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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理论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4-01 13:13:23

博弈理论论文

博弈理论论文例1

一、进化博弈的基本理论

进化博弈论的研究起源于生物学领域,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动物和植物的冲突及合作,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过程提供数理基础。进化博弈理论结合经典博弈理论及生态理论研究成果,以有限理性的参与人群体为研究对象,利用动态分析方法把影响参与人行为的各种因素纳入其模型之中,并以系统论的观点来考察群体行为的进化趋势。正是基于其在生物物种与种群的竞争进化演变规律分析中的成功,众多学者纷纷将其概念和前提加以修正,将其广泛应用于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来解释并预测人的群体决策行为。

二、进化博弈理论的应用研究

1.社会行为领域

Conlisk利用带滞后项及随机项的离散时间动态来分析参与人是否总是行为的最优者。它假定有“最优化”及“模仿”两个纯策略,其中非最优化者有一个二次损失函数,在此基础上,他寻求一个满足非最优化者损失函数等于最优化者正的常数成本的均衡群体比率,从而得出结论:当群体中几乎都是最优化者时,模仿比最优化策略更合算,因此,群体中非最优化者在群体中最优化者所占比例并不渐进地收敛于1。Peyton Young认为现实中每个参与人都是在前人给定的经验知识基础上选择策略,个人选择策略是一个适应性的学习过程。个体在做出选择时,尽管参与人存在一定的惯性及犯错误的可能性,经过行为的长期进化,这个适应性学习过程也会收敛于一个有效率的传统或合约。Sandholm对个体行为偏好的进化进行了动态分析。Juang从进化的视角研究了规则的进化与均衡的选择问题。Nyborg和Rege探讨了有关吸烟行为的社会规范的深化,并运用挪威的经验数据对结论进行了检验。

2.制度的演化

青木昌彦等运用进化博弈理论分析了社会经济体制的变迁。他们认为: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产生都具有一定的惯性,并随着经济所处的外部环境与所积累的内部环境的变化一起逐渐地进化。吴炯、彭飞以进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法为工具解释了公司治理结构演进过程中的“两极化”现象。邱中华等通过演化博弈模型考察委托人和人在委托过程中行为策略的自发演化过程,发现这一博弈过程的所有均衡都是鞍点,从而得出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监察博弈没有进化稳定策略。Kandori和Rafael运用进化博弈理论研究了两种具有网络外部性的技术之间竞争的博弈过程,提出了解决“花车效应”问题的对策,论证了后发技术取代主导技术的可能性。

3.经济行为的演化

Routledge基于Grossman和Stiglitz提出的经济模型,探讨了金融市场上个体行为人是如何通过适应性和进化学习来发现内生变化并运用这种内生关系的一种学习模型。他通过模仿过程和经验过程来对个体的投资行为建模,而不是运用传统上的显性最优化方法放松关于知识和理性的假设。Cowen和Kroszner利用进化博弈理论研究了在自由竞争易货贸易经济中,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交易媒介的选择问题。罗发友等对集群内企业技术创新行为构建了鹰鸽博弈、鹰鸽反击者博弈和鹰鸽应变者博弈三个模型,并得出集群内企业创新行为不存在纯策略进化稳定均衡,但存在混合策略进化稳定均衡和行为策略进化稳定均衡,反映了集群内企业创新行为的协同竞争性以及这种协同竞争创新行为的进化稳定特性。

三、借鉴意义

1.进化博弈论从有限理性人出发,强调系统达到均衡的过程而非均衡本身。进化博弈理论是完全摒弃传统理论中非现实的“理性人”假设,直接从有限理性参与人群体出发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动态分析方法,该方法认为经济系统达到均衡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均衡结果依赖于达到均衡的过程。

2.进化博弈论纳入了系统到达均衡的时间因素,有利于决策者控制系统向目标的进化。进化博弈理论的动态分析方法中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把参与人的决策过程时间及因素互动的时间纳入到其基本模型之中,强调系统达到均衡的过程。这样有利于决策者控制经济系统使之朝向既定的目标前进,也有利于决策者寻找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系统向意愿均衡转化的因素,使系统尽快达到有效率的均衡。

3.进化博弈理论引入突变因素较好的解决了多重均衡的选择问题,即系统最终会趋于哪一个均衡依赖于系统的初始状态。进化博弈理论的基本均衡概念――进化稳定均衡,描述了当经济系统一旦进入到某一均衡的吸引域内,系统就会对其他的突变策略具有一定程度的抵抗力。

参考文献:

[1] J. Conlisk. Costly Optimizers Versus Cheap Imitators.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1980 (1)

[2]H. P. Young. Individual Learning and Social Rational.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1998

[3] 青木昌彦 奥野正宽: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博弈理论论文例2

 

一、引言

各节点企业通过供应链联盟这样一种组织形式,根据所处产业的不同特点,选择合适的知识整合模式,实现联盟内的知识整合,获取知识整合的创新价值,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在供应链联盟内实施知识整合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整合成本。所以供应链联盟内节点企业间的知识整合将是一个知识整合成本与整合创新价值的博弈过程。本文假设在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之间互相了解特征、战略空间效应函数的基础上,实行多阶段的动态博弈。在博弈中,寻求成本与知识收益的平衡点。

