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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8 16:00:04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1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2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区监督所要把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作为关心群众疾苦、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了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区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科,具体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资料收集和总结上报。

二、活动安排

整治活动从年6月2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6月25日—9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10月1日—30日为效果评估和总结阶段。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对已设置审批的医疗机构,严格审查其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床位数、人员配备等办医条件是否符合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处罚、清理。

3、检查医疗机构名称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名称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名不符实,以小冠大,自封“医院”、“中心”以及门牌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不符者坚决予以纠正。

4、审核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的类别,名称是否统一,严肃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5、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它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和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把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查验医护人员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要坚决执行“执业助理医师不得单独行医”和“执业助理医师不得设置个体诊所之规定”。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办理注册的,或不在规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一律以非法行医论处。

7、清理非法医疗广告。责令各医疗机构立即停止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和户外广告牌、墙体、流动车体上的未经审批或广告内容超出审批范围的医疗广告;禁止对淋病等类十一种疾病医疗广告;禁止以新闻报道、人物访谈“义诊”、“喜讯”等形式医疗广告。

8、各类义诊活动是否符合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要求。

9、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

10、对不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处罚、取缔。

11、对未按我区关于医疗机构规范标准进行规范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处罚。

12、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及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的检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13、会同有关部门对科研、计生、药品经营机构的涉医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监督所各片区负责人为所辖区域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市场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2、认真自查整改。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区域或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治整改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3

关键词:

精细化管理;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三甲复审是医院医疗、管理质量提升的强心剂,能促使医院在短时间内重点突破薄弱环节,改进服务流程,理顺管理思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2013年我院启动三甲复审迎评工作,以落实《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为抓手,将精细化管理理念与PDCA循环理念相结合,打造精细化管理的医疗质量体系,推动医院全面提升医疗管理和服务能力。

一、医院精细化管理思路

2013年3月,医院正式启动三甲复审迎评工作,成立“三甲复审”领导小组。全院在《评审标准》的新要求下,开拓新思路,寻找新方法,开展医院的自我监管和质量改进。按照责任细化、标准量化原则,院三甲办认真梳理分析《评审标准》,使每一条款都有对应的责任科室,做到责任落实到科、到人。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根据科室责任书,积极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对已达标的部分,形成惯性运转并持续改进;对未达标的部分,认真查缺补漏,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达标。

二、医院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

1.修订完善医院制度,组织院内培训。

根据《评审标准》的要求,职能部门组织全院相关科室对各类医疗制度、质量控制指标、服务流程、岗位职责进行了新增、修订、整理归类,共编辑近300条医疗业务制度。重点在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管理考核实施方案(2012年版)》的基础上修订了医疗质量与安全考核指标,其中涵盖了质量指标、患者安全指标、医院感染控制指标、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指标、合理用药指标等评审标准要求的日常统计评价指标,并量化考核标准,使医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与制度修订配套,医院针对医疗核心制度、药品及感染相关管理制度、各类应急预案等组织了五十余场培训,第一时间将新增、修订的制度内容告知临床、医技科室,保证制度的良好执行。

2.加强质控监督,确保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医院质控办从医院层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质控监督。以院级质控检查为抓手,强化核心制度执行力,开展包括综合治疗检查、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单病种质量管理检查等多项检查,对重返ICU、手术室类指标、手术并发症类指标等各项医疗质量指标进行监测,定期向全院通报质控检查情况,并将具体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形式下发到科室,限期整改。科室层面,各临床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护士长为副组长的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病区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根据本病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和月份计划,开展关于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医院感染管理等常规检查,以及开展评审标准中核心条款、各项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完善各项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利用鱼骨图等管理工具寻找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定期针对持续改进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通过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核心制度落实更深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在科级层面更加有针对性、专业化[1]。

3.医院管理向个性化方向发展,突出肿瘤专科医院特色

3.1开设肿瘤多学科综合门诊[2]。

为进一步完善肿瘤多学科综合诊疗体系,本院组织开展了肺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三个病种的多学科综合门诊,每周定期开诊,以帮助肿瘤疑难病例的患者获得最佳诊疗方案,缩短其门诊就诊时间,减少门诊转科次数。自2013年8月1日开诊以来,截至2014年10月22日,共开诊262例次,其中肺癌236例次,乳腺癌15例次,恶性淋巴瘤11例次。

3.2开展科(病区)主任主持集体查房(讨论)。

在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同时,医院积极探索促进科室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途径。2013年医院制定了《科(病区)主任主持集体查房(讨论)制度》。科主任主持集体查房强调要体现肿瘤专科医学多学科综合治疗的特色和本专业的最新进展,可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体查房,包括重点病例查房、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形式。根据科室医疗工作需要确定查房频率,原则上至少保证每周集体讨论2次。查房后全体人员集中讨论查房的病例,由科主任主持,各级医师充分讨论发言,最后由科主任总结,做出集体查房意见。各主诊组严格执行集体查房意见。

3.3实行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多学科联合会诊与肿瘤多学科综合门诊、肿瘤多学科综合查房一起组成本院的肿瘤多学科综合诊疗体系。主要对象是在诊断治疗中存在疑难或争论的肿瘤患者、治疗过程中需要变更治疗方案的肿瘤患者和已收住院的非本专业肿瘤患者。联合会诊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综合治疗小组组长为首席专家,副组长为次席专家。首席专家保证本小组会诊活动的按期进行,保证会诊质量,综合多学科意见,形成治疗方案。目前已正式开展肺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胃癌及肠癌、肝癌、头颈部肿瘤、宫颈癌、食管癌八个病种的联合会诊。

4.构建信息化体系。

一是实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信息化。全院实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OA网络系统直报,各科室不再提交纸质报告。医务科每季度定期分析不良事件发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网络直报不仅减轻了临床医生工作量,使上报途径更便捷,同时还为医疗管理部门提供了更精确的分析数据。二是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对甲状腺癌外科治疗等19个临床路径进行修订,与信息科配合实现临床路径信息化。通过组织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成员学习临床路径实施流程、进行网络操作培训,提高临床路径各病种的入组率和完成率。

三、医院精细化工作成效

通过三甲复审迎评准备工作,全院医务人员对于PDCA循环理念有了基本的认识,初步形成“制定制度——责任科室落实各项措施——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自查——医院质控部门下科室检查——质控部门反馈检查意见——各科室自查改进”的良性循环,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常态化,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改善。

医院质控办、医务科定期开展各项核心制度专项检查,监测核心制度落实情况。通过2013年2次专项检查,医院的围手术期医疗质量明显提升,表现在:一是手术科室医护人员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的熟知程度有所改善,麻醉医师基本能按照要求完成《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的核查项目。二是手术风险评估、麻醉风险评估的落实情况有明显提高,抽查的所有病例中落实情况良好的病例分别占84.6%、61.5%。此外,麻醉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术前麻醉访视落实情况、手术部位标识情况等也得到明显改进。

2.医技科室利用管理工具改进服务流程。

三甲复审迎评工作全员动员,不仅在临床诊疗各个环节进行持续改进,医技科室更是针对服务时效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业化的改进。检验科成立项目小组,利用六西格玛质量工具,对标本、人员、仪器、流程各项因素进行分析,剔除不可抗因素如标本复检、仪器故障、标本量大等,确定导致不合格率高的关键性因素,提出标本接收及接收后的流程优化方案,如加强检验人员急诊意识,控制标本流转时间等,大幅度提高了住院、急诊标本检验回报时间(TAT)合格率。

3.临床科室输血相关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医院根据三甲复审相关要求,完善输血管理,开展临床科室输血相关检查。2013年开展2次追踪检查,旨在短期内有重点地改进输血相关制度不完善、医务人员重视不足的问题。第一次追踪检查共抽查115份输血病历,发现主要存在2个问题:(1)输血同意书中未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及输血次数。(2)输血病程记录不完整比例达93.9%。为此,一方面,医院对输血知情同意书进行修改,增补了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以及输血次数。另一方面,要求各科室在书写输血病程时对“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效果评价”等方面都详实记录。第二次追踪检查,输血病程记录不完整比例下降至48.2%。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取得初步成效。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实施初期,医务人员主动性不高,报告数量远低于每百张实际开放床位要求的年报告数。为促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落实,医务科采取了三项措施:(1)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2)全院实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网络直报;(3)医务科每季度对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2013年共收到143份不良事件报告,较2012年增长146.6%。不良事件报告逐渐形成“被动→树立意识→自觉主动→行为习惯→质量持续改进”的良性转变。

