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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支部委员会:
你处发来的关于武大郎同志培养入党的函调证明材料信我处已收阅,现将武大郎同志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武大郎同志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我校学习。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骨干成员,并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一员。该同志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以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关注时事政策,认真了解党的每一项重要事件,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在学习方面:踏实认真,刻苦努力,积极上进,并与同学相互学习。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使其不发生冲突,在同学中起好模范带头的作用。多次获得奖学金,并在研究生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在工作方面:该同志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旨,在遇到利益冲突的问题时,能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积极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在生活方面:朴素节俭,善于沟通,乐于助人,得到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此外,该同志遵纪守法,政治清白,从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和封建迷信组织。
以上情况一切属实,我处对关于武大郎同志进行培养的的问题并无异议。
入党证明材料范文二:
证 明
xxx,男,布依族,现在贵州省天柱县城关镇
xxx村xxx组居住,年x月出生。群众,文化程度为中专,
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
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勤奋努力,生活俭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入党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通常称证明信、证明书。这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中常用的一种文体。
(1)证明材料的般格式和要求是:
(1)标题。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受贿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几个字,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②主送单位。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外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③正文。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④署名。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2)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原我(单位、村)***同志能成为贵支部的建党对象,现对其父母亲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做证明如下:
父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母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1、政治面貌:
其父母亲均为思想健康、上进、务实的村民。
现主要家庭成员有:
称呼(姓名,职业)、称呼(姓名,职业)。
主要社会关系:
***(称呼),(单位、职业);
***(称呼),(单位、职业);
2、其父母现实表现非常好,均无不良习气,踏实肯干,积极响应(单位、村)委的号召,以(单位、村)委的精神作为务实的动力,努力实现生活小康水平。在“文革”和1989年政治风波中也均表现良好,均无不良记录。
3、在歪风“***”风靡社会,毒害我国人民时,其父母更是立场坚定,坚决唾弃“***”、积极参与(单位、村)委打击“***”的行列,坚持(单位、村)委支部的正确指导与思想指导,是本(单位、村)的好(市、村、员工)民。
特此证明
字第 号
中国共产党********支部
***同志系我院0*级本科生。现因发展党员工作需要,特向贵单位函调该同志父母的如下情况,请予协助为感!
1.该同志父母的基本情况,有无政治历史问题;
2.该同志父母一贯的政治立场及现实表现(注明“”期间及89年动乱中的表现,是否参加FLG等);
3.该同志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无因敌我性质问题被杀、关、管者。函调证明材料写好后请盖章,连同原件一并
转回,谢谢。
此致
敬礼!
年月日
回函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总支收。邮政编码:330031
函调回信字第 号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总支:
你学院关于***同志的入党函调证明材料已备齐,
共页,望予查收。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范文一:
证明
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很高兴我单位XXX同志之子XX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现就XXX同学之父XXX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证明如下:
XXX同学的父亲XXX,现年XX岁,高中学历,XXX单位XX职务。
XXX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该同志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该同志在“”期间,无政历问题;在“八九”期间,不参与动乱活动;对“**”等反动组织态度鲜明, ( ) 立场坚定不参与。除此之外,也无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XXX同志的政治审查是合格的。
特此证明。
范文二:
证明
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原我(单位、村)***同志能成为贵支部的建党对象,现对其父母亲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做证明如下:
父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母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1.政治面貌:
其父母亲均为思想健康、上进、务实的村民。
现主要家庭成员有:
称呼(姓名,职业)、称呼(姓名,职业)。
主要社会关系:
***(称呼),(单位、职业);
***(称呼),(单位、职业);
2.其父母现实表现非常好,均无不良习气,踏实肯干,积极响应(单位、村)委的号召,以(单
位、村)委的精神作为务实的动力,努力实现生活小康水平。在“”和1989年中也均
表现良好,均无不良记录。
3.在歪风“***”风靡社会,毒害我国人民时,其父母更是立场坚定,坚决唾弃“***”、积极参与
(单位、村)委打击“***”的行列,坚持(单位、村)委支部的正确指导与思想指导,是本
(单位、村)的好(市、村、员工)民。
特此证明
中国共产党xx村委会
二零一一年二月
范文三:
证明
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很高兴我校XX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现就XXX同学的在校表现等证明如下:
XXX同学,为我校XX级应届毕业生,担任XX职务。
XXX同学在校期间:
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出全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现象,无违纪行为。
