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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审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0-21 20:52:47

绩效审计论文

绩效审计论文例1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张文华和钱凤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及他们的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1];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2].

1999年11月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制定了“有关环境效益审计指南”,环境绩效审计开始走向规范化道路。借鉴各种学者的看法,我们对环境绩效审计做出如下的定义: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

审计客观基础是审计赖以产生和存续的某种存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对审计活动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审计的客观基础决定着该类审计的目的、职能、主体和客体,不同类别的环境审计,有着不同的客观基础。具体到环境绩效审计而言,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应是检查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责任。环境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环境的天然存量资源,如物种、生态、大气和水资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资源,如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全民的环境资源通过法律委托授权于一定的政府机关或社会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或使用,这些组织就承担起经济、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环境资源的责任,因而需要通过国家审计来检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个人的环境资源,则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来检查其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和使用了这些环境资源。这种对环境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评价,属于对环境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连续监控”,主要是指环境绩效审计。

二、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而环境绩效审计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评价组织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活动的绩效状况。在增加环保投入的同时应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环境政策的适当性,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二)效益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效益审计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直到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才在利马会议上将其定义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将绩效审计定义为:绩效审计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E”审计,近年来,又提出“五E”审计,即在“三E”审计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考核有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效益。效益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内部制度、审计规范、人才、资源、技术等各方面都要进行建设,要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

国际上审计已经向绩效审计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环境绩效审计虽然隶属于环境审计的体系范畴之内,但是又同时兼有绩效审计的特点,对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环境审计的方法,拓宽环境审计的范围,丰富环境审计的内容,突出环境审计的建设性意义。我国的环境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从以环境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为主要审计对象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结果的建设性

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环境监督,但在环境绩效审计中,更应强调其评价职能。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监督并不是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

(二)审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已经颁布的包括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在内的各种环境标准,都是环境审计在审计依据方面不同于传统审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项目,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这使得每开展一项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需要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或需要协商确定是环境绩效审计的一大特点。

(三)审计活动的综合性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考核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因此,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环境管理活动。不仅包括环境资金流转的管理活动,保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环境资金的环境管理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综合性审计。

四、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三个层次。其根本目标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只不过环境绩效审计是从绩效审计这个角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消极因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而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进

行。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进一步地可以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四类分项目标:(一)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与制度;(二)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三)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四)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环境绩效审计的层次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政府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宏观层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主要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看环境政策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环境污染,调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对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微观层次,由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来承担,重点审查监督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价企业的环境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宏观环境绩效审计

1.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包括对环境经济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只需考虑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政策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环境政策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在达到目标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实施费用能否达到最小。

2.政府环境保护资金的绩效审计

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资金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环保资金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其拨付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具体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少拨、不拨,或延迟拨付的现象,拨付给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后对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

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属于绩效审计,进行项目效益审计首先要了解项目本身,如果项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实施,还要了解项目分解情况。在了解了项目之后,还应清楚该项目的目标,在审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是否实现项目目标为重点。如果不能实现目标,则审查不能实现的原因;如果达到了目标,则审查成本是否超过了预算,以达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项目效益。

(二)微观环境绩效审计

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一般包括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它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政策法规执行的审计

首先要审查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诸如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是否合理,可以根据边际分析的原理,当制订的排放标准或排放费只有使得企业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等于污染的社会成本时,该排放标准或排放费才是有效的;其次,审查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有无偏差,对企业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考虑政策规定是否达到目标,总体效果如何,从而可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提高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

2.企业环境管理的内控系统的审计

首先,了解企业现行环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和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其次,了解企业在内控系统下的环境目标以及一些污染指标的定量数据,如排放到空气中、土壤中的废弃物的数量是否超过了指标的上限;最后审查一些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过了一定标准等等。

3.企业环境管理效益的审计

对企业而言,环境保护的效益表现为两种形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审计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因此,该项目的审计是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审计,其指标既有财务的、又有非财务的;既有综合的、又有具体的指标。主要包括:(1)环保投资审计:主要是对企业自己投入环保设施及重要资产上资金的真实性、投资行为的持续性的审查核实,以促使有关单位与部门保证环保资金的落实与到位;(2)环境成本费用审计:审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到环境管理中的成本与费用指标;(3)环境损害费用审计:评价和审查企业由于对环境产生了破坏而受到的惩罚支出,该项目的金额越大,表现为企业环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环境管理经济收益审计:评价与审查企业由于产品的绿色化、环保产品、“三废”再生品、资源替代品等带来的经济效益或者企业由于加强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损失的减少等内容;(5)环境管理综合效益审计: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仅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所在的社区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环境管理综合效益的审计包括对治理污染使空气清新、水质变好、减少环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财务指标和软指标的评价,也就是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评价。

六、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

(一)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这是目前世界各国开展政府和公营机构绩效审计最普遍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检查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使用其法律授权和公共资源,督促社会公众和组织遵守环境法规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审计。其主要对象是政府负责的保护或改善环境的项目以及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已授权审计机关对这些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实施该类审计时,审计机关应该注意对环境项目的选择,考虑经营风险、重要性和可审计性等方面问题。

(三)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实施,检查或确认政府、组织在缓解、削减环境影响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经实施,并已经达到目标,有无造成过多成本等。

(四)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环境审计被看作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的连续监控过程,环境审计中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以及环境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的评价都属于环境绩效审计的范畴。

(五)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虽然我国的审计机关并无对政策制定进行审计的权限,但是可以反馈一些与政府规定本身的合理性有关的信息,例如排污费的计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等。事实上,经过反馈的审计信息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当前我国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障碍与对策

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国际上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环境审计存在一些体制上、观念上和理论上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目前对于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如何加强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等问题认识不够深入,主要着眼点还是仅仅限于环境投入和环境法规政策的执行上,对于环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

入产出的对比状况却没有更多的考虑,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因此开展环境绩效审计首要的是提高对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发展不充分。环境绩效审计以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为基础,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在我国环境财务信息不真实和环境管理违规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缺乏相应的基础。大力发展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保证环境信息的真实可靠和环境工作的规范性才能为环境绩效工作的展开提供基础。

绩效审计论文例2

在现代国家审计史上,绩效审计的采用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催产剂,开展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国家审计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之一。但是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尚无法律地位,缺乏法律文件支持,对现有法规执行有不力一面,绩效审计没有统一的方法和技术、评价绩效的标准难确定、绩效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等给审计实践带来政治风险;绩效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依据不足,因此,存在难度大和风险大的问题;在绩效审计中,事后审计的“马后炮”问题大量存在,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实施的时效性;绩效审计存在“缺位”和“越位”等不规范问题。鉴于此,我们应未雨绸缪,多方采取措施,为迎接绩效审计的挑战作好准备。

1转变政府绩效审计的模式,从行政模式转为立法模式

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体制是“行政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负责,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持管理全国的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种审计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使被审计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与审计者同属于一个领导,具有同一隶属关系和共同利益,严重影响了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制约了我国政府效益审计的发展。与“行政模式”相对应的是美国的“立法模式”,审计总署受国会领导,独立于行政部门,只对议会负责并向国会反映审计的情况和提出建议,而且它的预算经费也是独立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审计机构上的独立性,并为政府绩效审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应在《审计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国家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权限、范围、目标等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法制环境。

2加快绩效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国际上绩效审计规范建设的实践表明:建立并不断完善绩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是确保绩效审计质量及其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例如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早在1972年,就颁布了《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对“3E”审计或绩效审计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该准则曾于1981年、1988年、1994年和2003年进行了四次修订,使其进一步走向完善。修订后的准则包括综述、政府审计种类、一般准则、财务审计的报告准则7部分,并在最后两个部分对绩效审计的实施和报告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步骤。这一准则对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绩效审计的开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其影响下,《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审计准则》中也包括了绩效审计准则,此时,澳大利亚还制定了《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绩效审计手册》、《1997审计长法》来专门指导绩效审计。英国国家审计署虽未制定绩效审计准则,但出版了一个旨在指导绩效审计的小册子《绩效审计概要》。我国最高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署自1989年开始着手制定我国政府审计准则。1993年3月,审计暑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1996年1月,审计署提出了《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并于1996年底了38个国家审计规范;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审计实施条例》;并于2000年对1996年12月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这些文件中先后提到要实行绩效审计,但其主要还是针对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真正适用于绩效审计的审计准则尚未建立。因此,我们在倡导经济效益审计的同时,应集中力量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3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开展政府效益审计

一方面,当前我国财经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还相当严重,在目前盛行的“审计风暴”中查出的违法金额高达百亿元,涉及的贪官污吏不计其数,这表明在我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任务还很重。同时,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副审计长,在2004年8月31日受聘于南京审计学院荣誉教授的报告中提出:“我国在今后将逐步推开绩效审计,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因盲目决策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单纯追求速度而片面提供优惠政策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三大领域将成为绩效审计的重点。”这种通过以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损失浪费来促使人们提高资金效益的审计,严格地说,仍然属于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的效益审计。另一方面,我国的审计人员有着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和技能,但由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人员限制和财力限制,要想在脱离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开展西方国家那种完全“独立的”政府绩效审计在目前形势下尚不具备条件。同时,由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如何高效率地使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已成为当今各国面临的紧迫问题。因此,我国应结合自身情况,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有条件地、逐步地开展政府效益审计,把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道路。

4提高绩效审计人员的素质、改善人员结构

绩效审计论文例3

在现代国家审计史上,绩效审计的采用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催产剂,开展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国家审计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之一。但是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尚无法律地位,缺乏法律文件支持,对现有法规执行有不力一面,绩效审计没有统一的方法和技术、评价绩效的标准难确定、绩效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等给审计实践带来政治风险;绩效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依据不足,因此,存在难度大和风险大的问题;在绩效审计中,事后审计的“马后炮”问题大量存在,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实施的时效性;绩效审计存在“缺位”和“越位”等不规范问题。鉴于此,我们应未雨绸缪,多方采取措施,为迎接绩效审计的挑战作好准备。

1转变政府绩效审计的模式,从行政模式转为立法模式

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体制是“行政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负责,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持管理全国的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种审计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使被审计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与审计者同属于一个领导,具有同一隶属关系和共同利益,严重影响了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制约了我国政府效益审计的发展。与“行政模式”相对应的是美国的“立法模式”,审计总署受国会领导,独立于行政部门,只对议会负责并向国会反映审计的情况和提出建议,而且它的预算经费也是独立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审计机构上的独立性,并为政府绩效审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应在《审计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国家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权限、范围、目标等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法制环境。

2加快绩效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国际上绩效审计规范建设的实践表明:建立并不断完善绩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是确保绩效审计质量及其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例如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早在1972年,就颁布了《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对“3E”审计或绩效审计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该准则曾于1981年、1988年、1994年和2003年进行了四次修订,使其进一步走向完善。修订后的准则包括综述、政府审计种类、一般准则、财务审计的报告准则7部分,并在最后两个部分对绩效审计的实施和报告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步骤。这一准则对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绩效审计的开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其影响下,《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审计准则》中也包括了绩效审计准则,此时,澳大利亚还制定了《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绩效审计手册》、《1997审计长法》来专门指导绩效审计。英国国家审计署虽未制定绩效审计准则,但出版了一个旨在指导绩效审计的小册子《绩效审计概要》。我国最高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署自1989年开始着手制定我国政府审计准则。1993年3月,审计暑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1996年1月,审计署提出了《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并于1996年底了38个国家审计规范;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审计实施条例》;并于2000年对1996年12月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这些文件中先后提到要实行绩效审计,但其主要还是针对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真正适用于绩效审计的审计准则尚未建立。因此,我们在倡导经济效益审计的同时,应集中力量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3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开展政府效益审计

