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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入门模板(10篇)

时间:2023-09-24 10:20:44

网络安全入门

网络安全入门例1

为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工作,9月14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织全市网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本次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围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宣传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手提袋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并结合当前互联网发展的新特点向群众重点讲解新时期网络活动和网上交易应注意的有关事项,营造了互联网“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此次宣传活动出动车辆x辆,警力x人,横幅x条,展板x块,发放《网络安全宣传知识手册》x余份,宣传手提袋xx余个。

通过此次网络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群众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为保障群众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个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构筑了第一道安全防线,宣传活动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

网络安全入门例2

应用软件安全、数据库安全及操作系统安全都属于信息系统安全的范畴,应用软件安全性低主要是指一些网上免费下载的软件可能带有病毒,使公安信息系统安全性不高;以ORACLE数据库为主的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因为缺乏加密保护措施和身份认证体系,信息很容易被泄露,存在较大的安全问题;作为应用服务的一种公共平台,操作系统的安全审计和访问权限设置不完善,存在许多安全漏洞,导致公安部门操作软件的系统安全性能低。

2、网络系统本身安全性较低

网络通信设备安全及通信传输信道安全是网络系统安全的主要内容,其中交换机和路由器等具有远程访问及维护功能的设备都属于网络通信设备,很可能被非法用户操控。而网络系统通信传输信道包括帧中继、邮电专线及DDN等,也有少数是微波信道或自建光纤,这些传输信道普遍存在线路不稳定、中间环节多和质量较差的缺点,如果出现问题的话就需要占用大量时间进行检测和维修,导致网络不能正常工作。对于通过电话拨号上网的地区,用户越多越有利于非法用户的攻击,给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3、管理能力较差

一些公安部门的网络管理忽视日志审计的作用,加上管理能力较差,不能正确的检测出运行故障,缺乏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面对“黑客”的攻击,在无法检测的情况下不能做到及时上报,使非法人员得不到应有惩治。

4、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管理人员应正确的认识到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与互联网有很大的关系,同样存在安全问题,应加强管理。网络中任何一个环节受到破坏都会影响整个公安网络的正常运行,因此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将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心,避免非法人员的攻击。此外还要对内部网络进行完善和改进,及时的修补内部安全漏洞,从内、外部两方面入手来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大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网络安全隔离、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安全管理都属于信息安全管理的范围。具体措施如下:一是网络安全隔离。可以采取在网络出入口设置防火墙的方式来达到隐蔽内部网络、强化和集中控制安全措施以及对网上非法活动进行记录的目的。其中将内部网络屏蔽的操作是将地址进行转换来实现内外网络的隔离,从而确保内部网络信息不会被外部用户获取;强化和集中控制安全措施主要是指通过复杂的安全管理策略来实现不同用户对不同安全性的要求;而对网上非法活动进行记录的过程能审计非法用户的入侵并自动报警,维护了网络系统的安全。二是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首先,要保证数据库系统结构的完整和安全,可以通过对重要数据的读取和保存过程进行解密及加密等密码机制来强化软件系统的管理,配备专门的网络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规范软件应用的范围和相关条例;其次,在应用网上下载软件前必须进行检测,防止病毒入侵;最后,对于安全性能强的操作系统时要做到审核用户的访问权限,记录操作内容和流程。三是数据安全管理。利用计算机安全产品对数据进行安全管理,参考密级评判标准来决定信息是否传到网上,从根本上提高数据的安全性。

2、加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

网络设备和网络信道的安全管理是保障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措施来实现:一是严格管理远程访问和维护功能。一方面要在信息中心设置统一的远程拨号入口,逐渐减少入口的数量,加强对账号的管理,通过回拨认证等服务系统的方式来完成一个账号只能由一人登录的身份认证,避免非公安人员随意登录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加强远程维护的抗破解性能,采取设置安全性高的密码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网络的安全性。二是通过链路层连接认证的方式完成网络设备的互联。因为网络中存在一些虚假的设备,因此可以设置PPP协议认证来确保互联设备的安全性。其三,线路加密。在网络信道的线路上配备能够进行抗流量分析及对数据进行保密的加密设备,这样能使数据更加完整,不易受到外界入侵。其四,由公安部门自建信道。由于租用信道存在线路不稳定和质量较差的弊端,可以利用保密性强、质量保证和抗干扰能力强的光纤线路自建信道,从而提高网络传输的安全性能。

3、完善行政管理制度

有效的技术是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行政管理和保障机制,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不仅可以避免外部非法人员的入侵,还能防止内部人为破坏,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对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对信息管理及网络运行设置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信息的管理和网络的运行,这样不仅方便管理,还能提高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具体可以采取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和明确管理条例的方法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培养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由于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较高,其中信息管理员必须做到对信息系统的运行进行定期的检测,严格的审核网络信息的安全保密性,针对网络安全的现状提出意见和改进方案,网络安全员除了要定期检测网络和分析网络安全性能外,还要对管理工作进行设计和规划。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培养,建立一个专业的安全管理团队来维护信息和网络的安全。

(3)创建信息网络管理部门。通过创建信息网络管理部门来对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进行专门的管理,其工作内容主要有:第一,管理应用系统的安全。在保证应用系统正常工作的基础上,定期维护系统的安全和用户授权工作。第二,监测和安全管理。监控网络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漏洞,预防和终止非法人员的破坏,此外合理的配置网络系统设备,使信息网络更加安全可靠。第三,管理密钥及认证中心。对网络密钥、密码的计算以及网络系统设备的管理做到规范,统一发放警察及服务器的认证证书。

网络安全入门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管的工作原则、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为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公安网安部门履行网络安全监管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网安部门必须深入学习《网络安全法》,主动应对其带来的各种变化,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监管职能,大力推动《网络安全法》执法实践。本文从深入理解领会、把握职能定位和厘清竞合适用三个维度探讨公安机关如何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重点解读《网络安全法》与相关网络安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七项管理制度上的交叉理解和竞合适用问题。

1

深入理解领会

作为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贯穿了网络空间主权维护、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网络安全综合治理、网络安全重点保护四项原则,体现了我国对网络安全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规定了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电信、公安依法履行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管理体制,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资源整合和行动协同;确立或重申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产品和服务管理、网络实名、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和应用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含国家安全审查、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境内存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七大制度,规定了执法协助、危害行为规制、责任追究等三大项行政立法的通用要求(见下图);总体来看,《网络安全法》形成了网络自身保护与网络服务保护相结合,网络技术安全与内容安全相结合,网络生命周期管控与网络供应链条管控相结合,教育、查处和信用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

《网络安全法》的体系架构图

2

把握职能定位

在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方面,《网络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其他规定网络安全职责问题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条例》和《办法》分别明确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综上所述,国家网信部门是网络安全的统筹协调部门,而公安机关是网络安全的法定主管部门,因而《网络安全法》中,除了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的事项,对于未列明监管部门或者宽泛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的事项,公安机关均应承担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应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推动各级公安网安部门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法》的执法工作。

