费稽查工作,促进排污收费工作和深入开展。一是继续强化对开发区管辖单位的征收工作,促进开发区排污收费工作走上正常轨道,全年征收排污费近130万元,比上年增长40%;二是重点开展对县(市)排污费进行稽查,解决地方保护行为的影响,有针对清查缴费“钉子户”,重点稽查造纸、水泥等重污染企业,结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稽查排污单位79户,促收、追缴排污费110万元;三是扩大开征面强化了对供暖系统排污费的稽查、征缴力度,对14户供暖公司、62户子公司进行了排污申报和正缴程序,为市供暖公司办理缓缴排污费手续,督促企业履行缓缴计划,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取得可喜成绩2005年全市出动各类现场环境监察 36708人次,监察支队出动各类现场检查12025人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3759台(套)次,加强了现场监督检查,共检查排污单位481户、涉及水污染源366个、气污染源364个、噪声污染源1335个、检查在建和已建项目892个。专项行动将129个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列为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126个案件列为区县级挂牌督办案件。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6人次,检查排污单位4875家,立案2467家,结案2376家,关停取缔346家,案件移送42个。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主线,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我们结合2004年专项行动查处情况,加强了对已查处、取缔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跟踪现场监督、复查。制定并下发了2005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黑龙江龙马化纤有限公司”等129个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列为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结合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又开展了三个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开展了生态执法专项检查。对各县(市)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磨盘山水源地、湿地保护区进行生态监察10余次,重点检查、取缔保护区内“三乱”现象。对29个水源地保护区,38个取水井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呼兰河等支流13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出动180余人次,对哈尔滨渔业集团长岭湖渔场非法建设案等19件危害生态环境的环境违法案件分别予以挂牌督办。二是开展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严重污染企业的专项检查。认真落实省局督办案件,现场检查严重污染企业,监督企业整改,促进了企业源头治理。三是对了“15小”、“新5小”企业进行了复检复查。并先后出动了700多人次,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已租赁的停产半停产企业325家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依法查处隐蔽性的小加工企业6家,依法取缔 “十五小”、“新五小”企业14家,使用落后工艺的小碳窑300余座,对5家非法地条钢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及相关供电设备进行了查封。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在安静的环境下工作学习和生活,全年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以了推进“蓝天工程”为核心的烟尘污染和扬尘污染专项检查。查处烟尘污染违法案件156件,整治“三堆”扬尘污染78处。二是以推进“碧水工程”为重点的现场监督检查。对重点污染单位水污染设施坚持每月检查一次,采取早晚检查,突出夜查等方式,查运行记录,采样监测,检查污水处理厂15次,强化了企业水污染设施的运行,使企业水污染设施运行率达到100%。加强了对水源地周围的现场检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支队立即启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出动15人2台执法车辆支援监测站现场采样,支队出动30人,加大了水源地现场检查的频次,还组织在全市开展了化学危险品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企业519户,摸清了化学危险品污染源的底数。三是完成了中高考环境噪声整治工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联合执法,重点监控,死看死守,保证中高考噪声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重点对居民区扰民噪声源进行整治,两考期间全市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20余次,集中整治近90个考点周边环境,全力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受到考生和家长的好评。四是开展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噪声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查处噪声污染扰民案件4172件,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不断完善噪声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环境以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全市受理各类事项7176件,同比增长52%,处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8%以上,重复率控制在2%以下。其中,支队直接处理191件,完成省、市领导交办和省市长热线交办168件,办理群众来信78件、来访71批(件)次、集体访3(次)。建立12369电话举报受理中心,实现电话案件统一受理。投资13万元,重新组建12369电话举报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全市环境举报、投诉,加强了案件的受理、分转、查处和监督力度,提高了案件的受理、查处效率。坚持依法治访、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为群众解忧,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始终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重点案件例会制度,支队领导班子定期对重点案件、群众反映集中案件进行检查、监督,难度大、问题多的案件支队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抓。