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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规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10-05 09:36:17

工程监理规划

工程监理规划例1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位于大连市旅顺南路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换乘站工程,由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规模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站到东软区间隧道1115双线断面米,路基221米及大连地铁一号线右线1099米双线,左线长链50.6米,路基22.5米;河口站至终点桥梁长度420米,区间地下结构部分改移暗渠878米。监理工期为12个月,并采用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2、监理依据、范围、工作内容和目标

2、1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监理规划是根据本工程监理大纲、设计文件及施工图,以及国家、地方、交通行业相关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程、规定进行编制的,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2、2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主要有:202路隧道工程1114m;地铁1号线隧道工程1099.7m;暗渠隧道工程878m,桥梁工程420m;路基工程243.8m。

2、3监理内容

本部分主要概括为“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主要负责内部协调);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

2、4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分为四部分:①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②工期控制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③投资控制目标,在授权范围内,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3、工程监理中控制的重点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四方面:①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主要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措施是否完备,相关人员(含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工程水文地质特征及场地环境因素是否考虑周全,是否有应急方案且具有针对性。②工程测量成果控制复核,主要是对承包单位所进行的隧道、路床、坐标、高程的测量、校核结果进行复核。③施工机具的审查,对机具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进行审查,检验机具设备使用和操作要求是否已进行交底。④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建设单位认定,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开工报告做出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2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3、2、1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质量控制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进行事前控制;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进行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范围,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旁站方案。

3、2、2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1)审核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和开工报告,现场核实后下达“开工令”;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提交的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及时审核签署有关质量文件、报表。

(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②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③隐蔽工程检查: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方能掩蔽;④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承包单位在停工后进行整改,自检合格报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⑤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后,办理签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关记录存入档案。

(3)工程验收的质量预控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督促承包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并参加阶段质量验收、认证,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最后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图、竣工结算和竣工技术资料,由承包单位整改后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3、3工程进度控制

3、3、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首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排出每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速度;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管理,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必要时每周申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每周工程监理例会要对上周的各项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检查是否按时完成计划。

3、3、2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以实现进度总目标。

3、3、3施工进度延误的处理

属承包单位责任的进度延误,如未能在下阶段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或无明显效果,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单位的领导协商,采取对策,以保证履行进度承诺。如工期延误属建设单位责任或不可预见的原因,由承包单位填报延长工期申报表,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核签。

3、4工程造价控制

为实现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造价的事前控制,主要是进行风险预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应承担的义务,减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②造价的事中控制,本项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做好细部工作,达到控制成本的作用。③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宜。

4、监理过程中的管理

4、1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安全等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施工。在本过程中做好有害气体和粉尘的防治,确保火灾,水灾的发生,在施工时防止顶板垮落伤人事故的发生以及物体打击,防止机械造成的伤害。

4、2合同管理

监理部应对整个施工期间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并及时将情况以月报或会议纪要形式提供给建设单位。合同的管理包括四项: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供货合同。监理部在这部分主要对合同做出评审,对于合同中个别项目的变更进行洽商并对争议进行调解,在需要暂停施工时对工程的暂停及复工做好管理工作,在解决费用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要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与评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索赔申请,在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可向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程延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

4、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的合理分类,收集工程信息,迅速准确地传递到各部门,同时为有关方面定时提供信息报告。在此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有关的材料报验和分项工程报验等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地利用计算机进行汇总、整理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监理总结等监理资料。

5、施工组织协调

施工组织协调主要是对工业场地内各承包单位的原材料堆放场地、道路运输、施工用水等以及施工中的外部和内部原因影响施工的因素进行协调。组织协调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应遵循守法、公正、目标统一和总监负责制的原则,并实行每周监理例会制度和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例会由总监主持、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时间由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商定。

6 文明施工监督和检查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各方面方面的因素较多,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①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大连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等;③现场各种施工围档、密纹网、围栏是否齐全;④承包单位现场各种警示、标语、标志、信号是否齐全;⑤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服整洁;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灯光、噪音等扰民现象;⑦施工时是否对绿化产生不良影响;⑧清运渣土车辆是否产生遗撒。

