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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2-07-21 12:35:25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1

1.落实创建指标任务。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信用交通省”建设指标体系(2020年版)》和《2019年下半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指标,逐项抓好落实落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积极推进“信易行”。在道路运输领域,结合质量信誉考核和分级分类监管,逐步落实“信易行”相关政策文件,让信用好的企业或个人能够享受到信用建设体系下更为优惠的出行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全环节信用监管机制,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严格惩处信用违规行为。[主办部门: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协办部门:县公交公司]

二、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制,优化行政许可办理

3.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强化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认真梳理适合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配合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县信用办制定更为完善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制的项目清单、办理清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在办理适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按程序即时办理、优先办理。同时当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在《告知承诺事项》容许范围内可先行容缺受理。[责任部门:局审批科、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4.做好信用承诺公示。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网站公开。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的申请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5.扩大承诺范围。鼓励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基础之上,配合县信用办推进《市社会信用条例》修订和实施,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多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付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责任部门:局审批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建公司]

6.优化信用服务。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内容,积极做好“减证便民”工作,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等方式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在巩固18个实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的基础上,探索扩大的可能性,并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部门:局审批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7.积极配合开展信用评价。一是抓实信用配套工作。按照《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部署申报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等领域的信用评价项目,配合开展2020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考核工作。同时按照《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贯彻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二是抓好日常信用评定。通过“一月一普查”的方式,逐月做好信用考评工作,并配合市局“一季一联查”等相应的信用考核工作,出台信用考核评分通报(每年两次)[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建公司]

8.强化评价支撑保障。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即信用)与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办公信息系统的对接共享,发挥行业内信用评价的支撑作用,如在招投标环节过程中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使用等。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考核评价。[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审批科、局规划建设科、局安监科、局财审科、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质监站、县交建公司、县公交公司]

9.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一是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在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评分结果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二是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的结合有效性。切实解决市场内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以及执法不严等问题,打破人情执法,扫除部门之间的信息盲区,数据壁垒,从严把好建设、运输以及安全等三关。[责任部门:局安监科、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协办部门:县质监站、县交建公司、县地方海事处]

三、加强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

10.持续加强信息认定。一是区别守信、失信行为类别,依法依规推进信用认定、公开和共享。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梅交[2018]66号)、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题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梅交[2018]70号)等联合惩戒方案的要求界定严重失信情形,定期报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驾驶员和车辆信息;二是提高失信运输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引起较大社会关注、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失信案例,以及涉事主体主动提出核查申请的案例,组织开展失信核查,以确保推动联合惩戒工作顺利进行。[责任部门: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公交公司]

11.稳步完善奖惩落实。推动行业深化并实施已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范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的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动态更新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每月报送联合惩戒成效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流程以及监管、服务等环节应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将红黑名单嵌入办事流程,实现“逢办必查”。[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监科、局规划建设科、局审批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质监站、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

12.全面推进信息修复。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明确信用修复渠道。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并在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鼓励符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主办部门: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四、及时归集公开共享信用信息

13.巩固信用信息归集。一是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人员信息。组织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水运、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填报各信用信息系统,健全信用考核库;二是修订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不良行为信息;三是加大县级交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及时将联合奖惩案例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平合奖惩服务系统及县信用办,确保我县推荐到国家的案例数量不低于县内认定“红黑名单”数量的10%;四是全面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和规范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局审批科、局安监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建公司]

14.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实现“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二是配合落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反馈和修正机制。深入开展政府责任导致的政企纠纷案件的清理整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交建公司]

15.加强信用信息保护。一是加大对市场主体信用权益保护力度。有序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二是认真实行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并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监科、局规划建设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县质监站、县交建公司]

五、持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16.深化交通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持续提高执法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17.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交通运输机关事业单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通报所在单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党办]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2

一、充分认识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

党的*大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制度,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健全市场信用体系,改进市场监管体系。目前各地、各部门也已经普遍认识到了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已开始注重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可以说,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百姓修身持家之本,是企业经营发展之道,更是国家治国安邦之策,得到了全社会广泛关注。

(二)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非常重要和紧迫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同时具有自身的行业特点。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主导性产业,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增加了地区财政收入,改善了城乡面貌,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还未完全理顺,综合执法体系有待强化,市场主体缺乏信用意识、履约意识较为薄弱,加上建筑市场供求失衡等等原因,致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主要表现为: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工程建设程序办事,强行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工程发包,明招暗定,拖欠工程款;一些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一些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正,扰乱了市场秩序。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经营成本的浪费,也给企业和行业发展带来很大风险,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任务十分重要和紧迫。

