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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2 15:09:28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1

事实上,在新课改培养目标下,小学数学教材设计了大量生动活泼的情景,许多教学情景都含有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教育性极强。小学数学教师要树立和强化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观念和意识,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在备课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积极挖掘数学教材中的法制元素,开展数学教研活动时要将此列为研讨内容。以苏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为例,如讲授《认识人民币》,通过给学生展示各种面值的人民币,配以图片说明,指出人民币的特征和防伪标记,帮助学生认识人民币,体会人民币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并有机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教学生爱护人民币,勤俭节约。

在教学“轴对称图形”时,可结合课本中练习辨识交通标志哪些是轴对称图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内容,学生通过讨论,增强对交通标志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学习统计知识教学《统计与可能性》时,结合课本练习“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和“上海市的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以及对空气、空气污染、空气与人体健康、空气污染指数,以及空气质量状况的介绍,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爱护环境。

二、教师加强学习,提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

法律意识的形成源于生活,为了在课堂中渗透教材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抓好法制教育,小学数学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提升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必须学法懂法,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每位小学数学教师都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内容,去研读领悟。只有教师知法、懂法,才能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自觉地向学生讲法,否则就可能对小学数学教材中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

另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也要深研教材,善于研究教学活动,在相应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发现契机。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关注社会与生活,注重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创设话题,把法制教育寓于数学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在苏教版教材中,在教学《百分数的应用》时,结合课本中有关纳税习题和纳税知识的介绍,安排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目的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但让数学教学不再枯燥,也让学习过程更加有趣,学习结果更加有效。

三、教师把握好度,以免将数学课变成法制课

小学数学教学中一定要明确数学知识的传授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应以数学知识为主,法制教育为辅。教师在课堂上要把握好度,法制教育不应占用太多教学时间,以免将数学课上成法制课。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在内容上要尊重小学生的认知能力,要以数学知识为基础,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在分量上要恰到好处,不可为了渗透而渗透,切忌不顾数学知识牵强附会。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2

出于政治和科技竞争的原因,“做个科学家”成为20世纪60年代科学教育的目标,尤其是在美国。为了达成这一科学教育的目标,美国科技界与教育界共同研制了一批反映当时科学发展最新水平、呈现学科知识基本结构的小学科学教材;与教材内容改革同步,引进“发现教学法”和“过程”观念,试图以此两者为核心,为社会发展培养科技精英奠定基础。然而,只适合20%的学生的精英教材,对80%的学生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现代科学技术在人类生存和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们更加明晰地认识到,科学课程应体现对所有学生的价值;对一个国家来说,普通民众高水平的科学文化素养,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因此,科学教育的目标逐渐由培养“精英”转移到提高“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上。科学教育目标的转换,对小学科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方式和能力构成了挑战。在“精英”模式下,教师需要传授体系完整、逻辑严谨的科学知识,教学所需的是充裕的知识储备,教师知识和教学是“一桶水和一碗水”的关系;而在“大众”模式下,教师不但要让学生在探索的过程中获得知识,同时要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验、理解以及科学精神、科学价值观的形成。如果教师缺乏科学素养,缺乏探究的实践和能力,仅靠书面化的知识系统,显然难以胜任教学要求。

(二)教学方法:从“过程”到“探究”

20世纪60年代的科学课程改革,强调科学的“过程”性。与“知识”取向所秉承的静态知识观不同,基于“过程”取向的科学课程反对科学教学中静态、僵化的知识灌输,希望中小学生通过经历科学研究的过程、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知识结构。然而,这一时期的科学观仍然以“静态知识”为主流,“探究”的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掌握体系化的“知识”,体验“过程”与“探究”只是学习人类已经取得的科学成果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科学课程依然难以跳出唯“知识”的窠臼。伴随着对科学性质的重新认识和建构主义理论的兴起,“探究”将“过程”取而代之。建构主义珍视儿童对自然世界的天生的探索欲望,希望通过儿童与他人共同的学习和研究建构知识,让儿童形成对科学本质的更现实的观念。同时,建构主义强调科学、技术发展史对儿童科学知识建构的价值,把科学史、科学哲学作为中小学科学教学的重要资源,“认为研究科学知识的创造和协商问题,可以帮助学生知道科学中人性的一面”。建构主义理论和实践为中小学科学教育贯注了极大的活力与创造力,但也因过度强调儿童在知识建构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否认客观世界的可知性,导致科学教育的形式繁荣和实际教学质量的下降。于是自20世纪90年代始,“科学的探究”成为提高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的新举措。“科学的探究”与“探究”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探究不仅仅是儿童自我建构的过程,这个建构的过程应该有一个基本的规范,这个基本的规范即是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小学科学教师如何成为儿童科学探究过程中的“科学界的代表”,如何在学生的自由活动和教师的引导、讲授与活动、动手与动脑之间形成平衡,让儿童通过探究学习知识、提高能力、培养情感、提高科学素养,是当今世界教师教育中的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二应对与建构:关于小学科学教师素养的思考

