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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会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5 10:37:06

出纳会计论文

出纳会计论文例1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有关税务会计方面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原天津财经学院的盖地先生在1986年率先撰文,提出了建立中国税务会计体系的设想[1]。按照盖地先生当时的认识,税务会计,或工商企业税务会计,属于应具有完整体系的一门会计学科。辽宁税务专科学校的徐龙力先生在1989年撰文讨论了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该文中,作者通过与企业会计的比较,将税务会计界定为一种专业会计[2]。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有关税务会计的研究得到了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2月底为止,仅中国知网收录的涉及税务会计问题的论文就有1264篇,另外还有大量的税务会计著作或教材问世,成为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北京会计学院的于长春先生和天津财经大学的盖地先生分别在2001年和2005年编著出版的《税务会计研究》,将税务会计理论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对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影响。

但近年来国内有关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似乎有些停滞不前;大量论文呈现的是雷同的观点和思路;一些涉及税务会计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至今仍没有取得学术界的共识;对税务会计模式似乎也存在着理解和界定等方面的偏差。这些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

学术界讨论的问题属于税务会计问题还是税务核算问题,涉及到税务会计地位的界定。根据笔者对相关文献的查阅,大多数作者似乎都主张,税务会计属于独立于财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并驾齐驱的会计专业领域。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区别于财务会计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对税务会计的另一种认识是:税务会计是指财务会计框架体系下专门针对税务这一特殊业务的会计,就如同成本会计、租赁会计、公司会计等称谓一样。对此,对税务会计行为的规范,中国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都是通过会计准则(含财务报告准则,下同)来进行规范的。为了区别于独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专门领域,本文下面将财务会计框架下的税务会计核算界定为“税务核算”。但税务核算问题似乎并不属于目前有关税务会计问题研究的关注点。

本文试图引入“税务核算”概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通过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税务核算行为的,这实际上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规范税务核算行为,意味着税务会计仍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目前企业会计准则中对税务核算行为的规范,基本上都是对所得税核算行为的规范。例外情况是: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ASC)曾在1974年4月了《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5号:增值税核算》(SSAP 5:Accounting for Value Added Tax),并分别于1997年和199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新西兰财务报告理事会(FRSB)曾在1994年4月了《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FRS-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并替代了1986年6月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9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SSAP-19: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AASB)于2009年11月12日了修订后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解释第1031号:货物与劳务税核算》(Accounting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ax);加拿大会计准则理事会(AcSB)下设的紧急问题委员会(EIC)也曾过有关货物与劳务税核算的解释。这些准则或解释中涉及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VAT和GST是否在利润表中列报的规范;(2)对VAT和GST是否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规范。

许多理论工作者对税务会计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但总体来看,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仍不尽人意。大量论文研究的初衷都是税务会计问题;但讨论的具体问题似乎应归属于税务核算的范畴。按照于长春先生的理解,“我国倾向于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道路,但既不同于美英的完全独立模式,也不同于法德的完全统一模式,而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在申报纳税之前依税法要求进行调整”[3],这实际上是将税务会计作为财务会计领域内的一项特殊业务核算事项。目前相关文献中存在明显的混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倾向,这对建立与完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难免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务会计模式与税务核算模式

笔者发现,大量文献中有关税务会计模式的讨论,主要集中“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以及“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4]。这也许混淆了税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关系。

如果要建立独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体系,则意味着税务会计应具有不同于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和核算体系。税务会计核算应完全服从于提供纳税信息的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组织核算只能是税务会计的唯一选择。

对此,有关“财税合一”和“财税分离”模式选择的讨论,实际针对的并非是税务会计,而是税务核算。

四、有关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一)有关财税合一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在一些国内外文献中,财税合一的税务核算模式又被称之为“税法导向型核算模式”,被认为是会计立法的国家,例如欧洲大陆的法国、德国等国家普遍采取的核算模式。这也许是一种不确切的表述。

笔者认为,税务核算不可能脱离税法的规范。无论采取哪种核算模式,企业都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将纳税义务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负债。需要讨论的问题是:

(1)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的税款以及需要缴纳的税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需要分别确认为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如果不需要,则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是必然选择。

(2)如果需要确认为收入和费用,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向客户代收取税款以及确认纳税义务的期间,是否与企业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 认收入和费用的期间一致?如果一致,也不存在“财税分离”的需求;“财税合一”模式也成为必然选择。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什么有关税务核算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所得税的核算上,基本不涉及其他税种。因为其他税种纳税所涉及的核算行为,基本上都符合以上两种特征:一是确认的纳税义务与企业损益无关,例如企业确认的缴纳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直接计入资产价值的税种以及属于代缴性质的增值税;二是收取并确认纳税义务的税款虽然也计入当期损益,但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和计入损益的时间是一致的,例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有关财税分离税务核算模式的讨论

如果赞同以上讨论中提出的观点,则可以认为,有必要实行财税分离核算模式的税种,在主要税种中应当只有企业所得税。对此,国际会计准则、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会计准则以及中国会计准则中主要是通过出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核算行为进行规范。

企业所得税核算选择“财税分离”模式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所得税法的导向,而是取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中国,按照1993年以前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与企业损益无关,对此所得税核算模式只能是“财税合一”;如果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企业所得税计入损益,通过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说缴纳义务确认的时间与所得税计入损益的期间不存在差异,则其会计模式也不属于“财税分离”。1994年6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25号)中不仅要求将所得税计入损益,而且采取了计算确认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意味着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确认的应交所得税与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之间存在着时间性差异,实际上也就初步确立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思路。2006年2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CAS 18”)中进一步明确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以及所得税费用确认与计量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税分离”的所得税核算模式。

但企业所得税核算尽管是“财税分离”,仍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会计准则来予以规范的,并不意味着形成了与财务会计分离的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如果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专门的规范能够满足税收这一特殊业务核算的需要,税务会计也就没有必要脱离财务会计单独成科。

如果研究认为增值税费用化具有必要性,并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收取并确认增值税缴纳义务的时间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损益的期间不相一致,则增值税核算采取“财税分离”的模式或纳入税务会计的范畴也将成为必要。

五、所得税会计独立成科的思考

如果赞同以上观点,不考虑增值税费用化的问题,则建立独立于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讨论,应当主要围绕着所得税会计展开。

目前在财务会计框架内进行的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是:将财务会计核算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即中国会计准则中的利润总额,下同)通过必要的纳税调整形成应纳税所得额,以满足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需要。

无可置疑,会计准则规定是核算模式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在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7号)中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当时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中对计算税前会计利润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的数据,可直接从会计报表中获得。这样,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永久性差异,作为计算所得税费用的依据;再通过调整时间性差异,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确认应纳税额的依据。既然可以在财务会计框架内通过特殊业务核算方式满足企业所得税纳税核算的需要,就没有必要单独设置独立于财务会计的所得税会计体系。

2006年2月CAS 18的印发以及200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开始对税务会计单独成科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CAS 18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并通过暂时性差异的调整,计算确认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如何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CAS 18中并没有明确。而《实施条例》中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范,导致通过财务会计账簿获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需数据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开始体现出其必要性。

首先,《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21的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入账;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额为计税基础。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入账价值为依据;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以计税基础为依据。按照CAS 4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一般需要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大修理费用,需要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并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这就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来核算资产的计税基础提出了要求。

其次,《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也导致很难通过税务核算来获取扣除项目的相关信息。例如,按照CAS 8等准则的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些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按照CAS 17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从财务会计账簿中获取扣除项目相关信息出现的困难,也对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簿核算扣除项目提出了要求。

对规模较小或者经营业务不多的企业而言,也许在财务会计账簿记录的基础上通过对账项进行必要分析进行纳税调整也许并非难事;但对于一家经济事项种类和数量繁多的大型企业来说,在会计期末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精确的纳税调整几乎没有可能。目前粗放式的征税管理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纳税调整存在的实际 问题;如果要进一步推行精细化征税管理,并为税务机关的征管人员提供税务监查的便利,通过单独设置所得税会计账目,使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也许是理想选择。

