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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现象模板(10篇)

时间:2024-01-04 15:19:10

网络现象

网络现象例1

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我们进入了新媒体时代。网络媒体作为新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人们认识世界的窗口和审视社会的眼睛。其空前发展促成了网络文化的多样性,网络造句现象应运而生。2008年,一句“关我×事,我出来买酱油的”使网络造句运动在广大网民中疯狂流传,并在一次次社会热点事件之后掀起了一阵阵的网络狂欢。

笔者搜集了2008年至今比较有代表性的网络造句模板,主要有“李刚体”、“李果体”、“艰难决定体”、“私奔体”、“丹丹体”、“高铁体”、“撑腰体”、“淘宝体”、“当当体”、“蓝精灵体”、“咆哮体”、“凡客体”,“哥×的不是×,是×”、“×,做人不能太×了”、“×,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不要××,×是×”、“关我×事,我出来买酱油的”[1]等。

网络造句现象是一种草根文化。每一个造句模板在网民的传播中都被赋予了活生生的现实气息。比如“咆哮体”。其模板形式为:“××你们伤不起!××有木有!”造句如:“办公室上班族你们伤不起!聊个QQ还得小心被抓到有木有!上下班挤成饼干有木有!”再如“淘宝体”。造句模板为:“亲,……哦!”郑州交巡警运用“淘宝体”宣传交通安全:“亲,快车道很危险哦!”“亲,红灯伤不起哦!”

网络造句现象的五个特点

网络造句行为是网友自发组织的全体网民大联欢,笔者认为它总体而言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

人群的年轻化。CNNIC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我国网民年龄29岁及以下人群占网民总数的58.1%,39岁及以下人群占到网民总数的81.2%[2]。中国网民总体年龄在39岁以下,因此参与网络造句运动的网友年龄也呈现出年轻化态势。

形式的模式化。1976年,牛津大学著名科学家理查德·道琼斯(Richard Dawkins)在其著作The Selfish Gene(《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提出“模因(meme)”[3]一词。模因指“在诸如语言、观念、信仰、行为方式等的传播过程中与基因在生物进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类似的那个东西”。“meme”一词源于希腊语,指“被模仿的东西”。可见,模因的核心特征是“模仿”。作为被模仿的对象,其形式是相对固定的。在此基础上,香港理工大学的语言学家何自然教授提出了语言模因论来解释语言发展的规律。他提出,在语言发展过程中,任何字、词、短语、句子、段落甚至篇章都可能成为被复制、模仿的模因。作为被模仿对象,每一个网络造句模板都分别是一个语言模因。它们被网民一次次当做模板造句的过程就是它们被复制、模仿的过程。这些语言模因,其格式的相对固定性决定了网民在对其进行模仿、复制时结构、形式的模式化。

内容的解构性。一个社会的文化除了主流文化之外,还存在多种非主流文化,即亚文化。因为与主流文化相互对立,所以亚文化具有颠覆、批判主流文化的性质。它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是一种边缘文化。后现代主义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亚文化,主张解构权威、去中心化,认为语言、思想等应呈现出个性的、自由的面貌。在后现代大众消费文化语境下兴起的“大话”文艺思潮更是主张以“戏”字为核心对权威话语、经典文本进行“戏”说、“戏”仿,以一种“游戏化”、“娱乐化”[4]的态度对社会主流文化进行解构、重新解读。

后现代社会高度商业化,物质、文化产品批量生产,生产、生活节奏加快。与此同时,人们对于世界的终极关怀却逐渐降低。在后现代文化主义者视野中,为了满足大众娱乐、消遣、商业的需要,任何英雄、责任、使命都可能成为被消遣、被娱乐、被戏说的对象。网络造句现象中网民的很多句子其思想随意、自由,内容诙谐、调侃,充满娱乐性,甚至有些无厘头,正是这种文化特征的典型体现。例如“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我爸是李刚”,体现了一些网民对社会官场文化的“戏”说和对经典诗歌文本的重新解读。

语言的创新性。网络是一个崇尚个性、自由、解放的微型社会,给网民提供了利用其想象力和创新性进行创作的公共空间。网民进行网络造句时,其思维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书面语言的束缚,易于出现新颖的、巧妙的构思,这反映了网络造句行为在语言上的创新性。这种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模板本身的语言相对于传统书面语言而言具有创新性。例如:“×,做人不能太×了。”第二个“×”处网民大多填入一个名词成分。现代汉语语法中,“太”[5]是一个程度副词,一般作为定语放在形容词和动词之前,起修饰、限定作用,如“太快”、“太傻”。“太”作为程度副词放在“CNN”这种名词之前,按常理来说是一种语法错误。但是在“×,做人不能太×了”这句话的社会背景和网络造句的大环境下,它是有理由成立的。在“太CNN”这一组合中,网民取的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在报道中呈现出的现实态度:偏激和欺瞒。所以“太CNN”实指“太偏激”、“太欺瞒别人”。

二是网民在利用模板进行造句的过程中体现出的语言创新性。例如前文中所提到的“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与“不要迷恋姐,姐夫会让你流鼻血”、“不要小看妈,妈当年是村花”,这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现实的指向性。每一个造句模板都是一个社会热点事件的缩影,反映的都是网民对社会的真实体验。比如“撑腰体”(也称为“校长撑腰体”),其背后是一种社会现象的两种相互对立的声音。从2006年11月南京“彭宇案”到“小悦悦事件”,其社会影响恶劣,使多地连续出现老人摔倒后众人围观但无人扶的现象,使老人因此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北京大学副校长吴志攀首先表态:“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一给力的鼓舞在网民中铺天盖地地传播开来,一时间北邮版、哈工大版、郑大版等校长的相应“承诺”迅速在网上仿造出现,被网友总结为“撑腰体”。本文所提网络造句模板在其形成过程中均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向,笔者在此不再就其社会背景与指向做一一叙述。

网络造句现象产生的三个原因

网络造句现象的兴起不是偶然现象,它的出现有多方面的原因。

新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发展为网络造句提供了公共交流的平台。这是网络造句现象得以产生的技术条件。网络使不同地域的网民可以在不同时间进行交流、互动,它最大限度地打破了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时空障碍,成为草根进行言语、思想交流的公共空间。在Web2.0时代,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信息和接受主体,没有某个人控制信息的优越地位,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呈现出“扁平化”的特点。每个人在电脑前都是一个匿名的个体,他们有机会挣脱种种权威和规则的束缚,发挥自身的创新、诙谐、煽动等自我优势融入网络交流的大潮中。网络造句运动在初期由一小部分熟练掌握网络操作技术、思维敏捷、创意十足的人群发现社会热点话题和网络热点新闻,并将其中的典型话语截取出来,在各大论坛等公共交流空间进行传播。参与造句的网民再在其他网络交流平台与其他网民交流,这样的模仿、传播使得网络造句最终成为大众的狂欢盛宴。

群体暗示和群体感染机制为网络造句行为的传播过程提供了可能性。这是网络造句行为得以传播的心理机制。法国心理学家勒庞认为,个人处在人群中时具有很强的“被暗示性”。周围人的话语、动作乃至现场的氛围,都有可能对他形成暗示刺激,使他的信念、思维和行为方式迅速与现场的人群融为一体。与此同时,法国社会心理学家J.G.塔尔德在其著作《模仿的法则》中提出“模仿”的概念,认为社会上的一切事物不是发明就是模仿,指出“模仿是最基本的社会现象”[6]。模仿分为有意识的模仿和无意识的模仿两种类型。

网络造句行为中,某种观念、情绪、行为在暗示机制的作用下会快速在网民中蔓延开来,从而越来越多的人群被这种情绪感染,接着采取相同的或者相似的行为。在网络群体中,信息和情绪的传播也主要是受到暗示机制和感染机制的影响和制约。以“李刚体”的出现和传播过程为例,“我爸是李刚”这一社会事件发生后,人们对某些“官二代”的嚣张行为充满愤慨,最初这一情绪驱使少部分网民通过网络造句行为进行谴责和声讨。这一行为在网上出现后,越来越多的网民在这种情绪、行为暗示下自发地进行“我爸是李刚”的造句接龙,更有网友将这一造句形式戏称为“李刚体”。可见,群体暗示和群体感染机制是网络造句运动形成的重要原因。

语言的继承和发展为网络造句行为的内容多样性提供了语言基础。这是网络造句内容丰富多样的内部原因。前文中谈到何自然先生提出了语言模因论,它是达尔文进化论的观点在语言、文化领域中的具体体现。语言的继承和发展是同步进行的。人们对于语言的继承使已有的每一个字、词、句、段落、篇章都可能成为语言模因;对语言模因的复制、模仿又使语言不断发展。

