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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打比赛规则模板(10篇)

时间:2022-05-18 14:14:15

散打比赛规则

散打比赛规则例1

关键词 竞赛规则 变迁 散打技术 发展

竞赛规则不仅是竞赛公平、公正的主要标尺,也是散打技术发展的指南,引领散打技术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散打技术的发展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竞赛规则的改变,使竞赛规则朝着更为完善、更为全面的方向发展。竞赛规则与散打技术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认真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够了解竞赛规则变迁对散打技术的影响,让散打技术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散打技术与竞赛规则的变迁进程

(一)散打的变迁过程

散打是我国传统武术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通常也被称作散手。在七十年代末期,散打处以刚刚起步阶段,民间俗称“拳击加腿”,经过近10年的推广,逐步形成散打的规模。在1989年,散打正式成为竞技比赛项目之一,在近几年我国散打项目与美国职业拳击的碰撞不断激烈,对我国散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散打竞赛规则的变迁过程

1978年,散打项目在湖南湘潭作为竞技项目试点,随后1982年出版了第一套《武术散手竞赛规则(试用规则)》,奠定了我国散打竞赛规则的基础。随后,在1985年、1989年、1990年、1996年、1998年经过多次修订,不断完善,使《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带动了散打技术的发展。2004年,在《武术散手竞赛规则》的基础上,做出了较大的修订,出版了《散打竞赛规则》,《散打竞赛规则》是我国散打竞技规则修订里程碑式的一步。随着散打竞技的不断发展,2013年,最新版本的《散打竞赛规则》出版,指引了我国散打技术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新旧规则对散打技术发展的影响

1985年,《武术散手竞赛规则(试用规则)》中,主要限制了选手的击打部位,即严禁选手重击对方头部,只允许点击对方头部。由于当时散打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选手的攻防能力以及技术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性,为了避免造成损伤,这种规则无可厚非。但随着散打竞技的不断发展,散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武术散手竞赛规则》也做出了相应的修订,为散打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竞赛规则的每次修订,目的都是推动散打技术的发展,使散打竞赛能够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证竞赛的激烈,使散打竞赛具有观赏性与表现力,朝着斗智斗勇、斗技斗力的方向发展。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修订,从试行版到现行版,对中国武术散打走向世界舞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也从传统单纯的限制选手击打对方头部逐渐转向得分的评定与技巧的应用评分,这代表着武术散打技术已经获得了极大的进步,选手的攻防能力、技术水平都得到了长足的提升,使武术散打竞赛的观赏性与表现力得到了升华,充分的体现出武术散打的魅力。

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武术散打竞赛选手的技术尚存在较大的不规范,为了保证选手的安全,必须依靠竞技规则对选手的技击进行限制,随着武术散打技术不断提高,促使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修订与完善,可以充分的发挥选手的个人能力,最大限度的挖掘选手的攻防能力,可以说武术散打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会对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变迁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3年最新版的《散打竞赛规则》中,制定了高分值技术动作、三分技术等规则,意味着现阶段武术散打竞赛已经朝着观赏性与表现力方向发展,重视选手的散打技术水平,对选手散打技术水平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同时,《散打竞赛规则》中,也重视了选手比赛前后的礼节,突出“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和谐竞技理念。武术散打竞技规则是选手比赛时必须遵守的制度,竞技规则制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避免选手受到较大损伤,充分发挥选手的个人散打技术水平,为观众展现极具表现力与观赏性的武术散打竞赛。

竞赛规则的修订与完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极比赛情绪与搂抱缠摔等现象的出现,使接腿摔技术的应用比例不断上升,笔者通过统计2003年与2004年全国男子武术散打比赛16强技术得分,发现2003年接腿摔的应用比例在5.62%左右,而在2004年,接腿摔的应用比例达到了11.66%。正是由于2004年竞赛规则的修订,取消了高分与小腿得分,使散打技术迅速的转型,推动了散打技术的发展。

三、结束语

赛规则不仅是竞赛公平、公正的主要标尺,也是散打技术发展的指南,引领散打技术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散打技术的发展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竞赛规则的改变,使竞赛规则朝着更为完善、更为全面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玉峰,赵斌.论竞赛规则的变迁对散打技术发展的影响[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11).

散打比赛规则例2

中图分类号:G85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3612(2007)05-0692-03

散打经过近三十年的探索、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既富于时代性又保持了一定的民 族特色。但竞技散打发展至今,其普及程度多限于省(市)散打队、各种武术馆校、体育院系 武术专业等,学校普及率则相对极低。而学校从来就是武术活动和发展的重要场所,特别是 高等院校。散打首先进入高校,并最终进入中小学,对散打的发展无疑具有划时代的现实意 义。目前高校在新一轮体育教学指导纲要下对体育课程的探索正方兴未艾,具有民族特点、 实用性强的散打课程日益受到学生的青睐。但目前高校散打的开展大多采用目前竞技散打规 则,对抗激烈、强度大的竞技散打显然不太适合在校大学生,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如何在 目前竞技散打的基础上开发出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散打竞赛规则就显得日益紧迫。

本文以目前《武术散手竞赛规则》为基础,结合高校体育精神和项目特征,旨在构建具有民 族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大学生散打竞赛规则,为进一步在高校安全、健康地开展散打活动提 供依据和参考,更好地推动散打在高校的普及和发展。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目前散打竞赛规则为研究对象,以部分高校散打老师和散打专家为调查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的需要,本文系统检索与查阅了有关格斗对抗项目比赛规则、高校体育教学和武散 打竞赛方面的文献资料。

1.2.2问卷调查法 在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目前高校散打开展现状的基础上,设计了高校散打竞赛规则的调查问 卷,分别对12位高校散打专家和13位散打竞赛方面的专家进行调查。问卷在发放前进行了信 、效度检验,共有10名专家参与了测评,其中有70%专家认为很适合,30%专家认为较适合 ,因而具有有效性。

1.2.3实验法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清华大学选取散打提高班学生16人和12人进行竞赛实验,检验规则的 可行性。

1.2.4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需要,选择高校散打教师及相关领 导和散打规则方面的专家进行访谈。

2结果与分析

2.1普通高等学校散打规则构建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2.1.1安全性原则对于任何一项体育项目而言,“尊重人的生 命,确保安全的原则”都应当是首要考虑和遵循 的原则1。尤其对于大学生而言,他们大都没有进行过专业的体育训练,身体素质相对较差 ,开展散打活动就更需要在妥善的、针对性的规则下进行,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下进 行,将潜在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直接关系到散打在高校健康、 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散打近三十年的竞赛实践也充分表明,只要规则合理,措施得当,安 全问题是完全可以保障的,高校同样可以大胆开展这项运动。

2.1.2民族性原则 民族化是散打区别于世界上其它搏击项目的个性,现代散打规则从制定之日起就具有自己鲜 明的特色,如对比赛时间、比赛场地、得分部位、胜负评定等方面与国际上其他对抗类项目 如拳击、跆拳道等不同。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散打也正是在具有民族特色的规则的指引下一 步步走向世界的,高校散打规则的制定同样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2.1.3保持项目基本特征原则 作为一项民族传统格斗项目,对抗性是散打和国际上其它搏击术共同的地方,但它同时又有 自己鲜明的特点。散打的拳法不同于拳击的技术;散打的腿法也和以腿法为主的跆拳道不同 ;在摔法上,散打也明显有别于国际上的其它摔跤术,具有"远踢、近打、贴身摔"的独特技 术风格。因此,高校散打规则的制定也必须符合散打这一基本特征。

2.1.4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性是指规则条款的制定简单而明确,符合客观现实。对于高校而言,处于散打推广的 起步阶段,简单明确就显得更为重要,越是简单的就越容易推广,高校散打规则的构建也应 该充分考虑到这一原则。从另一层意义上说,规则条款的合理性、科学性也必须与它的可操 作性相结合才有意义,裁判法的意义就在于对规则条款和术语进行合理的界定,使其具有操 作性,任何不具备操作性的条款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2.2普通高等学校散打竞赛规则构建

2.2.1目前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主要内容

由上表可知,现行散打比赛执行“3局2胜制”的比赛办法 ,净打2 min,局间休息1 min。 在场地设置上,散打比赛采用的是传统的“打擂台”方式,并对被打下擂台有较严格的判罚 。在使用方法上,散打主要技术是拳法、腿法和摔法。在得分部位上,散打规则规定用允许 的方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下肢有效得分部位都能得分。在禁击部位上,散打比赛规则规 定,不允许攻击后脑、颈部和裆部,比其他对抗性项目禁止攻击的部位都要少。评定胜负方 面,散打比赛中每一局的得分只作为本局胜负评定的依据而不能带入下一局比赛,并把下擂 台作为评定胜负的依据之一。这些条款与拳击、跆拳道等不尽相同,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散 打项目的民族个性。

2.2.2高校散打比赛的比赛办法 就竞技比赛而言,如何最大限度地挖掘运动员的潜力,与比赛办法有一定关系。目前的散打 规则对提高散打运动员竞技能力曾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对于大学生而言,无论技术还 是身体素质等方面都不能和专业运动员相比,过长时间的比赛、而体能的相对不足就必然导 致注意力降低、技术运用变形,进一步导致防守力减弱,从而容易发生意外伤害。

从表2的调查结果显示,有68.0%的人赞成比赛采用每局净打1 min,局间休息1 min,有20.0 %的人赞成每局净打2 min,局间休息1 min,主张散打比赛净打1 min的人占了大多数。特别 对于初级水平的学习者,缩短和控制比赛的时间,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运动员技术的 发挥,提高观赏性,体现中国散打以快制胜的特点,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2.2.3高校散打比赛的体重级别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地竞争,对于格斗对抗类项群,都进行了严格的体重分级。就散打而言 ,目前男子散打比赛采用48~90 kg以上级11个级别。这种体重分级能吸引更多的人参 加这项运动,也有利于该项目在国内和国际上的进一步推广。但对于大学生而言,由于散打 普及程度不高,参与人群有限,且大学生的体重级别绝大多数在52 kg和75 kg级之间,因 此采用11个级别显然不太符合大学生实际情况。

关于运动员体重分级的调查结果显示(表10),只有8.0%的人主张男子体重分级应按11个级 别比赛,有16.0%的人认为男子比赛按9个级别比赛,有76.6%的人认为男子比赛按6个级别比 赛。由此可见,大部分人认为目前竞技散打比赛体重级别按6个级别比赛较合理。

2.2.4高校散打比赛的可用方法 对于大学生而言,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掌握散打丰富的技法显然是不现实的,很有必要进行 筛选,其中主要争议集中在摔法上。摔法不仅学习起来也有一定难度,对场地器材的要求也 比较高,但高校散打比赛取消摔法又不符合项目特点。调查结果也表明,绝大多数专家不同 意取消摔法。