一方面,当前我国财经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还相当严重,在目前盛行的“审计风暴”中查出的违法金额高达百亿元,涉及的贪官污吏不计其数,这表明在我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任务还很重。同时,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副审计长,在2004年8月31日受聘于南京审计学院荣誉教授的报告中提出:“我国在今后将逐步推开绩效审计,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因盲目决策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单纯追求速度而片面提供优惠政策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三大领域将成为绩效审计的重点。”这种通过以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损失浪费来促使人们提高资金效益的审计,严格地说,仍然属于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的效益审计。另一方面,我国的审计人员有着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和技能,但由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人员限制和财力限制,要想在脱离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开展西方国家那种完全“独立的”政府绩效审计在目前形势下尚不具备条件。同时,由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如何高效率地使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已成为当今各国面临的紧迫问题。因此,我国应结合自身情况,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有条件地、逐步地开展政府效益审计,把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道路。

4提高绩效审计人员的素质、改善人员结构

绩效审计论文例4

一、审计判断绩效及绩效函数

(一)审计判断绩效的涵义

什么是审计判断绩效(AuditJudgmentPerformance)?最为典型的当属Libby(1995)对审计判断绩效的定义,他认为:审计判断绩效是审计判断与一定的判断标准相符。显然,此定义是对一个好的判断绩效的定义,并不是对审计判断绩效的一般定义,因为审计判断绩效可能好,也可能差。笔者认为,审计判断绩效是审计判断结果与一定的标准的相符程度。这里所说的标准包括效果性和效率性两个方面,一个绩效好的审计判断要同时满足审计效果和审计效率两方面的要求,既要有质量上的保证成本,又不能过高。修正后的审计判断绩效的定义是符合一般的业绩定义的精神的,是以审计判断的效果性或效率性作为指标或标准来界定审计判断绩效的。然而,在审计实践中,审计判断的效果性和效率性是比较难于确定的,从而也就导致了审计判断绩效的计量是比较困难的。

(二)审计判断绩效函数

在以往的研究中,涉及最多的是审计判断绩效的影响因素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是Einhorn和Hogarth(1981a)以及Libby(1983)提出的等式(1)表示的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函数:

绩效=f(能力,知识,激励,环境)(1)

从等式(1)可以看出,他们认为审计判断绩效受审计人员的能力、知识、激励和环境因素的影响。此后,一些学者进一步研究了知识与绩效及其它影响因素的关系。Bonner(1990)研究了经验和审计判断绩效之间的关系,Frederick(1991)研究了经验和知识之间的关系,Bonner和Lewis(1990)研究了知识和能力与绩效之间的关系。Libby(1995)指出,由于知识被其他三个因素及经验决定,因而绩效与四个影响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知识与其他影响因素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知识=g(能力,经验,激励,环境)(2)

以此公式为基础,Libby(1995)构建了知识与绩效及其它影响因素的模型,具体模型如图1所示。这一模型被认为是比较完善的模型。大量的研究都是以此模型和审计判断绩效函数为基础的。在上述两个公式中的环境因素都包括了任务的因素。

笔者认为,等式(1)和知识的前因和后果模型基本上勾勒出了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的框架,也与Campbell(1990,1993,1996)提出的绩效行为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我们也认为Einhorn和Hogarth(1981)、Libby(1983)的绩效函数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绩效的影响因素缺乏系统性和脉络,比较零散;二是有些绩效影响因素不恰当;三是对环境因素理解得太窄。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大部分集中在第一个因素,对后三个因素,尤其是环境因素研究比较少。

二、审计判断绩效的主体因素

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审计判断过程可以看作是一个心理过程,因此,审计人员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最为直接的因素。任何一个审计判断的都是针对一定的任务(客体)的判断,因此,审计判断任务就构成了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又一个因素。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把审计人员判断看作一个由审计人员和审计判断任务系统构成的系统。由于系统与其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因此,审计判断环境同样会影响审计判断绩效。根据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审计判断绩效是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和审计环境的函数。审计人员因素也称为审计主体因素,是指由审计人员拥有的并带到工作中去的因素;审计任务因素是指需要审计人员作出审计判断的项目;审计环境因素也称系统因素,是指与审计判断绩效有关的所有的审计判断主体、审计判断项目之外的因素,它们不受审计判断主体的影响。据此,审计判断绩效函数可以表示如图。(图见11期杂志)

根据以上我们对主体因素的界定,影响审计判断的因素是多方面的。Einhorn与Hogarth(1981)、Libby(1983)的绩效函数中的前两个因素知识和能力属于主体因素。但用这两个因素概括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主体因素是不全面的,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们认为,审计判断主体因素应包括:性格、陈述性知识、智力技能或经验、努力程度。

(一)性格

性格是个人在现实态度和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是具有核心意义的人格心理特征,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客观事物对人的影响以及人对影响的反应而形成的一定的态度体系和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性格最能表征一个人的个性差异。因此,它同样能够表征个体判断绩效方面的差异。许多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性格进行了分类。如A·培因和T·查理按照理智、意志和情绪哪一种在性格结构中占优势来把性格分为理智型、意志型和情绪型三种。H·A·威特金按照两种对立的信息加工方式把人分为依从型和独立型。

在经济学中,根据人们对风险的态度把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厌恶型三种。审计人员在做出审计判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判断错误的风险,但承担的风险的大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对待风险的态度。如果一个风险偏好者进行审计判断,其判断结果往往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从而进一步把其本身、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置于高风险的境地。风险厌恶者在进行审计判断过程中往往会设法使审计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导致审计成本上升、效率下降。应该说以上两者的审计判断绩效都不好,但就两者比较而言,后者的审计判断绩效强于前者。因此,我们认为风险中立者,或者考虑审计效率的风险厌恶者,具有取得良好审计判断绩效的基本素质。

(二)知识、技能、经验、记忆

一般来说,知识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但对个体来说,知识是指储存在记忆中的信息。显然,这里所说的知识是指个体已经获得的知识。认知心理学家安德森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一种是陈述性知识;另一种是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是由人们所知道的事实组成,这些知识一般可以用语言进行交流,它可以采取抽象和意象的形式;程序性知识是指人们所知道的如何去作的技能,此类知识很难用语言表达。比如,许多人都会骑自行车,但却讲不清这种知识;许多人能流利地说本族的语言,但却说不清语法规则。在审计判断过程也是如此,有经验的审计人员虽然做出了正确的判断,但却说不清审计判断是如何做出的。因此,程序性知识也就是智力技能,即完成各种智力程序的能力。显然,程序性知识是长期实践逐步积累形成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判断,这两方面的知识都是不可或缺的,审计判断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审计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无论在哪个国家,要成为胜任的审计人员,就必须首先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因此,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既是对要成为从事审计业务的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是否具备从事此项业务的基本知识的检验。同时,审计人员做出正确的审计判断还需要具有程序性知识,也正是这些程序性知识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审计人员的个体的判断绩效的差异。因此,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都影响审计判断绩效,但后者影响更大。

在Einhorn与Hogarth以及Libby绩效函数中,把能力(Ability)作为审计判断绩效的变量。这里所说的能力不是指普通心理学中所说的能力,而是指完成信息编码、检索和分析任务的能力。这一定义是从信息加上角度出发的。从普通心理学的角度看,我们认为,这里所说的能力相当于技能。技能是人在活动中运用有关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稳定的、复杂的动作方式系统,这里的动作是广义的既包括外显的实际操作,也包括了内隐的智力动作。技能按其性质和特点可以分为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两类,智力技能是借助于内部语言在头脑中进行动作的方式或智力活动方式,包括感知、记忆、想象、思维,但以抽象思维为其主要成分。因此,Einhorn,Hogarth和Libby绩效函数中的能力应属于智力技能范畴,而智力技能就是程序性知识。

一些研究审计判断的西方学者(比如,Libby,1995等)把经验作了更加广泛的定义,认为经验是包括第一手和第二手与任务相关的能够提供在审计环境中学习的机会的广泛的境况。根据此定义,经验不仅包括亲自参与完成实际审计的境况,也包括复核其他人的工作、收到上级人员的复核评论、收到结果的反馈、与同事讨论其他审计、阅读审计指南和培训。此定义存在以下两个不足之处:一是把经验界定为可提供学习机会的境况是不恰当的,各种提供学习机会的境况只能是为增加经验提供了条件,或者说是积累经验的过程,但不等于是经验本身,经验应该是这一过程形成的结果;二是过于宽泛,包括了学习间接知识和获取直接经验的境况,很难划清知识和经验的界限,也不能体现经验的实践性的特征。因此,我们认为审计人员的经验应界定为:直接通过实践形成的技能,或者说是技能经验的具体表现形式。它通过技能的形式影响审计判断绩效。Marchant(1990)也指出,间接经验形成一般知识,直接经验形成具体知识。依此就可以比较好的解释为什么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能够作出正确的审计判断,因为它们具有比较高的技能,而这些知识又需要长期的审计实践的积累。

被认为与审计判断绩效有关的另一个因素就是记忆。记忆是过去经历事物的反映。记忆与审计判断绩效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心理学家Hogarth(1985)指出,一个好的记忆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好的判断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一些研究人员(Pumlee,1985;Moeckel和Plumlee,1989;Frederick,1991)研究了记忆与审计判断绩效的关系并指出:在完成一个具体任务期间,在收集审计证据的过程中,记忆对决策绩效有着重要的影响。那么,记忆与经验、技能等要素是什么关系?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它们是把记忆作为导致不同经验差别的原因来看待的。大量有关记忆的研究是在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和新手之间进行对比。有的研究(Frederick,1991)表明,经验的审计人员存在着一个图表式的记忆结构,对内部控制优先回应,而新手只能根据线索回应;也有的研究(Choo和Trotman,1991)表明,有经验的审计人员能回忆起更多的与持续经营假设不一致的信息。我们认为,记忆既是形成经验的手段,也是经验的内在形式。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审计人员的陈述性知识、智力技能或程序性知识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直接因素;智力技能是经验的具体表现形式;记忆既是经验的形成手段也是经验的内容。当然,陈述性知识和智力技能也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雇员拥有的知识和技能是个体内部因素(能力和性格等)、个体的外部因素(所受的教育、培训、经历等)的函数。上述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与判断绩效之间的关系如图。(图见11期杂志)

(三)动机和努力程度

动机是激发个体和维持个体进行活动,并导致该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心理倾向或动力。因此,审计人员的判断绩效不可避免地要受其动机的影响。正因如此,一些绩效评价的研究者(Campbelletal,1993)把动机作为影响绩效的直接原因。我们并不否认动机在绩效中的作用,但把它作为影响绩效的直接因素是值得商榷的。

在影响审计判断的绩效的诸多主观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审计人员的主观努力程度,努力程度是一个主观性最强的因素。在一项审计判断中,审计人员努力和不努力、努力程度大小都会导致审计判断绩效的不同。努力应该是审计判断绩效的直接影响因素。而审计人员的努力程度来自于审计人员的动机,动机越强努力程度也就越高。一个特别重视个人声誉的审计人员比一个不太重视个人声誉的审计人员的审计判断绩效要好。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努力程度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直接因素,动机通过影响努力程度来影响审计判断绩效。审计人员的动机受需要和激励两个因素的影响。努力程度除直接影响审计判断绩效以外,还影响陈述性知识和智力技能,审计人员的努力程度与其陈述性知识和技能的获得成正向关系。努力程度、动机、需要与审计判断绩效的关系如图。(图见11期杂志)