综上所述,每一个监理规划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计划,都必然有它自己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项目组织形式,自己的监理组织机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措施。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

工程监理规划例2

根据监理合同中的范围规定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3.1设计方面

3.1.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1.3协助项目法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3.1.4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3.1.5代表项目法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3.1.6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3.2施工方面

3.2.1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3.2.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2.3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3.2.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2.5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3.2.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3.2.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3.2.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3.2.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3.2.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3.2.10协助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3.2.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项目法人。

3.2.12其他相关工作。

3.3监理机构应向项目法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3.3.1监理月报(定期的信息文件)

3.3.2监理工作报告

3.3.3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3.3.4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3.5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3.3.6日常监理文件。

3.3.7监理日记及大事记。

3.3.8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3.9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3.3.10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3.11原材料质量检验文件。

工程监理规划例3

1.1第一标段

主南主及南北副坝加高培厚、护坡翻修、拆除重修排水体、坝基防渗、拆除重建溢洪道、更换闸门及启闭机、修建交通桥、拆除重建输水洞、更换部分机电设备等工程。

1.2第二标段

自动化观测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任务。监理服务期为自2009年8月25日至2010年12月1日。

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工程项目主要目标主要有: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和投资目标。

2.1工程质量目标

有效控制工程的工序、单元及单位、分部工程,可以采取科学有效的检测办法,通过数据采集,进行统计和分析,内业文档规范、齐全、符合要求。监理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率为100%,单元工程优良率需达到75%以上,极力协助建设单位争创优质工程。

2.2工期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计划总工期均为2009年10月5日—2010年9月30日。控制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2.3投资目标

一标段中标金额为26828143元,二标段中标金额772895元,本工程总投资为3628万元,国有资金和地方配套。控制工程总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

3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部作为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为建设单位服务,在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服务。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部依据监理的职责和权限,检查、监督、协助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责任和义务。监理部受建设单位委托,对现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工作进行协调。监理部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公正地维护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4监理范围和内容

4.1监理工程范围

堤顶加宽加高铺路、护坡翻修、拆除重修排水棱体、修建上坝台阶、坝基防渗、拆除重建溢洪道、修建交通桥、拆除重建输水洞、更换设施设备等。

4.2监理工作的内容

监理工作的内容体现在设计和施工两方面:

4.2.1设计

1)监理拿到设计文件后,对设计报告、图纸及相关内容,要深入了解,掌握本工程特点,找出工程施工难度与重点,与工程实际情况对比,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有无与工程实际不符或矛盾等问题。2)对于设计变更等文件内容进行复核,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优化意见。3)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与设计相关问题,及时联系设计单位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向建设单位报告。4)及时开展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工作,确保工程按进度实施。

4.2.2施工方面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标、签订施工合同。2)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5监理组织及制度

监理组织及制度主要包括3个方面:监理部门人员、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和监理部管理制度。

5.1监理部门人员

一般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5.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1)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自评,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下月5日前填报“监理月报”。

5.3监理部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严格遵守监理合同,规范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及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2)监理工程师每月9日、19日、29日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进度、质量管理等情况,并作好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

工程监理规划例4

监理规划工作的质量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指导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人员,找你有真正意识到监理规划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并且努力制定好监理规划,才可以真正做到建筑工程监理指导工作的科学合理。鉴于这些原因,笔者根据多年的来的经验和学习,就基于确保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作以下探讨。

一、基于确保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积极作用

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是进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基础条件。科学有效的工程监理必须是制定有合理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质量也严重关系到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另外,监理规划对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事项、内部评级等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它同时是监理公司对于合同执行效果的重要说明。所以说,在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企业进行相关建筑工程称监理规划的制定对各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的现状

监理规划的制定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指导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根据实际的观察发现,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1.监理规划缺指定较为草率