3

厘清竞合适用

《网络安全法》不少制度、条款、术语与其他网络安全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存在交叉和不一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实名、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和应用软件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执法协助、危害行为规制等七项管理制度须重点进行关联解读和适用理解。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等级保护目的在于“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从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负责人、防病毒、攻击、侵入、数据保护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义务,并明确了还需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违者根据第五十九条处罚。目前,明确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做出规定的行政法规有《条例》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在第二十条规定违反等级保护制度可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的行政处罚。为落实《条例》,公安部会同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7年出台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了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建设、整改、测评等流程以及三级以上信息系统选用安全专用产品和测评机构的要求,在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方面则指向了推荐性的行业标准。因此,违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流程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则违反了《条例》第九条,可以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处罚。而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条例》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保护有关义务属于《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因此,应适用《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处罚。此外,还有《办法》中规定的安全义务,虽然未列明属于等级保护,但如其属于实体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范畴,目的在于“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的,也应适用《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处罚。而根据《办法》制订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运行安全、数据安全义务,在处罚时应引用《办法》,将《规定》规定的细化要求视为《办法》中有关安全义务的解释,在此基础上运用《网络安全法》实施处罚。

2)网络实名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即时通讯等服务”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处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并在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则规定了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单位和联网单位要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信息审计功能。综上所述,网络实名的完整要求包括了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真实身份信息的核验、对真实身份信息的留存、不提供则不服务四个方面,分别在《网络安全法》、《反恐法》、《规定》作了要求,对违反者应分别适用相应依据处罚。

3)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而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相应的法律责任分别由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作了规定,存在竞合之处,前者规定的是特殊主体“网络运营者”,后者是一般主体“任何个人和组织”。对网络运营者的违法行为应依照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罚,对其他主体(包括网络运营者内部员工的个人违法行为)则依据依照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处罚。

4)网络信息和应用软件管理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在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仅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给予处罚,并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纳入在内。而对违法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措施既包括了未“加强对用户的信息的管理”,还包括了“发现”违法信息但未采取措施。此外,《规定》中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和联网单位要“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停止传输违法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与《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竞合,应适用《网络安全法》。

另外,《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法律责任,其适用对象是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似乎指的是通信网络的短信息)和应用软件下载提供者,将安全义务、处置义务、报告义务全面纳入,适用的行为是发送信息及提供应用软件,而不仅仅是信息。

5)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并在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了处罚。因此,第三十八条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义务的规定包含了第三十八条的内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第三十八条的义务,应按照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处罚。第三十八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其“检测评估”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测评”存在交叉。由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是“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因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等级测评仍应开展。

6)执法协助

《网络安全法》规定了情况报告机制、技术支持协助、配合监督检查、配合信息处置等执法协助义务,与《反恐法》、《条例》、《办法》存在复杂的竞合关系,须正确理解适用。

(1)情况报告。《网络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危害网络安全行为举报、网络产品和服务风险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个人信息事件报告、违法信息报告、恶意程序报告等制度。第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八条规定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用户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设置恶意程序,或者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网络产品和服务风险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个人信息事件报告、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对违法信息和恶意程序的报告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罚。而《条例》第十四条也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有关使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并在第二十条中规定了处罚。因此,对于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风险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个人信息事件报告,以及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的恶意程序和违法信息报告等责任,未向公安机关履行报告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处罚,对于其他案件包括违法信息的报告,其法律责任仍适用《条例》第二十条。

(2)技术支持协助。《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并在法律责任中规定了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罚。该条系借鉴《反恐法》第十八条所作的规定。但未明确提到十八条规定的“接术接口和解密”。《反恐法》规定了由主管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而《办法》第八条则规定“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并规定了公安机关对拒不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行为的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规定采取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应当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并规定了违者适用《办法》予以处罚。具体适用上,如属于防范、调查恐怖活动的情形,适用《反恐法》,如属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情形,适用《网络安全法》。如果不属于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的情形,未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未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则适用《办法》。

(3)配合监督检查。《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行为实施处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因此,拒绝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的,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处罚。阻碍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的,对“单位”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予以处罚。

(4)配合信息处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并在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处罚。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发现含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时,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者删除”。《反恐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并在第八十四条规定了处罚。因此,不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给予处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落实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由公安机关依照《反恐法》处罚。至于处置措施,除了停止传输、消除外,还可使用《反恐法》所提到的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还有《办法》提到的关闭地址、目录、服务器。

7)危害行为规制

网络安全入门例4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0-0073-02

信息安全是基础。电子政务的发展,特别是以云计算、泛在网为代表的先进理念、模式及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信息网络安全提出更高要求。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政治互动和网上办事的重要平台,这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信息化应用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建设为保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病毒和“黑客”攻击带来的网络瘫痪和政府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风险的损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络安全管理现状

1.1 政府缺乏对网站本身的监管

目前,仍有不少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网站维护,导致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如被篡改,将出现无人过问的现象,影响了网站和政府的整体形象。

1.2 面临诸多安全威胁

近年来,各种网站,包括政府门户网站会不断更新。各种网络病毒攻击不仅会影响网站的正常运行,而且严重动摇了人们对网络应用的信心和安全。根据数据分析,Web应用程序80%都或多或少存在网络安全问题,其中有许多是非常严重的问题。特别是伴随着当今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应用网络的领域范围越来越广,使得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政府门户网站最容易受到网络安全威胁和攻击,主要是网页挂马、拒绝服务攻击、黑客入侵和篡改网站。

2 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风险的表现形式

2.1 内部网络入侵

虽然政府和政府内的设备是内部办公网络门户,但仍无法避免黑客以巧妙手段盗取一些敏感材料,或直接破坏电子商务的应用程序。

2.2 攻击在线业务

一个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功能是为用户提供如公众、企业和其他在线服务,但一旦这些服务遭到攻击可能导致服务终止或瘫痪,势必对网络的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影响,如发生大量的经济损失,甚至在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社会安定。

2.3 篡改页面

由于网站上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一旦政府门户网站被篡改,通常会导致巨大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一系列政治事件。有挂马篡改其网页,虽然不一定是直接连接到木马网站的损坏,但可能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更重要的是,一旦网站被挂马,就会使公信力和政府门户遭受严重打击,最终严重影响电子政务。

3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络安全建设的必要性

3.1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建设是提高网站安全性的必要手段

为了确保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性,必须加强日常维护和网站安全建设,提高维护管理和现场安全级别。从目前的维护来看,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点和建设通过构建安全的政府门户网站,可以显著提高。因此,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安全防范是必要的手段,以提高网站的安全性。

3.2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建设是促进网站整体水平提升的必要途径

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由于短时间内门户网站在发展方面,现场维护和建筑物的安全水平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要达到提高网站的安全性,必须积极加强日常维护和安全现场施工工作。从目前的政府门户网站的实际操作中,维持和加强政府重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以促进推广安全施工现场整体水平。

3.3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和安全建设是网站健康发展的必要阶段

从目前来看,网站的发展可能面临严重的恶意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持续的安全建设工作,以有效应对网络攻击。普通的商业网站都经历过这个阶段的发展。因此,政府门户网站,必须进行现场维护和安全建设。

