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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2-02-28 20:34:43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1

文明践行者——公司员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XX月XX日,一条见义勇为的新闻刷爆网络,并且先后被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等中央媒体报道。

当日上午,一个外卖摩托车骑手在XXX区XX路被钢丝绳挂倒,车辆撞到路边路缘时起火,骑手摔入草丛,身上也着了火。事发现场的公共监控视频显示,另一个外卖骑手立即冲进火海进行施救。当时有好几辆车经过,但他们都选择了事不关己,视而不见。然而XXX员工XX也恰巧驾车路过,见此危险情景,他没有犹豫迅速停车加入到了救人的行列中,与外卖员和另一个司机合力将着火的骑手拽至安全距离。在协助报警并确认伤者已脱离险境后,他悄悄地离开了现场。由于XX并没有留下姓名,公安部门通过监控多方查找核实,最终确定了他的身份。

展现勇气与承担责任是XXX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做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XX同志能够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且不求回报,用实际行动践行了XXX的核心价值观;在诠释了“XXXX”名片的同时,也展现了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全社会做好表率、起好示范作用,引导和推动了大连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他的行为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做为新时代文明人——XXX的优秀员工XXX同志被授予XX市“XXXX奖”。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自然灾害和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人员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的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在自然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五)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三章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设立*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综治办,负责承办日常事务。

第七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行为人员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财政拨款;

(二)接受县内外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见义勇为受益者捐赠;

(四)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形式增值所得。

第九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和医疗补助;

(三)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

(四)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条基金的管理:

(一)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基金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县*局或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负责整理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负责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三)外来务工见义勇为人员,有明确隶属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四)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县综治办填报《*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英勇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其亲属抚恤费20000元。

(二)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5000元。

(三)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500元至2000元。

第十三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近就医的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医疗费用应当适当减免。

第十五条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费用,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不明的、加害人或者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二)所在工作单位资助和社会捐赠;

(三)无工作单位或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按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不足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20000元),有受益人的,受益人也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给予照顾和减免有关费用。参加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自然灾害和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人员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的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在自然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五)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三章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设立黟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黟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综治办,负责承办日常事务。

第七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行为人员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财政拨款;

(二)接受县内外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见义勇为受益者捐赠;

(四)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形式增值所得。

第九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和医疗补助;

(三)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

(四)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条基金的管理:

(一)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基金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或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负责整理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负责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三)外来务工见义勇为人员,有明确隶属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四)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县综治办填报《黟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黟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英勇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其亲属抚恤费20000元。

(二)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5000元。

(三)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500元至2000元。

第十三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近就医的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医疗费用应当适当减免。

第十五条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费用,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不明的、加害人或者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二)所在工作单位资助和社会捐赠;

(三)无工作单位或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按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不足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20000元),有受益人的,受益人也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给予照顾和减免有关费用。参加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公安、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虚构见义勇为事实、骗取见义勇为荣誉的,由县综治委或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收缴荣誉证书,同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不提供及时、有效保护,造成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予以处理。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4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主题,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促进广大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品格,决定在全校范围广泛开展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8年10月29—11月26日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公正、公平、公开,特成立我校“美德少年”领导小组。

组  长:鲁传政

副组长:郁廷保  居德宏  代锋利 

成员: 高付兵  张勇勇  魏胜虎  各班主任

练铺学校美德少年评选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由张勇勇主任担任。

三、评选标准(类别不限):

1.诚实守信美德少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知礼仪,重礼节;言行举止文明有礼,在人际交往中礼貌待人、重信守诺,不弄虚作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助人为乐美德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等做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主动参加社区文明建设、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助人为乐事迹突出,在同学中影响强烈。

3.孝老爱亲美德少年——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兄弟姐妹,邻里和睦相处;主动分担家务,自理能力强;赢得师生公认,得到家长、社区群众好评。

4.自强自立美德少年——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身处逆境(经济状况极差、单亲、伤残、家庭情况不佳等),以积极的人生态度面对生活迎接挑战,克服困难,顽强拼搏,自立自强,热爱生活,努力向上;坚持勤奋读书,成绩优良。