没有高素质的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就谈不上小学科学教育改革目标的实现,这已被反复证明。在当代科学教育改革背景下,小学科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应该实现由“静态”到“动态”的转换,这也是小学科学教师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动态的教师素养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学科知识。小学科学教师对科学学科内在的概念、原理、原则、方法等系统知识以及知识之间关系的掌握情况,决定了小学科学教师的素养层次。在学科知识方面,小学科学教师需要关注小学科学课程所涵盖的相关学科的结论性知识,更要关注对科学学科性质的理解,以及科学知识和技术与个人发展、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为了实现对科学性质的理解,教师需要通过学习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经历科学探究实践;通过“科学探究的学习过程,增强对科学探究的理解,掌握科学探究式教学的实质,形成一定的提出问题、观察实验、收集信息、形成猜想、技术设计、交流合作和科学思维的能力”。唯有如此,在小学科学教学中,才有可能将系统的学科知识内容贯穿于具体的科学探究任务之中。第二,引导儿童进行科学探究的能力。“探究”作为小学科学教学的核心,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强调他们经历过程、体验过程、在思考与探索过程中主动建构知识的思想方法;除此之外,探究式科学教学还旨在使学生利用原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像科学家那样进行思考和探究,在智慧的积极参与中,理解现象、探究本质、交流观点、建构知识。毫无疑问,把科学探究简化成课程上的科学教学,起关键作用的是教师。正如美国著名科学教育专家阿瑟•A•卡琳所说:“虽然探究教学是模仿科学家进行研究所经历的一般过程,但由于儿童受到发展水平的限制,不可能完全像职业科学家那样进行探究,中小学的科学探究活动应该是比较简单的形式,学生在探究中能够理解自己在做什么,使科学探究适合儿童发展水平的关键是教师,教师制订教学计划、准备材料、设置情境、进行引导、提出问题、提供信息、讲解、解释———教师要为儿童在真实世界里动手做科学探究进行各项准备。这些是教师引导儿童进行科学探究所负的责任。”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3

在试题情景中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可以考查考生的真实水平。而根据题型考查功能的不同,在客观题和主观题中各有侧重。客观题全部是单项选择题,不仅考查考生基础知识,还考查考生是否具有概括、分析、评价的能力。在客观题命制过程中,可以通过模拟日常教学工作中遇到的情景来设计,考查考生能否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主观题的情景多采用真实的教学案例,以教学实录、教学反思记录、教育教学焦点问题等材料作为背景,提出问题,让考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评论和说明。在试题情景的设计上,注重从情景的广度和深度来突出教育教学实践的考查。试题采取多重设问的方式,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层层递进。同时,试题要求考生结合情景,通过综合的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观点。在不同考查目标的主观题试题情景中,考查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可以直接考查考生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理解、掌握和运用,也可以间接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小学教育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本题从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入手,考查如何开展德育教育。试题情景中的张老师用“孔融让梨”这个典故来教育小学生是正确的,符合小学生道德认知特点,但是张老师没有用身边的事例来进一步说明,教育效果就大打折扣,尤其是面对小学生经常出现的知行不统一的问题,张老师应该反复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运用多种手段促使小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2试题素材的选取

试题素材的选取是关系试题质量的关键因素,优质的素材是试题编制的基础。笔试试题的素材来源广泛,通过对素材的选取、提炼和加工,在考试中进一步凸显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教学设计能力的培养是师范教育的重要内容,教学设计题是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突出体现。鉴于有限的考试时间,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学设计题只要求考生根据提供的素材和要求,完成部分教学设计或简单的教学设计方案,并简要说明。教学设计题主要考查综合性教学设计和表达能力,而且这类试题没有统一答案,设计方案因人而异。因此,在教学设计题的素材上需要精心挑选和设计,必须科学规范、阅读量适中且各方面兼顾。

2面试试讲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查分析

由于教师的职业特点,面试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亦是考查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重要方法。小学教师的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实践能力,主要内容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与笔试相比,面试更具有鲜明的特色,面试与笔试相辅相成,是教学实践能力考查的重要补充。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真实模拟了教学设计、备课、讲课的过程,可以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在面试过程中,从小学教师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出发,让考生置身于模拟的环境中,试题的情景和问题都比较接近实际以利于考生发挥真实水平。考官在面试现场,对考生的板书能力、对课程的把握程度、沟通能力、教学现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进行观察、记录并评价。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4