二、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

从*年起,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一二三四”:一是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主体、要素、运作模式、指标体系等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分别在沈阳、北京召开了两次信用体系研讨会;三是了三个通知,内容涉及“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并充实企业和人员数据库、加快企业数据库建设”等;四是起草了4个文件,主要内容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五年工作规划(*-*年)、当前工作重点和市场行为信用标准等,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加快了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度,组织了对江苏、上海和安徽等省市的专题调研,并在苏州、北京和上海组织召开了三次专题研讨会,明确了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组织机构,8月《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全国,到今天研讨会正式召开,长三角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可以说诚信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同时,我们还积极指导各地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本区域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目前来看,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各地积极性也很高。在今天的研讨会上,上海、江苏南京、苏州、浙江杭州、宁波、安徽合肥、广东广州、山东青岛、湖南等都将介绍本地的经验和做法,相信能够有力地推动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不够,部门信用信息垄断严重,信息公开滞后。根据*年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一些地方建立了信用信息平台,但平台或依附在本单位的政务网上,或以地方政府的政务网站为平台,相互独立,互不衔接,信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造成了资源浪费。

二是信用的信息收集、标准制定、评价结果应用缺乏统一。目前,对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程序、信息收集、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应用等还缺乏明确规定。虽然一些地方对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做了规定,但由于各地制定的不良行为标准各不相同,评价方法也不一样,造成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不能互认,甚至形成新的市场壁垒。

三是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奖惩措施不能有效实施。目前,各地在对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后,通常采取曝光、与资质年检挂钩、进行招投标标前提示等方式,进行失信惩戒。但这些惩戒措施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行政监督机构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惩戒作用仍然十分有限,还没有形成“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四是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滞后,没有形成使用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消费者个人信用知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维权意识不强,信用道德环境培育力度不够,市场主体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意识还比较淡薄,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进行。

三、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

*届三中全会所了“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的要求。据此,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并概括为“一个指导思想,二者同步推进,三方协调配合,实现四个统一”,在各地引起了积极反响。最近,我们已明确将这项工作作为“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新举措,列入建设部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这项工作。

(一)构建“四个统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建设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积极组织长三角和环渤海两大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全国各省市,尤其是那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级以上城市要加快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各地的诚信信息平台互联,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二是制定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本着先易后难、简便易行、科学实用的原则,针对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资质资格管理等突出问题,制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诚信标准。三是完善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诚信信息的采集、整理、评价、应用和、信用机构管理、失信惩戒机制等,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构建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将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相结合,对于失信行为进行教育、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等综合惩治,同时对诚信行为给予切实鼓励,形成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

(二)加大整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

政府的推动作用体现在:一是加强领导,各地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加大整合协调力度;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指导当地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披露、交换、系统,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四是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五是政府带头并鼓励社会各方使用信用产品,培育信用产品需求;六是加强对征信和评估机构的监管,规范其运行;七是与工商、金融等部门共享信息资源,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首要工作是要加快政府诚信信息平台建设,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风险。为此,各地要加大协调和整合力度,在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诚信信息平台;业务监管部门要及时整理对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等不良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并按照各自权限通过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自行上网记录,形成基础信息,为诚信评价提供信息保障。要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市场与工程现场业务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的资源优势,提高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三)推进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

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有的行业协会虽然已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工作进展缓慢。为此,我们将研究促进和规范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制定指导意见,引导行业协会做好这项工作。行业协会要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参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题研究,指导有关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研究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模型和评价方法;组织有关交流研讨和业务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努力提高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工作的质量等等。

(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健全信用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信用服务市场面临供给与需求的突出矛盾,社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不足,而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质量或是没有,或是不高,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此,要抓紧健全信用服务体系,通过加快发展征信、资信评级、担保、商账追收等第三方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征信、评级、信用管理和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有效地防范、分散和转移信用风险。具体思路是:第一,由建设部指导有关协会根据综合实力和相关条件确定若干家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并强化准入和清出的监管,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要加强对建筑行业和市场研究,了解各方主体的经营管理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的工作建议;第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研究制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依法从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咨询、征信和信用评价等业务,提供和信用信息;第三,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及其与全社会信用体系融合提供专业支持,参与构建市场化的信用服务体系。

(五)对试点工作提几点要求

建设部选择长三角和环渤海南北两大区域作为工作试点,即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为主构建一个统一的区域诚信信息平台,以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岛、沈阳、大连等地为主构建一个城市间联合诚信信息平台,为全国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长三角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总量规模较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据统计,长三角地区占全国土地的1%,人口占全国5.8%,却创造了18.7%的国内生产总值、全国22%的财政收入和18.4%的外贸出口。在今天的会议上,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率先正式启动,工作小组已明确了组织机构和人员骨干,下设的标准、平台和法规三个小组还将介绍他们的工作设想,并听取大家意见。下面,我对试点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明确长三角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三省市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整合资源,推进共享,争取用一年时间建成长三角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年11月我们将召开工作现场会,展示试点成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3