4 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的途径

4.1 以法律体系来保障信息安全,加快信息安全立法

必须加快信息安全立法。具体地讲,法治是在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的立法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为运行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建立促进国家发展的环境法律文化和信息的逐步规则网络安全需要适应的形成。为了加强信息网络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护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可以国际制度的方式制定联网的信息网络,并明确定义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处理。

4.2 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人员

政府门户网站要建立一个全面的网络维护队伍,以确保网络能够有效地维护和正确使用。此外,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专业的维修队伍分级分层管理网络。每个安全级别达到了负责网络安全的监管。在确保该网站满足运行需要的安全性方面,可配备一个专业的网络管理员。从目前的政府门户网站的实际操作中,建立了完善的人事和组织结构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维护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4.3 风险事后应急恢复

事后风险防范的是最后一组防御措施。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网站的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情况后的恢复,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的安全性应急响应系统。一旦政府门户网站被篡改,会影响政府的形象,产生不良后果。如果政府网站被篡改,则必须第一时间还原现场信息。如何及时地还原信息,并恢复被篡改内容成为主要的目标。

4.4 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维修和安全,仅仅依靠网络的管理团队是不够的。除了网络管理队伍的形成,政府部门应对用户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确保长期性的安全培训。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培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性,促进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建设取得积极成果。

5 结 论

总之,要对当前运行进程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正常运行维护,确保网站安全,就必须加强安全建设和维护政府门户网站。因此,要积极建立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体系,选择安全的结构设计,并积极采用防篡改技术的网站,维护安全的政府门户网站,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政府门户网站遭受恶意网络攻击。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门户网站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及稳定运行。参考文献:

[1]陈征.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措施探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08.

[2]孔威,吴琼.“黑客”攻击政府网站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J].科技创新导报,2007(27):133.

[3]赵建青.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现状与路径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7(6):51-53.

网络安全入门例5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323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民数量也是急剧增加,网络文化传播成为人们摄取知识和信息的主要途径。随之而来的是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成为了世界所有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面对挑战,欧盟各国都在不断探索和研究如何加强网络文化安全,以维护自身在互联网上的文化安全,同时防范来自他国的威胁。在维护网络文化安全,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网站的毒害等方面,都坚持以法律为主要手段,通过政府和民间的密切合作,维护自身网络文化安全,其经验值得借鉴和思考。

1欧盟的相关措施

11欧盟各国以政府为主导,以法律为基础,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第一,制定法律法规,加强网络文化法律建设。为保证网络文化安全,欧盟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欧盟第一部信息安全法于1992年颁布,即《信息安全框架决议》。这部法律的制定翻开了欧盟网络立法新的一页。其后,在1999年,为了更好地应对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有害信息不断增多,严重威胁了网络的安全,因此,欧盟通过了《关于采取通过打击全球互联网上的非法和有害内容以促进更安全使用互联网的多年度共同体行动计划的第276/1999/EC号决定》,此项法律为欧盟加强互联网监管提供法律依据。1997年8月,德国正式实施《多媒体法》,用于保护公共利益及公民网络权利。英国先后制定了《防止滥用电脑法》《数据保护权法》和《隐私和电子通信条例》以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经过欧盟和各个国家的努力,建立了内容丰富、相对完备的网络文化安全体系。

第二,社交网站的信息监管不断加强。社交网站是网络互动的重要平台,也成为各种有害信息的主要来源,为加强信息监管,让社交网站更好地服务大众,2008年6月,欧洲W络与信息安全署建议对facebook和Myspace等影响全欧洲的这些社交网站严密检查。同时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署为了更好监控,研发了多种语言的共享和报警系统来加以应对。英国政府也在考虑介入对上述社交网站的监管,届时所有英国人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邮件地址都会被政府记录在案。

第三,为应对美国等国的文化入侵及渗透,加强网络文化保护。面对美国强势的网络文化入侵,欧盟各国都积极应对。以法国“文化例外”为代表,认为文化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它是精神层面的特殊商品,文化产品的贸易尽管体现在金钱和商业利益上,但不能只考虑商家的商业利益,应允许各国采取保护文化个性和文化产业的措施,2003年法国的“文化例外”得到欧盟的认可,成为欧盟宪法中的一条,10年后,法国在2013年同美国和欧洲的自由贸易谈判中,要求欧盟在认可基础上维护法国“文化例外”的立场,即将视听领域排除在自由贸易谈判之外,并强调这一立场适用于网络文化领域。

12欧盟各国打击网络犯罪,尤其加大打击毒害青少年的网络犯罪行为第一,加快制定法律。为了提高欧盟内部的网络安全,2003年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建立欧洲信息文化安全的决议》,这个决议表明,欧盟希望用交流与合作的方式来保护网络安全。其后,2005年欧洲又通过了《关于打击信息系统犯罪的欧盟委员会框架决议》,其中明文规定“非法接触信息系统、非法进行系统干扰、非法进行数据干扰”等视为违法犯罪行动。不仅如此,对那些从事鼓动、帮助、教唆和试图实施上述任何犯罪行为的,法律都会予以严惩。欧盟成员国的“领头羊”法国政府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重新修订,严厉打击以互联网为手段从事危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如在互联网上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暴力等有害于他们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最高可处以7年监禁和10万欧元罚款;同时制定《内部安全行动法》,对窃取和盗用他人网络信息和网络身份的违法犯罪行为,可处以1年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的罚款。还要求运营商屏蔽相关网站,在校园内使用的服务器有过滤功能。

第二,设立专门机构,对自身文化安全进行保护。德国专门设置了政府网络安全机构,包括联邦刑警局以及“青少年有害媒体审核署”,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审核德国各个网站和网页内容,不合法的予以关停。法国司法系统也成立了维护网络安全的网络警察部门,专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此外,警察部门还专门成立负责技术痕迹和信息处理的专业部门,并设置网络犯罪调查员,把他们配备在大区级司法机关。英国成立“互联网监督基金会”将网络信息根据色情、辱骂性语言、暴力、种族主义言论等不同内容进行分类,并在有上述内容的网页和网站上植入标记,当用户打开网页并浏览到植入标记的信息时,系统将自动弹出提示,询问上网用户是否继续,用户有自行选择停止还是继续的权利。英国对儿童的保护十分周到,成立了专门保护儿童的特别工作组和在线儿童保护中心,专门对上网的儿童进行保护。

13欧盟各国重视新技术研发,保护网络文化安全

各国为保护自己的网络安全,都加大对网络技术的投入。为防敏感信息外泄,更好地维护网络安全,德国政府与英飞凌公司等高科技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建立“安全合作伙伴关系”。同时政府还资助“信息技术安全研究”项目。这个项目2008年启动,德国教研部为应对网络安全,迄今已批准投入3000万欧元,拟为20项科研计划投入。法国为了更好地保护重要的公共机构和应急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流,研发并建立了一个名叫“兰波”的安全电话网络。而部际安全内部网则是更好地保证了加密文件的实时共享,成为政府处理紧急事件和危机的可靠工具。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办公室还研发了信息隔离机制,在同一台机器上同时处理公共信息和敏感信息。