当前监理规划的制定工作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过于形式化,监理规划没有根据相关建筑工程的工程特点以及技术特性进行制定。工程作业有着高度的严谨性,即使是相同类别的工程监理,也最多是存在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实际中却出现了大量的雷同现象。这种生硬拼凑的监理规划没有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也就使得规划的设计对工程施工缺乏真正的指导作用。

2.监理规划组成存在缺失

对于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具体制定容,监理规划的有关规定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监理公司在监理规划中丢掉很多重要组成内容,有些关系到工程建筑施工的安全规划内容的缺失,很有可能给建筑施工带来一定的危险隐患。所以监理规划内容的完整性对于建筑物的施工有着重要的作用。

3.监理规划缺乏灵活性

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是包含着整个施工过程的,因此在实际工程进行中,难免有些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优化,但有的监理公司较为古板,他们的监理规划一经审批以后就不愿做出改进,从而造成了监理规划与建筑施工的实际发生了一定的偏离。这就无形中使监理指导工作产生了一些问题,不利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进行。

三、如何制定科学的监理规划

1.结合建筑工程自身特征制定

在进行具体的工程监理规划前,监理公司必须在保证监理指导工作正确的前提下,认真收集施工工程包括工期设定、物料人员设定、工程质量要求等多方面的工程信息,与此同时,再结合监理合同的相关需求,统筹不同施工部门的特点,最终制定出紧密结合该建筑工程情况的科学的监理规划来。

2.监理规划制定要具有针对性

不同的建筑工程需要有不同监理规划,即监理规划必须是与建筑工程相统一的。每个建筑工程都有其自身的施工环境、施工要求和施工方法,所以施工监理也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符合该建筑工程的建设特点,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适宜的改进。有些工程施工周期较长,难以以此准确的做出规划,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3.分步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有长有短,并且有的工程包含着多个施工模块,所以在实际监理规划中可以对不同时段或者不同模块的工程进行分步式的监理规划。在每个步骤的监理规划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施工进行时不同内容的各项信息反馈,对监理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该阶段的工程数据有时还可以为下一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供帮助。在最后不同施工期和不同施工模块的规划都进行完成以后,再对整个工程的监理规划进行总结收录,以作备查。在具体监理规划中要注意规划的失效性,保证规划走在监理之前。

4.保证监理规划的指导性作用

除了以上内容,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还必须保证一定的指导作用。监理规划是建筑工程监理指导工作的重要基本,它对于监理指导工作的正确性有着重要作用,所以监理规划的制定必须是结合了该建筑工程的自身特征进行的。只有结合了建筑工程本身特点的监理规划才能对监理工作产生积极地指导作用。

5.监理负责人做好监理规划的统筹工作

每个建筑工程都有相应的监理工作总负责人,及监理总工程师。监理总工程师作为掌控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必须准确把握好建筑工程的各个工程特点,对于不同施工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统筹和安排,综合整个工程特性以后,再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时时把控监理规划的动态,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做好工程监理规划的审核工作

建筑工程在完成相关的监理规划后,首先要经过监理中工程师的检查,之后在经过有关施工技术部门的确认恶化通过,最后再交给施工业主进行核查确认。工程监理规划的工作包含着众多施工内容,监理总工程师只是一个总负责人的身份,他只负责筹划、安排和检查监理规划的具体过程,真正影响到监理规划质量的,还是众多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和机构,只有他们认真注意规划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做出优秀的监理规划。

结束语

我国虽然已经经历多年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发展,但还是有很多规范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存在于实际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中。科学的监理规划必须是在所有监理人员的努力下把握监理规划的完整性、针对性、指导性以及灵活性等。笔者相信在众多建筑工程监理规划人员的一致努力下,一定能推进我国工程监理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真.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J].建设监理.2014(01).

