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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8-06 07:47:11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1

1.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和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指挥机构成员组成,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从指挥、统一行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协同作战、整体推进,形成全县上下一致、左右联动、顺畅高效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县防办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2.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指挥机构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适时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防指成员会议、形势分析和督查督导等专题会议,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县防办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会同防指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应急值守、协调调度、督导考核等各项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县防办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3.强化属地责任。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到位。要及时调整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并在当地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防办牵头,各乡(镇)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本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夯实管理单位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风险区责任制落实,逐个区域、逐个单位、逐项工程明确各类责任人,并按规定向社会通报。(水利、住建、发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广旅游、应急等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落实群测群防措施。严格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社、社包户的防范责任制,建立村级风险管理台帐,完善风险排查防御准备和预警信息处置流程,确定信息员、预警员、监测员、安置员、救援员等工作人员。要加密山洪地质灾害点巡查频率,设置警示标志,做好雨情水情观察、值班巡查、洪水警报、汛情通报、组织转移、防汛抢险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群测群防意识和避灾能力,解决好防灾减灾救灾“最后一公里”问题。(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7.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落实好水库“三个责任人”,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六到位”,全面提高应对水库突发汛情和险情的能力。要按照“谁调度、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行计划,汛期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县水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抓好河道防洪管理工作。要以主要河道河段内乱建、乱修、乱倒、乱采、乱占等为重点,按照防洪规划和河道行洪安全要求,加大河道执法清障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确保汛期行洪通畅。(县水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分析沟道、滑坡地段、河流交汇处等山洪易发区基本情况,落实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预警、抢险、撤离、群测群防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县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抓好城市内涝管理工作。加强城市排涝监管,住建、水利等部门要摸排外洪内涝风险,统筹长远建设补短板和应急防御控风险,落实排涝安全措施。要突出低洼区、地下空间、下凹立交桥等易涝区域,强化监测预警,疏通排水管网,配备排水设施,完善疏导方案,全面落实内涝应对各项措施。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排涝建设指导,优化城市排水防涝规划,逐步改造排水管网,提升城市防涝排涝能力。(县住建、水利等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1.抓好涉水防洪安全工作。有关涉水涉河涉沟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规范建设临时度汛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保障建设项目和上下游、左右岸公共防洪安全。文广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防洪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涉水景区管理单位分析景区和线路防洪安全风险,优化开放时间和运行计划,加强警示宣传,强化预警避险管理。(县水利、文广旅游、住建、应急等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县防指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水旱灾害风险隐患,用好普查成果,确保底子清、情况明、识别准,措施有力、防范得力。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山洪防御、水库度汛、城市内涝、涉水经营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强化防洪管理,整治风险隐患,加强督促整改,落实预警抢险责任和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整改,逐一销号。特别是涉水在建工程,汛前难以完成隐患整改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县汛指报送行业检查和整改情况。(县防办牵头,各乡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抓好旱灾应对工作。各乡(镇)场和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掌握旱情动态,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制订抗旱灌溉用水计划,统筹安排好生产和生态用水,做到科学调水,合理配水,确保城乡饮水安全,确保抗旱浇灌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各项准备,适时开展增雨作业,增加有效降水。指导群众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农业科技抗旱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旱灾损失,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各乡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4.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办要结合新形势、新变化,尽快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到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等各个环节全覆盖,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防办抓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健全专项方案预案。县水利、住建、交通、应急、文广旅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建和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城市排涝应急预案、工程巡视检查值守方案、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旅游景区暴雨洪水防御方案、工矿企业防汛应急预案、农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等。按时完成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确保汛期出现险情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损失。各类防汛度汛方案预案,按照“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落实。(县防办抓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充实防汛抗旱物资。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防指要求,结合实际,按照“统一储备、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组织储备,有针对性地补充防汛抗旱物资装备,足量储备防汛抗洪抢险物资,保障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需要。有关防洪工程、在建工程主管部门要按照“抢早抢小”的目标,以工程管理单位为主组织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物资,做好汛情险情初期响应抢险的准备。(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群众性各类抢险队伍的“一专多能”作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武警部队的密切联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志愿者协助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确保群众转移安全高效。(人武、消防、应急、水利、住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实战化演练。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方案预案落实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抢险救援演练方案,适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队伍防汛抗旱实战模拟演练。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实战模拟演练。(各乡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类人员业务水平。(各乡镇,应急、水利、气象、住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应对水旱灾害,确保汛期安全

20.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县气象、水利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旱监测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可靠运行。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做好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的监测,及时做好暴雨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和重要河段的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确保监测高效、预报精准、预警及时。(县气象、水利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会商研判。县防办要准确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会商,进行风险研判;当发生重大汛情、灾情或启动应急响应等紧急情况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会商,共同分析研判,研究防抗救措施,安排部署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承担的防汛抗旱职责开展专业会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2

一是各级政府对防汛值班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严把值班人员关口,经常督促检查值班落实情况。

二是各级值班人员在位率较高。对5个区(市)防汛值班室检查13人次,12人次在位,在位率92.3%;对乡镇值班部位检查46人次,全部在位,在位率100%。

三是值班员对防汛职责比较清楚。5个被抽查的区(市)防汛值班室,值班员对防汛职责清楚,汛情掌握了解比较全面;被抽查的大部分乡镇值班员对防汛情况也比较熟悉,例如市镇、镇街道办、街道办的值班员,回答检查询问清楚明了。

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坚守岗位,表率作用好。在检查中,镇武装部长、庄镇副镇长,坚守一线,表现出很强的工作责任心。

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值班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值班质量。检查发现,值班员素质不同值班质量截然不同,对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值班员,履行职责和掌握汛情普遍较好,对素质一般或责任心不强的值班员,汛情一般了解掌握不够。

二是各地值班质量呈现不均衡、不稳定的态势。从几次抽查看,区市值班质量普遍好于乡镇,靠近重要河道、水库、低洼地的乡镇普遍好于其他地区,有雨情时的值班普遍好于无雨时。

三是少数值班员作风不够严谨。检查中,市镇值班员对防汛值班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到位,作风松散,言行轻率,缺乏起码的责任意识。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3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尽可能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2.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2.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3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宜黄县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宜黄县抗旱预案》、《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1.4 现状与趋势

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辖区内共有8镇、4乡、2场,23.23万人口。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有宜黄水,宜黄水除有宜水、黄水二大支流外,尚有梨溪水、曹水、兰水三条一级支流。境内有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保护千亩以上耕地的圩堤5座,有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交通设施。多年平均降雨量1791.9mm。由于受到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频繁的洪涝干旱灾害,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由于防洪标准总体不高,防洪非工程措施薄弱,造成我县防洪减灾形势严峻。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全县水旱灾害的应急组织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有关工程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县、乡(镇)和工程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实施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7865603,传真电话:7865605)。

2.1.1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常务副县长任政委,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扶贫办,消防大队,公路分局,文旅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供销社、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部、凤冈镇、水文站等37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县防指政委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协助政委开展工作。

2.1.2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预案和全县抗旱预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防洪工作(包括组建防洪抢险专业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洪抢险总调度,负责县本级防汛物资的准备,向县财政局提出防汛抗洪经费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对汛期在建水工程和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调度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尾砂、尾矿坝(库)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区灾民救济和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防总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洪等水利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与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加强河道执法与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洪资金和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洪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防洪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争取上级基建投资及各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前粮食局系统的粮食储备的防洪安全和灾区救济粮的安排、调度及抢险麻袋的储备,并与农业局共同做好灾区所需农作物种子的调度。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委系统的防汛及支援防汛抗洪的其它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预防和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已发地区的情报信息;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民政局: 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口系统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实行生产自救的规划安排及所辖场、所的抗洪抢险工作,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的农机服务、农机配件供应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及灾民疾病的医疗、抢救受伤抢险人员和灾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运输船只和县乡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以及抢险组织指挥;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与县水利局、公安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所需木材、毛竹供应,做好竹、木存放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和饮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主城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和重要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并落实应急排涝措施。负责水北公园、百鹭洲公园、亲水湾公园、卓望塔公园、百花洲公园及其路堤、涵闸,浮桥、音乐喷泉等各类建筑物的防汛安全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防洪抢险抗洪和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供应,并确保商业系统仓库储备物资的安全。负责防汛救灾,水毁工程需要的水泥、钢材、机电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台加强防汛的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及抗洪抢险事迹。

县文旅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水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山洪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山洪灾害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参加抗洪抢险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洪水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县供销社:负责安排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的供应,做好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洪的用电供应,负责水电站安全度汛,协调有关部门对县境内上网送电的小水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雨情信息和中短期天气预报。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工程及财产物资保险方面工作。

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等人险方面的保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移动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移动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发生重大洪涝灾情时,负责为抢险现场增配信号增强机,及时恢复移动通讯。

县联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联通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信号畅通,保证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药材公司:负责防汛救灾急需的药品物质供应。

县石油经营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急需的油料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社会治安,加强灾区的安全保卫,打击违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与县水利局、交通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按县防总的通知,负责做好有关地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水文站: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信息,负责水情、雨情、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预报工作。

凤冈镇党委、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挥本镇防汛抗洪工作,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县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县城区内驻县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及省、市驻宜单位参与县城防洪堤、余家渡堤的防汛抢险工作。

2.1.4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河道、水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2.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武部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水电、涉河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4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如下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气象、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水文部门应按有关报汛规定加密测验时段,分析河流洪水演变趋势,预测河流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速度,向社会公众水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乡镇应派员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乡镇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水库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水库、圩堤、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城城区等)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尽可能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对防汛通信专网、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防汛通信畅通。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在沿河流域、宜黄河流域、黄水流域、宜水河流域、曹水流域、梨水流域等人为设障影响河道行洪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大坝、河道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筑物修建建筑物等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国土局、司法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拆除。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河、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3.2.2 河流洪水、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预警

(1)当河流即将发生洪水时,县气象局、桃陂水文站应做好预测、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将出现的最高水位、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水库由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在建水电工程由项目业主预警,沿河流域的洪水由沿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尽早给县、乡防汛部门信息。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各乡镇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3.2.6 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自来水公司向社会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情信息和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