我们认为,本届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应该是: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与现代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信用市场体系有较大发展。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

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企业信用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和突破口,个人信用是基础,政府信用是关键。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应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以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目的,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培育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企业为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带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十分丰富,现代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在我国公民和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普遍淡薄、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很不健全的情况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规划和协调,紧紧围绕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这样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重点

从涉及信用数据与市场监管的部门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应从非金融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开始建设,逐步向金融部门延伸(金融部门可以从行业内部联合征信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银行贷款咨询系统)。

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分领域来看,应从建设目前最为紧迫、障碍相对最小的企业信用体系开始,逐步向个人信用体系延伸。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

从信用数据源的建设和开放来看,应从各个政府部门内部信用数据的整合与充分利用开始,逐步向政府内部信用数据的整合与充分利用延伸,最后实现政府与信用服务企业信用数据的共享。

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力量来看,应从政府引导和推动开始,逐步向主要通过信用中介机构为主的市场化运作过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形成和维护社会信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骤的设想

第一阶段:2004-2005年,起步阶段。主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是《征信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项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同时修订或废止有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应条款。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思路。建立和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组织与管理机构。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开始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05-2007年,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企业征信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内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各部门内部信用信息共享。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企业,加强信用服务企业的数据库建设和维护、信用评分等关键性技术研究。积极培育信用信息的市场需求,扩大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在银行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中要求有关企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为信用服务向市场方向发展奠定市场需求基础。加强和改进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管,建立比较规范统一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分类监管制度,包括预警机制、奖惩机制、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等。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建立信用行业标准化体系,信用数据库标准、数据格式标准、信用报告标准、信用产品质量标准、企业代码等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2007-2008年,完善阶段。主要工作是:《个人征信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国家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交换和充分共享,具备向信用服务企业提供成套信用数据的能力。企业信用体系全面形成并充分发挥作用。个人信用体系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大城市基本形成并发挥作用。基本形成比较规范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机制,形成比较规范、健全的信用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度与体系。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市场规范和道德准则。

3、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思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有序推进。结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试点可以分成几种不同类型分别进行。

一是地区试点。可以在南方、北方和中西部各选择1个省开展企业信用试点,在东部地区的1—2个大城市开展个人信用试点。

二是部门试点。可以选择2—3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企业试点。可以分别选择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机构各1—2家开展试点。

试点应在全国统一部署下进行,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以点带面的方式。试点的主要任务是:(1)选择不同行业和重要环节先期开展工作,加强体系构建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2)对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制约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多方面、多种形式、多角度地进行探索,组织联合攻关,寻求重点突破。(3)调动和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局部和行业率先突破,取得经验,对全局起示范和带动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少走弯路,加快总体建设步伐。

要通过试点,全面掌握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障碍和难点,提出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方式和途径。

三、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第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作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到议事日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建立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管理机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三落实。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的指导机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地、各行业协会和征信机构的试点工作应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试点经验,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先行一步。

第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化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我国各行业重点建设了“金卡”、“金关”、“金税”、“金盾”等信息化工程,各行业、各部门利用公用通信网组建的全国性信息应用系统已达到187个,全国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交换共享的条件已经具备。应逐步开展各方面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完成联合征信与管理,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工商、税务、海关、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和重点行业,可率先进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试点,探索和实践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可行方案,为今后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掌控,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单靠信用专业机构难以开展征信业务。政府应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推动力”,加快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公共电子政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化,加快统一的信用信息市场的形成。加快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开放,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权的原则下,向合格的征信机构开放信用数据,支持社会征信服务行业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信用信息资源。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4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全市食品行业范围内有序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作用和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在全市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

三、试点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市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按各自监管环节不同,各区县政府按管辖地域不同,分别选择生产经营管理相对较好、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社会影响相对较广的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学校食堂)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开展推广工作的企业不少于30家。

四、工作职责和分工

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评价,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地分头实施、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牵头工作;

2、负责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3、负责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评价标准;

4、审查确定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活动;

5、组织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

6、督导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

7、其它需要完成的工作。

(二)各区县政府,市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和商务局

1、负责推荐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企业;

2、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的相关调查;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4、积极汇总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并及时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5、协助市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小组开展对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的现场调查和采集试点企业信息;

6、对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制度、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7、协助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其他工作。

五、推广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7月10月)