5.临床路径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2013年,医务科对甲状腺癌等19个临床路径进行修订,组织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成员学习临床路径实施流程;并与信息科配合进行临床路径信息化培训,使临床路径各病种的入组率和完成率有所提高,平均住院费用、药品比例、治疗(术)前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日均有下降。2013年我院各病种平均入组率71.6%,完成率77.1%,达到三甲评审标准A级条款的要求。

小结

医院精细化管理是现代医院管理的发展趋势,更是医院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的必要手段;尤其在按照新标准建设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的过程中,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更显得尤为重要。笔者所在医院不断将精细化管理理念、方法、内涵引入医院的实际工作中,结合PDCA循环,使医院管理更加精确化、数据化,具有高效率、高执行力。

作者:郭琛 陈传本 王洋郁 张仕卿 董晰 单位:福建省肿瘤医院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4

[中图分类号] R824.2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4-4721(2011)05(c)-138-02

为了分析各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笔者分析了本单位近4年的传染病报告资料,并进行了统计学分析,现将调查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单位2007~2010年近4年的传染病报告资料,资料包括有传染病病例、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漏报调查报告(包括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同时,对这段时间内,单位对传染病报告工作做出的相关总结材料,以及对传染病报告的制度规定和具体的报告时间、报告内容、报告情况的规定。

1.2 研究方法

根据对资料内容的整理,对近年来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了报告时间、诊断标准、遗漏现象的综合性分析研究,并对漏报情况进行了统计学分析,力求找出目前传染病报告情况存在的弊端,并思考解决对策。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分析。采用了百分比进行了比较分析,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随着国家对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投入加大,2007年本市乡镇级医疗机构均开通网络直报,对这4年来的报告调查可以看出,虽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网络上传染病报告的整体情况较好,但实际中却存在漏报等一些问题。

2.2 漏报情况

通过对这4年来的病例分析研究可以看出漏报情况还是存在的,但是其数量较少。同时,从漏报情况来看,13个市、县、区的漏报情况处于稳定状态,虽然漏报率均比2007年有所好转,但是其整体漏报情况也没有明显地改善情况,除了2008年的漏报率有所下降以外[1],其余均有百分之五以上的漏报率。见表1。而市本级分层整群抽样漏报调查情况见表2。

3 讨论

分析其漏报的原因主要有: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漠;传染病相关知识欠缺,疫情报告重要性认识不足;医院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且人员变动性较大,兼职较多;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簿欠规范,往往就会出现项目填写不全、字迹难辨、地址不详等,使查对困难,特别是从原始的接诊登记、原始化验单、影像检测单的填写等。有些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又有顾虑不肯提供真姓名、地址等诸多因素,致使有的患者以假姓名假地址报告或不能报告,使传染病报告数量有一定的伸缩性。

3.1 进一步改进措施

①无遗漏的报告改进。无遗漏的报告改进必须从对原始的接诊登记、化验单的检验和影像检测开始,医院的预防保健科(或传染病管理科)必须建立异常结果反馈机制,每日核对阳性化验单及异常影像结果,堵塞漏报,弥补了因化验单、影像单项目不全和流失而造成的无法补报的状况;同时首诊医生要做好此类患者转诊的导诊工作,以防出现无主化验单而转向无法补报的另一局面。对严重的传染病必须要求患者提供身份证进行住院、门诊治疗,以免出现虚假姓名而无法报告的现象。同时,传染病报告如果发生遗漏现象必须要对其医院进行严格的管制,以制度来约束行为,保证其报告的全面、无遗漏[2]。②限时速度的报告改进。传染病的报告必须有时间限制,因为其传染情况会直接威胁到周围人的生命健康,所以在报告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速度问题,例如:甲类传染病应于2 h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同时电话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没有实现网络直报的,应于2 h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h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h内进行网络报告;没有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h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于速度的控制,除了严格的时间规定之外,还要注意对医院报告人员的选定,必须要设立专门的报告人员,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完成报告任务避免出现延误时间的情况,而且各地的医院也要加强硬件建设,确保网络报告的畅通[3]。

3.2 完善报告体系的展望

未来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要建立其完备地信息技术网络化管理,保证信息技术在医院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通过网络信息来实现无遗漏的严格管理,同时,电子病例的应用也将有着更为严密的组织性,能够保证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中的要求执行,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开展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法知识的普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人员也应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保持网络直报工作队伍的稳定性[4-6]。

[参考文献]

[1]潘恩春.从SARS流行剖析我国现行疫情报告系统[J].疾病控制杂志,2004(5):54-56.

[2]潘淼,冉萍.综合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思考[J].湖北预防医学杂志,2003,14(1):123-125.

[3]徐立中.传染病监督管理的研究[J].现代医院,2006,6(6):55-58.

[4]吴秀玲,吕元聪.我国传染病监测的现状与展望[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9,23(5):78-80.

[5]李丽娟.信息技术在医院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J].医学信息(上旬刊),2010,23(16):2509-2510.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5

患者姓名:

病案号:

检查者:

上级医师:主治

副高

正高

住院医师:

项目分值与检查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分值

扣分及理由

得分

病案首页5

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某项未填写、填写不规范、填写错误

0.5/项

一般项目1

一般项目填写齐全、准确

缺项或写错或不规范

0.5/项

主诉2

1.简明扼要,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超过20个字、未导出第一诊断

1

2.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代替

主诉不规范或用体征或用诊断代替,而在现病史中发现有症状的

1

现病史8

1.起病时间与诱因

起病时间描述不准确或未写有无诱因

1

2.主要症状、体征的部位、时间、性质、程度描述;伴随病情,症状与体征描述

部位、时间、性质、程度及伴随病情描述不清楚

1/项

3.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

缺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阴性症状与体征

1

4.疾病发展情况,入院前诊治经过及效果

疾病发展情况或入院前诊治经过未描述

1.5/项

5.一般情况

(饮食、睡眠、二便等)

缺一般情况描述

0.5

6.经本院“急诊”入住,有急诊诊疗重要内容简述

缺或描述不准确

2

既往史3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心脑血管、肺、肾、内分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

缺重要脏器疾病史,尤其与鉴别诊断相关的

1/项

2.手术、外伤史,重要传染病史,输血史

缺手术史、传染病史、输血史

1/项

3.药物过敏史

缺药物过敏史或与首页不一致

1

个人史1

1.记录与个人有关的生活习惯、嗜好和职业、地方病接触史及冶游史

个人史描述有遗漏

0.5

2.婚育史:婚姻、月经、生育史

婚姻、月经、生育史缺项或不规范

0.5/项

家族史1

1.记录与疾病有关的遗传或具有遗传倾向的病史及类似本病病史

如系遗传疾病,病史询问少于三代家庭成员

0.5

2.直系家族成员的健康、疾病及死亡情况

家族中有死亡者,死亡未描述;或未记录父母情况

0.5/项

体检检查5

1.项目齐全,填写完整、正确

头颈五官、胸、腹、四肢及神经系统检查缺任何一项;心界未用表示;肝脾大未用图示

1/项

2.与主诉现病史相关查体项目有重点描述,且与鉴别诊断有关的体检项目充分

与本次住院疾病相关查体项目不充分;肿瘤或诊断需鉴别者未查相关区域淋巴结

2/项

3.专科检查情况全面、正确

专科检查不全面;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未记或记录不全

2/项

辅助检查1

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写明检查日期、外院检查注明医院名称

有辅助检查结果未记录或记录有缺陷

1

诊断3

1.初步诊断疾病名称规范、主次排列有序

无初步诊断;仅以症状或体征待查代替诊断;初步诊断书写不规范

2

2.有医师签名

缺医师签名

2

3.入院记录(或再次入院记录)由经治医师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无入院记录,或入院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或非执业医师书写入院记录

单项否决

首次病程记录5

1.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2.将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归纳提炼,写出病例特点,要求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照搬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未归纳提炼

2

3.拟诊讨论应紧扣病例特点,写出对诊断的分析思考过程,阐述诊断依据及鉴别论断;