14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多,对网络文化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国认识到,只靠政府是无法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的,因此必须调动民众的力量,参与到网络文化保护之中,才能收到良好效果。在英国,政府鼓励民间机构和组织开设网络热线,鼓励网民举报有害儿童健康的非法网站。而法国的网络运营商们则成立了互联网监护会、法国域名注册协会和互联网用户协会等自发的网络社会组织机构,建立专门宣传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网站。为了让青少年安全、快捷地上网,法国学校专门开设了网络安全的相关课程,让学生在上网时形成正确的上网习惯。

2对我国的启示

21要把维护国家的网络文化安全

要把维护国家的网络文化安全,放到同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同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文化安全是国家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国家安全的题中之义,已经成为国际较量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安全是我国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的核心和灵魂。随着全球进入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文化的渗透与反渗透在网络中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着、发展着,成为各国向他国进行文化争夺的主战场。我们要向美国学习,把网络文化安全放在国家重大战略位置上,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样才能在新兴的网络文化保卫战中占有一席之地。

22网络文化的建设要“软”“硬”两手抓,两手都重视

“硬”的方面,要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力度。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信息技术产品,改变引进利用再引进再利用的循环发展路线。“软”的方面是要重视网络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当前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和自由流动性使网络文化成为“不设防”的文化形态,随之带来的外来文化入侵使本国的文化安全战略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我国从事网络文化工作的人员素质与网络文化快速发展势头并不适应,可以说是龙蛇混杂。这就要求我们要创造各种条件,吸引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从事网络文化建设和发展,同时不断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我们只有在软硬两方面建设得都过硬,才能在网络文化安全的较量中取得胜利。

23加快网络文化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大打击网络色情犯罪第一,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我国经过22年的网络发展,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比如《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但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我国的网络法律制定严重滞后,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这就要求我们政府加大对网络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制定的力度,比如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等,对这些都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予以约束,让网络健康发展。

第二,加大对网络色情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安全。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731亿人,大部分都是30岁以下,相当一部分孩子都会使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现在一些网站不时地弹出色情犯罪图片,还有一些网络直播为赚人气直播色情画面,这些都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我们政府要协同各个有关部门加大对这些网站和直播的打击力度,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24坚持政府主导,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相结合

我国政府从行政管理体制来讲,政府职能涵盖面广,在调控范围和执行力度上有着先天的优势,同时中国社会的现状使各类社会团体的发展还处在一个不完善的阶段,因而政府就成为网络文化建设的主力。同时,网络自身的开放性、高效性、多元性与互动性是网络文化的本质特征,如果网络的繁荣只是依靠政府的话,那网络文化是无法实现真正繁荣的,同时也无法阻止外来文化的入侵和渗透。因此,社会各类主体的参与是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地说,就是政府的职能就是加强政府在网络文化建设的“引导力和传播力”,加强相关网络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创新网络管理方式,完善网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财税政策和人才政策,为网络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秩序和发展环境。同时,其他网络文化建设主体也应当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各尽其能,不断健全网络服务制度,创新和完善网络文化产品,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机制,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积极参与政府的网络文化发展政策制定并就在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政府以更多的建议,使我国网络文化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洋德国:多重制度保证网络安全[N].新华网,2013-08-13

[2]李志伟法国网络安全战略正在兴起[N].人民日报,2013-01-01

网络安全入门例6

二、中国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组织和应急体系不完备

中国网络安全应急体系主要分为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网络内容管理应急几个部分,其应急管理部门是由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机要局)、国家安全部、总参三部等部门共同组成,其应急响应分别由这些不同部门来指导、协调和督促管理,其中,国务院应急办只是在形式上对其他部门进行应急协调,没有统一的顶层领导体系,形成职责不清和应急响应不及时的格局,对于同时涉及跨网络、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网络内容管理等方面的应急响应难以形成统一应对措施。地方网络安全应急部门机构的设置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地方设有专门的应急办,有的地方设在经信局、科技局、政府办、信息中心、公安局、安全厅等不同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从上到下的整体应急响应效率较差。

(二)网络安全风险形势研判能力不足

当前,网络信息安全态势处于一个新的形势之下,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说,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程度不断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风险点不断增加;从信息安全威胁的角度来说,随着高级持续性威胁的案例层出不穷,攻击者已经从攻击信息系统本身,转向攻击其背后的业务目标和政治目标。网络安全应急作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应对的重要过程和方法,不同于其他常规行业应急,我们当前还是局限于传统的应急角度,没有将防御和应急救助结合起来,对中国各类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网络攻击行为、网络攻击目的等方面的形势研判能力不足。对中国目前面临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威胁缺少精准案例和证据,首先是数量不清,很多部门对有没有受到攻击不清楚,国家多大范围的网络和信息产业受到威胁不清楚;其次是问题不清楚,到底入侵渗透到什么程度不清楚,对于真正的攻击源头不清楚。

(三)重大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备

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方面,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已经制定涉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对于网络舆情的应急也有一定的预案,有些部门和地方也都不同程度制定了一些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不过,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不平衡,预案操作性较差,存在一些缺陷。对于涉及到国家安全、民生和经济等重大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的安全应急没有整体完备的预案。

(四)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措施缺乏

中国的网络安全技术装备市场大部分被国外公司占据,从网络设备到网络之上的软硬件设备,大多采用国外装备和技术,一旦发生涉及国家利益的突发事件,在国外技术装备被攻击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找到可替代的应急设备。例如,2014年4月8日微软停止了对WindowsXP的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当前使用WindowsXP的用户占到70%-80%份额,这些用户有半数没有升级到更高操作系统的打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到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应急措施。如果一旦出现更严重的国际争端甚至发生战争,我们受制于人的这些网络技术装备难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五)核心信息技术装备的自主化水平较低

网络信息安全与核心信息技术装备的自主化息息相关,核心信息技术装备的自主化是网络安全应急体系的战略性产业基础。目前,虽然中国的信息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逐渐完善,但是整体来看,国产核心信息技术装备的市场占有率不高,与国外的技术差距也比较大。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国内浪潮、曙光、华为和联想等高性能服务器企业的整体市场占有率不足三分之一;虽有服务器和客户端相关的研发产品,但并未走向市场化。国内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电子等主要应用领域的芯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低。在技术差距方面,中国高性能计算机的关键元器件特别是中央处理器芯片目前仍依赖国外厂商,数据库的发展水平和成熟度与国际标准也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市场占有率、技术差距等因素,直接导致了中国自主可控的安全技术装备不足,存在数据泄漏风险和情报监控风险。目前,国外企业已广泛参与了中国所有大型网络项目的建设,涉及政府、海关、邮政、金融、铁路、民航、医疗、军警等重要行业,长此以往,中国的社会、经济、军事等方面将存在严重的战略风险。有数据显示,中国主要金融机构的信息化设备国产化率不足2%,面向复杂业务处理的中高端服务器几乎全部采用了国外产品。如大中型主机、高端服务器产品基本上以IBM、HP、SUN为主,而这样的选择也直接导致了处理器、部件甚至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相互之间并不兼容,用户一旦采用某厂家的小型机后,就很难摆脱高额投资与服务追加的恶性循环,更为严重的是它直接导致了被境外控制的威胁,对设备带有的“漏洞”和“后门”抵抗力、免疫力减弱。不能预先检测到间谍软件和隐蔽通道,就无法有效遏制数据窃取。据统计,2013年前8个月,境外有2.2万个IP地址通过植入后门对中国境内4.6万个网络实施控制。中国关键信息系统对国外主机的长期依赖,使得信息安全不可控的问题日益突出。WindowsXP停止服务的事件也是冲击国内2亿用户的重要信息安全事件。对国外信息产品的严重依赖导致中国信息化建设的安全底数不清,国外垄断信息产品对中国而言是一个“黑盒子”,无法准确判断其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

