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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7 15:56:30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1

高校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正确评价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完善学校内控制度,促进干部廉洁勤政,并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高校干部管理和评价较为通行的做法。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由来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4月,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教委直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拉开了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序幕。1997年12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00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至此,高校内部建立了领导干部离任必审的审计制度。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依据现行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有:高等学校校长;高校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高校机关行政处室负责人;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附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校办企业法人代表。目前,高校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上级主管单位安排进行,审计规范覆盖面广,主要特点体现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高校其他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学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进行审计,主要特点体现为学校自主审计。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部门考核和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按照现行《北京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二条相关规定,审计结论和评价是考核、任用和评定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归入干部档案。依据上述规定,多数学校党委要求在高校领导干部离职、换岗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党委会范围内公开,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高校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手段

在审计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审计过程中发现,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的部门,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普遍良好。另一方面,通过审计横向比较,部分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部门,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使相关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得到了有效加强。

(三)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树立经济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

审计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部分高校领导干部在任职时,相关任职文件和考核制度中没有明确其经济责任是什么,致使他们任职后不清楚应该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二是部分领导干部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部门管理过程中对财经制度不熟悉,执行财经规章意识不强,致使相关管理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相关责任宣传,强调财经制度、明确经济责任,达到对领导干部普及财经知识的目的。

(四)做好单位自主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在上级单位委托审计中取得好成绩的重要前提

按照现行规定,高校校长离任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是评价校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管理实践中,校长将日常管理的经济责任分解给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和附属单位的负责人,他们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结论。审计实践中,上级单位委托对高校校长、副校长和总会计师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放在二级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上。因此,高校日常开展的自主经济责任审计,将有效的监督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学校领导掌握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现阶段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到位

由于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尚不到位,部分被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尚不到位,认为审计就是不信任,是来查错纠弊的,在被审计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个别被审计部门行政负责人所在单位员工,仍存在被审计就是领导干部经济上出问题了这样的误解。

(二)高校内设机构工作性质不同,行政负责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差异较大。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工作性质差异较大,他们涉及二级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督导处、基础部、思政部等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资产处等行政处室;团委、学工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图书馆、信息中心等学校附属单位,各类单位性质不同,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各有差异,在审计实践中给经济责任审计统一评价标准带来困难。

(三)指导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规范的文件较少

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9年下发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各高校也相继出台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但以上制度主要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程序、内容、人员配置等方面做出规定,内容较为宏观,实务操作性不强。由于在审计实践中,缺少必要的、统一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少统一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审计工作主要体现为财务审计,没有发挥综合评价作用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停留在财务审计阶段,侧重于财务收支的真实、合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审计内容与预算执行审计重合度较高。审计过程中,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计、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内控制度执行审计等涉及不深,影响了审计部门评价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全面性。

(五)审计过程中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济责任审计是单位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审计工作需要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处等多个部门配合。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没有制定有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六)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发表不适当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织承担相关责任的风险。出现审计风险主要因素有:1.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人员力量薄弱,在很大程度上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2.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3.审计取证手段有限。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包含被审计人员个人廉政情况评价,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取证主要手段是账面审计,个人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账外账、小金库、接受贿赂,以上这些现象很难从财务账面上发现,给审计评价带来风险。

四、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分类建立经济责任指标,加大审计宣传力度

由于高校内部管理部门工作性质存在较大差异,审计部门需要会同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针对不同部门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经济责任目标,并在任前明确告知并签订经济责任履职责任书,让相关领导干部更好的履行经济责任。

审计人员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树立审计服务理念,明确告知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不是查错纠弊,是对被审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状况的评价与认可,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部门工作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二)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是规范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更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支柱。为使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防范审计风险,各高校应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发展现状,对原有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整合、修订、完善,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任期考核的常规内容,依照相关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审计程序。同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逐步探索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将审计报告作为干部档案管理资料进行存档。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审计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手,工作涉及面广,部门之间关联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依靠审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高校应按照2003年中央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规定,与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邀请教务、科研、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参与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即紧密配合又各司其职,形成审计合力。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和完善审计队伍建设是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重要基础,高校内部审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证。高校内部审计已经由财务合规性审计向管理审计、风险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深层次发展,这些都对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部门需要建立一支财务、基建、管理、风险防控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现有审计人员也要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以适应审计业务不断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加强审计风险控制是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保证,当前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控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在审前准备阶段,要遵循法定审计程序逐步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实行分工责任制,实现审计人员专业特长和审计任务相匹配,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其次,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被审计人员的沟通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单位的配合,坚持审计公告制度,公开审计信箱扩大审计信息收集渠道, 落实会计信息资料承诺制,有效的划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是得出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因此,正确运用审计取证手段获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可以有效的控制审计风险。最后,在形成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时要发挥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正确选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注意法律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一致性,对于审计报告要建立复核制度,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参考文献

[1] 史伟民. 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J].中外教育研究,2012(7)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2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我国在近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内部审计机构(或组织)和内部审计人员接受组织部门委托。对学校财务、校办企业、基建部门和院、系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调离现职岗位前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一种经济评价活动。通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校财经纪律等方面成效显著。但近年来,在高校发生的多起腐败案件也引起了社会关注,重要原因之一是高校内部缺乏持续、有效的监管。如何进一步认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和原则,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等学校审计工作者进一步探索改进。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和原则

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特点

其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比较强。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要查高校领导任职期间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外,还要查单位是否存在不良资产、不实负债和虚假损益等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被审计对象的责任,查清高校领导人有无侵占国家财产、违反财务收支有关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对经营者的责、能、绩、效做出客观公平公正评价。其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性大。与一般审相比,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对经济事项,还要对领导干部做出评价。这种审计的复杂性决定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如果审计人员不正确反映客观事实,不仅会影响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出现间接纵容违法违纪问题,而且还可能歪曲事实,挫伤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影响高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丧失了审计信誉。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原则