二、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讲文明懂礼貌。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各方面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该同志历史清白,无政治历史问题。198x年的Xx期间尚未成年,故不予审查。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揭批Xx组织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能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在学习上,该同志努力学习各门文化课,成绩在班中均名列前茅。担任某某职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带领同学共同为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而努力,在班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和研讨气氛,同时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同学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和辉煌历史,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特此证明
Xx委员会Xx党支部
Xx×年Xx月Xx日
父亲政审材料
Xx,Xx的父亲,生于Xx年Xx月Xx日,群众,Xx省Xx市Xx县村民,务农,无政治历史问题。
Xx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Xx”期间尚未成年,故不予审查。在Xx年Xx时期,该同志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组织保持一致。在与“Xx”做斗争的活动中,该同志能坚持原则,抵制“Xx”的侵蚀,没有参与练习“Xx”及其非法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特此证明
Xx委员会Xx党支部
Xx×年Xx月Xx日
母亲政审材料
Xx,Xx的母亲,生于Xx年Xx月Xx日,群众,Xx省Xx市Xx县村民,务农,无政治历史问题。
该同志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Xx”期间尚未成年,故不予审查。在198x年北京Xx期间及揭批“Xx”的斗争中,坚守工作岗位,态度明确,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品行端正,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特此证明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很高兴我单位XXX同志之子XX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中共-党员发展对象,现就XXX同学之父XXX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证明如下:
XXX同学的父亲XXX,现年XX岁,高中学历,XXX单位XX职务。
XXX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该同志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XXX同学的父亲XXX,现年XX岁,高中学历,XXX单位XX职务。
XXX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该同志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该同志在“文革”期间,无政历问题;在“八九”政治风波期间,不参与动乱活动;对“法轮功”等反动组织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参与。除此之外,也无其他问题。
兹有我xx党委下属xxxxx党支部党员课堂作文网(姓名),xx(性别),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已证实其党员身份,因xx同志党员档案丢失,现来贵处重新办理个人党员档案,请接洽。
xxxxxx党委
20xx年xx月xx日
党员档案补办程序
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其他资料也要按原有要求补齐,并注明“补办”二字。《入党志愿书》补办程序如下: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6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一、出生日期
(一)认定依据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
1、比对信息
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涉嫌造假
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
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指涉嫌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党章》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
(2)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比对印证,如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任免表等材料中填写的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出生日期是否合理。
3、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相关认定材料,需对下列情况进行判断: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①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②2006年10月以后,档案第5类中须有组织认定和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结果是否使用
出生日期认定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是否使用了认定结果。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又没有其他认定材料的,以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出生日期进行认定,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如出据相关的认定材料),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必须使用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若有符合规定的认定,则用认定的出生日期。
(五)对出生日期审核应特别强调以下三点:
1、组织认定时间若与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不一致,必须要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没有依据的组织认定无效。
2、组织上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或户籍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而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
3、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期间认定出生日期的,如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且依据充分的,该认定有效;否则,应重新予以认定。
二、参加工作时间
(一)认定依据
参加工作时间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且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的工作时间也一致,该档案中的工作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材料的,该档案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
2、比对信息
判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一致。
须详细审核以下材料中记载的信息:
(1)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3、涉嫌造假
主要指是否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有虚假的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4、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认定材料时审核: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要注意有无组织批复。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不予承认。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有的干部因为有“上山下乡”、“文革”延迟分配等经历,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须经组织批准。认定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申请、组织调查、有关证明、组织批复等。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的,应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时间。