二、小学语文教师要有浓郁的文化底蕴

身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应该要有高度解读课文内容的能力。对课文内容进行俯视,立足于课文最高点对内容进行深层次的释义,做到这些必须要教师具备浓郁的文化底蕴做基础。然后根据小学生实对知识认知的实际程度,恰当地对教材内容进行的深入的解读,引导学生思考,然后形成学生自己的语言,这些过程是非常必要的。若语文老师自身比较传统化,一般就只能进行阐述式的阅读方式,之间不会加以释义。部分语文老师,由于对必要环节的疏忽,还会造成学生对文本内容的误解和误读。要作为一名成功的语文教师应该是综合素质很高,知识很丰富的。新时期的语文教学有“文”,但很多语文教师缺乏“文”的味道,此“文”就是文化底蕴。多年小学语文教学经验让我深刻的领悟到:小学语文教学要以为学生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为目的,还要在整个语文教学工作中,不断的加强自己的文化素养,充实的自己的文化知识。在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小学语文教师放弃读书,甚至不写作,已经是很平常的事。由于文化时代的不断进步,教师队伍所蕴含的文化成分也越来越少,逐渐被外界说成“没文化”一族。所以提高小学语文教师的文化修养是势在必行的,应该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的细节上,力求做到真写、真读、真做。

三、小学语文教师要有名副其实的真人形象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5

小学数学教材中,思想教育内容有,但并不明显.这需要教师认真钻研教材,广泛拓展开去,充分发掘教材中潜在的德育因素,把德育教育贯穿于对知识的分析和教学中.

1. 适当拓展阅读材料,渗透德育教育

小学数学教材里都安排了阅读材料,涉及数学史料、数学家的故事、实际生活中的数学、数学趣题、知识背景等各个方面,这样安排的目的就是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对数学的兴趣,也为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人文精神的教育提供了园地.例如在教学“圆周率”时,我先从那个数星星的孩子说起,然后介绍祖冲之,讲述祖冲之在追求数学道路上的感人故事.这样既激发了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进而转化为为祖国建设事业而刻苦学习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又有利于培养学生不畏艰难、艰苦奋斗、刻苦钻研的献身精神,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2. 合理利用知识栏目,贯彻德育教育

小学数学教材中有许多“你知道吗?”的小知识栏目,教师可以合理利用.其中有些知识,既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又可以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是很好的课本资源.例如在教学“小数的意义”时,有一段小知识:“你知道吗?小数是我国最早提出和使用的……在西方,毕业论文 小数出现的很晚.直到十六世纪,法国数学家克拉维斯首先使用了小数点作为整数部分与小数部分分界的记号.”合理利用这个小知识,渗透德育教育,既可让学生学到小数的有关知识,又可使学生产生为我们伟大的祖先而自豪的民族自豪感,并进而树立奋发向上的自信心.

二、以师为镜,发挥人格魅力的德育功能

德育过程既是直接说理、训练的过程,也是间接情感陶冶和潜移默化的过程.教师自身形象和体现出的精神形象对学生的影响很大.

1. 以身作则,从细节做起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6

一、语文教师人格的教育价值

由于教师特定的社会角色及在受教育者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其人格特点及教育方式和态度对受教育者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教师给予学生的人格形成上的影响,无论是在学科指导方面,还是在生活指导方面,凡是同学生有关的地方,无一不表现出来。

教师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其教学方式是可以探讨的。即通过教学使学生学到取得最优效果的途径,以及在班级教学的场所里,使学生通过同教师、同学的互相接触来发展自己的人格。教师应该采取怎样的行为,才能给予学生人格形成的正面影响呢?笔者觉得应注意:

(一)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整个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处于主体地位。从认知和智力开发的角度来看,学生既是认知主体,又是发展主体;从德育角度来讲,学生既是受教育的主体,又是健康成长的主体。学生是主体,就是说他们生来就蕴涵有一定的独立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要靠语文教师引导才能使学生固有的“四性”表现得当。从而培养学生的人格力量。

(二)运用现代教学理论和技术。在教学中多用启发式、情感式、多向式、开放式。通过现代教学技术的使用,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理解基本原理,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引导学生人格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培养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应注重培养学生如下能力:自学能力;搜集、整理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比较鉴别、判断是非的能力;应用历史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创造思维的能力;参加社会实践的能力等等。提高能力也是对学生人格的正面引导,因为能力是人格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想办法提高学生能力应该是语文教师工作的一个重点。

