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金融科技治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4 16:14:53

金融科技治理

金融科技治理例1

【导语】

年份省市科类名称专业名称分最低分备注2018安徽省理科会计学657655数学147,国家专项2018安徽省理科工商管理类658654国家专项2018安徽省理科法学650646国家专项2018安徽省理科财政学类656649国家专项2018安徽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654646国家专项2018安徽省理科数学类655652国家专项2018安徽省文科会计学6496482018安徽省文科金融学657652数学1462018安徽省文科工商管理类6526482018安徽省文科新闻学6486482018安徽省理科会计学6736702018安徽省理科金融学6756752018安徽省理科保险学(保险精算)667664数学1442018安徽省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6696602018安徽省理科经济学6746622018安徽省理科法学6616602018安徽省理科财政学类665661数学1442018安徽省理科公共管理类6626602018安徽省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626602018安徽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661660数学1432018安徽省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636602018安徽省理科统计学类667660数学1372018安徽省理科数学类6646622018北京市文科会计学6576562018北京市文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586572018北京市文科金融学6596552018北京市文科工商管理类6536502018北京市文科财政学类6566532018北京市文科新闻学6526502018北京市理科财务管理657650数学1362018北京市理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696562018北京市理科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中外合作)6746642018北京市理科工商管理类6496472018北京市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6556542018北京市理科经济学658648数学1332018北京市理科法学6506472018北京市理科公共管理类6496472018北京市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506492018北京市理科商务英语6506472018北京市理科统计学类6626542018福建省文科金融学649647数学1482018福建省文科工商管理类6476432018福建省文科法学6456422018福建省文科公共管理类6456422018福建省理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646602018福建省理科保险学(保险精算)6526482018福建省理科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中外合作)666658数学1422018福建省理科工商管理类6616552018福建省理科投资学6586502018福建省理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6556482018福建省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536492018福建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658648数学1452018福建省理科统计学类6686482018福建省理科数学类6596532018甘肃省理科法学618610国家专项2018甘肃省理科新闻学617610国家专项2018甘肃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622617国家专项2018甘肃省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24613国家专项2018甘肃省理科统计学类631626国家专项2018甘肃省理科数学类624613国家专项2018甘肃省文科金融学607607数学1282018甘肃省文科法学6076052018甘肃省理科会计学6506472018甘肃省理科保险学(保险精算)6476402018甘肃省理科经济学类(数量经济)(中外合作)6476402018甘肃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6496432018甘肃省理科数学类6406382018港澳台联招文科会计学6436432018港澳台联招文科金融学6426422018港澳台联招文科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中外合作)6566562018港澳台联招文科财务管理6466462018港澳台联招文科工商管理类645641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工商管理类641641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655655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会计学660660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金融学658658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中外合作)653653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投资学639639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52652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财政学类643643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财务管理6516512018港澳台联招理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6386382018广东省文科财务管理6436312018广东省文科金融学6426412018广东省文科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中外合作)636632数学1372018广东省文科工商管理类6316312018广东省文科法学6366312018广东省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6316312018广东省文科公共管理类6316312018广东省理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636522018广东省理科金融学6626542018广东省理科保险学(保险精算)6546412018广东省理科工商管理类6526522018广东省理科经济学类(数量经济)(中外合作)6516492018广东省理科法学6486412018广东省理科财政学类6536502018广东省理科投资学6536492018广东省理科公共管理类6496462018广东省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486412018广东省理科电子商务6496412018广东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6516432018广东省理科统计学类6566512018广东省理科数学类651648数学145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会计学604603国家专项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财政学类602602国家专项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会计学649643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工商管理类642637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641638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法学639630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社会学632630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会计学665660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中外合作)664662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工商管理类657653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财政学类671654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投资学655653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公共管理类654653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62656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电子商务661657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660655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统计学类663661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理科数学类6596582018贵州省理科财务管理664661国家专项2018贵州省理科经济学655652国家专项2018贵州省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53650国家专项2018贵州省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51645国家专项2018贵州省理科数学类652640国家专项2018贵州省文科会计学6796772018贵州省文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816762018贵州省文科工商管理类6766732018贵州省文科财政学类6836772018贵州省文科社会学6756732018贵州省理科会计学6696632018贵州省理科财务管理6636592018贵州省理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676602018贵州省理科保险学(保险精算)6616542018贵州省理科金融学类(银行与国际金融)(中外合作)6686622018贵州省理科经济学6666612018贵州省理科法学6616512018贵州省理科财政学类6616542018贵州省理科公共管理类6576512018贵州省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606512018贵州省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616512018贵州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6616542018贵州省理科数学类6606512018海南省理科工商管理类710710国家专项2018海南省理科财务管理8138052018海南省理科工商管理类7987892018海南省理科投资学801798数学7672018海南省理科公共管理类7917822018海南省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8017822018海南省理科统计学类817808数学7552018河北省理科投资学667658数学139,国家专项2018河北省理科数学类658656国家专项2018河北省文科财务管理6716662018河北省文科工商管理类(ACCA)(中外合作)6806742018河北省文科金融学677

金融科技治理例2

通过科技风险投资可以筹集基金促进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科技风险投资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自主创新的发展,促进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发展。

一、世界及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概况

美国最早开始科技风险投资,1946年美国成立了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也就是现在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该公司对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随着美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又出现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由政府推动,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在20世纪60年代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实现了有限合伙制发展。美国大部分风险投资企业都采用有限合伙制组织。风险投资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风险投资业尝试,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1990年开始各省相继成立了众多“风险投资公司”、“科技风向投资基金”等组织。2010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达到720家,2013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达到1408家,2014年我国风险投资总额达到155亿美元。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险投资总规模比较小,国外风险投资产业中信息技术占比60%左右,生命科学30%,商业、销售占10%。而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主要在商业、消费、零售,风险投入中政府投资比较多,民间资本投入较少。

二、新疆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新疆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2002年新疆开始启动科技风险投资工作,自治区政府投入1000万元设立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新疆科技风险投资与技术产业交易指导委员会”。2004年4月,批准成立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关于成立新疆新科源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新科高字[2004]52号),受托管理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1000万。2006年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制定了《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新科高字[2006]113号),对提高科技风险投资的使用效益做出了规定。

新疆多年来尝试把科技和金融结合,积极进行创新,新疆科技风险主要以金融机构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较多。

