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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8 16:01:15

建设工程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例1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为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的不同,我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主要为二次平均价法(即以二次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二次平均价: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第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问题:(1)价格竞争程度比较高,评审内容单一,对资信能力好的企业优势体现不明显,大企业投标积极性不高。(2)招标人对技术要求不够重视,使用示范文本中往往不提技术需求。

3.信价量化法:在评标方法中引入了企业的信用评价记分和商务标的量化评审机制等,以进一步体现招投标公平竞争和竞争择优为原则,该评标方法主要适用于房建、市政总承包及装饰专业工程。特点:综合投标人信誉、报价等多因素量化评审的方法,是对经评审最低价法和二次平均法进行优化和完善后形成的评标方法,既保证资格后审的充分竞争,又能兼顾对投标人报价和综合能力的评价进行择优,是目前施工招标项目普遍使用的评审方法。具体做法: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7名投标单位进入评审区间评审(绝对值相同的并列进入),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后续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为通过制,但量化评审中有3分的技术商务匹配性打分;量化评审中总报价得分占70%,单价离散率评审占17%,信誉分占7%,另外主项资质加分、业主以往业绩履约评价等占3%。总报价或单价离散率评审的基准,分四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案,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方式从以下前三种方案中选取一种;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查的,按以下方案四规定的方式确定评标基准价。方案一:评标基准价=投标最高限价×W+二次算术平均值×(1-W)其中:W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从五个数值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案二:以二次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方案三: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系数K的浮动区间【A,B】由招标人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动态浮动区间确定。招标人在浮动区间内设定N个浮动值(K1,K2,K3……KN),开标前随机抽取得到系数K。方案四:评标基准价=投标最高限价×10%+二次算术平均值×90%可见,四种基准价确定方式中,除方案三以外,其他三种方案主要根据投标最高限价权重的不同而定。问题:3.1评标结果中有异常的情况产生:往往信用分较低且分数比较接近的数家投标单位因价格比较集中,单价离散度评分较高,最终总分拉高。经分析有以下原因:A、对信用分排名情况分析:资质等级一级以上且信誉度高的企业,诚信分排名一般在上游且比较稳定,相对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下的施工企业,信用分为0的较多,甚至为负分。诚信排名较低的企业要提高信用分较难,但中小型项目是这类企业的主要业务来源,为了中标,联合其他单位,在总价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情况下,单价集中报价后控制基准价,甚至以次充好,以此获取单价离散度评审高分;B、评标办法分析:评标办法中设置了“若经计算确定的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的相应条款和要求,但评标专家对单价基准价的合理性判定,因尺度难于把握,一般不予以修正,集中报价的投标单位往往得逞;C、单价离散度评审设置的初衷是防止投标人不平衡报价或不认真报价导致标后纠纷问题,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趋势上讲也是市场治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的表现,但因在评标、企业诚信管理等环节没有执行好情况下,反而成为某些投标人抱团投标的突破口。3.2对资质要求在一级以上的招标项目,信誉度高的大企业有优势体现;但资质要求在二级以下特别是三级以下的招标项目,大企业优势体现不明显。3.3因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自相对减弱,积极性不高,机械使用示范文本比较明显。

建设工程招标例2

我国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城镇一体化不断向前推进,使得建设工程项目每年大量增加,出现了呈直线上升的局面。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是如何使这一行业健康稳步的发展。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的课题:必须建立有形的建筑市场,使建设工程质优价廉,杜绝腐败发生。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实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解决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发生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建设工程项目的大量兴建,使建筑市场非常活跃。如何使建筑市场在一个规范的环境下运行,已成为当今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市场的公平,工程质量的优劣以及是否存在腐败等重要问题。基于这些问题的出现,我们从工程实践中总结出利用招标的方式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发包的做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国家为了规范这一问题,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做法规范了建筑市场的发展。但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仍有一些弊端。我们应根据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消除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活动中不合理的内容,从而使建设工程最大限度地满足质量、造价以及工期的要求。

二、公开招标的确切含义

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方式按照我国约定成俗的方法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在过去的时间里,实践中主要采用的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很少采用。现在建设工程几乎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这样,很有必要对公开招标的确切含义予以澄清。