二是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的机制。支队各科室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保证了案件的及时查处,提高了案件的查处效果。三是坚持信息反馈、意见征询制度。对已经查处的案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并征求举报人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群众的好评,收到群众感谢信10封,锦旗2面。四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急事急办,急事出现场,提高了处理环境的工作效率。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的提高一方面体现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支队在巩固环境监察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加强了制度建设和目标考核,强化基础工作,规范执法程序、环境程序和排污收费程序,坚持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和排污收费例会制度。力求使执法、、收费的程序更加规范合法。加强了环境检监察档案的立卷归档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区县加强环境监察档案的管理。另一方面体现在环境监察人员素质上提高。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突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党员楷模形象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树立“一个干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面旗”树正气、讲团结、讲奉献,推进支队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注重抓环境监察干部业务培训。2005年支队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区县环境监察大队长参加了全国、全省环境监察总队举办的环境监察队长岗位培训班,全年举办《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管理系统》软件培训班2期,举办排污申报培训4次,对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举办“12369”培训2次。三是搞好“传、帮、带”工作,组织开展支队内部业务培训、典型经验交流、大学生专业知识授课等培训活动,对干部、新毕业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树立“要做官先做事,要做事先做人”的思想,以实际工作能力作为每个人的评定标准,支队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得到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执法能力、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五、行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建设又结新硕果2005年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企业办好事实事96件,全部办理事项5707件,回访率、满意率达到100%,走访服务对象103个,收到表扬信11封、锦旗2面,制订服务措施4条,完善出台制度22件,进行新闻媒体宣传27次,举行政治学习近百次,向市管单位下发行风建设调查问卷400份,满意率达到98%。2005年支队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变单一的执法人员为集现场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宣传为一体的环境监察人员。强化了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坚持对办理事项的检查回访工作。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保人员“六条禁令”,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支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环保系统办理事项监督评价制度》和设立一个接待服务窗口工作在市环保系统走在前列,受到好评。支队还围绕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结合行风检查活动,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列入全队的日常工作。一是结合先进性教育,加强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教育。开展反腐典型教育,抓好党风廉正和行风教育,强化反腐败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监督措施。实现以制度约束全体干部职工,做到有章可循、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早晚打卡和外出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抽查,增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四是抓好日常管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设立挂牌服务工作制度,无论外出执法还是队内工作,特别是12369受理中心等窗口科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人员身份的胸卡,便于企业、群众监督,加强了企业对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举报,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可直接向支队长举报。由于从点滴做起,决不徇私护短,杜绝了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五是抓典型、树形形象,领导班子带头做表率。在提干、招生等各项工作中,体现民主性、透明性,坚持以全体职工投票公选为主的原则,公开选拔,公开评定,杜绝暗箱操作,支队领导班子成员为全体职工做出榜样。六是转变观念,服务企业。树立为企业服务、树立经济环境共同发展的思想,在执法中宣传、在执法中服务,从企业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替企业出谋划策,不当传达室、不做中转站、甘当服务员,实现了由执法者向集宣传员、监督员、服务员于一身的根本转变。支队获得全国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2005年的环境监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是按照国家、省、市局队环境监察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仍需深入开展,稽查工作力度,查处违法排污单位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将在2006年乃至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5