其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出的各种问题,必须有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和法律依据。在界定经济责任时,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据为基本依据,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实际问题。其二,依法审计、分清责任的原则。审计中须依据法律认真进行审计。要分清任期责任与前任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对离任者任职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公正评价,才能使离任者心服口服。其三,相关性和效率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在确定审计计划、制定审计程序、搜集审计依据时,要以是否与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关联为标准,由此来划分审计范围。经济责任审计要讲求工作效率,及时下好结论,否则时过境迁,失去了实际意义。其四,及时反馈的原则。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者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作为责任人,迫切希望了解审计报告对自己的评价。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功能难以全面发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在领导干部换届后或任期届满时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被审计对象已调到新的岗位,而后来的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经济责任审计难以评价

审计评价既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可行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标准,缺少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法规,使得审计评价工作难度加大。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这项工作的时间不长,多数前任领导没有经过离任审计,必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经费来源已由过去单一靠财政拨款向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转变,经费支出也愈来愈繁杂。因此,经济责任审的覆盖面愈来愈广,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加大。第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护领导部,高校加快了领导干部的流动,干部较为集中,而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批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有些还要跨年度审,即便是完成了审计任务,审计评价也是匆匆进行的,这样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大大降低。

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不透明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其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利用是否及时。审计人员辛勤工作后写出的审计报告,但最后审计建议很难落实,更谈不上审计结果利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大多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结果只对他们负责,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不利于教职工监督。再加上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是平级关系,没有处罚权,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也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利用。

4、审计人员不足且素质不高

随着高校的经济成分和收支规模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审计项目、审计内容不断扩大。学校要求审计部门挑重担,加任务;审计部门力量却不相适应,导致大型审计项目只好委托中介初构审计,给学校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同时,学校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要求内部审计把审计监督全方位的拓展到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从管理的角度为学校加强经济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但目前内审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很难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完善内审制度建设

高等学校应从制度建设人手。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得到贯彻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考核干部的必经程序。在调整干部时尽量避免大批量的进行,真正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2、抓住重点,合理计划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

针。全面审计就是对虽未离任,但长期未审单位的领导干部不留死角,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突出重点是对高校中管人、财、物等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审计,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将力量放在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高校领导干部换届频繁,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有限,如果逢换必审,审计部门势必会处于被动的局面,很难审深审透,不符合审计重要性原则。责任审计应该突出重点,明确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将有限的审计资源用在“刀刃”上。

3、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高校主管部门应修改现行的教育审计规范,并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纳入规范中,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科学、可操作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经济责任的界定。

4、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经常审计相结合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奖惩、任免和目常管理的依据,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评选先进等挂钩。凡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违纪问题较多、数额较大,应取消被审计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凡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经济问题,违反财经法规的,应取消被审计领导干部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各高校还应将任期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常性审计、专项审计相互融合,做到审计成果共事。这样既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又达到了审计内容相互完善,审计深度和广度有较大的突破的目的。为此需要对任期内的领导干部实行届中审计,从而把所有的部门领导纳入审计监督之中,可以有较充足的时间把领导交办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审全、审深、审透,也利于领导本人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有利于对领导干部的连续性监督。

5、加大审计宣传力度,落实审计结果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3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国企等单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研究。陈晓芳、桂珍若(2006)区分高校不同部门、不同性质单位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作了明确阐述。张晓红(2009)分析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框架。王亚荣、冯民柱(2011)认为应当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分析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石莎莎、杨明亮(2012)基于受托责任理论,分析了将社会责任纳入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必要性。贾明春、张鲜华(2013)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影响高校科研绩效的各项因素,提出应当强化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科研绩效的评价。胡萍(2015)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分为“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并详细列出了“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的内容。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研究。王奇杰、陈悦东(2008),朱莹、 杨柏冬(2010)将层次分析法用于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问题。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构建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吴秋生(2012)认为,经济责任有积极面和消极面。对积极经济责任应当采用指标分析评价法,消极经济责任应当采取问题责任界定法。耿彦军(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财权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张凯(2015)设计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共性指标,还设计并详细解读了高校不同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的个性指标。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方面研究。孙宝厚(2008)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成反比。刘更新(2012)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框架。杨玉新(2012)分析了审计各个阶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杨从印、刘琴(2015)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调查了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无论是办学规模、组织结构还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决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首先,财务管理模式方面,与本科院校多实行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相比,高职院校由于办学规模小,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大多实行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即学校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整个学校的所有财务管理、经费收支、预算及决算。校内所有二级单位均无权设置财务机构,也无任何财权。在这种模式下,二级学院(系部)及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就与本科院校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设置不同专业领域的专职内审人员。相比之下,很多高职院校的内审机构尚未独立设置,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也与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来看,多以本科院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潜在对象,并没有区分本科与高职院校的现实差别。而且在目前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也没有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作为参考,实施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学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现象。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工作机制的探讨

(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障机制。

1.加强内部审计组织领导。(1)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对于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应当把内部审计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在对高职院校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审计的侧重点,以此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2)要求高职院校校长参加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议。(3)保证学校审计部门的知情权。学校审计部门作为高职院校的内部监控机构,应当充分享有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应及时抄送内审部门,必要时学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列席校长办公会议,便于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4)组织校内审计培训。在校内积极举办内部审计以及财务规范培训,要求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通过相关法规与案例的学习,加强其对内部审计及财务风险的了解,充分认识内部审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内部审计将防范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领导的财务风险,也能提高整个学校的资产使用效益。(5)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走访调研。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职院校的实地走访督查或调研,与学校党政领导进行深度交流。对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内审经费、经济责任审计轮审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高职院校领导意识到内审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审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审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将审计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以制度促进审计信息的公开,从而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有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专题联席会议,应该要求基建后勤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应纳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在会上传达新形势下教育厅、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提高学校领导的审计意识。把审计结果作为学校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确保高职院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3)建立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学校内审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相关审计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实际和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的立项程序和操作规程,做到学校内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对属于内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定期地对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属于人员操作层面的,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流程不规范不清晰的要加强过程管理。学校要加强资金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论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执行,以控制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为重点,加强经费支出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流程,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不能以审计监督来代替内控机制,协调发挥各类监督综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机制。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将凡是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单位“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实际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全覆盖格局。在高职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同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及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根据被审计人员的不同类别有所侧重,以确保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职院校内无论是什么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都存在着共性。主要是(1)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任期内遵守廉洁规定情况。在这些共性的责任之外,各部门由于工作岗位性质、部门职责不同及经济活动复杂程度等因素,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可以据此将经济责任被审计人员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学校下属经营活动频繁、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经济责任除了共性责任之外,还在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类是承担着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校资金数额大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财务、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网络中心等。这些部门管理整个学校的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网络及设备使用等,由于其部门职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重大。第三类是承担着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院资金数额大的系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管理使用着大量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帮困资金、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除了共性的经济责任外,其责任重点还在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第四类是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由于岗位性质其经济责任较小,管理资金也少。

