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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厂规章制度模板(10篇)

时间:2022-05-09 16:36:21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1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2

安全管理精细化对电厂经营影响较大,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中通过引入一些创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使得电厂的管理能够更科学、更先进,最终让电厂能够快速、稳定发展。

1电厂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安全意识不强

电厂部分生产员工没有协调权衡好生产、业绩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导致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习惯性违章。在检修和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作业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以及使用规定的器具,导致人员和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

1.2基层管理者工作不到位

从目前电厂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大型电厂对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电厂安全事故大多出现在中小型电厂企业,在安全管理上,部分基层管理者时紧时松,管理上有很大的懈怠情况。究其原因发现部分基层管理者对于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不是很清楚,部分情况是由于不想因为安全管理方面的“小”事碍于情面未能严格去遵守相应的工作职责。导致部分基层工作者在面临安全管理工作时,只是将内容传达下去,并没有进行有效的督察,对于安全管理未能形成跟踪、监督和指导。

1.3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电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最为常见的现象,具体包含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指挥这三个方面,很多临时性工作,经常在无票的状态下进行作业,例如配电人员经常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就进行修理最终导致触电事故,部分修理工作需要停电配合时,在没有停电和验电的情况就开始工作,这些违章行为经常出现。

1.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

总的来说,目前针对电厂的安全管理已经制定出非常详实有效的规章制度,但是部分电厂并没有将规章制度充分执行,有的在习惯性违章时,虽然知道规章制度,但是抱着侥幸或图方便的心态,有的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并不是特别了解。工作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凭经验办事的现象大量存在。

2电厂安全管理如何做到精细化管理

2.1规章制度精细化

规章制度是电厂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员工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有行为的指导,但是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有针对性,要结合企业实际,不能泛泛而谈,让安全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电厂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针对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标准,让企业内部各岗位做到权责分明,规章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员工能够彻底执行,要考虑员工的接受度。要实施求是,结合企业和员工现状,用发展的理念制定规则,明确安全管理的思想和职责。

2.2宣传教育精细化

宣传教育是将规章制度落地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缺乏针对性精细化教育,导致宣传效果不好,精细化的宣传教育策略是指根据宣传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让制度规章能够深入每位员工的意识,让员工都能明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宣传教育也要与电厂生产实际而定,结合近期电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周计划和月计划,保证培训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考核,提高电厂生产作业者的生产能力,加强对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2.3反违章工作精细化管理

违章工作成为工作习惯已经成为电厂安全管理工作屡禁不止的现象,对于违章工作的现象,需要进行针对性治理。一是通过班组学习,班组成员根据不同岗位的特色,对违章行为进行分析和反违章学习,采用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的方式,让员工从工作习惯、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在提高班组成员改善习惯性违章的同事还能促进班组成员的感情。二是积极学习新技术,电厂技术和设备更新的速度非常快,对工作班组要做开展新技术、新设备的培训,从培训的源头培养员工规范操作的习惯。三是要做好检查工作,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阻止和纠正,并组织员工进行分析总结,全面提高管理者与员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4做好监督管理精细化

监督管理是电厂安全管理的落地之处,首先是生产管理者需要做好操作人员行为管理及电厂检修工作,管理好日常生产,保证生产秩序。其次是电厂技术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厂内的机械设备,防止设备、技术的落后导致安全事故。最后是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频繁出现的问题需要多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3结论

电厂精细化安全管理是一个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所有员工的努力和配合,在落实精细化安全管理过程中,需要贯彻精益求精的理念,将工作做细做精,对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能严格把控和管理,从根源上改变当前电厂粗放式的管理现状,最终让电厂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和有据可查的状态,这样才能将电厂精细化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3

引言

成套设备,是指生产工艺功能联系紧密又跟其他设备相对独立的一组设备,通常由一家供货商成套提供。对于功能相对独立、或工艺相对特殊的流程或设备,经常采用设备成套的方式执行。在成套设备中,自控专业相关的费用比例一般不高,但自控专业的工作直接影响工艺流程的操作性能。为了保证成套设备厂家的设计能够满足装置对成套设备的控制要求,实现成套设备控制系统与装置控制系统的匹配与对接,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过程中自控专业应积极参与,并协助工艺专业完善对成套设备厂家的要求。

1 成套设备分类

成套设备无明确的分类原则,从规模上可分为大、中、小三类成套设备。但仅从规模上分类不能很好的区分不同成套设备在技术谈判中的特点。文章将成套设备分为三类。

A类:大型设备。如大型压缩机组、挤压机组等成套设备。

此类成套设备的特点如下:设备规模大、配套仪表多、工艺流程及仪表配置较固定、厂家文件也相对较固定。因为设备规模大、配套多,这类成套设备厂家配置有专门的自控专业设计人员。但根据设备自身的特点,这类厂家的自控设计人员虽然有能力按照项目组对文件体系及格式的要求去执行,但厂家还是坚持自己的文件体系及格式,只是在仪表位号、接线箱号、盘柜号等内容上去按照项目要求修改。

B类:较主工艺流程相对独立,又比较专业的工艺流程。如氢气制备、HCL制备、PP装置尾气回收单元、污水处理场的臭气处理单元、含盐废水处理装置的蒸发单元等。

此类成套设备厂家往往面向不同行业,石化、医药、水处理等行业,只要有需求他们都会去参与。这类成套设备厂家的工艺流程虽也相对固定,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输入条件、不同的输出要求而作相应的调整。这类成套设备厂家配置的自控设计人员也有能力按照项目组对文件体系及格式的要求去执行,而且相对的容易接受项目的要求。但因为这些成套设备厂家面向的行业用户不同、对应行业的设计院设计习惯不同、对应的文件要求也不同,导致厂家的自控设计人员对项目的文件体系以及文件内容深度的要求理解上会出现很多偏差,需要在后期成套设备文件评阅阶段不断的磨合。

