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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教案模板(10篇)

时间:2022-10-04 15:46:46

国学教案

国学教案例1

国际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法实例很难,学习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在国际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缺陷,提高学生学习国际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和解决思路、方法等的掌握,使学生进一步理解一般的分析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 [1]。其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

 

一、国际法案例教学易出现的问题

 

(一)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

 

案例教学成功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案例报告的规范化和权威性。在目前的国际法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将案例教学理解为简单的援引案例来说明理论知识。虽然在系统知识的讲解过程中穿插案例有助于提高课堂气氛和加深学生的理解,但是这仅仅是系统教学的手段之一,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从案例选择到课堂设计的一系列过程。

 

(二)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与其他的教学方法处于同等地位。引进案例教学方法却将其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不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过于依赖案例教学方式都是不正确的。案例教学应当与其他方法并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课程分配上的均匀。案例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将其与其他教学方式进行合理的搭配。

 

(三)案例选择的不恰当

 

案例的选择存在有难度,一旦选择不当,会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整体效果。案例选择困难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案例来源不充足,另外一方面因为教师在选择案例时没有把握好标准。在案源上,困难的不是案例的数量问题,而是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案例质量问题;在教师选择案例方面,既要顾及到案例自身的价值,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基本情况,考虑到教学的进度和整体的教学状况,这些因素处理不好,就会降低案例教学的质量。

 

(四)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

 

通常的讲授式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中心,教师处于课堂的中心地位,学生只是单纯的听课、记笔记,在课堂上没有主动性。这种影响呈现在案例教学中表现为教师在台上陈述案件事实,讲述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总结案件的意义,其中插入学生对于问题的看法。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案例讲解,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一种,只是将系统知识换成案例,而不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的角色转换不当,过于主动,就会削弱学生的主动性,同时也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二、国际法案例教学的课堂实践

 

选择精确、有效、典型的案例,是实行国际法案例教学成功课堂实践的第一步。所谓精确,是指所选案例内容要与有关国际法理论相吻合;所谓有效,是特指国际法案例的政治性。国际法调整的国际法律关系除了包含法律因素外,更多的还要包括国际政治因素和国际关系的现实,与国际政治太过脱节的案例是没有生命力的。所谓典型,是指该案例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代表性。

 

实例演示:以WTO海龟海虾案为例

 

该案件的案情如下: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投诉美国对某种虾和虾类制品的进口限制(WT/DS58)(禁止进口没有使用排除海龟捕捞装置捕捞的虾)。1996年10月8日,上述联合投诉方提出磋商要求。争端起因是1996年5月美国颁布609条款,禁止在捕虾时没有安装防止误捕海龟的装置TED的虾类产品进口。投诉方认为美国违背了GATT1994第1条、 第11条和第18条,并造成了利益的丧失和损害。1997年1月9日,马来西亚和泰国要求设立专家组。1997年1月30日,巴基斯坦也提出这一要求。1997年2月25日,DSB设立了一个专家组,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11个国家(地区)保留第三方的权利。1997年2月25日,澳大利亚也要求就同样的争端事由设立专家组;1997年4月10日,DSB同意这一要求,决定由同一专家组合并审理澳大利亚的要求。专家组认为,美国禁止早虾和虾类进口的措施违反了GATT1994第11条第1款,不能被认为是GATT第20条中的例外。1998年5月15日,专家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1998年7月13日,美国对专家组适用法律和法理解释问题提起上诉。随后,专家组推翻了专家组的一项调查结果,即专家组认定美国的被诉措施不包括在GATT1994第20条的序言允许的范围内。上诉机构推断出,美国被诉措施虽然符合第20条g款的要求,但却不能满足第20条序言中的要求。1998年10月12日,上诉机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

 

该案若实践案例教学,大致可以分成如下步骤:

 

第一步,教师先将海龟海虾案分配角色,角色的分配应尽可能使大多数学生参与进来。在该案中,教师可以设定主持人1人,该主持人负责介绍案情,并以一段开场白开始这个案件的模拟。教师设定申诉方4人,分别代表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四方;设定被申诉方2人,均代表美国,由其2人共同搜集资料加以抗辩;设定第三方11人,这11人分别代表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设定专家组成员3人;设定上诉机构成员3人;设定一定的评委(最好基数),由评委对上述人员进行打分。第二步,专家组审理程序。这个过程先由申诉方发言,然后由被申诉方抗辩,期间听取第三方的意见,最后由专家组做出裁决。这个过程评委应该对各个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然后取平均值。

 

第三步,上诉机构审理程序。这个程序是上诉程序,具体设计跟第二步大致相同,最后由上诉机构做出终裁。

 

第四步,由评委进行核分,并将结果予以告知。同时,旁听观众(未分配任务的同学)可以向任何发言的同学就其所陈述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这个环节要求准备案例的同学需要课下认真准备,确保就自己负责的部分了然于心。

 

第五步,由教师进行最后总结,并就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讲解的过程中需要将核心争讼点详细阐释,并积极给学生提供参考资料或推荐相关书籍、论文,以便学生在课后能够及时查阅。

 

第六步,由学生课下及时查阅资料并进行复习,教师可以在下一堂课时检查学生阅读资料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教学中可以援引案例的选择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国际法院的判决。国际法院对国家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国家自愿的基础上的,由它审理的案件数量、范围有限,但根据国际法对国际法院职能的规定,国际法院除了拥有诉讼管辖权外,还有咨询管辖权。所以国际法中的教学案例除国际法院审理的成案外,还应该包括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国际关系中发生的重要事件等等。这些意见、裁决和事件虽然不同于法院审结的成案,但它们都可以说明与论证国际法的原理、原则的产生和存在,同时也能说明国际法的现实性和复杂性,所以都应该在国际法案例教学中得到合理的运用。

 

三、国际法案例的教学设计

 

国际法案例教学设计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步骤:

 

(一)案例的选取和整理

 

“法学案例教学以法律案例为课堂教学的起点,选择恰当的典型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先决条件。”[2]一个好的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实际价值,从法学教育来讲,首先,国际法案例的价值集中体现在案例中体现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运用;其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真实性,避免凭空虚构案例;再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启发性,这是案例教学目的的要求,启发性强的案例可以促进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最后,国际法案例的选择还要考虑学生的心理要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争议性强的案例能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案例教学的效率。

 

(二)课堂讲授的技巧

 

国际法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有不同的课堂讲授方式和手段,恰当的形式可以使得课堂教学达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讨论法和质疑法是案例教学中常见的方法,组织学生就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讨论,发现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不迷信案例中的结论,在论证结论的正确与否的过程中达到对案例知识的深刻认识和体会。在此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把握课堂进程,在应当给与提示、启发或者进行总结的时候能适时地做出反应。除了这些一般的方式,组织学生观看法庭审判或者邀请非课堂人员参与课堂讨论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

 

(三)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由于法学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课程,因而针对这一特点,教学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环节。然而目前对实践性教学环节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它还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或者虽有少量安排,却是杯水车薪。这样要想把学生培养成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恐怕会成为美丽的肥皂泡。所以,对现行教学计划也应进行改革,要把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1/4甚至1/3,并加强检查落实,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讨论案例,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法律操作训练,这更有利于将其培养成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学教案例2

法学教育领域系统性的案例教学法为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佛・哥伦布・兰戴尔所创。它以真实的判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判例中蕴含的法律规则。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但学习了普通法知识和法律历史,学习掌握了法律精神,了解了案件的裁决过程,还能够使他们通过对法院判例的探索,进而学会法律推理的方法,发现新的法律原则。随后,案例教学法以惊人的速度作为法律教育的重要成分而根深蒂固。到了19世纪末,案例教学法被明确地认定为法律教育的创新。在旧中国,东吴大学法学院等法律院校在部分课程中就用案例教学法。但是在解放后,法学院中案例教学法就消失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不少法律院系开始研究英美的案例教学方法。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法大学聘请美国著名法学教授进行案例教学法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之后,清华大学等法律院系,也开始尝试使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及至目前,国内不少法律院校都编写了案例教学的教科书和参考资料,并日益重视案例教学。

