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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履职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5-29 00:15:53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1

元旦刚过,xxx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1月15日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责报告会。会议由食品生产监管处王晓莉处长主持,全区115家大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质量管理责任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司领导、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各盟市、旗、县(区)从事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人员、国家和自治区级行业和监管专家、自治区新闻媒体代表总计300人参加了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司马纯良xx、xxx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xx局长和张xx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司董宏刚处长出席了会议。

此次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xxx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按照“守住安全底线,关注民生领域,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思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监管责任落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市场监管局成立的开局之年召开此次会议,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加强我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提升xxx自治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开了个好头。

开班仪式上,马纯良xx首先讲话。他首先对我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制度”和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肯定。并强调总局将20xx年作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马xx以多个案例从企业原辅料管控、 严格产品标准执行、生产全过程控制、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完善生产记录制度和真实性、保障产品贮存运输及销售交付、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规范企业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优化内部管理方式、创新风险管理手段、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等强调企业如何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要通过基层监督检查的规范化、抽检分离、专家咨询、加强宣传、投诉举报、依托社会中介组织、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平台,助力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白xx局长讲话强调

       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感。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要以天津权健违法事件、吉林长春疫苗事件为警醒,压实责任,切实提高落实食品安全的责任感。

       二要加强源头治理,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法定责任义务。企业一定要算清“安全风险”、“信用风险帐”,一定要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惨痛教训中警醒。能不能很好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事关企业生死存亡,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法定责任义务,要通过此次会议,相互借鉴、彼此警醒、查漏补缺,筑牢食品安全的生产防线。

这次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会,选择了我区规模以上高风险、大型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等食品生产企业参会。会上,xxx塞飞亚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xxx太仆寺旗草原酿酒有限责任公司、xxx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x欧式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xxx伊利实业集团股份6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做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4家属地监管部门针对企业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做了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报告。现场随机抽取了1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提问。6名国家和自治区级行业专家就行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如何防控做了专题培训,还就企业履责情况进行提问、点评和打分。会议邀请了舆情应对专家就如何应对舆论炒作作了专题辅导。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2

第三条 驻店药师在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期间必须在职在岗,认真审核处方,履行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指导消费者合理购买和使用药品、质量把关等职责。驻店药师职称证书应悬挂在店堂内显著位置,上岗时驻店药师胸前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和岗位等内容的胸卡。

第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每月月初应制定出驻店药师排班表,驻店药师上班必须签到。当班驻店药师因故不在岗时,应将标示“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告知牌摆放在处方药柜台醒目处;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报告药店负责人及时调整驻店药师。

第五条 驻店药师在销售药品时应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客观地告知消费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推荐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药品。对于病因不明或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延误治疗或加重病情的消费者,药师应向顾客提出就诊建议。

第六条 驻店药师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挂或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误导消费者把药品视为普通商品或将非药品按药品介绍;

(三)诱导消费者购买超过所需用的药品,给其带来用药风险;

(四)夸大药品疗效,以赢利为目的促销药品;

(五)采用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干扰、误导消费者的购药行为。

第七条 驻店药师非自身因素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如果驻店药师未及时报告,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驻店药师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受聘企业发生经销假劣药品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驻店药师变更受聘企业时,应先与原任职企业解除聘用关系,待原企业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被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聘用。

药品零售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驻店药师在其它药品经营、使用企业任职或使用虚假执业资格、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仍聘为驻店药师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并申请开办或变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处罚。

第十条 驻店药师因解聘或辞职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另行聘用符合条件的驻店药师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空岗。无驻店药师期间,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擅自销售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罚。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3

 

 

党员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一

我叫XXX,是教育界政协委员,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XX年X月出生,本科文化,现任XX实验中学校长。20XX年以来,在政协XX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贯彻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精神,发挥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现将一年多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主动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学政协及政治理论。20xx年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 xx大 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二是学教育业务。主要围绕业务相关的教育管理知识认真钻研,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水平;三是学法律法规。今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守法意识。

积极参加活动,履行委员职责。

认真参加县政协有关会议和调研、视察等活动。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感到光荣和自豪的同时,感到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自己能够遵守纪律,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活动。20xx年度主要参加了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高了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参加了对旅游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协视察,冒着大雪,战胜严寒,对XX计划生育服务站、XX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视察,对全县计划生育提了积极的建议,参加了文史委员会对XX高中、XXXX公司座谈指导活动,还先后两次到政协机关向政协*、*汇报工作,提建议。

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本人将提交提案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委员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平时注重走访、调研,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焦点、热点问题认真思考、撰写文字材料。20XX年以来,主要提议了《关于建设XX大道》等三个提案,去年年底还评为先进提案个人。

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工作。

上半年在教育局分管工作中,创造性实现了素质教育在全县小学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走出了新的路子,特别是对新教师的培训、校园语言规范化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下半年开始任职实验中学校长,学校现为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现有XX个班,XXX名在编教职工,XXXX名学生,带领学校领导班子,面对新的形势,应对发展中遇到的影响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一心致力于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尽快扭转学校不良社会影响、创办XX名校、吸引XX的学生到XX上初中的期望尽快变为现实,不断创新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实施新的创业工程。近段时间,实验中学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XX市人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坚持团结实干和谐创新的发展思路,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培养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学生;坚持关注每一名教师,关注每一名学生;积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育人的积极性,职员服务的积极性;实现精心备课、高效上课、民主评课、课后反思等,使素质教育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受到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更多的好评。各级领导对实验中学的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X书记、X县长等领导来校慰问指导,县委XXX书记来校视导,人大XXX主任来校视察,教育局全体领导班子、科室主任集体指导等,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快速发展。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本人虽然尽心尽力、勤勉工作,但是仍然感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文化知识水平不足、理论学习不够、创新精神不强、提案力度不深、联系群众不广、参政意识不浓等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学习、工作、活动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狂后我将进一步加强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不辜负政协领导和人民群众对我的希望和重托,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新XX贡献自已的力量。

党员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二

一年来,在县政协的领导下,在政协各位领导的支持下,我能够认真学习县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踏实工作、争先赶超,充分履行了政协委员的职责,在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居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踞持学习、改善学习,是适应形势发展和履行政协职能的迫切需要。我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增长才干、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基础和源泉,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不仅学习了与政协相关的知识,还系统地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每次会议上,都认真聆听并记录领导的发言,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思想政治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真正树立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牵的思想,也为有效履行职能、做好政协委员奠定了基础。