摔法限定使用接腿摔2288.0摔法可以分为接腿摔和进身摔,但就动作表现而言,接腿摔更能体现散打的“快摔”特点。 另外,在实施近身摔法时,由于对手多为双脚触地,支撑面大,较容易进行平衡补偿,因而 成功的难度相对增加;而运动员在实施接腿摔时,由于对手是单腿触地,支撑面较小,身体 表现为不稳平衡,较易成功。同时近身摔也是损伤的主要致因之一。可见接腿率更适合初学 者,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一点,大部分专家给予了充分认可,88.0 %的专家同意摔法限定使用接腿摔。由于在大学学习散打有一定时间限制,限定使用接腿摔 ,不仅使得学习相对容易,效果明显,还可以有效提高兴趣,为树立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 础。

2.2.5高校散打比赛的禁用方法 为保障运动员的生命安全,竞技比赛项目,特别是对抗类项目,都对运动员的禁用方法作了 明确规定。散打相对其它徒手搏击项目而言,其击打部位更为全面,除了要害部位外,几乎 涵盖全身。而大学生群体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自我保护和防守能力相对较弱,安全问题就更 应提到首要地位。可见,在高校散打比赛中很有必要对技术的禁用方法进行更为严格的规定 。其中,头部是散打比赛中最容易受到打击和伤害的部位,理所当然也是首先应该受到保护 的部位。

在对头部击打方法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专家并不认同“不可打击头部”。取消对头部的打击 ,不仅使得散打的对抗性大为减弱,且在一定程度上将失去散打的技术特色。其中,在对头 部的打击中,腿法的打击最为严重。相关研究也表明,由于腿部打击力量大,且没有相应的 保护措施,一旦击中头部,很容易造成较大的伤害,尤其高鞭腿对头部的打击。鉴于此,应 禁止腿法对头部的打击,这一点在调查中也得到了充分反映,72.0%的专家一致同意禁止腿 法打击头部。在拳法的调查中,只有20%的专家认同“拳法不可击头”的意见。一方面,拳 法的打击力相对较弱,且可以通过对拳套的改进如增加拳套重量等来降低打击力,加上其它 相关规定,基本可以将对运动员的损伤降到最低。可见,高校比赛中应禁止腿法对头部的打 击,但拳法可以打击头。鉴于拳法仍有一定安全隐患,建议对大学生比赛的拳套作进一步改 进,同时在裁判法上做相应的规定,以杜绝严重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参赛选手的安全 。

2.2.6高校散打比赛的得分标准 得分条款对技术的运用有很大的导向作用,但目前散打比赛的得分条款对于大学生而言显得 仍较为复杂,在理解和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如先后倒地的得分和判罚,下擂的判罚等。

调查也表明,大部分专家一致认为目前的得分条款不太适合大学生,应有针对性变动,64.0 %的专家同意“拳、腿、摔、下擂均得1分”的条款, 72.0%的专家同意“先后倒地不得分” 条款。这些改变不仅使得散打的评判相对简洁,易于操作和推广,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 目前竞技散打拳腿摔得分不平衡的局面。

2.2.7高校散打比赛的胜负评定目前散打竞赛规则充分考虑了对运动员安全的保障。但就大学生群体而言,一旦遭受重击 ,如果继续比赛就很容易造成意外,应立即停止比赛,并判对方获胜。在关于优势胜利评定 意见的调查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以的专家同意原有条款不变,84.0%的专家认同这一变动, 认为应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将原有强制读秒3次以上及重击条款改为“被重击强制读秒2次 以上或被对方击倒即判对方获胜”,以避免更大伤害事故的发生。 表7高校散打比赛关于判定优势胜利的意见调查选 项选择人数(共25人)百分比/%原有条款不变728.0被重击强制读秒2次以上或被对方击倒即判对方获胜2184.0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1) 普通高校男子散打竞赛规则的制定应遵循安全性、民族性、保持项目基本特征和可操 作性原则。2) 相对于目前散打竞赛规则,高校散打竞赛规则应做以下变动:比赛办法宜采用三局两 胜制,每局净打1 min; 设立52~75 kg级6个级别;禁止腿法打击头部,摔法限定使用接腿 摔;先后倒地不给分,踢、打、摔、下擂均得1分;优势胜利评定条款中,将原有强制读秒3 次以上及重击条款改为“被重击强制读秒2次以上或被对方击倒即判对方获胜”。

3.2建议

1) 普通高校男子散打比赛体重级别可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进行恰当调整。

散打比赛规则例3

目前,校园武术的发展状况令人堪忧,特别是中小学,早已经沦落到可有可无的境地。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学生想学的武术与课堂所教的内容差异巨大,学生想学习的是对抗性内容,是能够防身自卫的武术,而不是以竞技武术套路为主的教学内容,因而导致学生喜欢武术,而不喜欢上武术课。针对这个问题,专家学者建言献策,认为武术教学应“淡化套路、突出方法、强调应用”,“弱化套路,增加攻防内容,强调拆招、喂招,突出应用性”,“整合拳种、优化套路、强调应用、弘扬文化”。

2013年,全国学校武术联盟又提出新的学校武术改革思路“一校一拳、打练并进、术道融合、德技兼修”,认为学校武术发展应该培养“能打(散打)会练(套路)”的武术人。并且该教改思路得到教育部的认同,计划在学校开展学生喜爱的武术散打运动。但是由于多年来受到竞技武术散打留给人们的负面影响,出于安全的考虑,很多学校目前无法或不敢接受竞技散打走进校园。其实,这样的担心非常正常,因为竞技散打运动强调的是击打力量的渗透性与创伤性,能够击晕、击倒对手才更能显示其高超的技艺。基于此,本研究在“禁止重击”的思路下,制订了学校武术散打的“击中与判定标准”“技术犯规与侵人犯规”“犯规罚则”的竞赛规则,并通过试验性竞赛,探析其安全性与可操作性。

1“禁止重击”的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构建

技击是武术的本质属性,学校需要开展武术散打运动,体现其防身自卫的能力,但必须化解散打运动的“安全之忧”,才能推动校园武术散打的顺利开展,所以,本研究提出构建“禁止重击”的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而为了保障所构建规则的可行性,首先,查阅竞技散打规则的相关资料,仔细阅读与分析,探析目前竞技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特点。查阅与分析跆拳道、空手道的竞赛规则,探析社会接受与认可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参加跆拳道与空手道竞赛的缘由。再将竞技散打、跆拳道、空手道竞赛规则进行对比分析,探寻他们之间的异同,梳理各自竞赛规则的核心指导思想。其次,在完成文献资料搜集与查阅之后,进行了多次的专家访谈。在访谈的过程中,先将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制订的构想告知相关的专家,然后聆听他们的指正。再通过将制订完成的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以邮件或邮寄的方式给予相关的专家,待专家审阅以后,搜集相关专家的建议与想法。最后,根据相关专家的建议,多次进行规则的修改与完善。

1.1规则构建的基本内容

根据“禁止重击”的指导思想,以竞技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为基础,构建学校武术散打竞赛的“击中与判定标准”“技术犯规与侵人犯规”“犯规罚则”。

首先,构建“击中和判定标准”。竞技武术散打的“击中”强调击打的效果,而修订后的规则弱化了击打的力量要求,特别针对头部的击打,突出“击而控”的要求。其“击中”规则的具体内容为:进攻者使用“击而控”的合适技法,击打到对方头部的得分部位;进攻者使用合适的技法,击打到对方躯干与大腿的得分部位。另外,在判定标准上,竞技武术散打的“击中”判定是:看进攻、看防守、看位移、看效果,而修订后的规则将“击中”分为两类,一是“头部击中”从以下判断:看进攻(进攻方法清晰,进攻速度快、力点与着力点准、精神足);看防守(同目前竞技散打规则);看控制(当进攻技术击打到离对手头部0~3cm时进行很好的控制,而迅速回收,做到击而寸止、触而控制);看组别(在未成年组,头部严禁触碰,做到击而寸止;在成年组,头部可以轻击,即可以接触,但是同样需要很好的力量控制,做到触而控制)。突出针对参赛学生的头部保护,而且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针对头部的击打要求也不相同。二是“躯干与大腿击中”从如下判断:看进攻(进攻方法清楚、力点准确,明显击中得分部位),看防守(击中时没有相应的防守动作,或击中在先,防守动作在后,或防守失误而没有产生相应的防守效果);声音(击中对方后发出清脆或者沉闷的响声)。同时,躯干部位的“击中”也不再强调击打后的位移,这些规则的修改可以充分保障参赛学生的安全。

其次,构建犯规行为。根据“禁止重击”的理念,竞技散打竞赛,运动员所追求的能造成创伤的击打动作,在学校武术散打竞赛中,将被视为犯规行为,而且根据重击的程度来区分犯规的严重程度。犯规的种类分为技术犯规和侵人犯规,技术犯规:(1)消极搂抱对方与背向对方逃跑;(2)有意拖延比赛时间;(3)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4)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及不礼貌、不服从裁判行为;(5)运动员相互抱缠超过2s时不听从台上裁判员“分开”口令;(6)比赛中使用危险动作进攻对方;(7)运动员夸大伤情;(8)出界(下擂台);(9)推、撞对手;(10)消极5s。侵人犯规:(1)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3)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4)用方法故意致使对方受伤部位的伤情加重;(5)在“分开”口令后没有后撤即主动进攻对方;(6)重击对方。

最后,构建犯规的罚则。学校武术散打竞赛的“罚则”是在竞技散打规则的基础上增加若干内容,主要解决参赛学生在比赛过程中未做到“禁止重击”之后,应该怎么处罚的问题。犯规法则的内容:(1)出现1次技术犯规,劝告1次;(2)出现1次侵人犯规而没有致使对方竞赛能力下降,警告1次;(3)出现1次侵入犯规而致使对方竞赛能力下降,严重警告1次(相当于2次警告);(4)出现1次侵入犯规而致使对方失去继续竞赛能力,判对方获胜,但对方不可以继续参加后面的所有比赛;(5)受警告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6)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7)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吸氧,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所有成绩。

1.2规则构建的缘由

1)“击中”判定。

目前竞技散打规则针对“击中”的描述为:运动员使用可用方法,打到对方的得分部位后产生了相应的效果,特别强调击打对手后产生的击打效果。所谓的效果从位移、声音两个方面判断。在竞技散打比赛中,击打效果不明显,裁判不易判分,需要突出强调击打力量的渗透性、击打的重创性。

