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模板(10篇)

时间:2023-09-21 09:48:10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1

中图分类号:R12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0-0022-03

1 引 言

近2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室内装修在单位和家庭的需求日益增加,装修的材料层出不穷,使得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来源及种类越来越多,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

人类有90%的时间是在室内工作和生活的,加上现代建筑物密闭程度增加,新风量不足,使室内空气污染物不容易扩散,增加了人们与污染物的接触机会。

有关报道显示全世界每年有 280 万人直接或间接死于装修污染 [1]。杭州市室内空气检测发现,总挥发性有机物的点超标率和户超标率分别为 63%和 80%[ 2]。室内空气污染危害着全人类,所以,防治空气污染不仅是环境专家们研究的焦点,现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

2 室内装修后空气污染种类

2.1 甲醛

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有较高毒性,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致癌物之一。甲醛主要来源于装饰材料中的胶合板、贴面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同时,墙布、墙纸、化纤地毯、泡沫塑料、油漆、涂料、家具和地毯也少量存在,在这些装修材料中,使用的粘结剂大多是以甲醛为主要化学成分的脲醛树脂胶,材料中残留的和未参与反应的甲醛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杭州市居民室内空气甲醛户超标率 38.7%[2];某部队营房甲醛超标尤其以会议室和办公室严重,甲醛最高浓度达 0.65 mg/m3,是国家标准的 6.5 倍[3]。

2.2 苯及其同系物

苯是无色具有特殊芳香味的液体,甲苯、二甲苯属于苯的同系物,都是煤焦油分馏或石油的裂解产物。苯及其苯系物在装修中被大量地用作涂料、油漆中的溶剂和稀释剂,从而造成室内空气污染。杭州市居民室内的苯、甲苯、二甲苯各监测 107点,超标率分别为 2.8%、7.5%和 9.3%,最大超标倍数为 3.8倍、5.8倍和 6.4倍,提示装修居室污染情况较严重[2]。

2.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TVOC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物质。杭州市室内空气检测发现总挥发性有机物,其点超标率和户超标率分别为 63%和 80%,卧室和书房中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高于客厅、厨房和餐厅。甘肃省环境监测站对室内环境空气中TVOC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人们停留时间占 1/ 3 以上的卧室污染最严重,其中衣柜残留TVOC浓度最高[4]。

2.4 氡

氡是由镭衰变产生的自然界唯一的天然放射性惰性气体,它没有颜色,也没有任何气味。 氡原子在空气中的衰变产物被称为氡子体,为金属粒子,常温下氡及子体在空气中能形成放射性气溶胶而污染空气。某些花岗岩制品、瓷砖、建筑水泥、矿渣砖和地基土壤中容易释放氡[5]。当室内空气流通不良时,氡气往往超过规定的标准。

2.5 氨

氨是一种无色而具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高温时会分解成氢和氮, 有还原作用。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中的混凝土防冻剂和高碱混凝土膨胀剂和早强剂,同时,氨作为良好的增白剂,也可来自于装饰材料。

3 室内装修后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3.1 甲醛

甲醛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致畸变、致突变作用,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癌、结肠癌、脑瘤、白血病,所有接触者中,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危害也更大,可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青少年智力下降。当甲醛浓度达到30mg/m3时,即可导致人死亡[6]。

3.2 苯及其同系物

[JP4]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接触高浓度的苯(12~16mg/m3)具有发生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危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苯是致白血病物质的证据。有研究证明经口投予受试动物苯也会引发固体瘤。急性高浓度的苯可引起中枢神经抑制和发育不全性白血病。甲苯、二甲苯的主要作用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及引起粘膜刺激,甲苯的急性毒作用为神经毒性和肝毒性,而二甲苯的则为肾毒性、神经毒性和胚胎毒性。

3.3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许多TVOC如甲醛、萜烯、乙酸甲酯、n-丁醇、二甲苯、甲苯、四氯乙烯、壬醇、n-十一烷、十四烷、萘和二氯苯各自的浓度往往不高,但若干种 TVOC共同存在于室内时,其联合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们具有神经毒性、肾毒性、肝毒性或致癌性,并可损害血液成分和心血管系统。

3.4 氡

世界卫生组织已把氡列为19种主要的环境致癌物质之一,氡及子体在空气中能形成放射性气溶胶而污染空气,容易在呼吸系统聚集并在局部区域不断累积而诱发肺癌。

3.5 氨

氨属于碱性物质,它对所接触的组织都有腐蚀和刺激作用;可吸收组织中的水分,使蛋白质变性,并使组织脂肪皂化,破坏组织细胞的结构,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短时间内吸入大量氨气可出现流泪、恶心、乏力、咽痛、声音嘶哑、胸闷、咳嗽、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及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等。高浓度的氨还可以通过三叉神经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搏、呼吸停止。

4 防治措施

4.1 装修前控制

“有装修就有空气污染”,室内空气污染的源头是始于装修,因此,从源头控制是防治的重头戏。设计时应以简约风格为主,做好新风量和气流组织设计工作。在装修居室时,应牢固树立 “绿色环保” 意识。购买各类装饰材料时,应选择国家认可的环保品牌,让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污染物的检测报告,确保安全。

4.2 装修中控制

装修过程中需要工人们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开放施工,确保使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含有苯及苯系等助溶剂和粘合剂的使用,控制混凝土防冻剂和高碱混凝土膨胀剂和早强剂等应用,开创环保装修的新时代。

4.3 装修后治理

4.3.1 通风换气

通风是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关键,主要涉及增加新风量、保证新风品质和送风效率,重视湿度控制;新居装修后应该每天通风1~2h,经过至少两个月之后再迁入;购买新家具后尽可能放在空房间中通风一段时间后再使用。虽然通风换气对室内污染物的处理能够达到一定的效果,但通风换气只能部分降低甲醛及其他的挥发性有机物,且效果不够明显和彻底。

4.3.2 物理吸附

活性炭是常用的空气净化材料,可用来吸附空气中的微量有毒气体。如氨气、甲醛、苯系物等,但是净化过程中流动阻力大。虽然吸附法可以吸附空气中的多种污染成分,但是吸附剂大多具有专一性,难以应用于复杂的室内空气,并且当温度、风速升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所吸附的污染物就有可能游离出来,再次散发到工作区造成二次污染。