六、所得税会计理论框架体系的构建

目前有关文献对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实际上主要针对的是税务会计概念框架,具体包括税务会计目标、税务会计主体、税务会计假设、税务会计基础、税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税务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税务会计报告等内容。这些研究无疑对构建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主要局限性是,相关研究没有进一步向构建税务会计核算体系作出必要延伸,导致在形式上研究的是税务会计理论问题,而实际研究内容仍停留于财务会计框架内的税务核算。

笔者认为,所得税会计框架体系的构成,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界定:

(一)所得税会计的目标

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所得税会计的目标。盖地先生曾认为,可以将税务会计的目标划分为基本目标和高层次目标:(1)依法纳税;这属于税务会计的基本目标。对此,税务会计需要向税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的信息。(2)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用于决策的相关信息;这属于税务会计的高层次目标。税务信息使用者具体涉及到税务机关、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和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5]。

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值得商榷。首先,税务会计也许无法履行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职责,只能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纳税义务以及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的相关信息。其次,纳税主体是否有必要向除了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外部关系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相关方面是否对纳税主体提供的税务会计信息有兴趣,纳税主体应以怎样的方式提供税务会计信息,还缺乏相应较深入的研究。

(二)提供所得税会计信息的载体:所得税会计报表

笔者主张,为提供税务会计信息编制的报表,应当包括所得税收益表和计税基础表。

(1)关于所得税收益表的构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报表只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无法直接提供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机关只能要求企业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适当调整来计算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以上分析的原因所致,要想从企业财务会计账簿中通过相关调整来获得准确的应纳税所得税的数据非常困难,甚至没有可能。目前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环节的粗放式管理,淡化了对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思路,是按照所得税会计的要求构建所得税收益表,要求纳税人通过所得税会计的科学核算来提供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信息,包括企业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等。

(2)笔者认为,编制计税基础表的主要目的是依据税法的规定提供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相关资料。由于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是计算确认扣除项目的主要依据,计税基础表提供信息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核算的质量。

如果赞同所得税会计单独成科的设想,在现行会计管理体系下,则有必要由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共同规范税务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

(三)所得税报表构成要素

所得税报表的构成要素可包括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和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

所得税收益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应纳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收入,反映了纳税主体在纳税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差额,即:应纳税收入=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2)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主体为取得应纳税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了相关支出以外,税法还规定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如果将税法允许扣除的以前年度亏损也包括在扣除项中的话,则其不构成单独的税务会计要素。就如同财务会计要素中的利润要素,包括了利得和损失。所以利得和损失不构成单独的会计要素。

(3)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减去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扣除项目(含税法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所得税计税基础表的构成要素包括:

(1)资产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2)负债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

(3)净资产计税基础。虽然税法中没有该概念的表述,但从税务会计的角度可考虑建立净资产计税基础的概念,体现其会计平衡式为: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净资产计税基础。

(四)所得税会计科目

所得税会计科目是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需要对所得税会计要素所进行的明细分类。如何设置所得税会计科目,应取决于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具体需要。

(五)所得税会计凭证

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应当是所得税会计核算所需的原始凭证。笔者认为,所得税原始凭证可包括以下两类:(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提供应税劳务向客户开具税务发票的记账联,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税务发票;(2)纳税人自制的所得税法允许作为扣税依据的原始凭证,包括员工工资薪金计算单、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无形资产摊销计算表等等。

出纳会计论文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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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从准则的制定方面来看,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先后成立了会计准则研究和制定机构,致力于会计准则制定和起指导作用的会计理论的研究。这一时期,会计准则研究成果主要有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的51份《会计研究公报》(Accounting Research Studies,ARS),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1970年的《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概念和会计原则》(Basic Concepts and Accounting Principles Underlying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Business Enterprises),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的《会计原则推荐书》以及加拿大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会计与审计研究委员会于1946年的《公告》第1号等。

然而,由于受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强调经验证实的影响以及环境的压力,会计职业界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发展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从而限定了可供选择的会计方法。因而,其研究方法实质上仍是仅仅运用古典归纳法对现行会计实务和惯例加以选择和认可,的研究公报都是就事论事,缺乏前后一贯性。总之,逻辑实证主义与归纳法的内在一致性使得这一哲学方法主导下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会计环境对会计理论变革的需求,其证实原则和归纳法窒息了需要通过演绎逻辑推导出来的对会计原则的制定起指导作用的会计理论的产生和繁荣。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虽然与归纳法内在一致的逻辑实证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占据了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论的统治地位,但不可忽视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命题的证实分为“逻辑证实”与“经验证实”的思想也对会计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逻辑证实注意“一方面强调经验证实的意义,另一方面又强调对命题进行语义分析的地位”(解战原、胡明,1991),这在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上主要表现为演绎学派和归纳学派的相互借鉴和融合。“归纳法和演绎法两者的理论都可能是描述性的(如实的)或规范性的”(亨德里克森,1983)。归纳会计学派为增强自己描述性理论的一致性和说服力,大量采纳了演绎的方法论,井尻雄士(Ijiri,1975)的《会计计量理论》(Theory of Accounting Measurement)便是一种以归纳推理命题和演绎推理理论两者为依据的描述性理论的例子。演绎会计学派为使其理论及其前提假设更符合现实和更具说服力,也采纳了归纳会计学派归纳推理的方法论。如钱伯斯(Chambers,1966)的《会计、计量与经济行为》(Accounting, Measurement and Economic Behavior)就是一本使用归纳推理命题和演绎推理理论的规范性理论著作(亨德里克森,1983)。

证伪主义主导下的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的会计理论研究

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落后,导致了会计理论的研究在相当一段时期跟不上环境的瞬息万变。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引进由波普尔(K.Popper)所开创的证伪主义科学研究方法论。证伪主义又名批判理性主义、可错主义,其核心思想可归纳为“反归纳主义”和“经验证伪原由”。过去,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都认为,科学是“经验的科学”,科学知识来自对经验事实的归纳,因此,归纳法是科学发现的方法。而波普尔则认为,任何科学命题都无法用观察经验来证实,因此,不可能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建立普遍真理,应该是“理论先于观察”,科学的发展模式应该是“问题理论猜测反驳新问题”。波普尔还提出了与逻辑实证主义“证实”原则针锋相对的“证伪原则”,他认为,经验观察的重要性不在于证实,而在于证伪。证伪主义虽然是随着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其对于包括会计理论研究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有着同样的指导意义。

反归纳主义对会计理论研究的影响表现在继续运用演绎法进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从而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指导作用。在认识到“会计假设-会计原则”这一演绎逻辑所形成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内在缺陷和对现行财务会计问题解决乏力后,1971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理事会决定成立以特鲁伯罗特(R.M.Trublood)为首的财务会计目标委员会,这标志着形成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另一条思路已经开始启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取代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后,以特鲁伯罗特报告为基础,继续进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最终在1973到1985年陆续了第1辑至第6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英国会计标准筹划委员会(ASSC,1975)的《公司报告》(The Corporate Report)也是“反归纳主义”运用于会计理论研究结出的硕果。“经验证伪原则”则是通过经济学等其他学科间接影响到会计学的,即实证经济学和财务学的发展导致了实证会计的产生,但对会计理论研究的影响却是革命性的。实证会计研究以美国的鲍尔(R.J.Ball)和布朗(P.Brown)于1968年在《会计研究杂志》发表的《会计收益数据的实证评价》(An Empirical Evaluation of Accounting Income Numbers)为起始标志。随后,比弗(Beave)、瓦茨(Watts)和齐默尔曼(Zimmerman)在70年代所做的一系列开拓性贡献,使实证会计理论在西方财务会计理论中获得认可、普及和发展。实证会计研究的兴起,结束了会计理论界规范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规范与实证两大学派,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从而极大地促进了会计理论的发展。