三、加强中国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建设完备网络安全应急体系

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关系国计民生,这个系统性的体系是否完备、运转是否得当,会对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产生重大直接影响。因而,理顺网络安全应急机制、清晰地明确权责是统筹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体系的首要工作。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一是成立网络安全应急中心,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该中心作为中央政府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导、协调和督促网络基础设施应急、公共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应急、网络内容管理应急等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建立不同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如果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可以考虑另行成立相关的指挥协调机构,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有效的作用。二是把仍然分散在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应急管理职能适当加以整合。同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类的特点及管理的重点,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将不同业务部门所涉及到的不同类型的网络安全应急机制与系统有机地统筹、结合在一个子体系中,以提升网络安全应急体系与系统的应急指挥、协同部署的效率与效能。

(二)加快网络应急法制建设

当前,国家对于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管理已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条例,来保障此类事件发生时的有效应急管理,而对于网络安全应急尚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条例。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有关业务流程和相关业务标准,进一步加强有关信息安全的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并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措施。与此同时,全国立法机关也应该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尽量加快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网络安全应急体系与应急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划、制定工作,将网络应急工作全面纳入系统化的法制建设轨道中来。

(三)健全应急情报共享机制

任何应急响应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两个环节。一是未雨绸缪,即在事件发生前的充分准备,包括风险评估、制定安全计划、安全意识的培训,以安全通告的方式进行的预警及各种防范措施等;二是亡羊补牢,即在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期把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在这里,措施的执行者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系统。这些措施包括:系统备份、病毒检测、后门检测、清除病毒或后门、隔离、系统恢复、调查与追踪、入侵者取证等一系列操作。可见,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掌控是预警和采取科学性措施的关键,必须建立应急情报共享机制。通过可信的信息共享,实现网络安全信息情报的及时、有效沟通,能够为网络安全应急提供充足的预警、决策、反应时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的网络安全应急中心负责协调关键基础设施拥有者和经营者,保障在业务连续性、危害管理、信息系统攻击、网络犯罪、保护关键场所免受破坏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并与中国情报分析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共享网络威胁情报,提高网络安全风险形势研判能力。要充分利用目前相关政府部门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协同、信息共享这一有利契机,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社会各方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共建、共享。建立有效的应急管理机构,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完善的预警检测、通报机制,分析安全信息,警报信息和制订预警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四)强化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最早始于军队,是将平时制定和执行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与战时的灵活性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应急预案基于对潜在危险源可能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将应对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合理规划,落实应对过程中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环节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职责,是实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有效途径。由于应急预案是在平时研制的,时间上比较从容,因此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并在较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深入论证,从而提高其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通过应急预案的研制,可以增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风险意识,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研究和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也有利于对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进行系统评估与论证,提高应急资源的使用效率。基于网络安全的应急演练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网络安全应急中心应根据重大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网络基础营运部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CNCERT/C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相关网络应急部门开展网络安全事件演练,以网络安全保障为场景,采用实战方式,通过演练有效检验各单位的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水平,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可以考虑建立由网络基础运营部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CNCERT/C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相关网络应急的一级部门以及涉及安全保密的科研机构、民族企业共同参与的“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联盟,在应急演练方面形成部级的权威标准,定期进行不同业务部门的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与评测,以“应急演练”的方式促进网络安全应急工作的发展完善。

(五)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网络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是有效提升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的关键。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网络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步伐,建立健全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和高效的人才培训机制,以及广泛的人才交流机制。要发挥科学研究部门和高等院校的优势,积极支持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和培训机构建设,努力培养一支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技术素质过硬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加强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要密切跟踪网络信息安全领域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加强相关技术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着力开展新的网络框架下网络安全问题的研究,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以有效应对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各种挑战。同时,应不断提高网络安全应急人才队伍素质,定期组织对网络安全应急人员的能力培训,强化和补充新的网络安全威胁知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网络安全应急一线工作人员、科研人员的有关政治素养和技术业务培训。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与互联网技术密切相关,新技术新思想的发展日新月异,相关领域一线的工作人员与科研人员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探索新问题、发现新矛盾、寻求新方法,才能有力地促进网络安全应急工作的不断发展;只有培养和储备足够的网络安全应急专业人才,我们的网络安全最后一道屏障才能得到保障。

(六)加速基础技术与相关标准的研究

与网络安全应急相关的业务部门、科研机构、民族企业等有关单位应进一步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开展面向全局、着眼未来的网络安全应急运作机制、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技术、网络安全预警和控制等研究,组织参加相关培训,推广和普及新的网络安全应急技术。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具有高度概括性与实际可操作性,又能在短时间内部署测试的,能够与不同地方、不同业务部门相适应的网络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建立包括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流程标准、配套设施标准在内的网络安全应急标准体系。

(七)加快核心信息技术装备国产化逐步替代的步伐

为实现核心信息技术装备国产化逐步替代的良好局面,需要有短期和长期目标。在短期内,确保中国网络空间和数据信息运行的安全可靠;从长期看,要确保中国网络和信息的自主可控和网络空间的长治久安。为实现自主可控的长期目标,在信息技术产业自主创新方面肩负重大责任,事关国家信息安全的大事应该由国家来推动。在过去的几年中,政府在推动使用国产信息产品方面的力度很大,希望国家今后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和核心产品的研发,有效汇聚国家重要资源,在影响产业发展的安全芯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安全终端等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上加大科研资源和优势要素的投入,实现信息安全中关键技术和产品的技术突破。整合国家科研资源,通过多部委合作,加强安全芯片、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等基础信息安全技术的攻关。促进上下游应用产品的开发,完善自主技术产品应用环境,提高相关技术产品的可用性。为实现安全可靠的短期目标,可依托高校、研究机构、民族企业和特定行业用户打造自主创新的大平台,加大核心信息技术的投入,在严格管理的同时相互搭桥,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速度。当今世界大项目的运作多采用“团队制”,信息安全技术攻关和成果向产品的转化应进行机制创新。为实现以上目标,需要从科技攻关、重点企业培育和政府采购等方面下大力气。一是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托核高基重大专项,及时跟踪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广泛的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二是重点培育若干具有较强信息安全实力的企业,专门为政府、军队等提供整体架构设计和集成解决方案,形成解决部级信息安全问题的承包商;三是加快立法,促进政府采购自主产品工作有序开展。在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信息枢纽和关键网络系统的采购中,禁止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公司介入。军事国防、政府办公、海关、金融等重要的部门或行业在采购网络信息安全设备时,要坚持采用自主可控产品优先原则。