4.3.3 化学中和技术

环保专家研制出了各种光触媒、甲醛去除剂、克苯灵、除味剂,这些清除剂多采用综合技术,破坏甲醛、苯等有害气体的分子结构,从而中和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并进一步清除,最终达到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目的,结合装修工程使用,能有效地降低人造板中的游离甲醛。

4.3.4 植物净化

植物能去除室内空气污染物并能点缀美化室内环境,植物治理毫无疑问是成本比较低廉的一种方案了。威廉•沃维尔公布了一份抗污染的绿色植物清单[7],在 24h照明条件下,常青藤能去除90%的苯,吊兰能去除 96%的一氧化碳和86%的甲醛,龙舌兰能去除70%的苯、50%的甲醛和24%的三氯乙烯。仙人球、芦荟等植物都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米兰、腊梅等能有效地清除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 另外兰花、桂花、腊梅等植物的纤毛能截留并吸滞空气中的飘浮微粒及烟尘。

4.3.5 净化新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空气污染净化的新方法不断出现。净化新方法有如下:①负离子净化法;②冷触媒/光触媒技术;③臭氧净化法;④静电除尘法;⑤纳米 TiO2技术等。

5 结语

由于室内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加强对室内空气污染的预防,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传统的治理技术较为成熟,但却不同程度上存在缺陷;而新技术的发展还不够成熟,成本较高。如空气触媒技术是目前较具市场优势的新技术,以后必将成为家居必备的产品。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技术正随着居住者对室内空气品质的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地朝前发展,相信不远的将来,我们会在无空气污染的居室中安心无忧的工作和生活着。

参考文献:

[1] 陈晓东,陈连生.中国室内装修污染及健康危害研究进展[J].中国公共卫生,2003,19 (10) :126~128.

[2] 张旭慧,周紫鸿,徐玲,等.杭州市室内装修空气污染状况调查与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9,19(3):669~671.

[3] 张景兰,钱茜,王玉秋.某部队营房的室内空气污染调查[J].环境与健康杂志,2007,24 (3) :179~180.

[4] 刘玉真.室内空气污染及其防治对策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9,25 (8):748~750.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对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污染提出了5项重要指标:氡(Rn222)、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1) 甲醛

目前室内化学污染物主要包括: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 其中甲醛主要来源于人造板材(如胶合板、密度板、刨花板、复合木地板等) 、合成织物(如窗帘、壁布、沙发、地毯等) 、涂料和黏合剂、生活用品(如液化石油气、消毒剂、清洗剂等)都是室内甲醛释放源。现代科学研究表明,甲醛对人体健康有负面影响。当室内空气中含量为0.1mg/m3时就有异味和不适感(美国环保局室内空气品质部认为长期暴露在甲醛释放达到0.1ppm的室内时就会产生不适感),0.5mg/m3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泪,0.6mg/m3时引起咽喉不适或疼痛,浓度继续升高还可引起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当大于65mg/m3甚至可以引起肺炎、肺水肿等损伤,甚至导致死亡。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0.017mg/m3~0.068mg/m3)可以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经紊乱、妊娠综合症, 引起新生儿体质降低、染色体异常,甚至引起鼻咽癌。高浓度的甲醛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的甲醛会出现急性精神抑郁症。甲醛还有致畸、致癌作用,据流行病学调查,长期接触甲醛的人,可引起鼻腔、口腔、鼻咽、咽喉、皮肤和消化道的癌症, 国际癌症研究所已建议将其作为可疑致癌物对待。甲醛已成为室内空气质量的首号杀手。

(2)氨

室内空气中的氨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特别是在冬季施工过程中,在混凝土墙体中加入尿素和氨水为主要原料的混凝土防冻剂。这些含有大量氨类物质的外加剂在墙体中随着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造成室内空气中氨的浓度大量增加。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过肺泡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所以碱性物质对组织的损害比酸性物质深而且严重。

(3)苯和TVOC

室内空气中苯和TVOC主要来自建筑装饰中大量使用的化工原材料,如涂料,填料及各种有机溶剂等,都含有大量的有机化合物,经装修后挥发到室内。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甲苯、二甲苯的同时,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如果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甲苯、二甲苯会引起慢性中毒,可出现头痛、失眠、精神萎靡、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而TVOC主要危害在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及影响消化系统。苯和TVOC均被世界卫生组织定为强烈致癌物质。

(4)放射性污染物———氡

建筑室内氡主要来源于建筑物地基与周围土壤,建筑装修材料,家用燃料,生活用水,室外环境空气中的氡。氡能溶于水、脂肪和有机溶剂,在脂肪中的溶解度为水的125倍。氡及子体和空气中的浮游粒子、微小尘埃颗粒构成放射性气溶胶,漂浮在空气中,人不断地吸入氡气及其子体气溶胶,氡及其子体进入人体后,首先沉积在气管、支气管等, 进而渗入脂肪组织、神经系统、网状内皮系统、血液和骨髓中。对人们造成危害的并不是氡及氡子体本身,而是它们在衰变过程中放射出的能量较高的α粒子。α粒子辐射会杀伤或杀死组织上皮细胞,死亡的细胞通过新陈代谢得以补充,而被杀伤的细胞则可能在自我修复的过程中发生变异,最终引起癌变。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最新调查显示, 中国每年因氡致肺癌的病历在五万份以上,已成为除吸烟外引起肺癌的第二大因素。

2 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

要控制好室内环境,就要把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害物质的浓度控制在有关规范以内,以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2.1 室内污染物质的种类及其规定限量范围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符合GB 50325- 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表1的规定。

2.2 取样方法

2.2.1 取样前注意事项.(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2)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3)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米、距楼地面高度0.8~1.5米。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4)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5)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

2.2.2 取样数量。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

2.3 结果判定和处理

(1)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时,应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2)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3 室内环境污染的防治

3.1 严格选择装饰装修材料。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要严格选用环保安全性材料,选 用不含甲醛的胶粘剂;不含苯的稀释剂及板材等。购买时到正规商店,买知名品牌及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

3.2 科学安排施工。装修的时间要选择在气候温暖的季节进行,

易于通风,一般装修后通风60天左右。

3.3 消除室内空气污染,最有效的方法是通风换气。一般在春、夏、秋季都留通风口或经常开“小窗户”,冬季每天至少早、中、晚开窗10分钟。这样可有效地消除室内空气污染。

