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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模板(10篇)

时间:2022-08-18 11:24:01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1

始终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主动加强政治学习,及时了解国家最新的政策和精神,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积极参加各类理论培训,加强对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用最新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努力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始终坚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努力加强对党建、纪检监察、妇联知识的学习,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

三、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自己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累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自己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和学习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签  名:                          2014年1月25日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2

其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发展。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还有很多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中,街道办事处更是要抓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街道办事处规范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提升点。这样有利于提升街道办存在的现实意义,使街道办可以做好自身服务角色的转变,提升其服务职能和公共职能,使其得到群众的认可。

再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它的财务管理能够让政府知晓基层经济发展,知晓基层的经济数据,有利于提升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另外,在金融危机影响到财政收支的现状下,在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历史号召下,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能够让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更加科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支出等,最终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一般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会计人员较少,很多街道办事处难以招聘到合适的财务会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随意搭配的,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差,不能够按照专业的规范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造成账务处理很不标准。另外,街道办事处的财会人员调动较为频繁,财务类岗位也没有办法互相协调和监督,工作的交接较差。

第二,财务基础薄弱。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制度仍然比较落后,没有完善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执行,这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无序。很多街道办事处没有相应的预算、决算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街道办事处的经费支出、办公开支等没有有效的监控,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审批混乱,资金安全性差,运营效率差。

第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完善。首先,在核算上由于技术素质不够,很多会计人员并没有分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造成很多不符合固定资产的项目入账,而有些应入账项目却没有入账。其次,在管理上简单粗放,容易产生账实不符的现象。例如,有些固定资产并没有定期盘点,没有及时对调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记账;有时候街道办事处无偿使用所属社区购置并入账的办公设备等并没有开具调拨单等。

第四,财务核算不真实。很多街道办事处按照其内设部门分别设账,向财政部门提供也不是合并报表,而是行政经费账的报表,这就会导致报表难以全面反映街道办的总体财务,影响了政府部门分配社会资源,也不利于廉政建设。街道办容易出现财务核算不实,决算不准的现象,如街道办将收取的道路改造配合劳务费计入暂存款科目,就导致收支不准确等现象。

第五,重大事项履行不规范。首先,很多街道办在工程管理上不严格,如有些街道办在办公楼装修中并未将该工程单独核算,完工也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等,这就缺乏对工程质量、竣工及结算的管理。其次,有些街道办事处的大额支出没有相应的合同,有时有些街道办在做宣传、广告等支出并没有和设计公司及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结算也没有签字验收等;另外,有些街道办事处并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而是自行购买一些设备。

三、街道办事处现存财务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街道办事处定位不明确、职权不匹配。在我国目前“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下,街道办事处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除了有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外,还有事业、经济、城管等职能,职能迅速膨胀,大量的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任务压力导致街道办的工作重心容易发生偏离,经济职能压力大,容易导致政企不分,这就会让街道办难以集中精力搞好自身的财务工作。

第二,领导不重视,法制意识不强。街道办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很多领导并没有理解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仅仅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认定为财务人员不贪污、数据准确即可。为了各种目的街道办领导也会大力进行投资等,财经纪律性不足,在财经法律意识的认识上较为薄弱。而有些街道办的领导在接待费等的开支也没有限制,对公款的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甚至用公款搞个人娱乐,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没有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权力滥用现象严重。

第三,财务管理体制并不健全。目前很多当地政府仍然没有对街道办进行有效的管理,很多市区级政府并没有对街道办、乡镇等进行有效系统的财务监督,没有设立专职的机构,也没有配置专职的人员进行该项工作,主要还是靠财政部门的会计科人员兼任,这就容易导致当地政府无法直接了解到街道办的财务水平和资产分布情况,也没有正确地将这些单位的财务预算纳入正常统一的预算内,街道办财务人员碰上相应的问题也难以向上级专业人员进行咨询等,容易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准确地传递单位的经济信息等。

四、街道办事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职能,集中精力做好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

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过于膨胀导致其精力分散,无法做好本职工作。政府要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转变自身的职能,作为基层政府组织的街道办事处,它需要剥离职能中的“非政府”因素,将其职能范围收缩至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将原本属于社会和市场的职能交由市场和社会来承担,以利于其他组织作用的发挥,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对街道经济的带动效应。这样街道办事处才能够有精力和时间集中于提升自身社区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才能逐步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平。

这种职能的收缩可以参考上海市的社区建设改革方案,它的方案主要是对社区职能的重新划分。对于综合协调管理的职能要区分工作内容,只有对社区街道内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内容才是以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进行;对于监督专业管理的职能,如公安、工商、税务等,由专业部门承担,街道办事处则只是起到监督、督促和配合的作用;对于组织公共服务职能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也只是承担和当地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对社区自治指导工作,街道办事处主要是指导、帮助、服务当地社区内的自治组织和自治制度的建立等。这样的改革能够为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进行剥离,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职能的体现。

(二)领导重视,加强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

当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将其财务管理、街务公开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大事情抓好抓牢,将该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人员考核和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年终政绩考核内容。审计部门也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抓紧这项工作,可以进行任期事中的审计,加强对这些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和审计。

同时,当地市区政府还需要建立专职的部门,配置专职的人员加强对街道办和乡镇政府等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对街道办事处等宣传最新的财经法规和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辅导等,市区政府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服务。街道办事处需要定期向是区政府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的报表,由区政府进行审核以查错防弊,并发现其主要的问题予以有针对性地教育和提升。

(三)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完善人员配置,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3

因此,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它是居民判断党和政府是否廉政、勤政的重要参照,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关注度需要提升到战略高度,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工作。

其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发展。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还有很多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中,街道办事处更是要抓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街道办事处规范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提升点。这样有利于提升街道办存在的现实意义,使街道办可以做好自身服务角色的转变,提升其服务职能和公共职能,使其得到群众的认可。

再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它的财务管理能够让政府知晓基层经济发展,知晓基层的经济数据,有利于提升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另外,在金融危机影响到财政收支的现状下,在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历史号召下,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能够让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更加科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支出等,最终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一般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会计人员较少,很多街道办事处难以招聘到合适的财务会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随意搭配的,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差,不能够按照专业的规范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造成账务处理很不标准。另外,街道办事处的财会人员调动较为频繁,财务类岗位也没有办法互相协调和监督,工作的交接较差。