信息观和方法论前后不一贯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随着欠发达的市场经济、工业经济向发达的市场经济、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转变,越来越表现出其不适应性。在面向复杂多变、日趋激烈的外部环境时,外部投资者、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面向未来、面向市场作出适合现在的正确的经济决策”(谢诗芬,2004),这对信息观和中途转向历史成本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形成了新的挑战,甚至威胁着会计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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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80年代中期以来精致证伪主义思想的引入

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论上的缺陷使得学术界对会计理论的研究再次陷入了困境。环境的变化迫使理论工作者继续寻找新的具有生命活力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拉卡托斯(I.Lakatos)在批判地吸收其老师波普尔的朴素证伪主义思想和库恩(T.S.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的“范式”(paradigm)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精致证伪主义思想,即把证伪不是简单地归结为理论与实验的关系,而是看作相互竞争的理论和实验的至少三方以上的复杂关系,当理论与实验观察不符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证伪,“实验是不能简单地推翻理论的”(解战原、胡明,1991)。

另一方面,众所周知,我们通常所说的广义实证会计,不仅包括以资本市场为研究对象的经验会计(empirical accounting),而且包括以会计政策的选择等为研究对象的狭义实证会计(positive accounting)。信息观和计量观属于经验会计理论,而以分红计划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三大著名假设(Watts Zimmerman,1986)为代表的契约观属于狭义实证会计理论(PAT)。“如果对实证会计的哲学方法论作更加严格的分析,并结合瓦茨和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十年回顾》中的论述,可以发现,他们对证伪主义思想的运用,更接近于拉卡托斯的精致证伪主义而不是波普尔的朴素证伪主义。”(葛家澍、刘峰,1998)。

简言之,国际上的当代会计理论研究在规范会计理论方面,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对象、以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目标、以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为核心和特征;在实证会计理论方面,契约观、计量观方兴未艾,信息观也仍有一席之地。这些理论相互竞争、相互补充和印证,共同昭示了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未来发展趋势。它们也很好地诠释了精致证伪主义“应将证伪看作是相互竞争的理论和实验的至少三方以上复杂关系”(舒炜光、邱仁宗,1987)的思想。

总结与展望

会计理论研究一直在经历着科学研究方法和方法论上的变革,受益于此,新的会计思想、会计概念和会计原则不断涌现,如世界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财务报告的变革、“真实与公允”观念的提出、现值与公允价值会计模式对传统历史成本会计模式的挑战等。可以预见,随着科学研究方法和方法论的不断改进和不断引入,会计理论将经历以公允价值会计取代历史成本会计为核心的全方位的变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每一次科学的重大发现都与研究方法的进步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以至于可以说“正确的研究方法,已成为科学进步的首要、甚至先决条件。我们说方法论的形而上,涵义之一就在于此。”(葛家澍、刘峰,1998)但我们始终不要忘记,推动会计变革的根本力量并非科学研究方法和方法论,而是会计环境。会计环境的变化对一定科研方法和方法论指导下的会计理论提出挑战,使其只能消极地为自己辩解,而不再能积极地去预言和指导新的经验事实的发现(即拉卡托斯所谓的“退化的研究纲领”)。会计理论界为应对这种挑战,改进了原有的科研方法和方法论,或引进新的科研方法和方法论对无法适应环境变化的会计理论进行变革或重构,这使得新的会计理论这一“进化的研究纲领”能够重新适应新的环境的需求,预言和指导新的经验事实的发现。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实际上就是这种“进化的研究纲领”不断取代“退化的研究纲领”,亦即新理论不断取代旧理论的过程,这也就是拉卡托斯的科学发展的动态模式。

总之,一部会计理论研究史表明,新会计理论不断替代旧会计理论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会计环境变迁影响下,科学研究方法和方法论不断完善和更替的过程;在会计理论的研究中从来就不存在唯一的、包罗万象、无所不能的科研方法和方法论;会计理论研究的不断演进既不是纯粹的逻辑演绎和逻辑实证过程,也不是纯粹的经验归纳和经验实证过程,而是量变和质变、连续和间断、积累与创新、进化与革命相互交替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会计理论研究终将遵循精致证伪主义方法论、完成以公允价值会计取代历史成本会计为核心的全方位的变革。

注释:

出纳会计论文例3

(一)研究意义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一定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确认的,扣除所得税支出之前实现的总额。利润总额是基于会计相关准则计算得到的结果,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为投资者判断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提供了参考。FASB(1978)认为,以应计制为基础的会计盈余的信息,通常比只包含现金流量的财务信息更能表现企业当期和持续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国内外关于利润额的有效性检验,均表明相对于现金流量,利润总额能够更好地计量业绩和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但是由于但是由于管理层可以利用会计准则做出不同的会计选择来影响利润总额,将使得公司的业绩报告在失去可比性的同时,也逐渐失去其价值相关性。有报道指出,安然在破产前几年的会计数字表明其盈利很好但是安然却没有缴税,这些文章暗示投资者也许忽略了衡量公司真实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应纳税收益。虽然处于盈余管理或纳税筹划的目的许多公司会同时调高或调低会计收益和税收收益数据,但由于税收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管理层在进行盈余管理和纳税筹划是不得不进行权衡。虽然处于纳税筹划的应纳税所得也会纵,但是由于应纳税所得在基于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调整而来,其人为操纵的程度还是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即使对应纳税所得进行操纵,也主要通过交易安排达到目的,这种安排同样会影响利润总额,很容易被辨别出来。所以应纳税所得应该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增量的信息,即可以提供基于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可能没有包含的信息。在我国目前的制度背景下,只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所得税费用,并不要求披露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信息。那么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应纳税所得应该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从税收的角度识别公司真实业绩的信息。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以向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提供公司业绩的信息以及相对于会计收益的增量信息没有明确的定论值得进一步研究。另外,一般的研究主要着重于两者基于政策上差异的计算差异分析,而本文是拟在此基础上分析,分析披露实际应纳税所得的必要性,所以说对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就具有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从会计与税收差异的角度研究两者的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关注制度层面的,即税收法规及会计准则两套制度不同目的及所遵循的原则是构成两者差异的基本因素,并分析这些制度层面的具体差异来协调会计与税收。另一类的研究则以主观性的差异为背景来分析形成两者差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从盈余管理或从税收管理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与应纳税收益的关系。2.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分析应纳税收益与股票收益率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已有一批研究者开始注意到会计信息与税收的相互影响,有些文献涉及到从税收的角度来分析公司真实盈余信息,涉及到运用税收制约影响的特性来寻找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方法。安然(Enron)、世界通信(WorldCom)与美国施乐(Xerox)等公司报告的盈余不能反映企业真实业绩,引起投资者和政府管理者对上市公司业绩指标的关注。尤其安然在破产前几年的会计数字表明其盈利状况很好但是安然却并没有因此而缴税。国内学者对会计信息与税收相关关系的研究主要始于21世纪初,特别是针对评价我国90年代初期进行的会计与税收制度改革的影响而展开的,重点讨论的是企业所面对的会计收益与应纳税收益之间的差异不断扩大的影响因素,以及企业在这种背景下的各种行为特征。目前利用税收信息研究公司真实业绩的文献很少,主要是在国外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研究,研究会计-税收差异的影响因素(王延明2004),或者是在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基础上,研究上市公司面对税收成本与非税收成本的均衡,所进行的会计选择行为(顾亚莉2014)。虽然国外有关的研究很丰富,但是主要是从两者的差异角度进行分析,但对针对应纳税所得额所能提供的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信息进行研究还是不多。我国的相关研究主要还是基于政策层面的研究,偏重于两者差异的影响因素。

(三)本文结构与创新本文的其他安排为: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为两者的描述性统计;第四部分为总结全文并指出研究局限。已有的此类研究着重从政策层面来分析,两种制度下的计量差异,但以差异为基础来分析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外部投资者了解公司真实业绩的重要性还是很少。

