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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施工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4-18 11:11:54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1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__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__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__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__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__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

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__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__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2

中图分类号:TU7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6-0164-02

总承包单位肩负着工程施工、安装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责任,在结束阶段的工程竣工结算对于工程施工的顺利结束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因此在这一前提下细致地分析总承包单位如何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就有着很高的工程价值了。

1 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

工程结算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结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与职业道德素养,还必须确保合同的公平性、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费用签证的合理性,才能得出科学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1.1 公平的合同条款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政策、标准严格审核,明细工程中的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期、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的解决办法等问题,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若出现争议,必须协商解决后才能签订合同,避免结算过程时因前期忽略细节而造成巨大损失。

1.2 做好资料的搜集工作

一般来讲,工程结算需要用的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工程变更通知单、验收记录、签证单、竣工图中。

在结算前,必须有专门人员主动把相应资料收集齐全,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才能确保竣工结算工作的开展。

1.3 费用签证

费用签证是指变更款项的书面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每一份费用签证须由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否则结算时不被认可。

1.4 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

竣工结算是由结算人员完成的,结算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对结算结果有直接影响。

因此,总承包单位必须组建一支具有良好专业技能与业务水平的竣工结算团队,并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才能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

2 总承包单位的竣工结算问题

总承包单位在竣工结算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以下从缺乏设计施工管理平衡、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结算资料收集不齐、核算缺乏细致性等方面出发,对总承包单位的竣工结算问题进行分析。

2.1 缺乏设计施工管理平衡

总承包单位的竣工结算中设计、施工、管理不平衡的现象屡有出现。众所周知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并且这一环节的工作将会对于整个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所发生费用都产生直接的影响。

因此在许多工程项目中无论是发包方又或者是承包方往往都会非常的重视工程竣工结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总承包方往往很难对于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进行细致性的平衡,受到这种不平衡带来的不利因素影响,工程后期的竣工结算工作也受到了非常多的阻碍。

2.2 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总承包单位的竣工结算工作往往无法受到总承包单位的足够重视。通常来说足够的重视是搞好竣工结算的前提。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许多企业对于后期的竣工结算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必然会在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等方面无法做到很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

2.3 结算资料收集不齐

结算资料收集不齐对于总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影响是不容轻视的。结算资料的欠缺往往会使得结算编制缺乏足够充分的依据。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的专业人员本身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过程控制,因此如果缺乏足够细致的数据,则无法避免在竣工结算时出现或多或少的漏项或者是重复核算的问题。

其次,结算资料收集不齐还会使得项目管理部门难以进行全面的统筹安排与合理的分工,因此也难以确保核算资料的完整性。

与此同时,结算资料收集不齐带来的不利因素还体现在结算人员无法通过将数据与合同进行对比研究,来进一步的领会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因此实际上也无法判定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最终极大程度上地影响到了核算的可靠性。

2.4 核算缺乏细致性

核算缺乏细致性必然会造成大量数据上的误差。核算缺乏细致性主要是因为部分工作人员对于计算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核算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且客观上也是因为这些工作属于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最繁琐、占用时间最长的内容,因此导致了一点点的疏忽就会造成失误与误差。

其次,核算缺乏细致性也是因为工程竣工结算时没有对于设计变更、签证的手续完整性而进行核实,对验收记录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整等进行检查,最终导致了工程的竣工结算缺乏良好的系统性与细致性。

3 总承包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优化的策略

总承包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优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以下从全面收集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编制、合理采取综合计价、使用交叉核算方法等方面出发,对于总承包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优化策略进行了分析。

3.1 全面收集结算资料

全面研究项目总承包合同,是总承包项目费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也是为结算编制准备的最基本要求。

关于项目招投标文件、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尤其是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有关工程费用调整的政策性计价文件、其他与费用有关的文件等资料,在项目实行过程中就要注意搜集、整理、研究,为结算编制提供充分依据,以备编制竣工结算书使用。

3.2 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编制

对于固定总价的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书的编制非常明确,即包含合同内费用和合同外费用两大组成部分。

编制的重点是合同以外的费用,而合同以外的费用又主要体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变更或签证费用,以及零星的费用项目。包含如地基处理的费用,进厂道路问题可能导致总承包商和施工分包商的费用增加,设计方案变化引起的费用增加,业主委托新增工作产生的变更费用增加等。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阶段发生的变更或签证费用,应在发生时就立即申报。

首先对于设计变更、签证的手续完整性要进行核实:工程变更、签证均应由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从而避免在结算审核时业主有可能不予认可的麻烦。

对于变更或签证引起费用变化的事件,要明确引起了哪些费用科目变化,对于设计、采购、施工等不同费用科目,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分别计算。其中涉及到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核对是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最繁琐、占用时间最长的内容,也是结算双方争执分歧最大的地方。

核对过程不仅仅是计算确定工程实物量的过程,也是双方对图纸的理解、施工工艺及方案的熟悉、合同条款的理解、各种费用取定的一个谈判过程。确定了工程量后再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模式(如有)来计算相应费用后报业主审批。