所谓公开招标,按照国际上流行的说法也叫无限制竞争性招标。它是由招标人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向社会招标公告,凡对此招标项目感兴趣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的一种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是最具竞争性的招标方式。因为它参与竞争的投标人数量最多,且只要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便不受限制。只要承包商愿意均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少则十几家,多则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因此,其竞争程度最为激烈。它可以最大限度地为一切有能力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招标人也有最大容量的选择范围,可在为数众多的投标人之间择优选择一个保证质量、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如果在工程实践中出现少于三家投标单位报名时,便意味着公开招标失败,这时已无法展开竞争。遇到这种情形,应按其他的程序进行招标,公开招标已不能操作。

公开招标是程度最完整、最规范、最典型的招标方式。它形式严密、步骤完整、运作环环入扣。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般来说,公开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是:

(1)招标公告;

(2)进行资格预审;

(3)发放招标文件;

(4)召开投标预备会;

(5)编制递送投标文件;

(6)开标;

(7)评标(资格后审);

(8)确定中标人;

(9)合同谈判与签订。

公开招标是适用范围最为广阔,最有发展前景的招标方式。在国际上,谈到招标通常都是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适于招标的工程项目的首选的和常规的发包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招标已成为公开招标的代名词。在我国,通常也要求招标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凡属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优先选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这是现在我国有关招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

公开招标也是所需费用高花费时间长的招标方式,其程序复杂,工作环节多,因此工作量较大。

由此可见,公开招标的优点非常多,优越性明显,它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和克服了垄断。有效地提高了各个承包商的自身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中各个参与人员的营私舞弊现象,杜绝了腐败的发生。现在工程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已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

三、对公开招标在工程实践中的几点看法

自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以来,各地对公开招标都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笔者在工程实践中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公开招标的公告方式需更大地扩大范围

公开招标不管采取何种招标公告方式,都应当具有广泛的社会公开性。我们对公开招标的公告方式不能仅仅限于在传统媒体和工程交易中心,而要通过现在的传媒工具,如互联网。更多更广地增加其社会的公开性,投标单位就可以更方便快捷地得到公开招标的公告信息。只有具有广泛社会公开性的公告方式,才能被认为是公开招标的符合性方式。

(二)关于对投标人的限制条件有一些是必须消除的

公开招标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投标人只要符合某种条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在公开招标中对投标人的限制条件只应该是资质和实际能力。可是目前在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中,常常出现对投标人附加了许多苛刻条件的现象。如限定地区、限定获奖等。这些都是不妥当的。按前面所说,公开招标对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限制条件原则上只能是其资质和实际能力符合要求,至于其他方面的要求,只能作为在评标时得分的因素,一些限制条件必须消除。

(三)关于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又丧失投标机会的问题必须解决

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嫌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太多,采取了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抓阄或抓阄与业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从中淘汰一批资格预审合格者。对最后剩下的合格者再按相关程序进行招标。笔者认为这种办法是不可取的,必须解决。因为:

1、抓阄既不严肃也不科学;

2、业主推荐带有明显的人为因素,显失公平;

3、资格审查合格后又增设一道卡子,不符合公开招标的本质。

这一问题在今后的工程实践中必须消除。如果按此方法进行公开招标,岂不是一开始抓阄就行了,何必又有什么公开招标呢?笔者认为规范的公开招标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并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的招标。这样才能体现公开招标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结束语

公开招标是建设工程经过的程序,应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对于工程实践中出现的各个问题,按现行法律、法规对其改正和解决,公开招标才能够顺利地为建设工程服务,只有进行公开招标才能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只有进行公开招标才能保证投资合理化,控制建设工程投资;只有进行公开招标才能保证工程进度,按合理工期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最后使建设工程在质量、投资、进度各个方面都能满足业主和全社会的要求。在今后的工程实践中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方法,使建设工程招标严肃、科学地运作于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更高效、更快速地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招标例3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21世纪我国信息化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快车道,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成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围绕做大做强建筑业,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化手段,不断开发功能完备、性能先进、安全快捷的电子化招标投标平台,不断改进招标投标方式方法,优化工作模式,规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开支,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监管机构管理水平,构建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使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①随着信息化办公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逐渐普及,相对传统招标投标模式来说具有覆盖面广、不受时空限制、费用低廉等明确优势,这种网络化办公趋势充分体现了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招标投标过程中双方人员可不见面进行,招标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和备份,且不遗留任何细节,有利于相关部门审查,杜绝了人工修改,其工作的“透明”特征可最大限度的避免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