三、入党时间
(一)认定依据
入党时间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
(二)审核要点
主要审核《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
入党时间前后不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一致,且与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记载一致,该档案中的入党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查看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985年《党员登记表》、1990年《党员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 注: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党员登记表》,预备党员不填写。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党员登记表》,若单位未组织1990年党员登记的,须有相关证明。
2、比对信息
须详细审核档案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并判断下列两个时间是否一致。
(1)《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①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②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③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
3、涉嫌造假
主要指入党材料造假。要注意查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入党材料是否真实,与档案中其他材料记载是否一致,注意分析各时间信息的逻辑关系。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须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入党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须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需使用《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若缺少《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填写的个人情况截止至重新填写之日,同时须有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情况
加入民主党派的,需有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加入民主党派时间以材料为准。 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其中,民革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入党(会、盟、社)时间为地市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台盟入盟时间为省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档案中须有相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
(一)认定依据
学历学位以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为依据,均归在干部档案第四类。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高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该学历学位国家是否认可,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 学历学位信息的确认:
1、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是国家认可的。
(1)材料齐全且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致,该档案中学历学位记载无问题。
(2)材料不齐全时存在问题,须补齐学历学位材料。
2、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国家不认可,则以档案中可认定的下一级学历为最高学历。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1)常见学历学位材料须齐全
①中专:中专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②专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本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④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专业硕士应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学位的材料,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具体来说,除必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外,1996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1998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⑤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博士学位的材料。
(2)特殊情况
①大学普通班: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制件、学习成绩单,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习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③党校学历: 大专、大学:学员成绩表、毕业学员(登记)鉴定表或学历证明。 党校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考核登记表、在职研究生班毕业学员登记表。中央党校研究生一般有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政治思想情况评鉴表和学员党性锻炼小结。
2、其它情况
根据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记载,按全日制和在职分别审核,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党校学习取得学历学位。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指除国民教育学历外由党校按照有关规定,经考试录取后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采取写实的办法,如在职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函授本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或“XX省(区、市)委党校函授本科”、“XX省(区、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等,填入“在职教育”栏。
(2)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3)干部专修科学历。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于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教育学历。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4)大学普通班学历。指1970年至1976年经推荐选拔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学生,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学历一般填为“大学普通班”。 注:博士后不是学历学位。
3、涉嫌造假 主要指学历学位材料造假、上学经历造假等情况。
(1)档案材料鉴别
通过审核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等材料,结合干部简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信息判断学历学位是否真实准确。
(2)进一步查实 如存疑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鉴别:
①查学校名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询手册》,分历史阶段分别列举了国内所有高校的名录,可查核发证学校是否属实。
