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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划的作用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8 16:32:35

社区规划的作用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1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Urban planning must be a governmental behavior for the benefit of the public. Public participation is an indispensable concept in the urban planning.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role of the community organization in the urban planning system, and try to find an effective method to lead the public totake part in urban planning.

Key:urban plann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community, community organnization

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是一种公共行为。它是为了城市的发展,对城市土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涉及到市民、企业、社会团体等各个层面。由于社会各个层面主体都有各自利益要求及公平争取自身利益的权利,而这些要求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作为公共政策的城市规划应当考虑到需求的多元化,并作出适当的判断和协调,使决策符合最大多数公众的意愿。

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自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成为西方社会中城市规划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此后城市规划进一步发展的动力。越来越多的城市规划工作者开始走向社会和公众。1977年,《马丘比丘》中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作出了肯定:“城市环境是市民创造的。城市规划必须建立在各专业设计人员、公众和政府领导者之间系统的、不断相互协作配合的基础之上。”90年代初,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概念开始从西方国家引入到我国的规划界。

1.参与城市规划的多元主体

在城市的发展中,各种力量的合力共同塑造了城市,成功的城市规划是规划师与政治家、开发商、管理者和市民共同作用的产物。在国外,参与城市规划的主体常由三方面组成:公共方面、私人方面与非营利组织方面。

西方国家中广泛的城市设计主体(The Comprehensive Main Body Of Urban Design)

设计决策人

公共方面 私人方面 非营利组织方面

市长 开发商、银行家 邻里组织、公共小组

市议会 联合公司、地方政府 联合开发小组

城市管理机构 经济咨询者 城市保护小组

城市规划委员会 工程技术咨询者 社区小组、设计机构

城市有关机构 规划师、城市设计师 艺术团体、服务组织

地方政府机构 建筑师、园林建筑师 基金会、大学

政府计划部门 室内设计师、公共关系人 环境保护机构

2.开放性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必要性

在传统的观念上,政府多少是被认为是全知全能的,是完全理性的,并代表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但实际上,政府的理性是有限的,他们难以甚至不可能完全地代表真正的公共利益。因此,应该重视公共服务和公共问题解决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政府不再是实施社会功能的唯一权力核心,而是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区组织、公民组织等第三部门以及私营机构与政府一起共同承担管理事务,市民社会和民间组织成为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一种主要的发展潮流。在新型的政府体系中,政府管理职能权限不断向地方政府转移,社会事务更多地由社区组织来承担。

《英汉住宅、城市规划、建筑结构术语汇编》中,公众参与的定义为:“邻里、城镇或者是城市在有利于整个社区的活动或计划的参与,如城市规划及社区发展实施计划等,也被称作社区参与、邻里参与、公众参与和社会参与等。”公众参与是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城市规划是一种决策,是对设计目标及其实现方式与程序的多元复合、动态渐进的过程。由于规划人员自身思维方式与方法的局限性,单方面决策必然造成结果与社会现实环境的不协调和不适应,造成决策失败。现代城市规划应该是“参与性智慧的集约”,这就决定了规划过程的开放性特征。它强调规划过程中与相关的人员对规划过程的共享,实现了规划与公众的对话。规划部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尽可能地反映在规划决策之中,成为规划决策的组成部分。真正全面和完整的公众参与要求公众能够真正参与到规划的决策过程之中。

3.国外和国内社区组织参与城市规划的概况

3.1国外

在国外,公众参与主要是依靠社区力量和组织进行。西方国家中,社区在公众参与方面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社区基本由所在地的居民组成,根据地域不同划分了多个社区。社区中的公共机构帮助社区居民学习有关社区建设的知识技术,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也充实了城市规划体系中组织公众参与的技术手段。不同的社区组织参加公众听证会,社区代表对所公示的规划方案进行表态,表示同意或反对,以及提出反对的具体理由等等。如果公示的规划方案在编制的过程中与其涉及的社区团体紧密合作、调查研究,并让他们参与决策的讨论,那么,在公众听证会上的意见分歧将大大减少。

3.2国内

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尚未能得到全面发展,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既由于社会整体制度中缺少公众参与的实质性内容,城市规划难以超越其他制度层面的限制;另一方面,也因缺少必需的社会组织基础而难以充分组织起公众的参与。城市基层社区组织是社会事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城市社区组织制度是推进社区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城市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往往还会遇到各种问题,仍然需要公众的继续支持。城市建设的质量只有在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公共参与方针指导下才能得以提高。

我国现存的社区组织还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街坊关系,还没有出现真正的社区组织,也不具有与大规模投资体制相抗衡的经济和管理实力。因此,需要提高社区的公众参与水平,激发社区的自我更新愿望,以产生真正的社区组织来进行社区自身的建设。一旦形成了这样的社区组织,政府与公众在就规划决策进行协商时将有更强的互动力,更能有效地推动社区和城市的发展。

4.社区组织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社区(Community)是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及社会生活共同体,具有亲密相连的社群、相对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和与之相连的社区成员对所属社区在感情上、心理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城市规划涉及到社会各部门、各个团体的利益。如何满足不同利益的团体要求,而又不损害团体利益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特别是满足和不损害公众利益及弱势团体利益,是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和编制的新要求。社区组织作为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不仅可以调动社会基层参政议政,同时也可以起到完善规划管理体系的作用。一方面,它有利于政府规划措施和政策的推广与实施;另一方面,较好地促进了社区居民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参与。