二、理论分析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关系

(一)利润总额的含义利润总额是企业某一期间经营成果的体现,也就是公司财务报告的利润表中披露的利润总额,虽然遵循了会计准则规定真实、客观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由于相关性的要求,部分信息需要结合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是经过管理层进行会计选择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可能会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作出错误的判断。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某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收入的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一般来说,我们研究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对象主要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并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重点探讨对象。虽然处于税负的管理,应纳税所得额也可能会纵,但是由于其不要对外报告,相对于利润总额对其进行管理的方法更直接,提供的相关信息也就与利润总额存在差异。

(三)理论分析由于会计与税收对利润总额或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作用不同,最终计算的结果也就存在差异。往往存在差异。但是由于应纳税所得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根据税收法规调整而来的,两者又紧密联系。两种制度的不同必然会导致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然而两者的不可分离也使得应纳税收益可以成为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对两者差异的分析,必然涉及到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利润总额直接通过CSMAR数据库中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获的,对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由于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附注中并没有规定公司对纳税申报的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所以相关利益者无法获取相关的纳税项目及其计算以及其结果。所以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估算。虽然针对个别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利用公司收入支出明细调整会计利润得到应纳税所得额,但对于外部报表使用者,并不能直接观察到收入支出明细数据,且从效率上考虑,对于应纳税所得额本文从外部使用者的角度利用报表上已有的所得税费用推算。应交所得税的计算,由于2008年后上市公司已经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以本文在公司对外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利用公式所得税费用的公式,倒推估算得到实际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并利用法定的最高税率,即除以25%的税率来计算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报告的目的不同,管理层进行计算的处理就有所区别。虽然由于不同的目的,两类数据都有可能纵,应纳税所得额的管理主要是降低税负,与利用利用会计准则规定计算的结果就会存在很大的区别,因此,应纳税所得应该可以作为会计收益及其他财务报表数字以外的衡量公司真实业绩的一个指标或辅助指标,可以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和税收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三、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的描述性统计

为了分析两者之间差异以支持本文的研究结论,本文利用EXEL对通过CSMAR数据库收集的所有上市公司数据的描述性统计,为了消除不同的公司规模影响数据比较的有效性,所有的变量都用各企业的期初资产进行了去规模化。表1结果表明利用资产进行区规模化后的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均值分别为0.087236和0.081224,而中位数分别为0.054745758和0.04923682。综合描述性统计的结果表明总体而言由于这种差异,两类数据可以向投资者提供不同的信息。

出纳会计论文例4

 

关键词:税收会计;结说会计;税务会计;税收筹划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制度,但是随着会计改革与国际接轨进程的加快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西方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三大会计体系的逐渐形成,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必将成为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继而出现了税收会计、纳税会计与税务会计等不同提法。关于对这三个概念的界定,理论界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企业纳税会计;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国家税收会计;还有人将代表国家利益的会计称为税务会计,将代表企业利益的会计称为税收会计。鉴于诸多观点,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者的内涵予以界定,明确税务会计的内涵及其内容。

一、概念界定顾名思义,税务会计是关于税务的会计。那么,何谓“税务”呢?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对税务所作的解释为:税务是关于税收的工作。可见,税务会计是关于税收〔作〔活动)的会计。税收_「作包括反映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方面的税收活动。若站在征税人角度(税务机关),税务会计称为“税收会计”(即国家税务会计);若站在纳税人角度,税务会计称为“纳税会计”(即企业税务会计)。由此可见,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是税务会计的两个方面,两者都归属于税务会计,分别为税务会计的一门专业会计。税收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税务机关核算税收收人,反映和监督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和提退情况的税务资金运动的专业会计,体现了税务机关和国家金库的关系,是属于国家政府会计范畴的一门专业会计。纳税会计是以税收法规为准绳,运川会计学的理论和技术,并融会其他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全面地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井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门专业会计。纳税会计具有直接受税法制约的特点,体现了依法征纳关系。税务会计概括的说就是以税法为准绳,运用专门会计理沦和方法,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税收或税务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专业会计,划分为税收会计和纳税会计。通常意义上,‘将纳税会计称为税务会计。即税务会计从广义上,包括纳税会计和税收会计;从狭义上,税务会计即指纳税会计。下文中采用税务会计的狭义概念,对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作以比较、分析。

二、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两者儿乎是同时产生,只要有税收,就有计算应纳税款的税务会计和核算征收税款的税收会计,这是税收活动的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衔接点是税法。以税法为准绳,税务会计监督纳税人自身及时、足额并且经济地缴纳税金,而税收会计则要监督所有纳税人及时、足额并且正确地缴纳税金。所以两者存在着天然的、内在的联系。

三、三、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从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定义来看,两者的内涵存有较大差异,少个非简单的概念之别。但是「l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经常混淆两者的区别,这将不利于会计理论问题的研究和会计改革的实践,使之有失偏颇。本文拟从会计主体、会计目标、会计具体职能、会计核算对象、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记账基础、会计核算范围、会计核算难易程度及会计体系诸方面分析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内涵区别。

(一)会计主体不同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组织税金征收与人库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所等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征收关税的海关。但是并非所有各级税务机关都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有那些直接组织税款征收并与国家金库发生业务关系的税务机关才是税收会计的主体。其从国家的角度出发,依据税法的规定,核算和监督税款的征收、报解、入库、提退等税务活动。税务会计的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法人和自然人)。法人或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后,就应依据税法的规定,运用会计的基本方法,对其应税行为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和核算,并进行纳税筹划,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井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征管机关核可见,税收会计的上体是征税人即国家税务机关;税务会计的仁体是纳税人即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或自然入(功会计日标不同会计1体决定会计日标,不同的会计主体便有不同的会计日标税收会计的日标卜要在于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领收缴,仃效控制税源,努力增加税收收入,配合征管改苹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杏补偷漏税行为,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税收会计核算,使税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税务系统内部的相互约束机制。税务会计的目标是计税和纳税,即向其利害关系人(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征管机关)提供有关纳税人税务活动的信息。即纳税人一方面满足纳税企业管理当局的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寻求经济纳税(即,l’j-税)的有效途径,以实现降低费用,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日的;另方面满足税收机关的需要,核算税金的形成,保证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一刃会计职能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即核算“j监督资金运动。然而其具体职能不尽相同。税收会计的具体职能受制于税收会计的!标,即参与税收管理的职能和保证税款安全的职能,从而为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少手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因库。税务会计的具体职能表现为经济纳税的税务筹划职能和贯彻税法的职能,即保证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卜,纳税人通过对投资的税务筹划、生产经营的税务筹划、利润分配的税务筹划和改组兼井的税务筹划等手段,使企业纳税成本最低,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从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会计核算对象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共同构成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金的形成(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中分离出来),包括事前纳税的筹划,事中税款的计算、申报缴纳、核算,税后税款计算、缴纳正确性的检查等项内容。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金的征收和入库,即从纳税人缴纳税款开始,到税款纳入国库的整个过程,包括税款的应征(纳税申报)、征收、解缴、提退、入库等项内容。可见,两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严格的分仁。(五)会计核算依据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有其一致之处,都遵从于税法的具体规定。然而其核算依据义不尽相同,除共同遵从于税法的具体规定外,税收会计的核算依据是总预算会计准则,税收会计的主体是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它们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从事税款的征集、上缴等预算活动,应执行总预算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往往受税法的制约,井与税法的规定一致,不需要在会计核算时再做调整。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平时税务会计遵循国家统,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对计税依据、应缴税款等进行计算、核算。如果

--> 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鼠的计税依据与税法的规定一致时,税务会计需要按税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可见,税收会计的核算依据是总预算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具体规定;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具体规定。

(六)会计记账基础不同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税务部门,它是擒于非盈利性组织,一般执行改良的权责发生制,即对税款征集、解缴等的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需要划分期间的业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这实际上是将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一种改良记账基础。税务会计的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等经济组织,在组织会计核算时通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税务会计作为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因此,在税务会计实务中设有“递延税款”、“应交税金”等会计科日。