工程监理规划例5

引入工程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地控制造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关专家称:如果工程监理在设计阶段就介入的话,一般可排除、纠正80%的错误,但进入施工阶段后工程监理才参与,充其量也只能节约20%的投资。据资料介绍,德国一家大学实验楼,原设计是三层并有地下室,项目管理公司在满足委托者的面积要求和功能条件下,提出增加一层,缩短两个轴接,取消地下室。而且缩短了人流的疏散距离(符合规定标准),这样修改设计后不但减少了造价,还在功能上得到了改进,获得了市政府的嘉奖和好评。目前,我国对于在设计阶段引入工程监理这一做法还很少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制度,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市场。提倡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从造价控制管理的意义上讲,事前控制,预防为主,这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来控制造价是很有必要的。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众所周知,国内外建设市场均是一个业主占支配地位的买方市场,施工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残酷。为了中标,投标人倾向于以近乎零利润乃至低于成本价投标,而业主又往往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虽然投标人承诺恪守合同文件的规定,但一旦得到合同,他们不甘心最终没有利润或亏本,于是,往往以劣质材料、不按规范施工、贿赂或层层转包的手段来赢利。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理机制,受害的只能是业主。

——从工艺、工序监理控制造价监理工程师不应只关心工程是否能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他注重的应是项目设计的所有目标,在具体运作中,承包商在从事永久性工程施工之前每天必须将进行的各种检查、检测、新的工作内容或工作面、工作量、施工方法、措施,材料的检测和部分工作或工程的分包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工作,未经批准或超越批准的工作不能得到工程师认可。同时工程师的认可又是承包商获得进度款的依据。承包商任何未经工程师认可的投入(人力、材料、设备)都将得不到补偿,也就是说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商不得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工作面,不得将材料投入工程使用,不得自行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

——从工程项目成本监理控制造价工程监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是工程必须在合同价之内完成而不能出现超预算。在工程监理的严格监控下,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超预算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这是因为:工程超预算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劳动力和材料单价的上涨,一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加,而承包商的标价是承诺,对其有约束力,且承包商无权自行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即使有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加大资源投入来保障项目设计目标的实现,承包商也无权因此得到补偿,因为在投标文件里,承包商往往列举大量的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的人员及机械设备。——从设备费、材料费监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它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建设费用的大小。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创造竞争条件。业主可以委托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直接选定供应商,这样可避免承包商擅自压价,拖欠供应商款项,从而引发供应商以次充好、供货不及时,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发生。承包商在编制投标价格时,其中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按业主与供货商签定的价格进行报价,由供应商将主要材料和设备运送到现场,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签收后,由业主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从以上工作程序很容易看出承包商除了对监理工程师唯命是从以外别无选择。这是因为监理工程师拥有约束承包商履约强有力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由项目的支付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构成,他们是承包商头上的两根“紧箍咒”

项目支付制度:实际上,项目支付制度是把项目的经济风险暂时转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为获得经济效益(其投标标价与项目实际成本之差)先行垫付货币或其它资源,就是说:他必须自费购买材料、设备、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按合同文件所有要求营造工程。承包商只能以完成的工作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从业主那里获得补偿(工程款)。如果承包商的工作不能令监理工程师满意,他不仅无望获得利润,就连投入的成本也无法收回。

项目保证金制度:按惯例,承包商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前必须交纳等于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承包商在动工前固然可从业主那里获得占合同价10%的预付款,但他必须同时向业主递交等额的保证金或保函。即便承包商已获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他也必须留下占合同价5%的保留金。这里的履约保证金和保留金共达项目合同价的15%,远远大于承包商的利润率。承包商的违约能导致保函被没收,而是否违约只有监理工程师来评价。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在前几阶段工作做好的基础上,竣工结算就容易得多了。在工程办理交工验收后即可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值=合同价款值+索赔款+违约金。

工程监理规划例6

1、引言

监理规划是指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规划,在工程各阶段中的作用体现在方方面面,例如:对施工准备阶段主要监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规划指导、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进行规划指导、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进行规划指导、对施工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

2、组成与作用

2、1监理规划的组成

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制定,各阶段的监理规划交人业主的时间安排是:(1)这么高阶段监理规划应在设计单位开始设计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业主;(2)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招标书发出后提交给业主;(3)施工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正式施工后提交给业主。