金融机构贷款为主。自治区政府和科技厅为了促进科技金融企业发展,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仅浦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华夏银行五家金融机构就向科技金融类公司提供3.135亿元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也为新疆地区企业融资2.85亿元。科技与金融合作平台进行各种合作,从而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新疆多年来开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融资对企业成长提供了帮助,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服务,通过拟定融资、担保方案、协助办理手续等方式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二)新疆科技风险投Y的发展现状问题

1.融资方式单一

虽然新疆开展科技风险投资工作十多年,并且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银行依旧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融资方式并没有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2.金融创新方式落后

由于新疆地区金融创新基础不好,金融创新比较落后。金融担保机构和评级机构数量和专业化水平比较低,缺少金融创新使得金融行业发展缓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

3.市场机制不健全

虽然新疆科技风险投资市场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是市场机制不健全,技术产权市场发展迟缓,缺少成熟的市场交易、转让、退出机制。由于风险资本缺少合适的退出渠道,造成收益难以变现,流动投资效率低下。科技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缺失,使得投资者由于担心资金投入无收益,而减少投资,从而影响资金筹资。

三、新疆科技风险投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态度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由于新疆风险投资基础薄弱,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也不够成熟,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是市场的管理者,主要通过政策制定、创造环境、控制风险等措施进行资金引进。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促进新疆风险投资发展,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科技风险投资制度的有效运行,逐步构建和培育有利于科技风险投资发展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起风险投资资本市场渠道和高技术产权交易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各种顾问机构共同存在,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市场信息、决策咨询的服务。此外,政府要重视对科技风险投资的投入,尽快促进科技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法律体系

为了促进科技风险投资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科技风险投资发展提供适宜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科学技术发明人员的利益,从而促进科技风险投资对项目的投资。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法律体系,优先发展风险投资领域,通过经济手段对投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建立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制度,通过科技信用评估采取专家论证、多方评价、企业进行调查,通过评价监督手段提高风险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保证项目效益。建立风险防范监控制度,对风险进行细化,实施目标控制,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方法,减少项目投资风险。

(三)大力开拓融资渠道

通过建立资本多元化、多层次的投入体系来保障风险投资的成功。支持银行、信托、保险、基金等组织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允许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上市、定向集资债权等手段进行资金募集。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来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募集企业、个人、机构的富余资金,逐步形成创业资本市场。也可以借助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外资引进,通过外资来发展新疆的科技风险投资。

金融科技治理例3

美国最早开始科技风险投资,1946年美国成立了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也就是现在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该公司对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随着美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又出现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由政府推动,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在20世纪60年代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实现了有限合伙制发展。美国大部分风险投资企业都采用有限合伙制组织。风险投资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风险投资业尝试,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1990年开始各省相继成立了众多“风险投资公司”、“科技风向投资基金”等组织。2010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达到720家,2013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达到1408家,2014年我国风险投资总额达到155亿美元。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险投资总规模比较小,国外风险投资产业中信息技术占比60%左右,生命科学30%,商业、销售占10%。而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主要在商业、消费、零售,风险投入中政府投资比较多,民间资本投入较少。

二、新疆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新疆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2002年新疆开始启动科技风险投资工作,自治区政府投入1000万元设立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新疆科技风险投资与技术产业交易指导委员会”。2004年4月,批准成立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关于成立新疆新科源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新科高字[2004]52号),受托管理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1000万。2006年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制定了《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新科高字[2006]113号),对提高科技风险投资的使用效益做出了规定。

新疆多年来尝试把科技和金融结合,积极进行创新,新疆科技风险主要以金融机构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较多。

金融机构贷款为主。自治区政府和科技厅为了促进科技金融企业发展,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仅浦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华夏银行五家金融机构就向科技金融类公司提供3.135亿元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也为新疆地区企业融资2.85亿元。科技与金融合作平台进行各种合作,从而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新疆多年来开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融资对企业成长提供了帮助,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服务,通过拟定融资、担保方案、协助办理手续等方式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二)新疆科技风险投?Y的发展现状问题

1.融资方式单一

虽然新疆开展科技风险投资工作十多年,并且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银行依旧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融资方式并没有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2.金融创新方式落后

由于新疆地区金融创新基础不好,金融创新比较落后。金融担保机构和评级机构数量和专业化水平比较低,缺少金融创新使得金融行业发展缓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

3.市场机制不健全

虽然新疆科技风险投资市场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是市场机制不健全,技术产权市场发展迟缓,缺少成熟的市场交易、转让、退出机制。由于风险资本缺少合适的退出渠道,造成收益难以变现,流动投资效率低下。科技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缺失,使得投资者由于担心资金投入无收益,而减少投资,从而影响资金筹资。

三、新疆科技风险投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态度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由于新疆风险投资基础薄弱,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也不够成熟,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是市场的管理者,主要通过政策制定、创造环境、控制风险等措施进行资金引进。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促进新疆风险投资发展,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科技风险投资制度的有效运行,逐步构建和培育有利于科技风险投资发展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起风险投资资本市场渠道和高技术产权交易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各种顾问机构共同存在,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市场信息、决策咨询的服务。此外,政府要重视对科技风险投资的投入,尽快促进科技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法律体系

金融科技治理例4

1.引言

金融信息化指在金融领域全面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智能技术工具更新改造和装备金融业,使金融活动的结构框架重心从物理性空间向信息性空间转变的过程。简而言之,金融信息化就是指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过程。随着金融信息化向纵深方向发展,信息安全已成为全球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当前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信息科技风险包括缺乏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战略、信息科技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高级管理层重视不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更多强调技术层面以及合规风险。

中国的金融机构都制定了业务发展战略,但缺乏与业务发展战略相一致的信息科技发展战略,也缺乏信息科技风险战略,以指导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工作。金融机构内部大多数部门都认为信息科技工作是信息科技部门的事情,同样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也只是信息科技部门的责任,导致了信息科技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缺乏业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支持。高级管理层在“口头上”都很重视,但高级管理层很少履行切实的承诺,在资金上给与足够的支持。更多金融机构注重从技术层面加强边界保护,而很少从流程、技术、人员三个不可分离的层面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当前在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方面不能够满足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从而给金融机构带来合规风险。即使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在对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借鉴先进金融机构的良好做法和国际标准基础上,制定出与业务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战略。加强信息科技风险治理结构建设,设计出包括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信息科技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和合规部门在内的信息科技风险治理架构,以满足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对治理结构的要求。从业务需求出发,从人员、技术和流程三个角度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程序建设,逐步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控能力,满足外部监管要求。还要持续地加强高级管理层、管理层以及一般人员,并包括合作伙伴等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鉴于实业界对金融信息化风险的高度重视,本文从金融信息化风险概念、分类和管控方法等方面对现有文献中的相关理论进行回顾,并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进一步的对比分析。

