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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1 09:09:59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1

Abstract: the industrial and civil building occupied most of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now the country's most cities, especially two three lines of city civil was in full swing, including are to build affordable housing of civil, involving thousands of low-income families, to ensure that more quality and standards. The author of the modern civil from the earthquake,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and so on several key question some thought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civil &construction, earthquake, concrete quality,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中图分类号:S2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民建结构抗震的重要性。

自从上世纪70年代起,不断的地震灾害毁坏了许多房屋建筑,尤其是近年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等地的地震灾害,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地震灾害对人类生活的破坏。也让大家深刻体会到工民建结构抗震的重要性,如何从建筑结构设计上开拓新的思路,增加建筑结构抗震的性能是当务之急。

1.结构抗震设计。结构抗震设计的目的是使结构在强度、刚度、延性以及节能等方面取得最佳,从而满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要求。在当前的科技水平和经济条件下,为了保证结构具有可靠的抗震性能,设计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场地条件和场地土的稳定性,建立结构计算模型,抗震结构体系的选取,材料效用,风作用、温度作用以及结构的空间作用等。

当前结构抗震体系已由传统的以“硬抗”为主的抗震体系向以“柔抗”为主的结构减震控制体系发展。结构减震体系采用的是以“柔”克刚的新概念,它通过调整结构动力特性、隔震、减能或控制来达到抗震的目的,在未来的工民建中结构抗震的思路将向着减轻危害的方向发展。

2.结构概念的设计的重要性远大于结构计算的设计。概念设计在通常的工程设计,特别是在结构抗震能力的提高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概念设计就是从方案的规划和设计开始,运用对建筑结构抗震的准确认识,面对和解决结构设计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包括建筑体型、结构体系、刚度分布和构件延性。在宏观原则的角度对其进行评价、甄别、选择等处理,然后实施必须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达到消除建筑物抗震的软肋,加强抗震设计合理性的目的。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概念设计都受到普遍重视,它也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严格控制工民建混凝土施工质量,是保证建筑质量的基石。

工民建中建筑物结构安全以及防渗等功能一般是由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承担的,因此,混凝土施工的质量在工程建筑物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只有增强责任心,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控制好每一个施工环节的关键问题,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才能够得到保证,以保证建设出质量过硬的建筑产品。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原材料的质量及其波动,对混凝土质量及施工工艺有很大影响。如水泥强度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各级石子超逊径颗粒含量的变化,导致混凝土级配的改变,并将影响新拌混凝土的和易性,骨料含水量的变化,对混凝土的水灰比影响极大。为了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对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全部符合技术性能指标方可应用。对混凝土集料来说,影响配合比组成变异而导致混凝土强度过大波动的主要原因是含水率,含泥量的变化和石子含粉量的影响。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除经常性的检测外,还要求质量控制人员随时掌握其含量的变化规律,并拟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2.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是科学配置混凝土

科学配置混凝土是整个混凝土施工中重中之重的环节。因此在施工之前一定要对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只有符合技术性能指标的才可采用。因为骨料中的有害物质如果超过规定比例,就会有碍于水泥水化,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如果粘土和淤泥在砂中超过3.0%,在碎石和卵石中超过2.0%,有碍于集料和水泥石的粘结。在混凝土生产当中,除常规性检测外,还需要质量控制负责人随时检测混凝土中各含量的变化情况、比例,并制定相应对策解决。比如砂石含泥量超标,应及时筛选或其他有效措施;砂中水分含量通过干炒法控制,及时根据检测出的含水率来调节混凝土配比中的实际用水量和集料用量。遇到标号相同的水泥活性变异,利用胶砂强度试验检测后,依据水泥活性结果给以调整配合比例。混凝土中的水泥、砂石等必须严格控制,满足规范的使用要求。

三,现代工民建给排水设计新理念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工民建功能的转变要求越来越高。要实现这种功能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则取决于给水排水设计。给排水系统作为住宅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系统设计是否合理,对今后住户的生活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现阶段的工民建给排水设计要有新的科学发展理念。下面从水管质量的把关和洗手间排水设计两方面谈一下看法。