5.勤劳简朴美德少年——勤俭节约,爱惜劳动成果,吃苦耐劳,生活不盲目攀比;掌握简单劳动技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性劳动服务;得到师生和群众的公认及赞誉。

四、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共评选并表彰我校“美德少年”18名(一至九年级每年级2名)。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9日—31日,学校公布、班内张贴公示评选方案,并告知家长,让每一个学生、家长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班主任带领学生认真学习评选标准、要求,教育学生找优点、寻差距,结合课任老师,酝酿候选人员。

(二)班级开展“美德少年”评选阶段:11月1日-5日,先由学生自行申报、由家长推荐,通过演讲、学生民主推荐、民主投票等形式,结合班主任及班级任课老师的意见,各班确定2名(七年级和九年级各4名)班级“美德少年”进行宣传和表扬。

(三)校级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阶段:11月6日—9日,各班将2名 “美德少年”候选人报学校。要求各班主任亲自撰写好这位学生的事迹介绍材料,并将“美德少年”候选人参评资料(评选表、电子版照片、事迹材料限1000字左右),在11月9日之前把电子版交评审办公室张勇勇主任处。

(四)学习宣传、组织评选阶段:

11月12日至11月14日,学校组织评选小组对各班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调查核实,公布各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事迹展板)。

11月15日-20日,团队部将我校36名“美德少年”候选人事迹展板在校园内进行展示,学习宣传。

11月22-26日,由政教处组成评审委员会,1-9年级全体学生根据候选人先进事迹和平时的在校表现无记名投票评选,评选分年级进行,每年级评选出2个名额,全校共计18名。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全体师生会上进行表彰、颁奖,同时在校园内利用橱窗和广播会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对活动组织周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班主任颁发美德少年优秀指导奖(评选结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入选一名美德少年给班主任加1分)。

五、活动要求:

1.抓住契机,精心落实。各班主任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充分宣传,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选,注重过程效果,一旦发现随意指定,取消该班学生参评资格。确保评选出的美德少年可信、可亲、可学,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使学生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机会广泛发动学生踊跃参与,努力扩大参与面,使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我校学生全面提升素质、争做美德少年的过程,成为我校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的过程。

2.深入宣传,形成氛围。各班要把在评选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及时报给政教处并在校内及时宣传,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推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七、推荐人材料准备

1《定远县练铺学校美德少年申报登记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

2.准备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5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型跨越、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立足于培养和学习宣传身边先进人物,在全区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团结向上、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社会新风尚,为贯彻落实“三四四五”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全国百强县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1、评选内容。“感动郊区”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每类评选4名,共评选20名。

2、评选范围和对象。凡是郊区辖区内的居民,不分职业、年龄、性别,都可列为推荐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参加美丽郊区建设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在社会各条战线中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具体标准如下: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成立“感动郊区”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__(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__(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明委副主任)

__(区政府副区长、文明委副主任)

__(区政协副主席、文明委副主任)

成 员:__(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__(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__(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__(区教育局局长)

__(区总工会主席)

__(团区委书记)

__(区妇联主席)

__(区文联主席)

__(区残联理事长)

__(区文明办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

(一)宣传发动(__月__日——__月__日)

各镇(乡、办、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本部门及辖区内各类先进人物,全面参与“感动郊区”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板报、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宣传阵地作用,

广泛宣传“感动郊区”道德模范人物评选范围、标准、推荐方式、推荐时间等评选内容,吸引、调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二)组织推荐(__月__日——__月__日)

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相结合,每个公民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1、组织推荐:各镇(乡、办、区)、区直各单位按口每个类别至少要推荐2名候选人。

2、群众推荐:广大群众可以个人名义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或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自荐(推荐表附后,或从__郊区宣传网__*下载)。

3、材料报送要求:各镇(乡、办、区)、各口负责审核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并将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区文明办。同时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__,联系电话:__。

(三)审核投票(__月1日——__月30日)

1、区评选委员会对参选对象进行审核初评,确定“感动郊区”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区电视、郊区报、郊区宣传网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公布,接受广大群众自主选择投票。

