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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4 16:24:41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1

金融资产的分类是金融统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在国际通行的各种统计规范中,金融资产分类也是重要关注点。充分认识我国金融资产分类调整详细方向,是确保金融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一、金融资产分类的重要意义

在金融活动的分析和参与中,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一向是重要的内容之一。金融分类能够有效的帮助金融从业者在处理金融统计问题中的各类问题,促进金融分类的完善化和精确化。分类金融资产的原因在于:一是它关系到金融资产以及负债数额的计算;二是作为资产结构的风险性、流动性评估的依据;三是它也是金融从业公司会计报表制作的依据。 对于金融资产分类,需要根据使用报表的实际需求来考虑分类的方法,在一些情况下需要更加详细的报告,而对于一些业务面比较广泛的公司而言,对于一些新生的金融工具的分类以及对于金融工具更加细致的划分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93SNA和2000MFS两大标准之间的对比

2000MFS和93SNA在金融资产分类上并没有根本性区别。MFS在金融资产这个本质概念的含义上没有做出改变,也就是“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即为一切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交易,具有显示价格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的统称。”两者的金融资产分类标准也没有区别。两者的实际区别为,MFS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上更加具体,同时也做出了更多的补充与完善,对于存款、金融衍生产品、回购协议等新生分类作出了进一步补充。

具体来看,两者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存在着区别,SNA在分类的类型上显得较多,对于金融资产的大类划分上将金融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分为七种,分别是: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流动资金、股票以外的证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贷款、股票或其他权益、保险专门准备金、其他应收应付账款。SNA对于一些大类划分增加了更加详细的划分,对于保险专门准备金而言,分为投资者对养老保险或保险准备金的所有部分、预付费用和索赔准备,对于贷款和债券则将其依据实践加以分类。

MFS在分类上除了分类细化也有着其他的变化,增加了回购协议和证券出借、金融衍生产品、本币与外币存款、其他非贷款资产等分类。其它改变有如下几点:首先是分出了新的金融衍生品类别,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其次是债券的分类被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新的债券分类方法,分类更加精细与科学,对于其类型加以划分为长期债权、短期债券、抵押担保债券和其他衍生债券;再次是对于股票的划分,对于金融性公司的股票以及其他股权负债方的资产在记录上一同记录,再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照股权投资、留存收益、各类准备金、价值调整等类型分别划分类型;最后MFS对于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也加以收录,在总体上显得更为精密。

三、SNA2008对金融资产分类方面的改进

93SNA对金融核算体系而言是一件重大更改。93SNA对于全部的金融衍生工具都作为金融资产加以考虑,并根据其具体特性加以分类。

在此基础上,2008年推出的《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2008)》又加以扩展,雇员股票期权也被计入,将此分类变为“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股票期权”,并根据其功能将其划分为期权和远期。其在金融资产分类上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在资产的分类变得更加详细,对非股票证券、贷款、股票和其他股权、保险技术准备金、金融衍生工具和其他应收应付账户这五类资产完善更改其定义,同时也对这几类分类的二次分类进行了概念更改和详细化。

现阶段,SNA2008已正式颁布,它对金融资产分类的更改与补充显得更加细致精密。具体情况包括:对于一级分类的数量增加了,变为八个;对于股票以外的证券这个显得不明确的概念改变为债务证券这个分类(其内容与定义并未改变);股票和其他权益被改为权益和投资基金股票的称呼,而权益的概念包括上市与非上市股票,投资基金股票则作为一类单独的金融资产被划分出去;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概念被扩大化变为“保险、养恤金和标准担保计划”。

四、我国目前金融分类实施现状

就日前来说,我国在金融资产分类的划分中还是比较落后的。虽然新兴的金融工具已经出现于市场上,在各类金融资产统计的分类中却并不能得到准确的反映,这就是显而易见影响到了金融资产统计工作的开展。而虽说一般对新型工具也有着一定的统计记录,但其归属尚不明确,不能正确的确定其作用与类型。 一方面,在金融分类上并不严谨。根据日前我国的财务准则,企业或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债券既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又可能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甚至还有可能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同的类别计量方法完全不同,会导致不能准确计量财务情况,而准则对这一点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来自二级市场然而持有者打算长期持有的股权资产,也具备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两种不同类别的特性,虽然说这种问题并不常见,但是就造成了可以通过简单的计划改变金融统计情况的问题,显示了目前我国的金融准则还不够严谨,不能完全应对所有情况的不利现状。

另一方面,日前也存在着金融资产统计中的核算范围问题。根据相关法规,金融统计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之下的所有金融活动,但这一标准在实际中执行并不如人意,对市场上实际的金融活动来说,审批和监管的日标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也造成金融统计和核算对于不断发生的变化也要跟随变化。

对于我国目前的金融统计情况而言,要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认识与了解,同时对于各种业务情况精熟于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灵巧的运用金融分类标准,但也不能违背法律与法规。

最后,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不断根据国际标准完善金融资产分类体系,把握国际业界金融产品与类型的不断变化,加强对各类分类本质的认识,促进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五、结语

金融资产分类具有变化性,在对金融资产分类的认识中,要不断的与国际化接轨。对于分类的确认是日前工作的重点,对于不同的分类加以注意,更好的为统计目标所服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于金融统计分类的新修正相比于过去的标准更好的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局势的变化,更好地指导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进行,对于我国优化金融体系有着巨大的作用与帮助。对于金融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金融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增加对业界的认识与了解,对于业界的新趋势新情况加强认识,增加了解,从而更好地将理论与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参考文献:

[1]李晓敏.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12-01

[2]邓.成金融资产分类问题的研究――基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影响

[D]西南财经大学,2014一04-01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2

Abstract 3

第1章 绪论 1

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1

1.2文献综述 1

1.3研究方法 3

第2章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概念和变化 3

2.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3

2.1.1金融资产的定义 3

2.1.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4

2.2金融资产的减值 5

第3章 新旧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差异比较 6

3.1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 6

3.1.1“三分类”法 6

3.1.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6

3.1.3资产负债表观主导作用凸显 7

3.1.4注重减少会计错配 7

3.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影响 7

3.2.1 增加了对于金融资产减值项目的计提 7

3.2.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的难度增加 8

3.2.3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留有大量利润调节空间 8

3.3 旧金融资产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 8

3.3.1管理层借助不同类别的划分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8

3.3.2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 9

3.3.4金融资产的计量不一致 10

第4章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影响和意义 10

4.1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0

4.1.1提高了金融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0

4.1.2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11

4.1.3凸显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11

4.1.4提高了会计信息可理解性 11

4.1.5保证会计信息谨慎性 12

4.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2

4.2.1有利于企业加强金融资产管理 12

4.2.2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12

4.2.3促进企业各个部门的合作 13

4.2.4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13

第5章 企业应对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建议 13

5.1 加强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 13

5.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14

5.3有效利用“大数据”, 14

5.4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金融机构组织架构 14

5.5加强审计监督检查 14

参考文献 15

致 谢 17

摘 要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凸显出国际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会计的分类和计提问题,金融工具准则的改革迫在眉睫。因此,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在此之后,我国也开始制定会计准则修改计划。一方面,现行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较为复杂,在金融工具种类确认和计量属性的判断上较为主观,实质上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原则,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可操控空间和盈余管理空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使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求能够尽快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3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其主要是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方式进行优化。目前,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将会对金融资产分类计量产生一些影响,而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准则变化以及金融资产减值准则变化也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一些影响。新金融资产准则和旧的会计准则比较下,能对优化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一些新的建议,可以帮助企业加深对新金融工具核算准则的认识,同时提升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

关键词:金融资产准则;会计信息;金融资产减值

Abstract

The financial crisis sweeping the world in 2008 highlights the classification and accounting problems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under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reform of financial instrument standards is extremely urgent.Therefore, in July 2014, ifrs issued ifrs no. 9 -- financial instruments (IFRS9).After this, our country also begins to make accounting standard to revise a plan.On the one hand,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 the current accounting standards are complex, and the recognition of the types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the judgment of measurement attributes are subjective. In essence, it violates the principl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brings the controllable space of profit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space to enterprises.On the other hand, in order to make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requirements can b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s soon as possible.In March 2017,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China promulgated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 22 -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which is mainly to optimize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At present, the new financial instrument standards will have some impact on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China's newly issued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financial asset impairment standards change will also have some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Compared with the old accounting standards, the new financial asset standards can put forward some new Suggestions for optimizing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which can help enterprises deepe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new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improve their financial accounting level.

Key words: financial asset criterion;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impairment of asset

第1章 绪论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负面影响,自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始修订金融工具准则IAS39。在国际准则的影响下,我国之前以IAS39 为范本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已不能适应金融工具日益多样性的现实情况。为了与国际会计新准则相接轨,也为了给国内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3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此项规则对金融工具地分类方式进行了优化。由于其财务报告规则采用国际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编制,境内以及境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和境外上市的公司从2018年开始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而选择在境内上市的公司从2019年开始施行;选用企业会计准则且没有上市的公司从2021年开始施行。

在研究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化的影响时,金融资产是判断这种影响的重点研究对象,并且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新旧规则不同计量方式将会对会计信息在质量方面造成的影响进行讨论,但是不会对新会计准则中对待金融资产做减值处理以及套期处理将可能产生的影响做过多阐述。新会计规则与旧会计规则的比较分析,清楚地说明金融资产新的分类方式对简化会计处理,规范企业管理层行为,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会计信息方面产生有利的影响。

1.2文献综述

David  Solomons(1995)从公司的管理人员出发,讨论了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的可行性,最后的结论是在实际中这种分类方式并没有可行性。当划分金融资产的依据是企业管理人员的想法时,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验证准则会出现偏差,这也会增加管理人员用非合理手段操控企业盈余的风险,因此他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SFAS)第115号的金融资产分类方法持否定的态度。

Ivancevich(1996)经过研究认为,当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是企业管理层的意愿时,这种分类方式将会对企业的经营盈余管理带来一些可操作的空间,也会为企业利润的平滑性提供一些机会。

Eccher, Rarnesh和Thiagarajan(1996)等人研究了美国200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数据,以此为样本从计量金融资产的角度出发进行实证分析,讨论了会计信息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之间的关联性,用数据说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属性会改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并产生一些积极影响。

Anthony F.Cocco和Jerry W Lin(1997)也讨论和金融资产分类与企业管理层意愿之间的关系,他们用实证研究结果证明了自己的观点。资本市场恰巧处于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时,一些大型企业和公司的管理者会更倾向于将大部分金融资产归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范畴。这种倾向并不是因为管理者想要借出售金融资产来扩大利润,而是因为他们想要借资本市场发展的势头来优化所在公司的财务指标,帮助自己更好地管理企业。

Charles E. Jordan, Stanley J. Clark和RobertSmith (1998)以保险行业为样本,对金融资产分类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们的研究认为,与其他行业不同,保险行业更重视现金储备和资产的变现能力,为了有利于公司储备现金和保证资产的变现能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倾向于把证券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便于在短时间内随时进行所投资证券的交易。

Suberly(2002)研究了会计信息和企业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他收集了大量企业管理者的表现和会计信息情况,发现当管理者更依靠会计信息来管理企业时,他们往往缺少识别盈余并进行管理的能力,这也会使他们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造成误判。

Hooper Keith和Gacsal Tim(2011)认为金融资产的分类方式难以兼顾简单化和客体化两个方面,当分类方式简单化的时候,主观性就难以避免,以一定的原则为导向不可避免地导致主观判断的产生。而对金融资产分类过于客观又会增加分类方式的复杂程度。

国内也有众多学者对金融资产分类和会计信息进行了讨论。王建新(2006)使用数据对金融资产分类的目的进行研究,发现部分企业的管理层会将用市值进行衡量的金融资产归类于可供以出售的金融类资产,因为这些管理层想要借此实现避税的目的。

孙蔓莉(2010)通过借用logistic检验用定量分析的方式来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模式加以讨论,在进行实证研究的过程中提出“证券周转率”的新概念,来量化分析企业管理层的意图。

林淑娟(2010)通过研究计提资产的减值损失,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定量分析,认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盈余情况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并发现企业的金融资产减值及其准备的计提金额与这个企业的股价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

毕聪(2010)通过比较IFRS9和FASB's proposed ASU的规则当中对于金融资产分类方面的异同,来分析两种规则在计量企业公允价值的模式和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上有何差异,最后得出的结论是IFRS9的方法更加适合中国的大部分企业,FASB's proposed ASU中规定的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当作默认的计量属性不符合中国多数企业的发展经营情况。

朱小平和夏璐(2010)通过比较和判断IAS39和IFRS9在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以及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方面的种种不同之处,认为IFRS9规定的两分类法会使得企业的投资收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变动而变动,随之而来的是对应上市公司股价以及利润的变动,这将带来一定的系统性风险问题。

刘永泽和王珏(2010)通过深入分析金融资产的两分类法,得出两分类法具有一定优越性的判断,提出目前我国对金融类资产根据有所区别的计量模式来对金融类工具做出不同的分类。他们认为,我国应当对非活跃市场情形下企业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做出调整,并对相关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改进,并且引入综合性收益报告,完善财务评价指标。

宣和(2014)认为IFRS9中更新了可供出售的金融类资产类别,分别是FVOCI和IAS39,两种分类方式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对金融类资产的划分基于一定的业务模式,说明企业应当如何运用和管理这个模式;但是后者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类资产的划分与剩余类别很相近。两者在可供出售金融类资产的减值方面也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前者对其他种类的金融资产也采取的相近的方法,而后者对其他种类金融资产采取的减值计算与可供出售类并不同。

李燕杰(2017)比较了国际与国内对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的异同点,发现国内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规定是须在损失发生之后进行计量,只有存在了一定的资产减值事实后,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账面资产总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还要另外扣除公允价值变化计量损益的资产项目情况。

1.3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研究的方法,同时使用了定性分析的方法,主要以现行金融资产准则的分类和计量为切入点,探讨了旧的金融资产分类方式和计量准则存在的问题以及新的金融资产分类模式和计量准则的改进,最后以改进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为出发点,以为企业提供应对新准则的建议为落脚点。

第2章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概念和变化2.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2.1.1金融资产的定义

唐纳德·鲁瑟福德编著的《经济学词典》中提到,金融资产主要用来证明资产持有者获得利息和取得红利的一种凭证。金融资产主要指利用金融资产的特性和运作方式从而形成的资产,其中金融工具是为形成一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其他企业的金融权益与金融负债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更像是一个天平,在它的两端分别是这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企业拥有了一个金融工具合同之后,第一项任务是确认自身是在天平的哪一端。金融资产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权利的实现,权利的内容包括收取现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这一权利与存货、设备、动产或不动产等一些有形资产有有所区别,更区别于专利或者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对金融工具的含义理解起来有两处难点,其一是金融资产来源于金融工具的使用,其二则是一个企业应当在拥有金融资产的同一时间,也会形成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或金融权益工具。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企业在购买债券时将会形成对外投资,与此同时,也将形成发行债务一方的应付债务。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企业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将会形成应收账款,同一时间购买货物方的应付账款也将产生;企业购买股票形成了形成了对其他企业股份的所有权,也将形成被投资企业的权益。这些例子都说明金融资产在形成过程中建立了双方的合约关系,随之而形成的是合约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金融资产定义的核心内涵。

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对称,特指企业或者个人所有的,以一定的价值而存在的资产,实质是一种可以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金融资产也是指所有可以在规范的金融市场上实现交易,拥有现实价格,也可以进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最显著的特征是可以为所有者在金融市场交易中带来一定的货币收入,这种收入的实现可以是即期,也可以是远期。

2.1.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对金融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首先要对其进行分类。在目前的准则要求之下,企业可以依照自身业务模式的特点和风险管理水平,在取得金融资产之初就将其划分为几个门类。现行的金融工具准则与传统准则相比,有所保留也有不同之处。首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分类方式有所改进,从之前的四种分类改变为如今的三种。而现行三种金融工具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损益”。其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计量属性方面保留了旧准则的一些要素,没有较大范围的改动,只是增加了金融资产减值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式主要是用信用损失来对金融资产进行一定的会计核算,与传统的金融工具相比,改变了其对于已经发生的减值要做计提减值准备的这一步骤,新准则中规定了需要对金融工具价值要做预判计提减值准备。最后,新金融工具准则当中加入了一个新概念,就是套期会计,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在财务报告中加入关于金融工具风险的内容,提升财务报告对于风险的把控程度。与传统金融准则相比,新金融工具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极大地影响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应当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注意。