3.3.1防御洪水方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流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河流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

3.3.2 抗旱预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贯彻执行。

4 应急晌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

4.1.2 进入汛期、旱期,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4.1.4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75~100mm,3日降雨量超过15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mm,或已出现日降雨75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69.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险情;

5.全县1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城区发生中等干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6.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7.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2 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并通报县防总成员单位。

(4)县防指办公室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5)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6)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mm、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mm,或已出现日降雨量100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到超警戒水位70.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1)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6.已发生较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7.全县2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9.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3.2 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桃陂水文站、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4)经请求指挥长同意,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县防指工作组,在12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计委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工人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总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

(6)县防指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专家技术组、和综合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

(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支援。

(10)各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0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已发生重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

7.超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县;

8.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4.2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和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62m(2010年水位,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口;

3.县城防洪工程发生险情;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5.已发生特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50%以上农作物受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7.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5.2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电力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供销社为灾区紧急供应防汛抗旱物资,县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政委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装部、消防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镇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气象、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人武部门、民兵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 台风灾害

(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c.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d.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县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乡人民政府应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河流洪水调度运行。

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县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计委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

f.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

g.武装部和消防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宜黄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 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河流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7 信息共享和处理

4.7.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4.7.2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4.7.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报市防总。

4.7.4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县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毗邻县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县外的,县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

4.8指挥和协调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当地为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抗灾救灾。根据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为确保指挥协调科学快速、有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以下制度:

信息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结论,以供科学决策。

专家咨询: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随时研究磋商,从天气形势、洪水趋势、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以作指挥调度的主要依据。

定期会商:由领导、专家、主要防汛值班人员共同参加的会商会,定期召开,情况紧急随时召开,集中、明确、简短地研究抗洪救灾措施,做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请示报告:按照指挥体系,自下而上层层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急事急报、综合报告和重要情况专报等。Ⅳ级响应以定期报告为主;Ⅲ级、Ⅱ级响应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急事急报;I级响应实施24小时跟踪报告。

损失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并报上级政府。

4.9 紧急处置

4.9.1 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抗洪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漫延。

4.9.1.1 河流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1、当上游发生特大暴雨,预报水位将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即超标准洪水),各圩堤都将面临溃堤或漫堤进水时,各级领导都必须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除组织坚持在防汛一线的常备防汛人员参加抢险外,还要组织发动防汛预备人员参加抢险,全力以赴,日夜监控巡查,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同时利用各种报警信号发出警报,组织动员群众按预定方案,迅速向预定山岗、楼房及其它高位建筑物处转移。

宜黄县各圩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泉、顶冲、渗漏、涵闸过短等险工险段隐患,加之天气和洪水形势、抢救无效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溃堤失事。因此,各堤防管理单位都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1)在圩堤险工险段处,备足防汛卵石、块石、草袋、编织袋、土工布、土工膜、木材等抢救物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事先研究出最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和措施,组织好抢险队伍;指派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夜24小时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以鸣哨、鸣锣、鸣枪等方式报警,并组织队伍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堤。

(2)对存在险工险段的堤段,应事先分析计算可能造成溃堤的洪峰流量、流程流量、水位等,制定应急措施,如监视警报、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卫生防疫等,一旦发生突发性溃堤洪水,能有计划地迅速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4.9.1.2宜黄县城区

(1)标准内洪水防御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69.5m时,应对加强巡逻,做好病险堤段的值守。做好正在施工堤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并做好河东、西马路、六里铺等排洪闸下水口封堵准备。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警戒水位,应对丰乐市场及汽车站低洼地带进行防洪预警,进行安全转移。对病险圩堤进行临时加高加固,以保证洪水不漫堤。

当预报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河段中的采砂船应一律停止作业靠岸抛锚固牢;其它船只一律停止航行,靠岸抛锚固牢。特别是宜黄大桥、通济桥、老附东桥要加强巡查,甚至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因行洪能力不足而造成垮桥事件发生。

当洪水频率在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全县大部份堤防都将漫堤,应组织低洼地带人员做好安全撤离。

(2)超标准洪水防御

根据桃陂水文站提供的洪水预报,如可能发生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时,多处圩堤不能抗御,将溃堤或漫堤进水,抢已失去了作用,此时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措施重点在于人员转移,保障生命安全。并对县城所有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4.9.1.3 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的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上述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4.9.2抗旱应急处置。若发生干旱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启动有关抗旱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4.9.2.1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9.2.2 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4.9.2.3 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4.9.2.4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4.9.2.5 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4.9.2.6 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10 抢险救灾

4.10.1发生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弄清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10.2根据险情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10.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既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4.10.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按照各地成员单位具体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1 安全防护

4.11.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11.1.1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防暑消毒药品,以备急需。

4.11.1.2 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抢险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4.11.1.3 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决定。

4.11.2 群众安全防护

4.11.2.1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蓬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假期学校。

4.11.2.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4.11.2.3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或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2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4.13新闻报道

4.13.1 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3.2 新闻报道的重点是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县防指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部门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情况;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感人事迹;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具体行动和可贵精神。

4.13.3县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

4.14 应急结束

4.14.1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县防指视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应急。预警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预警解除机构同预警机构。

4.14.2 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并由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后期处置

5.1 救灾

5.1.1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视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各级相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5.1.2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特别是洪涝灾区的灾民生活救助。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保证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

5.1.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灾区伤病人员救治和指导环境消毒,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4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5.2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料物的清耗情况,做好后续补充工作。

5.4 水毁工程修复

5.4.1 对影响当前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5.4.2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恢复功能。

5.5 调查和总结

5.5.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委员会。

5.5.2 防汛抗旱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1.2 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6.1.3 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

6.1.4 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

6.1.5 利用通信公网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保证防汛信息的及时。

6.1.6 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6.1.7 各种通信平台和采集传输系统加强管理,确保故障排除有措施,应急通信有备份。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1.1 重点圩堤的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建立由防汛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组织。一旦出现险情,速赴现场实施抢险。

6.2.1.2 圩堤、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现场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救灾的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6.2.2.1 防汛队伍

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防汛队伍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抢险队。为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熟悉工程情况,有一定防汛抢险技术,汛期上岗到位,分段包干,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2)机动抢险队。在一些主要河流堤段和重要工程建立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技术要求高的险情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现已组建起机动抢险队,配备有必要的车辆和机具。

3.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4.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防汛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其负责协调,统一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一般情况下,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指申请,由县人武部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人武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排。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6.2.2.2 抗旱队伍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抗旱服务队,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抗旱机具和物资,做好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人影作业队伍、消防部门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6.2.3 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防汛期,负责河道禁航保障。

6.2.5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建灾区医疗卫生队,负责灾区巡回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2.7 物资保障

6.2.7.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县级、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县防指防汛物资仓库和1个防汛石料储备点,按计划储备编织袋,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

1.县林业局、县交通局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

2.乡(镇)级储备。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根据本地抗洪抗旱需要和具体情况,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

3.群众自筹。防汛任务繁重的乡(镇),普遍实行群众自筹防汛物资的制度,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抗洪急需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4.县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旱地龙”和油料等抗旱物资。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

6.2.7.2 物资调拨

1.物资调拨原则。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地区、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乡(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

2.物资调拨程序。首先调用防汛抢险地点附近的乡(镇)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则申请上级进行物资支援。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则由县防指向市防总请求物资支援。

3.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6.2.8 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汛抗旱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抗洪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以及按照省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各项防汛抗旱资金,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防汛抗旱资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中央补助的特大防汛经费、特大抗旱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防汛经费、省级抗旱经费;市、县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经费;乡(镇)和群众自筹的防汛抗旱经费。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一部分用于防洪和抗旱。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2.9 社会动员保障

6.2.9.1 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当发生水旱灾害,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汛抗旱,搞好这项艰巨庞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6.2.9.2 汛期和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和《情况反映》,定期和不定期在防汛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

6.2.9.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4 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发挥突出的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在第一线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

1 抢险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 工程除险加固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3 抗旱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4 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6.3.2 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6.4.1.1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6.4.1.2 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宜黄水及其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及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中度干旱时,县防指统一汛情、旱情通报。

6.4.2 培训

6.4.2.1 按分级负责开展培训原则。县防指负责乡(镇)和中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组)防汛负责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培训。

6.4.2.2 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同时,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真正收到实效。

6.4.3 演练

(1)县、乡、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水上舟桥连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由县防指负责组织,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7.1.1 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通常按其 24 小时降雨强度划分如下 :

单位:毫米

 

等级

小雨

中雨

大雨

暴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强度

R<10

10≤R<25

25≤R<50

50≤R<100

100≤R<250

R≥ 250

 

7.1.2 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1.警戒水位:指河流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2.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3 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7.1.3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4 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 以下,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以下。

2.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 30%~5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0%~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40%~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80% 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 60%以上。

7.1.5 紧急防汛期:当河流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备案。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流、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防指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

汛期过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汇总,通过有关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市防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4

一、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

(一)防汛防台风情况

2008年,我区遭遇了的“6.10”特大暴雨袭击,形成20年一遇流域山洪灾害,7月至9月又先后受多个台风影响,防汛防台风工作形势非常严峻。“6.10”期间,降雨强度大、范围广、时间长,为我区近年来所罕见。从6月8日至14日,我区最大点降雨量达到443.3毫米。特别是6月10日丰乐库区范围突降大暴雨,日降雨量达213.1mm以上,全区17座小型水库有14座水位超过溢洪道。丰乐水库水位暴涨,下泄流量达500立方米/秒,南北干渠也开闸泄洪,造成潜口镇东山、蜀源、澄塘、唐模、潜口村;西溪南镇西溪南、琶村、石桥村;岩寺镇信行、富山、永兴村共15个村庄低洼处一片,平均水深1米以上,淹没范围超过1996年“6.30”洪水。