3.4 采用植物吸收分解法,利用植物花卉的呼吸生理功能,分解、氧化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例如吊兰、芦荟等吸收分解甲醛;常青藤、铁树、等吸收分解苯系物;万年青、雏菊吸收分解三氧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3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0-114-02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室内的装修问题,怎样建造一个温馨、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势在必行的。本文主要介绍了影响室内空气的气体来源、特性;对我们身体的危害;并简述了一些防护措施。

一、污染源及其危害

1、细菌对人体的危害

细菌是由各种代谢过程产生的。在室内,主要的细菌污染是人类自身产生的气载浮游细菌,它来源于皮肤和上呼吸道黏膜,占室内空气可生存细菌的85%~90%。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木芯板等人造板材。其次是含有甲醛成分并有可能向外界散发的其他各类装饰材料,比如贴墙布、贴墙纸、化纤地毯、泡沫塑料、油漆和涂料等,以及燃烧后会扩散,由于细菌的生长需要一定的水分,所以相对来说,室内的气载浮游细菌是有限的,一般依附于人体、潮湿的地方及含有水分的材料或设备。对人体的危害是通过空气传染疾病,如结核病、肺炎、白喉等。

2、甲醛的来源及危害

甲醛主要来源于室内装饰装修使用的胶合板、细木工发甲醛的某些材料,比如香烟及一些有机材料。甲醛又称蚁醛,常温下为无色气体,可溶于水,乙醇,乙醚。 甲醛在空气中扩散对人眼、鼻、喉、皮肤产生明显的刺激作用,尤其是对眼睛内膜、咽喉、皮肤刺激作用大。甲醛可经呼吸道吸收,会引起流泪、咽喉疼痛、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甚至肺气肿,长期接触低剂量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经紊乱、妊娠综合征、新生儿体质降低、染色体异常,甚至诱发鼻咽癌,高浓度时会侵害人的神经系统、肝脏等。

3、苯及同系物来源及危害

苯及苯化合物主要来自于合成纤维、塑料、燃料、橡胶等,隐藏在油漆、各种涂料的添加剂及各种胶粘剂、防水材料中,还可来自燃料和烟叶的燃烧。苯及同系物为无色具有特殊芳香味的液体,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强烈致癌物质,苯可引起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也被医学界公认。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或二甲苯,会出现中枢神经麻醉的症状,轻者头晕、恶心、胸闷、乏力,严重的会出现昏迷甚至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慢性苯中毒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吸入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若造血功能完全破坏,可发生致命的颗粒性白细胞消失症,并引起白血病。

4、氨的来源及危害

室内氨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中使用混凝土添加剂,尤其是北方冬季施工,为了防止混凝土冻结,在墙体混凝土中加入主要原料为尿素或氨水的防冻剂。另外氨还来自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如家具涂装时作为添加剂和增白剂均使用氨水,氨水为建筑材料市场常用商品之一。 氨是一种无色而具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臭味的碱性气体,氨对接触组织有腐蚀刺激作用,可吸收组织水分,使组织蛋白变性,并使组织脂肪皂化破坏组织膜结构。氨的溶解性极强,浓度过高时除腐蚀刺激作用外,还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反射引起心脏停博呼吸停止。

5、氡的来源及危害

(1)潮湿的地方及含有水分的材料或设备。对人体的危害是通过空气传染疾病,如结核病、肺炎、白喉等。氡是由镭衰变产生的自然界唯一分布极广的天然放射性无色无味的惰性气体。氡原子在空气中衰变产物为氡子体(金属粒子)。常温下氡及子体在空气中能形成放射性气溶胶而污染空气。放射性污染主要来自地下土壤和岩石,建筑材料如砖、瓦、水泥、砌块,装饰材料如地砖、陶瓷、大理石、花岗石等。 氡及其子体对人体脂肪有很高亲和力,极易被吸入体内,可对人的呼吸系统造成辐射损伤,随着血液的流动走向全身。进入肺部时,氡及其子体衰变时放出α射线,使肺细胞受损,是仅次于吸烟而导致诱发人类肺癌的第二大“元凶”,被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为19种主要致癌物质之一。常接触氡气表现为乏力、脱发、牙龈出血、白细胞降低,可能诱发不孕、不育、胎儿畸形、基因突变、遗传病等后果。

(2)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来源及危害总挥发性有机物来源于各种涂料、胶粘剂、人造地板、壁纸等装饰、装修材料。总挥发性有机物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一种化学污染物,而是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指标。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共同存在于空间时,其联合作用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不容忽视。总挥发性有机物常表现为毒性、刺激性,而且有些化合物具有基因毒性,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甚至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

二、对室内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优化设计方案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4

中图分类号:X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c)-0221-02

人们办公、生活的地方大多在室内,因此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直接的影响。空气质量低劣不仅会使人们的注意力分散,工作效率下降,严重者会使人产生头痛、恶心、浑身乏力等病症。因此,改善人们的工作、居住环境,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1 室内空气污染的现状

在人们的观念中,可能存在这样的误解:认为室外空气污染比室内严重,其实不然。据相关部门统计,室内空气污染程度能达到室外污染的2.5倍左右,在很多情况下污染程度更高,室内的几百种污染物随着人们的呼吸进入人体,随着长时间的积累,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1.1 装修材料污染

室内环境污染来源非常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装修材料,因此在选择装修材料的时候一定尽可能的避开选择富含有机污染物的材料。室内装修中使用的各种涂料、油漆、以及人造板材和粘合剂等都会产生大量的甲醛、苯等挥发性、有危害的污染物和污染气体。甲醛是被人们公认的潜在致癌物,它不仅能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道粘膜,长时间会造成免疫系统异常,肝、肺以及神经中枢的损伤和异常等危害。在一些胶、粘剂中含有的污染物是苯,同样也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据资料显示,慢性苯中毒会导致骨髓的造血功能发生障碍,若在短时间内吸收了较高浓度的苯,会使人出现恶心、乏力、意识模糊以及头痛等不良反应,严重者会出现昏迷以及死亡的现象。

1.2 家居厨房油烟的污染

厨房油烟对人体的危害在过去很少被人们所重视。但是据资料显示,城市女性患肺癌的几率在逐年上升,而且医院的诊断结果大多数是腺癌,腺癌是一种与吸烟极少有关系的肺部疾病,而引发腺癌的根本原因就是厨房油烟导致的突变型以及食用油高温氧化分解的质变物。再者,厨房中燃料的燃烧也是引发污染的主要来源,若厨房的通风情况差,那燃烧产生的CO以及氮氧化物等其他的浓度已经超过了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极限值很多倍,这样的浓度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