二、信息动态博弈模型的建立

(一)提出博弈的假设条件

在博弈过程中,为了简化分析,主要研究一个核心企业和一个其他节点企业间形成知识整合共享的过程,而多企业之间的这种知识整合共享关系可以依此加以推广。基于此,提出假设条件:博弈局中只有核心企业和其他节点企业;博弈双方具有完全的行为理性;博弈双方具有完全的信息;博弈双方有对知识的自我学习能力

(二)动态博弈模型建立

假定核心企业为C,其他节点企业为E,博弈模型为(C,E)。在动态博弈中:第一阶段,其他节点企业面临两难选择:由于知识的独有性和时效性的矛盾,导致知识创新价值的机会收益和知识学习成本的矛盾选择。其他节点企业此时有两种策略:即不共享知识或共享知识。

第二阶段,其他节点企业如果选择不向核心企业共享知识,核心企业有两种策略:即自学或不自学。如果核心企业不自学,各自的效用函数值都为0;根据知识的学习成本,如果核心企业花费自我学习成本(U0),获得这项知识工商管理论文,并利用此知识创造价值Q,则核心企业的效用是Q-U0,这时知识被其他人获得,其他节点企业丧失了机会收益为P0。

如果其他节点企业选择向核心企业共享知识,同时提出要按λ比例获取知识整合创新价值的回报。此时核心企业有两种策略:即同意或不同意。如果选择同意共享,并按λ比例与其他节点企业分享收益,此时,其他节点企业消耗本身的共享成本为U2,核心企业从其他节点企业处学习知识的学习成本为U1,则核心企业的效用函数为(1-λ)Q-U1,其他节点企业的效用函数为λQ-U2。核心企业的另一种决策是不同意共享,此时,核心企业又有两种选择:自学或不自学。要么根本不学这项知识,核心企业和其他节点企业的效用函数值都为0;要么自己学习这项知识,并利用此知识创造价值Q,则核心企业的效用是Q-U0,这时知识被其他人获得,其他节点企业丧失了机会收益为P0。

三、博弈双方效用值分析及模型均衡求解

(一)效用价值分析

1、其他节点企业的效用函数值有三个:0,-P0,λQ-U2。

(1)若λQ-U2>0,即λ>U2/Q;则选择在按λ比例获得回报的条件下向核心企业共享知识。

(2)若-P0<λQ-U2<0,即(U2-P0)/Q<λ<U2/Q;则其他节点企业在核心企业不自学的情况下效用最大。

(3)若λQ-U2<-P0<0,即λ<(U2-P0)/Q;则其他节点企业在核心企业不自学的情况下效用最大。

2、核心企业的效用函数值有三个:0,Q-U0,(1-λ)Q-U1

(1)若0<Q-U0<(1-λ)Q-U1,即λ<(U0-U1)/Q,且U0<Q;则答应其他节点企业条件,接受知识共享并学习知识。

(2)若0<(1-λ)Q-U1<Q-U0,即(U0-U1)/Q<λ<(Q-U1)/Q;则选择自学的效用最大。

(3)若(1-λ)Q-U1<0<Q-U0,即λ>(Q-U1)/Q,且U0<Q;则选择自学的效用最大。

(4)若Q-U0<0<(1-λ)Q-U1,即λ<(Q-U1)/Q,且U0>Q;则答应其他节点企业条件,接受知识共享,并学习知识。

(5)若(1-λ)Q-U1<Q-U0<0,即λ>(U0-U1)/Q,且U0>Q;则选择不学的效用最大。

(6)若Q-U1<(1-λ)Q-U1<0,即(Q-U1)/Q<λ<(U0-U1)/Q;则选择不学的效用最大。

(二)模型均衡求解

由于核心企业和其他节点企业共享知识的成本U1和U2与知识整合创新价值Q与其他节点企业的机会收益P0的大小关系不确定,使寻求纳什均衡解的过程变得非常困难。我们通过变量大小关系的变化,推出纳什均衡,进而剔除包含不可置信威胁策略的纳什均衡,求得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解。根据以上效用价值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其他节点企业选择不共享知识,无论核心企业选择自学或不自学工商管理论文,都达不到均衡解;如果其他节点企业选择共享知识,同时提出要按λ比例获取知识创新价值的回报。核心企业如果接受这个要求,那么两者的收益函数为[((1-λ)Q-U1,λQ-U2)],需要λ的取值,从而得到两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解:

解1:当U0>Q>U1+U2,且分配比例λ在[U2/Q,(Q-U1)/Q]之间时,核心企业和其他节点企业同时选取知识共享策略。

解2:当Q>U0>U1+U2,且分配比例λ在[U2/Q,(U0-U1)/Q]之间时,核心企业和其他节点企业同时选取知识共享策略。

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核心企业对于某项知识的自学成本与知识整合共享过程中双方耗费成本的大小关系,成为实现知识整合的决定性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核心企业和其他节点企业双方通过交流,确定合适的λ值,促使其他节点企业知识共享过程的发生,实现知识的整合创新价值。供应链联盟各节点企业间,尤其是核心企业与其他节点企业之间的知识整合,目的在于促进各自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如果整合成本太高,显然不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因此,在其他节点企业和核心企业的知识整合博弈过程中,明确各种知识学习成本的关系,是判断能否达到博弈均衡,实现知识整合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杜漪,王志刚.知识管理的供应链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J]. 管理现代化, 2008,(04) .