语言的性质和作用促进了网络造句内容的多样性。语言具有经济性,以方便人们的交流。在一场网络造句运动中,每一个造句模板从特定的社会热点话题中凝结出来,意义丰富但很凝练。然后这一模板成为网民造句的模仿对象固定下来,便成为一个语言模因。接着这一语言模因承载着一定的社会背景和信息,成为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感情的工具。由于语言具有社会性和全民性,因此这一语言模因穿梭于不同的人群中,成为每一个个体表达不同思想、情绪、观念的载体,指挥着全民造句的大赛。网民运用造句模板进行造句,在模仿中语言有所变化、创新,会使网络语言这一特殊社会方言出现很多新的变体,使语言在继承的基础上得以发展。

结 语

网络造句是新媒体时代在网络公共空间中新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出现是公民对社会热点、时事政治进行关注、反思的结果,这个过程促进了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建设。但这种行为本身具有娱乐性、游戏性、消遣性,使得网络造句现象容易受到别有用心之人的煽动、利用而走向偏激的极端,如何防范它演变为网络文化软暴力,笔者目前无法确定,有待于日后的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网络造句:值得思索的文化现象[EB/OL].http://省略/edu/system/2010/10/31/010993706.shtml.2010-10.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tech.省略/special/cnnic28/.2011-06.

[3]靳琰,张婧.模因论视角下的网络新词辨析[J].人民论坛,2010(3).

[4]杨玲.从网络流行语看大众文化特征[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5).

[5]黄伯荣,廖旭东.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网络现象例2

网络流行语,是指伴随着现实社会事件的发生。在网络上几乎同步发生、迅速流行、风靡于网络内外的热门词语,有时还被称为“网络雷词”或者“网络热词”,从属于网络语言。

网络流行语是语言系统对社会现实最敏感的反映,它不仅是一个独特的语言现象,还是一个深刻的文化现象。

一、网络流行语的外在特点

1、简洁明了,易记易传

一般讲,网络流行语都是由重大事件和风云人物引发,传播速度极快,这与流行语的切中要害又简洁明了的语言特征不无关系。根据语言交流的经济性原则,网络流行语一般只有3―6个字,句式简短,很少运用长句子和复杂句式,易记易传。在海量信息潮涌和注意力经济主导的网络语言环境下,语言经济性原则被发挥到极致。

“做噩梦”、“躲猫猫”和“俯卧撑”仅3个字就简洁凝练地完成了对新闻事件的命名,直指这三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官方解释中的蹊跷之处,并且将轻松平常的做梦、游戏、运动与沉重的死亡联系起来,形成极大的语言冲击力;“周老虎”将陕西华南虎照事件简略为3个字,轻松涵盖了其中繁琐的事件过程、复杂的人物及其行为,俨然成为含义丰富的新谚语。以“范跑跑”为汶川地震中落跑老师范美忠命名,“跑跑”二字极其简单,幼齿化的叠字形式还带有几分嘲笑和恶搞的味道。借用简约凝炼的流行语,网民参与相关新闻事件的讨论时,不需多余的解释说明,就可简单指称,提高了交流速度,符合网络追求高效的交流习惯。

2、标新立异,但俗奇巧

新异性是网络流行语一个显著特点,主要体现在词汇和语法两个方面:一是对旧有词语的变异新用及新词新语的创造,如“打酱油”在网友的追捧下竟然被赋予了“漠不关心、冷跟旁观”等全新含义,并衍生出“酱油党”、“酱油男”等一系列词汇;一是突破常规语法限制,活用词性和句式等,造成奇崛的陌生化效果,比如网络中很流行的“副词+名词”句式,“太CNN”、“很老虎(虚假)”、“史上最牛……”等。网络提供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性的空间,网络流行语松脱了传统书面语言的束缚,往往构思奇巧,突破常规,标新立异,同时又具有坊间俗语的亲切感,朗朗上口,雅俗共赏。

3、反讽隐喻,富于张力

“躲猫猫”、“做噩梦”、“周老虎”等流行语经过网友机智的加工发酵,已经变成了意味深长的反讽和隐喻,富于语言张力。人们使用这些流行语,既在谈论相关事件,又脱离相关背景,泛用于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谈笑戏谑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隐含着网友对某一现状的不满和批评。如呼唤真实诚信时说:“不做周老虎。真相拒绝躲猫猫”等。

4、复制简便,类推性强

网络流行语往往结构灵活。词意泛化,预留了很大的互动空间。可以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对象上任意复制、戏仿,灵活套用,带来更多的新鲜感和互动积极性。如在“很黄很暴力”和“很傻很天真”的基础上提炼出的“很×很××”句式,这一韵律跳动的开放句式被广泛化用于各领域,如“条款很黑很霸王”等。而“躲猫猫”、“俯卧撑”等固定的词语也被活用于很多场合,如“涨价方案还在躲猫猫”、“俯卧撑做还是不做,这是个问题――哈姆雷特”等。类推使流行语的所指一再变幻、延迟,如此使用语言符号不单是为了表达意义,更是一种借由能指与所指的语言玩耍,说者和读者共同分享再创造的乐趣。网友乐此不疲地将流行语辐射到各个领域,游戏式的互动中无形扩大了事件影响,也延续了流行语的生命力。

二、网络流行语流行的内在动因

美国学者布赖特(J.B.Pride)在他的《社会语言学》一书中提出了“语言和社会结构共变”理论:当社会生活发生渐变或激变时,作为社会现象的语言会毫不含糊地随着社会生活进展的步伐而发生变化。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变化程度不可谓不激烈。截至2009年4月18日,工信部最新中国网民人数为:3.16亿,占中国总人口的24%,仍然为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知情权、话语权、注意力等重要的社会资源正在被重新分配。在中国大陆传统媒体监管较严的情况下。网络被当作相对最自由最草根的平台。越来越多地主导了舆论的方向。网络流行语爆发就是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结构和语言系统共变的产物,其产生并迅速流行的动因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观照现实的热情。

近年来,通过网络传播引起关注的社会事件激增,而且几乎每一个热点新闻事件都会催生出一个或多个网络流行语,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重要方式,流行语的风靡本质上是一种无法阻遏的对公共空间和民利的社会性集体呼唤。因此流行语现在几乎成为网络民意的风向标。

2、年轻人的参与热情。

网络流行语的频发也与中国网民结构有关,流行语的语言特征迎合了网民主体的心理需求。根据CNNIC历次网络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十多年来,中国的网民群体急速增长。但35岁以下的网民一直占网民总数的80%以上,35岁以下中青年网民是网络流行语最重要的创造者和使用者。年轻群体处于生命的活跃期。对社会变化感知敏锐,想象力创造力强,并且具有较强的表现欲和叛逆性,网络流行语的新异简洁、讽喻戏谑、互动空间大等特点契合了他们创新求变、颠覆传统、主体参与和游戏的心理需求。

当下中国社会。青年人处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的挣扎中。生存焦虑感和角色归属感并存,心理上既要追求真我个性又渴望得到认同。因此他们主动创造新奇反叛的流行语。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效果,期望凸显自我;另一方面又常常将流行语作为群体标签,从众跟风使用,标示自己“网络达人”或“愤青”的身份,以获得一种“彼此同在、心领神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他们出于“使用与满足”的动机做出使用或不使用某个新词语的个人选择,这些选择不断累积汇合,就决定了哪些词汇在网络上流行或消失,也决定了它们的生命周期。可以说流行语是反映网民社会心理需求的集体作品。网络流行语折射出了一种叛逆、浮夸、去中心和玩世不恭的社会心态,反映了这个时代大众化、娱乐化的审美情趣,从传统内敛文化到这种社会心态的转变,在中青年网民群体中最强烈地表现出来。

3、草根文化的网络基础。

网络的去中心化、匿名性和互动性为流行语提供了相对宽松自由的语言环境和技术条件,加速了新词产生和扩散的生命周期。通过简便的点击、回复等操作,网民就可以迅速而广

泛地制造热点、传播流行。网络使流行语呈现爆炸式的增长态势。从前口口相传的流行语,其孕育和扩散过程可能需要几年。但网络强大的复制能力和传播潜能,使流行词朝夕成熟、转瞬远播。

以巴赫金的狂欢理论观照网络流行语,我们可以发现:网络就像狂欢中向百姓开放的“广场”。匿名性使权威界限消融,中心和边缘变化。草根网民获得空前的表达自由。在网络这个“熄灭了灯光的舞台”上,各种被压抑的语言行为呼啸而出。网络流行语,某种程度上就是巴赫金所谓的“杂语”:高下混杂、专事骚扰、擅长破坏。这种草根群体热衷的网络杂语狂欢,不单单抵制官方话语的大一统纯化努力,而且造成了语言自由转义的欢闹场景。网友在玩游戏一样地随意转义、拼贴、戏仿中,体会到了藐视、突破和颠覆既有语言权威带来的快意,呈现了一种推崇个性、平等和自由的现代草根文化。

三、网络流行语的传播意义和社会价值

网络流行语引起一些语言学家的担心,认为这些语言近似“网络黑话”,粗鄙而缺乏规范,“会否冲击传统语言秩序”,要求规范网络语言,净化汉语环境。而大多数网友则对流行语肯定有加。将流行语的风行看做“庶民的胜利”。究竟我们该怎样看待网络流行语的传播意义和社会价值呢?