三、审计判断绩效的任务因素和环境因素

(一)任务因素

我们认为,任务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主要因素之一。任务的特点不同,对审计判断绩效影响是不一样的。Hogarth(1985)指出,审计判断的正确性是个体特点和任务环境结构的函数。任务对审计判断绩效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任务的复杂性、任务的重复性、任务的规范化程度、任务的类型和任务质量等,其中前两项受到了广泛关注。任务的复杂程度对审计判断绩效的影响如表。(表见11期杂志)

从上表可以看出,任务越复杂,其不确定性程度越高,需要的审计人员的判断能力也就越强。因此,比较而言,复杂程度越低,或者说任务的结构化程度越高,越容易取得好的判断绩效。审计人员不断重复的参与同类审计项目有利于积累丰富的审计经验。

(二)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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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现场观察法。所谓现场观察法是指审计人员实地进驻事业单位内部,在进驻这段时间内对事业单位的工作状况、人员组织、财务支出等进行实地观察,从而搜集更多、更真实的资料。

第三,经济审计与财务审计结合的方法。众所周知,审计工作并不仅仅包括绩效审计一种,仅对于事业单位的审计就包括绩效审计、财务支出审计以及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采用经济审计与财政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可以实现两种方法之间的互补,从而提高绩效审计工作的全面性与可靠性。

二、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目标体系构建

在构建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事业单位绩效审计的目标,这样才能抓住审计工作重点,确保评价体系的完善科学。通常情况下,不同事业单位绩效审计目标也不相同,因此文章根据事业单位接收政府拨款的情况,对其绩效审计目标进行了分析。总之,对事业单位进行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就是提高单位资金或者资源的利用效率,监督考核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与社会经济效益。

三、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满足的要求有:首先,指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每一个指标都能够具有可量化性以及可获得性,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审计工作能够进行实际操作;其次,指标体系需要具有系统性,体系中需要体现出各个因素对单位绩效的影响;最后,指标体系需要具有全面性,整个体系能够全面的反应事业单位的实际绩效成绩,并且能够给出合理的建议。下面两个表格是文章对事业单位经济效益评价应该采取的具体指标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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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作用更显著在审计作用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保护组织资产的安全完整,其功能是保护性的,作用有限;而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要从全局的角度,评估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程度和有效程度,探寻影响组织绩效高低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指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路径与方法,其建设性和控制性作用尤为突出,由于这种审计活动已拓展到经济、社会、政治等诸多方面,因而作用是无限的。

二、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顺应审计发展趋势的需要国家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要“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0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可见《规划》已为全面推行绩效审计明确了时间表,其发展趋势将难以阻挡。

(二)提高人民银行履职水平的需要绩效审计通过评估人民银行对公共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效率与效果,揭示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人民银行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使各级人民银行能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完善人民银行内控管理的需要绩效审计的一大优势是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能有效改变目前人民银行内审以事后监督为主的局面,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到事前和事中,使人民银行内审实现从查错纠弊向预防和控制转变,从而促进人民银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有利于各级人民银行依法、合规、科学、高效地行使人民银行职能,实现人民银行工作目标。

(四)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需要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资源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为响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人民银行总行提出了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创建活动。并且从2006年开始,人民银行已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模式,中央财政削减人民银行系统的经费预算,特别是基层人民银行的经费预算大幅度缩减。因此,适时开展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实现支出节约、支出合理、支出得当的绩效管理目标,既是各级人民银行领导和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客观需求。

三、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模式探索

(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和立项原则1.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时资源使用的经济性、业务管理的效率性和职责履行的效果性进行审核评价,确定其资源使用是否得当,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是否实现了人民银行的职责目标。2.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立项原则。在绩效审计立项时,应坚持重要性、时效性和周期性的立项原则。重要性是指选择的项目是否举足轻重,是否与人民银行职责履行息息相关,并且是上级行关注和员工关心的。时效性是指项目的选择时机是否恰当,过早则可能问题尚未显露出来,不利于作出客观评价;过晚则可能时过境迁积重难返,不利于问题的纠正和绩效改进。周期性是指在一定的期间内,对所有应审计的单位进行持续关注,周期性的有计划随机选择绩效审计项目,从而保证审计的覆盖面。

(二)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任务和范围1.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任务。主要是对各分支机构及其部门财力、人力、物力及其他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从而促进人民银行持续改进提高履职绩效。2.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范围。包括对各分支机构履行职责或开展某一专项业务时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的检查和评价。所谓经济性,是指以最低的资源投入取得一定质量履职效果,即资源投入是否节约;效率性,是指以一定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履职效果,即资源投入是否讲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预期履职结果,即资源投入是否得当。

(三)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方法和技术1.调查研究法。调查研究也是传统财务审计方法,只不过财务审计中处于从属地位;而在绩效审计中,由于需要大量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绩效信息,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料等,因而调查研究法是绩效审计的主要方法之一。调查研究的方式主要有问卷调查、绩效面谈、电话调查、函证调查等,在绩效审计过程中,上述调查方式通常需要综合运用,单独只运用其中的一种方法不利于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此外,由于调查结果受人为因素的干扰较大,所以抽样调查时一般要保证足够的样本量。2.统计分析法。统计分析是绩效审计中主要和常用方法,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评价时,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有线性分析、回归分析、相关性分析、假设检验等,用以找出因果关系、目标差距及影响原因。统计分析方法准确性较高,结论相对科学可靠,但相应地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数理统计知识和数学分析能力。3.经济分析法。除了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以外,绩效审计中还要运用经济分析技术方法进行绩效测评,通过分析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建立其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并进行对比分析和总体评价。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并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结合起来,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审计评价评价的公正性。

(四)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程序1.准备阶段。一是制定内部审计年度计划时要明确绩效审计项目;二是在开展绩效审计项目前进行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人员、要素指标等进行初步调查,为针对性地制定绩效审计方案打好基础;三是制定绩效审计方案时,要对审计项目的组织架构和业务管理进行审查,确定审计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审计目标。2.实施阶段。一是制定绩效审计实施方案;二是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流;三是收集信息和数据;四是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得出绩效审计结论。在这一阶段中,审计人员必须依据绩效审计目标,充分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并对其进行归并、汇总、分析和评价,从而得出相应的绩效审计结论。3.报告阶段。一是撰写绩效审计的内审初步意见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审计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计结论和加强与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撰写绩效审计报告并向派出行或上级行报告;三是根据相关制度和保密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审计公告;四是跟踪绩效审计报告,及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搞好信息反馈,督促绩效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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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绩效审计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2004年,浙江省人均GDP已接近3000美元,成为全国经济活力最强、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之一。根据世界银行的发展报告,人均GDP3000美元左右被认为是初步实现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从国际审计发展历史看,人均GDP3000美元也正是西方发达国家绩效审计快速发展的阶段。这个时期是经济加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但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更是一个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社会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相对于传统的真实合法性审计,绩效审计能够在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经济社会的发展必然推动行政理念的转变。从国际上看,随着整个社会向现代化的迈进,在全球范围出现了以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代表的世界性行政改革浪潮,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管理目标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它的核心特征就是对政府绩效和责任的高度关注。而国家审计作为实现公共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新公共管理模式出现后,为满足国家、政府和社会民众对政府绩效的高度关注,在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出现了绩效审计这种新的模式,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必然推动行政理念的转变,从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来看,浙江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浙江各级政府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政务公开化的程度日益提高;浙江社会各阶层法制化、民主化意识进一步增强;浙江政府各部门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上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逐步提高。绩效审计是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主和法治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国家审计本质的内在要求,符合审计现代化的发展

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还比较低、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靠市场机制来解决的地方,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的难度非常之大。而浙江市场化改革较早,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较好,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已完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级政府也必然按照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加快公共财政体制的转轨。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极大进步,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对政府活动有效性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在宏观决策、管理和发展经济、使用纳税人资金为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绩效审计正是能符合上述要求,适应浙江省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保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和完善,强化对公共资金流转过程与使用效果和的监督与评价,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变的有效的载体。

(二)开展绩效审计是突破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局限的有效途径

首先,开展绩效审计是促进审计机关从任务型、程序型向目标型、效率型转变的有效途径。二十多年来,浙江省的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从审计模式看,仍然没有跳出传统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的审计模式。加上现有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成果考核体系、审计程序管理体系和审计质量评价体系还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色彩,使各级审计机关成为任务型、程序型的行政机构而不是目标型、效率型的行政机构。各级审计机关把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用在完成审计项目计划数量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上,而对审计成果的利用等问题重视不够,更缺少从体制、机制的角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要通过审计发现带有一些共性、倾向性问题,并在如何完善监管上形成一整套的制度办法,这样的审计才更有效。否则,你管你审,没有一套有效的办法制度来进行约束和管理,同样的问题照样发生,过了两年再去审还是这些问题,这就劳民伤财了。……我们不能满足于底数搞清楚了,审计结论也有了,到此为止。这仅仅是开头,发现问题以后还要研究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审计部门有重要的责任。”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审计必须在审计目的和审计模式上实现重大突破,否则,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影响国家审计的健康发展。

从审计目的来看,财务收支审计是以真实合法为目的的审计,而绩效审计是以审计结果为目的的审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以查处违纪金额和完成审计项目多少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时代已经过去,以结果为导向、讲求审计成果和审计效率的绩效审计日益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当前浙江省审计实践也充分表明,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正是弥补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目标和审计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缺陷的有效途径。

其次,开展绩效审计也是突破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在审计技术方法方面存在的局限性的有效途径。由于当前政府管理体制和企业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漏洞,以“会计假设”为基础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原则受到了严峻挑战。美国的“安然”事件,我国的“琼民源”、“银广厦”事件等,都暴露了财务收支审计在审查经济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正如李金华审计长指出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真实性、合法性的边缘打‘球’,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频繁使用各类‘公允’,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及不恰当评估等手段,转移财产,损害国家和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果审计工作仅仅局限于既有的会计政策和财务制度范围展开,由此得出的真实、合法性审计结论也往往是有局限性的。以财政性资金审计为主线的国家审计,如果只检查政府机构及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只关注预算安排的资金是否被“真实”、“合法”地花掉了,而不检查政府机构的工作目标,评价其工作的效果、效率和效益,那么,这样的审计活动就偏离了审计的根本目的,违背了审计的基本性质,也就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可言。

(三)绩效审计是审计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审计工作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审计工作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收入审计为主体阶段(1983—1993年)。主要标志是审计机关为财政、税收和物价大检查服务。第二阶段是财政审计为主体阶段(1994年-2003年)。审计工作由企业审计为主向财政审计为主转变;财政审计成为“永恒的主题”,审计地位发生了根本改变。2003年以后,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入第三阶段,即现代审计的探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以审计署《2003至2007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两个转变”为根本标志,主要目标和任务是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

现代审计的内涵包含三方面内容,即现代审计的体制、现代审计的模式以及现代审计

的技术方法。但目前我国审计体制改革受制于、服从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乃至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性的突破和转变,只能循序渐进,顺势而为;而以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为主的现代审计技术方法由于目标相对比较清楚,经过近两年来的加快推进,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