[2]牟绍波.论产业集群动态能力的培育和提升[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3]陈红丽,郗英.基于过程分析的知识共享对策研究[J]. 情报杂志, 2007,(07) .

[4]吴冰,刘仲英.供应链协同的知识创新价值链模型[J]. 软科学, 2007,(04)

博弈理论论文例3

1.做大做强我们自己的“利益共同体”。世界上10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崛起中的新兴国家,与中国发展状况更接近,与中国面临的网络治理问题更相似,彼此之间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在网络治理的博弈中,中国完全是站在绝大多数国家的立场上,可以与一家独大的美国更从容更主动地博弈。

2.对美国的盟友同样可以争取合作。美国的盟友不一定是我们的对手。很多根本性分歧完全是由美国霸权思维和自己单方面利益决定的,因此,很多美国的盟友与美国都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冲突。比如欧洲和美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存在着非常多的冲突,中国应该在不同层面,制定相应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努力扩大自己的支持面。

3.关注美国政企各界相互制衡的关系。美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政府与企业和社会层面,也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和价值观。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美国企业在中国市场有着巨大的利益,未来甚至是超过美国市场的第一大市场,中国与很多美国企业有着更深入的利益共同点。美国政府对于网络价值观的政治化和军事化,比如,“棱镜计划”,事实上使美国企业自身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中国网络治理主张在不少层面完全可以与美国企业、美国学术界和智库界达成更多的共识与理解。

4.加强研究和借鉴。网络空间治理是全新的课题,也非常复杂,任何国家的实践都有很大的局限性。我们除了加强对美国治理模式的跟踪研究和深度剖析之外,更要加强对欧洲、其他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治理模式的研究。比如,欧洲网络治理,在价值主张、制度构建和具体实践中,有非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内容。尤其是欧洲在互联网技术与标准方面也受制于美国,也是“棱镜计划”受害者,处境与中国相同。当然,更多新兴国家的治理创新和成功经验,都值得研究和学习。中美博弈如果仅仅是一对一的博弈,很可能形成双输的囚徒困境。而多元力量的引入,将使中美网络治理的博弈更加良性和具有建设性。

5.坚持扩大完善网络治理领域全方位交流。应该自信、有底气地积极主动拓宽和加强中美在政府层面、学术层面、产业层面、智库层面和社会层面等的交流与合作。中美之间在网络治理的沟通方面要大力建设“高速公路”,形成“宽带交流”。

(一)对内方面

对内方面更是当务之急,是提升治理能力以及国际能力的基础:

1.明确历史使命,做好顶层设计,做到战略清晰。对于未来10-20年要有清晰、理性的战略判断,对内要形成各部委、各阶层相对一致的共识。在国家战略高度,进一步推敲相关主张和建议,避免部门利益的局限和干扰。无论是基于国家利益还是全球利益,无论为了“中国梦”还是世界发展,我们都应该明晰与美国有竞争有博弈的同时,归根到底双方要成为命运共同体,构建更坚实的利益共同体。

2.基于发展的需要,坚持积极防御型战略的原则,与美国的博弈有理有节。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我们无论在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还是实力和能力方面,都远远处于美国的下风。但是,时间在我们一边,尤其是网络空间方面的综合实力,都处于快速上升的通道之中,所以我们坚守积极防御型战略。秉持开放、创新、合作、多元等理念,无论在道义上,还是国际合作上,都应该有底气,有自信,以有利于营造中国继续良性发展为基本前提。

3.进一步发挥中央网信办的统筹与协调机制能力。在网络空间博弈中,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是:美国政府各个部门、各级官员,以及智库和媒体,对国家的网络治理主张都相当一致,形成了强大的合力。相比之下,我们的治理主张,处于形成的初级阶段,尤其各个部委,相互之间缺乏一致性。在一些重要的博弈点上,国内学界、媒体和社会自身分化严重,意见不一。内部形成共识,理念进一步凝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博弈理论论文例4

2精炼贝叶斯均衡分析

按照类型空间与信号空间22的组合,理论上该模型的精炼贝叶斯均衡解有4个,现分混合均衡与分离均衡两种进行讨论[11]。

3博弈结果分析

通过对精炼贝叶斯均衡的求解可知,混合均衡12m,m在一定区间内存在,分离均衡12m,m一定存在,混合均衡在以下情况将被打破:当G“监督”成本减少,社区企业采取“治理”所获得的政府补贴或奖励减少,企业未采取治理决策和谎报支出费用所被处罚的金额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由于“未监督”受到上级部门的处罚增加时,混合均衡区域将减少,直至政府管理部门G采取“监督”决策。

博弈理论论文例5

一、导论

博弈论理论的发展为很多问题的研究提供了非常有效的研究思路。但是博弈论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它是如何受到大家重视的、它的未来发展前景又是如何?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搜集和整理,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有助于对博弈论有个更为清晰的认识。对博弈论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所了解,对我们更好的掌握这门学科有很大的好处。