3.3 合理采取综合计价

总承包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优化的关键是合理的采取综合计价方法。首先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在实际工程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导致合同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这就对工程竣工结算人员的专业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上面讲到,关于变更或签证项目,与业主相关方核对好工程量后即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模式(如有)来计算相应费用。

实际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对于合同以外费用的计价依据。应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常可采用合同中已有或有类似的项目即可参照原合同单价或类似项目合同单价,没有的项目应及早与业主确定使用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定额及相关计价文件计算相关费用并报业主审核确认,从而在此基础上期待更加良好的核算效果。

3.4 使用交叉核算方法

总承包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优化离不开交叉核算方法的有效支持。要运用合适的工程量核对方法,合理交叉使用合适的工程量核对方法才能尽量的合理安排结算时间,将繁琐的计算工作转化为细致的技术经济工作,使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结 语

工程竣工结算是整个工程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前期各阶段控制成果的一个综合检验过程。

对于总承包单位来说,只有做好工程竣工结算,才能全面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可以积累自己的工程数据库,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从而最终了解整个工程从前期设计到竣工各环节的情况,为提高企业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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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罗冬华.刍议施工单位如何做好工程竣工结算[J].科技信息,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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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蒋攀.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问题及对策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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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詹凌峰.总承包单位须谨慎对待分包工程的竣工结算[J].陕西建筑,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3

引言

国家为推动“互联网+”的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顺利实现,对通信行业提出了“提速降费”的明确要求,我国通信运营商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加大了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审计超规定审减率的考核力度。工程监理单位因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不严格,导致竣工结算最终审计后的审减率超过规定范围(合同一般约定审减率不超过5%),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同步纳入考核范围,甚至规定对工程监理单位以履职不到位定性进行加倍处罚,降低对工程监理单位年度服务质量后评估分数,对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后续承接监理业务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很有必要对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梳理,拟定有效控制策略,采用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相结合的方式,求真务实地履行监理单位的法定职责,努力促进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1主要风险因素、典型案例及解决措施分析

(1)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量。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中高估冒算,竣工图与施工现场不相符合,人为虚增工程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典型案例分析:①通信架空光缆线路工程竣工图加大档距,或虚增电杆的数量。解决措施:现场监理人员(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应就采用OTDR仪器测量光缆线路竣工长度,随机抽查、复核竣工图与施工现场的一致性,确保工程量偏差在规定范围之内。②通信行业“村村通”或“宽带乡村”建设项目中,常常会使用利旧杆路或共享异网杆路,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关新建钢绞线和拉线或更换电杆、扶正电杆等杆路整治工作内容,具有工日高、材料消耗大等特点,设计文件一般均有相关设计和预算,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并没有完全按设计文件施工,却将相关施工费用编入了竣工结算文件。解决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切实履职到位,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详细记录监理工作日志,做好施工现场工程计量工作,以作为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数据和证据。③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时,虚增防雷接地、埋式敷设光缆、机房及铁塔基础工程等隐蔽工程量,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结算审核时缺少核减工程量的有力证据。解决措施:施工单位在对隐蔽工作施工前,按规定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切实履职到位,实施旁站监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计量工作,详细作好监理日志,以作为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数据和证据。④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提高质量标准或扩大施工范围,分部分项工程超预算施工,并按实结算工程量。比如:铁塔基础设计为C35混凝土,施工单位为提高基础承载力,擅自按C40混凝土施工并相关费用编入竣工结算文件;施工单位为增加工程量,在人井中盘留光缆20m(人井光缆预留一般为5m);施工单位为减少施工难度和增加工程量,擅自改变光缆线路或通信管道施工路由,延长线路或管道长度;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入竣工结算文件。解决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的工程量才予以确认:a.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完成的工程内容;b.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超出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或是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在结算审核时应予以核减。⑤不能正确理解、应用预算定额子目,错误计算工程量。例如:a.定额子目“光(电)缆工程施工测量”,是指路由长度,多条光缆同路由布放时只能计列一次,施工单位在结算文件中重复计列施工测量工程量。b.小芯数光缆与大芯数光缆连接时,在原有48芯光缆接头处,引接4芯光缆,施工单位在结算文件中计列为48芯光缆接头,实际只需要熔接4芯的工作量。c.“村村通”或“宽带乡村”线路工程中的光分路箱内纤芯直熔时,将光缆成端按光缆接头进行计列工程量。d.光缆测试工作量计取中,不能正确理解中继光缆与用户光缆测试,将用户光缆测试按中继光缆测试进行工程计量。只有局和局之间的光缆测试才计为中继光缆测试,基站之间、光交之间的光缆应按用户光缆测试进行计量。解决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预算定额的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结算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共同提升对工程预算的应用水平,从而确保总监理工程师竣工结算审核质量。(2)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套用费用定额错误、重复计费。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时对费用定额中规定的相关费用概念及应用标准没有准确把握,出现错误套用费用定额、重复计费等现象。典型案例分析:①施工单位在编制宽带乡村竣工结算文件时,施工队伍调遣费以单个村或点位进行计取;施工单位设有分公司驻地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按距离较远的总公司为起点计算,从而虚增了结算费用。解决措施:根据信息通信行业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施工队伍调遣费按施工现场与企业驻地的距离在35km以外方能计取,同时按单项工程进行计列。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各项费用时,认真核查施工单位实际情况,透彻理解并严格执行费用定额相关规定。②施工单位在编制宽带乡村竣工结算文件税金时,甲供材料列入计费基础。解决措施:根据信息通信行业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税金的计划基础中不包括建设单位提供(俗称“甲供”)设备和主要材料的费用,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应予以核减。③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时,综合赔补费、二次搬运费,二次转运费等费用计取没有正当依据、重复取费。解决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程序和当地建设单位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发生的综合赔补费、二次搬运费,二次转运费等费用进行客观、公正的核实,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报建设单位审批,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2工程监理单位对有效控制竣工结算审计审