1、调查摸底: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倾听企业对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正式启动推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组织培训: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其全面了解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的具体做法和下一步打算等。

3、成立机构: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4、推荐名单: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推广数量要求,积极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候选企业。

5、制定方案: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安排和分工要求,制定适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限,并附开展推广工作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于2007年9月14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133986、电子信箱:xnyjyt@)。

(二)实施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10月)

1、召开动员会: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动员大会,主管领导要亲自动员,同时借助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声势。

2、培训辅导: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企业要进行系统的培训,让企业全面了解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内容,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法、步骤、内容和具体要求。

3、现场指导: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管理有制度、产品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记录、信息可追踪”的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建立《生产经营示范文本》;督促企业按照《监管档案》要求,及时提供档案内容;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管,帮助企业发现和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专家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和进企业进行指导。

4、组织评价: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订的评价标准,2008年9月底前,对管辖的试点企业,完成初评工作。同年10月,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评价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晚报》等相关媒体公示。

(三)总结阶段(2008年11月)

1、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本地、本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是找出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经公示后确定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进行公示的同类媒体中公告,并选择适当形式向参与推广的企业授牌颁证。

六、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5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以建立现代信用制度为核心,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主体,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和谐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营造环境、强化监管”的原则,逐步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全社会信用体系。

二、总体目标

以塑造“诚信”为总目标,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和法规、标准、监管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分阶段有侧重地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建成“一网三库”,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完整可靠、运行顺畅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比较完善规范的信用制度,重点领域的信用管理得到规范,信用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法可依,信用服务业和信用消费市场得到较快发展,信用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企业、政府部门和市民守信意识明显增强,失信行为明显减少,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政府信用建设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确保政府决策合乎民情、体现民意、符合规律,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解决行政执法中的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不力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2.加强政府信用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定因政府失信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关补偿和救济制度。

3.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措施,做到言而有信,不断提高政府信用水平。

4.带头应用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政府担保、政府信贷、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率先应用信用产品,引导企业和个人增强诚实守信意识,加快信用服务业和信用消费市场的发展。

(二)企业信用建设

1.制定企业信用有关规定。抓紧制定《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价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2.开展“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作。认真贯彻《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试行)》,积极实施“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引导和规范我市企业做好信用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信用意识,提高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水平。

3.建立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和查询系统。以企业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同时申请省市数据共享,建立完善的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测经济运行提供支持,为社会各界查询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保障税收征管、管理信贷风险和提升政府效能服务。

4.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全面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引导企业依法守信,诚实经营,对守信企业授牌表彰。将企业守信行为纳入政府优惠政策项目前置条件,对守信企业在项目申报、扶持资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有明显失信行为的企业在项目申报、扶持资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减分评价,失信行为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引入动态评级办法,推动授牌企业深化信用建设,对年度不达标企业予以摘牌。

5.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企业及经营者个人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鼓励发展以企业及经营者个人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运作。支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借鉴国内外的信用征集、评级的通行做法,研究开发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信用评价体系,采取适当措施激励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信用产品商品化。

(三)个人信用建设

1.制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逐步制定《个人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等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2.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各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尝试建立第三方诚信服务机构,建立覆盖全市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3.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及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以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为基础,整合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构成覆盖全市多数城镇居民的权威性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自助查询系统和档案查询系统。

4.逐步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激励与告诫惩戒制度。对诚实守信人员进行褒扬奖励;对失信者及时给予提醒告诫,对严重失信或屡次失信者,建立失信个人名单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实施法定高限处罚,同时执行限制其信用消费和进入重点领域经营或从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个人借贷、后备干部提拔考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管理、参军入伍政审、重点领域行业准入等,要率先执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从而逐步在我市建立起个人信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诚信得实惠、失信受惩罚”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基本条件》的要求,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机关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均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科室和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信用工作,构建起完备的社会信用工作网络,为信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诚信守法意识。广泛开展诚信机关、诚信乡镇(街道)、诚信站所、诚信企业、诚信村(社区)户的创建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守信受益”、“失信可耻、失信受制”的诚信文化氛围。开办《澄·信》期刊,刊登我市诚信建设工作状况、兄弟县市先进做法、诚信建设理论研讨、诚信建设文化内涵等方面内容。

(三)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运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涵盖内容多、社会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简称市信用办),作为专门的信用工作职能部门,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负责牵头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市信用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度;负责协调全市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组织开展信用建设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户、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创建活动;依托市数据中心、信息化系统,开展信用基础数据库及其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以及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信用信息应用研究,建设诚信网站,并负责网站维护工作。原委托电信部门管理的服务器可由信用办直接管理。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把手对本单位信用管理工作负总责,亲自参与,统筹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责任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切实把信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各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要按照“联合共建、互联互通”的原则,打破信用信息资源的部门垄断,支持征信机构收集和汇总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体系网络化和社会化。