二、博弈论的早期研究

很多学者想追溯博弈论的起源,但是针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公认的答案。如果按照把博弈问题应用到决策问题和对决策问题的研究标准,那么可以说博弈论的历史非常悠久。因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常常都会进行博弈分析。有文献记载的最早具有博弈思想的事例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我国的“齐威王田忌赛马”、一千五百年前巴比伦犹太教法典中的“婚姻合同问题”等。如果按照现代经济学和博弈论中经常引述的最早包含博弈思想的文献标准,古诺1838年关于寡头之间通过产量决策进行竞争的模型可以看做博弈论早期研究的起点。1883年伯特兰德的通过价格进行博弈的寡头竞争模型也是包含博弈思想的经典文献。对博弈论问题比较系统密集的研究开始于二十世纪初期。齐默罗和波雷尔对象棋博弈等的系统研究可以代表系统研究博弈理论的开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一九二八年给出了扩展形博弈定义。但是,这些研究都没有完成博弈论的理论体系。尽管如此,这些早期的研究还是对博弈论理论的产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博弈论的形成

对于一个理论的真正发展来说,仅有一些零星的研究还是不足以发展出博弈论的理论体系的,更重要的不是谁曾经有过零星的研究,而是谁的工作或者文章发表以后,它的思想或方法就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重视,并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追随者。就像哥伦布并不是到达美洲的第一人,但却因为他的发现新大陆没有“失落”过,所以哥伦布享有发现新大陆发现者的荣誉。同样的道理,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1944年出版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应该被看做博弈论历史的真正起点。在《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中引入了博弈论的扩展表示和正规形表示,并定义了极小化极大解,指出这种解在所有两人零和博弈中都存在。该书在总结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给出了博弈论研究的一般框架,概念术语和表述方法,提出了相对系统的博弈理论。尽管现在看来该书某些地方还不全面,但是,其对博弈理论发展所起的巨大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四、博弈论的成长和发展

博弈论第一个研究高潮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博弈论的思想和研究方法在军事领域的应用推动作用下,这时博弈论的研究队伍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纳什加入到博弈论的队伍是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件之一。纳什在1950年将博弈论扩展到非零和博弈,并提出纳什均衡概念和证明了纳什均衡存在性的纳什定理,发展了非合作博弈的理论基础。除了纳什的研究成果以外,这个时期还出现了很多博弈理论家和博弈论研究成果。例如,囚徒困境博弈的实验。五十年代中后期一直到七十年代也是博弈论发展历史中产生重要理论成果的阶段。例如:“微分博弈”的概念、“强均衡”的概念、关于重复博弈的“民间定理”。这个期间最重要的成果有赛尔腾1965年提出的在博弈方选择“相机计划”的博弈中不是所有的纳什均衡都是合理的,因为可能存在空头威胁的问题。1975年又提出了“颤抖手均衡”的概念。70年代博弈论发展中最重要的事件还包括“进化博弈论”的发展。此外“共同知识”在博弈论中的重要性也受到重视。

五、博弈论的成熟与主流经济学的融合

80、90年代是博弈论走向成熟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在经济学中的地位达到了最高峰。这个时期的重要理论进展包括“顺退归纳法”、“序列均衡”的概念、《进化和博弈论》的出版、“完美贝叶斯均衡”的概念。正是这个时期,博弈论受到经济学家真正的广泛的重视,并被看做经济学核心的分析方法。也正是这个阶段开始,博弈论的思想、词汇开始在经济学杂志上大量出现。博弈论之所以会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上升的这么快答案首先是现代经济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对抗性竞争性越来越强,因此,经济活动的博弈性越来越强。其次,信息技术和社会经济信息化的发展使得人们认识信息的作用和规律的要求不断提高。从而促进了信息经济学的发展要求。因此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也对博弈论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六、博弈论的发展前景

由于博弈论本身优美深刻的本质魅力,新的博弈分析工具和应用领域的不断发现,一定会吸引大量学者加入。而且随着博弈理论的发展和博弈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认识到这种理论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它的理论基础方面还存在一些没有很好解决的根本问题,这充分保证了博弈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的发展潜力。在金融、贸易、法律、政治等领域不断提出新的博弈论应用课题这也是今后博弈论进一步发展的巨大动力。而且,在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大博弈中,非合作博弈是博弈的主流,但是,合作博弈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而且要比非合作博弈理论更加复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博弈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必然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也会对经济学和其他学科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博弈理论论文例6

一、博弈论概述

(一)博弈论的发展

博弈思想源远流长,虽然起始人们没有博弈的相关知识,但是博弈意识时刻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因为根据现在博弈理论,我们就可以知道只要有选择,只要有竞争,就有博弈的存在。就有关文献记载的最早博弈思想的规范理论,可追溯2000多年前我国古代的“齐威王田忌赛马”等。

博弈理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有自己的发展历程,就目前而至已经自成体系,博弈论的理论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然发展、专门研究、运用、高潮4个阶段,其特征、代表作和人物见表1 。