(一)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政策、法规,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定容貌、村镇建设的政策及规定,并实施监督。

2、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在形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3、负责制定容貌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设施户外广告批准设置后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全区(包括乡镇村)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督与管理。

4、负责城容貌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区绿化、美化、亮化进行检查、督促。

5、负责管理全区容貌管理工作的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负责城区霓虹灯、标示牌设置、门头广告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装修,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篷等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材料及渣土运送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监察管理工作。

7、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有关文件的起草和相关会议的组织;

(3)负责机关的后勤管理;

(4)负责档案、计生、保卫等工作。

2、容貌管理科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区容貌管理规划和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所属大队的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

(3)负责容貌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4)负责执法文书的请领、使用、保管、发放,并对文书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5)负责有关业务工作的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6)负责接待有关业务方面来信来访,并建档立案,转交有关大队查办,并负责督办答复结案;

(7)负责本科室有关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起草、转发等工作;

(8)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3、法制宣教科

(1)负责本单位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本单位的管政治、业务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先进典型人物、事件的表彰;

(4)负责推广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

(5)负责容、村镇建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8)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9)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10)承办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各执法大队的执法活动,监督容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管理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

(11)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4、政工管理科:

(1)负责全局的党建工作及所属大队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密、工会、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党员学习培训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党支部,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党员目标化管理并指导所属大队党建和党员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双拥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

(5)负责局管干部(副科级以下)考核、推荐、任免、培训、管理工作及各科室大队班子考核;

(6)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相关事宜。

5、财务科:

(1)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做好全局办公费用的预算请领、决算及人员工资的发放;

(2)负责所属执法大队的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各项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罚没款票据的请领、发放、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6、城区综合执法大队、金桥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本辖区容貌的日常清理整治工作,不符合城容貌标准的违法违章建筑或者临时设施。

(2)依据《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使本辖区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的村容村貌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本辖区未经审批违法违章建房的监督与控制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执法机动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城管理、村镇管理中突发、特殊事件的处理;

(2)负责局领导指派对全区重点工程、工地的管理、协调、查处任务;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6

一、机构编制和人员落实情况

XX县环境大队是XX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的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于20XX年7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20XX年,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区)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事业编制的通知》(X编发﹝20XX﹞70号)文件的精神,核定环境大队人员编制8名。我队现有环境监察人员7人,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5人为大学本科学历,1人为大学专科学历,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占监察人员总数的86%,全部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执法人员培训率为100%,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建立健全环境执法制度,扎实推进环境监察工作

我队自20XX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以来,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民所想,为民所用,狠抓业务工作。建立健全17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10项环境监察工作程序,要求全体环境监察人员发扬吃苦耐劳、服从大局的精神,认真按照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环境监察信息报送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执行。

三、硬件设备的添置情况。

我队大力加强硬件设备建设,今年新添置了车载GPS卫星定位仪、影像设备、测距仪、流量计、勤务随录机、便携式打印机、环境执法管理及移动执法系统、标准采样设备等,用来填充硬件设备的不足。目前我队拥有的硬件设备基本能达到XX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记评分表》内三级标准的要求。

四、业务用房落实情况

按照XX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记评分表》内的三级标准,我队共计需要业务用房378平米。20XX年7月8日,局机关将位于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的业务用房划拨了600平方米给我队用作办公室、执法接待室、取证设备间、样品室和档案室,“12369”环保热线夜间值班室等。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7

第一、充分认识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对环境监察支队的重要意义。作为履行环境执法的部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者市环保局对外的形象,监察支队纪律作风的好坏集中反映着环保局纪律作风的好坏。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其实质就是要把我们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环保局党组的意志上来,通过扎实开展纪律整顿活动来改造我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加强我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做好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大局上来。作为环境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执法职能,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就必须有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工作作风、规范的执法行为,而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纪律作风整顿。因此每一位环境监察人员都要高度重视此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适应日趋繁重的环境监察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8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支队,由副调研员杨国军兼任主任,监察支队支队长王军善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监察支队负责。

(一)专项行动指挥部职责

1、审定我市各阶段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定期听取市局有关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

3、研究确定市级挂牌督查督办案件;

4、审定通过12369环保热线定期上报专项行动的各类报表;

5、确定需要在全市公开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6、研究确定需要提请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的事项。

(二)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市局开展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2、定期组织协调有关处、室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有关问题;

3、负责组织拟定需要专项行动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4、负责收集汇总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阶段性总结、上报信息等有关情况;

5、组织召开市直九部门联络员参加联席会议;