(四)制定规划制度,引进培训人才。由信用办牵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订信用标准、信用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制订信用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信用信息采集和应用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等。按信用评级标准,评定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引进和培训一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信用管理知识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信用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必要保障。市信用办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部门的协调,共同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帮助各单位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情况,市信用办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检查和阶段性考核验收等工作,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信用建设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影响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随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及时保障信用工作人员的调配到位,经费纳入全市年度财政预算。

五、实施步骤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6

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诚信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调味品、饮料、罐头、葡萄酒等行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研究制定省、市诚信工作联动机制;加大诚信标准宣贯力度,加快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进度;组织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机制;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营造食品行业良好诚信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诚信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一是按照《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市、行业组织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二是加强与工信部和各市经信委的联系机制。三是建立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监督及信息报送制度。检查督促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二)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继续加强对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逐步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二是加大标准体系宣贯力度,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继续加大对乳制品、肉类、调味品、饮料、罐头、葡萄酒行业实施指南宣传贯彻力度,发放教学光盘供各市相关部门及企业培训使用。三是开展培训交流。组织各市和重点企业参加诚信标准、制度培训,以及企业管理层、关键岗位人员培训。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开展地区、行业间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各市和基础条件较好的试点企业赴全国首批试点省学习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

(三)进一步完善诚信管理制度。督促各试点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原有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完善诚信管理制度。重点建立食用农产品原料及其他辅料进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及仓储管理制度,产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企业广告宣传、合同管理、标识管理制度,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及考核、关键岗位人员诚信信息等相关记录档案管理制度,诚信内部核查、诚信风险信息收集评估、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

(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评价。一是组织先期试点的乳制品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及时帮助企业纠正体系运行、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依照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适时组织食品工业企业通过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五)加强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建设。一是各地食品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二是食品企业要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

(六)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宣传诚信建设情况。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企业诚信建设,对试点企业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二是组织食品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交流。适时组织召开诚信体系建设交流会或组织参观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三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咨询服务、张贴诚信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诚信奖惩机制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及财政支持,推动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八)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检查。7月底前,各试点企业要认真对照标准体系,开展自查。8月底前,各市经信部门要对本市试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全面了解企业诚信建设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在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9月份,省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市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地方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7

1、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要面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提高诚实守信的水平;运用市场机制,强化诚信管理的内部约束和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在法律的框架内,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诚信评价体系。

2、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和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机制的建设。按照守法经营、承诺兑现、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创造良好建筑市场诚信环境,提高诚信水平,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通过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能够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活动,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兑现承诺,失信必惩,奉献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起有力的失信惩罚机制,诚信激励机制;诚信评价和机制主体的市场化初步建成,评价和手段的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诚信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市场发展要求,更加合理完善。

阶段目标:

实施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0*年-20*年)规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年-20*年),重点抓教育宣传、抓标准制定、抓机制建设、抓试点示范,制定相应的推进计划和措施。建立诚信评价标准和体系框架,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先经济建设任务量大的地区,后经济建设总量相对少的地区逐步建立。各省辖市、县(市)开展试点工作的面不小于20%,总结积累经验。第二阶段(20*年-20*年),全面开展建筑市场诚信评价和诚信,建立起有力的失信惩罚机制,并使诚信建设与信用经济(包括信用担保)、法制经济、职业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使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同志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所以说,不讲信用就没有资格搞市场经济。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同时这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将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全过程,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起步阶段要加强宣传工作,并把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2、精心组织,分步推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建设厅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0*年-20*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精心指导,精心实施。具体工作可分为宣传动员,提出方案,试点总结,全面推进等工作步骤;试点上可采用先中心城市、后一般地区,先建设任务重的地区、后向其他地区发展的方式逐步推进。总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务求实效。

3、科学实施,监控有力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本着依法规范,合法评价,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市场生产要素在全国自由流动,促进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为重要保证。评价标准必须依法设置,科学合理,体现市场主体的行为合法,经营自由,兑现承诺,失信必惩;评价手段采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操作和监控由先政府为主,然后向由市场中介评价机构为主转变。在实施中,试点阶段(20*年-20*年)将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主承担诚信评价和工作,到全面推进阶段(20*年-20*年)转向由政府和市场中介共同承担为主,到20*年后,全部转由市场中介评价机构承担。

4、勇于实践,不断开拓

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创新工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地必须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总结和摸索出既体现时代特色,又突出建筑市场特点,既有利于建筑业发展,又能调动市场各方主体积极性的好机制、好方法。深入持久地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建设诚信建筑市场秩序。

