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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汇报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2-11-22 09:16:29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1

建立健全党委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列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党委采取主题讨论、专题研究、分层指导、典型引路等方法,每季度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学法1次以上,同时,从省州高校中聘请法律专家到我县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强化全党依法执政的法治观念。党委领导带头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用法律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要求,制定了党委工作的“八字职责”,即:领导、沟通、协调、服务。领导就是要求各级党委着眼于全局,集中精力抓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安排重要人事,决定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沟通就是主动与人大、政府、政协交流工作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协调就是统筹组织好各方面的工作,使其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服务就是支持各方依法行使职权,为各方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对政府工作,坚持“一个统一、两个各自”,即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党委统一领导、做出决断。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由法律顾问团把好法律关,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终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积极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的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效率。在职能分工上,党政领导各自履行职责,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党委不去作过多的干预。同时还制定了明确界定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职责的规定,清晰权力边线,防止以党代政、以党揽政。强化党内监督机制,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实施了“两轮齐动”的监督管理新体制,使党内监督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两轮齐动”就是一方面加强党内监督,另一方面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与民主齐动,民主与监督并行。在加强党内监督上,重点抓了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总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县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配套制度措施,从制度设计上把党内各个层面都纳入党内监督范围,并将监督重点放在“一把手”身上,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实行党内民主方面,以健全党员民力保障机制为取向,制定了党内民主实施细则,完善了党内学习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既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党内监督机制的效能,提高了依法执政能力。

(二)地方立法有序开展

我县由于不具备立法权,重点在落实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重点审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先后审议了《驮娘江自然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坡芽歌书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针对我县历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实际,提出了立修并重的举措。搞好论证和开好听证会,完善各项机制。涉及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开服务、社会民生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行政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全县法制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加强领导,理清责权。按照《文山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关于明确执法职责材料报送要求通知》的要求,及时将《意见》和《通知》转发到各乡镇和部门,认真对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作了布置和安排,全县13个乡镇37个部门对本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种类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各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公告。同时,制定了《××县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二是严格执法,不断规范政府行为。《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认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主体和许可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布。建立了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制度、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期限制度、收费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运行程序不断得到规范。加强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适时对各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各行政许可机关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把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队伍、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执证上岗率为100%。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体制。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的要求,明确了执法职责,考核评议,依法赔偿等内容,层层分解细化执法责任,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三个合法。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始终坚持“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制定和公布规范性文件,对乡镇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发现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责成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由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改变或撤销,或向社会公告,宣布规范性文件无效。对政府法制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初稿,然后发送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部门的意见后再定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报州政府登记,州级准予登记后,在××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报州级备案。对不按《办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进行通报,并按《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案卷管理工作。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的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办案,对疑难案件,除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了解情况外,主动深入到现场及申请人家中查看和了解情况,并认真分析研究,确保行政行为既合法又适当。对于当事人不服县政府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认真组织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应诉,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促进了依法行政。同时,严格案件卷宗管理,做到案卷及时整理归档,安排专人负责卷宗、档案的入档、编号和装订。2009年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中:受理2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1件,撤回申请1件,已办结2件。

(四)公正司法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案件监督、办案一体化、边境协查、案件审判执行监督和案件协调等机制。建立了邀请侦办案件民警旁听庭审和法官指导民警办案制度,加强重大案件侦查、、审判过程的协调配合,司法机关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作,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规范法律文书,把好质量关。司法机关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办结的每件案件从立案到立卷归档进行全面的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了《案件评查监督办法及标准》、《诉讼文书档案材料的排列顺序》、《关于制作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制度,并出台相关的奖惩措施,对办案部门和人员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和文书格式及制作质量进行了监督,法律文书得到不断的规范。三是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正确适用法律。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侵财型多发性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罚。2009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2件265人,移送审查刑事案件175件273人,提起公诉149件217人;审判机关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4件258人。四是妥善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审判机关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38件(含行政非诉12件),审结721件,结案率为97.7%;检察机关立足于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慎用、少用逮捕措施,对18人做出不捕决定,对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3人做出不。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1件。五是全面推行司法政务公开,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检察开通了全州首个职务犯罪预防网站和基层检察院门户网站,使信息化建设和检务公开工作均迈上了新台阶。将便民服务全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把迎客厅变为“检务便民服务大厅”,最大程度地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设立了热线服务电话,在××县职务犯罪预防网开通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通过科技化服务设施和人性化服务态度搭建起了检民“连心桥”。审判机关开展了“巡回法庭”活动,对一些简易的民事纠纷,组织法官到当事人所在地审理案件,上门服务,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六是落实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重新考察、推荐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12名人民陪审员,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提高陪审质量。全年共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各类案件78件,参加庭审观摩3次14人。继续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定期邀请聘任的6名人民监督员对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作风教育进行监督,今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4件,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七是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检察机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规范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关于确定检察机关工作秘密的意见》,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八项责任》、《云南省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十项纪律》,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出台,严格规范了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审判机关建立和完善了《案件评查监督办法及标准》、《案件超审限责任追究、处理及处罚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外部监督,聘请了人民陪审员、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和执行义务监督员,坚持实行《案件审理廉政回访卡》制度,在受理立案时就将《案件审理廉政回访卡》送达双方当事人,接受当事人的监督,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公正廉洁。八是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得到落实,监督机制得到完善。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审判公开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案件超审限责任追究、处理及处罚办法》、《规范法官司法廉洁行为的“十不准”规定》、《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工作人员不过问案件制度》、《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加强配合和监督确保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通过严格落实这些制度,对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制约有着重要的作用。九是机关作风建设明显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人民法官为人民”、“四个向我看齐”活动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自觉用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做到充分尊重民意、着眼服务民众、坚决维护民权,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