确实,按维特根斯坦的说法,思考本质上就是使用语言,当人们习惯于这种戏谑的语言及游戏心态,可能会逐渐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流行语大杂烩”近于后现论家伊布尔・哈桑所谓的后现代“中断反讽”。即泯灭了基本原则和范式后多重性、散漫性、荒诞性的游戏表达,长此以往,也许会累积并塑造一种娱乐至死、政治冷漠、反理性的社会心理。在“躲猫猫”、“”(嘲弄网络反低俗化的变体脏话)、“河蟹”(和谐)等后现代语言游戏中,任何神圣的东西都可以被戏弄和篡改,政治热情和对公共领域的追求有可能被游戏化的、娱乐化的文化体验所遮蔽,所以针对某一社会事件的网络讨论铺天盖地,流行语异常火爆,但是实际情况也许是“宽度达1英里,但深度仅1英寸”。照目前的情况,网络流行语虽诞生于对现实社会的观照,然而大多数网民已经不再持有精英式重建精神家园的使命感。一些学者承认互联网不是预想中的乌托邦式的公共领域。在狂欢的造语运动中,比言辞准确纯正更重要的是网络上人们自由言说、解构权威的话语权利。但是笔者认为上述理由不足以让我们对网络流行语抱持简单的“道德恐慌”态度,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情境中,网络民意的政治作为尽管偏离精英们的期待,但考虑到传统媒体的舆论一律,网络流行语即便缺乏深度和严肃性,但作为松动舆论空间与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方式,也是值得肯定的社会前进动力。

另一方面,网络流行语是汉语言最具活力的生长点,它的产生和传播符合现代社会现实,其存在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在世界各地都有网络流行语、网络俚语现象,它已经成为精神紧张的现代生活中宣泄情绪、自我解压的一种方式。大陆的网络流行语和世界其它国家地区稍有不同的是,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事件高发,负面情绪累积,因此在政治领域的流行语喷吐量最大,多是“准公共参与”的语言游戏,这种语言游戏客观上促进民主的公共空间的拓宽,另一方面充当了“社会情绪泄压阀”。无意中起到了宣泄不良情绪、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网络现象例3

“弱关系”这一概念首先由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提出。他从互动频率、感情力量、亲密程度、互惠交换这个四个维度出发去测量关系的强弱。“互动次数多则为强关系,反之为弱关系;感情力量深为强关系,浅则为弱关系;关系密切为强关系,反之则为弱关系;互惠交换多为强关系,少则为弱关系。”

弱关系理论最早是针对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往而提出的,随着网络交往发展迅猛,研究者发现该理论也适用于网络世界中的人际交往互动。用户依托社交网站建立起社会化的虚拟社区,并在这个社区里构筑起新的人际交往关系网。这种关系网络脱离不了现实中的人际交往,社交网络就是以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圈子为基础建立的。从这个层面上看,社交网络中的交往关系同时受着现实中“强”“弱”关系的影响。用户在社交网络上的“点赞”现象是两种关系下用户动机和行为的集中体现。

弱关系社区里“点赞”可以引申为针对网络传播中某条具体信息的认可,阐释自己的表达需求。在强关系社区中“赞”更多地用于用户有互动需求但表达需求较弱的情况,微信朋友圈中的集“点赞数”的活动,就属于商家利用用户间的互动需求进行的营销行为。

因恐惧评价而“点赞”的含混心理

“评价恐惧”一词源于负面评价恐惧这一概念。1969年,Watson和Friend提出负面评价恐惧的概念,对其的定义为“对他人评价的忧俱,为负面评价而而苦恼,以及对他人可能给自己负面性评价的预期”社交网站是一个虚拟的人际交往平台,在这个平台中用户和自己的朋友保持联络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评价”,社交网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评价机制”。它使得用户不断地对自己网络圈子里朋友发出的内容进行评价以保持互动,同时也让用户自己在网络上发表的信息置于其他人的目光下,接受别人的评价。

社交网络的“评价机制”导致了网络世界中的“评价恐惧”。“是否要作出评论”“别人会如何看待我对他的评论”以及“我会收到怎么样的评论”,这三种心理状态普遍存在于社交网络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中。“赞”的设置解决了恐惧评价这一难题,因为“赞”所能代表的意义有太多。支持、同意、喜欢只是最基本的用法,能表达诸如“嗨”“你好”等招呼方式,也可以用来“调侃悲伤”,以示“安慰”。“点赞”能概括所有的评价,却不全然属于任何一种褒贬评价方式,态度模糊而暖昧。

“积累优势”规律下用户跟风“点赞”

网络现象例4

当今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了解社会的重要平台,成为未来信息传播的主体。网络语言凭借着自身的魅力加上通俗易懂的特点已经迅速地走入到广大网民的生活当中,其中“谐音语言”就成为了网友们热衷的一种语言。

一、汉语字词的谐音

(一)普通话中词语的谐音应用

目前,网络中经常会发现这样的词语,如“斑竹”、“驴友”等,如果是第一次遇到,可能会觉得莫名其妙。其实,仔细想想,就会知道,“斑竹”是版主的意思,“驴友”是旅友的意思。当明白其要表达的意思之后,会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并会觉得比较有趣。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词都只是含有搞笑的成分,还有一些网络用字歪曲了原汉语词汇的本意,并带有一定的讽刺意味,例如:“闲”妻良母。这对于汉语词汇的学习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用方言词语谐音:用以谐音的字在方言中

很多人在网上看到自己当地的方言都会感到很亲切,这也启发了一部分网友,他们利用某些地区的方言的谐音,组建成了新的网络语言,比如:“人”会说成“银”:“没有”会说成“木有”等。虽让人感到亲切、有趣,但是,在有些时候,很多人之间也会因此出现了一定的沟通障碍,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区,彼此对对方的方言不了解,很难联系到这些词语是方言的谐音。

二、外语的谐音表达

(一)英语一汉语谐音

很多人喜欢用汉语词汇的发音来表达一些英文单词,例如:Sweat,思维特,I love you,爱老虎油等等。这样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使得我国的网络修辞更加具有国际化,使得英汉结合,而且,在网络的大力推崇中,很多娱乐节目的主持人也是对其偏爱有加。像“粉丝”就是fans的汉语谐音,这已经不仅仅出现在网络上,更是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日常用语。但是,在有些方面,一些谐音也导致了一些误会的产生,例如:e-mail本来是网络邮件的意思,但是,却被谐音成了“伊妹儿”,这个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些暖昧的关系,为正常的邮件网络造成一定的困扰。

(二)英语一英语谐音

这种谐音方式,是用一种英文来表达另一种英文。往往是英文词组的开头字母组合,例如:by the way―btw。这种谐音的方式被使用的概率并不是很高,因为,其对网民的英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很难被普通民众所接受。而且,很多词组的开头字母都是一样的,这样很容易造成一定的误解,使得接受者不知所措。例如:cu可以表达see you。也可以表达convey you。

三、其他谐音

(一)数字谐音汉语词组

还有一些谐音形式就是利用一些数字的编排,来表达一些汉语意思。例如:1314920,代表一生一世就爱你:2030999,代表爱你想你久久久;51396,代表我要睡觉啦等等。这种谐音的使用,可以帮助网民提高打字的速度,还可以表达一些难以开口的话,因此,深受网民的喜爱。另外,因为任何一台电脑都带有数字键盘,而是对输入法没有限定,所以用起来简单方便。

(二)谐音为字母、数字、符号的混合物

很多网民还将字母、数字和符号进行混用,例如:Thank you――3Q:加油――+U:“^_^”――不必转头就可以看的笑脸:等等――==,用字母、数字、符号的混合物谐音虽然会比较难以阅读,但却使网络语言非常抢眼。如果说前面介绍的几种网络词汇谐音表达比较单一,那么这种表达方式就是可以实现花样繁多,让你眼花缭乱。对于现代人的表现欲望给予了充分的满足。