积极参加活动,履行委员职责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感到光荣和自豪的同时,也感到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自己能够严格依照《政协 县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活动。在 局工作期间,我积极陪同县政协领导到 等水利资源丰富的街道、乡镇进行调研,提出做大做强我县水产业规模的多条建议与意见,特别在争取新建项目和对上争取资金扶持上建言建策,使我县水产业受益匪浅。今年六月,我调任县 局工作,面对新的职责,我迅速调整思路,与县政协领导和其他委员一起深入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研,为部门履行食品监管职能倾注了大量心力。这些工作提高了自身能力,也为政协组织增添了光彩。同时能落实《政协 县委员会关于在委员中开展 五个一 活动的意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在改善民生方面,带头并号召单位工作人员捐款救灾、扶贫助学,金额达二万余元,还准备投入资金为 乡鱼乡中学改造校房门窗;在全县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知识 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等活动

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自己平时注重走访、调研,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焦点、热点问题认真思考、撰写文字材料,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攸关民生的意见建议,将提交提案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委员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工作

在 局担任主要领导以来,自己能够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

积极探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消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调查的通知》,对全县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迅速托清了底子、摸清了底数,通过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奠定基础。二是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印发了《关于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知识读本、餐饮服务许可申办指南,通过执法人员走访餐饮经营业户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新职能和食品安全法规。三是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组织22名业务骨干分为四个组,实行划片包干,由班子成员带队逐个饭店、餐厅、食堂进行检查整治,指导督促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了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瘦肉精、塑化剂等多项专项检查。四是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健全完善重大活动供餐制度、实施执法人员驻店指导,有效保障了重要领导来 、九地市人大座谈会、消防官兵集体用餐、环湖自行车赛、山东 第二届龙舟赛、中高考等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重规范严查处,进一步强化药械监管工作。将基本药物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贮存条件监管,不断巩固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成果。围绕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流程,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共受理查处举报投诉16件,出动执法人员1168人次,查处各类涉药械违法案件382件。

踞持廉洁自律,保证清正廉洁

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之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谋私利,不收受贿赂,不请吃,不吃请,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忠于党,忠于人民。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本人虽然尽心尽力、勤勉工作,但是仍然感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理论学习不够、创新精神不强、提案力度不深、联系群众不广等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学习、工作、活动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狂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不辜负政协领导和人民群众对我的希望和重托,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文明的新 贡献自已的力量。

党员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三

尊敬的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代表:

XX年,我非常荣幸当选**市第四届政协委员。面对组织的信任和人民重托,我既感到非常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回顾一年来担任政协委员的历程,我感想甚多,体会颇深,收获很大。今天,能有幸向区政协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委员报告工作,心情十分激动,这既是我向选举单位汇报工作,也是听取大家意见和要求、接受监督和改进工作的一次良好机会。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述职报告,敬请审议:

居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作用决定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政协职责。尤其是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形式下,更需要我不断的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此,我将学习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在繁忙的工作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做好政协工作的相关知识,关心时事政治和社情民意。

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

我觉得政协委员既是一个政治荣誉,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因此在繁忙的企业管理工作中,我经常提醒自己是一个政协委员,并尽可能把建言献策,参政议政这一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始、从日常本职工作着手,勤学、好问、多追究事理,多关注本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多关注新生事物,力求做到智为民所出,当好领导和政府的参谋。

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政协职责。出席政协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途径。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能够及时准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每次政协会议,我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期间,我能够认真听取各项工作报告,踊跃发言,并就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关注民生问题以及民企发展等有关稳定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我坚持会前深入群众,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会中积极发言,向大会反映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提出多项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建议及调研报告都是事关我市、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人民群众。

本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工作繁忙,面对的矛盾和问题很多,但我一贯奉行 踏实做事,诚恳待人 的准则,勤勉对待每一项工作,坦诚对待每一个人,努力办好每一件事情。尤其是在现在的社会中,民营企业较多,劳资关系复杂,各种矛盾频发,我总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协调好公司、职工双方的关系,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努力维护好职工利益,同时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及其家属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让职工感到关心和温暖,为企业职工办理了 三险 ,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这些工作和活动,着力构建和谐企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保证。

科技兴业,引领企业转型

政协委员既代表这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代表着个人先进性。随着市场国际一体化的成功转型,企业首要的课题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品位,走出初期阶段的那种小打小闹的经营方式,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 打造特色名面第一品牌。 这是我为公司设计的长远发展目标。十多年以来,我公司一直保持着新密市食品龙头企业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新密市的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新密市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正视不足,努力再创佳绩

靖年来,我虽然很好地履行了参政议政职责,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学习还不够系统,联系群众不广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工作、学习、活动中不断改进和加强。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4

二、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整合监管资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要按照“三位一体”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托内部联系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整合内部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二要建立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健全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网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享内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合力和工作的有效性。

(二)严格市场准入,实施长效监管。一是帮助企业按细则要求规范生产设备、卫生环境条件;二是督促企业按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三是对已获证企业在强化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加强获证后继监管措施,确保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合格;四是做好获证企业到期复查换证工作;五是加强获证企业递交年度自查报告的严格审查工作,按照79号令的要求,对年度自查报告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发证部门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

(三)继续推行“三分监管”,提高证后监管效能。根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规定实施总体框架》,结合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按照对全县食品企业确定的监管等级及监管频次,制定监管计划(见附件一),对获证食品及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备案核准工作。对企业(作坊)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承诺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到食品添加剂备案率达100%和“四个相符”,即企业提交的配料清单、经本局核准的食品添加剂备案表、食品标签标识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与企业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合。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

(五)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及新企业严把准入关口。已获证生产企业应当对发证时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生产设备、检验条件等环节持续改进。对相关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准入预审;对新获证企业开展证前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工作,提高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观念。

(六)加强对原辅料资质检查与质量评估。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此外,企业应及时关注原辅料生产企业的诚信情况,做好安全评估,如有问题应立即跟换原辅料的供给企业。

(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各类专项整治。做好重点产品监管工作,加强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八)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九)认真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资源准备。

三、主动配合,积极履行行政职能

(一)按规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监抽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相关信息,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二)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实现环节之间无缝对接,互通情况。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5

二是充实强化了镇办监管职能。在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加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办安监站长兼任,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员的培训和使用等工作。同时,为解决好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到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问题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6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食品安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恐慌之余,也试图寻找导致这些恶性事件的起因,最终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被认为是重要的原因。要想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依靠企业自律能够完成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推进企业的相关信息披露,只有企业的相关信息透明化,才能让其利益相关者信任企业,让企业的行为受到制约,让企业权衡自身利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比重时,倾向社会效益的实现。

