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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8 16:50:17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1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股市本身固有的制度缺陷、信息的垄断性以及基金试点阶段的不规范性等因素,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预期的功能定位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偏差,特别是投资基金稳定市场的功能引起了管理层、理论界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1]。 

    本文试图在回顾相关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国内投资基金的行为特点及其市场影响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以期为目前关于投资基金的讨论提供一些富有价值的结论。 

    二、文献回顾 

    1.理论分析 

    投资者的机构化现象是各国证券市场的普遍发展规律,但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究竟对股价产生何种影响却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羊群行为”对股价的影响 

    根据Bikhchandani(2000) 的定义,“羊群行为(Herd Behavior)”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从而导致他们在某段时期内买卖相同的股票。 

    Froot,Scharfstein和Stein(1992)指出,机构投资者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它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对盈利预警或证券分析师的建议等相同外部信息作出相似的反应,在交易活动中表现为羊群行为[2]。Maug和Naik(1996)则认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经理的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委托-问题,因此,基金持有人的最优策略是和基金经理签订与基准(Benchmark)挂钩的报酬合约。在这种报酬结构下,基金经理往往会推断、模仿并追随其他基金的买卖行为,以免自身业绩落后于市场指数或同行。当机构投资者存在“羊群行为”时,许多机构投资者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破坏了市场的稳定运行。 

    另一方面,Lakonishok,Shleifer与 Vishny(1992)却指出,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市场的不稳定。如果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来评估股票的基本价值,那么机构投资者将一齐买入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同时远离价值被高估的股票,这种“羊群行为”和个人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产生相互抵销效应,促使股价趋向均衡价值,而不是远离均衡价值。此外,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可能是因为他们对同样的基础信息作出了迅速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加快了股价对信息的吸收速度,促使市场更为有效。因此,机构投资者存在羊群行为不能与市场不稳定划上等号。 

    (2)反馈策略对股价的影响 

    反馈策略(Feedback Trading Strategy)是以股票过去的表现作为买卖判断的主要基础,如正反馈策略是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而负反馈策略则卖出近来的强势股,买入近来的弱势股。 

    从有效市场理论的角度来看,由于现行的股价已经充分反应了所有的相关信息,因此以过去收益作为决策基础的反馈策略是非理性的,使得股价和基础价值发生较大程度的偏离,从而加剧股价的波动性(De Long,1990;Poterba & Summers,1990)。但有些学者却认为,现实中的市场参与者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信息并据此作出交易反应,因此市场价格只有在一段时间后才会完全反应新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反馈策略可能是理性的(Lakonishok,Shleifer and Vishny,1992)。另有些学者则认为,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会采用非常多元化的投资策略,采用负反馈策略和采用正反馈策略的投资者将会相互抵销各自的影响,在市场均衡时,机构投资者对单个股票的超额需求趋近于零。因此,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并不导致波动性的增加。 

    2.实证检验 

    根据不同的假说,理论显然无法对机构投资者和市场稳定的关系给出唯一的结论,而大量的实证研究也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果。 

    Lakonishok,Shleifer与Vishny(1992)以1985-1989年间美国的769家股票基金为研究对象,发现这些基金并没有呈现显着的“羊群行为”,但在小公司股票交易方面具有轻微的“羊群行为”,这主要是因为小公司的公开信息较少,因此基金经理在买卖小公司股票时比较注重观察其他基金的交易行为。Grinblatt,Titman与Wermers(1995)根据1974-1984年间274个共同基金的组合变化数据,发现样本基金并不存在显着意义上的“羊群行为”。 Nofsinger和Sias(1998)以1977-1996年间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所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化和当年收益之间存在正相关性,这主要是由于机构投资者采用正反馈交易策略所引起。Werners(1999)以1975-1994年间美国股市的所有共同基金为研究对象,发现样本基金在整体意义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为”, 基金共同买入的股票比共同卖出的股票具有较高的同期和滞后收益,即收益差距将延续较长时间,Werners据此认为,共同基金的“羊群行为”可能是理性的,并且加速了股价吸收新信息的速度,因而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三、研究样本与数据 

    为了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特点及其对股价的影响,我们对基金每季度的投资组合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时间跨度从1999年第1季度至2000年第3季度。 

    根据现有的信息披露要求,投资基金在季度报告中仅披露位居资产净值前十名的股票,因此我们无法确切知道投资基金在每个季度内的交易详情,也无法详尽了解基金的持股情况。基于这一原因,这里仅以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为研究对象,并假设这些股票的买卖都是一次性完成的,从而根据基金在相邻季度持股数量的变化来计算基金对该股票的买卖数量。证券投资基金由于申购新股而进入前十名的个股,由于不具有可比性,而予以删除。 

    从表1中可以看到,样本基金从99年第1季度的6个增加到2000年第3季度的30个,资产净值则从128.4亿元大幅增长到777.5亿元,占沪深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也从2.22%增长到5.83%,显然,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规模和影响日益增加。进一步,将每个季度样本基金对同一股票的持股数量予以加总,可以发现样本基金对单个股票的平均持股比例保持在5%左右,最大持股比例则高达45.19%,可以想见,基金投资行为将对此类股票(即所谓“重仓股”)的价格运行产生巨大影响。 