四、对我国文化的影响

网络语言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自身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更新换代。一方面,网络本身具有的开放性,为网络谐音的发展提供的非常好的平台,并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其成为了网络语言使用过程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种语言形式。另外,网络上的很多资源除了一些机密之外都是共享模式,这对于国际间的沟通更加的有利。凭借着网络的传播躬耕,我国和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的紧密,相互之间的交流更为频繁,这间接地对我国的语言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网络谐音的修辞手法就是很好的体现。但是,尽管网络谐音对于我国的文化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我们仍然要看到,随着其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被使用的频率非常高,在潜意识中影响到了人们的语言运用方式,语言的规范性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并且,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为了更好更准确地使用它,我们必须把网络谐音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民族等各种因素考虑进来,把它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思考未来的文化走向。

(一)任何新的文化现象必然植根于已有的文化之中

任何时候,无论是以什么形式出现的文化现象,都不可避免地混有很多不良因素在里面。网络新谐音词的跟风就如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上的青年人对西方流行音乐、长头发、喇叭裤的模仿,虽然流行了一段时间,但是由于与我国原有的服饰习惯、审美习惯不同,长头发、喇叭裤流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就很快消失了。

(二)在方便、快捷的同时不能失去信息传递的文化准确性

网络现象例5

随着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的快速发展,又由于网络传播具有数字化、全球化、即时性、互动性、信息海量等优势,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随着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市场竞争的压力和注意力经济时代的到来,使我国的媒体在操作方法、运营模式、编辑方针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商业化趋势,也催生了我国的新闻娱乐化现象。

提起新闻娱乐化现象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期,一批在政治上、经济上独立的廉价报纸的出现,其内容主要是简短、通俗,政治色彩弱,人情味、趣味性浓的社会生活内容,其中不少新闻还带有故事情节。到了19世纪末,这种伴随大众化报纸的煽情之风达到了最高点,随后是黄色新闻的泛滥。而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美国传媒狂炒辛普森杀妻案、前英国王妃戴安娜之死、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的绯闻案,是新闻娱乐化的三大标志性作品。而我国新闻娱乐化现象始于1981年1月1日,《中国青年报》首创星期刊,将“软手法”引入“硬新闻”中,此后,周末版、星期刊盛行,随后90年代中后期的以社会新闻为主的都市报热潮的出现将我国的新闻娱乐化推向了高潮,并不断蔓延到各媒体,包括迅速发展的网络。

新闻娱乐化的概念和网络新闻娱乐化的表现形式

关于新闻娱乐化的定义,学界引用最多的是林晖博士于2001年2月在《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一文中对新闻娱乐化的定义:“综合媒介新闻娱乐化的现象来看,就内容和形式可分为两部分:一方面,娱乐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的流行。即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娱乐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媒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尽力使硬新闻软化。在内容上,新闻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衍变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从以上阐述中可以看到新闻娱乐化现象的三个特征:一是内容上以软新闻为重点,二是挖掘硬新闻中的娱乐性因素,三是形式上强调故事与情节。随着网络新闻娱乐化现象日益显现,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方面:

网络新闻标题的娱乐化。网络新闻标题的娱乐化,主要是指网络新闻标题以幽默、煽情、精练的词语和巧用问号、双引号、感叹号等突出新奇性、趣味性,制造悬念,吸引读者。我们在各大网站上可以看到这些新闻娱乐化标题,特别是社会新闻、娱乐新闻和体育新闻板块更是比比皆是。如腾讯网的一些标题:《“天上人间”歇业 十万小姐离京?》、《马琳与神秘刺青女子约会 再陷感情纠葛》、《比赛变味失规则 北大清华百年赛艇赛“十岁夭折”》……由于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不同,网络的新闻标题直接关系着点击率和浏览量,网络媒体为了吸引大多数受众的眼球,其新闻标题的娱乐化趋势已经势在必行,网络新闻标题的点击率和网络新闻的娱乐化存在密切的关系。

网络新闻内容的娱乐化。网络新闻内容更是环环相扣、吸引着读者不断地读下去。如新华网的《广州十年来“最残忍黑团伙”过堂 黑老大归罪手下》,新闻导语中先介绍了被称为“广州十年来最残忍黑团伙”的伍志坚等人涉毒涉黑案在广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接下来以“到底有多残忍?”为大标题;分列一些小标题:“藏枪贩毒杀马仔!登记身份证住址控制成员”,“购冲锋枪手榴弹‘武装’组织”,“辗转多处制毒贩毒数十公斤”,“成员存异心者或杀或伤”,“用灌食毒品方式杀手下”详细介绍残忍内容;最后是庭审直击部分。以“伍志坚:登记身份证是为了增进了解”、“死人的事全推给马仔”、“对弟弟竭力维护”、“马仔:‘不听话我就是明摆的例子!’”这些小标题展开追述,这样一环接一环地吸引读者读下去。

网络娱乐化的成因

受众心理机制。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使用与满足理论,指出受众面对大众传播并不是被动的,他们总是主动地选择自己所偏爱和所需要的媒介内容,因此受众面对海量信息往往是按照选择性注意的心理机制来做选择的,这就要求网络新闻娱乐化,这样才能有很强的吸引力。现今社会节奏快,生活快餐化,受众每天都要面对紧张的工作学习,生存和竞争等压力,导致很多人在选择新闻时偏好娱乐性的新闻,从中获得乐趣,使身心愉悦,因此从受众寻求快乐、放松的心理机制来看,网络新闻娱乐化是获得注意力的必要条件。

追求经济利益。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媒体被推向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追逐市场份额和利润。目前我国媒体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广告,网络媒体主要是通过点击率来招徕广告商,因此网络媒体编辑要对新闻标题和内容进行组织、加工,使之趣味化、娱乐化,以吸引受众,提高新闻的点击率,以此招徕更多的广告商,获得更多的利润。可以说,网络新闻的娱乐化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网络媒体自身因素。媒体是连接政府与大众的纽带,是社会的舆论机关,因为媒体自始至终要担负引导社会舆论、增长知识和调节情趣,以及教化的功能。然而由于新兴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有关网络媒体的各种体制和制度不健全,政府对于网络媒体的监管存在缺陷,因此网络媒体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也有所淡化。另外,媒体从业人员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悄然的变化,如从前以揭露社会丑恶、为人民服务为己任变成多挣点稿费,对传统价值观念的理解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媒体对信息的采、编、写。

针对网络娱乐化采取的对策

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真实性、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及时性、新鲜性等是新闻的基本要素。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时代,网络媒体从业者都要遵循客观性、真实性、社会责任论、塑造公众舆论等新闻意识,应该牢记媒体是政府的喉舌,加强对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且传媒从业人员应该谨记自己的社会公德以及身上承担的重任,恪守在新闻报道中的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

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及受众的自身素质。对于网络媒体从业人员来说,入行门槛高低不齐,人员素质也是参差不齐;由于网络新闻的双向互动性,受众可以对一则新闻进行评论,因此有必要加强网络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理论培训和受众的媒介素养。此外,网络娱乐新闻从业人员要坚定自己的价值取向。在文化多元化的时代,任何多样的文化始终以健康向上为主导方向,因此新闻从业人员要肩负起舆论导向与审美导向的职责。要不断地学习相关的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加强相关的职业能力培训,加强自身的道德素质;通过对新闻的正确把关,积极有效地引导受众。同时通过媒体正确的影响、教育和其他方面的引导,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形成良好的网络新闻舆论。

完善法规,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网络新闻舆论的监督。虽然相关的新闻行业规定有很多,但我国至今未出台《新闻法》,新兴网络媒体发展迅速,但相关的法规却不是很健全。因此要不断完善有关网络媒体的法规,这样才能使网络新闻媒介生态环境更加法制化。另外,由于网络的双向互动性,网络的大容量性,新闻信息的及时发布优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实行新闻舆论监督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应用理性思维和批判精神去引导新闻的走向。因此有必要从宏观上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加强对网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样不仅有利于防止因过度娱乐化而造成的理性缺位,更对提高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王璐:《论新闻娱乐化的辩证剖析》,《知识经济》,2007(7)。

2.张帅、蔡清香:《拿什么拯救你:低俗化的网络娱乐新闻》,《时代文学(双月版)》,2007(2)。

3.丁玲华:《新闻娱乐化的理性看待与务实控制》,《新闻界》,2010(1)。

网络现象例6

摘要:网络流行语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结合2014年的网络流行语,从全球化大环境、新媒体技术和社会文化三方面分析了网络流行语的成因,并探讨了网络流行语宣泄情绪、折射社会民情生态、对传统语言的创新等积极社会表征意义以及网络流行语流变成网民们短暂狂欢的语言盛宴等负面效应,以期形成对网络流行语发展的正确认识。