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论断、分析讨论不够

4

4、针对病情制订具体明确的诊治计划,体现出对患者诊治的整体思路

诊疗计划用套话、无针对性、不具体

2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5

1.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2.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无新发现

未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无新发现

1

3.记录上级医师对疾病的拟诊讨论(论断依据与鉴别论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和具体医嘱

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论断或分析讨论不够,或与首次病程记录中的内容相似

4

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5

1.按规定书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病危至少每天一次,病重至少每两天一次,病情稳定每周至少二次)

对一般患者未按规定时间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者

2/次

危重患者未按规定时间记录主治医师查房记录者

3/次

2.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内容应包括对病情演变的分析,明确诊疗措施,评价诊疗效果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无内容、无分析及处理意见

2/次

3.按规定书写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应有对病情的进一步分析以及对诊疗的意见

疑难或危重病例一周无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单项否决

一般患者一周无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

2/次

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无分析及指导诊疗的意见

3/次

日常病程记录15

1.记录患者自觉症状、体征等病情变化情况,分析其原因,并记录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效果

未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对新的阳性发现无分析及处理措施等

2/次

2.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随时记至少每天一次,病重至少每两天一次,病情稳定至少每三天一次)

对一般患者未按规定时间记录病程记录者

2/次

对病危患者未按规定记录

3/次

3.记录异常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有分析、处理意见及效果

未记录异常的检查结果或无分析、判断、处理的记录

1/次

4.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与重要医嘱更改的理由及效果

未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未对更改的药物、治疗方式进行说明

1/次

5.记录住院期间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及他们的意愿,特别是危重患者,必要时请患方签名

对病情危重患者,病程中未记录向患者近亲属告知的相关情况

2/次

6.普通会诊意见应在申请发出生48小时内完成

无会诊意见或未在发出申请后48小时内完成

2/次

7.会诊记录单填写应完整并记录会诊申请理由及目的

会诊记录单未陈述会诊申请理由及目的

1/次

8.病程中应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未在病程中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1/次

9.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应由操作者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无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10.有创诊疗操作(介入、胸穿、骨穿等)记录应记录操作过程,有无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操作者姓名

有创诊疗操作(介入、胸腔穿刺、骨髓穿刺等)记录未记录操作过程、有无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操作者姓名

2/次

11.已输血病例中应有输血前9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

已输血病例中无输血前9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

2/次

12.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当天病程中应有记录,内容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种类及量、有无输血反应

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当天病程无记录或记录有缺陷

1/次

13.抢救记录、抢救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抢救医嘱未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14.抢救记录应记录时间、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开具的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相一致

无死亡抢救记录(放弃抢救除外)

单项否决

抢救记录有缺陷

1/项

开具的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不一致

2

15.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无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单项否决

交班与接班记录,转出与转入记录雷同

单项否决

16.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病程记录

缺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记录

2

17.其他

病程书写有其他欠缺、缺项、漏项

酌情扣分

围术期记录15

1.术前小结是手术前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论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无术前小结或有缺项、漏项等

2

2.择期中等以上手术应有手术者参加的术前讨论记录

择期中等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

单项否决

3.应有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的记录

无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的记录

3

4.有手术前一天病程记录

无手术前一天病程记录

2

5.有麻醉师术前查看、术后访视患者的记录

无手术前、后麻醉医师查看患者的病程记录

2

6.应有患者接入手术室后手术者、麻醉师对患者的核对记录

缺手术者、麻醉师术前对患者的核对记录

2

7.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内由手术者完成,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术中出血及输血、标本等情况

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患者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缺项或写错或不规范

1/项

无手术医生签字

5

8.麻醉记录由麻醉医师于术后即刻完成

无麻醉记录

单项否决

9.术后病程记录由参加手术者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缺术后病程记录或记录不规范

3

缺项或写错或不规范

1/项

10.应有术后连续3天,每天至少一次的病程记录;术后3天内应有手术者查看患者记录

缺术后每天一次、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

1/次

术后3天内无手术者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的记录

1

出院(死亡)记录10

于患者出院(死亡)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死亡记录内容同上述要求外,应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时间具体到分钟

缺出院(或死亡)记录或未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缺某一部分内容或记录有缺陷

2/项

出院记录缺医师签名

5

死亡记录无死亡原因和时间

2/项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容符合规范,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单项否决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不规范

2

知情同意书5

1.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病例应有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病例无患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单项否决

2.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知情同意记录规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缺项或写错或不规范

2/项

3.使用自费项目应有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使用自费项目无患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2

4.患者病危,应将病情告知患者家属并发“病危(重)通知书”

病危(重)通知书应发未发

5

5.选择或放弃抢救措施应有患者近亲属签署意见并签名的医疗文书

放弃抢救无患者法定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医疗文书

单项否决

6.非患者签名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非患者签名无授权委托书

5

非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5

医嘱单及辅助检查5

1.每项医嘱应有明确的开具或停止时间

医嘱开具或停止时间不明确

1

2.医嘱内容应当清楚、完整、规范,禁止有非医嘱内容

医嘱内容不规范或有非医嘱内容

1

3.每项医嘱开具或停止均应有医师的亲笔签名

医嘱无医师签名

1

4.住院48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住院48小时以上无血尿常规化验结果;也未转抄门诊化验结果

1

5.已输血病例中应有输血前9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

已输血病例中无输血前9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

5

6.手术病例术前完成常规检查(肝功、肾功、出凝血时间、HBSAG、血常规、尿常规、血型、心电图、胸片等)

未完成术前常规检查

0.5/项

7.所开具的辅助检查医嘱应与检查报告单回报相一致

检查医嘱与报告单不一致

5

8.辅助检查报告单粘贴整齐规范,结果有标记

检查报告单粘贴不规范,异常结果无标记

1

9.化验单张贴准确无误

化验报告单张贴错误

2

10.住院期间检查报告单完整无遗漏

针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单项否决

书写基本原则5

1.严禁涂改、伪造病历记录

有涂改或伪造行为

单项否决

2.修改时,应在错处用双画线标识,修改处注明修改日期及修改人签名

修改不规范

1

3.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不得模仿或代替代人签名

记录缺医生的亲笔签名或非本人签名

2

4.病历中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姓名、病案号等),患者一般信息记录准确无误

记录单一般项目(如姓名、病案号等)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

1

5.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相一致

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单项否决

6.医嘱所开具的诊疗措施应与病程记录内容相一致

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

5

7.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与原报告单内容相一致

病程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与原报告单内容不一致

5

8.病历内容应客观准确不得互相矛盾

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

单项否决

评价结果说明:

总分:

日期: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6

    被告:南京市鼓楼医院(以下简称鼓楼医院)。

    1997年9月18日,原告从某某因发现右乳房包块而入住被告鼓楼医院普外科,入院时 诊断为“右乳包块待查:右乳腺小叶增生症?”拟行手术治疗。术前,鼓楼医院对从某某进 行了穿刺细胞学检查和各项术前常规检查,未发现其有手术禁忌症。9月23日,鼓楼医院普 外科全科医生对手术方案进行术前讨论,因不能排除包块有恶变的可能,故决定建议从某某 进行“右乳包块切除术+快速冰冻切片检查”,如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报告诊断包块为恶性肿 瘤,则拟行“右乳癌改良根治术”。同日,医院就该手术方案向患者亲属予以告知,从之亲 属表示同意并签字。9月25日,医院对从实施手术。术中,医院先将从右乳包块及周围乳腺 组织切除并送病理室做快速冰冻切片诊断,约一个半小时后,快速冰 冻切片病理诊断从右乳包块为恶性肿瘤,医院当即将此结果告知从之亲属,并说明需对从施 行“右乳癌改良根治术”,从之亲属对医院提出的此手术方案表示同意,并再次签字。医院 当即对从施行了根治术,将从之右乳及周围相关组织全部割除,并将根除组织的标本送院病 理科检验,整个手术过程顺利。从某某恢复正常,于10月6日出院。术后,鼓楼医院病理科 对从 的右乳改良根治标本又进行了免疫组化病理检验,结论为从之右乳包块为侵袭性颗粒肌母细 胞瘤,根据免疫组化的结果可排除乳腺癌。后医院结合快速冰冻切片病理诊断结果及免疫组 化病理检验结果,出具了对从右乳包块的病理报告书,报告书认为:从右乳包块为侵袭性颗 粒肌母细胞瘤,属低度恶性或境界恶性,手术切除后不必做其他治疗,但须紧密随访。