②查证书式样。普通高等教育自1994年到2000年,成人高等教育自1993年到2000年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可照此查对。
③网上查询。2001年起,全国实行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可直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
④到毕业院校进行查证。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对境外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四)问题处理建议
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学历学位材料中记载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审核认定相关信息后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经认定的学历学位信息。
五、工作经历
(一)认定依据
工作经历以反映工作经历的材料为依据,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
(二)审核要点
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简历作为现使用的信息逐一进行倒查,反查各类材料一一印证干部的每段经历。重点审核每一次职务变动是否均有《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任的是否有考察材料,任免职时间是否正确,经历时间是否衔接。 特别注意:
1、1997年以来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要有;
2、提任职务的要有考察材料。
(三)审核程序
1、根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核干部任职经历,查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是否齐全。判断其职务晋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属于破格提拔。
2、涉嫌造假。根据履历、自传、学历学位、工资、任免等材料综合判断干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有无造假嫌疑。
(四)问题处理建议
1、1997年以后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必须要有《干部任免审批表》,如因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的可用任免通知或党组会议纪要代替。
2、任免材料中的“德才表现”可视为考察材料。
3、简历的时间前后要衔接,如1999、01-2001、02,2001、02-2004、05,不得空段。
4、工作经历信息有出入的须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经历。
六、干部身份
(一)认定依据
干部身份以进入干部队伍的相应材料为依据,包含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聘用制干部的材料。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审批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聘用干部审批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续、转聘。
(三)审核程序
进入干部队伍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材料。
1、直接就业:报到(派遣)证、转正定级审批表。
2、工人转干:转干审批表、以工代干审批表。
3、军转干部:战士提干审批表、军校学员转正定级审批表、转业审批表。
4、公务员:《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5、外部调任:须有相应的调动审批材料,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四)问题处理建议
若无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材料,需由单位作出说明并加盖组织印章;若材料存在疑问,应查找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其他依据材料核对。
七、家庭情况
(一)认定依据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家庭情况的材料比较多,主要包括第一类中的履历材料,第二类的自传,第五类中的政审材料,第六类中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登记表》,第九类中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初次出国审批表》,第十类中的相关材料等。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材料。审核家庭信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家庭情况记载是否存在问题的界定:
1、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符合实际情况,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不存在问题;
2、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干部最新的家庭信息在档案中没有反映,则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存在问题,须进行整改。
(三)问题处理建议
重点核实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反映的家庭情况是否符合当时实际。当干部重新组建家庭时,最新的家庭情况应在档案中反映。
八、干部履历表
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须有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8年版和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有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按以下方法处理:
1、没有相应的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要尽量查找收集;
2、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可以不再补充填写;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1.比对信息
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涉嫌造假
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指涉嫌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
(2)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比对印证,如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任免表等材料中填写的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出生日期是否合理。
3.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相关认定材料,需对下列情况进行判断: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①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②2006年10月以后,档案第5类中须有组织认定和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结果是否使用
出生日期认定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是否使用了认定结果。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又没有其他认定材料的,以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出生日期进行认定,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如出据相关的认定材料),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必须使用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若有符合规定的认定,则用认定的出生日期。
(五)对出生日期审核应特别强调以下三点:
1.组织认定时间若与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不一致,必须要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没有依据的组织认定无效。
2.组织上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或户籍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而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