洪涝造成农作物毁坏严重,全区农作物受灾面积3200公顷,成灾面积2600公顷,绝收面积600公顷,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5900万元,公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暴雨洪灾,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起抗洪抢险,与暴雨洪魔展开了顽强的斗争。从区到乡镇、村,从党政干部到普通群众,团结一心,积极投入到抗灾一线。区、乡镇两级迅速启动了防汛防台风预案,各地严格按预案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抗灾。2008年虽然遭遇了严重的“6.10”洪水和多次台风的袭击,由于措施及时得力,没有发生人员伤亡,17座水库安然无恙,抗洪和防台风工作中取得了全面胜利。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对防汛防台风工作非常重视,从汛前到汛后,先后多次召集各乡镇和区防指部成员单位召开紧急防汛会议,安排部署防范救灾工作。在“6.10”洪灾强降雨发生前的6月8日下午,就召开了区党政联席会暨防汛抗洪指挥部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防范强降雨工作。“6.10”洪灾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和防汛指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多次在区防汛指挥部坐镇会商,或赴防洪救灾现场指挥,极大鼓舞和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防汛抗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全区防汛救灾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措施、注重防范。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超前谋划,扎实开展防汛准备工作。开展了防汛隐患点的排查和度汛隐患整改工作,对所有防汛工作均落实责任制、度汛预案和措施;建立抢险队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调试维护信息网络。将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深,确保防汛安全。

三是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汛情灾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抢险队伍到各险工险段、低洼村庄参与抢险救灾。丰乐水库和区内17座小型水库按照控运计划及时实施泄洪,配备抽水泵用于排涝,宝塔水电站降低水位运行。针对205国道、呈灵潜公路、洽富公路等塌方路段,及时组织力量清理修复,确保了道路畅通。本着“避也是抗”的思路,及时组织周林田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并对转移群众进行了妥善安置,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强化责任、督促落实。认真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区委、区政府领导分赴各乡镇坐阵指挥,督促检查领导到岗、预案落实、水库控运计划落实、物资准备等情况,积极组织干群抢险救灾,现场解决抗洪抢险中的实际问题,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直和驻徽各单位主要领导也带队深系帮扶村,协助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二、深刻认识和把握防汛抗旱面临的形势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工业立区的重要阶段,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地理气候的特殊性和防汛抗旱基础还相对薄弱,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多,防汛抗旱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重。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科学分析,全面把握,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一)气象形势严峻,发生水旱灾害的可能性大。今年以来,我区天气异常,2月中旬前降雨偏少,2月中旬后降雨量比常年同期严重偏多,为多年平均值的2.5倍以上,出现少有的严重春汛。3月中下旬以来,“倒春寒”现象明显。气候形势变化大,异常天气经常发生,今年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根据气象部门掌握的资料分析预测,今年汛期雨量分布极不均匀,局部地区降雨量将超过400毫米,有暴雨、大暴雨天气出现。出梅过后,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将持续长时间晴热少雨天气,7、8两月降雨量均比历年均值少2~3成,伏秋旱明显,因此水旱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存在。

(二)安全度汛问题依然严重。因现有的水利工程,对洪水的调蓄能力不足,水多水少问题依然存在,水多了就涝,水少了就旱,季节性缺水严重,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基本区情。同时,水利工程自身防洪能力不足,河道基础设施薄弱,防山洪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塘库度汛安全隐患大。我区现有水库、塘坝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受当时条件制约,大坝质量标准普遍偏低,或多或少存在涵洞渗漏、坝体渗水、通道不畅、人为损坏严重等问题。全区17座小型水库和重点当家塘,特别是三年、金坑、山头等病险水库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度汛隐患,要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

呈坎镇的四村水库:由于水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不足,去年“6.10”洪水期间,溢洪道泄洪长达24小时以上。在汛期,呈坎镇要严格按照区防指部下达的水库控运计划,控制好水位,确保水库和下游安全度汛。

岩寺镇的金坑水库、八角坞水库和虎形水库:是省在册的3座病险水库,金坑水库斜涵及大坝右外坝脚有渗水问题,虽然已在汛前经过应急处理,但隐患未彻底消除;八角坞水库和虎形水库在去年实施了除险加固,新加固的大坝容易发生局部沉陷,应进一步加强观测和采

取相应措施。周塘水库下游有重要的企业,水库泄洪要提前告知下游的企业;汪塘水库,小岩水库大坝外坡有竹子、杂草;石岗村的老虎窝当家塘,是市在册的重点屋顶当家塘,存在坝脚渗水隐患。还有,近期检查发现的石岗村鲤鱼塘当家塘坝顶出现跌窝险情,虽已进行了土方回填,仍然存在底涵堵塞的安全隐患。上述问题,岩寺镇要实地督促抓落实,在6月10日前,将各水库大坝上的杂树、杂草全部进行清除;同时还要加强对大坝的观测,一旦发现影响大坝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潜口镇的三年水库:是省在册的病险水库,斜涵渗水,内坝坡冲刷严重,溢洪道侧墙渗漏,底板多处断裂、掀翻,根据病险水库加固工程计划安排,该工程要在今年汛后才开始动工,汛期要加强值班,备足抢险物资和落实抢险队伍,区水利部门要加快工程实施的前期工作,确保汛后即可全面动工;迎头坞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今年汛前完工,未经洪水考验。四清水库:也于去年完成了大坝和溢洪道除险加固,汛期要密切加强监测,并严格控制水位,防止高水位运行。

西溪南镇的辽坑水库:大坝坝顶的树根未清除,西溪南镇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在6月10前将大坝杂草、树根清除;秋坑水库:斜涵渗水已于去年年底进行了应急加固处理,汛期要加强对水库大坝的防守和观测。

杨村乡的山头水库:大坝为混凝土单曲拱坝,坝体渗水严重,是老问题,泄洪阀在汛前进行了更换,但不能麻痹大意,要有专人守护观测,严格控制水位运行。

水库是防汛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照区防指部下达的水库汛期控运计划运行,严禁汛期超蓄。各水库要妥善解决和协调好防洪、发电、灌溉、养鱼之间的矛盾,落实好水库的防汛责任制,确定专人管理,加强监测和巡查,坚持24小时值班。对无管理房的水库,在下大雨时必须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值班,查看水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水库安全。这里尤其强调一下,所有水库的拦鱼栅必须3天内全部撤除。

二是地质灾害险处多。据调查全区存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其中,省级地质灾害点周林田,呈坎镇对重点户已完成了搬迁工作,但汛期仍需加强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洽舍、杨村、富溪、呈坎等山区乡镇也不同程度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205国道拓宽建设弃碴倒石也是造成泥石流的隐患之一。这些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均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构成威胁,应引起重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本着“查明情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照“因地制宜,避让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规避、治理工作。要加强宣传,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和避灾撤离预案,加强山洪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要落实“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措施,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处置,提前落实好危险区域居民群众紧急转移的准备,要设立警示牌,将转移方案、联络信号、转移路线等通知到每家每户。

三是易淹低洼地段多。我区河道属山区性溪流,河道比降大,流速快,洪水起伏变化大,易造成低洼地带受淹。全区现有沿河重点低洼村庄20个,包括:西溪南镇丰乐河沿线的西溪南村、石桥村、琶村村;岩寺镇丰乐河沿线的临河村、信行村、富山村,永兴和龙井居委会;唐模河沿线的潜口镇唐模村;呈坎镇众川河沿线的四村官田、朱家坟、东坑溪3个自然村,汪村、呈坎村、杨干村;富溪乡寺坪河的富溪村双坑口、大源2个自然村,富溪河沿线的光明村杨家镇自然村,均存在度汛安全隐患。各乡镇对所属的低洼地带的村庄要制定详细的防洪预案(包括转移路线、地点、联系信号等),向群众发放安全转移明白卡。遇下雨或天气异常要有专人值班并巡查沿河情况,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落实责任人和抢险队伍。

四是河道防洪标准低。全区河道除岩寺中心城区和芝篁造地等护岸堤防达到防洪标准外,其他地段的堤防护岸均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部分为土堤,设计标准低,运行多年,再加上历年的洪水冲刷,倒塌严重,防洪标准严重降低。同时在河道内违章采砂、乱采乱挖现象时有发生,河道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区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查处乱采乱挖行为;严格审批采砂场,对破坏河道稳定和改变河势的采砂场要坚决取缔,汛期严禁采砂。各乡镇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河道安全畅通。

五是防汛抢险队伍实战水平低。由于我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机构日常训练过少,抢险和抗旱服务能力普遍不强。虽然各乡镇都成立了防汛抢险队伍,但大部分缺乏实战经验,关键时刻防汛队伍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由此可见,我们所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顺利实现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

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我们要始终致力于减少洪涝和干旱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威胁,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现已全面进入今年的主汛期,各乡镇和各部门一定要认清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完善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领导组”组成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将组成人员、办公室人员和值班人员以及电话号码于6月10日前报区防汛办。区防汛办从5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他防指部成员单位也必须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并将雨情、水情和灾情报区防汛办,确保信息畅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办、政府办及督查督办室。对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的乡镇和部门要在全区通报。同时,要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主要领导要及时深入一线,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一切从防汛抗旱大局出发,主动搞好服务,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主体责任。各乡镇及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责任人要熟悉了解雨情、汛情和工程情况,真正上岗到位,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内防汛抗旱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把防汛职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责任人,把各项防汛抢险制度建立健全到每座水库、每段堤防、每口塘坝、每个管理人员。要严防死守,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及时把度汛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总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必须切实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分工,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今天在这里

我将代表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各乡镇也要和重点村、重点塘库的管理员签订相应责任书,确保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及时完善、修订预案,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预案工作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形成完整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以此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辖区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水库、低洼村庄安全度汛等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还未编制预案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于6月10日前抓紧完成并报区防汛办备案。要针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水利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保证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做到有条不紊、及时高效。