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十分严谨,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必须具备自行招标的经验和能力胜任才能该项工作,而开展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后,网络招标平台为行业提供了大量的文件模板,同时保存的历届招标文件积累了经验数据以供参考采纳,这样就节省了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的精力、物力及时间,并在工作过程中利用网络及时沟通交流,大大提高了招标筹备工作效率,缩短了招投标时间。

③推行网络办公、在线开标等工作后,招标中心可运用网络实现异地开标,投标人则通过网络招投标平台响应招标,招、投标方以及评标人可同时在线互动,异地完成全程招投标工作,减少了开、投标出差频率,节省了双方在异地开、投标以及评标工作中差旅费用和招待费用等高额开支。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制作并发送招、投标文件,提高了招、投标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传达投递的时效性,节约了传统招标投标工作中投入的大量纸张和印刷费用及投寄费。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

2011年北海市作为广西自治区首个电子招标投标软件试点城市,进行软件的研发修改和试运行,这是北海市响应国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必然趋势的具体工作化之一,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远程评标、共享异地资源,借助网络优势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减少人为干扰,实现招标投标工作的全程有效监管;同时为广西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运行机制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

(一)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平台

依照招标投标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在市、县单独设立招标信息总目录下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使各级工程交易中心保留信息的后台管理权限,招标公告和投标公示首先要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然后由各级工程交易中心。这种统一平台、单独设立、分别的招投标信息化建设对于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加强招标项目的监管较为有利,使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方和投标方更方便查询招标信息。

(二)开展投标企业网络报名

首先由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及工程监理主管科室建立起包括企业营业状况、资质等级、资质增项等,企业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库及资质等级和注册证书等建筑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然后与网络报名系统衔接,设置报名时间及自动截止时间等系统,开展建筑企业网络投标报名。这种报名方式无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方便投标企业程序,也提高了工程交易中心办事效率。

(三)实行清单计价招标、电子评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安装使用的清单计价招标软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了经过评审的、合理的综合评估法、低价中标法和最低投标价法等相对较固定的评标标准和定标办法,然后根据这种标准和办法制定出相应的表格,实现电子评标。这是对传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及监管的深层次的改革,很大程度的降低了参与评标专家的工作量,并使复杂的评标工作相对容易化,提高了评标工作效率及水平;同时,电子评标避免了评标专家计算失误,使得评标报告内容更加清晰、准确,为开展网上评标奠定了基础。

(四)实现评标专家的异地抽取和网上评标

通过软件设计建成全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实现评标专家的异地抽取,这种多地专家资源共享的办法克服了北海市专家库内专家资源少、专业专家不够用、特殊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抽取的异地专家可在当地通过网上评标系统开展评标。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中对于专家异地抽取和网上评标两系统的结合使用是传统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的质的飞跃,降低了招标方、招标机构、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的私下串通,使评标工作更公正、科学。

(五)自动实行建造师网上“押证”

实行建造师押证制度是避免一个建造师在同一时间投标多个工程,因承接多个工程而忽于实施项目管理的一种监管规定,但传统的押证制度不统一,且押证件原件又给建筑企业涉及使用证件的活动带来不便。实行建造师网上押证,根据评标结束后,软件系统即自动将建造师姓名、证书编号、承接工程名称及开竣工时间等公示于网上,一旦工程竣工或临近竣工,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审核后系统自动将该建造师个人信息公示撤销。这种信息化管理有利于监管部门押证管理,方便各部门查询建造师押证信息,公开、透明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三、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发展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和挑战性,需要多部门、各方面长期坚持不懈探索与创新,力创一个简洁、高效、透明、公开的政府运行模式。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实现了网上无纸化办公的管理和监督以及电子文档的“永远存活”状态,保障了所有信息的严密防范和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规范招标投标监管,提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现代化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①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可通过制定监督办法编制监督管理系统对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等进行中标建筑企业标后监督管理,加强项目检查,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将其违规行为公示通报于信息网络。