就审计模式而言,现阶段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执政理念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构建,为现代审计模式的建立提供了必要条件。特别是浙江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创造和积累,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迅速提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浙江审计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则对浙江审计实现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绩效审计正是各级审计机关初步解决真实性、合法性问题后,能较为全面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方法。

从政府审计的本质来看,政府审计是民主政治的产物,独立性是其基本特征。经济责任关系、分权管理的制度和会计的存在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其中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审计产生的根本原因,会计则是反映经济活动全貌的信息系统,审计通过审查会计资料最终达到确定或解除经济责任的目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责任只是经济责任的一个方面,效率、效果和效益才是更重要的经济责任。因此,财务会计本身不是审计的目标,只是实现审计目标的基础或手段。当财务收支审计不能满足评价经济责任的需要,或者其他审计手段和方法能够更有效地确定经济责任时,审计就自然会挣脱财务收支审计的束缚,向更高层次的绩效审计发展。

二、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的绩效审计模式

(一)西方绩效审计历史的简要回顾

绩效审计萌芽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西方世界。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和背景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西方市场经济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趋于完善,财务会计活动日愈规范化,财务活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日趋减少,传统合规性财务审计自然减少,因此,不断扩大审计职能作用范围,向绩效审计延伸,成为审计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其二,20世纪40年代中期,西方工业国家经济处于低迷状态,社会矛盾激化,主张全面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凯恩斯主义占了上风,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与日俱增。针对市场失灵,政府通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对其进行调节,导致公营部门的大批涌现和国家公共资金占用的成倍增加,经济资源越发满足不了需要。在这种严峻的压力下,人们对公营部门提高支出效益和明确支出经济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政府对其所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强化经济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人们获得政府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效率和效果方面信息的欲望也不断膨胀。政府审计可以满足这种需要,以独立的第三者的身份向公共资源的所有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客观公证的信息;其三是内部控制理论、社会学、统计学、系统论、技术经济和信息技术等先进管理科技在公共管理方面得到了日益广泛的运用,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估提供了技术基础。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绩效审计的发展,但这一时期的绩效审计仅限于局部或少量的试验性工作,或者作为财务收支审计的副产品出现。

而真正现代意义的绩效审计形成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各国法律赋予审计机关进行绩效审计的职责为标志,瑞典、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先后确立了本国的绩效审计模式。七十年代后期,绩效审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第九届国际大会通过的《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导原则》中指出,“除了重要性和意义都不容置疑的财务审计之外,还有另一类型的审计,即对政府工作的绩效、效果、经济性和效率进行的审计”,首次正式确认了绩效审计的地位。在《绩效审计指南(草案)》中又进一步归纳为“是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经济性、资源使用的效率性、达到目标的效果性进行的审计”。绩效审计产生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绩效审计实践。据资料显示,目前英国、澳大利亚、芬兰等国的绩效审计已经占其审计资源的60%到80%,美国则达到85%以上。西方学者认为,在政府审计史上,绩效审计的实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催化剂,能否不失时机地选择并接受绩效审计,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政府审计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之一。

(二)中国特色绩效审计的发展

国外绩效审计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但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的绩效审计不能照搬西方模式。从绩效审计发展历程来看,西方国家绩效审计的发展历程和基本形态虽然各有不同,但总体上都是建立在两大基础之上的。一是真实、合法性审计的历史任务基本完成,财务会计活动日益规范,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减少,会计信息实现了基本真实、合法。二是有一套完整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审计的依据。但目前这两大基础在我国基本不具备,一方面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会计信息中的弄虚作假、欺诈偷漏行为还比较普遍,真实性、合法性问题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然是审计机关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今后一段时期仍处于通过改革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经济体制、法规制度在不断的调整改革过程中,期望建立一套相对稳定而又科学可行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审计的依据是不现实的。因此,中国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不具备西方绩效审计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外部环境。但在目前形势下,我们不可能等到真实、合法性问题彻底解决后再开展绩效审计,也不可能等到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后再开展绩效审计。现实情况决定了我们只能从实际出发,从揭露解决财务收支审计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法现象入手,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模式。

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模式必然与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模式相适应。从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来看,中国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与西方发达国家截然不同。西方国家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的,而我国的现代化是伴随着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现代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而推进的,这是一条以改革开放为主线的渐进性改革道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这条渐进式的发展道路是成功的,它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由于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远未成熟、完善,还存在着很多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矛盾和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好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矛盾和问题仍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主要任务,而且在这一特定时期,体制改革所产生的速度和效率是最大的。这就决定了我国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必须围绕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展开,围绕中国的发展战略展开,着力从根本上解决体制、制度和管理层面上的突出问题。

(三)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应把握的特点

1.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应侧重于宏观管理型,而不是技术方法型。目前审计学术界介绍的西方国家绩效审计是根据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的定量分析为基础的绩效审计,强调审计依据和标准要能够计量测算,而且标准、依据必须是科学的、公认的。我们不认为西方绩效审计都是技术方法型的;同时我们也认为,我国的绩效审计在一些领域已具备以定量分析为基础开展绩效审计,如企业效益审计、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等。但是,就目前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需求来说,绩效审计在总体上更应该是以解决体

制、机制和管理方面问题为目标的宏观管理型绩效审计。

2.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是审计监督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从以过程为导向的审计阶段向以结果为导向的审计阶段的过渡,是一种模式的转换,是对应于现阶段的财务收支模式而言的。由于审计体制的特殊性,我国政府审计是以行政执法者的身份行使职权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查处被审单位的违纪违规问题,强调审计的执法程序和审计的查处过程。二十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查处了大量的违纪违规问题,违纪违规问题的数量和金额年复一年的增长,并成为考核各级审计机关成果的主要指标,而对造成违纪违规问题的体制、机制、管理问题关注不够,解决问题的成果不多,审计的目的性不强。我们认为,我国现阶段绩效审计的根本目标就是改变只重过程不重结果的审计模式,强调审计的最终目的,强化审计成果的利用。绩效审计的种类是多样的,审计的领域和方法有时与财务收支审计会有明显重叠,比如专项审计调查是绩效审计的一种有效方式,审计调查可以紧紧围绕专项奖金甚至某些财务收支开展,但只要审计结果和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查处,而是在查处的同时更好的解决问题,从宏观层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这样的审计就不属于财务收支的范畴,而是绩效审计概念。因此,我国现阶段的绩效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是审计监督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3.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必须坚持与真实合法性审计相统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解决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问题仍是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课题。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绩效审计仍要解决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问题,在审计内容和方法上也要借助于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更不能简单地放弃审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从这个意义上说,绩效审计是与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相统一的,而不是截然分开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务收支真实合法问题归根到底要通过体制、机制来解决,仅靠政府审计一家是不够的。两者的差别在于,财务收支是以查处问题为主要目的,就事论事地解决问题;而绩效审计是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去解决财务收支真实合法问题为目的。

4.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要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的方针,从揭露问题入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存在的体制、机制、管理性问题还相当普遍,有些问题还比较复杂,绩效审计可作为的方面相当多。开展绩效审计也要坚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方针,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心,服务大局,发挥绩效审计的最大效果。按照刘家义副审计长的意见,绩效审计要围绕“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完善法制、制约权力、提高效益”这个目标,从揭露问题入手。当前导致政府效能低、成本高,公共资源配置失当、管理失度、利用率低的深层次原因是体制性缺陷和管理不到位。必须充分揭露,深入分析,公告社会提出建议,才能从根本上促进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提高效益。

5.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应坚持以政府性资金为主要对象,而不是以某个单位为主要对象;从面向被审单位的审计向面向成果使用者(政府和老百姓)的审计转变。政府经济责任是现代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在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下,政府经济责任的主要载体就是政府性资金。绩效审计应以各类政府性资金为主要目标,审查分析政府性资金使用的效果、效率和效益性,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提出改进建议,达到服务大局、完善体制的目的。由于过去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强化审计的的执法地位,从审计结果看,往往以查处被审计单位为主要目的,这种面向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造成了审计成果利用面偏窄,审计宏观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绩效审计就是要转变这种审计模式,使审计成果更多地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和老百姓,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

三、浙江绩效审计模式的基本框架

浙江已经初步具备了开展绩效审计的前提条件。从当前浙江审计工作的现实看,以绩效审计为目标统筹浙江省审计发展方向,可以破除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建立的审计程序、审计理念的束缚,从根本上实现“流程再造”,实现自我突破。从推进审计创新的角度看,以绩效审计为目标统筹浙江审计发展方向,能够使专项资金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一个能够进一步深化的方向,使整合审计资源、提升审计成果有一个更加便于操作的平台。

(一)绩效审计的目标

现阶段浙江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是揭露反映体制转轨时期影响经济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一是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要促进问责机制的建立,重点揭露和反映由于行政权力失控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利用率低下等问题;二是在行政效能方面,重点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造成的行政成本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率低的问题;三是在科学发展方面,分析和评价由于体制缺陷、管理缺损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从根本上达到促进规范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内部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各类经济活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角度来看,绩效审计应围绕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对公共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包括:政策评估、决策审查、资金管理、使用效果等,旨在审查与评价政府部门使用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政府部门正确决策,依法理财,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而浙江绩效审计模式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由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导的阶段向以绩效审计为主导、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同时并存共同发展的阶段的重要转变。

(二)绩效审计的突破口

从目前浙江省审计发展形势看,现在已经不是讨论要不要开展绩效审计的问题,而是如何积极推进绩效审计的问题;不能仅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而应把重点放在实践探索阶段,注重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探索中总结提高。要立足现有条件,整合现有资源,找准突破口,选好试点项目,大胆探索,逐步推进。浙江绩效审计应以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社会影响大、财政投入大的项目,如公共财政支出、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部门的专项经济活动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为突破口开展绩效审计。要通过以往审计发现或在初步调查中了解到的线索,选择那些可能存在管理不善、损失浪费、效益低下情况的项目来开展审计。不仅从财政财务收支入手,更要深入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流程开展绩效审计。

1.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审计。当前要围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围绕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如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开展绩效审计。在方式上可以按资金类型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以及资金的使用效果,注意跟踪和应用财政绩效评估的成果;也可按项目类型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同时还要关注公共卫生、社会困难群体、社会保障、拆迁安置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严肃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审计支持。

2.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这是目前绩效审计最直接、最有效的突破口。随着财政体制、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和国库集中支付、

会计集中核算、部门预算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应重点审查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看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分配和审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和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在具体的国家投资建设绩效审计项目中,应着重抓住投资决策、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投资效果四个环节开展审计。

投资决策环节主要审查立项是否规范、科学,重点审查项目审批是否严格遵守程序、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决策责任制。资金使用环节主要审查建设资金安排和管理情况,看建设资金筹集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建设管理环节主要审查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对国家建设资金投资活动取得的有用效果的审核和评价,重点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的投资绩效,规范招投标程序,促进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建设,防止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关注政府领导有无违规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监督政府领导对财政性资金的支配权。投资效果环节要重点衡量建设项目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优劣程度及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效果,从宏观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方面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通过实际效益和设计效益的对比分析,对项目的投资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在具体实践中,要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性质和审计目的进一步探索细化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3.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就是绩效审计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既包括了合规、合法性审查,也包括了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的评价,是财务审计、合规审计、绩效审计的综合。从浙江省审计实践看,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市、县财政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又是对市、县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完成任务和目标的效果、资源使用和配置的合理性、有效性的全面审计,审计的着力点是如何改进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重要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把查处问题和促进改革发展、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以促进市县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重要目标。重点从财政性资金收支的内控制度、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廉政建设四方面着手,通过分析,评价其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控制、监督是否健全,重大项目的决策程序是否完善、财政性支出形成的国有资产是否得到了有效管理。近年来浙江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迅速,政府性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预算外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以及通过投融资渠道得到的资金的数量和规模已大大超过预算内资金,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效益将对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因此,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把全部政府性资金都纳入审计监督的视野,重点关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将其作为考核市县长绩效的重要指标。