减率的对策探究工程监理单位为了实现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严格、有效、具有说服力的审核,应该树立全过程投资控制理念,采用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创造性的开展监理工作,有效防范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时高估冒算、错误套用费用,给竣工结算最终审计超出规定范围带来严重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有效控制竣工结算审计审减率制定以下对策:

2.1严格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预算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工程施工的指导书,是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设计会审,对设计文件及预算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有)提出合理可行的修正方案建议。施工图预算书是投资控制的核心环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各项预算书的编制依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充分合法,定额取费是否正确,从源头上将竣工结算金额控制在有效范围。

2.2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认真、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方案,在投资控制方面,主要审查施工组织方案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结合施工现场复核实际情况来编制,是否超出设计文件工作内容,对施工单位拟订的可能会超出预算书的施工方案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2.3严格审查工程变更

机房设备安装工程变更会对总体布局、机房安全、未来扩容和维护操作会带来较大影响的,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讨论和确认;管道和线路工程中的路由变更,会造成工程量和结算费用大幅增加,都应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工程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按规定程序作出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擅自扩大工程范围的工作内容不予计量。

2.4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费用签证

通信铁塔、基站和线路工程的施工环境十分复杂,设计单位难以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综合赔补费、二次搬运费、二次转运费、施工队伍调遣费、仪器仪表费、隐蔽工程费等费用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估,建设单位通常采用现场签证的办法与施工单位进行按实计列结算。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发生的需要现场确认的费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对建设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查、办理签证手续,报建设单位审批,并对所有现场签证按单项工程进行台账登记管理。

2.5严格审查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是工程实施成果的全面反映,是工程的总体形象的真实描述,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维护的基础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查竣工资料的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是否相符、竣工资料中的工程量与竣工图上的工程量是否相符,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的竣工资料才能作为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2.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能力

工程监理单位可组织施工单位集中进行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能力业务培训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共同探讨、准确理解、正确运用《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系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案例向有关结算编审人员讲述、交流工程预结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共同提高竣工结算编审能力。

2.7严格审核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项目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现场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的试金石。工程结算应建立三重保障体系,分工负责、层层把关进行确认和审签:(1)监理员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或费用签证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或费用签证的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或费用签证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审核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成果和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应抓住以下几个“质量控制点”:①有无施工合同;②工程实施成果与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是否相符;③设计变更是否有建设单位批复;④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验收证明是否具备;⑤工程计量是否准确;⑥计费依据、计算办法是否正确;⑦各类签证费用手续是否齐备、真实有效;⑧在结算文件中正确处理甲供设备和主要材料与施工单位结算费用之间的关系。

3结束语

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已完工程量和各类现场签证费用,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不定期巡视、抽查现场监理人员所做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费用记录,并将部分典型记录与工地实物工程量进行复核,真正掌握现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监理工作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以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和敬业精神,精通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和规范标准,严格复核竣工资料,透彻理解、熟练运用《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系列定额、配套文件及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审核的有关规定,对竣工结算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施工单位提交的用于工程最终审计的结算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审减率控制在规定范围。项目监理机构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经过科学的创新管理和务实、艰辛的工作,努力促进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从而提高客户服务感知度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监理单位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峰,杜军.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中信出版集团,2016.