(四)落实教材教学中的德育功能。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充分挖掘新教材的思想性。通过语文课程学习,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如果学生老是认为教师在严肃地教育他,而处于被动受教育的地位,就会产生压抑、拘束和受约束感,会在无形中造成心理屏障,从而教育效果就会违背初衷,久而久之,学生就会感到厌倦、冷淡、消极、不屑、不满,乃至产生对立抗拒情绪。

二、教师的人格差异及其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教师对语文教学的领导方式是不同的,从而显现的人格力量也不同。我国的钱家荣学者认为,教师的人格结构也分为三种,即父母态、成人态、儿童态(PAC)结构。

父母态(Parents):以父母态为主的教师有明显的优越感和权威感,往往凭主观印象和经验办事,在课堂上常用命令方式。学生是畏惧和被动的,会抑制他们对旧知的回忆、新知的理解和深入思考,学习达不到高效高质。

成人态(Adults):以成人态为主的教师具有客观和理智的特征,善于把握过去的经验,估计各种可能性,作出合理的决策。他们对学生既宽容、鼓励,没有框框限制,又有明确的指南和帮助,采用民主型的教育行为,因此常有理想的课堂气氛和教学效果。在这种人格态下,由于鼓励并允许学生的参与,又能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因而学生的学习是低耗高效,最大限度地达到目标。

儿童态(Children):以儿童态为主的教师像儿童那样冲动、没有主见,遇事畏缩,优柔寡断;他们的学生往往无所适从,情绪不稳,纪律松懈;在这种人格态下,由于缺少行为监控和指导,激不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习效果差,学生也很少有创造性。

民主型、成人态的教师是“促进”作用;而轻微型、放任性的教师,由于其人格的不良态,必然影响学生的行为和课堂心理气氛,影响学生的自觉性和创造性,影响学生的社会适应力以及人格、道德的发展。因此,每一个教师都应注意完善自己的人格,把对学生的不良影响转变为优良人格的促进作用。

三、教师人格的完善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7

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青少年在思想、道德、政治、心理等多方面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效性低是长期困扰德育的问题,也一直为多方所诟病。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德育课教师的专业素质跟不上,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一、德育课教师专业化的必要性

(一)德育教师专业化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师专业化是随着教师的产生而同时进行的,而真正意义上提出这一概念是在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第45届国际教育大会上。教师专业化应该如何界定,国内外不同研究者对此有不同的思考和认识。当然,国内学术界对教师专业化的认识也形成了一些共识,大部分学者都强调教师的基本专业素质应该包括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情意等基本内容。

当前,世界各国都把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提高中小学生教育效果的基础。在教师专业化成为教师教育的必然趋势这一大背景下,德育教学作为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开展德育的基本途径,配备专业的师资队伍自然是应有之义。

(二)德育课的特殊性要求专业化的教师

所谓的德育课的特殊性是相对于其他课程而言的。德育课与其他课程,诸如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对人的态度和价值观(政治价值观、道德价值观等)的引领和转变,不同于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因此,其他学科的教学模式不能直接套用到德育课堂上。德育课的课程与教学具有不同于其他课程的特点。这样,德育课教师必须具备与其相应的专业素养才能完满完成教学目标。

(三)小学德育课教师专业化现状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学和大学阶段的各门德育课教师多由专业对口的师范生组成,小学阶段的德育课教师,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多为兼职教师,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1.教师队伍方面。小学品德课教师绝大部分由其他科任老师兼任,专职的《品德与生活(社会)》课教师较少。2006年,江西省针对农村骨干教师德育课程班全体学员、九江市市直小学及十三个县(市)区小学的德育课程教师展开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参与调查的教师中,有11%为专职教师,这些专职教师除个别是因为年龄大受学校照顾只带德育课程外,其他多为学校领导或德育处主任;89%为兼职教师,兼职学科多为语文、数学。这些兼职教师基本上都不是固定的品德课教师,而且常常受学校实际情况的影响而接受调整。他们当中接受职前相关培训的机会较少,层次较低,多数教师都是直接上岗。这在相当程度上造成德育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加上德育专业知识缺乏,不利于德育课程的教学。

2.教师对课程的认识。教师对课程的理性认识和把握决定着课程实施的质量,但是不少教师不了解德育课程的发展历程,也没有认真学习过《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虽然大多数教师明了德育课的性质,但缺乏开展综合课程的经验,在内容处理、目标定位、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评价手段的选择等方面,多沿袭以往的其他课程的做法,专业化程度不高。