由于我国的法学教育背景、教育传统等与英美法系国家也有着较大差异,作为舶来品的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实践中业已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关于案例教学法之功能

判例法国家,法律人才所需要的主要技术就是“找法”,就是对已有判例的研读与归纳,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案例教学法主旨在于对思维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教学本身就是通达法律原则、建构法律知识体系的过程。正如朗代尔的学生阿姆斯所认为,(传统)案例教学法的精髓不在于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而在于教会学生法律推理的方法,即“像律师那样思考”。尽管对于我国法律人才所需要的主要法律技术是什么,人们莫衷一是。但作为制订法国家,我国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运用现行法律规范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的主旨在于为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案件提供解决方法,以及通过观察这些方法在具体案件中的效果来检验和修正所持观点。而学生所需掌握的系统的法律知识并不能从案例中直接获得,师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解读也并不能形成独立于制定法之外的法律规则。这就是说,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在我们今天看来,在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

我国是制订法国家,历来不承认案(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作为法学教育根基与土壤的法律体系与英美法系国家之间有着质的区别。这决定了完全移植英美国家的案例教学法是几无可能的。在我国法学教育中使用“案例教学法”这一称谓,并将其与单纯的举例教学相区分,正视其功能的转变是必要的前提。如果一味强调案传统例教学法的功能和意义,只会感叹我国法学教育中有案例而没有案例教学法,但这种纯粹的概念之争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应当看到,兰代尔创立的案例教学法不仅仅在于它用崭新的方法彻底地更换掉了演讲式和教科书式教学法,还在于他提出了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原理――科学的理论,即法学是科学知识,最好的法学教育就是大学制的教育。对此,我国的法学教育无疑是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二、关于案例教学法之地位

兰戴尔倡导的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学习基础材料方面的根本变革,便是废除了根植于演讲式和教科书式教学法对法律规则的死记硬背,以案例研习取代课堂讲授。并且,这一教学方法不是仅仅针对某一专题或某一章节,还贯穿于整个课程的教学。虽然案例教学法在美国也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如在案例编写内容上的增加制定法和其他有关资料,将理论与判例合并编成一种教材,使学生兼顾理论与实际等。今天的美国也有许多制定法,并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在一些领域对成文法的介绍取代了过去的判例分析。但案例教学法在美国法学教育中仍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对其重视程度远高于讲授法。我国的法学教育以解释法律规范、法学理论及其运用等问题为主,讲求体系的完整性、规定的逻辑性和概念的明确性。在本专科教学中,目前运用最为普遍的依然是讲授法,几乎尚没有哪一法学院校,乃至哪一法学课程的教学是完全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的。在课堂教学中,案例教学法也更多的是配合讲授过程或针对讲授内容而实施,少有与讲授相对脱离的。例如,专门组织的案例研习课,通常是在讲授某一章节之后作为该单元的知识演练,而非作为该单元知识的学习过程。

“法学教育应当侧重理论还是实践?教学方法以讲授式为主还是以讨论式为主?恐怕再没有什么问题如同这一经久不衰的争论这样能引起法学教育界的如此关注了。”

讲授法符合以成文法典解析、处理案件的过程需要,是我国法学教育中传统的也是运用最为成熟的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则适用了法学的实践性,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规范与事实的结合、知识与意识的结合,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有效方法。积极探索并实践案例教学法与讲授法的相互融合,是培养既有创新精神又适合我国司法结构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案例教学法适用于何种教学内容?是否适合大班教学?诸如此类问题,我国法学教育界尚未形成较统一的认识,有待于在充分考察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实证性的分析和论证,以期拓展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范围,并使之从一种教学方法逐渐上升为一种教学模式。

三、关于案例教学法之实施

如上所述,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是与讲授法紧密结合的,如通过案例提出问题、结合案例进行讲授等。同时,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相比较,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点不同:(1)案例的外延扩大化。兰戴尔创立的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案例一般为实践中经过司法处理的真实判例,可称为“判例教学法”。我国法学教育中作为案例教学法基本素材的“案例”,既包括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的判例,也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处理的非诉处理案件;既包括真实的社会事件,也包括虚拟事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印发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之后逐批次了指导性案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要求,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与之相适应,判例在案例教学法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2)案例的内容简洁化。一方面,我国法律文书的风格总体上是简明扼要的,重法律条文适用和实体处理结果,轻逻辑推理和案件事实认定过程。这决定了运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件其具体处理过程亦难得以充分展现。另一方面,即使一个小的案件,若将其过程完全展开,都可反映诸多法律现象,涉及诸多法律规范。但作为与课堂讲授相辅助的案例教学法,案例的运用必然会受到教学目标、内容及时间的制约,教师通常要对案例情节加以选取,特别是文字性材料。(3)案例的分析规范化。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可以衍生新的法律规则,说服和辩护能够在法庭审判中产生直接的作用力。因此,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学生的思维较少受到限制,特别是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应然与实然之分。我国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同样注重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允许学生自由、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事实上,即使在课堂讲授中,教师为了维护所谓的权威而遏制学生言论的现象也越来越少。但基于案件的处理必须以实定法为依据,教师对案例分析、讨论的组织和引导又不得不注重现行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学生参与程度不高是当前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遇到或反映出的一个较普遍问题。从根本上讲,这涉及我国教育机制的完善,尤其是基础教育阶段对学生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仅就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而言,也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为学生参与其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例如,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是传统案例教学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案例分析报告可以以学生课前准备、课后归纳总结或者平时测验等多种形式出现,适用上具有广泛性。更为主要的是,通过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能够使每一个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学生参与意愿不强、参与机会失衡等问题;能够使学生通过自主学习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减轻教师课堂讲授的负担,为课堂讨论提供更大的空间;能够实现学习过程与效果评价的有机结合,促进课程考核体系的完善。

随着MOOC、SPOC等具有革新意义的教学模式的兴起,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继续法或将产生新的嬗变,但其本土特色当不会消失。

参考文献:

[1]雷安军.案例教学法源流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J].黑龙江教育,2007(01).

[2]刘金祥.案例教学法的产生与发展及优劣辨析[J].化工高等教育,2004(04).

[3]段志平.案例教学法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3).

国学教案例3

国际金融课程是金融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理论课之一,属应用经济学范畴。因课程内容丰富,理论性强,又有较强的综合性与宏观性,学生在学习中常常感到抽象、复杂甚至枯燥,所以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不能得到很好的教学效果,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引入了案例教学的方法。

一、案例教学及其在国际金融课程中运用的价值

案例是指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围绕选定的一个或几个问题,以事实为素材,而编写成的对某一实际情境的客观描述。案例须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和启发性的特点。

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基于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理念,根据教学目的与要求,在精心策划和指导下,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生引入情境中,组织学生对案例的事实进行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探究等形式,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系列教学方式、方法的总和。

因案例教学具有以下特点,尤其适用于国际金融的课程中:

1、案例教学以案例为载体,能够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抽象问题具体化

案例教学实际上就是以案例为载体,贯穿着对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的过程。所以案例的选取须具有典型性与启发性,这样使得学生通过对案例的思考和分析过程而获取所要学习的理论或知识。因为案例是具体、真实、生动的,所以能将国际金融课程中抽象和复杂的内容变的易于学习和接受。

2、案例教学具有多维性,能够激发学生兴趣和培养学生能力

在传统的讲授模式的教学中,教师是主角,学生仅有少量参与;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成为真正的参与者和被关注的对象。案例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能够让学生融入案例情境中思考和解决问题,更具有主动积极性,与案例角色有着情感联系的意识。主动的思考与讨论不仅让学生产生兴趣,更能在过程中收获了知识和能力。

3、案例教学结果多元性,能够拓宽学生的思路

案例教学中常常不存在唯一答案。对同一问题或事实不同人会有不同的思考方式和思路,教师可以根据要学习的内容进行有导向性的引导,将答案指向精心策划和准备的路径上,但与此同时,不同人的不同见解应得到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此过程中都有所收获。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金融教学中的运用实践