表1博弈理论历程

阶段 时间 特征 代表人物

自然发展 二十世纪20-40年代 数学家―最佳策略―具体决策问题―研究方法用于军事领域 1944年诺依曼《博弈论与经济行为》

专门研究 二十世纪中期 经典理论被验证:囚徒困境和纳什均衡等 纳什均衡、塔克 囚徒困境

运用 二十世纪80年代 引起了经济学结的革命 威尔逊等

高潮 二十世纪90年代 在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公共选择、犯罪学等领域应用广泛 1994年Nash、Selten、Harsanyi

(二)博弈论要素

要想构成一个博弈,一般情况下需要存在五个要素,并且其中前三个是必须具备的:博弈主体(又称博弈方,指博弈中的决策者)、博弈策略集合、博弈者的收益(博弈的结果,这是博弈的焦点,一切就围绕着这个努力)、博弈的过程(也就是博弈方选择的时间先后,同时进行抉择,或者抉择有先后或者重复等)、博弈的信息(对自己和对方的处境、条件的掌握情况),其中前三个是基本要素。

(三)博弈论分类

由于博弈分类的要依据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博弈的分类。

1.按照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

当这个作为依据时,博弈有静态博弈、动态博弈之分。静态的博弈是指博弈参与者在同一个时间做出策略选择,不能知道对方的选择结果,或者即便时间不是同时但不知道对方的选择是什么,对自己的没有参考,也叫做静态博弈;动态博弈指参与人不是在同时做出选择,后者能知道前者的选择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择有很关键的影响,这样对自己有参考价值。

2.依据博弈主体之间掌握的对方的相关信息如何

此时的博弈种类就存在有完全信息博弈、不完全信息博弈两种情况。完全信息指的是对对方的和博弈相关的信息有了完全掌握,同时呢,对方对自己的信息也是了如指掌,否则,就是不完全信息。

3.按照根据博弈结果的支付水平以此为切入点的话,博弈的种类就存在三种: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变和博弈。零和博弈也就是两方的得益之和为零,一方赢的等于一方输的值,两者所得的和总为零;常和博弈指博弈方共分一块蛋糕,你多我就少,你少我就多,总和是一定的;变和博弈则是除上述外的所有博弈。

二、博弈论理论贡献与现实意义

博弈论理论从形成至今,已经获得了很多领域的成功,但最主要的成果集中于经济学领域,至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已经5次授予博弈论领域的经济学家,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进30年来共4次授予博弈论领域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多次频繁光顾博弈论领域,彰显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说明博弈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一)国外博弈论在体育领域中的应用

通过文献资料的调查与整理分析发现,国外已经有博弈论在竞技体育领域中应用的具体实例,在网球领域有人对1983年美国网球公开赛中克丽丝•艾弗特和马丁娜•纳芙拉蒂洛娃的比赛进行了博弈分析研究,用两位选手的底线击球线路和防守策略构建了博弈矩阵,演示了“零和博弈”中的纳什均衡的求解方法,提出了“混合出招”的概念。并进一步构建了网球博弈的序贯行动模型,分析了“后动优势”的形成过程。

在博弈类型分类演示中,阿维纳什•迪克西特与苏珊•斯克丝用(美式)橄榄球总的单次对局构建了进攻与防守的博弈模型,系统的描述了离散型策略同时行动博弈的“博弈矩阵表(game table)”、“支付表(payoff table)”及“策略式(strategic form)”的相关概念。

但是博弈理论在国外运用最成功的体育项目是在足球的点球射门的博弈中,构建了射手与守门员的博弈模型和网球发球与接发球的博弈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多次的博弈行为实验,实验的结果表明足球点球博弈模型与具体实践较为一致。

(二)国内博弈论在体育领域中的应用

以博弈论为检索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出仅人民大学图书馆共有博弈论著作354条记录,其中有关体育领域的著作一部,名为《体育博弈论》作者是李益群和谢亚龙二人,奠定了博弈论在体育科学领域研究的基石。系统的阐述了一般博弈论和体育博弈论现象的情况,提出了竞技体育博弈论是研究现代竞技体育竞争中如何去战胜对手、提高胜算、获取优胜的科学理论,并对体育博弈论的产生背景和科学基础进行了论证。提出体育博弈论现象、博弈系统、博弈制胜规律、博弈决策、博弈战略、博弈策略、博弈创新、博弈方法、博弈实践、博弈实战等等构成基本概念体系。并且进一步分析了竞技体育博弈系统的构成、特点和层次,规划了竞技体育博弈论研究的具体内容,为展开这项理论在体育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体育领域的题名为博弈研究文献总数为213篇,集中在宏观领域内的研究有李益群与谢亚龙的《竞技体育博弈论初探》是博弈论在体育领域的应用开始的标志,其后的王成夫的《试论体育博弈论的理论基础》与罗智波等人的《论博弈论在体育比赛中的运用》两篇,前者主要从体育博弈论的基础入手,分别就博弈论,体育博弈研究主体、对象与内容及竞争的特征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研究,文章的主要意图还是试图逐步构架和完善体育博弈理论体系。后者主要阐述博弈论在体育比赛中的重要意义以及博弈论对体育研究的作用。文章指出:体育博弈,是人类最具理想意义的竞争,是在一定规则的限定下进行的,它贯穿于体育运动的始终。体育发展与进步的历史进程,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更紧密的结合,促进了体育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根据现代体育的发展, 体育博弈论的发展历程从时间和特征上进行了划分,大致经历了5个发展阶段。就为微观领域的体育博弈研究有:棋类博弈研究、竞赛表演、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兴奋剂监管、大型体育活动内部知识共享行为、篮球运动、象棋竞技与改革、高校运动队训练与管理、体育教学、足球运动、网球运动等领域。