3.教师的专业执行力。教师的专业执行力主要体现在教师对课程的具体实施的各个方面。调查发现,教师在备课环节主要还是依据教科书,在教学过程中主要按照教材的内容进行教学,开发和利用教材以外的课程资源意识和能力相对欠缺;教学方法也主要采用传统的讲授、讨论方法;教学场所多局限在教室,很少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或是参加一些公益性活动;在教学评价方面,多沿袭纸笔测验,或是评印象打分等量化的、不规范的方式。

二、德育课教师的专业素质

德育课教师是否有特殊的素质要求,在理论界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实践中,小学德育课多由其他学科教师兼任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人们的印象,即德育课教师无需特殊的素质。事实上,正如前文所言,德育课具有不同于其他课程的特点,在目标、内容、方式、评价等诸多方面有其特殊的要求,因此,德育课教师必须走向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对于儿童思想道德发展的奠基时期,小学阶段德育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尤为重要。

一般认为,教师的专业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情意三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包括条件性知识、本体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专业能力包括设计教学的能力、表达能力、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教育教学组织交往能力、教育教学机智、反思评价的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专业情意则主要关涉专业理想、专业情操、专业性向和专业自我四个方面。在构建德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时,除了考虑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外,我们尤其强调德育教师还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以利于其开展教学,并以其人格形象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小学阶段的德育教师应该针对新课改以来的课程与教学要求,在课程理念、课程资源开发、教学设计、课堂活动的组织、教学评价等多方面加强学习。

三、德育课教师德育素质的获得与提升

德育课教师的德育素养的获得与提升是教师教育(职前和职后)和教师个体自我修养的结果。现实的教育生活是丰富而复杂的,随着生活阅历的增加和教育经验的丰富,教师的德育素养也应该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

(一)教师教育

1.职前教育阶段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大德育,一般认为,大学开设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是进行德育的专门人才。但这些人才多流向中学。建议增强专门针对新课改以来小学阶段德育课程的师资培养。对于这些对口的德育课师资,同样应该加强道德教育的理论学习,使他们对于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均应有系统的理性的认识,注重各领域学习的针对性,各不偏废。在课程设置上,建议丰富有关道德发展、道德教育和教育专业伦理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开发更具针对性的课程与教学模式。同时,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师德底线,使未来的教师队对教育专业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有正确而明晰的认识。

2.职后继续教育

入职以后的继续教育包括培训和外出进修等多种途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培训时应紧扣当前德育课程改革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除了关注教师教学技能的提高外,还应加强教师专业伦理和道德教育方面的学习;针对道德课教师和其他学科的教师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培训,而且在培训时间、内容、方式和考核形式等多方面应更具针对性。

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保障教育经费,鼓励并创造条件使一线德育教师有更多机会到高校教育学院和研究机构进修,学习专门的德育理论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同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针对本校实际情况,开展校本培训。

(二)教师自修

除了职前学习和职后培训和进修,德育课教师提升德育素质另外一个重要途径是自我修养。这里提出教师提升德育素养的三个策略:

1.树立坚定的教育信念

要圆满地实现德育目标,教师必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信念,对于实施德育有一种使命感,在此基础上,激发起德育主体内在的提升自我道德修养和德育素养的动机,以此激励和引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这就需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教师对教育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使其树立坚定的教育信念,从而形成其践履师德和进行德育的巨大动力。

2.提升德育研究能力

德育研究不仅仅是专业的德育研究者的工作,要科学地开展德育活动,一线教师除了理解和运用已有的道德发展心理学、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德育原理等相关理论知识外,更要掌握德育研究方法,培养自主研究的能力。只有具备了德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教师才能对已有的研究成果持分析和批判的态度,并且在教育实践中带有观察和反思的视角,不断地探求适合自身的德育模式。

3.注重实践与反思

教师的德育素质直接决定了德育活动的效果。教师对道德的体认和反思对于提升个体道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教师的德育实践也是检视其德育理念和方式方法的最好途径。正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教师对德育的认识才能更加丰富和深化。因此,教师要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将自觉的反思意识、能力和习惯贯穿到各项教育活动中,惟此才能实现“实践——反思——实践”的良性循环,教师也才能收获学生进步和教师自我专业成长带来的喜悦和幸福。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8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教师的法律地位发生了重大变革但聘任制背景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教师法律地位存在许多争议,导致教师队伍建设中诸多深层矛盾,如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福利、住房等长期难以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教育立法对公立中小学教师法律身份规定不明晰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之一,教师法律身份归属的明确化,对于教师权利的保障和教师职责的履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公立中小学教师法律身份的现实不确定性