(七)(.七)会计核算范围不同税务会计的核算范围包括企业所有应纳的税款,如流转税、所得税、其他税及关税。l厄税收会计则要区分税种和征税机关。关税在我国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海关作为征集部门要征收关税,与进出日货物有关的消费税、增值税也由海关征收。其他税种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又分为i’l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少「分别征收中央税和地方税。如果税收会计仅指税务部门对所征的税款进行核算,两者的核算范围是不同的。

(八)(八)会计核算难易程度不同税收会计是在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仅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核算,并作税款的收入与付出的会计处理,会计核算较简单。税务会计则是核算税收资金与其经营资金相互交叉运动,其计税、纳税的程序和方法及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增加了纳税会计核算的难度。

(九)(九)会计体系不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归属于不同的会计体系。税收会计属于国家预算会计体系,国外称之为政府会计。随着税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与作用的不断加强,税收会计也经历了一个“建立—削弱—恢复一一再削弱—再加强”的曲折发展过程。随着核算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会计作为一门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专业会计才真正独立,成为国家总顶算会计的一个币要分支。税务会计体系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随着税制的不断完善,税收费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进而影响企业的利益分配。正因为如此生产经营者对税收费用倍加重视,甚至采川偷漏税款的违法行为来减少企业税收费用。于是专门研究税务筹划和经济纳税的会计便应运而生,这就是税务会计。可见税务会计是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研究税2003/01总第261期商业研究co乃朔夕er〔了l刁lr云,石月r〔)h文章编号:l()01一148x(2003)01一0051一()2.浅析资本市场效率的不同内涵与表现形式张春瑞(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经济管理系,山东威海264200)摘要:资本市场效率在资本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内涵和外在表现均不同,我们不能照掇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效率定义来研完我国的资本市场效率。在当前日益占主流的实证研究情况下,更应明确资本市场效率的不同内涵和表现形式,即信息观、主体观、层次观、内在效率与外在效率。关键词:资本市场;效率;信息中图分类号:f241.23文献标识码:b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有效性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的研究重点,涌现出大量的实证文章,但多数学者均以西方传统的市场有效性定义为基础进行实证,而缺乏对市场有效性内涵的研究。本文从不同角度探讨了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内涵,以求教于同行一、资本市场效率的信息观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最初起源于英国统计学家莫里斯·肯德尔(maur,eekendall)1953年的研究发现。他在研究股票价格波动并试图得出股票价格波动的规律时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论:股市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它就像“一个醉汉走步一样,几乎宛若机会之魔每周扔出一个随机数字,把它加在目前的价格上,以此决定下一周的价格”。简而言之,股票价格具有随机游走(ralldolnwalk)的特点,股票价格的变动没有任何规律可循。这一发现对当时关于股票定价的王流经验理论:技术分析和基础分析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司l付也为构造一个更科学、更学术化的,也更规范的股票定价理论奠定了基础。之后,许多西方经济学家对这。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建立了有效市场n岌说(emh),其中,托宾、威斯特和惕尼克、法{之农勺日期2()()2一06一03作者简介怅春瑞,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经济管理系讲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玛、詹森等人的观点较有影响。迄今为止,将股票市场效率理论发展得最为完善与严密的当属芝加哥大学教授法玛(e·fama,1965)o他在研究中注意到有关股票市场效率的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关于股票价格和信息之间的关系,即信息的变化如何影响股价的变动;二是与股票价格有关的信息的种类,即不同的信息对股票价格的影响程度不同。法玛认为:在股票市场上,信息的占有程度决定了投资者对股票的投资决策,由于市场上新信息的出现会不断改变人们对股票价格的预期,这就促使投资者不断地挖掘信息,一旦预期到价格的未来变化,投资者就会抢购或者抛售股票,使股票价格运动到一个合理的价位。由于新信息的出现是不可预期的,因而股票价格呈现出连续的随机波动,最后使得现在的股票价格包含了所有可以获得的信息。而按照股票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信息对每一个投资者都是均等的,所以任何投资者都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这样的市场称为有效率的市场。对于法玛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证券价格已充分、及时、准确地反映了所有相关和适用的信息,从而成为证券内在价值的最适反映,这样的证券市场就是有效率的。如果信息在市场上传播较慢,信息未被及时、合理地体现在证券价格之中,价格就会背离基于真实信息的价值,这样的证券市场收资金及其运动的专业会计。日前在国外,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已成为现代西方企业会计体系的一几大支柱。四、我国税务会计的含义及其内容通过以上诸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税务会计是指企业纳税会计,‘已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以纳税人为主体,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沦和技术,少手融会具他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拳全面、完整地反映和监督税务资金运动,井专门研究税务筹划,以节税为日的,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几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门专业会计。它应当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而受到应有的重视,并列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成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三大支柱。

 

参考文献:

!l]于长春税务会计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会计论文【2]张彤.如何做税收筹划「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1

3]胡启鸿.纳税会计实务【m.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

出纳会计论文例5

关键词 :高职院校;国家税收;教学改革

一、课程性质与定位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又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税收是一门有关税收理论、制度和管理的业务课程,与经济生活关系密切。由此可见,税收知识在高职经济类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通过税收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税收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掌握各种税的征税规定、计税方法和申报纳税方法;明确纳税人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以及违反税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理解、运用和遵守执行国家税法的水平以及分析、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的财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国家税收》这门课程,要求掌握国家税收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并在学习中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理解与记忆、原则与方法的关系。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能比较完整地掌握国家税收的基本理论构架,并能把它们运用于实践当中。该课程具有理论性、政策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特点。

二、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高职教育要求学生具备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技能,课程改革应针对高职教育的特点,税收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应兼顾会计方面涉税工作的全过程。具体企业涉税业务工作岗位是办税员,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下,要求办税员不仅要对涉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这也是基础会计工作人员会计核算工作,其次还要求办税员能够独立的办理税务申报,再次单位还会要求办税员能帮助企业少缴纳税款。也就是说办税员要能进行基础涉税会计核算、纳税实务和纳税筹划方面的工作。基于以上办税员的工作内容,在税收课程设计思路里要兼顾这些能力要求,本门课程改革设计中涉及到不同的能力要求的教学内容采用了不同的教学方法。下面以国家税收里流转税类增值税为例说明本课程的课程设计思路。

税收课程的特点是每个税种都是根据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进行介绍的,税收制度的要素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征税范围、计税方法、纳税期限和法律责任。在增值税的纳税人知识点的学习中,可以引导学生思考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对企业的纳税进行筹划,在这个知识点的讲解中可以进行专题教学。征税对象、税目和税率及征税范围为一知识点群进行学习,运用合适的教学案例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进行区分,引导学生思考企业不同的业务活动涉及到的税种不同。在计税方法和税收减免税优惠里采用合适的案例让学生学习涉税的基础会计核算方法,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与会计实务里的内容无缝连接。还可以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利用税收减免政策进行企业纳税筹划。纳税期限和法律责任里可以让学生在模拟企业申报纳税的环境中分角色完成模拟企业的申报的全过程。这个教学内容采用的是基于工作过程的任务教学法,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

三、教学改革思路实施途径

(一)引入教学案例———案例教学法

使用教学案例是各个课程常见的教学方法,适当的运用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掌握所学的知识。案例教学可以在课前引入教学内容,也可以课堂上使用教学案例让学生解决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在选择案例的时候要适当,既要与课堂内容契合还要来源于实际工作,在案例的讲解还需要注意案例的难易程度,学生的可接受范围,在简短的时间内能理解案例的侧重点还要能嵌入本节课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师需要走出教师利用在单位实践的机会整理出适合课堂教学的真实案例材料,特别是在纳税申报环节,教师准备一套完整的企业涉税业务,让学生根据实际工作中的原始凭证去独立的思考,完成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的全过程。