从社区角度看,社区组织中的专业人员以专业知识提供技术服务,帮助社区向政府机构提出困难,并帮助制定住宅建设、旧区改造等方面的规划,从而使社区获得专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社区组织成为公众参与的组织者和代表。社区组织既不直接依赖于政府,有增强了与政府协商谈判的能力。从政府的角度看,社区组织分担了调查社区状况、了解社区需要的工作,因此可更确切地反映社区的意愿。在不影响政府社会职责的同时,减少了政府的工作量。再者,以社区组织为中介,还能减少政府与基层群众难免的矛盾冲突,为政府解决问题留出余地。

5.社区组织如何参与城市规划

对社区组织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方面的工作可循序渐进。在初期阶段,社区组织应把工作重点放在规划知识的普及和传播上,让社区成员真正了解规划的实质。可以通过专家会议、媒体报道等形式对社区民众进行规划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当公众对规划有一定的认识时,可以尝试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由公众选出社区代表,通过社区组织参与规划的编制和决策。甚至可以组织各种座谈会、展览会,编制各种各种手册、目录等方便公众参与。

结语

城市规划是一个多元参与决策的公共过程。一个成功的城市规划,往往是不同利益团体各种需求折衷的结果。城市规划的管理和实施,关系到城市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用民主思维、科学手段进行城市规会管理,是城市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而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该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基层作用,发挥社区组织的桥梁作用,引导公众更加有效地参与到城市规划的决策和管理过程中,从而提供我国城市规划的民主决策水平。

参考文献

郭彦弘,城市规划概论

陈纪凯,适应性城市设计――一种实效的城市设计理论及应用

孙施文,殷悦,西方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及其发展,国外城市规划,2004,(19)

陈兆玉,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制度探讨,武汉市城市建设学院学报,1999,(3)

陈锦富,论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制度,城市规划,2000,(7)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2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本、关注民生、服务居民”的准则,依照“规划结构合理、设计建立标准、基本设备完善、服务功用完全、便利居民群众”的要求,整合社会资本,凝集各方力气,努力构成县政府牵头、部分齐抓、各方共同的社区用房建立和治理工作新机制,不时知足广阔社区居民日益增进的物质和文明生活需求。

二、总体要求

社区是党和县政府联络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城市治理和建立中发扬着极端主要的效果。社区用房是指社区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和服务用房,是社区居民议事、开展社区活动、处理居民事务的主要场合,详细包罗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人口计生、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区党员活动、社区文明教育、社区卫生服务、残疾人康复、体育、文娱等用房。

社区用房应归入城市建立总体规划,由开拓建立单元严厉按要求供应,县政府赐与减免响应规费等政策支撑。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建局、区建管局、区房管局和湾里国土分局是落实社区用房的本能机能部分和单元,各部分和单元要各负其责,亲密共同,经过敌对项、规划、地盘出让、工程建立、完工验收、房地产权证和地盘运用证发放等环节的协调节制,保证社区用房落实到位。

三、建立规范

开拓建立单元依照以下规范供应社区用房:小区规划在300户以下(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每递增100户(或建筑面积递增1万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响应添加50平方米。费用列入开拓建立本钱,产权归全体业主,运用治理权归本地街道做事处(镇)。

四、部分职责

区发改委担任将社区用房建立归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按根本建立顺序对项目建立进行治理,在新建房屋小区项目立案、审批时,应向开拓建立单元奉告社区用房有关政策。

区规建局担任协调催促落实社区用房工作,将社区用房归入城镇建立总体规划。地盘出让或许划拨前,应对社区用房建筑面积及产权提出版面意见,作为地盘运用权出让或许划拨的根据之一。在制定规划设计前提、核定规划方案、核发《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时,应汇同地点街道(镇)一道,明确社区用房面积、详细地位、在核发《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之前交付社区用房等内容,并由地点社区按此内容和开拓商签署社区用房和谈。规划批复时,应将规划审批的社区用房图纸复印给社区地点的街道(镇)和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建管局,以便进行监视。对不按规则装备社区用房的开拓小区,不予处理项目报建相关手续。对不按和谈规则建立社区用房的,区规建局该当责令矫正,拒不矫正的,由区规建局依法处分,并强迫划拨社区用房。在未落实社区用房之前,应由区房管局、区建管局审批的后续事项,一概停审。

湾里国土分局在拟定地盘出让方案和地盘出让合同中应依据区规建局出具的规划前提要求,明确社区用房地盘面积及地位。

区房管局根据区规建局核发的《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施工图纸,在核发《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时,从商品房预售范围内剔除社区用房面积。对不按和谈交付社区用房的开拓小区,区房管局在核发《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时,该当催促开拓单元按和谈交付社区用房,不然拒发《商品房预售答应证》。

区建管局对规划确定该当建立社区用房而未建立的,将其不良行为归入房地产开拓单元信誉档案,并不予完工立案。

区民政局担任做好协调工作,并做好社区用房治理和运用的指导工作。

开拓建立单元应严厉按要求供应社区用房,将社区用房列入首期开拓范围,做到社区用房与首期商品房屋同步设计、同步报建、优先施工,并在核发《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之前交付运用。