2.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同,相应的经济责任也有所区别。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针对高职院校实际情况,遵照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分类,对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第一类独立经营核算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采用对单位财务审计或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方式,至少每年对单位开展一次财务审计或者任期内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二类经济责任重大、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一个任期内必审一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三类管理着各种专项资金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宜采用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离任审计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专项审计。对于第四类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必要时开展审计调查或抽审。

(三)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经济责任运行机制就是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间关系以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具体来看,主要有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的委托机制,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执行机制,信息使用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成果运用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机制。经济责任的产生起源于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两权分离。财产、资源的所有者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无所有权的人,由此而产生关系。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人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中,校内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通常是组织人事部门。虽然这些部门不是公共财产的所有人,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对他们的管理一般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的,所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在操作中,高职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向内部审计联席会议提出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经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发函,由审计部门具体实施。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1)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委托书,对被审计部门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可单独立项,也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联合立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审计工作组,向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开展审计。(2)在审计实施阶段,现场审计正式开始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工作组全体人员、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听取被审计人员介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被审计对象的类别,明确相应的经济责任,侧重不同的审计重点。除了查阅会计凭证、文件记录等原始资料、实地盘点以及对一些疑问进行询证之外,还可以通过与被审计干部谈话,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其他干部、教职员工代表分别座谈,多渠道了解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三重一大”、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3)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在充分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和询证单的基础上,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对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门的意见。如果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审计人员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根据最终无异议的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做好文件归档。正式审计报告应送达委托审计的组织人事部门,被审计人员本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被审计部门现任领导干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审计报告2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已离任干部应予配合。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应对有关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审计部门可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后一轮审计时要将前一轮审计提出的整改事项作为审计内容。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两办《规定》中虽然已提出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但缺乏强制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审计结果还未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考核中的具体作用,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析运用,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相配套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此外,还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整改;加强对科研项目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项的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科研及专项经费使用;加强对财务的审计整改,确保资金运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力度。学校内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应当单独进行,根据内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业绩,由内审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审计的校领导直接考核评价,切实保护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提升内审工作的效度。鉴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院校同类岗位经济责任的同质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实行同类岗位附近高职院校内部联合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较重的岗位,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应当出台政策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学历进修和职称晋升等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要重视实践对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个高校之间内部审计工作的交流,研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4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194-04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及发展现状

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特点。与一般审计相比,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针对性比较强。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要查高校领导任职期间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外,还要查单位是否存在不良资产、不实负债和虚假损益等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被审计对象的责任,查清高校领导人有无侵占国家财产、违反财务收支有关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对经营者的责、能、绩、效做出客观公平公正评价;第二,风险性大。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对经济事项,还要对领导干部做出评价。如果审计人员不正确反映客观事实,不仅会影响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出现间接纵容违法违纪问题,而且还可能歪曲事实,挫伤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影响高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丧失了审计信誉。

相对于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特点:国有企业厂长(经理)一般都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其经济责任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定责任,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厂长(经理)应履行的经济责任;二是约定责任,即企业主管部门与企业厂长(经理)经过协商,以任期目标形式规定的厂长(经理)应履行的经济责任。而高校领导干部中只有校长是法人代表,从法律法规角度上来看,国家未对高校领导干部明确规定法定经济责任。目前,高校主要是以内部约定的形式,来划分经济责任。

2.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

(1)审计范围过窄,审计功能难以全面发挥。根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据此,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法定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仅包括学校的正职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即校(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院)长。但实际上,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校办产业、大型基建及校区搬迁工作、和企业合作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和本科教育混同等特殊现象,很多二级学院或二级行政机构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十分重大,但是又无明文规定,仅仅按照法定审计对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规定》授予的审计范围有限,使审计监督管理干部、服务促进学校发展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此外,根据《规定》,对干部的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在领导干部换届后或任期届满时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经济责任覆盖面和审计对象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难以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在逻辑是:经济责任的内涵和范围明确——界定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根据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据以开展审计评价。根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对象不同,它履行的经济责任就不同。所以,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根据自身实际,灵活确定审计内容。然而相对于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经费来源已由过去单一靠财政拨款向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转变,经费支出也愈来愈繁杂,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愈来愈广。高校领导干部由于涉及教育、行政、基建、企业经营等多个领域,经济责任的范畴必然是宽泛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涉及职能处室、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而很多高校没有对各个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制定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这就给干部履责和审计工作带来了困惑。高校干部大多是各个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在学术上颇有造诣,但他们当中很多人对经济管理并不精通,有的院系主要行政负责人甚至不分管经济管理工作,在任职时不明确告知其任期经济责任,必然导致干部对责任内容不了解,履行责任不到位。干部责任不明确,审计评价缺标准,审计质量和效率难以保证。由于我国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间不长,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滞后,使得审计评价工作难度加大。

(3)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相对较差,审计结果无法发挥实际效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其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利用是否及时落实。目前,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大多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结果只对他们负责,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不利于教职工监督。再加上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较差,有些高校甚至没有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门从人事、经费、行政上隶属于被审计单位,对领导干部没有处罚权,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也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利用。