6、组织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处室、单位职责

1、办公室:参与组织召开全市综合性专项行动动员会、调度会、总结会。

2、监管处:摸清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一是钢铁行业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二是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三是未执行环保审批手续,未执行“三同时”擅自建设的建设项目。

调查2008年以来的“两高一资”项目建设情况。

对涉砷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一是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三是未经验收以试生产名义长期违法生产的。

对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未批先建项目。

重点检查垃圾填埋场中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3、污控处:督促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对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或因管网不配套运行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要求的;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污泥外排或弃置造成环境污染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提出在整改期间暂缓审批所在地新建项目环评手续的意见。

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中,垃圾渗滤液直接排放和渗滤液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4、自然处: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滦河、陡河、还乡河、黎河、淋河、沙河、青龙河、管河、龙湾河、冀东沿海等主要河流、重点流域,摸清污染源底数,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县以上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保护区各类企业无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的,提出挂牌督办意见。

对造纸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污设施不全、污染物不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5、法宣处:负责市环保局直接查处案件的审理以及需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移送工作和移送案件的督办工作;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监察室:协调市监察局对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监察支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①起草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环保局工作方案。②接收、汇总县(市)、区政府、环保部门和市局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专项行动的情况和信息,并按省局和市政府要求及时报送。③适时提出需要市政府或市局统一组织对重点违法案件开展暗查和抽查的意见和建议,报市局专项行动指挥部审定。④负责整理市环保局向市政府、省环保局上报的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性工作总结;⑤负责各县(市)、区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的汇总和报告,提出市级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名单,报局专项行动指挥部审定;⑥提出需要召开调度会、部门联席会议、新闻会的主要内容,并组织有关材料。

认真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和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钢铁企业。重点检查炼铁工艺污染治理和烧结工艺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和运行情况。

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集中整顿关闭违法建设的小造纸、小制革、小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和项目,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严禁已淘汰项目恢复生产,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产能要加快淘汰,对符合规划和产业要求的要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重点查处涉砷行业有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查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的单位。

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8、信息中心:维护我市专项行动互联网页,并保障信息传输通畅;所办信息刊物设环保专项行动专栏。

9、监测站:参与市专项行动检查,并负责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

二、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代市政府起草了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监察支队负责),并将我市动员部署情况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支队负责)。维护环保专项行动互联网页(信息中心负责)。

(二)摸底调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

6月15日前,对钢铁企业执行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2008年以来的“两高一资”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涉砷企业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处负责)。

6月15日前,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内污染源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形成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处负责)。

6月30日前,完成对“两高一资”行业企业、钢铁企业的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支队负责)。

7月15日前,完成对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处负责)。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9

一、评议内容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端正党风、政风、行风。

2、依法行政,诚实守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职责,规范从政行为,正确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保证政令畅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履约践诺,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完全落实到位。

3、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政策和效能建设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深化效能行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群众批评意见、举报材料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4、认真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制止不廉、不勤、制度虚设等现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

5、公道正派,公正执法,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6、领导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坚持以民主评议为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评议方法

对县级部门的评议,由县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问卷测评、网上测评、综合检查,结合效能行风投诉以及有关县综合部门针对部门作风的检查等形式进行评议。

乡镇辖区内的各站、所、队的评议活动在县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参照县评议办法,结合各乡镇实际组织开展。

本次评议将评出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每类前二名为满意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连续两年被评为满意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奖励。根据前两年的测评情况,对每类单位划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属垂直管理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基层站所被评为满意或不满意单位的,由县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或处理。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县直属部门和基层站所,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评议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前两年评议结果均在前二名的单位,今年予以免评。今年可免评的单位有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稽查局、县地税局瓯北征管局、县地税局桥下征管局、乌牛供电所、沙头派出所、岩头供电所、碧莲工商所、巽宅规划所。

三、评议对象、范围

1、县直属部门、单位按执法面、单位的性质职能及与群众的接触面分为两类,执法服务窗口单位为第三类:

第一类: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电业局。

第二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广播电视台。

第三类: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县地税稽查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县公路管理段、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县卫生监督所、县环境监察大队、县房产监察大队、县工商经检大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2、各镇所在的站、所、队等县直部门派出单位:

上塘镇:县地税局上塘征管局、上塘中心派出所、上塘国土资源管理所、上塘城建监察中队、上塘环境管理所、上塘工商所、上塘水利管理所、上塘规划所、上塘房管所、上塘镇中心卫生院、上塘供电所、峙口供电所、上塘镇广电站、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上塘劳动保障管理所、上塘林政资源管理所、上塘学区、上塘路政中队、上塘交警中队、上塘运管站。

瓯北镇(瓯北片):瓯北中心派出所、瓯北国土资源管理所、瓯北城建监察中队、瓯北环境管理所、瓯北工商分局、瓯北水利管理所、瓯北规划所、瓯北房管所、瓯北林政资源管理所、瓯北供电所、瓯北镇广电站、国税局瓯北税务分局、瓯北劳动保障管理所、瓯北镇中心卫生院、瓯北学区、瓯北交警中队、瓯北运管站、三江路政中队、县质检所。

瓯北镇(黄田片):黄田供电所、黄田国土资源管理所、黄田派出所、黄田广电站、黄田环境管理所、黄田城建监察中队、黄田房管所、黄田规划所、黄田劳动保障管理所。

桥头镇:县地税局桥头征管局、桥头派出所、桥头国土资源管理所、桥头城建监察中队、桥头环境管理所、桥头工商所、桥头水利管理所、桥头规划所、桥头房管所、永嘉县第三人民医院、桥头供电所、桥头镇广电站、国税局桥头税务分局、桥头劳动保障管理所、桥头学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桥头办事处、朱涂交警中队、永临运管站。

桥下镇:桥下派出所、桥下国土资源管理所、桥下城建监察中队、桥下环境管理所、桥下工商所、桥下水利管理所、桥下规划所、桥下房管所、永临中心卫生院、桥下供电所、桥下镇广电站、永临渔政分站、桥下劳动保障管理所、桥下学区。

乌牛镇:县地税局乌牛征管局、乌牛派出所、乌牛交警中队、乌牛国土资源管理所、乌牛城建监察中队、乌牛环境管理所、乌牛工商所、乌牛规划所、乌牛房管所、乌牛镇中心卫生院、乌牛镇广电站、国税局乌牛税务分局、乌牛劳动保障管理所、乌牛学区。

沙头镇: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沙头规划所、沙头城建监察中队、沙头工商所、沙头水利管理所、沙头中心卫生院、沙头供电所、沙头镇广电站、沙头劳动保障管理所、沙头学区、坦下交警中队、坦下运管站。

岩头镇:县地税局上塘征管局岩头申报站、岩头派出所、岩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岩头城建监察中队、岩头环境管理所、岩头工商所、岩头水利管理所、岩头规划所、岩头房管所、岩头林政资源管理所、大楠溪渔政分站、永嘉县第二人民医院、岩头镇广电站、岩头中心区风景旅游管理所、岩头学区、岩头交警中队、岩头路政中队、岩头运管站。

枫林镇:枫林派出所、枫林国土资源管理所、枫林规划所、枫林城建监察中队、枫林镇卫生院、枫林镇广电站、枫林供电所。

岩坦镇:岩坦派出所、岩坦国土资源管理所、岩坦规划所、岩坦城建监察中队、岩坦水利管理所、岩坦镇中心卫生院、岩坦镇广电站、岩坦学区、岩坦供电所。

大若岩镇:大若岩派出所、大若岩国土资源管理所、大若岩规划所、大若岩城建监察中队、大若岩风景旅游管理所、大若岩镇卫生院、大若岩镇广电站、大若岩供电组。

碧莲镇:碧莲派出所、碧莲国土资源管理所、碧莲规划所、碧莲城建监察中队、碧莲环境管理所、碧莲水利管理所、碧莲房管所、碧莲林政资源管理所、小楠溪渔政分站、碧莲镇中心卫生院、碧莲供电所、碧莲镇广电站、碧莲学区。