1.现代住宅的水管选择原则。水管材质选择适当与否对给排水工程显得最为重要。结合多年发展经验及现代材料的发展,总的说来,水管的选择应综合管材的卫生、性能、耐腐蚀、密封性、水力条件、防火性、防噪声、耐用、安全、环保等多种因素来考虑,给水管宜优先选用给水UPVC管、铜管、聚乙烯管、聚丙烯管、聚丁烯管、铝塑复合管和钢塑复合管等管材。应尽量减少或停止使用镀锌钢管,以避免和防止生活用水受到污染。给水管埋地敷设,管径等于或大于75mm时,建议采用给水球墨铸铁管(带内衬)或给水UPVC管代替普通给水铸铁管。同时水管的性能管道标准的选定,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在规定的使用压力和温度下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对管内流动的流体有好的耐腐蚀性,此外还包括材料和工程的成本适当。

2.科学设置排水系统。这里主要谈谈排水量最大的洗手间排水系统设置。为了满足现代住宅对卫生间排水管敷设方式的基本要求,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严格做好卫生间地面的防水处理及下沉室四周的防水处理,卫生间内所有给排水管道应经严格试压注水试验后暗封管道,以及在下沉室侧面设置侧排地漏,以排除可能出现的积水等措施。

排水横管的设置:设计时常在下沉式卫生间内敷设排水横管。这种作法将排水管设置在一户内便于更改和检修管道,尤其适合应用在初装修住宅中。而在住宅的卫生间几乎全部都已吊顶时,就按照老式卫生间排水支管的作法,将排水横管敷设在下层卫生间的上部空间,安装带检查口的P型存水弯或S型存水弯。还有一种作法是在卫生间地面上敷设排水横管,装设后出水式横出水坐便器、边墙式地漏。这一作法的好处是排水横管只在卫生间内敷设,不影响下层对应空间正常功能的使用。它的缺点却是边墙式地漏容易造成排水不畅、污水返溢。为避免这一问题的发生,我们也可以采用在卫生间地面上敷设排水横管、装设后出水式横出水坐便器,在卫生间地面上设置地漏的方法。

还有一种方法是排水立管的设置:排水立管应尽可能设置在卫生间或厨房的内墙阴角处,并且最好砌筑管道井将排水立管隐蔽起来。部分排水立管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被敷设在厅或房的一角。遇到这种情况宜将排水立管隐蔽在厅和房专设的U型槽或矩形空间内,使得厅和房能够保持方正。在这些排水立管敷设完成后,需要砌筑管道井。复式住宅排水立管上的检查口设置与普通住宅有所不同,常用作法是在排水立管的最下层、每户住宅有排水横管的排水立管的最低层,复式住宅户内的第一层,也可能是第二层、住宅的最上层设置检查口。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检查口的作用。

四,结语

总之,工民建涉及到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切实生活,设计和施工都要遵循以人为本的方针,增强责任心,并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时俱进,注重应用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建设出更好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为广大用户服务。

参考文献

[1] 刘鹏.建筑结构概念设计浅析[J]山西建筑2004(11)

[2] 丰定国,王社良.抗震设计原理[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2

中图分类号: TU731 文献标识码: A

概述

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的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后果是地面出现断层和地裂缝。大地震能使局部地形改观,或隆起,或沉降。使城乡道路坼裂、铁轨扭曲、桥梁折断。在现代化城市中,由于地下管道破裂和电缆被切断造成停水、停电和通讯受阻。煤气、有毒气体和放射性物质泄漏可导致火灾和毒物、放射性污染等次生灾害。在山区,地震还能引起山崩和滑坡,常造成掩埋村镇的惨剧。崩塌的山石堵塞江河,在上游形成地震湖。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而由此带来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使得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各种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城市设施。城市的规模越大,现代化建设程度越高,对此系统的依赖性越强。因此,在自然灾害,特别是在强烈地震袭击下,此系统的破坏和由此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也更加严重。这些系统一旦遭到破坏性地震的袭击,不仅会导致系统本身的破坏,还会引起次生灾害,加重灾害的程度。