(4)审计人员不足且素质不高。随着高校的经济成分和收支规模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审计项目、审计内容不断扩大。学校要求审计部门挑重担,加任务,而审计部门力量却不相适应,导致大型审计项目只好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给学校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同时,学校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要求内部审计把审计监督全方位地拓展到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从管理的角度为学校加强经济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建设和发展现状来说,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趋向于按照规范的内部控制规范完善内部控制,因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日益增强,内审机构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直接由董事会领导。此外,由于收入及地位的关系,优秀的内审人员普遍倾向于进入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内审工作水平明显较高。但是高校由于一直以来被认为是非经济或财政部门,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内审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这也影响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发挥。

(5)注重查问题,建设性欠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被引入高校干部监督管理领域以来,在查处各类经济案件和违纪违规问题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群众的普遍关注,这种以查问题为主导的审计机制,没有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导向作用,未能体现促进干部勤政廉政和全面履行职责的宗旨。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时代背景

(一)时代的进步和高校的发展要求我们要对高校领导干部加大监督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增加了对高校的投入,使高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招生规模的扩大,成人继续教育的蓬勃兴起,科学研究项目的增加,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校办产业迅猛发展……所有这些,都给高校注入了活力,增加了经济实力。高校不再是单纯的事业单位,在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同时,开展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租赁、创办经济实体;资金运用上涉及了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相对于企业而言,高校经济自主决策权日益加大,支配的人财物资源日益增加。但是相对于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高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公众监督却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难与其支配的资源相匹配,导致近年来高校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以往未曾出现的问题:如对外投资只管投资不问效益;盲目对外投资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成本利润不实,固定资产帐实不符,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隐瞒截留收入;基本建设方面,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及内容,基建超计划投资;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乱集资,乱借款,乱担保,乱抵押;专项基金被挪用,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个别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公物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济责任不明确,学校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有关。这些教训促使我们反思,必须将加强对干部的约束和监督落到实处,高校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任前把关、任中监督、离任审计的干部管理制度,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更新更好的条件。这其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增强其自律意识,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搞好廉政建设尤为必要。

(二)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加大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明确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和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讲话中强调:“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2008年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其中就提出:“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和监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学校任用中层干部应经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要定期调整,人财物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定期轮岗交流。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

新时期,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尽职履责,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党的纯洁性中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其中在预防、监督、处理干部腐败问题的过程中都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发现问题,提供线索,警世教育,总结教训,从削减权力、规范权力、制衡权力、公开权力运行等环节入手,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以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将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提高监督效力。

三、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抓好高等院校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明确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涵

“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中的核心问题,它的澄清将很好地规范实务操作。国务院法制办于2008年4月16日向全社会了《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第三条对经济责任定义为:“是指因担任特定职务管理运用资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以及从事其他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的定位已不再单纯强调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包含了更多的内涵。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要求高等学校必须逐步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笔者认为,与其他单位相比,学校(院)长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也是各项工作的总决策人,由于学校业务活动的复杂性,使其难以对所决策的包括财务工作在内的事项全部负责。一般来讲,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主要是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三个方面。体现在审计内容上,主要是“六个重点”:即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情况,国家财经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内部管理与控制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创新审计手段

虽然干部任用是校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职责,审计部门没有任何权利,但对“先任后审”的情况,若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一个有效做法就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由学校一把手负责,促使校领导、组织、纪委、监察等部门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并不是审计部门一家的职责,同时明确应有的审计程序,从制度上理顺关系、改变现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来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增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地位,所有审计对象都必须做到“有离有审、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增强计划性,审计、组织、纪委、监察、人事等部门充分进行协调、沟通,向联席会议提出可行的审计计划。

(三)建立科学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目前,需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高校特点的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组织、人事、国资、纪检、审计等部门应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岗位分析,围绕事业发展、经济决策、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问题,分别研究制定各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使干部履责有方向,责任审计有依据。

首先,依托各层级干部经济责任制、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审计业务的要求,确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为经济责任评价划定范围。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制定各级经济责任制,则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共同协商,确定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范围,并得到其认可。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确定重点评价内容,评价应遵守《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其次,使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应当有明确的评价依据和标准做支撑,评价的重点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前任责任和后任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集体决策责任和个人决策责任的划分。定量评价则要求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各级干部的职责设计指标体系,定量指标在评价效益性方面有很大优势,是定性评价“经济”、“效果”、“效率”时的有效补充。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还要不断摸索评分评价法的使用,形成定性、定量、评分相结合的科学评价方法。

最后,建立科学的评价原则。评价原则主要有:客观性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历史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准确性原则。这些原则之间互为联系,构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准绳。不论是哪一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都要坚持以上的评价原则。

(四)逐步建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和问责制度

近几年,审计署大力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审计结果公告做了很好的铺垫。2008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成为加强高校管理的大势所趋。《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第四条第4款“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包含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属于公告范畴。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必须作为高校审计结果公告整体框架的一个分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有利于促进高校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严肃财经法规法纪;有利于披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领导干部的履费隋况;既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也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应坚持客观性、谨慎性、保密性、权威性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行。首先,公告内容要客观、真实、准确。其次,要考虑到风险因素,逐步完善制度、力求稳妥。坚持保密原则,对的信息不予公开,坚持《审计法》的要求和本单位保密原则。保证公告的权威性,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受托性,审计部门目前不宜进行结果公告,最好由组织部门或联席会议进行审计结果公示,联席会议对公告的内容、实施主体、方式、公告原则、公告程序等做出详细的规定,既可以增加公告的权威性,也可规避风险。此外,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干部任期届满或离开原岗位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问责。对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好的干部进行表扬,对履行经济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使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得以切实发挥。

(五)实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告知承诺制

为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还需在高校尝试推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的实施程序主要包括四个环节:首先是告知经济责任。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在干部任职初期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干部告知其任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其次是干部承诺。任职干部对被告知的经济责任以书面形式作出已经知晓和理解并保证认真履行的承诺;第三是任中服务与监督。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干部任职期间的咨询服务,帮助其解决遇到的问题,并通过年度考核、任中审计等形式对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最后是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评价,相关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