    表1 投资基金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99Q1 

    99Q2 

    99Q3 

    99Q4 

    00Q1 

    00Q2 

    00Q3 

    样本基金数目 

    6 

    10 

    14 

    16 

    22 

    25 

    30 

    资产净值(亿元) 

    占A股流通市值百分比(%) 

    128.4 

    2.22 

    292.7 

    3.22 

    413.3 

    4.77 

    448.0 

    5.74 

    685.9 

    6.04 

    745.5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2

引言

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一种投资方式,在发展这种投资方式的过程中,其利益是共享的,同样的,其风险也是共同承担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其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喜爱。但是,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两面性,其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存在不恰当的地方就会对资本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使得市场变得不够稳定。为此,笔者主要对其进行了以下的分析。

1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的影响

1.1发展不同类型的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设立了不同类型的投资方式,其主要表现为封闭型基金以及开放型基金这两种。在设立的过程中,其类型不同,使自身特点也有所不同,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不同的影响。其中,封闭型基金在发展过程中,其交易价格虽然会受到效益的影响,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在选择这种投资方式的时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价差,获得风险利润,这种情况下,一旦基金有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投资者就会抛售股票追买基金,进而就很容易造成市场的不稳定。开放型基金在设立之后,投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报价申购或者是赎回基金单位,其本身不具备任何炒作性,所以投机性相比较而言也很小,投资者在购买这种基金的时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因此,这种投资方式能够有效的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

1.2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策略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所造成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证投资者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相关人员会采取相应的策略,主要表现为中长期投资策略以及短期投资策略这两种,同样的,不同策略也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不一样的影响。其中,中长期投资策略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市场稳定性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因为在使用这种运作策略的过程中,其所注重的是投资回报的稳定与增长,所以,在具体运作工程中,基金不会追涨杀跌,为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在使用短期投资策略的过程中,运作人员为了给投资者较为丰厚的回报,在操作过程中就会追逐高额的利润,在这种这种情况下,会增加买卖证券次数,加大买卖证券的价格差,而这种运作策略就容易对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1.3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行为模式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所造成的影响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行为模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影响,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对市场信息反应不足,或者是反应过度都会对市场价格造成影响,使其产生波动,进而就会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多种因素都有可能会造成决策的失误,而这些也都不利于市场稳定发展。其次,在发展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的羊群效应也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较大的影响,在操作过程中,市场中证券投资基金会出现一种现象,也就是相互模仿的一种群体行为及其效应,这种效益就能将其称之为羊群效应。羊群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促进某种证券价格水平向稳定趋势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羊群效应也有可能会使得市场变得更加不稳定,对市场造成不利的影响,羊群效应发生之后,市场证券价格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变化,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变动结果和证券正常价格不一致,就很容易使得市场变得更加不稳定。或者是基金经理在判断决策过程中,对市场信息没有一个较为良好的把握,就有可能会使得证券价格出现不正常的现象,从而就会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如果现象较为严重的话,还会使整个市场崩溃。

2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政策建议

2.1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法制建设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其主要的问题就是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进而使其不能稳定健康发展,因此,要想更好保证资本市场的稳定,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就目前而言,我国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证券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不了市场的稳定性。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落实,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2在发展封闭型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

就目前而言,开放型基金已经慢慢成为了投资基金的主流趋势,使用这种投资方式能够更好地促进市场的稳定性,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可以在发展封闭型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这样就能使得我国基金规模得到一定的扩展,同时保证市场的稳定性。除此之外,开放型基金对于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市场的规范性,进而就能更好地促进其稳定发展。因此,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开放型基金的重视程度,通过开放型基金促进基金经理人水平和能力的提升,这样就能更好地保证其应变能力,从而也能更好地保证市场稳定发展。

2.3在发展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政府一定要加强监管力度,并且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这样就能避免羊群效应的出现,从而就能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市场出现羊群效应其主要就是基金经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过分重视自身利益却忽视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内部的管理和监督,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首先可以完善相应的投资机构内部稽查机制,对机构内部组织人员进行细化和分工,以此来让内部组织进行相互监督,之后还可以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构或者是基金评价机制,这样就能更好地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从而就能更好地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

2.4在发展过程中对投资基金经理加大培养力度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基金经理人员也会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对投资基金经理人员的培养,确保其专业素质,以此来提升其决策的准确性。在对其进行培养的过程中,除了要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知识培训之外,还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心理培训,让其保持稳定情绪和心理,这样才决策过程中才更加冷静客观,以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于资本市场稳定性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其中,证券投资类型、运作策略以及投资经理人的行为模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稳定性造成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对投资基金经理加大培养力度,这样就能更好地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亓彬.证券投资基金对股票市场稳定性影响及其作用渠道研究[D].山东大学,2013,22(16):104108

[2]闻岳春,卢杰,程天笑.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的影响及政策建议[J].武汉金融,2015,15(6):48