②加强网上业绩备案管理。建立投标企业业绩库,投标人业绩及相关资料在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在网上公布,接受多方监督,这样就减少了投标人虚报业绩、多次篡改业绩多次投标的弊端。要采取集中和单独业绩备案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定期接受投标企业业绩备案,同时将投标企业业绩备案管理系统连接建筑业基本数据,形成一个只要点击某建筑企业即可查询到该企业建造师、业绩等信息。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招标例4

2加强招投标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建设

建立科学完善的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需要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技术,细化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制度,建设公开、透明的交易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同时,将一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逐步实施市场化。为建筑市场主体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交易场所。一是要完善中介机构的管理。要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扶持一些工程咨询、等招投标中介组织。积极尝试建立独立于行政机关、相关主管单位之外的招投标组织管理机构,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排除非法或不正当的干预。二是要强化专家库管理。在遵循招投标法要求的前提下,招标评审专家的选择坚持随机抽取原则,对评审专家实施动态管理,保证评审专家随机产生,防止评审专家终身固定,缩短随机抽取的时间,减小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熟悉的可能性,做好保密工作,尽可能的增加评审专家的数量;实现全国范围内专家库联网,建设专家库,提高政府评审专家素质和业务水平,针对评审专家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既使其从业受到限制,又使其经济上付出代价。强化评审专家的失信惩戒,对评审专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3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

随着招投标各项法规的颁布施行以及依法行政、市场管理的目标要求,当前应树立大监督思想,构建大监督网络,实施全过程实质性监督。

3.1加强招投标监督机构建设

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职责分工进行重新整合,设立与招标执行机构完全分开的、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的机构。省、市、县各级分别成立专门的、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对各类招投标活动(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等),实施统一的、有效的监督。

3.2加强招标评标活动的监管

一是推行科学的招标评标方式。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费率评标法、电子辅助评标以及标准保密化评审(暗评)。同时应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监督,坚持动态管理,严肃评标纪律。二是加强对招投标文件和规则的审查和监督。监督的重点在以往程序性监督基础上突出招投标内容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监督,从而促使整个招标投标决策过程的科学化和合理化。应加强对招投标文件和规则的严格审查,制定规范文本推广使用,督促定性指标转变为定量指标,满足实质内容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3.3加强招投标市场主体的监管

一是必须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实行招标备案制度,对应招标的建设工程在正式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招标情况(按专门的表格形式)向监察机构汇报、备案,以便监察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招标情况;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机构进行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必须规范投标单位的行为。要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在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中,要“验明正身”,尤其是要对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进行考察,并要求全部押证施工,坚决打击工程投标“借牌”欺诈行为,并将在招投标环节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年检和晋级的重要内容。

3.4加强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管

一是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对招投标事后合同签订竣工决算等情况实行告知制度,对中标价、合同价和决算审核价不一致的情况要作出原因说明。防止“阴阳合同”等履签不一现象。二是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监督约束。进一步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规范设计变更管理程序,严防借设计变更虚报工程量、多结算工程价款、用设计变更掩盖工程质量问题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现随意分包、变更工程招标项目和内容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对不具有施工资质和条件的,要及时宣布招标结果无效,重新进行招投标。发现违纪违法情况的,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

3.5构建多渠道的监督方式

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多层次和内外有机结合的监管方式。一是建立统一的举报受理系统。制定相应的受理、处置办法,实行有奖举报,提高各方面的监督积极性。二是完善建设信用体系平台。进一步加强动态资信数据库管理,对招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信用状况、履约记录、违规行为等信息及时在专门媒体(网站)上进行公示,让公众监督处理的公正性。

建设工程招标例5

(一)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工程招标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二)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升级申请,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2、工程招标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三)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延续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4、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的复印件;

5、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6、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招标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8、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确认工程招标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档案情况。

(四)甲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机构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有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甲级工程招标机构其资格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五)工程招标机构改制、重组、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格的,除提供(一)、(二)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机构改制、重组、分立、合并情况报告;

2、上级部门的批复(准)文件复印件;或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改制、重组、分立、合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六)甲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向拟迁入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除提供(一)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机构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变更的书面意见;

2、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七)材料要求

建设工程招标例6

二、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周期长,不可控因素多,如何从源头抓好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给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期开好头、奠定好基础,是我从事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以来一直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