2.金融信息化风险的内涵和分类

2.1 金融信息化风险的概念

金融信息化风险是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不是一种新的风险类型,而是一种系数型风险,其风险就在于随着信息科技对银行经营与管理的不断渗透,会使已存在的交易、战略、法律、信誉等风险扩大化。金融信息化风险是金融企业风险之一。

2.2 金融信息化风险的来源

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的主要挑战来自于基础技术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具体而言,金融机构信息技术的复杂多变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

(1)电子商业银行的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变革的速度比传统的创新更快,例如在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出时间周期大大缩短,因此很难预测客户的需求。客户需求波动与服务能力的不一致给商业银行带来了资源浪费或损失顾客的风险。(2)在线上交易中,Web站点要与金融机构后台核心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因此,信息系统的架构设计必须较为合理,在操作性和可用性上有良好的体验。对技术的依赖程度增加使得风险更为集中,风险的管控要求更高的技术素养、知识和能力。(3)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采用了不同的服务模式,其价值链中引入更多合作伙伴、合作联盟和外包服务商,从而增强了网络银行的操作和安全复杂性。新的服务模式融入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但这些非金融机构并不在金融业的监管之列,使得技术风险监管产生了许多复杂的问题,在出现故障或发生问题时,很难界定各自的责任。(4)互联网本身无所不在的特性,使信息访问的各个环节都很难控制,一系列相应技术的应用,如授权管理、客户身份确认技术、信息等级管理制度、稽核跟踪技术等,使得金融机构必须投入更多资源才能确保对信息访问的严格控制,从而在无形中提高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5)随着移动互联网在商业银行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如无线POS、移动银行等),在实现将移动互联网与现有的网络平台互联时,信息更容易受到攻击。(6)伴随着我国各金融机构数据大集中的开展,商业银行各种技术风险也相应集中,对数据大集中的稳定性、高效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 金融信息化风险的分类

按照产生来源,金融机构的信息化风险可划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金融科技治理例5

一、国内外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一)韩国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模式

韩国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模式是指由韩国金融公司牵头,并联合其他基金公司与风险投资公司共同出资为科技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模式。截至2010年年末,韩国共有103家风险投资公司,393个风险投资基金,资本总额达到88585亿韩元,累计投资项目2171项,投资金额到达31010亿韩元,对促进科技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韩国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资金来源政府所占份额较少,这就可以使大量金融资本进入,包括把社会资本和民间闲散资金引入高新技术领域。这样可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金融风险的冲击。这种模式也可以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引导企业步入正轨;并且当企业进入成熟期时,优化企业的股权分配。

(二)贵阳市科技金融计划模式

为了推动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利用财政资金改革,进一步发挥科技财政投入的放大和引导效应,从2011开始,“科技金融计划”被贵阳市政府列入科技计划体系中。该计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信贷专营和配套机构的引导资金以及科技金融专项补助等方面。截至2011年年底,共引进民间资金参与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4.8亿元(不含银行科技贷款),同时,在贵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成立了12家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目前累计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额20亿元。实施科技金融计划,一是可以直接促进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并帮助一些中小企业解决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难题;二是有助于发挥使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得到更大的发挥,使科技资金的配置效率得以提高。

二、新疆科技金融的现有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现有做法

近年来,新疆在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方面积极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金融机构贷款为主

自治区政府与科技厅积极鼓励与引导银行机构为科技企业贷款。截至目前,共计13家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2.985亿元。贷款银行分别是建设银银行、浦发银行、农信社、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总计为24家科技企业融资2.67亿元。这种银企合作机制的尝试与运作,搭建了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协作平台,从一定程度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了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对具有融资需求、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拟定融资、担保方案,协助银行和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09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顺利启动,截至目前,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担保、银行融资服务模式,已为10家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贷款3450万元。

(二)主要问题

1.融资手段单一

自治区的科技金融工作虽然从2006年就开始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自治区的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仍以银行为主,其他融资方式也较少。并且由于自治区的信用体系以及担保体系还不完善,银企之间依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很多科技企业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这就进一步制约了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

2.金融创新远远落后于科技创新

不论是担保服务机构还是科技评级等专业机构发展都不成熟,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认定、评估、侵权和变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手段明显滞后,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科技金融创新,也不利于开发更多适合自治区科技金融的金融衍生品的出现。

三、新疆科技金融合作模式探索

通过对国内外科技金融模式的分析,以及对自治区科技金融工作现状及问题的总结。笔者认为新疆在借鉴其他国家及国内省市科技金融模式时,应该结合自身当前的经济与政策,制定符合新疆的科技金融模式。即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合作模式与科技银行合作模式相结合。

由于新疆间接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致使很多金融机构存在惜贷现象,不愿为中小微型科技企业贷款,所以,这些企业向银行进行融资时存在瓶颈;并且直接金融市场发展不够成熟,这就限制了很多科技企业通过股票、债券进行融资。所以,政府在科技金融融资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可以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专门为科技企业进行融资;其次,通过政策引导及金融优惠政策吸引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加入,以分担风险;再次,在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上,政府与担保公司占应主导地位,银行出资份额所占比例较小,因为这样利于银行参与,降低其投资风险。同时,增加政府的话语权,可以更好地为科技企业融资。

参考文献

金融科技治理例6

重庆市近年来通过七项科技创新方面的重大举措,增强了产业发展与创新活力,激发了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速推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做法如下:

(一)科技创新引领转型升级

一是开展“3个1000”专项行动。首先是1000个众创空间培育专项行动。鼓励重庆各大高校以及研发机构调整自有土地、楼堂馆所等存量固定资产的功能和用途,拓展改建一批众创空间。其次是1000个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组织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担保公司等机构与遴选出的创新项目对接并开展相关服务。最后是1000个新型科技平台培育专项行动。引导企业、高校及院所自主新建、改建或引进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