四要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抓紧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河道险工险段的加固,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在建工程、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制定周密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排除隐患。第一,要对病险水库、受损坝堤等进行修复、除险加固。第二,搞好河道、沟渠等工程的清淤除障。第三,着力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各水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大坝各项观测工作,及时分析整理观测资料,及时查险除险,确保安全;要严格执行水库度汛计划,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正确处理好防洪与蓄水的关系,不准擅自抬高水位运行。各病险水库要结合实际,采取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措施,确保水库及上下游的防洪安全。第四,加强水电站防洪度汛安全工作。宝塔、宏源水电站要切实加强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电站的防洪度汛措施和方案,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监控、整治和防范工作。第五,抓好城镇防洪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抓好城镇排水沟渠及管网清淤除障工作,确保排水顺畅。桥涵和低洼地带,要落实防范措施。

五要抓好监测,强化报告。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落实监测责任人,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第一,加强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的监测。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逐一排查,一个点一个点地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好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第二,要加强雨情监测。区防汛办要及时与市气象部门联系,认真抓好汛期天气预报,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天气情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加强水库监测。按照管理权限,区水利局和乡镇要对水库加强监测,定期、及时上报蓄水量和水位情况,遇到险情,要及时处理。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5

一是坚持做好防汛领导带班工作。当是我防汛领导带班的值日时,我始终坚持做到在办公室带好防汛值班;不是我防汛领导带班的时候,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无论是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出现降雨,我总能做到去值班室了解值班情况,或打电话提醒值班员要密切监视和掌握水雨工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全面掌握了降雨、水位、山塘水库河流及各类工程现状和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领导和指挥部提供科学依据,并积极当好参谋。一年来,县防办人员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严肃防汛纪律,坚守岗位,积极做好防汛值班工作,起到了防汛纽带作用和防汛抗旱的参谋作用。在降雨期间,加大了对乡镇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各类山塘水库的到岗到位查岗力度,使防汛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做好防汛基础工作,为全县防汛抗旱顺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调整县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制定水库度汛方案,落实防汛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修订和完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型水库防洪预案、小型水库及山塘电站防洪预案明细表、山洪灾害明白卡;组建应急抢险队、防汛抢险队伍、防汛应急抢险专家组,组织实战演练;储备防汛物资;充实和调整水库安全管理员;确保通讯畅通;健全各项防汛制度;加强汛前检查、汛中督查,消除隐患;加强值班等十方面工作入手,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进一步夯实了防汛抗旱基础,防患于未然,为全县防汛抗旱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及时正确的预报预警,为抗洪救灾的胜利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受指挥部的委托,组织了防办、气象、水文、矿管、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了三次强降水前的会商,并将会商结果行文传达到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强降水准备工作;在降雨过程中,县防汛办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密切监视,向全县滚动发出防汛抗洪预警,要求有关乡镇、有关单位及时做好隐患排查和各项防范工作;在降雨连续超过80mm或危险雨量时,县防汛办以电话、短信平台等多形式向降雨的乡(镇)防汛指挥长、乡镇分管领导、水技站、水库安全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发出迅速转移危险区群众预警;去年累计发出预警信息13000多人次,由于预报预警及时,为各级领导防洪减灾决策提供了科学支撑,减少了洪灾损失。

县防指在4月下旬和8月中下旬分别启动了1次抗旱Ⅳ级响应,针对今年出现的春夏旱和秋旱,采取了积极的人工增雨,组织群众全力抗旱等应对措施,取得了在大旱面前无大灾的特大胜利。

四是乡镇防办能力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争取了省防总的乡镇防办能力建设资金,并通过政府采购,统一为各乡镇防办购置了办公软硬件设备,县防办统一为各乡镇防办制作了水利工程分布图和安全转移路线图,乡镇防办能力建设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17个乡镇防办能力建设达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顺利通过了省防总的验收,进一步强化了乡镇防办工作各项设施,乡镇防办可以对水雨情进行动态监测和发出预警。

五是积极主动指导抗洪抢险。5月15日晚镇热水村稀土尾砂坝出现了溃坝险情,我迅速随领导赶赴现场,为领导决策提出处置意见,当好参谋,坚持转移群众制度,县乡及时安全转移群众560余人,消除了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六是积极完成了局里其他工作。在完成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并较好完成了水库除险加固的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及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加强了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

(一)认真学习,强化充电,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素养和领导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建设,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带头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二是认真学习了《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执政能力。三是本人不断地钻研水利技术知识,并应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科学执政能力。

(二)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

在政治纪律上始终保持敏锐性和坚定性;在组织纪律上,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做到了有请示有汇报,自觉维护领导和组织威信,执行组织的决定、决议;在工作纪律上,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生活纪律上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从不讲条件,摆阔气,争攀比,厉行节约,不,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在领导岗位上,始终以身作则,时时事事为下级作出表率,团结同志,尊重他人,一视同仁,从不搞特殊,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经常反思,我是做什么的?那些事应该做,那些事不该做?从而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汛工作,明确安监部门开展防汛工作所承担的任务,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汛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降低因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能职责及汛期值班安排的通知》(平防汛指〔2016〕2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企业开展防范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镇(街道)安监办、相关企业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应急专家库;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补充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高效地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险情、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安全监管局成立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安监部门、相关企业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局防汛工作的启动,向镇(街道)企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预警信息和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做好事故的上报、防范自然灾害的情况汇总等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检查督导组、应急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3个工作组,推进防汛工作的落实。

检查督导组:由局各片区分管领导带队,负责指导和督查联系片区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防汛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物资储备、落实防范措施,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企业进行通报和跟踪督促整改。

应急管理组:由应急办负责,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动态,及时起草文件,部署防汛工作;保持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督促有关股室(队)掌握企业基础信息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企业落实自然灾害发生前、中、后安全措施。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利用信息平台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安全措施信息,开展对外防汛工作宣传报道,安排好本单位人员值班、物资供应、车辆保障等工作。

3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等级

参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于洪涝台旱灾害的分级,分为特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较大(III级,黄色)和一般(IV级,蓝色)洪涝台旱灾害。将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灾害等级作为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即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等级。

4预防与预警

4.1应急准备

(1)思想准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防范措施、工作纪律。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防汛应急领导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加强与企业、部门的沟通联动。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队伍。

(3)工作准备:制定24小时人员应急值守计划,完善信息沟通渠道。通知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做好应急联动,同步开展各项防范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危化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的紧急排查,做好在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安全评估,落实应对性措施。

(4)预案准备:根据灾情特点,熟悉企业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要害部位都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培训学习。

(5)物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区域内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统计,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承担区域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补充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有关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配足相应的应急物资,做好清理使用和维护保养。

(6)通信准备:明确值班、值守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证信息实时畅通。

4.2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要及时完善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监测、预防和评估,认真开展以“六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防汛专项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控、早整改。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要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相关装置、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明确重大危险源、危险装置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3预警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向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发出预警;通过信息平台向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传递防汛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安全生产应急、重大险情信息;重大险情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并实时对险情组织核实。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防汛领导小组接到预警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向重点企业、村(社区)发出预警。通知企业有序组织生产,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和装备,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保证主要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和应急队伍坚守工作岗位。

5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企业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并启用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通报全局工作人员,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5.1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级应急响应命令,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用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全局人员处于待命状态。

由局长负责指挥,局领导及相关股室(队)人员参与值班保障。一是与各地值班人员保持实时联系,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研判,提出防御目标和应急措施,部署企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二是与相关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保持联系,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救得下;三是督促乡镇(街道、管委会)通知相关企业全面启动防汛专项预案,企业组织停产或减荷,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危险部位(储罐区、配电房、非煤矿山作业面等)监控,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体,宣传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5.2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I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用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全局人员轮流处于待命状态。

由领导小组分管企业管理的副组长负责指挥,相关股室(队)人员参与值班,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评估,提出防御目标和应急措施。通知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处于待命状态。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通知相关企业启动防汛专项预案,加强人员巡查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提前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指导各地开展企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利用媒体宣传防汛安全知识。

5.3III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II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24小时应急电话值班。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轮流负责值班指挥,相关股室(队)积极参与,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分析,提出防御目标,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应急专家、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组成。对企业开展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地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通知企业做好启动专项预案的准备。

5.4IV级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的IV级应急响应命令,领导小组IV级应急响应行动,加强电话应急值班。

相关股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可能出现的企业险情进行预测。

5.5应急响应措施

1、开展思想发动,将信息通报全局工作人员,妥善安排好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2、督促乡镇(街道、管委会)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落实防范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设备、部位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在强风、暴雨、雷电等情况下企业安全性评估,加强应对性措施的落实;强化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前制定设备和设施倒塌、库区及车间进水、危化品泄漏和爆炸、厂区突发断电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无法排除的险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落实安全措施。安排好人员值班,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发现险情应及时排除。

4、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防汛工作专项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人员值守,加强事故预测预想,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5.6信息与新闻宣传

领导小组是企业防汛应急信息的指定来源,由领导小组统一收集和对外报道企业防汛的信息。

5.7应急结束

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正式解除灾害警报信号后,结合各地反馈信息,由局领导小组决定,结束企业防汛抗台应急状态。

6后续处置

根据自然灾害期间企业停产、减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复产、复工。

6.1开展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生产装置、管道及设备设施是否在防汛期间受到损害破坏,检查安全阀等附件是否损伤,检查检测原材料等是否受到影响,检查电气仪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是否处于适用状态;采矿作业面是否遭受损坏,电器线路是否发生短路漏电等。

6.2做好防汛期间应急防范工作

重点落实应急器材的准备,专业技术、应急处置人员必须到位,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执勤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

6.3防汛工作评估

领导小组负责对预警和应急响应期间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办对发生险情的企业及时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2预案修订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7

(一)编制目的

(二)预案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

三、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

(一)划分标准

(二)划分情况

(三)危险区基本情况

四、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系统

(二)预警级别与标准

(三)预警程序及方式

(四)预警信息处置

(五)山塘水库险情处置

五、转移与安置

(一)转移原则

(二)转移安置方案

六、抢险和救灾

(一)抢险物资储备和调用

(二)救灾程序

七、附图

附图1**乡(镇)山洪灾害防御范围图

附图2**村山洪灾害危险区转移安置方案图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目的

山洪是指由于暴雨、拦洪设施(山塘水库大坝等)溃决等原因,在山区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伴随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其中由暴雨引起的山洪最为常见。山洪灾害是指由山洪暴发而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包括溪河洪水泛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毁坏以及环境资源破坏等。