[3]张铁滨.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56(16):226226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3

从1998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快速发展,其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它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然而,投资基金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很明显的非理――羊群行为。金融市场中的羊群行为是一种从众行为, 假设一个投资者在不知道其他投资者决策的情况下将会进行一项投资,但当他发现其他投资者的决策是不进行投资时, 该投资者也不进行投资, 则可以认为该投资者参与了羊群行为。由于羊群行为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相关,对于市场的稳定性、效率有很大影响,也与金融危机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羊群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与市场稳定的关系

1.国际经济学界的理论分歧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这个问题,国际经济学界存在很大的分歧。

(1)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不利于市场稳定

一种观点认为,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羊群行为和短视行为,会增加市场波动程度。第一,由于机构投资者具有高度的同质性,他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对盈利预警或证券分析师的建议等相同外部信息做出相似的反应,在交易活动中表现为羊群行为。尽管个人投资者同样有信息趋同问题,但机构投资者信息趋同的程度要高于个人投资者,因此更有可能加剧羊群效应;第二,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经理的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委托-问题,因此,基金持有人的最优策略是和基金经理签订与基准挂钩的报酬合约。在这种报酬结构下,基金经理往往会推断、模仿并追随其他基金的买卖行为,以免自身业绩落后于市场指数或同行。当机构投资者存在“羊群行为”时,许多机构投资者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

(2)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有利于市场稳定

另外一部分经济学者认为,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不会加剧市场波动,相反它能在很大程度上稳定市场。机构投资者是理性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不一样,他们具有比个人投资者更优越的信息资源,并且有着专业的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这些优势是他们能够更准确的评估股票的基础价值。那么机构投资者将一齐买入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同时远离价值被高估的股票。这种“羊群行为”和个人投资者的非理产生相互抵消效应,促使股价趋向均衡价值,而不是远离均衡价值。此外, 机构投资者往往是逆向的趋势追踪者或负反馈交易者。他们经常买入快速下跌的股票、卖出快速上涨的股票,机构投资者的这种“羊群行为”可能是因为他们对同样的基础信息做出了迅速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加快了股价对信息的吸收速度,促使市场更为有效。因此,机构投资者存在羊群行为不能与市场不稳定看成为等同的情况。

2.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加剧市场波动

上述两种观点仅是国际经济学界对羊群行为市场影响的简单解析,然而具体对我国来说,情况又不同。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相对于美国来说,发展的较晚,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情况下可以借鉴美国市场的经验。回顾美国基金业及股票市场的历史,基金发挥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功能至少需要三个必要条件:

(1)证券投资基金自身规范

基金在组织结构、投资管理以及制度等方面必须规范,即首先必须使机构投资者真正成为“投资者” 而不是掠夺者。

(2)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壮大

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持股比重上超过个人投资者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只有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壮大后,其持有的证券数额太大,难以在短期内全部卖出,而且大量抛售证券会引起市场剧烈波动损害自身利益,这样证券投资基金才倾向于长期、稳定地持有证券。

(3)个人投资者成熟、偏好长期投资

基金持股数额的增大仅仅使其“愿意”稳定持股,但是,要使基金的这种意愿转变为现实还需要个人投资者投资理念的转变。基金作为受托人的角色决定了其偏好和行为要受到其委托人(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偏好和行为的影响。如果基金持有人普遍信奉短线进出、投资炒作的理念,则基金管理人难免面临短期获利的压力和较强的流动性压力,因而其投资行为将趋向于短期化,更加偏好于博取买卖价差而不是赚取长期投资收益,增加证券市场的波动性。

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不完善,其管理层基本上不受投资者监督,致使虚假信息、内幕交易、欺诈、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因此,目前我国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发挥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功能所需的条件还未具备。我国投资基金羊群行为与市场稳定之间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我国证券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实际不是由于个人投资者引起的,而恰恰是那些在股市兴风作浪的“庄家”,即机构投资者所引起的。他们利用信息、资金和持股优势,在股市里翻云覆雨,造成股价大幅震荡,是破坏市场稳定的罪魁祸首。因此,从现实情况看,我国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并没有发挥稳定市场的功能,反而导致了股价的波动,破坏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加剧市场波动的原因

1.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大多数由证券公司发起,其独立性较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其发起人共同建仓的行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以证券公司为母体,基金发起人关系过于密切,公司的决策人员主要来自于券商的高层,交易经理大多来自于券商自营盘的操作人员。也就是说,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2.证券市场发展的结构性失衡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实践,作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基金发挥稳定市场功能是建立在金融交易工具种类充足的基础之上的。不同种类和特性的金融市场交易工具为基金经理人提供了众多获利和保值的机会,减少了基金经理人迫于业绩压力而进行短线操作,造成市场剧烈波动的可能性。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鲜明的“赶超式”色彩:在货币市场尚未发展起来时,资本市场就己经建立起来了。这种“超常规”的发展思路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结构性失衡。证券市场结构的失衡,交易工具的匾乏,导致基金经理人难以利用分散化投资规避风险,获取收益,限制了其专家理财功能的发挥。