关键词 :网络流行语;负面效应;社会表征意义

中图分类号:H10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3-0118-02

随着新媒体技术“飞入寻常百姓家”,新颖独特的网络热语不断兴起,成为当下引人关注的社会热点与文化现象。网络流行语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语言现象,反映出丰富的社会变迁、最新的社会发展及其相应的大众情绪。

一、网络流行语产生的基本动因

语言恰如一面明镜,体现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流行语作为语言的典型代表,更是当时社会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1]。它与现实社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其产生主要有以下三个动因。

第一,全球化为网络流行语出现提供了大环境。如今,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日益频繁,加上港澳台的影响,促进了我国文化的繁荣与活跃。同时,社会转型期,社会多元矛盾交汇,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变化程度尤为激烈,势必会引起语言的表达方式和结构的变化。正如美国学者赖特提出的“语言和社会结构共变理论”:当社会生活发生渐变和激变时,作为社会现象的语言会毫不含糊地随着社会生活进展的步伐而发生变化[2]。

第二,互联网为网络流行语产生和传播提供了平台。据2013年发布的《崛起的中国新兴媒体——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2013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42%,网民达到5.64亿,手机用户突破11亿户,平均每10人拥有8部手机,已经是名符其实的世界新兴媒体用户第一大国[3]。互联网技术衍生出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具有开放性、交互性、自由性与虚拟性,使其语言表达具有简洁、灵活、诙谐性与口语化等特征,使公众随时随地参与到互联网中表达思想传播观点,自然更容易促进流行词句的出现和传播。

第三,社会热点事件催生新的舆论标志性语言。网络流行语作为一种大众文化,是当下社会热点事件和现实生活的反映,很多网络流行语的背后都关乎着一个引人注目的社会热点事件,它与现实社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网络热词“地产腐败”产生的背后的热点事件是2013年至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前三轮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问题。

近年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网络民意的作用,人们高涨的参政议政的热情也为网络流行语的产生提供了沃土。很多网络流行语都是在新媒体关于热点事件的讨论中与日常生活的交界面上创造出来的,反映出网民的观点和看法,且容易引起大多数网民的共鸣。

二、流行语积极的社会表征意义

第一,宣泄情绪,自我解压。网络流行语作为一种通俗易懂、轻松愉快的大众文化,契合了大众的审美和心理需求,给人们提供了理论和精神安慰。当今的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转型期,面对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存在的某种矛盾和无序状态,公众迫切需要娱乐消遣这道“减压阀”。网络流行语运用夸张、诙谐、幽默的语言表达方式,表达出网民调侃、发泄、批判等内涵复杂的大众情绪,减轻和缓解现实生活所带来的压力,引起网民共鸣,得到迅速广泛的传播。同时,网络流行语简练浓缩的表达方式便于扩散与记忆,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事件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客观上也帮助人们应对信息超载的环境。

第二,网络流行语是折射社会民情生态的一面镜子。“语言是人类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的凝固剂。语言是思想和文化的载体,也是抵御外来文化侵略的一道防线。一种语言地位的提高,同时也意味着一种话语权和文化权的增强。”[4]如今,互联网为人们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提供了新的空间,使得话语权由传统媒体向大众回归,推动了中国民主进程的发展。大多数流行语都是对丰富具体的事物极度浓缩的特殊表达,传达出网民的心声,折射当今社会的民情生态。如2014年的网络热词“月欠族”指没到月底就把钱全花光并透支消费的一个族群。“尚未脱离啃老族,昂首踏入月欠党”成为80、90后职场新人的真实写照。“老啃族”,指第一代走出农村的80后年轻人的生活状态。他们工作在城市,不仅要负担自身的生活压力,还得要负担依然生活在农村的父辈们的生活。这些凝练的流行语,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代表了一定社会阶层的民意和情绪,也凸显出当前我国严重的城乡、群体间的贫富差距问题。

第三,网络流行语是对传统语言的创新。语言虽然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但在与外部交流、互动的过程中会吐故纳新,以一种开放变通的姿态不断更新和丰富着自己的语料库。网络流行语以一种“叛逆”的形式对中国传统语言进行创新,这种“叛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已有词语的变异以及新词新语的创造;二是对常规语法的突破。构成网络新词语的词素大多是语言中固有的,利用仿拟、比喻、谐音、拟人手法构成新词。”[5]

2014年娱乐媒体爆出文章与姚笛婚外情事件,马伊琍发表“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的微博回应此事,“马伊琍体”迅速走红,引来网友纷纷对其模仿改造,如体育迷说:赢球虽易,连胜不易,且行且珍惜。白领说:生存容易,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马伊琍体”迅速走红表现出网民面对生活压力的自我戏谑和调侃。2014年网络热词“马上体”,是一种源自中国传统生肖形象和汉语谐音的祝福方式。大家纷纷用“马上有钱”“马上有房”“马上有对象”等图画,诙谐地表达心中的愿望。

文化总是处在生成的过程中,永远不会完成。网络流行语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语言,为传统语言注入了活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资源,使文本中的

关键词 和日常交流中的词语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并最终实现网络流行语与传统语言从彼此疏离走向互补和合流。

三、网络流行语传播的负面效应

首先,网络流行语流变成网民们短暂狂欢的语言盛宴。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参与到网络流行语的创作中,尤其是青年人,他们思想活跃,崇尚新事物,关注社会公共事件,积极创造和使用网络语言,但流行语诞生和衰变的速度都很快,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固定下来长期被大众使用,而且不少网络词语已经脱离了原有的语言意义和使用语境,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障碍。据2014年6月25日《东南快报》报道,南京大学某大学生创作了“节操词典”漫画,对“旧词新解”,譬如,将“优剩劣太”解释为“优秀的女生被剩下了,普通的女生成了别人的太太”;将“点头之交”改为“点赞之交”,喻意“两个人没什么交集,但是会在网络上互相点赞”;将“单身贵族”改为“单肾贵族”,以讽刺那些为购买苹果手机而去卖肾的人等等。这些通过移花接木或巧用谐音的方式创作出的狂欢语言,并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其频繁使用会影响语言的规范,造成网络杂语狂欢的欢闹场景,不利于保持语言符号的原生态。

其次,网络流行语对传统媒体语言应用的冲击。如今是新媒体异军突起的年代,为了应对网络、手机、移动电视等新媒体的猛烈冲击,传统媒体在语言风格上不断推陈出新,常常引用网络流行语丰富新闻报道,达到激发读者的兴趣,吸引读者的眼球的目的。传统媒体使用网络流行语是媒介融合的一种表现。但不少网络流行语缺乏严肃性和严谨性,如果传统媒体随意套用、滥用,不但达不到效果,甚至造成媒介语言的失范行为。2014年的网络热词“棒棒军”指对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劳动者的称呼。他们肩上扛着一米长的竹棒,沿街游荡揽活。他们生活困难,有的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力年龄范畴,却还得卖力养老。如果在新闻报道中使用这样的措辞与表达,是一种语言暴力行为,不仅会导致媒介语言歧视,给他人造成了心理感官伤害,同时也给文字符号正确的语义使用和传播语境均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媒介不仅是推广使用标准语言的示范窗口,也是人们学习规范语言的最重要途径。媒体要慎重使用网络流行语,诚如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普通话推广处处长袁钟瑞所言:“网络语汇更多的是网民在调侃中创造的,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这些词汇只能在网上流行,充其量就是网友圈子里的人能明白,如果把这样的词汇用于主流传统媒体,会显得很不郑重。”[6]否则,网络流行语言势必会像“决堤的洪水冲击着语言规范的堤”,导致汉语的规范性、纯洁性和神圣性荡然无存。

再次,网络语言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滥用性,给标准语言正确的抒写、推广和使用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有数据表明,在互联网上流传很广的热门网络流行语,在实践中引用频率仍然很低。合乎规范的汉语和语法依然是网民的主要语言表达手段。但是,我国网民基数大,“截至2013年12月,高中及以上学历人群中互联网普及率已经到较高水平,未来进一步增长空间有限。2013年,小学及以下学历人群的占比为11.9%,相比2012年有所上升,保持增长趋势,中国网民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7]如果长期使用不符合语法逻辑、语用规则和法律规范的流行语,势必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语言污染,影响到语言的纯净度,其结果是“使明快、清新、纯洁、健康的语言变得艰涩、累赘、空虚和肮脏,影响到语言的正常交际功能,损害了语言的内质和肌体,并由此而使语言所承载的文化遭受污染和损害。相对于自然环境污染而言,它是一种社会环境污染、隐性污染”[8]。

四、小结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语言也在不断演进其自身,以便它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语言的演进具有三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一是从简单到复杂,二是从无序到系统化,三是逐步被融入多种文化元素。”[9]笔者认为其负面影响不足以让我们对网络流行语抱持简单的道德恐慌态度。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发展是符合历史发展和语言发展规律的,是一种无法回避的既成语言事实。对于目前其存在的不足, 我们不能一味地批评、否定,更重要的是应当规范和引导它做得更好。首先要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控力度和对网络流行语自身的规范和管理。其次,加强舆论引导,培养受众的公民意识,使网络传播行为更加规范和有序。最后,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进行网络语言道德教育。总之,那些符合汉语语言习惯,符合中华名族审美心理的词语,才会长久地流传下去,而没有生命力的词语,终究只是昙花一现,日久自会被淘汰。

参考文献:

〔1〕徐晨.流行语与社会文化心理嬗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6.1.