1.3 吸烟以及人体呼吸的污染

吸烟是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烟雾的成分极其复杂,经过相关部门的权威鉴定,烟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中多达40种以上的致癌物,不仅如此,吸烟还会导致心血管疾病的发病几率明显增加,是当之无愧的“人类健康头号杀手”。

再者,人体的新陈代谢会产生非常多的化学物质,经过呼吸道排出体外的就多达200种,排出的诸多病原菌与气体中富含很多有毒的成分。通过人体汗腺排出体外的废物以及人体皮肤脱落的细胞,这些都是室内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如果污染物浓度过高不仅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影响,而且还会诱发多种疾病的发生。

1.4 空调的污染

若一个人长期在空调开放的环境下工作,往往会出现嗜睡、乏力、无精打采等病态,而且感冒的发生几率也徒增好多倍,诸多不良的现象统称为“空调综合症”。其实这些不良反应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人在密闭空间待的时间过长,CO、CO2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致病微生物的聚集越来越多,最终使污染加重。污染导致人体疾病的增加,工作效率自然下降。

2 人们对室内空气污染的认识

通过设定调查问卷对210名受访者进行相关调查,调查内容分别为:室内空气污染源在什么地方?自己知道的哪些方法在去除装修味道的时候有效。所有的受访者均参与问卷的回答,因此所有的问卷均有效。现将两份调查问卷汇总如表1。

从上表可以看出,调查者认为装饰材料以及家具对室内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污染源,在女性受访者中有75%的女士认为厨房油烟对室内空气的污染非常严重。而家具等其他的物体对空气造成的污染等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在对去除室内装修味道的调查中可以发现,基本上大多数的受访者都清楚竹炭和植物可以有效的去除装修味道。大多数的女性受访者清楚茶叶可以有效的除味,另外米醋、水果等物品也是可以有效的去除异味的。

3 改善室内空气污染的相关措施

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健康。因此,若想改善居住环境、增进身心健康,必须对室内空气污染进行有效的整治。

3.1 减低室内装修以及家具带来的污染

随着国家制定的有关室内环境以及家具污染的标准的出台与实施,家具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因为彻底解决室内家具的污染涉及到的方面太多,因此想彻底解决是非常复杂的。那在装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尽量以水性油漆代替原有的油性油漆进行室内的装饰,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室内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2)室内装修材料的选择上,一定要选择质量达标的高质量的健康环保型建材,以减少甲醛的含量。(3)室内装修尽量选择在春季或者秋季进行,从外部条件减少污染物的释放量。(4)室内装饰品以及家具的布置上,尽可能的选择挥发性较低的地毯或者地板粘合剂等,对于空间狭小的房间一定要减少家具摆放的密度。(5)新买的家具不要急于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家具放置一段时间后,将有害气体释放出后再用;不要将儿童的衣物以及贴身衣物等放置在新衣柜中。

3.2 鼓励进行室内绿化、装饰

绿色植物大多具有净化空气、吸尘杀菌以及清除部分有毒物质的功效。因此,在西方国家居民家中都会种植像吊兰、芦荟等绿色植物。一些植物或者花卉不仅在具有光合作用,像桂花具有很强的吸尘作用,月季和玫瑰花等可以吸收二氧化硫,铁树与常青藤可以吸收苯,而薄荷则对臭氧有非常强的抵抗杀菌作用。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在24h照明的条件下芦荟可以消灭1m3空气中所含的90%的醛;90%的苯在常青藤中消失;龙舌兰可吞食70%的苯、50%的甲醛和24%的三氯乙烯。

3.3 选用最新的空气净化技术

最新的空气净化技术都是根据特定的污染物进行研制、开发的。比如:对于室内颗粒状的污染物,常用的净化方法一般有:静电除尘、扩散除尘等。对于清除室内的异味和臭气,除了通风换气之外可以选用多功能高效微粒滤芯,这种滤芯是由玻璃纤维编织而成的,滤除颗粒物的效果非常明显。对于清除室内细菌和病毒的污染,可以选用的净化方法是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技术。除此之外还有诸多的先进净化技术,对于清除室内空气污染效果很不错。

3.4 注意室内的通风换气

经常对室内进行通风换气可以明显降低甲醛、氡等有害物质的浓度。所以,经常性的对室内进行通风对人体是有益的。通过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不仅仅适用于家居,即使在酒店、宾馆、餐厅以及电影院等相对封闭的空间都是非常适用的。

综上,随着人们对于生存空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室内空气污染也得到了广泛的重视,随着众多防止举措的合理落实,室内污染的治理一定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姚富鹏,彭锐,张琪,等.室内环境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防治[J].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1):48-50.

[2] 王志勇,王智超,徐昭伟,等.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系统空气净化设备性能检测研究[J].洁净与空调技术,2011(1):16-19.

[3] 李艳莉,尹诗,黄宝妍.室内甲醛污染来源及其对人体的危害[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1):49-52,74.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5

最新的2014年的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61个按新标准进行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45个城市空气质量不同程度超标,占90.1%。从各污染物指标看,SO2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14.6%;NO2年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总体持平;PM10年均浓度1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PM2.5年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①从达标城市比例看,SO2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88.2%,同比上升3.1%;NO2年均浓度达标率为62.7%,同比上升5.6%;PM10年均浓度达标率为21.7%,同比上升2.4%;PM2.5年均浓度达标率为11.2%由此可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环境污染严峻的现状仍未根本改变。②我国城市大气污染还具有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含量高、煤烟型污染占主要地位、北方比南方严重、冬季严重于夏季、产煤区重于非产煤区、部分城市污染转型等特点。③

(二)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现状

我国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在不同时期经历了很大发展。1973年开始,我国开展了以工业点源治理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世纪80年代国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将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进入了综合防治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至2000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始从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向区域污染控制转变;进入21世纪,大气污染控制全面进入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新时期。

二、行政法视角下大气污染防治之立法层面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及其背景

1987年我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之后1995以及2000年两次修改,在整个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施行过程中,其对整个期间的大气污染的防治尤其是煤烟型大气污染的治理起到了卓着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大气污染的种类也日益增加,我国的大气污染已经由煤烟型转变为复杂型,为了对雾霾的有效治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8月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运而生。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几大方面