新金融资产准则当中提到的一点是,企业在进行金融资产分类时应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合同要求、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开展金融资产具体业务的模式来作为划分依据。其中,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实就是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方式,也包括企业在管理现金流量时采取的方法。总而言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实就是用何种方式出售已有的金融资产,以及用何种方法来收取现金。金融资产管理方式的决策人员主要是企业的高级管理层,管理层在做决定之前要以金融资产管理目标为依据。其次,金融工具合同中也包括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的现金流量的特征,现金流量是一家企业金融资产经营情况的真实反映。依据新的金融资产准则来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规则时,也应当有具体的流程和标准,实务操作当中可以依照两个判定的流程来进行。第一个判定流程是,首先要确认一项金融自然的主体业务模式的目标,主要针对这项业务是否拥有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结果是确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二步主要判定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能否代表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如果结果仍然是肯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三步主要针对公司是否使用公允价值的选择权来判定会计错配的消除,如果结果依然是肯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四步主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是不是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同时此项资产的变动是不是计入了当期损益,如果不是,则此项金融资产就是用摊余成本来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

第二种判定流程在第一步和第二步与前者有所不同,第一步主要是确认一项金融自然的主体业务模式的目标,看此项主体的业务模式是否按规则持有合同现金流量,如果不是则进入下一个步骤。第二步主要是判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代表了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如果是则依次进入第三个和第四个步骤,步骤的判定规则同前一个流程相同。

2.2金融资产的减值

新金融资产准则主要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加以规定,比如企业如果损失了预期信用,应当如何对金融资产做减值会计处理。其中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预期信用风险在持续增长,则要确认企业的减值损失;如果企业已经降低了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风险,那么要具体确认减值利得的转回减值损失。企业的预期信用损失主要特指,当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以违约风险作为权重得出的加权平均数。其次,信用损失的实质是企业依照合同所收的现金流量和企业预期的现金流量之差。根据上述说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新金融资产准则在减值会计方面与旧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主要是指,“已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第3章 新旧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差异比较3.1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3.1.1“三分类”法

金融资产的分类方式由之前的“四分类”变成“三分类”,旧的金融资产准则主要是依据持有金融资产的不同目的将其划分为四类,分别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金融资产准则划分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是企业获取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还有合同中关于现金流量的特征。其中,新规则划分的三类金融资产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资产准则主要是减少了划分类别,划分的标准更为合理,划分逻辑更为清晰和严格,分类方式更加公正和客观。新准则主要提高了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标准,只有改变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才能允许计量模式在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变换。

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模式,同时后续的资产变动不能在当期损益以及其他综合收益之间进行转换,如果确定之后进入其他综合收益了,处置资产时也不能进入损益当中。

3.1.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旧金融资产准则使用“已发生损失法”来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只有在证据进行相关说明的情况时,才能证明金融资产确实已遭受损失,并对相应的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与此相对照的是“预期损失法”,它规定企业在金融工具进行初始确认的阶段就要对未来一个年度的信用损失予以确认,同时要持续监控资产的信用风险,看其是否增加,来确认需不需要对整个生命周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做计算。所以,“预期损失法”比“已发生损失法”更具有长远眼光,衡量的标准更加严苛,减值触发的条件也更为科学,可以帮助企业及早确认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程度,使得信用损失可以及早得到确认,解决以往损失计提的“顺周期”问题。

目前金融工具的计量与确认准则主要划分为四类,主要以金融资产持有人的目的为依据,这四类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的方式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具有一些主观色彩,也对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造成极大地影响。新金融资产准则当中对“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及企业所有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当作金融资产分类标准的制定参照,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与之前相比减少了资产的类别,使得会计处理可以更好地保持其一致性。

3.1.3资产负债表观主导作用凸显

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一种是资产负债表观,另一种则是利润表观,两者的主要不同在于是不是用公允价值来计算还未实现的收益。资产负债表观主要是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方式,所以是以资产负债表作为会计核算的中心。利润表观主张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方式,因此以利润表作为会计核算的中心。新准则当中虽然是资产负债表观与利润表观共存,但是其中资产负债表管观的比重更大,也就是使用公允价值来作为计量依据的金融工具所占比重也会增加。这与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经营业务特征也相符合,说明新准则较为看重资产情况和信用风险情况的及时反映,更好地满足资产负债表观的原则和要求,使得会计信息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做出决策。

3.1.4注重减少会计错配

“会计错配”主要是指使用各种会计确认方法及不同的计量属性来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计量,这些资产和负债一般在经济上具有相关的联系。新准则制定的标准主要对金融资产在开始确认时,假如可以明显减少会计错配情况的发生,则可以把金融资产放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并且其变动也会计入当期损益,只是这种计量方式一经确认便不可以更改。在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的阶段时,假使可以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情况发生,企业能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来计算金融负债,同时此项变动也会计入当期损益。

3.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影响3.2.1 增加了对于金融资产减值项目的计提

旧的金融工具准则约束之下,一般较少计提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只有在重大事项发生的时候,才有可能对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旧的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对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时,不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损失,一般只有在持有金融资产到期之时,以及可供出售的资产经历较大变化之时才有可能进行计提减值准备。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企业对金融资产评估方式的预判,企业需要按照金融资产的当前账面价值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机制变化做出判断,根据判断来做计提减值损失的准备。新的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重视对金融资产的价值判断,虽然判断的结果很难保证其正确与否。所以企业需要提升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预判金融资产价值变化的能力,重视金融资产价值,尤其是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实行之后。当前,我国非常缺乏对金融资产进行价值预判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经验,这也使得金融资产在核算工作的开展方面遇到了一些阻力,阻碍了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水平的提升。

3.2.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的难度增加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行之后,在核算金融资产时一般都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所以,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开展金融资产核算工作时,要加深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理解。当金融资产是公平市场交易的情况时,能够比较公平地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如果缺少公平市场时,企业应当提升自身对资产的评估能力,以此来提高核算资产的水平,以此来更好地对企业的金融资产做出公正的判断和评估。只是这需要会计人员和财务人员需要很高的评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能力,许多企业都是通过高薪聘请专家的方式来对自身的金融资产做出公允价值评估,但是当企业在应用公允价值的范围持续扩大的时候,聘请专家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所以企业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人员都应当注重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并提升自身对于判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和判断的能力,尽可能使内部人员承担此项工作的需要。

3.2.3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留有大量利润调节空间

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主要利用公允价值法进行会计核算,因此企业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后,企业操作利润的可能性增加。在利用公允价值的进行资产价值的确定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以及工作人员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个人目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实现对于利润的操作,在开展会计审计的过程中因为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因此很难对于其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准确新进行精确的判断。因此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提升了企业利润操作的风险,不利于提升财务稳定性,企业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准确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于财务操作利润的风险防范。

3.3 旧金融资产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3.3.1管理层借助不同类别的划分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在现行准则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很可能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及自己的经营业绩,利用金融资产的不同分类来调节企业的利润及相关的指标。因为在现行准则情况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根据所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来进行划分的。而管理层可能恰恰是利用了这一划分的缺点而很大程度上按利于企业利益及自己的经营业绩来划分金融资产。虽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从2007年月日才`开始在我国上市公司施行,但利用同样是一种金融资产却进行不同的分类来操纵利润的现象已经出现。我们可以看出,现行准则情况下,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划分的标准,管理层借助这种不同类别的划分,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利润或股东权益,以达到操纵利润的情况。

3.3.2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

当企业取得一项金融资产时,首先要考虑将其划分到哪一类中去,这主要看企业管理层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意图和风险管理是什么。因此,在实务中,往往因为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不同,造成不同企业对同一项金融资产的划分不同,这样就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这样就会使报表使用者造成混这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有的计入到了损益中,`有的计入到了资本公积中。而它们处理的都是同一项金融资产,因此导致了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3.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规范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金融资产不分类到前三类,则可以被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由此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不明确,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标准。一可供出售债务性工具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须计入当期损益,而它的公允价值变动则需要计入权益。尽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仍然存在减值问题,减值的核心问题就是一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必须将原先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到权益中的转放到损益中去。还有一点要注意,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的减值损失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转回。因此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的规范存在一些问题下面从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不明确。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一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到底什么样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很模糊。企业为了让自己的利润表看上去波动性不大,将明明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一类的资产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中去,这样做就可以把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到权益中去了,而不计入到损益中,使企业的利润波动性不大,达到不影响利润的结果,给投资者稳定的感觉。一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自己主观判断是应该计入到损益中去还是计入到权益中去的。这样可能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从这三方面来看,将一项金融资产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对企业来说有很大的好处。也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方面的优势,很多家企业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

3.3.4金融资产的计量不一致

金融资产的分类是金融资产计量的基础,分类不同计量相应的也不同,现行准则情况下、,对一项金融资产企业可能根据不同的持有的意图,将其分类到不同的类别中去,这样就会使得要用不同类别的计量属性来计量同一项金融资产。明明是同一项金融资产,而却用不同的计量属性来计量,必然会引起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不可比,这就很可能会误导报表使用者。这样看来,现行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计量属性选择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此外权益工具的计量比较复杂并且存在一些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第号规定对所有的权益工具及衍生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他们没有活跃的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其他的权益工具要以成本计量。此外,国际会计第号准则还规定,持有人要检测投资是否可能己经发生了减值,这一要求很大一部分人对此进行了批评,因为它是一个类似公允价值的计算。这样的减值计算没有达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而且它也并没有比用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成本低。

第4章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影响和意义4.1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4.1.1提高了金融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新金融资产准则更加明确地区分了金融资产分类的两个标准,即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的具体特征,资产持有目的不再是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变化后的金融资产准则要求金融资产的划分准则应当以业务模式为划分标准,企业应当以事实为严格的划分依据。第二个特点是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就是说合同现金流量必须是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的利息,必须严格符合这个条件才能确认为金融资产。

新修订后的更加严格的分类标准无疑使得金融资产的确认更加严谨有效。一方面,新准则的标准清晰明确,能够让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信息报告更加真实可靠,同时也能够有效减少公司管理者基于主观意愿进行不准确分类的情况。金融资产的分类有了更加明确的准则,在确认时都要有真实可靠的凭证和说明资料为依据,公司管理者不再能够轻易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和判断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另一方面,新金融资产准则还规定了在金融资产的处理过程中,不得将之前已经明确的综合收益转入企业的投资收入,这部分收益只能在资产进行最终处理后再计入留存收益,这样的规定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总量变化,只会导致内部数值之间的变动。通过以上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新金融准则极大地加强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效减小了经营者操纵企业报表的可能性,操纵企业净利润的空间也变得十分有限,最终实现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1.2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在声明中明确表示新金融资产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各种企业的金融工具,新准则具有普适性。但是,由于之前旧准则在具体规定上与新准则存在着较大区别,两种准则的执行能够产生相互之间的比较。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会计处理以及金融资产的减值等标准中,新旧准则都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区别。简言之,新金融资产准则在金融资产的划分上是以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为基础,而旧准则是以只有资金的意图和能力进行划分,这样的划分标准模糊不清且容易受到外界人为操作的影响。这样一来,各个时期实行的金融资产准则是明确而且有差异的,这就使得人们能够对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进行清晰的判别和对比,从而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4.1.3凸显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企业出具的会计信息能够符合新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求,能够为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有效帮助,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体现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于未来的预测和实践的价值意义。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调整后的金融资产准则实行三分类划分,以公允价值划分。相比于之前旧准则我使用摊余成本进行划分来说,公允价值更能够体现金融资产的真正价值,因而具有更强的价值相关性。在另一方面,调整后的金融资产准则较之前旧准则更加清晰明确,“三分类”消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分类信息同时在类别上更加精简,凸显了公允价值这一核心的重要性。在相关性的体现上来看,这一改变能够使信息使用者进行更加行之有效的决策,一定程度上增加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1.4提高了会计信息可理解性

会计计量的首要目标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便于理解的会计信息,因而可理解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一环。在旧准则的实施环境下,“四分类”法的模糊不清往往导致信息使用者混淆相关的金融资产分类,不能够清晰准确地对金融资产进行准确分类或者花费很大的精力去进行识别分析,这不符合会计信息可理解性的要求。新准则的“三分类”法通过实行新的两个识别特性,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分类标准的复杂程度,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达到信息有用的目的。

4.1.5保证会计信息谨慎性

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阶段应当实事求是,遵循谨慎、客观原则,这是会计信息谨慎性的要求。在资产减值的划分上,新准则使用“预期损失法”替换之前的“已发生损失法”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类的精简使得新准则理解起来更加容易,一定程度上减小了高估资产或低估负债的可能性。识别的简化和操作的便利使得在进行企业资产核算时,相关人员能够进行更精准的账目核算,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谨慎性。

4.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4.2.1有利于企业加强金融资产管理

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上,跟随国际新规,国内新金融资产准则相较于旧准则有了比较大的变动,“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是对新分类准则特点的准确概括。这些新变动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在战略决策和业务管理的层面提升金融资产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的金融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模式。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负债能够有效减少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会计错配,这无疑能够提升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会计准则的调整还能够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4.2.2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金融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过程的重要一环,企业应当逐步加强对于企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与旧准则不同,一方面新准则基于“预期损失法”进行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这会促进企业建立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从而实现有效防范风险损失和信用损失;另一方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价值计量体系能够紧跟市场,在最短时间内反映市场变动,预警市场风险。新金融资产准则的这些变动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4.2.3促进企业各个部门的合作

随着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不断改进演变,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实施在企业战略实施和会计管理的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对企业相关部门的配合也提出了新挑战。新金融资产准则的顺利实施需要企业前后台部门的通力合作,对各个部门的协作水平要求较高。例如,新金融准则采用“预期损失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势必会对业务部门造成实质影响,因此业务部门的意见与合作对于准则的整体实施会显得格外重要。总体来看,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企业部门间的协作水平,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效率。

4.2.4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对于企业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范的企业信息披露对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和稳定资本市场具有重要作用。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信息披露有了更高的规定,新准则要求信息披露企业充分披露相关信用风险,提升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这一举措对于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全面性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新准则的规定还能够有效强化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督和管控,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整体透明度和监管效力。

第5章 企业应对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建议5.1 加强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在财务核算中的作用在不断地凸显,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对于金融资产价值的评估与确认,企业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应用大数据技术对于金融资产未来的价值进行科学的核算,提升对于金融资产未来的资产价值预估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了更好的加强对于数据信息的应用,企业应该加强对于数据分析的重视,利用大数据技术针对市场数据以及企业内部数据信息进行更好的分析,发现规律,提升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重视,提升金融资产未来价值预判准确性。另外,为了提升预估的准确性,企业应用数据模型,采用违约概率(PD) 衡量债务人发生违约的可能性,以违约损失率 (LGD) 衡量在债务人违约的条件下债项遭受损失的严重程度,再结合债务人违约风险敞口 (EAD) 的大小,通过最新的财务数据手段提升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评估科学性与准确性。

5.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操作利润风险增加,为了能够更好的防控财务风险,企业应该针对新的金融工具准确设置针对性的财务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提升企业财务安全性。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扩大财务管理制度的范围,保证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规范财务人员行为。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于财务制度执行的重视,保证财务制度能够被充分的执行,更好的约束财务管理活动,提升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5.3有效利用“大数据”,

通过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新会计准则将“信息”这项要素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信息”既包括历史数据,也包括金融产品在整个业务期间内的相关评估、分析数据。根据目前的情况,全国范围内小型金融机构基本无自身的数据库,数据库使用主要是通过外包或者租赁等方式,数据安全存在一定风险。而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根据自身IT需求建设有自己的数据库,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数据共享渠道,也缺乏共享意愿,这样金融机构获取与预期损失相关的数据需要花费大量经济和时间成本。这要求监管部门应牵头对诸如宏观经济情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信贷投向行业情况、信贷客户行业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等信息进行广泛采集,通过合理使用“大数据”,搭建信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各期可比,降低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

5.4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金融机构组织架构

金融机构要增强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采取转变发展思路,调整业务战略,整合风险管理结构等多重手段,提升内控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相关会计制度、及时调整会计政策,完善对资产减值评估模型的选择;加强内部机构协作,对预算控制、绩效核算、配套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这样才能为准确进行资产减值测算工作提供指引。