3.制度缺陷及监管不力

券商由于规模有限,又缺少合法的融资渠道,它们往往求助于拆借的资金,决定了其行为的短期性和违规色彩。过度投机的股市刺激了一些机构不惜以高成本去获取资金,而昂贵的资金价格又迫使它们为寻求高收益而进行短期炒作及坐庄。曾被视为稳定市场的重要力量的投资基金也会坐庄操纵股价,这是因为坐庄的好处是收益可控制,市场风险大大降低。其主要的风险是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如果法律风险小于市场风险,对大资金来说,为取得稳定的高额收益,做庄操纵股几乎成为必然的选择。在监管方面,管理层对机构投资者的违规和操纵行为采取了双重标准。当市场疲软时,为刺激人气和信心,某些不规范行为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容忍;而当政府认为市场过热时,又会加大查处力度,权益措施的频繁使用导致市场参与者对未来预期的混乱,干预的随机性也使得某些政策明显缺乏长远及整体考虑,多变的现象与谣言、传闻结合起来使股市经常出现较大幅度的震荡。

4.法律制度建设的缺陷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和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超常规”发展,导致法制建设的缺失。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有关基金的立法存在着许多缺陷:一是多头立法、层次不清、缺乏统一规划。立法滞后于基金业的发展,没有体现出立法先行的特点;二是缺乏准确、及时、严密、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暂行办法》规定投资组合公告只公布前十名股票的持有情况,并且只披露其市场价值,而不披露持有的股票数量(股数),没有体现出信息披露的严密性和公开性;三是没有一部明确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法律。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立法是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为核心,而我国的立法却忽略了对证券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无法可依的状况导致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市场上侵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法律制度的缺失致使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约束机制发生扭曲,上市公司欺诈、投资基金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市场股价因而大起大落,波动频繁。

三、弱化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的对策

1.创建统一的、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结构体系

目前深沪股市的上市标准基本一致,一个国家拥有两个标准完全相同的市场,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因而,我们的思路是取消其中之一的主板资格,而赋予其二板市场的资格,这样使市场更有层次性。除了二板市场,还要积极发展多层次的场外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债券市场。另外,要着重丰富证券市场交易品种,有层次地逐步推出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交易品种。我国股市不仅基金的羊群行为显著,而且普通散户的羊群行为也很明显,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可供投资者选择的金融工具太少。因此,发展股指期货等多种金融工具既可以使基金经理有足够的风险对冲工具,给投资者以稳定的回报;也可以为投资者开拓更广阔的投资空间,从而避免投资者投资对象过度集中,减少羊群行为的发生机率。同时,推出有效的做空机制将会给基金带来更大的操作空间,避免基金的操作手法趋同性

2.进行制度创新,完善基金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发达国家股市的成功经验表明,一个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行安全、能获得理想的长期投资回报的股市是弱化基金羊群行为的基本先决条件。从我国股市的现状来看,要建立一个成熟、健康、具有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股市,就必须在推行股票全流通的基础上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法制秩序、监管体制等方面实行制度创新。

3.规范监管,完善法制

市场监管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要改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掌握更多的信息,并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对于那些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不论是企业、券商还是会计师事务所,一经发现一定要重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

4.规范监管,完善法制

市场监管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要改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掌握更多的信息,并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对于那些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不论是企业、券商还是会计师事务所,一经发现一定要重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

5.严厉打击内幕信息交易,努力保证股市信息批露的公开、公正、公平

信息是金融市场最为基本、重要的资源。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有成本的情况,一些实力雄厚的基金经理人可以利用其不公正有的重要信息进行内幕信息交易,诱使其他基金理人积极跟进炒作,形成羊群行为。因此,应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股市信息披露主渠道,做到准确、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从法律上对内幕信息交易以制裁,让不法交易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投资主体能有一个独立思考的信息平台。

参考文献:

[1]郭亚夫庞忠甲费查理:美国证券市场导览[M].学林版社,2000.125~134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4

自1868年创始于英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资基金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基金业已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自1998年首次推出基金开元与基金金泰以来,经过9年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已成功地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从封闭式到开放式、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

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 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 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 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 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 《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 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 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 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 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 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 如此一来, 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 缺乏避险工具, 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 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 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 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 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 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 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 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 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 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 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 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快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 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必须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 减少行政干预, 扩大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规模, 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给投资基金搭建一个能够

快速、健康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良好环境。同时, 还要改善证券市场最基本投资对象——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不仅是对基金的支持, 也是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在于建立科学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一方面, 通过新股发行核准制把好新股发行关,将素质差的企业拒于股市大门之外, 为股市提供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新鲜血液;另一方面, 建立股市的退出机制, 让那些已经不符合上市公司标准而又挽救无望的企业退出股市。

2、进一步完善基金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到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2003 年,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对促使基金管理者合规运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 确立了基金业的法律地位, 为基金业的发展创造出广阔的空间, 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增强基金投资者信心。因此,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 使基金持有人、托管人、信托人、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 明确市场运行规则, 逐步摆脱过去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 从而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基金评价体系