案例教学的过程主要分为案例的选取、策划和案例的课堂组织两部分组成。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所以案例的选取和策划至关重要,选取是否得当,加工处理及策划是否科学直接影响了案例的课堂组织以及整体案例教学的效果。国际金融课程中的知识和理论虽复杂而抽象,但经过历史的沉淀,领域内也不乏大量丰富的案例,为在国际金融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提供了基础。笔者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根据课程不同部分内容,为达到不同的教学目的而选取和策划不同的案例类型。

在国际金融课程介绍中,直接给出“理性”的概念总是晦涩难懂,因而几个简短、典型的案例的引入,给了学生“感性”上的认识,使得学生大致了解这一门课程主要研究的内容同时,对课程的学习充满了兴趣与期待。比如一开始的“金融大鳄索罗斯的故事”总是让学生印象深刻,期待着通过接下来的学习能够解读他的“神话”。

上述的案例主要是激发学生兴趣,案例过程中只需要学生简单的参与。而在学习具体的知识中,案例的选取和策划需要更加的精心准备,需要更多的考虑与知识的契合度,案例不仅要真实完整而且更需要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比如在汇率部分的为讲解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引入“广场协议”的案例,即日元的汇率变动曾经给日本经济带来的影响,让学生从事实案例中寻找和总结理论关联。

国际金融课程中理论较多,比如汇率决定理论,国际收支理论等,学生对纯理论的学是“无精打采”。实际上,理论的学习也是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方法的。比如在利率平价理论的学习时,取代了以往的直接传授,采用了案例的方式进行:选取了三个相关联的案例,并给出充足的有关对待投资风险两种态度的准备知识,让学生沿着精心设计好的路径,通过阅读、思考、讨论计算案例,最终在教师的思路引导下学生自己推导出了利率平价理论的核心公式。在学习到了理论知识的同时,享受到了学习的过程。

如果说案例的选取和策划是案例教学的准备阶段,那么案例的课堂组织就是案例教学的实施阶段,直接关系着案例教学效果的好坏。

首先,教师应熟练掌握案例教学的流程:案例内容介绍、案例问题的提出,学生分组讨论、教师点评,并最终有导向性的到达要学习的知识和理论上。

其次,在各个环节教师都需要把握节奏,调动或控制课堂场面,使得整个过程在轻松、融洽、民主的氛围中完成。

在案例介绍与案例问题的提出部分,教师尽量将案例事实阐释的简单、生动、容易理解,问题要求提出须明确。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最重要的部分,在这个环节中,应体现“学为主体,教为主导”。教师应既让“风筝”飞的高;又能时刻把握住“风筝”的线。即尽量给学生创造轻松、民主、融洽的课堂氛围,让学生放开思路自由发挥,各种不同的观点与思想相互碰撞,在讨论与争辩中获取知识,激发灵感,提高能力;与此同时,要紧密的关注其中的问题:比如防止过分的脱离主题,避免出现过分冲突,避免少数学生“包场”,对有沟通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积极的鼓励等等。

教师点评与知识和理论的学习是案例教学中的画龙点睛之笔。最终案例教学的直接目的是学习相关的知识和理论。教师针对讨论环节学生的充分发挥,给予总结和评价,进一步清晰梳理学生的观点,使得部分观点得以升华,同时提出存在的问题,给学生一个能力提升的空间。

参考文献:

[1]张家军,靳玉乐.论案例教学的本质与特点[J].中国教育学刊,2004,(1).

国学教案例4

一、案例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弥补了传统教学的不足

当前,《中国法制史》课程传统教学仍采用教师讲授为主的“粉笔+嘴巴+黑板”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造成的一种现象就是自始至终只是教师一人在讲台上授课,学生总是处于被动的状态。台上教师讲得唇干舌燥,台下学生埋头苦记,教学效果不明显。如果能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加以案例教学,学生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让学生参与具体案例的讨论和分析,以此提高学习效率,最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为今后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二)案例教学法可激发学生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如何使学生对课程产生兴趣,是学好任何一门课的重要前提。《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内容起自夏朝,讫于当今,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专有名词多,所涉及历史典籍、数据浩繁久远,加上与现实的距离感,很容易使学生对学习的意义产生困惑。如果还采用传统方式教学,有些概念老师讲得唇干舌燥,学生仍可能云里雾里,不得要领,要不了多长时间学生的兴趣就会荡然无存,从而影响其学习的动力。而这时引入案例教学分析的方法并且经常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对学生了解当时的立法背景,加深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切实本文由收集整理掌握重点问题非常有帮助。尤其在网络课程中,案例教学可以使用多种传输技术,比如声音、图片、flash动画等,大大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中国法制史学习,提出富有启发性的问题,以促进学生展开积极的思维活动,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创新精神,真正体会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乐趣。[1]

(三)案例教学法促使教师不断充实自己,最终提高素质

我们的老师多数是从高校毕业又直接进入高校教学的,实践经验几乎为零,在教学过程中很难从法律职业化的角度组织教学活动,尤其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更是难上加难。为了上好案例课,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等等提出了比传统教学方法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中国法制历史的理论知识,又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历史案件的分析能力及课堂驾驭能力等。这就要求老师要不断学习充电,扩充知识面,课前认真地选好备好案例教学内容,通过一次次案例教学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四)案例教学法增加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关系,最终使教学相长

传统教学中学生对教师除了尊重外,还有几分畏惧,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很少。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师生互补、教学相辅”。这种教学法将使得学生积极参与,在阅读、分析案例和课堂讨论等环节中发挥主动性。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则始终起着“导演”作用,既要选择好的“剧本”,即符合教学需要的案例,又要在课堂讨论中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让每一个学生充分地发挥,获得最大的收效。案例教学加强了师生交流,活跃了课堂气氛,老师的亲和力、感召力激励学生全力以赴,启发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敢于发表与教师不同的观点,打破千百年来师生之间的“不平等”,使师生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而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示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为终生学习奠定基础。最终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2]

(五)案例教学法可以加深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案例体现了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对法律规则的内容和法律精神做出了最好的实际阐释与证明。恰当地引入案例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化抽象为具体,容易接受和理解。通过对古代具体案例的研究和分析,老师可以让学生们明白从理论到实践过程中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变化;从文本到社会理解立法与司法二者间的差距,从而引发学生们深究导致二者差距的诸多社会历史因素的兴趣,也使学生们得以从中探寻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加深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在理论层面为今天的法制建设的完善提供借鉴。

(六)案例教学的使用促进中国法制史教育改革

以往的《中国法制史》课的教学与学生将要从事的司法实际工作基本脱节。而案例分析教学法可以非常好地实现中国法制史教学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通过对古代的案例分析,可以使学生与“古代的法制”这个“实际”、“实践”有机地联系起来,可以使学生明了历史上办案的方式、分析案件的思路与方法、适用法律的过程、支持判决的理由以及案例的意义等等,养成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善于、勇于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想。[3]为此,在课堂教学中采取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可以锻炼学生的敏捷思维能力和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培养学生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必备素质,培养出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所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教学模式的改革,从而推动中国法制史教育改革。

二、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应注意的事项

(一)案例教学所选案例应该具有典型性和系统性

鉴于中国法制史纷繁众多的过去,为了提高学习的有效性,我们精心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一类理论问题用一个或者若干个案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共同加以说明,力求达到举一反三的学习效果。比如在讲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这个问题时,无宇追逃案就是一个很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的案例。在收集这个案例时,考虑到目前学生对于古汉语的掌握能力,在收录原文的同时,也要收录对它们的白话文解释。

(二)案例教学所选案例应当有一定的疑难性

案例太难或过易都不好。案件太难学生不知从何分析,从而丧失参与的兴趣。相反,案件太易会使学生一猜便知,引不起学生的求知欲,达不到教学目的。所以,案例难易要适度。比如在讲到魏晋时期法律的儒家化问题时,有的老师就会讲到费羊皮卖女葬母案。其实这个案例不仅涉及儒家关于服制制度的态度,还涉及其“尊尊亲亲”思想。费羊皮卖女确实罪不可恕,但卖女是为了尽孝,符合儒家思想,最后免除了刑事处罚。只要配之以白话文解释,这就是一个成功的教学案例。