C类:小型专业设备。如小型加药系统、水处理行业中的膜过滤装置、浆料类介质输送使用的螺旋输送设备、污水处理场小型污泥脱水机等设备。

此类成套设备相对简单,自控设备的配置也相对固定,因此厂家自控人员的配置相对较弱,或者基本没有而由工艺人员或者电气专业人员兼职。对于这类成套设备厂家,若是要求修改或者调整自控设备,厂家一般不太愿意,需要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时当面明确。

2 自控专业在成套设备谈判中的工作内容

自控专业在成套设备谈判中主要参与把控的工作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仪表供货范围核对。协助工艺专业在成套设备的仪表供货范围的划分上给出合理建议。

(2)控制方式确认。根据项目总体规定和成套设备的特点,与成套设备厂家确认控制系统配置方式。

(3)仪表选型的确认。根据项目工程规定及成套设备装置特点讨论具体仪表的选型,提出修改意见。

(4)工程规定的执行方法确认。成套设备自控设计执行阶段,除依据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外,很大程度上的约束是来自项目工程规定,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过程中应当就项目工程规定中的重点关注项与厂家自控设计人员进行沟通,避免后期详细设计阶段有争议。

(5)确认成套设备厂家应提交的文件清单、文件格式等要求。

(6)根据成套设备的特点及装置的特点与成套设备厂家划分工程施工分界。

3 自控专业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中的工作方式及内容探讨

3.1 仪表供货范围核对

一般的理解这部分内容应该是工艺专业确认,但仪表专业最好能提前参与,与工艺及时沟通并根据项目自控系统的配置给出建议。如压缩机的防喘振阀一般是在工艺管线上,有的项目会由让项目组去采购,但这部分阀门与机组的联系过于紧密,从性能保证方面考虑,还是由压缩机厂家供货较为妥当。再如PP装置400单元的风送系统与包装料仓上的料位有联锁关系,但包装料仓属于另外一个成套设备厂家供货。考虑到仪表安装及设备内件的加工,包装料仓上的料位开关还是建议由包装料仓厂家供货。

3.2 控制方式确认

对于文章第二部分提到的A类和B类成套设备,可自带控制系统,也可以全部信号接入装置的控制系统(对于专业的压缩机控制系统、机组振动监测系统还是建议保留,只将的辅助流程部分的信号接入装置控制系统)。这时就需要根据项目的工程规定确认如何执行。工程规定中若无明确要求,一般采用厂家自带的控制系统。而对于工程规定要求成套设备信号接入装置控制系统的,就需要与成套设备厂家确认都有哪些信号能进装置控制系统,而哪些信号必须接入专用的控制系统。不管哪种情况都应与成套设备厂家确认成套设备的自控系统配置架构,并将装置的控制系统配置情况(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向厂家人员作说明。根据项目工程规定的要求和成套设备的实际情况,在技术谈判过程中确认各控制系统间的界面、接口方式(是硬接线、还是通讯线)。对于C类成套,一般不带控制系统,信号都接入装置的控制系统。

3.3 仪表选型的确认

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时,厂家的工艺流程已确认,配套仪表的选型也已明确。仪表选型中的一些关键项目可以和厂家当面核对、确认,如仪表防爆形式、仪表信号类型、仪表过程接口类型、仪表电气接口类型、仪表供电形式及电压等级等。举例说明:某装置配套的添加剂系统部分仪表安装在粉尘防爆区内,但厂家使用的防爆形式为气体防爆,需要更改;又如某煤化工装置明确规定阀位反馈信号使用NAMUR信号,而成套设备厂家常规配置为开关量信号,也需要厂家修改;再如某项目,成套设备厂家供货的蒸发器上温度仪表过程接口一直为1"法兰连接,但项目为了简化备品备件的管理要求温度仪表过程连接尺寸统一为1.5"法兰连接,这时不光是要修改仪表的过程接口尺寸,连厂家的设备图纸也应作相应的修改。

3.4 工程规定的执行方法确认

目前执行的项目工程规定都较多,动辄十几个。其中有些是必须执行的,有些则可变通。若全部附到合同里面,则需要成套设备的自控人员花费大量的人工时去学习、消化,在学习过程中还容易产生理解偏差。因此,应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过程中和厂家自控设计人员深入讨论,根据成套设备特点适当删减用不到的工程规定,或者明确列出需要注意的点。对于文章第二部分提到的C类成套设备,因规模小,可以直接在谈判过程中就将要求明确。

3.5 确认成套设备厂家应提交的文件清单和文件格式

表1是通用的成套设备文件提交列表。较为详细,但对文章第二部分提到的A、B、C三类成套设备厂家要求应区分。A类厂家,厂家文件固定,一般也不会修改格式。对于这类厂家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时更多的是了解厂家的文件体系、文件格式,确认厂家的文件深度是否满足项目的要求,对不满足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B类厂家,一般同意按照项目要求的文件体系和文件格式提交成套设备文件。在成套设备技术谈判时就需要花精力与厂家就文件体系、文件格式模板的理解讨论清楚。根据成套设备的特点确认文件提交列表内实际需要的文件。但厂家基本上都不会一次就对文件体系及文件格式、深度理解到位,需要后续成套设备文件评阅阶段再进一步磨合。C类厂家,规模小、信息少,一般是一套图纸走天下。对于这类厂家则在技术谈判过程中直接看他的标准图,提出修改。