四、信用评价内容及依据

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是对建筑市场各主体,包括业主、承包商、建设监理单位、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建筑市场中守法行为的评价。评价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强制性标准、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保修服务等行为以及职业道德的综合评价。

五、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内容见附件)

六、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的

在试点阶段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后随着工作的深入将逐步过渡到市场中介评机构按市场化运作。为此现阶段:

1、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应当指派专门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评价工作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2、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应作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评价结果以省、市、县三级为基础进行,建设厅掌握全省评价情况,各省辖市应将结果报建设厅,对在全省境内建筑市场信用情况由建设厅汇总。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8

怎么认识《规划纲要》的作用和意义

《规划纲要》出台后,各方面给予广泛关注和好评,把它看作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规划纲要》体现了国家意志、承载着社会期盼、顺应了时代要求,其作用和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党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包括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3年,《国务院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任务分工共提出72项任务,其中有9项任务直接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占八分之。如何使这些重大部署更好地落实落地,需要有社会信用体系规划这样一个载体来整合,形成合力,加以推进。

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全国各地各部门实践的需要。多年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各地各部门进行了积极探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制定了一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但在全国总体上应该如何布局、如何谋划,还有所欠缺。因此,亟需出台个规划,从全局的高度进行更加周密的设计,明确当前和今后个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给各地各部门以更好的指导。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无论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还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都需要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挥好这两个作用,就需要建立具有良好信用环境的市场,需要打造具有公信力的政府。

解决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诚信缺失问题的需要。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来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当前,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同时,诚信缺失问题也有损我国的国际形象。针对这些问题,《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切中时弊,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怎么把握《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规划纲要》内容非常丰富。概括起来,就是四大领域、三大基础性措施。

四大领域,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之所以划分为四个领域,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四大任务。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涉及四类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类市场主体、各类社会成员,正好对应于四大领域。三是当前诚信缺失问题也集中体现在这四个领域。

在这四个领域中,政务诚信是关键,商务诚信是重点,社会诚信是基础,司法公信是底线和保障。在每个领域内,《规划纲要》都提出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具体任务,一共是34个方面。

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在四大领域诚信建设中占有比较特殊的地位。一方面,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行为主体,其诚信水平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作为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推动者,良好的政务诚信水平是履行好信用建设职责的前提保障。为力央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依法行政、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央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畜等四方面任务。通过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司责机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提升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强化政府公信力。

商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是社会成员之间商务关系得以维护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经济活动得以有序高效开展的基础条件,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基本规范和道德底线。为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14个方面的任务,覆盖商务诚信建设的各个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对象。商务诚信建设突出强调了对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通过加强相关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切实改善商务信用环境。

社会诚信建设。社会成员之间只有以诚相待、示人以真,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有利社会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规划纲要》提出了10个方面的任务。通过建立信用制度,健全奖罚机制,加强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切实规范社会各领域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加快促进形成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司法公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只有以司法公信为保障,才能确保公平正义。为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法院、检察、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以及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等6个方面的任务。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公信。

三大基础性措施主要是:

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灵魂工程,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主要通过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应用。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前提。主要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建立实施统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到2017年,要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赞、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工程,是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其中,又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最为关键。一方面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完善失信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失信行为责任人行业禁入制度,推动形成涵盖行政监管、市场、行业和社会四方面的约束和惩戒,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惩戒体系,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等为重点,以专项工程、创新示范、政策支持、督促考核等为支撑,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怎么做好工程建设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新农村建设、重大水利设施建设、高速铁路建设等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凝聚了广大工程建设企业的智慧和汗水,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等“走出去”战略的大力推进,工程建设还有巨大的空间。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建设的任务还很重,要靠大家一起努力。这里,我提四点建议。

要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就是工程的生命,高质量的工程就是工程建设企业最大的信用。全社会怎么看待一个工程建设企业、怎么看待整个行业,最关键的就是工程质量。因此,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施工企业都要紧紧绷住质量这根弦,多做“良心工程”,争做“精品工程”。

要提高管理能力。工程建设企业项目分布广、业务流程长、分支机构多,如何保证自己在生产经营中做到遵纪守法、遵守合同、兑现承诺,不失信于社会、不失信于人?除了强化诚信意识以外,关键在于提高管理能力。要持续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并切实提高执行力。靠严密的制度和完善的信息系统来管人、管事、管项目,才能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要保持良好信用。信用对工程建设企业而言是生命线,是黄金资产,也是在市场上的通行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正在不断形成和完善。比如江苏、浙江、辽宁等地,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引入了“信用分”或信用报告制度。“今天的行为,决定了明天的市场”。如果一个企业信用状况好,招投标就加分,市场机会就多,竞争优势会越来越大。相反,如果信用状况差,则会陷入恶性循环,甚至被市场所驱逐、所淘汰。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9