地震灾害后灾区居民的供水关系到居民的人身健康,尤其是保证供水水质的安全卫生性更成为灾后防疫的重中之重。有数据显示,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了四川供水受灾人口达1059万人,受损水厂150多个,管道受损长度累计达4.8万公里。如何在震后以最短时间确保灾区居民的饮用、生活用水,尽快抢修、恢复受损水厂及供水管道,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供水管道作为保证灾区居民饮用水供应的重要一环,应在管道设计中充分考虑其抗震性,最大程度的降低供水管道的受损程度,以达到快速修复受损管道、快速查找、修复渗漏节点的目的。这样才能尽快保证震后灾区居民的供水,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

地震对地下管道的破坏作用:

地震对地下管道的破坏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构造性地运动,如地壳的上升与下陷,断层错动。

地震动引起的土壤液化、滑坡等场地失效。

地震波的传播效应。

大量的调查显示,具有一定强度和韧性的管道一般能抗拒地震波的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地面运动,不发生破坏,但却不能抵御断层作用和地面破坏所产生的永久地面变形。而对于第二种作用所造成的液化土壤对管道的破坏比断层作用等的破坏更为严重,可造成区域管道整体破坏。

前两种作用对于地下管道的破坏是灾难性的,而针对这两种地震作用采取抗震措施,不仅造价高,不经济,而且适用范围较小,因此管道铺设应尽力避开可能发生这种地震效应的场地。

大多数地下管道的破坏是由于地震波造成地质情况改变所造成的,而且当场地土松软或不均匀时,尤其是在场地条件差异较大的交界处,破坏将加重。因而管道的抗震措施应从对地震波动作用的抵抗能力上考虑并进行设计,以期达到经济,实用的目的。

震后灾区供水的主要表现:

震后灾区供水主要有以下方面的特点:一是由于市区配水管网损坏导致震后给水管网压力明显下降,部分震区由于管网受损严重,导致供水压力接近于零。二是小区庭院管道的破坏导致整个小区震后不能供水。三是震后自来水厂的破坏及供水管网的破损导致供水水质恶化,影响灾区居民的健康安全。

地震对管道破坏的主要形式及特点

管道的破坏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管体破坏:钢筋混凝土管、石棉水泥管和铸铁管出现纵向和斜向裂缝,小口径钢管和铸铁管锈蚀严重的管体发生折断。

接头破坏:如承插式铸铁管接口填料拉松,插头脱出或承口掰坏。连续式钢管在焊缝连接处开裂,法兰螺栓松动等。一般接头破坏是最常见的破坏形式。

管件及连接处破坏:在三通、弯头、闸门和管道与构筑物的连接处,由于应变集中和运动相位的不一致而造成破坏。

熊易华等人通过对汶川地震后都江堰、绵竹、绵阳等地的给水管道震损情况进行的调查,总结了给水管道震损的以下几个特点:

刚性管材受损严重,柔性较好的新型管材损害相对较小;

管道受损程度与埋深有关,埋深较浅的管道受损较为严重;

管道埋设在地质条件不良处受损较重;

管道敷设年代久远的管道,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敷设的管道基本损毁;

不同管材受损程度不同,从损害严重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为:水泥管(特别是自应力水泥管),灰口铸铁管,硬聚氯乙烯管,PE管,球墨铸铁管。

5. 供水管道的抗震措施

根据上述总结的管网震损的特点,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供水管道的抗震能力:

地基方面:

管道铺设的地质环境对管道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中规定了对工程建设的场地,应根据工程地质、地震地质资料及地震影响按照规定判别出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不应在危险地段建设,应尽量避开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因此管道铺设应尽量避开不规则场地、土壤易液化区、地壳易下陷断层地带等不利地段,而布置在均匀土质中。对于穿过河道、铁路及地基突变处也应特别注意防震措施。

供水管材的选择方面:

市政供水行业中以钢管,铸铁管,塑料管,混凝土管材为主。通过对国内外地震对市政供水管道破坏的数据进行分析表明,一般球墨铸铁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和柔性接口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抗震性较好。硬聚氯乙烯塑料管(PVC-U),聚乙烯管(PE)等塑料管由于其耐腐蚀性好,不易结垢,施工方便等优点,在近年来的供水中得到广泛应用。塑料管道因其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和柔性,抗震性能也较好。