3.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期间认定出生日期的,如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且依据充分的,该认定有效;否则,应重新予以认定。
(一)认定依据
参加工作时间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且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的工作时间也一致,该档案中的工作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材料的,该档案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
2.比对信息
判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一致。
须详细审核以下材料中记载的信息:
(1)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3.涉嫌造假
主要指是否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有虚假的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4.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认定材料时审核: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要注意有无组织批复。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不予承认。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有的干部因为有“上山下乡”、“”延迟分配等经历,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须经组织批准。认定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申请、组织调查、有关证明、组织批复等。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的,应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并对相关
信息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
主要审核《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
入党时间前后不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一致,且与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记载一致,该档案中的入党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查看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985年《党员登记表》、1990年《党员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 注: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党员登记表》,预备党员不填写。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党员登记表》,若单位未组织1990年党员登记的,须有相关证明。
2.比对信息
须详细审核档案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并判断下列两个时间是否一致。
(1)《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①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②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③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
3.涉嫌造假
主要指入党材料造假。要注意查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入党材料是否真实,与档案中其他材料记载是否一致,注意分析各时间信息的逻辑关系。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须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入党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须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需使用《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若缺少《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填写的个人情况截止至重新填写之日,同时须有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加入派的,需有加入派的材料。加入派时间以材料为准。 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其中,民革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入党(会、盟、社)时间为地市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台盟入盟时间为省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档案中须有相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一)认定依据
学历学位以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为依据,均归在干部档案第四类。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高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该学历学位国家是否认可,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 学历学位信息的确认:
1.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是国家认可的。
(1)材料齐全且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致,该档案中学历学位记载无问题。
(2)材料不齐全时存在问题,须补齐学历学位材料。
2.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国家不认可,则以档案中可认定的下一级学历为最高学历。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1)常见学历学位材料须齐全
①中专:中专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②专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本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④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专业硕士应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学位的材料,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具体来说,除必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外,1996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1998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⑤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博士学位的材料。
(2)特殊情况
①大学普通班: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制件、学习成绩单,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习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③党校学历: 大专、大学:学员成绩表、毕业学员(登记)鉴定表或学历证明。 党校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考核登记表、在职研究生班毕业学员登记表。中央党校研究生一般有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政治思想情况评鉴表和学员党性锻炼小结。
2.其它情况
根据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记载,按全日制和在职分别审核,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