根据竞技散打规则,散打运动员技术应用时,即使不能重创对手,但也必须具备足够的击打力量,才能获得裁判的认可,从而得到相应的分数。而在学校武术散打竞赛中选用该“击中”的判罚标准,很难化解社会人士针对学校举行散打竞赛的安全困惑。其实,只有充分弱化击打的力量性要求,保障参赛学生的安全,才可以推动学校武术散打的发展。基于此,本研究根据“禁止重击”的指导思想,将学校武术散打运动的“击中”分为头部击中和躯干击中两个判定标准。因为目前竞技散打竞赛中,由于被重击而造成强制读秒的往往是头部被对手重创,从而直接导致丢分或输掉比赛。所以,要提高学校武术散打竞赛的安全性,必须在不丢失散打技术特征的前提下,针对参赛学生的头部进行合理保护,保障广大儿童、青少年学生的头部安全,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社会人士对学校开展散打竞赛的担忧。固将头部“击中”定义为:进攻者使用“击而控”的合适技法,击打到对方头部的得分部位。这样的定义突出强调对参赛者头部击打必须做到合适的控制,并根据组别的不同,做到“击而寸止或触而控制”。在小学生和初中生的组别,同时附加头部护具进行保护,保障学校武术散打运动的安全性。但是,为保障学校武术散打比赛的激烈性与观赏性,防止“斗鸡状”的竞赛场面出现,学校武术散打竞赛的头部击中,不仅需要做到“击而寸止或触而控制”的技术控制,同时,技术进攻必须具备击打速度快、落点准及充分的战斗精神,才可以判罚头部击中得分。而针对躯干及大腿部位的得分要求,同样应该弱化其击打的力量性,主要关注参赛者的攻防意识与时空感觉。

2)犯规判定与罚则。

在运动竞赛中,由于运动员自身的原因或外界的影响,必然会出现各种类型和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这类现象统称为犯规。目前的竞技散打将竞赛中的犯规分为技术犯规和侵人犯规。从竞技散打的罚则可知,侵人犯规比技术犯规更严重。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在大的方面需要与竞技散打保持一致,也建议选用技术犯规和侵入犯规两种类型。但当学校武术散打运动采用“禁止重击”的规则,其“击中”判定修订为“击而控”的标准时,许多重创性、杀伤力强的竞技散打技法,在学校武术散打竞赛中却成为了犯规行为,将受到规则的严格限制。鉴于此种情况,按照学校武术散打竞赛“击中”的判定标准,在竞技武术散打规则的基础上,增加“危险动作”“夸大伤情”“重击”等犯规。其中,危险动作和夸大伤情为技术犯规,而重击为侵人犯规。

学校武术散打竞赛中的危险动作指:当一方用散打技法进攻对方时,没有做到合适的控制,但同时没有击打到对手的技术动作。而夸大伤情技术犯规指:当自己被对手击打到某个部位后,故意夸大自己受伤的情况,以此得到对自己更有利的判罚结果。例如,在大学生组比赛中,由于针对头部击打可以轻微触碰,一方运用合适的技法击打到对方头部的得分部位,被击中者为防止丢分,假装被击打的过重,但裁判J为此技术合理,没有造成重击的情况,这时则判被击中者夸大伤情的技术犯规。另外,在制订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危险动作”“夸大伤情”和“重击”犯规中,重击侵人犯规的判罚是最为棘手的问题。如多大的击打力量视为重击?不同击打力量的重击犯规应该如何判罚等?根据制订中发现的问题及产生的疑惑,访谈了多位武术、空手道等领域的专家,根据他们的建议,将学校武术散打竞赛的“重击规范”进行了等级限定。假如一方重击对手,而没有使对手竞赛能力下降,警告1次;假如一方由于受到对手重击,而竞赛能力下降了,如脸部红肿、鼻子出血等情况,将判罚重击者严重警告1次;假如一方重击对手,使对手竞赛能力严重下降,或失去比赛能力,将直接判重击者输掉该场比赛。以此突出针对“禁止重击”的重视程度,警示参加学校武术散打运动的学生控制好击打的力量。

2“禁止重击”竞赛规则的可行性验证

2.1验证方法与过程

为探析本研究制订的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效果,选择12名一年级大学生(男8人,女4人)和12名二年级小学生(男6人,女6人)为试验对象。所确定的24名试验对象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参加过专门体育运动训练,在进行相关试验之前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然后将这24名试验对象分为大学生组与小学生组,进行为期1个学年的武术散打教学,教学的内容包括拳法、腿法和摔法;每周练习2次,大学生每次练习时间为120min,小学生每次练习时间为60min。但在试验过程中,有部分试验对象从试验组脱离,最终参与竞赛规则试验的研究对象为19人,其中大学生为9人,小学生10人。教学试验周期结束后,按照“禁止重击”理念下制订的学校武术散打规则进行试验性竞赛,大学生每局比赛净时3min,小学生每局比赛净时2min,每场比赛共设1局,每个试验对象与其他试验对象进行2-3次试验性竞赛,共24场比赛。进行试验性竞赛时,试验对象穿戴相应的护具,包括拳套、护头(小学生组)、护裆(阴)、护胸、护脚、护腿。现场统计试验对象在每场比赛中的技术运用情况及其犯规情况,以此考量“禁止重击”的学校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具有较高安全性。

2.2验证结果

1)试验赛的技术使用及得分。

(1)拳、腿、摔技术使用与得分。在试验赛中,参赛者拳法使用次数最多,大学生平均每场使用24.58次,小学生平均每场使用16.00次,腿法使用次数次之,摔法最少。而每场得分最多的技术为腿法,大学生组和小学生组分别得到6.67和5.50分,其次为摔法,每场使用次数最多的拳法得分却为最低。所以,3种技术的得分贡献率为腿法最高,大学生组和小学生组分别为67.24%、79.60%,拳法最低。

(2)拳法技术使用与得分。在试验赛中,参赛的大W生组和小学生组主要使用冲拳与贯拳两种拳法技术,冲拳每场的使用次数分别为13.42和9.42次,略高于贯拳每场的使用次数。两组冲拳的得分贡献为每场0.61和0.33分,也同样高于贯拳的得分。而在所有的试验赛中,参赛者抄拳使用次数非常之少,并且没有得分。

(3)腿法技术使用与得分。在参加试验赛学生的腿法技术使用情况中,大学生组和小学生组侧弹踢技术使用最多,平均每场使用次数分别达到了18.67和11.17次,而且远远超过踹踢和蹬踢的使用次数,其中每场得分也同腿法技术的使用次数成正比。在腿法技术的得分贡献率方面,小学组弹踢的技术得分贡献率达到80.82%,大学组更达到90.85%,充分说明弹踢技术在腿法技术体系中的重要性。

(4)侧弹踢腿法技术使用与得分。侧弹踢技术主要分为上段、中段与下段进攻,本次试验赛中,中段与下段的技术进攻是试验者侧弹踢技术的主要得分手段,小学生组在试验赛中,中段侧弹踢使用次数最多,平均每场达到5.57次,同时其得分贡献率也最高为48.22%。而大学生组的下段侧弹踢是每场使用次数最多与得分贡献率最高的技术,其使用次数及得分贡献率分别为11.42次和60.99%。

(5)摔法技术使用与得分。在摔法中,试验者最喜好使用的是抱腿摔,其次为别腿摔。在大学生组,得分贡献率最高的摔法技术是抱腿摔为61.29%;而小学生组,抱腿摔和别腿摔的贡献率相等,都为39.76%。

2)试验赛的犯规情况。

所有场次的试验赛共有41次犯规,其中侵人犯规6次,包括3次重击侵人犯规。技术犯规35次,在整个犯规比率中,技术犯规远远超过侵人犯规的比率。试验赛的技术犯规集中于出界、推撞对手、危险动作等,但大学生组和小学生组的技术犯规略有不同,除出界技术犯规以外,大学组推撞对手的犯规比例略高,而小学生组消极搂抱的技术犯规次数相对较多。

2.3讨论

1)通过试验结果统计可知,试验者平均每场拳、腿、摔技术使用次数为拳法最多、腿法次之,摔法最低。其技术的得分贡献率最高是腿法,拳法最低。其实,在竞技散打竞赛中,通过竞赛规则的多次修改,其腿法技术也是运动员的主要得分技术方法,其次为摔法,而拳法的得分贡献率同样最低。通过与成熟的竞技散打技术得分贡献率比较,在采用“禁止重击”的学校武术散打试验赛中,试验者的技术使用比例结构及各技术的得分贡献率相对合理。

在每场比赛中,试验者使用拳法次数最多,但得分贡献率却最低,除与拳法本身的技术特点有关,还可能与采用“禁止重击”的竞赛规则存在一定的关系。同时,采用“禁止重击”的导向后,为了防止出现“斗鸡状”的竞赛情况,规则要求参赛者必须做得“进攻方法清晰、速度快、力点准、精神足”,才可判罚拳法有效得分,大大提高了参赛者的击打难度,也提高了裁判员的判罚难度,所以,虽然参赛者拳法使用次数很多,但很难通过拳法获得较多分数。基于以上原因,通过改变拳套的尺寸及提倡参赛者击打头部时候“发声”等措施,相对提高拳法的得分贡献率。

散打比赛规则例4

【关键词】

散打;运动;发展

1 散打的概念及名称由来

散打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武术中的踢、打、摔等攻防技法制胜对方的现代竞技体育项目,它是中国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散打”是相对于武术套路的固定动作而言,表示将武术套路中固定的攻防招术拆散运用于攻防实践。散打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称谓,古称“相搏、卞、弃、白打”等,现代也称为“散手”,另外散打比赛是在擂台上进行,也俗称为“打擂台”。

对于中国武术徒手格斗形式的名称叫“散手”还是称为“散打”,从1979年开始试点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众所周知,名称是表示某一种事物的语言文字符号,它作为一种专用的概念术语应该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的本质特征。一种观点认为“散手”这个名称,尊重了历史的变革,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散”字,就表示散手、散着(招)、拆手、拆招的意思,在习练传统武术套路中,经常把套路招式拆开来进行徒手对练,武术徒手格斗形式称为散手,比较符合历史。另外“唐手道”、“空手道”等徒手对抗项目在国际上有这类带“手”的名字,称为“散手”能够得到国际上的认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散手”这个名称不准确,不好理解,称为“散手”,老百姓搞不懂。“散”与“打”字相结合,表示运用武术的散招技法进行格斗、打斗,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比较通俗易懂,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

在武术界到底用“散手”还是用“散打”争论了很久。1999年以后中国武术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正式的比赛和交往中,逐渐推广使用“散打”一词,但在国际、国内比赛中还是没有做到统一,比如在国内比赛称为“武术散打”,国际比赛称作“武术散手”,在向外推广传播中造成了非常尴尬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武术散打在新时期的发展与推广。因此,为了厘清这两个概念的属性,统一概念名称,2009年中国武术协会专门举行了“关于统一散打与散手名称研讨会”的专题会议。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散手”这个名称已经完成了武术对抗项目试验阶段的历史使命;武术散手是武术套路运动形式的专有名称,应该回归到武术套路形式的范畴;武术散打是武术对抗形式运动项目的专有名称,应该属于武术对抗形式的范畴。从此,武术徒手格斗类项目统称为“武术散打”,简称“散打”。