    从某某在得知了免疫组化的病理结论后,将其所获的病理切片送交多家医院检验,数家医院 的病 理报告均诊断从的右乳包块非恶性肿瘤。据此,从某某认为:鼓楼医院的快速冰冻切片病理 诊断 失误,导致其右乳组织被全部割除,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重大过失。为此,向南京市鼓楼 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该委鉴定认为:本病例为右乳腺颗粒(肌母)细胞 瘤。颗粒细胞瘤是一种比较少见的软组织肿瘤,在乳腺组织上发生极少见,据省肿瘤医院、八一医院和鼓楼医院被切除乳腺瘤组织病理诊断回顾,以往没有遇过。此次又在快速冰冻切 片情况下,病理组织类似乳腺癌的改变,确定颗粒细胞瘤诊断是有较大难度的。但鼓楼医院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报告明确为恶性肿瘤是不严谨的。侵袭性颗粒肌母细胞瘤有恶变倾向,原则上可以做根治术,但术前应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因根治术前不能确定侵袭性颗粒细胞瘤 ,而未能如实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行右乳房改良根治术,客观上违反了病人的意愿,手术 扩 大化,对病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鉴定结论: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从某某不服上 述鉴定结论,向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该委鉴定报告认为:本病例为右 乳腺颗粒(肌母)细胞瘤:“颗粒细胞瘤”是罕见的软组织肿瘤,国外文献中报导的仅有数百例,其中的“恶性颗粒细胞瘤”更是极为罕见,截止1996年世界上仅报道了36例,且多为个 例报导。国内外权威专家(EZENGER和张仁元)论述其生物学行为属来源未确定,良恶性质难以准确界定的少数肿瘤之一,目前病理界命名各异,标准不一,恶性形态难以在显微镜水平 认定。鼓楼医院(1)快速冰冻病理术中口头报告为“恶性肿瘤”,10月6日书面报告再次诊断 .其本身涵义为:未肯定为乳腺腺癌;难以排除低度恶性的可能。但临床按常规理解为乳腺癌导致手术扩大,病理诊断者与术者均有欠完美之处;病理口头诊断可附带说明其形态的特殊不典型性;临床也应考虑患者年龄、婚姻状况及“恶性肿瘤”的涵义的广泛性,适当选择 手术范围。(2)颗粒(肌母)细胞瘤与侵袭性颗粒细胞瘤为术后诊断差异,未对手术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综上,颗粒(肌母)细胞瘤是一种极为罕见的病例,目前在国内外学术领域对其 生物学行为均未能完全界定,现在的病理诊断学认知水平难以对此病例予以精确认定,就世界上目前对此病变的研究发展,南京地区的诊疗水平以及快速冰冻切片检查的局限性等因素 综合考虑,本病例虽有手术范围扩大的后果,但当事病理医师无过失行为。鉴定结论为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从某某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于1999年6月29日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 :因被告的病理医师误诊原告的右乳包块是乳癌,而导致原告的整个右乳被割除,原告为此 痛不欲生。现要求被告承担其过错责任,并对原告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5405 .90元予以赔偿,另须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20万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鼓楼医院辩称:原告所患右乳包块是侵袭性颗粒肌母细胞瘤,即为低度恶性肿瘤 .被告根据对该肿瘤的治疗需要并征得原告亲属的同意,对 原告施行了右乳癌改良根治术,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过错,且通过对原告的手术治疗,排除了原告今后再遭受右乳肿瘤恶变损害的可能,是为了原告更长远的健康利益着想。原告仅从 自身的形体美观角度出发,指责被告,被告对此不能接受。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 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收取了原、被告各方所持有的全部病理切片,并委托北京市肿瘤医院对双方提交的切片进行病理诊断,以鉴定:(1)双方各自持有的病理切片是否为同一病例组织的切片;(2)该组织肿瘤的类别及性质。北京市肿瘤医院的病理科接收 委托,对所有病理切片进行会诊后,出具了病理检查报告,报告中写明:(1)送检切片为同一病例组织切片;(2)肿瘤组织形态符合颗粒细胞瘤,细胞异型性不显著,核分裂现 象不多见,但部分区域与周围界限不清楚,有侵袭性生长趋向。并说明,确定恶性颗粒细胞 瘤,主要根据细胞异型性,核分裂相多少。更为重要的是肿瘤的生物学行为。另该院在回答法院咨询时提到,原告送交的切片中有不好的组织状况存在,被告送交的切片中发现不好的组织更多些,且程度更坏些,据现状,肿瘤恶变的倾向是存在的。

    另对被告的具体操作行为,以举证倒置的原则查明:原告入院时即由住院医师对其进行了全 面的体格检查,并有初步诊断,入院后住院医师针对其右乳包块又做了具体检查,诊断同于初步诊断,并准备择期手术。术前,被告对原告进行了穿刺细胞学检查和各项术前常规检查 ,组织全科医师对原告的病情进行了讨论,拟定了手术方案,对手术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均 有明确意见,并向原告亲属告知了手术意见,获同意后施行了手术,手术按拟定的方案实施 ,无异常。术后,原告安返病房,被告对原告予以护理,无异常现象发生。原告恢复正常后 即出院,出院时,被告嘱其定期随访。

    本案原告所患颗粒肌母胞瘤是一罕见的软组织肿瘤,其又称颗粒细胞瘤,以Diss于1927年报 告一舌前部肿瘤命名。至今,国外文献中报告仅数百例,其中恶性颗粒细胞瘤则更为少见, 截止1996年世界报告仅36例。该肿瘤属少数来源未确定、良恶性质难以准确界定的肿瘤之一 ,目前病理界对此肿瘤形态命名各异,标准不一。恶性颗粒细胞瘤有两种类型,一类表现为 临床恶性、组织学良性;另一类表现为临床和组织学均为恶性。目前较公认的恶性标准是: 1.病理形态良性,但临床复发或有转移;2.体积大于4-5cm,核分裂2/10HPF,有梭形细胞瘤 ,核大并核仁明显,有坏死,生长迅速或复发,此六种现象不必全部具备。目前国内对此肿 瘤的病理研究较权威的专家即是上海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的张仁元教授。而本案被告提交的上 海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的病理会诊报告单即是经该院病理科会诊后由王懿龄教授和张仁元教授 签发。该报告具体描述:“(右乳腺)肿瘤细胞呈大多边形,富于胞浆,伊红色,颗粒状,细 胞核呈圆形或卵圆形,大小不一,较大核内见核仁,常见双核细胞,核分裂相平均1/10HPFs ,有病理性核分裂,肿瘤细胞在纤维脂纺组织内呈侵袭性生长……”会诊意见:“(右乳腺) 恶性颗粒细胞瘤。目前,临床对于侵袭性颗粒细胞瘤可同于恶性颗粒细胞额瘤采用根治术, 也可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在适当范围内切除。上述事实,应予认定。