3.6 与成套设备厂家划分工程设计、施工界面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4

二、建立了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活动,重在一个“实”字,求实、务实、落实,要通过这项活动为企业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厂部通过把大讨论活动与十六大提出的“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相结合,实施了多项人性化的措施,开创了全新的经营管理模式。针对机组大修中存在的浪费现象,我们及时的提出了强化节约意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职工的头脑中逐步树立了双增双节的观念;在煤炭频频告急的形势下,我们充分发挥党政融合的作用,打破分工界限,多名厂领导亲赴山西跑煤,有力的保证了机组的正常运行。

随着电力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厂的一些规章制度明显已经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尤其是生产管理、运行管理、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针对这一问题的存在,我们从市场的要求和我厂的实际情况出发,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批新的规章制度,修订了检修和运行规程,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事事有人办、人人有事做的良好局面。

三、倡导学习型企业的工作初见成效

通过大讨论活动,使厂领导班子清醒的认识到要使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就必须破除一劳永逸的陈旧人才观念,树立终身学习永不满足的新思想。所以我们深化了人事、劳动、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了运营机制。“三项”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内部活力,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人力资源整合和机关7个岗位的公开招聘使我们在人事制度上打破了身份的界限,实行了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部分车间运行岗位的重新定员、定岗,竞争上岗、择优录用,改变了过去存在的凭感情管理、收入吃大锅饭等现象。这些措施的实施精简了机构、提高了运营效率,关键是在职工中倡导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全新理念,为企业的发展做好了知识的储备和人才的储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个人的工作作为重点,进一步理顺机制,规范制度,争取让学习创新成为推动保定热电厂发展的新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制作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5

1、理性化原则

企业如果不经历危机,不身临其境体会处理危机时“如履薄冰”的感觉,就不会对危机有真正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企业拥有了成功应对危机的经验,而这些经验是花多少钱也买不来的财富。因此,对待危机应该是辩证的、理性的。

2、透明化原则

目前在我国的很多企业,尤其是在火电厂大多都是比较老的企业,信息的流动是单方向的。就会发现这样做产生了许多弊端,危机管理强调应该让员工充分理解危机,从而形成众志成城应对危机的局面。

3、制度化原则

危机管理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个部门在处理危机过程中的职权与职贵,确定依照规章、制度来预防、应对危机的制度化原则。

4、人员调度原则

危机情境下,人力资源成为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威胁生命、公司财产安全的危机事件容易使正常的秩序陷于瘫痪,需要领导层出面来稳定局面,同时应对危机也需要组织各部门、人员的协同运作,运用企业的各种资源争取迅速控制危机局势.领导者此时起的作用就是控制、命令、沟通。

5、实时决策原则

无论是安排企业在危机时工作的先后顺序还是企业主要人物亲赴危机现场都必须强调快速决策,争取时间尽快控制危机事态,解决危机。

二、火电厂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

1、火电厂危机管理机制框架

火电厂危机管理机制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企业危机管理小组:第二层是危机预带与应对;第三层是企业危机管理效果。火电厂危机管理机制模型见图1:

图1 火电厂危机管理机制模型

首先,电厂要成立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即危机管理小组。危机管理小组由三个具体职能:危机预防、危机应对与处理同时负责企业危机文化的培养与组织变革。危机预防主要是通过危机预带体系来完成的,其主要目的是在危机爆发之前及时发现隐患并立即对隐患进行解决,从而彻底避免危机的爆发;危机应对是通过企业危机应对程序来完成的,其主要目的是一旦危机爆发则立即对危机进行应对从而把危机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并力争以最短的时间使企业恢复到正常状态;企业危机文化是危机管理中隐性部分,而企业的危机文化培养对前两项职能起到潜移默化的巨大推动作用,因而也是与危机预防与应对同等重要的,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危机管理小组最重要的工作.

2、火电厂危机管理流程

企业危机预警系统要想发挥作用必须依靠自动监测系统与人工巡查系统相结合,互相取长补短来发现企业在现实当中存在的隐患。见图2:

图2 火电厂危机管理流程图

如果单纯从危机处理的角度来看,进入反思与提高阶段表示此次危机已经处理完毕.但如果从危机管理的角度研究,就会发现危机管理循环并未到此结束。因为反思与提高的结果又可以与企业危机预防系统结合起来,对危机预防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与漏洞进行整改从而进一步加强企业预防危机的能力,同时又进入下一个危机管理循环。

3、危机管理组织构架建设

对于火电厂来说,其自身不仅存在机组小、人员多的特点,另外火电厂大多是经营时间比较长,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企业,所以小火电存在的潜在危机比较多,很有必要成立“危机管理小组”。危机管理小组要全面负责电厂的“危机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内部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转:对外消息的公布;危机过后的恢复等等。

4、危机预警体系

预警系统,就是为了有效预防和避免危机事件的发生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体系,包括对设备的监控和对人员的考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备等. 由于企业危机预防机制的构建与实施是在企业危机爆发关键点以前,此时危机还处在潜伏状态,企业能够在正常经营状态下有较为充分的时间按照程序化决策的过程展开危机预防工作,因此担负“防火”和“灭火准备”任务的企业危机预防机制的构成及实施过程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即:企业危机教育,环境信息监测,环境信息的评析,危机预测与警报,危机的预控。对危机事件的预防要比对某一单一的危机事件的解决更加重要。如果能够在危机发生之前,就有效地对危机进行预警并进而把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企业的正常的生产状态就不会遭到破坏。

结论

对火电厂生存状态进行评价研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了SVM评价模型,对其进行评价,得到了良好的评价效果。针对火电厂的特点,生存现状和经营状况,提出了火电厂危机管理应对机制框架和行动方案。

参考文献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6

第二条商务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屠宰行业标准体系,指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国家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鼓励向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广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第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在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国家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成立专业化行业协会、学会,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第二章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第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应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一)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设有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其建筑和布局,应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规定。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输工具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技术人员。屠宰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