二是实施“3大产业”引领工程。重点围绕先进制造、大健康、互联网三大新兴产业,对相关技术创新和产业投资进行布局和统筹。从先进制造产业看,重点开发机器人、智能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无人机等产品。从大健康产业看,重点开发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养老养生、休闲健身、健康管理等产品及服务。从互联网产业看,重点开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智能家居、卫星导航、电商平台等产品和服务。

三是实施“100项重点新产品产业化计划”。重点推动自主品牌轿车、自动变速器、高铁齿轮传动系统、新型纯电动车等一批重点新产品加快研发并实现产业化。“YG37125CNC大型高精度蜗轮滚齿机”、“电喷变频发电机项目”等31个项目达到国际领先水平。“6F15/6F35自动变速箱”、“EA10VVT汽油机”等19个项目预计产值过10亿元,项目拥有发明专利122项,半数以上的项目预期市场占有率超过20%。

四是深入推进“专家百团千企行”质量提升活动。为企业量身打造专家诊断团队,重点围绕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精益化生产、流程优化等多个维度对企业进行全面诊断,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向企业提出局部或系统改进方案。重点在汽车、电子、装备等行业,开展整机和关键零部件质量提升专项活动,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和地方标准修订,积极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一批消费者广泛认同的重庆工业品牌。

五是全面推动四大科技联动示范工程。重庆市大力实施区县、产业、民生以及创新能力四大科技联动示范工程,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十二五”期间,重庆市依靠联动示范工程多方筹集资金100亿元,以100亿元为初始杠杆,吸引其他投资1000亿元以上,在大量资金推动与帮助下,使企业掌握核心技术专利10000余项,研究开发国内领先、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重点产品100余个,使1000余项的重点技术得到了有效的推广应用,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达到3000亿元以上,提升了区县的科技实力。

六是建设中国一流的科技大开放高地。重庆市在“十二五”期间,引进国内外杰出科技团队100个以上,筹集国际战略投资金额50亿元,撬动其他投资资金200亿元,引进国外知名研发机构10家,与国外50家以上高端研发机构展开了战略协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1000余项,重庆市在海外建立重点研发机构10余家,50余个本土研发机构与海外相关机构展开了深度合作,向海外输出先进技术100余项,重庆已经初步建成中国一流的科技大开放高地。

七是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分配激励制度。重庆市将基于财政资金衍生出的、不对国家安全与社会重大利益构成影响的科技成果所有权,统一交付符合相关要求的承担单位,科研人员个人得到的科技奖励,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50%,科研团队和管理人员得到的科技奖励,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20%,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暂时不缴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暂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系统。

(二)金融创新助力转型升级

到2015年重庆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9%,在实现自身加快发展的基础上,借助金融资本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推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打造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内陆结算型金融中心。首先是打造加工贸易离岸结算中心,各金融机构通过依靠重庆出口加工基础、成熟的贸易产业链,致力开发具有国际结算性质的金融服务产品及工具,积极发展面向欧美、东南亚的海外市场离岸结算业务。其次是积极打造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中心,探索在物流、能源、机械、药品、旅游等领域建立灵活的集中收付结算平台,鼓励跨国企业总部和国内大型集团依托重庆“云计算基地”优势,在重庆设立集团业务结算中心或企业财务中心。

二是打造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集聚高地。重庆市通过积极发展金融租赁、私募基金、小额贷款、担保、信托等机构,已经成为我国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门类最齐全和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目前重庆小额贷款机构189家、股权投资类机构170家、融资性担保机构153家,数量门类领跑全国,其中小额担保贷款余额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居第一位。积极发展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同时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将其经营范围延伸到各类新兴资金交易、养老保障和公共慈善等领域。

三是政府主导充分整合地方金融资源。由重庆政府组建投资集团,承担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任,地产、交旅、渝富、城投等多家国有企业集团依次进军金融领域,以参股和控股的形式控制了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重庆信托等8家地方金融机构。重庆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成立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州商业银行成功重组,新建立了重庆三峡银行。同时由政府出资60亿元成立了8家担保公司,构建了重庆市较为完善的地方性金融服务系统。

四是组建大众创新创业重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市通过整合银行、VC、PE、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机构资源,组建大众创新创业重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该中心通过建立投融资项目数据库、金融机构数据库和科技中小微企业数据库,与区县共建覆盖全市的“1+N”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各类投资机构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

五是启用天使成长基金计划。重庆市专门成立了3亿元规模的天使成长引导基金,基于初始基金,另外有10亿元的天使投资资金被后续吸纳引入,天使投资服务联盟由此形成。基金以阶段参股为主要手段,将天使基金投向创业初期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团队。科技企业孵化器面临可能发生的风险补偿金由重庆市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对投资失败的项目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并按一定比例分担孵化企业首贷坏账项目的本金损失。

二、对我区的借鉴及启示

重庆市的经验证明,科技创新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龙头,金融工具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推手,我区推动转型升级也必须在科技引领和金融助推上寻求更大突破。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使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更好的推动自治区转型升级。

(一)提升产业创新水平,从改善研发能力上推动转型升级

一是积极培育科技企业。制定适应内蒙古区情的科技型企业标准,整合本地创新创业资源,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确保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资金按时到位,深入实施“领军企业提升”、“科技企业倍增”等计划,分类引导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二是广泛搭建创新平台。积极引导科研机构开放科技资源,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共建技术研发平台、联合培养人才和共享科研成果,深入挖掘本土科研力量与积极引入外部科技创新力量相结合,不断拓展创新平台的高度、广度和深度。三是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我区产业规划布局,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继续打造石墨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生物医药园及现代商贸物流园等重点产业园区,迅速增加战略新兴产业比重。

(二)优化创新激励机制,从创新保障制度上推动转型升级

一是完善科技服务市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及创新驿站建设工作,积极推广“线下实体大厅+线上网络平台+专业市场联盟”运营模式,融入“互联网+科技服务”思维,提高扶持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构筑全方位、全领域、全流程的科技服务体系。二是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加强我区专利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鼓励引导研究人员申请专利,设立专利基金资助专利的申请和维护,同时设立技术创新基金支持对专利成果进行后续开发,加快专利成果的转化速度,要建成1―2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三是加快释放科技红利。积极推进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在成果评价上突出效益优先和成果应用价值,在产权处置上将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积极推进科技经费“后补助”和科技金融参股等方式,提高创新积极性。