[2]康忠学.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的体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2009.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4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

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完成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交工验收之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向业主提出自己应得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工程造价文件。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报业主后,业主将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部门审核,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它将直接牵涉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如何把已实施的工作内容,该得的利益,通过竣工结算反映出来,而使自身利益不受损失,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重视的问题。同时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总结和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依据,通过竣工结算,可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找出施工浪费的原因,为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服务。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

我国现行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制度所规定的工程竣工结算内容一般包括: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三、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开工前未进行预算审查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没有进行预算审查,造成工程价款超拨出现此种现象的工程一般是未正式实施招标投标法之前仓促上马的一些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单位不经招标私拉施工队伍,施工单位则在申报预算时有意地虚报高估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在本身缺乏专业审价人员的情况下,并没有把施工单位申报的预算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就拨付工程价款,结果工程竣工结算时,发觉经专业的工程咨询机构核算后的工程造价要比工程拨付款低,造成超拨的价款难以追回,致使工程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建设单位的局面非常被动,也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施工合同中计价条款和调整约定过于简单笼统,留下了合同纠纷隐患。有的施工合同仅对施工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付款方式等条款在合同上进行较详细的阐明,而对工程结算的有关条款交代不够具体,甚至有些条款很不严密,左右解释都行;有的工程合同对设计变更没有限制性条款,随意开口;有的工程合同签订时对招标文件未作研究,某些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矛盾等等。施工单位利用合同的缺口,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提出施工难度,要求建设单位变更设计,以此增加变更和签证项目。

(三)结算资料不完整给结算审核带来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产生过多疑问和矛盾[11]。可是在实际的结算工作当中,有些工程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往往残缺不全,招标工程无招标文件,内部议标无定标的会议纪要,竣工图纸不完整,有的工程干脆以设计施工图取代竣工图,导致结算编制和审核不能如期完成。

(四)工程计量不规范

工程计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如乙方对工程变更只计调增量不计调减量,甲方完成了"三通一平"乙方仍计场地平整;圈梁带过梁的,计算出过梁后却不从圈梁中扣减等现象。

四、工程竣工结算对策研究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后确定工程总造价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无论对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质量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最终成本的准确程度,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财务成本核算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5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发展,建设项目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对施工项目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加强管理,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只有明确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造价,才能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我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水平及效率有待提高,竣工材料中存在较多问题,需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相应的处理措施,不断完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一、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重要意义

竣工结算工作主要是在工程项目完成后进行,由工程项目的业主及施工方根据合同内条款,对工程记录、现场鉴定及定额预算等数据进行核算。业主会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结算中各项成本的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验证,防止施工方不按实际工作量上报,人为抬高施工成本,使业主的经济利益受损。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过程中,业主与施工方确定工程造价非常重要,只有明确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具体造价,才能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作。随着我国正式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志着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强竣工结算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通过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能够将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反映出来,利于及时改正问题,总结分析原因,进而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水平提高。

二、工程结算中竣工资料常见问题分析

1.工程结算中竣工材料弄虚作假

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施工方为了获取较多的利润,经常会虚假编制各种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最常见的情况是虚报工作量,不按工程计量规则计算工作量,人为多算、重算工作量,对于未施工的工作量没有剔除。如项目施工合同中包含有办公楼地面保温项目,而具体施工过程中取消了该项施工内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于工程的造价没有及时扣除该项施工工作量。又如在测算工程土方外运量时,施工方没有除去回填土方数,只按照开挖量计算,导致土方外运量虚高。还有在计算办公楼装修时,对于施工用料,施工方部分采用前期拆除下来的旧料,结算时按购置新料价格计算。其次,工程造价测算时没有使用合理的计价定额,使得工程造价超过实际价格。施工方为了尽可能获取较多利润,不按定额规定,高套、错套定额,虚报工程费用,从中获取利润。再次,虚报材料价差。对于大型的施工项目来说,施工周期一般较长,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会有波动,在竣工结算时,施工方会虚报材料价差,推高工程造价。

2.工程变更不规范,工程结算编制不完整

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材料存在不完整的情况。通常施工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或者是自身能力有限,竣工结算书编制存在较多问题,内容不完整、资料不全的情况较常见,当工程项目存在变更时,这种情况表现得尤为突出,签证资料不规范,相关负责人签证不完整。多次审计结果表明,施工单位借工程变更虚报工程施工项目,是工程结算竣工中惯用伎俩,以此获取非法利润。

三、提升工程结算竣工材料质量的措施

1.认真收集和整理竣工结算相关资料

为了提升工程结算竣工材料的质量,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收集和整理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工程竣工结算的常用的资料有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单、材料清单、工程结算书、项目批准建设报告等内容。工程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整理,科学严谨提供各项竣工结算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合理、完整。对于自身正常利润要积极争取,不合法利润坚决不能要。

2.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工作

施工单位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编制完整、详细的竣工结算书,对于工程变更等经常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尤其要详细认真制定相关材料,要提供规范的签证资料,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的,要确保每一项签字的完整。同时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价格,保证工程价格的合理性。

3.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套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认真的计算工程量清单,根据实际情况来,要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工作量,杜绝虚报、重复计算工作量的情况,做到有理有据,准确合理,让审计单位挑不出毛病。再者要合理使用计价定额,杜绝高套、错套定额价格多计工程费用,做到实时求是,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合理。

4.总结常见问题,加强人员培训

为了切实提升工程结算竣工材料的质量,要总结工程结算竣工材料中常见问题,分析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针对常见问题,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作业规范合理,作业过程中手续齐全,只有做好了施工管理工作,最终的各项资料的合理性才有保障。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6

Abstract: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large petrochemical project management and acceptance of the main content,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organization of the conference program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inspection work should be careful the problems, and well completion acceptance are proposed.