)党校学习取得学历学位。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指除国民教育学历外由党校按照有关规定,经考试录取后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采取写实的办法,如在职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函授本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或“XX省(区、市)委党校函授本科”、“XX省(区、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等,填入“在职教育”栏。(2)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3)干部专修科学历。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于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教育学历。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4)大学普通班学历。指1970年至1976年经推荐选拔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学生,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学历一般填为“大学普通班”。 注:博士后不是学历学位。
3.涉嫌造假 主要指学历学位材料造假、上学经历造假等情况。
(1)档案材料鉴别
通过审核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等材料,结合干部简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信息判断学历学位是否真实准确。
(2)进一步查实 如存疑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鉴别:
①查学校名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询手册》,分历史阶段分别列举了国内所有高校的名录,可查核发证学校是否属实。
②查证书式样。普通高等教育自1994年到2000年,成人高等教育自1993年到2000年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可照此查对。
③网上查询。2001年起,全国实行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可直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
④到毕业院校进行查证。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对境外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四)问题处理建议
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学历学位材料中记载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审核认定相关信息后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经认定的学历学位信息。
工作经历以反映工作经历的材料为依据,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
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简历作为现使用的信息逐一进行倒查,反查各类材料一一印证干部的每段经历。重点审核每一次职务变动是否均有《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任的是否有考察材料,任免职时间是否正确,经历时间是否衔接。 特别注意:
1.1997年以来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要有;
2.提任职务的要有考察材料。
1.根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核干部任职经历,查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是否齐全。判断其职务晋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属于破格提拔。
2.涉嫌造假。根据履历、自传、学历学位、工资、任免等材料综合判断干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有无造假嫌疑。
1.1997年以后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必须要有《干部任免审批表》,如因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的可用任免通知或党组会议纪要代替。
2.任免材料中的“德才表现”可视为考察材料。
3.简历的时间前后要衔接,如1999.01-2001.02,2001.02-2004.05,不得空段。
4.工作经历信息有出入的须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经历。
(一)认定依据
干部身份以进入干部队伍的相应材料为依据,包含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聘用制干部的材料。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审批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聘用干部审批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续、转聘。
(三)审核程序
进入干部队伍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材料。
1.直接就业:报到(派遣)证、转正定级审批表。
2.工人转干:转干审批表、以工代干审批表。
3.干部:战士提干审批表、军校学员转正定级审批表、转业审批表。
4.公务员:《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5.外部调任:须有相应的调动审批材料,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四)问题处理建议
若无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材料,需由单位作出说明并加盖组织印章;若材料存在疑问,应查找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其他依据材料核对。
(一)认定依据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家庭情况的材料比较多,主要包括第一类中的履历材料,第二类的自传,第五类中的政审材料,第六类中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登记表》,第九类中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初次出国审批表》,第十类中的相关材料等。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材料。审核家庭信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家庭情况记载是否存在问题的界定:
1.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符合实际情况,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不存在问题;
2.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干部最新的家庭信息在档案中没有反映,则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存在问题,须进行整改。
(三)问题处理建议
重点核实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反映的家庭情况是否符合当时实际。当干部重新组建家庭时,最新的家庭情况应在档案中反映。
八、干部履历表
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须有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8年版和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有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按以下方法处理:
1.没有相应的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要尽量查找收集;
2.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可以不再补充填写;