(三)加强创新人才培育,从创新主体素质上推动转型升级

一是深入推进人才强区计划。以科技人才为重点,加大引进和培育力度,积极推进主题鲜明的科技创业人才资助计划,兑现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积极引入与组建高素质创业团队,确保人才环境不断优化。二是积极承办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承办高规格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引入有品牌性、影响力的创业大赛,鼓励区内创新人才和团队报名,对获得名次奖项的成员,自治区给予优厚奖励,以培养“爱创新、争创新、能创新”的科技创新主体。三是推动创业创新主体从“小众”到“大众”。通过积极打造众创空间等开放创新平台,优化现有运营机制,发挥创业服务机构的集聚效应和规模优势,使创业者之间自由共享经验、知识、设备等创业资源,形成“开放互助”创业生态系统。

金融科技治理例7

2008年后,西藏自治区政府财政科技拨款额不断增加, 2009、2010、2011年分别为2.69、2.71、3.38亿元;研发经费2009、2010、2011年分别为1.44、1.46、1.15亿元(如表2所示)。201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1.6亿元,安排科技项目75项。争取国家科技部等支持项目68项,投入资金1.5亿元。完成国家“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资金5.53亿元。到2011年末,西藏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科技对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科普率达到80%,全区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21家,共建立有19个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三类科技创新平台,共有各类独立科研院所33所,民营科研机构10所,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农牧技术推广机构273个。基本形成了具有高原特色的多学科、多领域的科研、技术推广体系。

2 多举措改善中小企业融资

继续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经自治区批准,于2006年设立西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监督,区科技厅主管,主要用于扶持我区中小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资金所需,扶持方式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金投入等。西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资金额度为200万元/年,用于国家创新资金的匹配、地方创新基金项目以及支持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一般情况下,该基金对每个项目的无偿资助或贷款数额不超过5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的无偿资助或贷款数额不超过100万元。据统计,仅2010年至2011年期间,西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共扶持企业项目立项28项,扶持资金金额达377.5万元,另获得国家立项23项,立项金额达1540万元。启动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0西藏自治区设立2亿元的专项发展资金,2011年西藏启动了该专项资金,并对扶持中小企业的升级与转型,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风险补偿。2011年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上落实国家项目38个,落实国家补助金4500万元;落实自治区专项资金2.42亿元,落实该资金支持项目110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或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总额;服务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培育中小企业发展能力类项目,主要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西藏自治区政府还从多方面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一方面,西藏政府采取资金支持的方式来提升担保公司自身的能力。自治区政府从财政中拿出2亿元,用于增加对西藏财信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提升公司实力。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西藏已经有了四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另一方面,西藏政府积极牵线搭桥,促成中小企业、银行、担保机构之间的互惠合作,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2011年自治区内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达到3.53亿元,受惠中小企业达到90多户。担保体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支持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出台后,自治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修订了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优化了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和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审贷效率。

3 创新科技金融产品

西藏自治区相较于国家其它省份中小企业数量较少,而且多位资源型企业,鉴于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的这一特点,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服务模式的创新。

探索“担保+银行”模式:2010年8月27日,西藏财信担保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举行签订《支持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合作协议》,双方以“深化合作,谋求共赢”为原则,全力支持西藏中小企业发展。

探索“社团+担保+银行”模式:为了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西藏工商联(社团)积极与深圳担保集团(担保)、西藏银行(银行)等签订合作贷款协议,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尝试了“社团+担保+银行”的新型放低模式。

探索“社团+金融机构”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由西藏江苏商会与西藏通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的,宗旨是为了缓解在西藏江苏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在这一模式下,西藏江苏商会(社团)与西藏通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共同向有需要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并共担风险。

积极推出小额信用贷款:自治区内各家银行,为了解决城乡批发市场中个体工商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基于这类企业店面、摊位固定,单次融资金融较小的特点,创新贷款模式,积极推出“短、频、小”的小额信用贷款,一次核定、随用随贷,极大的促进了这类个体企业的发展。

4 引进新的金融机构

自治区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为此,自治区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区外融资公司和民间资本来藏设立机构、组建贷款公司,如表3所示,2009年至2012年间,中国保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纷纷在西藏设立了分支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在西藏建立了第一家私人银行,2009年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在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挂牌,并于2011年设立了西藏首家地方性商业银行西藏银行,这些机构的设立为自治区科技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设立,有力的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金融科技治理例8

仅在2006年——2011年期间,共有71项科技金融立法。

2.涉及的主体多样化

当前,科技金融立法的主体,包含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1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6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个,中华全国总工会1个,大型国有企业2个。

具体包括:

涉及的具体国务院组成部门: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劳动和保障部、商务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

涉及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知识产权局 、海关总署。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外汇局。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 、中科院、社保基金会。

国有企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其它:中华全国总工会。

3.科技金融立法的内容范围广而散乱

科技金融立法的内容涉及到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工商、税务、人事、知识产权等方面,但内容杂乱,相互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各项法律法规的体系化较差。

4.立法规格不够高

立法形式主要是部委规章,缺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高规格的、统一的科技金融基本法。

二、国外科技金融立法情况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国家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推进科技立法,特别是进行科技金融综合性立法。如:法国于1982年和1985年即分别颁布了《科技方针与规划法》、《科研与技术发展法》,1999年颁布《技术创新与科技法》,对《科技方针与规划法》、《高等教育法》等与科技相关的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日本于1994年提出“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口号,于1995年颁布了《科学技术基本法》。俄罗斯于1995年通过了《科学和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韩国于2001年颁布了《科学技术基本法》,并于2002、2003年及2004年1月和9月共进行了四次修订。墨西哥于2002年颁布了《科学技术法》。这些法律尽管名称各异,内容详尽不同,但都以促进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为宗旨,具有科技金融领域基本法的性质。特别是,法国、韩国重视跟踪科技金融发展的新态势,及时对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使立法既有鲜明的时代性、现实性,又有前瞻性、预见性。

综上所述,由于现有的制度创新跟不上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促进科技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不足。