(三)案例教学要调动绝大多数学生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得到锻炼

教师要尽可能多采用如小组发言、限时发言、扮演案例中角色等不同方式来授课。其中由学生扮演案例中角色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很多学生参与。比如,为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明朝情理法司法审判精神,可以依据史料记载案例,由学生积极参与扮演,完整再现当时的审判场景。学生在模仿古人判案过程中,以古人的心态和思想支配自己的言行,故能深刻体会古代法官兼顾情理法的司法审判原则,感同身受中理解了相关法制史知识。

国学教案例5

基础图案课程在中职美术专业已有多年历史,是我校花样设计专业的必修课程。它使学生能了解图案的内容特点与变形设计方法,并运用于花型设计中。在现有基础图案教学中,教师往往重技能,轻理论;教学形式呆板、不灵活,不能根据学生现状灵活采用教学方法。且教学多注重图案技能技法,不注重学生设计创新素质的培养与素材的积累。在教授图案时只讲授图案变形常用的方法,不注重引导学生的创作过程。部分学生根本不能创作或很难进行创作,更谈不上培养学生的想象力与创新能力。

基础图案作为设计专业必修学科,部分教师上课图案知识一成不变,常年用同样的模式进行教学,导致学生上课习惯灌输式,被动吸收,课堂学习气氛差,学生学习主动性缺乏。因而,在基础图案课程教学中,一方面,我们通过传统图案学习基础图案的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形成新的教学方法,另一方面,我们运用基础图案课程中设计与创作方法,对传统文化、传统图案进行再设计,再创造。

一、通过传统图案学习基础图案

1.中国传统图案融入基础图案单独纹样设计教学

在完成了简单变形及技法训练后可开始单独纹样图案的,即把花头、叶瓣、根基等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折枝花图形。中国传统图案中的折枝花图案正好运用此章节,折枝花作为传统装饰纹样的一种。指截取某种花卉的一枝或一部分作为装饰纹样。是单独纹样中的基本单位。如宝相花,是将某些自然形态的花朵(主要是荷花),进行艺术处理,变成一种装饰化的花朵纹样。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连续使用,或配合虫鸟等应用。民间蓝印花布、刺绣等工艺品常用这种纹样。

2. 中国传统图案融入图案二方连续纹样设计教学

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即属于连续图案,也是具有民族艺术风格的传统图案。以一个或几个单位纹样,在两条平行线之间的带状形平面上,作有规律的排列并以向上下或左右两个方向,无限连续循环所构成的带状纹样,这就是二方连续纹样。

在教学中,展示中国古代的彩陶,少数民族的服饰花边,古代建筑等带有二方连续的图片,引出二方连续纹样概念。让学生体会传统图案中的二方连续纹样的美。同时我将传统二方连续形式的剪纸带入课堂,手工剪纸学生都非常喜欢,通过剪纸方式直观地将二方连续的格式深入浅出地展示给学生,便于学生掌握,同时也增加了课堂气氛。

展示彩陶与青花瓷后,课后我请学生设计一个二方连续纹样装饰的瓶子,瓶子的造型,二方连续纹样的图案设计与装饰位置,请学生自己布置绘画好。学生喜欢这个创作过程,设计出的瓶子丰富多彩、琳琅满目。这堂课效果非常好。通过这些形式教学,比传统死板地临摹二方连续,更让学生喜欢。

3. 中国传统图案融入基础图案适合纹样设计教学

所谓适合纹样即适合一定形状的图案。在教学中,我以圆形为例,让学生从这个传统图案着手,形成自己的创作构思。(图1)团花,传统装饰纹样的一种。呈四周放射状或旋转式的纹样,有大团花及小团花,后者又叫“皮球花”。团花是造型方式就是适合纹样,有此种团花装饰。 传统纹样中这样圆形造型的很多,诸如飞天、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个图腾、太极S造型等。在教学活动中,我展示了《太极图》和《飞天》(图2),让学生进行仔细的分析、对比。教师提出问题,这几张图片有什么共同点与区别,分别采用了什么样的图案骨骼方式来构成?让学生自己思考找出图案造型语言的特点和构成骨骼。课堂上采用了分析、讨论的方法,在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参加,同学们各抒己见,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观点,然后让同学们进入到图案创作当中,提出创作的要求,最后展示适合纹样圆形的创作作品。在创作过程中同学们积极性很高,设计出了许多好的作品。

二、图案创作“三步走”

第一步,临摹。通过临摹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认识,从临摹中积累创作的素材。临摹的方法,尤其对于初学者来说尤为重要。教师第一阶段可以通过临摹,让学生对传统图案从形式到技法,甚至是创作构思,由外到内,层层深入,通过引导对于传统图案的学习,以较直观的形式加强学生对于传统图案的学习和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和创作的热情。但是课程时间有限,不能临摹很多作品,教师可以课前挑选一些有代表性的优秀的传统图案及布置学生课后收集一些相应课程内容的图案的作业,比如,到图书馆阅读或在网上存储一定量的作品。通过收集传统图案这个作业,学生可以用较少的时间阅读大量作品,提高知识面与阅读量,积累一定量的素材,无形中提高了审美能力。胸中有“竹”,创作起来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临摹也要注意方法。唐代宝相花是唐代创造的一种独具特色的花卉图案。但是在临摹当中我发现,有些学生虽然形画出来了,但是把宝相花的特点给丢了。在临摹作品之前,应要求学生先读画,体会图案形式美感,再找出临摹的方法、技巧。比如,初画者可先打个米字格,这样就不会把宝相花画得变形了。经过这样的讲解之后,同学们的作品就有了宝相花的特点,有了神韵,变得生动了。

第二步,借鉴再创作。(半创作形式)引导学生创作。何为半创作形式?即让学生做同一主题作业,学生找一个跟自己想法相似的优秀传统图案作品作为参考,然后对其中某一部分根据优秀图案运用的一些方法和自己的想法进行修改,以完成自己的半创作作品。如通过基础图案设计的表现方法结合表现,一方面要求学生从形态上提取传统图案元素和基础图案设计结合;另一方面,要求学生从传统图案文化内涵、意境上面提取元素和现代图形设计结合。灵活应用解构和重构的现代图形设计方法对于传统图案进行重新构成。这样一来,学生创作难度降低,能循序渐进地接受创作的方法。在教学实践中,笔者用此法进行教学,效果比直接让学生创作明显要好。这种方法就是让学生学会借鉴别人的作品,以达到自己创作的目的,这不是抄袭,是以旧换新法。例如,作业花头变形,学生可以用几何法、摹似法或是意象法等常用设计方法进行设计。又如作业青花瓷盘设计(图3),学生可以借鉴传统的单独纹样、二方连续、适合纹样等,组合设计一个盘子。此次课既做了一次图案综合设计,学生也很享受这个过程。

第三步,进入全创作。前面两步使学生对创作有了进一步认识,继而进入全创作阶段,就会更顺其自然了。头脑中有了一些素材的积累,技能上更熟练,也具备了设计的理念。教师此时再设计一个主题,布置一些创作作业,要求学生在设计时多画几个方案进行对比、选择,教师给予指导,说出一些方案的优缺点,使学生对设计的方案有深刻的认识。选择好设计方案,就可以做正稿了。教师在指导学生创作时注意不能说得太全,以引导的方式较好,避免让学生全按教师的意思去改,这样会限制学生的创造力,不利于今后的学习。

三、适时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创造性思维是图案创意的灵魂。花样专业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尤为重要。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将两种以上的思维对象纳入思维的轨迹,将互不关联的事物或观念重新组合,就会产生新的形象、意象和意念。在众多的民间图案当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异物同构”的图案。如“龙”的造型是鳄鱼嘴、鲤鱼须等动物形象的聚合体。因此引导学生从不同的思维方向来思考问题,产生奇思妙想,从而可以得到与众不同的艺术效果。

总之,中国传统图案融入基础图案设计教学中,有利于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和传承,激发学生对传统图案的学习和创新的兴趣,为图案设计课程注入新的活力。教学有法但教无定法,通过我们的课堂教学能使学生获得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了可能,这才是教学的最终目标。同时也希望学生能够学以致用,设计出更多更好的花型。

参考文献:

[1]映雪,梅林.设之“计”思之“维”[J]. 美术观察,2006(7):97.

