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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复习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2-05 21:03:36

考博复习计划

考博复习计划例1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专业

福州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

四、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14 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3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并且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应具备条件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

3.报名要求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报名费。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网址: yjsy.fzu.edu.cn。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4.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2013年11月29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定向培养;学习方式:脱产学习或不脱产学习)。

(2)《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彩照同底,用于制作准考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7)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这两项材料可推迟至复试时交,并由本人于复试前一天直接交报考学院)。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此外,考生还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博士报名信息库,并及时传送研招办。

5.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3年1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16)(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6.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为2014年3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招生规定等情况,单独划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十、学费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暂定为10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生开展科研工作:

1.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除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外,省和学校还另增加专项生活补贴,使每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各类生活津贴达到1300元/月。

2.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20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

3.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生专项助研(教)奖学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生500元/月的奖学金。

4.学校专门设立博士助教岗位,由符合要求的博士生承担助教工作,给予1000元/月的助教岗位津贴。

5.学校从2014级博士研究生起,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我校正在研究制定中,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的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

考博复习计划例2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专业

福州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

四、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14 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3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并且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应具备条件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

3.报名要求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报名费。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网址: yjsy.fzu.edu.cn。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4.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2013年11月29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定向培养;学习方式:脱产学习或不脱产学习)。

(2)《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彩照同底,用于制作准考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7)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这两项材料可推迟至复试时交,并由本人于复试前一天直接交报考学院)。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此外,考生还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博士报名信息库,并及时传送研招办。

5.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3年1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16)(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6.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为2014年3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招生规定等情况,单独划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十、学费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暂定为10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生开展科研工作:

1.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除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外,省和学校还另增加专项生活补贴,使每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各类生活津贴达到1300元/月。

2.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20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

3.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生专项助研(教)奖学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生500元/月的奖学金。

4.学校专门设立博士助教岗位,由符合要求的博士生承担助教工作,给予1000元/月的助教岗位津贴。

5.学校从2014级博士研究生起,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我校正在研究制定中,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的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

考博复习计划例3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满6年(截至2018年9月)。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至3月。我校博士生招生一年一次,博士生招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考生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要求,届时详见我校公布“报名须知”。

三、报名手续

(一)凡符合我校博士生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报名费及材料一律不退。

(二)已通过网报的考生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者不提供)。

4.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学位证明书。

5.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专业论文(复印件)2篇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

6.定向培养的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考前一天)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身份证;

3.原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初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4月(详见我校公布时间)。

考试地点:中南民族大学15号教学楼

初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中南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英语科目使用湖北省博士招生英语联考试题,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时间:详见我校公布时间。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专业综合面试。

对达到初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2018年我校各专业共计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 10人,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为主。详情届时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不超过6年。其中,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6年,第一学年必须脱产在校学习,由博士研究生与研究生院(部)签订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2、学费: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

3、奖助学金:为落实《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民大发〔2014〕12号),调动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我校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人·年)

备注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

20%

12000

二等奖学金

40%

10000

三等奖学金

30%

6000

考博复习计划例4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科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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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申请和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2014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7000余人,其中硕士生近6000人,博士生超过1000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进行学术交流、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学者。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有机会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法律实践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学术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一、招生方式

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由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选拔方式。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原则上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4名。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17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7年9月1日),且报名时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中的“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法大发〔2015〕141号】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政审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及学业规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7)专家推荐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推荐信应由推荐人亲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处签字;

(8)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二篇学术论文;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17年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当面送至申请学院(1月9日-2月20日为寒假期间,不接受当面提交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学院老师不负责取件。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上的同时,发送手机短信提示,请正确填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保存好相关证明备查。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进入复试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各学院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研究生院将于2017年3月中旬左右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2017年3月底-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八、录取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内,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录取名单应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录取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录取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为4年)。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公派出国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10000元/年,定向就业14000元/年,少民骨干(非在职) 10000元/年,少民骨干(在职)14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享受奖学金的新生范围

(1)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不享受奖学金。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可参评奖学金。

