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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5 16:12:08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1

研究方法论规定着研究的出发点、路径及结论,因而在研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论进行考察,对于廓清当前农村经济研究指导思想、技术路线、成效并思考今后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论方向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考察

综观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不难发现实证研究是主流方法。所谓实证研究是指从大量的经验事实中通过科学归纳,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或规律,然后通过科学的逻辑演绎方法推导出某些结论或规律,再将这些结论或规律拿回到现实中进行检验的方法论思想。体现这种方法论思想的研究目的在于分析经济问题“是什么”,侧重于廓清经济活动的过程和后果以及经济运行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而不使用任何价值标准去衡量“是什么”是否可取。

首先,实证研究是我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主流方法。在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中,理论工作者主要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现状分析、特征分析、模式分析、关系或原因分析、制度变迁分析、行为分析、绩效分析等。另外,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是我国农村经济理论工作者的一贯传统,在目前的研究成果中,调查分析、调研报告占有相当比重。同时,近些年来,在原来模式分析的基础上,借用其它学科较为成熟的分析框架,在农村经济研究中逐步引入了案例研究方法,虽然这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多,但却昭示了实证研究倾向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其次,农村经济研究中的规范研究大都建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我国农村经济研究除了实证研究这一主流方法外,也运用了规范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是探讨经济运行“应该是什么”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主要依据一定的价值判断,给出达到这种价值判断的步骤。由于我国农村经济正处在体制和结构转轨时期,对今后的体制、制度及经济运行与结构“应该是什么样”的设计自然纳入了理论工作者的研究范围。但绝大多数规范研究是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几乎所有的规范研究都是对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趋势实证研究成果的进一步理论提炼,从而使规范研究本身带有浓厚的实证研究方法论色彩。

二、实证研究方法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主流方法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原因:西方经济学实证研究方法传统的复归

以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出版为标志诞生的西方经济学古典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明显的实证研究方法论传统。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们,以现实世界中大量的经验事实为根据,采用经验描述的方法,探寻事实的本质及各种事实之间的联系,并进而得出也同样属于经验性的结论和规律。尽管古典经济学家们在研究中也运用抽象演绎的研究方法,试图探寻错综复杂的经济世界各种事实与现象的具有抽象和一般意义的共性本质,但这种研究方法不仅不能增强经济学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反而成了经济学家们建立各自理论体系的根据,最终也未能取得主流地位。以马歇尔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继承了旧古典经济学实证研究的方法论传统。然而,新古典经济学之后并一度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新古典综合理论,并没有继承古典经济学的实证研究传统,而是在研究中借用了大量的数学方法,使西方经济学呈现出明显的数量化特征,但同时也使经济学与现实经济世界相去甚远。随着实践的发展以及因新古典综合理论与现实的脱节而导致的理论“贫乏”,诸多所谓非主流经济学,如比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供给学派等,纷纷涌现出来。这些经济学分支或学派,虽然理论内容各不相同,但其基本理论都建立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对以前经济理论脱离现实的理论假设、研究范式进行了修正,使经济学研究又回到现实世界中来,复归了实证研究的传统。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也越来越受到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影响,其实证研究方法传统及其复归,对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二)现实原因: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及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改革仍表现出很大的不彻底性,许多方面的改革还有待深化。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发展也因改革的滞后及原有制约因素迟迟得不到化解而进展缓慢。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正处在向纵深推进阶段,并具有很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在:(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仍很艰巨。土地制度改革还不深入,尤其是土地市场流转机制和制度还有待于探索和建立;农业经营组织制度还有待于创新和完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科技体制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农村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等等。尤其随着改革的向纵深推进,各种问题和矛盾交织在一起,强化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2)“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鼓励并允许对多种改革方式和途径进行探索,从而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生事物。这一方面激发了改革的活力,另一方面也会因对这些新生事物进行不断甄别而增加了改革的复杂性。(3)在改革发展的纵深推进阶段,既要避免改革的负面影响,又要把改革化作发展动力,在改革中谋发展,“鱼和熊掌兼得“,这本身就是极其艰巨的。(4)随着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所浮现出来的诸如地区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日益严重。这些问题的出现及其解决也增加了改革发展的艰巨性与复杂性。我国广大农村经济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对这种艰巨性、复杂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因而把探寻改革发展中的“经验事实”的本质及其内在的规律作为研究重点,在此背景下,其研究方法必然表现出向实证研究方法的倾斜。

三、几点思考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2

研究方法论规定着研究的出发点、路径及结论,因而在研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论进行考察,对于廓清当前农村经济研究指导思想、技术路线、成效并思考今后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论方向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考察

综观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不难发现实证研究是主流方法。所谓实证研究是指从大量的经验事实中通过科学归纳,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或规律,然后通过科学的逻辑演绎方法推导出某些结论或规律,再将这些结论或规律拿回到现实中进行检验的方法论思想。体现这种方法论思想的研究目的在于分析经济问题“是什么”,侧重于廓清经济活动的过程和后果以及经济运行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而不使用任何价值标准去衡量“是什么”是否可取。

首先,实证研究是我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主流方法。在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中,理论工作者主要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现状分析、特征分析、模式分析、关系或原因分析、制度变迁分析、行为分析、绩效分析等。另外,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是我国农村经济理论工作者的一贯传统,在目前的研究成果中,调查分析、调研报告占有相当比重。同时,近些年来,在原来模式分析的基础上,借用其它学科较为成熟的分析框架,在农村经济研究中逐步引入了案例研究方法,虽然这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多,但却昭示了实证研究倾向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其次,农村经济研究中的规范研究大都建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我国农村经济研究除了实证研究这一主流方法外,也运用了规范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是探讨经济运行“应该是什么”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主要依据一定的价值判断,给出达到这种价值判断的步骤。由于我国农村经济正处在体制和结构转轨时期,对今后的体制、制度及经济运行与结构“应该是什么样”的设计自然纳入了理论工作者的研究范围。但绝大多数规范研究是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几乎所有的规范研究都是对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趋势实证研究成果的进一步理论提炼,从而使规范研究本身带有浓厚的实证研究方法论色彩。

二、实证研究方法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主流方法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原因:西方经济学实证研究方法传统的复归

以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出版为标志诞生的西方经济学古典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明显的实证研究方法论传统。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们,以现实世界中大量的经验事实为根据,采用经验描述的方法,探寻事实的本质及各种事实之间的联系,并进而得出也同样属于经验性的结论和规律。尽管古典经济学家们在研究中也运用抽象演绎的研究方法,试图探寻错综复杂的经济世界各种事实与现象的具有抽象和一般意义的共性本质,但这种研究方法不仅不能增强经济学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反而成了经济学家们建立各自理论体系的根据,最终也未能取得主流地位。以马歇尔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继承了旧古典经济学实证研究的方法论传统。然而,新古典经济学之后并一度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新古典综合理论,并没有继承古典经济学的实证研究传统,而是在研究中借用了大量的数学方法,使西方经济学呈现出明显的数量化特征,但同时也使经济学与现实经济世界相去甚远。随着实践的发展以及因新古典综合理论与现实的脱节而导致的理论“贫乏”,诸多所谓非主流经济学,如比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供给学派等,纷纷涌现出来。这些经济学分支或学派,虽然理论内容各不相同,但其基本理论都建立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对以前经济理论脱离现实的理论假设、研究范式进行了修正,使经济学研究又回到现实世界中来,复归了实证研究的传统。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也越来越受到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影响,其实证研究方法传统及其复归,对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二)现实原因: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及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改革仍表现出很大的不彻底性,许多方面的改革还有待深化。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发展也因改革的滞后及原有制约因素迟迟得不到化解而进展缓慢。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正处在向纵深推进阶段,并具有很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在:(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仍很艰巨。土地制度改革还不深入,尤其是土地市场流转机制和制度还有待于探索和建立;农业经营组织制度还有待于创新和完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科技体制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农村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等等。尤其随着改革的向纵深推进,各种问题和矛盾交织在一起,强化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2)“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鼓励并允许对多种改革方式和途径进行探索,从而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生事物。这一方面激发了改革的活力,另一方面也会因对这些新生事物进行不断甄别而增加了改革的复杂性。(3)在改革发展的纵深推进阶段,既要避免改革的负面影响,又要把改革化作发展动力,在改革中谋发展,“鱼和熊掌兼得“,这本身就是极其艰巨的。(4)随着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所浮现出来的诸如地区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日益严重。这些问题的出现及其解决也增加了改革发展的艰巨性与复杂性。我国广大农村经济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对这种艰巨性、复杂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因而把探寻改革发展中的“经验事实”的本质及其内在的规律作为研究重点,在此背景下,其研究方法必然表现出向实证研究方法的倾斜。

三、几点思考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3

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实证研究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征。实证研究是法学学科中最常见的研究方法,它主要的特点是需要研究者亲自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观察以及总结。 

经济法实证研究是结合两个事物的特点而形成的,需要研究者根据当前发生的经济事件本身出发,搜集相关信息,然后对事件进行研究,找出其中在经济法方面的问题,并对应法律的相关规定给出相应的解释。 

二、经济法学实证研究的意义 

新兴起的经济法学,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经济法学是一门集经济、法律与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当前的经济法学研究主要还是从理论方面入手,而单纯的理论研究对于解决实际的经济问题又“心有余力不足”,理论指导只是单纯的以传统经验出发,并没有根据当下经济环境与问题发生的北京结合起来,脱离实际过于空泛,对于解决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显得过于落后。那么实证研究可以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摘取典型的经济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经济法的相关规定,给出一个实际性的解决建议与措施。 

三、在选题上,经济法学实证研究要符合我国国情 

当下的经济法学实证研究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并且被学者用以日常的研究。那么在选题方面学者们研究的问题一定要在跟紧时展的脚步同时,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情。以当下经济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为出发点进行选题研究。例如:普遍为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商品质量、售后维权等。有些社会突出问题实际上多与经济纠纷有关,那么以这些热点的社会问题作为研究方向,首先在取材上较为便利,热点问题在社会上被人们广为关注,当下发达的自媒体也使得群众对于当下的热点社会问题,能够自由的发表自己的看法,结合事件的社会影响度以及大众评价,可以作为实证研究中的重要参考资料,再结合经济法学中的相关理论,理论结合实际的研究问题,提出既符合经济法学相关规定,会顺应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相关论点,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四、论证与实证研究 

在法学实证研究中,相对于问题的提出,怎么去论证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才是最主要的。当下实证研究中的论证总是不能脱离陈旧的观念而独立进行思考,大部分的论证还是以既定的理论作为依据,缺乏创新性。那么在进行经济法学实证研究时,论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案例自身、既定经济法条例依据、社会经济发展背景、文化舆论背景等。论证时要区别于传统的论证思维,以现实中的实际出发,结合社会中的具体案例、热门案例进行实时性、有根有据的实证研究方法。 

经济法学实例研究方法的具体的实践包括:对具体的社会热点进行论证、对社会中具体存在的经济学案例进行论证、对有爭议的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论证等。 

五、结论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实证研究在经济法学的发展研究过程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式,它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潮流,以当下发生的典型或非典型的经济事件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实际发展的国情,使各种经济问题解决起来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更加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一条系统完整的解决措施。使经济社会能够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消费者或者经济主体能够知法守法,并且为这个新兴的经济学科提供强大的支撑力,从经济学的角度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向前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参 考 文 献 ] 

[1]李友根.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及运用[J].重庆大学学报,2012,14(5):56-58. 