(五)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四民主、两公开”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实行民主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理的进程,创建率达90%,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健全民主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管理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经营管理和效益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评价及评估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剥隘七醋厂、花甲锰粉厂等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事务和职工法律诉求合法引导,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

(六)法律监督不断强化

加强党风监督和廉政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推动党员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和可操作的监督办法,先后组织开展了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等专项清理工作,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上来。坚决杜绝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廉洁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显著,党政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各项廉政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县人大根据法定职权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制定了详细的监督计划和可操作的监督办法,坚持围绕保增长,加强对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的审查与监督;围绕保民生,加强对民心工程建设的监督;围绕保稳定,加强对行政司法工作的监督;围绕保落实,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年内共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67件,办结率均达到100%。县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创新举报形式和渠道,开设了检察政务网,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负责制,加强举报案件的查办、督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各种监督渠道保证畅通。

(七)法制宣传稳步推进

全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三月综治和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部门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实施”法律六进“活动,各级各部门自主开展学法培训,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等活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成功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五五”普法骨干培训、全民普法考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等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办好《××政法》、《法制园地》等法制类专题栏目,及时播报地方法治工作动态。2009年,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18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5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2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6次,出板报、橱窗120期,悬挂横幅45条,广播、电视宣传860次,发放《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9.2万本,向学校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问答》3.2万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宣传法律法规1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18万余人(次)。

(八)社会和谐平稳发展

全县围绕扰乱矿山管理、公路建设、征地诉迁、道路交通等正常管理秩序的治安处罚行为,围绕“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围绕涉黑涉恶及其它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围绕破坏社会环境和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等大力开展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积极清理执行难案,有效整治各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农村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健全,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改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人员到位、制度完善、对象清楚、监督落实,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日趋完善,人民调解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坚持县、乡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村每周排查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00余件,比去年同期下降6%。协助州局顺利举办云南、广西两省(区)四州(市)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加强了我县与周边县市联防联调工作力度,维护了边疆社会稳定。

(九)法律服务不断规范

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健全,有律师事务所1所,律师7人;公证处1个,公证员3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3所,法律工作者26人。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强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强化律师管理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律师职业资格、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综合评价标准,规范律师收费和档案管理。围绕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改善执业环境,促进全县律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积极做好公证工作,提高公证公信力。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深度。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公证事项,在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金融等领域不断开辟新的公证业务,注重发挥公证预防,使之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降低诉讼的重要载体。三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益面。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和学习推广“盘龙经验”的力度,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网络,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合理调整困难标准,做到应援尽援,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数量逐年增长。特别是加大农民工和弱势、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简化程序,为受援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四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效能。逐步建立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窗口。加强管理和指导,制定规范和标准,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服务工作重心转向社区、基层、企业和弱势群体。法律服务机构内部制度健全,自律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依法执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无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91件,律师诉讼案件133件,法律服务工作者案件248件,办理援助案件162件。

(十)保障措施顺利落实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乡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加强对乡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普法工作纳入各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量化分解,使重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县依法治县办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发挥组织、指导、协调和联系功能,制定全州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组织落实各项任务,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稳步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2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督查范围

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是:

1.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为非法开采稀土活动提供山林使用权行为;

3.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主要督查内容

根据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按全面清查、依法查处、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

1.全面清查阶段(6月25日至7月20日)

督点是各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情况;对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情况;建立台帐等情况,并将清查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

2.依法查处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督点是对查清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查处到位;对情节严重的是否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3.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督点是各地针对稀土开采中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建立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

4.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对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督查的组织形式及方法

由县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名单见附件)。

五、督查方法及要求

以实地督查与电话调度督查相结合,以实地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3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二)发现县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的,或者监狱、看守所没有按规定将矫正对象和有关法律文书交付县矫正办的,或者公安局没有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措施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机关不采纳纠正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三)对矫正对象能认真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有立功表现的;或者不思悔改、抗拒改造、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议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和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司法奖惩。

(四)认真审核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建议材料,如发现建议不当或有违法情形时,依法向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五)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拟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认为有必要的,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县矫正办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开展调查评估,并在开庭审理时通知县矫正办派人参加旁听。

三、县公安局衔接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确定一名所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二)收到监狱、外地法院和看守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签字后转递县矫正办。

(三)派出所在办理矫正对象相关手续时,应当询问矫正对象是否已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四)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摸底核实工作,对没有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矫正对象负责进行查找。

(五)县公安局对在执行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

矫正对象被处治安处罚和被收监的,要及时通报县检察院和县矫正办。

(六)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减刑建议,及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七)矫正对象外出(指县外。下同)时间在4天以上的,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须办理续假手续。

县公安局须在5日内对请假事宜作出批复。

(八)及时审批矫正期满对象解除矫正鉴定表,应在7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鉴定表送回县矫正办。

四、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工作职责

(一)县矫正办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和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回执。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补齐所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送交回执。

(二)县矫正办在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执行地司法所,并指导和帮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

(三)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报到手续时,应指定专人指导其如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对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已送达,而矫正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应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应及时通报派出所。对于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登记,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尚未送达的,司法所应先行接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等日常监管台帐的建档工作。法律文书均由司法所收集归档,每月向派出所提供社区矫正名单及报表。派出所不另行建档,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司法所应予以配合。

(六)全面客观地考察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罪态度、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县矫正办按规定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

(七)审批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假期,审批后报派出所备案。外出就学一年审批一次,督促请假人在校期间,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放假期间,假期开始5天内,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汇报,以后每半月当面汇报一次。审批因奔丧、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请假,可在请假人填写请假表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后批准外出,假期后督促请假人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八)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天,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期满前20天将书面鉴定送辖区派出所审签,期满前15天送县司法局审查,期满前10天送县公安局审核。

(九)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次日,司法所应当向本人宣告,并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组织、单位和志愿者通报。禁止提前宣告“解矫”,也不得随意延时“解矫”。

(十)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县矫正办要及时通报县检察机关、原判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县矫正办每月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抄送矫正对象名册、报表及各类简报,及时通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程,以便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一)社区矫正—般以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执行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接收,实施矫正。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时,以其常住地为执行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配合并协助常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1、社区矫正办公室应当制作、留存签到表,由矫正对象签字;给矫正对象制发签到卡,由矫正办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学习、汇报和公益劳动的依据。

2、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递交思想汇报的书面材料。经批准外出务工、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用书面汇报的形式进行,但内容、次数不能减少。

3、矫正对象外出必须请假,一次请假最长为三个月。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司法所销假。一般不准许被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外出。

4、矫正对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迁居,需要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在本县范围内变更的,由原执行地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签署意见,经县矫正办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并抄报原判法院和原执行地检察院备案;跨县变更的,经市矫正办、市公安局审核后,迁出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在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转递迁入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和矫正办。

外地矫正对象迁入我县的,县公安局和矫正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5天内转送相关派出所和司法所。

5、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严管”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原判决(裁定、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第一次未向司法所报到的,由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次未报到或年累计三次未报到的,由司法所将其列入“严管”;连续三次未报到,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报告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被判处(裁定)缓刑、假释的矫正对象,治安处罚后仍不报到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的,县矫正办向县公安局通报后,由县公安局提请原判(裁)机关依法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6、社区矫正志愿者要督促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改过自新,每季度向司法所汇报矫正对象表现及管理教育情况。