**乡(镇)地处**流域上游,域内山高坡陡,峡谷众多,多数村庄和居民房屋沿溪谷分布。由于一些小溪流源头短,落差大,洪水易暴涨暴落,山洪灾害防不胜防。为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山洪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境内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所有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其中**溪流域的**村和**溪**村为山洪灾害易发区,为本预案确定的重点防御区。本预案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山洪防御工作变化要求,每3-5年进行一次修编。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乡(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构,在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山洪防御工作。

1、**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即防汛防旱指挥部)

指挥由乡(镇)长担任,缺位时由党委书记代替;副指挥由分管副乡(镇)长担任;乡(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信息监测、转移安置、应急抢险、后勤保障等四个工作组。

2、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由村党支部书记任指导员,村民主任任组长(缺位时由党支部书记代替);下设监测预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三个工作队。

(二)职责分工

1、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负责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储备、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

(2)、掌握全镇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和预警信息。

(3)、督促各村定期对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及山体开裂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

(4)、险情、灾情发生前,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出险出灾后,及时组织抢险救灾,落实灾民安置及做好恢复生产,社会稳定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各项工作指令。

指挥: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有指挥调度、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等指挥权。

副指挥: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指挥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并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收集与传递县防汛办、气象、国土等部门的各类信息,及时掌握本镇各村反馈的山体开裂、滑坡、溃坝、决堤等灾害迹象,负责本镇区域内暴雨洪水的预警、预报和险情、灾情动态分析,及时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安置组: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组织危险区群众按预定的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应急抢险组: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为工程抢险、群众转移安置提供物资及安全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2、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群众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

(2)、掌握本村山洪险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向村民预警。

(3)、组织巡查人员按规定对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和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点进行监测巡查。

(4)、动员和组织本村群众安全转移避险及参加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稳定全村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防御工程与非工程的建设等工作。

指导员:做好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员的联络协调,检查督促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落实情况。

组长:负责全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随时掌握本村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根据乡(镇)指挥部的防御抢险命令和本村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组织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并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监测预警队:负责本村地质灾害点、危房、危险区、山塘水库的巡查监测工作,及时反馈汛情信息,并按组长的命令预警、报警信号,必要时挨家挨户上门通知。

转移安置队:在收到转移命令后,负责转移本村危险区的人员到指定安全点,转移后做好群众财产的清点保护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工程未出险以前,协同转移队进行群众转移;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抢险救灾。

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见图。

**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指挥:副指挥:

成员:

信息监测组

负责人:

成员:

转移安置组

负责人:

成员:

应急抢险组

负责人:

成员: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乡**村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村山洪防御工作组

组长:指导员:

成员:

监测预警队

队长:

队员:

职责:

负责本村降雨观测、山塘水库及堤防安全巡查并预警信号。

转移安置队

队长:

队员:

职责:

负责转移本村危险区内居民到指定安置点,人员转移后转入参加应急抢险。

抢险救灾队

队长:

队员:

职责:

工程未出险前参加本村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工程出险后负责水工程抢险。

三、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

(一)划分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受山洪灾害危害程度的不同划分为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

1、危险区:指在1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严重破坏的易受灾的危险区域。

2、警戒区:指在10~20年一遇洪水下,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破坏的区域。

3、安全区:指在20年一遇以上洪水才会有山洪威胁的区域。

(二)划分情况

根据洪水调查及防洪现状分析,并结合各村的地理位置,确定本镇的分区如下:

1、山洪灾害危险(重点防御)区:**村、**村。。。。

2、山洪灾害警戒区:**村、**村。。。

3、其余为安全区

(三)危险区基本情况

行政村全村危险区(易发区)警戒区

户数人口户数人口户数人口

合计

四、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系统

山洪监测系统由县、乡(镇)、村分级组网,自动遥测与人工测报相结合,主要监测内容有降雨情况,水库、河道水位,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信息。各村确定1-2人为本村山洪灾害巡查、监测及预警员。

为及时掌握各种信息,规定各行政村负责人、各村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各山塘水库安全巡查员为突发性暴雨、山洪报汛责任人。各报汛责任人要及时报告,即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人向村防御山洪工作组和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考虑到短历时局部暴雨具有突发性和局部性,还需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山洪监测工作,做到一有情况,便能及时掌握。

(二)预警级别及标准

1、预警级别

根据暴雨山洪的特点和防御现状,确定三个级别预警指标,分别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

2、预警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三级(橙色)预警:

(1)、预报或实测24小时降雨量达到70~100mm,或3小时降雨量达到50~65mm,或1小时降雨量达到30~45mm,降雨并可能持续;

(2)山塘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且预报未来24小时有大到暴雨。

(3)镇防汛防旱指挥所认为有必要橙色预警的。

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二级(黄色)预警:

(1)、气象部门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7级以上);

(2)、预报或实测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150mm,或3小时降雨量达到65~90mm,或1小时降雨量达到45~6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3)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险情的;

(4)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黄色预警的。

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一级(红色)预警:

(1)、气象部门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

(2)、预报或实测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mm,或3小时降雨量超过90mm,或1小时降雨量超过6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3)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重大险情的;

(4)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进入紧急状态的。

山洪预警标准划分表

警报

等级短历时降雨(mm)警报

标志

1小时3小时24小时

三级

警报30~4550~6570~100橙色

二级

警报45~6065~90100~150黄色

一级

警报≥60≥90≥150红色

(三)预警程序及方式

1、预警程序

按照县防指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具体见图示。

2、山洪预警方式

乡(镇)防汛指挥部用电话直接通知到各村,各行政村到各户的预警信号为铜锣、高音喇叭、电话等方式。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村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

二级预警时:间断性地敲击铜锣或用高音喇叭人工播音,播音三次,每次三分钟,间隔5分钟,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动员全体村民提高警惕,危险区内人员做好撤离准备。

一级预警时:持续急促敲击铜锣或用高音喇叭连续发出警告,表示险情已出现。危险区人员必须立即按预定路线有秩序的转移到安全区域。

(四)预警信息处置

1、三级预警

(1)乡(镇)防汛办在收到县防汛办的预警通知后,信息监测组立即投入工作,并将信息通知到乡(镇)防指全体成员和相关村山洪防御工作组,乡(镇)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2)村山洪防御工作组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指导员、组长及各类责任人进岗,并将信息通知到危险区农户提醒注意安全防范,监测预警队加强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2、二级预警

(1)乡(镇)防汛办在收到县防汛办的预警通知后,信息监测组立即投入工作,并将信息通知到各村山洪防御工作组,乡(镇)防指全体成员进岗,驻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联系村,转移安置组、应急抢险组进驻重点防御村庄地段,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2)村山洪防御工作组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所有村干部立即进岗到位,通知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进行转移或做好紧急转移的一切准备工作,巡查预警队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昼夜巡查;

3、一级预警

(1)乡(镇)防汛办在收到县防汛办的预警通知后,将信息通知到各村、组、户,乡(镇)防指全体成员进岗到位,启动预案,实施全乡总动员,转移安置组、应急抢险组和有关乡镇干部立即赶往重点防御村庄地段,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村山洪防御工作组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各应急队和全体村干部挨家挨户到危险区、警戒区内的农户,做好人员的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巡查预警员对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昼夜巡查;

4、信息中断时

县、乡(镇)、村信息中断后,乡(镇)政府立即派人赶往相关村,并设法尽快与县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各村山洪防御工作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启动预警程序,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山塘水库险情处置程序

1、险情种类

(1)二级险情:大坝出现塌坑;大坝出现小范围纵向裂缝;大坝渗漏浸散,暂不会对山塘水库大坝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

(2)一级险情:水库、山塘水位迅速上涨接近校核洪水位,洪水可能漫坝;大坝迎水坡或背水坡出现大面积滑坡;坝体形成漏水通道且水流浑浊,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溢洪道山体滑坡、塌方,阻塞溢洪道。

2、险情的发现与报告

(1)巡查员按照《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要求,对山塘水库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险情后,立即向村负责人报告;

(2)村负责人接到巡查员的报告后,立即到现场查看,确认险情后立即向乡(镇)防汛指挥部和县防汛办报告。

(3)乡(镇)负责人接到村负责人报告后,根据山塘水库下游人员情况及险情有可能对下游造成影响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和抢险工作。同时,立即向县防汛指挥部和水利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制定应急抢险方案。

3、预警程序

(1)、当水库、山塘大坝发生重大险情,有可能溃决时,用电话或口头通知下游各村、分片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各村及分片负责人逐级通知到每户村民,必要时采用爆竹、打锣、广播等进行预警。

险情为二级时,通知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有关专家分析判断为重大险情并继续发展时,立即组织实施人员转移;险情为一级时,立即组织水库下游人员转移。