监理规划的实施步骤:(1)责任落实;(2)规划交底;(3)制订监理实施细则;(4)实施监理过程中的检查和调查。

2、2监理规划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规划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指导监理机构开展工作;主管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业主确认履行合同依据;监理企业的存档资料。

3、措施与方法

为了促进和落实监理规划的作用发挥与体现,根据本人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建议:

3、1基本内容应当力求统一、全面

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在总体内容组成上要求基本统一.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构成,应考虑以下因素:符合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内容要求;能够发挥监理规划、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基本作用;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所确定的监理内容、范围和深度加以选择并满足监理合同的各方面要求。考虑到上述因素,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一般应由目标规划、目标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组成。

3、2内容应具有针对性,编写要客观、使用

监理规划具体内容具有针对性,是监理规划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监理规划是用来指导一个特定的项目组织在一个特定的工程项目上的监理工作,它的具体内容要适合于这个特定的监理组织和特定的工程项目,同时又要符合特定的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针对某项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有它自己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目标,有它的项目组织形式和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有它自己的信息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措施,有它自己独特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所以监理规划只有具有针对性,才能真正起到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监理规划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工程实际编写的,要完全地了解工程基本信息,客观使用低编写,信息失真或不全面不客观,就容易使规划变成空的规划,不切实际的规划了。因此,整个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一个搜集、加工、处理信息的过程。可以将编写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编写阶段都与工程实施各阶段相应。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工程项目来编写的,而工程的动态性很强,在它的运行过程中,内部和外部环境条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对监理规划进行相应的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能够始终在监理规划的有效指导下进行。

3、3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统一化

规范化、标准化是科学管理的标志之一。监理规划的内容表达应当明确、简洁、直观.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采用的基本方式。编写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做出一般规定,以满足监理规划格式化、标准化的要求。为了统一、规范、标准和格式化,最好是项目的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是工程建设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的负责人,他是项目监理的责任主体、权力主体和利益主体,在他主持下编制监理规划,有利于贯彻他的监理方案,有利于他利用职权和利益手段完成自己的职责.同时,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有利于他熟悉监理活动,并使监理工作系统化,有利于监理规划的有效实施。

3、4审核要全面到位、集思广益

工程监理规划例7

我国的基本建设项目推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中心的招标承包制、项目监理制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实践证明,采用“三制”可以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项目投资。

然而,勘测设计项目实行上述“三制”相对滞后,特别是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还远未普遍推行,水利工程项目移民规划设计的设计监理也是如此。本文结合水库移民工程自身的特点,从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工作范围和程序等方面探讨设计监理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1.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移民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功能、投资效益以及安全运行,对移民规划设计加强管理和监督,是完善工程设计管理、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的一项有效措施。目前多数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公司缺乏移民专业人员,远不能对移民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成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就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单位的委托,对设计单位移民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其成果进行质量、进度以及工作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以使设计单位提交满足合同需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较优的勘测规划设计成果,并提供满意的技术服务。

2.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

在工程项目批准立项的前提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方案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勘测设计单位,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2)督促和检查设计合同(协议)的执行,进行规划设计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全程控制,督促勘测设计单位按合同(协议)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勘测设计文件。(3)协助项目法人与勘测设计单位就设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代表项目法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及优化设计方案。(4)协助项目法人会同勘测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优化设计方案。(5)代表及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规定。(6)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7)完善合同管理。进行合同分析,对项目法人委托管理的合同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合同档案;进行合同监督,督促合同各方履约,减少合同纠纷;严格控制合同变更。

3.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程序

3.1资料收集及分析

收集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有关资料,并分析其完整性和可用性,资料包括:①枢纽工程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库区淹没范围和坝区施工征地范围图,征地区斑块图、地形图;②水库干、支流设计洪水资料和回水计算成果;③库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报告,安置区居民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防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④库(坝)区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及移民安置方案,城镇和主要专项复建方案,防护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相关水土保持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以及上级审查意见;⑤库(坝)区及移民安置区各项社会经济调查资料;⑥项目法人与当地政府达成的协议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批件;⑦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3.2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工作