[2]杭间.设计的民主精神[J].装饰,2010(7):13.

国学教案例6

2020 年 6 月 9 日—6 月 17 日

二、活动主题:

“奋进新时代 聚力强军梦”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工作

2020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 19 周年,各采取多种形式对《国防教育法》进行宣传教育,在学生中增强国防意识,弘扬民族精神、激励爱国壮志。

2.组织国防教育系列活动。

①组织国防教育主题班会或主题升旗仪式(6月15日,五年级一班负责旗下讲话)。

②各班组织一次国防教育主题班会(6月16日下午班会课进行)。

③开展国防教育手抄报、黑板报主题评比等活动(6月18日前完成)。

④举行专题演讲活动、知识问卷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国防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3---5年级每班选派一名学生参加,6月16日前上交参赛名单,6月18日下午在录播教室举行活动)。

⑤进行一次国防知识问卷调查(6月19日进行)。

国学教案例7

北京法学教材编辑部早期出版的《国际法》统编教材,由王雪崖教授主编,参编阵容强,选材内容多,体系架构大,涉及林林总总的问题,行文40余万字。一般教学进程对它多按时空条件灵活处理。多年来,不少院校也有各自出书,更新教材、创意教学、功在先行。但是,各教材的体系、架构等理论与教法实践方面,包括王着1993年版,仍然超越不多。

先从统编《国际法》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谈起,这个三原则,是该书编者立下的游戏规则。

然而,该书各章的表现,却不尽人意,不少论述观点与材料相脱离,推理与论据匹配不足、体例与系统不够合拍等等。现在提出我们粗浅的看法,谨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教材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理论体系是教材科学性和系统性检测的指标之一,也是释放、演绎教材和规范体例的核心及其材料结构的合理度。作为国际法与国际法学教材的内核、虽然两者各有其联结外国法的界面,但是案例教学法,都可以作为它们的操作系统而切入。从不同具体的要求及不同的培训目标看,一般区分为外事工作者与国际法学者两块,从而分别实施主导两种不同教材的教学模式。单就教材编辑而论,其教材体例定位,就各有其重点,并加以细化,提高科学性和系统性。外事工作者重在国际政经关系篇章,涉及外国法与国际法平台;法学者重在理论及未来法部分以及实体法;而司法官、仲裁员则重在程序法,如国际争端解决。当然,提升科学性、系统性,总不外乎理论实践的统一、不同时期各大学派的论述以及当今教学应运而生的网络教学法手段。然而《统编教材》体系颇似克隆外交学院讲义或吉林大学讲义。如果主编者据此视作稳定性的权威,那就大可不必!

其实,六、七十年代,英美海洋法学派,德、法大陆学派及其他整合学派(如前苏学派,加、日学派,非洲学派),早对国际法教材都有所刷新。前者,以詹克斯的着作为例,国际法体系突破了传统;后者,以荷兰出版《国际法百科全书》为代表,都凸现新论点。他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现代国际法新内容及其经典论点发展走向。国际法基础、发展法、合作法、环保法、预测法、案例教学法等,从理论到实践,对于《国际法》教材的编选大有创新的闪光点,特别是在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方面,都有较大增广。例如詹克斯强调国际组织法优先、麦克斯首选合作法立论以及基于地区合作、区域国际法、可持续发展中区域国家和地区统一组织等,有其前瞻性观点。遗憾的是忽视了庞德的世界国家论。詹克斯似乎还偏爱和平法,忽视战争法,抛弃了国际法战争与和平的初始理念。我国周鲠生《国际法》,维护这个整体论,不幸《战争法》遗稿至今没有刊出。这对中国学派的成长,不能说这不是一个更大遗憾。

当前,我国编写《国际法》的更新条件,有着史无前例的全球文化资源优势。在知识经济的全球一体化的学术环境,便于对现有教材加以扩容,兼收各家各派教学法、各种观点方法,经过磨合,建构新体系。试看80年代,路易·汉金等人所编《国际法》,以案例为轴心,兼顾多种理论,受到拉美、澳、印等法学者青睐。九版《奥本海国际法》,兼容了不少学者的新论,便能与大陆学派菲德洛斯《国际法》(李浩培译)平分秋色,也为我们更新统编教材,添加一道新菜。值得我们更为关注的《国际百科全书》,其体例则重在程序法优先(第一卷《争端解决》,这为凸现案例教学法实践(第二卷《案例篇》),创立了教材与教学法结合的新体例。

我们大多数重视教材的可操作性。劳特派所编的《奥本海国际法》最大成功处,是尽人皆知的,该书1905年版,不过20件案例,而在1955年修订中增至790案例。阿库斯特在他的《现代国际法概论》一书中,也应用了一百多件案例。参照按该书提供案例的量比,《统编教材》至少应用三、四百件案例;而按劳特派特的《奥本海国际法》一书的比例,统编教材应该应用案例,将是一千多(哈佛大学MBA课程采用800个案例进行课堂讨论教学)。这为教材更新换代,教学实践提供了大菜单。

二、教学法管见

我们之所以强调案例的补充,是因为案例是教学法最优资源。它提供和为教学营造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也是网络远程教学及课件的整合集成,有助于学生全息地(在课前预习及课堂讨论)生动灵活掌握理论、原则、概念;能够用专家软件或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等方式引导学生,从而有效进行法律论证,并能突破传统教材那种政治理论多于法律论证的旧体系。而且可以排除那种空泛论证冗长进程,引用实证材料不足所形成的那套泡沫理论。如果在案例中就法律事实立论,自然会观点和材料无缝结合,教学效果就不大一样了。这种反映科学性和逻辑性,必然增强说服力。因此改编、更新中国国际法学教材,施以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教学改革不可忽视的问题。

作为国际法学需要创新理论以及编写教材运用的不同体系,然后经过实践并以国际论坛资源不断修正,而逐步提升形成创意和学说。中国国际法学派就将在国际法实践与教研中建立。然而这本《统编教材》和国内其他教材一样,显然局限在一种传统国际法体系。它突出了国际法主体问题,而回避了国际法的客体界定。这不但属于旧体系的残缺,而且理论上和实践都陷入了困境。既然定义了国际法主体,逻辑上必须明示国际法客体。除非像阿库斯特在《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尽现海派风格,忽视大陆学派,不顾体系结构如何以及主、客体概念之类。但是,这些知识点在教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无法避免。试看国际条约规范中主体一词也有相对的客体解说;教科书中也常用主体和客体匹配;也常用对象一词以代客体。例如,周鲠生《国际法》第306页出现引渡主体、引渡对象,也可说是引渡客体。苏联伊格纳钦科与奥斯塔

平科合着《国际法》,及斯塔克《国际法导论》均保持古典国际法主体说。我们认为,创设客体说,也是保持体系的逻辑性、科学性。在国际刑法中,主体为国家,而个人和法人一般作为客体;跨国公司的特殊条件下,他们转化为主体,那就是法性转化、未来法的特点。

因此,我们认为,传统国际法体系中创立了客体说,确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修订书》中的标志第80条、5条),是改编教材不可忽视的,或者以对象一词代替。为了适应国际社会法律关系巨变,以至本来能够科学说明的问题,不应弄得比较复杂。例如,统编教材《关于个人和法人有无国际法主体资格》要以国际法主体、客体性易位说明,问题就简单多了。当然,违背法理的错位应该防止。

体例结构上,统编教材将《居民》一章,远离主体之后,不如吉大《教材》、上海法研所《讲义》,将该章接主体之后,反映出系统性、系列化因果关系生成的,而将个人作为客体、主体,易位乃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线性规定。又如,WTO、OPEC、APEX等一类,这些国际组织间法律行为或争端的解决,更是全球经济及市场接轨有关联的,而且地区冲突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地区武装冲突和国际恐怖活动、国际刑事犯罪等,统编教材忽略了不少敏感地区的国际组织,如:非统组织、阿拉伯联盟、南联盟共同体等。国际经济法组织,遗漏更多了,如伊斯兰银行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主体与客体的扩大是大趋势。这是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而且突显了新概念的转化,例如:跨国公司、卡特尔等,大都认为应该界定为主体。

三、关于案例教学法的操作采集

科技的超速发展,推动案例教学法。多媒体网络教学法,已经进入社会科学的各领域。我们法学工作者称之为泛化,它的神通被哈佛商学院发挥得淋漓尽致。

案例教学可以说是哈佛的代名词,这是它的首创。一项案例通常是对一个实际管理决策情形的真实描述,篇幅一般在1030页左右,目的是用于阐述商业原则和总结经验教训。尽管一些有名的商学院认为,像成本会计、应用统计和基础金融这样的课程仅仅依靠研究一些案例是不够的,但是哈佛仍然坚持己见,相信这是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最佳途径。在哈佛,所有的课程全部都是采用案例教学法来讲授。

80年代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来过新疆大学,曾经开过座谈会,案例教学法没有引起大家注意。而今,我们该重述这种行之有效的辅助教材和教学方法了。社会教学领域中,案例教学总在扩展其空间,还是借鉴一下哈佛吧!