第二,财务基础薄弱。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制度仍然比较落后,没有完善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执行,这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无序。很多街道办事处没有相应的预算、决算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街道办事处的经费支出、办公开支等没有有效的监控,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审批混乱,资金安全性差,运营效率差。

第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完善。首先,在核算上由于技术素质不够,很多会计人员并没有分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造成很多不符合固定资产的项目入账,而有些应入账项目却没有入账。其次,在管理上简单粗放,容易产生账实不符的现象。例如,有些固定资产并没有定期盘点,没有及时对调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记账;有时候街道办事处无偿使用所属社区购置并入账的办公设备等并没有开具调拨单等。

第四,财务核算不真实。很多街道办事处按照其内设部门分别设账,向财政部门提供也不是合并报表,而是行政经费账的报表,这就会导致报表难以全面反映街道办的总体财务,影响了政府部门分配社会资源,也不利于廉政建设。街道办容易出现财务核算不实,决算不准的现象,如街道办将收取的道路改造配合劳务费计入暂存款科目,就导致收支不准确等现象。

第五,重大事项履行不规范。首先,很多街道办在工程管理上不严格,如有些街道办在办公楼装修中并未将该工程单独核算,完工也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等,这就缺乏对工程质量、竣工及结算的管理。其次,有些街道办事处的大额支出没有相应的合同,有时有些街道办在做宣传、广告等支出并没有和设计公司及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结算也没有签字验收等;另外,有些街道办事处并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而是自行购买一些设备。

三、街道办事处现存财务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街道办事处定位不明确、职权不匹配。在我国目前“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下,街道办事处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除了有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外,还有事业、经济、城管等职能,职能迅速膨胀,大量的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任务压力导致街道办的工作重心容易发生偏离,经济职能压力大,容易导致政企不分,这就会让街道办难以集中精力搞好自身的财务工作。

第二,领导不重视,法制意识不强。街道办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很多领导并没有理解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仅仅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认定为财务人员不贪污、数据准确即可。为了各种目的街道办领导也会大力进行投资等,财经纪律性不足,在财经法律意识的认识上较为薄弱。而有些街道办的领导在接待费等的开支也没有限制,对公款的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甚至用公款搞个人娱乐,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没有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权力滥用现象严重。

第三,财务管理体制并不健全。目前很多当地政府仍然没有对街道办进行有效的管理,很多市区级政府并没有对街道办、乡镇等进行有效系统的财务监督,没有设立专职的机构,也没有配置专职的人员进行该项工作,主要还是靠财政部门的会计科人员兼任,这就容易导致当地政府无法直接了解到街道办的财务水平和资产分布情况,也没有正确地将这些单位的财务预算纳入正常统一的预算内,街道办财务人员碰上相应的问题也难以向上级专业人员进行咨询等,容易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准确地传递单位的经济信息等。

四、街道办事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职能,集中精力做好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

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过于膨胀导致其精力分散,无法做好本职工作。政府要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转变自身的职能,作为基层政府组织的街道办事处,它需要剥离职能中的“非政府”因素,将其职能范围收缩至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将原本属于社会和市场的职能交由市场和社会来承担,以利于其他组织作用的发挥,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对街道经济的带动效应。这样街道办事处才能够有精力和时间集中于提升自身社区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才能逐步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平。

这种职能的收缩可以参考上海市的社区建设改革方案,它的方案主要是对社区职能的重新划分。对于综合协调管理的职能要区分工作内容,只有对社区街道内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内容才是以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进行;对于监督专业管理的职能,如公安、工商、税务等,由专业部门承担,街道办事处则只是起到监督、督促和配合的作用;对于组织公共服务职能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也只是承担和当地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对社区自治指导工作,街道办事处主要是指导、帮助、服务当地社区内的自治组织和自治制度的建立等。这样的改革能够为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进行剥离,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职能的体现。

(二)领导重视,加强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

当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将其财务管理、街务公开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大事情抓好抓牢,将该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人员考核和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年终政绩考核内容。审计部门也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抓紧这项工作,可以进行任期事中的审计,加强对这些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和审计。

同时,当地市区政府还需要建立专职的部门,配置专职的人员加强对街道办和乡镇政府等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对街道办事处等宣传最新的财经法规和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辅导等,市区政府也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服务。街道办事处需要定期向是区政府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的报表,由区政府进行审核以查错防弊,并发现其主要的问题予以有针对性地教育和提升。

(三)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完善人员配置,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4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基层、重心下移、完善机制、健全网络”。

立足基层,就是要以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的基本载体,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着力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对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重心下移,就是要求凡是下放以后更有利于加强管理的社区管理事权,都要下放到街道、居(村)委会;凡是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区域投资环境建设的社区管理事权,要由区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不断强化。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社区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管理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

完善机制,就是要对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居(村)委会现有的职责、事权和部门预算管理进行调整,理顺各项工作关系,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先明责,后放权,做到“权随事转”;先明事权,后放财权,做到“财随事转”。同时,要修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

健全网络,就是要按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街道、居(村)委会以及社区居民、企业、驻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好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对各专项社区管理职能建立系统、有效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三级管理网络,使各项管理能真正到位,全面覆盖,以较小的运作成本取得较好的管理绩效。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是:调整全区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的建制,确立全区社区管理组织架构,理顺各专业管理网络的层级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与我区新城区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二、街道管理体制

(一)街道办事处的设置

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调整方案》。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管委会的派出机关,接受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业务上对应管委会各职能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在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文明新风。

4、推动街道经济发展,为街道辖区内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管理,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5、负责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林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建设与管理任务。

6、负责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8、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再就业服务、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等工作。

9、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指导和帮助居(村)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11、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及时向管委会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事权

1、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权

(1)街道辖区内地段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编制、实施拆迁方案、商业网点布局、工程竣工以及小区验收等事项必须听取街道意见。其中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须有所在街道参加。

(2)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房屋建设报建的审核。

(3)街道辖区内社区、村庄以及公益设施的规划编制必须听取街道意见,街道可以对公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4)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规划建设。

2、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方面的事权

(1)负责对街道辖区内非市政道路的村道进行市政维修和绿化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小区绿化以及街管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拟定绿化规划方案,并在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绿化建设、保养的招标工作,对中标单位的绿化建设与保养实施监督。

(2)协助区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小区内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作业单位的招标,对各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事权