(20、解除警报

经过抢险,使大坝转危为安,不至于溃决时,由山塘水库大坝现场抢险指挥解除紧急状态。

五、转移与安置

(一)转移原则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8

(一)雨情汛情致使全县损失严重。7月8日至16日,全县连续集中普降暴雨,全县20个乡镇的降水量全部超过300毫米,有6个乡镇降水量超400毫米,7个乡镇降水量超500毫米,腊树达600毫米,黄龙更是达到了646毫米。全县各处河湖库塘均接近或超过警戒水位,63座水库全部溢洪,大小河流均维持高位行洪状态。7月14日,关系古镇石牌10多万群众危的河圩西堤,水位达到了18.15米,超警戒水位1.65米,比98年洪水位高出0.02米,达到历史峰值。14.4公里的堤身前后共出现险情157处,形势千钧一发。超强度的降水造成全县36.9万余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41805亩,成灾面积300600亩,绝收面积130125亩。因灾倒塌房屋721户1827间,损坏房屋5697间。圩堤闸站路桥渠沟等工程设施损毁严重,触目惊心,灾害造成农业、企业、设施设备、家庭财产等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二)防汛抗灾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这次防汛抗灾,在上级的关心支援下,全县干部群众、武警官兵、公干警、、预备役官兵和民兵等舍生忘死,英勇抗灾,全县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最终击退洪水,抗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县三千亩以上圩口、所有中小水库及重要闸站均全渡汛,未因灾死亡一人,社会稳定,民心定,防汛抗灾取得重要成果。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河西堤的防汛工作。7月10日,西堤告急,县委、县政府紧急成立了西堤防汛抗灾前线指挥部,由范书记总调度,我任总指挥。下设三个堤段分指挥部,洪海书记、陈燚部长、淼杰副县长分别任分指挥长。市防指明确提出要确保西堤万无一失,市领导刘苹、潘玉柱坐镇一线指挥。历时10天,西堤高危水位一直居高不下,险象环生。前线指挥部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并采取了三个紧急措施:一是军民联防。共抽调各级干部、预备役官兵、公干警、民兵以及上级增援的、武警官兵1600余人,其中黄墩镇、石镜乡各抽调50人、县直机关抽调100余人支援西堤防汛。军警干群全部上堤巡堤查险,及时排除险情,累计投入抗灾人力达10余万人次。二是决堤分洪。13日晚21时30分,为缓解西堤压力,按照市防指要求,县防指果断命令对雷埠长圩、马圩、朋圩、月亮圩实施决堤分洪,紧急转移圩区群众88户335人。成森同志到场指挥,雷埠乡组织工作井然有序,仅四个小时,就完成了群众转移和分洪任务。集中置点也准备的很好,稳定了群众的情绪。三是全面清障。14日,组织300名防汛人员对堤身和河道的树木、渔屏、高杆植物、临时搭建物、阻水飘浮物进行了全面清除,为查险和加快水流下泄提供了有利条件。17日,副总理亲临西堤察看汛情灾情,并慰问了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作出了保堤民的重要指示,让我们深受鼓舞。经过连续十天的奋战,终于守住了西堤,保护了石牌10多万群众的生命财产全。这次防汛抗灾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我认为有两条经验值得总结:

第一,队伍素质过硬、物资储备充足是防汛抗灾的坚实基础。汛前,各乡镇都按照要求,对防汛民工进行了登记造册,并保证名册相符。县、乡都成立了防汛应急分队,由县人武部组织成立的县级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有150余人,汛前进行了实战演练。各乡镇也都组织了100人—150人的抢险应急分队。县、乡、村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积极筹措各类防汛物资,真正做到了“不打无准备之战”。

第二,领导靠前指挥、预案体系完善是防汛抗灾的重要保证。西堤险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前线指挥部,同志均在西堤一线督查、指挥和调度,风生、学龙同志分别负责其余19个乡镇的防汛救灾巡查工作。在危急时刻,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冲锋在前,群众才会信任党和政府,才能团结奋战,战胜灾害。12日,县防指启动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并按照预案的应急要求,层层落实防汛责任。由于预案完善,各有关部门行动迅速,应对及时,集中了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保障了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充分认识抓好生产救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抓好生产救灾是实现“三保”目标的基本要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开展生产救灾,最大限度地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是“三保”工作最直接的体现。当前,生产救灾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把生产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群众不居乐业,“三保”目标的实现就无从谈起。

第二,抓好生产救灾是降低灾害损失的重要途径。这次我县受灾十分严重,特别是农作物,受灾面积达34万亩,有11.7万亩良田绝收,粮食生产遭遇严重创伤。只有积极开展生产救灾,通过以工补农、以秋补夏、以丰补歉,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最大限度地弥补群众的损失。

第三,抓好生产救灾是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定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各行各业的有力推动,特别是农业经济,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坚实基础,没有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没有农村地区的稳定繁荣,就没有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

二、认真抓好生产救灾,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全县上下要按照副总理的7.17讲话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继续严防死守确保全渡汛。尽管防汛抗灾取得初步胜利,但目前仍是主汛期,江河水位仍然居高不下,台风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防汛抗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克服麻痹和松懈情绪,发扬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密切关注雨情汛情,严格执行防汛纪律和各项制度,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还要继续取消节假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对中小水库、超警戒水位的内河堤防,要继续组织民工巡逻查险,加强值守。坚决防止退水溃堤破圩,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尤其要重点盯防三类对象:一是病险水库。目前,我县仍有30余座在册水库没有除险加固,必须作为防汛重点死看硬守。要继续加强值守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新加固的水库要及时溢洪降低水位,确保全运行;对险情较大的水库,要及时做好下游群众的全转移工作。特别是官山、金山、汤岭、赵山等水库虽经除险,但工程仍不配套,没有经过高洪水位考验,金山水库外坡滑坡60米,官山水库闸门断了两根横梁,对这些险情,要注意观察,排专家会诊,适时转移群众,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地质灾害点。全县共排查出山体滑坡、崩塌、塌陷和可能发生泥石流的地质灾害点有60多处,其中18处为重点灾害点,分布在清河、江镇、月山、洪铺、石镜、黄墩等6个乡镇。县国土部门和所在乡镇要排专门人员驻守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该搬迁避让的一定要及时转移。已确定选址重建的,要加快进度。三是煤矿和尾矿库。煤矿全由经信委牵头负责,尾矿库全由监局牵头负责,所在乡镇具体负责。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一样,部门和乡镇都要排专人负责。

(二)要全力组织排涝减灾。排涝是生产救灾的头道工序和基础工作。目前全县仍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圩口涝情十分严重,排涝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本着只争朝夕的精神,克服经费不足和排涝机械不足等具体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组织排涝。全县所有排灌机械要全部开机排涝,特别是6个万亩大圩、3个五千亩圩口的55台套总装机8000千瓦的排涝站要24小时不间断排水。考虑我县的内涝面广灾重,现有的排涝能力远不能满足需求,水利部门要积极向省市求援。电力部门要全力给予农用电支持。

(三)要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季损失下季补、庄稼损失劳务补、农业损失工业补的原则,尽快拿出具体的农业生产恢复方案,坚持宜补则补,宜旱则旱,宜渔则渔,组织群众搞好生产。农、林、渔等部门要积极组织专业农技人员下乡加强生产救灾的技术指导,因地、因时、因事具体制定技术方案,并逐镇逐村逐片地落实技术负责人,坚持水退到哪里,补插补种到哪里。农业、供销等部门要积极调配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保障农资供应,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农业保险部门要简化手续,抓紧做好灾后赔付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找准工作结合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布置生产救灾工作。

(四)要及时抢修水毁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先应急后长远、先恢复后重建的原则,组织水毁工程的修复。对暴雨造成的工程损毁,如塘、堰、渠道、桥梁、道路、电力通讯设施等要抓紧修复,为下一步的抗旱作准备;一时难以修复的,水利、交通部门要派遣专业人员,逐一制定方案,争取年内修复。对险工险段,要采取应急处理。对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要组织专家检查,确保工程全。

(五)要妥善置受灾群众的生活。要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民至上”的原则,按照吃有粮、穿有衣、住有房、病有医的要求,妥善置好灾区群众的生活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关心灾区老弱病残和困难群体,让他们度过困境。特别是倒房户和严重危房户,要组织重建,对一时重建有困难的要妥善置,要确保把救灾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解决急需关心的人群。要高度关注淹没区和转移人口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卫生监测和管理,确保大灾无大疫。同时要重视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要全力争取救灾资金和项目。灾情发生后,副总理,书记、省长,水利部、民政部等各级领导先后来我县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中央、省、市的高度关注是我们争取救灾资金和项目的重要机遇。民政部门要组织人员逐乡镇核查灾情,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尤其是倒房户、危房户、地质灾害点住户、校舍等,做到数据准确真实、情况心中有数。灾情汇总后要尽快上报。对水毁工程,交通、水利等部门要积极对口上报,多争取项目。发改委、财政、农委、林业、渔业等各个部门都要积极对上争取。强调一下,各级各部门在上报灾情时,要统一口径,一律采用县生产救灾办公室的灾情统计数据。重大水毁工程上报,要经县防指审核把关。

(七)要着手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编制。经过这次强降雨和大洪水的严峻考验,更加凸显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县水利部门要抓紧编制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以规划争项目,进一步加大水库除险、泵站建设、圩堤加固等水利项目的争取力度,从根本上增强水利工程的抗灾能力,增强经济发展的支撑力。编报项目分两个层次:一是县水利部门编报的一批项目,三个排灌站的更新改造,高河大河、泥塘沟河、珠流河、水黄龙段等四条河流的综合治理,五个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等,要打捆上报;二是乡镇一级的水利项目,对一时难以修复的较大工程,要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报县。

(八)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我县工作重心已由防汛抗洪转移到生产救灾、加快发展的轨道上来。全县上下要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紧扣“百亿、十亿财政”目标不动摇,做到信心不减,目标不变,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努力夺取生产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按照产业承接的规划要求,着力建设工业园区。通过园区的扩容升级,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开工、投产力度。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用工、库存等难题,积极培育一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要结合生产救灾,抓好农业生产,对粮食主产区要重点调度,并按照时令、土壤和水情,适度调整灾区的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要统筹抓好城乡发展。做大做强乡镇经济,加快县城新区配套设施、标志性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要努力做好财税工作,为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精心组织实施37项民生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农合、新农保等制度,扎实推进计划生育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夺取生产救灾的全面胜利

当前,生产救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能否抓好这项工作,是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的一次重大检验。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明职责,努力完成生产救灾任务。

一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各项救灾工作。为抓好生产救灾,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生产救灾指挥部,我任指挥长,、同志任副指挥长,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一办四组”:即生产救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同志任主任;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组,由同志任组长;水毁工程修复指导组,由同志任组长;灾情核查和受灾群众置组,同志任组长;生产救灾工作督查组,由同志任组长。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决不允许出现灾后因房屋倒塌死人、疫病死人等事件的发生,决不允许在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出现任何违纪问题。