哈佛的全日制MBA学制为两年,其中第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全班同学都是在一起上课的,使用同一个教室。在课堂上,每个案例是通过教授和全班同学对话的讨论形式来完成的,整个学习生涯中大约要用800个案例。学生们必须在课前认真阅读和分析每个案例,在课堂讲座时说出自己对案例的分析和看法。课堂讨论的进程由教授掌握,尽量使全班同学的想法达成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或者至少得出案例本身能阐明的几个结论。

大部分课程是由任课教授随便叫起一名同学作开场发言而开始的,这位同学要花5—10分钟来总结案例中的几个要点,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还要为解决案例所描述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接下来,他可能不得不对其他同学对他发言的指责进行反驳,他发言得分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同学的反应。不管发言内容多么中肯贴切或者是纯粹胡扯乱谈,只要发言就能得到课堂参与分,而课堂参与分在每门功课的最后得分中往往占多达50%的比例。因此,每个学生都竭力争取尽可能多的课堂参与机会,课堂讲座常常是唇枪舌战,火药味十足。但有一条原则,就是一个观点如果别人先说了,你就不能再说同样的观点,否则等于浪费时间,不尊重别人。

学习小组在哈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一个好的学习小组是整个学习生涯中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学习小组的成员通常是在深夜或者早晨上课前的时间聚在一起进行讲座,在这种讲座中大家互相启发,确保案例中的要点不被遗漏,并且可以在一个比较宽松随便的环境中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很多人说学习小组,是哈佛商学院学生社交过程的一个不可缺的部分,如果不参加一个学习小组,那么就意味着你的哈佛经历会有不可弥补的遗憾。

一般地说,及时采集新案例是十分重要的。这通常还是要通过谈话来进行,在谈话过程中会非常注意细节,从细节中可以得出很多信息。与一个人谈话往往会有不少不真实的东西,但是与20个人谈了以后,这些不真实的东西就会被逐步地滤去,真实的一面就会出来了。

整个案例制作的时间有的时候要花很长的时间,不过你知道,通常的工作都是几件案例连接在一起展开的。所以很难说清一个案例的制作具体花费了多长时间。

要说清楚哈佛一共采用过多少案例也是很难的,教材在经常地改变,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有的时候一个案例可以用很长时间,教授们会把一个80年代的案例改到90年代来用,但也有时有些案例还没有进入教学就被淘汰了。总的来说,哈佛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大概会碰到数千个案例。

四、教材的可操作性及其修订、增补

新教材编写的基础平台,有全球国际法学各派和国内各派的提供在空中课堂的共享资源,也离不开当前各种教材的修订与增补,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

法学编辑部在该书《说明》中提出内容、体例和文风问题,首先从教学的可操作性看,是值得研究的。如果作为国际法教材,那么国际法原理、国际法史,以及实体法(部门法)外,还应有程序法及未来法介绍,以及涉及各学派的比较研究(如各国的条约保留条款与国际法和该国国内法的关系等),并比较详尽介绍我国对国际法各领域内的具体态度和立场。

其次,从国际政治、社会关系法的视角看,某些国际法学基础理论的问题不难解决。而《教材》中的疑难则不少,如《教材》第26页提到它们是否有层次,没有答案。其实,层次就是等级,区别就是政策人人皆知。

再次,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的广包性,以及国际法统编教材的特殊地位,该国际法学教材,难于达到合二为一。就以法源而论,其渊源辅助资料以及反映中国对国际法的原则立场,也必须适应国际社会发展变化。统编教材不必以政策继承性而提出稳定性,忽视及时修订增补工作。相反,为了增强教材的实践性,就必须反映当 代国际法新发展及其方向,例如区域国际法、大小集团国家组织法等。应该指出,作为未来法(LexFerenda),国际法学教材应该研讨国际新秩序和人类法(新人权法)等。

参考文献:

[1]周鲠生。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李浩培译: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3]邱宠达:现代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国学教案例8

国际金融学课程的特点

理论知识与其他学科的关联性强。综合性强。国际金融学以汇率作为主线涵盖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国际收支、国际金融市场、国际储备、国际货币体系、内外部均衡分析及国际金融危机等问题。国际金融学的研究既涉及宏观层面也涉及微观层面,这就决定了国际金融学已不再局限于研究一国涉外的或国际间的货币、金融问题,其研究内容涉及到经济学的诸多学科,与一国内部经济关系紧密。

理论内容时效性强。国际金融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诸多理论与现实金融问题存在密切联系。学生在掌握一定的理论基础上。很容易在现实中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分析。但是。在运用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过程中偶尔会出现现实与理论相悖的情况。这就要求教师采取合适的方式帮助学生解决疑惑。

国际金融领域不断出现新动向、新问题。自2。世纪9。年代以来。随着巨额短期国际资本的频繁流动,导致国际金融危机及债务危机的不断爆发;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加快,导致金融衍生品大量涌现;这些都给国际金融监管等领域带来了诸多挑战;汇率决定等理论研究不断出现新进展;这些国际金融领域前沿热点研究难度大,学生不易理解,这就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以案例教学等直观、生动的方式将难点内容进行详细剖析讲解。

上述特点要求国际金融学教学必须改变传统课堂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过程中引进案例教学,将国际金融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和发展新趋势通过案例展示给学生,一方面可以将复杂理论简单化。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研究自主性,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国际金融课堂教学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案例教学法在国际金融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实施

所谓案例教学,即将诸多理论知识点通过案例的形式展示给学生。学生通过阅读案例将所学理论和现实问题联系起来并运用理论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国际金融学案例教学实质上是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运用国际金融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金融问题的平台。通过实施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思考、解决问题的思维与能力。具体来说,国际金融学实施案例教学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根据教学目标,制定合理的教学大纲。授课之前。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确定详细的案例教学大纲。包括哪些章节内容适合使用案例教学,具体使用的案例形式以及案例教学的具体时间安排等问题。

根据教学内容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国际金融学领域案例众多。大概可以划分为:描述型、探索型、实验型、解释型和例证型五种。一般来说。描述性的案例适用于开篇内容的导入,概念以及国际金融现象的描述;探索型案例适用于研究一些国际金融理论前沿热点及目前比较有争议的问}。探索性案例可以在传统理论框架基础上。运用新的假设、视角和方法去解释国际金融前沿问题;解释型案例适用于运用现有理论体系理解并分析现实国际金融问题;例证案例适用于阐述创新性的国际金融问题。传统国际金融理论难以解释一些创新性问题。此时需要用案例阐释创新点并与传统国际金融问题作出比较分析。因此,在实施国际金融学案例教学时,可针对教学内容选择不同形式的案例来开展。

国学教案例9

国际金融学是金融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学专业和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由于这门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并且涉及的热点问题较多,因此大多数学生有较强的学习积极性。但是又因为课程内容较多,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宏观性,让学生感到所学内容难、杂、远,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收到的效果不是很好,所以采用案例教学更适合学生学习国际金融学。