5.5加强审计监督检查

审计工作对资产减值有特定的程序、方法、整体上难度较高、风险较大。审计者若无法获得资产减值的必要数据,必然会导致审计结果失真。因此,务必尽快规范资产减值审计程序与准则,发挥出资产减值审计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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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刘永泽,王珏.我国金融工具两分类的适用性探讨.[J]会计研究.2010, 8:16-20.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3

Abstract 3

第1章 绪论 1

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1

1.2文献综述 1

1.3研究方法 3

第2章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概念和变化 3

2.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3

2.1.1金融资产的定义 3

2.1.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4

2.2金融资产的减值 5

第3章 新旧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差异比较 6

3.1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 6

3.1.1“三分类”法 6

3.1.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6

3.1.3资产负债表观主导作用凸显 7

3.1.4注重减少会计错配 7

3.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影响 7

3.2.1 增加了对于金融资产减值项目的计提 7

3.2.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的难度增加 8

3.2.3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留有大量利润调节空间 8

3.3 旧金融资产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 8

3.3.1管理层借助不同类别的划分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8

3.3.2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 9

3.3.4金融资产的计量不一致 10

第4章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影响和意义 10

4.1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0

4.1.1提高了金融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0

4.1.2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11

4.1.3凸显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11

4.1.4提高了会计信息可理解性 11

4.1.5保证会计信息谨慎性 12

4.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2

4.2.1有利于企业加强金融资产管理 12

4.2.2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12

4.2.3促进企业各个部门的合作 13

4.2.4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13

第5章 企业应对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建议 13

5.1 加强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 13

5.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14

5.3有效利用“大数据”, 14

5.4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金融机构组织架构 14

5.5加强审计监督检查 14

参考文献 15

致 谢 17

摘 要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凸显出国际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会计的分类和计提问题,金融工具准则的改革迫在眉睫。因此,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在此之后,我国也开始制定会计准则修改计划。一方面,现行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较为复杂,在金融工具种类确认和计量属性的判断上较为主观,实质上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原则,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可操控空间和盈余管理空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使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求能够尽快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3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其主要是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方式进行优化。目前,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将会对金融资产分类计量产生一些影响,而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准则变化以及金融资产减值准则变化也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一些影响。新金融资产准则和旧的会计准则比较下,能对优化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一些新的建议,可以帮助企业加深对新金融工具核算准则的认识,同时提升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

关键词:金融资产准则;会计信息;金融资产减值

Abstract

The financial crisis sweeping the world in 2008 highlights the classification and accounting problems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under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reform of financial instrument standards is extremely urgent.Therefore, in July 2014, ifrs issued ifrs no. 9 -- financial instruments (IFRS9).After this, our country also begins to make accounting standard to revise a plan.On the one hand,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 the current accounting standards are complex, and the recognition of the types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the judgment of measurement attributes are subjective. In essence, it violates the principl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brings the controllable space of profit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space to enterprises.On the other hand, in order to make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requirements can b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s soon as possible.In March 2017,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China promulgated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 22 -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which is mainly to optimize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At present, the new financial instrument standards will have some impact on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China's newly issued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financial asset impairment standards change will also have some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Compared with the old accounting standards, the new financial asset standards can put forward some new Suggestions for optimizing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which can help enterprises deepe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new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improve their financial accounting level.

Key words: financial asset criterion;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impairment of asset

第1章 绪论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负面影响,自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始修订金融工具准则IAS39。在国际准则的影响下,我国之前以IAS39 为范本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已不能适应金融工具日益多样性的现实情况。为了与国际会计新准则相接轨,也为了给国内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3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此项规则对金融工具地分类方式进行了优化。由于其财务报告规则采用国际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编制,境内以及境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和境外上市的公司从2018年开始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而选择在境内上市的公司从2019年开始施行;选用企业会计准则且没有上市的公司从2021年开始施行。

在研究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化的影响时,金融资产是判断这种影响的重点研究对象,并且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新旧规则不同计量方式将会对会计信息在质量方面造成的影响进行讨论,但是不会对新会计准则中对待金融资产做减值处理以及套期处理将可能产生的影响做过多阐述。新会计规则与旧会计规则的比较分析,清楚地说明金融资产新的分类方式对简化会计处理,规范企业管理层行为,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会计信息方面产生有利的影响。

1.2文献综述

David  Solomons(1995)从公司的管理人员出发,讨论了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的可行性,最后的结论是在实际中这种分类方式并没有可行性。当划分金融资产的依据是企业管理人员的想法时,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验证准则会出现偏差,这也会增加管理人员用非合理手段操控企业盈余的风险,因此他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SFAS)第115号的金融资产分类方法持否定的态度。

Ivancevich(1996)经过研究认为,当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是企业管理层的意愿时,这种分类方式将会对企业的经营盈余管理带来一些可操作的空间,也会为企业利润的平滑性提供一些机会。

Eccher, Rarnesh和Thiagarajan(1996)等人研究了美国200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数据,以此为样本从计量金融资产的角度出发进行实证分析,讨论了会计信息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之间的关联性,用数据说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属性会改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并产生一些积极影响。

Anthony F.Cocco和Jerry W Lin(1997)也讨论和金融资产分类与企业管理层意愿之间的关系,他们用实证研究结果证明了自己的观点。资本市场恰巧处于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时,一些大型企业和公司的管理者会更倾向于将大部分金融资产归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范畴。这种倾向并不是因为管理者想要借出售金融资产来扩大利润,而是因为他们想要借资本市场发展的势头来优化所在公司的财务指标,帮助自己更好地管理企业。

Charles E. Jordan, Stanley J. Clark和RobertSmith (1998)以保险行业为样本,对金融资产分类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们的研究认为,与其他行业不同,保险行业更重视现金储备和资产的变现能力,为了有利于公司储备现金和保证资产的变现能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倾向于把证券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便于在短时间内随时进行所投资证券的交易。

Suberly(2002)研究了会计信息和企业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他收集了大量企业管理者的表现和会计信息情况,发现当管理者更依靠会计信息来管理企业时,他们往往缺少识别盈余并进行管理的能力,这也会使他们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造成误判。

Hooper Keith和Gacsal Tim(2011)认为金融资产的分类方式难以兼顾简单化和客体化两个方面,当分类方式简单化的时候,主观性就难以避免,以一定的原则为导向不可避免地导致主观判断的产生。而对金融资产分类过于客观又会增加分类方式的复杂程度。

国内也有众多学者对金融资产分类和会计信息进行了讨论。王建新(2006)使用数据对金融资产分类的目的进行研究,发现部分企业的管理层会将用市值进行衡量的金融资产归类于可供以出售的金融类资产,因为这些管理层想要借此实现避税的目的。

孙蔓莉(2010)通过借用logistic检验用定量分析的方式来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模式加以讨论,在进行实证研究的过程中提出“证券周转率”的新概念,来量化分析企业管理层的意图。

林淑娟(2010)通过研究计提资产的减值损失,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定量分析,认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盈余情况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并发现企业的金融资产减值及其准备的计提金额与这个企业的股价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

毕聪(2010)通过比较IFRS9和FASB's proposed ASU的规则当中对于金融资产分类方面的异同,来分析两种规则在计量企业公允价值的模式和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上有何差异,最后得出的结论是IFRS9的方法更加适合中国的大部分企业,FASB's proposed ASU中规定的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当作默认的计量属性不符合中国多数企业的发展经营情况。

朱小平和夏璐(2010)通过比较和判断IAS39和IFRS9在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以及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方面的种种不同之处,认为IFRS9规定的两分类法会使得企业的投资收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变动而变动,随之而来的是对应上市公司股价以及利润的变动,这将带来一定的系统性风险问题。

刘永泽和王珏(2010)通过深入分析金融资产的两分类法,得出两分类法具有一定优越性的判断,提出目前我国对金融类资产根据有所区别的计量模式来对金融类工具做出不同的分类。他们认为,我国应当对非活跃市场情形下企业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做出调整,并对相关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改进,并且引入综合性收益报告,完善财务评价指标。

宣和(2014)认为IFRS9中更新了可供出售的金融类资产类别,分别是FVOCI和IAS39,两种分类方式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对金融类资产的划分基于一定的业务模式,说明企业应当如何运用和管理这个模式;但是后者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类资产的划分与剩余类别很相近。两者在可供出售金融类资产的减值方面也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前者对其他种类的金融资产也采取的相近的方法,而后者对其他种类金融资产采取的减值计算与可供出售类并不同。

李燕杰(2017)比较了国际与国内对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的异同点,发现国内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规定是须在损失发生之后进行计量,只有存在了一定的资产减值事实后,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账面资产总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还要另外扣除公允价值变化计量损益的资产项目情况。

1.3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研究的方法,同时使用了定性分析的方法,主要以现行金融资产准则的分类和计量为切入点,探讨了旧的金融资产分类方式和计量准则存在的问题以及新的金融资产分类模式和计量准则的改进,最后以改进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为出发点,以为企业提供应对新准则的建议为落脚点。

第2章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概念和变化2.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2.1.1金融资产的定义

唐纳德·鲁瑟福德编著的《经济学词典》中提到,金融资产主要用来证明资产持有者获得利息和取得红利的一种凭证。金融资产主要指利用金融资产的特性和运作方式从而形成的资产,其中金融工具是为形成一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其他企业的金融权益与金融负债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更像是一个天平,在它的两端分别是这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企业拥有了一个金融工具合同之后,第一项任务是确认自身是在天平的哪一端。金融资产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权利的实现,权利的内容包括收取现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这一权利与存货、设备、动产或不动产等一些有形资产有有所区别,更区别于专利或者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对金融工具的含义理解起来有两处难点,其一是金融资产来源于金融工具的使用,其二则是一个企业应当在拥有金融资产的同一时间,也会形成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或金融权益工具。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企业在购买债券时将会形成对外投资,与此同时,也将形成发行债务一方的应付债务。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企业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将会形成应收账款,同一时间购买货物方的应付账款也将产生;企业购买股票形成了形成了对其他企业股份的所有权,也将形成被投资企业的权益。这些例子都说明金融资产在形成过程中建立了双方的合约关系,随之而形成的是合约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金融资产定义的核心内涵。

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对称,特指企业或者个人所有的,以一定的价值而存在的资产,实质是一种可以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金融资产也是指所有可以在规范的金融市场上实现交易,拥有现实价格,也可以进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最显著的特征是可以为所有者在金融市场交易中带来一定的货币收入,这种收入的实现可以是即期,也可以是远期。

2.1.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对金融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首先要对其进行分类。在目前的准则要求之下,企业可以依照自身业务模式的特点和风险管理水平,在取得金融资产之初就将其划分为几个门类。现行的金融工具准则与传统准则相比,有所保留也有不同之处。首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分类方式有所改进,从之前的四种分类改变为如今的三种。而现行三种金融工具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损益”。其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计量属性方面保留了旧准则的一些要素,没有较大范围的改动,只是增加了金融资产减值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式主要是用信用损失来对金融资产进行一定的会计核算,与传统的金融工具相比,改变了其对于已经发生的减值要做计提减值准备的这一步骤,新准则中规定了需要对金融工具价值要做预判计提减值准备。最后,新金融工具准则当中加入了一个新概念,就是套期会计,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在财务报告中加入关于金融工具风险的内容,提升财务报告对于风险的把控程度。与传统金融准则相比,新金融工具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极大地影响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应当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注意。

新金融资产准则当中提到的一点是,企业在进行金融资产分类时应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合同要求、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开展金融资产具体业务的模式来作为划分依据。其中,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实就是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方式,也包括企业在管理现金流量时采取的方法。总而言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实就是用何种方式出售已有的金融资产,以及用何种方法来收取现金。金融资产管理方式的决策人员主要是企业的高级管理层,管理层在做决定之前要以金融资产管理目标为依据。其次,金融工具合同中也包括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的现金流量的特征,现金流量是一家企业金融资产经营情况的真实反映。依据新的金融资产准则来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规则时,也应当有具体的流程和标准,实务操作当中可以依照两个判定的流程来进行。第一个判定流程是,首先要确认一项金融自然的主体业务模式的目标,主要针对这项业务是否拥有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结果是确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二步主要判定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能否代表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如果结果仍然是肯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三步主要针对公司是否使用公允价值的选择权来判定会计错配的消除,如果结果依然是肯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四步主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是不是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同时此项资产的变动是不是计入了当期损益,如果不是,则此项金融资产就是用摊余成本来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

第二种判定流程在第一步和第二步与前者有所不同,第一步主要是确认一项金融自然的主体业务模式的目标,看此项主体的业务模式是否按规则持有合同现金流量,如果不是则进入下一个步骤。第二步主要是判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代表了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如果是则依次进入第三个和第四个步骤,步骤的判定规则同前一个流程相同。

2.2金融资产的减值

新金融资产准则主要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加以规定,比如企业如果损失了预期信用,应当如何对金融资产做减值会计处理。其中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预期信用风险在持续增长,则要确认企业的减值损失;如果企业已经降低了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风险,那么要具体确认减值利得的转回减值损失。企业的预期信用损失主要特指,当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以违约风险作为权重得出的加权平均数。其次,信用损失的实质是企业依照合同所收的现金流量和企业预期的现金流量之差。根据上述说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新金融资产准则在减值会计方面与旧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主要是指,“已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第3章 新旧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差异比较3.1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3.1.1“三分类”法

金融资产的分类方式由之前的“四分类”变成“三分类”,旧的金融资产准则主要是依据持有金融资产的不同目的将其划分为四类,分别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金融资产准则划分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是企业获取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还有合同中关于现金流量的特征。其中,新规则划分的三类金融资产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资产准则主要是减少了划分类别,划分的标准更为合理,划分逻辑更为清晰和严格,分类方式更加公正和客观。新准则主要提高了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标准,只有改变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才能允许计量模式在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变换。

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模式,同时后续的资产变动不能在当期损益以及其他综合收益之间进行转换,如果确定之后进入其他综合收益了,处置资产时也不能进入损益当中。

3.1.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旧金融资产准则使用“已发生损失法”来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只有在证据进行相关说明的情况时,才能证明金融资产确实已遭受损失,并对相应的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与此相对照的是“预期损失法”,它规定企业在金融工具进行初始确认的阶段就要对未来一个年度的信用损失予以确认,同时要持续监控资产的信用风险,看其是否增加,来确认需不需要对整个生命周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做计算。所以,“预期损失法”比“已发生损失法”更具有长远眼光,衡量的标准更加严苛,减值触发的条件也更为科学,可以帮助企业及早确认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程度,使得信用损失可以及早得到确认,解决以往损失计提的“顺周期”问题。

目前金融工具的计量与确认准则主要划分为四类,主要以金融资产持有人的目的为依据,这四类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的方式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具有一些主观色彩,也对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造成极大地影响。新金融资产准则当中对“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及企业所有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当作金融资产分类标准的制定参照,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与之前相比减少了资产的类别,使得会计处理可以更好地保持其一致性。

3.1.3资产负债表观主导作用凸显

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一种是资产负债表观,另一种则是利润表观,两者的主要不同在于是不是用公允价值来计算还未实现的收益。资产负债表观主要是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方式,所以是以资产负债表作为会计核算的中心。利润表观主张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方式,因此以利润表作为会计核算的中心。新准则当中虽然是资产负债表观与利润表观共存,但是其中资产负债表管观的比重更大,也就是使用公允价值来作为计量依据的金融工具所占比重也会增加。这与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经营业务特征也相符合,说明新准则较为看重资产情况和信用风险情况的及时反映,更好地满足资产负债表观的原则和要求,使得会计信息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做出决策。

3.1.4注重减少会计错配

“会计错配”主要是指使用各种会计确认方法及不同的计量属性来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计量,这些资产和负债一般在经济上具有相关的联系。新准则制定的标准主要对金融资产在开始确认时,假如可以明显减少会计错配情况的发生,则可以把金融资产放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并且其变动也会计入当期损益,只是这种计量方式一经确认便不可以更改。在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的阶段时,假使可以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情况发生,企业能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来计算金融负债,同时此项变动也会计入当期损益。

3.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影响3.2.1 增加了对于金融资产减值项目的计提

旧的金融工具准则约束之下,一般较少计提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只有在重大事项发生的时候,才有可能对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旧的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对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时,不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损失,一般只有在持有金融资产到期之时,以及可供出售的资产经历较大变化之时才有可能进行计提减值准备。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企业对金融资产评估方式的预判,企业需要按照金融资产的当前账面价值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机制变化做出判断,根据判断来做计提减值损失的准备。新的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重视对金融资产的价值判断,虽然判断的结果很难保证其正确与否。所以企业需要提升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预判金融资产价值变化的能力,重视金融资产价值,尤其是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实行之后。当前,我国非常缺乏对金融资产进行价值预判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经验,这也使得金融资产在核算工作的开展方面遇到了一些阻力,阻碍了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水平的提升。