    综合以上事实,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原、被告间属医患关系,在此关系中,院方作为具有专 门知识和技能的专家而赢得患者信赖,故院方在进行执业活动时,负有高度注意、救死扶伤 及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这些义务有些是医疗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有些则是职业道德 、行业规范、法律的要求。如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上述义务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则应承担责 任。这种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要具备行为违法、患者有损害后果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主观上有过错。但在具体认定行为的违法及 主观上的过错时,必须将医疗行业习惯及惯例、现有医疗科学技术的实际发展状况作为重要 的考量情节,以一个合格的医护工作者所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来判断。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分析被告的行为,本院认为,首先,因原告所患肿瘤的罕见及特殊,被告在术前不 能 排除肿瘤恶变的可能,故按行业习惯及惯例采用术中快速冰冻切片诊断,对此方案,被告术前进行了慎重讨论,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且向患者亲属予以了必要告知,亦尽到了告知 义务。被告对原告在术前进行了常规及必要的检查,术中的操作及术后护理亦按规程要求 履行,无异常现象。据此,本院认定被告对原告实施的医疗行为符合规范及行 业习惯。其次,因我国目前对该肿瘤研究的技术水平尚不能对该肿瘤的良恶性有较明确的判 断标准,且该肿瘤恶性表现形式复杂,故快速诊断难以达到精确程度。经过对双方提交的病 理报告的审查,本院认为,被告提交的病理报告更具科学性。医学科学是极为复杂的学科, 对同一病例,医师因学识、经验、认识差异而可得出不同的印象和判断,尤其对于一些罕见 病例,则判断差异更为显著。因此,对本案的特殊罕见肿瘤的认定应以倾向性的诊断意见 和 该研究领域的权威意见相结合作为判断标准。本案涉及的这两类意见均共同认为该肿瘤细胞 有符合恶性标准的形态存在,权威的意见则更为明确,认为该肿瘤为恶性肿瘤,故本院在综 合各医生、专家的意见,并从科学性、严谨性、可信性几方面对双方提交的病理报告进行审查判断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认为原告右乳包块中的肿瘤至少应是具有恶变倾向的肿瘤,据此可认定被告出具的快速切片病理报告没有达到精确诊断的要求,但并不能视为误诊或错诊,在 此诊断的基础上实施根治术亦符合行业惯例。被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其主观亦无过错,且 术后被告又对该病例进行了进一步的病理检测,并如实出具了详细报告,此亦体现了被告对 该 病例诊疗的科学态度,尽到了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据此,本院认为被告不应承担责任。但本案所涉及的整个治疗行为的不完美之处亦是客观存在的,具体在于因术中未能精确诊断为侵袭性颗粒肌母细胞瘤,故未能最大限度地尊重患者最客观的意愿,手术方案的选 择亦不是在最精确真实的诊断前提下进行,未能充分考虑患者是一未婚女性而行最恰当的手 术,使患者及亲属在术后得知有关情况与术中了解的情况不完全相符合,即对术后的现实有 无法接受的焦虑和痛苦,并为弄清真相而奔波,经济上亦承受了一定的负担。因此,本院认为,对此不完美,非被告主观有过错或行为违法造成,而是目前医学科学对该肿瘤的诊疗水 平及 技术局限造成,若要求由被告承担此局限性的后果,势必不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从社会公 平的角度考虑亦显不妥。对原告而言,客观上其身体受到损害,但在目前医疗水平不能同时 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及身体完美并重予以保护时,医者的职责及患者的根本利益均要求对 生命 健康的保护是首要的、根本的,对患者身体的保护须以不丧失生命健康为成就条件,故原告 虽然右乳缺如,但此并不能视为医疗行为的损害后果。原告因此治疗而承受的不利影响应是 一种因病情诊断差异而产生的对术后现实不能接受的痛苦。对此虽然被告行为及主观无过错 ,但原告承受的此不利影响除与其自身的认识因素有关外,与被告治疗行为的不够完美亦 有客观的因果关系,故被告可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和精神上的补偿。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 规定,该院于2000年10月2日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从某某的诉讼请求;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南京市鼓楼医院给予原告从某某经济补偿计人民币1 万元整,精神补偿计人民币1万元整,共计人民币2万元。

    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从某某上诉称:原审判决带有倾向性和片面性,在证据的认定上缺乏公正,请求二审法院撤 销原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鼓楼医院上诉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致使我院承担了不当的民事责任, 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第一项,撤销原判第二项。二审期间,鼓楼医院又明确表示服从原审判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认为:从某某所患的右乳腺颗粒(肌母)细胞瘤, 是一种极为罕见的病例,现在的病理诊断学认知水平难以对此病例作出精确认定,此前本市主要大医院的病理诊断史尚未遇过,故综合世界目前对此病例的研究发展、南京地区的诊疗水平以及快速冰冻切片检查术的局限性等因素考虑,对鼓楼医院在快速冰冻切片检查术中未 能明确本病例是颗粒细胞瘤不应过于苛求。从某某主张本病例为良性颗粒细胞瘤,鼓楼医院 的病理诊断错误,提交了有关医院的病理诊断结论予以证实。鼓楼医院认为本病例属恶性颗 粒细胞瘤,其快速冰冻切片检查诊断为恶性肿瘤是正确的,并提交了由该研究领域学术权威 张仁元教授签发的病理诊断意见和上海数家医院的病理诊断意见予以印证。双方提供的证据 均有一定的说服力。鉴于国内外权威专家论述颗粒细胞瘤属良恶性质难以准确界定的少数肿 瘤之一,目前病理界命名各异,标准不一,且双方所持的病理切片组织状况好坏程度也存在差异,故不宜认定鼓楼医院的病理切片诊断错误,为此鼓楼医院选择根治术并无不可。因从 某某所受损害与鼓楼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而双方当事人又均无过错,从公平原则 考虑,鼓楼医院可给予从某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二审期间,鼓楼医院对原审判决其补偿从某某2万元亦不持异议。从某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对其请求不予支持。鼓楼医院上诉提出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 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该院于2001年1月13日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本件医患纠纷案的特殊性在于,当医院对一些医学上的疑难或罕见病症实施了医疗或救治行 为后效果差强人意,或在医疗过程中未能尽善尽美,此时,法院从法律角度应如何客观公正 地评价医院的医疗行为,我们有以下思考。

    首先,应将专家责任的概念引入案件审理,这样才能对医院的行为有一个正确评判的标准。 专家责任,即具有特别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在履行专业职责的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 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为承受该责任的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过某一专门职业教育和训 练;(2)具有从事某专业活动的资格;(3)以其具有的专业知识或资格向社会或他人提供智力 性的专门服务并从中获益;(4)与其服务的对象之间存在特别的信赖关系。由此可见,本案 被告即是专家责任的适格主体。本案中医疗专家责任要求其在进行执业活动时应负有高度注 意的义务、救死扶伤的义务及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这些义务有些是医疗服务合同所 约定的,有些则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法律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上述义务给他 人造成了损害,则应承担专家责任。专家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但在认定专家的具体行为是否违法及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时,必须将行业习惯、惯例及现 有行业科学技术的实际发展状况作为重要的考量情节,以一个合格的专业人员所应有的专业 知识和技术水平来判断,这样才符合对专家责任进行认定的原则。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分 析被告的行为,我们认为:其一,因原告所患肿瘤的罕见及特殊,被告在术前不能排除肿瘤 恶变的可能,故按行业习惯及惯例采用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珍断,对此方案,被告术前进行了 慎重讨论,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且向患者亲属予以了必要告知,亦尽到了告知义务;另 被告对原告在术前进行了常规及必要的检查,术中的操作及术后护理亦按规程要求履行,无 异常现象。据此,应认定被告对原告实施的医疗行为在操作上符合规范及行业习惯。其二,因我国目前对该肿瘤研究的技术水平尚不能对该肿瘤的良恶性有较明确的判断标准,且 该肿瘤恶性表现形式复杂,故快速诊断难以达到精确程度,这也是该领域的技术发展状况所 决定的。其三,医学科学是极为复杂的学科,对同一病例,医师因学识、经验、认识差异而 可能得出不同的印象和判断,尤其对于一些罕见病例,则判断差异更为显著。综合此三点,可认定被告出具的快速切片病理报告虽没有达到精确诊断的要求,但并不能视为误诊或错诊 ,在此诊断的基础上实施根治术亦符合行业惯例。更为重要的是,术后被告又对该病例进行 了进一步的病理检测,并如实出具了详细报告,此亦体现了被告对该病例诊疗的科学态度, 尽到了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据此,应认为被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其主观亦无过 错,不应承担责任。因此,虽然本案被告因术中未能精确诊断本病例为侵袭性颗粒肌母细胞 瘤 ,未能最大限度地尊重患者意愿,手术方案的选择亦不是在最精确真实的诊断前提 下进行,未能充分地考虑患者是一未婚女性而行最恰当的手术,使患者及亲属在术后得 知有关情况与术中了解的情况不完全相符合,对术后的现实有无法接收的焦虑和痛苦,并为 弄清真相而奔波,经济上亦承受了一定的负担,但此是因受限于目前医学科学对该肿瘤的诊 疗水平及技术,若要求由被告承担此局限性的后果,势必不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从社会公 平的角度考虑亦显不妥。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7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有相当部分医生集中在基层医疗机构,如二级以下医院及部分县(区)二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他们承担着重要的医疗任务。但是由于地域不同,医疗知识更新途径有限,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相对落后,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及西部地区形势更为严峻,有些甚至根本得不到岗前培训及岗后继续教育。这些因素往往使得基层医疗队伍水平停滞不前,难以满足当地老百姓的医疗服务需求,迫使老百姓有病不得不前往医疗水平较发达城市,是造成普通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政府医改意见中,关于加强医药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临床教学医院在心脏及大血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超声心动图学是针对心脏和大血管疾病的诊断技术,是循环系统疾病影像诊断学科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超声诊断专科医师,作者承担着大量针对临床医学生和基层进修医师的教学任务,结合多年的临床带教,对如何使超声心动图教学结合临床,融会贯通,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培养和提高基层进修医师在本专业领域诊断水平进行探讨。