首先是坚持学习,对具体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对国家不断出台有关建设行业政策的学习,我积极学习2015年1月1日施行的住建部新修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3月1日施行的住建部新修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建设行业文件,熟悉掌握资质名称的变更情况、承包范围变化情况等,比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现变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比如对专业承包资质序列的调整等,积极的做好新老规定比较,发现区别,以便落实到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中去;

其次是积极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自己,对于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我提出了预控的管理理念,就是在招标阶段要做好建设工程的预控工作,隐患掐灭在萌芽阶段,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的违约风险、质量风险、工期风险、造价纠纷风险,全部有针对性的设置好防范措施,将工程管理的端口前移至招标阶段,把具体的管理措施、奖罚手段明确在招标文件中,提前亮底牌,丑话说在前,开诚布公,做到处罚有依据,以此来更好的促进施工单位良好履约,做到不敢违约,不想违约。

再次我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情况如下:

2014年5月参加了安徽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等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15年4月参加了安徽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15年3-5月参加了合肥市职工大学组织的《建筑施工组织》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16年3-5月参加了合肥市职工大学组织的《建设法规概论》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我积极参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4年、2015年组织的招标业务知识培训及相关法规宣讲,并对在日常招标工作中碰到的疑惑积极的通过中国招投标协会网站的相关问答平台向专家咨询学习。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等书籍,力求吃透法条,准确掌握规定,更好的做好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例7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我目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工程项目日益增多,使得建筑工程招标行业应运而生,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行为——工程招标,建筑工程招标不仅仅能够为招标者节省经济成本,还可以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的质量管理,提升工程招标服务质量,对提高招投标质量以及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业主沟通

招标合同签订后,招标公告应及时发出。但在招标公告发出前,应征求业主意见,了解业主对所委托招标工程的期望与具体的倾向性意见。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委托人(业主)对招标工程造价、工期、质量等要求以及委托人资金安排的想法。

(2)作为机构有责任对涉及工作的法规、流程与酌情而定的建设性意见告诉业主,以便在法规与程序许可的范围内使机构与业主的意见达成一致,而且力求作到最大程度地满足业主的要求。

(3)招标机构应对当前承包市场的状况有深入调查了解,如价格、质量、潜在承包人情况等,适时向业主提出推荐性意见。可以这么说,一个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出,也就确定了该项目招标工作的方向,因此,对这一看似简单的工作环节必须要设专人负责把关。

二、资格预审

在招标公告发出并通过监管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后,依据资格审查方式(通常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填报的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进一步审查、筛选,最终确定潜在投标人是质量控制的第二重要环节。资格预审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投标人填报的资格预审表进行复核性审查、验证,以确保真实性,可与政府监管部门建立一定形式的信息共享机制。

(2)组织人员对投标申请人类似的竣工工程或在建工程,均针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事先拟定的考评指标项目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报告,作为资格预审的重要依据。

资格审查的结果一旦与预审文件不符,必须实事求是,慎之又慎,从严把关。资格审查一旦完毕,立即整理资审报告,并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同时,也通知未通过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与通过资格审查但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并视情况说明原因。

三、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不仅要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要求,而且应得到业主的理解与认可,在通过监管部门的备案审查后,即可发给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要点:符合法规(特别是各个时期新颁规定),其中,有关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答疑补充文件要尽可能完整、准确、不留盲区,且适应市场行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业主在工程施工及竣工结算时所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具体来说,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拟订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对于涉及业主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时,招标机构的造价人员应及时介入。对交叉工作界面一定要划清,列出彼此详细的工作量清单,尽量避免以后出现界面工作的交叉或空缺,同时有利承包商准确报价和业主日后管理。

(2)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总分包之间的现场配合、进度衔接、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临时供水、供电的利用等相互间责权利。

(3)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策划中,应结合个案实际,加强对风险责任条款和特别条款的审查,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与转移风险。如包干范围,调价、调量范围与办法,工程窝工(停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机械停滞台班费的测定与计取基准),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进度款拖欠情况下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建设单位提前、滞后使用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保修处理,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支付办法,工程中零星计工处理和违约责任的量化问题等。总之,合同条款应尽量细化详实,减少不确定因素,防止合同漏洞与争议。