汶川地震中绵竹市供水管道的受损率:基本完好占25%,中度破坏占39%,严重破坏占27%,毁坏占9%。其中球墨铸铁管、钢管、PE管均基本完好,灰口铸铁和水泥管均有不同程度的破坏。

因此在地震设防烈度较高的地区,设计中应优先考虑抗震性能较好的管道。

3.管道接口方面:

接头破坏作为管道震损是最常见的破坏形式,应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大量震害表明:同样条件下,柔性接头管道的抗震性能比刚性接头好得多。因为前者能吸收较多的场地应变。因此管道接口应用多用柔性接口,少用或不用刚性接口,在管道分支点、转弯(三通、弯头)等处,闸阀、管道与构筑物的连接处,应设置柔性接头,直管段上柔性接头间距不超过100m。

其他方面:

管道的使用年限也与管道的抗震性有着很重要的联系,一般年限较长的管道,由于腐蚀、老化等原因会导致其刚性、延展性降低,其抗震性也相应变差,因此及时更换老化管网,也可在相当程度上减小地震对管网的损害。

参考文献:

曹邦卿,陈剑,郑辉. 中小城市供水管道工程防震减灾对策研究[J].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292~294.

肖绍雍. 地震对城市供水管网的破坏情况分析[J]. 中国给水排水,2004,20(1):34~35.

刘爱文. 管道抗震设计规范有关地震作用的综述[J]. 国际地震动态,2007,(9):29~35.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3

【关键词】城市桥梁设计;设计特点;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K92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桥梁在城市建设中的普遍应用,丰富了市容市貌,给人们的视觉带来更多更美的享受。然而在设计时,对设计依据、新桥型的选用、耐久性、过桥管线、桥面排水、结构抗震等一系列问题考虑不够全面透彻,很容易导致桥梁施工或使用过程中发生一些安全问题,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因此,对城市桥梁设计中存在问题进行探讨显得十分重要。

1、城市桥梁的设计特点

城市桥梁设计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它不仅要满足基本的城市交通要求以及道路规划设计,还会受到城市布局、占地以及接线高度等限制,同时周围建筑物以及地下管线等因素也会对设计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城市桥梁的设计除了要满足其跨越功能之外,还要满足景观、规划、管线、周边建筑等一系列边界条件的要求。使之能与周边的地物能和谐相处,做到与环境协调一致,真正能融于“城市设计”之中。

比如城市桥梁设计中由于地下管线较为复杂,桥梁的跨径、下部结构布置等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桥梁桩基的位置以及桩基承台的高度在受限的情况下则经常采用异形承台、大跨度承台等样式。又如城市桥梁的设计在洪水位高度、城市路网等因素影响下,桥梁的标高、跨径组合等重要的结构体系选择均要受到较大程度的限制。

2、城市桥梁设计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2.1、城市桥梁的设计依据

受地物影响及人们审美要求的提高,近年来在城市桥梁的建设中出现了较多新颖的上、下部结构型式。如在人行过街天桥中采用柔细的钢管混凝土墩台结构,在上承式、中承式拱桥中采用单根或多根钢管混凝土管柱作为拱肋。钢管混凝土管柱由于周边钢板的包裹而具有较高的抗弯拉强度,同时在钢箍的作用下,核心混凝土抗压强度也有明显提高,但设计时缺少相应的桥梁标准,而只能参考建筑类标准。又如目前中小跨径桥梁中普遍采用的无梁板式结构系参照建筑工程中无梁楼盖的作用,将原本受力明确的板梁与桥墩盖梁和二为一,外观上趋于轻巧,但墩顶梁板的受力则变得复杂。这方面的结构计算在市政桥梁的相关规范中均没有指明,因此有必要补充完善相关的规范依据。