1.明确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法通篇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体现了环境质量要与老百姓切身感受相符的立法思路,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2.提出联防联控,避免各自为战,各行业各区域共同控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的最新规定,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内的相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共同协商配合,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进行规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责任,由国务院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督促。设立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规定了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同控制目标。3.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对政府的职责要求,取消了公安、交通、铁道、雨夜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要求,从中央来说,国务院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环保部门起到指导、监督的作用,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从地方来说,地方政府实行区域负责制,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4.新增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加强标准控制。新法专门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标准以及限期达标计划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了标准的制定、公布、修订的条件及要求,另外明确了限期达标规划的执行、公示、备案、修订的要求,使得大气污染防治的标准落到实处和细节,使得大气污染的防治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5.坚持源头控制治理雾霾。明确了污染的类型及源头,确立了具体的控污方向及措施。另外,新增了大量的篇幅和章节重点强调对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扬尘以及农业和其他污染的防治,确立了具体的标准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加大处罚力度及责任强度。新发规定了大量的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措施,并有相应的处罚责任,细化了相关处罚措施,明确了各种行为的处罚单位,确立了责任主体,实行处罚上不封顶的政策,使得大气污染的防治真正的具有操作性和可实施性。7.充分体现了行政公开与公众参与。秉承了新《环保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路,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加强调了群众对于企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的监督检举,新法中涉及到信息公开就达11处之多,使得大气污染防治为民、利民,真正使得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得以有力实现。总体来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政府责任,理顺了防治思路,实行精细管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了违法成本,督促了企业责任承担,使得完善法律衔接,上下达成统一。

三、行政法视角下大气污染防治之实践层面

(一)欧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的构建

欧洲国家曾是工业革命之重镇,也因此引发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但是经过长期的努力,欧洲的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取得显着成效。欧洲的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主要可分为立法保障、制定战略和计划、分阶段治理这三个具体步骤。④1.立法保障大气污染治理1956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首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空气法》,在立法上严格限定了以烟煤为主的污染物排放。美国于1963年和1967年先后通过了《清洁空气法》和《空气质量法》,并于1971年颁布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6种污染物进行管制。法国于2010年颁布空气质量法令,对PM2.5和PM10值浓度上限进行限定2.大气污染防治的战略和计划英国于1997年开始实施《国家空气质量战略》,逐步形成了英国空气质量政策的基本战略框架。法国于2011年出台“颗粒减排计划”,旨在减少可吸入颗粒物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和对环境的污染。2013年又出台“空气质量紧急计划”,又增加了一系列的紧急措施。3.分阶段、跨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大气污染治理具有长期性和跨区域的特点,英国政府的国家空气质量战略经历了烟煤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以及PM2.5检测这三个阶段。美国南加州于1977年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统一负责南加州地区的空气污染治理。欧洲多个国家在1979年签署了长距离跨国界空气污染条约(LRTAP)。2001年,欧盟通过了国家排放限额指令,限定了各成员国在2010年几种重要空气污染物排放的限额。至今,欧美国家已经形成了包括总量控制、许可证管理、环境标准体系、环境监测、煤炭总量控制、预警及应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体制。⑤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莫过于“政府下定决心,寻找科学方法”。只有保障充足的政府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寻找科学办法才能解决具体问题。 (二)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模式

兰州曾是全球十大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近几年,兰州市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摘掉了大气污染的“黑帽子”,创造了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新模式。国家环保部将“兰州模式”作为治污经验在全国推广供其他城市借鉴。在2013年的全国环保局长会议上,兰州市长袁占亭介绍了“兰州模式”治理经验。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1)省市联动,建立区域统筹、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2)规划先行,科学治污;(3)减煤为主,全面治理;(4)工业减排,疏堵结合;(5)五位一体,除尘抑尘;(6)限车控车,发展多样化公共交通;(7)鼓励全民参与;(8)铁腕治霾,督查问效;(9)立法先行,依法治污;(10)生态增容,治本之策。⑥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积极承担责任,坚持立法先行,做到治污工作有法可依,以强硬的态度厉行政策措施;贯彻铁腕治霾,切实执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成建设节约资源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须要完成的阶段性目标。

四、行政法视角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建议与完善

(一)坚持立法先行

大气污染防治必须要坚持立法先行,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建构与法律体系,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在依法治国战略的指导下,贯彻实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地方立法,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以解决区域和地方的大气污染的具体问题。

(二)完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制度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6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12-0028-01

衡水市作为北方地区的一个处于快速发展中的新兴工业城市,衡水市空气污染问题也非常严重,用联防联控的方法解决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对衡水市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衡水市空气污染及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1.衡水市空气污染现状

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地带,是一个小型的发展中城市,以农业为主,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污染物,其次是燃煤(油)产生的煤烟型污染,也有各类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还有少数的沙尘和浮尘天气造成的污染。近年来,针对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衡水市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采取了多项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如禁止焚烧垃圾、关停小火力发电厂、小窑厂等等,这些措施在控制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等污染物方面发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主要是因为空气的流动性特征随着气流将其他地区的污染物带到衡水,加之衡水市机动车数量持续增加,导致了空气污染没有有效的改善。

2.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联防联控是西方国家治理空气污染最常用的一项措施,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空气质量改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改变在空气污染治理中各自为战的局面,我国在北京奥运会前后开始尝试联防联控方法来防治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空气质量达到申报时的承诺,环境保护部首次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6省(区、市)以及各协办城市建立了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联防联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这一措施可以说成效十分显著,北京市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12天达到一级标准),创造了近10年来北京市和华北地区空气质量最好水平,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期间的空气治理任务。奥运会之后,在治理珠三角地区、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空气污染时,这一方法得到再次检验.2010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正式拉开了联防联控防治序幕。

二、联防联控在空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1.能够有效的控制区域污染源

联防联控空气污染治理措施,改变了以往在空气污染中单兵作战的态势,而是将周围区域内的省市协同起来,对区域内部的污染源联合进行治理和控制。这样就能够有效的解决因为空气治理动作不一致产生的污染空隙,实现了对区域内污染源的全时、全方位的监测与控制。这样原来的污染源通过技术升级、环境改造能够实现有效的减少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的排放量,新上项目的严格审核也避免了新污染源的产生。这样能有效的减少区域内部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达到改善大气质量的目的。