有关部分在对社区用房进行验收时,应通知地点街道(镇)参与,并签订验收意见。

五、工作要求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3

一、提高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的认识

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近年来,我市村庄规划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村庄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是,村庄规划建设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村庄基础设施不完善、垃圾乱堆、污水乱排、村容村貌差,导致“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村庄布局散乱、住宅风格不协调、建设档次低,导致村庄建房先建后拆,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建新房不拆旧房,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方针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和规划引领,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引导村庄建设科学、合理、有序进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从区域角度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居民点,科学安排产业布局和新型农村社区内各项用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功能,优化人居环境。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充分挖掘村庄自然、文化、民族的特点,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需求,实行改造与新建相结合,宜改则改,宜建则建,防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建设类型可采取公寓式、联建式和单体式,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3.相对集中,集约发展。要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有效整合居民点,通过迁村并点,引导农户向中心社区相对集中。

4.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结合中心镇和中心村(社区)“百千”建设试点工程,依据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选取试点村庄进行重点规划建设,打造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试点和亮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

(三)目标任务

本意见所称的新型农村社区,主要指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经规划建设后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的农村社区(村庄)。规划区内的村庄按照城镇社区进行规划建设。逐步完善村庄内各项设施,建设新型农村住宅,努力将我市村庄打造成布局科学、建筑美观、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年,全市启动5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试点,年,启动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试点;争取到2015年,建成300个新型农村社区;争取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村庄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城乡协调、设施配套、整洁优美、特色鲜明的可持续发展局面。

三、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标准及要求

(一)分层次进行村庄集聚中心村(社区)。中心村(社区)是指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区位优势较好、交通较为便利、集聚规模较大、发展潜力较大、辐射能力较强、能为周围社区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中心村(社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配套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之成为农民集聚的重点区块。

基层村(社区)。基层村(社区)是指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中保留的除中心村(社区)以外的具有一定集聚规模、发展潜力及辐射力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对此类型社区(村庄)应突出文化底蕴,注重村庄整治和生产生活设施配套,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上确定的要迁并的村庄,要严格控制其宅基地审批和村庄建设,新建住宅要按规划到中心村(社区)和基层村(社区)进行建设,逐步实现村庄的迁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原则上都要达到“五通”、“七化”的标准。五通:水、电、路、有线电视、通讯网络;七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社区绿化、环境洁化、容貌美化、污水净化、垃圾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中心村(社区)的建设标准。道路硬化率达到100%;绿化率达到35%以上,道路和河道两侧有绿地,住宅之间有绿化带;社区内有健身场所;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设置有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点、收集清运场,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有公共厕所;社区内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筑有序规范,富有个性特色;给排水系统完善,电力、电讯、电视等各类管网配套齐全,布局合理。

基层村(社区)的建设标准。社区内主干道硬化;宜绿地带配建绿化;设置有垃圾收集箱或集中收集点,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建筑物错落有致、风格协调;河道及时清淤,正常保洁;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

每个新型农村社区都要在适当位置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农机具停放场、生产资料存放场,并结合安排农产品加工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三)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每个中心村(社区)原则上都要规划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集中布置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幼儿园、小学、文化活动中心、科普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室外集中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站和农村商业服务等设施,与公共活动空间相结合,形成社区公共活动中心,方便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村委会、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均不应小于200㎡,卫生所、计生站面积均不应小于50㎡,室外集中活动场所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000㎡。基层村(社区)也要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建设新型农村住宅。改变农村传统住宅耗能、耗材、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引导农民按规划集中建设节能、节材、内部结构适合居住、外形美观大方的新型住宅。住宅建筑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等规定,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或祠堂等应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住宅布局应以双拼式、连排式为主,积极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内部平面应做到动静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和人畜分离,切实提高住宅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用地不得超过134㎡,人均耕地超过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用地不得超过167㎡,山区、丘陵区每户宅基地用地不得超过200㎡;小户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大户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建筑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层高不宜超过3m,底层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应超过3.6m。

四、加快规划编制,强化建设管理

(一)明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基本要求。新型农村社区(村庄)规划应严格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制,优化村庄布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应统筹安排社区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等进行合理布局;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与建设时序;安排社区分期建设时序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规划成果应至少满足“一书九图”(根据建设发展需要确定),一书指规划说明书,九图为位置图、现状图、建筑质量评价图、用地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图、工程管网规划图,坡地村庄应做出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标高,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年年底完成30%的基层村(社区)建设规划。年年底完成60%的基层村(社区)建设规划。2013年年底基层村(社区)建设规划要全部完成。

(二)规范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审查审批程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魏都区、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组织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编制工作。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编制要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撤乡并镇、撤村并点、统筹考虑村庄的合理布局。规划成果完成后,各县(市)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规划技术审查要由7人以上专家评委组成。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三)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新型农村社区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自年起,凡没有进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村一律冻结宅基地和建设审批,防止农村乱占耕地,无序建房,坚决杜绝未规划乱批乱建、违反规划的现象。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应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可证”制度,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村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由县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达到登记、发证及入档管理规范化、市场交易合法化、产权变更程序化,使村庄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及证件具有法律效力。县(市、区)要切实加强住房质量监管,承担建筑施工的企业或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质量标准,各县(市、区)建设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四)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环卫管理。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按照“五有”标准(有卫生保洁制度,有保洁队伍、有保洁工具、有劳动酬劳、有考评办法),落实好卫生保洁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并重,重点要建立专门保洁队伍,每500人配置一名保洁员,落实保洁专项经费和保洁员工资待遇。继续推行聘任制、竞标制,村组干群义务服务制等卫生保洁模式,实现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为村民营造一个整洁舒心的生活环境。加强绿化苗木、道路、管网、照明设备、排水沟渠、体育健身器材等的管理与维护,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管护责任,提高林木成活率和基础设施使用年限。