2 散打运动发展的历史回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原国家体委提出了“积极、稳妥”开展武术散手运动的方针,在1979年按照竞技体育的模式首先在北京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和浙江省体委三个单位进行武术对抗性项目的试点。同年5月在广西南宁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首次进行了汇报表演;9月,又调这三个单位和河北省散打队在在第四届全运会期间进行了公开表演。

1980年10月,原国家体委开始拟定《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征求意见稿)。1982年1月制定了《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初稿),并按此规则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武术散手邀请赛和全国武术对抗项目表演赛。同年12月,在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上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规定每年都举行一次全国性的武术对抗性项目表演赛,并不断试验,逐步发展;1988年9月,在甘肃・兰州第一次采用设擂台的方式举行了散手表演赛,至此,武术散手以擂台形式进行比赛被确定下来,散手作为武术竞赛项目已基本成形。

1989年,散手被国家体委批准为正式比赛项目,在江西宜春举行了第一次正式的全国武术散手锦标赛,并设“团体锦标赛”和“个人锦标赛”赛制,这是中国武术散手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1990年经国家体委审定,《武术散手竞赛规则》正式出版,并实行了裁判员、运动员等级制度,并批准了首批14名散手武英级运动员和第一批部级武术散手裁判员,同时出版了第一本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武术散手教材――《中国散手》,为武术散手的教学与训练提供了教材。

1991年,国际武术联合会在北京举行了第一届武术锦标赛,散手被列为表演项目。但在此后每两年一届的世界武术锦标赛和亚洲武术锦标赛上,散手均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标志着武术散手正式进入国际体育竞赛殿堂。

1993年,散手进入第七届全运会。1998年被列为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1999年,散手正式更名为“散打”,同时在比赛中除保留拳套、护齿和护档外,脱掉其他所有护具,使武术散打以一个更靓的形象出现在竞技体育大舞台上。同年又举行了三次“搏击职业试点赛”和两次“搏击水上擂台赛”。为了促进散打更好的发展,树立散打的国际形象,突出中国功夫的国际地位,1999年又同时推出了“中国功夫―美国职业拳击”争霸赛,使中国散打的知名度大幅度得到提高。这些比赛都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和满足观众需求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2000年3月,中国武术散打职业联赛暨首届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北京奥林匹克中心散打馆开战,产生了中国第一个“散打王”称号,随后又连续举办三届后因某种原因“散打王”争霸赛停办。2002年7月,经国际武联批准,在上海举办了第一届武术散打世界杯比赛,现已成功举办5届。2008年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首次出现与奥运结缘的武术比赛,命名为北京奥运会武术比赛,其中散打比赛设置了五枚金牌,这次比赛既不是正式的奥运比赛项目,也不是表演赛,而是特设项目的比赛。2009年首次举办了中国武术散打职业联赛,简称CKA。

散打运动经过近30年的普及推广,在国内的竞赛已经初步成型,国内的常规赛事主要有全运会散打比赛,全国(男子、女子)武术散打锦标赛、全国武术馆校散打比赛、全国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全国武术散打精英赛等。另外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支持与运作下,也进行了一系列的中美、中泰、中法、中韩、中日等对抗赛,极大地提高了散打在国内、国际上的影响力,更多的人已经开始关注散打,喜爱散打。

参考文献:

[1]王培锟.对中国散打运动融入世界体坛的思考[J].体育科学研究,2010,14(1):28-31

散打比赛规则例5

中图分类号:G852.44.73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4-0550-03

竞技散打从1979年开始试点到现在,经过28个春秋的不断探索,散打运动发展迅猛,并逐渐成为我国各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中重要的专业方向。目前,散打专项学生在各个体育院校民族体育(武术)院系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从而如何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就成为每个院校所必须面临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才培养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与考核有关,技能考核是培养人才规格的重要链条。目前,在散打学生的技能考核中普遍采用“通级赛”的形式,“通级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但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散打通级赛的规模在急剧膨胀的同时,种种弊端也渐显端倪,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进而导致其他种种不良现象的孳生,并对学风产生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规格,。

本文在分析目前散打通级赛现状的基础上,探讨通级赛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这无论是对改革、规范和完善散打技能评定,还是对促进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以我国部分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散打通级赛现状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查阅散打比赛及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情况的有关文献,了解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散打通级赛的发展过程及现状。

1.2.2问卷调查法根据研究需要采用专家修订的问卷进行调查,选取8所体育院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28份,回收率为93.33%、有效率为100%,并进行了效度和信度检验,符合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要求,同时对调查问卷中获得的数据进行常规统计处理。

1.2.3专家访谈法走访或电话访谈了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6所院校相关负责人,就散打通级赛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与调研。

1.2.4逻辑分析法本研究运用演绎、分析和综合等逻辑方法,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探讨。

2结果与分析

2.1散打通级赛现状

2.1.1散打通级赛基本情况目前,我国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目标中对学生的技术水平和裁判等级都有一定要求,要求必须通过相应的运动技术和裁判等级,否则不予正常毕业,如北京体育大学教学大纲散打专项训练目标就明确规定学生在校“主项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或相当于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散打通级赛主要根据这一目标,并结合项目特点而制定的。由此可见,散打通级赛不仅是检验和总结散打教学训练工作效果、促进技术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对学生专项训练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散打通级赛一般每学年举行两次,大都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通级赛的参赛对象主要为武术院系散打专项的学生,武术院系套路专项及其它院系学生也可参加,对此,不同体育院校的具体情况和规定也不完全一样。如北京体育大学,由于在教育学院中开设了散打专项,因此也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相应的通级赛。

不同的院校,对于每次通级赛通过的比例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1/4到1/2。但由于散打比赛的特殊性,不少体育院校学生在完成2年的专项后,仍有很大一部分学生由于不能顺利通级,从而不能正常选修其它课程,不利于“厚基础”人才的培养。以北京体育大学2004级为例,在完成专项训练后仍有超过38.9%的学生未能通过达标赛,根据大纲规定,这部分同学就不能正常参与副项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专项技能的拓宽。

由于散打是格斗对抗项目,实战当然是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对“通级赛散打技能考核的重要性”的专家意见调查中,92.9%的专家认为目前的通级赛非常重要或重要,没有人对此持否定态度。可见,目前的“通级赛”是促进学生技术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符合项目特征,是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散打方向学生专业成绩评定的重要手段。

2.1.2散打通级赛比赛规则目前,我国体育院校的散打通级赛规则基本采用竞技散打规则: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多采用单败淘汰赛;比赛场地在专门设置的擂台上进行,即使有的体育院校由于条件限制没有擂台,也在8米见方的“准擂台”上进行;头部、躯干、大腿为得分部位;后脑、颈部、裆部为禁击部位;胜负评定根据相应条款等。

但值得思考的是,目前竞技散打的规则主要是为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而学校的培养目标则已经由最初的培养运动员和教练员为主要目的,发展为目前“能在学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健康指导等领域中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教学、训练、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多极化方向。对此,是否采用目前竞技规则值得进一步商榷。特别是对于部分初学者而言,其散打技术水平与专项学生相比甚至差别很大,如果仍采用相同规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相对严重的安全问题。

2.1.3散打通级赛的竞赛组织与裁判各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了在技能上要求学生达到一定标准外,对其裁判能力也有相应的要求,一般要求达到二级以上裁判等级(含二级)。由于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在校学生基本没有机会外出进行裁判实践,通级赛自然就成为对学生竞赛组织和裁判能力培养的重要实践途径。可见,散打通级赛的目的除了提高和检验教学训练水平外,对学生竞赛组织与裁判能力的培养也是一个重要目的。因此,在每学期举办的通级赛中,裁判队伍也主要以高年级学生为主体、相关教研室老师为主导所构成。散打比赛的很多具体工作从编排到边裁、场裁等均主要由大三、大四的学生具体参与,如果监控不力,就很容易成为种种不良现象的温床。如在编排的时候,编排记录人员就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如同学关系、甚至利益诱惑等在编排的时候,擅自变动对手名字。另外,在场裁和边裁的裁判实践中也存在同样问题。散打比赛是以得分取胜,虽然规则中对得分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判罚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从而也容易导致“腐败”。通级赛调查也表明:在个别体育院校的通级赛中,裁判员的“渎职”甚至很严重。鉴于此,加大对学生裁判队伍的监控就显得至关重要。

2.1.4散打通级赛中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认定根据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要求,招生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二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由此可见,学生入学时的运动技术水平至少是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及以上水平。显然,入学后对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应有更高的要求,一般要求达到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如北京体育大学规定散打学生毕业前“主项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或相当于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其他院校也有类似的规定。对于大部分同学而言,到全国比赛去通级是不现实的,其主要途径就是在学校举行的教学比赛即通级赛中达到相应的名次。在学生通级后,其技术水平认为达到“相当于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但并不能发放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2.2散打通级赛存在问题散打通级赛对提高人才质量、提高技能水平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规模的扩大也出现了种种问题:

2.2.1散打通级赛中不良现象严重由于各体育院校对学生的技术水平有一定要求,部分学生为了顺利毕业,特别是高年级没有技术达标以及部分技术较差的同学为了在比赛中达标,不惜请客、拉关系,甚至金钱交易等,比赛中“无故弃权、故意不发挥水平有意让对方通过、裁判明显偏袒一方”等不良现象屡见不鲜。以2007年春季通级级为例,在所调查的12所体育院校通级赛的356场比赛中,竟有121场的运动员由于对手“弃权”等原因而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有不少同学甚至一局不打就顺利通级!所有这些在学生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并进而滋生助长了种种不良风气,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严重干扰了比赛的公正、公平。

2.2.2散打通级赛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就参赛对象而言,通级赛虽然针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散打方向学生,但其他专项学生也可以参加。散打专业学生大都经历了多年专业训练,技术水平扎实,如果与其他专项学生同台竞技,由于散打的激烈对抗性,伤害事故就很难避免。这不仅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同时也有违散打“公平竞争”的原则。另外,从单招学生的生源结构来看,自我国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散打单招以来,每年从普通中学录取的人数逐渐年增多,显然,来自散打专业队、武术馆校的学生与来自普通高中的学生其水平也不尽相同,甚至差别很大,鉴于此,就很有必要根据参赛选手的技术水平进行分组比赛。

2.2.3学生“通级”合格后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散打通级赛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专项学生的技术水平,但目前的通级赛基本不允许通级合格的同学参与,这样部分技术较好在通级赛达标后,虽然仍希望继续提高水平,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手段和具体措施,而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激情和前进的动力,甚至得过且过。因此,很有必要对通过级的同学有进一步的激励措施,使他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2.2.4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水平的资格认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难度在学生通级后,其技术水平应有相应的认定,但“达到一级运动员”资格认定显然有一定难度。自1999年起,由于国家严格控制了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资格审定,各级体育院校只能进行运动员二级证书的资格认定,散打也不例外。由此可见,要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就必须参加全国比赛,且达到全国前6名,方可由体育总局给予资格认定,这样以来,由于各体育院校没有对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认定资格,“认定运动员一级水平”资格的规定就形同虚设。