2.有效的避免区域内部空气的再次污染

在传统的空气污染治理当中,一个城市经过治理之后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改善,但是一旦治理过去了,各类污染源又回来了,可以说治理很不彻底,再次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样一来二去的治理费用花去了不少,但是效果却不是很理想。联防联控的措施可以有效的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因为联防联控可以有效的解决一个城市的外部污染源,避免了污染外源性输入,减少区域内空气再次污染的机会。

三、衡水在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应采取的措施

1.继续做好本地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工作

要想做好衡水市的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就应该先从控制污染源排放开始,最大努力减少衡水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当前衡水市重点需要做好的就是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汽车尾气控制、冬季燃煤控制、燃煤炉窑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等于空气污染有密切关系的污染源控制。

2.联合周边城市进行重点污染源控制工作

衡水市周围各市也是北方地区重要的空气污染区,在衡水市周围省市存在多家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这些企业也是衡水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这就需要衡水市应该与周围的德州市、沧州市等建立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对这周围几个市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污染监控。共同落实国务院规定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措施,共同对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治理。

3.实行空气质量监管联动机制

衡水市应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实现对空气质量的24小时动态监测,针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空气质量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除此之外,应该与德州市、沧州市等周围的城市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联动机制,通过共享检测数据实现空气质量的区域性监控目标。同时根据衡水市的实际情况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类管理,加强衡水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空气污染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衡水市主要排污企业进行点对面、点对点的检查,堵塞空气污染的漏洞。针对路北工业区氯气、氨气等工业废气和烟尘、粉尘污染热点问题,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

衡水市应该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推荐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作,加强衡水大气污染形成机理以及主要污染源的研究工作,深化对衡水市空气污染的科学认识。在此基础上,以政策作为空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保障,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的环保核查工作,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对衡水市在空气污染治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7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8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清洁空气:立法模式:环境保护法

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目前,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尽管总体上与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相比有了很大改进,但与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要求依然有较大的差距,科研学术界对目前的修订草案也依然有很多分歧和争议。新《环境保护法》的许多精神以及一些有意义的条款都没有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得到体现,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从立法模式、目标导向、政府责任、制度逻辑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值得商榷和改进的地方。为了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得到一个真正向大气污染宣战、让老百姓对蓝天有期待的“清洁空气法”,提出五条框架性修改建议。

尝试改革立法方式,建立科学立法新模式

尽管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新《环境保护法》为新时期科学立法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模板。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的框架要求,环保立法工作近中期将面临着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法”的任务。为更好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真正实现保护大气环境的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需要提高到国家层面,建议尝试改革立法模式,突破部门立法的限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立法,让公众和专家充分参与立法过程。法律制定要突破传统的“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即使无法做到像近300页的美国《清洁空气法》那样详尽,也要尽可能成为一部职责清晰、规定详细、可实施操作的法律,为重拳治霾、铁规减排、依法行政、环境法治奠定法律基础。

如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这种惯例去制定单项法,那么上位法应该是“环境污染防治法”,而不是《环境保护法》。建议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为契机,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并吸取《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经验,将现行的以原则性要求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扩充成为包含详细法律规定的“清洁空气法”(以下统称“清洁空气法”),以增强法律在实施中的实用性和权威性。根据行政程序,以往的做法是先由全国人大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再制定实施细则,环保部门再制定实施办法,地方人大或政府再制定条例和规定。这样一方面造成实施时间拖延很长;另一方面留给行政部门很大的“法律空间”和“自由裁量权”。

明确清洁空气目标,支撑环境管理转型

防治环境污染是我国环境立法一直以来围绕的主题,其重点是对各种污染源的排放行为做出法律规定。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立法目标应该适时进行调整,清晰树立面向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立法新思维,为全面实现环境质量导向的环境管理转型提供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实现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型的法律、体制和公众基础。为此,建议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名称直接修改成“清洁空气法”,作为面向民生、科学立法、依法治国的突破口,切实推进空气污染依法治理工作。而且,建议已经启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准备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分别更名为“清洁水法”和“清洁土壤法”或“土壤环境保护法”,为支撑面向环境质量的管理转型提供法律保障。

清洁空气是确保公众健康的必要条件。建议把保障公众健康放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首要位置,“清洁空气法”要体现这一要点。政府部门不应回避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在环境保护立法过程中要加强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干预这种影响的有效措施。建议“清洁空气法”要在条款中具体体现新《环境保护法》第39条的要求,把大气污染的健康影响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健康效益落实到法律条文中。例如规定建立更加有效的灰霾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以及根据对健康影响的干预效果评估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效等。同时,建议增加法律条款,明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政策的制定要求,要进行社会一经济一技术一环境综合分析,特别是费用效益分析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建立达标管理机制

“清洁空气法”要充分体现污染源对排放达标(包括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负责、政府对区域空气质量达标负责的总体立法思路。明确空气污染控制或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期限,真正落实辖区政府改善空气质量的责任。建议在“清洁空气法”中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的最终目标,通过保护大气环境减少或防范大气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授权政府对未来可能恶化的大气环境问题尽早进行预防和应对,以避免类似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和PM2.5污染防治工作启动太晚,错过最佳控制时机的情况再次发生。由于“十一五”期间没有对氮氧化物采取总量控制措施,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了37%。为了让百姓看到我国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建议国务院明确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时间表,在“清洁空气法”中明确国家空气质量达标的期限,在“十三五”期间至少有一批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如果不能在法律中明确提出时间表,则建议增加一项要求“各级政府2016年6月5日之前本地区空气质量标准达标期限,并向社会做出承诺”的条款。

考虑到大部分城市目前都达不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因此不达标城市必须实行严格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制度。这是“清洁空气法”要重点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根本途径。建议新的“清洁空气法”专门设立一章对此做出详细规定,给出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别对目前已经达标的、近期(如五年)能够达标的、中远期实现达标的城市提出空气质量管理要求。对于不达标地区和城市,新法律应该亮出几个“杀手锏”,如党政同责、区域限批、行业限批。考虑到目前城市群的迅速发展,法律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和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的协调也应做出规定。在达标规划的技术层面上,要注意空气质量改善和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之间的转换关系以及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的协同问题,注意排放总量控制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以及主要“双高”行业的生产总量控制的关系,明确提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优化减排管理模式,理顺总量控制机制