五、保障措施

(一)用好土地政策。单位或个人自筹资金对零星、小块地块整理,经验收合格备案后,其新增耕地可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作为补充耕地指标有偿使用。通过挂钩方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形成的土地级差收益应按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对拆旧区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形成挂钩指标的,其收益应按一定比例供村集体使用,具体的使用比例及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据投资规模,对形成的挂钩指标,合理确定用地性质指标比例。

(二)加大资金扶持。一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县乡投入为主、市级给予适当奖补”的资金保障机制。各级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村庄迁并、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到中心村(社区)、基层村(社区)进行集中建设,各县(市、区)、乡(镇)应制定出具体资金安排细则,对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农户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二是各级要整合利用现有土地政策及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电力、交通、农业、水利等各类涉农资金和公共资源,对支农资金和项目进行有机捆绑,集约投入、集中使用,优先投向试点社区、中心社区,今后涉及农村社会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原则上不再投向被撤并村庄。三是动员社会捐助、相关部门帮扶多渠道筹集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资金,鼓励村级企业、社会名人等捐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四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通过招商引资、业主开发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鼓励农户投资、投劳参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

(三)加大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市内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社区住房建设。要以土地收益为基础,建立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形式的融资平台,向金融单位融资贷款,支持农村社区住房建设。要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户住宅确权抵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解决农村社区建房资金困难。对承担农村社区建房任务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各县(市、区)、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投融资主体建设,积极扩大融资规模。各金融机构要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授信平台,创新联户担保、集体土地、农房、林权、大棚、养殖场地、承包地抵押等新型贷款方式,推行新型农村社区住房按揭贷款,研究制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多渠道为农户提供让利贷款,确保满足农民迁居资金需求。(四)依法进行产权确认。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土地需按规定征为国有,经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取得的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扣除上缴和提取的各项资金及费用后的净收益,可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型农村社区内符合居住条件的新建住房,应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级政府要把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村庄(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后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行政问责。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各乡(镇)、村庄(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考评,严格奖惩,推动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4

一、引言

城市社区规划就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的规划,又称社区计划或社区设计,它是运用系统分析技术,决定最佳行动方案,以达到预定目标,解决社区共同问题,引导社区变迁的理性决策方法。社区规划可分为两个层面:①全社区的总规划。是将整个社区的经济、教育、卫生、福利、交通等方面综合起来拟订的发展计划。②各部门的规划,即社区各业务机构按社区总规划的分工拟订的具体工作方案。前一方式为集中式,后一方式为协调式。社区规划的总目标或长期目标是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发展,实现国家整体建设;分目标或短期目标是,根据社区当前需要,解决社区面临的各种问题,逐步改善社区的生活条件。

二、我国城市社区规划的现状

随着我国人居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居住条件,这就决定了城市的规划要把社区规划作为一个重点来抓,我们通过对当前我国社区规划的研究不难发现现在我国的社区规划大致分为:城市扩展过程中的新区开发和对原有社区进行旧区改造。

1.新区开发过程中的社区规划

新区开发过程中的新建居住空间是当前我国社区设计的主要对象,它的建设模式主要是以市场主导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为主。多年以来,我国的社区规划一直沿用传统的“物质形体决定论”的社区规划理论。主要表现在

(1)社区规划随意性。社区建设,规划先行。规划在建设中的地位极其重要,然而,在社区建设中,社区规划经常被改变,表现出了很强的随意性。

(2)社区规划缺乏前瞻性。目前小区的车位紧张几乎成为每个社区的通病,这除了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关外,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在社区规划中缺乏前瞻性。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私家车的普及率提高,社区内的车位已经不能满足车主的停车要求致使公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一切都与在城市规划中缺乏前瞻性有关。

2.旧城改造中的社区规划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旧城改造成为了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的重点。我国现在对于旧城的改造大多数是对其进行综合在开发模式,其规划主要是:

(1)维护型社区规划。这种规划主要用于具有使用价值较高的社区,在维护住宅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通过改善社区的空间环境品质和公共设施来增加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2)整建型社区规划。对于旧区的住宅我们视其现状对其进行改建、扩建、部分拆除以及对公共设施进行升级完善或者对其住宅内部进行现代化的更新,来改善旧社区的居住环境,这样有利于保留原有社区的风貌特点,提高社区的特色价值。

(3)重建型社区规划。重建型就是对已经没有保留价值的旧社区进行拆除清理后,重新规划设计,提高住宅的容积率、质量标准和居住舒适度并且完善社区的公共设施,使社区的生活功能得到提高。

三、我国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1.社区规划的指导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原则。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的协调发展是当代城市发展的主潮流。城市规划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所难免,但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措施把这种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要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到规划的各个层面上。

(2)公平与共享原则。公平与共享原则是对社区主体之间存在与发展的界定。社区是一个整体,社区的功能是对于这个整体来说的,社区内的所有居民有权利享有社区的公共设施,而且公平的享有社区的空间环境资源,无论他的年龄、身体状况等他都有权利公平合理的享有社区的一切公共资源。