[2]贾怀志.浅谈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J].赤子,2014,22(2):46-52.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4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01

宏观经济学是一门复杂的学科,其中充斥着许多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因此必须遵循某种方法论来减少这种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范式分别来阐述,指出研究宏观经济学问题必须注重与方法论的结合。

一、宏观经济学的特殊性

宏观经济学有其特殊性,正是由于这种特性使宏观经济研究变得复杂多变。一是,整体性。宏观经济的整体性是指宏观经济虽然针对不同的主体可能有不同的经济行为,而且经济行为的范畴会存在差异,但是从宏观层面的经济来讲,其整体性不可忽略。也就是说,社会也好,各级政府也罢,它们在宏观经济方面都必须以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必须相互配合以达到共同的目标。二是,社会性。宏观经济的社会性是指宏观经济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要从宏观的层面上把控整个国家乃至社会的经济局面,正如本文的前一部分所述,社会及各级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主体,使得它们的经济行为具有了一定的社会责任。三是,协调性。宏观经济的协调性是指通过宏观经济活动,要促进社会各个领域的共同而协调的发展。从历史的发展长河来看,任何一个阶段的发展与进步在不同利益群体方面都不可能以同样的速度进行,也就是存在着不同步性,在这种情况下,协调显得尤为重要。

二、宏观经济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宏观经济的特殊性的存在,要想准确研究宏观经济具有一定的难度。宏观经济研究成果普遍缺乏科学性和创造性。科学性是要求学术成果所表述的内容具有可靠性,体现在论据要准确翔实,文字表述精炼不可含糊其辞,许多经济学研究达不上要求。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要展现研究的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但实际上大多数研究成果不是材料堆砌,就是过多借鉴别人的理论缺乏自己的创见。像多数论文的文献综述部分都是材料堆砌而成,以时间为序最多,却没有时间地点提出理论的缘由等,这样的综述意义不大。研究成果中的模型的“借鉴”,几乎都是直接照搬国外的东西,再直接用中国的数据进行检验,而数据的质量又不高,只要得出结论就可以,不管其正确与否。

三、方法论的必要性

方法论的定义为多种多样,《韦伯斯特大学词典》将方法论定义为“做某件事,或为做某件事的方式、技术或过程”。但在《应用经济学方法论》这边书中,方法论一词实证指:给定领域中进行探索的一般方法的研究。因而,经济学研究方法论就是对经济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研究。书中方法一词指的是:用于完成一个既定目标的具体技术或工具,这种用法和国家科学院科学指导委员会的用法一致。在社会科学方面,社会研究方法是通过科学的方法,系统地收集和分析关于社会现象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本质和规律做出科学认识的活动,是设计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宏观经济学是建立在实践基础的研究,并没有一个成熟的科学的理论研究方法,如果认为宏观经济学科的理论不需要经过科学的检验和检测就能成功,这显然是不对的。现代宏观经济理论如果想要发展就必须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从而形成科学的行为准则,同时这种“行为准则”在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中形成科学的“方法论”。在宏观经济学科研究领域,“方法论”十分重要,它是现代科学和经济理论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因此,对我们科学地学习和研究宏观经济学科研究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

四、从社会科学方法论角度研究宏观经济理论

(一)实证主义

从研究特征来看,实证主义社会学对“科学建构”的强调依赖于把自然科学作为社会理论构造的模式,强调科学就在于说明现象的成因,对现象的未来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自然科学这种普遍性和精密性的精密性,主张重量化的研究方法,因此实证主义主张以事实说话,从宏观经验事实来研究宏观经济问题。定量研究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具体化,它侧重于对宏观经济数据的数量分析和统计计算。实际上,实证主义研究早已渗透到不管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研究有着其他方法所无法比拟的优点,如自行检验。实证主义在研究宏观经济中有很多的内在的检验,这些检验可以验证和控制经济学家在自己能力范围外的研究结论。

但是实证主义分析是基于特定引导假定下,而特定引导假定本身就存在主观性,而这两者又是无法隔离的,因此实证主义不是撇开价值观纯粹的科学研究,不同的经济经济学家对于同一现象的实证研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二)人文主义

经济学是关于人的学问,不仅要研究资源配置问题还要研究理想人行为的问题,经济学研究一方面要注重效率,另一方面还要关注人的伦理道德。经济学的核心和基础上价值论,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是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文主义强调收集信息,从整体上进行理解和诠释。它注重定性研究,并偏重本分析或叙事表达,它们认为人力的行为是多样化的,个人根据自己的实践情况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人文主义的社会价值是倾向于对人的个性的关怀。因此人文主义从定性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宏观经济问题,并让宏观经济理论向对人们有价值的方向发展。注重强调反对暴力,主张自由平等和自我价值体现的一种哲学思潮与世界观。自由公平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而宏观经济发展又必须以自由公平为基础和前提。

参考文献:

[1]沈军,白钦先.论金融研究方法论的范式转换[J].经济论坛,2006(5):123-128.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5

1、新的会计实务呼唤新的会计研究方法,新的会计研究方法催生新的会计理论,会计研究方法与会计理论相伴而生。“初期研究的障碍乃在于缺乏研究方法,无怪乎人们常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方法所获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方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因此我们的头等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巴甫洛夫,1995)①。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中也指出,会计理论的演进过程就是会计研究方法的演进过程。

2、会计研究方法是会计理论体系的核心。“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而成为一门学科,关键所在不是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研究方法”(加里。s.贝克尔,1992)。这不仅说明了经济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还将经济研究方法上升到与经济理论同等的高度。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吴水澎(1996)也曾说道:“我们认为会计研究方法是一种更为本质意义的理论,并把它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会计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3、会计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与层次性。不同的会计研究方法服务于不同的会计研究目的并形成不同的会计理论,目前会计研究方法有实证法、规范法、评估法等数十种,其多样性显而易见;同时多样性的会计研究方法又分处不同层次,有划分为传统方法与科学方法的(吴俊、段闻祥,1994),有分为上层哲学方法、中层一般科学研究方法及下层特殊研究方法的(卢永华,2000),有分为实证法与论述法的,也有分为实证研究、实验研究、分析研究、表述研究、会计史研究及其他研究的(苏锡嘉,1992)。

4、会计研究方法体系具有互补性。会计研究方法是个相互联系的有机体系,任何会计理论的研究都必须是多种会计研究方法的密切配合。实际上各种会计研究方法的界限并非那么清晰,如就很难严格区分归纳法与演绎法,熊彼特甚至曾经说过“要对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作清楚的区分近乎不可能也毫无意义”②。在会计研究方法体系中,各种会计研究方法取长补短密切配合,共同满足会计理论研究的需要,这由各自的优缺点所决定。以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为例,一些人认为,规范研究不可避免研究者的主观判断,“经济学之所以保留早期沉默科学的称号,是因为太多的经济学家一直试图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对待政策”,规范研究缺乏严格的证据支持,“不能用确凿的证据验证的理论是模糊不清的”,而实证研究的诞生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精密的科学、令人激动的科学”(张五常,2000)。但另一些人认为,实证研究也并非无懈可击,但我们并不会“仅仅因为理论无法完美地进行预测并不足以促使研究人员或使用者放弃该理论”(齐默尔曼,1999)。

二、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间,会计研究“采用了规范研究方法”(陈信元,1999);文革期间,“由于受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潮的影响,会计工作和会计理论研究都进入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陈信元,1999);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会计界才开始恢复性的工作,忙于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会计研究方法也只局限于规范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西方会计理论的引入以及新一代会计学者的成长,一些成熟的西方会计研究方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但尚未付诸实践。因此我们的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统计的内容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与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为主。

(一)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情况

总的来说,我国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较少。据笔者对《会计研究》创刊以来所刊文章的统计③,直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共计25篇。我国第一部西方译著是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实证会计理论》,我国第一部论述会计研究方法的专著是周忠惠编著的《会计研究方法论》,此后张朝据也出版了专门介绍实证研究方法的论著《实证会计研究入另外一些有关会计理论的著作都或多或少地介绍了会计研究方法,如吴水澎主编的《中国会计理论研究》。单从文章和论著的数量来看,我国对会计研究方法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但正是这些寥寥可数的文章为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和舆论宣传,直接推动了新会计研究方法的传播及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

我们的统计以《会计研究》为主,为了比较时有所参照④,还统计了《经济研究》上所刊文章中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按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问卷调查、案例研究⑤四类统计(见表1、表2),结果显示了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运用的现状。

1、会计研究方法单一,是制约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使我国的会计研究仅仅局限于规范会计行为而无法前瞻性解释、预见会计实务。

2、无论是会计还是其他学科的理论研究,研究方法均以规范研究为主,说明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水平总体偏低。同时期,美国最著名的会计专业刊物《ac-counting review》和《journal of accountancy》95%以上的文章都是实证研究。当然美国也有大量以规范研究为主的会计刊物,还不能妄下实证研究优于规范研究的结论,但有数据事实作为佐证总比逻辑演绎的结论更具说服力。

3、我国实证研究开始于1991年并逐年上升,现占文章总量约10%的份额。

4、会计研究方法有逐渐多样化的趋势。问卷调查一直被人们喜闻乐用,实证研究的比例逐年上升,案例研究在经济研究上广泛运用但会计研究未足够重视。

5、会计实验研究方法根本未被我国会计研究人员所接受。实验研究是指在一个模拟的环境中通过观察受试者的行为来检验假设的方法,用于管理控制与管理报酬方面问题的研究。这种方法在西方已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国内会计界尚未见到此类文章的发表。

(三)会计研究方法涉及的领域

由于规范研究涉及的领域过于广泛,我们只统计了其他三类所涉及的领域。

1、实证研究主要涉及的领域。这类文章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功能锁定或过度反应现象,如张人骥等的《上海证券市场过度反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研究,1998),沈艺峰与吴世农的《我国证券市场过度反应了吗?》(经济研究,1999),赵宇龙与王志台的《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锁定”现象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2)盈余管理或利润操纵,如陈小悦等《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经济研究,2000),陆建桥的讲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9);(3)资产重组,如陈信元等的《资产重组的市场反应——1997年沪市资产重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4)系统风险,如施东辉的《上海股票市场风险性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吴世农等的《我国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风险度量方法与金融资产配置模型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我国上市公司系统风险与会计变量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陈浪南等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0);(5)股利分配,魏刚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吕长江等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杨淑娥等的《我国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会计研究,2000);(6)资本结构,如陆正飞的《企业适度负债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忻文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分析》(经济研究,1997),陆正飞等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8),陈晓等的《债务融资是否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经济研究,1999),孙永祥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绩效》(经济研究,1999),陈晓等的《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经济研究,2000)。

2、问卷调查涉及的领域。问卷调查是采用邮寄方式从大范围的样本中收集跨部门或跨行业数据,进行行为描述和假设检验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缺点是,问卷设计和结果分析过程难以避免调查者的主观偏见,问卷回收率通常不高,回收样本的结构可能不同程度地脱离原抽样框架的结构设计,从而导致代表性偏差。但由于简单易行,还是受到了我国会计研究者的广泛青睐,问卷调查也成为最早运用的除规范研究方法以外的会计研究方法。我国会计研究问卷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裘宗舜的《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1988),曲晓辉的《关于我国会计准则建设问题的问卷调查及分析》(会计研究,1998),王立彦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会计研究,1998),林文雄的《中国管理会计实务调查报告》(会计研究,1998);吴联生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情况的调查》(经济研究,2001),南京大学会计系课题组的《关于中国会计、成本方法等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2000、2001)等。

3、案例研究涉及的领域。案例研究主要是一种定性研究,通过研究企业管理会计制度的运作,为大样本的实证研究提供微观基础,为新理论的构建提供素材和指导。案例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对组织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定性研究方法有较好的掌握。由于我国的会计教师和学生还不具备全面的素质,加之我国会计教学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我国目前的会计本科生、硕土生及博士生课程几乎没有涉及此类,会计教师也很少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尽管如此,我国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还是不乏优秀的案例教材和案例分析文章。比如:《企业改组、兼并与资产重组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的《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方法选择:案例分析与现实思索》(会计研究,2001),《管理会计运用与发展典型案例研究》课题组的《作业成本法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运用的案例研究》(会计研究,2001)等;除此外,还有大量的著作: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汤谷良编著的《点评中国财务案例》,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文贤编著的《中国会计案例选》,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宝震编著的《审计案例》,另外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乔世震编著的系列案例教材也很有影响力。

三、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运用情况之原因分析

上述统计显示,我国现阶段包括会计在内的经济理论研究仍以规范研究为主导,实证研究的比例约占10%,而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落后西方国家达半个世纪之多,我国的会计理论水平也远远落后于西方。究其原因是,实证研究主要用于资本市场研究与行为研究两大领域,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具备数学、统计、哲学、思维、逻辑、计算机、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

(一)实证研究方法在我国缺乏实践的基础

资本市场是实证研究赖以生存的土壤。虽说我国上市公司经过十数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质量还很差,不能纳入实证研究的范畴。

1、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自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近来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和财政部所作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的结果显示,这一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以这样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的实证分析的意义自然不大。