2.3散打通级赛改革对策为了人才的全面培养,并进一步净化比赛,扭转不良风气,切实提高教学效果,根据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目标,结合项目特点和目前项目发展要求,在经过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关于散打通级赛提出如下对策:

2.3.1改革通级赛成绩认定办法在国家体育总局取消各体育院校对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资格认定后,对通级赛后合格的技术等级认定就成为各院校很难解决的问题。但各体育院校所要求的“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水平完全可以与武术段位结合起来:二级运动员技术水平相当于武术四段,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相当于五段。同时,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对武术段位的等级批准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家体委直属体育院、校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可举办四段、五段的考核,并可授予四段、五段的段位”。而具备单招的绝大部分体育院校具备评定武术初和部分中段位的资格,部分不具备者也可以申请。鉴于此,建议对学生通级赛的成绩认定与段位制度结合起来,要求学生毕业达到五段及以上技术水平。这样不仅解决了技术等级的认定问题,同时由于段位具有连续性,还可为学生以后的终身体育提供良好的平台。这样,“通级赛”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通段赛”或“达标赛”。

2.3.2根据运动员的参赛水平采用分组比赛由于散打是激烈的对抗性项目,因此,安全是必须应当注意的问题。尤其在学校开展散打比赛,就更应该把安全问题放到首要位置。对于目前我国体育院校散打通级赛的具体情况,各院校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把不同水平的参赛选手分组进行比赛,这样不仅能保证比赛的公平,也可大大降低比赛的安全隐患。如可以分甲组、乙组及精英比赛:散打专项学生(具有散打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可以直接进入甲组比赛;非散打专业学生或没有散打二级运动员资格的要求从乙组参赛开始,按照相应要求在乙组比赛通级后方可以参加甲组比赛;甲组比赛通过者可报名参加每年一度的精英比赛(精英比赛成绩可作为学生其它相应奖励的依据)。

2.3.3改进比赛规则对于甲组比赛而言,由于运动员具备散打二级运动员技术水平,可以采用目前散打规则。但对抗激烈、强度大的竞技散打显然不适合初学者,同时也不利于项目的进一步普及提高,很有必要结合高校体育精神和项目特征,进一步改进乙组比赛规则,如可以缩短和控制比赛的时间,改革可用方法等,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散打规则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运动员技术的发挥、提高观赏性,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为安全、健康地开展散打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2.3.4严格比赛监控措施,净化比赛风气对目前散打通级赛中不良现象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比赛的监控措施。对此,首先要严格裁判培训及要求,在对学生进行裁判培训时,要把思想工作同样放到一个重要地位来抓,强化对裁判的全面培养、指导和监督,并进一步明确职责。其次,要把学生的裁判实践与与裁判考核结合起来,在裁判实践中不合格的不能审批相应的裁判等级。第三,要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同时成立监督委员会,完善监督措施和程序,如成立以院系及教研室领导和教师为主的评议委员会,对裁判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特别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如编排、场裁、边裁等加大监控力度。最后要严格并细化奖惩措施,在对比赛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明确处罚的同时,对优秀表现也要给予奖励,如设立优秀裁判员奖、武德奖等。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1) 目前我国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散打通级赛是对学生技能评定的重要依据,符合项目特征。

2) 通级赛存在“比赛中不良现象严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通级合格后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 一级运动员的资格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难度等问题”等问题。

3) 通级赛改革措施有:改革通级赛成绩认定办法;根据参赛水平分组进行比赛;改进比赛规则;严格比赛监控措施等。

3.2建议在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考核时,要面向未来、面向社会,以人为本,在强化技能考核的同时,加强对思想道德的考察,并与武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对人的全面培养。

参考文献:

[1] 万彩英.我国高校运动训练专业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管理现状及思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29(9):1238-1240.

[2] 中国武术段位制编写组.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7.

[3] 北京体育大学2003年本科教学大纲.散打专项训练部分.

[4] 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审定,《中国武术教程》编写委员会.中国武术教程(下册)[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5] 徐伟军,王晓军.面向21世纪高等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目标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0,23(2):231-233.

[6]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方案研讨会(上海).2006.

散打比赛规则例6

收稿日期:2009-10-10;修回日期:2009-10-20

作者简介:杨光(1982-),女,辽宁阜新人,本科,助教,主要从事武术散打专项教学与科研。E-mail:

On the Technical and Strategic Features of the two kinds of

Wushu through the Technical Statistics between Sino-Thai Competition

YANG Guang

(Ti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Tianjin300381)

【Abstract】 In order to enrich the technical and tactical system of Sanda, to integrate with the world fighting faster and stronger, by viewing the video competition, get the results that the Chinese Team was defeated by many factors, and successful tactics can make up for lack of technical strength.

【Keywords】 Sanda;Muay Thai;Technique and tactics

近年来,自散打运动开展以来,中国选手在不同的场合,同泰拳选手进行过多次公开或教学比赛,双方互有胜负。成败的原因有多种,其中规则及技战术占重要的因素。散打和泰拳的共同点是均脱胎于古代徒手搏击术,并充分体现了本民族的文化积淀,使技术特色附着于文化特色之上。不同之处在于其在向体育运动转化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规则,在不同规则的引导下使技术特点更加鲜明。经过双方的协商,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经过几届对抗的完善,中泰对抗赛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对抗规则。我们常说规则决定技术,但是中泰对抗在相同的规则下,散打与泰拳选手却打出了大相径庭的技术和战术,原因固然是双方运动员从小的训练和比赛所带来的顽固的动作记忆,但即使让双方运动员在同一规则下进行更长时间的针对性训练,恐怕也无法对他们的打法产生根本性的颠覆,恐怕这就是文化传统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了。本文针对2003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皇家田广场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功夫―职业泰拳争霸赛”客场比赛实况录象中的双方技战术特点及有关资料对双方技战术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对建议,为散打技术的不断完善,走向世界提供参考〔1〕。

一、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查阅大量与中泰对抗有关的文献资料。

(2)影像技术统计法:通过中国散打运动员与泰国泰拳运动员比赛实况录像影视资料,将比赛中运动员使用的动作进行统计。

二、结果与分析

(一)技术统计原则

2003年8月8日中泰对抗比赛一共进行了五场,其中两场因水平悬殊,均以泰方KO中国散打选手结束,为了使技术统计更能说明中泰两种拳术的特点,本文选择康永刚对吴东送,韩磊对省过两场比赛的技术统计。为了更好地体现双方的技术特点,在得分统计上没有完全按照该项比赛的规则进行。

1.中泰(曼谷)对抗赛规则

从比赛规则上看,首先对膝、肘使用的放宽,对中国队是非常不利的。其次,赛制及比赛场地为泰拳的获胜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比赛场地采用国际标准拳击台,比赛采用7场4胜制,每个级别必须打满5个回合。也就是说,即使你先赢了3个回合,但在最后时刻被对手KO(击倒),你仍然会输掉比赛。本次比赛中,泰拳的重肘和重膝对中方运动员产生了较大的杀伤力。如,在1比4的比分中,有三个被击倒,其中60公斤级王进峰和75公斤级苑玉宝被重膝击中,无法再战;65公斤级格日乐图被重拳击中头部倒地,勉力坚持战斗,打满5局最后仍然败下阵来。

2.中泰规则特点

泰拳在禁击部位、禁用方法、护具等方面都比中国散打放得开,这就使泰拳队员在比赛中没有太多禁忌,从而能有效的发动攻击。因此,泰拳的规则有利于引导运动员向凶狠的方向发展,尤其是重肘和重膝。每局比赛时间及局数上也比散打长、多,因此泰拳队员的体能(耐力)整体上优于中国散打队员。

3.本统计记分规则,判断动作有效的三个条件

(1)看位移、震动与晃动。位移指击中头部、躯干造成对手晃动后退;震动指对手攻击力量大,遭受沉重打击的一种现象;晃动制前后左右来回移动的现象。

(2)听声音。击中臀部以下不容易造成位移,但会有清晰或沉闷的声音。

(3)看防守,如果没有防守动作,或虽有防守动作,但击中在前防守在后。

4.有效得分部位

除后脑、裆部以外的所有部位均可攻击,但只有头部及躯干部位为有效得分部位(本次规则膝不允许攻击头部),肩膀、上肢、脚踝以下为不得分部位。

5.统计中边腿指所有从侧面出招,有旋转弧度的腿法,踹腿指包括正蹬、侧踹在内的所有直线腿法。

(二)技术动作统计

1.拳法

中泰动作次数、动作击中次数和得分次数之比分别为126∶133、39∶30、13∶11(见表1),大体相当,且技术动作都是直、勾、摆三种拳法的组合进攻,应该说两种站立格斗技在拳法统计上难分伯仲。

2.腿法

中泰动作次数和得分次数之比分别为120∶144、17∶21(见表1),差别不大,但在动作击中次数上却出现了59∶39这样相对悬殊的比值,散打中得分动作仅占有效动作的29%,而泰拳高达54%,也就是说散打在动作频率略低的情况下更多地击中了对手,然而却不能给对手以有效打击,因此未能成为有效得分。

中泰选手在边腿运用上为41∶142,在踹腿运用上为79∶2(见表1),从这项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出两项技术体系的明显不同。

3.摔法

在泰拳有接腿后的勾踢技术,但散打中的快摔技术在泰拳比赛中是禁止的,因此从技术统计中也清楚地看到了泰拳在这项技术中的严重不足。散打共运用了53次摔法技术,18次成功得分,而泰拳仅运用了12次(见表1),且多为被动出招,没有一次成功。

4.肘

该项技术在散打比赛中是禁止的,但显然散打选手就该项赛事规则进行了一些针对性训练,在比赛当中共20次使用这项陌生的技术,但结果只有一肘可以得分。而泰拳手是34次出招,8次得分(见表1)。

5.膝

该项技术在散打中允许,但不允许击打头部,本次比赛也是按这个规则进行的,但散打和泰拳在这项技术使用上竟然出现了巨大的差距,动作次数之比为0∶62,然而泰拳在如此高密度的动作使用后,得分仅为5分(见表1)。

6.步法

步法是格斗比赛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因无法量化统计,在此只谈观感。散打选手的步法运用要丰富得多,而泰拳手受战术思想的影响,全场基本以单调的滑步向对手压迫。