(3)适居性原则。适居性是强调社区的整体环境对居民的生活与生产的适应与支持。社区是居民的居住场所,这就要求社区具有“可居住性”的品质,满足社区主体的多层次需求。同时由于社区居民的不固定性,这就要求社区具有相对固定与恒久的空间结构来适应居民的变化从而达到居民的居住。

2.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可以说社区规划作用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城市的快速发展,我们不难发现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主要有:

(1)生态社区规划模式。生态社区是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辅导,意在寻求自然、建筑、环境和人四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即消耗最少的资源和能源,产生最少废弃物的社区。

(2)复合社区规划模式。在我国大部分的城市中城市规划为确保居住的环境要求,往往会将工厂区域和生活居住区域相互隔离,以此保证居住区的空气质量,但这一过程却耗费了太多时间和大量资源。因此规划一种复合式的社区模式对于人们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这种复合式的社区模式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混合的,就是规划为先进制造、研发和生产服务业的综合基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型的居住小区错落分布,包括了工作、居住、娱乐等复合形态,人们在复合式的社区生活除了工作之余还能满足各类的精神需求。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5

首先感谢局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给予我这次展示自己的机会。本着锻炼自己,为大家服务的宗旨我站到了这里,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朋友们,我不是诗人,不能用漂亮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我不是学者,难以用深邃的思想思考我的价值;我不是歌手,更没有动听的歌喉咏颂我的岗位。因为我只是一名在规划监察岗位上工作的一名平淡无奇、无奇平淡的普普通通的工作人员,我演讲的题目是《推进科学发展,构筑和谐建设》

在当前全党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狂潮中,我们建设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运用科学发展观,构建县城和谐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按要求搞好县城规划区管理和监察工作。在社区规划管理中,按县政府规定的社区服务设施进行规划落实,社区配套用房与住宅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不变更用途,同时,搞好新建改建社区的商业规划,合理配建服务设施。完善老居住区的服务网点功能,整合现有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针对无社区服务设施或社区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老社区,在审批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时,要首先满足社区服务设施用房要求,同时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打击违法建设的情况。

(二)搞好县城规划区内商业布点规划管理。重点做好规划区内市政设施规划管理,规范城市房屋规划。以各个居民小区为中心,搞好市场、医院、学校等配套的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建设工作,解决随着规划区入住人口的逐渐增多,购物、上学、看病等问题日趋突出,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

(三)重视规划区内文娱设施规划管理。社区作为居民聚居地,也是居民长期生活的地方,文娱设施的规划显得尤为重要,要加大力度管理,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切实杜绝在社区文娱建设中的建法建设行为。在新社区建设时,要溶入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各项文化、娱乐、健身设施的配套纳入规划中,使社区居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生活,享受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体验社区文化的精彩纷呈。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6

首先感谢局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给予我这次展示自己的机会。本着锻炼自己,为大家服务的宗旨我站到了这里,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朋友们,我不是诗人,不能用漂亮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我不是学者,难以用深邃的思想思考我的价值;我不是歌手,更没有动听的歌喉咏颂我的岗位。因为我只是一名在规划监察岗位上工作的一名平淡无奇、无奇平淡的普普通通的工作人员,我演讲的题目是《推进科学发展,构筑和谐建设》

在当前全党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狂潮中,我们建设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运用科学发展观,构建县城和谐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按要求搞好县城规划区管理和监察工作。在社区规划管理中,按县政府规定的社区服务设施进行规划落实,社区配套用房与住宅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不变更用途,同时,搞好新建改建社区的商业规划,合理配建服务设施。完善老居住区的服务网点功能,整合现有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针对无社区服务设施或社区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老社区,在审批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时,要首先满足社区服务设施用房要求,同时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打击违法建设的情况。

(二)搞好县城规划区内商业布点规划管理。重点做好规划区内市政设施规划管理,规范城市房屋规划。以各个居民小区为中心,搞好市场、医院、学校等配套的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建设工作,解决随着规划区入住人口的逐渐增多,购物、上学、看病等问题日趋突出,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

(三)重视规划区内文娱设施规划管理。社区作为居民聚居地,也是居民长期生活的地方,文娱设施的规划显得尤为重要,要加大力度管理,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切实杜绝在社区文娱建设中的建法建设行为。在新社区建设时,要溶入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各项文化、娱乐、健身设施的配套纳入规划中,使社区居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生活,享受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体验社区文化的精彩纷呈。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7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市委《意见》,在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准则,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出发,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和保障体系,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

二、总体目标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城市规划网格化管理、推进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依据之一。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在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期限内,按照“社区有规划、设施能落实、居民可共享”的总体目标,逐步推进社区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配套齐全、使用方便、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高效,适宜国内外各类人士生活、学习和创业的新型和谐社区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兼顾。按照社区规划人口、社区发展需求和地区实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二)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原则上以本社区居民为主,服务半径根据不同功能的设施合理确定。

(三)因地制宜,差别配置。从实际出发,不同区域的社区,按其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及本区域内已有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配置。

(四)形式多样,资源共享。中心城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配,分步到位。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地。

四、基本要求

(一)规划编制中实行差别配置

在中心城区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及郊区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等指导下,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社区,先编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用以指导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实施。

在规划编制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以下简称《居住区标准》)执行;确实有困难的地区,参照《居住区标准》,根据本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情况以及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在满足社区人民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在不同区域实行差别配置。中心城区和郊区新城建成区(老城厢地区)对执行《居住区标准》中“用地”及“建筑面积”两项指标均有困难的设施项目,按建筑面积指标考核。