三、建议内容:提升规格、相互配套、形成体系

1.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金融法》

当前,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自然科学、经济学问题,也涉及政治、法律问题,必须通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技术手段和人文社会科学工具的途径来加以解决。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部门都是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公权力源于公民的授权,权力运行的宗旨在于实现公民的权利和社会整体利益。尽管政策也可能达到在相当程度上容纳公众意见的状态,但与法律的制定机制相比,它从本质上看仍是一种人治的决策机制。在我国,立法本身是建立在有广泛代表性的民意机关的基础上,而且有一个相对民主的立法程序作保障。这使法律的制定基本上是反映民意的。为此,在促进科技金融发展上,尽量将可以法律化的政策法律化,克服政策的缺陷。

2.完善相关配套性法律规范

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技金融发展的配套性法律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指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相关主体行为。把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形成制度保障机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保障。在法律制度上,应当逐步建立起由政府调控、市场引导、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较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

在融资方面,建议由科技部、银监会、中央银行共同制定《科技型企业贷款实施细则》。在细则中规定各商业银行可以单独设立科技支行专门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这样可较为专业地解决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成长过程中的资金匮乏、信息不对称等现实问题,弥补现有银行体系及银行功能上对高新科技创新支撑不足的缺陷,成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有效结

合点。

3.通过立法推进金融制度创新

金融科技治理例9

陆续出台的以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轴心的配套文件,掀开了下半场的序幕。

1月10日,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明确提出继续严治互金风险,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

而一月前的2016年12月9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在整治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风险整体水平下降,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初步遏制。接下来,各地第二阶段的清理整顿工作将陆续展开。

“我们正在抓紧上报本省的整治报告。”一位浙江省金融办人士说,按照规定,春节前必须“交作业”。

而对于那些难以“冲关”的互金机构而言,更是年关难过。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运营中的网贷平台共2448家,比上年末减少987家,即一年内消亡了近1/3。

毫无疑问,整治下半场更会“刺刀见红”。“下半场任务更重,要定规矩、定体系。互金机构要找准生存法则,监管层则需研究和建立长效机制。”前述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士说。

上半场未竟之题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上半场整治工作以大撒网的“摸底排查+现场检查”为主。

自2016年4月国务院组织17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启动整治工作以来,前期的摸底排查工作已于2016年四季度基本完成。

总结上半场工作,监管条线基本厘清、规则框架基本成行、协调机制基本建立,不但有效排查了风险,还对互金机构起到了警醒作用,遏制了风险的进一步深化。

即便如此,上半场工作中仍难免有未竟之题。

“地方金融办、行业协会以及区县政府、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组团前来检查,还让我们提供了数轮材料。”在一位北京的网贷机构负责人看来,这些材料关系着生死存亡,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产品宣传、资金流转去向、第三方机构存管等情况。可一番精心准备之后,至今未等来进一步通知。“听说一些机构已收到整改通知,但我们还没信儿”。

对此,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下称“整治办”)人士介绍,整改通知正在批量下发,逐一覆盖。

这期间,一些企业提出了三个问题――整治覆盖面是否足够大?整改方案是否有很强的针对性?如何评判调查小组的客观公正?

其一,上半场的排查范围有限,调查小组主要参照两个指标:一是各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员名单;二是在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等第三方研究机构上留存过数据。

由此,金交所、征信公司、数据公司以及一些完全依靠线下推广和私募来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尤其是打着互金旗号还没有在监管层视线之内的一些机构,被漏掉了。

“原以为会有调查小组,但这次整改没有囊括征信和数据行业。”中诚信征信一位高管说。我国的信息黑产已野蛮生长数年,严重威胁公众隐私、财产安全。

其二,调查小组中,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主力,会对每家被检机构出具报告,评判其为合规类、整改类或取缔类。但这些第三方机构的来历、资质和对其的监管手段都也有疑问。

其三,地方整改工作的牵头单位并不明确。

“或者地方金融办、地方整改办牵头,或者地方行业协会牵头。”前述参与整改工作的人士说。

北京等地的地方金融办较为“强势”,因而担责较多;也有一些省市的金融办力量相对薄弱,市县以下往往没有独立编制,下设于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专业性和排查能力难免打折。

按照浙江省金融办人士的说法,去年以来该省金融办做了架构调整,其中就互联网金融专门新设了处室,在整改工作中担任主力,“动静在全国范围也算比较大了。”

从《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的信息看,全国各省份几乎均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30多个省级整治办中,多由地方金融办牵头,10多个由央行分支行牵头,还有几个是两者共同成立。

下半场三大重点

尽管有遗留问题,但互金监管从无到有,已经是莫大的进步。

据悉,下半场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重点,将落在总结汇报、规则常态化和“穿透式”监管三大重点上。

今年1月至全国两会前后,整改工作会经历个体整治意见下发、督导等环节,同时各地方将上报整改效果;两会结束至5月份左右,主要是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总结汇报。

“排查结果显示,全国的风险程度差异很大,严重的大概有七、八个省中的60多个城市,、青海等省的风险较低。”前述人士说,风险低的一些省市相关工作会提前结束。

这期间,由于跨年时期市场上难免出现流动性紧缺,因而整治意见将分批次下发,给企业留出缓冲时间。而已经接到整改通知的企业,则必须加速合规进程。

“第二大重点,是构建监管规则体系,其中的一部分法律工作已经开启。”一位金融监管部门的司局级负责人表示。

自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来,“一行三会”等17个部委陆续公布非银机构支付、跨界资管、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金融广告等6个细分领域整治文件,形成由一份“国字号”方案和6个部委级方案组成的“1+6”一揽子方案,奠定下一阶段监管工作的大框架。

据悉,后续还会以急用先行的原则陆续关于投资者适用性、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政策,部分还将上升至法律层面,实现监管规则法律化、常态化。

“各部委将各司其职,例如由央行负责的部分,将先后历经金融市场司、支付司等部门,最后落到条法司。”前述司局级负责人说。

第三大重点,则在于探索设计“穿透式”监管框架。

呼吁多时的“穿透式”监管思路未在上半场中清晰呈现,“一行三会”迄今仍存不同看法。

根据前述司局级人士的理解,“穿透式”意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留风险死角。目前在监管层呼声较高的,或分为两层含义:

一是集团化、跨业态经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大多是早期从P2P、支付、众筹等转型而来,通过并购而坐拥数个行业牌照,资金通常从严监管领域倒手至宽监管领域,涉嫌关联交易和风险转移,需要“一行三会”对其现有业务各自认领。其监管难点,是打破我国金融系统的分业监管现状。