2.新生奖学金的比例和金额

(1)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0%。

(2)新生奖学金金额与首年学费等额。

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含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web.cupl.edu.cn/xsc/)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栏目(yjsy.cupl.edu.cn/links/c116/)。

(三)公派出国项目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将有机会参加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十二、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我校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cupl.edu.cn/zzjg.htm。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只负责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旧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 zfyz@cupl.edu.cn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考博复习计划例5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考博复习计划例6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

考博复习计划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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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学校制订了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给予适当倾斜。录取人员中在职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54人。

2.博士研究生招收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不招收汉族考生。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发放《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考生;

3.符合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报考要求。

六、报名考试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考生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进行初试,报名时将考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招办。

3.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进行复试。

七、录取

1.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学校录取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学校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2.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八、教育管理

1.责任主体。学校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管理。学校坚持“严、爱、细”原则,对骨干计划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考试标准。

3.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或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九、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3.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4.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js.btbu.edu.cn/zsgz/)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考博复习计划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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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有 3 个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 个省级重点学科;有 1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 11 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博士、硕士导师 1200 多人;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3000 余人。

一、培养目标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时间一般 3 至 4 年,最长不超过 6 年),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7 年,通过硕博连读遴选、统一招考、申请-审核三种方式,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 200 名(含定向为北方民族大学培养计划 15 个、辅导员专项计划 3 个)。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三、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时间截止为 2017 年 9 月 1 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三)有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四)除管理学科外,我校其他各博士点只招收全脱产(非定向)博士。在职报考管理学科的考生,需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方能报考。

四、报名、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16 年 10 月 01 日至 19 日考试时间:2016 年 10 月 29 日至 30 日

五、报名程序(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jszs.hfut.edu.cn,进入“博士报名查询系统”填写注册报名信息并在线缴费(报考费:250 元/人),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二)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下载有关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并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前将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的报名表及附件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名材料须有以下内容:

考博复习计划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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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我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 6 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2 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4 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 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我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我所招生部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10 月 7 日。本次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招生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 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招生部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所在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收单位提交其要求的其它材料。

4.报考单位招生部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所里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2017 年 3 月 10 日-11 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我所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我所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进行,我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2017 年计划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 8 名,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 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我所 2017 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 元/年•生,按学年收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同时,我所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我所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学生)、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高额的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学生)、研究所奖学金(覆盖所有学生)、助研岗位津贴(覆盖所有学生)。

八、学习年限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6 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考博复习计划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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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构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国内与国际合作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能力强的工程博士。

二、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领域内工程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和组织者,使其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成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三、招生对象

工程博士招收对象为目前已在“先进制造”或“电子与信息”领域、具有丰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工程技术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持或参与“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与开发的、优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

②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在同行业领域内具有良好声望、取得较高成就;

③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十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已达到硕士同等学力、特别优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④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英语基础。

四、招生方式

全年接受报名。

招生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方式的申请审核制。申请者须由所在企业作为单位推荐,同时有两位以上本行业或者本领域专家的个人推荐;学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招生过程分为初审、复审及录取三个阶段。

(1)初审

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供下述材料,由工程博士培养中心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报名表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影印件

(2)复审

初审合格者需提供下述材料:

申请书(含专业特长及主要成果、学习目的、研究计划)

单位推荐信

专家推荐信(同领域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或教授)

招生考核小组专家首先对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初步通过者继续参加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者须向考评小组专家作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设想做详细陈述,回答考评小组专家的提问;考评专家考核其交流表达能力、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知识及潜在发展能力,分析基础技术水平和综合项目管理能力,参考所提供的推荐信、申请书、专业领域背景和承担的重大专项等给予综合评价。

(3)录取

学校工程博士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需求、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以及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复审结果等因素确定是否录取。

五、培养方案简介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为4-6年。攻读学位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个学分的课程学习,在学校本部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采用个性化培养、导师组指导、校企联合、国内外联合等模式进行培养。

工程博士的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专业技术、人文社科、组织管理、通识经济管理等构成。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国际交流、讲座环节等。工程博士生在进入学习后的第四学期末,需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对所在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把握程度、所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中英文语言表达交流能力测试等。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再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再次未通过者,可以完成博士课程学习肄业。

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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