一、基础教学

超声诊断学作为一门影像学科,其作用是为疾病的临床诊断及治疗提供重要信息。帮助临床医生及时做出准确的临床诊断,尽早制定治疗方案,减少病人痛苦。超声诊断是为临床医生服务的,那么就需要尽可能全面地了解临床诊断的相关知识。

首先,基层来进修学习的医师应牢固掌握解剖学知识。超声诊断是以系统解剖、局部解剖和断面解剖为基础,观察心脏的位置、大小、形态及功能等方面,熟悉掌握与断面解剖相对应的正常心脏超声切面图。目前临床广泛使用的超声图像是二维图像,需要通过人脑对连续断面的图像组合才能获得脏器的完整立体形态,这需要检查人员有一定的空间想像力,而空间想像力需要以丰富的解剖知识为基础。

其次,学习和掌握各种心脏和大血管疾病的病理改变特点。根据超声图像反映的心脏结构和功能表现的特点,判断心脏是否有病变及病变的特征情况,作出初步诊断和鉴别诊断。

二、手法教学

操作手法在心脏超声诊断中起很重要的作用,手法决定图像的质量,决定能否提供足够的信息量支持诊断。在实践工作中,对于同一个病人,由于操作医师手法不一致,得到的切面就不一致,就会造成诊断意见的差别,甚至会导致误诊及漏诊。

首先,在教学中强调常规标准切面的显示,如四腔心切面必须横平竖直即二尖瓣与三尖瓣处于同一水平,四腔与心尖处于垂直状态,而非标准切面则可导致腔室的测量出现误差,进而影响正常的诊断;短轴切面要达到“圆”,短轴圆形各点的直径等长,而斜切易导致测量室壁厚度过厚。

其次,在手法教学中始终强调对任何一位患者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时,应按顺序扫查各个标准扫描切面,特别是易忽略的胸骨上窝切面、剑突下切面和左室短轴的心尖部切面,养成全面、细致的扫查习惯,以对疾病的诊断提供足够的信息。如一部分房间隔缺损在胸骨旁切面由于受回声失落及多普勒效应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能显示,但剑突下切面可以减少这些干扰因素,很好地显示断端及过隔血流。而对于心尖部肥厚型心肌病,若不顺序显示左室短轴心尖部切面则有可能导致漏诊。

三、多媒体教学

心脏超声诊断学是一门形态学科,它强调从观察图像的角度来认识各种病变,理解病变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从而提示疾病的本质。心脏是一个不断运动的重要器官,理解心脏的正常做功过程,必须了解和掌握心脏的血流动力学变化。反之,如果诊断心脏结构和功能的异常,需要通过对大量典型病例的动态超声图像的感性认识,包括对心脏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评估,才可能对该疾病的超声诊断要点有比较全面、正确的理解和掌握。利用计算机PPT形式进行部分内容的讲授,克服了单纯教师讲解的不能演示心脏结构和功能及血流动力学动态变化的困难与盲区,增加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并大大缩短了授课时间。多媒体技术有助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思维;有助于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弥补示教病例不足的问题;有助于使复杂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正确理解和牢固掌握,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很有帮助。因此,利用多媒体在心脏超声诊断学教学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现多媒体教学,首先,要求带教老师收集典型心脏疾病的超声资料,包括多种超声技术的动态和静态图像;其次,将相关的图像信息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储存、标注和备份。利用存储丰富、翔实的心脏超声诊断资源,将特殊病例通过光盘、磁盘存储后,建立了图像数据库及相应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将视频、音频、图片、录像动画、文字等信息进行有机的整合,把它应用于教学中,结合临床信息现场教学,收到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四、规范书写报告

规范超声心动报告的书写。书写超声心动诊断报告是心脏超声诊断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以精准的专业术语,将正常以及异常所见如实地反映给临床。规范的超声报告是按照质量控制的要求,结合医师的临床经验,归纳总结出示范性、指导性的超声诊断报告。在书写超声诊断报告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并掌握不同疾病超声诊断的思路,这不仅是诊断的过程,更重要的是鉴别诊断的过程。在书写过程中,带教老师可以发现其中的错误以及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可以使学生在书写报告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学习和提高。同时,还可以激发学生主动看书、主动学习的动力。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8

超声科隶属于门诊,是医院的窗口单位,是接待患者就诊后检查的第一站,其服务质量反应了一所医院的管理水平,关系到整个医院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及社会形象[1]。彩超检查是临床诊断的一个重要影像学辅助检查之一,越来越受到临床医生的重视,彩超医生因工作任务重,常期处于繁忙的应诊状态[2],如果人力、机器设备不充足,会造成患者检查滞留,满意度下降。

1 一般资料

我院是一所综合性的三级甲等医院,到医院就诊的患者逐年增加,2013年门诊量约100万人次,月门诊量近8万多人次,超声科10台彩色B超完全替代了黑白B超,高峰期月检查达15581人次,日均达519.7人次。目前开设的有妇产科、心脏、腹部、甲状腺、血管、乳腺等彩超检查。

2 结果

2012年3月以前住院和门诊患者没有分流,做检查时必须到门诊排队等候,彩超、B超共5台,10名医生,月高峰期彩超检查达5454人次,黑白B超2953人次,日均达280.2人次。住院患者需要家属陪同到门诊等候检查,人流量聚增,走廊及检查室门口围的水泄不通,科室环境嘈杂、秩序混乱,因此造成超声科门诊拥堵,由于患者多,等候检查时间过长,心情烦燥,吵架、投诉接连不断;部分患者不能安排在当日检查,甚至要安排在几天以后,他们担心等候的过程中影响病情的诊治,使得他们不得不到外院诊治,也造成了病员的流失;另外,设备及医生的缺乏,医生常期超负荷工作,怨声载道,他们在做彩超检查的同时还要顾及环境秩序的维护,势必影响了其诊断质量及效率。

3 优化彩超检查流程措施

3.1以上出现的问题,医院管理层非常重视,为了给患者及家属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绿色的服务[3]。2012年3月以来,院方克服重重困难,采取门诊和住院彩超分流,改善超声科的环境,增加机器设备、医生及服务窗口。在门诊设有安静、温馨的候诊大厅、分诊台及专职的分诊及保安人员。为住院患者另开设了检查室,备有7台彩超,设分诊台、叫号系统及专职的分诊人员,使住院部患者检查有序,省去了患者及家属在住院部和超声科门诊之间奔波的过程,同时为患者提供电话预约和取送报告单的服务,极大地为患者提供了便利。

3.2在改善超声科设施的同时医院在门诊使用HIS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卡通,只要持本人身份证就可获得一张免费的、终身享用的就医卡,为了减少患者在医院就诊交费过程中来回窜梭,每个楼层设有挂号收费窗口,改善了患者交费、检查、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

3.3患者一进医院,导诊人员指导患者办理了一卡通。就医时拿着医生开据的检查单及一卡通,到就近的楼层交费后来到超声科分诊台,刷就诊卡,点击就可以进入HIS管理系统,分诊人员根据医生的申请项目和检查目的,通过电子排队信息,当日能检查的,系统会自动将序号传到排队管理系统数据中,告之患者序号并在大厅等候,不能在当日检查的患者,登记留下联系方式,告之患者前期的准备工作和注意事项。