〔2〕Bright, W. Sociolinguistics: Proceedings of the UCLA sociolinguistics conference [M]. The Hague: Mouton,1966.

〔3〕2013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42%[DB].中商情报网,2013-5-27.

〔4〕邵培仁,等.媒介生态学:媒介作为绿色生态的研究[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185.

〔5〕童之侠.国际传播语言学[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151.

〔6〕谢文英.网络词汇:媒体一要慎用二要注释[N].检察日报,2005-9-26.

〔7〕见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4年1月发布的CNNIC《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网络现象例7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1)29-7145-02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络购物的日益普及,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和消费方式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是继B2B、B2C、C2C后的又一电子商务模式。网络团购主要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将有相同需求和购买意愿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形成较大数量的购买订单,集体购买,享受集团采购价,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全新的消费形式。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团购网站以收取服务费为方式,充当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媒介。第二,团购网站不需要考虑生产和仓储物流等硬性投入,只要有团购网站和经营人员,就可以做起团购。第三,填补了传统网络购物中服务性消费较少的空白。这些特征都促使消费者和销售商在网络团购的过程中获得双赢的局面,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就当前团购“过热”的现象做一点初浅的探讨。

1 网络团购的发展现状

毋庸置疑,团购是2010年互联网发展的新亮点,自从美国Groupon公司的商业模式被引入到中国后,网络团购迅速被国内网民接受,网络团购市场迅速壮大,其发展速度之快令人吃惊。2010年团购网站发展最初只有较少一些人士运营独立的团购网站,如满座网、美团网等。随后,我国最大的购物网站淘宝网推出聚划算;门户网站新浪、搜狐、腾讯均已开通团购服务;之后社区类网站人人网开通糯米网。截止到2010年底,几乎所有中国互联网巨头都已涉足团购行业。仅一年时间,我国初具规模的团购网站已经达到了1880家。截止2011年5月,国内团购网站总数已突破2500家,主要有拉手网、大众点评团、美团、QQ团购、团宝网、糯米团、饭统饭团、购团导航等。通过对当前主流团购网站的服务类别进行研究发现,目前网络团购按照团购订单数排序,依次为:餐厅/自助餐、理发、KTV、游乐游艺、健身房、酒吧、演出、电影。折扣以3~5折居多,最低可以达到2折。在实物类方面,按照团购订单数排序,依次为:化妆品、衣服、食品、家居用品、数码产品等。折扣通常为5~8折。

2 网络团购“过热”的根源

2.1 操作方便,价格低廉,竞争优势明显

对于消费者来说,参加网络团购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在团购网上,消费者购买同样质量的产品,能享受更低的价格和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消费者还可通过参加团购更多地了解产品的规格、性能、合理价格区间,在购买和服务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真正买到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此外,在产品的质量竞争方面,由于网络团购往往都是直接从品牌厂商或是其地区总商处提货,所以可以保证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问题,也有利于增强消费者抵御风险的能力。

2.2 网络团购成为商家营销的“新宠”

众所周知,网络团购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求的一种现代、时尚的购物方式,它有效的防止了不成熟市场的暴利、个人消费的盲目、抵制了大众消费的泡沫。同时,网络团购让平常不能够上网消费的产品、服务(如电影、餐券、写真、桑拿等)变成可能。例如:对于餐饮行业,网络团购可以让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直观的了解到餐饮企业的用餐环境、消费价格、食物品质等从而选择是否消费,而在消费者获得巨大折扣的同时餐饮企业也达到了薄利多销的目的。

2.3 风险投资的推波助澜,促使网络团购迅速增长

目前,涌入网络团购行业的风险投资商越来越多,对于小投资者而言,创建团购网站门槛较低,几台电脑,几个人手,一两万块钱,就可搞定一个团购网,而且由于是新生市场,消费潜力、市场空间都较为庞大,引来不少创业者蜂拥而至。对于大投资者而言,网络团购行业正在逐步走向产业整合,投资主流的团购网能够在将来带来丰厚的利润。例如:在2010年,拉手网获得5500万美元两轮融资,美团网获得1500万美元两轮融资,大众点评网则声称即将获得超过以往团购融资总额的新投资等等,金对团购网站的疯狂注入,也是创业者进入团购行业的动力。

3 网络团购的发展趋势

3.1 产品与服务将更全面

由于网络团购的市场进入门槛低,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的壁垒大大降低,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为避免小范围区域内同类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新的进入者将转向提供其它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使得网络团购产品与服务将从单一转向大而全,从贵至数万的奢侈品消费,到几十元的饮食起居,频频出现团购的身影。在网络团购市场愈发普遍的环境下,诸如衣食住行此类的普通消费行为,也被广泛纳入市民生活的饮食起居之中,大到顶级奢侈品,小到一餐下午茶、一场电影,都可以通过网络团购行为获得实实在在的优惠。

3.2 本土化特点将越来越突出

随着各门户网站的加入,再加上风投的涌入,生存下来的网络团购站点为扩大市场,将采取连锁加盟的形式在各大城市布点,有针对性的针对本地网民消费者提供本地化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使得网络团购本地化特征将愈发明显。同时,网络团购的商品属性就决定了网络团购的区域性特点,即使折扣率很低,也会因为交通不便、地理距离及相对成本增加等原因流失客户。目前,一些大型团购网站已经不断尝试,在二、三线城市加快设立城市分站,甚至在一、二线城市范围内进行区域划分建立社区分站。

3.3 网络团购市场将进一步整合

面对当前国内网络团购网站数量如此众多,行业竞争混乱的局面,市场的整合在所难免。2011年全国团购监测网站“团800”消息称,对比全国团购网站四月、五月的团购销售总额,在劳动节、端午节的旺季的5月,竟首次出现环比下降,而另一方面,拉手网、美团网、大众点评网等大型团购网站称自身销售都在增长。由此可以看出,网络团购市场进在进入全面的整合。网络团购的整合有利于在以网络这个虚拟环境为平台的团购活动中提高买卖双方的信任度。

4 总结

综上所述,网络团购伴随着互联网络的飞速发展而快速升起,更多的消费者意识到了这种消费模式的理念, 它的本质就是销售商让利给消费者的网络购物活动。面对当前国内网络团购“过热”的现象,团购网站要静心思考“如何提高市场竞争力”,以确保在即将到来的团购网站洗牌过程中顺利胜出。

参考文献:

[1] 肖红.网络团购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30).