张志刚说,今天的局面是各方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共同努力的结果。

他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为推进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新一届政府刚刚组建之际,就对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工作部署,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就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并且明确指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要负责抓好社会信用体系这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全国整规办已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1、研究提出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2、开展了社会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如会同、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的六部委下发了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3、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推进地方和部门信用体系的建设。目前已经研究提出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有了一个通盘的考虑,将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政府推进

张志刚介绍说,各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在推进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

第一,行政执法部门行动迅速,工商、税务、海关、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部门规章和管理规范,为实施部门信用管理创造了条件。在开展专项整顿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工作,着手制订信用标准,建立信用档案,对本行业实行信用分类管理。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企业信用记录和违规情况,对企业实行不同形式的分类管理。做到奖励守信,惩戒违规。

对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免检抽检开办绿色通道鼓励措施,对信用不好,有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分类的重点监管,有效地提高了监管的效果。并且通过奖优惩劣,如海关总署对企业实行了ABC的动态管理,在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了数年,推进非常平稳,效果也很好。而且这一套管理实施的作用是促进C类、D类企业不断地向B类和A类企业升级,使我国诚信首法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工商总局制定了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的管理意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药品监督诚信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采用六个等级的信用评价标准,质检总局正围绕内部的监管需要,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等级分类制度。

第二,职能管理部门开始起步。财政、商务、建设、农业、旅游等管理部门,选择财会、导游、进出口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重点行业,制定诚信标准,建立诚信档案,实施了违规公示制度。财政部发挥了注册会计师制度的作用,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和评估师的纲要,明确了行业的制度目标、诚信标准和道德规范,并且在吉林和上海开展了财会人员信用分级评定管理的试点。

商务部对进出口企业,三资企业,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加大了建立信用档案工作的力度;建设部通过信用分类标准,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背失信行为,采取了公示警告,对规范违规企业的经营行为,效果明显。

第三,金融外汇管理系统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工作。金融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行动最早的,目前管理比较规范,而且已经出现了实效,取得一些实际成果。

金融系统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区的活动,治理金融信用秩序,加大了处罚逃税者的行为,并在信贷支持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人民银行建立的银行信贷等级咨询系统,实行全国联网。一些商业银行利用该系统成功识别了改名套债,隐瞒负债,联保、护保重复抵押的欺骗行为。据抽样调查,该系统今年6月阻止了一批相当大的不良贷款,减少了信贷风险。

证监会将证券经营机构和高级管理公司作为信用管理的重点,并且针对资信,证券评级制定了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整顿外汇市场的治本之策。在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行为,促进社会总体合法守信的经营方面,采用疏堵并举,创造了良好的信用体系政策法规环境。外汇管理局要奖励守信的企业,这类企业甚至打一个电话就可以核销相应的外汇,因此提供了最大的方便。他们运用电子网络手段,奠定信用体系建设的硬件基础。在营造市场氛围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还制定了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五年方案和一整套信用管理指标及制度。

第四,其它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并参与信用体系建设。,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提出了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结合普法工作,加强诚信教育,这项工作由吴仪副总理亲自部署。社会诚信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全社会信用意识与观念水平的提高,因此,大量普遍经常反复出现的社会诚信教育,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社会诚信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提出在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教育部甚至已经编写出诚信教育的课本,从孩子抓起,全面抓。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动信用立法工作,抓紧研究修改有关的信用法规草案。监察部就加强政府信用问题,做了专门研究。因为信用的问题说起来有关政府的公信力,推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公安部、高法、高检等部门也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提出了工作思路,并且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

第五,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与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已经共同建立起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定期联系和沟通的工作制度。我们初步商定,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涉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联系和沟通,各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参加,包括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还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他们都是领导小组的成员。

第六,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也进行了积极的推动。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建立市场体系和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加速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是部分省市在行业开展试点,比如湖南省对建筑行业,江苏省、福建省等省针对企业逃脱银行债务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许多地方进行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大部分中西部省份也提出了开展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方案。

张志刚指出,各地方各部门重视信用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上不统一。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建立信用体系重要意义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如何开展工作的思路不清晰。

2,信息不能有效向社会公开,这是当前制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瓶颈。目前我国大约60%的信用信息掌握在政府各部门手中,但是这些信息一般都没有向社会公开,一方面造成信用信息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信用中介组织拿不到信用资料,很难开展信用管理和相关服务。专家们说,一个企业一个人的资信行为,信用水平,信用行为,是这个企业和个人开展经济活动的一个“经济身份证”,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有的是优良的资产,有的是不良资产)。所以信用信息要走向社会,向社会公开。