(四)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符合屠宰工艺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要求的检验设备,备有适用的消毒设施、消毒药品。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达到排放的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

(六)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符合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八条申请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就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书面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不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不得予以批准。

申请人获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做出的同意的书面决定后,方可开工建设屠宰厂(场)。

第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成竣工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条例》规定的,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申请人应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发放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在政府网站定期公布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

第三章屠宰与检验

第十一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制度。进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持有生猪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管理制度,并在屠宰车间显著位置明示生猪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肉品品质检验工序位置图。

第十三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宰前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实施淋浴、致昏、放血、脱毛或者剥皮、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品)、劈半、整修等基本工艺流程。

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实施人道屠宰。

第十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包括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有害腺体、白肌肉(PSE肉)或黑干肉(DFD肉)、种猪及晚阉猪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第十五条肉品品质检验应当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同步检验应当设置同步检验装置或者采用头、胴体与内脏统一编号对照方法进行。

肉品品质检验的具体部位和方法,按照《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和其他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猪胴体,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并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场);检验合格的其他生猪产品(含分割肉品)应当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第十七条对检出的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水平,并经考核合格。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活猪进厂(场)时间、数量、产地、供货者、屠宰与检验信息及出厂时间、品种、数量和流向。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第二十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不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召回的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该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二十一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国家《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生猪和生猪产品应使用不同的运载工具运输;运送片猪肉,应使用防尘或者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

第二十三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歇业、停业超过30天的,应当提前10天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超过180天的,商务主管部门应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对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不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第二十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种猪和晚阉猪,应当在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相关信息。

第五章证、章、标志牌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包括:

(一)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证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标识;

(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四)无害化处理印章;

(五)商务部规定设置的其他证、章、标志牌;

第二十六条商务部统一规定证、章、标志牌的编码规则、格式和制作要求,建立全国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管理数据库。

第二十七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管理工作,按照商务部规定的编码规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进行统一编码;负责统一制作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

第二十八条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使用;颁发本行政区域内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

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作、管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管理制度,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制作、保管、发放程序。

第三十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本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

第三十二条发放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可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屠宰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生猪屠宰管理情况,争取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执法等所需经费,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发生大规模私屠滥宰、注水、暴力抗法等重大问题时,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本级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第三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对生猪屠宰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生猪屠宰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的私屠滥宰、注水、加工病害肉等违法活动。

第三十七条生猪屠宰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九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并实施生猪屠宰、检验、质量追溯等制度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

(二)运输肉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的;

(二)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未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章、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依照《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为保证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生猪产品供应,确需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照《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管理办法。

依照《条例》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地区,不得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的生猪产品,仅限供应本地市场。

第四十五条《条例》施行前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8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申请换发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屠宰技术、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上岗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规范生猪屠宰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经营行为,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务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屠宰行业标准体系,指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国家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鼓励向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广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第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在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国家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成立专业化行业协会、学会,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第二章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第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应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一)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设有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其建筑和布局,应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规定。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输工具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技术人员。屠宰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

(四)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符合屠宰工艺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要求的检验设备,备有适用的消毒设施、消毒药品。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达到排放的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

(六)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符合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八条申请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就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书面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不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不得予以批准。

申请人获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做出的同意的书面决定后,方可开工建设屠宰厂(场)。

第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成竣工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条例》规定的,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申请人应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发放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在政府网站定期公布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

第三章屠宰与检验

第十一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制度。进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持有生猪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管理制度,并在屠宰车间显著位置明示生猪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和肉品品质检验工序位置图。

第十三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宰前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实施淋浴、致昏、放血、脱毛或者剥皮、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品)、劈半、整修等基本工艺流程。

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实施人道屠宰。

第十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包括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有害腺体、白肌肉(PSE肉)或黑干肉(DFD肉)、种猪及晚阉猪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第十五条肉品品质检验应当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同步检验应当设置同步检验装置或者采用头、胴体与内脏统一编号对照方法进行。

肉品品质检验的具体部位和方法,按照《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和其他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猪胴体,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并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场);检验合格的其他生猪产品(含分割肉品)应当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第十七条对检出的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水平,并经考核合格。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活猪进厂(场)时间、数量、产地、供货者、屠宰与检验信息及出厂时间、品种、数量和流向。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第二十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不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召回的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该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二十一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国家《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生猪和生猪产品应使用不同的运载工具运输;运送片猪肉,应使用防尘或者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

第二十三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歇业、停业超过30天的,应当提前10天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超过180天的,商务主管部门应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对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不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第二十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种猪和晚阉猪,应当在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相关信息。

第五章证、章、标志牌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包括:

(一)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证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标识;

(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四)无害化处理印章;

(五)商务部规定设置的其他证、章、标志牌;

第二十六条商务部统一规定证、章、标志牌的编码规则、格式和制作要求,建立全国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管理数据库。

第二十七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管理工作,按照商务部规定的编码规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进行统一编码;负责统一制作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

第二十八条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使用;颁发本行政区域内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

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作、管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管理制度,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制作、保管、发放程序。

第三十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本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

第三十二条发放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可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屠宰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生猪屠宰管理情况,争取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执法等所需经费,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发生大规模私屠滥宰、注水、暴力抗法等重大问题时,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本级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第三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对生猪屠宰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生猪屠宰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的私屠滥宰、注水、加工病害肉等违法活动。

第三十七条生猪屠宰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九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并实施生猪屠宰、检验、质量追溯等制度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

(二)运输肉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的;

(二)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未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章、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依照《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为保证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生猪产品供应,确需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照《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管理办法。