3.2.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的难度增加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行之后,在核算金融资产时一般都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所以,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开展金融资产核算工作时,要加深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理解。当金融资产是公平市场交易的情况时,能够比较公平地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如果缺少公平市场时,企业应当提升自身对资产的评估能力,以此来提高核算资产的水平,以此来更好地对企业的金融资产做出公正的判断和评估。只是这需要会计人员和财务人员需要很高的评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能力,许多企业都是通过高薪聘请专家的方式来对自身的金融资产做出公允价值评估,但是当企业在应用公允价值的范围持续扩大的时候,聘请专家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所以企业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人员都应当注重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并提升自身对于判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和判断的能力,尽可能使内部人员承担此项工作的需要。

3.2.3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留有大量利润调节空间

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主要利用公允价值法进行会计核算,因此企业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后,企业操作利润的可能性增加。在利用公允价值的进行资产价值的确定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以及工作人员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个人目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实现对于利润的操作,在开展会计审计的过程中因为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因此很难对于其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准确新进行精确的判断。因此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提升了企业利润操作的风险,不利于提升财务稳定性,企业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准确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于财务操作利润的风险防范。

3.3 旧金融资产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3.3.1管理层借助不同类别的划分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在现行准则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很可能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及自己的经营业绩,利用金融资产的不同分类来调节企业的利润及相关的指标。因为在现行准则情况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根据所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来进行划分的。而管理层可能恰恰是利用了这一划分的缺点而很大程度上按利于企业利益及自己的经营业绩来划分金融资产。虽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从2007年月日才`开始在我国上市公司施行,但利用同样是一种金融资产却进行不同的分类来操纵利润的现象已经出现。我们可以看出,现行准则情况下,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划分的标准,管理层借助这种不同类别的划分,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利润或股东权益,以达到操纵利润的情况。

3.3.2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

当企业取得一项金融资产时,首先要考虑将其划分到哪一类中去,这主要看企业管理层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意图和风险管理是什么。因此,在实务中,往往因为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不同,造成不同企业对同一项金融资产的划分不同,这样就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这样就会使报表使用者造成混这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有的计入到了损益中,`有的计入到了资本公积中。而它们处理的都是同一项金融资产,因此导致了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3.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规范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金融资产不分类到前三类,则可以被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由此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不明确,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标准。一可供出售债务性工具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须计入当期损益,而它的公允价值变动则需要计入权益。尽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仍然存在减值问题,减值的核心问题就是一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必须将原先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到权益中的转放到损益中去。还有一点要注意,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的减值损失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转回。因此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的规范存在一些问题下面从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不明确。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一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到底什么样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很模糊。企业为了让自己的利润表看上去波动性不大,将明明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一类的资产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中去,这样做就可以把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到权益中去了,而不计入到损益中,使企业的利润波动性不大,达到不影响利润的结果,给投资者稳定的感觉。一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自己主观判断是应该计入到损益中去还是计入到权益中去的。这样可能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从这三方面来看,将一项金融资产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对企业来说有很大的好处。也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方面的优势,很多家企业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

3.3.4金融资产的计量不一致

金融资产的分类是金融资产计量的基础,分类不同计量相应的也不同,现行准则情况下、,对一项金融资产企业可能根据不同的持有的意图,将其分类到不同的类别中去,这样就会使得要用不同类别的计量属性来计量同一项金融资产。明明是同一项金融资产,而却用不同的计量属性来计量,必然会引起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不可比,这就很可能会误导报表使用者。这样看来,现行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计量属性选择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此外权益工具的计量比较复杂并且存在一些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第号规定对所有的权益工具及衍生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他们没有活跃的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其他的权益工具要以成本计量。此外,国际会计第号准则还规定,持有人要检测投资是否可能己经发生了减值,这一要求很大一部分人对此进行了批评,因为它是一个类似公允价值的计算。这样的减值计算没有达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而且它也并没有比用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成本低。

第4章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影响和意义4.1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4.1.1提高了金融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新金融资产准则更加明确地区分了金融资产分类的两个标准,即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的具体特征,资产持有目的不再是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变化后的金融资产准则要求金融资产的划分准则应当以业务模式为划分标准,企业应当以事实为严格的划分依据。第二个特点是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就是说合同现金流量必须是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的利息,必须严格符合这个条件才能确认为金融资产。

新修订后的更加严格的分类标准无疑使得金融资产的确认更加严谨有效。一方面,新准则的标准清晰明确,能够让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信息报告更加真实可靠,同时也能够有效减少公司管理者基于主观意愿进行不准确分类的情况。金融资产的分类有了更加明确的准则,在确认时都要有真实可靠的凭证和说明资料为依据,公司管理者不再能够轻易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和判断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另一方面,新金融资产准则还规定了在金融资产的处理过程中,不得将之前已经明确的综合收益转入企业的投资收入,这部分收益只能在资产进行最终处理后再计入留存收益,这样的规定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总量变化,只会导致内部数值之间的变动。通过以上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新金融准则极大地加强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效减小了经营者操纵企业报表的可能性,操纵企业净利润的空间也变得十分有限,最终实现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1.2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在声明中明确表示新金融资产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各种企业的金融工具,新准则具有普适性。但是,由于之前旧准则在具体规定上与新准则存在着较大区别,两种准则的执行能够产生相互之间的比较。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会计处理以及金融资产的减值等标准中,新旧准则都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区别。简言之,新金融资产准则在金融资产的划分上是以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为基础,而旧准则是以只有资金的意图和能力进行划分,这样的划分标准模糊不清且容易受到外界人为操作的影响。这样一来,各个时期实行的金融资产准则是明确而且有差异的,这就使得人们能够对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进行清晰的判别和对比,从而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4.1.3凸显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企业出具的会计信息能够符合新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求,能够为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有效帮助,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体现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于未来的预测和实践的价值意义。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调整后的金融资产准则实行三分类划分,以公允价值划分。相比于之前旧准则我使用摊余成本进行划分来说,公允价值更能够体现金融资产的真正价值,因而具有更强的价值相关性。在另一方面,调整后的金融资产准则较之前旧准则更加清晰明确,“三分类”消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分类信息同时在类别上更加精简,凸显了公允价值这一核心的重要性。在相关性的体现上来看,这一改变能够使信息使用者进行更加行之有效的决策,一定程度上增加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1.4提高了会计信息可理解性

会计计量的首要目标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便于理解的会计信息,因而可理解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一环。在旧准则的实施环境下,“四分类”法的模糊不清往往导致信息使用者混淆相关的金融资产分类,不能够清晰准确地对金融资产进行准确分类或者花费很大的精力去进行识别分析,这不符合会计信息可理解性的要求。新准则的“三分类”法通过实行新的两个识别特性,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分类标准的复杂程度,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达到信息有用的目的。

4.1.5保证会计信息谨慎性

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阶段应当实事求是,遵循谨慎、客观原则,这是会计信息谨慎性的要求。在资产减值的划分上,新准则使用“预期损失法”替换之前的“已发生损失法”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类的精简使得新准则理解起来更加容易,一定程度上减小了高估资产或低估负债的可能性。识别的简化和操作的便利使得在进行企业资产核算时,相关人员能够进行更精准的账目核算,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谨慎性。

4.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4.2.1有利于企业加强金融资产管理

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上,跟随国际新规,国内新金融资产准则相较于旧准则有了比较大的变动,“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是对新分类准则特点的准确概括。这些新变动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在战略决策和业务管理的层面提升金融资产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的金融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模式。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负债能够有效减少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会计错配,这无疑能够提升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会计准则的调整还能够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4.2.2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金融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过程的重要一环,企业应当逐步加强对于企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与旧准则不同,一方面新准则基于“预期损失法”进行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这会促进企业建立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从而实现有效防范风险损失和信用损失;另一方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价值计量体系能够紧跟市场,在最短时间内反映市场变动,预警市场风险。新金融资产准则的这些变动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4.2.3促进企业各个部门的合作

随着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不断改进演变,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实施在企业战略实施和会计管理的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对企业相关部门的配合也提出了新挑战。新金融资产准则的顺利实施需要企业前后台部门的通力合作,对各个部门的协作水平要求较高。例如,新金融准则采用“预期损失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势必会对业务部门造成实质影响,因此业务部门的意见与合作对于准则的整体实施会显得格外重要。总体来看,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企业部门间的协作水平,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效率。

4.2.4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对于企业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范的企业信息披露对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和稳定资本市场具有重要作用。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信息披露有了更高的规定,新准则要求信息披露企业充分披露相关信用风险,提升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这一举措对于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全面性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新准则的规定还能够有效强化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督和管控,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整体透明度和监管效力。

第5章 企业应对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建议5.1 加强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在财务核算中的作用在不断地凸显,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对于金融资产价值的评估与确认,企业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应用大数据技术对于金融资产未来的价值进行科学的核算,提升对于金融资产未来的资产价值预估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了更好的加强对于数据信息的应用,企业应该加强对于数据分析的重视,利用大数据技术针对市场数据以及企业内部数据信息进行更好的分析,发现规律,提升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重视,提升金融资产未来价值预判准确性。另外,为了提升预估的准确性,企业应用数据模型,采用违约概率(PD) 衡量债务人发生违约的可能性,以违约损失率 (LGD) 衡量在债务人违约的条件下债项遭受损失的严重程度,再结合债务人违约风险敞口 (EAD) 的大小,通过最新的财务数据手段提升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评估科学性与准确性。

5.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操作利润风险增加,为了能够更好的防控财务风险,企业应该针对新的金融工具准确设置针对性的财务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提升企业财务安全性。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扩大财务管理制度的范围,保证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规范财务人员行为。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于财务制度执行的重视,保证财务制度能够被充分的执行,更好的约束财务管理活动,提升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5.3有效利用“大数据”,

通过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新会计准则将“信息”这项要素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信息”既包括历史数据,也包括金融产品在整个业务期间内的相关评估、分析数据。根据目前的情况,全国范围内小型金融机构基本无自身的数据库,数据库使用主要是通过外包或者租赁等方式,数据安全存在一定风险。而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根据自身IT需求建设有自己的数据库,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数据共享渠道,也缺乏共享意愿,这样金融机构获取与预期损失相关的数据需要花费大量经济和时间成本。这要求监管部门应牵头对诸如宏观经济情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信贷投向行业情况、信贷客户行业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等信息进行广泛采集,通过合理使用“大数据”,搭建信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各期可比,降低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

5.4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金融机构组织架构

金融机构要增强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采取转变发展思路,调整业务战略,整合风险管理结构等多重手段,提升内控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相关会计制度、及时调整会计政策,完善对资产减值评估模型的选择;加强内部机构协作,对预算控制、绩效核算、配套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这样才能为准确进行资产减值测算工作提供指引。

5.5加强审计监督检查

审计工作对资产减值有特定的程序、方法、整体上难度较高、风险较大。审计者若无法获得资产减值的必要数据,必然会导致审计结果失真。因此,务必尽快规范资产减值审计程序与准则,发挥出资产减值审计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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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4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6-26 -04

一、引言

中国经济周期存在金融加速器效应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相关的实证文献更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中国金融加速器效应的非对称性。宏观层面,赵振全等(2007)运用门限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了我国宏观经济和信贷市场的非对称性关联;微观层面,袁申国等(2011)运用微观企业层面的面板数据,考察了我国金融加速器效应依地域、企业规模和宏观经济形势三个方面而呈现出的非对称性。袁申国等(2009)和曹永琴(2011)从行业层面分析了金融加速器效应的非对称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地域和行业层面存在客观的划分方式外,对于公司规模的金融加速器效应非对称性的分析,以往的划分方式都过于主观化,也即作者往往经验性设定某个企业规模为划分大小企业的标准,或干脆把样本按大公司、小公司对半分。本文认为,对金融加速器非对称性的考察,不应该只建立在对样本的经验性划分基础上,其划分标准本身应该有其理论的合理性和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所以本文认为,将应划分标准,或者说门槛参数,同样作为未知参数进行估计,鉴于此,本文使用门限面板模型来解决这个问题;其次,袁申国等(2011)的研究结果表明,全国层面的427家上市公司在1999年至2009年期间内的公司规模金融加速器效应并不明显,特别是东部地区的上市公司尤为突出。我们认可袁申国等的研究结果,同时这个结论也使得我们更进一步的思考,金融市场的摩擦和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确是摆在我国金融市场上一个不可置否的现象。然而如果这种非对称性并不是显著体现在公司规模这个绝对值上,是否是体现在负债资产比这个相对值上呢?关于企业面临的外部融资约束问题,早在1988年,Fazzari et al开创了经典的FHP范式,在考察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及非对称性时,对企业的划分就使用了长期负债对资产的比率为标准。我们借鉴FHP选取门槛值的方式,展开相应研究。

本文后续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变量的选取和计量模型设定;第三部分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部分为本文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变量与模型设定

本文数据全部来自Wind数据库,包括了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703个制造业企业,从2001年到2014年的年度微观财务数据看,剔除了样本期间内数据缺失和严重资不抵债的公司,并对微观层面的财务数据进行winsorize处理,即将每个变量1%分位数以下的观测值用1%分位数观测值截取,99%分位数以上的观测值使用99%分位数观测值截取。宏观数据包括价格水平,基准贷款利率。其中为了得到通货膨胀真实利率,本文用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求得。

(一)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金融加速器理论告诉我们,在资产负债表渠道中,经济环境的改变会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状况,进而改变企业外部融资成本,对投资行为的变动产生显著效果。因此,企业层面的投资行为和各项财务指标是本文分析的关键,这里我们参照相关文献,引入Invest,投资,作为回归分析的被解释变量;Debt,负债对总资产的比率,反映了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状况,并以其系数来测度微观层面金融加速器效应。控制变量包括:Income,营业收入对总资产的比率;lnNV,公司规模,以净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r,月度加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门限变量Debt,同上。需要指出的是,门限变量,就是依此变量某个具体取值为标准对样本进行划分的变量。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度量方法如下表所示。

(二)计量模型设定

除了利率使用当期以外,所有解释变量及门限变量取一阶滞后放入方程中。I(・)为示性函数,表示当括号内的条件满足时,取值为1;不满足时取0。Const为常数项,μi为个体异质性,为分析方便,设定E(μ|x)≠0,其中X为全部解释变量,也即固定效应模型;ε为随机扰动。

门限回归模型的特点,就是将门限参数(用以划分样本的标准)作为未知参数进行估计。R.Hansen(1999)建立了面板数据门限估计的方法和一系列统计检验。模型一中,不仅包括系数α,β和常数项为待估参数,门限参数q同样也为待估计参数。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了以往样本分组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门限回归不仅包括了变量系数,门限参数的估计和假设检验,对模型本身也需要假设检验,即对于模型一,我们有理由怀疑回归模型的“门限效应”是否显著存在,也即,我们提出原假设H0:不存在门限效应。方程形式为:

(2)式相对于(1)式的区别在于,由于不存在门限效应(反映在模型中即不存在金融加速器的非对称性),对于所有样本,投资对负债资产比均使用相同的偏系数回归。在此假设检验下构造的统计量取值如果过大,或对应的P值很小,我们有理由否定原假设,即承认门限效应,或者说非对称性的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对大小公司的划分实际上忽略了中间“过渡”性规模企业的存在,也即“不大不小”规模的企业,他们同样存在区别于其他规模的金融加速器效应,体现在回归模型中,我们应该使用两个分类标准将样本切割为三部分,即模型:

q1与q2分别表示两个阀值(阀值,即门限参数)水平。(3)式实际上是对门限模型(1)所进行的模型设定检验,在验证门限效应确实存在后,必须继续确认是单阀值模型还是双阀值模型,如果原假设单阀值效应被否定,接受存在双阀值的门限效应模型。当然,对于更多的阀值和更高阶的检验,重复上述过程即可。

为了进一步考虑金融加速器效应时期差异性和资产负债结构非对称性的交互作用,引入模型二:

这里T为时间虚拟变量,表示在经济下滑时期取1,经济增长时取0。承接模型一的估计结果,本文使用已估的阀值q作为区分公司的门限参数(当然,如果双阀值的模型显著成立,则(4)可以继续扩展,其他的情况不再赘述)。系数向量α的意义分别是:α11与α12表示资产负债率不大于q的企业在经济衰退和经济增长时的金融加速器效应;α21和α22分别表示资产负债率高于q的企业在经济衰退和增长时的金融加速器效应。关于经济下滑时期的定义,本文使用GDP增长率来衡量,具体的标准是,如果后一年的GDP增长率低于前一年,则记后一年为经济下滑年度,经济上升的年度依次类推。

(三)待论证命题

参照理论分析和以往实证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待论证命题:

命题1:以资产负债率为标准划分的不同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存在差异,即模型一中,|α1|

命题2:经济下滑时期的金融加速器效应要大于经济增长时期金融加速器效应,即模型二中,|α11|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一

由于本文模型的数据结构是703面板个体,时间维度为14期,属于典型的短面板,在估计系数的标准差和进行显著性检验时,为了排除扰动项组内自相关性,在门限参数的估计结束后,对方程的估计采用聚类稳健的标准误。首先考察门限效应是否显著存在的假设检验:

表1显示,单阀值效应检验,即原假设:不存在门限效应,p值为0.04,在5%的水平上拒绝原假设,即存在门限效应;同时,双阀值效应检验中,原假设:只存在单阀值效应(备择假设为存在双阀值效应),P值为0.143,无法通过显著性检验,故认为非线性的门限效应存在,且为单阀值模型。

通过模型内生选择门限参数而最优拟合非线性模型,得到门限参数q,也即资产负债比,估计值为0.6801。以此为界限,资产负债比高于0.6801,对应于传统金融加速器理论意义上的“小公司”,所受到金融加速器影响理论上应大于资产负债率低于0.6801的公司。下表给出了不同年份的大公司和小公司的占比。

表3所示,所有系数均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经济学意义良好,投资关于企业规模偏效应为负并非违反理论预期,这和本文变量的度量有关,因为这里投资使用的是投资对总资产的比值,只是企业规模越大,总资产的增长速度越大于投资的增长速度,所以表现出企业净值的边际效应为负。投资对资产负债率显著为负,说明在中国制造业内,企业层面存在明显的金融加速器效应,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0.68的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为-0.122,即资产负债率提高1个百分点,投资率将会下降0.122个百分点;而资产负债率低于0.68的公司,投资对资产负债率的偏效应只有-0.104,绝对值低于高负债率公司的0.122,说明不同资产负债结构的公司间存在不同的金融加速器效应,这验证了我国制造业金融加速器效应的非对称性,只是不同于以往文献的分析,本文对非线性区间的划分,不是依据绝对的企业规模,而是资产负债结构,然而这种做法的直觉依然是明显的:在金融市场存在摩擦,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企业外部融资溢价和资产负债率成正比,因为过高的资产负债率意味着企业的还债能力弱,违约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在金融市场上借贷的风险溢价更高。

至此,命题1得到验证,即:以资产负债率为标准划分的不同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存在差异,负债率高的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大于负债率低的企业,表现在模型一中,|α1|

(二)模型二

模型二中,利用模型一的结果,直接按已估的门限参数将样本分割,同时按照经济上升和下降的年份再次将样本分割,进而考察不同资产负债结构的公司,在不同经济环境下表现出的金融加速器非对称性。依据前文的年份划分方式,选取2002、2003、2005、2006、2009、2012、2013、2014,八个年份为经济下降期,其余的年份为经济上升期。同模型一的回归分析一致,模型二仍然使用聚类稳健标准误。

T*Debt*I(Debt>q)表示经济下降年份低高负债率公司的投资对滞后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偏系数,T*I(Debtq)*Debt表示经济上升年份高负债率公司的偏系数,(1-T)*I(Debt

由表5知,在经济下行时期,资产负债率高于0.68的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为-0.128,负债率低于此值的公司,金融加速器效应为-0.108;在经济上升时期,资产负债率高于0.68的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为-0.104,负债率低于此值的公司,金融加速器效应为-0.091。这个结果不仅说明了金融加速器效应在不同资产负债结构和外部经济环境下呈现明显的差异性,同时这种非对称性与理论预期非常吻合。控制外部经济环境,从不同资产负债结构引至的差异性上看,在经济上行时期,高负债公司的偏系数绝对值0.104大于低负债的0.09,在经济下行时期,高负债公司偏系数绝对值0.128大于低负债公司的0.108,说明在任何时期,负债率高的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大于低负债企业;而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不同时期外部经济环境引至的差异性来看,资产负债率高于0.68的企业,在经济下行时的金融加速器效应为-0.128,绝对大于其在上行时期的效应-0.104,资产负债率低于0.68的企业,在经济下行时的金融加速器效应为-0.108,绝对大于其在上行时期的-0.091,说明控制住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经济下行时期的金融加速器效应要大于经济上行时期金融加速器效应。这种资产负债结构和经济环境的交互非对称性很好的符合了理论预期。

至此,命题二得到验证,即:经济下滑时期的金融加速器效应要大于经济增长时期金融加速器效应,体现在模型二中,|α11|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中国制造业703家上市公司2001年到2014年年度财务数据和相关宏观数据,运用门限面板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我国制造业微观企业层面金融加速器效应的非对称性,具体的结论如下:(1)我国制造业企业依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同存在明显的金融加速器效应非对称性。(2)将考察非对称性的样本分割内生化处理,即构造门限参数并进行估计,得出资产负债比0.68为划分样本的标准,为门限参数估计结果。资产负债比高于0.68的企业金融加速器效应要明显大于资产负债比低于0.68的企业。(3)共同考察资产负债结构和外部经济环境的交互作用和其非线性表现形式,发现控制住外部经济环境,资产负债率高于0.68企业的金融加速器效应要明显大于资产负债率低于0.68企业的金融加速器效应;控制住企业间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的金融加速器效应,要明显大于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的金融加速器效应,说明我国制造业的确存在依资产负债结构和外部经济环境差异而产生的金融加速器效应非对称性。

本文研究意味着:政府在制定相应的货币政策促进制造业发展时,应考虑到其公司层面的金融加速器效应和其非对称性,具体的信贷政策应针对不同资产负债结构的企业差别对待。而在运用货币及信贷政策调整经济短期波动时,更要针对在经济景气或衰退时,金融加速器效应的不同特征,相机干预。

参考文献:

[1]曹永琴. 中国货币政策行业非对称效应研究――基于30个行业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 上海经济研究, 2011, (01):3-15.

[2]赵振全, 于震, 刘淼. 金融加速器效应在中国存在吗?[J]. 经济研究, 2007, (06):27-38.

[3]袁申国, 陈平, 刘兰凤. 汇率制度、金融加速器和经济波动[J]. 经济研究, 2011, (01):57-70.

[4]袁申国, 刘兰凤. 中国金融加速器效应的地区(下转第80页)(上接第28页)差异比较研究[J]. 财经研究, 2011,(11):91-101.

[5]B.S.Bernake & M.Gertler. Agency Cost, Net Worth, and Business Fluctuations [J]. America Economic Review, 1989,(03):45-47.

[6]M.Gertler, S.Gilchrist. Monetary Policy, Business Cycle and the Behavior of Small Manufacture Firms [J]. NBER working paper, 1991,(04):21-22 .

[7]B.S.Bernake, M.Gertler, S.Gilchrist. The Financial Accelerator and the Flight to Quality [J].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1996,(05):33-35.

[8]B.S.Bernanke, M.Gertler, S.Gilchrist. The Financial Accelerator in a Quantitative Business Cycle Framework [Z]. NBER working paper,1998:3-6.

[9]R.B.Hansen. Threshold Effects in Non-dynamic Panels: Estimation, Testing, and Inference [J]. Journal of Econometrics, 1993,(02):345-368.

[10]B.Mojon, F.Smets, P.Vermeulen. Investment and Monetary Policy in the Euro Area[J].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002, 26:2111-2129.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5

中图分类号:F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基金子公司概述

基金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年底才兴起。

2012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允许基金公司成立专业子公司开展定向投资业务,实行差异化、专业化经营。文件颁布之后,基金公司纷纷注册基金子公司,截止2014年一季度末,已经注册的基金子公司已经达到67家。

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基金子公司可投资“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未通过证交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二、基金子公司与信托的区别

1.投资范围

信托计划被禁止在银信合作中投资票据资产; 银监会于2012年初下发《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同时,对存续的票据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信托项目存续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票据业务,到期后应立即终止,不得展期。

而基金子公司在各种投资标的上均不受限制。

2.客户人数限制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计划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在投资规模小于300万的百姓投资者当中,基金子公司的200人限制明显比信托公司的50人限制具有更大优势,基金子公司更容易足额募集到资金。

3.业务开展效率

信托计划投资于房地产类项目需要事前审批,而且信托公司为房地产公司提供融资必须满足“四三二”要求,即开发商具有二级以上资质、自筹资金达到30%以上,开发项目必须已经取得四证以上,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一部分开发商刚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想通过金融机构借款来实现后续开发。“四三二”的要求使一部分实力较弱的房地产开发无法获得信托融资。因此信托计划开展业务的效率受到限制多,效率也会受到影响。

而基金子公司在操作房地产项目时无须审批,也没有相关的限制,不仅无限制,甚至还允许基金子公司以股权的形式投资房地产公司。

4.政策性约束

信托的监管约束较多,相关部门相继出文限制并禁止信托公司开展票据业务、限制信托公司开展地产业务、限制信托开展政府平台业务(如,四部委联发“463号文”);而目前对于基金子公司的限制较少。

5.净资本管理

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净资本的占用较多;基金子公司目前无净资本约束。 政策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约定。

6.投资能力

信托公司虽然也是全牌照的金融机构,但是在资本市场并不具有太多优势,资本市场基本上被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所占领,信托公司普遍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能力较弱;而基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的投研团队和投资管理经验,在投资于交易所交易的金融产品方面比较有优势。

7.刚性兑付问题

在现实操作中,目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默认会遵守“刚性兑付”的约定;而基金子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没有此类操作惯例。 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哪项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8.集合资金募集能力

有些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直销团队,有稳定的募资能力,另有部分信托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信托理财资金池进行投资,在操作大规模募资项目上比较稳妥;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募集渠道有限,在集合产品的销售上压力较大。 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销售实力较强(如股东为第三方销售机构或股东为自销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亦可解决部分销售问题。

三、基金子公司定向资管计划与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的区别

1.法律关系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委托关系,即资金仍是委托人的资金,所有权关系没有切断。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计划是信托关系,即委托人交付的资金成为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项下的资金,委托人不再是资金所有人,而是成为所投资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受益人。 政策依据:新《基金法》。

2.投资限制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有三类产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仅限于单一资金投资,投资限制较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仅限于交易所交易的产品、商业银行理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不能将募集资金投资到未在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LP受益权和财产权等;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限制较少,但需要证监会逐一审批,操作效率较低。而基金子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较广泛。同时,在银证合作中,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不得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而基金子公司则无约束。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中,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定向、集合可参与,而基金子公司不能直接参与。 政策依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3.客户人数限制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银证合作中,委托人为银行的情况下,委托人总资产不能少于300亿。而基金子公司的委托人不受限制。 政策依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4.净资本限制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隶属于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受到净资本约束,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总体规模受到限制;基金子公司不受净资本约束。

5.资金募集能力

经纪业务体系较为强大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集合资金募集方面较有实力;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募集资金的能力有限,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销售实力较强,亦可解决部分销售问题。

四、基金子公司是全能金融机构

基金子公司开展业务时不受净资本规模限制。目前基金子公司发行定向资管计划对风险资本和净资本没有要求,项目选择上较信托公司更宽泛,但项目质量风险高低不一。与此相比,信托公司开展业务时严格受到净资本限制,发行的信托计划需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资本,并与净资本规模相匹配,每只产品都需要有相应的净资本做支撑。

截止至2014年初,60家基金子公司中,24家注册资本金维持在2000万元门槛线上,达到或超过1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基金子公司只有四家,分别为嘉实资本、招商财富、民生加银及兴业财富。而信托公司要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大部分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都超过10亿元,其中最高的平安信托达到70亿元以上。受托人较强的资本实力为其发行产品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

目前,对于银行来讲,基金子公司是最全能的合作伙伴。此前银行合作伙伴能做的业务,基金子公司全都能做,而且,由于基金子公司刚刚允许设立和运转一年多,监管政策最为宽松。经过我们的梳理,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基本涵盖以下内容:

1.基金子公司开展自营业务:除了证券市场外,可投入到基建、地产、土储、REIT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

2.与银行合作:开展通道类业务、资金池、资产池业务。

3.与信托公司合作:将项目大拆小、期限长拆短、承接项目。

4.与期货公司合作:商品期货、期货配资。

5.与上市公司母公司合作:股票质押融资。

6.与租赁公司合作:资产证券化。

7.与保险合作:保险资金转同业协议存款。

8.与私募基金合作:阳光私募配资、私募基金通道。

鉴于基金子公司业务于2012年年底才开始开展,2013年快速发展,截止2014年一季度末,依据中国证监会的信息,基金子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达到1.38万元。绝大部分单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也就是基金子公司实际上充当了影子银行的角色,成为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通道。

五、观点

由于基金子公司快速膨胀,趋于野蛮式增长,已经超出了监管当局于2012年允许设立基金子公司开展业务的初衷。更让监管部门不愿意看到的是基金子公司扮演了信托的角色,充当了银行的通道,成为了影子银行,被动管理巨额银行表外资产。可以预期,随着基金子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相应的监管政策措施也将逐步出台,基金子公司将逐渐回归主业,即回归到监管处放开基金子公司业务的初衷,开展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计划。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Z].2013-12-28.

[2]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基金法[Z].2003-10-28.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6

一、引言

电网企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企业,年度运营资金规模巨大,不仅有着巨大的营运现金流入,同时也有着巨大的营运现金流出和电网投资支出。并且还有着数额巨大的外部融资。面对庞大的现金流量和投融资规模,如何通过资金集约化管理运作实现电网企业资金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有效控制,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和满足企业内部资金流动性需求。并在此前提下如何有效提升资金运作效益,成为摆在电网企业面前的严峻课题。也是电网企业每年都认真思考、不断寻求突破的财务管理工作重点。本文将以省级电网公司作为资金集约化管理的主要讨论对象来展开论述。

二、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有效选择

企业提升资金集约化管理的具体实施选择多种多样,通过实施“以资金集约化运作体系构建为牵引、以具体创新资金管理举措为支持”的管理思路可以有效提升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营综合效益,具体论述如下:

(一)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构建

很多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历经多年,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后也取得了一定的集约化管理成效,但是资金集约化管理往往只是局部改进,缺乏系统性构架和未来业务蓝图总体设计,资金集约化管理整体提升路径不清晰。俗话说,规划是先导,谋定而后动,因此,科学规划资金集约化管理目标和资金集约化管理运作体系。为资金集约化管理提供业务蓝图指引显得至关重要。

资金管理运作体系蓝图可以规划为(见图2):以现金流量为管理对象,在构建“制度标准、配套措施、评价考核、信息系统”四大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以“现金流量控制管理”为核心、以“现金流量循环与规划管理”为基础、以“融资管理和投资管理”为重点、以“资金分析监控”为控制的现金流量全方位管理。提高资金集中率和资金周转率、降低下属单位资金余额,实现融资成本综合最低,实现资金规范、高效运作。

(二)电网企业现金流量控制管理

现金流量控制管理是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的核心,本文将作重点讨论,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 科学制定集团资金管理政策,系统建立内部资金管理“价值观”

资金管理政策可谓是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工作的“基本法”,是企业现金流量控制的基本政策依据,是规范企业资金运作基本秩序的基石,资金管理政策缺失或者缺乏合理性、系统性,都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资金管理的混乱。我们认为,电网企业资金管理的“价值观”,即资金管理主要核心政策可以建立如下:

2 建立科学的现金流量管理组织体系,确保现金流量有序在控运作

企业资金管理组织体系是资金一切活动的管理主体。建立科学的现金流量管理机制同样非常重要,核心是构建集团总部多层次现金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以财务部门为现金流量综合管理部门、其他核心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现金流量有序在控运作。

(1)构建组织架构(如图3所示)