二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生产救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发扬“筷子”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救灾工作部署,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全力投入生产救灾的大决战中,提高救灾工作的实效。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9

㈠气象灾害

1、干旱灾害。今年6--7月份,我县降雨明显偏少,气温偏高。6月18日到7月4日,全县大部分地区近30天高温无雨,总降雨量只有历史同期平均值的7%,为10年来同期最少,致使全县12个乡镇186个村、20.2万人不同程度受旱,影响农业生产和工业企业正常运行。全县农作物的受旱面积达27.93万亩,其中重旱19.95万亩,损失粮食产量9515吨,损失油料产量588吨,损失烟叶产量18460担,损失柑桔产量15918吨,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万元。同时,因干旱缺水全县有614万千瓦水电装机不能正常发电,比去年同期减少发电量40%以上,因缺电致全县水泥厂、金属硅厂等重点企业不能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4300万元以上。这次旱灾损失较严重的是茅坪、泄滩、沙镇溪、梅家河、周坪、杨林桥等6个乡镇。

2、暴风雨灾害。7月上旬,全县多次出现强降雨,先后发生了“6.30”、“7.10”、“7.15”等暴风雨灾害,特别是7月8日至10日的持续强降雨最为严重,这次暴风雨导致全县农作物受灾15.37万亩,绝收面积1.73万亩,冲毁耕地1815亩,因灾倒塌民房37户、78间,其中倒光28户、62间,同时造成九畹溪旅游公司、板桥河水库施工现场的部分临时设施被洪水冲垮,两河口镇太平河流域颜家台段、郭家坝镇文化村、西坡村的部分河堤被冲毁。全县公路出现大小坍塌512处,完全中断交通的6处,其中水田坝乡对外交通全部中断。这次突发性暴雨还诱发了局部地区的地质灾害,杨林桥镇和尚岩出现岩崩险情,两河口镇谭家河朱家坡发生滑坡险情。据统计,因暴风雨灾害,全县12个乡镇的14.4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其中水田坝、两河口、杨林桥受灾最为严重。

㈡地质灾害

今年1—9月,乡镇上报各类地质灾害(含险情)10处,总规模达600万方,涉及屈原、水田坝、两河口、郭家坝、周坪、杨林桥等6个乡镇、10个村、330户、1362人、851间房屋,紧急转移134户、402人,县政府决定实施搬迁安置105户、316人。

上述地质灾害中,按乡镇划分,屈原镇1处,水田坝乡1处,两河口镇2处,郭家坝镇3处,周坪乡2处,杨林桥镇1处。

按时段划分,其中1—4月份发生2处,5月份发生1处,6月份发生2处,7月份发生3处,8月份发生2处。

按类别划分,滑坡险情8起,涉及8个村的219户、1016人、584间房屋;危岩体2处,涉及2个村的111户、346人、267间房屋。

今年发生的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险情有:郭家坝镇王家湾、莲花沱滑坡险情,杨林桥镇和尚岩岩崩险情。王家湾滑坡体位于郭家坝镇擂鼓台村,滑坡体前缘高程140米,后缘高程370米,分布面积约31.9万平方米,总体积约223万方,共危及75户、529人、230间房屋(含王家湾小学师生298人),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国耀、省教育厅厅长路钢等领导到现场指导救灾,决定对受威胁最严重的22户、62人和王家湾小学实施搬迁重建。莲花沱滑坡体位于郭家坝镇楚王井村,滑坡体前缘高程位于135米以下,后缘高程560米,纵长约1200米,横宽250-460米,滑坡体总方量约1200万立方米,该滑坡体曾于2004年7月和2005年3月发生大范围变形,今年8月25日,滑坡体后缘局部地段出现新的变形。险情发生后,县救灾办组织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局、房管局到现场踏勘,并请省市地质专家到现场对滑坡体进行科学论证,目前已将受严重威胁的14户、32人全部实行紧急撤离,加大对滑坡体的专业监测。和尚岩岩崩位于杨林桥镇赵家山村,属2000年省地勘院调查的全镇15处重大隐患点之一,该危岩体2004年10月曾出现险情,当时已将危害严重的一孤岩人工剥除,在一定时期内比较稳定。自今年7月9日以来,受长期干旱和持续强降雨影响,危岩体变形加剧,该危岩体后缘形成长约60米,宽5--53厘米的裂缝,裂缝将危岩体所在的山脊切割成三面临空的鹰嘴岩状,危岩体与母岩有脱离迹象,共危及97户、298人、225间房屋和两家企业,险情发生后,省市县领导和地质专家到现场踏勘,决定将险区内的76户、231人先期实施搬迁安置。

二、主要工作措施

㈠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领导责任制落实

全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调整充实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县救灾办、防汛办、防雹办“三办”值班合并,统一办公,负责主汛期间全县灾情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从5月1日起,县救灾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办公室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值班、专班负责现场救灾,同时,加强了信息传递工作,与县委办、县政府办保持联系,加强了服务协调工作和检查督办工作,确保了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县人武部、公安局、气象局、移民局、民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等相关单位分别成立了防汛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县人武部、公安局、卫生局还分别成立了防汛救灾应急分队。

各乡镇都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防汛抗旱救灾机构,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岗位职责,并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给县救灾办。水库、电站、旅游风景区以及各厂矿企业也分别组建了防汛救灾机构,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责任,制定了防汛预案。

在县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县救灾办具体负责,把全县各级、各单位的防汛救灾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全县群测群防重点险区险段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省市县33处重点灾害点防灾预案、中小型水库渡汛方案汇总,并编印成工作手册,便于查阅,方便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㈡规范和完善了救灾预案,基础工作扎实

一是对每处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都建立了灾害基本情况登记卡,填写了灾情的基本情况、救灾措施等,通过一张登记卡就可以反映灾害的基本情况。

二是每处地质灾害都有国土部门的应急调查报告和具体的处置意见,并督促有关乡镇和单位把救灾处置意见落到实处。

三是所发生的灾害险情都有统计表,涉及的总方量、人口、房屋、灾民紧急转移、搬迁安置人数都如实填报,便于汇总掌握全县的基本情况。

四是按国土部门统一规范的模式和要求,对全县33处省市县地质灾害点重新编制了科学的防灾救灾预案,做到了基本情况清楚,撤离路线明确,救灾方案可行,操作性大大提高。

㈢加强了防汛抗旱工作,做到防汛和抗旱统筹兼顾

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从早着手,提前准备,早部署早落实,并做到防汛和抗旱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全县所有水库、堰塘、电站的防汛岗位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二是自5月中旬以来,组织技术人员分别到各乡镇对全县的水库、堰塘和电站进行了经常性安全防汛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渡汛。

三是编制了水库、堰塘和电站的防汛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了防汛抗旱预案和重点水利设施反恐怖预案。

四是始终按照“防大汛、抗大灾,防大旱、救大灾”的基本要求,防汛和抗旱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编制了秭归县抗旱预案,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该留的坚决留,该弃的坚决弃,科学管理,节水抗旱。

㈣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全县863处地质灾害点的预警监测网络,明确了群测群防责任,向灾区群众发放了防灾避灾工作明白卡。

二是5月20日至6月5日,全县组织4个工作专班,对全县12个乡镇群测群防点、专业监测点、县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和二期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及近期出现明显变形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灾害点的稳定状况、防灾预案、监测人员和监测实施情况,确保监测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是6月24日,全县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救灾工作督办会,各乡镇负责群测群防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精神,就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汛抗旱工作等基本知识进行了集中的培训和指导。副县长郑之彪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06年全县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状,并对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是由县救灾办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乡镇合村并组后的实际情况,对全县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进行核实,整理了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及基础资料,进一步规范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五是高度关注每处地质灾害险情,做到有险必查,现场踏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建议,编印地质调查报告。对王家湾、莲花沱、和尚岩等重点灾害点派专人指导现场监测,确保了准确监测、及时预警。

㈤加强了气象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一是强化气象信息预报服务工作。按照“主动、及时、优质、周到”的要求,汛期天气预报和中长期气象趋势预报。今年汛期,共常规中长期天气预报1000多份,汛期预报200多份,制作专题气象信息31期,重要天气报告26期。同时,加强了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为泗溪、九畹溪旅游公司提供气象安全保障服务。

二是认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今年汛期以来,县气象局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救灾、服务全县国民经济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工作早安排,人员早培训,高炮早检修,设施早到位,并落实了人影工作的安全责任制。同时,抓住有利时机,科学组织防雹增雨作业,降低灾害损失,特别是“7.7”增雨作业,有效缓解了全县持续近一个月的旱情。从4月9日第一次作业到8月13日最后一次作业,全县共开展人影天气作业75站次,发射炮弹3326发、火箭弹7枚。

三是加强空管协调,确保安全作业。为了争取空管部门对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支持,县救灾办、县气象局先后多次与空管部门协调关系,赢得了他们的理解,为人影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㈥各部门密切配合

每次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都是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救灾办积极协调,加强督办,县人武部、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移民局、农业局、卫生局、烟草公司、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帮助灾民生产自救,抗灾保丰收。

“7.10”暴风雨灾害发生后,民政、农业、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四个专班迅速赶到两河口、郭家坝、归州等受灾严重的乡镇,核实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各乡镇也组建了由乡镇领导带队的救灾工作专班深入各村检查灾情,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抗灾自救。  

杨林桥镇和尚岩发生岩崩险情后,县公安局、武警中队、移民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林业局、气象局等单位都派人到现场参与和服务于救灾工作,确保了灾民在规定时间内紧急转移,确保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三、主要体会

㈠领导重视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前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县委、县政府领导经常深入农村、库区重点险区险段,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同时,专题研究灾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正常生产生活。

㈡责任落实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关键。在今年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县、乡及县直各单位、重点水库、电站都签订了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各部门都把防汛救灾工作纳入了主要的议事日程,使防汛救灾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㈢检查督办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保证。县救灾办对每处地质灾害的处理结果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县水务局定期对重点水库、电站的安全渡汛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县民政局对全县灾民搬迁安置进行检查通报等。通过检查督办,确保了各项救灾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灾民的根本利益。