依照《条例》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地区,不得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的生猪产品,仅限供应本地市场。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7

大家好!我叫xxx,是我XX分厂的分厂长。下面简要总结汇报一下我在今年的工作情况。

在日常生产管理中,我依据公司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厂自身实际,从任务下达、施工安排、材料管理、过程控制、检查验收、修后服务各个环节严密组织,全力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生产安全的兑现,半年来组织检修作业车50多台次,全部高质量完成任务。尤其是在今年的大施工中,为了保证施工用车的安全,我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身先士卒,接到抢修任务后,带领本厂职工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抢复了茶坞轨吊传动轴万向节断裂、大西轨吊减振簧断裂等各类作业车故障十余次,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如4月22日,大西作业车组赶赴二期进行施工作业,运行途中发现轨吊右前减震弹簧折断,接到修理命令后,在库房没有备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力从别的车上拆下所需部件。4月23日,天降小雨,我又亲自带队赶赴现场,顶着小雨指挥作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修,故障处理完毕。虽然全体作业人员的身上都湿透了,但保证了车组正点运行,体现了我们的工作价值,我打心眼里由衷的高兴。……

在基础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注重提升自身及全体职工的思想整治及业务技术素质。

在今年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作为一名干部党员,我总是能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及时做好笔记,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厂学习活动的良好开展,按时完成各阶段学习活动。并结合工作,深入实际,理解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获得二零零九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在班组学习教育活动中,半年来,传达、贯彻公司、修配厂1、2、3、4号文件及各工种、各岗位职责及各种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保持每周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高质量完成,利用上作业车小修项目的机会,整理出各型号作业车的小修内容、技术要求及工艺规范,全部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另外对新出版的《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组织全员逐条学习,使全体职工达到对新的《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的熟练掌握,并应用到生产,为生产服务。

二是贯彻零九年上级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开展节支降耗工作。

1、制定出台了本厂能源管理办法及大功率用电设备空调、洗衣机等的使用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节支降耗工作的有效开展。

2、明确了本厂各项能源指标,日常做好卡控,月底进行汇总分析,保证节支降耗的指标顺利完成。

3、缩减成本,自制制动系统试验台。

我厂原有的701型三通阀试验台,由于年代久远,已不能适应新的制动系统试验要求,而买一台新的设备费用昂贵,我经过仔细的分析,觉得利用我厂现成的资源完全可以自制一套试验系统。说干就干,在征得厂部、公司领导的同意后,我就召集技术人员研究技术要领,制定制作实施方案,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我硬是抱着死啃骨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通过查阅技术资料,现场对比分析,以及不耻下问,向专家、厂家请教等,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疑难点,经过几次三番的不断修改论证,试验台试制方案终于出台。我们从报废车拆下各主要制动部件,利用角钢焊接固定支架,采购管件,按照图纸进行加工、连接……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而严谨的加工作业,试验台顺利完工。首次操作试验,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仅此一项,节约成本十余万元。

在安全管理方面:

1、及时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各种安全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落标明责求发展,节支降耗提效益” “严两纪、反违章、重现场、落标准”回顾警示活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活动等安全专项活动,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2、学习“3.23”、“7.31”、“6.29”等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让安全思想理念深深植根于职工的心目中。以及普及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增进安全法制理念,维护治安综治安全。

3、认真落实逐级负责制,抓好安全关键,做好安全预想和安全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并及时排除,实现了作业、人身、交通、设备、消防等项目的全面安全。

在自控性班组建设中,我勇于探索,积极行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按上级文件要求,成立了自控性班组建设领导机构,负责自控性班组建设的全面领导工作。制定出本厂《XX年自控性班组建设活动安排和计划》,对人员分工、建设标准、推进计划作出详细规定,用以规范指导自控性班组建设活动。

按照年初推进计划,一季度的工作在原班组建设的基础上,整章建制,从班组实际出发,修改、规范班组管理制度,使制度体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我厂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有:《轨修厂计算机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食堂设备定检制度》、补充完善了《轨道车修理消防责任区平面图》、《轨修厂消防工作责任分工》。

二季度完成工作有:

1、继续规范管理制度,新制定了《轨修厂能源管理办法》、《轨修厂办公室平面图》、《轨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了《防火、防盗及综合治安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

2、针对以前车辆检修记录存在格式简单、对单个车辆故障显示不明了等的弊端,我们根据段内作业车的使用和分布情况,按作业车生产厂家、型号,建立了单车检修技术档案,能做到对每一台车的故障显示、分析及车辆动态状况的最直观的了解,简化了管理步骤,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

3、创建卫生工作标准化模式,大力整治环境,把厂长办公室挪到大办公室旁边,集成为办公区,重新铺设了厨房下水管道,新建厕所、淋浴间,另外加强除草、灭蝇、灭蚊工作,使厂区面貌大大改观。

下半年的工作主要就是: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8

火力发电作为现代电力生产的主要形式,我国与20实际90年代初投入发电机组,由于自动投入率低,仪表准确性差和保护动作正确率低等,使得机组所需运行人员较多,负担过重。为了保障其热工自动化设备的安全,提高机组工作的技术,成为防范事故的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1、火电厂热工自动化内容及意义

火电厂热工自动化,是发电厂实现自动化过程控制,为居民、商业和住宅小区等实现电力供应的创新性设备。由于现代中小型发电厂的取缔,使得大型火电厂的自动化技术在不断的革新。火电厂热工自动化能对电力生产过程实现系统范围内的监督和控制,当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时启动自我保护装置,自动操作生产设备并进行周期性操作,将操作人员从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