(三)散打与泰拳的技术比较

1.边腿与横踢

无论是散打与泰拳都能列出几十种腿法。可在赛场上,人们能看到的,也就三四种,其中最主要的也就是上面论述的侧踹和边腿。其中侧踹是散打选手的杀手锏。而边腿,泰拳称横扫腿,虽然两个技术动作相接近但横扫的动作幅度更大,能充分展开腰马,泰拳横扫全球,多靠此技术,已是不争的事实。泰拳腿多使用胫部和脚背做攻击点,这同散打有很大区别,散打中的边腿多使用脚背做击打点。所以形象的描述散打中的边腿像一条鞭子。而泰拳的横踢更像是一根抡圆的棍子。

2.肘法与摔法

泰拳中的肘被称之为“索”。有索命的意思。实际上,矮小的泰拳选手多靠此技打败高大的西洋人。由于肘击实在凶险,故在散打中被封杀,无法同泰拳抗衡。而散打选手如何在实施抱摔的过程中避免肘击,也是散打选手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

3.膝法的比较

虽然散打和泰拳中都有膝击。但两种技术体系完全不一样。泰拳是用膝的鼻祖。泰拳中有一句格言:“能用膝时,勿用拳”。其中更具杀伤力和观赏性的一招飞膝更能令对手遭受重创,在以往的比赛中往往一招飞膝足可以结束比赛。而膝法在散打比赛中只在“散打王”的比赛中被允许,但运动员运用得非常少且威力不大。散打中的膝法,多是直线性的,而不像泰拳有直有弯。技术型的泰拳手更是踮脚弯膝可以击中对方的头部,而缠抱钩颈的技术,更能破坏对手的膝击,化被动为主动,最终取得比赛的胜利。

(四)战术特征及技术特点分析

1.战术特征

战术以技术和规则为基础,同时也影响着技术的走势,而战术和规则的制定也正是一个民族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的集中体现。在中国人温、良、恭、俭、让的传统思维影响下,更推崇以巧破千斤。而泰国拳似乎对过程的要求远在结果之上,他们更加注重比赛时的气势,因此他们会硬碰硬与对手搏命,不管对手是谁,是强是弱他们都会采用“推土机”式的压迫打法,先追求在心理上压倒对手,然后才是在技术上摧毁对手,因此他们较少根据对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战术,给人的感觉泰拳手几乎是千人一面。

在这次比赛中,散打选手针对对手拳、腿重,肘、膝技法熟练的特点,采取了抓两头放中间的作战方针,即通过灵活的步法移动和频繁的直线腿法运用控制距离,或者迅速贴身在近距离使用摔法,尽量避免在对手重拳和扫踢最为适宜的中距离发生冲突,一但进入中距离则主动地向外拉或者向里潜入。在这一事后被证明非常合理的战术指导下,职业素养、身体素质远在中国选手之上且从始至终斗志高昂的泰国人,根本无法对战术素养高出一筹的中国选手造成毁灭性伤害〔2〕。

2.拳法运用

虽然在技术统计上我们看不出什么区别,但真正看了比赛的人都会明显感觉到二者的不同,泰国人的拳法更多的是在压迫过程中使用的,每一次出拳几乎都伴随着身体的前冲,加上本来的专业素质就好于散打选手,因此显得力道十足,而散打选手在力量上有明显的不足,这种不足一方面是本身力量的差距,另一方面是在强力压迫下导致动作变形所带来的影响。

3.腿法运用

从技术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散打选手使用了比对手多得多的直线腿法。直线腿法运行距离短、动作预兆小、可攻可守,而且在其它各种擂台格斗技中都非常罕见,几乎成为了散打的标志性动作。但它的攻击力更多的体现在骚扰而不是摧毁。我们在比赛中看到,中国选手有效击中对手的次数比对手高出20次,而得分却比对手少了4次,这说明我们的大量准确快速的直线腿法在强悍的对手面前只能起到阻截和迟滞作用,而很难给对手以实质性杀伤,更不要说对对方心理产生威慑了。

同时,我们也看到泰拳手凶狠的泰式扫踢虽然在杀伤力上远胜于直线腿法,但真正造成的得分也并不多,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泰拳手的扫腿进攻一次又一次地被散打成功的侧踹阻截。

4.摔法、肘、膝

摔法在泰拳规则中禁用,肘法在散打规则中禁用,膝法在两种规则中都未被禁止,只不过散打比赛中限制多了一些。一是不允许攻击头部使技术难度加大、攻击力下降,二是击中不得分,三是摔法的运用限制了膝法技术的实施。正是由于以上限制,使该技术在散打比赛中实际上沦为摆设,这也正是散打规则制定时的初衷,在这种情况下让散打选手和膝法凌厉的泰拳手对膝肯定是力所不及,所以散打选手非常知趣地主动示弱了――0∶62,散打选手在全部10局比赛中一膝未出,实践证明这一战术选择是成功的,散打选手用迅速的侧向贴身抱摔完全限制住了对手的膝法攻击,使对手62次攻击仅得5分〔3〕。

通常认为打击技比摔投技速度快,因此用肘和膝限制抱摔会很有效,但事实上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说明泰拳手的抗摔能力不强,另一方面是我们的认识出现了偏差,摔投技的完成时间会长于打击技,但其实施的速度却要高于打击技,也就是说在双方进入内围后,散打选手可以先于泰拳手实施摔投技来破坏对手平衡,而泰拳手忙于保持平衡,不敢或根本不能再实施打击技,即使勉强使用,其破坏力也严重下降。

至于肘法,缺乏实际运用的散打选手只能是骚扰一下,很难给予对手实质性打击〔4〕。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技术的发挥需要有良好的攻击力和抗击打能力做保障,否则将会劳而无功。

(2)成功的战术运用可以弥补技术力量的不足。

(3)在内围用膝肘防摔作用极为有限。

(二)建议

(1)中国运动员在今后的体能训练中增加训练强度,加强队员的击打力量及杀伤力,提高进攻强度和准确性,不断加大抗击打能力的训练,提高身体抗击打力量,减少泰拳重肘重膝的重创。

(2)在今后的训练中有针对性的对泰拳的攻防技术进行分析,找到合适的战术解决不足。

(3)中泰对抗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在踢、打、摔、肘、膝等各种技法综合运用下,使比赛更富有观赏性,为散打规则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赵斌.中泰争霸赛(曼谷)中国队失败原因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3,(3):99-100.

散打比赛规则例7

关键词 武术散打 产业化 电视转播 体育经纪人 体育赞助

经济是体育发展的物质基础,体育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早在1998年,时任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主任和中国武术协会主席的李杰先生就曾明确指出:“中国武术运动只有走向产业化,才能更快地提高知名度,提高水平,从而进人奥运会。”然而,时至今日,武术散打的产业化仍然举步维艰,更谈不上进人奥运会。

一、武术散打产业化面临的问题

(一)电视转播方面

据2009年12月中泰拳王对抗赛的承办方介绍,在国外,承办方收人的最大头并非来自于赛事冠名,而是电视转播收人,但国内恰好倒过来,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想电视转播,承办方需要掏腰包给电视台。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武术散打前进的脚步,伴随着各种名目武术散打商业比赛的粉墨登场,电视媒体也纷纷参与进来。但是,由于武术散打赛事频繁更迭,例如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和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的停赛,以及全运会和各锦标赛的影响,加之很多对抗赛、邀请赛的赛程都很短,电视媒体对武术散打赛事的转播不能保持一个持续的状态,武术散打赛事电视传播效应的可持续性不是很好。

(二)普及程度方面

武术散打的群众基础较差、普及程度较低,这不仅使武术散打的运动员来源难以扩大,而且武术散打的消费市场也难以保证。武术散打的普及程度之所以较低,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武术散打的发展侧重竞技比赛,对大众普及重视不够。(2)武术散打伤害性较大,现有规则不适合大众普及。(3)国外许多体育赛事“大举进军”中国市场,例如NBA、职业拳击等。国内体育赛事面临着巨大的竞争,武术散打也不能独善其身。另外,武术散打赛事观赏性不强、持续性不够。

(三)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方面

我国绝大部分高水平武术散打运动员都被国家所垄断,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武术散打的产业化发展。“举国体制”下的武术散打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国家所有严重制约了非官方举办的武术散打比赛的赛事水平。同时,在武术散打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归国家所有以及武术散打商业赛事的奖金和出场费还不足以作为大部分运动员赖以谋生的情况下,作为武术散打产业化进程一部分的商业性联赛在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和全国锦标赛期间势必会被迫停赛。

(四)体育经纪人方面

我国的体育经纪行人行业还比较落后,而涉及武术散打的体育经纪人更是少之又少。一直以来,武术散打赛事的体育赞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体育赞助持续性比较差,短期比较严重、赞助商队伍不稳定等。武术散打普及程度较低,群众基础相对薄弱,媒体对武术散打赛事的关注度不高,因此还很难激起赞助商较大的赞助热情。

二、武术散打产业化发展对策

(一)努力实现央视体育频道现场直播,扩大武术散打赛事的影响力。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扩大、提高武术散打赛事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另外,如果武术散打赛事通过中央电视台转播,不仅有利于大幅度提高散打赛事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而且还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体育赞助,提升赛事品牌和运动员价值等。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优惠政策。有关体育领域的相关立法应当加快进程,更新已经不是很适用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适应竞技体育市场化、产业化的诸如有关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体育经纪、体育保险、转播权、体育赞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另外还要制定诸如减少税收或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赞助武术散打的积极性。

(三)重视普及工作,设计时尚系列服装,制定适合大众的武术散打规则。

(四)提高武术散打比赛的观赏性。(1)提升理念,打造国际化武术散打联赛。美国NBA之所以风靡全球,原因之一就是有着众多的国际球员加人其中。对于武术散打赛事,要提升理念,吸收国外优秀运动员,打造国际化的顶级武术散打联赛。而且,武术散打赛事的国际化,不仅可以提高比赛的技术水平、提高赛事的观赏性,还会吸引国外媒体的关注,进而为赛事带来更多的转播权收人以及体育赞助。(2)修改规则,对影响比赛的技战术加以严格的限制。武术散打比赛的观赏性不是很强,在一定程度上是源于武术散打的比赛规则。例如在武术散打比赛中常常可以看到有的运动员在得到一点后马上搂抱对手以避免对方进攻或保持优势,这极大地影响了比赛的观赏性。因此,为了提高散打比赛的观赏性,武术散打的比赛规则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改,对影响比赛观赏性的技战术加以限制。

(五)明晰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允许并鼓励体育经纪人的参与。

(六)加大对武术散打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

(七)加强对外交流,不断汲取国外著名搏击赛事的成功经验。

(八)积极与国内外多种媒体合作,不断扩大对武术散打赛事的宣传。在保证比赛观赏性的同时,武术散打赛事要积极地与国内外多种媒体展开合作,不断对武术散打赛事在国内外进行各种有力的宣传,不仅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和喜欢散打,也要让更多的外国人认识和喜欢散打。

参考文献:

散打比赛规则例8

中方这次客场惨败,虽然也有客观条件方面的因素,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自身。因此中国武协主席李杰要求队员在总结时不要提客观原因。他认为这不是影响胜负的关键。客场作战有诸多不利因素,泰方志在复仇,而且泰拳的确是名不虚传,因此这次中方从武协高层到中国队教练是有输拳的心理准备的。但却没有料到会输得这么惨。当中究竟是些什么原因呢?