网络安全入门例7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工作

省政府专网是以省政府办公厅为枢纽的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是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基础。省政府专网自1997年开始建设使用以来,不断升级完善,目前已连接各省辖市政府及170家省直单位。其网上的主要办公应用有公文交换、信息采编、应急值班、公务邮件会议通知报名等办公应用系统。同时建设了省政府专网网站,为各联网单位提供了信息共享平台。

当前,网络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国内外敌对势力大肆利用各种手段对我各级政府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攻击、破坏,窃密手段不断翻新,窃密活动十分猖獗。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新技术的发展运用,泄密风险、泄密渠道和泄密隐患明显增多,网络安全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同时,一些单位和人员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淡薄,管理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技术防护措施不完善,违规操作行为有禁不止等问题比较突出。网络安全涉及国家安全,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顺利进行、加快中原崛起和振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化条件下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管,切实抓紧抓好。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规划建设省级政府专网平台,制定网络对接、信息交换、安全技术及运行管理标准规范,并对省级政府专网平台安全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一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地、本部门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和保障工作的开展。二要指定一个内设机构具体承担本单位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防护措施,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等。三要指定一位安全观念强、富有责任心、懂安全防护技术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省政府专网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联系等工作。四要制定完善网络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办法,与网络管理、使用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责任。

三、强化教育,加强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对省政府专网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的深入学习,特别是要对网络管理人员和专兼职网络安全员开展岗位任职培训。当前,要严格落实省政府专网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一是严禁将网络、信息系统和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接入省政府专网;二是严禁在计算机与连接省政府专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三是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上的数据拷贝到省政府专网;四是严禁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与连接省政府专网的计算机混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杜绝安全隐患。

四、完善措施,增强能力,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一)实行严格的网络隔离。省政府专网是非的全省政府系统内部办公网络,要与网络以及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专网专用。

(二)实行严格的接入管理。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专网实行严格的网络接入审批制度,拟接入省政府专网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对已经接入省政府专网的单位,必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分配的域名、IP(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地址段等配置相关设备,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要将本单位办公局域网整体接入省政府专网;如将接入省政府专网的网络向下连接或改变省政府专网连接方式、范围,或利用省政府专网开展新的纵向办公应用,须先制定网络系统方案和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审核。

(三)实行严格的内容管理。连接省政府专网的计算机、服务器和其他设备不得用于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接入省政府专网的用户不得利用省政府专网制作、复制或传播各类不良信息,不得从事干扰其他省政府专网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如在网络上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等。

(四)实行计算机配置管理和安全审计。各单位要对连接省政府专网的计算机和移动存储设备实行配置管理,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登记;对办公用计算机逐步加装安全审计工具,定期进行安全审计。

网络安全入门例8

1 引言

通常人们谈到电网时,大多指的是这些输电配电的网络。但其实电网还有另外一张“网”,就是用于传递信息的互联网。在当前我国电力信息化迅猛发展的过程中,调度中心、电力局、电厂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通信更为频繁。各种与电力相关的生产、管理、运营网络与“电”一样,成为电网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网络除了带来更为便捷、高效的工作方式外,也附带了病毒入侵,安全漏洞等网络负面因素。

如何能够确保电网的信息传递完整准确,使得输变电网络有效地运转,为国家各项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是当前乃至今后的电力工作中的一项重中之重。

2 电力信息网络安全分析

与普通互联网一样,电力信息网络也同样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网络安全威胁,包括对各种网络设备,对网络中传递的信息的威胁,甚至是对不完善的管理制度的威胁。下面本文就电力信息网络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

1)网络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不少计算机机房并没有防火、防水、防雷击、防电磁泄漏和干扰等措施。在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情况时,抵御能力较差;由于噪音或者电磁干扰,可能导致信号的信噪比下降,误码率增加,破坏信息的完整性;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甚至窃听,更是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安全性。

2)网络本身的安全。信息网络本身在下面几个主要方面存在安全漏洞:网络系统的结构、软件漏洞、病毒入侵。互联网是一个由无数局域网组成的巨大网络。当人们在局域网间进行通信时,这些信息数据流通常要经过许多网络设备的重重转发,任意两节点间的数据包,不仅会被这两个节点的网卡所接收,也会被处在同一个以太网中的任何一个节点的网卡所捕获。黑客只需要侵入这一以太网上的任一节点,就可以截取在这个以太网上传输的所有数据包。因为互联网上大多数的数据包都没有经过加密,所以黑客通过各种手段很容易对这些数据包进行破解,窃取有用信息。因此,选择合理的网络拓扑结构是信息网络组建时的首要工作。

3)位于网络中的主机或其它设备上的软件可能存在安全漏洞,但没有及时升级更新或打上补丁,又或者软件配置存在安全隐患,使其容易受到攻击也存在感染病毒的可能。

4)蠕虫病毒、ARP欺骗病毒等可能导致网络全部瘫痪。一旦有计算机中的文件感染蠕虫病毒,那么这台计算机和这些文件本身也是蠕虫病毒,可能随着网络的传播,干扰整个网络,使业务无法正常进行。

5)管理制度和人员的安全意识也是网络安全的一大威胁。企业在管理上缺乏必要的规定和监管,对重要甚至的设备或信息的管理不到位,未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对员工上网的行为未做必要的规范,导致员工可能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其它即时通信方式向外传递敏感信息,泄漏企业机密。

一些员工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意识较差,例如共享主机或关键设备的账户或密码,密码设置随意,在对外联系时也没有注意到信息的敏感性。这些有意或无意的行为都对电力信息网络带来了安全威胁。

3 电力信息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3.1 加强网络安全观念,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前提,是提高人员的思想意识。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信息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树立网络安全观。其次,可以通过丰富多样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并通过理论考试或者上机实践等方式,让大家充分理解和掌握网络安全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再者,员工都应该自觉地遵守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培养对网络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最后,各级领导也应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信息网络的安全风险,加大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投入和工作力度。

3.2 结合多种技术手段,构建安全的信息网络

3.2.1物理的安全防护

物理的安全防护包括物理的分区和各种设备的安全两个方面。

根据国家《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电力行业的物理分区必须明晰。根据业务的不同,划分为生产控制区和信息管理区两大部分。其中,生产控制区又分为主控制区和非控制区,信息管理区又分为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这些不同的区域分别采用不同的保护等级,并且使用物理隔离装置也就是专用的防火墙,进行隔离。

各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通信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品质好,安全性能高的设备。不仅如此,在运输、安装、使用的过程中也要加强安全措施,除了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静电等外,还需要对重要的设备进行防电磁辐射保护。当设备出现故障或超过使用期限时,要及时处理或销毁。不同安全级别的设备要区别处理,要注意对送出单位进行修理的设备上存储的信息的安全。设备的销毁则一定要送入国家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3.2.2逻辑保护