热工化自动的意义:在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自动化系统能根据机组运行要求,自动将参数维持在要求值,以期取得较高的效率和较低的消耗。在机组运行异常时,自动化装置除及时报警外还能提供有效方法解决操作人员的麻烦。保证了正常的机组运作,减少了机组停运对生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同时自动化装置能适时采取果断措施跳闸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

2、火电厂热工自动化的必要性

二次工业革命后,电力的广泛使用,给人们带来了无限便利。电力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更是得到了飞速发展。尽管现代利用太阳能风能发电,来满足人们日常所需,然而由于受多方面技术限制,所产出的电能仍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电力的使用仍然需要依靠火电厂来实现。自动化技术对于提高火电厂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型火电机组最初运行时需要大量操作人员监视,一旦防范措施不力,就会给发电厂带来难以估价的损失,这就使得热工自动化应用在生产设备中成为了必要。

但近年来,由于我国用电量需求的不断增加,参数间的相关性也越来越复杂,这就使得发电机组启停和事故阻碍了正常情况下的供电。火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发电机的族能安全和经济运行已成为威胁操作员和发电厂的安全隐患。因而观察生产过程中热工自动化的运行情况,检查自动化回路工作是否正常,采用自动化控制方式对生产过程干预,以保障操作现场设备的安全。能够迎合火电厂供电要求。

火电厂热工自动化的应用,可以更好的对电机组的工作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自动地进行控制和操作,在保障其来良好的运行状态下,只需监视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相应的。也可以降低发电成本和燃料浪费率,同时对于延长设备机组的使用寿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条件和减少运行人员,保障电厂正常运行方面,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也使得火电厂热工自动化成为大势所趋。火电厂的自动化整体综合进步将有利于减少我国与国际上先进国家在火力发电技术中的差距。而电站热工自动化技术体现在管理、运行、设计、设备制造、系统调试和维护等多方面的进步,将整体上提升自动化的技术,这种新型的防控技术应用于我国发电厂领域,将必然对我国火电厂的发展迎来更为广阔的舞台。

3、火电厂热工自动化事故预防措施

事故防范措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规章制度措施、安全教育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激励措施四个方面努力。在消除事故隐患的基础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保障火电厂热工自动化安全管理的基础。作为对火电厂管理的约束力,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这种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隐患。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是预防事故的必需条件。对于火电厂管理体系的制度化和标准化进行研究,在火电厂为市场经济和国民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在此基础上使工厂安全生产有了可供参考的范例。

对于火电厂热工自动化操作员工来说,违章事故的发生,都是源于内部员工安全意识的淡薄。教育是安全之本,首先要对热电厂管理高层进行安全管理培训交教育,并对其能力进行考核。领导班子整体安全素质的提高,能有效增强火电厂领导、安全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意识。对于火电厂日常的安全教育,也不能忽视。在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中,必须要求火电厂热工自动化操作小组一线操作工人每周进行安全知识学习,积极拓展电厂专业化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从根本上让生产小组员工形成深刻的安全意识。对于已引发的安全事故,在事后要积极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做好妥善的分析,使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安全操作技术员充分从现有事实中吸取教训。对事故提高警觉,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

对火电厂热工自动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从根本上挖掘事故引发的最直接原因,加强火电厂热工自动化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有效控制操作者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在设备运营前,首先检测热工自动化的配置是否达标,保险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和受控的状态。减少因一切主观和客观因素造成的事故安全隐患。

对于热电厂热工自动化安全防护事故的一项最重要措施是,激励措施。在对管理高层次和对操作工的高标准要求下,也要有一定的奖励措施,这样才能将安全生产更好的落实到安全生产之中。“安全承包责任制”和经济江帆直接挂钩,能有效激发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热电厂的内部形成一个安全工作层层落实、人人有责良好安全局面,能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

4、总结。对于火电厂热工自动化操作过程中,能引起事故的原因,要做出有效防范措施。在日常的操作中,要时刻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部,认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控制违章作业等等各项不安全因素,不断提高自动装置的可靠性。将安全工作落实到热电厂生产的方方面面,有效的遏制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9

“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活动,是***公司党委对今年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做出的两个主题安排。怎样把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职工各个层面都能够参与到思想作风建设活动中来,促进广大职工群众观念意识的转变?***公司党委在深刻领会、吃透上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研究讨论,提出在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中开展“学党章、做表率、比贡献”活动(简称“学、做、比”活动),并以此作为***公司和测录公司今年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基层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从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发,我们在党员队伍中开展以“学党章”为主题的“学、做、比”活动,“学”字是基础,遵守、贯彻、维护才是实践和目标。在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做表率”为主题的“学、做、比”活动,做表率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是在某一方面做表率,而是在经营管理、开拓市场、关心群众、廉洁自律等各个方面做表率。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以“比贡献”为主题的“学、做、比”活动,就是充分调动每一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一名职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思路确定之后,我们以***公司党委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在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中开展“学党章、做表率、比贡献“活动的通知》。《通知》对三个不同的层次在活动内容、方法、目标上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开展“学党章、做表率”活动,做到“五比”和“四个在前”,即“比学习、比思想、比工作、比纪律、比业绩”,“急活难活干在前,重点项目抢在前,技术难关攻在前,荣誉好处让在前。”要求全体职工通过开展“比贡献”活动做到“三争”,即争当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模范;争创爱岗敬业和优质服务的标兵;争做闯市场、揽效益的能手。为了使“学、做、比”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我们专门召开了活动启动大会,给大家讲清形势、讲明意义、讲透方法,在日常工作中逢会必讲,使广大职工群众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自发变为自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我们还在***公司网站上开辟了专栏,要求各党支部、基层单位按照每个阶段的内容和要求定期汇报和交流活动开展情况,活动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切实保证了“学、做、比”活动深入人心和富有成效。