(2)现金流量的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

财务部对现金收支直接管理,由于企业的每项活动都涉及资金筹集与运用,因此财务部门责无旁贷地要承担起现金流量的管理责任。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安全在控的现金流量管理模式,加强资金信息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二是优化资金调配,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存量资金收益;三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持续的财务资源的支持,实现现金流量的动态平衡。

(3)现金流量管理责任部门

各部门都参与了现金流量管理的各项活动,以现金流量管理流程为基本线,对现金流量进行分解,设置责任部门和管理职责(如表3所示)。

3 对下属单位推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为代表的集约化管理

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实施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是资金集约化管理的主要外在表现形式,电网企业应针对下属单位类型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电网企业的下属单位有两种类型: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以地市供电企业为代表,子公司以电力施工、设计、制造等单位为代表,但部分省级电网公司可能还有一类特殊的子公司,即近几年因电力体制改革接管的原趸售县级供电企业,广东电网公司即有50家县级供电企业子公司。对分、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基本策略如图4:

(1)母、分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

母、分公司资金集约管理主要采用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目前我国各省级电网公司基本上都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机构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分离运作,收入账户只收不支(除向上级账户归集资金外),支出账户只支不收(除收上级资金核拨外)。分公司所有收入定期归集至省公司,支出资金由上级单位按资金预算分次核拨,有效地提升了母公司资金集中度,极大地减少资金在分公司的分散沉淀。

尽管省级电网企业已经实施母、分公司全面资金两条线管理,但具体精细化管理程度方面还是有一定提升空间,比如收支账户实现零余额管理。地市分公司实施集中结算等等,通过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资金归集、资金支付模式,可以进一步降低分公司资金余额,母、分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优化策略如下表(如表4所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母、分公司资金支出集中管理业务提升的重点是实现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和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两个方面。

在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模式中,省公司不再对地市分公司拨款,地市分公司也不再对县级分公司拨款,地(市)、县级公司日间的资金支出在省公司给地(市)、县公司支出账户核定的支用额度之内透支对外支付,日终。由上级账户自动补足下级账户资金,依次填平各地(市)、县公司支出户透支资金。显然,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比支出资金分次划拨式管理更加有效地减少了资金存量占用。

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管理意味着县级分公司的资金支出业务统一集中到地市分公司结算,县级分公司只保留确实需要属地化管理的资金支付业务,如地方税费等,实施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管理后,减少了一级资金运动环节,省、地市、县三级支出级次压缩为省、地市两级级次,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和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相结合,更是相得益彰,资金集中管理成效非

同一般。

(2)母、子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

省级电网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集中于对分公司的管理,而子公司由于运作的独立性,过去往往游离于资金集中管理范围之外。但是子公司资金分散沉淀也很大,没有为集团有效盘活利用,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对子公司的资金集约化管理主要有两方面策略(见表5)。

在资金分散管理模式下,子公司保函保证金率主要靠自己与银行谈判。势单力薄,省公司通过建立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利用集团信用,可以有效降低子公司的保函保证金率,从而可以盘活子公司大量保函资金。

国内外企业集团主要采取。资金池管理方式实施对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具体又可以细分为名义资金池(子公司资金无需划转、现金头寸集团共享)和集团账户管理等形式。集团账户管理是总部对子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比较好的形式,具体做法上。省公司(总部)设立一级账户,所属子公司属地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集团二级账户,一级账户作为总账户对二级账户资金的流量和存量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实现对子公司的资金收入归集和子公司支出资金的实时下拨。通过实施集团账户管理。建立省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池,可以有效集中子公司资金,并根据子公司资金周转情况。调剂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余缺,而且不影响子公司的业务运作,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流动更趋合理,有效盘活子公司闲置资金,提高了集团资金利用率,同时还实现了对子公司的资金运作监控。

4 全面实施银行账户的优化配置,构筑资金集约化运作的基础平台

省级电网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数量多。银行账户设置庞杂,资金运作链条长,导致资金运作效率低下和存在资金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构筑以资金集中运作1分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子公司集团账户管理)为基础、高度精简的收支账户体系势在必行,根据供电类、施工类、中心机构等不同特点,通过制订各单位账户设置原则及账户控制标准,建立公司系统账户标准管理体系。

5 建立以资金管理(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为平台的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通过集团内部专设的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实施资金集约化管理,讨论最多的是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本文也将结台电网公司实际进行一定切入。在具备资金结算中或财务公司后,本文前述讨论的母、分公司、母、子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可以依托资金结算中或财务公司来实现。其实整个资金集约化运作体系都与之密切相关。由于省级电网公司一般只能成立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成立后则代表省公司总部及财务部具体担负部分资金集约化管理职能(具体见下文描述)。而省级电网公司与财务公司则更多的是一种资金业务合作关系。本节重点讨论相关职能及其对内部现金流控制影响。

(1)资金结算中心

资金结算中心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成员单位、成员企业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集团财务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结算中心主要职能如下:①集中管理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的现金收入,各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收到现金收入时,都必须转账存入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挪用;②核定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③统一拨付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因业务所需要的货币资金,监控货币资金的使用方向;④统一对外筹资,确保整个集团的资金需要;⑤办理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的往来结算,计算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资金结算中心具体运作模式本文不再赘述,可参考相关文献。

从资金结算中心核心职能设置上来看,主要覆盖资金收支管理、对外筹资和内部结算,将上述财务业务归并给作为财务部门的一个内设独立机构――资金结算中心独立进行运作,主要是为了发挥资金结算中心的专业化和集中管理优势。依托资金结算中心平台,不仅依然可以实现本文前述分、子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目标,而且还对分、子公司资金管理产生了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那就是可以实现集团成员间内部结算管理,即将内部成员间原先的独立资金结算活动转化为“内部会计工作”,不需借助银行和资金运动即可由资金结算中心完成集团内部成员的内部交易结算。

省级电网公司一般下属分、子公司数量较多,分、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量较大。特别是内部供电企业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交易,采用以省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为平台的内部结算交易模式后。不仅可以节省大量资金交易成本。还可以大量减少资金在基层单位的运动与沉淀,总部对分、子公司的现金流管理更加集中有效,资金风险更加降低。

(2)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主要职能:①通过在企业集团内部转账结算等加速资金周转;②通过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注入少量资金,解决集团内部产品购销两方面的问题;③运用同业拆借、发行债券及新股,从事外汇及有价证券等手段,为集团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并成为集团的融资中心;④将集团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或投向高效的产业和行业,或者用于集团本身发展的项目,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⑤通过对集团内部提供担保、资信调查、信息服务、投资咨询等为企业集团各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因此财务公司不仅可以实现资金结算中心职能,还具备更多强大的金融功能。现在我国两大国家电网公司都已成立财务公司,各省级电网公司通过与系统财务公司合作,可以实现资金收付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和结算管理等方面的集约化管理。资金结算方面。不仅可以实现内部资金结算。还可以实现对外资金集中支付。

(3)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结合模式

在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都具备的情况下。重点是如何有效融合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各自优势。形成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公司一体化有机运作的资金管理体系。对于省级电网公司而言,资金管理中心是其内设专业职能机构,财务公司则是上级开设的系统内专业金融机构,那么合理的分工是由资金结算中心行使公司总部资金集中运作具体管理职能,由财务公司承担资金(内部和对外)结算功能和金融功能。资金结算中心和成员单位则以在财务公司统一开设的母子账户(类似于前文所述“集团账户”,资金结算中心为一级账户、成员单位为二级账户)形式体现资金集中管理关系。

(三)电网企业现金流量循环与规划管理

“资金之于企业如同血液之于人体”。人体内的血液如果整体流动不畅或是某个部位梗塞,人就要生病。企业也是一样,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动力,是企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价值载体。如果资金流动迟缓甚至资金链出现断裂,企业的经营管理将无以为继。从

这个角度讲。对于电网企业而言,资金链安全的意义不亚于电网生产安全。企业现金管理的基本目的是保障资金链安全,既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现金需求,降低流动性风险,又不使企业保留有过多的现金余额,达到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而这主要依赖于现金流量循环周转和现金流量动态规划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现金流量循环周转和现金流量规划动态管理体系,确保资金链安全和运作高效。

1 现金流量循环周转

利用现金流量分析,寻找现金流量循环周转规律,确定现金流量有序在控;根据现金流量循环周转规律,统筹安排资金收付,确定应收应付管理政策,充分利用现金流量周转空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

2 现金流量规划管理

以预算和现金流量趋势为基础。构建各级现金流量规划模型,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县级供电企业现金流量规划管理,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现金流量规划体系,自下而上、综合筹划,测算合理资金存量,实施资金控制,确保现金流量规范有序;预测资金余缺,合理安排投融资。(如图5所示)

(1)中长期现金流量规划: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中长期现金流量规划,对全局资金进行规划。

(2)年度现金流量规划:在公司年度预算的基础上进行年度现金流量规划,按现金流量趋势分解到季、月、旬、日,并根据现金流量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滚动调整。实行“年预算、季计划、月平衡、旬调度、日安排”的管理方法。

(3)合理资金存量测算:根据收支预算及趋势,测算资金缺口及其概率、资金支付需求与比例,作为确定合理资金存量的依据,并以此来控制实际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4)资金余缺管理:根据现金流量规划与合理资金存量,预计资金余缺,在资金有溢余时选择适当的投资产品增加资金收益。在资金有缺口时筹集资金补足缺口,满足资金支付需求。

(四)电网企业融资管理

电网企业自有资金积累相对于巨大的资金需求而言显得严重不足,资金来源方面一直严重依赖于外部融资,而且融资规模巨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因此融资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融资管理的目标就是融资结构最优、融资成本最低。在保证偿债能力和资金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融资方式,科学确定债务结构,努力挖掘公司资金潜力,降低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率。融资管理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融资政策管理:研究国家宏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确定融资管理政策:二是融资方式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研究融资组合,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如图6所示);三是构建融资的统一管控模式:各下属单位融资由公司本部集中管理,通过融资集中审批、完善月度融资等方式,逐步构建集中管控的融资模式。

融资管理方面可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依靠现金流量动态管理,科学确定公司资金支出规模、台理测定资金存量。预测资金缺口,为融资决策提供有效支持。二是坚持“以收定支”和加大资金挖潜力度,减少外部融资依赖度。逐步引导付款时间和收款时间匹配,从源头确保资金的动态平衡。减少对外部融资依赖。采取优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归集分公司自留资金、采用集团账户盘活子公司闲置资金和盘活履约保函保证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自有资金潜力,不仅有效减少外部融资依赖度,而且还做到提前还款。三是运用法人账户透支产品推迟外部融资。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事先向银行申请账户透支额度,账户透支额度可循环使用,增强企业资金周转能力,有效预防流动性风险。合理推迟外部融资。四是制定合理融资策略。结合公司资金周转特点和融资需求,采用短期融资券、循环额度贷款、中期票据、财务公司长短期贷款、银行项目贷款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外部融资成本。五是充分把握国家货币政策调整时机。进行贷款置换。降低融资成本。六是加强负债率控制。研究制定资产负债率控制方案,分析影响资产负债率的关键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债务结构,统筹安排增供扩销、成本控制、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率、降低资金存量、利用公司信用适度延长工程款支付时间等措施,坚持按需提款。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稳健范围以内。

(五)电网企业投资管理

以电网企业巨大的外源融资需求,资金投资业务相对较少,投资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投资政策管理:根据资金市场状况和公司风险偏好,确定公司投资管理政策,提高资金收益:二是投资运作管理:对资金集约化管理盘活的资金或暂时闲置资金按照公司投资政策进行短期投资,或投向高效的产业和行业,或者用于集团本身发展的项目,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往往以委托贷款形式用于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所需。三是投资监控管理:关注市场情况。对已有的投资进行密切监控,降低投资风险。

(六)电网企业资金分析与监控

资金分析与监控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为资金管理决策提供辅助支持,作为防范资金风险的有效有段发挥预警作用。一是资金分析:建立各级单位资金分析模板,从易到难、由粗到细、逐步缩小分析周期,分层面、分阶段推行。二是资金监控:与主要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互联,搭建适应公司资金管理运作要求的信息平台,监控各单位资金运转情况,结合资金分析的结果,实施实时监控、事前监控、事后监控,建立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各类监控指标。三是资金报告:建立标准化资金报告模板,实现对现金流量管理全方位的监测报告。

(七)构建资金集约化管理的保障体系

资金管理运作体系的有效运作离不开相关保障措施,主要是制度标准、配套措施、评价考核、信息系统四大保障措施,制度标准明确统一规范、配套措施提供实施保证、评价考核作为激励手段、信息系统实现技术支撑。

1 建立制度标准

制度标准将明确资金管理运作的原则、职责、内容、方式,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制度和标准化的模型模板将作为资金管理运作的基础和依据。

2 采取配套措施

资金集约管理模式的变革将会带来经营管理模式的变革,公司资金运作方式、资金计划管理方式、外部银行服务等均需要适应这一变化而采取相应措施(如表6所示)。

3 实施评价考核

建立分层次、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经营绩效的提高,关键指标:资金集中率、资金周转率、基层资金存量、综合融资成本、资金上缴率、资金计划准确率。

4 搭建信息系统

资金集约化管理需要借助先进的信息系统支持,通过先进的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和银行信息网络及银企互联技术支持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有效运作。资金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架构比较复杂,先进性、安全性要求高。具体应根据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运

作体系及其业务组成来予以搭建。

三、结语

通过创新和实施资金集约化管理举措,建立资金集约化管理运作体系,着力提升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可以为企业集团赢得更好的资金运营综合效益,实现资金运作更加安全、资金运作更加高效、资金效益更加明显的资金管理目标。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了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提升路径

通过构建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为集团资金集约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系统及方向性指引。

(二)账户结构体系得到有效精简

银行账户体系作为资金运作的基础结算平台,随着资金集约化的实施将得到精简优化。以支持集团资金高效运转,同时也大量减少了因为“资金链”长所带来的资金运作风险。

(三)资金运作更加高效

依托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资金被高效集中到总部统筹运作,避免了在基层的“沉淀”,内部资金得到盘活和集中高效使用:现金流动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资金支出以“最低现金存量满足业务结算需求”的方式进行管理,内部营运资金需求和电网投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四)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融资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依托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通过内部资金盘活和资金支出有效控制,集团整体资金需求得到有效降低。外部融资依赖度减少,融资规模受到有效控制。

(五)资金交易和融资成本有效降低

依托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集团内部资金结算方式节约了大量资金交易成本,而融资规模的有效控制和融资方式的有效管理则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六)资金风险得到有效预防

资金集约化精简优化了银行账户体系,同时集团内部资金业务受到集中管控与高度监管,大量减少了内部资金风险点,另外,资金高效统筹运作管理有效提升了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的能力。

(七)财务结构保持稳健,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依托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通过资金收支的有效管理,融资需求有效降低,集团负债水平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集团财务结构保持稳健水平。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研究/周骏 庞圣玉 李舒林

【摘要】电网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面临庞大的现金流量和投融资规模,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和满足企业内部资金流动性需求。并在此前提下有效提升资金运作效益,成为摆在电网企业面前的严峻课题,解决之道是实施资金集约化管理。文章以省级电网公司为主要讨论对象,综合借鉴当今资金集约化管理理论与实践,提出“以资金集约化运作体系构建为牵引、以具体创新资金管理举措为支持”的资金集约化管理思路。并对资金集约化运作体系具体组成内容和可行的资金管理措施选择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

【关键词】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

一、引言

电网企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企业,年度运营资金规模巨大,不仅有着巨大的营运现金流入,同时也有着巨大的营运现金流出和电网投资支出。并且还有着数额巨大的外部融资。面对庞大的现金流量和投融资规模,如何通过资金集约化管理运作实现电网企业资金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有效控制,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和满足企业内部资金流动性需求。并在此前提下如何有效提升资金运作效益,成为摆在电网企业面前的严峻课题。也是电网企业每年都认真思考、不断寻求突破的财务管理工作重点。本文将以省级电网公司作为资金集约化管理的主要讨论对象来展开论述。

二、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有效选择

企业提升资金集约化管理的具体实施选择多种多样,通过实施“以资金集约化运作体系构建为牵引、以具体创新资金管理举措为支持”的管理思路可以有效提升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营综合效益,具体论述如下:

(一)电网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构建

很多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历经多年,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后也取得了一定的集约化管理成效,但是资金集约化管理往往只是局部改进,缺乏系统性构架和未来业务蓝图总体设计,资金集约化管理整体提升路径不清晰。俗话说,规划是先导,谋定而后动,因此,科学规划资金集约化管理目标和资金集约化管理运作体系。为资金集约化管理提供业务蓝图指引显得至关重要。