赛前挤坐闷热狭小铁棚

12月5日是泰国国王的生日,每年泰国都要在皇家田广场举行盛大的庆祝典礼,从早到晚都有文艺演出和各种拳赛,广场上聚集起十几万人,节目一直到次日凌晨三四时才结束。今年也不例外。昨天如果不是在现场亲身感受了这种节日气氛,真不敢相信这种盛大的场面。皇家田广场搭起了四个舞台一个拳台,拳台在正中央,从上午起就有各种拳赛,而看拳赛的人是最多的。广场上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旁边的马路上汽车塞成一条长龙。为了预防因塞车而进不去广场,泰方特意安排中国队提前在下午住进皇家田广场附近的皇家酒店。中方代表团和拉拉队在下午二时多的时候到达广场,先熟悉一下现场环境。在主席台上看了两场职业拳击比赛后,再到附近的皇家大酒店休息,等待晚上比赛的开始。这是曼谷最古老的酒店,住满了各国游客,我们在酒店里通过电视直播观看拳台上的比赛。开始是职业拳击比赛,到晚上才是泰拳比赛,由泰国的拳手对练习泰拳的外国拳手。中方运动员的比赛安排在当地时间晚上10时30分进行,实际上到11时中国功夫代表队与泰国职业泰拳的第二次较量才正式开始。泰方安排这个时间比赛不知其意如何,也许是因为车开不进去,我们晚上8时多从酒店出发,要在密集的人丛中穿来穿去,走了20分钟才到拳台对面的“运动员休息室”――一个用铁皮临时搭建起来的棚子。这时离比赛开始还有两个多小时。棚子里同样人山人海,满地泥泞。中方运动员有些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挤在一个狭小而闷热的空间里,已感到有些疲劳。当然,世界好几个国家的拳手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热身出赛,当中方组委员对泰国前体育厅厅长广洛阔表示不满时,广洛阔解释说,泰国每年都搞这样的比赛,世界各国选手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首局比赛泰方裁判反判

第一场56公斤级的较量,体力很好而技术单调的广东选手周勇金打得很好,对手17岁的波怀是全泰国该级别第二名,很有实力,但前两局屡被摔倒,周勇金占据了很大的优势,但因经验不足,在领先时没有注意分配好体力,第三局体力开始下降,以至屡中对方的鞭腿,也挨了几记膝撞,但未被击倒,前三局以2比1领先。第四局在教练的指导下,周勇金重新振作起来,双方打得比较接近,但点数还是小周占优。第5局周以3比2胜,就连泰国电视台的主持也说是周胜,但两个泰国边裁却硬判波怀得胜。这种明显的不公,使中方将士的士气大受打击。中方教练看到判决后当即流下眼泪。

泰拳实力明显高出一等

中国武协主席李杰赛后深夜召集中国队开总结会,李杰虽然很不高兴,却没有责怪队员和教练。李杰说,我们并不是输不起,但这次比赛表现了中国散打和泰拳的差距。明年我们还要再和泰拳较量,但以今天这种状态和水平是无法战胜泰拳的。不要强调客观原因,关键是我们自己的实力不如人家。

和“广州之战”相比,这次泰方选手实力明显比上次那一批泰手高出一头,上次中方除了柳海龙和女子比赛外都打得很艰苦,柳海龙事后也说打泰拳很不好打。格日乐图败阵后喃喃自语:我从来没挨过这么重的拳,打这种比赛我还从来没输过,今天却输得这样难看。

中方有选手拨弄小九九

中方两名世界冠军格日乐图和苑玉宝的败阵,让中国武协高层官员大为光火。他们认为这两名选手状态不佳,是因为他们在11月27日参加了散打王争霸赛的各级别半决赛,一星期后就去客场打泰拳,这么短的时间肯定难以调整过来。当时他俩都在武汉集训,主教练李建平不想让他们去打,但因中国武协方面并没有明令不让他们参赛,两人都是自己所在级别的冠军大热门,执意要打,是造成了今天惨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最让武协方面失望的是,75公斤级苑玉宝并没有尽全力去搏,完全没有打出自己应有的水平,以致有武协官员认为他是有意保留实力,以图在12月11日进行的散打王争霸赛各级别决赛中争夺冠军。虽然格日乐图似也有这种想法,但他被重拳击头部倒地被“读秒”后,仍能坚持打满5局,总算比抛白毛巾要好看一些。

曼谷一战输在规则

中国散打12月6日凌晨惨败于曼谷皇家田广场,原因有很多,但专家和观众的看法基本一致,这次中国选手输得这么难看,主要原因是实力和水平都不如泰拳手。

有人认为,这次中国没有派出国内最强的选手,因此吃了苦头。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首先,在国内比赛中拿冠军的,又或者是被公认为国内第一高手的散打运动员,他们不一定适合与泰拳对抗。因为中国的武术散打和泰拳是技术体系上完全不同的两种竞技项目。散打(现在一般俗称为中国功夫)重视运动员的安全问题,在比赛规则上一直禁止使用各种危险的技法,包括肘法和膝法。前年开始的散打争霸赛虽然放开了对膝法的限制,但由于时间太短,运动员的膝技还很不成熟,以泰国专家的眼光来看是“小学生水平”,根本没法与泰拳手的膝技相抗衡。肘法就更不用说了,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比赛允许使用肘法。规则决定一个运动项目的面貌,中国散打比赛既然是以打点得分作为取胜的手段,而不是像泰拳比赛那样以击倒对手为主要的取胜手段,那就势必造成散打选手在体能、抗击打能力和击打力度上都不如泰拳手。

其次,中国队5名选手中65公斤级的格日乐图和75公斤级的苑玉宝是世界武术散打赛冠军,格日乐图是该级别国内第一高手,苑玉宝虽是目前仅次于柳海龙的第二高手,但许多专家认为他比柳海龙更适合打泰拳。其他三人虽然不是国内最强的选手,但都进入过前三名。问题是另外这三人即使换上国内公认最强(实际上除个别级别外都不存在公认最强的选手)的选手,也不能保证他们能战胜泰拳手。就拿柳海龙来说,这次就算让他上阵,也不敢保证就一定能击败泰拳手。上次在广州,柳海龙以很大的优势取胜,是因为对手年纪大(29岁),体重只有70公斤级,且不是泰国的顶尖高手,实力明显不如柳海龙。这次中国武协之所以没有派柳海龙出战,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武协也担心万一柳海龙不像“广州之战”那样有较大优势,而只是以点数领先,泰方两个边裁很可能打分不公,判柳海龙输,如果是这样,以后75公斤级中国还能派谁上阵呢?

孰强孰弱 难有定论

这样就引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散打究竟能否与泰拳相抗衡并最终击败泰拳?

对这一问题,单从理论上来说,国内专家基本上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只要将泰拳研究透彻,打出散打的特点,合理运用技战术,散打完全可以打败泰拳,最起码也可以同泰拳一争高下。理由是:散打对付泰拳的法宝是直线腿法和摔法。直线腿法特指“侧踹”,用它来拉开与对手的距离,不让对手有使用肘膝的机会,而且还可得分,是中国散打对付泰拳的有利武器;各种快摔法十分巧妙,一摔就得两分,是对付泰拳的最佳办法。

另一派则认为散打目前还很难与泰拳对抗,理由是:一、侧踹和摔法虽然好,但十分耗费体力。侧踹的技术含量高,但没有多少杀伤力,而且很耗费体力。用来对付泰拳,前两回合还有用,后面往往是一记侧踹出去,对手没有被踹开,自己反而后退。摔法同样既耗体力又没有杀伤力,而且泰拳手只要专门训练一下防摔,中国选手就很难办了。二、散打选手拳腿膝的击打力度不如泰拳选手,特别是不会用膝,只能在防好对方的膝和鞭腿的基础上凭点数取胜,这其实是一种被动的办法。因为要打5局,中方选手前面得分越多,体力消耗越大,后两局体力下降时,防守能力也相应降低,要完全不挨重腿或者膝击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散打要打败泰拳,就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再具备与泰拳正面对抗的能力,亦即要有将泰拳手击倒而不只是摔倒的能力,否则光靠打点得分是很难战胜泰拳的。

要使中国散打选手具备与泰拳手正面对抗的能力,就要使他们的拳腿有足够的杀伤力,还要提高运用肘膝攻防的水平,同时也不能丢掉散打的看家本领。一个了解散打的泰拳专家对中国代表队主教练李建平说:“中国散打如果再吸取泰拳的精华,将是天下无敌。”李建平本人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对记者透露,武协已考虑专门找一批运动员,从十六七岁就开始改练泰拳,以后就让他们与泰拳对抗,甚至可以用泰拳的规则与泰拳选手进行比赛。

改与不改 散打犹豫

散打比赛规则例9

1选题的依据

散手,古称"手搏"、"相搏"、"白打"、"徒搏",名称取自"相错畜、相散手"。发端于春秋,兴盛于北宋,历史上曾有过"春秋角试"和"露台争交"之举。虽说此谓开散手竞技之先河,但只能称作对抗性运动,因其竞赛规则并不完备。真正成为竞技性体育运动项目,确切地讲应从1989年开始。散手运动这一古树新花得以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体委1979年《关于挖掘整理武术文化遗产》通知的一大举措。而今,散手不但是全运会竞赛项目(七运会设大团体一块金牌,八运会设小团体三块金牌),而且自1991年开始也步入了世界比赛的殿堂,成为世界武术锦标赛竞赛项目。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这一项目,国家体委曾委托北京体院、武汉体院、浙江省体委三家试点进行整理和研究,在连续三年表演的基础上,1982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首届全国武术对抗项目(散手和太极推手)表演赛。此后每年一届,直至1989年。历时十载的试行阶段后散手才成为国家正式竞赛项目。若从1979年的试行比赛开始,到1982年产生第一部规则被视为第一段的话,1982年至1988年竞赛规则有了新的修改则为第二阶段;1988年至1990年正式出版了《散手竞赛规则》应为第三阶段;1991年至1996年新的《散手竞赛规则》出版则意味着第四阶段结束。从以上几个阶段的变化及规则的修改不难看出,技术的发展与竞赛规则的制约关系十分突出。规则是竞赛的准则和杠杆,具有导向作用,是技术发展方向的指南;反过来,技术的发展又促使规则不断完善,两者既统一,又矛盾,始终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规则要依据技术发展需要适进做出修改与补充。规则的修改要有利于技术的发展,有益于比赛,易于裁判。同时规则对技术发展的导向作用又使其成为组织训练的依据,规则的变化也必然会带来散手技、战术运用和训练方法等一列变化。为了尽快提高散手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散手竞赛制度,打出中国武术的风格和特点,有必要从研究散手规则入手,从规则的变化看技术的发展,研究规则与技术发展的关系。本文仅就散手规则的几次修改对技术发展方向产生的影响进行论述,旨在为散手运动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为散手训练方向提供些理论数据,重点放在"得分部位"方面的研究与分析,通过对不同时期散手规则得分部位及其分值变化进行比较,透视散手运动发展的基本走向。其意义是重大的,影响是深远的。为此,笔者对1982年以来5次规则进行对比,寻找得分部位及分值的异同。

并通过查阅文献材料,再经过统计处理,论述不同的得分部位与分值对技术发展的导向作用。

2分析与讨论

2.1得分部位及分值的变化,丰富了打法的技术含量

1982年散手竞赛规则中"大腿(不包括膝盖)和躯干为得分部位",两臂、小腿和头(后脑除外)等其他部位可以攻击,但无效不得分。由于规则的限制,攻击的目标缩小在躯干和大腿,但躯干有护胸的保护,大腿击中与否对运动员的威胁也不大,结果造成双方蛮打硬拼,双方抱缠现象过多,赛场上常常出现一打就拼(你打我,我打你),一抱就停(搂抱超过两秒,裁判叫停),显然不利于向技术型发展的方向。社会上也曾有人评说,这样的散手不就是拳击加腿吗?