2.2、城市桥梁新桥型的采用

我国现已能生产出堪与国外同类型先进产品媲美的大位移伸缩缝以及多向大位移支座,大坡度支座也已在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板式橡胶伸缩缝、碎石弹性接缝、型钢组合式伸缩缝等一系列产品的出现及性能的稳步提高,为各种跨径桥梁提供了不同的伸缩量。同时多向位移支座及坡形支座的出现,也极大地满足了宽桥、大坡度桥的上部结构的位移需求,因此上部结构向下部结构传递较小的水平力,给下部结构的设计留下了充分余地。轻巧、美观的桥墩设计不仅节约了宝贵的城市用地,同时也给城市市貌增添了一份色彩。如近年来城市立交区内采用的钢箱梁及钢砼叠合梁桥,由于施工中搭设支架少、施工时对现状道路影响较小,且造型更加轻巧美观的特点,在城市立交中也得到较多应用。

2.3、桥梁结构设计耐久性问题

目前,国内桥梁设计者在设计时只重视桥梁的安全问题而忽视耐久性指标,只重视桥梁结构的建造而忽视结构的维护。桥梁也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因此一般只能满付使用最初的几年,对后期养护维修的考虑偏少。而这往往给交通带来不利影响,引起不利的社会影响。

根据已建工程的相关资料,造成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不足的原因有: ①桥梁设计的耐久性标准低,桥梁设计时主要关注桥梁的安全性,而没有对结构的耐久性提出具体要求;②施工过程片面追求工程进度,过于追求混凝土的强度和赶工期,使强度得到提升而桥梁耐久性却不足;③桥梁使用过程中缺乏正常的检测维修,很难发现桥梁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也无法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各种混凝土在桥梁的使用情况非常普遍。因此,可以对桥梁混凝土的各种指标及结构构造进行必要要求和区分,比方说混凝土的水灰比、抗冻性、抗渗性、裂缝控制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的要求和规范。施工时,还要对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尽量减少混凝土性能的变化,从而有效地提升混凝土的质量,保证桥梁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由于高性能混凝土具有较高的工作性、耐久性、稳定性以及强度,因此桥梁设计时宜尽量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强度较高的钢筋设计,从而实现桥梁混凝土的强度提升,保证桥梁的耐久性。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将高性能混凝土的研究和推广作为提升城市桥梁耐久性的有效对策。

2.4、城市桥梁管线过桥设计

过桥管线虽然是城市桥梁的附属设施,但对城市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而在工程设计实践中却经常出现过桥过线预留空间不足的现象。桥梁设计时,设计人员只有掌握了过桥管线的基本种类、数量以及规格等资料,才能够在设计时充分考虑管线,并为管线预留相应的空间及相关的必要构件等,从而避免管线设计的缺陷,造成二次施工对桥梁造成的损坏。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地增长,城市需要进行不定期改造。如果原来的管道不能满足要求,则只能进行扩容,扩容后的管道通常会在桥体之外,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同时也影响了桥梁的美观。如图 l 所示,给水管等过桥管线可从人行道下抽空的桥

图1 管线从人行道下抽掉的桥板位置中通过

板位置中通过或从挑出的盖梁管廊上通过。采用这种管线过桥方法可以保证管线与桥梁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并将管线隐藏在桥梁内部,同时不影响桥梁的整体外观。

2.5、桥面排水设计问题

目前我国在进行桥面排水设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桥面纵横坡设置不合理;②雨水口或泄水孔设置不合理;③排水设施构造细节不当。这些问题往往都会造成桥面排水不畅,造成积水,严重的还会影响行人和车辆的交通安全。

针对这此缺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①根据计算雨水量,计算确定桥面排水管数量;②根据桥梁断面形式确定排水方式;③注重构造细节的处理;④注重与景观设计协调。桥面排水是桥梁工程的附属构造,在实际设计中常常被忽视,但不处理好往往影响桥梁本身的使用,还很容易引起桥梁自身的景观,造成的后果往往也是人们所预料不到的。因此应让雨水第一时间通过集中排水流出桥外,同时辅以桥面散排,避免桥面积水,影响通行安全。

2.6、城市桥梁的抗震设计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桥梁结构的整体性和延性不够。桥梁的整体性是提高桥梁强度的有效途径,而桥梁延性则是防止桥梁在地震中倒塌或者断裂的保障。