2.资本市场数据不全面,缺乏可比性。首先,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成长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呈几何增长,样本不具可比性。我国目前的实证研究中有相当比例的文章,存在用部分样本谁知总体量特征的逻辑错误。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形成的时间过短,还不能满足时间序列分析的需要,我国目前就有用三年时间的数据提炼出会计实务规律的实证研究。最后,我国没有权威的数据库系统,实证研究所需数据由研究者个人搜集,费时成本过大且真实性难以保障。

(二)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养这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我们还注意到了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发表实证研究论文的作者,赵宇龙、王志台、陈小悦、吴世龙、沈艺峰、原红旗、陈晓、吕长江、魏刚等人无一例外是学院派或有海外经历的工作者,而且集中于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精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等高校。这说明高校教师开了我国实证研究的先河,并艰难地扛起了实证研究的旗帜,但曲高和寡终难成气候。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训随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1、会计教学内容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时代需要。依据我国会计教学大纲,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按通才、通专兼顾、专才的目标培养,教学技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三个层次进行。通过登录主要财经院校网站,我们浏览了各院校会计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并作了粗略的比较,发现绝大部分院校的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均为会计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区别在于广度和深度的不同。遗憾的是,除了本科阶段开设有简单的经济数学与统计常识外,研究生阶段再没有这类课程。然而据笔者所知,美国的博士生有一年的时间学习数学和管理统计,而我国的会计教学根本上是轻视数学的。

2、会计教学观点落后,重理论灌输轻方法介绍。给我一条鱼我可以活一天,教给我钓鱼的方法我可以此过一生。我国的会计教育从来就是向学生灌输现有会计理论,一味告诉学生应该怎样做,从而批量生产了大量“死才”。只有加强会计研究方法介绍,告诉学生为什么这样做,才能培养出合乎时代要求的“活才”。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6

中图分类号:D9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6)06-0155-07

在法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根据研究中心和理论传承等影响因素形成诸多学术流派,如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弗吉尼亚法经济学派和耶鲁法经济学派等①。芝加哥大学作为法经济学的诞生地,以其为中心形成的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在法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和体系完善中起着引领作用,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法经济学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细梳法经济学发展的历史,从《法经济学杂志》在芝加哥大学创刊到罗纳德・科斯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从卡拉布雷西和阿尔钦把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的具体领域,到理查德・波斯纳出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和其引领的“法经济学运动”,再到行为法经济学、法与社会规范和法律博弈论等问题的深入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堪称法经济学发展史中里程碑意义的成果皆源于芝加哥大学或者与芝加哥大学有着不可割断的联结。

法经济学在经历初创、发展和完善阶段之后,朝着模型化、精细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近20年来,法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有哪些新的突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有哪些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这些理论的传承和新的发展呈现出怎样的特点?这是本文要阐述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基础:重新认识功利主义与法经济学的关系

(一)法经济学视角中的功利主义

从学说史的角度考察功利主义,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作为19世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哲学学说或者说是一场哲学思潮,功利主义深深影响着法学的发展进而形成法理学领域非常重要的法学流派――功利主义法学派。杰里米・边沁作为功利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其在功利主义法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他主张“立法者要想保障社会的幸福,就必须努力达致四个目标:保证公民的生计(口粮)、富裕、平等和安全”[1]。同时认为,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判断一个国家幸福和昌盛的标准。在边沁系统论述功利主义与国家、立法的关系时,并没有真正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此意义上,功利主义并没有和经济学联手形成对法学理论的实质性植入和改造,这也就为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探讨功利主义是否能够成为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提供了空间。

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审视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功利主义既是一种个人道德的理论,也是一种社会正义的理论。好人就是努力最大化幸福总量的人,而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最大化幸福总量的社会”[2]51。功利主义是一种既塑造好人又能成就好的社会的理论,从功能和价值层面看,它是一种评价标准,而作为评价标准其终极目标在于追求社会正义的实现――最大幸福。波斯纳作为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集大成者,在30多年前便奠定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基调。但是波斯纳对于功利主义的态度并非完全肯定。因为边沁在论述功利主义时,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范围和边界[2]32-33,86,波斯纳认为,边沁从最大幸福或效用原则演绎出他关于立法改革的理念,并且转化成一系列在他手上变得非常细致的公共政策。但是效用原则把边沁带向了两个方向――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和深入的、道德化的并常常是家长式的政府干预。但是他又认为,可以把财富最大化理解为有限制的功利主义。。范围的不确定性和边界的模糊性使很多法律问题无法用准确的经济学方法进行定量计算并进行有效的经济分析。功利主义虽然有诸多不确定性,但是这种不确定性也成就了它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这些不确定性的理由不足以否认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作为法经济学理论基础的功利主义

近15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开始重新认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法经济学理论中,经常被述及的是法经济学的经济学基础,而没有关注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因为在法经济学的发展早期,特别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过度强调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应用,所以出现其他学派对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这种研究视角和方法的抨击。伴随着法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们逐渐认识到,法经济学的研究应该是从法学和经济学的双向视角中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只能作为研究法律现象、分析法律问题的方法,而无法成为其法理基础。

波斯纳在《法官如何思考》一书中,对于功利主义的态度相比于之前的论著发生了转变。他在论述“司法行为的九种理论”中,提到“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理论视法官为理性、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他有一个效用函数,像经济学家那样称呼指导理的复合目标”[3]。这里的“效用最大化”原则实质上与功利主义理论中的效用原则不谋而合。在研究司法行为过程中,波斯纳修正了原来“财富最大化”的判断标准,转而使用“效用最大化”。司法效用或者司法效用函数可以说是功利主义效用原则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同时,法官是理性并且自利的,这里的自利与边沁提出的“避苦趋乐的自利原则”一致。虽然波斯纳并没有明确指出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奠定了法经济学分析的法理基础,但是效用原则成为所有法律问题的客观评价标准,而自利选择也在人们的理性选择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功利主义作为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最直接的体现是在刑事法律领域。法经济学的研究扩展到非市场领域之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许多学者关注对犯罪与刑罚进行经济分析的法理基础问题。在功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法律规范是控制或者降低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损害的一种手段。根据对于产生最大幸福的能力而评价一种刑罚的正当性,通过预防或者遏制而降低犯罪率从而实现刑罚对社会总幸福的效果[4]。以波斯纳为代表的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强调对于犯罪成本的计算,并通过刑罚的实施来降低犯罪率或者遏制犯罪发生,从而实现社会总幸福或者社会总福利的增加。对于刑法的经济分析是法经济学最近几年研究的重要方向,不断强调细致的实证研究

See Alan O.Sykes. New Directions in Law and Economics[J]. The American Economist, 2002, 46:10-21.。理查德.H.麦克亚当斯认为,法官对于一些罪犯适用假释或者缓刑不判处监禁,而是在这些罪犯实施其他犯罪时才被判处监禁的原因在于从降低司法成本的角度考虑,并且期待社会总福祉的增加See Richard H.McAdams. Present Bias and Criminal Law[J]. University of Illions Law Review, 2011,5:116.。这种对于定罪量刑的观点是功利主义在刑法领域的典型体现。

正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法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找到实质的渊源和最原初的基石。虽然在法经济学发展早期,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们认为要在边沁的功利主义与法经济学运动之间确立一种因果联系十分困难,但是伴随着法经济学运动的深入推进,法经济学向非市场领域蔓延和渗透,具体到刑法与刑罚的功利主义分析,其本质就是关于刑法和刑罚的经济分析,就必须回归到功利主义这个理论起点和法理基础上。

二、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的广泛应用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方法源自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实证主义思想。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法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方法,它包括社会调查、历史研究、比较研究、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等一系列的方法。“法理论应该避免牵涉到探讨道德判断之一般地位的具争议性之哲学理论”[5]。一般遵循从假设研究命题开始,确定具体的研究样本,进行量化分析这样的研究路径。实证研究的方法是在价值中立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其研究结果最大限度地排除了非理性因素的制约以保证其具有客观性和说服力。从近期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看,实证研究方法受到越来越多的芝加哥学者的关注和青睐。

法经济学的原生点是为了研究普通法,但是伴随着法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法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几乎囊括了法学研究的各个部门。实证研究的方法也伴随着法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扩大而向纵深发展。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法经济学的研究进展进行评估并对其影响进行定量分析。确定研究样本之后有针对性地搜集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并且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库资源进行分析和比较,从而得出说服性和客观性较强的结论。法经济学的这种实证研究的进路虽然在初始阶段会增加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本,但是从总的收益来看,解决法律问题的成本是降低的。早在20世纪90年代,威廉.M.兰德斯和波斯纳就通过对索引数据库、法律学者和法学杂志的数据的量化分析来评估法经济学的影响See William M.Landes & Richard A.Posner.The Influence of Economics on Law: A Quantitative Study[R]. Chicago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1992,9:51.。这种全新的引文分析方法一开始遭到很多批评,但是这种技术方法和推理路径都是客观准确的,得出的结论自然具有说服力。经过近20多年的法律理论和实践考验,这种量化分析的方法在研究法学的新兴领域和创新理论中尤为适用。

兰德斯认为,通常情况下,实证分析方法在法经济学中的运用没有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广泛。而且他认为这可以从经济因素上解释。在学术市场中,学者通过比较收益和成本来选择研究的论题。因此法经济学的研究者更趋向于选择理论性强的论题,因为他们能够保证理论问题比实证问题有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收益。但是,他通过对美国《法律研究杂志》和《法经济学杂志》发表文章的类型进行定量分析,对比实证研究的文章和理论研究的文章数量发现,在同样的时间段内(以过去30年发表同样的文章数量计算),《法经济学杂志》发表的实证研究文章的数量是《法律研究杂志》文章数量的两倍多。而在对《法经济学杂志》文章的统计中超过80%的文章使用的是实证分析方法,《法律研究杂志》中使用实证分析方法的文章主要集中在普通法的经济分析和程序法的经济分析方面 See William M.Landes.The Empirical Side of Law & Economics[J].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3,70:168-171.。鉴于兰德斯对于文章数据的分析不只是芝加哥学者在上述杂志发表的文章,所以,通过对文章数量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在法经济学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偏好实证研究的方法,而不仅仅限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

实证研究的方法尤其明显地体现在近几年对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研究中。对司法行为进行实证研究,是用数量经济学的理论分析近年的诸多数据和司法行为,对现实的司法效用函数进行一系列的实证研究 See William M.Landes & Richard A.Posner.Rational Judicial Behavior: A Statistical Study[R], 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2008,404:1.。如前所述,司法效用最大化是在法经济学的视角下分析司法行为追求的目标,而善用司法效用函数来计算一系列司法行为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就不可避免。通过司法效用函数的现实模型来解释司法行为,并通过实证的分析检验来拓展在联邦法院中运用丰富的统计数据的方法。李・爱波斯坦、兰德斯和波斯纳通过设问的方式提出,为什么以及何时上诉法院的法官,包括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和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会提出异议。传统的解释是当他们不同意多数意见时会提出异议,但是这种解读是建立在对法官们的激励措施不完全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在此意义上,我们引入“异议规避”异议规避(dissent aversion),是指有时候法官即便在不同意多数意见的时候,依然不会提出异议。异议(aversion)是近些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在研究行为法经济学中最常使用的一个概念。“这种激励预测的现实概念,这一概念不适用于最高法院”[6]23。提出异议其实是增加了多数意见的成本,因为当提出异议时,持多数意见的人会考虑修改他们的意见以期解决异议的问题[6]13。通过提取最高法院的具体案件,对异议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三人通过列出诸多表格的形式,设定异议函数,运用数学公式定量计算异议的成本和收益问题,最终解释异议规避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对于实证研究方法在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中的广泛应用,波斯纳在《不确定性、经济危机和法经济学的未来》的演讲中给出了这样的评论,即“经济学更脆弱、提供了更少的理解经济行为和改善经济政策的有效基础。这应该是对实证研究重要性的一个提示。大量的经济学研究是理论性的,大量的经济政策是基于粗略(但归纳)的现象,而不是细心的实证研究。幸运的是,实证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包括法律经济学,快速发展的领域……对法律经济学假设的实证检验在近期无论在期待和深度上均有了长足的进展”[7]。这些都昭示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法经济学的研究已经步入富有希望的实证研究阶段,同时这一阶段也是法经济学发展的关键阶段,关系着未来法经济学发展的总体走向。实证研究方法的深入推进为法经济学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的扩大和深化提供了方法指引,为法经济学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新内容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三、研究内容: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内容