任前审核是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提拔考察的一种方式。干部人事档案是记载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奖惩记录、政治面貌、德才表现、工资待遇等的原始记录,从初中开始建立,直到退休。一卷人事档案就是人生轨迹的真实写照,是一个有着逻辑联系的整体,对于职工学历提升、职称评审、社保办理、财产继承、子女升学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更是组织人事工作中对个人提拔任用、兑现各种福利待遇、享受离退休政策等的重要依据。近年来,不少学者开始注意到干部人事档案存在的一些问题[1],尤其是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较为突出,仅在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中,就有15个省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在2015年开展的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就有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干部档案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为此,中央组织部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凡提必审”,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拟提拔考察对象、转任重要岗位干部人选,都要按照管理权限对干部档案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民族、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3]。三龄即“年龄、工龄、党龄”,两历即“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目前贵阳市正在实施的“数据铁笼”计划[4],就是探讨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权力关在笼子里,其对防范干部档案造假也有重要意义。笔者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者的角度,梳理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对策,初步提出基于“数据铁笼”的大数据理念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思路。
1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凸显的问题及原因
1.1 姓名、民族成分填写不一致及原因分析。干部人事档案中姓名填写不一致的情况虽然不多,但会给管档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同一个人档案材料中甚至出现了多达几个以上不同的名字;民族成分填写不一致的也不少,前期材料是汉族,后期材料是少数民族。姓名不一致的原因分为几种情况:一是有些材料比如年度考核登记表,是本人因当时在外学习等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填写时,请别人代填,导致填写姓名时同音不同字的错误;二是本人填写时比较随意,为了图方便,写简化字造成同音不同字;三是改名后没有相关的说明材料,或者错装非本人的材料;四是有些材料是组织填写的,因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导致填写姓名时同音不同字。民族成分不一致的原因,一般是为了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而将汉族改填为少数民族。
1.2 “三龄”填写不一致及原因分析。“三龄”即“年龄、工龄、党龄”,档案材料中年龄、工龄填写不一致的情况也较为普遍,特别是年龄,出现了相差几个月至几年的情况。有些档案中因入党材料缺失而无法确定入党时间,入党材料是确定干部入党时间的重要依据,但有的党员档案材料中虽填写为党员却无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年龄填写不一致的原因:一是农历和公历两种填法;二是非本人所填,有些材料比如年度考核登记表,是本人因当时在外学习等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填写时,单位代填,不注意核实年龄而随手填写导致;三是为了某种目的把年龄填小,还有为了某种目的把年龄填大的情况,这种情况较少;四是直接在材料上涂改。
工龄填写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组织上填写错误,比如工资表、干部任免表等表格;二是本人新参加工作时,一般要填写干部履历表,由于不了解应以报到时间还是人事管理部门批复的时间为准而填写错误;三是有些职工曾经有过短暂的临时工作经历,填写为正式参加工作时间。
党龄填写不一致的原因:组织上未经核实或个人记忆不准确都可能造成入党时间填写不一致。党龄的依据是《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但有些档案中入党材料缺失。原因是入党时所在单位党组织未将入党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但因年代久远,机构发生变动,查找困难而造成缺失。
1.3 学历学位材料缺失及原因分析。学历学位材料即学籍材料,即就读本专科、硕士、博士期间所应产生并归档的包括入学、学习期间、毕业、取得学位各个阶段的原始记录,这些材料构成了完整的学习经历,是学习经历真实性的有力依据。学历学位材料缺失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具体又分为几种情况,有缺少某一学习阶段学籍材料的,如缺失本科或硕士或博士阶段学籍材料;有每个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都有,却又不齐全的,如没有成绩登记表、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还有国外学历却缺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档案中学籍材料缺失或部分缺失有以下原因:由于工作疏忽,原就读的学校未将部分或全部学籍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故毕业后未随档案转入工作单位;审核学籍材料时,一般是以组织部制定的学籍材料构成标准为依据,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各高校的具体情况不同以及历史的原因,各高校产生或者归入学生档案的学籍材料也不完全相同。比如本科学籍材料,组织部规定的标准是必须有:报考登记表、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士学位决定。“高校学生登记表”是进校后填的第一份表,但是有些高校却没有组织学生填写;“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有些高校是每个毕业生制作一份材料装入学生档案,有些高校是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所有的学生在一个文件上,故不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而放在了学校文书档案里。又比如在职研究生的学籍材料,按审核标准应有“答辩系列表”,但有些高校会将“答辩系列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有些高校却放在学校综合档案里。2006年以后,硕士研究生报考开始实行网报,有些高校未下载学生报名表归入学生档案,造成了很多档案中缺失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这也是学籍材料缺失的一种突出情况。
1.4 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的材料缺失及原因分析。反映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的材料也有不同程度的缺失,有的任职经历材料不齐全,有的进入现单位前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材料全部缺失。有的工人转干、或者转干后提拔任职的,无转干材料。任职经历材料不R全,是由于组织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人事调动时手续不规范甚至提拔程序不规范或者未将材料归入个人档案造成。有的档案中,进入本单位前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材料全部缺失,原因是曾经有一个时期,有些单位为了引进人才,而原单位又不放,引进人员的档案也调不出,引进单位就采取重新建档的方式来解决。造成这类引进人员档案缺失严重。
2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的补充完善措施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存在的问题,有些可能是客观原因导致的,而有些却是主观造假。针对相关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要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下面是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提出的一些具体措施。
2.1 姓名填写不一致的处理方法。在档案中,因填写简化字造成的姓名不一致可以不处理,视为一致。若姓名有同音不同字的情况,可分为两种方法处理:如果是组织填写的,由组织部门在干部履历表的审核栏作出说明;如果是本人填写的,必须由组织部门核实,经本人确认后,出具姓名认定材料。若是不同音不同字的情况,首先看材料的基本信息是否都一致,鉴别是否属于错装。如果基本信息一致,只有名字不同,有可能是改名,必须提供个人申请、户籍机关审批意见,组织人事部门说明等材料。