网络现象例8

网络文学盗版网站正朝着规模化、快速化的方向发展,具有很高的隐蔽性,以及高扩散性。盗版已经形成产业化,并以广告联盟为利益纽带,形成盗版产业链。

网络盗版所采用的技术更为多样。主要方式有:网络爬虫、图片下载、拍照、截屏和手打等。网络文学遭到大面积盗版,给原创网站和网络文学的发展带来很大冲击,网站的VIP作品几乎全部被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达6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仅为2亿元。

打击盗版在取证上非常困难,因此造成诉讼和执法盲点。大型盗版网站一般采取在境外注册站点的方法逃避检查,中小型盗版网站则采用不断更换域名的策略隐身。这就使得文学网站在维权上无从下手,力不从心。

部分搜索引擎钻法律空子公开盗版,并有联手盗版网站共同谋取利益的嫌疑,但由于没有适用的法律依据,无法追求其盗版责任。

网络现象例9

异化一词来自拉丁文alienation,意思为转让、分离、疏远、差异、精神错乱等。一般而言,异化的基本含义是体现主客体的一种关系,即主体的产物成为异己的力量,反过来与主体对立,控制主体。网络异化是技术异化的一种。对技术异化的理解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类在利用自己所创造的技术改造、控制自然的时候,技术也以相应的力量反控制人类。另一种观点则是将技术的负面效应等同于技术异化,从而将技术异化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技术对物质文明的破坏,造成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能源危机、人口膨胀等;二是技术对精神文明产生危害,造成道德冷漠、道德无政府主义泛滥、道德相对主义盛行等。

一、网络异化及其负面影响

⒈网络异化及其特征

如前所述,网络异化是技术异化的一种,是指由网络技术带来的人的异化,即人创造、使用的网络技术,在一定条件下失去了原有的内涵,反客为主,演变成外在的异己力量来支配人、奴役人,从而使人成为网络技术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不断地被网络技术所统治,使人变成“虫”。概括地说,从异化的方式、途径、范围等角度看,网络异化具有多样性、隐蔽性、非限制性等特征。

第一,从异化的方式看,网络异化具有多样性。计算机网络的推广和普及,为掌握网络技术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多样化的高技术作案手段,诸如盗窃机密、金融投机、虚假信息、制黄贩黄、剽窃学术成果、黑客入侵等,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网络异化的多样性还体现在网络对年轻一代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上,其中网络低俗之风和网络“文化侵略”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侵袭尤甚。如网上黄色流毒对青少年身心的摧残,网上黑色信息对青少年精神的毒害,网上暴力文化对青少年行为的误导;网络黑客对青少年智能犯罪的示范等。

第二,从异化的途径看,网络异化具有隐蔽性。网络的隐蔽性是网络异化最突出的特征,无论是网络金融诈骗,还是利用电脑盗窃银行巨款;无论是造谣惑众,损害商业信誉,还是网络侵权违法;无论是利用电脑敲诈勒索,还是非法盗版、侵犯知识产权;无论是网上窃密,还是传播病毒或虚假不良信息;无论是制黄贩黄,还是文化的渗透与侵略都是在虚拟的空间中进行,有极大的隐蔽性。正是这个隐蔽性对信息技术后进的发展中国家危害尤甚。而且,这种隐蔽性对人性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人性在网络的隐蔽性中可以得到充分暴露甚至扭曲,一些超常乃至荒诞的举动在网上已不属罕见。

第三,从异化的范围看,网络异化具有非限制性。在范围上,网络异化超越了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甚至超越了时间的限制。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广泛运用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地球上任何地方可以便利地在网络上存取和交换信息。网络的全球化必将导致网络异化不受国界、地域、时间限制,任何一个黑客可以从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向目标发起直接或迂回攻击,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取信息或窃取钱财或破坏信息系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其经济军事、特别是信息技术的优势,跨越国界,推行文化霸权主义。此外,“黄”、“赌”、“毒”通过网络向全球传播,已成为世界性公害。

⒉网络异化的负面影响

第一,网络的发展加重了技术对人的控制。电脑网络作为人的大脑与神经系统的延伸,具有强大的人工智能功能,这些功能对人类造成难以自拔的技术依赖。不管是获取信息、娱乐消遣还是人际交往,网络都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必然造成人类丧失一些基本的生存功能,诸如计算、记忆、思维甚至感觉的能力,人类的官能因为电脑网络的出现正在退化或者演化。甚至可以说,人正在网络中沦为机器的奴隶,正在从人变为机器。

第二,网络还剥离了人的理性与情感。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具有三个不同维度的意义内涵,即理性、情感和信仰。在理想的状态,三者应该是和谐统一的。然而,网络技术剥离了三者的关系。目前较为严重的网络沉溺现象表现为,一些人由于过分依赖网络,渐至丧失理性,上网成瘾,导致混淆了现实与虚拟,放弃现实社会的责任义务,造成社会角色混乱。电脑使人们彼此孤立,使得人们在敲击键盘移动鼠标营造自我虚拟的交往空间时,淡化了真实而淳朴的情感,以致遗失了本我生存的意义,从而造成技术统治下冷冰冰的非人化倾向。

第三,在社会层面上,网络促成了新的集权与不平等。网络造就了一大批高高在上的技术官僚,他们集行政权力、信息优势、技术能力于一身,形成新的社会垄断。这批技术官僚以技术的力量控制着世界,以把握技术的方式来把握世界,而因为技术自身的遮蔽性,使他们又不能全方位地了解世界,自然也不可能与世界相和谐。同时,由于网络自身的多样性、隐蔽性和非限制性,必然促成不同思想的滋生和蔓延,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乃至网络犯罪和社会混乱。

二、如何应对网络异化?

控制论创始人维纳认为,技术的发展对善和恶都带来无限的可能性,新工业革命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以毁灭人类。网络的出现,意味着人类认知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意识观念的巨变,这些变革蕴含着多重可能性,可以导向善,也可以导向恶。网络以其技术的特性正在发挥着“双刃剑”的威力。

如何来应对网络异化呢?从宏观上说,这需要在认识网络的技术特性的基础上,趋利避害,择善而从,倡导一种具有普适性和可行性的网络伦理。这种网络伦理需要基于自律性与他律性的双重建构,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网络实践来看,网络具有自身的伦理困境。

网络伦理的困境。网络是由经验、数字和技术构成的虚拟世界,是一个超地域的无中心、无边界、超国家的全球一体化的另类生存空间。在这样一个生存空间里,虽然网络行为主体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其行为也是自主自愿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虚拟社会似乎与个人生活相关,网络伦理似乎也是生命个体选择的事情。但由于网络中人的民族性、地域性以及性别、年龄等都悄然隐匿,这些鲜活的生命个体在网络上变成了一个个抽象的数字或符号,他们相互交往变成数字化的交往,其生存过程受制于各种模块化的技术程序。因此,网络必然导致道德失范、道德冷漠、道德相对主义等盛行,具体表现在:网络行为主体的符号化决定了主体的不确定性,道德约束力下降,易于诱发网络犯罪;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导致传统伦理的弱化,出现了道德约束的真空地带;网络管理技术的滞后性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导致了网络道德的随意性;另外,网络经营的商业性使网络道德的实际建设缺乏统一可行的标准,道德评价标准模糊化。

网络伦理的信念基准。网络伦理的构建就必须以维系网络虚拟社会的基本公共生活秩序为目标,正确反映和合理规定网络主体的共同意愿与义务责任为内容,构建一种对网民行为起规范和约束作用的普适性伦理形态。这样一种伦理形态的构建从何处着眼? 一个习惯性的思路是主张从“最起码、最基本的底线道德”入手,当然这也正是基于法制、技术控制的伦理基础。然而,由此带来的一个逻辑悖论是:法制“禁止”与技术“控制”的无差异性及其“无本质性”与网络主体的差异性及其价值的多元性形成对立,并与网络自身所具有的民主、平等、自由、兼容等品性相悖,并由此引发网络主体的道德选择困境和冲突。所以,构建网络伦理的一个较为合理的思路应该是: 以“共同信念”为价值基础的“道德共识”和以意志自由为前提的有限责任担当的统一。

这其实就是康德的“实践理性”在网络社会中的落实。康德说,人有能力作出追求自认为是好生活的实践理性;有能力尊重他人同样的自我决定能力。前者体现自主性,后者体现自控性和“慎独”原则。要达到正义原则和无伤害原则,必须在慎独的指导下重提苏格拉底的老问题:“什么是好的生活”,“怎么才能过上好的生活”。好的生活不应该是个体意义上的,而是整体意义上的,因为没有无伤害原则和正义原则为前提,好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当然“慎独”的原则在通常情况下是通过类似于康德的道德直觉和道德律令对当下行为作出正当与否的判断,也就是说作为网络终端的主体,对自己行为的道德与否应该是优先考虑的。基于这一思路,导出以下两个重点,或可作为构建网络伦理的参考:

第一,把网络虚拟社会伦理与现实实存社会伦理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的双向互动和积极互补。这就要求加强网络道德的持久教育,提高网络个体自身修养,增强网民的道德责任感,使外在的网络道德规范内化为网民的自觉行动。

第二,把道德自律和制度他律、社会调控与个体自觉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个体“独善其身”与“兼济天下”双管齐下。这就要求大力发展网络的管理技术并加强立法工作,以外在的力量来使网络主体的行为规范化。

总之,构建网络伦理将是一个长期过程。随着网络社会不断深入、有序发展,法制和伦理规范的健全,网络社会教育的日益合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体系一定能够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弗洛姆:《逃避自由》,北方文艺出版社,1987年

[2]张汝伦:《二十世纪德国哲学》,人民出版社,2008年

[3]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

[4]李磊:《外国新闻史教程》,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

[5]钟瑛:《网络传播伦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6][美]迈克尔・德图佐斯:《未完成的革命,以人为本的计算机时代》,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年