(一)对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

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解释法律的效果和内容构成了法经济学最核心的组成部分,而对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正是伴随着实证研究方法的广泛应用和行为经济学的兴起而出现的。作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法经济学研究内容最新动向的代表,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尤为关注这方面的研究,以凯斯.R.桑斯坦为代表,直至今日依然引领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方向。

行为法经济学所关注的行为与法学概念中的法律行为有别。行为法经济学关注的是现实的人类(真实的人)行为对于法律的意义(例如法律如何实际影响人们的行为,法律怎样改善人们的生活等),而不是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假设的“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和真实人区别在于,经济人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假设,具有完全理性,能够作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真实人是有限理性、有限意志和有限自利的集合体。。而法律行为作为法学体系中最为关键性的概念,研究指向社会人所实施的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研究进路决定了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实则处在一种起步的初始阶段。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是,“通过提出一个法律经济分析行为方法的体系框架,然后用行为知识对法律经济学一直关注的主题提出具体的模型和方法”[8]。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和研究范式在一定程度上质疑法经济学已有的理论成果,包括理性选择理论和科斯定理。

桑斯坦认为,法经济学的未来在于对决策进行全新和更好的理解和选择。例如,法律体系经常要求法官或者陪审团作出某些判决,同时要把这些判决转化为一定金额来衡量。这种转化如何发生?是否能够做好?研究表明,在很多情况下,这些规范判决是非恣意且可预测的。但是,当规范判断转化成不受限制的金额时会遇到很多困难,例如对于诽谤、性骚扰、痛苦和伤害等损害赔偿的认定See Cass R. Sunstein.Behavioral Analysis of Law[R]. Chicago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1997, 46: 17-18.。也就是说,在市场之外或者说在非市场领域,把规范判断转化为可量化的金额存在着问题。这种论断的提出实质上是对法经济学已有研究理论和成果的质疑。因为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和成果显示科斯定理有时候是不正确的。同时可以看到,“法律内容中的标准经济理论,是基于不恰当地限制潜在的解释范围,即法官确定的最优(或次优)规则,以及被利益集团拉选票决定的寻租式立法。行为经济学提供了潜在解释的其他来源――其中最突出的是对公平的感知……行为法经济学的方法对如何使法律体系更好地运转提供了很多具有新意的对策。这些对策能够降低分析的成本”[9]。

行为法经济学的方法虽然能够为法律体系的运转和完善提供动力,但是也有诸多局限性,它受到解释维度、制度背景和规范难题的制约 See Daniel A.Farber.Toward a New Legal Realism[J].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1, 68: 296- 302.。所以行为法经济学应该克服这些局限性才能向前发展。随着研究的深入,法经济学学者发现,个体在经常反复面临一个选择时会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则,通过对这种重复行为进行法律的实证分析得出,法律体系已经采用各种机制来克服概率匹配引起的低效率问题 See Ehud Guttel and Alon Harel.Matching Probabilities: The 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of Repeated Behavior [J].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5,72: 1235-1236.。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同时整合了经济学、行为理论和法学的相关理论,不同理论的相互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整个社会如何在法律的影响下灵活而又高效地运转 See Owen D. Jones, Erin O’Hara O’Connor, and Jeffrey Evans Stake.Economics, Behavioral Biology, and Law[J].Supreme Court Economic Review, 2011,19:141.,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是行为法经济学研究要达致的目标。

(二)对法与社会规范的研究

对社会规范的研究是近几年法经济学研究中非常重要、发展较快的领域,对法与社会规范的关注也是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的新方向。如果说罗伯特.C.埃里克森的《无需法律的秩序:邻里如何解决纠纷》一书是法经济学研究中关注社会规范研究的开创性著作的话,那么波斯纳的儿子埃里克.A.波斯纳所著的《法律与社会规范》便是社会规范研究的集大成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埃里克.A.波斯纳把社会规范视为“法律的非合作机制”,通过研究发现,“即使没有法律,或者法律没有效力,大多数人在大部分时间里也会抑制自己,不会有的行为”[10]5。这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空白地带,所以必须找出人类遵守社会规范的原因,才能沿着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继续前行。

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理性个体使自己不断适应集体的规范和惯例,并按照它们的要求行事,但大部分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依赖于人类行为的理性选择模式,而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诸如社会规范的力量在个人决策中发挥的作用。对社会规范进行研究强调被习惯、风俗、传统和社会规范所浸润的价值观影响下的人类行为,这种研究意味着一定行为模式的产生不仅能通过法律变更,也可以通过习惯、风俗、传统和社会规范的改变而实现[11]。这种研究进路不同于法学研究的传统进路,而是采用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它实质上触及了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法经济学对社会规范问题的关注最终还是回归到法理层面的基础问题上来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法与社会规范关系的研究发现,“非法律制裁在家庭生活中比在普通商业生活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10]105。人们以社群为单位生活,社会规范在一个社群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不能忽视社会规范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作用,尤其是作为社会重要组成单元的家庭,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缔结婚姻和组建家庭的过程中,人们又会使用策略博弈的方法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或者实现幸福的最大化,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博弈理论可以为理解社会行为提供补充。“进化博弈论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包括管理组织关系、婚姻、团体表现和集体决定等在内的其他社会规范形式”[12]。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近几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行为法经济学的关注和对社会规范的研究逐渐深化,并且引起了对与之相关理论的重新认识和探讨。从20世纪末期到现在,法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日趋多元化,对行为法经济学和法律与社会规范的研究只是这些多元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很多新内容,诸如对包括种族主义等在内的人权法的经济分析,对法律博弈论的专门论证和对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的经济分析。

四、结语: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的新特征

芝加哥法经济学派近20年对基础理论和方法的关注,使法经济学研究在传承历史的同时又积极面对未来。回归法理研究的基础和根基问题,真正使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融入法学研究之中,注重实证研究方法,保证了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说服力。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一些新内容,使法经济学的研究在兼具宏观和微观的同时其研究视野更加开阔,研究领域和内容更加全面。纵观近20年法经济学发展的新动向,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是法经济学发展中的亮点。芝加哥大学作为法经济学理论的诞生地,其研究的理论和内容以芝加哥大学为中心,辐射、引领并影响美利坚乃至全世界的法经济学研究。概括而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发展呈现出前沿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特征。

第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基础理论的研究具有前沿性。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的前沿性集中体现在其研究内容的前沿性上。芝加哥大学的学者走在法经济学研究的最前沿,相比耶鲁法经济学派、弗吉尼亚法经济学派等其他法经济学派而言,其研究视野开阔,研究触角敏锐,能够洞察到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走向。例如,波斯纳和芝加哥大学的学者展开了对法官行为、法官薪资和司法效用函数等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 See Stephen J. Choi, G. Mitu Gulati, and Eric A. Posner.Are Judges Overpaid? A Skeptical Response to the Judicial Salary Debate[J]. Journal of Legal Analysis. 2009,1:47-48.。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对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研究,早于美国其他法经济学派,耶鲁学派紧随其后开始关注司法行为的法经济学问题。同时对环境法的经济学分析也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关注的前沿问题之一。随着气候变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开始关注环境法的经济分析。埃里克.A.波斯纳和桑斯坦专门撰文就气候变化进行法经济学分析,讨论气候变化与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关系问题 See Eric A. Posner and Cass R. Sunstein[R].Climate Change Justice.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07,354:1-6.,这就把环境法的经济分析推到了法经济学研究的前沿位置,进而引起诸多学者对于环境法问题的经济学解读和研究。同时,对于法律博弈论的研究也是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的前沿问题。由此可见,前沿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为关键的特征。

第二,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发展具有系统性的特征。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自成体系,既有对历史理论的承继和深入研究,又有对前沿问题的关注和创新研究。交易成本理论、实证的科斯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 实证的科斯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区别在于法律的效用。实证的科斯定理认为,当交易成本为零时,不管如何对合法权利进行初始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达到最佳配置。规范的科斯定理认为,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生活中,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和经济学基础 笔者认为,上述理论构成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和经济学基础,但是不能成其为法理基础。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应该回归到法理学的问题和范畴内进行考量和解析,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派的理论和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成就了法经济学的发展,功利主义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起点和法理基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至今,其理论体系一脉相承。科斯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作为法经济学研究的发端,继而把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引入法经济学的研究中,把产权制度作为核心制度并视为稀缺资源。如果说科斯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奠基人,那么波斯纳便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至今的关键性人物。波斯纳始终关注法经济学研究最前沿的理论问题,或者说他引领法经济学研究的前沿。他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广泛运用到到部门法的分析之中,尔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其他学者全面系统地进行部门法经济学的研究。芝加哥大学法经济学派的研究是把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之中,其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可以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始终在自身构筑的理论体系中寻求自我发展并借鉴吸收其他学派的理论和观点以期自我突破和完善。在此意义上,系统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根本的特征。

第三,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具有针对性的特征。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没有宏观的论述和阐发,而是始终针对具体问题而进行,关注社会现实和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例如,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关注移民法的经济分析,很多学者针对移民政策和移民法的修改问题运用法经济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并给出可行性建议See Adam B. Cox and Eric A. Posner.Delegation in Immigration Law[R]. 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11,572:2-4.。对于移民带来的种族歧视问题,有学者针对种族主义进行法经济学研究。同时针对性别歧视问题和反向歧视问题在内的国际人权法问题进行经济分析,还有学者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经济学分析,探讨不公平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等See Omri Ben-Shahar.One-Way Contracts: Consumer Protection without Law [R].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R]. 2009,484:37-38. Omri Ben-Shahar and Carl E.Schneider.The Failure of Mandated Disclosure[R].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10,516:62-66.。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是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部门法的问题进行事无巨细的法经济学分析,微观法经济学问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宏观法经济学问题的解决。这种有针对性的研究使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在对很多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上相比其他学派而言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说,针对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显著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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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7

1、新的会计实务呼唤新的会计研究方法,新的会计研究方法催生新的会计理论,会计研究方法与会计理论相伴而生。“初期研究的障碍乃在于缺乏研究方法,无怪乎人们常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方法所获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方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因此我们的头等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巴甫洛夫,1995)①。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中也指出,会计理论的演进过程就是会计研究方法的演进过程。

2、会计研究方法是会计理论体系的核心。“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而成为一门学科,关键所在不是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研究方法”(加里。S.贝克尔,1992)。这不仅说明了经济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还将经济研究方法上升到与经济理论同等的高度。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吴水澎(1996)也曾说道:“我们认为会计研究方法是一种更为本质意义的理论,并把它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会计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3、会计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与层次性。不同的会计研究方法服务于不同的会计研究目的并形成不同的会计理论,目前会计研究方法有实证法、规范法、评估法等数十种,其多样性显而易见;同时多样性的会计研究方法又分处不同层次,有划分为传统方法与科学方法的(吴俊、段闻祥,1994),有分为上层哲学方法、中层一般科学研究方法及下层特殊研究方法的(卢永华,2000),有分为实证法与论述法的,也有分为实证研究、实验研究、分析研究、表述研究、会计史研究及其他研究的(苏锡嘉,1992)。

4、会计研究方法体系具有互补性。会计研究方法是个相互联系的有机体系,任何会计理论的研究都必须是多种会计研究方法的密切配合。实际上各种会计研究方法的界限并非那么清晰,如就很难严格区分归纳法与演绎法,熊彼特甚至曾经说过“要对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作清楚的区分近乎不可能也毫无意义”②。在会计研究方法体系中,各种会计研究方法取长补短密切配合,共同满足会计理论研究的需要,这由各自的优缺点所决定。以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为例,一些人认为,规范研究不可避免研究者的主观判断,“经济学之所以保留早期沉默科学的称号,是因为太多的经济学家一直试图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对待政策”,规范研究缺乏严格的证据支持,“不能用确凿的证据验证的理论是模糊不清的”,而实证研究的诞生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精密的科学、令人激动的科学”(张五常,2000)。但另一些人认为,实证研究也并非无懈可击,但我们并不会“仅仅因为理论无法完美地进行预测并不足以促使研究人员或使用者放弃该理论”(齐默尔曼,1999)。