Keywords: petroleum chemical industry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具体来讲,竣工验收的目的和意义有:

1、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

2、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

3、项目文件是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依据和基础;

4、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

5、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

6、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

虽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在工程建设的最后一步进行,但是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是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会议之前的项目建设全过程,是一项涉及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竣工验收工作的内容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

(1)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

(2)开工前组织相关单位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作为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统计、工程管理、设备材料供应管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项目文件编制的基础。

(3)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

(1)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

(2)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

(3)检查指导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

(4)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等文件。

3、建设项目投产后,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前:

(1)项目竣工文件归档: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整理项目施工文件。

2)检查督促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整理项目竣工图。

3)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整理项目监理文件。

4)项目竣工文件经检查合格后归档。

(2)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编制:

1)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汇编生产准备、投料试车及试生产考核资料。组织和督促生产单位在建设项目生产考核达到设计要求、引进装置各项指标达到合同保证值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并负责汇编。

2)组织和督促外事单位(或建设单位引进部门)在建设项目工程交接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引进工作总结》,并负责汇编。

3)检查督促设计、采购(或建设单位供应部门)、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单位编制各单项总结,并负责审阅、汇编。

4)负责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3)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并会同有关单位安排落实。

(4)负责办理以下专项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

1)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办理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2)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3)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4)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手续。

5)向档案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档案验收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召开竣工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会议程序:

a)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

b)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

c)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

d)审议竣工验收报告。

e)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

f)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

g)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

h)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并正式出版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存档,并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三个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六个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它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根据以往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经验来看,必须明确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在竣工验收主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整体有序推进才能确保竣工验收目标及时完成。

3.树立专项验收和整体验收同等重要的观念。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7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竣工图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工程项目今后进行维修、改扩建等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后必须提交档案馆保管的重要技术文件之一。不少施工单位能够按规定编制竣工图,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有一些施工单位对竣工图的编制不重视,或虽然想编好竣工图但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以致编制的竣工图不能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不相符,影响了工程项目的竣工备案和工程文件的及时归档。

二、竣工图的定义

目前有关竣工图的定义主要有两个,其一:是1982年由当时的国家建委颁发的[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中提出的“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其二:是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中提出的“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上述有关竣工图的两个定义虽然表述略有不同,但其基本内涵确是相同的,而且均突出了竣工图的真实性要求,这也是我们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三、竣工图的编制时间

一些施工单位对竣工图的编制时间容易“望文生义”,认为竣工图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编制,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认识。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长,竣工后再编制竣工图,原始记录不易收集齐全,许多问题要靠回忆进行整理,往往因为当事人记不清楚,再加上施工单位的人员经常变动,容易出现责任不清或互相扯皮现象,都会对工程项目竣工后编制的竣工图质量有直接影响,造成编制的竣工图不准确。

根据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条文说明第4.2.2条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应按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该规定第二条中规定“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整理好建设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按照这一规定,为确保竣工图质量,竣工图的编制必须一边施工,一边编制,而不是工程项目竣工后再编制竣工图。

四、竣工图的编制单位

根据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条文说明第4.2.2条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应按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该规定第四条中规定“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应按照下列二种情况区别对待: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

从上述2条规定可以看出,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承包方式,竣工图的编制单位都是施工单位,实际工作中由于施工单位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对工程变更也最清楚,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也是最科学、最合理的。

五、竣工图的编制套数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套数,在此情况下竣工图的编制套数应不少于施工合同的约定。如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保管,一套交城建档案馆长期保存;关系到全国性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如首都机场、南京长江大桥等),应增交一套给国家档案馆保存。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工程开工前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六、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和深度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规定的“竣工图” 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特别是基础、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其中设计原因造成的改变由设计单位负责重绘;施工原因造成的改变由施工单位负责重绘;其他原因造成的改变由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重绘。)重新绘制的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

4、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取消或现场未施工的,不需要编制竣工图,但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5、由于特殊原因,新的施工内容在没有正式施工图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允许的),应按实际施工最终状况,由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经设计单位签署意见并补充修改依据后方可作为竣工图。

6、竣工图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治、字迹清楚。竣工图绘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七、竣工图的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作为工程施工的全部设计施工图,包括所附的文字说明,以及有关的通用图集、标准图集或施工图册。

2、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或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和变更通知单。

4、技术核定单,即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增减项目内容的技术核定文件。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材料代换等签证记录。

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即施工单位向上级和建设单位反映工程质量事故情况的报告、鉴定处理意见、措施和验证书。

7、建(构)筑物定位测量资料,施工检查测量及竣工测量资料。

八、竣工图的编制步骤

1、收集和整理各种依据性文件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收集好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竣工图质量。在正式编制竣工图前,应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好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是编制竣工图的基础,有一张施工图,就应编制一张相应的竣工图(施工图取消例外)。设计变更文件是编制竣工图的依据,它是所有原设计施工图变更的图纸、文件、有关资料的总称。其中,由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文件有:设计变更单、补充设计图、修改设计图、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各种技术会议记录、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资料等。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文件有: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单、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资料等。