(1)负责辖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的初审和管理。

(2)负责街道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城市六乱的治理,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清理,小区内物业维修施工的管理。

(4)协助区职能部门,分别对街道辖区内违反市容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房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居民出租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对居民住宅租赁以及逾期未办理租赁登记的住宅房屋进行稽查。

(2)对辖区内危险房屋有检查、督修权。

(3)对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辖区内居委会联系社区内业主委员会,受其委托进行社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招标。

5、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事权

对街道辖区内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事权

(1)对街道辖区内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使对街属单位一票否决权,对其他单位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2)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整改;协助消防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相关证件。

(4)负责辖区内护街队等治安队伍的组建和人员管理。

7、民政事务管理方面的事权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社会救济进行审核、报批。

8、经济管理方面的事权

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服务;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9、人事管理方面的事权

街道办享受与区职能部门同等的人事管理权。

(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街道机构设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街道的实际情况(区域面积、人口、管理事务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街道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机构合署办公的做法,推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模式,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精简人员,提高效率。

街道办事处内部设立以下机构:

(1)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行政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务、宣传、统战、人事工作;负责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财产管理和公费医疗等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助区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社区、村庄建设规划;审核村(居)民住宅建设报建;协助辖区的机关团体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监督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按章施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震、防火和抢险救灾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科(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指导和协调街道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群众性文化活动;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联、劳动就业和调解工作;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灭病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实行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加强安全小区、文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4)经济管理科、农林水办公室(部分街道设置,两机构合署办公)。推动辖区内经济发展,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搞好经济发展、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实施和指导;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统计工作;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报本街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居(村)委会和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承办街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6)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和党性教育;对党员、监察对象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检查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查处街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等。

(7)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征兵、民兵等工作。

(8)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

(五)派驻街道机构

根据街道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工商所、税务所等派驻街道机构。为便于工作协调,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可以成为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的领导成员。派驻机构人员的任免,由区职能部门负责,其中正、副职领导的任免和重大奖惩,事前应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

(六)街道议事协调机构

在街道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城区管理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区服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就街道辖区内的社区管理事务与精神文明建设、城区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和街道经济进行协调、检查、监督。

各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街道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和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单位及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主任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街道的议事协调机构不配专门编制。

(七)街属事业单位

街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司法所、环卫站、“三防”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所、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推广站、林业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兽医站、消毒站等街属单位,其经费纳入街道管理经费统一核拨。

街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各居(村)委会设立服务点或者服务站,利用居(村)委会的办公场地开展工作,业务上与居(村)委会相互协作。

(八)街道机构人员编制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职能和任务,科学地确定街道机构编制,充实街道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

按照*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20~25人,街道党工委设委员7~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由办事处主任兼任,1名为专职副书记),委员一般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和党委办主任等组成。纪委设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武装部长1人。各街道办事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发展需要逐步配齐。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具体编制由区编办牵头另行制定。

(九)经费与投资管理体制

1、街道办事处作为部门预算单位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体系,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派驻街道的机构经费列入相应上级职能部门预算计划。

2、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投资项目属于街道投资管理的部分,由街道办事处提出计划,列入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具体实施按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穗开管[*]30号)执行。区、街公共设施投资管理项目具体分类方案由区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各行政村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除农村五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由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外,其他由行政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实施“撤村改居”而成立的居委会,其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投资,在一定期限内由区财政与该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分担投资费用。

3、街道对于公共设施的投资与管理,逐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的改革。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公共设施,采取财政全额拨款建设、维护、管理;对半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采取差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建设、维护、管理;对于营利性质的公益设施,在核定营利收入的基础上,要求管理者向财政上缴一定比例的经营收入。

4、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前,为体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街财政体制按管委会批准的《*街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执行;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以接管前实发数为基数,逐步提高,提高幅度与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挂钩;在实施后,原则上与开发区现行标准统一。

原*街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定额拨款、用人自主、内部分配搞活的原则管理,定额以前两年实际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情况挂钩。

过渡期内,*街、夏港街范围内应由区财政出资兴建的公共设施部分,分别由*、夏港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业主或者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十)黄陂、岭头农工商公司管理体制

在街道设置调整方案实施之后,黄陂、岭头两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属社区管理职能的应剥离交由所属街道、居委会管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投资体制按照上述街道公共设施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按区《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穗开管[*]35号)的要求进行改革或与区内外企业进行重组。公司原有部分管理人员和机构分流到街道、居委会,履行社区管理职能。

过渡期内,黄陂、岭头公司管理体制暂不变,即暂时承担部分社区管理职能,其辖区内所涉及公共设施投资由黄陂、岭头公司作为建设业主或代业主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三、居委会管理体制

(一)居委会的设置

1、居委会人员配置及职责

原则上按每300~350户配置1名专职人员的标准配置居委会人员,每个居委会设置4~5名专职人员,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属街道事业编制),主任1人(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民政专职1人,治保及城管卫生专职1人,计生专职1人。

(1)民政专职人员负责居委内优抚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工作。

(2)治保及城市管理卫生专职人员,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负责城管工作,组织居民除“四害”,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维护居委会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计生专职负责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居委会的职能

1、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在社区管理中配合街道搞好利民、便民、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

2、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各项工作,向管委会或者其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办理以下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包括:(1)为失业人员、个体户购买解困房等出具意见证明;(2)代办领取临时流动人口计生证;(3)为居民上大学等有关事项出具意见证明;(4)负责辖地的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5)初审申请生育指标和领取生育证;(6)办理相关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手续;(7)优待金、救济金、助养金及遗属补助由居委会专职人员送至领取人家中;(8)代办社会保障救济申请;(9)办理残疾证、老年人优待证申请;(10)代办失业证的申领及换发;(11)为失业人员和个体户出具证明;(12)办理辖区内单位因装修、维修需开挖路面、临时占用道路的有关申请手续等。

(三)居委会的经费管理

居委会经费纳入所属街道的年度预算,具体包括办公经费、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以及聘用人员的经费等。

(四)“撤村改居”问题

原则上对于那些大部分土地(占50%以上)已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面积少于国家平均标准,或实施整体搬迁,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土地可供农用耕作的村先行实施;黄陂、岭头范围内的村改为居委会;其他村视发展实际情况而定。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5