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概述

1.1 企业社会责任含义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社会责任是指个体或组织对于社会公众应当承担的责任,即:个体或组织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应以促进社会发展为己任,在实现个体或组织本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承担实现个体或组织以外共同利益的社会义务。企业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为活跃的社会主体,也应该在获取更多经济效益之余,兼顾其他社会群体利益的保护。

我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关注是从近二十几年才开始,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有关企业面向政府上报环境基本情况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定期向政府部门披露企业环境维护与保护情况”。《规定》的颁布开启了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这一课题的研究,此后,社会各界就一边借鉴西方的成功经验,一边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制。

对企业所披露社会责任的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以下方面:国家与社会、自然环境与资源、股东、债权人与供应商、职工、客户与消费者、社区等,这种划分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可以按此标准来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意义

1.2.1 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制已经较为完善,为了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商业地位,促进贸易全球化的进程,必须与世界标准看齐,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上,应多加考虑社会责任的承担,只有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重要的地位,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2.2 获取公众信任的主要途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获取利益相关者的信任是企业获取支持的第一步。企业只有及时、准确的披露相关社会责任信息,让利益相关者信任企业,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此树立企业的社会地位。

1.2.3 构建稳定社会的要求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多是有关社会资源利用、人力资源保障、自然环境保护、产品与服务安全等的信息,每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其中关系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信息尤其备受关注。因此,企业必须做到履行社会责任并及时对外披露,消除企业与公众之间的隔阂。

1.3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随着近几年“速生鸡”、“三聚氰胺”、“毒胶囊”等恶性事件的频频发生,食品安全状况堪忧,一些恶性事件不断挑战着我们的底线,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对每一个社会公众的伤害也是史无前例的。人们不禁反思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信用缺失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

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完善,在各类规范性文件中,最有代表性的文件有以下2部:

2008年5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提到,上市公司可以视自身经营状况决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内容。

2009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首次全面阐述了我国企业所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由于相关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不够具体,也没有强制要求企业进行披露,企业在关于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仍然避重就轻,没有受到应有的约束,从而引发相应的食品安全问题。

2.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中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

2.1 政府层面

2.1.1 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具体内容主要分散在《公司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从目前的制度规定来看,证监会、证交所、国资委和财政部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所作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披露相关信息,但对于计量标准、披露形式、披露的具体内容、信息审验等并未进行强制性规定。

2.1.2 政府管理工作多头牵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控不足

我国长期以来对食品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一方面形成了各监管机构间职能范围交叉重复的现象。另一方面还可能因监管机构间的协调沟通而出现“监管真空”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而且政府对企业管理以事后处理为重点,缺乏事前预警。

2.1.3 物质基础薄弱,制约了社会责任信息的采集能力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缺乏专门的权威的检验机构,关键检测技术和设备落后,检测能力和范围有限。缺乏接受消费者信息反馈和投诉的专职机构和信息反馈机制,不利于管理工作的改进。

2.2 企业层面

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传统会计目标的局限导致了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企业只追求最大的经济利润,而无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2.2.1 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质量低

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内容不充分,大多只是披露其已经履行的社会责任,基本都是对社会所作的贡献,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却基本未提,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更加无从谈起。

2.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规范,主要以定性披露为主,缺少数据量化信息致使报告使用者不能充分了解企业在这一领域的缺点与不足。

2.3 社会层面

2.3.1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尚无独立第三方审验

目前我国还没有强制要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也没有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验。这些未经任何审验的社会责任报告缺乏一定的可信度和公众认可度,而且也使得企业有机会夸大事实情况,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果。

2.3.2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反应缺乏理性,阻碍了企业的信息供给

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常识匮乏和安全意识缺失,对负面信息反应缺乏理性,反应过于强烈。在许多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披露上,我国政府既要考虑经济政治的影响,也要考虑公众的承受能力,这种两难境地使其态度往往落后于媒体的披露,结果造成公众的恐慌和质疑,公众对权威信息需求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3.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策

3.1 政府层面

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制度。政府应因地制宜地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倡导企业积极履责并披露相关社会责任信息,制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以逐步规范披露方式,并最终通过立法使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

3.1.1 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管的主导力量。首先,必须赋予监管者独立而充分的监管权利,构建权威而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机构。其次,规定监管者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以便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和监管义务的及时履行。

3.1.2 加强信息披露的物质基础建设,提高信息采集能力

应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服务等过程全程监管,在此基础上实现对经营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追溯。实施食品可追溯制度,一是要将可追溯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细化不同食品追溯内容和范围;二是加强追溯技术的开发应用,如二维码标识、计算机视觉技术等。

3.2 企业层面

3.2.1 企业应深化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认识

企业应充分意识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培养企业和企业会计人员的自愿披露习惯。应将社会责任理念纳入企业的文化体系,尝试在董事会下设置专门的社会责任管理职能部门,在企业内部建立覆盖各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社会责任管理组织网络。企业应将社会责任作为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履行其社会责任。可以将信息披露工作前移,推动现有的以事后总结为主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向事中跟进乃至事前规划的模式发展。

3.2.2 企业应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与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和期望密切相关,披露的内容也要完整可靠。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最根本动因。因此,要完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就要注重企业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使相关信息的披露真实反映其诉求,并以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为标准区分信息披露中的详略主次,从而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3.2.3 统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应该具有规范性的特征,披露范围、披露重点等都应该有明确规范。建立和健全社会责任考核的指标体系,使企业自身纵向可比和不同企业间横向可比得以实现,相关数据和指标还应该具有可验证性,从而使企业能够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集中反映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如果可以确认和进行数据计量,用定量的数据来反映,而对于一些无法进行会计计量的,但又是至关重要的社会责任项目,可以用文字表述的方法进行披露。

3.3 社会层面

3.3.1 第三方审验介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管理体制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需要客观第三方的独立审验作为其可靠性的重要保障。第三方审验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其真实性、正确性与客观性的验证上,确保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可信,从而满足各利益相关者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要。为保证审验的质量,从事审验工作的人员不仅要具备财务会计和审计知识与技能,还必须具备社会责任政策法规、社会学和社会福利经济学,生产经营与社会责任关系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北京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报告研究中心从事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相关的验证服务工作。今后应大力推进独立的第三方审验。

3.3.2 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开展消费者关于安全食品常识、安全消费观念、安全消费技术、安全消费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对消费者行为的引导,使消费者成为清醒、明白的消费者,提高消费技能,能在市场上做出明智的选择。培养消费者对自己权利和所承担责任、义务的认识,提高消费者的素质,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参考文献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7

1.推动机构改革,完成职能调整。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正确定位、认真制定、组织实施“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和理顺权责关系。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内部机构设置到位,监管人员配备到位,监管经费保障到位,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地完成职能调整,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2.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的要求,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公示制和过错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落实“政府负总责”,严格履行“部门负其责”,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施治新格局。