告知承诺制存在的主要要点如主体、对象、时间、方式和内容。一是告知主体,是高校组织人事部门;二是告知对象,是高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等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此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中分管经济管理工作的其他干部也应实施经济责任告知与承诺;三是告知时间,一般应在干部任职初期实施;四是告知方式,可以通过干部上岗培训、集中开会、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干部的承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如签订《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等,以提高承诺的约束力,便于管理和监督;五是告知内容,包括干部任期内应完成的经济目标、应履行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内容,如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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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5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强。高校内部审计工

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是独立性。如果审计独立性不强,那审计过程就会受到各方面的干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就无法保证。目前,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随意性较大,发展不平衡,许多高校把内部审计机构与纪委、监察室或财务部门等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仍然不多,完全不符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的要求。这是一个表现。另一个表现是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不够,大部分高校主管内审工作的领导并非学校的最高领导。这体现出学校领导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会不同一程度的影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不够。尽管大部分高校的审计网站定期公开高校专项审计及基建审计调查结果,但审计结果报告却没有一所高校向社会公开披露,所有的审计报告都是不公开不透明的、是保密的。内部审计结果不公开就无法发挥它相应的作用,高校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没有了意义。

(三)经济责任审计原则未得到有力贯彻。“先审后离”“离任必审”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即高校领导在任期内发生调任、转任、轮岗、辞职、免职、退休等情况时,或任期满时,应该对其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情况中,因为领导重视不够、审计人员不够、联席会议不健全等,这个基本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高校自己确定的,有的只审计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有的只审计被别人举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以一种经济监督形式而存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还不完善。现在大部分高校没有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单独出台相关的文件。有些高校虽然制定了审计文件,指明了审计对象,但比较笼统,既没有评价指标体系,也 没有做出具体的措施,操作性不强。高校经济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要加强,因为高校内部经济审计是比较综合和复杂的工作。审计工作如果得不到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与支持,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就不会顺利。

二、改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责任重大、任务量多,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是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基础。首先,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应该重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是改进审计工作的前提。学校党委和领导应该仔细学习经济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对它的了解,树立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于高校科学发展的观念;应全力支持、领导、协调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相关情况报告,主动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发挥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管理干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真正发挥它的应用作用,要真正实现常态化,就必须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1)加快制定《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完善的审计制度,对规范经济责任运行、保障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教育部可以就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召开一个座谈会,组织审计专家学者、高校领导一起讨论、共同研究,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总结国内外经验,最终制定出一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要详细规定出审计对象、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从而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基本规范。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6

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人的评价,审计评价主要包括高校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所需要担负的责任及义务。其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由高校负责人实际的任期,工作职责分工,分管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决定的。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方法并没有标准的指标体系,同时,因应学校规模、财务特点各异以及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点的调整,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方法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加强对高校负责人的行为监管、进一步相应党中央所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2014年7 月27 日,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资委等中央部门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首次明确了“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高校负责人审计原则,由此,高校负责人也纳入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

一、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背景

所谓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管与评价。作为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方式,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审计的突破性发展。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在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中, 受各种利益诱惑侵蚀的危险与日俱增,诸如在基建工程、招生考试、职位晋升等领域腐败问题现象频出。深入分析高校领导干部各种职务犯罪的缘由后不难发现,犯罪的过程总能在各种会计档案及相关资料中找到蛛丝马迹。在腐败事件频频发生、高校领导干部频频落马的今天,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是十分必要的。而通过正确有效的审计监督行为、预防职务犯罪,也是切实推进这项全新的审计业务在高校开展的前提。

二、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在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审计对象涉及学校各职能处室 、院系、教辅单位、后勤产业等不同个体。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多元化蓬勃发展,同时基于各学校的规模不一、财务制度的多样化,高校负责人分管的职责各异,因此,不可能用统一的评价标准进行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实施细则》第三章对审计内容的规定,因应高校自身特点,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一是审查学校预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理性。二是审查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做到合理、合法、合规并有效利用,是否厉行节约,有无挤占或挪用现象。三是审查学校各项收入的真实合法性。收费项目是否报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无内外两本账及“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及问题。四是审查各项支出是否依据法律法规,是否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或实物。

(二)大额资产及校产物业的管理、使用情况

主要审核任期内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有无账外资产,固定资产台账是否与财务账账账相符。通过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确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国有资产是否损失及浪费。

(三)负债情况

通过对高校债务的合法及合理性进行严格审计,重点审查资金占用、违法信贷等问题,查清高校有无账外债务,并及时查明原因。

(四)制定和执行经济决策情况

通过查阅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有关制度,审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有关管理规定,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决策执行是否有效并实现预期目标,有无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资产的重大损失浪费的现象。

(五)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审查财务管理及监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各财政财务收支环节、资产管理环节、政府采购管理环节的内部制约机制的健全有效性,审查对下属单位重大经济活动事项的管理监督制度,检查是否存在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等形成的管理漏洞。

(六)对外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和效益情况

重点审查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性,执行政策的严肃性,项目执行过程的真实有效性,资金来源及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实施效果与预期的一致性。审查下属资产经营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七)高校负责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有无长期借用公款或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资产问题;有无自兼法定代表人办企业问题;有无从下属单位领取报酬问题;有无通过亲属子女从事与管理的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活动牟取私利问题;有无转移、挪用、侵占企业资金或下属单位资金为个人和小团体牟取私利等问题。