逻辑的保护主要是进一步将网络进行分区,增加网络防护的深度。当出现入侵时,入侵者需要破解多层的防护。这样即提高了入侵的难度,也为主动防御增加了时间。通过设置交换机或者路由策略,将核心部门的主机集中在一个没有其它用户节点的VLAN中,更好地保护主机中的资源;也可以按照部门或者业务分工划分VLAN,各部门内部的用户节点或服务器独立存在于各自的VLAN中,互不干扰,从而防止病毒的传播和黑客攻击。

3.2.3防火墙

防火墙是一套由应用层网关、包过滤路由器和电路层网关等组成的系统。逻辑上,它处于企业内网和外部互联网之间,提供网络通信,保证企业内网能正常安全地运行。根据防火墙的作用不同,分为两类,主机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前者主要在主机受到攻击时进行保护;后者为网络协议的2至7层提供防护。

3.2.4入侵系统

入侵检测系统(IDS)是主动防御攻击的网络安全系统。这一系统通过收集,分析网络的行为、安全日志、数据以及计算机系统中关键点的信息,查看系统或网络中是否有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或者被攻击的可能。它与防火墙一起,完善了整个网络安全的防御体系,是网络安全的第二道闸门,在电力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在整个网络布局中的位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

3.3 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强化安全管理

要做好电力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是保障,而管理是关键。因此,需要有一套严密有效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无论是技术人员还是普通用户都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管理规定。这些制度包含几个方面。

1)信息监管。各区域的网络,尤其是信息外网的使用者在上网时,需要加强审查,规范上网信息,以及上传和下载信息的行为。严禁携带,传播信息和不健康的信息,必要时可以使用带保密功能的终端,杜绝有意和无意的泄密事件。

2)设备管理和使用。对各种软、硬件设备,在采购、运输、安装、使用和报废等关键环节,都需要登记造册,由专门的部门以及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针对密级较高的设备,可以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甚至可以配置专人专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个人设备、未登记备案的办公设备、未经加密处理的设备接入网络。

3)存储和备份管理。各种存储信息的介质,都需要统一编号登记,按照级别分门别类存放,由专门的部门专门的人员负责。数据是保证信息网络安全的核心,而数据备份是保证数据不受损失的最佳方法。为了防止设备意外损坏、人为操作失误或者其它未知因素导致的数据丢失,需要制定完备的备份恢复策略,保证及时有效地恢复数据,避免系统瘫痪。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量备份,完整备份,或者利用第三方工具进行磁带备份等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的安全性,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4)风险评估和检测。在专业的网络安全服务公司的帮助下,结合电力信息网络安全的实际,加强各部门间安全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管理机制。 持续研究和发现网络安全漏洞或者缺陷,评估面临的风险和威胁,并且寻求相应的补救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

3.4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

成立专门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的部门或者小组,选择具有专业水平或者学历的人员担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通过开展学术交流,进修,内部培训等多种方式,对这些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在加强责任心,业务能力培养的同时,也加大对计算机网络安全技能的培训,不断更新人员的知识结构。掌握最新的安全防护技能。此外,还可以引进人才,充实到信息网络安全的各个工作岗位。

4 结束语

电力行业是国家的基础行业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如何保障电力的稳定运行,如何让电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是电力行业一直面临的问题。这其中,电力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将会是电力行业的一项新的挑战。

本文通过对电力信息网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从管理和技术上提出几种安全防范措施。目标在于更好地满足电力信息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资料的保密性,从而为电力在国家各项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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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宏伟.网络安全威胁与对策[J].应用技术.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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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能辉.我国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科技信息,2010,7.

[5] 钟婧文,崔敬.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问题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0,5.

网络安全入门例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各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作要求,在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强化网络安全工作,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但也要看到,当前网络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境内外网络攻击活动日趋频繁,网络攻击的手法更加复杂隐蔽,新技术新业务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逐渐凸显。新形势下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普遍存在,网络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和手段不足,关键软硬件安全可控程度低等。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网络安全威胁和挑战,切实加强和改进网络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关于维护网络安全的有关精神,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坚持安全与发展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坚持法律法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坚持立足行业、服务全局,以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以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着力提高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增强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保护,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建设网络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安全防护。认真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系列标准,做好定级备案,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网络和信息资产管理,全面梳理关键设备列表,明确每个网络、系统和关键设备的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合理划分网络和系统的安全域,理清网络边界,加强边界防护。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和企业办公、维护终端的安全管理。完善域名系统安全防护措施,优化系统架构,增强带宽保障。加强公共递归域名解析系统的域名数据应急备份。加强网络和系统上线前的风险评估。加强软硬件版本管理和补丁管理,强化漏洞信息的跟踪、验证和风险研判及通报,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二)提升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大规模拒绝服务攻击、重要域名系统故障、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等突发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定期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突发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和预警处置,对可能造成全局性影响的要及时报通信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突发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建设网络安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提高应急响应效率。根据有关部门的需求,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对其他行业重要信息系统、政府网站和重点新闻网站等的网络安全支援保障。

(三)维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环境。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与处置机制》、《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与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机制。在与用户签订的业务服务合同中明确用户维护网络安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木马病毒样本库、移动恶意程序样本库、漏洞库、恶意网址库等建设,促进行业内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加强对黑客地下产业利益链条的深入分析和源头治理,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基础电信企业在业务推广和用户办理业务时,要加强对用户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辅导,积极拓展面向用户的网络安全增值服务。

(四)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推动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落实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审查工作要求。根据《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的有关要求,在关键软硬件采购招标时统筹考虑网络安全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关键软硬件的网络安全要求。加强关键软硬件采购前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通过合同明确供应商的网络安全责任和义务,要求供应商签署网络安全承诺书。加大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的自主研发力度,开展业务应用程序源代码安全检测。

(五)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认真落实《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严格规范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行为,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落实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标准要求,完善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的防窃密、防篡改和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对内部人员、合作伙伴的授权管理和审计,加大违规行为惩罚力度。发生大规模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后要立即向通信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六)加强移动应用商店和应用程序安全管理。加强移动应用商店、移动应用程序的安全管理,督促应用商店建立健全移动应用程序开发者真实身份信息验证、应用程序安全检测、恶意程序下架、恶意程序黑名单、用户监督举报等制度。建立健全移动应用程序第三方安全检测机制。推动建立移动应用程序开发者第三方数字证书签名和应用商店、智能终端的签名验证和用户提示机制。完善移动恶意程序举报受理和黑名单共享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用户从正规应用商店下载安装移动应用程序、安装终端安全防护软件。

(七)加强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问题的跟踪研究,对涉及提供公共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的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要纳入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相关网络安全防护标准研制,完善和落实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防护技术的试点示范。加强新业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网络安全防护检查。

(八)强化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和手段建设。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漏洞挖掘、恶意代码分析、检测评估和溯源取证技术研究,加强高级可持续攻击应对技术研究。建立和完善入侵检测与防御、防病毒、防拒绝服务攻击、异常流量监测、网页防篡改、域名安全、漏洞扫描、集中账号管理、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健全基于网络侧的木马病毒、移动恶意程序等监测与处置手段。积极研究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促进企业技术手段与通信主管部门技术手段对接,制定接口标准规范,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加强与网络安全服务企业的合作,防范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在依托安全服务单位开展网络安全集成建设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时,应当选用通过有关行业组织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通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健全网络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数据保护等网络安全相关立法,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标准和有关工作机制;要加大对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及增值电信企业的网络安全监管,推动建立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等要加大网络安全技术、资金和人员投入,大力提升对通信主管部门网络安全监管的支撑能力。