2、各镇(乡、办、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进行投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寄送选票或在郊区宣传网上投票等方式进行投票。

(四)评选表彰(时间另定)

1、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条件和社会各界投票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众投票支持率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支持率按一定权重相加,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评选出“感动郊区”道德模范人物,在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评选揭晓后,适时进行表彰。

2、本次评选活动增设“优秀组织奖”。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6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提供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县综治委牵头,公安、民政、人劳社保、财政、卫生、教育、宣传媒体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负责协调有关见义勇为人员的举荐、确认、奖励、保障、宣传等工作。

第二章确认

第六条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县公安局负责。

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县公安局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向县公安局申请或者举荐见义勇为行为,应当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材料。

第七条县公安局在接到申请或者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核并予以确认,下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送达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不符合条件而不能确认的申请或举荐,应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举荐人。

见义勇为人员未提出申请,也未被有关单位或个人举荐的,公安机关根据调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予以确认。

第八条见义勇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公安局应当予以确认:

(一)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脱逃犯,事迹突出的;

(三)在排除治安灾害事故中,事迹突出的;

(四)在与自然灾害作斗争中,事迹突出的;

(五)其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分别给予奖励:

(一)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通报嘉奖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嘉奖证书,并发给00元的奖金;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三等功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记功证书,并发给2000元的奖金;

(三)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上报金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对见义勇为行为尚不够嘉奖以上奖励的,由协调小组评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500元至800元的奖金;

(五)在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受到伤害而住院治疗的,由协调小组组织人员前往探望,并发给200元至500元的慰问金。

第十条县公安局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和表彰建议意见,及时提请协调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一年一次。对个别见义勇为人员事迹非常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视情及时组织表彰。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奖励人员要求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该为其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保障

第十三条县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专户,基金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有关保障。见义勇为基金采取财政拨款、慈善基金捐助、企业及个人捐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实行独立建帐,民主管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并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县各级医疗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项至第(五)项的,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丧葬费等费用,由行为发生地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监督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及时支付;不能及时支付的由协调小组帮助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或亲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有关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县公安局可以根据情况书面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

无加害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有关费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后仍不足以支付的,剩余费用经协调小组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给其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其他人员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解决后,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其经费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的应给予伤残等级鉴定,见义勇为人员待伤势基本稳定后,可凭县公安局出具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或介绍信,直接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及时出具伤残等级证明。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者牺牲人员的待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有关工(公)伤规定办理;其他人员,由县民政局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享有就业、入学等方面的优先待遇。

第二十一条县公安、司法机关对需要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推诿、拒绝或者拖延救治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关人员未予保密或者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确认、奖励、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工作中,推诿、拖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弄虚作假、的;

(四)打击、报复、诬陷见义勇为人员的。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7

一、评选范围

“XX好人”评选范围为具有我县户籍的居民或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的非XX籍人员。对于已经获得县级以上的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原则上不再作为“XX好人”的推荐评选对象。

二、评选类型

XX好人评选分为“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人”、“见义勇为”五种类型。

三、评选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选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方式,动员群众积极发现和推荐身边先进典型,以基层和一线人员为主要推荐对象;三是坚持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邀请群众参评,注重征求各部门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好人有代表性,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社会的认可。

四、评选标准

1、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2、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助人为乐: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4、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5、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五、评选程序

各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层推荐和发动个人自荐的方式推荐“XX好人”候选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梳理汇总推荐情况,将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县“XX好人”评选委员会。

1、发动群众推荐。各乡镇(街道、场、办)采取村民自荐、互荐,村道德评议会审议把关的方式,各类别好人每月各推选2名以上候选人参选。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向县委宣传部每月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为及时发现、推树和宣传在日常工作生活和突发特殊情况下涌现出的“身边好人”,各单位可以不局限于按月申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2、评选方式:为推进“身边好人”典型推树的连续性和常态化,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将从各乡镇(街道、场、办)、各部门单位推荐上报的“身边好人”中,每两个月按五大类评选出“XX好人”,并以文明委名义下文。