其中关键,在于从过去的机构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扒开一些互金机构花哨的外衣。

二是重点关注资金去向,即无论资金经过了信托、基金、资管、网贷、企业年金、金交所或是银行理财,监管层都紧盯资产端,找到风险传导的终点。

“这需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也是协会当前的工作重点之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人士表示,协会已于2016年10月推出《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

上述文件规定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_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三方面,以期达到机构自身透明、资金流转透明和业务风险透明。

“穿透式监管是全球性难题。”互金协会人士表示,“各国都在尝试,我们也尚处观察阶段,希望今年会有定论”。

曝出新风险

诸多参与整治工作的受访者均坦言,眼下金融风险错综复杂,一些新风险超出了监管层预期。

“业态变来变去。”前述参与工作的人士表示,金融网络化、社交化、场景化,让监管层难觅抓手。

目前,上半场排查结果中出现三大新风险:

其一,是一批合规无望的互金机构加速消亡,但另一批却在以各种方式加速扩充――除去满足合规上线的“硬杠杠”外,它们或引入国企股东来增加信用背书,或以集团化运作来腾挪非合规业务,规避监管。例如,积木盒子、开鑫贷、团贷网等数家P2P逐步实现了包括网贷、企业理财平台、私募基金、金融资产交易等在内的集团化运作。

其二,是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死灰复燃”。形式繁多、缺乏定义的所谓金融资产,不少实际上是次级贷和次级债,却被包装给公众,使得整个资金链上潜藏了多层次风险。

“金融资产缺乏定义,什么都能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直言,除去传统金交所的挂摘牌、登记托管、见证、撮合等业务,企业及金融机构资产财务报表优化、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服务等泛资管类产品,乃至校园贷等,均可打包售卖。

曾刚警示,其产品甚至还将包括碳交易权、黄金、企业期权和大数据。一旦推给公众,其系统性风险将远甚于银行和P2P。

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召集人、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就近期部分交易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较大等,提出用半年时间来集中整治。

其三,是各类互金机构不但跨省、跨区域展业,还快速国际化。

多位受访者均警示,尽管跨省、跨区域展业的监管工作很棘手,要打破各省、央地之间的藩篱,但目前已基本达成了“注册地监管原则”这一共识。

而一些转型为Fintech(金融科技)的互金机构加速国际化,却跳出了中国监管层的“五指山”,使得跨境监管合作显得明显滞后。

以蚂蚁金服为例,支付业务已覆盖2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年服务海外客户3300多万人,除在印度投资支付公司、在韩国合资互联网银行、在东南亚国家参股银行和支付机构外,还在欧洲做起了跨境P2P。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四局局长廖岷指出,商业银行跨境展业是在一系列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合作安排之上,拥有信息共享、跨境检查、持续协调、处置计划等合作基础,但新兴的Fintech公司,无论监管或消费者保护,目前均尚无任何机制安排。

廖岷建议,这批企业尚处于国际化的初级阶段,迫切问题是两国监管层在市场准入上的沟通合作,对未来可能的 “航母企业”,要制定类似“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公司的联合评估机制,尽快应对。

“否则,风险也将跨国界地传导。”前述司局级人士说。

整治办去向

随着时间推移,本轮整治的主力军――由17个部委联合成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其去向问题也随之成谜。

是否需要常设机构、需要怎样的常设机构且由谁管理,这些问题逐渐摆上了决策者的桌面。

整治办目前设在央行金融市场司,除“一行三会”外还囊括了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住建部等部委的临时借调人员。这部分人员的编制和去向尚未有明确安排。

那么,一旦整治工作宣告结束,整治办是撤还是留?

廖岷撰文表示,互金可以沿用现有监管架构,由现有监管部门履责,但需要清晰明确地界定监管职责。当前无论国际层面或国家层面,目前各届普遍认为无需专设新机构。

这即是说,整治办的存在应是暂时的。如何对金融科技准确分类、是否对其中的股权和债权融资分别实施不同监管方法,如何在中央和地方、央行和其他监管当局之间划分职责,都必须在现有监管框架内厘清。

“这对于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绝非易事。”廖岷认为。

与互金整治类似的是,由银监会牵头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高难度地集结了“一行三会”等14个相关部委,始终工作高效且成为了打击非法集资的最高协调机构。其最近一次座谈会召开于2016年4月,掀开了迄今未停的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但总体上,部际联席会议还是相对务虚,整治办更综合、更高效、更专业。”前述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士表示,互金业态日渐复杂,如果将整治办打散了重新分置,各部委就可能又会回到各自为政的时代。

在他看来,互金监管目前还急缺“工具箱”,整治办的存在一为完善“工具箱”,二为有效协调,缓解部委之间的“割据”状态。不妨将整治办“改头换名”,作为我国金融监管结构性改革的创新点、试点,让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央地统筹、技术水平和人员能力。

据悉,整治办此前已经部分承担了对地方金融办、地方整治办等部门的培训工作。

但争议在于,未来这一领导机构应下设于哪家部委?或者独立出来?

诸多受访人士反映,下设于银、证、保“三会”中的任何一会,都可能引发争议;但下设于央行,则应该继续落在金融市场司还是直接上升为司局级部门?现有人员的编制如何解决?

“任何部委都难以消化这庞大的队伍编制,但单拎出来的成本又太高。”一位资深监管人士坦言,如果配上人力、财力和物力,将增加财政负担,“因而我们还在思考。”

“这是一场国际较量”

“@不仅是一场风控之战,更是一场国际较量。”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国能否管好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将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产生质的影响。

当前,国际上金融科技为主流趋势,其概念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有所不同:前者是将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作为服务金融业的技术手段,遵循金融规律;后者却在实践中出现很多脱离和违背金融规律的所谓创新,潜藏风险。

“如今很多企业谈互金就色变,总说自己是金融科技公司。”前述司局级人士称,因而监管也应顺势趋势,与国际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接轨。

廖岷分析,国际上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表现为四大特征:

一为各国监管措施各异,缺乏全球统一标准。目前,各国监管多集中于网贷和电子货币,对区块链等技术还大多在探索,政策差异大、碎片化、割裂化。

例如,P2P和众筹在美国被纳入了证券市场的行为监管框架,欧盟和英国则主要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明确了最低资本金等审慎监管指标,设计了类似商业银行的金融安全网。而法国,将P2P视同为银行业务,适用银行业监管。