(4)针对当前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款结算方面问题突出的情况,根据个案实际事先明确材料结算方式,如供料方式、规格、数量与价格确认、价差调整方式或算式。一份高质量的招标文件应当满足四个基本要求:一是招标文件条款清晰完整。二是符合现行法规条例并充分反映业主的意图。三是能够选择“质量优,价格合理”的承包商。四是能够最大幅度地减少工程实施与结算阶段的纠纷和扯皮。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也会影响到投标文件的质量,最终可能影响到评标质量与业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因此,把握招标文件的编制这一中心环节,是体现公司水平与信誉的关键。

四、开标与评标

机构工作人员应把握投标截止时间的准确,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按既定程序与办法有条不紊地开展开标和评标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其间重要环节就是阻止无效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在公开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质量等级、日历工期等主要内容后,并在各投标人无异议的情况下让投标人退场,评标随即开始。评标过程机构人员一般不参与意见,但在业主委托时可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参与评标。在评标结果确定后工作人员及时汇总填表,请在场各位专家评委签字,予以确认。评标报告应及时整理完毕,由专人负责审定。

评标报告是机构行将结束某项业务的成果性文件,是必须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监督的重要资料,是一份完整齐全的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其内容包括:该项目招标投标基础情况,资格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报告应文字真实、简明扼要、数据准确,专业性和档案性强,切忌表达不确定性或隐含不应有的倾向性。总之,一项业务的圆满完成,必须有一份经得起任何挑剔与复查、备案齐全的资料,它应体现中介服务的独立、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

五、工程回访与反馈

本着对业主或客户负责的原则,为了不断提高招标业务水平,招标工作应适当地延伸到工程实施与结算阶段。

(1)定期跟踪工程实施动态,及时发现招标工作中的不足与缺陷,不失时机地进行更新、完善并反馈到以后业务中。

(2)招标文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根据工程纠纷实际情况,积极地为纠纷双方解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内涵,并尽量做出对业主有利的解释。

(3)根据中标承包人程实施状况,适时完善、弥补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办法)的不足与漏洞,为下一轮成功打下基础。

六、建设工程招标可持续发展对策

(1)提高招标机构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面对多头监管、市场缩小等不利环境,需要招标机构从业人员更高的综合素质予以应对。招标机构中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是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砝码。一是要加强对工程招标机构从业人员不定期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培训《招标投标法》和配套法规的实质性条款,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的依法实施招标工作的氛围;二是要注重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结合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扎扎实实实地推进业务学习和探讨;三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严格按程序办事,为业主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2)推行中标人付费制度。推行中标人付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工程招标企业的独立性问题,减少各方对招标工作的人为干扰。同时向中标人收费往往能比向招标人收费能收到更多,收益也能更及时兑现。

(3)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优化企业管理结构,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从作业标准、程序、方法到检验与考核形成一整套制度规范,把质量管理覆盖到招标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从制度上保证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向综合业务方向发展。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单一从事工程招标业务将会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一要建立招标业务面广、招标资质齐全的综合性招标企业。便于开展各种类型的招标业务,从而保证招标业务的市场份额。二向货物招标、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发展,增加企业自身实力,做到企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结束语

要发展建设工程招标行业,必须做到提高招标机构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推行中标人付费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向综合业务方向发展。机构内部逐步建立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信息资料库,如建筑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信用档案、设备材料市场价格等;逐步实现招标工作与计算机信息网络结合,建立与招标咨询决策相关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同时把握好每一环节,保证整个程序的成功运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水平,提供优质中介服务。

建设工程招标例8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范围

1.委托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人及时提供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人在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人开展招标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人工作5.委托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人盖章签字。

六、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6.对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人成立招标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人不承担责任。

10.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服务费金额:

2.招标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招标例9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范围

1.委托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人及时提供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人在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人开展招标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人工作5.委托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人盖章签字。

六、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6.对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人成立招标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人不承担责任。

10.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服务费金额:

2.招标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招标例10

一、委托人委托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范围

1、委托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人及时提供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人在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人开展招标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

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人工作。

5、委托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

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

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人盖章签字。

六、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人成立招标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人不承担责任。

10、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服务费金额:

2、招标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工作开始时间:

2、工作完成时间:

非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结束以完成

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

份,各执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地址:地址:

开户:开户: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附件一:

工程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工程项

目名称

招标

内容

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职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事项及承办人安排

事项

承办人

签名

事项

承办人

签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招标机构名称),为(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