(八)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深入分析高校领导干部各种职务犯罪的缘由后不难发现,犯罪的过程总能在各种会计档案及相关资料中找到蛛丝马迹。在腐败事件频频发生、高校领导干部频频落马的今天,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是十分必要的。而通过正确有效的审计监督行为、预防职务犯罪,也是切实推进这项全新的审计业务在高校开展的前提。在数字化审计得到极大发展的今天,现场审计工作量比以往大为减少,审计效能成倍提升。借助数字化审计手段,审计人员可以迅速查找到审计要点,重点攻关。因此,近年来,审计部门大多实施了送达审计与进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法。针对高校规模一般较大,下属单位比较复杂多元的特点,审计多以抽查为主。在前期审计调查阶段,根据高校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审计人员一方面深入查看,另一方面借助数字化手段,查找审计突破口。进而针对所发现的问题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如详查法、个别谈话、函证、现场盘点、关联单位查证等,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在形成审计评价时,为加强对审计证据真实有效性的核实,又多采用详查法、函证及谈话,并以最终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各种审计方法的使用不是孤立的,单一的,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求尽快查明经济事项和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有效性,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预期目标。

四、结束语

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会计账务的审计,审计评价是对人的评价,《实施细则》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审计评价主要包括高校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是由高校负责人实际的任期,工作职责分工,分管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决定的。因此,对会计账务的审计是基础,关注决策,考核绩效才是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方法并没有标准的指标体系,同时,因应学校规模、财务特点各异以及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点的调整,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方法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反腐倡廉、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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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7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118—02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就是要把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就是要把强化监督、完善制度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加大干部监督和管理的力度,促进高校干部的队伍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对学校内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与其他审计类型相比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四个特殊性:

1.审计目的特殊。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2.审计对象的特殊。高校的经济责任的对象是特定的人,高校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特定人的任期来界定审计的范围和事项,是由人而事,而非由事究人。

3.审计程序的特殊。高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一般由内部审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委托审计的部门。

4.审计内容的特殊。高校的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通过综合性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范围是由被审计者的职务任期决定的,不属于任期内的事项,原则上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二、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作用

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决策情况、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核查和评价,来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政法纪。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监督、评价、鉴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也因此成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广大干部也是一种教育和警戒。

2.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全面推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那些无视财经纪律、违法犯罪的干部,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审计质量,促进高校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具体量化、客观公正的有说服力的审计数据资料来评价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而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方法,提高了审计质量,防范了审计风险,为高校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新时期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思路

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审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文件精神,结合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的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的功能,新时期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机制。经济责任是高校一项重要的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作为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开展工作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积极参与配合,这就决定一定要取得领导重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对此,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形成审计、组织、人事、国资和财务在内工作明确,协调配合高效运转,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分管人员,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

2.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推行审计公告制度,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高校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日常协调工作由组织部、审计处共同负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般包括:(1)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2)指导、检查、协调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4)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与问题;(5)在审计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进一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的风险;有利于扩大审计的影响,进一步树立审计监督的权威;有利于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校园舆论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把审计工作置于全校师生监督之下,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完善高校各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校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保证资金、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并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保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而制定与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保证措施和业务程序。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活动中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它涵盖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全体教职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内部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确保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内部控制还应当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在工作实践中,对学校教务、招生、科研、财务、资产、基建等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要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

4.完善不同职能部门的评价体系。高校要正确评价领导部门的经济责任,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客观的评价体系。(1)规范审计的评价范围和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任职期间经济方面的应付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在评价工作业绩时不要过多评价非经济方面的,应紧扣审计评价范围和要求,客观、公正、谨慎的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尽量避免领导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和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业绩。(2)区分不同的审计对象,确定重点评价内容。不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不同,对评价的内容和重点也应有所侧重。对行政职能部门的领导主要关注本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教务、招办、科研和财务等的被审计对象应将评价重点放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对有经营目标的应注重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期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情况。(3)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关键问题是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主要评价指标有:一是定量评价标准。包含人员经费支出比率、公用经费支出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经费支出额等指标评价。用具体数值来评定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定量评价直接引用审计查证的具体数据,能比较客观真实反映经济行为的本身,既直观明了,又可防范审计风险。二是定性评价标准。应用审计调查取得的数据和事实,将要评价的内容划分成若干档次来评定某项经济行为的性质。主要适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真实性及合规性。三是对比评价标准。即将审计确认的某项经济行为在某一段或某一时点上所取得的量化指标与其他可比口径的同类经济业务量化指标进行对比,用比值来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这一方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四是分析性评价标准。即对一些没有可比口径的经济行为,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确定一个标准,以此来评价这项经济行为的优劣高低。

5.完善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和管理。组织部门在干部的调整、换届、任免时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纪委要充分运用干部经济责任中发现和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抓好干部的廉洁自律与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财务部门应按照审计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加强财经的法制的管理,按照审计意见、审计决定落实好整改措施。审计处应按照审计的相关依据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帮助审计对象搞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经济操作程序,促进学校经济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学校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中先进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和严肃处理,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8

总书记在2010年1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征地拆迁、工程承包、企业重组改制、金融等领域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多发,教育、社保、医疗、环保等领域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56 2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 685人,其中高校2 303人。2009年百年老校武汉大学腐败案震惊全国。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迫不及待!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在源头上避免腐败显得极为重要。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种情势下,积极探索如何发挥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预警作用,对于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意义重大。

一、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预警作用

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法人代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

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预警作用。

首先,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具有特殊性。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法人,是学校权力的拥有者、使用者,是学校的决策者、管理者,也是高校内最有可能发生腐败的群体。对领导干部展开审计,也就是对可能的腐败者进行监督,故有预警作用。

其次,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有利于阻止腐败的发生。根据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有两种情况,一是任中审计,即在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进行,这有利于及时掌握情况,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行为。二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离任前实施,即“先审后离”,这有利于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

再次,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内容是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高校腐败往往产生于与人财物有关的经济活动,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面向领导人的这些活动,包括:1.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2.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及管理的规范性。3.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与效果。4.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5.领导干部本人遵循廉政规定情况。

最后,从审计的执行人员来看,担任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是学校的内部审计部门,因此,相对来讲,熟悉学校环境,易发现学校的管理漏洞,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由此可见,实施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加强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及时发现腐败的苗头与倾向,切实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可以说,经济责任审计既有利于避免损失,也保护了干部。