3.统筹城乡监管,健全组织网络。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监管职能和公共服务方向转变,确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的目标,积极统筹城乡监管,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一专三员”制度,延伸监管触角,实现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队伍全覆盖。

4.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教育培训。按照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精心谋划调研课题,侧重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课题调查研究,开展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现状、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以及基层监管模式调研,探索实践建立新的监管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以镇(街道)和部门分管领导、监管执法人员、“一专三员”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建立一支与履行新职能相适应的监管队伍。

二、以深化示范创建工程为依托,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5.巩固发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长效机制,积极创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巩固提升部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职能调整到位后,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6.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化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实现示范镇(街道)全覆盖。开展药品示范创建绩效评估,丰富创建内涵,巩固创建成果,完善创建工作机制。采取督查和暗访等形式,强化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确保创建质量。扎实开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力争建成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

7.深入开展平安示范工程。把推进“平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平安示范药企(药店)建设方案,拓展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标准。强化示范创建工作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平安示范药企(药店)督查考核。注重平安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典型宣传和总结推广,开展“十佳优秀药师”和“十佳优秀示范药企(药店)”评选,努力提升平安系列示范创建水平。

8.持续深化绿色餐桌工程。充分发挥“绿色餐桌工程”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办法。组织实施“绿色餐桌工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以推行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优化品种结构为突破口,以完善检测手段为保障,以丰富市场供应为目标,积极扶持建立集中配送中心,努力促进基地与市场的对接,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大基地、市场、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四位一体”检验检测力度,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三、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为基础,着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9.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注重源头控制,严把准入关,重点抓好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加强零售药店GSP认证,切实强化药师的管理。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重点加强原料购进、投料监控、出厂检验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切实加强高风险企业、原料药、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医用氧、药用辅料、药包材等专项检查,强化特殊药品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实施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大对验配类、体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强化认证后续监管,扎实开展GMP、GSP跟踪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全面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可控性。

10.突出基本药物质量全面监管。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各项措施,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督促企业做好电子赋码、核注核销和预警处理工作,强化招标、采购、使用、养护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努力实现基本药物质量全程动态可追溯管理,严格执行审查、目录报备制度,开展中标品种质量评估与风险排查,动态掌握基本药物品种和生产、配送企业中标情况,加大对生产、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监管档案。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依法查处不合格药品,切实提高基本药物监管有效性、针对性。

11.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调整到位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抓好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切实加强协调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上下一致、职责明确、归口管理、协调有效、运转高效、配合密切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开展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明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做好迎接省市县(市)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专题审议询问和省市县(市)政协“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专项民主监督,督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12.积极履行餐饮保化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位后,积极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严格餐饮服务食品许可管理,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监督信息公示制,积极实施“五常法”、“三常法”管理,重点强化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及配送中心监管。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活动、重要时期餐饮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期餐饮消费安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监管,控制餐饮原辅料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四、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

13.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平台。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完善信息化建设制度,优化网络架构,整合信息资源,为监管信息在系统内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打好基础。积极构建电子化监管平台。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加快实现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运行,建立覆盖所有涉药单位的电子监管档案。扎实推进四大类药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电子监管,实施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深入推进药品购进品种、温湿度远程实时在线监管。巩固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控成果,完善远程电子化监管系统,实现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探索对保健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实施远程电子化监管。

14.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配置必需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强化快检技术,加强检验技术培训,开展检验检测和技术研究,综合承担药品质量监督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检测、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测等技术监督职能,满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监督的技术支撑要求。

15.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建设。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开展不良反应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延伸监测触角,扩大监测覆盖面,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报告激励机制,加强反馈、沟通、处置机制建设,规范监测与报告行为,着力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数量和质量。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制度,提升报告评价能力,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企业质量控制水平,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加大质量抽验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规范抽验,科学制定抽验计划,合理安排不同环节、不同品种的抽验比例,常态化开展药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对投诉举报集中、不良反应多、违法广告严重、中标价格偏低、用量大、高风险的品种加大力度,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切实提高阳性率。积极探索建立快检车、快检箱、快检室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监督性评价性抽验任务,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性抽验,确保基本药物抽验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率90%以上,药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核查,开展抽验情况分析评价,完成年度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分析报告。探索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评价抽验工作。

17.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评价。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食品安全年度风险监测检测计划,协调督促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任务,每月编制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公报,开展食品安全分析评价,统一及时通报和预警信息。继续实施食品抽检“五统一”机制,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检测指标的落实,确保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50%以上,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93%以上,餐饮服务环节合格率85%以上,城区和镇(街道)、农村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95%。

五、以深化专项整治为重点,着力保持食品药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18.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切实加强综合协调,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居民集聚区、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调味品、畜禽屠宰、餐具、食品包装材料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19.扎实推进药品安全整治。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验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稽查衔接。组织开展药品非法添加、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特殊药品、假冒知名品牌药品等专项整治,加强督查,保证质量,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械和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和小诊所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走票”、“挂靠”经营、出租柜台、异地设库经营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小药店”整规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0.创新完善稽查执法机制。积极探索新体制下稽查工作新模式,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稽查执法体系。深化完善“八小时外”巡查、打假联动、协作通报、信息互通、案件协查等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协作、部门协作、政企协作和区域协作等构成的打假治劣立体式协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制度,以公安、检察院、法院、食品药品监管四方联席会议为基础,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刑事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全面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加大药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案件督查督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建立重点案件查处奖励制度,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

21.加强违法广告综合治理。建立广告监测系统,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测,定期分析归纳违法广告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曝光违法广告,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针对违法广告、围绕广告产品,采取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监督下架、暂停销售、消费警示、公开曝光、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相结合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遏制和减少虚假广告。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行为,建立药品信息监察员制度,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

六、以完善风险预测预警为核心,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2.完善预警应急制度。积极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探索建立以风险预警平台、评价性监测网、监督性监测网、不良反应监测网为核心的风险预测预警制度。修订完善《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根据职能调整需要,调研并出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报告、值守、防控、监测、善后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和操作步骤,督促、指导高风险及重点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3.提升预警应急水平。构建上下联动、统一高效、快速反应的预警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应急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共享。组建投诉举报中心,认真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完善网上举报方式,拓展投诉举报渠道,构建“统一受理、分级办理,分类指导、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工作平台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专家会,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常态化风险评估和调查评价。切实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强化应急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七、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重任,着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4.推进产业健康发展。强化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依法精简审批事项,完善事权分配体系,简化程序,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等效能,尽最大努力缩短时限,帮助企业抢占市场先机。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企业需求,加大医药行业的人才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医药企业人才保障和质量管理水平。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大政策法规咨询、立项审批、技术攻关服务力度,推动建立形式多样的政、产、学、研合作联盟,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有品牌。鼓励和推动药械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制定和实施扶优劣汰、促进集中的监管政策措施,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医药现代物流特别是第三方药品物流加快发展,鼓励、推进医药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合理引导跨行业兼并,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