一、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意义

首先,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它关乎党群关系,关乎政府形象。街道办事处是本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它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专门管理街道工作,是当地的经济社会管理机构等,街道办事处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是行政村,和当地居民关系较为紧密。因此,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它是居民判断党和政府是否廉政、勤政的重要参照,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关注度需要提升到战略高度,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工作。

其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发展。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还有很多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中,街道办事处更是要抓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街道办事处规范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提升点。这样有利于提升街道办存在的现实意义,使街道办可以做好自身服务角色的转变,提升其服务职能和公共职能,使其得到群众的认可。

再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它的财务管理能够让政府知晓基层经济发展,知晓基层的经济数据,有利于提升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另外,在金融危机影响到财政收支的现状下,在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历史号召下,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能够让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更加科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支出等,最终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一般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会计人员较少,很多街道办事处难以招聘到合适的财务会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随意搭配的,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差,不能够按照专业的规范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造成账务处理很不标准。另外,街道办事处的财会人员调动较为频繁,财务类岗位也没有办法互相协调和监督,工作的交接较差。

第二,财务基础薄弱。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制度仍然比较落后,没有完善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执行,这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无序。很多街道办事处没有相应的预算、决算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街道办事处的经费支出、办公开支等没有有效的监控,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审批混乱,资金安全性差,运营效率差。

第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完善。首先,在核算上由于技术素质不够,很多会计人员并没有分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造成很多不符合固定资产的项目入账,而有些应入账项目却没有入账。其次,在管理上简单粗放,容易产生账实不符的现象。例如,有些固定资产并没有定期盘点,没有及时对调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记账;有时候街道办事处无偿使用所属社区购置并入账的办公设备等并没有开具调拨单等。

第四,财务核算不真实。很多街道办事处按照其内设部门分别设账,向财政部门提供也不是合并报表,而是行政经费账的报表,这就会导致报表难以全面反映街道办的总体财务,影响了政府部门分配社会资源,也不利于廉政建设。街道办容易出现财务核算不实,决算不准的现象,如街道办将收取的道路改造配合劳务费计入暂存款科目,就导致收支不准确等现象。

第五,重大事项履行不规范。首先,很多街道办在工程管理上不严格,如有些街道办在办公楼装修中并未将该工程单独核算,完工也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等,这就缺乏对工程质量、竣工及结算的管理。其次,有些街道办事处的大额支出没有相应的合同,有时有些街道办在做宣传、广告等支出并没有和设计公司及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结算也没有签字验收等;另外,有些街道办事处并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而是自行购买一些设备。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6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协调管理、权责一致和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指导、考核街道办事处工作,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工作有关的行政执法、行政委托等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经费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应当根据地域条件和居民分布状况,符合有效管理和便民的要求。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由区人民政府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后,由市民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的机构编制,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的经费,纳入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不得开办企业、市场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活动。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逐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投入。

第九条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将行政管理事项委托给街道办事处的单位,应当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经费核准、划拨给街道办事处管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支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街道办事处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开展街辖区内的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二)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三)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协助区人民政府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服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

(三)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四)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社区服务职责。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四)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五)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等工作,如发现问题,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八)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九)尚有农村和经济联社的街道,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和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社会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

(二)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四)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职责。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实行主任负责制。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街道办事处实行政务公开,逐步推行电子政务。

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所需的材料、收费标准、承办人和办结时间等在办公地点和公众信息网络上公开。

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发现或者接到辖区居民举报、投诉关于本规定第三章需要告知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登记,并及时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经调查属实的,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电话、传真或者其他可以存查的方式告知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告知。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接到街道办事处的告知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启动办理程序,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需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告知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对告知事项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十八条政府职能部门接到街道办事处的告知后,认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不能确定主管部门的,应当报告区人民政府确定主管部门。

对几个部门都可以受理的事项,由接到告知的部门受理。接到告知的部门不是主受理部门的,应当在24小时内告知主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协调、监督政府职能部门驻街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政府职能部门对驻街派出机构进行考核时,应当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有关部门对驻街派出机构负责人进行任免、奖惩和工作调动前,应当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第二十条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需街道办事处协助的,应当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具体人员负责协助,并登记协助情况。

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而不予协助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报告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认为街道办事处有协助义务的,应当责令街道办事处予以协助,并将协助情况作为对街道办事处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对本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有指挥调度权、工作考核权和人事建议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应当服从街道办事处的指挥调度,接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考核。

街道办事处对社区警务工作有协调、考核权,对公安派出所负责人的任免有人事建议权;公安机关任免驻街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前,应当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工程建设有知情权。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公示。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不得直接向街道办事处布置工作任务。

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要求街道办事处设立各种临时机构,不得直接向街道办事处布置工作任务。

第二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办理的行政管理事项,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可以依法直接委托。其他确有必要委托的事项,在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但应当先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经过区人民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委托的事项,有关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办事处作出行政处理。

街道办事处不得对未经委托的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的事项作出行政处理。

第二十六条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委托街道办事处办理行政管理事项,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委托内容应当向社会公示。

委托部门应当对街道办事处实施委托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承担委托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街道办事处依照委托协议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名称;

(二)委托事项;

(三)委托权限;

(四)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五)委托事项的经费;

(六)委托事项的责任;

(七)委托期限;

(八)委托生效时间。

第二十八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召开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关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驻街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辖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性事务。

第二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接受街道居民的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五章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工作成绩突出的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给予表彰。

第三十一条街道办事处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开办企业、市场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活动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履行登记、调查核实或者告知职责的;

(三)违法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履行协助职责的;

(四)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委托或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作出行政处理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建立相关制度的;

(六)其他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市、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履行行政处理、信息反馈职责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施委托的;

(三)其他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职责的。

第六章附则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7

基层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是确保基层集体与民户基本权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新风气的重要保障。就当前我国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现状来看,在财务审计监督上还存在基础未落实、内控体系不健全、监督内容公开低、监督执法力度弱以及财务人员素质能力低等情况。怎样解决上诉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已经成了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落实审计基础突出监督重点

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基础工作十分重要,确保基础审计工作能够全面落实是明确审计监督重点的关键,对此街道办事处需落实以下审计工作重点。首先是在审计中避免出现白条抵库情况,即防止出现用白条来掩饰公款玩乐或贪污挪用等行为。其次是准确判断虚假凭证,在审核原始凭证时重点检查经济活动真实性,是否存在添加、篡改情况。接着是落实收支款审计,审查有无财务未入账、隐瞒、截留情况,支出凭证是否完整,是否按流程审批、签字、盖章。然后是专项资金审计,审查是否存在专项资金收取、使用不合法、不合规等情况,避免出现资金挪用、流失现象。最后是重点落实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针对街道办事处主任、会计人员及离职干部相关经济工作进行审查,调查是否存在有损害集体经济的行为,降低集体经济损失。