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配置,按照不同地区分为三类:

1、严格执行《居住区标准》的地区浦东新区、郊区新城和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新市镇地区以及中心城成片改造或新建地区等。

2、可按照不低于《居住区标准》建筑面积下限80%配置的地区

中心城浦西内外环线之间的建成居住区,郊区新城建成区(老城厢)等。

3、可按照不低于《居住区标准》建筑面积下限60%配置的地区

中心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成居住区,地处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居住社区等。

此外,郊区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新市镇、中心村,可根据国家和*市村镇规划编制的有关技术标准,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参照《居住区标准》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指导要求》等规定,各社区(街道、镇、乡)要重点建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入社区管理、文化学习、图书阅览、文艺活动、休闲娱乐、体育锻炼、医疗服务、卫生保健、社区教育等其它社区服务设施。

1、整合优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归并、调整和优化社区内的各类行政事务服务机构,合理配置行政设施,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强化社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每个社区都要设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生活服务求助系统,落实和完善居委会和居委会会议活动用房,方便居民就近办事,解决居民实际困难。

2、发挥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功能,努力提高社区文明程度。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载体,要加强基层群众文化阵地建设,整合社区图书馆、文化馆(宫)、群艺馆、青少年宫(中心)和少科站等文化设施资源,构建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主体,惠及未成年人、中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要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投入,采取多种渠道,加快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要充分利用所在社区的学校、单位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重视室外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室外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可与公共绿地建设结合起来,实行统一规划、同步建设、综合利用。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配置,方便居民群众就近看病求医。原则上,每个社区配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并设置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居民提供基本、综合、公平、可及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

4、重视基础教育设施配置,进一步完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必须严格按照《居住区标准》,配置基础教育设施。中心城区中学、小学、幼儿园设施配置不足的,要按照批准的规划,逐步完善和提升学校教育设施水平;已列入旧区改造的,要就近安排,先建设后拆迁。按规划建设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未经规划许可,不得任意改变使用性质。

5、加强社区福利设施建设,尤其重视老年服务设施配置。

要加强社区福利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网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尤其要重视老年服务设施的配置,每个社区(镇、乡)至少设置1个养老设施。到2010年,中心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成区以及地处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本社区老年人总数的1.5%配置床位;中心城内外环线之间的建成居住区以及郊区新城老城厢地区,按照不低于本社区老年人总数的2%配置床位;浦东新区、郊区新城和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新市镇以及中心城成片改造地区或新建地区,按照高于本地区老年人总数的2.3%配置床位。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团体创办不同标准的敬老、养老设施,以调节、补充养老床位,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要特别充实完善为老年人、残障人服务的内容。

6、加强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要切实加强菜市场规划和管理,按规划配置建设的菜市场,不得挪作他用;已挪作他用的,要恢复原有功能。

社区菜市场配置不足或不达标的,要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合旧区改造,采取收购、改建或置换等措施逐步解决,切实保障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7、按照《居住区标准》及社区需求,合理配置其他社区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要严格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停车泊位。中心城已建成居住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合理配置社会停车场(库)。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放自用停车场地,为社区服务,缓解中心城停车难的压力。要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合理配置社区安全防范设施,提高防灾应急能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各区县要结合实际,按照《居住区标准》合理配置其它社区服务设施。

(三)充分挖掘、综合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人民群众服务。中心城社区要依托区内的市级、地区级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采取购买、置换、改建、租用等方式,实行综合利用、余缺调剂,资源共享,为社区人民群众服务;要采取多种方法和形式,鼓励社区内一些有条件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将内部的服务设施面向社区开放,增加社区公众活动空间。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改建引导,优先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建成区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凡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足或缺口较大(达不到配置标准50%)的社区,要严格控制存量土地的开发建设,并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确定的规划指标,优先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集约使用土地,尽可能综合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在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建成区结合建设项目,配套建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对增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部门在审核规划指标时给予一定奖励;对经营性建设项目中增加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经区县政府认定,可向建设方返还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而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

(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禁止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按照规划配置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其产权除已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归区县政府所有,明确国资监管责任主体,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行余缺调剂、综合利用、合理使用,属公共服务设施范围内调剂的,须经区县政府批准,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按照规划建设(配置)的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改变设施用途,确需更改作为非公共服务设施用途的,须经区县政府同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市或区县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途的,一经查实,按照《*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财力投入,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有效运行。构建政府公共财政框架,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预算管理体制。区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财政支出用于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建设的均衡保障。建立和形成多元投入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8

许多地方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从表面上看非常重视,逢会必讲,检查必看,可是,大部分只重视了有形的外在设施,而忽视了无形的群众意识,只重视了立竿见影的东西,而忽视了长效机制。缺乏有力的投入和有效的指导。对农村社区规划研究涉及较小,仅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乡村景观设计与规划和乡村聚落体系(村镇体系)规划等方面开展了较多工作,整体层面的乡村社区规划仍显非常薄弱。

农村社区规划从本质上讲应该是社会规划。更重要、更为内在的是构建农村居民的公民权利和尊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和参与精神,重塑农村居民的生活伦理和社区认同。农村社区建设要吸收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的优秀因子,但绝不能因为推进城市化而被“化”掉。也并不是说村改居一改了事。一个好的农村社区规划,能够促进社区内部诸多要素合理配置、外部众多资源有效利用,实现社区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农村社区应该是空间形态和社会形态的两者结合,应是一个涵盖产业发展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生态建没规划、社会建设规划、文化建设规划等的内在综合体系,因此,农村社区必须科学规划。如何规划呢?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9