巽宅镇:巽宅派出所、巽宅国土资源管理所、巽宅城建监察中队、巽宅水利管理所、四川中心卫生院、巽宅供电所、巽宅镇广电站、巽宅学区。

四、工作要求

综合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我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工作。为保证我县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王立彤同志为组长,张纯洁、徐宗仓、陈柏林等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吕庆行、黄天集、陈芝双、胡明凯、胡佐光、周福才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纠风办),吕庆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社会发展法制委、县直机关工委、县纠风办、县文明办、县局、县审管办、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评议活动将邀请部分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县行风监督员、县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及基层干部群众参加。

乡镇站、所、队的评议工作,在县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所在地镇党委、政府牵头,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参与,严格按照评议程序开展。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健全领导机构,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取得实效。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例10

监察大队和各中队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的全面督导。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期监察重点

⑴建设项目地点是否与批准的位置一致;⑵项目建设内容有无变化,包括建设性质、建设规模、采用的设备和工艺、使用的原料等;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已按环评批复意见完成设计;⑷环评报告书(表)中规定建设的环保设施有无施工计划,设备定货是否到位;⑸施工现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护措施等。

2.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监察重点

⑴与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具备试生产条件;⑵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其排污口是否进行了规范整治,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是否安装;⑶环评批复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全部落实;⑷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⑸污染物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到位;(6)是否建立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⑺是否已向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是否未经环保部门批复擅自进行试生产。

3.建设项目试生产期监察重点

⑴试生产有无经过环保部门批准;⑵生产能力是否达到验收要求;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调试或运行,处理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负荷;⑷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其运行、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⑸遇有异常排污情况有无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⑹以新带老、总量减排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⑺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⑻环保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⑼有无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时要根据项目所处的时期选择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现场填写,对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巡查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监察过程中也要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同时建立动态表格《开发区(工业园区)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明细表》*,方便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每季度填写《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季报表》*,报到监察办公室。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察

接到环评审批部门建设项目验收通知后,监察人员应提前查阅现场监察记录,做好验收准备,验收时现场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察登记表》*,并由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对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环评审批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环评审批机构转交、公众举报及新闻媒体曝光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批建不符项目、未经批准即进行试生产项目、超期试生产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正式生产等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征求环评审批机构意见后,依法予以处理处罚。企业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材料需要移交给环评审批机构的,要填写《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取证材料移交单》*。

六、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步骤

(一)信息资料收集分类

监察部门收到环评审批部门移交的建设项目后,根据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登记。

第一类建设项目:⑴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⑵编制环评报告表且涉及化工、农药、酿造、印染、染料、制浆造纸、电石、铁合金、焦炭、电镀、垃圾焚烧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⑶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⑷市局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⑸进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

第二类建设项目:编制环评报告表但环评批复中未要求配套建设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

第三类建设项目:⑴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⑵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生态的房地产建设项目。

第四类建设项目:停缓建和连续超过六个月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规定频次跟踪监察

1、第一类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性监察,每月1次;

2、第二类建设项目进行一般性监察,每季度一次;

3、第三类建设项目可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度,必要时进行现场监察;

4、第四类建设项目在由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报告后,可暂停监察,待重新开工后再按分类等级进行监察。

(三)相关资料归档

日常监察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设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试生产申请及批复,验收申请及批复,施工期、试生产前期、试生产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察登记表》,违法行为取证和查处材料等。第一类建设项目要按照一厂一册的形式整理归档,第二、三类建设项目资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归档。

七、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报告制度

环境监察各部门要按照省总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及时上报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月报、季报、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