二、制定健全内部监督控制体系

一是街道办事处在进行财务审计监督上严格依照财经发及会计制度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着重构建基层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审计职能效益,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标准进行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二是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要增加和街道各个集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各项经济事宜,全面了解街道办事处相关财务活动前后因果,提高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私设小金库情况;三是街道办事处领导在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要充分结合管辖区域实际情况,联合会计人员共同制定内部监督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同时,进一步调动会计人员审计监督积极性,依法指导财务活动的执行和开展,并提高财务审计活动透明度,主动接受民众监督。最后,设立街道财务审计监督小组,并加强对他们的指导,提升小组成员对民主监督工作意义的认知,提高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监督责任意识,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内容公开

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要注重内容的公开化,提高审计监督工作与民主理财之间的结合度,一方面是要公开审计程序、形式及时间,指明某天为财务公开日,召开相关干部会议,讨论公开内容。为避免财务审计中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应明确规定街道公开当月详细内容,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针对其中欠缺真实性、具体性的内容不予以批准,直至满足标准后才批准公开;另一方面是在街道办设置“群众提问公开栏”,建立街道信息公开提问栏目,群众可以将自己有疑问的内容在公开栏上提出来,办事处干部人员则需及时予以答复,且针对每一个问题都应认真给予相对应的挥发。若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审计工作存在不满,或有任何改进建议,也可以通过栏目提出,对此街道办应认真反思,若群众提出意见可以应及时进行改正。通过设置栏目公开,不仅能够提高街道办财务审计工作透明度,还可以加深办事处干部与民众之间的交流,有利于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

四、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

在对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中,一旦发现存在问题或不规范情况,应切实予以严厉惩处和打击,通过制定健全的审计责任追查制度,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从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准则。结合我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办事处应在满足相关章程规定基础上进行程度,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对此基层街道办事处应重点从以下方面落实监督执法力度:一是基层街道办事处干部应在不超出财务支出规定的控制总额限度内,增收节支,对出现的违规情况予以处置。二是街道办事处干部应督促管辖区民众及时收回应收代垫款项,加强对集体资产利益受损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有相关违规情况进行惩罚。三是街道办事处干部需依照上级要求标准尽早落实未发放赔款发放情况,对其中存在的贪污受贿情况进行重处。

五、提升街道审计监督人员素质

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对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需要他们具备多方面能力和素质,所以还必须要重视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对此,基层街道要重视审计人员队伍的扩大,制定有专门的人才引入和培养机制,若条件允许还可以设置专门的审计监督组织机构,培养特定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切实做好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同时,街道办事处还要重视其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的提升,落实人才培养机制,并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人员法律知识的提升,确保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能够掌握全面财会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此外街道办还要重视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处理能力及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

六、结语

基层财务审计监督与广大老百姓基本利益密切相关,强化基层财务审计监督不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大事,同时也是增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构建社会主义新风气的关键措施。对此基层管理组织必须加强重视,切实加强基层财务审计监督,确保社会主义基层经济建设脚步迈上飞速发展路程。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8

一、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一)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崛起以及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却突显了街道办事处的发展逐步滞后,出现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权责不明;机构繁复,效率低下;编制混乱,人员超编;管理混乱,乱收乱罚等问题。同时,由于人民生活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精神需求的不断提升和社会矛盾的不断变化,突显了我国现行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中街道社区民间组织发育不足,居民参与程度低等问题。原有的街道办事处逐步成为了阻碍国家建设、城市发展、社会和谐进程的软肋。

200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讨论修改《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止《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五十多年来,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设置、人员构成和职能权限发生了很大变化,该条例的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之下,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二)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的意义

1.有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政府、不设市辖区的市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它的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其改革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从机构设置、责任界定、职能定位等方面的考虑,增加政府公信力,深化"为人民服务"精神,加快政府职能由领导型向服务型的角色转变。

2.有助于促进居民自治建设。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是深入群众,为群众服务,做好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协调纽带。但是,由于管理体制存在职能定位不明确、与职能部门关系不顺等问题,这一职责正在被逐渐淡化。街道办事处的大量工作交给社区,造成居委会行政化的局面。同时,管理层级跨度过大,造成信息传递速度慢、传递失真等问题。

3.有助于推进和谐社会发展。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要求"促进社会和谐"。响应精神号召,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将有利于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上下级沟通,增强公民彼此之间的平行级理解,充分发挥"桥梁"作用,肩负起基层繁杂工作的重担,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重要贡献。

二、街道办事处改革现状

(一)街道办事处改革总况概述

1. 理顺关系。各地在进行街道办事处改革时都将理顺街道与各方面的关系作为改革的关键。各地主要改革如下方面:一是理顺街区关系,进行权力下放。区政府社区管理"盲区"应交由街道办事处管理,同时要给予其相应的管理权力,做到权责一致。二是理顺事权划分关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明确工作职责,结合专业人员和普通管理人员推行立体化管理。三是理顺街区与居民的关系,将各项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实到居委会,逐步将居委会纳入到基层组织当中,形成市、区县、街道或乡镇、居或村委会为一体的"四级网络"。

2. 精简机构。从机构数量来看,各地本着"务实、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不约而同的都将机构精简作为改革的核心。减少管理层级的同时增加管理幅度,使得组织机构扁平化,不仅降低行政管理成本,而且避免管理信息传递失误、信息传达速度慢等问题,有效提升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效率。

3. 转变职能。从工作职能方面来看,各地都以转变职能为改革重点,力争由管理型机构转变为服务型机构、法制型机构。做到政企分离,让街道办事处与企业从人、财、物等方面彻底分离,让企业自行参与市场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杜绝行政干预的计划经济做法,停止向企业收取和摊派各项经费。确定明确工作的重点,建立"小机构、大服务"的体系,将应由公民参与的事情交由公民自治组织或者是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努力将街道办事处本职工作做精做细做出成绩,最终逐步使街道办事处成为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关。