3.4营造安全、温馨的等候环境。在等候厅内配有一名保安人员,维护大厅的安全秩序;大厅安装大屏幕,实时播报候诊次序,方便患者了解候诊信息;大厅内摆放医学科普教材及健康卡,滚动播放防病治病讲座视频,既能做好健康教育,又能分散注意力,放松心情,为患者创造了良好的心境。同时分诊人员经常巡视等候大厅,随时询问患者的需要。

3.5超声科诊疗程序的优化在保证提高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考虑医生在诊疗流程上的优化方案,加快出报告单的时间,对医生提供便利性的支持。

3.5.1为每位超声医生配备一名文员,这些文员大多都来自医疗行业刚毕业的、等待工作的学生,要求他们有较强的沟通技巧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熟悉各种彩超检查病例的报告模块,经过试用,由科主任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他们的职责是打印报告,参与分诊台的分诊工作。

3.5.2提供与知识库同步的标准的诊断模块。文员要熟练选择模块框,医生操作探头,边看实时图像边采集图像,录入测量数据,文员与医生紧密配合,一起编辑报告,医生检查完毕,审核文员的编辑报告单,打印并签名,省去了患者等候医生编辑打印报告的时间,同时也方便了医生,提高了诊断效率。

3.5.3彩超作为一项重要的影像学检查,在临床中应用极为广泛,但其内容涉及全身各部位,概念原理多,课堂教学和书本上的知识只能对超声诊断形成一种模糊的认识[4]。所以必须强化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各部位的操作技能和影像特点,加强诊断报告质控。我科每周三晚常规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内容包括:从网上下载并播放有代表性的视频,由主任或高年资医生现场讲解,明确常见疾病的诊断要点及彩超技术的新动向;教学主任每天随机抽查诊断报告单,监控报告质量,遇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诊断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每月排班固定到人,对疑难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登记,月末进行整理汇报并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医生的沟通,了解临床诊断符合率,针对疑难、误诊、漏诊病例进行讨论,查找原因、总结教训。

4 讨论

4.1分诊时注意的问题 由文员参与的分诊工作,因为薪水及某些原因,频繁更换,临床专业知识的欠缺,不能根据病情的轻重缓及给予正确的引导,导致解释不畅,吵架甚至打架,所以要定期组织分诊人员参加学习,灵活机动排队分诊,遇到急、危重年老体弱患者时,要灵活分诊,培养职业素养,只有在语言、行为、态度上下功夫,正确把握沟通技巧,才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5]。

4.2超声科引用覆盖医院所有业务的全过程的HIS信息技术系统进行分诊、预约,通过优化彩超检查的工作流程,缩短了患者等候检查的时间,减轻了超声科医生的劳动强度,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服务于患者,提高了超声科的工作效率及科学管理效能[6],同时提高了医院单位时间内的就诊率,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程鹏,韩桐师,李英,等.超声科候诊拥堵分析与对策[J].医院管理杂志,2012,19(8):777-778.

[2]田秀荣.门诊流程再造与创新[J].中国美容医学,2012,10(21):689-690.

[3]庞丽平,孟庆禾.再造门诊流程,提高门诊服务质量[J].全科护理杂志,2011,8(12):3167-3168.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9

疫情报告是传染病监督管理中最基本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是每个医生的职责和义务,是防止传染病暴发和疫情蔓延的重要环节[1]。为防止医院传染病漏报,自2012年1月起我院采取了新的传染病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控管理,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从而减少了医院传染病漏报的发生。本文分析了近2年来,我院传染病漏报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2010――2011年传染病出院病人12485份病例。

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诊断标准为依据,由专职疫情责任人查阅12485份病例,凡患者在住院期间确诊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例,在法定时限内,相关医生仍未上报的为漏报。

2 结 果

在12485份病案中,确诊传染病1864例,已报1842例,漏报22例,漏报率为1.2%。

3 漏报原因讨论

3.1 综合医院的领导及全体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管理的意识淡薄,重治轻防。个别医生不能熟练掌握各类法定传染病的诊断标准、病种及报告时限,以致造成漏报。

3.2 首诊医生对传染病疫情不够重视,报卡意识不够强 ①对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报告时限模糊不清,造成漏报、迟报。②有个别医生即使已电话通知其补报,医生仍存在迟补现象,造成个别传染病报告卡难以在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时限内上报。③由于医生临床工作太忙,个别医生有忘报、误报或字迹填写潦草,项目不完整等现象,造成漏报、误报。④有些医生在开检查报告单时,忘记填写“初诊”,造成初诊为传染病的病例漏报。

3.3 某些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发现传染病即转入专科诊治,将疫情报告的工作随之推向专科。既不能执行首诊报告负责制,也不能认真履行法定报告人的义务,造成传染病报告卡漏报。

3.4 医生对需要专科的病人,于转入科室相关医生病例交接不够完整,初诊医生开检验单,待检验结果呈阳性时,接诊的医生不是初诊的医生,报卡的责任未能明确由谁执行,造成漏报。

3.5 个别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字迹不清,缺项、漏项,工作单位现住址填写不详细,14岁以下儿童没有填写家长姓名,发病日期和诊断日期填写不符合逻辑等,造成传染病报告卡误报、漏报。

3.6 相关辅助科室(医学影像科、化验室、放免室)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主要表现在漏登阳性报告单或报告单填写项目不全,使查对困难。造成传染病漏报无法补报。同时未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单交接制度,造成个别阳性报告单遗失或报告单因字迹不清晰等原因退回重写后,未能及时送回科室,造成漏报。

3.7 专职疫情责任人员对医院制定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奖罚制度不兑现,不能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 对 策

4.1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重视 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疫情领导小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定》、《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定》、《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定》,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对各科室医生、新上岗医生、进修生和实习生进行定期传染病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了解掌握各种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时限、报告要求和报告流程。邀请疾控中心专家或科室主任讲解传染病的诊断标准、诊断依据,加强医生对各种传染病的认知。每次培训后进行书面考试,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业务知识,增强报告意识,提高疫情报告自觉性[2]。

4.3 加强对化验单的管理 由医务科和感染管理科共同参与,做到化验单填写和登记规范化。凡对传染病诊断阳性的化验单由专人送到专科诊室,收发签字,弥补了因化验单项目不全和流失而造成的无法补报的状况;同时首诊医生要做好此类病人转诊的导诊工作,以防出现无主化验单而转向无法补报的另一局面。

4.4 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医院传染病专职疫情责任人每日定时核对阳性化验单,堵塞漏报,监控检查全院住院及门诊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做到奖报罚漏。

4.5 定期反馈 疫情报告责任人采用简报、网络及张贴公示等多种方法,将每月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反馈给临床医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提高医生的报告的准确性。

4.6 法律意识宣传 提高认识、增强疫情管理的意识,做到人人参与,防止结合。配合健康教育,利用板报、咨询等做好传染病的宣传,以充分认识疫情管理的必要性。

4.7 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切实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管理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如整改不力,经核实,通过医院的局域网向全院通告批评,同时建立严惩的奖惩制度,与经济挂钩,如:每漏报1例甲类传染病扣罚当事人奖金200元,每漏报1例乙类传染病扣罚当事人奖金100元,每漏报1例丙类或其它传染病扣罚当事人奖金50元等,并且年底表彰传染病报告优秀者,做到奖罚分明。

4.8 在门诊医生和住院医生的工作平台,嵌入传染病报告卡,让医护人员在第一线可以及时上报。

4.9 利用医院设立的传染病发热、肠道传染病专科门诊室,对可疑患者进行化验检查,以防止传染病的漏检漏报。

5 效果与讨论

5.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奖罚方案经过实施,我院传染病登记漏报无法补报的现象已降到历史最低点。医生传染病报告率由实施前的90.12%提高到97.25%,漏报的传染病可补报率由86.13%提高到99%,实际登记漏报率由3.6%降为0.41%,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5.2 我院实施传染病管理的实践证明,在综合医院完善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力度,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法制观念和定期对医务人员培训是做好疫情管理的基本保证[3]。所以只要真抓实管理,疫情漏报现象是可以消灭的,其中感染管理科的监督检查指导起了重要作用。但要提高临床医生报告的自觉性,降低其漏报率,还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

参考文献

个体中医诊所整改报告例10

Abstract:Hierarchical medical system is a new way for national medical system reform in recent years.It encourages medical institutions of all levels to regulate the number of patients and allocate medical resources optimally.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First People's Hospital medical association unit in Zhenjiang City and its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solutions.The practice has proved that the solutions has not only relieved visits pressures of higher level hospitals effectively,but also enhanced the service capacity of primary health care institutions.Meanwhile it presents a reference of medical association units and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s for other hospital association units.