3、表彰阶段。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适时举办“XX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年底对当选的“XX好人”进行表彰。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全县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活动落实。要充分发动和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XX好人”评选活动中来,积极推荐,认真评议,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活动中思想受到教育、素质得到提高。

2、明确要求,严格报送。全县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本单位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和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办公室。推荐表填写字体为宋体小四;事迹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标题为宋体小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照片要求个人免冠照和工作、生活照(反映推荐者工作、生活场景)各一。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要在1M以上。(电子邮箱:hfwmb@163.com)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单位、部门要把学习宣传“XX好人”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县“XX好人”评委会将把评选出的“XX好人”作为“中国好人榜”和各级道德模范候选人向市、省、国家逐级推荐,同时将其事迹材料进行编辑整理,在“XX好人榜”进行广泛宣传。县内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XX好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XX好人”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形成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风尚。

附件:“XX好人”推荐人选审核表

中共XX县委宣传部

2021年3月7日

年 月“XX好人”推荐人选审核表

姓名

性别

手机号

民族

党派

宗教信仰

出生日期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户口地址(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村镇、社区)

现任职务或级 别

通讯地址

邮编

主要

事迹简介

(150字以内)

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意见

年月日(盖章)

文明办意见

年月日(盖章)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8

一、活动意义上善若水,大爱无疆,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深化国企改革的艰巨任务需要榜样的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XXX国资系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道德实践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国梦、强企梦、个人梦努力奋斗,企业文明程度和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升。

通过此次“最美国企人”评选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推荐身边的德行善举,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增强职工群众价值认同;通过宣传和传播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以活动带动职工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付诸行动,共襄善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XX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汇聚国企正能量,激发广大国企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为深化国企改革、推进XXX国有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二、推选类型及条件(一)“最美国企带头人”

1、推选范围:各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二级、三级企业班子成员,任职时间3年以上,XXX管领导干部一般不作推荐。

2、推选标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体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信念坚定,牢记宗旨。真心服务职工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受到职工群众公认;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勇于直面矛盾、困难、危机,面对失误敢于担当,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襟怀坦白,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用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凝聚广大职工。带头遵章守纪,不以权谋私,保持拒腐防变的政治本色。

(二)“最美国企工匠”

1、推选范围:各国有企业在科研或技术应用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推选标准:坚持马克思主义“五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敬业务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精心谋划业务工作,要有崇高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以市场思维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创造出经得起群众认可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

(三)“最美国企职工”

1、推选范围:各国有企业的一线职工,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推选标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素养及优秀的从业技能,本人的善行善举和体现出的优秀品格能温暖人心、感动一方、职工群众认可度高,无违法违规行为。突出表现为:爱岗爱企、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坚守正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为人,孝老敬亲、友善亲仁等。

三、推荐评选步骤                                       1、推选阶段(2020年XX月-2020年XX月)

XXX国资系统各企业根据“最美国企人”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择优向XXX国资委推荐。

2、评选阶段(2020年XX月-2020年XX月)

XXX国资委党委牵头成立“最美国企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最美国企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最终将评出XX国资系统首届“最美国企人”10名、提名奖10名。

3、荣誉表彰(2020年XX月-2020年XX月)

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最美国企人”进行表彰,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以一定形式集中宣传报道“最美国企人”先进典型事迹。

4、成果推广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面。通过宣传活动,增进公众对国资国企的了解和认识,提升XX国资国企整体形象;创新国资国企典型宣传方式方法,带动职工群众全员学习典型,推进XX国资系统典型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使契合时代要求的老典型迸发活力、新典型不断涌现,形成良性发展局面。

四、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各企业推荐的人选要严格把关,在汇总上报XX国资委前,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各类推荐材料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20年XX月XX日前按相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送材料要求1、 被推荐人选须填报XX国资系统最美国企人推荐表》(见附件1),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另报500字事迹简介用于集中在媒体上宣传报道,材料纸质版各2份、电子版各1份。

2、 被推荐的人选提供能反映先进事迹的电子版照片(五寸彩色)5张(每张照片反映出不同场景,说明照片内容,网络宣传时要用),有条件的可录制先进事迹视频资料,时长为3-5分钟,适时做网络宣传品。