㈣部门配合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基础。在今年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服从大局,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这是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四、存在主要问题

乡镇防风防汛工作总结例10

受今年五号台风“海棠”的影响,自7月21日11时以来,我市普降暴雨。到7月23日12时,全市最大降雨量达377.3毫米,市区降雨量343毫米,是我市近百年来少见的一次特大暴雨。由于此次暴雨历时短,强度大,径流产生快,使全市大小河流、中小型水库水位陡涨。汜水河、枯河洪水出槽漫滩、索河围堤出险,三座小型水库溢洪道溢洪,四座中型水库有2座超汛限水位,其中河王水库溢洪道溢洪流量50立方米/秒。市区两个办事处多处积水,700多名居民被围困。各乡镇均出现洪涝灾害。贾峪镇饮马坑水库输水洞坍塌,不能正常泄洪,出现险情。

本次暴雨,给荥阳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据初步统计,全市受灾人口3.15万人,倒塌房屋(窑洞)555间,农作物受灾78600亩,绝收34000亩,死亡大牲畜、猪羊、鸡等计56万头只,冲毁鱼塘750亩,冲毁公路17条,长度104公里。损坏输电线路19.7公里,损坏通讯线路4.82千米。冲坏堤防5600米,冲毁塘坝2处,损坏机电井55眼。22日崔庙镇崔庙村陈金福家窑洞坍塌,造成1人重伤,1人死亡(十个月大的小女孩);贾峪镇上湾村教堂遭雷击,屋顶坍塌,造成10人受伤;23日上午6时,高村乡荆砦村王秀荣家屋前树木折断,砸塌房屋,造成1死1伤。据估算,本次洪涝灾害造成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61亿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我局自7月19日18时05分接到郑州市防办转省防办“关于做好迎战第五号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7月20日下午5:00接到荥阳市气象局关于“受5号台风云系影响21~22日我省将出现暴雨”的重要天气预报。7月20日晚9:00左右收到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李柳身签发的一号令。一个通知、一份天气预报、一个一号令都对五号台风“海棠”将于20~22日影响我省进行了预报。其中“通知”和一号令还对做好防台风、防大汛的准备工作进行了通知要求。我们水利局在接到这些通知后,都迅速将通知内容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进行报告。同时,根据领导批示,立即转发至各个乡镇、办事处防办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措施得力。首先在局机关针对即将到来的汛情进行再号召、再动员。强化值班纪律和防汛工作纪律,从20日下午6点钟宣布全体进入防汛状态,机关干部不许外出,局防汛抢险突击队24小时待命,保持临战状态。其次是充实和加强防汛办公室的设备和人员力量。实行24小时两班倒,新开通防汛电话4部,共有6部电话负责通信联络,确保上通下达,联络畅通。第三是加强督察。于21日派出三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全市各乡镇和部分防指成员单位就贯彻落实郑州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一号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乡镇特别是有小型水库防汛任务的乡镇重点检查。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汛情测报,规定降雨天气每天早8时、晚8时向市防办报告雨量,当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每小时30毫米时,每小时报汛一次;水库溢洪道泄洪时,每小时报汛一次,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要求各乡镇、有关单位必须备足备全防汛料物,保证抗洪抢险时随调随到。

三是上通下达。防汛办公室是指挥全市防汛的司令部和作战室,是不见硝烟的战场,联络畅通、信息及时准确和上通下达至关重要。自22日凌晨降雨开始至下午6点,市防办共接到各种雨情、险情、灾情电话八千余次,拨出电话二万余次,接收和发送传真二千余份次,按照领导指令下发各类通知三十余份。大量的基础资料和汛情信息通过防办的统计和汇总提供给各级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服务。防办的10余名同志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饿了吃块方便面,渴了喝口白开水,默默无闻坚守岗位,为防汛抢险做出了突出贡献,是真正的无名英雄。

四是尽职尽责。在局党委书记、局长苏金和的安排部署下,自20日接到五号台风通知后,我局就实行了局领导分包重点防汛部位责任制。每个班子成员带领两名工程技术人员,分别驻守到四座中型水库,工作在一线,吃住在一线,指挥在一线,责任在一线,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另外,我们组织的防汛抢险突击队和其他机关干部也都密切关注汛情的发展变化,严阵以待,哪里有险情,哪里有危险,随时听从派遣。

三、科学指挥调度,确保抗洪胜利

由于暴雨来势猛,到22日中午全市14座中小型水库水位急聚上涨,丁店水库水位169.96米,距汛限水位0.64米;楚楼水库水位147.37米,距汛限水位0.63米;河王水库水位125.54米,超汛限水位1.64米,溢洪道出水,已开闸放水;唐岗水库水位117.22米,超汛限水位0.22米,已开闸放水。面对严峻的汛情,由于我们未雨绸缪,科学调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了四座中型水库的安全。

河王水库是索河梯级开发最下游的一座中型水库,防汛位置十分重要,汛情发生后,由于上游来水和整个荥阳城区大部分洪水的涌入,水位以两分钟一厘米的速度迅速上涨。至22日下午2:00,已超过汛限水位,溢洪道开始出水,根据指挥长命令,要求广武镇政府和河王水库管理所做防汛预案准启动状态,镇政府立即组织防汛队伍集结待命,做好防汛抢险。同时,驻荥部队的150名官兵于下午6点钟赶到现场,驻守水库,做好抢险准备。

唐岗水库作为黄河流域枯河上游唯一的一座中型水库,水库安危将直接对京广铁路、107国道和郑州市区产生影响。由于连降暴雨,唐岗水库水位急剧上涨,为了确保水库安全,指挥部要求唐岗水库和广武镇要密切关注水情、工情变化,落实各项责任制,认真做好东西两条泄洪渠的杂物清障工作,同时,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全员集结待命,并认真做好下游及低洼群众的迁安转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河王水库降雨超过300毫米,唐岗水库降雨超过200毫米,且超过汛限水位,达到建库以来最高水位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大的险情,这与指挥部领导的正确指挥和科学调度是分不开的。由于丁店水库提前开闸放水1400万立方米,极大的增加了水库的蓄洪能力,同时,对楚楼水库下达了“关死闸门”的命令,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下游河王水库的防洪压力。

四、领导靠前指挥是取得抗洪抢险阶段性胜利的关键

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汛情就是命令,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市委、市政府指挥和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2日上午,市委书记丁福浩冒雨到高村、北邙和索城市场察看受灾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在高村乡马寨村,丁福浩趟着齐腰深的积水,挨家挨户了解群众受灾情况,叮嘱群众要提高警惕,预防更大的水患。在村民马根尚家中,当丁福浩看到他住的是土坯房时,立即要求高村乡负责人尽快帮助其搬迁到安全的地方。下午2:00,正在北邙陈铺头察看汛情的他,当得知索城市场积水超过两米,且部分区域积水已将一楼淹没,有500名群众被洪水围困时,丁书记便迅速赶回索城市场,与先期到达的副市长路红卫一起现场指挥公安干警和消防官兵解救围困群众,直到被困群众全部安全转移。

22日中午8:30分左右,我局接到索滨公园下游河道由于洪水长时间对河道堤坝进行冲刷,出现十几米的坍塌,仅剩一米多宽,如不采取措施,后果将十分严重。汛情就是命令,我局紧急组织局抢险突击队外加机井队、仓库、节水办三个就近单位共80多人,在局党委书记、局长苏金和的带领下,带着铁锨、编织袋等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抢险。得到汛情后,市长杨福平,市委常委、武装部政委王伟和副市长李文岭也冒雨赶到现场察看险情。当看到抢险现场组织有序,处置方法得当时,杨市长指示水利部门要根据险情变化,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在抢险的同时,要加强自我防范,保证抢险队员的自身安全。降雨还在持续,洪水越来越大,对河道大堤的冲刷在不断加剧,关键时刻,市人武部组织预备役官兵和沃原化工厂民兵抢险队100多名队员赶来增援,控制了险情的进一步扩大。

与此同时,市四大班子领导也都亲赴受灾乡镇察看灾情,指挥抢险。基层干部群众迅速行动,索河办、京城办全体机关人员上街排水,投入抢险。城关乡100多名机关干部进驻各村组,帮助转移危房中的村民。乔楼镇70多人的应急小分队和民兵预备役也迅速投入到防汛一线。豫龙镇、广武镇全体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巡察灾情,组织排水、排险。高村乡、北邙乡机关干部全部进村帮助进水农户转移财物。王村镇、汜水镇、高山镇紧急启动防汛预案,组织防汛物资,以险工险段为主,全力抢险。刘河镇、崔庙镇认真开展灾情排查,做好群众转移。贾峪镇、金寨回族乡、环翠峪管委机关干部深入抢险一线,排查险情,组织群众开展防洪自救。城市防办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从早上开始,就投入到城区各险要路段和部位,组织排水,清理杂物,最大限度地保证排水畅通。上下齐心协力,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平稳。

另外,我市的汛情也牵动了省水利厅和郑州市水利局领导的心,当天下午,省水利厅副厅长于合群、郑州市副市长胡荃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亲临河王水库察看汛情,并深入庙湾水库实地了解有关情况,指导我市防汛抢险工作。郑州市水利局刘西辰、孙元贵两位副局长从中午就冒雨来我市察看雨情,全天都在河王、唐岗两座水库现场指导防汛,由于水位较高,随时都可能发生险情,两位领导坚持在一线指导,为我市的防汛倾注了心血。

五、下一步防汛预防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及时准确掌握水情、雨情、科学调度控制洪水,及时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

(二)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把此事做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好落实。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守岗位,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指挥调度及时。

(三)各有关单位要切合此次险情灾情的实际情况,对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洪预案再次进行修订、完善。

(四)各行各业全面排查水情、工情、灾情、及时排除险情、开展生产自救,排除农田积水,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