1984年规则在得分部位中增加了头部和小腿,并且明文规定"只许用手点击对方头部"。此条款的改动对技术的发展起到了指令性作用。使拳法的使用不仅限于原有的冲(直)、贯(摆),抄(勾)三种,还出现了"鞭"拳及其他一些方法。如辽宁的李明晏,能够在赛场上运用"通背拳"中的摔、拍掌频频击中对方头部,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但轻击头部可以得分,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双方点到则止,击中即离,使赛场中缺少紧张激烈的场面。

1988年规则中,在"头部不得连击"不变的原则下,放宽到拳可重击,可用腿法击头。这一重大改动具有"历史性"的突破,增加了拳脚的击打范围,同时也要求运动员必须加强头部的防范。同年在兰州比赛中得到验证是可行的,笔者作为大会技术调研组成员临场调查表明并没有因为规则的放宽而增加伤害,头部被腿击中受重伤者仅一例。详见表1。

表1 1988年全国散手伤害事故统计表1988年9月12日

单位 姓名 级别 脚击头 伤害部位 原因

前卫 杨建英 70 # 口鼻出血 被脚击伤

北体 李士英 56 肘部错位 下擂自我保护不当

陕西 米西琪 60 鼻骨伤 被拳击伤

广东 王道金 60 锁骨骨折 倒地自我保护不当

山东 宋吉良 60 # 鼻翼开口 被我击伤

陕西 张振华 60 鼻出血 抱摔倒地

上海 茹伟 60 # 牙齿落落 被脚击伤

陕西 徐西京 56 鼻出血 被拳击伤

甘肃 李小军 56 小脚拉伤 使用脚法不当

辽宁 王瑞民 60 鼻出血 被拳击伤

转贴于

1990年规则中,仍然是头部不得连击,拳、腿可击头,但脚击头分值减为1分(1988年规则为2分),而且在补充规则中强调不允许使用弧线型腿法击头,如"鞭腿"、"后摆腿"等不许击头。这一变化显然是为了安全,旨在扭转过多使用脚击头的方法,减少伤害,强调散手的体育属性。这也是我国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基本方针。1979年到1989年散手比赛的试行阶段期间,从规则宏观调控中可清楚地显现这一主导思想,但这一"稳妥"思想也在无意中束缚着散手运动的大踏步发展。2.2腿击中躯干部位得分的增加,使腿法的应用技术得以提高

1982年规则中腿击对方有效部位均得1分,因此赛场中拳法的应用次数及得分次数均占首位。1984年规则修改为"使用腿法击中对方腰部以上者,得2分",使腿法的利用率和得分率明显增加。据1984年张山、张广德对潍坊全国比赛统计:拳法使用次数最多,5459次,击中2467次,有效率达45%;腿法使用次数为1236次,击中801次,有效率64%。这表明1984年规则的修改使腿法击中率及得分明显增加,促进了腿法训练的比重增加以及有效性的提高。这一导向也与中国武术"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的训导相一致,突出了散手的民族特色。

由此可见,规则的作用至关重要,腿法得分的增加促使绝大多数运动员在腿法上下功夫,击中有效率明显高于拳法及摔法,成为得分的主要手段。这一点在1988年兰州全国比赛中得到进一步证实。

摔法的使用率在增加,而且抱腿摔有效率达61.8%。竞赛中,一种攻击技术的使用,总是与其相对应的防守技术及防守反击技术同时发展。有了多种腿法的使用,必然有防腿、接腿、破腿方法的出现,反过来防、破腿方法又促进腿法技术的提高。

1990年以来腿法的使用率和成功率一直为上升的趋势,稳定了腿法是得分的主要手段的地位,高水平的运动员在强手如林的比赛中还能使用前、后扫腿及转身摆腿动作,频频中的。这种高难动作的使用仍归功于规则的规定,因为1991年规则中,为了鼓励运动员完成较难的武术动作,明文规定:使用前、后扫腿使对方倒地;使用转身摆腿击中对方躯干得3分。倡导运动员向着技术型发展,打出中国武术风格突出的腿法与技术来。

中国运动员逐渐形成了远腿、近拳、贴身摔的散手风格与模式。正如笔者在中国国际武术节散手技术调研报告中写到的,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在"拳法上不占优势,在腿法上略占优势,在摔法上绝对优势"。但技术在发展,世界在前进,形势也在向我们挑战。1995年在美国巴尔迪摩举行的第三届世界武术锦标赛中,我国选手的优势也不明显。一些欧美选手,在保持原来拳重力大的优势外,在技术全面性方面明显提高,将比赛所设10个级别中的7个冠军夺走。这就是事实与形势对我们的挑战,要求我们抓住机遇,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战术水平,向着更高、更远、更强的目标迈进。

2.3擂台的设制,促使战术呈灵活多变方向发展。

1988年规则第六章,场地定为"高60厘米,长8米,宽8米的木台"。规则第三章第十三条得分标准,优势胜利第四款规定:"一局比赛中将对方打或逼下擂台一次者,为该局胜方"。场地及这一条款的改动使赛场注入了活力,增加了竞技气氛,也促使运动员在如何利用场地,打出战术技巧等方面大动脑筋,否则将会"一失足(下台)成千古恨"。所以,在1988年、1989年以后的比赛中,一些优秀运动员已采用了"下擂战术",有的是有意退避至台角,待对方猛扑时,"牵引对方下台",有的是先将对方逼到台边,再实行强攻硬击战术,将对手逼打下擂。

1990年规则在场地为擂台不变的前提下,在其补充规则中做如下修改:"一局比赛中一方下台两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这一改变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给新手或平时无台练习者增加一次取胜的机会;二是有意识扭转一下个别人不顾一切往台下推的拙劣打法。

2.41996年规则的新变化

2.4.1 优势胜利

(1)增加了"在一局比赛中,先完成三个三分动作者

(2)明文规定"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达三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2.4.2 得三分

(1)鼓励使用地躺动作"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三分"。取消1991年规则中"使用前扫腿、后扫腿、勾踢腿动作进攻对方,并使对方倒地,而自己站立者得三分"条款。

(2)增加了"三分动作暂定以上两种,在比赛中出现新的技术动作,经鉴定后酌情增加"的条文。

2.4.3 得二分

取消了1991年规则中,"一次连续进攻击中对方得分部位,得二分"条款。加入了"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二分"。

2.4.4得一分

取消了1991年规则中"使用方法双方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一分"。

2.4.5 不得分

(1)取消了1 991年规则中"抱住2秒后摔倒对方,不得分"条款。

(2)取消了"使用提膝动作防守时,被击中腿部,对方不得分"条款。

(3)增补了"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一条。

2.4.6 下台的判罚

新规则规定"一局比赛中,一方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而1991年规则中虽明文规定如此,但在实际比赛中却执行着一方下台两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下台一次则对方得三分。

从新规则的变化中,可以分析得出如下取向:一、鼓励三分动作及新的技术动作出现。二、从安全角度出发增加了读秒条款。三、提倡干净利落方法而取消后倒地者得分条款。四、取消"抱住两秒后摔倒对方,不得分"条款,意在控制"叫停"过多现象,使比赛更加紧张激烈、扣人心弦。总之,新规则的出台,是促使散手走技术型发展道路,使比赛向安全、有序、技法全面、观赏性强方向发展。3结论

1)从规则的几次修改可以看到,仍然是稳妥有余、"开放"不足。由手到脚击头的过程就是极好的例证。笔者1988年在全国武术专题研讨会上曾提出放开肘膝的建议,得到与会者普遍赞同,在1996年新规则修改中,几度争议,最终还是没能成行。现行比赛中双方搂抱现象较多,个别运动员在体力不支时,还有意消极搂抱以达拖延时间的目的。若不限制肘膝的话,则可发挥"近身使用肘膝"的技术,使比赛中技法丰富,精彩纷呈。

2)关于"下台"的判罚问题。由于新规则规定将对方打下擂台一次为该局胜方,所以运动员时刻留意寻找战机,甚至不顾章法,猛扑强推。至使赛场上常常出现非规范性武术动作,因此,在规则中应明文规定"使用武术动作将对方打(逼)下台者有效"。

散打比赛规则例10

这几年,中、泰两国徒手搏击的“争霸赛”举办了好几次,成为十分引人瞩目的武坛盛事。我的印象里,“争霸赛”开始时,中方自称是“中国功夫”,后来改称“中国散打”。对于为什么不用“功夫”或“散手”,而要用“散打”,武术管理中心没有做过说明,一切都在稀里糊涂中顺理成章地进行着。几年比下来,中国散打运动员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泰拳似乎远不像过去传媒所渲染的那样不可战胜,大家很受鼓舞。经过媒体的宣传和反复播放,现在“散打”差不多已是家喻户哓,人人耳熟能详,与之相比,官方的规则和教材中一贯使用的“散手”却不免落寞下来,我担心从今以后,“散手”一词只能存在书本里,渐渐地会被人们淡忘掉。

时而散手,时而散打,究竟该用哪个名称?道理何在?我以为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这是主管部门长期忽视理论研究所造成一系列失误中的又一个显例。去年年底,在中央五台的“五环夜话”节目里,我曾经高声发出“何谓散手?何谓散打?”的提问,无非真诚希望主管部门尽快加以解决,以消除基本概念上的混乱给武术形象带来的不良影响。因为这种概念性的混乱和错误实在太多,同武术古老而儒雅的文化品位太不协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