7、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由县矫正办告知原执行(决定)机关,按规定予以收监。

七、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4

一、整治安排

为提高专项整治效能,切实促进建材使用各方提高质量意识和现场建材质量管理水平,专项整治贯穿**年全年度,将采取企业(项目)自查,受监监督站抽查和总站综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安质监总站将分别于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全市建设工程现场建筑材料监督抽查和综合执法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现场使用各方:

1、各项目建立健全以施工总包单位为主责任制,由总包和监理单位组织现场使用钢筋等结构性建材质量自查自纠。

2、各项目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单。

3、项目总包应分别汇总形成上、下半年自查自纠报告,并附相应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在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受监监督站。

(二)各区(县)、专业监督站:

1、组织发动所辖工程开展本区域内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整治。

2、落实市安质监总站沪建安质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现场建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工程数30%的比例实施监督抽查。

3、分别于**月**日和**月**日前向总站书面报告上、下半年检查情况。

4、于**月**日前向总站书面报告监督检查费用落实情况及年度使用计划。

(三)市安质监总站

将根据各区(县)、专业监督站监督抽查情况,组织会同各区(县)、专业监督站、骨干检测机构等相关部门,分别于今年上、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抽查和综合执法检查。

三、整治重点

(一)现场钢筋等结构性建材监督抽样检测。

(二)项目总包单位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名单及执行。

(三)钢筋等结构性建材质量复试规定的执行。

(四)钢筋外观及重量偏差的检查验收。

(五)不合格钢筋等结构性建材的处置,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全市通报、被清出市场的建材在现场的使用情况。

四、检查处理

市、区监督机构将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1、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对监督抽查不合格,而已(部分)使用的,均作使用不合格建材论处;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5

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请记住我站域名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02〕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对于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对于干部身份的确定,要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

7、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试行)》(晋组通字〔__〕29号)等干部档案管理

规章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安置),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对发现干部信息认定失真失实的,除予以纠正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严格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06〕39号)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干部档案内容。对于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9、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保管保护干部档案。要开展干部档案保管保护情况的检查,重点看是否配置专用档案室、专用铁皮柜,是否由专人负责保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档案,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本人自查自带档案等现象。要整合管档资源,集中进行保管,对不具备保管保护条件和能力的单位,要及时取消其管档资格,由上级单位代管。要完善管理制度,以组织部门为重点,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我县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自查阶段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个人申报、审核登记。

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的2名审核员交叉审核,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共同签字,再由1名复审员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第二步,情况梳理。

对审核登记出的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汇总,对干部人事档案整体情况进行量化统计。

第三步,调查核实。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调查意见。

第四步,上会认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和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办法,召开党组(党委)会或部务会,对所管干部信息进行上会研究认定。

第五步,填表归档、规范整理。

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签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县人社局和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二)互查阶段(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4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同时做好市县间的互查指标工作。

(三)抽查阶段(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负责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县委组织部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是:

1、听取汇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对管档1000卷以下的抽查30至50卷,对管档1000卷以上的抽查80至100卷。

3、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材料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

4、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并向被抽查单位进行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带有共性或规律性的情况和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政策依据和实际情况提出统一的政策界限和解决办法)。

(四)总结阶段(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

对自查、互查和抽查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出生时间涂改、入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运动员、演艺人员等特殊情况除外)、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以及档案材料造假的,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限期整改。

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6月15日前将整改结果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晋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卢天蓉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纪检委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教科局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公安局负责对有关材料的取证、鉴定,以及涉及刑事问题的查处;人社局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党校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看档案。查看有关普法文件,简报、每年计划、总结、制度、考勤、课程安排、会议记录、考卷、普法照片等资料。

三是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或组织本单位15—20人开展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是评议。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检查验收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下发整改通知,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结果由县依法治县办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步骤及要求。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验收,实行县、镇乡(区)两级分级验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级普法单位、镇乡(区)和抽查部分村居。各乡镇(区)负责搞好本级普法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于6月底前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四、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班子抽领导任组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六个检查验收组统一开展,具体人员名单、检查验收程序范围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乡镇)

2、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学校)

3、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县直部门)

4、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 (企业)

5、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乡镇)

一、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7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2)

2、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6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2分)

5、普法经费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分)

6、普法教材发行,完成规定任务。(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2分)

8、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40分)

1、“五五”普法期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以上,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中心组成员有学法笔记。(8分)

2、公务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2篇以上。(2分)

3、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中进行了统一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8%以上。(2分)

4、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之渠道作用。(4分)

5、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2分)

6、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且适合青少年自身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7、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集中法制学习培训。(2分)

8、企业依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分)