三、结论

总结研究得出,通过把博弈论与体育博弈论的哲学思维模式应用在现代体育运动运动中,借助于体育运动运动实践中的真实、具体的博弈现象进行博弈分析,能够找出博弈的关键因素,根据现实需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以期达到用博弈的理论和方法指导现代体育运动向着良性方向的发展。博弈论虽然可以作为体育运动的有力补充,也有相应成果,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以期待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

注释:

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60.

参考文献:

[1]姚国庆.博弈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5-7.

[2]李益群,谢亚龙.体育博弈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51.

博弈理论论文例7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 在上个世纪80 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 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 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 年代之后, 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 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 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 是在2004 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 年10 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 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 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 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 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 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入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 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 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Www.]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 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 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 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 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 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 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

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 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 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 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 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 个传播模式, 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 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 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 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 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 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 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结语

新闻传播研究对博弈论产生兴趣已有多年,但是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被吸纳与运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新闻传播理论界对博弈论尚不太熟悉,对博弈论的理解也参差不齐,甚至还存在部分抵触心理,致使研究成果的质与量不甚理想。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理论创新,对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研究新闻传播博弈论,对理论研究者提出了知识更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内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博弈论无论在广义、狭义还是方法应用上,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都有用武之地,关键在于我们的观念。

参考文献

1.肯尼斯·赫文[美]、托德·多纳著:《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要素》,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博弈理论论文例8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是在2004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年10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人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

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

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个传播模式,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博弈理论论文例9

一、引言

博弈论(张维迎,1996)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博弈论故此又称对策论。

谢识予教授认为,博弈即一些个人、对组织或者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者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和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

二、博弈论的发展

一般认为,博弈论始于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合作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这是第一次系统的将博弈论引入经济学。

到20世纪50年代,合作博弈发展到鼎盛期,同时非合作博弈也开始创立。纳什和夏普里分别于1950年和1953年提出的“讨价还价”模型,吉利斯和夏普里与1953年提出的关于合作博弈中“核”的概念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贡献。纳什在1950年和1951年发表了两篇关于非合作博弈的重要文章,塔克于1950年定义了“囚徒困境”。他们两个人的著作基本上奠定了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

到20世纪60年代,泽尔腾第一次纳什均衡的概念引入了动态分析,提出了纳什均衡的第一个重要改进概念“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和相应的求解方法“逆向归纳法”。海萨尼首次把不完全信息引入博弈分析,定义了“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基本均衡概念“贝叶斯-纳什均衡”,构建了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基本理论。之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得到迅速发展,弗得伯格和泰勒尔定义了它的基本均衡概念“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20世纪70年代以后,博弈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到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几个比较有影响的人物,包括克瑞普斯和威尔逊,他们在1982年合作发表了关于动态不完全信息博弈的重要文章,博弈论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

三、博弈论核心理论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信息、战略、支付函数、结果、均衡。博弈的划分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二是参与人对有关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战略空间及支付函数的知识,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结合两个角度,我们得到四种不同类型的博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与上述四种博弈相对应的是四个均衡概念,即纳什均衡、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

第一,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指的是这样一种战略组合,这种战略组合由所有参与人的最优战略组成,给定别人战略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单个参与人有积极性选择其他策略,从而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打破这种均衡。

第二,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泽尔腾于1965年通过对动态博弈的分析完善了纳什均衡的概念,定义了“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将纳什均衡中包含的不可置信的威胁战略剔除出去,要求参与人的决策在任何时点上都是最优的,决策者要“随机应变”,“向前看”,而不是固守旧略。

第三,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贝叶斯纳什均衡:海萨尼构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基本理论,提出了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基本均衡概念——贝叶斯纳什均衡,使得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分析可以在已经讨论过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分析框架下进行,而在海萨尼转换提出之前,人们是无法对不完全信息博弈进行分析的。

第四,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弗得伯格和泰勒尔定义了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基本均衡概念——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至少有一个局中人不知道其他局中人的支付函数;局中人的行动有先后之分,后行动者能观察到先行动者的行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分析也是在豪尔绍尼转换的框架下进行的。

博弈理论论文例10

博弈论在现代经济学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在微观经济学的本科教学环节中,如果将博弈论这一部分排除在外,那么教学内容是不完整的,并且和现代微观经济学的发展严重脱节。但是由于课时以及学生接受能力的限制,对博弈论的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地讲解难以做到,因此,将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清晰地向本科学生进行展示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在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当中,最重要的当属博弈均衡的概念,这些概念的掌握有助于学生把握博弈论的整体框架,并对博弈论的后续学习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将主要的博弈均衡概念进行分类和表述, 并对不同的博弈概念进行比较,以期对博弈论的教学有所助益。