二、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警作用发挥不足的原因分析

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有重要的预警作用,但是现实中这种预警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作用认识不足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激发干部责任心、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和提高学校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预防,有利于避免腐败的滋生。但是,现实中个别高校因对这种预警作用认识不足,而没有将其纳入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中统一规划部署。

(二)缺乏任中审计且未彻底贯彻先审后离

一是任中审计执行不足。目前,大部分高校只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较少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整个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及其履行经济职责的情况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二是没有彻底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应先进行审计,明确经济责任后才能离开现任职务。但实际工作中,执行不足,易造成审计监督的滞后性,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审计内容的深度不够

当前部分高校实施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多集中在财务收支审计上,主要通过查账来判断和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宽泛性,违法违规手段的隐蔽性,有些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因此可能很难从账面上发现问题,不利于全面准确地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和作出评价。

(四)审计结果应用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但是,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个别高校对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易导致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

(五)审计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当前审计队伍自身也存在不足。个别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首先有的审计人员责任心不强,认为被审对象都是领导,而高校内部人与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故产生畏难情绪,审计进行得不深刻、不彻底。其次,现有一部分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与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内容的宽泛性形成矛盾。再次,综合素质欠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审得清,也要说得清”,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综合知识与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个别审计人员缺乏必要的综合知识且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不够,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作用。

三、发挥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警作用的对策

(一)增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

高校要增强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一是干部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提到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上。二是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三是要大力支持,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支持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帮助他们排除阻力和干扰,使审计工作顺利地进行。

(二)实施任中审计和先审后离

为了更好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考核,对于在同一岗位任职多年的被审计对象积极开展任中审计,从而将监督关口前移。对于计划调整的干部,坚持“有离必审,审后再任”的原则。考虑到干部调整的敏感性与保密性,可以参考下面两个方法:一是采取先离岗,让离任干部脱岗参加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班。一方面给予离任审计充足的时间,以解决审计滞后问题;另一方面让领导干部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机会进一步加强理论与业务学习,为下一任期的工作打下更扎实的基础。二是实行新岗位试岗制,这样在等待审计结论的同时,还可以考察其适应新岗位的情况。

(三)深化审计内容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看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二是看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有重大的决策失误;三是看领导干部任期内有没有明显的经济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把握重点,不要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账本上,而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突出审查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和效果情况、经济责任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使整个审计过程相互衔接。同时根据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也应有所侧重(如表1所示)。

(四)强化对审计结果的运用

要做到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转化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增强学校管理的重要参考。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其运用到干部的各项考核之中,包括任前考核、表彰考核以及晋级考核。任用、表彰得到较好评价的领导干部。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确有经济责任问题的被审计者,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学校管理活动之中。对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给予重视,积极采纳。三是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作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和重要依据之一。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一是引进人才,壮大审计力量。二是提高现任人员的素质。首先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采用业务培训、交流访问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宽其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再次要提高审计人员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只有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专职人员的作用,才能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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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9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引言

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中层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践表明,通过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些负责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可以促使他们在任期内正确履行职责,勤政廉政,不断提高经济活动管理水平;可以为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学校干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改进。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

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2.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在大多数情况下,任务书中所确定的经济责任不是很明确,不能进行量化考核,难以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评价。在实践工作中,由于没有具体量化标准,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审计评价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如:审计评价方法不够统一;审计评价方法不够客观;审计评价方法不够科学;审计评价方法不够完善。

3.经济责任审计未能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

目前部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停留在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上,审计的形式还是就账审账,没有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如调查被审单位有无“小金库”,有无未在财务部门账上反映的账外账,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的情况。因为侧重点不明确,达不到经济责任审计应达到的高度和层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审计结果也就得不到学校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重视。

4.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中个别制度的部分内容需要根据《规定》和《通知》的文件精神作出修订。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的内容主要在于完善、修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专项制度。实施办法和专项制度在制度体系中处于最关键、最核心的位置,直接影响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高校必须根据《规定》和《通知》的精神,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和修订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2.严格审计工作秩序,明确审计重点,讲究审计方法,防范审计风险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要求有关部门的委托建议书必须明确被审计人员的任职时间;根据委托建议书下达审计通知书前,对被审单位和个人进行审前调查,以明确审计重点和难点;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被审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资料外,要求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严格内部复核制度、审计会议制度、保密制度;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评价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另外,在审计内容和重点上,既要注重真实性的审查,更要注重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在强化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突出服务职能,抓住影响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在利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时,应注意区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异同点,分清两者在审计内容、审计重点、评价对象方面的不同,讲究审计方法,抓住重点;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全面,尊重历史,注意划清四个界限:任期内责任与任期前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失职该职、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

3.依托高校现行管理体制,探索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框架雏形

建立健全高校科学、适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五个方面综合构建: 依法行政、管理控制、重大决策、遵纪廉政、工作业绩。为了设置简化科学的评价指标,对“依法行政”、“管理控制”、“重大决策”与“遵纪廉政”四个评价模块,可设置通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称之为“共性指标群”,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均需要评价与审查的内容。

高校经济审计由于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所以该模块宜分不同类别设置评价指标。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称之为“特性指标群”,因被审计对象的差异而所需要重点审查的特殊经济责任。主要是对主管人力、物力、财力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细化界定。如:财务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资产管理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基建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 后勤管理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人事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专项经济责任等。

4.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强,审计风险大,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征。审计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端正态度、严明纪律,对审计核实的新问题,要认真对待、严厉处理。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利益的诱惑,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还要依据审计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依法抵制。

5.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功能,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了防止出现“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弊端,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摘要:一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上,除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外,还要求实行任职公示制度,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要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参和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既可以让教职工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任用干部的情况、尤其是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情况,又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和效果。三是要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运用审计的量化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

参考文献:

[1]邢祥娟,陈希晖.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法[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12):68-69.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例10