污染减排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支撑手段,是实现蓝天白云的“硬道理”。但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基于技术可行性和基于减排潜力测算的总量控制,总量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企业达标之间存在着脱节。随着以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模式的确立,“清洁空气法”需从立法层面调整优化污染减排的手段与模式,制定、实施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多种污染物环境容量控制方案,提高总量减排的精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建议将现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嵌入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框架中,运用污染源达标排放、超低排放、最佳可行技术改造等多重手段,共同推进污染减排。对于远距离传输的高架点源以及可监测、可统计、可核实的大型污染源,实施全国和区域总量控制;对仅限于局地影响及监测、统计基础薄弱的污染源、污染物,以治污减排工程、技术、管理、政策推动作为重点,强调地方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对排放标准实施的监管。

新的“清洁空气法”还应理顺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多种排放控制手段之间的关系。目前,上述手段之间尚存在不衔接和相互矛盾的问题。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全国所有燃煤电厂若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三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约为500万吨;而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除烟粉尘外前两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合计为1 550万吨;若所有燃煤电厂都实现超低排放,即烟粉尘排放浓度10毫克/米3、二氧化硫35毫克/米3、氮氧化物50毫克/米3,上述三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合计为160万吨。因此,建议“清洁空气法”进一步理顺质量达标、总量控制以及达标排放三者之间的关系,以质量达标确定总量控制目标,以总量控制作为制定排放标准的依据,通过排放标准的修订来实现总量控制和质量达标。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普遍实施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但国务院和环保部都一直没有出台详细的法规。“清洁空气法”应该明确这项制度与企业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将来的环境税制度之间的关系。作为应对当前企业排放普遍超标问题的法律“底线”,建议“清洁空气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全面实施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同时规定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是对企业监督的关键法律依据。

强化经济激励手段,全面公开环境信息

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没有充分体现《环境保护法》确立的“多元共治,多策并举”的思路。草案尤其缺乏对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总体上看,这一立法缺陷与我们以往要求企业“必须怎么干”的传统立法模式有直接关系。因此,“清洁空气法”除了要关注不同污染防治对象之外,还要特别注意平衡好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包括媒体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关系,确立清晰的政府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因此,“清洁空气法”要特别强调地方政府以及非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对清洁空气“督政”给出具体规定和法律依据。

建议“清洁空气法”要确立法律、行政、市场和信息多种手段“并举”的框架。特别是市场经济激励型政策,也是需要政府出面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因此,建议“清洁空气法”把一些目前试点证明有效、可以全面推广的经济政策予以固定化,如排污权有偿使用、环境责任保险、大气治理补偿、环境税费等制度,对于那些没有全面试点但有很好发展前景的经济政策手段给出一些鼓励性的法律条款。

环境法治最基本的保障是环境信息公开。新《环境保护法》的最大亮点也在于此,其用单独一章确立了信息公开在环境保护中的独特地位。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力,而且环保部门也应该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便利。建议在“清洁空气法”中,将企业排污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境公益诉讼专门形成一章,并制定可操作的公众参与大气污染违法举报奖励制度。还要特别设立大气环境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以全面建立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

主要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EB/OL].2014-11-30.ht tp:// npc. gov. cn/npc/xinwen/lfgz/flca/2014-12/29/content_1891880. htm

[2]EPA. Clean Air Act[EB/OL]./ epw. senate. gov/envlaws/cleanair. pdf.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9

南昌市为治理空气污染采取了诸多措施,以2013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3年前,治理力度相对较弱,主要是单一措施,即针对不同污染源,出台相应举措;第二阶段是2013年后,治理力度和强度都较大幅度增强,治理空气污染的措施更加系统、规划、严格,主要是出台一个统一的治理污染计划,把各项污染源治理的相关措施都纳入其中。具体表现为:

(一)第一阶段对造成空气污染的工业污染源、机动车尾气以及扬尘分别出台措施予以整治针对高污染燃料及工业污染源,南昌2008年颁布《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在禁燃区销售、燃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硫蜂窝型煤、轻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并划定沿江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南大道以东,洪都北大道、青山北路、丹霞路、民丰路、东元路以南,昌东大道以西,昌南大道、施尧路、何坊西路、新溪桥路、上海南路、解放西路、解放东路以北;双港南路、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以西,祥云大道以北,昌樟高速、昌九高速、瀛上河、龙潭水渠、广兰大道以东,玉屏东大街、孔目湖大街以南为禁燃区。同时加强对方大特钢、新昌电厂、晨鸣纸业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放监督。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南昌2009年启动机动车排气的检测工作,对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实施尾气检测,机动车所有人须持尾气排放检测合格证,才能核发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标志。2012年南昌开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将从2013年6月1日起,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含外地车辆)和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针对扬尘,南昌2012年出台《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突出抓好扬尘控制方案、区域覆盖、扬尘控制宣教、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建筑渣余土(垃圾)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细化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园林绿化工地的具体防治措施以及相应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二)第二阶段出台比较系统的空气污染防治计划,涵盖对各种污染源的控制,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区县及相关所属部门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2013年南昌全面启动《南昌市蓝天行动计划(2013-2015)》。该计划明确提出2015年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1%、16%,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10%、7%、4%、5%,并从工业废气污染防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控与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农村大气污染防治、绿化工程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九方面分化落实空气污染治理措施,同时制定资金支持、宣传教育、监督考核等相关保障措施。蓝天行动计划是相对系统的空气污染防治计划,从治理目标的提出,到针对不同污染源的治理措施,再到确保治理任务落实的保障措施,层层推进,形成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控体系。而且,蓝天行动计划还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区县及相关职责部门,南昌市所属区、县及有关部门需制定所属区域的蓝天行动计划,加大了该计划具体落实的力度。2013年南昌还进一步扩大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原有的169平方公里增至195平方公里,扩大后的禁燃区范围为枫生高速,黄家湖东路、广兰大道、玉屏东大街、双港东大街、双港南路,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合围区域。沿江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昌东大道、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昌南大道合围区域。并计划于2014年底完成新增“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此外,南昌还针对空气重污染日出台应急方案,提出在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0以上)时,将分别采取工业污染源控制、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控制和其它大气污染源控制等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2013年后南昌系列治理空气污染措施的出台,是应对当前大气环境质量日趋恶化的的必然举措。2013年无论是雾霾爆发的次数,还是媒体报道雾霾的频率,以及中央领导多次公开表明治理雾霾的决心,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治理措施的强劲,都表明以此为分界岭,我国空气污染治理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南昌顺应全国高强度治理空气污染的大环境,并结合本市实际,出台相应举措,也推动南昌城市空气污染治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南昌城市空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改进的思考和建议