2、分阶段编制竣工图

为确保竣工图的编制质量,要做到边施工边编制竣工图,也就是说以单项工程为单位,以每个单项工程中的各单位工程为基础,分阶段地编制竣工图。一般来说,在每个单项工程中,竣工图绘制与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差,应不大于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进程在每个单项工程交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绘制完毕该单项工程的全部竣工图。

3、竣工图的编制方法

编制竣工图的方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竣工图大部分是利用原施工图来编制的,竣工图编制的基本方法有下列几种:

3.1、注记修改法:此法是用一条粗直线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因为注记修改基本上不涉及图纸上线条修改的内容,而用文字,符号加以注释,因此,此法仅适用于原施工图上仅是用文字注释的内容。如建筑、结构施工图的总说明、材料代用、门窗表的修改等变更。

3.2、杠划法:即在原施工图上将不需要的线条用粗直线或叉线划去,重新编制竣工图的真实情况。此法是竣工图编制工作中最常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其特点是,被划去的内容和重新绘制的内容都一目了然,且编制竣工图的工作量较小,不足的是当变更较大或较多时,图面易乱,表达不清。

3.3、刮改法:即在原施工底图上刮去需要更改的部分,重新绘制竣工后的真实情况,再复晒竣工蓝图。此法的特点是必须具备施工底图方可进行,对于大型工程和重要建筑物,考虑到目前蓝图不利于长期保存,最好编制竣工底图,或者利用现代复印设备,先制作施工底图,再利用刮改法做竣工底图。

3.4、贴图更改法:原施工图由于局部范围内文字、数字修改或增加较多,较集中,影响图面清晰,或线条、图形在原图上修改后使图面模糊不清,宜采用贴图更改法。即将需修改的部分,用别的图纸书写绘制好,然后粘贴到被修改的位置上。粘贴时,必须与原图的行列、线条、图形相衔接。在粘贴接缝处要加盖编制人印章。

3.5、重新绘制新图:此法是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分部的修建而逐步编制,待整个工程竣工,各个部分的竣工图也基本绘制完成,经施工部门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实后,再描绘成底图,底图核签之后即可晒制竣工蓝图。此法的特点是:竣工图清晰准确、系统完整,便于永久保存和利用。

4、竣工图的签名盖章

竣工图编制后,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经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以示对竣工图编制负责。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逐页加盖在图纸正面右下角的标题栏上方空白处或适当空白的位置,以达到图纸折叠装订后“标记章”能显露在右下角的目的。

九、竣工图的审核

竣工图编制完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逐张予以审核签认,并及时将竣工图提供给监理单位予以复核、检查,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确保竣工图的完整、准确、规范、标准。

竣工图的审核重点是能否准确反映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其内容主要是:

1、所有修改点是否都己修改到位

2、图与图之间相关之处是否都已作相应修改

3、所有修改处是否都标注了修改依据

4、所有修改依据是否都已手续齐全

十、竣工图的归档整理要求

竣工图要具备完善的图样目录或文件目录,图纸应按GB/T10609.3—1989《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图幅大小(210mm×297mm),图标必须外露,图面朝里。供建设单位自存的竣工图卷宜装订成册,进城建档案馆的图纸不装订,用专用斜角袋套装。折叠成的图纸应四周平整并应按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空调、电气等专业分别组卷,一般情况下每卷厚度不宜超过30毫米。在一个专业卷内如图纸较多者,可分若干册。

十一、结束语

施工单位在竣工图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只要注意以上要点,就能确保所编制的工程项目竣工图符合“完整、准确、规范、标准”的原则和城建档案馆关于竣工图的归档整理要求。

参考文献:

[1]、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8

竣工结算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最后一个阶段,它是全面考核投资控制效果好坏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在此阶段,严格把关,依据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及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分阶段竣工工程的结算。笔者从建设方造价管理人员的角度,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总承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一些看法。

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1.收集涉及竣工结算的合约类资料。具体收集涉及结算的合约类资料应包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总承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及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应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总承包施工合同价格逐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资料(软件版电子文件)等,这些文件均需核实为最终版。

2.汇总整理竣工结算需要的图纸类资料。汇总竣工结算所涉及的图纸及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资料应包括:业主招标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建设单位有关工程的变更、追加、削减和修改的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代用、调换及现场决定工程变更等项目的原始记录、现场签证单或现场有关材料认价资料等,这些图纸、资料也需建设方、监理、总承包三方签字版。

3.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①结算的前提是: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所以,送审资料首页必须有:建设方签字、完成所有工程、可结算的结算通知书。②工程结算书:含汇总表、工程合同结算价格及其调整部分、洽商变更部分、现场签证单部分、主要材料(例如钢筋、商品混凝土)、现场认价单等价格调整部分、其他价格调整等。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中期工作