合理的桥梁抗震设计要求桥梁具有良好的强度性能以及延性要求,具体原则如下:选择合适的建筑场地是保证桥梁抗震性能的前提,在选择场地的时候要避免选在地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地基失效的松软区域,地基的基础要相对坚硬,尽量选择远离地震断裂带,否则极易出现地震震害。此外要保证桥梁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增强桥梁自身的强度,在地震发生的时候减少零碎构件的掉落。结构宜设计成对称形式,让结构均匀地承受地震力,避免在强烈震动作用下,出现单侧倾覆的现象。提高桥梁结构的延性一般可通过设置塑性铰或者采用减隔震支座来实现。以达到耗散能量,延长周期达到减少地震力的目的,这是避免地震中出现脆性破坏的最佳方式。

为了安全起见,引入桥梁延性抗震设计和能力保护原则设计,并对桥梁进行减隔震设计,同时增加桥梁局部细节设计和抗震构造措施设计。设置多道抗震防线,在地震发生时,当一道抗震防线遭到破坏后,还有另外其他的防线进行保护,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地震引起的桥梁坍塌现象。

【结语】

总之,从一定意义上讲,城市桥梁代表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现代化程度,而城市桥梁的设计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何在城市现有条件下设计出符合性更好的桥梁是摆在每一个设计者面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从工程全局的角度出发,以城市参与者为着眼点控制好每一个设计细节,往往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桥梁的各种工程问题,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城市桥梁设计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

[2]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4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4

1前言

对世界范围内的历次大地震对城市供水管网造成的破坏来看,其破坏程度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从大地震的破坏后果中人们清晰的认识到,对城市地下供水管网的抗震可靠性分析以及对管道的抗震加固优化设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工程实用价值。地震对城市管网系统的破坏机理较为复杂,并且随即因素较多,因此在对管道抗震可靠性分析时选择概率模型更为合适。

2城市地下供水管道的抗震可靠性分析

2.1震时管道工作状态划分

在对管道工作状态进行判断时,场采用管道接头变形是否超出接头允许的范围来判定,在地震作用线,管道接口变形反应S与允许开裂变形极限抗力R1和允许渗漏变形极限抗力R2的相对关系来定义管道工作状态。当S小于R1、接头存在少量细微裂纹或渗漏时,管道被定义为基本完好;当S大于R1、多处接头渗水及裂纹,并且管道存在进一步破坏的趋势,管道内压下降时,管道被定义为中等破坏;当S大于R2且填料松动,接口甚至拉出导致渗水严重,管内压力下降显著,甚至管道供水功能失效时,管道被定义为严重破坏。

2.2管道单元的极限状态方程

通常来说,供水管道接口的允许变形极限参数是已知的,地震作用效应的参数经过地震测算亦可获知,在已知参数的基础上通过常规的结构抗震可靠度分析方法计算出管道抗震可靠度。在抗震可靠性分析中,由于极限值是状态改变的临界值,因此引入极限状态方程为可靠性分析的线性函数,地震作用下管道的变形为S,接头的允许极限值为R,将S与R作为结构功能函数的基本变量,则:Z=f(R,S)=R-S。由函数可知,当Z>0时,管道状态良好,当Z<0时,管道功能失效,当Z=0时,管道处于极限状态。

2.3管道单元的概率预测模型

在概率预测模型中,管道可靠性涉及的因子参数是在可靠性理论下完成的,假设管道地震效应S和结构抗力R均符合正态分布,则功能函数Z=R-S亦服从正态分布。提的,当变量R与S为非正态分布时,需要对各变量进行当量正态化处理。进行当量正态化转化时,可借助可靠度相关理论,引入概率密度函数与分布函数,计算出随即变量的均值与标准差、方差。非正态分布下,管道可靠度计算指标及失效概率是当量正太变换计算的基本步骤,进而得到管道处于不同破坏状态下的概率。