(一)确实做好《南昌市蓝天行动计划(2013-2015)》与《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有效衔接蓝天行动计划是南昌市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而于2013年5月启动的为期两年的空气污染治理计划,当时《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还尚未出台。2013年9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于2013年12月出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确立了2013至2017年江西治理大气污染的各项具体措施,蓝天行动计划的实施年限是2013至2015年,因此,这一期间南昌涉及蓝天行动计划和实施细则同时实施的问题。与蓝天行动计划纯粹地方政府治理文件不同,实施细则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江西省的具体落实,是中央大气污染治理思路在地方的实施贯彻,着眼的是整个江西省的大气污染治理,其目标和各项具体措施是对全省的通盘考虑。实施细则明确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其中南昌、九江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重点任务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工业废气、城市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通过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企业技术改造;通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发展绿色建筑等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并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为确保目标的实现,规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实施细则与蓝天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有一定重合,但也存在一些差别,对此,在蓝天行动计划与实施细则同时实施时,两者相冲突的地方应以实施细则为准,实施细则未规定,而蓝天行动计划有规定的,则依据蓝天行动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这一期蓝天行动计划结束后,南昌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下一期蓝天行动计划,就能避免此类问题。

(二)树立两个正确认识,既要认识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要明确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过程空气污染治理与其他环境治理问题存在差别,它不是单纯的环境治理问题,还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空气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这就要求造成空气污染的几大污染源减排。工业废气的减排除了安装脱硫、脱销、除尘装置外,还要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淘汰“两高”行业落后产能,压缩“两高”行业过剩产能,这就意味着限制以往占工业较大比重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发展,也就是转变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同时减少工业废气的排放,还要求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煤炭的消费比重,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核能等新能源,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机动车尾气减排除了提高燃油品质,提高排放标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还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发展公共交通,降低公众汽车出行率,鼓励公众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还要求采取中小学停课,机动车限行,建筑工地停止施工等应急措施。空气污染治理已超越一般环境治理的范围,它关系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影响人们的生活,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空气污染治理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南昌乃至全国近些年来雾霾发生的程度和频率均表明,空气污染已不是偶发,而是逐渐呈常态化趋势,是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事实。我们应转变最初遭遇雾霾时指责、抱怨、急切想改变的心态,回归理性,接受雾霾常态化的现实,并积极应对。据统计,曾发生严重空气污染事件的伦敦花了26年,洛杉矶花了56年治理空气污染。[1]我们的空气污染形势比当时的伦敦和洛杉矶更复杂,不是单一的煤烟型或机动车尾气污染,而是两者的混合,治理难度相对来说更大。我们应认识空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理解短期内可能治理效果甚微。

空气的污染及防治例10

佛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空气质量改善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面对秋冬季节不利的空气质量形势,佛山市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多次做出批示部署,要求集合全市之力,必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此,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市环委会”)提前谋划,于10月份先后印发了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分级管控和分类监管,实行精准防控。

10月28日,佛山市政府组织各区政府、有关市直部门以及重点镇街召开全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上,佛山市副市长赵海要求各区、各部门务必强化措施,定点定位,定责定人,铁腕执法,对重点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把污染源标注在图上,实行挂图作战。对重点企业、工地扬尘、机动车防控、露天焚烧巡查监管等要落实具体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出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自此,佛山秋冬大气污染攻坚战拉开帷幕!

进入11月后,受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佛山空气质量呈现污染程度加重趋势,鲁毅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既定方案狠抓落实。赵海靠前指挥,要求精准防治工作必须出狠拳、下猛药,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工地一要停工、二要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工地要约谈企业负责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佛山市环委会牵头落实,严格督查督办,并建立“全市大气污染精准防治督办”微信群,用于信息、督查督办和迅速整改,群成员包括市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区、镇(街)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预警、巡查、督办、宣传等各小组专人及时收集群中信息,各取所需,及时快捷。赵海坐镇微信群督查督办,第一时间发出行动指令和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各区、镇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市、区、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既定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实施拉网式的清查,环保、住建、公安、交通等多部门人员“5+2”没有周末、“白+黑”不分昼夜全面出动,精准打击环境污染黑点。

“气质”几降,及时防范,

合力抗霾

11月1~4日,佛山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仍为100%。但是,受冷高压脊和今年第23号台风“米雷”的共同影响,11月5日佛山市地面风速较小,加上空气层比较稳定,大气水平扩散和垂直扩散条件都不佳,正是由于这突如其来、极其不利的扩散条件及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手段的不足,佛山市出现一次空气质量重污染。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经过与市气象台会商,认为尽管空气质量尚未达到启动应急预案防范预警的要求,但为了保障群众健康,决定迅速应对,按照前期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防范力度,对重点区域实施精准防控。

11月5日、6日,虽是周末假期,但在赵海的坐镇指挥下,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住建管理局主要领导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治污前线调动各方力量共同防控,市、区、镇环保、住建、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分组分批分区域不间断开展巡查督办,实施网格化排查,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工地、露天焚烧、道路洒水以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黑烟情况,并建立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督促各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未能有效落实治污措施的单位要求停产整治。

经过努力,截至11月6日17时,佛山市空气污染已经降为轻度污染。本次污染过程受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包括佛山市在内的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均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污染特征,是本次的地区污染中心。

11月12日,不利气象条件再次来袭。随后的11月13日至18日,佛山市环委办根据当日最新气象情况,每日滚动更新各区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级别,在微信群中随着“气质”变化做出及时部署,市、区、镇三级多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精准防控,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工地、露天焚烧、道路洒水以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黑烟情况,并建立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截至11月23日,佛山市、区、镇各级各部门共派出21643人次,检查工业污染源及餐饮油烟污染源7522个次、扬尘污染源4344个次、露天焚烧污染源340个,机动路检点330个、抽查监测汽车尾气7594车次。其中问题污染源1361个,责令停工停产385个,完成整改1083个。通过多方不懈努力,佛山空气质量11月21日转为良,佛山市环委办公室解除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至11月23日,全市空气质量转为优,佛山市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毫不松懈,持续高压,

保障 “气质”

虽然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佛山空气质量已得到明显改善,但气象条件的反复说明工作仍然不能放松,佛山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情况,切实落实日常督查、巡视督查、应急督查三级督查机制,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保障佛山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