0.引言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年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对国有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出明确规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对教育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各相关单位也根据上述规定对本单位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诸多相关重要措施。从上到下,对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已达成共识,各领域各系统建立健全制度、全力狠抓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较好的落实。2013年1月29日,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指出,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最近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治局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工作上逐渐由财务收支审计转向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和效益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上也赋予了其新的内涵。

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分析

1.1经济责任不明确

高校的经济责任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校级领导干部和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处级领导干部包括学校财务、基建、资产设备、校办产业及后勤等行政管理部门、院系所和产业后勤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还包括负有重要经济管理职责的部门、院系党政领导或相应副职干部。[1]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工作职责不一样,承担的经济责任也不一样。部分高校尚未明确每个领导岗位的具体经济责任,或者岗位的经济责任范围不清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在教育系统中,不同高校领导干部对经济活动理解不同。比如,系部主任对系部课题从申报到最后结题都要签字,这种完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的课题是否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有的高校纳入审计范畴,有的高校则没有。更为困惑的是,作为审计事项的高校,往往也不清楚此类经济事项,系部主任应该负直接责任还是领导责任,抑或是管理责任,而且课题负责人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2评价体系不完善

当下,我国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对经济责任的评价体系规定尚不完整,审计人员无现成指标、内容等作为直接的依据,很难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作出准确评价,甚至审计事项的范围,什么应该审计、什么不应该审计也无法明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高校面临的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审计事项往往带有复杂性和双面性,使得审计人员对重大审计事项的评价角度、事项的严重程度、范围大小等无法做到准确定位,对事项造成的损失大小也无法做出准确评判。领导干部的岗位经济责任不明确,也给审计评价造成困难。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意义似乎更加重要,因此评价指标更难建立,审计人员也不敢对某些敏感事项做出评价,比如部门福利发放等经济事项。审计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审计固有风险增大,而审计人员也只能对事项进行审计,不做评价来规避风险,造成审计报告未发挥应有作用。

1.3结果利用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的关键。一些高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较落后,不注重审计结果的分析、总结和利用,使审计工作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免不完全相关、甚至不相关。由于领导干部的任免具有保密性,所以干部调离原岗位到新岗位前,一般没有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等调任后开始审计,则审计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

1.4内控制度不健全

由于内部控制不健全,有些部门不做二级预算,部门的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无法进行评价;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不够民主,由少数人决定;重大决策会议没有会议记录,无法准确评价领导的责任等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影响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效果,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依据。

1.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审计是一项综合学科和工作,近几年大多数高校逐渐才配备和配齐审计人员,但是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不充分,有些审计人员甚至领导有得过且过的思想,认为会得罪人,对自己的发展不利。还有些审计人员不能做到保守秘密,把审计结果向自己关系好的同事泄露,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对象造成不好的影响。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等阶段产生容易产生审计风险,影响审计的效果。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及建议

2.1明确范围和要求

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宣传和沟通工作,使大家对经济责任有初步的了解,经济责任是一种经济活动的监督,并没有其他暗示在里面,使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岗位的经济责任要求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领导干部岗位的经济责任,高校既有行政部门也有教学部门,每个部门都由自己特点和职能,应对每个领导干部岗位制定符合岗位要求的经济事项的目标和内容,在任职前告知任职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并制定一个经济责任告知书,对每项经济责任的职责和要求都详细说明,使领导干部明确经济责任的范围与要求。

2.2健全评价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即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2]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权力约束的必要组成部分,而且评价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为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提供依据。根据高校的经济事项的特点,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审计方法,制定适合本校校情的包含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评价标准等内容的,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使审计工作做到重点明确,审计事项依据充分,有助于审计工作人员依据标准作出准确评价,积极降低审计风险。审计评价指标应包括高等教育的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的质量、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社会服务的质量。高等教育的质量包括学校的排名、学校的面积等情况;科学研究水平的质量包括部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奖项等情况;人才培养包括职称结构、教师学历结构、国家及省市级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及省市级精品课程、国家及省市级名师等情况。

2.3推动成果利用

建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包括审计通知的公开、审计内容的公开、审计程序的公开、审计结果的公开、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的公开,让审计工作透明公开,有利于校内外人士共同来监督。根据审计结果督促整改的落实,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为指导、监察、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的平台和载体。同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使成员单位走向前台,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参与到审计计划制定、措施落实、制度完善等过程中,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主观能动作用。[3]运用审计成果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审计协助被审计单位建立一系列内控制度,如重大经济活动计提讨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4]利用整改成果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公示审计结果对有问题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相应的干部造成舆论压力,不敢再犯。对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是一种宣传和奖励。并积极召开会议,开展教育,提醒所有领导干部吸收教训,为防止腐败打好预防针。保存好所有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料,有利于以后审计工作的横向和纵向比较。

2.4完善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经济事项合法合规性的重要保证。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资金的管理、资产的管理、基建项目的管理、学费及其他培训费的管理、二级预算的管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及部门内部监督等方面。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支出的管理、现金的管理等内容;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贵重及危险实验用品的管理等内容;基建项目的管理包括招投标管理、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基建合同的管理、基建资料的管理等内容;学费及其他培训费用的管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学费及培训费票据的管理等内容;二级预算包括预算的编制、批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的审核等内容;档案管理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文件、部门会议记录的保存的内容;内部监督包括部门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内部自查自纠、重大事项的决策及审计整改等内容。目前,高校校财务预决算制度较为健全,但是二级部门的预算制度不健全,预算执行情况也少有自我审查,部门经费的大额支出、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的决策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和改进。

2.5提高人员素质

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审计结果的风险和质量,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内容进行审计,避免因审计程序的缺失导致审计结果不准。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审计法律规章的学习,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实践交流,加强后续教育,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把审计整改中的问题和理论学习联系起来,创新方法,积极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加强审计人员政治思想建设,增加审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敢于坚持原则,客服压力,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5]

3.结语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高校经济环境日益复杂,高校办学规模扩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综合的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高校为社会服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2]孙秀丽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J].教育审计,2011(4):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