二、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间,会计研究“采用了规范研究方法”(陈信元,1999);期间,“由于受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潮的影响,会计工作和会计理论研究都进入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陈信元,1999);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会计界才开始恢复性的工作,忙于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会计研究方法也只局限于规范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西方会计理论的引入以及新一代会计学者的成长,一些成熟的西方会计研究方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但尚未付诸实践。因此我们的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统计的内容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与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为主。

(一)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情况

总的来说,我国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较少。据笔者对《会计研究》创刊以来所刊文章的统计③,直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共计25篇。我国第一部西方译著是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实证会计理论》,我国第一部论述会计研究方法的专著是周忠惠编著的《会计研究方法论》,此后张朝据也出版了专门介绍实证研究方法的论著《实证会计研究入另外一些有关会计理论的著作都或多或少地介绍了会计研究方法,如吴水澎主编的《中国会计理论研究》。单从文章和论著的数量来看,我国对会计研究方法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但正是这些寥寥可数的文章为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和舆论宣传,直接推动了新会计研究方法的传播及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

我们的统计以《会计研究》为主,为了比较时有所参照④,还统计了《经济研究》上所刊文章中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按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问卷调查、案例研究⑤四类统计(见表1、表2),结果显示了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运用的现状。

1、会计研究方法单一,是制约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使我国的会计研究仅仅局限于规范会计行为而无法前瞻性解释、预见会计实务。

2、无论是会计还是其他学科的理论研究,研究方法均以规范研究为主,说明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水平总体偏低。同时期,美国最著名的会计专业刊物《AC-countingReview》和《JournalofAccountancy》95%以上的文章都是实证研究。当然美国也有大量以规范研究为主的会计刊物,还不能妄下实证研究优于规范研究的结论,但有数据事实作为佐证总比逻辑演绎的结论更具说服力。

3、我国实证研究开始于1991年并逐年上升,现占文章总量约10%的份额。

4、会计研究方法有逐渐多样化的趋势。问卷调查一直被人们喜闻乐用,实证研究的比例逐年上升,案例研究在经济研究上广泛运用但会计研究未足够重视。

5、会计实验研究方法根本未被我国会计研究人员所接受。实验研究是指在一个模拟的环境中通过观察受试者的行为来检验假设的方法,用于管理控制与管理报酬方面问题的研究。这种方法在西方已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国内会计界尚未见到此类文章的发表。

(三)会计研究方法涉及的领域

由于规范研究涉及的领域过于广泛,我们只统计了其他三类所涉及的领域。

1、实证研究主要涉及的领域。这类文章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功能锁定或过度反应现象,如张人骥等的《上海证券市场过度反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研究,1998),沈艺峰与吴世农的《我国证券市场过度反应了吗?》(经济研究,1999),赵宇龙与王志台的《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锁定”现象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2)盈余管理或利润操纵,如陈小悦等《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经济研究,2000),陆建桥的讲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9);(3)资产重组,如陈信元等的《资产重组的市场反应——1997年沪市资产重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4)系统风险,如施东辉的《上海股票市场风险性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吴世农等的《我国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风险度量方法与金融资产配置模型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我国上市公司系统风险与会计变量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陈浪南等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0);(5)股利分配,魏刚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吕长江等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杨淑娥等的《我国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会计研究,2000);(6)资本结构,如陆正飞的《企业适度负债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忻文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分析》(经济研究,1997),陆正飞等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8),陈晓等的《债务融资是否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经济研究,1999),孙永祥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绩效》(经济研究,1999),陈晓等的《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经济研究,2000)。

2、问卷调查涉及的领域。问卷调查是采用邮寄方式从大范围的样本中收集跨部门或跨行业数据,进行行为描述和假设检验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缺点是,问卷设计和结果分析过程难以避免调查者的主观偏见,问卷回收率通常不高,回收样本的结构可能不同程度地脱离原抽样框架的结构设计,从而导致代表性偏差。但由于简单易行,还是受到了我国会计研究者的广泛青睐,问卷调查也成为最早运用的除规范研究方法以外的会计研究方法。我国会计研究问卷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裘宗舜的《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1988),曲晓辉的《关于我国会计准则建设问题的问卷调查及分析》(会计研究,1998),王立彦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会计研究,1998),林文雄的《中国管理会计实务调查报告》(会计研究,1998);吴联生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情况的调查》(经济研究,2001),南京大学会计系课题组的《关于中国会计、成本方法等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2000、2001)等。

3、案例研究涉及的领域。案例研究主要是一种定性研究,通过研究企业管理会计制度的运作,为大样本的实证研究提供微观基础,为新理论的构建提供素材和指导。案例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对组织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定性研究方法有较好的掌握。由于我国的会计教师和学生还不具备全面的素质,加之我国会计教学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我国目前的会计本科生、硕土生及博士生课程几乎没有涉及此类,会计教师也很少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尽管如此,我国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还是不乏优秀的案例教材和案例分析文章。比如:《企业改组、兼并与资产重组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的《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方法选择:案例分析与现实思索》(会计研究,2001),《管理会计运用与发展典型案例研究》课题组的《作业成本法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运用的案例研究》(会计研究,2001)等;除此外,还有大量的著作: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汤谷良编著的《点评中国财务案例》,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文贤编著的《中国会计案例选》,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宝震编著的《审计案例》,另外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乔世震编著的系列案例教材也很有影响力。

三、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运用情况之原因分析

上述统计显示,我国现阶段包括会计在内的经济理论研究仍以规范研究为主导,实证研究的比例约占10%,而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落后西方国家达半个世纪之多,我国的会计理论水平也远远落后于西方。究其原因是,实证研究主要用于资本市场研究与行为研究两大领域,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具备数学、统计、哲学、思维、逻辑、计算机、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

(一)实证研究方法在我国缺乏实践的基础

资本市场是实证研究赖以生存的土壤。虽说我国上市公司经过十数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质量还很差,不能纳入实证研究的范畴。

1、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自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近来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和财政部所作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的结果显示,这一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以这样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的实证分析的意义自然不大。

2.资本市场数据不全面,缺乏可比性。首先,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成长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呈几何增长,样本不具可比性。我国目前的实证研究中有相当比例的文章,存在用部分样本谁知总体量特征的逻辑错误。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形成的时间过短,还不能满足时间序列分析的需要,我国目前就有用三年时间的数据提炼出会计实务规律的实证研究。最后,我国没有权威的数据库系统,实证研究所需数据由研究者个人搜集,费时成本过大且真实性难以保障。

(二)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养这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我们还注意到了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发表实证研究论文的作者,赵宇龙、王志台、陈小悦、吴世龙、沈艺峰、原红旗、陈晓、吕长江、魏刚等人无一例外是学院派或有海外经历的工作者,而且集中于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精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等高校。这说明高校教师开了我国实证研究的先河,并艰难地扛起了实证研究的旗帜,但曲高和寡终难成气候。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训随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1、会计教学内容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时代需要。依据我国会计教学大纲,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按通才、通专兼顾、专才的目标培养,教学技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三个层次进行。通过登录主要财经院校网站,我们浏览了各院校会计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并作了粗略的比较,发现绝大部分院校的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均为会计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区别在于广度和深度的不同。遗憾的是,除了本科阶段开设有简单的经济数学与统计常识外,研究生阶段再没有这类课程。然而据笔者所知,美国的博士生有一年的时间学习数学和管理统计,而我国的会计教学根本上是轻视数学的。

2、会计教学观点落后,重理论灌输轻方法介绍。给我一条鱼我可以活一天,教给我钓鱼的方法我可以此过一生。我国的会计教育从来就是向学生灌输现有会计理论,一味告诉学生应该怎样做,从而批量生产了大量“死才”。只有加强会计研究方法介绍,告诉学生为什么这样做,才能培养出合乎时代要求的“活才”。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8

首先,什么样的经济问题属于中共党史学科范畴内的经济问题?根据现代学术的学科划分规则,对人类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属于经济学的学科范畴。然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任何社会形态或者经济体的经济运行,都不是经济本身的自我运行,它必然同社会的其他因素尤其是政治因素相联系。随着经济运行技术和方式愈发复杂,这种联系愈发紧密。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已经看不到没有政党、政治社团或政府等政治组织施加影响的经济。正如迪克西特在分析美国财税政策制定的历史经验时总结的那样:“该过程在每一步都是政治的———不仅立法过程是政治的,而且政策的实施以及行政机构及其下设机构的选择和组建都是政治的。”①研究和分析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的各种问题,抛开这个国家的政治组织将寸步难行。这一点,在研究当代中国经济问题上尤为突出。费正清和麦克法夸尔在《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序言中就曾明确指出:“要考察中国社会的任何方面而不考察共产党变革它的努力的来龙去脉,则是毫无意义的。”②研究当代中国的经济问题,离开对中国共产党这个中国最重要的政治组织的研究,犹如缘木求鱼。此为经济问题研究与中共党史研究相耦合的内生逻辑,也体现了中共党史学科之于中国学术共同体的价值。另一方面,中共党史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和经验,其中当然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国民经济建设、改革和发展的经济思想、经济政策和经济行为的历程和经验。关于经济问题的研究必然是中共党史学科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学科建设的意义上讲,并不是所有的经济问题都属于中共党史学科范畴。至于什么样的经济问题属于中共党史学科,需要从本学科的范畴和体系入手来界定。中共党史是历史学门类的成员,应秉持历史学的治学方法,这已是党史学界的共识。本文要强调的是,中共党史是一门特殊的历史,是执政党的历史,其本身不可避免地要承担政治和意识形态意义上的责任和功能。作为一个政党的历史,一种专门史,中共党史不可能涵盖当代中国的一切经济事件,它只能关注中国共产党在自身发展历程中所呈现的经济思想、经济政策和经济行为———事实上,正是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经济政策和经济行为决定了当代中国的经济建设、改革和发展。这种思想、政策和行为必定是针对宏观经济层面的,是有机组成国民经济整体的各类经济制度安排和政策结构,而不是细枝末节的或者与国民经济这一整体无系统联系的经济现象。换言之,中共党史学科范畴内的经济问题,应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是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国民经济发展建设的历程、经验和规律的问题,是“政治经济史”层面的问题。

二、两种偏离学科范畴的经济问题研究范式

对照上述界定我们能发现,目前党史学界有两种偏离中共党史学科范畴的经济问题研究范式,即宏大叙事与“社会经济史”。宏大叙事是中共党史学科的一种传统研究范式。这种范式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进程和宏观规律,但对于历史事件的描述和分析有着“大而化之”或以论代史的缺陷。这种缺陷在经济问题研究中的负面影响尤为明显。它秉承革命史的逻辑,以阶级斗争的道义革命立场,取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哲学路径,来观察和分析经济问题,总体上处于规范研究和价值判断的范畴。它的特点和缺陷正如有的论者所总结的那样:“预设立场,无限制地扩张历史学的宣传、教化功能。以权威论述或权威文件为指导,有选择地剪裁史料,来论证某种权威性论述。……在叙述方式上,频繁性地使用某种不言自明或无法证明的集合性语汇。”①宏大叙事的研究范式在经济问题的具体运用上,过分重视对经济事件性质的论述,忽视事件背后的技术过程,对经济问题原因的解释呈现出无法被证伪的“套套逻辑”②。比如对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研究,《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的有关论述颇有代表性:“利用、限制、改造”是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基本政策,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的主要途径;由于私营企业大多设备陈旧,经营落后,“再加上原料、市场等方面的限制,不少私营企业经营渐感困难,主动要求国家支持,实行公私合营”③。然而已有研究证明,公私合营的实现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在宏大的理论预设之下有着复杂而合乎经济制度变迁规律的技术过程①。这种技术过程反映了工商业改造这一重大经济事件的真实逻辑。宏大叙事的研究范式无法展现这种真实,因而它所呈现的只能是经济问题在定性上的一个侧面,并未触及内在的规律与历史经验。如果我们仅仅秉持这一种研究范式,中共党史学科的经济问题研究显然无法深化和拓展。宏大叙事的弊端已被学界充分认识并得到很大程度的扬弃。然而在经济问题研究方面,这种扬弃走向了一个矫枉过正的极端,即“社会经济史”研究范式。它的主要表现是一方面重视史料收集和考辨工作,注重实证考察和“史从论出”,另一方面又将经济问题社会学化、简单化、个案化,经济问题有的定量分析方法依然没有受到重视,同时宏大叙事研究范式中原有的理论分析方法也被遗弃。仍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研究为例,近年来一些研究成果做出了“眼光向下”的实证考察尝试。如《北京市私营商业与社会主义改造(1949-1960年代中期)》一文,利用北京市档案展示了完整的地方性商业改造②。如果仅仅考虑对历史事件梳理得完整与否,而不去探讨是一种什么样的完整的话,该文是非常出色的。但遗憾的是,这种研究表面上看似以实证的手法,为我们展现了私营商业改造的全过程;但它以国家与社会之间既定的“运动”观念,从社会变迁的层面来观察经济变迁,用档案图表等原始资料堆砌的方式来阐述经济变量,削弱了研究的价值和科学性。这种以社会变迁框架去研究历史上的经济问题,以政策档案叙述代替经济要素的定量分析,其结果只能掩盖经济问题的真实逻辑。与该文类似的这种取“社会经济史”研究范式的成果,虽自觉利用档案文献资料,重视史料梳理,关注叙事的完整和全面,但较少考察真正的经济要素。其秉持的以“进村找庙”式的民族志叙事范式来研究经济问题的方法论,事实上混淆了中共党史学科内经济史和社会史的研究界限,客观上出现了一种将经济研究“社会学化”或“社会史化”的倾向。它不仅忽视或掩盖了经济问题的内在要素,没有反映经济问题的本原,而且其研究成果在某种程度上也只能为其他学科(比如经济学)的研究提供资料,对本学科的发展难以作出有学术分量的贡献。