4、企业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企业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如何开展绩效审计也是应该十分重视的方面。在企业审计方面,我国效益审计的探索源于企业审计,80年代审计机关成立不久就进行了企业效益审计的探索,但当时的企业效益审计是在特定的体制和背景下开展的,主要是通过财务指标分析等经济活动分析方法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现在这些工作已经成为企业内部的基本要求,不应作为国家审计的目标和任务。政府绩效审计源于公共受托责任关系,是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不应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效益审计。但在企业审计中,针对企业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方面的事项则完全可以开展绩效审计,当前这方面的任务还相当重。如通过绩效审计分析企业税收流失造成的损失及其原因,以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在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审计对象多,任务重以及思想观念上形成的工作定势,使行政事业审计较易受传统的财务收支束缚。但行政事业审计是财政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特别是财政支出审计的重点,财政审计实际上负有探索绩效审计的职责。行政事业审计开展业务绩效审计必须转变审计模式,减少针对一个个具体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项目数量,围绕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增加专项审计调查的力度。

(三)绩效审计的方式方法

绩效审计方法主要是指收集能够证明绩效评价结论和绩效改善建议的证据的方法。目前审计界普遍认为,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同样适用于绩效审计。但由于审计目标和切入点的不同,绩效审计还要采用一些独特的方法。

专项审计调查是当前开展绩效审计重要的方式方法。李金华审计长曾指出,专项审计调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一些突出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形式。专项审计调查是目前各级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专项审计调查具有程序简便、灵活机动、宏观目的性明确、工作时效性和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等特点,能够针对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侧重于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相对而言,专项审计调查更适应现阶段浙江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今后的绩效审计实践应在逐步减少一般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同时,不断加大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比重,使之在绩效审计实践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与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相比,绩效审计是面向未来的审计,审计人员在揭露问题的基础上,要进行趋势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绩效审计的具体方法要根据审计目标而定,并没有固定通用的方式方法,往往要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对审计目标进行分析评价,为审计结论提供科学依据。这些学科领域包括:公共管理和现代预算制度,成本效益与经济分析学的分析方法,应用统计学与计算机技术,心理调查技术与其他行为科学,包括政治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等等。

比较常用的绩效审计具体操作方法包括:文件查阅、文件审阅、访谈、二手资料的评价和使用、调查、现场走访、观察、比较、个案材料、借鉴、分析、统计分析、管理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价、固定成本分析、盈亏平衡分析、工程概预算评价、环境分析、体制/运营模式分析、咨询、抽查、财务审计、科学实验等。由于绩效审计工作自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们认为,绩效审计的方法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一般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绩效审计的对象多种多样,几乎不受条件和环境限制,涉及与政府有关的各个方面,而且目的各异,所以使用一种固定的审计方法来完成不同的绩效审计项目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和目的设计不同的取证和分析方法。

2.与其他学科相融合。审计是一门边缘学科,其自身的发展总是和其他学科融合在一起的,包括方法体系。审计自始至终都是依附于其他项目和学科上的,具有很强的从属性。绩效审计方法的选择则更加外向化,不再拘泥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其他学科或政府部门使用的评价、调查、研究方法都可以在绩效审计中使用。总之,凡是有利于绩效审计开展的方法都应归入绩效审计的方法体系。

3.各种审计方法综合运用。由于绩效审计具有复杂性、广泛性的特点,审计过程中往往是多种方法交叉使用或同时使用,以取得更好的成效。

4.审计查处与分析促进相结合。揭示查处是手段,促进发展是目的

。要在揭露查处的基础上,加强综合分析。综合分析不是将情况和数据简单相加,而是将所有资料进行深加工,用全面、系统、辨证、历史的观点“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以得出准确的意见和结论。

(四)绩效审计的程序

目前我国审计界在对绩效审计程序的认识上已经形成的共识,即绩效审计在程序上与财务收支审计基本相同,也包括选择审计项目,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深入调查、测试、分析与评价,归纳分析审计证据和撰写审计报告等环节或步骤,但在具体细节上有较大差异。

1.审计项目的选择

在所有的绩效审计程序环节中,绩效审计项目选择立项的准确、恰当与否,绩效审计战略规划和项目计划制定的科学、合理与否,对绩效审计实践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因此,这一环节在绩效审计程序中最为重要。在绩效审计项目的选择中应特别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总体原则:以政府性资金绩效审计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政府性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为目标,围绕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开展审计。

(1)重要性原则:尽量选择那些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强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利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项目。要确定所选项目是否属于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有很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公共设施、专项基金(资金)等。(2)时效性原则:绩效审计项目的选择要紧扣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当前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来综合考虑。(3)可行性原则:要确定所选项目是否是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人力物力所及、审计环境相对较好的项目。审计机关要根据自身现有的人员素质、技术力量和时间安排,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应该在对预计的审计效果、资金规模、管理风险、影响力、审计成本和可操作性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来选择绩效审计的项目。在实践中要注意“口子小一点,项目适当集中一点,但形式相对丰富一点”。(4)增值性原则:要确定所选项目是否具有一定改进空间,问题的解决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健康需要。(5)同类性原则:要确定所选审计项目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多的同类(相同单位、相同项目、相同资金等),把握同类性,就为进行效益比较奠定了基础。

2.审计方案的制定

审计方案是整个审计项目实施的根本指南,好的审计方案可以使审计工作事半功倍。而对于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的绩效审计来说,制定一个科学可行、周密详细的审计方案就尤为重要。而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是制定审计方案的基础。由于绩效审计自身的特殊性,绩效审计的审前调查不仅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情况,某项具体职能的履行情况或组织内部某项活动的程序等进行检查、评价。还要了解收集大量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关联部门协调配合情况,乃至国内外相关性质或行业的有关资料等等,从而进一步明确绩效审计项目的可操作性,深入了解被审计事项,以便配备审计资源。

在审计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充分重视与被审计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其管理人员的沟通协调。在决定进行绩效审计实施以前,应与被审计单位就审前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磋商,解释该审计的范围和目标,并为开始实施审计和审计期间对有关问题的阶段性讨论做出合适的工作安排。如果经过审前调查后认定可以进一步实施绩效审计,审计人员就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绩效审计方案。

绩效审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目标、责任关系、资源、程序和经营、管理程序和系统,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计划聘用外部专家;制订具体审计标准;评估潜在的审计影响;制订审计实施的具体时间安排。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范围、目标和重点差异很大,所以不可能为所有的绩效审计项目预先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具体目标,有针对性地选择、制定审计评价标准。另外,在审计资源配置上,绩效审计常常需要聘请外部审计师和其他行业的专家,因此,与一般的真实合法性审计项目相比,绩效审计方案的内容必须更加详细、周密。

3.审计证据的采集

审计证据是证实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状况的载体,绩效审计具体分析工作的安排建立在评价所收集资料的基础之上。绩效审计的证据包括三个类型:一是基础证据。主要通过常规审计,按规定的审计准则和程序取得审计证据,如收入、支出、资源、资产方面的财务资料等,这是绩效审计的基础证明材料;二是调查证据。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成本费用投入与任务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执行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现状进行调查,取得绩效审计所需的调查证明材料,如组织结构、经营活动的背景资料;经营目标等目标资料;被审计单位完成目标的各种方法、利用各种方法完成目标的程度的活动资料;被审计单位为了有效地完成目标而采取的程序和控制措施等等。调查时还应根据取得的基础证据反映的内容作必要的延伸,作为基础证据的补充。三是统计证据。在综合基础证据和调查证据的基础上取得统计分析证据。四是分析证据。对绩效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客观的分解与剖析,分三步进行:首先综合基础证据和调查证据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分析;其次通过审计取得的数据资料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既定目标与实现结果进行分析而取得证明材料;再次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审计分析工作底稿。除了上述必要的证据外,审计人员还要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在绩效审计证据的采集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强调职业谨慎原则,确保审计证据能满足充分性、有效和相关性的要求;二是搜集到的审计证据应得到专业权威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认证;三是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接触,以取得、讨论和证明审计证据和问题,确保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部门双方在发现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形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4.审计成果的形成

绩效审计报告是绩效审计成果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在目的上,绩效审计报告强调实现审计成果效能的最大化,努力提高成果使用者的满意度,力求从根本上促进被审单位的整改提高,推动有关制度规定的出台,乃至对全局性的政策方针的制定落实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审计人员从绩效审计一开始,就应树立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的强烈意识,把审计成果使用者的要求放在首位,力求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在内容上,绩效审计报告突出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综合分析,揭露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效益滑坡、效能衰退、效率低下的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层面上深入挖掘问题成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部门加强整改。需要注意的是,绩效审计强调最大限度地满足成果使用者的需要。因此,当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机关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存在争议,或者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事项直接关系被审计单位经济利益时,审计机关应充分地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以在基本事实的认定和存在问题的定性上形成共识,达成一致,从而有效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向政府或被审计单位的管理部门提交审计报告时,可以将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结论提出的意见或解释,作为“单位意见”一并提交,使报告内容更

加客观公正,使问题得到更加全面准确的反映,使成果使用者更全面的了解各方面看法,从而根据审计结论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格式上,绩效审计报告一般应包括内容摘要、被审计事项的背景、审计实施情况、审计评价意见或结论、审计发现的情况、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建议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内容。根据目前我国绩效审计项目实施的不同情况,大致可采取三种不同的格式:一是在包含绩效评价内容的传统审计中,绩效审计的结果作为审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在以绩效评价为重点的传统审计中,绩效审计的结果可以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单独表达;三是在独立的绩效审计项目中,则应采取单独的绩效审计报告格式。在前两种审计中仍需出具审计决定书,而在单纯的绩效审计项目中则不一定出具审计决定书。根据审计范围的不同,单纯的绩效审计项目的报告形式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对重点绩效审计项目可提交单项审计报告,二是对于若干单位部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的综合绩效审计可提出专项分析报告。

在对外公开上,必须明确,审计结果的全面公开是绩效审计成果的一种重要体现形式,也是一种国际惯例。我国的绩效审计报告要适应逐步实现审计结果公告制的需要,在不泄漏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逐步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在使用对象上,绩效审计报告除了满足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政府及有关部门经济活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情况及政策方针的制定执行情况的需要外,更要重点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以便于政府领导及时了解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加强提高整改,从而推动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从整体上推进体制改革的进程。

(五)绩效审计的评价

很多事物在产生发展的初级阶段是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参考依据的。从西方国家绩效审计发展历程来看,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完善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曲折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是与绩效审计的发展相伴始终的,而且这一体系还将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进一步完善。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的绩效审计发展历程都表明,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都是来源于当时国家或行业性的标准、政府的施政方针、审计机关自行提供的标准、政府其他机构的专业信息、其他国家的标准和经验以及以往年度的审计成果,甚至于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我们认为,从长期来看,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完全必要而且势所必然的,但这一体系的建立完善依赖于长期的绩效审计探索和实践。如前所述,在当前我国不具备形成一套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情况下,绩效审计应以刘家义副审计长提出的“现行的法律法规、人们共同认知或约定的标准”,如现行的法律规章制度、国家的大政方针、各个机构和行业的专业标准和规定、人们所普遍认知或约定的标准以及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等作为绩效审计评价的尺度,积极广泛地开展绩效审计探索和实践,在不断的摸索和尝试中筛选、确定、创立符合实际需要的评价指标,逐步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系统完善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反过来再指导绩效审计的实践。