资金管理运作体系蓝图可以规划为(见图2):以现金流量为管理对象,在构建“制度标准、配套措施、评价考核、信息系统”四大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以“现金流量控制管理”为核心、以“现金流量循环与规划管理”为基础、以“融资管理和投资管理”为重点、以“资金分析监控”为控制的现金流量全方位管理。提高资金集中率和资金周转率、降低下属单位资金余额,实现融资成本综合最低,实现资金规范、高效运作。

(二)电网企业现金流量控制管理

现金流量控制管理是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的核心,本文将作重点讨论,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 科学制定集团资金管理政策,系统建立内部资金管理“价值观”

资金管理政策可谓是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工作的“基本法”,是企业现金流量控制的基本政策依据,是规范企业资金运作基本秩序的基石,资金管理政策缺失或者缺乏合理性、系统性,都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资金管理的混乱。我们认为,电网企业资金管理的“价值观”,即资金管理主要核心政策可以建立如下:

2 建立科学的现金流量管理组织体系,确保现金流量有序在控运作

企业资金管理组织体系是资金一切活动的管理主体。建立科学的现金流量管理机制同样非常重要,核心是构建集团总部多层次现金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以财务部门为现金流量综合管理部门、其他核心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现金流量有序在控运作。

(1)构建组织架构(如图3所示)

(2)现金流量的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

财务部对现金收支直接管理,由于企业的每项活动都涉及资金筹集与运用,因此财务部门责无旁贷地要承担起现金流量的管理责任。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安全在控的现金流量管理模式,加强资金信息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二是优化资金调配,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存量资金收益;三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持续的财务资源的支持,实现现金流量的动态平衡。

(3)现金流量管理责任部门

各部门都参与了现金流量管理的各项活动,以现金流量管理流程为基本线,对现金流量进行分解,设置责任部门和管理职责(如表3所示)。

3 对下属单位推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为代表的集约化管理

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实施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是资金集约化管理的主要外在表现形式,电网企业应针对下属单位类型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电网企业的下属单位有两种类型: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以地市供

电企业为代表,子公司以电力施工、设计、制造等单位为代表,但部分省级电网公司可能还有一类特殊的子公司,即近几年因电力体制改革接管的原趸售县级供电企业,广东电网公司即有50家县级供电企业子公司。对分、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基本策略如图4:

(1)母、分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

母、分公司资金集约管理主要采用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目前我国各省级电网公司基本上都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机构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分离运作,收入账户只收不支(除向上级账户归集资金外),支出账户只支不收(除收上级资金核拨外)。分公司所有收入定期归集至省公司,支出资金由上级单位按资金预算分次核拨,有效地提升了母公司资金集中度,极大地减少资金在分公司的分散沉淀。

尽管省级电网企业已经实施母、分公司全面资金两条线管理,但具体精细化管理程度方面还是有一定提升空间,比如收支账户实现零余额管理。地市分公司实施集中结算等等,通过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资金归集、资金支付模式,可以进一步降低分公司资金余额,母、分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优化策略如下表(如表4所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母、分公司资金支出集中管理业务提升的重点是实现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和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两个方面。

在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模式中,省公司不再对地市分公司拨款,地市分公司也不再对县级分公司拨款,地(市)、县级公司日间的资金支出在省公司给地(市)、县公司支出账户核定的支用额度之内透支对外支付,日终。由上级账户自动补足下级账户资金,依次填平各地(市)、县公司支出户透支资金。显然,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比支出资金分次划拨式管理更加有效地减少了资金存量占用。

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管理意味着县级分公司的资金支出业务统一集中到地市分公司结算,县级分公司只保留确实需要属地化管理的资金支付业务,如地方税费等,实施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管理后,减少了一级资金运动环节,省、地市、县三级支出级次压缩为省、地市两级级次,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地市分公司集中结算和支出账户日间透支管理相结合,更是相得益彰,资金集中管理成效非同一般。

(2)母、子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

省级电网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集中于对分公司的管理,而子公司由于运作的独立性,过去往往游离于资金集中管理范围之外。但是子公司资金分散沉淀也很大,没有为集团有效盘活利用,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对子公司的资金集约化管理主要有两方面策略(见表5)。

在资金分散管理模式下,子公司保函保证金率主要靠自己与银行谈判。势单力薄,省公司通过建立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利用集团信用,可以有效降低子公司的保函保证金率,从而可以盘活子公司大量保函资金。

国内外企业集团主要采取。资金池管理方式实施对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具体又可以细分为名义资金池(子公司资金无需划转、现金头寸集团共享)和集团账户管理等形式。集团账户管理是总部对子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比较好的形式,具体做法上。省公司(总部)设立一级账户,所属子公司属地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集团二级账户,一级账户作为总账户对二级账户资金的流量和存量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实现对子公司的资金收入归集和子公司支出资金的实时下拨。通过实施集团账户管理。建立省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池,可以有效集中子公司资金,并根据子公司资金周转情况。调剂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余缺,而且不影响子公司的业务运作,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流动更趋合理,有效盘活子公司闲置资金,提高了集团资金利用率,同时还实现了对子公司的资金运作监控。

4 全面实施银行账户的优化配置,构筑资金集约化运作的基础平台

省级电网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数量多。银行账户设置庞杂,资金运作链条长,导致资金运作效率低下和存在资金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构筑以资金集中运作1分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子公司集团账户管理)为基础、高度精简的收支账户体系势在必行,根据供电类、施工类、中心机构等不同特点,通过制订各单位账户设置原则及账户控制标准,建立公司系统账户标准管理体系。

5 建立以资金管理(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为平台的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通过集团内部专设的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实施资金集约化管理,讨论最多的是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本文也将结台电网公司实际进行一定切入。在具备资金结算中或财务公司后,本文前述讨论的母、分公司、母、子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可以依托资金结算中或财务公司来实现。其实整个资金集约化运作体系都与之密切相关。由于省级电网公司一般只能成立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成立后则代表省公司总部及财务部具体担负部分资金集约化管理职能(具体见下文描述)。而省级电网公司与财务公司则更多的是一种资金业务合作关系。本节重点讨论相关职能及其对内部现金流控制影响。

(1)资金结算中心

资金结算中心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成员单位、成员企业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集团财务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结算中心主要职能如下:①集中管理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的现金收入,各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收到现金收入时,都必须转账存入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挪用;②核定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③统一拨付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因业务所需要的货币资金,监控货币资金的使用方向;④统一对外筹资,确保整个集团的资金需要;⑤办理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的往来结算,计算成员单位和成员企业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资金结算中心具体运作模式本文不再赘述,可参考相关文献。

从资金结算中心核心职能设置上来看,主要覆盖资金收支管理、对外筹资和内部结算,将上述财务业务归并给作为财务部门的一个内设独立机构――资金结算中心独立进行运作,主要是为了发挥资金结算中心的专业化和集中管理优势。依托资金结算中心平台,不仅依然可以实现本文前述分、子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目标,而且还对分、子公司资金管理产生了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那就是可以实现集团成员间内部结算管理,即将内部成员间原先的独立资金结算活动转化为“内部会计工作”,不需借助银行和资金运动即可由资金结算中心完成集团内部成员的内部交易结算。

省级电网公司一般下属分、子公司数量较多,分、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量较大。特别是内部供电企业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交易,采用以省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为平台的内部结算交易模式后。不仅可以节省大量资金交易成本。还可以大量减少资金在基层单位的运动与沉淀,总部对分、子公司的现金流管理更加集中

有效,资金风险更加降低。

(2)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主要职能:①通过在企业集团内部转账结算等加速资金周转;②通过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注入少量资金,解决集团内部产品购销两方面的问题;③运用同业拆借、发行债券及新股,从事外汇及有价证券等手段,为集团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并成为集团的融资中心;④将集团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或投向高效的产业和行业,或者用于集团本身发展的项目,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⑤通过对集团内部提供担保、资信调查、信息服务、投资咨询等为企业集团各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因此财务公司不仅可以实现资金结算中心职能,还具备更多强大的金融功能。现在我国两大国家电网公司都已成立财务公司,各省级电网公司通过与系统财务公司合作,可以实现资金收付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和结算管理等方面的集约化管理。资金结算方面。不仅可以实现内部资金结算。还可以实现对外资金集中支付。

(3)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结合模式

在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都具备的情况下。重点是如何有效融合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各自优势。形成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公司一体化有机运作的资金管理体系。对于省级电网公司而言,资金管理中心是其内设专业职能机构,财务公司则是上级开设的系统内专业金融机构,那么合理的分工是由资金结算中心行使公司总部资金集中运作具体管理职能,由财务公司承担资金(内部和对外)结算功能和金融功能。资金结算中心和成员单位则以在财务公司统一开设的母子账户(类似于前文所述“集团账户”,资金结算中心为一级账户、成员单位为二级账户)形式体现资金集中管理关系。

(三)电网企业现金流量循环与规划管理

“资金之于企业如同血液之于人体”。人体内的血液如果整体流动不畅或是某个部位梗塞,人就要生病。企业也是一样,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动力,是企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价值载体。如果资金流动迟缓甚至资金链出现断裂,企业的经营管理将无以为继。从这个角度讲。对于电网企业而言,资金链安全的意义不亚于电网生产安全。企业现金管理的基本目的是保障资金链安全,既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现金需求,降低流动性风险,又不使企业保留有过多的现金余额,达到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而这主要依赖于现金流量循环周转和现金流量动态规划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现金流量循环周转和现金流量规划动态管理体系,确保资金链安全和运作高效。

1 现金流量循环周转

利用现金流量分析,寻找现金流量循环周转规律,确定现金流量有序在控;根据现金流量循环周转规律,统筹安排资金收付,确定应收应付管理政策,充分利用现金流量周转空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

2 现金流量规划管理

以预算和现金流量趋势为基础。构建各级现金流量规划模型,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县级供电企业现金流量规划管理,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现金流量规划体系,自下而上、综合筹划,测算合理资金存量,实施资金控制,确保现金流量规范有序;预测资金余缺,合理安排投融资。(如图5所示)

(1)中长期现金流量规划: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中长期现金流量规划,对全局资金进行规划。

(2)年度现金流量规划:在公司年度预算的基础上进行年度现金流量规划,按现金流量趋势分解到季、月、旬、日,并根据现金流量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滚动调整。实行“年预算、季计划、月平衡、旬调度、日安排”的管理方法。

(3)合理资金存量测算:根据收支预算及趋势,测算资金缺口及其概率、资金支付需求与比例,作为确定合理资金存量的依据,并以此来控制实际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4)资金余缺管理:根据现金流量规划与合理资金存量,预计资金余缺,在资金有溢余时选择适当的投资产品增加资金收益。在资金有缺口时筹集资金补足缺口,满足资金支付需求。

(四)电网企业融资管理

电网企业自有资金积累相对于巨大的资金需求而言显得严重不足,资金来源方面一直严重依赖于外部融资,而且融资规模巨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因此融资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融资管理的目标就是融资结构最优、融资成本最低。在保证偿债能力和资金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融资方式,科学确定债务结构,努力挖掘公司资金潜力,降低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率。融资管理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融资政策管理:研究国家宏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确定融资管理政策:二是融资方式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研究融资组合,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如图6所示);三是构建融资的统一管控模式:各下属单位融资由公司本部集中管理,通过融资集中审批、完善月度融资等方式,逐步构建集中管控的融资模式。

融资管理方面可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依靠现金流量动态管理,科学确定公司资金支出规模、台理测定资金存量。预测资金缺口,为融资决策提供有效支持。二是坚持“以收定支”和加大资金挖潜力度,减少外部融资依赖度。逐步引导付款时间和收款时间匹配,从源头确保资金的动态平衡。减少对外部融资依赖。采取优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归集分公司自留资金、采用集团账户盘活子公司闲置资金和盘活履约保函保证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自有资金潜力,不仅有效减少外部融资依赖度,而且还做到提前还款。三是运用法人账户透支产品推迟外部融资。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事先向银行申请账户透支额度,账户透支额度可循环使用,增强企业资金周转能力,有效预防流动性风险。合理推迟外部融资。四是制定合理融资策略。结合公司资金周转特点和融资需求,采用短期融资券、循环额度贷款、中期票据、财务公司长短期贷款、银行项目贷款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外部融资成本。五是充分把握国家货币政策调整时机。进行贷款置换。降低融资成本。六是加强负债率控制。研究制定资产负债率控制方案,分析影响资产负债率的关键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债务结构,统筹安排增供扩销、成本控制、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率、降低资金存量、利用公司信用适度延长工程款支付时间等措施,坚持按需提款。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稳健范围以内。

(五)电网企业投资管理

以电网企业巨大的外源融资需求,资金投资业务相对较少,投资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投资政策管理:根据资金市场状况和公司风险偏好,确定公司投资管理政策,提高资金收益:二是投资运作管理:对资金集约化管理盘活的资金或暂时闲置资金按照公司投资政策进行短期投资,或投向高效的产业和

行业,或者用于集团本身发展的项目,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往往以委托贷款形式用于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所需。三是投资监控管理:关注市场情况。对已有的投资进行密切监控,降低投资风险。

(六)电网企业资金分析与监控

资金分析与监控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为资金管理决策提供辅助支持,作为防范资金风险的有效有段发挥预警作用。一是资金分析:建立各级单位资金分析模板,从易到难、由粗到细、逐步缩小分析周期,分层面、分阶段推行。二是资金监控:与主要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互联,搭建适应公司资金管理运作要求的信息平台,监控各单位资金运转情况,结合资金分析的结果,实施实时监控、事前监控、事后监控,建立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各类监控指标。三是资金报告:建立标准化资金报告模板,实现对现金流量管理全方位的监测报告。

(七)构建资金集约化管理的保障体系

资金管理运作体系的有效运作离不开相关保障措施,主要是制度标准、配套措施、评价考核、信息系统四大保障措施,制度标准明确统一规范、配套措施提供实施保证、评价考核作为激励手段、信息系统实现技术支撑。

1 建立制度标准

制度标准将明确资金管理运作的原则、职责、内容、方式,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制度和标准化的模型模板将作为资金管理运作的基础和依据。

2 采取配套措施

资金集约管理模式的变革将会带来经营管理模式的变革,公司资金运作方式、资金计划管理方式、外部银行服务等均需要适应这一变化而采取相应措施(如表6所示)。

3 实施评价考核

建立分层次、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经营绩效的提高,关键指标:资金集中率、资金周转率、基层资金存量、综合融资成本、资金上缴率、资金计划准确率。

4 搭建信息系统

资金集约化管理需要借助先进的信息系统支持,通过先进的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和银行信息网络及银企互联技术支持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有效运作。资金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架构比较复杂,先进性、安全性要求高。具体应根据企业资金集约化管理运作体系及其业务组成来予以搭建。

三、结语

通过创新和实施资金集约化管理举措,建立资金集约化管理运作体系,着力提升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可以为企业集团赢得更好的资金运营综合效益,实现资金运作更加安全、资金运作更加高效、资金效益更加明显的资金管理目标。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了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提升路径

通过构建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为集团资金集约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系统及方向性指引。

(二)账户结构体系得到有效精简

银行账户体系作为资金运作的基础结算平台,随着资金集约化的实施将得到精简优化。以支持集团资金高效运转,同时也大量减少了因为“资金链”长所带来的资金运作风险。

(三)资金运作更加高效

依托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资金被高效集中到总部统筹运作,避免了在基层的“沉淀”,内部资金得到盘活和集中高效使用:现金流动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资金支出以“最低现金存量满足业务结算需求”的方式进行管理,内部营运资金需求和电网投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四)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融资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依托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通过内部资金盘活和资金支出有效控制,集团整体资金需求得到有效降低。外部融资依赖度减少,融资规模受到有效控制。

(五)资金交易和融资成本有效降低

依托资金集约化管理体系,集团内部资金结算方式节约了大量资金交易成本,而融资规模的有效控制和融资方式的有效管理则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六)资金风险得到有效预防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7

一、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核准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有关建设许可文件的依据。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可行性研究对拟建项目如何合理利用土地的设想提出了办法和措施,国家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可根据可行性研究具体审查用地计划,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可行性研究为确保项目达到环保标准,提出了治理措施和办法,这些信息可作为环保部门对项目进行环评、具体研究治理措施,签发项目建设许可文件的主要依据。