三、经济问题研究的实质与基本规范

要正确认识中共党史学科的经济问题研究范式,就首先要正确理解经济问题研究的实质与基本规范。经济问题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的经济现象,其研究实质是要发现隐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因果联系或约束条件,以解释经济现象,描述经济要素的变动规律。对经济问题的研究本质上是一种“解释性”的研究,它不仅要考察经济现象“是什么”,更要探求“为什么”。这一本质内涵无论是对于现实中的经济问题研究还是对于历史上的经济问题研究都是一样的。对于现实中的经济问题而言,显然,解释清楚“为什么”才能有助于认识清楚“是什么”;即便是对已经成为历史的经济问题的研究,探求“为什么”仍然是搞清楚“是什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如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勒克拉夫所强调的:“历史学家必须充分认识经济因素在历史变革的形成中的重要性,以及研究清楚这些经济因素之间的关系对于研究目的的重要性。”③科学地解释现实,需要在简化现实的基础上进行逻辑推理。理性的科学研究不是简单地用事实解释事实,而是通过头脑中的思维和思辨,运用一套逻辑严密的推理体系,构造相关理论,以“讲理”、“推理”的方式对事实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说明或解释。因此,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必须遵循运用逻辑推导产生的理论命题解释历史事实,和用历史事实证明或证伪理论命题的基本研究规范。这种基本研究规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素:首先是由逻辑推导产生的理论命题,再者是进行历史事实的检验尤其是计量检验。由逻辑推导产生的理论命题事实上是运用一定的理论范式,从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中找出关键的条件变量从而建构出经济现象背后的因果逻辑体系。理论建构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用方法,无此则无科学研究可言。理论建构应该是“唯理主义”的,追求的是理论框架的解释力,讲究的是逻辑推导中的层层递进的严密性。同时,科学研究仅仅是要构建一个简单的因果逻辑关系,不能为理论而理论。任何理论都是一种假说,都需要证明或证伪,即都需要发现其中的“实验逻辑”,而这证明或证伪即为运用历史事实检验理论逻辑的过程。由于经济现象相对于政治、文化、社会等现象在数量方面的特殊性,计量检验成为经济问题研究中的关键环节。可以说,没有对计量方法的运用,就无法真正开展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最直接的表现是各经济要素在“量”上的变动。计量检验是发现和验证经济现象中因果逻辑的最有力的工具。

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9

1体育经济学的研究历史溯源

在欧美国家可以追溯到经济学研究者一些相关的、少量的体育经济学研究成果,特别是劳动经济学(主要关注球员工资、转会)、城市经济学(主要关注体育场馆)、产业经济学(主要关注职业体育市场竞争)的研究[1]。1956年6月,美国学者罗滕伯格在《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棒球运动员的劳务市场》,被当今学者认为是开创体育经济学研究先河的文章[2]6。之后,有学者认为罗滕伯格在此篇论文中勾画了职业体育联盟的11个经济特征,其中“不变性原理和消费者偏好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假设”,被后人视为职业体育经济学分析的奠基石[2]6。1971年6月,英国学者斯隆发表的《职业足球的经济学:足球俱乐部追求效用最大化》,被认为是开创欧洲和北美职业体育管理模式比较研究先河的文章。文中提到:“斯隆基于英国足球实践指出,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以获胜最大化为发展目标,而不是美国学者主张的利润最大化”[2]6。德国早期有关体育经济学的研究论文集中于体育观赏活动的分析,经济学中常用的概念被应用到体育观赏活动的研究中。在德国,体育由体育协会和体育联合会管理,但这一组织类型长期没有受到经济学界的认可与重视。加之经济学家在当时的体育学研究领域未获得认可,体育学长期受到非经济学科的影响,一些其他学科的研究者趁机进入该研究领域。多曼认为,非经济学研究者极少使用经济学中已建立的规范标准来对这一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最初的体育经济学的研究成果,由于在社会学与经济学理论之间摇摆不定和不重视核心的经济学概念而饱受诟病。从经济学视角来看,体育经济学在概念生成中缺少准确性。我国对体育经济学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经济学》标志着体育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我国启蒙与发展。1991年,在我国体育经济学被正式列为一门学科,当时体育经济学的研究局限在政治经济学范畴,缺乏西方经济学和现代产业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支撑和指导[1]。在对体育经济现象进一步研究的过程中,既与经济学发展有明显的衔接,也存在断层。针对企业管理问题的学术讨论促进了一种管理学视角的建立,这一视角超越纯经济学领域而为行为学相关学科的运用提供了可能性。在以经济学为导向的企业经济学向系统的管理学发展的过程中,提出了至今仍未得到完全解答的问题:管理学到底是一种用科学方法进行解释的科学,还是一种纯艺术性科学。企业经济学是一种能够引导不同学科进行融合的学科。体育经济学的发展,一方面受经济学传统路线的影响,它将体育经济学定位于“经济学下的纯子集”,其中经验目标仅限于体育中真实存在的行为体。另一方面,体育经济学并没有明显参照经济学进行构建,同时也不是一种与管理学相同的学术体系。布罗伊尔和蒂尔将体育管理学称为一种由体育经济学、体育心理学、体育法学和体育社会学构建的科学。纽弗与比勒的研究虽然没有将体育经济学与体育管理学区分开来,却突出强调了体育社会学、体育心理学与体育法学是体育管理学重要的相关学科,且与体育经济学有藕断丝连的关系。“体育经济学与管理学作为学科的独立性是显然的,但是作为应用研究性的学科,二者的融合是一种趋势”[1]。综上,体育经济学的研究路线可分为经济学与非经济学2条传统路线。经济学传统路线明显局限于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来构建学科理论,而非经济学传统路线则运用不同交叉学科的观点来研究体育中出现的经济问题。这种非经济学研究方法能够实现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而不受各类理论数量和性质的限制,进而生成一系列学术理论性问题。

2体育经济学概念争议

海涅曼在其早期研究中认为,体育经济学就是对那些用经济学方法研究体育的恰当归纳。之后,蒂姆建议将体育经济学用来指代人们所参与体育行为中的经济学,体育管理学则指特殊的企业经济学原理。霍希一方面区分了体育经济学与体育管理学,另一方面又将其与体育经济进行区别。霍希认为,体育经济学指的是扩展的、与问题相关的概念,它与一种有限的、与学科相关的概念相对立;将经济学原理运用到体育领域,也就是体育经济;关于体育乃至所有体育中的经济学问题,它首先依赖经济学理论,也需要社会学或心理学、组织学原理来解释,因此,这类科学在国际上称之为体育管理学。与霍希的“体育经济”概念意义相同,多曼使用的是“体育经济学”这一概念,他认为体育经济学是将企业经济学和国民经济学理论机制应用到体育的各个领域中。相反,弗里克和瓦格拉主张使用“体育经济学”名称来表示“经济学中的子学科”。我国学者苏义民认为:“从国民经济的基本构成来看,体育部门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体育经济学也可称作一门部门经济学;体育已成为一个产业,体育经济学同时也是一门以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产业经济学。”[3]丛湖平、郑芳则指出:“体育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研究体育领域的经济现象、经济活动的本质特点和规律的学科。体育经济学不是简单地研究体育或经济,也不是某个运动项目的经济学研究,而是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体育资源实现价值的各种规律的学科”[2]9。此外,哈格将体育经济学看作为经济学中的应用型子学科和体育学中的理论场域,用来研究体育与经济的关系。格鲁普认为体育经济学是体育学的分支领域;体育商业化的加强,体育市场和体育经济体的出现促进了体育经济学的发展。普廷格尔将体育经济学看作体育学新出现的分支学科,以及连接体育理论和经济学理论的纽带,如今他强调经济学原理对体育的适用性,并将体育经济学定位于体育学新的分支领域。按照尼区关于体育经济学的建议,体育经济学是体育中的经济学和体育的经济学。前者关注体育研究领域之外的普遍性现象,同时这些现象具有经济学意义,而后者是对体育进行经济学解释,以全面重建一个独有的领域。

3体育经济学的科学理论思考

科学理论是一种元理论框架,用以解释那些规范性理论是如何形成的。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库恩的范式理论和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是最具影响力的3大科学理论概念框架。依此对体育经济学进行科学理论思考。

3.1归入证伪主义的思考

证伪主义是由英国哲学家波普尔创立的理论。他从反对逻辑实证主义关于科学理论来自对经验归纳的观点出发,把科学理论看作是普遍命题[4]24。波普尔认为科学理论的本质在于猜测,而最终无一幸免地要被证伪,科学理论不断通过有限的,个别的经验事实而被证实,但个别的经验事实都能证伪普遍命题[4]25。在证伪主义中,由于错误的结论能够回溯到至少一个前提中,而且通过不断证伪来一系列错误,这样可以实现科学理论对事实和假设的要求[5]。尽管将研究的不同传统路线归入科学理论,并不能对目标研究领域进行命名,但却能提出一些符合事实和假设要求的陈述。当前经济学传统路线也描述体育领域内的独特现象,基于已有的经济学理论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在证伪过程中,确定了体育现象中经济学陈述的适用范围,同时这些陈述也经历了证伪的过程。借助体育这一客体对经济学陈述进行证伪将会验证或否定这些陈述。如果人们不去讨论到底何时进行证伪,所进行证伪的到底是哪些组成部分,那么,这种通过体育现象对经济学陈述的证伪只不过意味着,一种证实的经济学陈述的使用范围并不能对某一种体育现象起作用。某些不经意的修改调整能够针对这种体育现象生成新的陈述,而这类陈述必须重新进行证伪,并在证实的情况下延伸到其他研究领域进行验证。用体育领域的现象对经济学陈述进行证伪,对其进行特别调整时,可能存在与目前陈述系统的不协调。这些矛盾至少限制了适用范围,并最终抛弃原有的理论而选择另一种替论。如果某种被证实的经济学陈述无法在体育研究领域中得到实证验证,人们可以将这种相关现象称作研究领域的特殊性。针对体育领域进行的学科性科学证伪被归到“体育经济学”或“体育管理学”,它重点对内容进行说明,但仍停留在上位学科的认知层面。对于体育经济学来说,若将每一学科陈述相关联(其中某一学科陈述必须源自经济学陈述系统)并能够被证伪的话,之后体育经济学就能形成一种知识增长。证伪主义并不能判断一种学科性或者超学科性的方法是否能够更好地符合研究目标。其仅能够在陈述的复杂性上进行对比。那些着重论述经验事实的陈述体系,揭示了很大一部分实证性内容,却很少能避免被证伪的结局。基本陈述的复杂性随着其关联性的增加而强化,因此,一种学科基本陈述H1与另一种基本陈述H2(它与H1具有关联性且由来自其他学科陈述H3组成,即H2=H1+H3)相比显得更简化。从学科认识兴趣(H3的来源)的基本立场来看,H1也不具有复杂性,因为它无法对H3进行证伪,同时H3也不能对认知对象进行补充性描述。与H1、H3其中之一或两者相加比较来看,H2更有可能进行实证性解释和预测。基础陈述的关联性是一种研究策略的定量问题。对极其复杂陈述的验证会缩小陈述体系的适用范围,而这些陈述体系能够非常准确地描述它们所研究的现实状况;然而,对简单陈述的验证会形成普适性陈述,这类陈述经常会有很大的适用范围,因此,体育经济学及体育中经济学的科学传统路线存在一定风险,总结的陈述并不能生成可供相关专家使用的知识,由于自身的非学科导向能更明显地促进不同描述体系的延伸,最终形成带有具体适用范围的理论体系。在证伪主义的前提下对体育经济学进行学科定位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些被证实的,但在体育研究领域无法进行实证检验的经济学观点可以充当体育的特殊性;作为决定性组成部分,体育经济学体现了学科陈述的理论融合程度,并如同作为整体的体育学一样在进一步提升融合度时面临难题。