25.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完善诚信评定机制,深化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制售假劣产品、不遵守商业道德的失信单位,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企业自律,积极开展食品药品行业“重质量、讲诚信、保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经营理念,打造诚信品牌,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市场环境的形成。

八、以深化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着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26.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年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十进”宣传服务活动。深化药学服务进社区,充分发挥药学会、“平安药监”服务团队、药师志愿者服务团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周)和公众安全用药培训、百名药师进基层、清理家庭小药箱等活动,不断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水平。

27.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高度重视舆论引导,积极支持舆论监督。健全信息制度,拓展信息渠道,及时监管信息和预警信息。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制作电视专题片、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开设媒体专版专栏、制作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成效。切实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妥善处理舆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研究媒体参与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逐步形成执法监督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舆论氛围。

九、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关键,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28.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行力。坚持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完善确责、明责、履责、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处罚调查审理审核执行“四分离”,深入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书,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和纠错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回访制和行政许可卷宗抽查制。整理和清理执法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8

早年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引发了全国奶制品行业的恐慌,直至现在还留有阴影。这起食品安全事件,属于典型的食品企业集体缺失社会责任酿发的社会悲剧,它时刻启示着我们,食品安全在中国已经刻不容缓,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对于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信任的构建,对于微观经济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社会和谐氛围的营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川菜作为极具代表意义的中华特色食品,在全国乃至世界打响品牌,不仅仅是依靠产品本身较旺的市场需求,川菜企业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始终将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可持续的传承下去。

一、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

通过实地调研分析和文献阅读参考,目前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分两派,一派是小规模经营的苍蝇小馆,它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另一派则是大型有自主品牌的川菜企业,它们在社会责任的认知方面更加全面,大多能有意识的去履行社会责任。

(一)小规模川菜企业多处于被动状态

绝大多数小规模川菜企业处于被动履行社会责任状态。通过实地调查显示,大部分小规模川菜企业缺少形成文字的经营理念,也基本没有成系统的食品质量条款,绝大部分经营者是大专以下文凭,对《食品安全法》的了解也比较模糊。这主要因为,川菜企业大多数属于小规模、且集聚效应较强,自身处于竞争激烈、同质化较为严重的市场环境下,更多地关注着企业盈利和生存问题,如果要开发新的健康食品又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也可能会面临失败的风险,甚至被带入亏损的境地。因此,小规模川菜企业出于保守经营的考虑,较少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甚至是为了满足短期经济利益,部分企业会逃避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大型川菜企业认知和行为表现较好

大型川菜企业对社会责任有较好的认知。通过实地调查显示,98.55%的企业有比较明确的经营理念,但是经营理念中体现食品安全的并且放在第一位的却只有18.31%;在企业规章制度中涉及较多食品质量条款的仅占28.74%,有所涉及的占61.56%;有45.73%的企I通过内部培训了解到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有31.63%的企业主动了解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见,大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一定的认知。主要因为,一方面这部分企业需要建立自主品牌,保持较好的口碑,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获取利润,就必须维护企业形象,而社会责任就是最好的载体之一;另一方面,大型川菜企业往往会受到更多的关注,不仅仅是消费者的关注,还有政府、行业和媒体的关注,也就无形中受到了监管,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就有了较好的表现。

二、川菜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川菜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川菜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不足,加上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和增大利润,会减少或规避对于社会责任的履行;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行业、消费者、媒体等对川菜企业的制约不够,也是导致其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一)川菜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不足

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自上世纪20年代提出后,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在当代社会,我们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慈善责任等几个方面。而现实生活中,川菜企业往往只看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无视其他社会责任,更有甚之为了使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枉顾法律责任。事实上,我国有不少的川菜企业根本不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或者说是忽视误解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还有些川菜企业,特别是小规模川菜企业认为,只要能在不被执法机关查处的基础上,保持企业盈利,并能解决一些社会劳动力就业问题,就算是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所有的社会责任都是建立在食品安全的基础上,企业无法保证食品安全,就无从谈起履行社会责任。川菜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知不足,导致了部分企业过于重视眼前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川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立法不够系统全面

从现有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来看,并没有形成系统全面的体系。第一,虽然当前已经出台相关法律,如《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是很多川菜企业规模小甚至无牌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少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运营,“苍蝇馆子”、“路边小摊”随处可见,在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盲区。第二,某些法律条款使企业违法成本过小。如《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范围如此之大,给执法者留下了过大的自主裁定权,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可操作性。企业的法律风险越低,违法成本越小,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几率就越大。第三,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比较笼统。如《食品安全法》附则第99条中对食品、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等做了界定,但是并没有对食品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等环节做出具体的说明,对于小作坊式的川菜企业也没有具体说明,所以在日常监管中容易导致职责不清,监管不力。

(三)行业约束力不强

川菜缺少一个权威性且具有号召力和约束力的行业协会,就更难提行业认知和约束。对于小作坊式的川菜企业而言,很多从业人员缺少健康证,而“路边小摊”更是连营业执照都没有。这样的情况分布较为散广,市场需求较大,很难受到单独一个行业组织的约束,能否履行社会责任全靠自身职业素养。对于大型上规模的川菜企业而言,它们往往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会适当的牺牲公众利益,逃避社会责任,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但是行业组织却没有有力的措施来改变这样的现状,无法对川菜企业形成一定的约束力。

(四)消费者投诉意识不强

消费者对于川菜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关注意识不够,投诉意识不强。主要包含两大原因,一是川菜属于中国传统菜系之一,由于分布范围广且消费水平低,消费者对其的关注更多停留在口感和价格上,较少关注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即便出现问题只要不是危及自身健康,一般都不会去投诉。二是川菜自身缺少行业监管标准,消费者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也相对有限,很难自发性地去检举和投诉未履行社会责任的川菜企业。

(五)媒体信息披露滞后

媒体对川菜企业的报道多是聚焦在美食寻找方面,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或为企业做宣传,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方面的报道却相对滞后。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媒体相对而言处于被动的状态,如果消费者不提供线索,便很难主动去发现和报道问题,只能等到企业发生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才会披露出来;另一方面,部分媒体为了增加阅读量,更多去关注社会热点事件,而较少会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跟进川菜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这也同样导致川菜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问题长期被忽视。