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我国的基金评价体系应具备如下特征: ( 1) 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担任评价机构;( 2) 评级方法应全面、客观、科学, 适应中国基金业的特点;( 3) 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建立基金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 可以考虑逐步引进全球投资绩效表现标准(gips);其次, 鼓励更多的与基金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第三方来建立基金评价体系, 引入竞争机制;同时, 也应当考虑把国际知名基金评级机构进入我国, 让他们也参与竞争。

4、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展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行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组织形态

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均表明, 仅仅依靠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不足以管理和规范国内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的基金业也应该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组建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应以基金业基本法律法规为依据, 通过制止恶性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基金市场的稳定, 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基金的发展还应考虑:赋予基金托管人更大的监督权和责任, 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的投资指示, 并有责任向监管机构报告; 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在蓄意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基金的治理和监督而言,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具有更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借鉴了现代公司治理的积极成果, 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更加明晰, 既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也有利于基金运作的效率和基金的持续发展。因此, 在进一步规范现有契约型基金的同时, 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尽快发展公司型基金。

5、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加强基金业竞争

目前只有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才能作为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发起人的规定, 在制度上使得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很难保证, 其结果是人为地减弱了基金行业内部的竞争性, 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金业规模的增加。没有竞争或者竞争不充分, 就会造成效率损失或资源配置的不到位。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基金, 必须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认定标准, 允许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基金的发展和运作当中。

6、努力做好证券基金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提高普及性和深层技术性的投资者教育,这不仅要依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更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理性的投资理念,还要加强基金投资者的心理教育。针对基金投资者经常出现的各种非理性行为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让更多的投资者对基金投资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减少基金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

目前我国基金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和投资水平。为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中外合作,这既包括允许外资对国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外证券机构加强技术合作、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引进来”的行为,也包括向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和分散风险等“走出去”的措施,通过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国内市场作科学的调查和细分。在经营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基金产品等方面进行真正的创新,而不只是模仿引进,

通过这些措施将最终使得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王守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的研究与评价[j].经济研究,2005,7(3):12-15.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5

自1868年创始于英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资基金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基金业已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自1998年首次推出基金开元与基金金泰以来,经过9年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已成功地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从封闭式到开放式、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 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 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 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 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 《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 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 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 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 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 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 如此一来, 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 缺乏避险工具, 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 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 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 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 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 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 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 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 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 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 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 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快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 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必须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 减少行政干预, 扩大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规模, 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给投资基金搭建一个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良好环境。同时, 还要改善证券市场最基本投资对象——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不仅是对基金的支持, 也是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在于建立科学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一方面, 通过新股发行核准制把好新股发行关,将素质差的企业拒于股市大门之外, 为股市提供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新鲜血液;另一方面, 建立股市的退出机制, 让那些已经不符合上市公司标准而又挽救无望的企业退出股市。

2、进一步完善基金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到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2003 年,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对促使基金管理者合规运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 确立了基金业的法律地位, 为基金业的发展创造出广阔的空间, 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增强基金投资者信心。因此,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 使基金持有人、托管人、信托人、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 明确市场运行规则, 逐步摆脱过去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 从而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基金评价体系

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我国的基金评价体系应具备如下特征: ( 1) 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担任评价机构;( 2) 评级方法应全面、客观、科学, 适应中国基金业的特点;( 3) 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建立基金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 可以考虑逐步引进全球投资绩效表现标准(gips);其次, 鼓励更多的与基金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第三方来建立基金评价体系, 引入竞争机制;同时, 也应当考虑把国际知名基金评级机构进入我国, 让他们也参与竞争。

4、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展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行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组织形态

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均表明, 仅仅依靠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不足以管理和规范国内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的基金业也应该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组建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应以基金业基本法律法规为依据, 通过制止恶性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基金市场的稳定, 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基金的发展还应考虑:赋予基金托管人更大的监督权和责任, 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的投资指示, 并有责任向监管机构报告; 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在蓄意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基金的治理和监督而言,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具有更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借鉴了现代公司治理的积极成果, 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更加明晰, 既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也有利于基金运作的效率和基金的持续发展。因此, 在进一步规范现有契约型基金的同时, 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尽快发展公司型基金。

5、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加强基金业竞争

目前只有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才能作为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发起人的规定, 在制度上使得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很难保证, 其结果是人为地减弱了基金行业内部的竞争性, 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金业规模的增加。没有竞争或者竞争不充分, 就会造成效率损失或资源配置的不到位。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基金, 必须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认定标准, 允许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基金的发展和运作当中。

6、努力做好证券基金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提高普及性和深层技术性的投资者教育,这不仅要依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更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理性的投资理念,还要加强基金投资者的心理教育。针对基金投资者经常出现的各种非理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让更多的投资者对基金投资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减少基金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