(二)模拟企业纳税活动———任务教学法

在纳税申报和违章处理环节的教学中需要一套配备完善的纳税申报实验室,该实验室应该具备申报纳税的仿真环境,配置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纳税申报软件。其实验室的功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模拟税务局报税大厅中配备各个窗口和各种材料文件,让学生扮演各个角色去完成税务登记、领购发票、发票认证、递交文书、审核材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税款缴纳和业务咨询等。这样学生能深入的学习税务机关征税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掌握各项涉税业务的办理过程,进行传统的纳税申报业务模拟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由于网上纳税申报的推广应用广泛,该实验室需要具备纳税申报软件,让学生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登陆税务部门电子申报网站进行纳税申报。这样的练习前提需要学生对税收制度理论知识扎实,能独立的进行领购原始发票,进行发票认证,准确无误的录入当月应申报数据,完成申报纳税。在这样的练习环境下,教师充当纳税申报审核工作,对学生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无误后,完成纳税网上申报工作。

(三)开展网络教学———专题教学法

税收课程在教材介绍的时候,是按照各个税种进行的,大部分税种之间联系不太紧密,这样这门课程的一些教学内容就可以设计成专题的形式进行学习,比如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最近的热点房产税等。这些专题可以制作成专题网络教学课程,方便学生学习思考。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教学大纲也会限制课程的重难点。把税收课程网络教学开发成专题微课的教学形式呈现,这样的形式让学生能耳目一新、教学形式更新颖、教学内容更贴近经济热点和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教学的网络课程会是一个创新,对传统的课堂教学是个很好的补充。

四、总结

教学改革的关键是能够达到学生的培养目标,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任务教学方法和专题教学方法相结合的审计学科教学模式是创新型教学方法的一种尝试,这种仿真纳税环境开展纳税申报工作任务和网络专题教学相结合的方法下,锻炼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独立思考、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从而达到教学改革的目的,较好的完成教学目标。

基金项目:

本文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改课题“高职高专《国家税收实务》课程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杨文则.高职会计专业税收课程设计的思考与实践.会计之友,2009年3期.

出纳会计论文例6

1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研究

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的时候并不长,尚处于发展之中。目前为止,人们对税务会计理论的研究还不成熟,这里仅对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加以探讨。

1.1税务会计的概念结构

1.1.1税务会计的目标。税务会计的目标是由国家财政、国家税法以及财务会计交互作用而形成的,这是因为税务会计受国家税法目标以及现代会计理论、技术的制约。税务会计目标有两个,一是为税务管理当局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二是为纳税企业管理当局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1.1.2税务会计的职能。税务会计的职能主要体现为:一是贯彻税法的职能。企业运用会计方法核算其生产经营活动时,必然依据税法进行账务调整,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有利于税法的贯彻实施。二是税务筹划的职能。税务会计会寻求最佳的途径减少纳税,纳税人通过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破产清算的税务筹划,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

1.1.3税务会计的特点。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与其他会计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特点:一是税务定向性,税务会计应用于税务这一特定领域。二是法律约束性,税务会计以税法为准绳,税法随着国家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变化而改变。三是目标双向性,税务会计既要服务于国家,也要服务于纳税人。

1.1.4税务会计的要素。税务会计的输入是财务会计提供的,财务会计的会计要素在税务会计中也是适用的,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同时,税务会计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会计,还有其自身所独有的要素,如:应税收入、应税增值额、应税所得、计税差异、税款费用、经营所得和资本利得等。

1.1.5税务会计的原则。从税务会计行为来说,税务会计具有合法性原则、时效性原则、调整性原则、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原则、经济性原则、合理确认扣减项目原则;从规范税务会计方法来说,税务会计具有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经营所得与资本利得的原则、可预知性原则。

1.2税务会计的方法

要实现税务会计的目标,必然采取一定的方法。根据其用途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纳税调整方法、计算税金方法、纳税筹划方法和纳税报告方法。

1.2.1纳税调整方法。一是账簿核算法,对账簿记录的企业收入与费用项目进行核算,从而计取应税收益。二是差异调整法,对所得税的总分账簿或辅助性账簿进行调整,以合理计算税费。

1.2.2计算税金方法。税金的计算方法因税种不同而有差异,但基本的方法是在课税对象乘以适用的税率,乘积减掉扣除的税额或应退的税额,便得出应纳税额。

1.2.3纳税筹划方法。纳税筹划是企业经济性纳税原则的贯彻落实,纳税筹划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其结果不外乎减免纳税和延缓纳税两种途径。

1.2.4纳税申报方法。纳税申报主要是填写并送报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书面报告,完成申报纳税,接受税收机关稽查。

2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

税务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目的是对我国税务会计理论的研究情况进行探讨,找到其不足和薄弱之处,从而确定下阶段税务会计理论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2.1构建税务会计理论的原则

结合我国实际以及税务会计的特点,税务会计理论的构建应确定以下原则:客观性原则、逻辑性原则、总体性原则、历史性与动态性原则,以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逻辑一致的、富有战略性的、发展的税务理论体系。

2.2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

遵循上述原则,以税务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以税务会计的管理属性和会计属性为左右翼,可以构建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大体框架图(见图)。

                                                                                            

“税务会计环境”是一个经过高度抽象的会计基本概念,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税务会计环境(仅指外部环境)。在这里,税务会计环境是指税务会计的内外环境息息相通,不断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共同构成税务会计发展的整体环境。

“税务会计的会计属性”是奠定税务会计的基础理论,而“税务会计的管理属性”则是税务会计的应用理论,二者并行为税务会计的最重要方面。其关系具体表现为:税务会计的会计属性通过会计的专门方法为税务会计的管理属性提供信息,税务会计管理属性中所需的历史资料大部分来自于税务会计实务。

“税务会计原则”是从税务会计基本前提出发,对于实现税务会计目标提出的根本性要求,是税务会计工作的指针。它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税务会计行为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时效性原则、调整性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原则、经济性原则(税务筹划)和合理确认扣减项目原则。二是规范税务会计方法的原则.包括谨慎性原则、实质与形式并重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经营所得和资本利得原则和可预知性原则。

税务会计方法。方法是实现目标的工具,为完成税务会计报告和提供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信息,税务会计必须有一套自己的方法体系。税务会计方法包括:纳税调整方法、计算税金方法、纳税筹划方法和纳税报告方法。税务会计报告是税务会计信息的载体,表现为纳税申报表和说明书。其使用者对外为税收机关,对内为纳税人管理当局。

总之,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尚处于不成熟阶段,还有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出纳会计论文例7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探讨了近似计算在静态分析中的应用问题,其次分析了纳米电子技术急需解决的若干关键问题和交互式电子技术应用手册,最后电子技术在时间与频率标准中的应用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价值。

一、近似计算在静态分析中的应用

在电子技术中应运中,近似计算贯穿其始终。然而,没有近似计算是不可想象的。而精确计算在电子技术中往往行不通,也没有其必要。尽管近似计算会引入一定的误差,但这个误差控制得好,不会对分析其它电路产生大的影响。所以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掌握,特别是如何应用近似计算。

在工作点稳定电路中的应用要进行静态分析,就必须求出三极管的基电压,必须忽略三极管静态基极电流。这样,我们得到三极管的基射电子的相关过程及结论。

二、纳米电子技术急需解决的若干关键问题

由于纳米器件的特征尺寸处于纳米量级,因此,其机理和现有的电子元件截然不同,理论方面有许多量子现象和相关问题需要解决,如电子在势阱中的隧穿过程、非弹性散射效应机理等。尽管如此,纳米电子学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还在于纳米电子器件与纳米电子电路相关的纳米电子技术方面,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纳米Si基量子异质结加工

要继续把现有的硅基电子器件缩小到纳米尺度,最直截了当的方法是采用外延、光刻等技术制造新一代的类似层状蛋糕的纳米半导体结构。其中,不同层通常是由不同势能的半导体材料制成的,构建成纳米尺度的量子势阱,这种结构称作“半导体异质结”。