在社会转型时期,教师法律身份归属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争论,也出现过多种称谓。

1计划时期的国家干部

计划经济时代,因为教师获得国家干部编制,享有国家干部身份,和其他事业单位以及政府工作人员一样,被纳入到统一的干部系统中进行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发生了变化,教师的国家卜部身份也逐步淡化。

2.20世纪80年代事业单位人员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将公立中小学校界定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一词源于1986年实施的《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在第3条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小学校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因此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又颁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制暂行条例》,对《民法通则》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阐释。该法规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利一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中小学校在我国的社会组织中被归为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也理所当然地被定为事业单位人员。把教师身份归属事业单位人员,并没有顾及到教师职业的公务性.,不利于教师及权益的保障和救济。

3.20世纪90年代专业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1966年10月,联合困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指出:“教育工作应傲视为专门职业。这种职业是一种需要教师具备经过严格并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准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他要求所辖学生的教育和福利有个人及共同的责任感”。我国《教师法》第3条也规定,我国教帅是专业人员。但“专业人员”不等于法律身份,医生、工稗师等也是专业人员。专业人员主要是对职业性质进行规定,不具有特别的法律意义,更不能解决实践中的各种聘任法律纠纷,因此也无法明确教师各种权益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

1997年新修实施的《刑法》销93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固有公司、企业、事业位、人民用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沦。”依据这条规定,中小学教师的身份可以归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同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这两个概念存意义和范旧上存在较多交叉重叠之处。《公务员法》台之后,国家工作人员概念今后是会被公务员慨念取代还是一个不确定的问题。此外,由于与国家作人员相关的法律制度尚未建讧,因此这一方案对于保障教师权益的作用可能有限。

4.21世纪仍不能称谓公务员

199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围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丁作人员教师不属于该条例的适用对象,自然不在公务员之列,从此教师的身份与公务员在法律上开始分化。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圈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做出了重大调整,其中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从中可以看出对公务员的界定更加明确,公务员的范扩大了,原不属于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员都已步入了公务员的行列。但中小学教师不属于行政编制,因而中小学教师不在公务员之列。

二、外国公立中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

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教育立法看,对于公立中小学教师法律身份的定位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1.德、法、日大陆法系国家定为公务员

德国、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把公立中小学教师定为公务员或者教育公务员。日本2004年的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改变了国立大学教师的公务员身份,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并没有因此发生变化。在这些国家,教师由政府任用,享有公务员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免职或惩罚。同时教师应履行与公务员身份相应的义务,如教师的争议权(罢课等)受到禁止,团结权、集体交涉权等劳动基本权受到特别限制。此外,基于教育教学活动的特殊性,教师还享有诸如参与决策、教育自由等特殊权利。

2.英、美等法系国家定为公务雇员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都把公立中小学教师定位为公务雇员。教师由地方教育当局任用,并与之签订聘任合同。教师一方面基于公务员身份享有公务员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相应的各项义务;另一方面基于雇员身份,又具有雇佣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新西兰等国家定为雇员

新西兰等少数国家把公立中小学教师定位为雇员。教师由校长聘任,但由政府支付工资。学校在其权限内可以决定教师的雇用和解雇,向教师布置任务,监督和评价教师的工作。教师在任用期内享有教育自由权以及作为公民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并在某些方面享有公务员所不具有的权利,如争议权、罢工权。但不能享有公务员所特有的听证权、行政救济等权利。

尽管各国由于法律传统和政治体制的不同,对于教师法律身份的规定各有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教师与政府构成的是比较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英美法系国家的教师与政府构成的法律关系则具有某种程度的雇佣法律关系性质。但这些国家都强调教师职业的公务性质,强调政府与教师的法律关系,并把对教师的管理纳入到了政府的管理职能之中。

三、中小学教师成为国家公务员的必要性

公立学校教师,特别是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其职业性质应当是公务员,即国家行政公务员、军事公务员和教育公务员三类中的教育公务员。它是构成现代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及其管理的三大支柱之一。应该明确公立学校教师职业的公务员性质,并在《教师法》等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这是因为:

1.义务教育的特点要求教师成为国家公务员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义务教育与其他类型的教育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1)强制性。2)免费性。因此,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或免费教育。免费性和公益性是联系在一起的,所谓公益性就是《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不收学费、杂费”,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3)全民性。用强制性和免费性来保障全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国民教育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或纯公共产品。这种产品是任何经过法律许可的人都应得到的无差别的享受。义务教育是国家的一项公益性事业,而教师是实施这项事业的专业人员,对他们的管理自然应该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的范畴。