3.2.1设计方案招投标阶段的工作

根据工程立项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文,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各勘测设计单位的设计大纲;组织设计方案招投标,评定设计方案;协助项目法人选择勘测设计单位,委托勘测规划设计任务,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

3.2.2实物指标调查阶段的工作

实物指标调查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工作,在此阶段,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1)参与征地移民规划设计工作、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及有关调查表格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出监理意见;(2)对居民迁移、土地征用及其他淹没对象的淹没处理范围进行审核;(3)对库区浸没和坍岸区范围进行审核;(4)对库区和坝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及复核外业工作进行监控,敦促设计人员严格按调查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

3.2.3淹没(征地)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在移民工程的各项规划设计中,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参与征地移民规划大纲的讨论与修改,根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规划原则、规划依据和规划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经济性等作出评价和论证,提出监理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投资、进度和质量的全面控制。具体工作包括:

(1)对规划外业工作进行监控,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2)对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各项关键数据作出评价,对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审核;(3)对城集镇淹没影响处理规划、工矿企业迁建规划、专业项目的复建规划、文物处理规划、库底清理规划作出评价和审核;(4)对防护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输入及输出文件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协助项目法人对相关文件组织审查;(5)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进行审核;(6)对水库淹没处理实施总进度及分期移民和分年度投资规划进行审核。

3.2.4后期工作

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等。

4.结论

工程监理规划例8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示范监理项目已经开展了几年时间,经过修订,今年又颁布了《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我们单位每年都有项目被评为各级示范项目,根据多年的经验,现将示范监理项目的前期筹备阶段的注意事项简述如下:

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备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及时将中标通知书或复印件放在现场。

1.2 监理合同,及时收集按照《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3合同内容,委托合同中服务内容和工程范围要明确,不得模糊不清,委托监理合同中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条款或其他协议。

1.4 企业资质,按照企业的资质要求承揽监理业务,将资质证书、有效营业执照(技术负责人一页不能缺少)或其复印件放在现场。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或以他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或超资质承揽监理业务,否则,本单项被判为不合格。

1.5 监理取费,对照收费标准670号文检查,监理实际取费必须符合文件规定。有的项目采用阴阳合同,这一点绝不允许。

二、组织机构

2.1 人员数量,企业按照投标文件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安排人员,要与监理规划中人员进退场时间节点相一致,项目监理组的考勤记录、监理日记都要有体现。

2.2 组织形式,上墙的监理机构图与监理规划一致,机构形式和职责分工明确。

2.3 专业配置,根据工程特点配置监理人员,将监理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放在现场,专业配套齐全。

2.4 执证上岗,将所有监理人员(与备案人员一致)的上岗证复印件准备好。

2.5 总监理工程师

1、职业资格,监理企业在承接项目时应安排具有监理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若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单项被判为不合格。

若已达到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应尽快注册;如正在注册,应将注册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放在现场。

2、总监任命书,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若总监理工程师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并且重新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一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只允许变更一次。

3、人员到位率,监理企业应合理安排在监的工程项目。总监应正常到岗处理日常事务,总监应在各种记录签字(会议纪要及监理日记等)留有痕迹。对照监理合同检查,总监到位率不得低于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另外,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应该总监签字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签,否则,视为总监经常不在现场。

4、工作认知程度,总监应熟悉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及相关工程资料,对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处置得当。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时,总监应思路清晰,沟通交流顺畅。

2.6 总监代表

1、执业资格,应达到总监代表执业资格条件,并且已经注册。若达到总监代表执业资格条件,但尚未注册的,应尽快注册。正在注册的,相关注册资料的复印件应放在现场。

2、授权书,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授权总监代表相关职权,但授权内容不得超过监理规范规定的范围。

3、职责权限,总监代表不得超越职责范围行使职权,资料上不得越权签字。

根据监理规范规定:总监代表不得行使以下职责: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审核竣工结算;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费用索赔、审批工程延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7 专业监理工程师