二为国际权威的监管组织近期开始行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从2016年3月着手调研,首次正式讨论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的全景描述分析框架报告》。

“这一报告实践性强,值得各国监管当局借鉴。”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认为,FSB为国际监管改革做了铺路。

同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也已成立金融科技特别工作组,对相关国家展开调研;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下一步也将全面评估包括区块链、云技术、智能投顾等在资本市场的运用及影响;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于2015年11月《普惠保险业务准则》,消费者保护、数据保护和反欺诈成为其三大核心关注点。

三是国际治理加速,双边合作渐次展开。

在FSB之后,未来一两年内,预计BCBS、IOSCO和IAIS三家都会进一步金融科技评估报告,并修订现行的国际监管框架、指引和标准。与此同时,一些国家为应对金融科技的跨国界扩张开始深化双边合作。其合作程度,超越了以往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水平。

但即便如此,全球的监管理念和法规框架仍面临根本性挑战――传统的监管理念“栅栏方式”仅用于隔离商业银行和网贷之间的风险传染,当前还是否适用?各国对金融机构自上而下的监管路径以及防止金融体系中加杠杆、扩规模和关联易的固有监管格局,会否阻碍金融创新?是否有必要增加新的监管路径?

此外,各国监管当局都严禁金融机构核心业务外包,要求其长期坚持数据本地化,但市场上帮助传统金融机构流程外部化的金融科技公司大量诞生,以云端技术来提升其中后台的绩效,监管当局是否应该展开拥抱的姿势?

事实上,全球都在培育监管科技,例如用传统金融机构积累并持续产生的海量数据,来帮助提升监管层的数据分析能力。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政府,已经向一些企业的公共云平台敞开了怀抱。

金融科技治理例10

中图分类号: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9-0055-02

“审计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家义,2011)”。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的导向必然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的目标,金融审计是我国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治理目标实现动力。

一、国家治理及其目标

“治理”的涵义学界至今仍没有公认的统一的权威定义。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罗茨(R·Rhoders)从治理的表现形式提出“善治”的治理,即强调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建立效率、法治、责任、开放、能力的公共服务体系。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提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协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统一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国内学者普遍认为治理“是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其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刘家义审计长指出 “国家治理就是通过配置和运作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即国家治理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因此,国家审计包括金融审计,应紧紧围绕这五个方面的目标展开并促进其实现。

二、金融审计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主要途径

(一)金融审计是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有力工具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金融审计紧紧围绕“揭示风险、维护安全、推动创新、促进发展”开展工作。在审计目标上,既关注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又着力揭示金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在审计对象上,既加大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的检查力度,又积极实施对金融监管机关的审计监督;在审计内容上,继续围绕资产质量,加大揭露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运营安全、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力度;在审计方法上,以真实性为基础,以检查内部控制制度为切入点,以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为突破口,以从宏观上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目标,着力发挥审计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审计组织方式上,继续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以总行(总公司)为龙头的审计方式。

(二)金融审计是捍卫国家利益的重要方式

一是对金融监管机关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和效益。近年来,金融审计在揭露监管机关财务预算管理及经济领域中的问题,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财务工作等作用突出。二是通过对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促进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监督,促进国家政策落实,有效保障政令畅通。如2010年以来,金融审计实时揭示了部分新增贷款信贷结构调整不到位、投放不均衡、资产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

(三)金融审计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有效途径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几乎每个社会成员都是金融消费者。美国早在1968年就颁布了《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公平交易权。2008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也不断吸收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经验,保监会、证监会于2011年相继设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投资者保护局,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也有望设立类似的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审计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一是反映和揭露金融行业普遍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促进监管机关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如2010年,金融审计在对两大国有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中,着力揭示了保险公司管理混乱、中介市场经营混乱、保险营销秩序混乱等“三乱”和假承保、假理赔、假、假数据、假账册等“五假”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有关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开展专项行动保护消费者利益。二是查处一些直接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金融审计是保持社会稳定和科学发展的治理工具

金融审计能够保持社会稳定主要体现在对某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进行调查研究,及早揭示并提出改进体制机制的建议,防范风险。如近年来,民间借贷呈现井喷式发展,在满足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风险隐患,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大量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2011年底,金融审计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企业民间借贷情况审计调查,提出完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风险预警、加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等审计建议。

三、金融审计更有效地服务于国家治理目标的着眼点

一是要提高审计工作的前瞻性,推动金融领域实现科学发展。在金融危机中显现出来的国际大银行的公司治理缺陷,在我国普遍存在。此外,我国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独有的深层次体制问题,需要不断推进改革、逐步加以解决。加强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世界各国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的共同选择,也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金融审计在完成传统审计目标的同时,应培养战略眼光,提高观点层次,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战略性和前瞻性,不仅关注政策的落实情况,也要通过政策实施效果的反馈,评估监管政策本身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推动体制机制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科学发展。

二是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探索金融消费者保护审计。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被认为是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因此,后危机时期,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金融管制立法都已开始重视金融领域的消费者诉求,并通过加强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赋予消费者法定权利等措施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已成为世界各国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趋势之一。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没有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本立法,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金融宏观调控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行政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次较低。分属于一行三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门机构刚刚开始建立。随着金融放松监管、业务交叉与创新,以及综合化经营趋势,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界限日益模糊,导致相同性质、相同类型的金融商品,在不同的金融行业内适用的法律规范宽严不一,这势必对分业监管体制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带来一定挑战。

三是要夯实技术基础和培养专家队伍,不断提高金融审计的核心竞争力。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业发展态势和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审计不能固步自封,应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各种新问题、新挑战。首先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践证明,信息技术是审计工作的有力武器,应与审计项目紧密结合起来,继续积极推进金融审计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金融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充实商业银行审计数据库,开发新技术,积累新方法,把信息化金融审计推向新的高度。其次要注重培养和引进人才。人才是金融审计组织能力提高的基础和关键,应立足金融审计人才资源现实,着眼未来发展,提倡专家型审计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适度引进对相关领域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深度的现实实践、深度掌握被审计单位所运用的操作技术的专家型审计人员。再次要探索新的审计领域,扩大审计视野。随着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传统金融审计领域运行更加规范,监督趋向健全;同时,新的金融业务迅猛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但本身也蕴藏着巨大风险,亟需加强监督。金融审计应积极探索证券、保险、银行间资本市场、国际金融、金融衍生品、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审计创新,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