(二)街道办事处改革部分地区的特点

1.北京"鲁谷社区"改革。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正式成立,"瘦身、减负、自治"这三项是鲁谷社区改革的核心内容。其别具一格的地方是成立了全市首家"街道"层面的社区代表会议。通过选举产生了233名社区代表和由部分社区较有名望的人士和居民代表37人共同组成了鲁谷社区委员会,并下设执行机构"社区委员会办公室"。将权力下放,把政府直接管理的部分社会事务交由社区自治和社团组织,让居民自治组织在"街道"一级上行使民主自治。最终形成了鲁谷社区"三部一室"的街道办事处改革模式。

2.安徽"铜陵模式"改革。2010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全国各地纷纷掀起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的改革风潮。作为民政部指定的"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安徽省铜陵市也积极参与社会基层管理改革的探索当中,经过各部门不懈努力最终形成了极富特色的"铜陵模式"。其中极具特色的是街道办事处撤消后,所有干部全部分流到新社区,且干部身份、职级和待遇不变。这样的"三不变"避免了因精简机构导致来自管理层面的人为干预和矛盾,而且也使得被分流的享受行政待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以保存。

3.武汉中南街改革。2011年中旬,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湖北省武汉市也进行了基层机构改革的试水探索,通过学习国务院机构改革成功经验后,及一反三率先在武昌区在中南街试点"大部室"制。中南街根据"一类工作一个部室负责",将街道办事处职能分为六大类,内设六个对应部室,涉及党群、服务经济、民生、综治、城管及协调职能等。为了提升行政效率,避免"换汤不换药"的形式改革,武昌区要求区直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大部室"进行主动对接,并且从行政流程方面规定了各区直部门根据街道内设科室的调整,有针对性地改进业务指导,从而提升行政效率。

三、街道办事处改革后突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街道办事处功能平移社区缺乏法律依据

从历年来各地对街道办事处改革的方案中不难看出精简机构、权力下放都是主流声音。精简机构必然导致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分流,而权力下放则是原街道办事处的政府相关职能由居民自治组织行使。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些行为都有欠考虑。首先,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并非政府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的是政府相关职能。如果将一批国家机关公务员下派到社区自治组织之中,并行使原来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其合法性何在?①其次,由居民自治组织行使街道办事处的政府职能,只是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下放到社区,仅仅只是行政权力的平移,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居民自治。最后,《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于2009年6月废止,且并未制定新的相关法律。从此角度出发,街道办事处撤销拥有法律依据。但是将其功能和人员平移到社区则毫无法律依据,甚至逾越了法律规定的非政府组织职能范围,并且还会对居民自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人员分流困扰撤销街道办事处

在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过程中,各地采取了撤销或者拆分街道办事处的方式,但是实际效果并未达到改革的初期预想。一方面,现行的撤销街道办事处的方案对于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影响力并未起到预期效果。从铜陵社区和武汉中南街改革的来看,两地纷纷采取所有干部全部分流到新社区(部室),且干部身份、职级和待遇不变的方法。这样虽然规避了相关利益团体对改革的抵触态度,但是做事的人还是那些人,其思想和意识没有改变,未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服务效率的问题。并且,基层政府机构的撤销促使基层政府管理呈现真空状态,许多原来政府能自行解决的事情需要同非政府组织进行商量,反而削弱上级职能部门对基层组织的权威影响力。另一方面,撤销街道办事处并没有真正起到节省财政支出的作用,并且容易引发内部矛盾。街道办事处撤销后,原公职人员被分流到社区和居民自治组织当中,由于分流人员的干部身份、职级和待遇不变,使得原本由财政支出的部分工资薪金依然有财政负担。并且由于分流的公职人员和原社区、自治组织内员工在待遇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出现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处理不慎极易引发内部矛盾。

(三)街道办事处改革与上级部门衔接不顺

新体制运行以来,有的职能虽然按照改革方案进行了转出,但由于区有关职能部门现行体制并未相应与之衔接,导致部门职能翻番,使这些已经转出的职能又重新由社区事务部直接包揽承担。②并且随着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升,随之衍生出了许多新的职能也都由街道管理机构予以承担。越来越多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落实到新社区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身上,最后导致了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任务考核。撤销街道一级,曾被评论者寄予"去行政化、增服务性"的厚望。想要去除社区的行政功能,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社区所有的资源都由政府提供"。居民自治和居委会的行政工作,目前无法分开。③而且由于街道办事处改革的创新管理体制使得新的街道管理机构,既缺乏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管,又缺乏横向的对比和参考,难以对改革成果予以科学合理的评估。

四、街道办事处改革背后的启示

(一)继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从国家层面出发,要充分发挥国家立法机关的职能,积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在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基层政府机构原有的法律已经可能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这就需要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结合国情修订或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让街道办事处改革有法可依。

其次,从政府层面出发,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结合地方实际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对当地街道办事处改革提出改革建议和精神。充分利用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权,对街道办事处改革提供强大的法规保障,既为改革铺路也为改革画框。

最后,从基层组织层面出发,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普遍性,在缺乏明确法律支撑时做到不越红线,避免走上改革的歧途。基层组织从机构设置、内部管理及事务处理各个方面都应该首先遵循现有法律的约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合适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从而规避法律风险,为街道办事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关系,创新福利待遇体系

街道办事处改革引发的部门的合并撤销,涉及到部分原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在这方面,首先,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要端正态度提升自己的政治觉悟,摆正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关系。其次,市、区政府要从被改革者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对于损失予以合适的补偿,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政策和党性宣传。再次,政府应该统筹安排,组织安排竞争上岗,对于落选者进行其他安置,短期内依然保留职务级别和提供与之相应的福利待遇。此外,街道办事处改革还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完善和创新工资待遇体系,要及时讨论社区工作者待遇方案,为其建立工资增长体系,构筑绩效奖励制度,按照管理贡献度予以奖励,最终达到拉近公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差距的目的。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力争与基层改革无缝衔接

1.政府在改革当中占据着核心地位,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转变职能。一方面转变思想,从领导干部出发,继续深化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从本职上切实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另一方面要转变职能,让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2.结合改革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考核体系。由于改革使得街道办事处许多部门被拆分整合,其政府职能和工作任务都有极大变化。原先对于街道办事处工作的考核体系也逐步落后于机构变动整合,已无法满足新街道管理机构工作成果的量化评估。各地政府机关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对于原有的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及时将被剥离的工作职能移出考核目标,同时对于新增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计划,最终使得以考核达到检验改革效果、促进改革推进的目的。