3城市供水管网抗震加固优化设计

3.1供水管网系统的抗震加固优化问题

城市供水管网抗震加固优化设计的根本出发点是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建设引发损失,在具体的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要遵循系统安全稳定与经济性兼顾的原则,因此供水管网的加固优化较为合理的做法是结合管网功能进行。首先,选择管网系统抗震加固优化的数学模型,将工程造价与可靠性作为两个基础结构变量;其次,确定管网系统单元抗震可靠度指标,比如场地、管径、烈度等。此外,在分析供水管网单元的可靠性时,还要考虑地震动、场地变形、地基变形的影响;再次,计算供水管网系统震后服务功能指标,通常采用管网水利分析计算方法来评价加固方案下管网的服务功能。通常来说,提高管道各单元的地震可靠度是增强震后管网系统服务水平的有效办法;最后,确定供水管网系统抗震加固的经济指标,通常用工程造价来反映。

3.2供水管网抗震加固优化设计

由于供水管网抗震加固优化设计中的各项变量为离散变量,需要对其进行优化,通常采用枚举法组合出所有可能的加固方案。但是在实际的计算中,随着加固单元的增多,求解问题变得复杂,枚举法的运算量也相应的变大,给计算带来极大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可用正交枚举法进行简化。正交枚举法又称为正交试验法和正交设计法,正交表是其具体计算方式,一般步骤为:调因素、选水平,列出因素水平表选用正交表、排表头安排试验方案试验结果分析。在进行正交表试验之后进行供水管网系统抗震加固优化设计,选择管网单元抗震加固方案,一般通过改变棺材、管径以及采用抗震构造措施等来实现加固。此外,结合城市地址特点,可选择增加柔性接头作为加固方案来增加抗震可靠性。一般来说,利用正交设计法进行城市供水管网系统抗震加固优化的具体步骤为:确定加固单元并编为因素编号根据可选加固方案确定水平编号将各编号编入正交表计算每次试验的指标值比较实验结果,选择最优方案。

参考文献:

[1]侯本伟.城市供水管网抗震能力分析及性能化设计方法研究[D].北京:北京工业大学,2014.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5

前言:建筑给排水设施, 是保证城市地面水及时排除, 防治城市水污染, 并使城市水资源保护得以良性循环的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 我国排水工程建设初创于50年代, 到80年代以后,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水污染日益得到重视,建筑给排水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 但建筑给排水设施普遍存在各种问题, 如防洪排水能力不足; 平坦地区的排水管渠的坡度偏小, 易淤积; 部分地区的排水设施不成系统, 易形成内涝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 有设计不合理, 日常管理不到位, 自然条件变化等。通过对许多工程设计的总结, 我们认为,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能否更好地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做到经济合理, 运行安全,受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的影响较大。

1、现场踏勘

给排水管道距离相对较长,或穿越城镇密集区,或敷设在农田,或跨越山丘和河流,还有可能横跨铁路、公路及桥涵。一项管道工程同时会遇到上述几种或所有的地形和地貌,其复杂的地形和地貌若不现场查看,则很难全面完成设计。结构设计人员应会同给排水、概预算等专业设计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踏勘和选线,了解管道线路拟通过的沿线地带地形地貌、地质概况,必要时应在施工图阶段对个别疑难地段重新踏勘。

2、测量和地勘要求

要准确地反应管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必须有测量和勘探部门提供的准确的地形和水文地质资料。

2.1 勘探点间距和钻孔深度

勘探点应布置在管道的中线上,并不得偏离中线3m,间距应根据地形复杂程度确定的30~100m,较复杂和地质变化较大的地段应适当加密,深度应达到管道埋设深度以下1m以上,遇河流应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2~3m。

2.2 提供勘探成果要求

划分沿线地质单元;查明管道埋设深度范围内的地层成因、岩性特征和厚度;调查岩层产状和分化破碎程度及对管道有影响的全部活动断裂带的性质和分布特点;调查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冲沟等不良地质现象的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及其对管道的影响;查明沿线井、泉的分布和水位等影响;查明拟穿、跨河流的岸坡稳定性,河床及两岸的地层岩性和洪水淹没范围。

3、结构设计内容

3.1 结构形式

管道的结构形式主要由给排水专业确定,结构专业应根据管道的用途(给水还是排水,污水还是雨水)、工作环境(承压还是非承压)、口径、流量、埋置深度、水文地质情况、敷设方式和经济指标等从专业角度提出参考意见。