1、执业资格,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可以行使专监相应职权,可以在相关资料上签字。若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不得行使专监相应职权。

2、专业对口,监理企业配备监理人员时,要按专业对口原则配置。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注册证书、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放在现场,以便相关部门检查。

2.8 其他人员

1、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没有岗位证书,不得从事相关工作,相关资料不得签字。有个别企业的工程项目监理员行使专监工作,这一点要引起重视。

2、见证人员,应取得见证员证书。否则,不得进行相关的见证取样、送样工作。

2.9 人员到岗

1、考勤记录,监理机构应及时做好监理人员的出勤记录。

2、到岗,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旁站,节假日安排监理人员值班,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监理设施与设备

3.1 标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应现场配备必要的图集、标准、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3.2 检测设备和工具,现场应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并且计量检定证书有效(应提前一个月进行检定,以防过期)。监理人员使用后应做好仪器使用台帐记录。

3.3 办公设施

1、现场应统一使用江苏监理标识或悬挂监理工作图表、制度。比如: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晴雨表、项目监理机构图等上墙图表要及时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2、现场办公设施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与监理规划中相一致。

四、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

开工前,应及时编制、审批。概况与内容等要有针对性,注意随着工程进度不断修订与完善。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1、若未编制监理规划,本单项被判为不合格。

2、内容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有的监理人员工作不认真,将以前的监理规划中的工程概况改一改,后面的内容基本不动,工程没有项目的规划中却有,工程有的项目规划中却没有,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因此,监理人员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编制监理规划。

3、规划中应包括各阶段人员到岗计划(或人员进退场计划)及职责分工。

4、监理规划中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相关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措施列入监理规划。

5、监理规划中应包括节能内容。

工程监理规划例9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失职、渎职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到20*年底,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初步解决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等问题;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监察的原则。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有计划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

二是坚持过程控制与重点监察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制定、调整、实施的法定程序,对城乡规划管理进行全过程的监察。同时,把促进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规范行政行为和推进政务公开作为监察重点,纠正和消除影响行政效能的各种因素。

三是坚持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同时,应注重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效能建设的指导,逐步规范管理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四是坚持及时调查、严肃查处的原则。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干预规划或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地(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地(市)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要内容包括:

(一)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

是否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论证;

是否经原审批机关的认定后,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是否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编制单位承担;

是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机制;

是否建立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机制;

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地(市)、县(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管理;

各类开发区是否纳入规划和管理;

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况;

建立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情况;

建立城市规划委员制度情况。

(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是否研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

是否违反经批准的规划和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

是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

对违纪违法案件是否进行了认真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要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认真组织,积极协调。

建设部、监察部共同成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任组长,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中央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同志任副组长。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监察部驻建设部监察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和监察机关要成立本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统一认识。要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的自觉性。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简报、开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网页等方式,进行效能监察工作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

(三)采取多种形式,务求工作实效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要紧密配合,受理有关举报、投诉。可采取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评议、委托城市规划督察员进行专项督察等方法,调查、检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制约城乡规划行政效能的行为,并根据调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被监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和管理人员及其上级主管领导、部门;违纪、政纪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地要正确分析、评价本县(市、区)及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现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工程监理规划例10

城市作为我们的家园,城市建设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作为现代都市人,更加愿意接受一个蕴含深厚文化、极具现代气息、环境优美清新的现代化都市。而这样的都市环境大都凝结着城市规划监察系统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作为城市规划的监督者,他们代表着广大群众的心声。 城市的建设、城市的发展方向都要服务于城市的主宰者――群众,国家一再强调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观念,始终指引着城市规划监察者们的工作方向。

一、城市规划监察特点

城市规划监察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要做好城市规划的监管,就必须要了解其监管的特点,然后才能对症下药。一般来说,城市监管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复杂性