3.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能分工,理清权责关系。街道办事处改革要顺利推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解决内部管理混乱、工作职权不清和部门权力重叠等问题。因此,各地各级政府需要在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和行政授权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利用街道办事处改革的机会理顺机构内部关系和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范围。

注释:

①郑义.安徽铜陵全面撤销街道办受质疑[N].法制日报,2011年09月08日

②张然. 石景山"基层政改"模式走样[N].京华时报, 2011年09月05日

③汪源. 小城市撤销街道办渐成趋势?[N].广州日报, 2011年09月14日

参考文献:

[1]赵月红.我国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的问题与对策[D].山东:山东大学,2010

[2]许玲琳.街道的职能定位与组织体制改革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0

[3]鲁碧英.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09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9

1、昌州街道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牌子)、社区管理办公室。

2、昌州街道设置公益性事业机构6个: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所、村居建设管理所。

3、县主管部门直管机构设置情况

主管部门在昌州街道设有派出所、教管中心、中小学校、司法所、畜牧兽医站、房管所、国土所、工商所、地税所等。

二、昌州街道自成立以来各机构运行的初步成效

1、转变了政府职能。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完善社区功能、搞好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2、理顺了县街道的关系。改革明确了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管理,人员管理和考核以街道为主;县直有关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实行县、街道双重管理。

3、精简了领导职数。街道采取党政交叉任职的办法,领导职数控制在10名。党工委、办事处一起决策、一起落实,人大工委、纪工委关口前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变原来的四套班子为一套工作机构、一套监督机构,做到议行合一。

4、政令畅通。昌州街道办事处一班人紧密团结,带领昌州街道所有工作人员较出色地完成了县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服务工作,

三、昌州街道现机构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量大和工作强度大凸显。由于昌州街道是由原昌元镇一分为二新成立的机构,街道工作人员都是由原昌元镇分过来一半人数,再加之昌州街道管辖面积广,又处于荣昌开放开发前沿,人手紧张、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县上的各种会议和工作安排牵涉党政主要领导的大量精力,被戏称为“领导白天保证不休息,晚上休息没保证”。(2)街道管理机制继承有余,创新不足。一位街道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可能是仍然以‘小城市带大农村’为主的缘故,我们还是沿用以前乡镇的那一套管理方式,怎么样转换成街道的管理模式还有待摸索。”更深层的问题是如何实现从一级政府组织向一级派出性行政组织的转变。(3)农村公益组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成熟。“以钱养事”公益新机制操作化过程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特别是服务项目的经费核算、目标考核、效果评估等还没有实现标准化和量化。(4)职能不清、机构交叉。昌州街道办事处是由镇改街道而成的,既管农村,又管城市,既有乡镇的职能,又有街道的职能,变成了乡镇不像乡镇,街道不像街道。由于昌州街道是原昌元镇一分为二成立的街道办事处,管辖内既有农村,更有正在开发建设的新兴城区,所以一切都在探索之中,既没有现成的模式,又没有其它的经验可以借鉴,所以在设置机构时,没有针对街道的现状而设立职能和机构,自然就存在职能不清、机构交叉的情况。比如,出现了经济管理强,市场监管弱、社会管理弱、行政执法弱、公共服务弱。多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5)结构不合理、协调不力、权责脱节。权责分离,要么有权无责,要么有责无权。特别是县直管部门由于三权(人权、财权、物权)在上,一权(事权)在下,平级部门之间出了问题不能协调,往往是县政府出面靠上压解决;比如,在城市供水、地下管网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各个部门都管,但缺乏统一的协调部门和机制,往往相互推诿和扯皮。

三、昌州街道体制改革的初步设想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转变街道行政职能,精简机构人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为社区居民服务,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基本原则

整合资源、适度精简。改革既要精简机构、编制、人员,又要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和加强公益功能。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改革要根据昌州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较快、街道职能转变较快等实际,强化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民主法治的职能。

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理顺县和街道、街道与社区(村)的关系,合理划分事权、财权、人权。正确处理办事处与居(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统筹规划、精心实施。根据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借鉴其它发达地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经验,统筹规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1、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职能,解决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配置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财政供给能力相协调,重点强化以下职能:

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社区服务。重点要加强县城拓展及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环境治理、保护力度;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公共服务。重点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征地农转非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多地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加强民主法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保障农(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理顺县和街道的关系。根据权力、责任、监督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县和街道事权、财权、人权。应当由县及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不转移给街道承担;需要由县和街道共同完成的工作,县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并赋予必要的权力。县严格控制面向街道的各类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以及“一票否决”事项。

理顺街道和居(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街道要正确处理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不得把属于街道的行政职能交给居(村)民委员会,也不能包办代替居(村)民委员会的事务。

2、合理设置街道党政办事机构

(1)调整街道综合办事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①机构调整:将现设置的6大办公室调整为设置5个综合科,具体为:党政综合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保障服务科(挂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牌子,“司法所”与其合署办公)和城市发展建设科等5个科;

按有关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工会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委员会,日常工作分别由党政综合科承担,明确相关职能和从事具体工作的人;人大不设专门办事机构,其日常事务由党政综合科承担。

综合科不作为街道一级的中间层次,负责人由街道分管领导兼任。

②职能调整

党政综合科: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纪检、监察、老干部等方面职责,承担人大工委的具体工作及县人大常委会交办或委托的其它事务。负责承办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督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经济发展科:主要承办工业、农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与计划、发展和改革、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招商引资、内贸外贸、交通、统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科:主要承担民政优抚、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文化、体育、科技、广播电视、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等方面职责。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主要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政法部门工作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食品卫生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

城市发展建设科:主要承担街道居民委员会管理和城区的社区规划、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提高社区服务质量:负责制定并落实辖区内规划、建设、交通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

(2)调整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①将现有的6所调整6个分局:经济发展服务分局(挂农业服务分局牌子、挂“企业服务分局牌子,畜牧兽医站与其合署办公)、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分局、村镇建设管理服务分局(国土所、房管所与其合署办公)、卫生管理服务分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与卫生社区服务中心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文化体育服务分局(教管中心与其合署办公)、财贸管理监督审计服务分局(工商、国税、地税与其合署办公)。