    许多地方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从表面上看非常重视,逢会必讲,检查必看,可是,大部分只重视了有形的外在设施,而忽视了无形的群众意识,只重视了立竿见影的东西,而忽视了长效机制。缺乏有力的投入和有效的指导。对农村社区规划研究涉及较小,仅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乡村景观设计与规划和乡村聚落体系(村镇体系)规划等方面开展了较多工作,整体层面的乡村社区规划仍显非常薄弱。

    农村社区规划从本质上讲应该是社会规划。更重要、更为内在的是构建农村居民的公民权利和尊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主体意识和参与精神,重塑农村居民的生活伦理和社区认同。农村社区建设要吸收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的优秀因子,但绝不能因为推进城市化而被“化”掉。也并不是说村改居一改了事。一个好的农村社区规划,能够促进社区内部诸多要素合理配置、外部众多资源有效利用,实现社区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农村社区应该是空间形态和社会形态的两者结合,应是一个涵盖产业发展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生态建没规划、社会建设规划、文化建设规划等的内在综合体系,因此,农村社区必须科学规划。如何规划呢?

社区规划的作用例10

关键词:社区规划 社区 邻里单元

问题提出

人类自诞生以来,一直都是以群居的方式在地球上生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了群落与城市。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改变,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原有设施出现不足,居民的生活环境受到影响,如何规划好社区,为居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成为了许多学者研究的问题,由此便产生了许多社区规划理论。

综合已有的相关研究,社区规划理论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社区”一词来自于国外,英文里称之为“community”,英国思想家威廉姆斯(Williams)认为社区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泛指实质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另一方面是指一种抽象的关系性质;自19世纪开始,社区的概念得到了不断的延伸,进入21世纪后,社区被定义为,由不同特性的人所组成的团体,它通过社会关系将不同人格特质互相连结,并分享共同的观点,甚至是活动的参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则认为“社区”是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是以住宅区为依托的、以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界的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单元(陈眉舞等,2004)。

社区规划的基本单位

霍华德(Howard)的花园城市。1898年,英国人霍华德提出花园城市的构想,标志着社区规划理论的发端(郑凯仁,2000)。后人把社区规划的基本单位称为“Howard”,一个Howard包括160英亩的土地和大约5000的人口,六个Howard组成一个城市,通过对农业、工业、居住、公共空间的分区规划,一个较小的计划性社区组织可以被创造出来,各项生活功能都能在这一社区组织内独立运行。

Perry的邻里单元。邻里单元(Neighborhood Unit)概念是Perry于1929年提出的,他认为社区规划的基本单位应该是邻里单元,邻里单元具备以下特征:人口规模应能足以维持一所小学(约为5000人);面积大小约160英亩,居住密度每英亩约为10户,学生上学的徒步距离不超过0.5英里;主要干道和通过通道路不会穿越邻里单元内部;内部街道系统采用囊底路、弯曲设计以及明亮的表面来提升邻里单元的安全性及舒适性,减少邻里单元内部的交通活动;学校是邻里单元的中心;邻里单元设施如图书馆和社区服务中心等靠近小学,公园及其他休闲区域应适当的分配在整个邻里单元内。 Perry的邻里单元模式认为未来的人们应该以教育设施及邻里单元中心组织作为新的生活中心。邻里单元理论是后来许多相关理论的主要依据。

Stein的邻里单元。Stein在他的邻里单元理论中主要加入了超大街区的观念,他主张,邻里单元的中心除了学校外,还应有小型购物中心,三个这样的邻里单元组成一个超大街区,它里面再设置高中和一到两个主要的商业中心。而这些设施的步行半径由Perry所提的0.5英里增加到1英里。这样的一个超大街区才是社区规划的基本单位。

Jose Sert的邻里单元。Jose Sert同样主张邻里单元应当是社区规划的基本单位6,但他认为的邻里单元与前人研究不尽一致:小学应该是邻里单元的中心,6到8个邻里单元组成一个城镇,人口约为5.6万到8万人;由家里到小学的最大步行距离应该降到0.25英里。

新都市主义下的邻里单元。二战以后, “新都市主义”规划理论便应运而生。新都市主义较突出的思想在于以下两点:邻里单元的混合多样使用。邻里单元内要包括住宅、商业、工作、娱乐等不同性质的建筑物,提供不同的住宅形式使不同收入的人也能混合居住在一个邻里单元之中;以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为优先。运用公共空间及公共建筑特有的公共性,来加强社区识别,配合有等级的街道、街廓、广场,加强社区中心的角色,成为社区地标。

相比以往的邻里单元理论而言,新都市主义的邻里单元更强调邻里单元中心与边缘的空间结构,并考虑到区域成长的概念,解决过去随着郊区发展而衍生出的边缘城市;其次,新都市主义缩小了邻里单元的范围;此外,新都市主义更重视私人领域与开放空间的边界,鼓励以公共领域引导居民互动来形成城市生活的模式。

社区规划的基本原则

自霍华德提出花园城市的构想以来,社区规划领域产生了许多的理论,每一种社区规划理论都提到了社区规划时的基本原则,有些基本原则也被很多理论所共有。综合来看,这些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 群聚发展