2.教师的职业职能要求教师成为公务员

教师的职业职能不同一般的事业单位及企业人员,它具有较强公共性。《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法》第8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义务教育法》第29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等。”由此可见,教师教育教学是一种为公共服务的公共(益),是国家教育权利的具体化,具有为国家和社会负责的公共职责,其职务的公共属性并不亚于普通公务员。因此,如把教师纳入国家公务员,有利于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职业规范。

3.教师的权益保障要求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

由于教师法律身份的现实不确定性,在实践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地方政府拖欠教师工资十几年至今,严重侵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救济,以致有的学者甚至呼吁给教师以农民工待遇。《教育法》第3l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缺乏比较有效的保障机制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无论是工资还是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远远不如国家公务员,已严重影响广大中小学教师工作安全感和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吸收优秀人才加盟教师队伍。因此,把公立中小学教师定位为国家教育公务员,有利于稳定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4.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求教师成为公务员

新的《义务教育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在具体实践中也是这样操作的,部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执行该法第32条第2款的过程中,就选择了通过行政手段对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师资进行配置,以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师资平衡的目的。但教师如属于普通劳动者,与其所在学校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那么政府要强制实行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就有一定的困难。如果教师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是行政合同,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而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由此而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从而享有行政优益权。因此,教师属于公务员身份,对教师实行轮换制就可依法进行管理,师资配置这一难题便可迎刃而解。

四、中小学教师成为国家教育公务员的可行性

教育公务员,可称为广义上的公务员,指兼具特殊的劳动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的公务员(属于非强力公务员)双重身份,履行的是国家公职。

1.从法理上讲,教师法律身份可以由公法调整,造福于公共利益

公法实际代表权力,代表国家权力;公法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法为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教师不能进行有偿家教《教师法》并无明确规定,而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此却有明文规定:如有违背就会受到开除等处分。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常常又苦于有理而无法的尴尬局面。如果消解教师身份泛化问题,把教师纳入教育公务员队伍,他们和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就构成了特别的权利关系,教育人事立法可依据公共利益或公共福利优先的原则,对教师的某些权利进行适当的限制,从而相对缩小教师个人的权利空间以避免上述类似情况发生。

2.从实践上看,教师的工资(以绩效工资为例)来自财政

2008年底,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第2条第1款规定了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同时《指导意见》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公务员法》第79条规定,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此可见,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公务员工资和福利等皆来自国家财政,属于第二次分配,这就为教师成为公务员奠定了经济基础。

3.从发展上说,《公务员法》为教师成为国家公务员留下空间

根据《公务员法》第14条规定的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同时,依据《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执行的是国家公务且具有专业性,符合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在立法上增设公立中小学教师为教育公务员应该是可行的。

五、教育公务员身份下教师聘任制必须把握的几个问题

实行聘任制,教师是普通的劳动者吗?答案显然不是。义务教育是国家一项公益事业,教师承担的教育责任是一种国家责任,教师聘任制是一种具有公法性质的契约关系,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体现出明显的公务性,聘任制下教师仍隶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系列。

1.教师的聘任是政府聘任而非学校聘任

中小学校是一种国家机构,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国家包揽了从举办到管理的一系列权力,学校的办学权力非常有限。从聘用教师的角度来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中小学根据学校编制聘用教师,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实践上看,目前宁夏等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由省级人事部门统一招收公立中小学教师,用人单位(学校)只是分配具体工作任务而已。当前我国的公立学校仍然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行使的是国家教育权,虽然不同于普通的行政权利,但仍属于国家公权的范围,它不享有完全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仍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尽管按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和履行聘任合同,但校方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仍具有对合同权力的单方处置权。

2.教师聘任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以免费师范生为例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9

那么,体育教学中,教师如何运用语言的艺术来引导、启迪、激励、评价学生呢?

一、组识语言要有规范性

小学生上体育课的特点是活泼,好动,对老师的话言听计,但同时注意力集中时间短,理解能力较差。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在组织教学过程中提醒学生该做什么,反对什么;练习中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什么活动在先,什么活动在后,有什么要求等等。这些必须借助语言形态清楚地表达出来,做到界限分明,使学生明白无误地遵循和执行。例如,在训练队列对形的时候,体育教师必须清楚地提示学生按照“四列横队”或者“四列纵队”站的站法,并配以正确的手势。在上课过程中,运用规范的组织语言,不仅能让学生明确老师口令的目的,做到“令行禁止”,更能在上课过程中合理运用时间,起到过程流畅,提高了学习效率。