1.核对合同施工范围,初步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前提,结合实地考察,依据招标文件,总、分包施工合同f附件)、补充协议及有关文件的总承包施工范围相关条款,核查总承包工程施工结算范围。认真核查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变更洽商、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仔细分析竣工结算资料,核实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的要求,已报送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对于未完工程或未做的工作内容在结算时应予以扣除。其次,根据送审结算资料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变更、洽商、认价的真实、有效性。例如:设计变更是否连续编号、有元缺号;现场签证前后是否有重复;现场认价是否标注材料规格、材质、型号、价格组成,有无加盖公章;竣工图除加盖竣工图章外是否有建设方人员签认等。

2.核对合同有关条款,全面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理、准确性。首先,建设方审核人员应在熟悉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吃透总承包施工合同,熟悉送审工程的合同形式、计价方式、结算原则、价差调整方式、总、分包形式,在明确工程施工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结算价格审核。已招标项目可参照招标项目中标工程量清单就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率、价格调整、分包项目等重点审核。(1)工程量审核方面: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需对工程量进行重点抽查审核法,在超出合同约定调整范围之外双方协商调整图差或量差。固定单价合同形式需对工程量全面逐项审核法,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错算,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综合单价审核方面:要熟悉每个清单项目包括的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套用的一个或几个定额+注意定额项目本身包含的工作内容,在某些定额项目中已包含了一些表面似乎没有的项目。(3)工程费用包括的内容各地不一,具体计算时应当按当地的现行规定执行,主要注意审查费用定额是否区分工程性质土建、装饰、安装、修缮等,再重点审查所使用费率与工程类别、造价部门有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是否相符,最后审查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否提高取费等级现象。计费基数和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是否正确。(4)价格价差方面:由于建筑产品的庞大性、多样性、复杂性,使得建筑材料具有多样性且材料价格随时间f特别是季节)变化的明显性,这就要求审核人员除了要掌握建筑材料的一些新变化、新动态、新趋势外,还要深入到建筑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在依据合同约定材料调价原则、已有现场认价单的前提下。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调整暂估价价差,是否按合同规定计算材料差价,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委托购买的材料列入工程结算。(5)分包项目方面:依据合同总分包约定,将分包项目相关造价按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项分别按整项或分项原则从已报送结算价格中分别扣除,总承包方记取的总包管理或配合费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计价基数是否与已分段结算的分包价格一致。

三、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后期工作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9

中图分类号: TE6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在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有幸参加了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和炼化工程部共同举办的炼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标准培训班。此次培训工作体现了集团公司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视。竣工验收工作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对提高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我不仅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竣工验收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文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2.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竣工验收是检验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建成,能否合法、正常生产;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总结工程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竣工验收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竣工验收所形成的项目文件将成为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和基础;竣工验收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组织,有效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1竣工验收的组织

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应具备的两项条件,一是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生产考核已完成;二是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采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次会议的形式组织,其余项目的竣工验收采取竣工验收一次会议的形式。

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初步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工程、设计、采购、计划、安全环保、财务、造价、机动、生产、档案、审计等管理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成。初步验收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成员若干人。初步验收组确定初步验收会议议程,初步验收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初步验收会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初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会同上级有关单位及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2.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开工前组织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项目文件一般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3部分,其中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又包括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准备工作包括: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检查指导设计、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文件等文件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2.3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2.3.1项目建设各阶段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结束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采购、外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生产等单位高度重视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做到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在前期阶段,建设单位收集项目前期文件,明确项目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竣工文件的积累,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在投产后,相关单位整理汇编项目文件,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项目文件的归档工作;组织并完成生产考核;办理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编制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根据项目性质组织初步验收、竣工验收。

2.3.2初步验收程序

初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7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竣工验收报告;二是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情况;三是对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和竣工决算审计等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审查;四是审阅单项总结及竣工验收报告;五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六是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七是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由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初步验收意见。

2.3.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8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二是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三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四是审议竣工验收报告;五是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六是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七是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八是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3存在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

3.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注重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文件管理工作不规范;二是,竣工验收工作缺乏统一组织和领导,计划性差,竣工验收不及时;三是,项目投产后不能及时组织不少于72小时的生产考核,且对生产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和处理;四是,专项验收组织不及时、不规范;五是,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不规范、审查不认真;六是,竣工验收组织不认真、不规范,工作流于形式。

3.2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必须牢固树立2种观念

3.2.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项目总体部署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生产准备等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统筹指导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工作。竣工验收涉及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如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总体部署实行定义阶段和执行阶段两段部署,定义阶段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至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执行阶段是指初步设计审查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在定义阶段就应在工程承包和监理合同中对项目文件的编制、收集和整理,以及提交时间、内容、格式、分数均要有明确的约定和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单位和各承建单位要积极做好竣工验收有关的各项工作才能保证竣工验收的顺利完成。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概念是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重点。

3.2.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 5个方面: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他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预验收和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4结语