城市规划涉及到城市未来的发展走向,涉及到城市的各个相关部门,对全市居民的生活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其监察自然也就要涉及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具备时效性强,执法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既要做思想工作,又要依法办事;既要监察规划实施,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也就是说,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有其独特的复杂性。

2、地方性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发展方向,也就决定了城市规划的差异。所以,城市规划监察具有地方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城市管理部门要根据每个城市的历史条件、自然环境与发展状况等,结合地方规划监察所依据的地方性法律规范,因地制宜地展开监管工作。

3、长期性

城市发展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长期的发展过程,这也就直接决定了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决定其是一项不间断的工作。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和相关监管人员,要熟悉城市的历史沿革,了解现状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在长远的工作规划指导下完成工作,而不能只顾当前,不管今后发展,不能单纯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4、现实性

城市规划监察的主要目标,就是为了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生活生产环境。这就是说,现实性是城市规划监察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城市规划的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正确处理好监察与发展的关系,既要考虑现实情况,又要考虑未来设想,进行合理、实事求是的监管。

二、城市规划监察的现状

1、规划监察体制先天不足,决定了必然是矛盾中发展。利益,现实问题与法律相冲突,继而以妥协为结果,为城市规划留下了隐患。鉴于上述的认识与出发点,决定了规划监察执法的先天不足,削弱了规划监察执法的力度,必然对违法建设存在温情,查处违法建设的理念和措施不可能是严格控制,严厉查处,手下留情是自然的结果了。

2、违法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程度难以确认,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的唯一依据就是影响城市规划的程度。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规定和行政责任十分有限,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这种不确定性、不可操作性又造成了规划执法过程中“违法易、执法难”的局面,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难以快速准确地确认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从而延缓了对违章建筑做出处理的时间。另一方面,这种不确定性也给违法建设者和少数规划管理人员以可乘之机,在规划执法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损害了公众的利益,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未构成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罚款之后没有作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是一罚了之,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缴纳罚款之后便可获得“宽大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普及不够,许多群众不知何为违法,根本没有违法的概念,甚至某些执法部门也不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存在。

4、法人违法问题依然严重。一些单位,特别是权力部门,随意建设,根本不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当一回事,不服从规划管理,甚者与规划执法相对抗,在群众中影响极坏。但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对法人违法的处罚措施,经济损失都由单位或集体承担,无关个人痛痒,已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和制裁作用。

5、制度不落实,缺乏规范化、正规化,管理方法、方式存在偏差。现有的规划监察各种制度虽然存在,但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办事效率低。在实际工作中,单位领导缺失了一个领导者应有的大局观和魄力,缺失了对全局的把握和进程的控制;其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思维误区,一是怕严格执法得罪人,在执法工作中网开一面;二是讲朋友讲人情,执人情法,导致违法建设难以有效制止。此外,缺少严格执法的信心,以没有强制执行权为借口,把责令停工通知书作为不作为的挡箭牌、免责牌,没有想方设法,很好地寻求多方协作,有效地制止违法建设。让许多不该蔓延的违法建设继续存在,造成难以管理的被动局面。

6、 缺乏对违法建设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强行制止能力。规划管理部门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作后盾,但欠缺有效管理、严肃制止的手段。

三、提高城市规划监察的建议分析

建立、健全法律体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纪律等,已经成为城市规划监察部门势在必行的改革步伐。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作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形象的好坏,对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的规划水平将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在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中,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出现是重中之重。如今我国是市场经济时代,这也是是法制经济时代,作为城市规划监察部门的工作也是需要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

四、改进城市规划监察的具体措施

在城市规划监察执法部门内部,要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制度,形成共同面对违法行为共同查处的工作局面,这样就能在行为上制约一些人情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在城市规划审批的各个环节中,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以确保做好城市规划项目的审批、监察等全程监察工作。为做好城市规划项目的全程监察管理工作,城市规划监察部门应同规划管理部门、其它管理部门构建共同协作的机制,以确保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合理、合情、合法。多部门共同配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纳税人的成本,更能及早抑制违章、违法建筑的持续发展,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