3.2归入范式理论的思考

范式最早由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提出,它指的是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的集合[6]。范式是库恩科学方法论的核心。“这一概念一方面对社会成员的思想、价值观、方法论等进行总的概括,另一方面也表示总体中的某一成分对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这一过程作为模范典型能够替代常规科学对一般性问题的解释规则”。在解决一些学术圈内专家共同面对的问题时,这种科学方法论的各种范式更加有效。科学的进步依赖于专家所达成的一致,即将一种范式作为他们研究工作的基础,而非通过证实或证伪。相互竞争的范式借助它们的预言、知识、地位和声誉来获取科学界的拥护,然而这些范式原则上是不能进行相互比较的。范式并不是以某种理论存在为先导。经济学的核心范式在于“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以及“由此产生的用来解释宏观经济学现象的结论”。弗里克在讨论体育经济学中体制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协议成本、交易成本理论、贸易和博弈论的意义时,运用了核心经济学范式的内容。同样,多曼在定位体育经济学中经验和认知目标时,也使用了相同方法。到目前为止,还无法断定体育经济学的经济学传统路线是否采用了与经济学常规理论相对的其他范式;因此,经济学传统路线也被理解为经济学常规科学的组成部分,而且常规科学的认知界限也无法确定。但针对国民经济学理论展开的方法论之争,以及对金融市场理论和宏观经济理论进行的抨击,表明了常规科学的局限性。目前,还无法确定体育经济学的经济传统路线是否也存在同样的情况。然而,对于体育经济学中的非经济学传统路线来说,还无法确定一种可以用来确立学科身份的范式。通过研究,对于是否已经形成一种与其他学科范式相独立的范式仍值得质疑。目前,体育经济学的非经济传统路线仍处于前范式理论时期,也就是还没有获得一种范式,因此仍无法进行常规科学的研究。另外,也无法确定是否能够在非经济学传统路线中生成一种或多种范式。内在原因可能是体育学中缺乏主导范式或管理学的学科融合度不高。另外,常规科学拥有一种较高的吸引力,它能够引导科学家做出有利于范式的规范化选择。体育经济学中2种传统路线的不同范式的发展程度,导致了学科内与学科间不同理论或理论成分通约性的差异。虽然库恩和费耶拉本德认为经济学传统路线中,常规科学的扩展不存在不可通约的问题,但无法避免非经济学传统路线内部,以及2种传统路线之间的通约性问题。理论对比需要一种中间语言,这样就可以将那些需要进行对比的理论毫无保留地翻译成这种语言,然而并不存在这种中间语言。如果各种范式及其机制化的可能性不存在吸引力,那么也就不存在不对称的范式发展(此处存在经济学传统路线下的常规体育经济学,而那里融合了存在各种通约性问题的前范式尝试)。初生的非经济学范式也许通过与学科母体(由象征性概括、模式、价值和范例式解题构成)保持一致来渡过前范式理论时期,这样在与其他范式竞争时可以争取剩余的吸引价值。总之,集中将核心经济学范式应用到体育研究领域,同时缺乏替代范式使得体育经济学中的常规科学带有认知理论的优点和局限性,非经济传统路线由于没有统一的范式而限制了各个理论解释问题的能力,但可以使用其他理论成分进行解释。

3.3归入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思考

英国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提出了科学研究纲领这一概念。他认为人们对科学的评价往往不是针对单独的理论,而是一个具有相同硬核、可变的保护带和正反启发法的理论系列,这一理论系列就是科学研究纲领[7]。拉卡托斯用一系列理论组群来替代证伪原则和范式的规范性原则。根据他的方法论,绝大部分科学都是一些可以通过问题转换来进行评价的研究纲领。科学革命源于一种研究纲领推动另一种研究纲领的过程。各个研究纲领具有连续性,它们是相互联系的理论,这些理论虽然并不能反映整个科学,但是与某一特殊问题对象相关。这种连续性通过研究纲领的硬核而产生,而这一硬核作为反面启发法摆脱了检验。当一种研究纲领能够揭示更高层次的真理时,也就是说它能够毫无矛盾地解释其他研究纲领也能描述的现象,另外,也能至少解释一种其他现象或能提出一些新的可证伪的预言时,这种研究纲领将会优先受到重视。研究纲领是由具有连贯性理论T1、T2、...Tn组成的理论系列。一种针对体育领域(T1;S)中一个或多个现象的理论系列出发点,可以成为另一种理论系列的组成部分,后者描述的是体育领域以外的其他现象(T1;S=TX;nonS)。如果TX;nonS后续理论的应用范围被证实与假设一致,或者范围更大的话,对体育领域内和领域外现象的解释就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Tn;S=TX;nonS)。若通过实证发现应有范围受到限制的话,这种限制也会影响到体育领域或其他研究领域。当涉及体育之外的研究领域时,这种应用在更多研究领域的理论将会发展成用来研究体育领域内一种或多种现象的理论。当这类范围限制影响到体育的研究领域时,那么这种体育研究纲领的作用将会降低。然而,一种理论系列的出发点也可以是单个的理论,这一理论可以是对其他理论系列中不寻常现象的反映,也可以作为对意想不到检测结果的反映,最终它可以发展成为一种研究纲领。体育经济学的2种传统路线中,可以重建一种评价性的研究纲领。作为早期体育经济学论文关注的焦点,体育中的单个现象(比如体育成绩的均衡性与观众需求的关系、体育比赛中高额的固定成本开支)可以借助完美的经济学研究纲领进行研究。柯西盖塞仅从经济学的一种研究纲领出发,认为经济学研究纲领的硬核就是经济学行为模式。而对这种行为模式的有限性利用形成了硬核的保护带,比如在无限理性、信息、利己和易变的偏好性方面,与研究纲领的硬核相反,这种有限性最终被证伪。在非经济传统路线中重建研究纲领,并不能形成一种像经济学传统路线那样具有更广维度的研究纲领。有限的非经济传统路线研究纲领既能够展示有关体育团体的理论发展状况,这类理论通常与体育金融分析、结构分析及之后体育发展报道相关。对于这2种研究纲领来说,经济学和社会学行为观点是它们的硬核,将经济学研究纲领保护带中出现的内容成分纳入它们的保护带中;然而,可以发现2种体育经济学传统路线科学纲领之间的重合点,也许可以通过体育这一形式化对象中为数不多的理论或通过对不同现象的关注得到解释。随着非经济学传统研究纲领的扩展,以及经济学研究纲领更多地在体育现象中应用,上述现象也可能发生改变。当这类归为体育经济学的研究纲领,更加关注一些科学训练或取得体育成绩等问题后,它们也会与其他体育研究纲领相竞争。由此,2种传统路线下的体育经济学研究纲领在研究相关现象时就会变成未成熟的研究纲领。起初这些研究纲领缺乏解释力。同时,缺少证伪的现象描述,由于自身的简化性而在中期会使研究纲领整体陷入质疑之中;因此,要么尽快克服这种简化性,要么通过忽视相关现象来其合理性,从而避免这种简化性。拉卡托斯认为,“如果一种研究纲领能够在没有竞争性纲领的情况下进行进步的问题转换,那么我们就不应该抛弃它”[7]。由于只有在极少情况下才能明确解释一般意义下的科学理论状况,以及那些研究纲领的基本特征,特别是它们的硬核与保护带;因此,确定进步的问题转换或发现体育经济学或管理学研究纲领的退化现象变得尤其困难。概言之,体育经济学的研究纲领与经济学研究纲领齐头并进,或者禁锢于自身有限的适用范围内。体育领域内的现象只有在极少情况下才能通过各种体育经济学的研究纲领得到研究,这些研究纲领首先要与其他强劲的体育学或其上位科学的研究纲领相竞争。

4结束语

在体育经济现象的研究历程中存在2种研究路线,这2种传统路线使用了不同的概念来解释研究现象。在证伪主义、范式理论及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分析框架下,发现它们产生了不同科学理论及其难题。对经济学和非经济学传统路线进行二分法区分,使得科学理论的蕴涵更加明显。有时对体育经济学提出双重标准,要求它们与经济学和体育学都要建立起关联,这似乎没有注意到研究纲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范式问题和方法论问题。这类问题尽管能在个别论述层面上得到解决,但无法在学科发展层面上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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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例10

笔者认为,在实证研究这一方法被引进中国将近10年的今天再讨论这个问题,已经不能仅停留在方法的介绍或规范和实证两种研究范式孰优孰劣的比较评判层次上,而应当将学术研究中,中国会计学者在方法应用上存在的问题揭示出来,并总结消化、吸收西方会计研究中的先进方法。正因为如此,笔者总结了中国学者应用实证方法撰写会计学术论文时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笔者希望借助评论同行文章这种特殊的方式,为在会计学术研究中建立并形成良好的学术批评风气尽一点绵薄之力。

一、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

在中国接受实证会计研究方法近10年的过程中,学术研究的方法论的争论可谓层出不穷。种新的学术范式之所以能够得以诞生并进而得到长足的发展,其原因需要认真予以分析和总结。笔者以为,搞清楚包括经济学、会计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关系,是展开讨论的基础。价值判断是对某种特定事实内容所作的“公正”或“不公正”、“合理”或“不合理”、“好”或“坏”、“好些”或“坏些”等的评价和预言。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政治、法律、道德的观念中,价值判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表达政治要求、决定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道德高尚还是低下等不可缺少的语言工具,也是进行行为选择和政治选择的前提。但是,在作为经验科学的经济学研究中,占重要地位的首先是事实判断,而不是价值判断。从认识逻辑来看,价值判断仅仅是一种根据特定的价值标准作出的判断性评价和立场取向。它既不能排除别人对相同的事实持相反的立场,也不能提供可由其他主体进行事后检验的有关事实和信息,因而不具有科学预言能力。相反,事实判断则包括了可由各个主体进行事后检验的有关事实和论断,即事实是怎么回事,它已经怎样或将来会如何,因而能够在经验上被证实或证伪。不仅如此,价值判断也不能从事实判断中推导出来,即事实在逻辑上并不包含它的评价。强调事实判断在包括经济学、会计学等在内的社会科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不意味着在理论研究的整个活动和过程的所有方面都不应有价值判断。一般来说,在研究对象的选择、认识目标的确定、研究方法和分析结果的选择等领域和方面,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因为每个研究者既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爱好选题,也可以根据政治、道德和信仰选择实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时没有价值判断是不可想象的。比如说,当前中国会计实务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泛滥,作为会计学界的研究者,展开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既有理论上的价值,又有现实的意义,同样也符合社会大众对消除这种现象的情绪需要。但是,在学术理论研究的内容领域,也就是在认识过程和理论形成过程之中,却不允许价值判断插足。如果在内容领域借助于价值判断,就会使认识过程从一开始就引入“信仰”问题,这只会使认识过程扭曲,得不出科学的结论。再以当前中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为例,如果从一开始就建立了会计造假是由于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薄弱,或是由于传统的会计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建设市场经济的改革需要的所谓“先验信仰”,那么,按照如此的基础作出的分析必然会在结论上发生偏差。另外,有人强调科学家的价值观和历史观,指出一些伟大的学者都有着鲜明的价值观和强烈的历史责任,但没有说明这样的价值观和历史责任在他们的科学生涯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仔细加以考察,这样的价值观和历史观对他们选择科学课题、坚持科学信仰和从事艰辛的科学探索起了重要的作用,而对其科学认识和理论创造过程本身则起不了什么积极作用。他们正是在抛开了价值判断而专注事实判断的情况下,才有了科学的创造。因此,在一些社会学科的研究中,在获取信息和认识客观事物内在联系的范围内,保持价值自由前提,避免进行价值判断是必要的。从方法论的角度分析,规范研究是根据“应该如何”提出命题,而实证研究则以“是怎样的”来提出命题,这两种命题提出方式上的差异,决定了实证研究从一开始就是以价值自由为前提的。作为经验科学的会计学研究,以价值自由为前提能够保证采用实证方法所作的理论探索是一种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研究活动。虽然,研究者在具体从事研究工作的过程中以及结论的形成上,会犯下方法上的错误和产生各种逻辑上的漏洞,但这些问题并非是由于实证方法本身产生的,而是属于方法运用不得当造成的。理论研究中,以价值自由为前提的实证研究方法,是知识累积的重要手段,也正因如此,实证研究才能成为许多社会学科进行学术理论探索的主流方法,才能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并得到学术研究人员的广泛认可和接受。