街道管理事业单位中,不作为中间层次,负责人由街道分管领导兼任。按职能分别设置事业岗位,按性质分类管理事业人员,实行联合办公。

②职能调整

经济发展服务分局: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蚕桑、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工业经济、商业经济的服务、经济统计、土地流转等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分局: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才交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分局:承担国土利用、村镇规划、村(居)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屋管理、市容环境、环保等方面的具体事务工作。

卫生管理服务分局:承担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和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工作。

文化体育服务分局:承担辖区内教育工作、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化交流、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辖区内文艺培训,完成文化体育事业方面的其它服务工作。

财贸管理监督审计服务分局:承担财政(工商、国税、地税)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和管理街道会计工作、承担辖区内各种审计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单一或综合设置若干岗位,提倡“一人多岗、一岗为主,交叉兼职”。

(3)县级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实行县、街道双重管理。其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领导干部的考核评定应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任免必须事先征得街道党工委的同意。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协管制度,保证街道党工委的协管职能得到落实。国税、地税、工商、司法、卫生社区服务中心、教管中心、中小学校、畜牧兽医、国土、房管等人、财、物权下划街道管理。

3、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①结合我街道实际,重新核定街道机关行政编制总数为50人;核定街道管理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总数为50名。

②县派出机构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暂不变。

③核定街道领导职数为10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武装部长1名、纪工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统战委员1名。领导干部均任昌州街道党工委委员。

④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配备:综合办事机构设1正3副。

⑤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事业单位设1正3副。

4、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竞争上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管理。街道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以人员聘用制、岗位聘任制、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逐步实现事业单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例10

(一)功能定位。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目前城区街道办事处的功能定位与乡镇政府基本一致,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等职能。以即墨市为例,城区共设置通济、环秀、潮海3处街道办事处,它们在财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配备、实际运行机制等方面与乡镇政府毫无差异,仍以基层政府的角色来承担城区行政管理职责。然而,面对日趋复杂多元的城市管理形势,城区街道办事处已从传统的区域管理逐渐发展成为主要以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等职能为主的行政管理服务平台,现行管理体制亟待完善。

(二)机构编制配备。现有城区街道办事处大多是原“城关镇”演变而来,机构编制方面就难以避免地参照乡镇机构设置一般规定,根据上级统一规定的镇街机构编制配备标准,即墨市城区3处街道办事处都设置党政办公室等7处行政机构和农业服务中心等6处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制总规模平均在90名左右。由于上级对街道办事处实行严格的机构限额管理和编制总量管理,机构编制动态化、差异化调整难以实现,在城市管理任务不断更新的当下,越来越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体制障碍。

二、现行城区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权责矛盾突出。责大权小,权责不对等导致“小马拉大车”。近年来,上级政府为加强管理,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下压,在行政执法权力基本被市直部门垄断的情况下,处于最基层的街道办事处却成为重要的责任主体,尤其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食品安全、违建治理和信L维稳等重点领域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形成了“有责无权”的局面。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管理事务的决策方面,街道办事处同样缺乏“话语权”,很难参与到政策规划的制定中去,无法发挥自身贴近群众、掌握情况的优势。条块分割,双重管理难以发挥实际效用。市直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虽然具有纵向和横向管理相结合的优势,但在实际运行中难以形成管理合力,呈现出“条块分割”的碎片化状态。在“条条管理为主、块块管理为辅”的现状下,很多重要的管理资源和行政权力由市直部门掌握,部分市直部门通过市级层面工作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向街道办事处下派工作任务,而“块”对“条”却基本没有监督制约的权力,彼此权责不清晰,条块矛盾比较突出。

(二)职能定位不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区街道的经济发展属性趋于弱化,但上级政府仍沿袭传统思维,要求街道办事处承担大量的经济发展任务。街道办事处围绕考核的“指挥棒”,将大量精力放在跑招商、拉税源、增收益上,对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管理以及公共服务投入的力量明显不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在城区街道人口规模大,各项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旺盛的现实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基本沿用乡镇管理思维,服务意识不足,基层信息无法及时有效获取和反馈,亟需进行街道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

(三)基层治理机制不健全。目前,各地多依靠行政链条简单延伸的“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高招良药”,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也彰显了政府的作为。但与发挥社会积极性、推动社会参与社区治理的趋势不同,现行的网格化基层社会管理机制,单纯将行政管理触角直接延伸到社区,始终难以跳出原有的“自上而下”和“行政全能主义”的治理逻辑,忽视了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事实上排斥社会参与治理的机会。社会治理过度依赖纵向的科层化系统、过度强化政府责任,直接将政府置于“保姆”地位,反而使政府成为解决所有问题的第一责任人。缺乏对社会力量的重视,使社会自我解决问题的空间受到挤压,参与治理的公共空间难以发育。另外,大量社区问题被反映到担任网格长的政府工作人员案头,这些工作往往与其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不相干,大大超出了他们本职工作的范畴,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采取这种治理机制,时间一长,街道办事处不堪重负,网格化管理也越来越走向形式化。

(四)机构编制配置不合理。机构编制配备同质现象突出。街道办事处机构编制“一刀切”的设置模式,使机构之间的力量配置不均衡,甚至“名存实亡”,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如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农业服务中心,实际职能已经严重弱化,列编人员也多数从事其他工作。人员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受机构设置和岗位的限制,街道办事处多数人员只能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事业身份干部在镇街晋升科级干部的机会比较小。较大的工作压力和狭窄的上升空间,不利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年轻干部不愿长期在基层工作,想方设法离开,造成干部的流失。

三、深化城区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权责一致,重构街道办事处制度保障体系。实行街道权力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梳理市直部门向街道办事处下放和委托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根据街道办事处职责定位,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权限,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同时研究区分市直部门与街道办事处责任边界,明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违建整治等工作的分工。市直部门如有工作事项需要街道办事处承担,须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并在职责边界上予以载明,与权责清单配套实施。理顺机制,加强街道办事处对市直部门的统筹协调。一是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提高街道办事处对市直派驻执法机构统筹管理能力:行政执法业务由所在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接受市直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干部任免提拔和奖惩市直部门需征求街道办事处意见;搭建综合执法工作平台,统筹街道执法工作,形成执法合力。二是赋予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权,对部门职责交叉、需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管理难点问题,街道办事处对有关事项具有监督考核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