三、促进川菜企业社会责任养成的策略

(一)加强企业内部建设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决定因素。一方面,比较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往往其规章制度中也相应有较大篇幅涉及食品质量,并且在环境建设过程中也会相应的注重食品安全建设,这样便能从规章制度方面强制性要求员工执行相应的食品标准,从而保证社会责任的履行。另一方面,具有人文关怀、注重员工职业道德和企业诚信建设的企业,必然会形成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工作氛围,使全体员工能在企业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中对社会责任形成共识,这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在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中,还应该包含企业伦理道德文化建设。应树立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理念,组织企业员工开展道德准则知识学习,铸造企业精神。

2.提高经营者履责理念。为了推广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从而提升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就必须提高经营者履责理念。川菜企业很多是个体经营户出身,或者是由家族企业演变而来,相当一部分经营者缺乏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塑造企业形象来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理念。根据《财富》的调查报告显示,有23%的企业制定了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而35%的企业也开始考虑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经营计划之中。但在实地调查中,有79%的被调查者认为经营者在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可见,要想川菜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就必须得从经营者的理念入手。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具有企业家精神,抛弃利润是唯一目标的旧观念,要充分考虑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不能成为资本的奴隶。

3.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川菜企业应强化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知。首先,通过加强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内涵、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使川菜企业认识到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如果要获得长远利益,就要转变观念,把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发展动力,把社会责任纳入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中来。其次,将承担社会责任提上日程,确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还应制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措施,将其融入企业管理的环节和过程中。再次,通过将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或者是作为企业员工手册内容,提高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提高小规模川菜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力。小作坊式川菜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着行业发展的一个难题。要想使小规模川菜企业能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它的社会责任承担力是关键。首先,政府或行业协会应该针对小规模川菜企业特别是小作坊、“路边摊”式川菜企业,开展教育和培训,制定适合它们实际情况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生产环境,摆脱脏乱差的标签,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力。其次,小规模川菜企业应该利用自己所生产食品的鲜明特色,与生产同类食品的加工制作企业寻求合作,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对食品进行特色化经营。如四川凉糕、川北凉粉、叶儿粑等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却往往在制作销售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但是却又有着相对大的消费市场,生产这类食品的企业就可以寻求一些规模化的企业进行合作,取长补短。同时,小规模川菜企业还应该主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利用政策帮扶资金、技术来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再次,小规模川菜企业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投保保险公司的小额责任险。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在最初可以用很少的经济投入换来在事故发生后的足以弥补损失的赔偿。

(二)优化外部环境

1.完善法律法规。第一,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责任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即SA8000),研究和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普及对国际标准的认知,并努力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第二,基于道德规范而缘起的社会责任可以不带强制性,但基于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社会责任带有强制性,企业必须履行。这就要求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部T通过将既符合国际同行做法,又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如环保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章制度。第三,要保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兼顾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加大食品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安全标准的修订力度。第四,要加强与食品安全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如针对食品添加剂制定专门的法规,不能像现在一样仅进行罚款,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惩罚措施,对于严重者还应通过刑法予以处罚。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引导多方加入监督体系,形成企业良好的外部监控环境。食品安全,仅仅工商、质检和药监的力量是不够的,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消费者群体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巨大合力,推动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首先,政府应当作为主导,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指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内部社会责任管理的制度化。其次,要强化政府部门的执法职责。当特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法律义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义务,而政府执法机关也必须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因此,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企业与政府执法机关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消费者进行正确引导,对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好的企业加以正面宣传,对于无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让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基本的认知,使消费者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管理中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最终使得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消费群,走向灭亡。

3.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首先,先建立川菜食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提高工作的深入性。如组织食品安全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讲座、经验交流会,发行内部刊物,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知识。同时,筛选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川菜企业成为会员,并开展一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活动,鼓励川菜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其次,建立合理有效的行业约束机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川菜食品行业协会根据各个川菜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个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审验,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道屏障,特别针对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最后,川菜食品行业协会要指导企业积极学习和获取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认真组织川菜企业落实执行,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为了保证企业的活力,对不同规模和形式的企业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鼓励企业自主承担社会责任。

4.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现实中,通常消费者无法了解食品的制作过程。所以,即使有些不良川菜企业用变质或药物浸泡过的原料制作成的食品,消费者也无法通过食品本身的外观进行辨别,除非是该食品直接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才会被披露出来。更何况有些危害并不是短期内就会出现危害健康的表现,而是要通过长期的积淀才会显露出来。对此,只有尽早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才能提高食品制作、加工及销售过程的透明度,让消费者有足够的知情权。首先,政府应该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披露企业履责情况的信息,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方式,并通过立法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形成法律规范。其次,可以通过第三方审验介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管理体制。第三方的独立审验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靠性的重要保障,他们工作的重点是对其真实性、客观性及正确性的验证上,应尽量满足各利益相关体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要。

四、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川菜企业能否承担起社会责任,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重大议题。这不仅关系到川菜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更关系到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川菜企业只有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真正做到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健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社会的认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也只有能承担社会责任的川菜企业才能为川菜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文霞.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调查[J].调研世界,2013(1)

[2]金明,栗晓宏.食品安全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再思考[J].经济视角,2012(11):

[3]江保国.从监管到治理: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法律促进机制的构建[J].行政论坛,2014(13)

[4]刘平平.食品安全的社会道德责任研究[M].山|师范大学,2015

[5]吴伟容.基于食品安全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08)

[6]郭妍.论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为视角[D].西南政法大学,2013

[7]曾翔云.食品安全视阈下我国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及对策[J].武汉工业学院学报,2013(3)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9

关键词:食品安全 川菜企业 社会责任 

早年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引发了全国奶制品行业的恐慌,直至现在还留有阴影。这起食品安全事件,属于典型的食品企业集体缺失社会责任酿发的社会悲剧,它时刻启示着我们,食品安全在中国已经刻不容缓,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对于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信任的构建,对于微观经济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社会和谐氛围的营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川菜作为极具代表意义的中华特色食品,在全国乃至世界打响品牌,不仅仅是依靠产品本身较旺的市场需求,川菜企业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始终将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可持续的传承下去。 

一、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 

通过实地调研分析和文献阅读参考,目前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分两派,一派是小规模经营的苍蝇小馆,它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另一派则是大型有自主品牌的川菜企业,它们在社会责任的认知方面更加全面,大多能有意识的去履行社会责任。 