工程竣工验收这个“阶段性”工作,需要工程建设的“过程”工作来保证,所以过程工作的质量就尤为关键。工程交接后,及时归档资料,及时竣工决算,及时组织专项工程验收,就能为竣工验收创造良好条件。领导重视,组织强有力的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全面统筹协调,排定详细的计划,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竣工验收工作就能较好的完成。以上是我个人学习竣工验收规范标准的一些心得体会,有不对的地方请领导批评指正,最后非常感谢领导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通过此次培训掌握了新的竣工验收规范和要求,为在以后的竣工验收工作中应用这两项标准打下夯实的基础,并且我会及时的向相关单位从事竣工验收的人员进行宣贯和讲解,相关的政策和要求,为我公司提高竣工验收管理水平和加快项目竣工验收进度,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例10

一、建设项目结算审计阶段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直接影响着结算金额的大小,是竣工结算审计基础性资料。根据相关的工程经验总结,对于建设项目结算审计阶段的具体影响因素分析如下: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查活动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相冲突;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五花八门,未完全按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格式;竣工资料签字和审批程序不严格;审查和评审竣工结算过程中的处理程序不规范等,导致审计过程资料往复、争议不绝;审计时间拖延;审计程序混乱;审计结论缺乏科学性。

二、编制及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控制措施

结合笔者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对于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及报送,应在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的情况下,按程序经五大主体单位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的约定,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分册装订后送监理单位。以下是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资料过程中应重点控制的相关措施:

(一)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编制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编制的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尤其是涉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资料、竣工图等相关资料。若不符合实际施工情况,或与《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相关条款、招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一致时,编制单位应及时修改,审查单位发现后,应将资料返回编制单位,并要求据实修改补充后重新报送。对漏报或需要完善的资料,由审查单位(监理,下同)或评审单位(造价咨询,下同)发书面函件及需补充资料清单。由造价评审单位发出的函件,要求补送或完善资料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提交业主单位审查后批转造价评审单位办理。

(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应详细包括整个建设活动的所有资料。例如:招投标文件、合同、招标时的施工图纸(含CAD图纸)、竣工图(含CAD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隐蔽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三)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当遵循发承包双方在建设活动中“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的约定,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和调整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内容,注重所有结算资料的确认、签字、审核、审批手续齐全完备。

(四)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应按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格式主要由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和分部分项(措施、新增项目、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及结算编制说明等组成。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说明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编制方法、有关材料、设备价格和费用的说明、其他有关问题的详细说明等。

(五)提交工程结算文件时,施工单位应当同时提供与工程竣工结算相关的附件主要包括所依据的发承包合同调价条款、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洽商记录、材料及设备定价单、调价后的单价分析表等与工程竣工结算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竣工结算审查和评审过程的相关控制措施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审查和评审处理程序为了做好建设项目结算设计,在完成上述举措的基础上,结算审计需要从程序上进一步完善。根据参与各方的职责和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和评审可按如下程序处理(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流程图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将审查意见送施工单位复核,经签字、盖章确认后,再报业主单位审查。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以及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查确认后,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评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流程图”(图1)进行全面评审后,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同时出具征求意见稿,再根据各单位的回复意见据实进行调整后,通过会签,确认《评审认定表》,出具评审报告。若涉及国家资金项目需国家审计署审批的由业主单位将评审报告上报国家审计署审批。

(二)明确审查和评审中的处理原则

当建设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构成的,在编制和审查、评审竣工结算时,按单项工程分别编制和评审,最后汇总。监理单位在审查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时,所遇到的问题,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相关条款、相关文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尽量达成共识,并报业主单位审批。若不能达成共识,应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中遇到的问题,同样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结合现场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尽量达成共识,形成的初步意见报业主单位审批后执行;若不能达成共识,向业主单位请示,召开业主、造价咨询、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若四方协调会未达成共识,由造价咨询单位和业主单位牵头,书面请示省造价总站,以其解释或批复作为审核的依据,并按咨询结果出具评审报告。若对省造价总站解释结果不满意,同时拒不签认评审报告的单位,可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三)找准审查和评审的重点

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资料审查和评审的重点,首先从审查内容上应重点放在如下几个方面:施工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差价计算;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其它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等。其次,在审查和评审方法上,必须对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审,严禁采用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避免发生审查疏漏现象。只有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审查完后,才能对竣工结算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和评审,审查过程中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重点对建设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规费、税费的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列的项目应予以调增。

四、结语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关键的原始记帐凭证,工程结算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着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要搞好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除了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约定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反映和调整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内容,审查单位严格按程序对结算审计进行审查外,编制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业主单位还应明确各自在审查过程中的各项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作为编制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确保所编制的竣工结算结果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作为整个审查过程的核心――造价咨询单位人员,除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外,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在对整个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全面评审工作中,严把评审工作质量关,重视对审查项目的评审实施三级复核制,确保建设项目结算的评审结果真实、合法、准确,确保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工作优质、高效、有序、圆满的完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