目前我国基金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和投资水平。为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中外合作,这既包括允许外资对国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外证券机构加强技术合作、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引进来”的行为,也包括向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和分散风险等“走出去”的措施,通过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国内市场作科学的调查和细分。在经营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基金产品等方面进行真正的创新,而不只是模仿引进,通过这些措施将最终使得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王守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的研究与评价[j].经济研究,2005,7(3):12-15.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6

自1868年创始于英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资基金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基金业已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自1998年首次推出基金开元与基金金泰以来,经过9年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已成功地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从封闭式到开放式、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

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 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 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 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 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 《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 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 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 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 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 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 如此一来, 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 缺乏避险工具, 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 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 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 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 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 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 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 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 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 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 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 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快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 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必须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 减少行政干预, 扩大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规模, 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给投资基金搭建一个

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良好环境。同时, 还要改善证券市场最基本投资对象——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不仅是对基金的支持, 也是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在于建立科学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一方面, 通过新股发行核准制把好新股发行关,将素质差的企业拒于股市大门之外, 为股市提供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新鲜血液;另一方面, 建立股市的退出机制, 让那些已经不符合上市公司标准而又挽救无望的企业退出股市。

2、进一步完善基金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到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2003 年,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对促使基金管理者合规运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 确立了基金业的法律地位, 为基金业的发展创造出广阔的空间, 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增强基金投资者信心。因此,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 使基金持有人、托管人、信托人、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 明确市场运行规则, 逐步摆脱过去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 从而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基金评价体系

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我国的基金评价体系应具备如下特征: ( 1) 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担任评价机构;( 2) 评级方法应全面、客观、科学, 适应中国基金业的特点;( 3) 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建立基金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 可以考虑逐步引进全球投资绩效表现标准(gips);其次, 鼓励更多的与基金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第三方来建立基金评价体系, 引入竞争机制;同时, 也应当考虑把国际知名基金评级机构进入我国, 让他们也参与竞争。

4、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展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行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组织形态

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均表明, 仅仅依靠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不足以管理和规范国内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的基金业也应该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组建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应以基金业基本法律法规为依据, 通过制止恶性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基金市场的稳定, 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基金的发展还应考虑:赋予基金托管人更大的监督权和责任, 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的投资指示, 并有责任向监管机构报告; 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在蓄意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基金的治理和监督而言,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具有更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借鉴了现代公司治理的积极成果, 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更加明晰, 既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也有利于基金运作的效率和基金的持续发展。因此, 在进一步规范现有契约型基金的同时, 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尽快发展公司型基金。

5、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加强基金业竞争

目前只有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才能作为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发起人的规定, 在制度上使得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很难保证, 其结果是人为地减弱了基金行业内部的竞争性, 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金业规模的增加。没有竞争或者竞争不充分, 就会造成效率损失或资源配置的不到位。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基金, 必须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认定标准, 允许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基金的发展和运作当中。

6、努力做好证券基金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提高普及性和深层技术性的投资者教育,这不仅要依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更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理性的投资理念,还要加强基金投资者的心理教育。针对基金投资者经常出现的各种非理性行为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让更多的投资者对基金投资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减少基金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

目前我国基金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和投资水平。为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中外合作,这既包括允许外资对国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外证券机构加强技术合作、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引进来”的行为,也包括向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和分散风险等“走出去”的措施,通过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国内市场作科学的调查和细分。在经营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基金产品等方面进行真正的创新,而不只是模仿引

进,通过这些措施将最终使得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王守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的研究与评价[j].经济研究,2005,7(3):12-15.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7

自1868年创始于英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资基金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基金业已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自1998年首次推出基金开元与基金金泰以来,经过9年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已成功地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从封闭式到开放式、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 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 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 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 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 《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 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 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 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 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 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 如此一来, 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 缺乏避险工具, 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 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 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 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 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 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 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 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 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 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 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 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快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 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必须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 减少行政干预, 扩大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规模, 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给投资基金搭建一个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良好环境。同时, 还要改善证券市场最基本投资对象——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不仅是对基金的支持, 也是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在于建立科学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一方面, 通过新股发行核准制把好新股发行关,将素质差的企业拒于股市大门之外, 为股市提供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新鲜血液;另一方面, 建立股市的退出机制, 让那些已经不符合上市公司标准而又挽救无望的企业退出股市。

2、进一步完善基金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到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2003 年,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对促使基金管理者合规运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 确立了基金业的法律地位, 为基金业的发展创造出广阔的空间, 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增强基金投资者信心。因此,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 使基金持有人、托管人、信托人、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 明确市场运行规则, 逐步摆脱过去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 从而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基金评价体系

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我国的基金评价体系应具备如下特征: ( 1) 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担任评价机构;( 2) 评级方法应全面、客观、科学, 适应中国基金业的特点;( 3) 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建立基金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 可以考虑逐步引进全球投资绩效表现标准(gips);其次, 鼓励更多的与基金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第三方来建立基金评价体系, 引入竞争机制;同时, 也应当考虑把国际知名基金评级机构进入我国, 让他们也参与竞争。

4、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展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行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组织形态