2.2 民族填写不一致的处理方法。档案中若有民族成分填写不一致的情况,须提供20世纪80年代到1996年以前干部所在地县级民宗委出具的《民族成分证明书》《民族成分认定书》等证明材料,如果找不到上述证明材料则需按有关规定到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进行民族成分认定。
2.3 “三龄”填写不一致的纠正或认定方式。年龄填写不一致情况,可分三种情况处理:(1)农历和公历两种填法,可换算验证,如果相符可视为一致,不作处理。(2)工资表、任免表这些组织上填写的表格错误,本人填写的所有材料都一致,可由组织部门重新制作或校正后盖章确认。如果是本人填写不一致,就要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后,出具出生日期认定材料,然后将认定材料的附件(包括上级批复、调查报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一起装入档案。(3)出生日期有涂改,要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出生年的十位数上涂改,比如1953年的“5”字有涂改,有可能是笔误,改出生年月一般不会改小或改大10年;如果是个位数上的“3”字有涂改,有可能是恶意涂改,这时就必须由组织上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若有参加工作时间填写不一致情况,需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龄认定政策出具认定材料并附认定的原始依据材料。比如认定知青的工龄须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证书》,认定民办教师的工龄须附上《民办教师证明》或《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批准文件》等。
对于党龄问题的认定,以《入党志愿书》为准。《入党志愿书》缺失的,先尽量查找原始材料,实在找不到的,补填《入党志愿书》。补填的程序是:由干部现在单位党组织调查核实干部入党情况是否属实,干部原入党时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补填《入党志愿书》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等栏目后,干部现在单位党组织依据调查核实情况,在“备考栏”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并报现单位党组织的上级组织审查确认其党员身份后,将《入党志愿书》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入干部本人档案。
2.4 学历学位材料缺失的补充途径。若档案里缺失部分学籍材料,比如缺失“报考登记表”,可到原就读的学校档案馆复印相关证明材料,如“入学三联单”“新生录取名册”等,写上“原件复印”字样,盖学校档案馆公章。缺失“答辩系列表”,可到原就读的学校档案馆复印“答辩系列表”,写上“原件复印”字样,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原就读的学校档案馆无法提供的材料,可到原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学历证明。部分档案中的学籍材料按照标准实在无法补充齐全,就要先审核是否包含了入学、在读、毕业这三个阶段的材料,如果材料虽不齐全,但却包含了三个阶段的材料,可要求本人到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归入档案即可。国外学历一般没有审核标准规定的学籍材料,但必须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5 工作经历、职务任免材料缺失的补救措施。对于调动工作的干部,若缺失原单位工作期间档案的,由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与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商讨解决。若档案中缺失任职材料、调动材料、转干材料的,先由组织人事部门尽量查找,实在找不到的可用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如干部任免审批表缺失,实在找不到的,可用当时的任职文件代替。相关证明材料也找不到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
3 防范干部人事档案失真的相关对策
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对于防范干部“带病提拔”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档案失真问题来说,这只是事后补救的一种手段。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应采取有效措施,从材料形成的源头抓起,筑就一道道档案失真的“防火墙”,阻断各种造假制假渠道,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公信力。
3.1 多部门齐抓共管,加强档案材料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机制多元化,一些单位是由组织人事部门直接管理,一些单位是由档案部门管理。档案材料的真实准确要由多部门齐抓共管,即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合力把好档案材料的“入口”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新进人员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将“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作为审核的重中之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时要严格把关,审核新归档的材料填写的信息是否与档案里的其他材料填写一致,发现不一致要与本人和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同解决。
3.2 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遏制涂改造假。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纸质档案的保管保护,解决纸质档案查借阅过程中存在的耗时耗力等问题。查阅数字档案可使查档人员避免与纸质档案接触,而且,由于数字档案都是扫描的图像,通过图像加密锁定等技术手段对数字档案进行处理后,除了黑客攻击,普通查档人员一般不能对档案进行涂改、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等,有效遏制了涂改造假,确保了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3.3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识别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要全面清查干部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真实,对于手工审核来说,工作量大,任务重,如何利用档案信息化、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方向。干部人事档案记载了每一个干部的成长经历,其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固有的信息链,并与诸如交通信息、医疗信息、征信信息和社交网络等其他社会活动也形成了某种特定的关联。鉴于干部人事档案的这种特征,为开展大数据技术在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审核运用提供了基础和可行性。在过去,由于纸质档案管理方式或档案信息系统的“孤岛”特性,档案造假难以通过信息关联进行造假识别。现在互联网应用进入高度发达时代,社会生活和工作空间已逐步转移至网络空间,社会人的行为轨迹在互联网上难以遁形,干部人事档案数据库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医院的出生档案、各级学校的学籍档案、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档案、公安部门的户籍档案、交管部门的车辆档案、金融部门的银行账户或保险账户、电信与移动部门的电话信息等,以及在各种门户网站的注册信息和邮箱信息、社交网络登记信息和聊天信息、上网的浏览信息等,都有可能成为档案的信息审核来源。基于多源数据的融合,基于大数据技术中的关联分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及其他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利用多源数据融合方法可以分析识别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和真实,验证档案链条是否完整可信,从而推演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和遗漏的初步结论,以此来真正解决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构建干部管理的“数据铁笼”机制。
参考文献:
[1]刘红芹.浅谈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J].档案管理, 2015(04):82.
[2]盛若蔚.严任前审核 防带病提拔[N].人民日报, 2016-01-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