群聚发展原则最早来自于霍华德所提出的花园城市构想,他的这一构想始于如何构建一座城市,但最终的落脚点就在于如何让居民住宅群聚发展,从而释放出更多的公共空间用于城市绿化。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在于,土地开发如果能群聚式的发展住宅,使得人们更为密集的住在一起,缩小住宅本身所占的土地面积,就能节约土地开发,从而提供出更多的公共空间,保留更多的自然环境,或做其他的用途。

(二)郊区扩散

1960年,美国开始有私人到郊区去兴建新的市镇,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开始资助郊区新市镇的建设,大量新市镇的开发使得郊区生活成为美国人主要的生活方式;美国宾州大学葛拉尼(Golany Gideon)教授将新市镇定义为:“结合城市与乡村环境,新建或扩大城市集居地,成为一个有计划的社区,绕以绿地或农地等开放空间,共同形成新市镇的整体,新市镇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自足性、自持性及自制性。往郊区兴建新市镇的目的在于缓和大城市人口、住宅,交通的压力,促进区域之社会与经济均衡发展,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创造有创意且舒适的生活。这种将人潮往郊区扩散,依靠汽车联系城市与郊区的作法虽解决了城市中心人口增长的压力,但也使城市无限扩张,市中心不断衰败,造成了大量的治安问题,交通问题,税收及污染问题;此外,驾驶汽车虽然改变了日常生活中时间与空间的距离,但也使人与人之间接触的机会减少,人与朋友、社区的互动减少,人情冷漠、社区关系淡薄等问题也开始凸显;最后,开发者往往热衷于独栋住宅的建设,很少考虑到使用大众交通工具,这就使得年长者、青少年及小孩等不会开车的居民失去了行动自由,而形成了年龄和族群上的隔离。

(三)计划单元整体开发

计划单元整体开发原则最早由美国学者Babcock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主要是为了应对当时的美国政府在土地使用分区管制上所施行的僵化的规章制度,这一原则使得开发商在开发社区时,可以在面积大小、房屋形式,房屋密度等政府有所限制的领域更加富有弹性;计划单元整体开发原则的应用比群聚发展原则更为广泛,除了住宅区之外,也可应用于商业区,工业区等,它的特点在于:计划单元整体开发通常包括大面积社区的开发,有时甚至可以为一个新市镇进行开发;计划单元整体一般包括建筑形式和混合的使用,而非单纯的发展;计划单元整体开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般采用阶段式开发的模式。

(四) 邻里单元为先

除了霍华德的花园城市构想外,其他的主要社区规划理论都以邻里单元作为规划的基本单位。以上3条原则所代表的相关理论也是如此,但它们在具体的规划操作中更加强调“从社区到邻里单元“的由外而内的顺序,而Andres Duany(1998)提出的传统邻里单元规划理论(traditional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 TND)则以邻里单元为先,强调首先应当进行小尺度的规划,然后再向外扩展去进行整个社区乃至城市的规划。

(五)大众运输导向

采用大众运输导向的社区规划被称为大众运输导向规划(TOD),由Calthorpe(1993)提出,他主张社区的土地配置应该采用混合使用形式(mix use),社区的中心应为大众运输场所及核心商业区,混合了住宅、零售、办公、开放空间及公共使用等各种使用类型,采用开放空间的形式,它鼓励人与人在这个开放空间相遇,共同组成一个紧凑、健全的社区结构,并力图营造一种适合步行的居住环境,使居民与上班族能方便的在地铁、公共汽车及自行车之间进行选择。

此外,Calthorpe还认为,大众运输导向规划包括两个层次上的规划:都市层次和邻里单元层次,都市层次强调社区应当在运输干道上,以轻轨、地铁、铁路或快速公交路线为主要交通方式,社区中有高强度的商业使用区,并适当提高住宅密度;邻里单元层次则是沿着次要的公车支线发展,提供住宅及地方服务性商店。不管是哪一个层次上的社区,都有着四种主要的土地使用类型:核心商业区、住宅区、公共用地及次要地区。小型核心商业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便利零售及地区业,大型核心商业区则综合了超级市场、餐厅、商业服务、娱乐、就业及轻工业,二楼以上可以作为住宅使用;住宅区必须设置在与社区中心便利可及的步行距离内,住宅形式多样化,主要有独户式住宅、单人式住宅及公寓等;公共用地用来服务当地居民及上班族,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和公共建筑等,主要在于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的需要;次要地区为规划步行距离半径外的区域。

结论

社区规划理论的落脚点都在于如何提高社区居民的居住品质。近代社区规划理论始于霍华德的花园城市构想,之后伴随着由“美国梦”带来的郊区扩散,最后回归到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新都市主义”。纵观所有的社区规划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学者们已经意识到居民在社区内的生活构成了紧凑、多样的生活环境,应当是未来城市规划的方向,而以“家”为出发点的生活路径,是影响社区环境最重要的因素,以往按照平面的土地使用分区来规划社区的做法稍显不够。可以预见,今后的社区规划理论,应当会在邻里单元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更侧重于把个体家庭作为社区规划的基本单位,更加注重人文主义在社区规划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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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眉舞,张京祥,曹荣林.我国城市社区规划的理论构架及其实践机制研究[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4

3.郑凯仁.以新都市主义观点进行住宅社区规划之研究[M].(台湾)成功大学,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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