(2)分子晶体管和导线组装纳米器件即使知道如何制造分子晶体管和分子导线,但把这些元件组装成一个可以运转的逻辑结构仍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一种可能的途径是利用扫描隧道显微镜把分子元件排列在一个平面上;另一种组装较大电子器件的可能途径是通过阵列的自组装。尽管,PurdueUniversity等研究机构在这个方向上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该技术何时能够走出实验室进入实用,仍无法断言。

(3)超高密度量子效应存储器

超高密度存储量子效应的电子“芯片”是未来纳米计算机的主要部件,它可以为具备快速存取能力但没有可动机械部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海量存储手段。但是,有了制造纳米电子逻辑器件的能力后,如何用这种器件组装成超高密度存储的量子效应存储器阵列或芯片同样给纳米电子学研究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4)纳米计算机的“互连问题”

一台由数万亿的纳米电子元件以前所未有的密集度组装成纳米计算机注定需要巧妙的结构及合理整体布局,而整体结构问题中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就是所谓的“互连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计算结构中信息的输入、输出问题。纳米计算机要把海量信息存储在一个很小的空间内,并极快地使用和产生信息,需要有特殊的结构来控制和协调计算机的诸多元件,而纳米计算元件之间、计算元件与外部环境之间需要有大量的连接。就现有传统计算机设计的微型化而言,由于电线之间要相互隔开以避免过热或“串线”,这样就有一些几何学上的考虑和限制,连接的数量不可能无限制地增加。因此,纳米计算机导线间的量子隧穿效应和导线与纳米电子器件之间的“连接”问题急需解决。

(5)纳米/分子电子器件制备、操纵、设计、性能分析模拟环境

当前,分子力学、量子力学、多尺度计算、计算机并行技术、计算机图形学已取得快速发展,利用这些技术建立一个能够完成纳米电子器件制备、操纵、设计与性能分析的模拟虚拟环境,并使纳米技术研究人员获得虚拟的体验已成为可能。但由于现有计算机的速度、分子力学与量子力学算法的效率等问题,目前建立这种迅速、敏感、精细的量子模拟虚拟环境还存在巨大困难。

三、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

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经历了5个发展阶段,根据美国国防部的定义:加注索引的扫描页图、滚动文档式电子技术手册、线性结构电子技术手册、基于数据库的电子技术手册和集成电子技术手册。目前真正意义上的集成了人工智能、故障诊断的第5类集成电子技术手册并不存在,大多数电子技术手册基本上位于第4类及其以下的水平。需要声明的是,各类电子技术手册虽然代表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各有优点,较低级别的电子技术手册目前仍然有着各自的应用价值。由于类以上的电子技术手册在信息的组织、管理、传递、获取方面具有明显的优点。简单的说,电子技术手册就是技术手册的数字化。为了获取信息的方便,数字化后的数据需要一个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提供给用户的形式,电子技术手册的发展就是围绕这一过程来进行的。

四、电子技术在时间与频率标准中的应用

出纳会计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3-0071-06

一、引言

税收是国家金融的核心,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目前税收已经成为我国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年中国国家税收收入达到了119 158亿元,占一般财政收入的84.90%①。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手段落后等,在征纳税方面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难以制止偷税漏税情况的发生,给国家造成了不少损失。

因此,税收信息化是在Internet网络技术发展中必然的趋势,也被提到国家法律的高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第六条明确指出:“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目前,我国的税收信息化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纳税申报方面。自2008年起,我国开始实施金税工程三期,该工程是我国税收信息化进程的重要部分,其意义在于实现数据交换和挖掘,促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真正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但是粗略统计,目前使用的纳税申报系统装有14套报表,表间逻辑校验公式大于700条,数据项18 023项,几乎所有的数据项都有格式限制,而且数据量在不断上涨中。如此庞大的系统和数据以及复杂的逻辑关系,不仅不利于进行税收的征纳,同时对于数据挖掘和数据交互也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并不完全符合该工程的初衷。

另外,全球很多机构、学者已经认可了XBRL的运用和发展,并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XBRL技术工具中一重要组成部分为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作为20世纪末新兴并大热的网络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方式,XBRL自美国注册会计师霍夫曼提出以来便得到了较广泛的运用。1998年XBRL被提出并使用之前,中国信息披露的环境和质量较差,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无法得到保障,同时会计信息监管环境缺乏严厉性,利润操纵的行为屡禁不止,因此证监会对这类行为严加调查。而机构等广泛使用XBRL之后,获取信息的效率和可获得性得到了增强,信息披露的环境和质量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国内外学者几乎得出一致结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有用性、可比性、相关性、准确性、透明度等可以随着XBRL的运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并且减少信息不对称。会计通用分类准则XBRL的运用对于披露会计信息质量提升有较为明显的作用,那么将其拓展,运用到税务部门纳税申报表当中去,会是一个不错选择。根据目前纳税情况,整个纳税系统的开发和修改需要进行更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本文从利用XBRL进行纳税信息呈报角度为税收信息化提出相关意见。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税收信息化的文献综述

国内对于税收信息化的关注由来已久,大多数学者关注纳税制度及纳税系统设计和改进方面。孟丽和尚可文(2009)在借鉴国外纳税申报制度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纳税申报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完善纳税申报立法,强化税收服务,改革纳税申报方式,以更好地适应需求。米同好(2005)、夏碧野(2007)、于晓刚(2008)和张敬(2008)从各自的角度进行分析,对纳税系统进行设计,包括基于WEB进行相关模块的改进及配备相关的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

另外一些学者关注到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建设过程,并提出相关建议。欧阳浩敏(2007)认识到纳税系统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严重,利用“诺兰模型”和“米歇模型”,借鉴美德等西方发达国家信息化经验,提出我国税收信息化改革的具体意见。孙丽莹(2008)从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出发,对我国税收信息化进程中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李小海(2007)通过分析税收信息化的进程以及现阶段的需求,提出税收信息化的必要性和相关改革措施。还有一些学者关注新兴电子商务中税收征管体系的完善。包雪(2014)对电子商务中的征税问题进行分析,运用了博弈论的相关思想。

(二)关于XBRL的文献综述

自1998年霍夫曼提出XBRL以来,XBRL在全球诸多国家得到使用并广泛推广,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国内外对此的研究大同小异,主要集中在XBRL的使用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XBRL的运用有利于数据挖掘(刘静,2004;Zabihollah,2002),满足信息间的交互,实现信息的差异化需求(Bonso et al.,2001;McDonald,2002;Teixeira,2002);同时,利用XBRL进行会计信息呈报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透明度,有效缓解会计失真及盈余操纵等问题(沈颖玲,2005;雷蕾,2011),进而影响投资决策(李芬桂,2012;Diane J. Janvrin, 2012; Vicky Arnold,2012)。另外,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准确性、可比性、完整性、相关性、透明度会因XBRL的运用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张天西,2006;李芬桂,2012;Debreceny et al.,2001;Turner and Zabihollah, 2002; Kernan,2004;Jon Bartley,2011),其作为会计信息呈报工具的有效性也因此得到验证。同时,Premuroso等(2008)的研究结果表明,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早期自愿以XBRL格式披露财务信息的决定显著正相关。

另外,除了XBRL对于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外,XBRL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影响也逐渐成为研究热点。涂建明(2003)在其研究中表明,政府借助XBRL能够对其投资的重大项目以及对政府各部门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使得政府的投资绩效以及政府绩效得到有效可靠的评估,结果透明性将更有助于公众监督。

三、XBRL在税收呈报中的运用

(一)XBRL在日本、爱尔兰国家税务系统中的运用

1.XBRL在日本国家税务系统中的运用

日本税务电子化程度较高,除建设E-tax税务平台之外,还将XBRL呈报格式引入税务电子化程度中。自2010年起,XBRL运用于财政服务系统EDINET,用来汇总上市公司数据,自2014年开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呈报须以XBRL格式呈现。