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谁收益”的原则,并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国家改革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并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按照核准制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就拟建项目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申请核准。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是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的主要依据。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即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拟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等,都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要明确或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投资决策和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确定项目是否进行投资决策和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一个投资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很难凭经验或感觉进行投资决策。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资体制的改革,把原来由政府财政统一投资的体制变成了由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的多元投资格局,打破了由一个业主建设单位无偿使用的局面。因此投资者和国家审批机关需要通过投资决策前的可行性研究,明确该项目的建设地址、规模、建设内容与方案等技术上是否可行,法律上是否允许的评价结果,确定对此项目是否应该进行投资、如何进行投资以及哪种投资方案能取得最佳的投资效果等,避免项目方案的多变造成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和时间的延误。

三、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单位筹措项目资金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单位筹措资金,特别是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向国家申请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也是其他投资者的合资理由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基本上都需要就其拟建设的项目进行权益和/或债务融资。凡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潜在的合伙人融资或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帮助它们了解拟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和所面临的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潜在合伙人或国家有关部门只有通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面、细致的分析评估,并认定项目确实可行后,才同意贷款、投资或进行资金补助。如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都要求把提交可行性研究作为建设项目申请贷款的先决条件。

同时,对于属国家计划综合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可行性研究是国家各级计划综合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调控管理,编制发展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的重要依据。由于建设项目尤其是大中型项目考虑的因素多,涉及的范围广、投入的资金数额大,可能对全局和当地的近、远期经济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比如有些工程项目耗资大、工期长,因此,这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内容就要更加详细,才能作为计划综合部门实际对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管理和编制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

四、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单位与各有关部门签订各种协议和合同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单位与各有关部门签订各种协议和合同的重要依据。一个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协作条件以及供电、供水、供热、通讯、道路运输、交通等很多方面,都需要与有关部门协作。而这些供应的协议、合同都需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商谈。近年来,国家提出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过去那种普遍存在的条块行政隶属关系和无经济责任的状况已大部分被合同经济关系所代替。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可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同国内或国外有关组织和生产业主签订项目所需的原材料、能源资源、运输、工程设施、工程发包、水电供应以及资金筹措等协议合同。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单位拟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供需采购计划的依据。可行性研究中对拟建项目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已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论证认为可行的,项目建设单位方可依据可行性研究拟定的新技术引进和采购新设备的计划。

五、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下阶段规划设计工作和编制初步设计的依据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8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规则。

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金融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金融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纳税。金融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一般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依法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金融企业按规定可以向其控股的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第八条金融企业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

(四)组织实施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

(五)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六)组织缴纳税金、规费;

(七)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八)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十)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十一)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额;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净资本负债率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逐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减少利率、汇率风险损失。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并按照规定控制总量和规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并及时结算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价款,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逃避税收。

第十五条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业务授权和具体操作程序,定期对账,制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

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投入的资金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账内核算。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依法受托发放贷款、经营衍生产品、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买卖黄金、管理资产以及开展其他业务,应当与自营业务分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责任,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金融企业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应当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为金融企业投资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资本规模控制表外业务总量。

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风险程度对表外业务进行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分支机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金融企业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条件具备的,可以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业务单元制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金融企业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监管,关注资金异常变动,监督并跟踪分析分支机构财务指标的情况,督促境外分支机构遵守所在国家(地区)关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资金筹集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金融企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接受货币出资,也可以接受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或者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金融企业接受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金融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计入资本公积。

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以借款、吸收存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向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费标准,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取得国家投资、财政补助等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资本金。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收益处理;

(四)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收益处理;

(五)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负债管理。

第五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向境外调度资金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管理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放中央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制定收账政策,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用货币对外投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但不得以国家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对外投资。

用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计价。

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权益,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支付投资款项,所需资金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不得在成本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并及时监控和考核投资项目的效益,落实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

向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收取、保管和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

收取抵债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确定接收价格,核实产权。

保管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安全、完整、有效的原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检查、账实核对。

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一般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抵债资产买受人。

抵债资产不得转为自用。因客观条件需要转为自用的,应当履行规定的程序后,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购建重要固定资产、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依据产业发展态势和技术进步的要求,结合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及其使用状况,确定折旧年限,选用折旧方法,按季(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经选用,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后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披露变更理由的,应当及时披露。

已交付使用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保险及其他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经营和管理责任。

变更无形资产权属时应当进行评估,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信贷资产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金融企业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处置主营业务所用资产,涉及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订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后执行。

金融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六章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金融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业务给付支出、业务赔款支出、保护(保障、保险)基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四条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支出的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除国家规定的专用账户外,金融企业每一独立核算单位分币种只能设立一个费用存款专户,除税金及附加、折旧、资产摊销、准备金和坏账损失以外的各项费用,应当从费用专户中开支。

金融企业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出国经费、董事会经费、捐赠等实行重点监控。

金融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防预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三十六条金融企业技术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

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

金融企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研发核心技术、促进安全营运、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金融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九条金融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四十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金融企业有权拒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

第四十一条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七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二条金融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单位职务所得收入,包括业务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佣金、手续费等,全部属于金融企业,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第四十三条金融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从事银行业务的,应当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从事其他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本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四)转作资本(股本)。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大)会决议,金融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金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第四十五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

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以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办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分配利润;

(二)没有取得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八章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

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分立,应当按照资产相关性或者业务相关性原则分割财产、承担债务,并明确分立后的产权关系。

对不能分割的财产,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由拥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金融企业合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金融企业或者新设的金融企业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合并后的产权关系。

金融企业合并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金融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采取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债义务。

第四十九条金融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签订托管经营合同,明确被托管企业的财务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财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责任。

受托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托管经营合同制定相关方案,重组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与债务、调整业务、安置职工。

托管经营合同没有约定且未经托管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同意,受托金融企业不得擅自改组、改制、转让托管金融企业,不得非法转移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和业务,不得以托管金融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财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条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资产管理,但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财政部门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金融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金融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一条金融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金融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二条金融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

金融企业自愿清算的,由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后执行。

金融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三条金融企业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四条金融企业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通告。

第五十五条金融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清算时发生的,以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九章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五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通过内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以及其他与金融企业有关的使用者报送,不得拒绝、拖延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五十八条金融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融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信息。

金融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财务评价制度,对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盈利状况和社会贡献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和考核有关金融企业的依据。

金融企业应当按财务评价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第六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谨慎、合法地保管、使用金融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损害金融企业利益。

第十章罚则

第六十一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一)不按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

(二)财务风险控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筹集和运用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不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资金账户的;

(五)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形成账外资产的;

(六)不按规定列支经营成本、费用的;

(七)不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的;

(八)不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的;

(九)不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的;

(十)不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的;

(十一)不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

(十二)其他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六十二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一)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

(四)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

第六十三条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六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过程中、、,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9

恒丰银行通过整合优化海量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资源,以了解客户、细分客户、服务客户为手段,打造了融智能获客、完整客户画像、产品推荐、市场跟踪、资讯推荐等全功能为一体的财富管理系统,改变了产品销售的传统模式,客户量和业务量等都得到了显著增长。

为整合优化全行资源,加强财富管理中心的运营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财富管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恒丰银行启动了财富管理系统的建设。财富管理系统基于恒丰银行自主设计开发的企业级大数据应用平台,利用海量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的低成本加工存储、快速统计分析、业务模型探索、实时分析与决策等能力,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工具、规范的理财服务流程,大力提升顾问式销售能力和专业化理财服务水平。

2016年初,恒丰银行正式启动财富管理系统建设,开始进行需求研制。2016年7月,系统完成一期上,主要实现了对理财经理的功能支持,包括理财工具、金融资讯、单目标规划、快速规划、基金投资组合规划、产品货架、客户视图等功能。2017年12月系统二期将上线,提供更多工具,主要有财富方案、财务诊断、全产品投资组合规划等功能。

本系统建设的目标是建立综合的财富管理方案平台,构建一整套完整的客户财富管理规划体系,为理财经理提供专业化的理财工具支撑,实现多维度客户细分,进而针对不同的细分客群提供差异化的规划服务。通过大量运用知识图谱、机器学习、智能推理引擎和自动规划等智能技术,充分挖掘行内外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信息价值,构建更加清晰和立体的客户视图,并通过优化组合产品方案、智能产品推荐等多种业务功能,以客户为中心设计出一套全面的财务规划方案。以及通过向其提供目标规划,理财、基金投资规划,投资组合方案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对客户的资产、负债和流动性进行管理,以满足客户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帮助客户达到降低风险、实现财富增值的目的。通过对财富客户全生命周期过程的服务,不断挖掘客户潜在价值,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最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贡献度。

面临挑战及实施过程

基于大数据平台建设的财富管理应用系统,目前在国内金融行业鲜有成熟、可借鉴的模型。如何依托大数据实现客户服务和业务创新,成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以客户为中心、以资产配置服务为核心的财富管理的关键。

但是,大数据带来的外部数据量是巨大的,并且数据碎片化严重,对客户同一特征的分析往往无法依赖单一的指标,需要从数据的不同维度综合考量。大量非结构化数据更需要整理和加工,需综合运用语义分析、知识图谱等多种技术手段进行分析,构建庞大的信息资讯库。

恒丰银行要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式发展的目标,需要更多地依托外部数据进行客户获取,进而构建完善的客户画像。如何从各渠道获取海量数据,并从纷繁复杂的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精细化地分析和判断,定位潜在客户并针对性地开展营销活动,是系统建设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如何通过新技术实现精准客户营销,向客户推荐既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又符合其购买习惯,构建千人千面的产品推荐和个性化的产品配置体系,同时推动利润增长,也是系统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另外,对于存量睡眠客户,还要考虑识别其是否具有潜在的高价值,并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激活。

为此,系统对客户进行了九大特征数百个标签的设置,对客户持有的产品亦赋予不同的属性以便更好地分析资产状况,在计算不同资产在实际持有过程中产生的损益和价值波动,需要将所有产品细分类都根据市场行情和产品特性赋予其流动性、风险性、收益性和市场方向等属性,每个资产类分别定义一套收益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并对所有的产品和资产以多种维度进行多方位的统计,每日需要处理的数据体量庞大。

系统通过组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相关技术,基于恒丰银行企业级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了海量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的低成本加工存储、快速统计分析、业务模型探索、实时分析与决策等需求。

财富管理系统以客户财务分析和产品组合分析为基础,以财富规划管理为前提,以资产组合配置和分析为核心,从风险、流动性、收益率等角度为客户制定合适的理财方案,配置合适的产品组合,包括有:

完善的客户财富管理规划体系,在不同维度,针对不同的客群,设计不同的规划服务:转化新客户的快速规划、挖掘客户需求的单目标规划和基金投资组合规划,以及针对高净值客户的全产品投资组合规划和综合规划;

全面的财富工具包,满足理财经理在实际营销中各种财务计算需求,通过引入外部数据模拟基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投资的损益,同时亦了解到同业机构同期发行的理财产品;

开放的产品货架,产品信息以更适应业务开展的结构展现,同时支持产品经理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灵活全面的客户管理,灵活调整客户归属,客户360度视图涵盖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工商信息、风险信息和财富信息,可对客户资产状况进行全面诊断,并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财富规划建议;

根据客群分析,由专业产品经理量身定制营销方案,一线销售人员可以在实际场景中迅速定位客户需求,吸引客户,并在营销过程中提升财富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全渠道互动式财富管理体验,提供线上智能服务。

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例10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

融资就是通过金融市场将货币资金由资金供给方融通到资金需求方。通过融资交易行为,资金供给方付出了资金而获得投资收益,而资金需求方付出成本获得了对资金的使用权,所以该交易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房地产开发融资是指为支持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的流通及消费,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房地产项目的生产、再生产及销售筹集与融通资金的金融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房地产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从数量上和时间上保证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对资金的需求,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房地产作为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开发所需占用的资金量非常庞大,加之项目开发周期长,资金周转较慢,房地产企业单纯依靠内部融资无法满足正常开发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外源性融资是房地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房地产企业对不同融资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其融资成本的大小,使房地产企业存在一定的融资风险。

二、融资风险的成因分析

(1)融资结构单一。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开发商的自有资金不足以满足投资需要,资金来源主要靠商业银行贷款支撑着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资金需求。而其他的融资方式如通过发行股票、债权融资,或者信托融资等在整个资金来源中占得比重相对较低。所以融资渠道过度集中于银行,一旦资金链的某一个环节断裂,房地产企业将面临相当大的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另外,由于银行信贷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要资金来源途径,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整个环节,因此商业银行也就承担了房地产投资的的主要风险。(2)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影响。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对银行信贷严重依赖,这就为国家通过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来调整信贷政策,进而对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进行调节奠定了基础。当前,一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方面进行规定,另一方面,对居民个人购房信贷进行严格限制,间接影响了房地产企业融资。(3)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等等。(4)缺乏科学理性的融资决策。一般房地产企业通常十分注重项目的前期设计和后期营销,而缺乏对融资问题科学、理性的决策,普遍依据经验进行决策。因而对整个开发过程中的资金运作成粗放型,并没有考虑如何令资金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从而在一定的融资量基础上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的问题。房地产开发的具体实践中,非理性因素对融资决策的影响是明显的。(5)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的比例失衡。我国资本市场刚刚起步,在结构方面存在着问题。从宏观结构看,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是单一品种主导的市场,以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比例甚小,整体融资格局非常单一。

三、融资风险的防范

(1)制定正确融资政策。房地产企业必须以推动投资政策和项目的贯彻和实施为着眼点,研究和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并在企业总体的发展和投资框架下,根据企业核心能力、投资项目或相关投资领域、方式、质量和财务标准的基本规范,通过计划的形式,对房地产企业整体的融资规模、资本配置结构、融资方式及时间进度等事先做出计划,统筹规划、协调安排。从政策上保证融资与投资项目运作的协调匹配,确保融资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2)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一是可适度放宽股票融资政策限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才能真正分散融资风险。二是培育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国家应适度放宽限制条件,增加发行长期债券的额度,可以为房地产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适时地开展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把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人、财、物与管理优势进行最优组合,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四是发展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大规模地推行房地产业投资基金将极大地提高中国经济的运行质量,成为多赢的融资渠道。(3)探索多元化组合融资模式。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一般较长,占用资金较多,风险相对比较高的特点,所以它对金融始终保持着很强的依赖性。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中保持着相当高的水平,一直是我国传统的房地产融资方式。随着银行信贷资金收紧,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多元化组合的融资方式。可以增加融资途径,减少对银行的依赖,缓解资金压力,增加金融抗风险能力,减少企业的融资风险。比如,可以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机构投资、自有资金+基金、自有资金+信托计划及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等融资组合。(4)推进间接融资形式多样化。我国是一个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国家,在较长一段时间里银行间接融资仍然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建议银行业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贷服务,如建立一种将中外银行、担保机构有效结合,为企业提供贷款的融资方式,具体可采取的模式,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企业、中资银行+担保企业甲+担保企业乙等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担保和抵押贷款。(5)控制融资质量。房地产企业应从融资的成本、风险、期限、便利性、稳定性、转换弹性以及各种附加的约束条款等诸方面制定出明晰的融资规定。对融资的质量标准加以合理的限定,使之成为提高融资质量,指导融资活动的依据。(6)监控融资过程。房地产企业在制定正确融资政策、确定融资的合理的资本结构及方法、确定融资渠道和还款计划后应对这一融资过程进行监控。企业应指定部门或人员审查融资项目是否纳入融资预算,是否符合预算的规定;随时掌握融资的进度、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有可能出现的问题;督促融资的执行部门及时将融资进度和各种具体情况向企业管理当局汇报;监控融入资金的按计划合理使用,避免随意改变融入的专项资金挪作它用,增大资金的使用风险。如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制止或向管理当局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7)合理安排还款计划。在融资期限内充分运用企业资本,灵活调度,避免资本闲置。确定不同时期融资本息的到期额度,结合企业的现金流量做出相应的安排,以确保融入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在规定的时间如期偿还。因此,企业在融资之初便应依据融资项目的运作规划和企业的经营预测情况做出还款计划。

目前的房地产融资体系对房地产企业、金融体系以及宏观调控与宏观经济都会产生不利影响。要防止此种情况出现,就要改变目前单一的房地产业融资模式,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最终形成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与风险分担体系。

参 考 文 献

[1]黄延宏.浅谈房地产业投资的融资风险[J].中国市场.2011(27):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