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均表明, 仅仅依靠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不足以管理和规范国内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的基金业也应该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组建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应以基金业基本法律法规为依据, 通过制止恶性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基金市场的稳定, 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基金的发展还应考虑:赋予基金托管人更大的监督权和责任, 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的投资指示, 并有责任向监管机构报告; 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在蓄意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基金的治理和监督而言,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具有更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借鉴了现代公司治理的积极成果, 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更加明晰, 既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也有利于基金运作的效率和基金的持续发展。因此, 在进一步规范现有契约型基金的同时, 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尽快发展公司型基金。

5、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加强基金业竞争

目前只有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才能作为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发起人的规定, 在制度上使得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很难保证, 其结果是人为地减弱了基金行业内部的竞争性, 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金业规模的增加。没有竞争或者竞争不充分, 就会造成效率损失或资源配置的不到位。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基金, 必须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认定标准, 允许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基金的发展和运作当中。

6、努力做好证券基金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提高普及性和深层技术性的投资者教育,这不仅要依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更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理性的投资理念,还要加强基金投资者的心理教育。针对基金投资者经常出现的各种非理性行为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让更多的投资者对基金投资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减少基金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

目前我国基金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和投资水平。为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中外合作,这既包括允许外资对国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外证券机构加强技术合作、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引进来”的行为,也包括向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和分散风险等“走出去”的措施,通过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国内市场作科学的调查和细分。在经营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基金产品等方面进行真正的创新,而不只是模仿引进,通过这些措施将最终使得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王守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的研究与评价[j].经济研究,2005,7(3):12-15.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8

自1868年创始于英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资基金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基金业已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自1998年首次推出基金开元与基金金泰以来,经过9年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已成功地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从封闭式到开放式、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

[1] [2] [3] [4] 

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提高到超过%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 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证券市场不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 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 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 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 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 《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 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 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 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 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 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 如此一来, 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 缺乏避险工具, 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 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 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 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 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 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 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 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 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 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 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 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9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如此一来,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缺乏避险工具,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例10