二、选准结合部位,促进经营发展

对于我们多种经营企业来说,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程度如何,是思想政治工作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开展“学党章、做表率、比贡献”活动与其他工作如加强管理、开拓市场、安全生产等,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公司的发展。我们按照抓生产经营从政治思想入手,做思想政治工作从生产经营出发的方针,始终做到了与生产经营的“三个统一”。

一是活动内容相统一。我们在安排“学、做、比”活动时,主要内容都来自于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实践活动,会上一起来讲,运行中一道去抓,步调一致。生产经营搞上去了,“学、做、比”活动的内容也得到了贯彻落实,有效克服了“两张皮”问题。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也普遍反映,结合生产经营开展活动便于操作、得心应手。四月下旬,河口板房厂根据内外部市场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状况,开展了“大干五十天”会战。他们把党员骨干力量分成两伙,倒排工期,厂领导分工负责,抢晴天、战酷暑,披星戴月,争分夺秒,五月份生产出24栋各种规格的露营房,创出了建厂以来的最高历史纪录;提前一个半月实现了产值过半。

二是实现目标相统一。我们把“学、做、比”活动的实现目标主要分成了两大类,一类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性工作目标,一类是对全体职工量化的数字性指标,这些数字指标全部都跟生产经营、技术进步、企业管理紧密挂起钩来。如我们要求包括公司领导在内的机关人员,每月至少深入基层联系点三次以上,至少帮助基层解决两个实际问题,全体四级以上干部每年独力承揽工作量1万元以上,全体职工每半年至少提交一条合理化建议或小改小革方案。通过这些目标的确定和方向的确立,真正实现了开展活动和生产经营的“两不误”、“两促进”。仪器仪表厂党支部上半年把市场开发作为开展“学、做、比”活动的主要任务,由支部委员分别带队进行日照、济南、海南、青海以及东营市和油田等各个市场的开拓。常常是刚从这个地区投标回来,第二天又要赶赴新的单位投标。今年上半年,他们新开辟了5个市场;6月15日,仅青海一个市场就签下了15000套报警器合同,合同收入达300多万元。

三是目标考核相统一。考核与评价是督促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手段,我们不仅重视活动的发起和结果,更注重活动全过程的考核、评价和总结。我们对“学、做、比”活动的七个阶段分别制订了完成的目标,每个阶段结束后,活动领导小组逐个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等工作的考核一并公布,一道兑现。在6月份的整改提高阶段,我们以完成承包经营指标为重点,党员干部带头跑市场回笼资金。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活动进行讲评,组织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使“学、做、比”活动边开展边提高,边总结边完善。

三、完善活动机制,提高运行质量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不是替代各项规章制度,而是督促执行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每一名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

1.在制度的订立完善上做文章。我们按照***公司党委“岗位重塑、流程再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结合“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活动的要求,先后建立和完善了《联系群众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招标采购评审制度》等56项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党的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决策、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汇集编印了《***公司党政制度汇编》,使得人人都处在制度的管理和约束之下,事事都有制度遵循。为了保证“学、做、比”活动的实效,我们分别制订了活动的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制度,利用晨会和公开栏及时通报各单位活动进展及考核情况。

2.在制度的落实执行上下功夫。企业管理就是制度的执行过程。为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我们提出“让制度走下墙来”。一是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职工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首先做到;规定职工群众不去做的,党员干部首先不做。稳定工作是***公司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协解职工和困难家庭是***公司最多的一个单位。我们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公司领导分头划片承包特困家庭和重点人员,定期走访讲政策、送温暖,为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享有特权。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以及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对关系改革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坚持做到党委集体研究、办公会讨论后实施。作为多种经营单位,我们公司的领导干部每个人分工负责的事情都比较多,但每周五下午的党员学习活动,除参加上级会议或出差在外,公司领导都是带头参加。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使我们公司的两级干部普遍感到管理顺畅了,队伍好带了,效率提高了。

四、提升骨干素质,增强行为能力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学、做、比”活动中我们体会到:基层单位工作的好坏与各单位的带头人有着很大的关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首先要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这样才能带好队伍,既不偏离方向,又能快速前进。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按照***公司党委关于“读好七本书,提升执行力”的要求,我们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外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既注重理论知识的增长,更注重实干才能的提高。***公司党委对两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明确要求:政治素质方面,十分清楚为谁负责,怎样负责;业务素质方面,比较了解本行业的技术状况,生产流程;管理能力方面,熟练掌握内部制度、规定,并很好地领会,运用自如;公关能力方面,无论是跑项目还是跑市场,在有可能性的情况下,能够既客观又完美地将自己的优势、亮点展现出来,使希望小的事情变得希望大起来,把希望大的事情办成功。我们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体会”。结合政治学习,广泛开展“学员干部有正气才能更有力量”大讨论活动,层层讨论,逐个发言,反复宣讲,每个基层以上干部都撰写了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通过业务学习,有7名机关和基层干部取得了财会等资格证书或大学文凭。

二是树立党员干部良好的自身形象。形象问题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形象就是旗帜,也是冲锋的号角。结合“党员干部有正气才能更有力量”大讨论活动,我们首先抓了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我们在基层以上干部中推行履职履责个人承诺制度,***和测录公司基层以上干部全都签订了《履职尽责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公司的基层以上干部,节假日、周末都很少休息,但从没有一分钱的加班费。其次是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和监督约束。我们从事前监督,预防入手,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并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每名领导干部划分一块党风廉政承包责任区,落实干部管理监督的责任,每季度对所有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检查一次。从公司到基层单位,都专门开辟了厂务公开园地,凡是涉及到分配、采购等比较敏感的事情,一律做到公开透明,按程序办事。我们还在***公司网站上和机关办公楼内设立了书记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五、培养选树典型,发挥引导作用