一、案例教学的内涵及其特征

案例教学源于20世纪初的哈佛商学院,后在哈佛企管研究所推广下迅速从美国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被认为是一种成功的教育方法。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其具有客观真实性,较强的综合性,深刻的启发性,学生主体性等特点,和对学生能力培养效果好的优点(张家军,靳玉乐,2004),在广大高校教学中深受欢迎。案例教学是在教学过程中以一些现实中发生的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典型事件作为素材,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过学生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达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方法。一般来说,案例教学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的典型性。案例教学的本质是要用案例这一工具来反映案例背后包含的经济学原理,所选用的案例必须具有代表性。同时运用案例的形式可以使复杂问题简单化,也可以使抽象问题具体化。因此,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

第二,案例教学具有高度的实践性。案例教学主要是由教师选出案例,然后通过学生收集整理资料、互相讨论的形式展示,高度重视学生的参与和实践。另外,案例教学并不是把这一个或几个案例分析透彻就可以了,更重要的是要求学生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通过典型案例把相关理论知识理解并掌握。

第三,案例教学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互动性。案例教学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中以教师为主的方式,更注重学生的参与以及与教师的互动。案例教学注重学生的团队精神与合作精神,要求小组成员都能承担自己的学习任务,并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同时也要求教师能融入到学生的队伍当中,与学生成为一个共同体。

第四,案例教学具有思维的发散性。针对教师选择的同一个案例,不同学生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因而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往往不尽相同。案例教学过程中不能追求统一的答案或标准答案,教师应该鼓励与引导学生从多角度进行思考和讨论,这样会使学生和教师都收获更多。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金融学教学中的运用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领域不断出现新的热点问题,使得国际金融学逐渐成为一门重点学科。国际金融是一门应用型经济理论学科,是以国际金融活动及其本质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科,涉及国际及国内货币、资本、信用活动等方面。通过对国际金融学的学习,要求学生系统掌握国际金融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正确认识国际金融在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熟悉国际金融的基本业务,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可见,国际金融学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另外,现有的国际金融教材时效性不够,针对本科生的教材大多以理论为主,结合现实情况的较少,尤其是热点问题不能及时纳入教材当中。采用案例教学可以弥补这一缺陷,针对国际金融热点问题、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讨论,能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型和积极性,增强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目前一些师范类院校向综合型发展,也开设了一些经济学专业,其中涉及到国际金融课程的设置,主要是针对大四学生,在学生已经掌握了金融学和国际贸易学等相关课程的基础上作为一门专业选修课开设的,对本课程的案例教学处于实践与探索阶段。在国际金融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应遵循以下四个环节:

(一)筛选经典案例

案例的选择是开展案例教学的首要任务,对教师的要求也比较高。教师选择案例时,首先应该明确教学目标和要求,根据教材所讲内容将国际金融理论问题与热点问题通过案例的形式体现出来。一个好的案例往往能使学生印象深刻,学习积极性增强,案例越经典,印象越深刻,对相关知识和理论也就掌握的越透彻。因此,所选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通过对所选案例的学习和分析,使学生不仅能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同时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对案例应该非常熟悉,对将要介绍的案例相关背景做一些简单介绍,使学生先有一些初步认识,也为学生进行课前预习,整理资料做准备。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也可以根据需要,由学生来选择一些自己感兴趣的案例,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策划。国际金融学虽然理论性较强,但经过长期的实践与发展,经典案例还是比较多的。例如,在学习外汇与汇率部分,就有非常著名的喝啤酒的案例;外汇与汇率制度部分可以结合东南亚金融危机、阿根廷金融危机;外汇交易部分可以结合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国际资本流动与债务危机部分,可以结合当前的欧债危机等等。结合教学内容,选择一些大家熟知并且影响力较大的案例。

(二)设计与策划案例提纲

选取案例之后,并不是直接交给学生,由学生整理资料,课堂发言就可以了。在进入到学生课堂发言这一环节之前,教师要对所选案例进行设计与策划,对此次案例教学有全面的把握。在设计案例时,对每一个知识点都要仔细思考推敲,对案例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设计好,避免出现学生准备的知识脱离原本的教学目标等情况的出现。首先,选取案例之后,要设定案例教学提纲,明确案例与教学内容之间的内在关联;其次,设定案例教学的具体实施步骤和顺序,引导学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再次,明确此次案例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对教学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突况,教师尽可能提前预测,并做好应对措施;最后,对案例教学进行点评与总结,并针对此案例做出启发性指导。经过对案例大纲的设计,教师对案例教学做好充分准备,可以使教学效果有所提升。例如,在讲欧债危机时,可以引导学生先去了解20世纪70年代末出现的拉美债务危机,了解危机出现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影响。在此次债务危机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通过分析危机的具体表现、形成的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国内外的影响等方面,最后分析危机对我国造成的影响。经过此环节的设计后,案例教学会更加系统、全面。

(三)课堂讨论与发言

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并引导学生对案例教学做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后,就进入到讨论与发言环节。学生课堂讨论与发言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环节,这一环节是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来完成的。教师可以通过将学生分组的方式来完成教学任务。提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小组划分,每组人数控制在6~8名左右,可以采取自由组合的方式,但教师也应该注意自由分组中出现的问题:例如,师范类院校女生较多,可能会出现几组全是女生,而一组全是男生;或者学习好的学生全集中在一组等情况,这就需要教师根据分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力求协调。每个小组选取一名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所有相关事宜。首先,组长应该对小组成员进行任务分配,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参与,根据教师的引导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讨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制作PPT辅助案例教学;其次,组长负责收集各个成员的观点和看法,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大家都能发言,如果时间不允许,就选举代表汇总发言,每位学生的发言最好控制在15分钟以内;再次,每组学生讲述完毕后,可由其他小组的学生进行提问或者补充,充分给学生相互沟通和探讨的时间,如果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由教师及时帮助解决;最后,组长负责对学生发言进行记录,并对观点进行分类,有助于最后的总结。在讨论与发言过程中,教师要和组长以及学生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学生的讨论情况,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例如,在学习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之争时,由学生对两种制度各自的优缺点进行分析,最后按照大家的发言进行整理和汇总,再由教师进行点评与补充,这样有助于对两种制度有全面和清楚的认识。

(四)教师点评与总结

在所有小组成员都陈述完毕后,教师应该对此次案例教学做出点评与总结。案例教学中教师虽然不是主要参与者,但却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首先,针对所讨论的案例本身,教师应该从各个角度进行分析和总结,弥补学生在教学中的不足,起到总结归纳的作用,使学生的知识层面从个例上升到一般规律,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进行拔高,拓宽知识面。让学生在学习到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学生运用金融理论的实践能力;其次,针对本次案例教学,对学生的分析方法、思路、课堂表现等方面要给出评价,哪些方面是值得肯定的,哪些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改进,以及如何改进等方面给学生明确的指出,有助于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中改进;最后,每次案例教学之后,教师应让学生写一份关于此次案例教学的总结报告,根据此前收集的资料,结合课堂讨论重新进行修改和撰写,这样能使学生对知识点进行进一步梳理,理解更加全面、透彻,使教学效果得到更大的提升。

三、国际金融学案例教学的调整方向及保障

国际金融学案例教学过程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笔者针对师范类院校开设的国际金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便案例教学在国际金融学课程中能够更顺利的实施。

(一)国际金融学课时较少

案例教学在西方管理研究和教学中较为流行,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管理类课程教学的主要方法,案例教学所用课时一般占总课时的1/3以上,有的甚至达到90%。例如,有些师范类院校国际金融学是针对于大学四年级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选修课,安排在第七个学期,总课时36,这对于开展案例教学有很大的难度。总课时中除了讲授基本的理论知识外,开展案例教学的课时就更少了。因此,建议增加国际金融的课时安排,为案例教学争取更多的时间,保证国际金融学中的经典案例可以很好地运用和学习。假如在总课时不能增加的情况下,只能将大部分工作安排在课下,或者对教材进行处理,突出重点知识的讲述,以学生们比较感的案例,与实践紧密相连的案例入手开展教学,尽量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把重点内容贯穿其中。