二、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

在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的论争中,引起认识混乱的原因恰恰是对实证研究方法本身了解的不够深入、认识的不够清晰。实证分析可以分为理论实证(或逻辑实证、分析性实证)或经验实证(empirical)两个相互联系而又可以独立进行的部分和阶段。前者的任务在于提供一个概括的体系或框架(framework),对现实关系究竟是怎样的问题,作出理论上和逻辑上的分析和解答;后者的目的在于对理论实证得出的结论和假说进行经验检验,以确定其真理和谬误所在,亦即证实或证伪。因此,进行实证分析,首先要建立理论模型,提出理论假设,进行抽象的深入的理论分析,然后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经验检验,证实或者证伪假说,得出带规律性的结论,亦即达到理论上的解释能力和预测价值。虽然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可以分别进行,但同时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因为经验观察到的事物总是具体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和作用都包括在其中,只有进行抽象的理论分析,从理论上说明了每个因素的作用和相互关系,才能真正理解并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性。不仅如此,理论概念和理论范畴并不一定能够作为实证分析的指标和工具。因为,理论概念必须抽象掉许多次要因素,而经验研究所定义的指标及其据此获得的资料和数据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在进行经验实证时,必须注意从理论概念向实证指标的过渡,实证指标的选择和设计必须尽量与理论概念相接近。这样,才能保证实证结论的严密性。

当前,不少中国会计学者进行的经验实证分析,都存在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和理论分析的框架,尤其是缺乏足够的微观经济学、金融理财学等会计的“基础学科”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经过严谨理论研究之后得出的切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理论。缺乏基础性理论框架,就变成了为实证而实证。尽管这类研究中,作者搜集了数据,构造数学模型并作了回归分析,但是由于缺乏理论指导,给人一种玩弄数字游戏的印象。因而,其结果的解释能力和预测价值就值得怀疑。对会计研究而言,由于缺乏经济学和财务学的理论框架和相应的经验实证的结果,造成了不少研究要么不加分析地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相关理论框架作为展开研究的基础性理论,要么简单地以“中国特色”为由,笼统含糊地将现实观察到的现象加以总结描述,即作为被检验的假说。如果说,在中国实证会计研究刚刚起步的时候,把西方学者用英语发表的实证研究论文的模型或分析框架拿过来,照着他们撰写实证论文的典型步骤和程式,加上中国的经验数据,做一遍练习题,是一种学术革命的先驱行为的话,那么,在经过了起步阶段的摸索之后的今天,再继续这种“照着例题做习题”的方式进行研究,就不得不说这是中国会计学术研究的悲哀了。

针对会计研究缺乏中国的理论经济学和金融财务学理论支持的问题,笔者建议,一方面,扩大“会计学研究的经济学视野”。应当看到,经过20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学研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飞速的发展。从各种中国经济学理论成果中汲取丰富的养分,加以整理、总结,综合利用,可以提炼出具有相当解释能力的理论供会计学研究参考。另一方面,若没有现成的或比较现成的经济和财务理论,会计学者就必须立足自身,加紧研究,补上这一课。

最后需要澄清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许多学生,包括不少已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专家学者,只要看到研究论文中没有数理统计的计量分析、数据采样,便会认为是规范研究。这实际上走入了一个“形式”误区。实证(positive)是和规范(normative)相对应的概念,两者从研究方法的命题选择上相互区别,但由于它们同时都可以进行归纳分析和演绎分析,所以在形式上,特别是在使用自然语言加以理论表述时,并没有明显的区别。另外补充一点,在西方,normativeaccounting和positiveaccounting本来的含义是前者是指现值会计(presentvaluebasedaccounting),即符合理想假设前提条件环境下的会计;后者是指现实世界中被各种原则、准则所约束,但同时又具有多种备选方案可供选择和管理(management)的会计。四、学术范式的国际化和本土化经济学也好,会计学也好,都是“西学”。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谁能先看到国外的研究成果或者谁先翻译国外的研究成果,谁就能在工作、学术研究上处于领先的地位。不管是否承认,当代学者,都以能用英文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为荣耀。既然将在国外刊物作为学术研究的激励之一,那么,作者就不得不遵守西方的学术规范、使用别人可以接受的表述方式,做到无论在自然语言还是理论概念甚至展开分析论证的方式上和西方保持一致,至少是要向西方靠拢。采用实证的方法进行学术理论研究,实际上也成为一个是否能够融入主流的问题。

所谓融入主流,概括地说,就是要接受、采纳和遵从主流的学术规范和学术传统。主要包括学术的自由主义精神、理性主义前提、经验主义内容和实证主义方法。融入主流,首先要在上述四个方面接受并且掌握这些思维习惯。同时应当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当代的经济改革过程,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是充满巨大挑战的,很多问题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传统理论无法解释的,甚至是传统理论不曾提出的。这就给学者们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会,来记录这段无法重复的历史,发现并提出新的问题、形成新的概念并进行理论的创新。在这方面中国学者具有无法比拟的地域优势。融入主流不仅意味着要接受和采纳,而且主要是创新和发展。会计理论研究中,中国学者还做得不够。比如,美国FASB提出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以“决策有用观”为前提的,这是由著名的特鲁布拉特报告经过广泛的实证调查后提出来的。中国如果要采纳或不采纳这一观念,同样也需要以中国的实际情况为前提。如果能够做一次中国的会计信息用户的研究,结论将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科学是没有国界,也是没有国别的。自然科学是这样,社会科学同样也是这样。只有科学形成和发展的具体环境以及科学原理的具体应用是有国别特色的,受具体的历史、社会条件制约的,任何国家的科学家,包括社会科学家,对科学发展作出的贡献,都具有普遍的意义。因此,笔者不以为存在着东西方两种经济科学、会计学,也不相信在基础理论层次上会有什么“中国特色的会计学”。例如,当今中国会计学研究最大的问题就是“会计信息失真”。这个问题其实在国际上也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但在中国表现得更为显著和突出。从事这一问题的研究,首先就不得不为“失真”找到或者说界定一个可供研究的概念,来衡量所谓的“失真”的程度。换言之,必须首先解决何为会计信息质量高或低的判断标准。如果连这个基础性的理论概念或标准都无法确定的话,进一步的有关“失真”的性质、原因、程度等一系列的问题就缺乏判断的基础,理论模型的建立就会存在相当的困难。那么经验研究所必需的变量的选取一定存在错误和偏差,又怎能希冀得出科学、正确的结论,又怎能找到减少“失真”的药方?

举这个例子,无非说明两点:(1)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用以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可靠性概念,在研究“中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时,为了保持所谓中国特色,为了给人以本土化的感觉,就要使用真实性概念,那么,是否“失真”问题一定就要使用真实性概念?如果觉得美国的概念和标准存在不足,就应该提出自己的理论主张与之争辩,但是,笔者至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有独到见解的学术主张,更没有看到逻辑严密的模型以及有充分证据的经验验证研究结果。关于“失真”的会计论文可谓汗牛充栋,但事实上许多研究者对这一问题都未真正地做到深入分析和高度抽象。判断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标准是会计基础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人类共同的学术课题,无所谓国界的区别,也是无法也无需本土化的。非要在基本范畴问题上强调所谓特色,只能是走入误区。(2)当我们有朝一日对判断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标准取得相当的共识后,就必须坚持把眼光聚焦在中国这块土壤上,对中国会计信息质量是高还是低、会计信息质量差的程度、引起的原因、解决的途径等问题。

从会计研究的发展史来看,学术界在最初的研究中积极参与规范研究,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逐渐转为实证研究模式,与规范研究分道扬镳,把带着技术开发性质的规范研究留给了实务界和规则制定机构⑤。笔者对上述“分工论”,即学术界主要采用实证会计研究方法进行理论研究,而实务界则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进行新的会计方法的开拓和对已有实务的规范,给予肯定。这种分工,既具有学理上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又有别国成功的实践经验。在学理上,既然说实证方法解决“是什么样的”这类问题,必然的就把会计系统作为一个自变量,放到了整个社会经济环境这个“大函数”、“大方程”当中,研究会计系统的变化怎样影响整个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或者反之,找到社会经济环境中是什么因素以何种方式影响会计系统的逻辑关系。正是由于实证研究方法,把传统的会计研究的范围扩大到了经济、文化、法律等整个社会。而传统的规范研究,则更为关注应该使用何种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应该采用何种会计信息的呈报方式等会计系统内部的问题。对于解决会计实务问题,规范研究来得更为直接有效。所以,基于两种研究方法本身的特点,学术界更多地使用实证方法而实务界更多地使用规范方法是有内在必然性的。对于会计这样一门实践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应用经济类学科,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从来都是相互补充的研究方法。重实证、轻规范或者重规范、轻实证都是不正确的学术偏见。正如厦门大学教授曲晓辉所言:“实践证明,规范研究方法虽然存在一定的局限,但仍然不失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是进行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手段。最近二三十年来,我们的规范会计研究并非太多而是太少,我国现存会计文献资料中的学术性成果的数量远远逊色于介绍、议论类的文字表述。”此外,就中国的现状来看,学术界仍然需要为政府进行政策性、决策性研究,为实务界的对策性研究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值得予以重视的是,学者在身兼数职,既要撰写学术理论文章,研究基础理论问题,又要为政府出谋划策,还要在报刊杂志上撰写专栏文章为大众答疑解惑的时候,必须摆正角色的定位。

三、会计研究中的学术批评学术批评对于学术的进步和理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以至于无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是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活动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是学者相互交往的主要方式。其作用在于:一是通过学术批评可以逐步建立一套严格的学术规范,使学者们的行为和学术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依;二是可以对学术作品进行检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探索方向;三是可以增进学者之间的友谊和交流,形成健康向上的学术氛围和研究环境。因此,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是理论发展的巨大杠杆,也是繁荣学术的必由之路。反观会计学术界的学术批评现状,总感到意犹未尽。学术刊物上的商榷性文章和批评性评论罕见,但“广告式”、“推销式”的书评和文评则常常充斥于序言和文献介绍当中。其实,对学术理论作品的评论,可以存在不同的方法:可以是书面的,如撰写相关的评论文章在相同的刊物上发表;也可以是口头的,如在学术研讨会上对会议的交流文章做评论、向文章作者指出选题、数据、论证方法等方面的失误和遗漏所在;还有最常用的和最经济的方法是在学术机构的内部,主要集中在各大专院校的会计系,在教授、研究人员、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讨论会,针对同事、同学发表的、未发表的研究习作展开“毫不留情的”批评。

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和推广,离不开严肃、认真甚至是尖锐的学术批评,这是由实证研究方法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正因为以事实判断为基础的实证研究方法,包括了可由各个主体进行事后检验的有关事实和论断,所以其研究的前提、路径和结论,对他人而言都是透明的、可以被重复执行的。因此,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的研究,更具备了被同行专家“挑刺”的可能,进行学术批评也不会落入“一头钻入概念体系”的会计理论争鸣的老套子当中。但也许正因为会计实证研究需要具备更为广博而深厚的经济学、财务学理论功力,付出更多艰辛而扎实的学术劳动,所以目前还很少有“傻瓜”把别人已经完成的研究再重新做一遍的事例,也就无从产生向别人挑战的勇气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