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是我们石油行业保持多年的优良传统。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树起了旗帜,更多的人就会学习典型,比照典型去做。在开展“学、做、比”活动的过程中,***公司党委把有没有先进典型作为评价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内容。从生产管理到经营管理,从技术革新到市场营销,***公司上下层层选树了一大批树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学、做、比”活动的开展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例10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干摩擦式离合器是一种常用的离合器,能够传递转矩,在负荷过载时能够打滑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主要应用于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与湿式摩擦离合器相比它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维修量小、空转力矩小、换向时颤振小、惯量小、启动时间短、生产工艺成熟等优点。

干摩擦式离合器一般由外壳、分离杠杆(指)、盖、压盘、从动盘、压紧弹簧等几部分组成。

1 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的外观质量

按照JB/T 6703.2-2007和JB/T 8582.2-2001标准规定,装配前离合器总成的零部件应清洁,离合器摩擦表面及摩擦片不得有油污,离合器总成外露加工表面、螺纹等应有防锈措施,如果离合器总成表面需要涂漆,则表面涂漆应符合JB/T 5673-1991标准的规定。

2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的主要技术指标

JB/T 6703.2-2007标准规定了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2.1离合器总成应符合JB/T 6703.2-2007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制造。

2.2 离合器总成的零件应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2.3 离合器总成的全部锁紧螺母及调整螺钉应按产品图样要求的力矩拧紧和可靠锁定。

2.4 标定转速为1500r/min以上的离合器总成应按JB/T 5184进行超速旋转试验,当转速达到标定转速的2.5倍时,任何零件不应有损坏。

2.5 离合器的静摩擦转矩应符合以下要求:

主离合器在接合状态下的静摩擦转矩应在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值的(1~1.3)倍范围内。

2.6 主离合器摩擦表面的平均起步温升应不大于5℃。

2.7 主离合器和动力输出离合器在热衰退性能试验时,在表1规定的温度下滑动摩擦转矩与最大滑动摩擦转矩的比值不低于65%。

表1 ℃

2.8 离合器总成经2.5×104次台架耐久性试验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2.8.1任何零件不得失效损坏,摩擦片表面不得有裂纹、起泡、铆钉露头等现象。

2.8.2 摩擦片、压盘(壳体)、分离杠杆的磨损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mm

2.8.3 离合器的静摩擦转矩与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名义值的偏差不得超过30%。

2.9 用户在遵守拖拉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安装、保养和使用规则情况下,保用期与主机规定的保用期相同,在保用期内,离合器总成因制造厂的责任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制造厂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

3 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的标志、包装和贮存

3.1每台离合器总成出厂时,均应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并标明制造厂的名称及商标(主机厂生产时允许不做)。

3.2 离合器总成在包装前必须清理干净,外露加工表面、螺纹等应有防锈措施。然后用结实不透水的中性纸或塑料袋包好,固定在包装箱内,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安装使用说明书。

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及商标;b) 产品型号、产品名称;c)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签章;d)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3.3 包装箱外面醒目处应注明:a)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b) 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c)收货单位、地址;d)包装箱内产品数量、总质量、净质量;e)“小心轻放”、 “防潮” 等字样。

3.4 包装箱的总质量一般不超过50kg,如订货单位同意,双方商定可用简易包装。

3.5 制造厂应保证产品出厂后在良好的仓库贮存条件下贮存及正常保管条件下保管,自出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致锈蚀。

4 干摩擦式离合器盖、压盘总成的外观质量

按照JB/T 6704-2007标准规定,盖、压盘总成的黑色金属零件非工作表面,应进行镀锌、磷化、氧化或涂漆等防锈处理。

5 干摩擦式离合器盖、压盘总成的主要技术指标

JB/T 6704-2007标准规定了干摩擦式离合器盖、压盘总成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5.1离合器盖、压盘总成应符合JB/T 6704-2007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制造。

5.2 分离杠杆应按质量分组,同组内相互质量差不得超过3g。

5.3 盖、压盘总成中圆柱螺旋弹簧应按工作压力分组,同组内每只弹簧在相同工作高度下压力相互差不得超过5%,并用不同颜色涂漆作标记。

5.4带碟型弹簧和膜片弹簧的盖、压盘总成负荷—变形特性曲线实测值应符合产品图样规定。

5.5 盖、压盘总成装配后,当推动分离杠杆顶端(指)时,分离杠杆应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5.6调整分离杠杆顶端至压盘端面的距离,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分离杠杆顶端应在平行于压盘工作平面的同一平面内,其相互间的高度差不大于0.25mm,对膜片弹簧分离指,其相互间的高度差应不大于0.80mm。

5.7 盖、压盘总成均应进行静平衡。盖、压盘总成的静不平衡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5.8 盖、压盘总成在规定工作状态下的压盘压紧力与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名义值的偏差不大于±10%。

5.9 盖、压盘总成经2.5×105次分离机构耐久性试验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5.9.1 任何零件不应有损坏。

5.9.2 对于采用螺旋弹簧的盖、压盘总成,压盘压紧力的减小量不超过初始压紧力的15%;对于采用碟型或膜片弹簧的盖、压盘总成,压盘压紧力的减小量不超过初始压紧力的10%。

5.9.3 分离杠杆顶端磨损量不超过0.5mm。

6 干摩擦式离合器盖、压盘总成的标志、包装和贮存

6.1每台盖、压盘总成出厂时,均应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并标明制造厂的名称及商标(主机厂生产时允许不做)。

6.2 盖、压盘总成在包装前必须清理干净,外露加工表面、螺纹等应有防锈措施。然后用结实不透水的中性纸或塑料袋包好,固定在包装箱内,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安装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