(一)小规模川菜企业多处于被动状态 

绝大多数小规模川菜企业处于被动履行社会责任状态。通过实地调查显示,大部分小规模川菜企业缺少形成文字的经营理念,也基本没有成系统的食品质量条款,绝大部分经营者是大专以下文凭,对《食品安全法》的了解也比较模糊。这主要因为,川菜企业大多数属于小规模、且集聚效应较强,自身处于竞争激烈、同质化较为严重的市场环境下,更多地关注着企业盈利和生存问题,如果要开发新的健康食品又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也可能会面临失败的风险,甚至被带入亏损的境地。因此,小规模川菜企业出于保守经营的考虑,较少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甚至是为了满足短期经济利益,部分企业会逃避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大型川菜企业认知和行为表现较好 

大型川菜企业对社会责任有较好的认知。通过实地调查显示,98.55%的企业有比较明确的经营理念,但是经营理念中体现食品安全的并且放在第一位的却只有18.31%;在企业规章制度中涉及较多食品质量条款的仅占28.74%,有所涉及的占61.56%;有45.73%的企業通过内部培训了解到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有31.63%的企业主动了解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见,大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一定的认知。主要因为,一方面这部分企业需要建立自主品牌,保持较好的口碑,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获取利润,就必须维护企业形象,而社会责任就是最好的载体之一;另一方面,大型川菜企业往往会受到更多的关注,不仅仅是消费者的关注,还有政府、行业和媒体的关注,也就无形中受到了监管,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就有了较好的表现。 

二、川菜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川菜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川菜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不足,加上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和增大利润,会减少或规避对于社会责任的履行;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行业、消费者、媒体等对川菜企业的制约不够,也是导致其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一)川菜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不足 

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自上世纪20年代提出后,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在当代社会,我们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慈善责任等几个方面。而现实生活中,川菜企业往往只看重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无视其他社会责任,更有甚之为了使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枉顾法律责任。事实上,我国有不少的川菜企业根本不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或者说是忽视误解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还有些川菜企业,特别是小规模川菜企业认为,只要能在不被执法机关查处的基础上,保持企业盈利,并能解决一些社会劳动力就业问题,就算是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所有的社会责任都是建立在食品安全的基础上,企业无法保证食品安全,就无从谈起履行社会责任。川菜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知不足,导致了部分企业过于重视眼前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川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立法不够系统全面 

从现有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来看,并没有形成系统全面的体系。第一,虽然当前已经出台相关法律,如《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是很多川菜企业规模小甚至无牌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少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运营,“苍蝇馆子”、“路边小摊”随处可见,在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盲区。第二,某些法律条款使企业违法成本过小。如《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范围如此之大,给执法者留下了过大的自主裁定权,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可操作性。企业的法律风险越低,违法成本越小,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几率就越大。第三,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比较笼统。如《食品安全法》附则第99条中对食品、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等做了界定,但是并没有对食品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等环节做出具体的说明,对于小作坊式的川菜企业也没有具体说明,所以在日常监管中容易导致职责不清,监管不力。 

(三)行业约束力不强 

川菜缺少一个权威性且具有号召力和约束力的行业协会,就更难提行业认知和约束。对于小作坊式的川菜企业而言,很多从业人员缺少健康证,而“路边小摊”更是连营业执照都没有。这样的情况分布较为散广,市场需求较大,很难受到单独一个行业组织的约束,能否履行社会责任全靠自身职业素养。对于大型上规模的川菜企业而言,它们往往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会适当的牺牲公众利益,逃避社会责任,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但是行业组织却没有有力的措施来改变这样的现状,无法对川菜企业形成一定的约束力。

(四)消费者投诉意识不强 

消费者对于川菜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关注意识不够,投诉意识不强。主要包含两大原因,一是川菜属于中国传统菜系之一,由于分布范围广且消费水平低,消费者对其的关注更多停留在口感和价格上,较少关注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即便出现问题只要不是危及自身健康,一般都不会去投诉。二是川菜自身缺少行业监管标准,消费者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也相对有限,很难自发性地去检举和投诉未履行社会责任的川菜企业。 

(五)媒体信息披露滞后 

媒体对川菜企业的报道多是聚焦在美食寻找方面,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或为企业做宣传,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方面的报道却相对滞后。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媒体相对而言处于被动的状态,如果消费者不提供线索,便很难主动去发现和报道问题,只能等到企业发生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才会披露出来;另一方面,部分媒体为了增加阅读量,更多去关注社会热点事件,而较少会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跟进川菜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这也同样导致川菜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问题长期被忽视。 

三、促进川菜企业社会责任养成的策略 

(一)加强企业内部建设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决定因素。一方面,比较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往往其规章制度中也相应有较大篇幅涉及食品质量,并且在环境建设过程中也会相应的注重食品安全建设,这样便能从规章制度方面强制性要求员工执行相应的食品标准,从而保证社会责任的履行。另一方面,具有人文关怀、注重员工职业道德和企业诚信建设的企业,必然会形成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工作氛围,使全体员工能在企业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中对社会责任形成共识,这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在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中,还应该包含企业伦理道德文化建设。应树立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理念,组织企业员工开展道德准则知识学习,铸造企业精神。 

2.提高经营者履责理念。为了推广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从而提升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就必须提高经营者履责理念。川菜企业很多是个体经营户出身,或者是由家族企业演变而来,相当一部分经营者缺乏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塑造企业形象来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理念。根据《财富》的调查报告显示,有23%的企业制定了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而35%的企业也开始考虑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经营计划之中。但在实地调查中,有79%的被调查者认为经营者在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可见,要想川菜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就必须得从经营者的理念入手。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具有企业家精神,抛弃利润是唯一目标的旧观念,要充分考虑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不能成为资本的奴隶。 

3.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川菜企业应强化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知。首先,通过加强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内涵、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使川菜企业认识到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如果要获得长远利益,就要转变观念,把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发展动力,把社会责任纳入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中来。其次,将承担社会责任提上日程,确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还应制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措施,将其融入企业管理的环节和过程中。再次,通过将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或者是作为企业员工手册内容,提高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提高小规模川菜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力。小作坊式川菜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着行业发展的一个难题。要想使小规模川菜企业能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它的社会责任承担力是关键。首先,政府或行业协会应该针对小规模川菜企业特别是小作坊、“路边摊”式川菜企业,开展教育和培训,制定适合它们实际情况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生产环境,摆脱脏乱差的标签,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力。其次,小规模川菜企业应该利用自己所生产食品的鲜明特色,与生产同类食品的加工制作企业寻求合作,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对食品进行特色化经营。如四川凉糕、川北凉粉、叶儿粑等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却往往在制作销售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但是却又有着相对大的消费市场,生产这类食品的企业就可以寻求一些规模化的企业进行合作,取长补短。同时,小规模川菜企业还应该主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利用政策帮扶资金、技术来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再次,小规模川菜企业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投保保险公司的小额责任险。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在最初可以用很少的经济投入换来在事故发生后的足以弥补损失的赔偿。 