3、 各推荐企业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汇总,并认真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XXXXX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9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7A-

0077-01

议论文写作是让大部分学生惧怕的话题,也是令广大教师头疼的问题。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对初中语文议论文写作教学进行研究,总结出议论文写作“三步走”教学法,即让学生准确提炼论点,合理选择论据,明确论证思路。

一、准确提炼论点

论点是整篇文章的中心,教师要引导学生准确无误地提炼文章的论点,醒目地立论。最佳论点的选择原则有:①准确、新颖②有话可说、有例可证、有理可议③离材料中心最近。教师要遵循以上原则,首先,让学生仔细阅读题目或材料,从整体上理解题意或材料的内涵,学会抓住关键词。其次,让学生分析题目中的语言结构,弄清其中的关系构成,从而明确论述重点。最后,在提炼观点时尽量缩小范围,力求具体、独到。

例如,在以“严师出高徒”为题目的议论文写作教学中,笔者是这样引导学生提炼证点的:

师:标题中的关键词是什么?

生A:“出”字!

生B:“严师”这个名词!

生C:“高徒”这个名词!

师:“出”是连接两个名词的关键字,可见,题目的关键词应该是“出”字。

师:“严师”和“高徒”之间是什么关系?

生A:因果关系。

师:为什么是因果关系?

生A:因为有了严格要求的老师,才会教出水平高的徒弟。

师:正确!

师:文章侧重写严师还是写高徒?

生B:当然是严师了。

师:非常正确!我们应该着重写老师是如何严格要求学生,才造就了知识水平高的学生的过程。

议论文论点的把握和提出非常重要,教师要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抓住问题的要点,解决立论难题,提高教学效率。

二、合理选择论据

论据是确立论点的理由和依据,鲜活的论据可为文章增添新意,达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可根据文章的论述观点,选择论述主旨相同但鲜活度不同的两则素材,通过对其新颖度的对比分析,让学生学会分辨、选择鲜活的论据,从而解决学生引用论据事例陈旧的问题。如在以“帮助别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题的议论文写作教学中,笔者选取“雷锋帮助战友补袜子”的故事和“高龄老人刘盛兰拾荒助学子”的事例,让学生对二者进行对比,其中“雷锋帮助战友补袜子”的故事虽然能充分地为论点提供充实的依据,但已年代久远,非文章论据的佳选。而“高龄老人刘盛兰拾荒助学子”的事例是近期在《感动中国》节目上播放的,素材较新颖,且也能充分地为论点提供充实的依据,为较佳的论据之选。

此外,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旧瓶装新酒”,即通过新角度分析旧材料,在旧材料中写出新意,使人产生耳目一新之感。

论据的选择是议论文写作的重头戏,教师务必督促学生对素材进行搜集和整理,让学生拥有丰富的素材储备。

三、明确论证思路

在确定论点、论据之后,教师就要引导学生思考如何编排布局。教师应按照提出问题(是什么)――分析问题(为什么)――解决问题(怎么办)的步骤引导学生进行理性追问,使论证思路越来越清晰。

例如,面对“见义勇为”这个题目,笔者首先让学生阐述“见义勇为是什么”,学生分析得出见义勇为是不顾个人安危救人,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看到不公平的事情挺身而出等等。然后,笔者让学生举一些见义勇为的事例,学生举了军人孟祥斌舍身救跳水女孩等例子。接着,笔者提问:“为什么要见义勇为?”学生总结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等等。最后,笔者让学生从反面思考:“失去见义勇为将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学生指出失去见义勇为的精神将会导致社会道德缺失、社会发展不和谐等后果。经过这样的引导,学生打开了写作思路,写出了如下片段:“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军人孟祥斌看到轻生女青年跳江,奋不顾身地跳水救人,最后壮烈牺牲。他用一次辉煌的陨落换回另外一个生命,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感动中国,事迹被世人传颂。作为中华儿女,我们应该学习和继承这种美德,假如我们在别人需要帮助时袖手旁观,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变得越来越冷漠。”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例10

一、认真组织

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区、县级市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掘优秀人才,认真核实先进事迹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推荐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严格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