一、博弈的主要类型

博弈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1、参与人(1~N);2、各个参与人各自可选择的行动集合Ai={ai};3、参与人i的策略Si,给定信息集,该策略决定在博弈的每一阶段他选择的行动;4、参与人的收益Ui (S1,S2…SN)。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博弈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

博弈各方同时选择策略的博弈称为静态博弈,如猜硬币、投标等,静态博弈一般可以用支付矩阵来表达。动态博弈是指博弈各方按照一定的先后次序进行策略的选择,典型的例子如对弈,动态博弈一般可以用“博弈树”来表达。Game Theory 中文翻译为博弈论也是分别用静态和动态博弈的典型代表和对弈的简称而来。重复博弈是指同一个博弈(静态或动态)反复进行所构成的博弈过程,如体育比赛中的多局赛制等。

2、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每个参与人都了解其他参与人的收益函数的博弈,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参与人并不完全了解其他参与人收益函数的博弈。

3、完美信息和不完美信息博弈

在动态博弈中,一参与人完全了解在自己行为之前的博弈进程,则称此参与人为有完美信息的参与人,如果博弈中所有的参与人都具有完美信息,则称此动态博弈为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反之,如果在存在具有不完美信息的参与人(参与人不完全了解自己行为之前的博弈进程),则称此动态博弈为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4、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允许参与人之间自愿签订有约束力的协议,而非合作博弈的参与人则完全按照个人理性做出策略的选择。在囚徒困境博弈中,非合作博弈得到的结果是双方均坦白,而在合作博弈的情况下则可能得到双方均不坦白的更好的结果。

5、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博弈

由具备完全理性的参与各方所进行的博弈称为完全理性博弈。存在有限理性博弈方的博弈称为有限理性博弈。

将上述不同的博弈类型进行组合,可以得到更多类型的博弈,如不完全、完全信息博弈和静、动态博弈可以组合为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完美完全信息博弈、完美不完全信息博弈、不完美不完全信息博弈等。

二、博弈论主要的均衡概念

1、上策均衡

如果一个博弈的某个策略组合中的所有策略都是各个博弈方各自的上策,那么该策略组合称为一个上策均衡。

2、纳什均衡

(1)纯策略纳什均衡

在博弈G={S1……Sn;u1……un}中,如果由各个博弈方的各一个策略组成的某个策略组合(s1*,……sn*)中,任一博弈方的策略si*,都是对其余博弈方策略组合s-i*的最佳策略,即:

ui(si*, s-i*)≥ui(si, s-i*)对于任一((1~N))都成立,则称(s1*,……sn*)为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 。

(2)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混合策略:在博弈G={S1……Sn;u1……un}中,博弈方i的策略空间为Si=(si1……sik),则博弈方i以概率分布(pi1……pik)在其策略空间中进行选择,由此形成的策略称为“混合策略”。其中0≤ pij≤1,且。

将纯策略拓展到混合策略,相应的纳什均衡称为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事实上,纯策略纳什均衡是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一个特例。根据纳什定理我们知道,每一个有限博弈(参与人和策略空间均为有限)均存在至少一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3、防共谋均衡

如果一个博弈的某个策略组合满足以下要求:1、没有任何单个博弈方的偏离了会改变博弈的结果;2、给定选择偏离的博弈方有再次偏离的自由时,没有任何两个博弈方的串通会改变博弈的结果;3、以此类推,直到所有博弈方的串通都不会改变博弈的结果。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衡策略组合称为“防共谋均衡”。

4、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

如果在一个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中,各博弈方的策略构成一个策略组合满足:在整个动态博弈及它所有子博弈中都构成纳什均衡,那么这个策略组合成为该动态博弈的一个“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

5、颤抖手均衡

如果有限策略博弈的一个纳什均衡满足对每个博弈方i都存在一严格混合策略序列{},使得(1),(2)对于任意正整数m,都是纳什均衡 ,那么,称为一个“颤抖手均衡”。这里的严格混合策略指的是每一个策略都有一个正的被选取的概率。

6、完美贝叶斯均衡

当博弈的一个策略组合及其相应的判断满足以下要求时,称为一个“完美贝叶斯均衡”:

(1)在各个信息集,轮到选择的博弈方必须具有一个关于博弈达到该信息集中每个节点可能性的判断,对非单节点信息集,一个判断就是博弈达到该信息集中各个节点的概率分布 ,对单节点而言,则可理解为判断达到该节点的概率为1。

(2)给定各博弈方的“判断”,他们的策略必须是“序列理性”的。所谓序列理性是指在各个信息集,给定轮到选择博弈方的判断和其他博弈方的后续策略,该博弈方的选择及其后续策略必须使自己的期望收益最大化。