(二)优化外部环境 

1.完善法律法规。第一,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责任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即SA8000),研究和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普及对国际标准的认知,并努力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第二,基于道德规范而缘起的社会责任可以不带强制性,但基于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社会责任带有强制性,企业必须履行。这就要求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門通过将既符合国际同行做法,又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如环保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章制度。第三,要保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兼顾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加大食品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安全标准的修订力度。第四,要加强与食品安全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如针对食品添加剂制定专门的法规,不能像现在一样仅进行罚款,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惩罚措施,对于严重者还应通过刑法予以处罚。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引导多方加入监督体系,形成企业良好的外部监控环境。食品安全,仅仅工商、质检和药监的力量是不够的,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消费者群体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巨大合力,推动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首先,政府应当作为主导,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指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内部社会责任管理的制度化。其次,要强化政府部门的执法职责。当特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法律义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义务,而政府执法机关也必须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因此,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企业与政府执法机关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消费者进行正确引导,对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好的企业加以正面宣传,对于无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让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基本的认知,使消费者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管理中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最终使得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消费群,走向灭亡。

3.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首先,先建立川菜食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提高工作的深入性。如组织食品安全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讲座、经验交流会,发行内部刊物,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知识。同时,筛选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川菜企业成为会员,并开展一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活动,鼓励川菜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其次,建立合理有效的行业约束机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川菜食品行业协会根据各个川菜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个川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审验,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道屏障,特别针对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最后,川菜食品行业协会要指导企业积极学习和获取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认真组织川菜企业落实执行,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为了保证企业的活力,对不同规模和形式的企业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鼓励企业自主承担社会责任。 

4.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现实中,通常消费者无法了解食品的制作过程。所以,即使有些不良川菜企业用变质或药物浸泡过的原料制作成的食品,消费者也无法通过食品本身的外观进行辨别,除非是该食品直接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才会被披露出来。更何况有些危害并不是短期内就会出现危害健康的表现,而是要通过长期的积淀才会显露出来。对此,只有尽早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才能提高食品制作、加工及销售过程的透明度,让消费者有足够的知情权。首先,政府应该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披露企业履责情况的信息,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方式,并通过立法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形成法律规范。其次,可以通过第三方审验介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管理体制。第三方的独立审验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靠性的重要保障,他们工作的重点是对其真实性、客观性及正确性的验证上,应尽量满足各利益相关体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要。 

四、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川菜企业能否承担起社会责任,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重大议题。这不仅关系到川菜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更关系到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川菜企业只有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真正做到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健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社会的认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也只有能承担社会责任的川菜企业才能为川菜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文霞.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调查[J].调研世界,2013(1) 

[2]金明,栗晓宏.食品安全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再思考[J].经济视角,2012(11): 

[3]江保国.从监管到治理: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法律促进机制的构建[J].行政论坛,2014(13) 

[4]刘平平.食品安全的社会道德责任研究[M].山東师范大学,2015 

[5]吴伟容.基于食品安全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08) 

[6]郭妍.论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为视角[D].西南政法大学,2013 

[7]曾翔云.食品安全视阈下我国餐饮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及对策[J].武汉工业学院学报,2013(3) 

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例10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良好,各部门(单位)均能严格落实“三定”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定期督查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在农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餐饮消费等环节(领域)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通过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深入地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严重不足,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例,目前泰山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到2400余家,其中持证单位1836家,无证的小餐饮单位600余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12000余人。此外,尚有数目庞大的无证小餐饮摊点。而作为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能部门,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泰山区稽查大队目前只有25个编制,实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副队长两人,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两人,区分局抽调人员2名,综合科工作人员1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14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现监管全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109家,涉及197个品种的产品,而区质监分局2002年2月上旬时只核定了公务员编制9人,稽查编制10人,再加上市辖区不设技术机构,没有确定事业编制,近10年没有新进人员,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造成目前区质监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二)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者缺失,某些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认定存有争议。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界定模糊,尤其是边界领域,给具体实施操作带来了难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省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本身规定十分明确,并没有交叉或模糊地带。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涌现出不少新类型的食品餐饮企业,到底分属哪段监管,各部门存有争议。如目前新出现的鲜奶吧,其经营模式包含了鲜奶现场加工出售、提供餐饮服务供食客现场食用等不同环节,使得工商、质监与食药部门无法独立完成监管,结果就是哪家也不管,监管陷入真空。目前存在这种监管空白的还有泰城知名的银座早餐、稻香园面包店等食品经营单位。

(三)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现实操作中导致监管责任不明。泰山区地处市中区,地区特色为一地四府,狭小的地域范围内存在着多级政府机关,市政府、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单位众多导致出现某些领域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的现象。自2005年以来,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区域的餐饮单位难以界定隶属泰山区或景区监管,二是景区运营证是否适用泰山区存在疑问,三是存在一个食品经营单位同时跨泰山区、景区的现象,四是因管理争议而引发的系列问题。

(四)部分无证经营单位成为监管空白,亟需城市执法部门介入。泰山区现正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建设速度很快,城区内许多地方均在大拆大建,而小产权房、自搭自建房、面临拆迁房、违章建筑房等都不能提供房产手续,客观上造成了全区有1000余户食品经营户无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给食药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监管造成很大难度和隐患。

(五)监管部门配合力度仍然不足,监管链条衔接地带不够紧密。此类问题在农、畜产品领域表现突出。根据职责规定,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管理,同时需要市场开办单位严把市场进货关,将法律赋予市场开办单位的职责履行好。动物产品进入市场时,市场管理单位并不能严格查验是否具有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造成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在乳制品领域,原料进入乳品加工企业时,企业应当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标准对各项违禁物质进行严格检测,才能杜绝各种违禁物质的违法添加,质监部门也应当派驻监管人员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以防不合格乳制品流入市场。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尽快充实监管力量。力量不足是制约监管的直接原因。泰山区地处市中区,旅游餐饮业十分发达,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就现有监管力量,如不计农户和小作坊、小摊贩,平均1人要监管100多户生产经营单位,每人日均监管几万斤食品。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任务多、力量不足的部门(单位),如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镇等应尽快充实人员编制,从源头上增加监管力量。此外,大力推动监管力量下沉,健全街道镇、社区监管网络建设。

二是明确食品监管区域界定。尽快明确和落实泰安市、泰山区与景区三级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的责任划分,使各单位在履行各自职能时有章可循,避免出现监管缝隙与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