9、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活动有方案,有检查,有典型情况反映;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 “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建设。村“两委”干部普法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外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开展“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抓好社区内青少年、农民工、下岗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每年集中培训骨干不少于1次。(10分)

10、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11、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2分)

12、积极搞好扫黄、除黑、禁毒、反等专项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四、基层依法治理:(25分)

1、出台了本地法治建设实施办法。(3分)

2、党委、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团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4分)

3、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2分)

4、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方案、有典型、有总结。(6分)

5、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开辟法制宣传阵地。(4分)

6、依法治理效果显著,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4分)

7、治保网络和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纠纷调处工作效果明显。(2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学校)

一、组织领导:(20分)

1、学校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10分)

2、成立学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10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有年度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普法经费落实。(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5分)

2、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活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教师掌握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5分)

3、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按规定开设法制课程,做到有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10分)

4、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5分)

5、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发挥作用。(5分)

四、依法治校工作:(30分)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章程管理学校。(5分)

2、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5分)

3、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5分)

4、定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5分)

5、依法治校成效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学校形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良好风尚。(5分)

6、教师依法施教,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岐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5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县直部门)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了“五五”普法总体规划。(2分)

2、有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规划和年度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4、落实了“五五”普法经费。(2分)

5、落实了普法教材,对依法治县办统一布置学习并要求购买的普法教材,持有率达90%以上。(2分)

6、积极参加依法治县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工作会议及宣传活动。(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40分)

1、建立健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性、规范化。(10分)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学习,每年有学法用法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5分)

3、积极开展专业法大型法律咨询、竞赛及其它宣传周、宣传月等重大活动,五年内有二次以上重大活动。(10分)

4、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橱窗、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难点、热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分)

5、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5分)

四、依法治理:(30分)

1、本单位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进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5分)

2、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行执法“四制”(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责任追究、岗位责任),行政机关依法行政。(5分)

3、①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企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6分)

3、②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3、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业依法治理有规划,有具体落实措施。

4、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3分)

5、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3分)

6、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2分)

7、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3分)

8、能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有书面总结,及时反馈普法办信息等。(3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企业)

一、组织领导:(10分)

1、企业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5分)

2、成立企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5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每年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3分)

5、普法经费落实。(2分)

6、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了相应的法制宣传员。(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5分)

2、制定企事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训面达50%;参考率、合格率达98%。(10分)

3、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5分)

4、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四、依法治企工作:(35分)

1、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企业。(5分)

2、依法建章立制。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生产、经营有章可行。(6分)

3、围绕维护企业生产、生活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等专项活动。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和劳动权益。(5分)

4、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5分)

5、领导干部做到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意识增强,无重大合同纠纷。(4分)

6、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依法履行自身义务,无重大涉法上访事件。(4分)

7、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企业自身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效显著,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生活治安秩序良好。(6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基础工作:(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4分)

2、有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有普法网络图。(2分)

4、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2分)

5、制定了普法领导小组职责、普法宣讲员职责。(2分)

三、制度建设:(14分)

1、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的档案资料齐全。(2分)

2、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齐全(4分)。

3、建立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2分)

4、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民主理财活动记载。(2分)

5、建立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档案资料齐全。(2分)

6、建立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2分)

四、硬件建设:(6分)

1、建立村(居)务公开栏。(2分)

2、建立财务公开栏。(2分)

3、有法制宣传栏。(2分)

五、“五五”普法宣传教育:(25分)

1、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与生产经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2、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居)民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开展“五个一”活动,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10分)

3、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六、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5分)

1、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有活动、有效果、有记载。(10分)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7

一、规范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整理工作.统一标准。

主要集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社区)各地要按照不同档案门类进行准确区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当纳入专门档案管理;对各种会议材料、计划总结、统计汇总等档案材料,应当纳入文书档案管理;对电子声像类档案材料,应当纳入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类文件材料

包括机构成立、意见、方案、指导性通知、计划、总结、简报、会议记录、规划、报告、检查记录、统计汇总等文件材料。1.归档范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分为永久和定期,2.保管期限。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要求。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以“件”为单位,3.整理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整理这部分文件材料时应纳入机关文书档案统一整理归档。按照《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34号)进行整理。

按《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行政村(社区)整理这部分文件材料时。统一纳入村级文书档案的经济发展类”按照《市文书立卷与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或《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要求,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专门档案类文件材料