(3)在均衡路径上的信息集初,判断由贝叶斯法则和各博弈方的均衡策略决定。

(4)在不处于均衡路径上的信息集处,判断由贝叶斯法则和各博弈方在此处可能有的均衡策略决定。

7、贝叶斯纳什均衡

在静态贝叶斯博弈中G={A1,…,An;T1,…,Tn;p1, …,pn;u1, …un}中,如果对任意博弈方i和他的每一种可能的类型,Si*(ti)所选择的行动ai都能满足:

max

则称策略组合S*=(S1*,…,Sn*)为G的一个贝叶斯均衡。

8、分离均衡和混合均衡

在不完美信息博弈中,在不同情况下(如拥有商品的类型不同)的完美信息博弈方采取相同行为的市场均衡,称为混合均衡(pooling equilibrium);反之,在不同情况下,完美信息博弈方采取完全不同行为的市场均衡称为分离均衡(seperating equilibrium)。

三、不同均衡概念的比较

上策均衡一般适用于静态博弈,虽然具有很好的稳定性,但是在对博弈进行分析的局限性较强,因为在很多博弈中,并不是所有的参与人都具有上策。在博弈论的各种均衡概念中,纳什均衡处于核心的位置。这是因为:1、纳什均衡是分析博弈的有力工具,可以对大量的博弈结果做出有效地判断,不论是静态还是动态博弈,比如运用纳什均衡可以预测古诺寡头市场上各个厂商的产量,也可以用纳什均衡预测动态的斯塔博格模型中的垄断厂商的产量;2、纳什定理表明了纳什均衡的普遍存在性,这说明了在博弈环境下纳什均衡概念本质上的合理性;3、其他的均衡概念基本上都是由纳什均衡衍生而来,如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是将纳什均衡扩展到了每个子博弈上面 ,贝叶斯纳什均衡则是将纳什均衡延伸到了不完全信息博弈当中。纳什均衡的主要问题首先,一个博弈往往存在多个纳什均衡,而运用纳什均衡概念本身无法再对这些均衡进一步分析;其次纳什均衡不能排除博弈策略中所包含的不可信的行为设定,不能解决动态博弈的相机抉择所引起的可信性问题,这导致了纳什均衡的内在不稳定性。

利用逆推归纳法,子博弈完美均衡有效地排除了纳什均衡中不可信的行为设定,从而提高了纳什均衡的稳定性 ,但是逆推归纳法也有严重的弱点。首先,逆推归纳法只能分析明确设定的博弈问题,要求博弈的结构,包括次序、规则、和收益情况都非常清楚,并且各个博弈方了解博弈结构,并相互指导对方了解博弈结构,而现实问题往往与这些要求相去甚远;其次对于阶段比较多,比较复杂的动态博弈,比如对弈,运用逆向归纳法的工作量则变得极为庞大,以至于借助计算机也无法完成;如果遇到两条收益相同的路径,逆推归纳法则无法继续进行下去。逆推归纳法更大的问题是对博弈方的理性要求太高,不仅要求所有博弈方都有高度的理性,不允许博弈方犯任何错误 ,而且要求所有博弈方了解和信任对方的理性,形成“理性的共同知识”,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同样难以得到满足。

颤抖手均衡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子博弈完美均衡和逆推归纳法所遇到的问题。颤抖手均衡考虑到参与人难免会犯一些错误而舍去了由于参与人小概率的偏移而导致整个策略组合不可行的均衡路径,因而具有更高的稳定性 。但是颤抖手均衡本身并没有解决博弈方犯错误的问题,因而也不能保证它的预测就是实际博弈的结果。

贝叶斯纳什均衡和完美贝叶斯均衡是针对不完全和不完美信息博弈问题提出的。造成不完全和不完美信息博弈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而这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是普遍存在的,如在保险市场、信贷市场、劳动力市场、柠檬市场、拍卖市场上的情形。分析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经济活动造成的影响是现代信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因而博弈论成为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有力工具,现代信息经济学取得的迅猛发展和博弈论广泛运用分不开的。完美贝叶斯均衡是针对不完美信息博弈提出的均衡概念,而贝叶斯纳什均衡是针对不完全信息博弈提出的均衡概念。海萨尼通过引入一个虚拟的自然博弈方将原来的不完全信息博弈问题转换为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博弈问题,使得动态贝叶斯博弈分析就可以利用完美贝叶斯均衡、分离均衡、混合均衡等概念和方法进行分析。

四、结束语

本文对博弈论中主要的均衡概念进行了描述和比较分析。上策均衡是最直观的博弈均衡概念,但适用范围非常有限。纳什均衡是博弈论的理论基石,从本质上刻画了处于博弈环境(即每个参与人的收益受到整个博弈策略组合的影响)的均衡状态。子博弈完美均衡解决了纳什均衡中不可置信威胁的问题,颤抖手均衡将博弈方犯错误的可能性考虑了进来;而贝叶斯纳什均衡和完美贝叶斯均衡则可以用来处理信息不完美和不完全问题。当然,本文所涉及的博弈均衡概念基本上都是关于非合作和完全理性下博弈(颤抖手均衡虽然考虑了博弈方可能会犯错误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这博弈方的有限理性)。关于合作博弈和有限理性博弈也发展出了一些均衡概念,如纳什谈判解、夏普利值、进化稳定策略等,另外关于非合作博弈也有一些均衡概念本文没有涉及。随着博弈论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实际运用的日趋广泛,博弈均衡的概念将会得到不断地精炼和更新。

参考文献:

[1]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三版)[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