张志刚重点介绍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对社会经济制度的监督,它既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可以说是革命性的变革。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作出了如下解释。

第一,我们过去对违背失信的行为采取个案处理,在媒体上爆光确实有一定的威慑力,这个今后也是有必要的,但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监督,不能满足于个别试点的监督,而应该对企业的整个经营行为全过程进行监督,变一个点的监督为全过程的监督。

第二,已经从部门封闭型的监督变成全社会网络化的监督。比如海关监督,某一个企业已经在走私了,可是发现银行还在给它贷款,海关说银行带来的很可能就是罚没收入,已经从行业的监督变成全社会开放式网络化监督。

第三,已经从单纯的行政监督和一般的舆论监督变成了长时间、大力度广泛的全社会监督。因为一个企业的守信誉状况,被中介组织和相关的企业制成信用产品,在全社会要出售,要广为流传。要对过去的守信实际行为,要对今后的经济行为,产生长时间的影响。所以,它已经由单纯的行政监督改为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在全社会监督。

第四,由过去简单的重视立法,又加强了执法。一个企业一个人的经济行为的信用水平,实际是他守法状况的记录,所以我们作出记录的时候,是依法行事的。在执法领域里延伸,立法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实施。

这一切的变革说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信用信息不公开的状况下,如果不进行改变,信用服务制度就很难形成。另外,信用信息还出现了部门的分割,不能共享,互相封锁的现象,而且还比较普遍;地方信用体系的建设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3,我们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还缺乏全国统筹协调和统一指导。

下一步思路

张志刚说,市场监督是政府的职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信用信息应当依法公开传播,以信用服务市场化经营,以政府有效监管为手段,实现对守信行为的褒扬,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全面发展。健全这样一种社会机制,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和信用法律环境建设,发展信用服务产业,实施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等多方面的工作。比如我们现在已经有金卡、金税等等这样的互联网工程,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这表明我们技术支撑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他提出,推进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应当既借鉴国际经验,又切合国内实际,具有中国特色,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服务。他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水平也是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程度的一个指标。

张志刚说,全国整规办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统一协调组织单位,一定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基本思想和原则,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当前需明确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建立市场体系和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加速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是尽快形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架构和运行机制。主要以社会信用制度,信用管理服务系统,社会信用,监督和惩监机制为基本架构,建立政府部门的信用监管和公共服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的商业化运作、行业组织的诚信活动与自律三方面有机运行。

三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统筹协调,分布实施。抓紧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纲要,切实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此整规办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试点工作。选择在这项工作已经起步的地区和工作比较好的部门组织试点。

2,会同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信用体系的主体框架并抓紧落实。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例10

2月22日至24日,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征信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1年征信工作,深入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征信工作的新要求,按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布置了2012年征信工作任务。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杜金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杜金富充分肯定了2011年征信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成绩。他表示,2011年征信管理和服务稳步推进。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上报国务院,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机构信用代码编制与试点工作。加强征信业务监督管理,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在全国开展“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征信之歌》征集评选。完善征信系统功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1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2.4亿次;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800万户,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6930万次。全国已累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息227万户,其中有21.6万户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4.2万亿元;全国共为1.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9300万信用农户,8100万农户获得贷款,余额达1.5万亿元;全国20多个省(市)100多个地(县)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杜金富指出,2012年征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世界经济复苏和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对征信业提出更迫切的要求,全社会对征信业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推动征信行业发展,为信用活动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支持,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是当前的迫切任务。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扎实推进征信管理工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精神上来,统一到人民银行党委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开阔视野、开拓创新,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思路;要准确把握征信工作定位,继续做好经济领域的征信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统筹安排征信法规体系、征信管理体系、征信市场体系、征信宣传教育体系、征信文化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各项征信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征信标准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推进征信标准化建设与应用。

对2012年征信工作,杜金富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构信用代码制度、征信系统数据质量、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和征信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以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经济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减少信息不对称,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薄弱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并积极推动行业和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国开展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工作和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机构信用代码的应用。三是做好征信数据质量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择机出台《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暂行规定》,制定对数据质量的激励措施,加强对数据质量和信息保护的检查管理。四是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建立包括证券、保险、外汇等信息在内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五是加强征信队伍建设。要加强征信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征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征信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征信学科建设,培养后备人才。

会上,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分别作了本单位工作报告。会议还对“征信组歌”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和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人民银行相关司局负责人,上海总部、各分支机构征信业务主管负责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