证券投资基金已有140多年历史,它产生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始入我国则是2000年。我国的证券基金投资从发展至今虽然只有短短的十余年,无论其品种、数量和规模,还是监管政策、运行水平及投资理念等都有全面系统的长足发展和质的大幅跃升,但相对于成熟的欧美金融市场、新兴的亚洲和拉丁美金融市场,尽管发展态势和速度更好更快,但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概论 借助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世界投资基金发展的蒸蒸日上之势,我国的证券投资在金融经济市场中的地位得以越来越牢固,基金投资自此逐渐成为国内投资行业的重点投资对象和投资种类。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并且开始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核心投资主体,因而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市场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而随着我国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大家对金融投资的热情日益高涨,继而越来越关注证券投资基金。鉴于个体投资已逐渐成为我国证券投资的主力军,且证券投资基金已不断被投资者关注和青睐,因此研究证券投资基金就显得非常迫切而又十分必要。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证券基金投资目前处于开放式的基金投资发展阶段,这是因为它仅始于2000年的不长时间。当国家证监会出台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不到一年,我国的证券投资就跨入了从封闭式基金向开放式基金发展的新里程,2001年9月国内第一支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这标志着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迈出创新性的一步,相信随着证券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基金投资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开放式基金对于证券基金投资业的影响无疑非常巨大,它相对于以前的封闭式基金可以大大活跃基金投资市场,给整个基金投资行业注入强心剂。自第一支开放式基金成立以后,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它正在或已经在迅速改变着国内整个证券投资业结构,进一步促进全国基金业发展。而我国另一支以债券形式成立的基金则是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南方宝元债券基金,它发行于2002年8月;同年12月,国内首家由中外合资的基金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也宣告成立。据调查,我国首支系列开放式基金是由招商基金管理公司于2003年3月成立,其中包括招商安泰系列股票、平衡、债券A及债券B等;2003年5月,我国首支保本型基金———南方避险保本型基金发行,同年12月首支准货币型基金———华安现金富利基金也公布成立。 经过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初期,进入奥运年我国的基金行业规模越来越庞大,各式各样的新基金产品层出不穷。据统计,截止至2004年全国的基金发行规模已超过前三年前发行总数共有51支,其总资产超过2800亿元,占我国股票投资市场总额的超两成,成为金融投资市场上最具影响力的投资品种。2005年4月,我国首只FOF———招商证券基金宝正式发行。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于2006年5月也推出全国第一支生命周期型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于2006年10月,推出中国首只海外投资基金———华安国际配置,开创了海外投资先河。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特点 1、基金的持仓水平与经济市场情势密切相关。基金持仓水平与经济形势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基金用于股票投资上的量,因为股票投资反映风险投资的态度和体现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另外,通过基金、股票投资还能体现和反映基金投资对于经济形势的把握和掌控能力。 2、基金管理公司自身的集中度水平相对较高。据有关数据反应,我国目前的基金资产大部分被已较早发行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所占据,如2009年业界前十位的基金管理公司就占据了整个基金行业半成及以上的基金资产,直至今日这种状态也始终未被改变,其基金占有率一直保有达50%的上下水平。 3、基金的持股集中度与市场走势关系不明显。基金持股集中度的定义,是指在基金投资股票领域中前十大重仓股票的市值之和与拥有股票投资的基金之间的比重。而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则从一定程度上客观地反映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管理能力和对市场的预测能力和掌控能力,即持股集中度越高说明基金管理人对于所选股票的信心越足,也由此体现基金管理人对于市场的分析能力。截至2009年底,我国的基金持股集中度保持在28.6%,其中开放式基金的持股集中度为28.1%。可以看出,我国的基金持股集中度对于市场经济形势的反应程度并不够明显。 4、基金的行业集中度高必与市场走势相关。所谓基金的行业集中度,就是基金的股票投资中重仓股票行业占基金股票投资之间的比重。而基金行业集中度,又从一定意义上反映基金管理人对于市场走势的判断能力和投资个性化能力。据2009年的相关年报披露,我国基金业的行业配置主要集中在证监会批准许可的一级行业和制造业为主的二级行业,因为这些行业的基金或股票投资收益率较高较好,因此说基金的行业集中度与市场走势相关。 5、基金对投资对象的选择具有趋同性。对于基金投资对象趋同性现象的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应是证券投资市场本身造成,因为证券投资市场中优质的投资股票很少,而大部分基金管理人的分析能力和操作手段又近乎相同,得到的信息内容和质量也大同小异,因此选择的投资对象大多集中为公认的几支优质股,这就形成基金投资对象的趋同性,而且既普遍又严重。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现状 1、基金的持股集中度趋同并集中。基金的行业集中度越高,就说明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市场的分析能力和掌控力度就越强和越高,以及对行业投资的信心越足,对这一行业股票的收益期望自然就高。2009年年我国基金业的行业配置,主要集中在证监会许可经营的一级行业和制造业二级行业,而且其产品品种日益丰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投资基金起初的种类主要有价值型、成长型和平衡性三类,后来随着证券业的蓬勃发展而在上面三类基础上,基金管理公司又开发出了债券型、指数型及系列基金等多种类型,这就促使我国现在的投资基金类型可以媲美国际成熟的基金投资市场的基金种类。#p#分页标题#e# 2、基金的投资理念日趋理性与成熟。随着国家对证券投资市场秩序进行严格整顿和规范管理之后,我国的基金投资行业运行将会越愈发成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理念将会更理性并与国际接轨,由简单的被动坐庄向价值挖掘式发展,开始注重对个股基本面及整个行业和市场形势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合约要求规范自身的基金投资行为。 3、具有比较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的基金业发展有法可依,得到政策的支持和保护。与此同时,规范和优化基金投资市场环境,对于我国证券投资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除《证券投资基金法》外,国家证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还制定与补充有相关的政策法规。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探析 (一)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得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时间尚短,虽然它对国内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投资理念、投资环境,特别是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及促进金融投资产业结构改善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仍然不能掩饰所存在的问题。 1、存在非理性因素。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的显著问题是非理性因素,主要有基金投资人和基金公司两个方面。前者体现为大部分基金投资者对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过于乐观,只看到市场带来的短暂客观回报,于是失去理性大量购入基金,甚至倾其所有不惜以高利贷等形式举外债购买,一旦基金走弱势必损失巨大,究其原因是因为投资人缺乏基金知识导致投资不理性。而基金公司的非理性,则主要受高利益回报的原因造成,因为公司的收入主要源于投资者的资金提成,因此主动提高收入提成,通过扩大资产的控制规模增加利润,容易造成基金风险并给双方带来损失。 2、市场环境制约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大多投入证券交易市场,而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大部分较差,因此投资基金便集中于有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导致资金扎堆,使得股票波动进而增大基金风险。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缺少有效的避险保值手段,使得基金管理者对于市场的应对方式非常有限,难以甚至无法对市场进行双向操作,一旦基金开始亏损就只能一直亏到底。 3、行业管理普遍乏力。我囯目前的状况是:一是基金持有人大会根本没有按时举行,实际上是名存实亡;二是基金管理人的道德水平,远未达到为基金持有人尽力谋取利益之高度;三是独立董事制度由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所聘董事只对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忽略基金持有者的利益;四是基金管理费只与基金规模挂钩,而与管理水平没有关系,导致基金管理混乱;五是政策法规缺乏关联性,不是监管和处罚不到位就是滞后。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建议 鉴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所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现提出五个方面的发展建议。 1、全面增强队伍素质和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对于监管者和基金公司而言,主要重于政策层面和道德职责方面的建设,而对于广大投资者,最主要的是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积累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2、加强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强化规范和证券基金自身内部结构的规范改造。 3、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制度,将证劵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与收入挂钩,以切实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4、扩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规模,不断创新基金投资产品,使市场发展多元化。 5、建立中外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学习国外先进的基金管理经验,促进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健康发展。 四、结语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逐渐成为我国金融投资市场的一种主要投资对象,近年来它的投资火爆程度实属惊人。本文通过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进行回顾,介绍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和现状,并对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以此提出建议,以期对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