二、动作阐述要有准确性

语言的准确是体育教学过程最基本的要求。体育教学中要准确的运用语言,讲述动作要领,阐述动作概念,准确地把握中心,突出重点,强调要点,对于小学生而言,准确、优美的示范动作能够形成他们脑子里完整的动作影像,那么清晰、准确的表达,就能够对这个影像作出合理的诠释,从而形成正确而清晰的运动表象。例如,在教授篮球原地运球时,手型的动作方法是:五指自然分开,手指触球,手心空出,教师再配合正确的示范动作,学生就会在脑中形成运球时的正确手型,改正以往用手掌拍球的毛病了。

三、启发性语言启迪学生思考

启发性语言能启迪学生的思考,激起他们学习的动机和兴趣,使学生主体处于积极自觉的学习心理状态。体育课中很多练习重复性强,对于小学生来说比较枯燥,所以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不大。当学生自身没有学习的内在要求时,教师要善于通过启发性的讲解激起学生的学习需要,当学生有了潜在的学习需要时,教师就应因势利导地把潜在的学习动机转变为活动状态的动机,使之成为推动学习的内部动力。教师在启发时,往往设置“问题”情景,采用提问的方式来激发学生积极思考,而不应一口气把话说尽。通过教师的提问,为学生开创了宽阔的思维空间,极大地吸引着学生,让他们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启发性语言,改变了学生的被动接受角色地位,让他们成为了学习的主体。

四、激励性语言更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理体验:当我们受到肯定、鼓励和夸奖时,心里觉得很舒坦,增强了信心;但受到否定、批评时,情绪便会沮丧、低落,失去了信心。在体育教学中,采用肯定、鼓励的教学方式,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肯定、赞赏的口吻来鼓励学生,会在学生心灵深处激发他们的成功感和自信心,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如在评价学生的动作质量时,用“很好”、“不错”、“真棒”、“好极了”等肯定或赞许的语言,就会对学生产生鼓舞的效果,树立学生的信心。相反,如果教师用漫不经心或轻视的语言,就会刺伤学生的自尊,使之产生抵触情绪,甚至精神消沉,进而对体育课产生反感甚至厌恶的心理,因而失去学习的动力。

小学教师教学教育论文例10

1.与时俱进的学科知识

《科学》内容异常丰富,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的基础,看似简单,其实奥妙无穷。科学教师需要不断学习,从书本上学、从生活中学,尽可能提高自身的学科知识水平,更要与时俱进,掌握国内外科学领域最前沿、最新颖的理论。

2.科学规范的操作技能

小学科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科学教师需要有扎实而科学规范的实验操作技能。酒精灯、温度计的使用,怎样用玻璃棒搅拌、用秒表记时,看似简单,但足以表现自己的功底。只有教师科学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并加以指导,学生的探究活动才能顺利进行。

3.随机应变的教学机智

科学教师应该是一个智慧型的教师。这种智慧需要渊博的学识,更要随堂的机智。张洪鸣老师教导我们:在学生面前,需要你表现得让学生捉摸不定,你懂的要装作不懂,不懂的又要装懂,是是非非,真真假假,让学生不理解你是真懂还是假懂,把学生探究的欲望激发起来。科学是不断发展的,教师应该在课堂上表现得机智些,如将问题不露声色地还给学生,把时间留给自己,再在恰当的时候,解答问题,哪怕是科学上的未解之谜,也应该把科学家正在研究的情况告知于他们,激励他们好好学习,将来去攻克科学上的一个又一个难题。

4.尽心尽职的“保姆意识”

教师应该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服务。我把科学老师称为“垃圾老师”,瓶瓶罐罐是我的宝贝,办公室、家里的“垃圾”我总是看了又看,有时扔了还去捡回来:它还有什么利用价值?科学课上的哪个实验用得上?讲台里、橱柜中各种各样的物品,为我课上的教学机智提供了可能。虽然我说自己是“垃圾老师”,但孩子们却说我是“把垃圾变成宝贝的老师”。

二、科学教师的培养途径

小学科学教师面对的是小学生,除了自身需要基本的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和艺术尤为重要,需要掌握宽广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儿童心理学,掌握丰富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培养小学科学教师,可以从相关的高等师范学校引进人才,也可以由现今正从事其他学科教学的小学教师中择优转型而来。

1.积极引进

虽然高等师范学校没有相应的专业与小学科学匹配,但生物、物理专业的学生有与科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学习过“现代科学技术”,对儿童教育学和心理学了解颇多,可以积极引进这些专业毕业的学生成为小学科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引领他们进一步了解小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和认识科学概念的特点,不断积累和生成教学机智,提升引导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能力。他们将是以后“独领”的科学教师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