就现阶段而言,在绩效审计评价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绩效审计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对目标的实现情况。

2.沟通原则:绩效评价最好能由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自行评价,然后再由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从而使审计组不会忽略或抹煞被审计单位的贡献,并及时发现疏漏,同时有助于被审计单位查摆整改。

3.客观原则:绩效评价依赖于审计人员超然独立的立场和精湛熟练的业务能力来完成。

4.比较原则:数字是评定绩效的最佳衡量工具,但通常要选择项目预算等可比较的基准数字资料。

5.责任原则:评价时应首先确定责任的归属,辨明责任是否再被审计单位权责范围之内,是否为当事人可控制事项,剔除主管部门无法改变的外在影响。

6.谨慎原则: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7.总体把握原则:先针对存在的问题围绕审计目标进行分阶段评价,再进行综合评价,不能进行总体评价就不评价。

8.效果优先原则:效果追求为先,再强化效率问题。审计人员在全面评价效果遇到困难时,通过识别关键的无效率现象,可以预测出绩效问题。或者不对整体绩效情况发表意见,仅仅对检查的事项是否符合标准或者预算表明意见。

对于今后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我们认为指标体系中应包括以下主要指标:一是总体评价类指标,包括审计的项目资金,有关国家方针政策规定、财政法规规定、预期任务目标、社会评议反映、内部控制评价等。通过这类指标的审核和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或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目标,评价财政资金的总体绩效;二是综合资源类指标,包括人力资源和相关的自然资源、能源等,通过审核和分析综合资源的利用和消耗情况,判断被审计单位完成项目的工作效率的高低,评价财政资金管理的效率性和资金的节约度;三是资金投入类指标,包括项目资金的预决算、资金投入率、资金节约率和完成单位工作量资金率等,通过审计和分析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判断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节约和有效,是否存在严重损失浪费,评价财政资金投入的经济性;四是实物形态类指标,主要通过实施地考察和查阅完成项目的验收报告,对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判断项目完成的质量和取得的效果,评价被审计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效果性。

四、构建浙江绩效审计模式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长期以来,我们所进行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都是重在揭露问题,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审计思路还停留在原有的财务收支审计上,对如何把握绩效审计缺乏科学、宏观、精确的定位,理论上的探索准备工作也没有跟上,在效益审计的内容、切入点、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都还有分歧。同时,多数审计人员习惯于从财务收支报表和凭证中获取信息,发现个别的,微观的经济问题,缺乏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宏观角度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少人对绩效审计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因此,当前必须提高广大审计工作者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同时要提高相关的业务水平与技能。审计机关不仅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绩效审计,比如专业刊物、研讨会和论坛、业务会议等,还要积极广泛地组织绩效审计知识的业务培训,让大多数政府审计人员逐步掌握绩效审计的基本知识,在实践中能够结合本专业技能熟练运用绩效审计的方法。

(二)整合资源,合理分工

虽然今后政府审计将逐步突破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方向发展,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真实合法性审计仍然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不能放松。同时,由于绩效审计自身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开展绩效审计项目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这就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加强对现有审计资源的整合。一是加强审计机关内部各职能处室和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联动协作,实现人力和信息资源的顺畅流动,发挥整体优势,降低审计成本,必要时也可集中力量开展全省性的绩效审计项目;二是充分运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力量,发挥他们在真实合法性审计方面的优势,将大部分真实合法性审计任务委托给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完成,审计机关重点抓好对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综合监督,从而集中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开展绩效审计项目。三是要重视建立绩效审计专家队伍,特别是一些绩效审计的重点领域,应聘请一些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担任绩效审计人员或

顾问。

(三)完善考核,推动实践

考核是一种方向性导向,对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影响甚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项目考核“指挥棒”在推动绩效审计实践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审计系统评比和优秀项目考核中,各级审计机关应加大对绩效审计的考核力度,逐步扩大绩效审计在考核评比中所占的比重,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从而促使审计人员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主动适应开展绩效审计的需要。

(四)由浅入深,逐步深入

绩效审计论文例8

关键词:绩效审计;内部审计;审计环境

1高校绩效审计的特点

进入21世纪,教育市场竞争激烈,作为高等学校既面临危机也蕴含新的发展机遇。高等学校是既区别于企业又不同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非营利组织,这使高校的绩效审计具有某些特殊要求:一是高等学校进行绩效审计,除了考虑教育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外,还应该考虑高等教育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二是高等学校的成本不易考核,高等学校没有专门的成本核算账户,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显得较为困难。对高等学校进行审计,应建立人才培养成本的管理和核算办法,建立绩效审计的考核指标,使之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三是高等学校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成本是高校全部资产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高校进行绩效审计,需要考虑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将高等学校在提高社会声誉、教学质量、就业率及生产专利、著作、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培育过程中的效率反映出来,从数量上加以概括。因此,高校绩效审计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根据具体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综合评价。高校绩效审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绩效审计建议的前瞻性。高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培养专门人才的活动,在促进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等方面的成效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表现出来,并且持续的时间较为长久。如科研经费、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的投入,其效益须经过社会检验才能确定。因此,高校开展绩效审计的立足点应确立在正视现在与展望未来的基础上,通过评价当前经济管理活动的“经济”、“有效”过程,揭示影响未来效益的关键所在,提出富有前瞻性的意见与建议。二是绩效审计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目前高校绩效审计涉及的被审计对象有:单纯承担教育、科研任务的学院;承担管理职能的机关部处室;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附属单位、经济实体;有资源配置的重点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等。经济管理活动的多样化决定了绩效审计具体目标的多元化。衡量经济效益可以运用价值指标,而社会效益、管理效益则难以从数量上加以概括。

2高校绩效审计的内容

绩效审计在国外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趋于完善,财务活动违纪违规现象日趋减少,因而传统合规性财务审计自然减少,绩效审计则越来越多;如加拿大是第一个采用绩效审计的国家,它创立了综合运用绩效审计与常规审计之手段;美国是最早将绩效审计注入政府审计的国家,它在20世纪70年代颁布的《黄皮书》中明确规定应实施三E审计,即经济性、效率和绩效审计,得到国际审计的普遍认同。高校绩效审计的包括以下内容:

2.1人力资源配置的绩效审计

人力资源绩效审计是指审计部门运用专门方法,对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的投入、开发、利用和管理的效益性进行分析,以促进人力资源运营向低成本、高效率方向发展的活动。高校的人力资源配置主要包括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方面的人员配备,绩效审计的重点应围绕高校人力资源配置特点开展,针对人员配置开发系统性、群体相容性及人才选任等方而进行审计,人力资源效益审计不仅需要人员经费、科研经费投入和产出等会计资料,更需要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档案报告等文字性资料,同时要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如座谈、调查、问询等辅助审计手段进行。

2.2管理责任方面的绩效审计

绩效审计的中心目标就是发现管理效益问题,确定责任,提出管理建议,强化公共管理部门的效益责任,从而促进管理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当前开展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涉及管理责任的一种审计,就其涉及的内容而言包含绩效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财务审计+绩效审计。

2.3资金的绩效审计

内部审计通过资金的绩效审计将学校的财务管理状况、经济投入状况、经济实力作出全而详尽的论述、评价,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及促进学校的发展服务。此部分绩效审计一般直接以货币价值形态为单位尺度来评价被审计项目的效益情况,运用的审计资料主要是财务资料。资金的绩效审计可根据资金的来源、用途等设立教育经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等审计项目,任何项目的审计重点都应以是被审项目的资金是否节约,经济效益如何考核评价被审计事项,值得注意的是要将资金的使用、产生的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权衡,全而评价被审计事项。

2.4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绩效审计

涉及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绩效审计,主要涉及管理部门提供的服务状况,其主要是针对高校的机关部处等有关管理服务部门进行绩效审计。这类绩效审计内容的评价重点主要不是经济效益问题,而更关注服务效果问题。

2.5管理控制方面的绩效审计

管理控制方面的绩效审计主要涉及部门单位或审计项目管理方面的效益状况。如管理系统是否健全,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系统和责任机制是否健全,有无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是否科学,有无管理漏洞等。

3完善高校绩效审计的建议

高校审计应结合国内审计的现实并逐步展开绩效审计,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内部控制,推动高校内部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进行高校审计要紧跟时代步伐,将绩效审计和财政收支真实合法审计并举,这必将促使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审计程序的规范,同时对整个审计工作程序、方法和报告体系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3.1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一个有效的审计工作者要具备宏观经济知识和意识,具备高度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专业竞争能力和判断能力,绩效审计目的是揭露管理上或效益上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绩效审计所占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大,首先,要求审计人员优化知识结构,不仅要有财会专业知识,还要有审计业务相关知识,合格的审计人员必须是知识全面的复合型人才,高校内部审计要培养和吸纳高素质人才。其次,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不仅要有足够的财会审计人员,而且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有经济学家、计算机和信息专家等加盟。否则,就无法揭露管理上或效益上的问题。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娴热、作风正派、工作高效的内部审计队伍,是推进高校绩效审计实现有效监督的基础。第三,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要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和规则观念,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减实、守信,必须掌握内部控制规律,逐步实行教育审计职业化,这样才可以保证绩效审计顺利展开。要加强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掌握现代化审计手段,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选派优秀人员到审计从业。

3.2创新高校绩效审计工作思路和方法

教育审计的目的是通过有效地监督为学校发展服务,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佳的办学效益。随着绩效审计在我国逐步被接受并开始应用,高校应着手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已实行的以应用财务审计为主的基础上,要积极采取效益审计的思想,寻找方法,要加快制度控制体系和防范体系的建设,把绩效审计纳入工作制度当中,并加以实施,强化质量控制标准,促进学校经济健康发展。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审计综合分析能力,在过去审计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制度上、体制上、政策上和法律上去研究一些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来推动高校内部答理,加强高校经济监控,从而实行高校内部经济调控。随着经济越来越发展,高校发展规模越来越快,高校审计观念必须要与时展同步,要创新工作思路,不仅观念要更新,而且方法也要更新,审计人员不能仅仅使用传统财务审计方法,还必须运用内控制度测评、审计环境控制和抽样审计等先进科学的审计方法,改变审计模式提高审计质量,作为适用高校内部管理发展而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环境不断变化而采取新的方法,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动高校审计事业不断发展。

3.3加强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

绩效审计不仅涉及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涉及一系列理论研究及立法问题。高等学校直接为社会输送所需人才,因此,应根据当今形势,培养高素质复合性审计人才,完善审计教育理论。绩效审计走进我国20余年,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体系,所以高校要从理论上进行创新,审计专业教育也应紧跟形势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当前高校应根据国际国内新的经济形势,组织教师编写适应中国国情的绩效审计教材,要切实做好我国大学审计课程价值取向的变化与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的相关性,使审计课程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在国际视野这个大背景下,从理论上加以推广,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3.4优化审计环境,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高校审计的存在和发展与审计环境密切相关,良好的审计环境有助于审计业务的开展。同时审计监督的实施将会作用于环境,促进学校经济发展,尤其是将绩效审计运用到高校,高校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将有限的资金运用到教学、科研上,促进学校发展的良性循环,以低成木、高产出,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尽可能扩大内部审计的范围保证内部审计人员能自由地客观地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应从组织上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尽可能高的独立性,随着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入,各高校领导应充分认识到绩效审计不可或缺的价值,确立其独立设置的组织地位,保障内部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参考文献