1.归档范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材料包括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入户核实(汇总)表、国土“二调”面积核实表、田(土)面积丈量记录表、现场勘界确认材料、承包土地空间位置图、农户委托书、承包土地确认面积公示表、农户签字确认的承包地块及面积分摊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表、新证领取表、原证注销登记表、公告材料;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台账;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人员花名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形成的承包面积确认落实方案、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补充完善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依法调整承包土地方案、注销(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材料;其他方式承包申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申请、登记等材料;其他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专门档案材料。

2.保管期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永久保管。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3.整理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作为自身全宗内一种专门档案保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一式二份。必须移交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一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用作日常登记管理留存一份。

应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独立全宗单位,乡镇(街道)级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集中统一整理,参照《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34号)要求,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般以每户形成的且能按户分开的所有文件材料作一件,用线或不锈钢钉装订,同一全宗内以行政村(社区)顺序依次排列,同一行政村(社区)中按村民小组顺序依次排列并从1开始编制顺序号,加盖归档章、编制归档文件目录,装入文书档案盒保管。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形成及整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时,可根据需要一式数套。

村(社区)级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专门档案参照上述方法整理。

三)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类文件材料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照国家和市相关要求执行。其中电子档案按照《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执行;照片档案按照《市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36号)执行;声像档案按照《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声像档案管理的通知》渝档发〔2010〕43号)执行。

请按《意见》要求,原缺失二轮承包方案、合同、申请书、台账等补充完善材料。分类归档。

二、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移交和利用工作,强化服务。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8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9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例10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最后一年,而自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做为一名党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总体目标要求,通过创新方法,强化措施,搭建平台,丰富内容,开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推动依法治县进程。

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都对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产生鲜明的推进作用。在这一点上“五五”普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它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

“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在今年全县人大会议上,我在听了县政府“五五”普法依法治县的工作报告,觉得报告写的很好,并做出以下思考。

一、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四个到位

在,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好“五五”普法工作,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结合实际,规划制定到位

2、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到位

3、层层动员,工作部署到位

4、典型引路,试点举办到位。

二、致力扩面普及,开展“六进”活动

政府机关应该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召开不同层面会议安排部署。为推动工作,先后在县交通局、城关镇王家坪村、东方社区、县供电公司、上津镇初级中学开展了“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活动。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活动,推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着眼增强实效,强化五种措施

(来源:文秘站 )一是巧宣传,促认识,教育氛围更加浓厚;二是重创新,促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三是借外力,促合力,法制宣传更加深化;四是请顾问,化纠纷,依法行政更加自觉;五是抓督办,促落实,工作责任更加明确。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现了四个提高。一是对学法重要性认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二是各级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三是干部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四是工作开展的扎实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针对今年的工作,围绕迎检,普法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宣传,广泛营造迎检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法律,大造声势,营造氛围,为“五五”普法验收创造环境。

二、抓工作推进,深入开展“六进”活动

重点抓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边缘山区农民和企业下岗职工的普法补课,扩大普及面,消除盲点和死角,促进普法工作平衡发展。(按照法律进机关中的“一月一法”、“一学一考”,促进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律进乡村的“八到”:即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法制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到乡村、人民调解落实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民主法制建设到乡村、解决实际问题到乡村;法律进社区的“六个一”:即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栏,组建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组建一支法制文艺宣传队;法律进学校的“四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法律进企业 的相关制度(要求企业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法律进单位的“五有”,(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三、抓检查,切实做好查漏补缺

乡镇在自查过程中一定严肃、认真、细致,紧紧围绕“六查六看”,(查干部,看是否学完“五五”普法干部教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笔记五年累计是否达3万字,一般干部学法笔记五年累计是否达2万字;查农民,看是否学完“五五”普法农民读本内容,普及率和合格率是否达90%以上;查学校,看是否做到了“四落实”;查档案,看普法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查用法,看是否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查制度建设,看普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抓规范,认真准备档案资料

严格按照“五个一”标准(有一套规范齐全的普法工作档案资料;有一本反映平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图片和一部专题片;有一块制度牌和一块普法宣传活动展板;有一份高质量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材料;有一批能反映乡镇普法水平的普法验收试点单位),规范到位。每个乡镇对机关、乡村、社区、单位、学校、企业,至少培植2个验收试点,真正能够代表当地的普法水平。

尊敬的党组织,我认为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只有长抓不懈,积极工作,才能将“五五”普法工作落实推广到全县依法治县的工作中去,我保证将尽心尽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为“六五”普法的实施打好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