(二)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支撑政府、服务行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开展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自律工作。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面向行业的网络安全法规、政策、标准宣贯和知识技能培训、竞赛,促进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交流;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促进和规范网络安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环境;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户的网络安全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网络安全入门例10

(一)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

近年来,县和各级职能部门在安全方面已做了大量努力,但在门户网络安全问题上还存在不少认知盲区和制约因素。许多领导忙着用于学习、工作,对网络的安全性无暇顾及,安全意识相当淡薄,对网络不安全的事实认识不足,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安全现象;对网站的资金投入不多,购买的设备技术不先进,对安全领域的投入和管理还不能满足安全防范的要求。

(二)应用软件和技术有漏洞,网络的安全性能低

我国计算机技术缺乏自主的和软件核心技术,芯片和网关软件大多依赖进口,我县计算机网络所使用的设备和软件也基本上是舶来品,网站和信息系统漏洞较多,软件补丁更新不及时,未进行安全策略配置,网络安全产品和防病毒软件部署不规范,甚至有些使用单机版、盗版防病毒软件;网站也没有安装自动报警、入侵防御等安全管理软件,没有防篡改和网页恢复功能,安全审计和日志留存功能不完善。这些因素造成我县门户网络的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成为易窥视和易打击的“玻璃网”。

(三)人员配备不合理,专业管理人才匮乏

网站建立起来之后,相应人员配备方面尚不足,缺乏高水平、有管理经验和开发经历的技术人员,也没有聘请专业人员或安全技术公司进行网络维护,网站是由从非技术专业出身的行政人员负责甚至兼管,在时间上、精力上和能力上都无法满足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这样,一旦网站被“黑客”攻击后,只能简单地修改密码或重装系统,并不能找出真正的漏洞所在,从而遭到多次篡改。

(四)安全措施不到位,缺乏制度化的防范机制

我们还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可靠的技术监管措施,也没有从管理制度上建立相应的安全防范机制,在网站运行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和应对保护制度,无法有效的保证网站安全。

二、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运行的必要性

首先,政府门户网站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将比其他网站面对更严重的安全威胁。政府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信息、办公互动、数据交换的窗口、载体,与社会、企业、民众沟通的桥梁,是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平台,其信息安全与否关系着政府的履职、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等。因此,作为政府形象的标志之一,近年来政府门户网站常常是一些不法分子的重点攻击对象,国内外反动势力也利用互联网组党结社,有计划地通过网络渠道,利用无国界的空间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攻击。

其次,政府门户网站特性也要求我们重视其安全性。县政府网站已成为县政府重要新闻、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法规等的重要渠道,对外的信息关系国计民生,对于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都有着异常严格的要求,这就对政府网的安全、持续、稳定的运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同时由于政府网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开放性强,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可见县政府必须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再次,县政府网站安全运行是提升我县各级政府网站水平,推动和加速全县的信息化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县政府门户网站是一个以县政府主网站为枢纽、以各县(市)、区(局)和市直部门子网站为节点的网站群,确保门户网站高效、安全运行,无疑能使全县各级政府网站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县政府网站安全运行能够保证政务信息的交流共享和办公业务的网上协同整合,能够有效缩短政务办公周期,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节约政府支出,并且门户网站作为市政府对外宣传的总窗口,可以促进政府与公众互动,加强政府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从而为双方搭建一个良性互动、和谐共赢的平台。

另外,政府门户网站面临的安全威胁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也需要我们重视门户网站的安全。政府门户网站的网页被篡改后,访问者将看到被涂鸦的页面,甚至还有“黑客”发来敲诈信息,会导致广大民众对政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怀疑,更会担心政府的人才建设和制度管理等诸多问题,给政府的可信形象打上问号;有些黑客入侵网站后,肆意破坏或删除一些重要的数据文件,如果网站没有进行有效备份的话,会给相关部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网页挂马”虽然不会给网站带来直接损害,但却会给浏览者带来损失,更重要的是,政府网站一旦被挂马,其权威性和公信力将会受到严重打击,最终给电子政务的普及带来重大影响;对企业、公众提供在线服务已成为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功能,这些服务一旦受到DDOS攻击而拒绝就会面临瘫痪或终止,对业务的正常运转必然造成极大的影响,很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在线业务系统中总是需要保存一些企业、公众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往往涉及到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一旦泄露就会造成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受损,很可能会给网站带来严重的法律纠纷;政府门户网站虽然和政府办公网络之间设有隔离设备,但因为工作需要政府办公人员会经常会访问政府网站,一旦访问了被植入木马的网页,木马程序会自动搜集并传走电脑中的各种文档,盗取一些敏感材料,将可能引发严重的泄密事件,并会对电子政务的应用系统造成破坏。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网站的安全大到威胁国家安全,小到影响人民个人的利益,由此说明了网站安全事件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利益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政府部门应该深刻认识到加强网站安全工作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应该把政府网站安全问题提升为需要特别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网站的安全运行提供组织保证

要健全规范网络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主管领导负责安全体系的建设实施,在安全实施过程中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不断提高系统的安全等级。网络管理员应具有丰富的网络知识和实际经验,熟悉本地网络结构,能够制定技术实施策略。安全操作员负责安全系统的具体实施。另外,还应建立安全专家小组,负责安全问题的重大决策。

(二)建立健全网站安全制度体系,为网站的安全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建立技术管理规范,除在网络设计上增加安全服务功能,完善系统的安全保密措施外,还必须花大力气加强网络的安全管理。具体可包括以下几点:非、网机器不允许混用;非网机器不允许运行信息,网机器不允许上非网;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等级、安全域划分,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密制度;不同安全域、安全等级之间的信息必须通过安全交换系统方可交流。

其次,建立应急事件响应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负责处理突发信息安全的机构,专人负责;信息中心要有严格的网络信息监管,有必要对所有用户输入而且有可能显示给其他用户的信息进行内容检测和严格过滤;要时刻关注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的病毒和木马疫情报告及预警,要随时制宜升级系统,当一个严重网络漏洞出现,有可能威胁到系统的正常运行时,应立刻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在网站出现非正常运行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及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网站正常工作后,作出事故分析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再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秉承只有让每一位员工都成为安全卫士,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培训体系,注重培养网络安全管理人员,使之更贴近实际业务、贴近技术前沿,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理论实践水平。

(三)转变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努力构建安全网络环境

第一,要转变观念。转变信息安全离我们很远,和我个人没有关系的观念,走出“有了防火墙就可以保障网络的安全”的误区,必须聘请专业公司和机构协同管理政府门户网络,在了解潜在的安全威胁以及黑客的入侵方式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网络安全机制,选择符合标准和通过认证的安全产品,从而建立一整套网络安全评测系统、实时网络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