绩效审计论文例9

1、审阅法审阅的书面资料

一般包括单位管理制度、重要事项会议纪要、项目实施计划、采购招投标材料、合同、各重大事项的申请与批复、财务报表账册等,审计人员需要对其中相关、有用的部分进行取证。

2、实地调研法

通过实地察看建设现场,审计人员可以判断建设进度、财产物资的真实性、相关管理的有效性;与当地工作人员或周边群众交谈,可以获得最感性、真实的答案,有时还能从他们口中获得线索或灵感。实地调研过程中,审计人员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索取笔录和签名等方式来取得审计证据。

3、访谈法

访谈法包括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两种方式。访谈对象包括被审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监督单位的人员、受益群众或周边企业等项目利益相关者等。应注意访谈内容须形成书面记录才能作为审计证据,最好还能够有当事人签名确认。运用访谈法时,可以采取一些技巧。如,审计人员对需要了解的问题先设想好几个可能的答案,然后在谈话中根据对方回答的符合程度去评估可靠性和疑点;使用恰当的谈话语气以降低对方的心理防御,获得对方的信任感,从而获得更多真实、有用的信息;审计人员也可以互相配合采用黑白脸的战术,给对方施加一定压力,又避免让对方有对抗情绪。

4、问卷调查法

调查问卷应注意标准化,对同一类型对象的问卷内容应该统一,才能有效统计结果。问卷的问题应以客观选择题为主,设置代表不同程度的选择答案,要求被调查者作出具体、明确的选择。发放的调查问卷应注意要批量化,达到一定数量的结果才具有代表性,确保充分回收,才能保证调查质量。

5、网络信息检索法

网络信息检索法是指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网络、专业数据库等平台查阅相关信息的一种方法。采用此方法时,应注意网络信息来源的可靠性,选取权威平台检索信息。

6、专家咨询法

针对审计人员知识面所不能覆盖的某一领域,需要聘请专家利用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对指定事项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并作出结论。环境项目通常都涉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评价,例如,水质检测、空气检测、废气检测等等都需要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分析技术,不是普通审计人员可以掌握的。实际工作中,可灵活多样的采用各种技术方法,组合应用、相辅相成,以求达到审计目标。

二、环境绩效审计的分析方法

1、统计分析

法统计分析法是指运用数学方式将收集的各种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最后形成定量结论的方法。常用的有:简单线性回归、多重线性回归、聚类分析等。尤其是环境绩效审计中问卷调查的结果,必须通过统计和分析才能得出定性、定量的结论。

2、比较分析

法比较分析法是指相互联系的两个指标数据进行比较,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一种方法。在实际应用时,可以将实际发生数据与计划数据进行比较得出目前实现程度,将同一主体不同时期或不同空间的指标数据进行比较得出发展规律和趋势,将同类型的不同主体的指标数据进行比较得出被审计主体所处的水平,将实际实施情况与政策法规要求进行比较得出规范程度等。

3、因果分析

法因果分析法是指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其他原因,并通过因果图直观、条理分明地表现出来的方法。先将有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都列出来,然后通过审计证实哪些因素确实导致了问题的产生,并分析这些因素中,哪些是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和其他原因等,最后用因果图清晰表现出来。除了上述三种方法,还可以根据审计实际情况需要,适当运用一些管理学、经济学上的方法,例如投入产出模型法、杜邦分析法、净现值法、量本利分析法、数据分布分析法等。

三、实务应用案例

本文选取一个政府投资的环境项目———广东某城市环境项目作为案例(案例数据经过技术处理),综合阐述绩效审计证据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的应用。

1、项目背景

该项目立项的宗旨是改进和调整区域环保设施服务,从而协助解决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南中国海的环境问题。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30.8亿元,建设期为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有害废弃物管理中心建设及有害废弃物管理政策研究、城市间环境治理区域合作、水质监测与数据共享等。

2、绩效评价过程

在完成调查准备、构建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各项指标的评分权重、设定评分标准等环节后,审计组进入绩效评价过程。该项目的一级评价指标包括相关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可持续性、安全性等六大方面。本文分别从评价指标体系中,选取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指标中的一个三级指标来举例说明。

(1)经济性分析

经济性分析主要从资金经济性和管理经济性两方面(二级指标)开展,反映资源的节约程度。其中,以三级指标“招标采购合同预算节约率”为例。对该项指标的分析主要采取审阅法和分类统计分析的方法。首先,查阅项目评估文件、年度实施计划、历年审计档案、招标采购合同等资料,分类统计出所有进行招标采购的合同信息。其次,对不同类别的合同分别对其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作出比较。其中有一些设备采购是项目评估文件和项目实施计划中均有详细的资金预算的,例如水质监测与数据共享子项中的“通风、温度控制系统”,在项目实施计划中的成本预算为140万元人民币,实际签订一个合同,合同金额为129万元人民币,比成本预算节约了7.86%的资金。还有一些项目内容的预算没这么具体,例如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中的“现场作业、进场公路土建工程”预算成本为7970万元,实际建设过程中通过招标签订了5个此类合同,金额合计7990万元,比预算成本高了20万元,没有实现节约。按照此方法,对所有招标采购合同进行比较、统计后,得出,264个招标采购合同中,有102个合同(占合同个数总数的38.64%)实现了节约,预算节约率为7.32%,但是其余162个合同(占合同个数总数的61.36%)的实际结算都等于或超过了原计划金额,超出预算8.48%。审计组对该项评价指标的评价等级为中,评分为该指标的满分分值的70%。

(2)效率性分析

效率性分析主要从项目建设执行效率和项目运营效率两方面(二级指标)开展,反映产出与资源的关系。其中,以三级指标“项目征用土地效率”评价指标为例。对该项指标的分析主要采取审阅法、访谈法以及因果分析法。首先,通过查阅历年审计报告,得知污水处理子项和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均遇到征地困难的问题。然后采取面访负责项目征地相关人员、查阅征地过程形成的文件(如会议纪要、问题汇报、协议)等方法,详细了解征地困难的原因、征地拖延的时长、征地困难造成的后果等。经审计得知,其中污水处理子项在2006年开始征地,正值土地与房屋价格上涨之时,其中一个村庄的居民集体要求更高的补偿金额才愿意搬离。赔偿问题的商议严重拖延了该子项的进度,原本预计4个月内完成,但实际上花了超过1年半的时间。另外,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中,前期对安全填埋场的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未能准确判断所选建造地点的地形特征,而后在项目具体设计阶段经过更为详细的测算,土地需求从原来的20公顷增加为33公顷,增加了65%。由于征地规模的增加,一方面增加了征地审批和赔偿商议的难度和时间,另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增加配套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又未能及时到位,致使此填埋场的征地效率非常低,也是导致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延迟了1年才开工以及项目最终延期2年才完成的原因之一。

(3)效果性分析

效果性分析主要从建设目标实现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二级指标)开展,反映效果与目标的关系。其中,以三级指标“珠江流域环境治理水质改善程度”为例。对该项指标的分析主要采取审阅法、实地调研、聘请专家测评、问卷调查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来评价珠江流域环境治理水质改善的效果。首先,通过案卷调查得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新建和扩建的三个污水厂总共增加了每天47.5万立方米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比例从立项前的50%上升至项目结束时的97%。第二,到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所在流域观察水质状况和周边环境,作出书面记录并拍照取证。关于水质,肉眼未发现污染较严重的情况,也未发现明显臭味。对周边环境的了解发现,其中一个污水处理厂所在流域上游有几间印刷、制衣和电子企业。第三,到污水处理厂调阅污水处理监测设备的数据,获得前三年化学耗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水质中悬浮物(SS)等污水处理主要监测指标情况,然后查阅实时监测设备的数据,一方面了解历年数据的变化趋势,另一方面也对比和核实数据变化的合理性,以判断是否存在历史数据造假的可能性。经审计确认,收集回来的污水经过处理后,全部达到环保指标,污水处理效果较好。第四,审计组聘请环境监测专员,抽查了30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根据环境监测专员提供的监测报告,其中一类至三类水质占91%,四类至五类水质占5%,劣五类占4%,总体水质评价为优。其中,污染较严重的是SZ河GS段,其他河段的水质较为良好。审计组将这些数据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实施前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认为比起5年至8年前有了稍微改善。最后,对流域周边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收回调查问卷153份,55%的群众认为水质没有明显改善,8%的群众认为有所改善,37%的群众认为水质比以前差了。其中一名群众还表示曾在某污水处理厂上游的一家企业工作,知道企业存在偷排情况,影响水质。

绩效审计论文例10

两难困境: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现实矛盾

尽管我国国家审计经历了合法性审计、财政收支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的变化过程[5],但从审计实践看,国家审计仍然着重于合法性审计,而合法性审计更是着重关注于大案要案的审查。之所以形成对国家审计的这种角色定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早期的审计理论研究中,强调审计监督必须要有依据。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最重要的依据当然就是就各种有关经济行为的法律,这就是合法性审计的形成基础。二是在早期的审计实践中,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各种经济行为必然存在许多不合法、不规范的地方。加之当时的司法体系不够完善,司法力量相对薄弱,对违法经济行为(包括财政收支行为)的监督难以到位。这就必然造成在传统上作为经济监督主体的国家审计过度关注合法性审计,并以此来弥补司法监督的不足。三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政府的职能也在转变,政府为了进行经济的宏观调控、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以及维持市场秩序,必然要取得财政收入以满足进行这些活动所发生支出的需要[6]。在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的条件下,这些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取得了很好的绩效就成为政府最高层和民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国家审计必然要面临转型,即从单纯的合法性审计向在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同时加强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转变。尽管如此,较长时期的合法性审计实践所形成的惯性作用使得这种转型相对缓慢,即便是在进行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时,国家审计也较多的把注意力放在大案要案上,而这些大案要案实际上最终都涉及违法行为,这就造成了国家审计仍然主要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客观事实。四是国家审计在其审计实践中发现,进行合法性审计、抓大案要案更容易取得实效并迅速地形成社会影响,对审计地位的提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和发展,无论审计的角色定位怎么变化,从社会的期许和国家审计的本身需要出发,国家审计必然会更加偏重于合法性审计。五是国家审计能够为司法主体查处经济违法行为提供最有效的证据。查处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时一般都可以在会计信息体系中获得相关的证据,由于审计主体的审计对象主要是会计信息体系,因此审计在提供这种证据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事实上,司法主体为了改变在取证上的劣势,也在引进法务会计,这正好说明了会计信息体系对经济犯罪取证的重要性。