目前,用csv格式创建的财务报表和账目在商用会计软件中进行纳税申报,但是税务电子化后,E-tax上的网页申报将根据XBRL格式的财务报表进行XBRL格式的纳税申报,将XML转化为XBRL,提高数据挖掘能力。目前该项工程暂定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日本XBRL体系如图1。

2.XBRL在爱尔兰国家税务系统中的运用

爱尔兰商业报告有限公司是爱尔兰XBRL开发、推广的公司,目前XBRL标准使用范围涵盖:中央数据中心、爱尔兰注册会计师协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爱尔兰税务局等。

目前爱尔兰纳税申报XBRL的使用分为两个有效阶段:

阶段1:会计年度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且符合爱尔兰LCD的公司于2013年10月1日纳税申报采用XBRL格式的财务报表。

阶段2:其他公司于2014年1月1日之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需于2014年10月31日开始采用XBRL格式的财务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爱尔兰XBRL税收呈报结构如图2。

(二)XBRL纳税呈报结构及流程

整个税收信息化如图3所示,包含相关标准、运维体系、应用系统、服务器平台、存储平台、系统软件平台、测试环境、数据中心、广域网、灾备系统、认证系统等。在纳税呈报方面,主要涉及应用系统、服务器平台、存储平台、系统软件平台、测试环境、数据中心、广域网等几大板块。

进一步将整个纳税过程进行细分,加入XBRL呈报后所得到的流程如图4所示。

XBRL分类标准由链接库和模式文件两部分组成,同时链接库又包含了定义链接库、标签链接库、列表链接库、计算链接库和参考链接库五种。

根据图4,XBRL纳税申报表的呈报是由对XML文件进行解读转化而来的,因此在了解XBRL报表之前,需要对XML有一个较为直观、深刻的了解。

一个简单的例子如下:

原始数据 XML数据

Li Ming Li Ming

No.999 Haisi Road No.999Haisi

Road

Shanghai,201424Shanghai

China

201424

在XBRL中,将需要报告的商业概念定义在分类标准中,标记的数据则存储于利用分类标准生成的XBRL实例文档中,但大致规则与XML语言十分相像。

一些基本信息的实例文档含全部基本信息,如下载报表的网址信息如下:

000001

一般而言,一个分类标准中不含任何数据,但通常会包括使XBRL实例文档成为有效文档的元素。该元素可以表示为:

XBRL标签和数据存储在实例文档中,如应交税金的具体数值,中间存放的数据夹在标签中间,例如:

<应交税金>10 000

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仅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报表就需要填报3张,输入项达到350项,各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复杂,手续繁复,对于数据的挖掘十分困难。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为例,如表1。

根据XBRL分类标准实例文档建立的相关规则和法规,对于上述申报报表附列信息进行XBRL呈报,如表2。

四、结论

我国税收信息化一直处于国家重点发展的位置,包括金税工程一、二、三期的开展都是我国税收信息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项目。但是不得不承认,即使我国税收信息化开展多年,还是存在着信息冗杂、数据关系复杂,无法达到相应的数据挖掘能力。本文从税收信息化平台的构建入手,细化加入XBRL纳税呈报后的结构图、XBRL呈报,为实现数据挖掘提供了必要的保证。同时在整个税收流程中引入XBRL报表的呈报,设计相关流程,并在实例文档解读的基础上,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附表信息(一)为例进行XBRL初步模型的构建,为利用XBRL进行税收呈报提供了相对较为具体和可操作的设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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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天西,黄长胤,吴忠生.XBRL中的财务信息元素的粒度研究[J].会计之友,2011(21):22-30.

[6] 李芬桂.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探讨XBRL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D].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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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会计论文例9

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 意义

Key words: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黄桃红(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84-02

一、问题的提出

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纳税筹划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纳税筹划却不多见,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经营关系不大。企业经营部门人员不参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不执行纳税筹划方案,结果要么筹划方案顾此失彼,要么筹划方案虽好却是一纸空文。

2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税负高低。有些纳税筹划只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而较少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结果虽然企业税负降低了,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营销费用却增加了,企业最终的收益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纳税筹划得不偿失。

3 纳税筹划不深入,理论上行不通。有些纳税筹划没有针对特定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考虑方案的适用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是简单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筹划方案建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企业如果存在免税期,其折旧就不具有抵税效应。因此,加速折旧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纳税筹划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上行不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些关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还有很多具体原因。总结这些原因,归根到底是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没有坚持系统性原则,没有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统论指导纳税筹划活动,构建纳税筹划系统。

二、纳税筹划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就是由人、资金和信息等要素构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经营环境下,实现节税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什么是纳税筹划?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一个活动或过程。如,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活动 。系统论认为,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终结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但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的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 纳税筹划系统结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也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以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纳税筹划系统功能。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受到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4 纳税筹划系统环境。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法为主的法律环境,二是企业的经营环境。税法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经营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三、构建纳税筹划系统的意义

1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活动之所以不偿失,是因为将税负最低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而没有考虑筹划活动中的成本。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后,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纳税筹划系统有产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并将其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我们就会发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税负最低为目标。有了这一系统性的观点为指导,就不会在纳税筹划时仅考虑税负降低而不考虑筹划成本,更不会设计实施阻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纳税筹划方案。

2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协调纳税筹划行动。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明确了企业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就会发现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有了这一系统性观点的指导,企业就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参与纳税筹划的设计与实施。相关人员有了这一观念,也能够自觉参与纳税筹划活动中来。有了各方人员的协调行动,纳税筹划就能够顺利实现。

3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确定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活动的。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应会发现这一系统是活动在由税法等构成的法律空间内。这个法律空间是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不得触犯超越。构成纳税筹划系统边界的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工商、金融、贸易等法律法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税法漏洞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平台。构建纳税筹划系统后,就会发现这个平台是个风险很大不宜采用的平台。税法的漏洞,就是纳税筹划系统活动边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时候,纳税筹划系统可以通过漏洞延伸到边界外,以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付出额外成本(如为此建立的专门机构费用等)。但漏洞毕竟是漏洞,总有一天会被国家堵上。

4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这一活动的本质是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系统内运动,其前提是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项目,如供应商、经销商,不能构成纳税筹划的要素,而是纳税筹划必须适应的环境要素。分清了系统要素和环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纳税筹划活动只能对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环境项目则需量边而行,如果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要求环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动。

结论:用系统论的观点作指导,构建纳税筹划系统,认清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结构、功能和环境,才能设计出切实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筹划的功效。

参考文献:

[1]周拥明,纳税筹划误区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8(12)

出纳会计论文例10

一、引言

一直以来存在着会计是科学还是艺术的争论。西方会计职业界曾长期认为会计是一种不能公理化的“艺术”,美国会计学家詹姆士·库莱瑟(J.Cullather)于1959年提出会计是一种实践性艺术,因为会计主要依据执行者的个人判断和解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名词术语委员会也曾将会计定义为:“会计是用独特方式并以货币对至少部分具有财务特征的交易和事项进行记录、分类和汇总,并对结果予以解释的艺术。”推崇这一定义的学者进而提出了所谓的会计“艺术论”。把会计视为一门艺术一度在理论界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研究的不断加深,会计越来越显示出其科学属性,把会计作为一门科学进行研究的观点逐渐取代了“艺术论”,成为近来的一种趋势。会计既然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理论的发展与完善也自然离不开其研究范式的发展变迁。类比范式的定义,所谓会计范式就是指会计研究者之间被共用的思考模式与知识框架。传统的会计理论研究一般遵循“命题+论证=结论”的范式,目前这种传统的研究范式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环境,因此,会计研究者需要适当转变思维模式与观念。本文对会计学研究范式的变迁做出简要回顾。

二、会计研究范式的变迁

(一)归纳法范式 所谓归纳法就是指由具体到一般,由实践推演到理论的研究方法。归纳法的特点通过对大量现象进行观察然后加以分类,从中概括出有关概念的内在联系,再将其表述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