[7][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99年

网络现象例10

如果要追溯拍客的历史,我想“拍客”该是跟照相机的出现而出现的。但在照相机特别是数码照相机没有普及的年代,“拍客”其实只是极少数人自娱自乐的专利,我们也可以把这些人称作“摄影爱好者”。它们所记录的内容范围比较狭窄,一般限于人文景观、家庭生活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摄录一体的相机、DV机、手机等数码产品已不再是奢侈品,摄影摄像成了绝大多数人们都能消费得起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所记录的内容也大大拓展,人文景观、风俗习惯、社会事件几乎无所不包。而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后,人们的这种生活方式衍生出了这么一种独特的人群——网络拍客。拍客的涵义也在发生了悄然而深远的变化,即从图文影像到视频影像的过渡。对于网络拍客,百度百科的阐释是:互联网时代下,利用各类相机、手机或DV摄像机等数码设备拍摄的图像或视频,通过计算机编辑处理后,上传网络并分享、传播影像的人群。可以说,“网络拍客”的诞生,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流行文化的盛行。

一、网络拍客存在之依据

首先,网络拍客存在有法之依据。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言行当不能僭越于法律,“法有明文规定方可行”,这是常识。但“彭城第一拍客”在为DV爱好者介绍其拍客经验的时候说的“法无明文禁止就可行”令笔者印象深刻,“就是说只要是在法律允许和限制的条件下,才能够决定取舍与否,就公民采访权来说,没有哪一条规定说公民没有采访权,或者是公民采访以后,触犯了哪一条可以制约的法律,受到约束和法律的制裁,现在可以说没有,那么如果说没有,就是默许,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会称其违法,所以公民采访权应该和法律的约束没有冲突。”如果说“彭城第一拍客”的说法还有点打法律的球的话,那么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则可以说是为拍客的存在提供了法之依据。拍客们把所拍的图片、视频及文字等通过博客、播客等分享他们的信息,就笔者的理解,该属于言论、出版的自由。此外,如果“拍客”将拍照、录像当作一项艺术创作的话,国家不仅不限制,而且是积极支持的。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因此,从以上两方面来说,只要拍客们所拍的内容不庸俗、不侵权、不违法,他们都可以把自己的作品上传到网上与网民们分享。

其次/!/,网络拍客满足了大众所需,颠覆了传统媒体的话语权,适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信息的多元需求。网络拍客可以说是自媒体的一种典型。美国新闻学会的媒体中心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对“We Media(自媒体)”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自媒体时代,网络技术和数码产品的普及,信息传播的技术门槛和价格门槛大幅度降低,这使得大众从新闻接收者向新闻传播者的转变成为了可能,也使得社会百态得以在广大民众中呈现,而不仅仅只是传统媒体所呈现的信息。拍客利用数码工具拍摄的各种内容,满足了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对信息的多元需求,不少内容还成为了广大的焦点,这也给拍客们以精神动力并把拍摄之行为进行下去。

再次,网络拍客弥补了传统媒体的不足,打破了媒体的局限,并与传统媒体形成互动,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记者的角色。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上,拍客们的镜头成了传统媒体获取新闻素材的一个有力的途径。伦敦地铁爆炸案、中国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等,在传统媒体上都留下了拍客的烙印。在优酷、土豆、酷6拍客网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拍客的视频内容都是关于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的,而且在传播中也有对事件当事人的采访。为了更贴近百姓生活,把媒体办得更有特色,我们也看到,目前不少传统媒体也设置了相应的栏目或节目。如河南电视台《拍客行动》是全国首档以照片为载体展示人生百态的融情感、娱乐于一体的大型演播室节目。它以摄影爱好者的独特视角,讲述图片背后的故事,关注社会热点、关注百姓生活,受到百姓欢迎。再如《齐鲁晚报》推出了“拍客”版,在该版打造“拎机一动”、“拍客聚焦”等专栏,打造最佳“拍客联盟”品牌。一年多来,“拍客”版从每周1个版,增加到每周4个版。在实践过程中,一些优秀的拍客,已从单纯的摄影或摄像爱好者转为社会特殊生活的记录者。如“用平民眼光记录百姓故事”的“芝麻拍客”刘远祥所拍的网络视频《西单女孩》、《中国阿甘的故事》等等就曾感动了网民们,点击率甚至超过千万。他也因此于2010年月10月26日得到新华社“中国网事”邀请,并参加了新华社“中国网事”的选择策划会。

二、网络拍客存在的问题

尽管网络拍客有其存在的合理原因,他们对信息的传播确也起到了延伸和补充的作用,但其所暴露的问题也是明显的。

1、不少拍客所拍内容趣味低下,只为赚取点击率

有些视频或图片以夸张的文字命名,如“史上最牛”、“不看后悔”、“绝美”等。但看了之后,不少视频或图片与上传者所说却大有出入,真实性根本得不到保障。一些恶搞视频或图片不仅不能让公众吸取营养,反而会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造成很坏的影响,与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显相悖。

此外,随着拍客文化的盛行,一些厂商开始介入,他们雇佣知名拍客为其商品打造植入广告的网络电影。“这类拍客从网站上接任务,根据特定的主题拍摄视频,范围涉及MTV、各种体裁短句、公益广告、宣传片等,一个五六分钟的视频广告开价千元左右。”而对于植入性广告,目前是学界一个正在讨论的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仅对广告主制作、委托、广告都有非常明确的流程,并且规定了在每个环节中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拍客作为一个拍摄、制作者,他们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责任?这个很难监督。

2、拍客与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的冲突问题

对于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这“三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指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网络拍客在传播视频或照片影像的时候,往往忽视相关法规,以个人喜好或是个人利益为中心而不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中心,也因此常常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中国传媒大学南广版“艳照门”事件、海南师范大学女生宿舍遭偷拍事件以及郭晶晶的“红外线镜头偷拍事件”可以说是此中的典型案例。

3、拍客所引起的部分职能部门的管理错位问题

例如,为了有效的遏制交通问题,广州、武汉等地曾悬赏拍客拍相关交通违规行为。但对于该种举措,不少学者对此却并不认同,他们认为,拍客在进行该项工作的过程中,其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拍客拍摄各种违规车辆的违规行为,然后把所拍录像传给交警队审阅,实质上是一种间接执法行为。而作为拍客个人,显然不存在这种执法权力。从权力的规范和赋予角度来说,交管部门应没有这种权力的赋予权力。所以,严格说来,拍客们的行为正当性值得怀疑。”就笔者看来,规范交通行为本来就是交管部门的责任所在,拍客的出现,可以说是交警权力的下移,但换种角度看,这又未尝不可说是交管部门自身的懒政。因此,这种结果,很可能会导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错位问题。

4、拍客与人文关怀的冲突

中共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理念。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这两个新名词透露了中共“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变化”,体现了执政党对人的关怀、社会对人的关爱,也拉近了执政党与人民的距离。如前所述,就交通执法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好的执法应该是着重预防和管理,而不是为了罚款经济。而职业拍客为了取证,更愿意违规者将违规行为完成,而不是得到及时纠正,这不仅背离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初衷,显然也背离了《行政处罚法》的宗旨和十七大报告精神。

三、网络拍客背后的思索

无可置否,拍客从出现至今,产生了不少有影响的优秀的作品,并且他们的出现亦为传统媒体注入了一股新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使得信息的传播手段更加多元,视角更加多样,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满足了信息时代人们的需求。然而,站在法制及伦理的角度考察拍客文化,我们会发现,不少拍客作品在选材上缺乏新意,不能推陈出新,缺乏张力和感染力,更有甚者,一些拍客为了个人利益或私欲而忽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此,笔者认为,为了刚好地行使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积极地发挥网络拍客的信息传播职能,“拍客们”在记录社会生活时,至少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首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重人文关怀。不得制黄、传黄,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次,加强自律精神,为“拍客文化”设线,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的理念,向广大老百姓传递积极健康向上的作品。而就相关职能部门及传统媒体,他们在发挥拍客监督作用及传播、共享信息作用的同时,应该注意引导、教育,从而规范拍客的行为。此外,视频网站及各类摄影网站、论坛等编辑人员应认真把好关,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为准绳,积极打造“拍客品牌”,而不是为一时的利益或私欲放弃职业操守;最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各类商业网站视频频道、各类视频网站及相关网站的监管。对于拍客,可在引入注册实名制的同时建立公众举报制,专设相关人员进行跟进。只有做到多管齐下,才能为拍客们建立一个健康、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他们成为时代真正的见证者和记录者、生活的发现者和参与者,从而构建出一个和谐的媒介环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天策. 网络新闻传播学[M].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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