(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太高

事实上,大多数学生还是比较愿意学习国际金融学的,因为很多知识和热点问题都与现实结合比较紧密,学生比较有兴趣。但是如果课程安排到大学四年级,就会出现不太受重视的现象。尤其是在我国大学生就业前景不太好的大背景下,绝大多数学生在大四的这个学期开始投入到考研大军,投入到考公务员的队伍中,或者考各种证书以备就业时用。案例教学需要学生做充分的准备,在课堂上参与讨论,积极发言,这些会让学生感觉课后任务较重,时间上安排不过来,也就容易出现参与的学生不太多,发言的经常发言,而不发言的经常是沉默不语。对此,笔者认为对于案例教学,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应该逐渐把它推广成一种主要的教学方式。对于大四的学生要进行引导,不能认为案例教学会浪费时间,反而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途径,而这种实践能力正是我们大四的学生所需要的。

(三)教学设施有待改进

案例教学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平台,达到案例教学的预期效果,对硬件设备等教学设施有较高的要求。例如鼓励学生在准备的PPT中插入音频、视频等资料,从声音和视觉等方面更好地展示案例,更能身临其境地模拟案例情景;还可以在PPT中插入链接,随时可以使用需要的互联网资料等等,从而达到提升教学效果的目的。如果教学设备无法满足这些要求,这就需要学校在教学设施和硬件水平方面做出改进,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好的平台,促进案例教学的应用和发展。

(四)金融实训课程有待建设

金融学是一门涉及面广、应用型强的学科,国际金融尤其需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只采用课堂教授的教学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当今社会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因此,在国际金融学的教学中,不仅需要案例教学,同时也需要金融实训课程的建设,例如金融模拟实验室的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操作平台。在国际金融学中,外汇交易非常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工具以及金融结算工具和手段都是可以进行模拟实验的。例如在外汇业务当中,学习到即期外汇和远期外汇业务的时候,可以针对两种业务的报价,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包括询价、报价、成交等过程。学生在模拟交易的环境中,亲身体验外汇交易的流程,报价方法,存在的风险等环节,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可以购买相关软件进行辅助教学。

(五)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合作

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善于利用本地的资源,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与平台。学校可以积极与当地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并建立相互合作的关系。带领学生进行实地观摩和学习,使得校内模拟实验可以进行到校外,并且可以在真实的环境中体验和学习。例如,在学习金融结算工具的时候,有条件的话可以带领学生到商业银行实习,认识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金融结算工具,让学生能更直观地见到这些凭证,而不是只限于书本知识。不仅可以使知识更加牢固,也可以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利用课余时间聘请校外的金融方面的专家或者金融机构、企业的专业人士到学校,为学生开办讲座,使学生能更多地了解课本以外的金融知识,了解金融现状以及用人单位的要求,更好地和社会接轨,为社会服务。

四、总结

由于案例教学具有高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互动性,可以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鼓励学生进行深入探索。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辅助的方式更加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有助于更好地引导学生将金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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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甄翠敏,杨洁.基于能力培养的案例教学方案〔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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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教案例10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Application of Case Teaching Method in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Trade Teaching

WANG Ruiwei

(Xinhua Vocational School, Tianjin 300070)

Abstract In international trade teaching, there are many defects of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s, such as in teaching to inspire students' enthusiasm for learning, teaching methods monotonous, poor teaching, lack of interaction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and the use of case teaching method can be good overcome such defects. In this paper, the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s will be the problems as a starting point for everyone to analyze and explain the case teaching metho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teaching.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trade;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s; case teaching method

1 国际贸易及其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

1.1 国际贸易课程概述

国际贸易这门课程主要研究的是国际间劳务和商品的交换,是国际金融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课程之一。这门课程的经济类理论知识对学生来说掌握起来有一定难度,而国际贸易和实际生活又有着密切联系,在其中可以找到许多实际经济现象的理论依据。这一系列因素都为在国际贸易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提供了可靠依据。

1.2 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

1.2.1 师生缺乏互动

传统教学理念都是以教师为教学主体,这种理念的形成也决定了其教学方式是灌输式的、填鸭式的。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像是在强攻学生的大脑,学生被动接受外来知识,降低了师生的互动性。国际贸易这门课程所含内容广泛:既有贸易政策的内容和分歧,又有贸易常识的经典模型、理论;既有基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新理论假设,又有对传统贸易理论的深入剖析。思想深邃,理论博大,具有很高的实践性、务实性和理论性。而传统教学中对这门课的讲授主要集中在抽象的理论上,而理论知识的抽象和难以理解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很大打击,从而使学生积极性降低,导致教学效果较差。

1.2.2 理论与现实脱节

作为一门理论课,国际贸易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而其与实际贸易现象的联系密切,又印证了它在实践活动上的重要性。传统教学中,往往对理论知识的讲授尤为重视,而对实践较为疏忽,这就导致了学生学得的知识与现实脱节。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大学生在从对理论知识的学习走向实践应用的道路中遇到了巨大屏障。国际贸易课程中的知识,不仅需要从理论上为学生进行讲授,还应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如何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以及如何用理论解释实践情况。

2 案例教学法

2.1 通过对案例的展示引起学生对知识的学习

这种方法指的是,老师在国际贸易教学中,依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例,并以案例带动知识学习的途径为学生传授课程内容。例如,老师可以“温州打火机事件”为引子,为学生讲授我国对外贸易中遭遇的技术性壁垒问题及相关内容,结合实例,让学生了解到:(1)在对外贸易中遭遇到技术性壁垒对我国对外出口构成的巨大阻力,并让学生在感性层面上认识到我国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客观状况;(2)在知识层面上,让学生学习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分类,包括:合格评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等。在学生对这些知识和实际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再向他们讲授技术性壁垒的相关内容,学生们就更容易接受、消化和吸收了,并且还能够让学生对国际贸易有更深刻、真实的体会。又如,以某公司精密机床的进口为例,提出关于国际贸易合同的问题,从而切入对贸易合同相关内容的讲解。

在使用此种教学方法时,要注意对案例的选取,正确和经典的案例是整个教学中的关键。在对案例进行精选时应做到:(1)以目标为导向,根据课程内容、教学目标的不同,对不同的案例进行筛选;(2)以现实为依据,在选择案例时,老师还应考虑学生现有的能力和学习程度是否能够接受此案例,以及课时对案例长短的要求;(3)以原则为准绳,在选取案例时,要注意案例应涉及不同的领域和类型,这样不仅能够开阔学生的思路,还能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2 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这种方法与上一种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上一种方法中,案例是作为课程内容的引子出现的,而在结合实际讲解理论知识的这种教学方式中,所选的案例应是完整的,能够贯穿整个课堂内容的。在对案例的使用上,既可以用案例来推动理论知识的讲授,也可用案例对已讲授的理论进行举例说明,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对“比较优势”原则的讲解为例,如果单纯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学生会对其原理的理解较为模糊。在本节课程的教学中,可以“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比较优势分工策略理论为基础,引导学生思考在贸易伙伴的选择上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比较优势原则在同类产品出口、进口的时机抉择上也有重要应用,随着汇率的变化,贸易形势会呈现多变的状况。在对原理、原则进行讲解的过程中,案例为教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不仅能够让课堂变得生动和有吸引力,而且能够让学生对教学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

2.3 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并做出点评

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实践性较强、理论性不强且学生较容易掌握的课程内容的教学中,否则学生会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倍感压力,适得其反。例如,向学生介绍WTO最惠国待遇等概念时,就可以美国克林顿时期在国会上对中国是否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史实为例,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然后由老师对案例进行点评。这样,不仅向学生展现出了我国进入WTO的重要性、曲折性和复杂性,更为学生理解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内涵提供了依据,从而提升了教学效果。又如,在对外贸易信誉证的问题上,可以让同学们通过对双方责任和赔偿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最后让学生了解有关信誉证的相关内容。

国际贸易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要让学生对国际贸易有关的政策、措施、理论、效应等有基础了解,对应用和分析外贸规律的知识有基本掌握。老师在对案例进行点评时,要注意时刻以课程的内容和教学的目标为主进行点评,通过点评让案例的内涵和所涉及的课程内容清晰地呈现出来。

3 总结

在未来的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在对教学方法的革新上,首先应做到以教学理念的革新为前提,真正在教学思想、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彻底革新。其次,在革新实践过程中,还应注意引导学生适应这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加强师生间的互动与交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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