Key words:Medical association unit;Hierarchical medical system;Two-way referral;Regional medical cooperation;Remote consultation

2006年卫生部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分级诊疗制度,鼓励基层医院实行“首诊制”,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分级诊疗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护理等工作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节约更多医疗资源,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患者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

然而截止到2013年底,除了北京、上海、镇江等部分省市区推行分级诊疗外,全国范围内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还未能真正得到确定,而且面临实施难、认可度不高等诸多困难[1]。2014年,总理首次在政府报告中提出“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使得分级诊疗的概念再次成为热点,而如何将制度真正落实,仍任重道远。本文以镇江市分级诊疗模式入手,从医疗联合体建立和信息化建设等角度介绍“镇江模式”,为其他省市分级诊疗的实施提供参考与借鉴。

1 镇江市分级诊疗模式

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2009年镇江正式组建以两家三甲医院为核心的江苏康复医疗集团和江苏江滨医疗集团。其中江苏康复医疗集团是以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核心,联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妇幼保健医院(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镇江市新区分院),以及1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医疗联合体。

在资源整合方面,医联体内部资源优化整合,组建了临检、影像、采购配供、消毒供应、信息和社区卫生管理6大中心[2]。在配套政策等方面,镇江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险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优势,进行了以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式相结合的组合支付方式改革。同时,完善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形成适当的利益分配机制。以上方式促进了医联体一体化管理和集约化发展,让集团成员共享医疗资源,降低了医院的运营成本,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接受度,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

2 基于分级诊疗机制的医疗联合体建立

江苏康复理疗集团以第一人民医院为核心,联合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镇江新区医院、精神卫生中心5家二级医疗机构和10家社区卫生中心,促使集团内二级以上医院向社区提供技术、人才、设备等多方面的支持,使得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及服务品质得到快速提升。目前,康复医疗集团所辖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中2家被确认为部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被确认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

2.1依托医疗集团,推动一体化管理 集团先后与润州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按照“政府办、集团管”的模式共同组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并制定《江苏康复医疗集团社区卫生服帐堤寤运行实施方案》,以建成连锁化社区卫生服务品牌为导向,从“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质量标准、服务内容、形象设计、绩效考核”等六个方面,对集团内所有医疗单位统一管理、监督及考核评价。

2.2完善政策措施,实现分工协作 ①集团制定了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完善转诊机制,明确转诊指征、重点病种、转诊流程等,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范转诊流程;②通过强化医保引导,制定二、三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的病种和规范[4];③建立家庭责任医生制,通过“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与社区居民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引导居民主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区首诊制度落实。

2.3统筹资源调配,形成常态联动

2.3.1引导专家进社区 医联体建立上级医院医师到社区坐诊制度,开展业务讲座、特色门诊、健康教育等活动。医院选派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定点社区首席健康顾问,协助社区医生处理疑难病症、教学查房等。

2.3.2引导技术进社区 集团建立免费进修培训制度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社区医护人员有机会到上级医院参与培训学习,从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水平。

2.3.3引导资源进社区 集团为社区配备DR(CR)机、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推进社区的标准化建设;帮扶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科医生工作站、远程会诊系统、转诊预约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等,实现集团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设立临检中心、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医疗服务支撑平台,为社区卫生单位提供医疗技术支持[5]。

2.3.4引导患者进社区 医联体已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康复联合病房”和“慢病联合门诊”,同时各社区已分别建成了糖尿病、高血压、慢病综合、康复、肾病、中医药、老年护理中心等特色专科,方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康复。

3 基于分级诊疗制度的医联体信息化建设

3.1建立上下信息互通的医疗平台 在分级诊疗模式下,集团建立了区域医疗平台,实现集团内医疗单位间系统高效互通,有力支撑了跨单位医疗事务的开展。患者首诊在社区,信息存储于区域医疗平台,全科医生诊断后,如需将患者上转,社区医生可直接通过信息系统在上级医院预约挂号[6]。患者{挂号单在指定时间到上级医院就诊,诊间医生可通过区域医疗平台查看患者健康档案和相关就诊信息。

当患者病情平稳后,可将患者下转到社区医院进行后续康复治疗。上级医院医生在电子病历中填写转诊单下转患者,社区接诊该患者时,能通过区域医疗平台查看患者所有就诊信息,包括病历文书、医嘱和检验检查数据等,见图1。

3.2建立方便快捷的远程会诊新模式 传统的会诊模式要求会诊双方需在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与患者进一步治疗的讨论,而新型远程会诊打破了这种传统模式。通过部署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会诊系统实现远程会诊功能,会诊双方可以在各自办公的地点参与会诊,包括申请会诊、上传会诊资料、安排会诊以及填写打印会诊报告等[7]。新型远程会诊模式为集团单位提供了高效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医疗服务均等化。

主要流程有:①发送会诊请求。请会诊方首先在会诊系统中发起会诊请求,确定患者基本信息、检验检查报告以及会诊时间和人员;②会诊中心中收到会诊请求后,安排会诊时间和人员,并向会诊双方发送会诊安排;③相关会诊人员和申请者还会收到短信通知,其中包含会诊链接,方便双方登陆系统,做好会诊准备工作;④会诊结束后生成相关会诊记录,并将整个过程以视频形式保存,方便日后查阅。见图2。

3.3成立影像中心和病理检查中心 由于社区医院医疗设备资源短缺,人力资源有限,很多社区医院没办法为患者提供很好的检查条件,为此江苏康复医疗集团成立影像中心和病理检查中心协助医联体内医疗单位参与远程医疗,实现区域级医疗资源、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促进集团医疗服务改善和进步。

医学影像中心主要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将集团单位所摄影像片集中存储于数据中心,各级医院能够通过标准影像接口、相关管控权限,实现远程阅片、诊断和报告调阅打印等功能,见图3。利用病理检查中心,医疗机构能够远程诊断、查阅病理报告,方便患者就诊,加强病理科质量管理控制,为分级诊疗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8]。2015年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免费为各合作医疗机构共完成影像报告9755次、心电报告1930次;病理合作医疗机构61家,完成病理报告11000份。

在此模式下,基层医疗机构只需配备拍片设备和操作医生,不用培养专业的阅片医生,节约了医疗机构的人力成本;患者在社区医院就能享受到三甲医院同质化检查服务,同时享受有优势的医保报销比例,既克服了百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不信任”,又节约了很多医疗费用和等待时间,真正解决了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9]。

新型医联体模式符合国家医改的总体方向,能够有效的配置医疗资源,提高社会效率。目前,镇江市已建成16家基层康复联合病房,覆盖全市7个辖市区,全市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完整率达到85%。另外,镇江市社区和大医院之间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下转康复期患者789人[10]。今年以来,市区社区门诊就诊率已经超过52%,有效减轻了全市大医院床位压力,盘活了基层医疗资源,增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数据表明镇江模式已取得一定成效,本文介绍的以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核心的江苏康复医疗集团医联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方法也为其他省市的医联体和相关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借鉴思路。

参考文献:

[1]黄德圣,潘小妹.医院分级诊疗的现状及对策[J].基层医学论坛,2014,(34):4727-4729.

[2]姜立文,宋述铭,郭伟龙.我国区域纵向医联体模式及发展现状[J].医学与社会,2014,27(5):35-38.

[3]吕键.论深化医改进程中分级诊疗体系的完善[J].中国医院管理,2014,34(6):1-3.

[4]王兴琳,蔡华,严卓然,等.医联体--医疗资源整合下的区域组织实践[J].现代医院管理,2013,11(4):8-10.

[5]易利华,黄培,郝爱民,等.推行“医联体”模式的实践与探索--以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例[J].现代医院管理,2015,(1):41-44.

[6]杨立成,鲍琳辉,田义娟,等.医联体模式下构建双向转诊机制的探讨[J].中国医院,2015,19(7):33-35.

[7]黄培,易利华.基于分级诊疗的区域医联体实践与思考[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5,22(4):1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