但是,国家审计在长期偏重于合法性审计的实践中,与司法权主体的职能出现重叠,常常会令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无论哪一个国家,为了实现法治,必然会制定法律标准以约束各种主体的社会行为。法律标准通常是人们行为约束的最低规范,它规定了人们“不许为”的行为。为了保证各项法律能够被严格实施,任何国家都要建立庞大、严密的司法体系,对各种违法行为实施坚决有力的监督和惩处。在设立国家审计后,如果国家审计也把合法性审计作为其主要的角色定位,必然就会产生以下矛盾:第一,整个司法体系依据其角色定位,必然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那么,国家审计的加入无疑意味着监督行为的交叉重复,这就导致或者国家审计挤占已有司法体系的监督“地盘”,抑或国家审计只是为已有的司法体系监督锦上添花、拾遗补缺,国家审计没有自己独立的角色定位。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前者显然是不能存在的,法治国家所形成的司法监督体系是一个完整体系,不可以被改变。因此,国家审计主要以合法性审计为主,实质上意味着其角色定位并不明确,也就是没有进行自身应该从事的监督行为。第二,在合法性审计实践中,审计难,审计结果处理更难,这也显示了国家审计的两难困境。进行合法性审计必然与司法监督交叉重复,特别是在处理大案时,按照权力分工,国家审计因无司法权无法进行刑事处罚,而大案要案最终必然要涉及刑事处罚。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就是国家审计查出了大案要案,却无刑事处罚权,从而使得国家审计的角色转化成为司法监督提供服务。在合法性审计上,国家审计监督只是为司法监督提供服务,一旦不进行监督,国家审计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使得国家审计陷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国家审计如何才能走出这一角色定位的误区并回到其应有的角色定位上[7]?下面就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西方实践: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历史线索

在西方,以美国国家审计为代表的国家审计发展历史充分表明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应该以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绩效性作为重点[8]。1921年美国政府设立美国审计总署(英文简称GAO),该署隶属于国会。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争支出带来了巨额的联邦债务,但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国会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帮助控制联邦支出。1921年颁布的《预算和会计法案》要求总统编制联邦支出年度预算,同时该法案还提出设立美国审计总署,由该署负责调查与公共资金收入、分配和使用相关的所有事项,并提出改进公共支出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建议。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重点是检查政府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审计方法以支出凭证检查为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重点从检查支出凭证为主转到综合性审计,审计重点开始从合规性审计延伸到绩效审计。二战期间,美国军费开支急剧上升,支出凭证数量巨大,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压力剧增,即使新增众多雇员,也无法审计完所有的凭证。因此,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二战后美国审计总署将检查凭证的工作交给政府部门,并开始运用综合审计方法对政府部门实施更广泛、更综合的经济性、效率性审计。同时,美国审计总署与财政部、预算管理局共同协助政府部门完善会计系统和费用控制。1945年颁布的《国有公司控制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国有公司和混合所有权公司进行综合性审计。1950年颁布的《预算和会计程序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制定联邦政府会计准则,并对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进行审计,该法案为综合性审计奠定了法律基础。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社会动荡,政府开支急剧上升,国会日益关注政府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此,美国审计总署开始实施项目评估。1967年,在1964年颁布的《经济机会法案》修正案中,美国审计总署被授权对“反贫穷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审查该项目的运行效率和效果。1969年3月,美国审计总署提交了一份关于该项目的总结报告和60多份补充报告,报告中说明:反贫穷项目中有些项目需要改进管理,有些项目取得了有限的成功,而另外一些项目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美国审计总署的最终结论是尽管反贫穷项目已经运行4年,但是它们的管理机制仍需要重大改进。这份报告获得了普遍认可,同时它还促使国会在1970年颁布的《立法重组法案》和1974年颁布的《国会预算和截流控制法案》中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联邦政府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和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席卷全球,美国审计总署更加关注联邦政府的责任履行情况。如检查政府运作中的高风险项目、密切关注预算中的赤字问题以及改善联邦政府的财政管理。1990年颁布的《首席财务官法案》和1994年颁布的《政府管理改革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和联邦政府主要部门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1993年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将绩效预算、绩效评估、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管理制度,要求联邦部门与单位提交年度绩效报告,从而进一步肯定和强调了项目评估这一新的绩效审计方法[9]。2004年根据《审计总署人力资源改革法案》,美国审计总署改名为美国联邦问责署(英文简称GAO),更好地体现了总署“协助国会实现宪法责任、提高联邦政府绩效和保证联邦政府对美国公民的责任”这一使命[10]。今天,美国联邦问责署秉承着“责任、公正、可靠”的价值理念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着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

从以上的简要回顾中我们至少可以推导出以下若干关于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结论。

首先,国家审计从设立之初就主要进行财政收支审计。早期着重于合规性审计,然后扩展至绩效审计。在进行财政收支合规性和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国家审计必然会发现违法行为,但发现违法行为不是审计的基本职能,而只是国家审计行使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基本职能的必然产物[11]。国家审计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必会将有关责任人移至司法机构查处,这仍然说明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应是由司法体系完成的基本职能。

其次,国家审计从事的合规性审计是以预算法案为依据的。预算法案虽然称之为法案,但却与其他法律存在根本差别。预算法案是在每个财政年度由国会批准形成的,它必须根据未来每个财政年度财政收支的实际需要逐年编制,逐年批准。而其他法律一旦制定,就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任何行为主体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预算法案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很可能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所致,无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那些在预算收支过程中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才可能绳之以法。这就如同企业预算没有被实际执行,不能称之为违法行为。而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违法的行为,才可能被绳之以法。从这个意义出发,所谓预算法案合规性审计的实质含义是各政府部门或项目是否按照预算的标准进行预算收支,如果没有执行预算的收支标准,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如何纠正。所有这些审计内容显然不是指预算收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至于后来国家审计将合规性审计延伸至绩效审计,审计就不仅仅监督预算收支的标准是否被执行,更是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这种审计开始着重于财政收支结果的评价,而后又前推至财政收支预算的评价,从而使得绩效审计能够贯穿始终。在绩效审计的基础上,再对与合规性和绩效性对应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而这些都不属于合法性审计的内容。

再次,国家审计在监督预算法案执行中的合规性和绩效性时,必须要了解有关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信息。为此,国家审计必然要求政府部门或项目提供相应的会计报告,这就形成了政府部门或项目的会计报表。国家审计要确定预算法案是否被执行,就必须了解政府或项目财政收支结果的会计报告,将报告结果与预算法案进行比较,进而确定预算执行的差异。此时,应重点关注有关财政收支结果的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国家审计必须确定这种真实性,进而相应形成了国家审计的鉴证业务。由于会计报表鉴证业务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业务,世界各国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的报表鉴证都是由专业审计机构进行,企业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进行,政府则由国家审计进行。就专业性而言,司法系统难以胜任报表鉴证工作;就会计报表鉴证的依据而言,主要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一般属于公认或行政规范,依此进行的审计仍然可以归为合规性审计;更为重要的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作为会计报表形成的依据,不具有法律的严格性和唯一性,而通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变化了的环境对会计要素进行有一定弹性的确认和计量,这在会计界和审计界称为职业判断。正是这种职业判断使得会计报表鉴证与司法中的违法鉴证有着很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使得国家审计专门从事会计报表鉴证业务成为必要。

最后,国家审计依据预算法案进行合规性、绩效性审计以及相应的鉴证业务审计,进而延伸至内部控制和管理评价。在执行这些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国家审计必然会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和项目管理状态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种了解包括:政府宏观管理的效果及其成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持公共秩序的效果及其成因;政府行政运转的效率及其成因;项目实施的效果及其成因;项目管理的效率及其成因等。国家审计还可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咨询意见,从而形成了国家审计的另一相应业务即审计咨询。审计咨询是在其他业务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它不仅为新预算法案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更是为宏观经济的运行、政府的行政运转、重大项目的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

总之,国家审计无不紧紧围绕政府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绩效性以及其赖以存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基础开展审查和评价工作。

逻辑推演: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理论分析

研究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就必须要将其置于整个国家政治架构之中进行分析[12]。西方国家政府的公共权力分配采取的是三权分立模式,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离,国家审计代表私权主体从外部对公权主体即政府的公权进行监督,进而形成权力的制衡[3]。若想实现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国家审计必须要有自己独特的角色定位,尤其要注意与司法系统角色的区分。司法权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保证立法当局制定的法律能够被有效实施,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司法系统在行使司法权时,不仅对一般公民和社会组织,也对行政当局是否依法行事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者进行惩处。因此,政府行政部门及其人员行为的合法性是通过司法监督进行的。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司法系统行使司法权的目标也是如此。但是,必须看到政府行政部门的行为不仅涉及是否合法,还涉及是否合规、是否有绩效,司法系统只能监督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法性,而无法监督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1316]。对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监督的重担必然落在国家审计的肩上。

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究竟具有什么特征呢?就合规性而言,主要是指政府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公共秩序,或为了保证重大项目目标的实现,都会制定相应的目标、标准、流程、手续或行为规范等。这些目标、标准等是否被政府部门遵照实行,将会影响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并维持公共秩序的效果、政府部门自身的运转效率、重大项目的实际效果以及项目管理的效率。就绩效性而言,主要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支出是否实现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公共秩序的目标,或者通过项目支出是否实现了项目的预期效果,要了解这些信息就必然涉及投入产出的比较。在西方,国家审计所进行的这方面监督称为绩效审计,通常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进行项目评价。这“三性”要求政府(或项目)用较少的财政支出、高效率的行政运转达成最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即提供的公共产品充分有效地满足社会需要,公共秩序井然有序,项目实施后社会经济效果显著。我们以政府必须实施的预算法案为例就可以进一步认清这两者的本质特征。预算法案规定了预算的目标,这些目标可以细化到每一个部门在未来财政年度所必须完成的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社会秩序的具体任务,这些任务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质量和数量指标,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预算,此时所遵循的原则是“钱跟着事走,钱的多少跟着事的大小、重要性程度和效率高低走”。在实际的预算支出时,还要确定预算支出中每一个支出事项的支出目标、支出标准、支出手续等。国家审计要监督政府部门是否遵循了这些规定,这一审计行为就是合规性审计。不仅如此,国家审计还必须审查预算执行的绩效性,这一工作通常是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的:一是预算法案的绩效性。国家审计必须要评价预算法案的各项财政支出是否节约并能达成预算目标,即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二是预算执行的绩效性。国家审计必须要评价预算法案的各项预算支出在实际支付后是否得到了最大的节约,是否实现甚至超额完成了预算目标。在进行这一评价时,如果只是审查预算实际实施是否与预算法案一致,则仍然属于合规性审计;如果审查预算实际上需要多少财政支出,以及如何能够更好地达成怎样的目标,此时显然就具有绩效审计的特征。那么国家审计依据预算法案对政府部门进行的合规性和绩效性监督为什么不能由司法系统替代,也就是说在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体系中,为什么在司法监督之外必须产生国家审计?

政府部门的行为涉及三个基本属性:属性之一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这是政府行为必须遵循的最低标准。任何政府行为违反了这一标准就是违法的,就必须受到法律惩处。属性之二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合规性。为了保证政府部门的行政运转效率,政府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行为目标、标准及程序。这些规定与法律规定不同,法律规定意味着被规范的行为主体哪些事情是不可为的,若为者就是犯罪;而政府部门为了行政运转而制定的这些规定显然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遵循它就会提高效率,不遵循它就会降低效率,这里违者不属于犯罪,而是属于低效、无效或者差错行为,违者所受到的处罚通常是行政处罚、降低收入或赔偿等。因为行政效率的高低很难找到一个唯一、客观的标准,所以为行政运转而制定的各种规定需要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经常性地进行调整。属性之三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绩效性。绩效性只是表明政府部门行为的优劣,而无关对错甚至犯罪。对和错是有标准的,犯罪也必须有严格而且唯一的法律依据。但是绩效的优劣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找到唯一、客观的标准,从而也就无法对其做出法律层面的规定。我们可以将上述三种属性以政府预算为例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在预算支出时,将支出的钱为个人所用或挪作他用,属于违法;如果在支出时,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支付,属于违规;如果支出的成本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属于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