一般情况下,承压管道常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钢管、铸铁管、玻璃钢管、UPVC管、PE管、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非承压管常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砌体盖板涵、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等。当污水管道口径较大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特殊情况、特殊地段(过河渠、公路、铁路等)、局部地段非承压管也采用钢管等形式。大型给排水管道工程也有采用盾构结构形式的。

3.2 结构设计

根据管道规格、埋置深度、地面荷载、地下水位、工作和试验压力对管道的刚度和强度进行计算及复核,提供管道壁厚、管道等级、或结构配筋图。

对于一些必须采取加固方法才能满足刚度和强度要求的管道,应根据计算采用具体的加强加固措施。通常采用的加固措施有管廊、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包管等,当钢管计算出的壁厚不经济时,应采用加肋的方法处理。加固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指标来确定。

3.3 敷设方式

敷设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埋置深度、地面地下障碍物等因素确定,一般有沟埋式、上埋式、顶管及架空,较为常用敷设方式采用沟埋式,当沟埋式有一定的难度时,可选择顶管和架空等敷设方式。不同的敷设方式,其结构设计亦不同。

3.4 抗浮稳定

有些管道敷设的地段地下水位较高或者施工期间多雨,因而管道的抗浮稳定应引起结构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时应根据计算采取相应的抗浮措施,避免浮管现象的出现。

3.5 抗震设计

3.5.1 场地和管材的选择

确定管线走向时应尽量避开对抗震不利的场地、地基,如不可避免而必须通过地震断裂带或可液化土地基时,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条件综合考虑。给水管道应选择抗拉、抗折强度高且具有较好延性的钢管,并要求做好防腐措施。有抗震要求的排水管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有相应的构造措施,尽量避免严重破坏。

3.5.2 构造措施

承插管设置柔性连接;砖石砌体的矩形、拱形无压管道,除砌体材料应满足砖石结构抗震要求外,一般可加强整体刚度(顶底板采用整体式)、减少在地震影响下产生的变形,提高管道的抗震性能;圆形排水管应设置不小于120 度的混凝土管基,管道接口采用钢丝网水泥带,液化地段采用柔性接口的钢筋混凝土管;管道穿越构筑物时应在管道与套管的缝隙内填充柔性填料,若管道必须与墙体嵌固时,应在墙外就近设置柔性连接;管道附属构筑物应采用符合抗震要求的材料和整体刚度好的结构型式。

(1)地基处理。出图时应包含地基处理的平、纵断面图。扫描矢量化需要处理的地段的地勘资料纵断面,选择参考点并根据给排水专业的平、纵断面将管道基底轮廓线放在地质纵断面上,划分地质单元并注明桩号和基底高程,标明沟槽范围内和基底以下土层构造以及地下水位。根据纵断面地质单元的划分(桩号划分),确定需处理的范围,针对不同的地质情况和厚度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具体的处理方法有:换填、抛石挤淤、砂石挤密、水泥搅拌桩、灰砂桩、木麻黄桩等方法。具体设计按地基处理规范规程执行。

(2)管道支墩及镇墩。对承插接口的压力管道,应设置水平和垂直支墩。设计时应根据管道转角、土的参数、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计算所需支墩的大小。埋地钢管可不设管道支墩。

4 给排水管道设计中的其他问题

4.1 在用户管线出口建立格栅

中纤维、塑料等沉积物、悬浮物和漂浮物的大量存在,给管道的清掏和疏通维护作业带来了很大困难。特别是抽升泵站的格栅间,每天都会拦截到大量的漂浮物。有的漂浮物通过格栅进入泵房后,常导致水泵叶轮堵塞、磨损损坏现象的发生。尽管格栅栅条的间距一再减小,但仍有大量的漂浮物进入泵站造成堵塞。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在庭院或住宅小区的管道出口处设置简易人工拦污格栅,定期进行清理、清掏,从源头上控制漂浮物进入市政管网,以减轻市政管网维护管理的工作量。

4.2 在检查井井底设置沉淀池

中的沉积物在管道内水流量小、流速慢时会发生沉淀,造成管道淤积堵塞、通水不畅,而管道的疏通工作又费时费力。因此,针对传统的检查井做法,建议将其井底改为沉淀式的,井底下沉30~50cm。这样中的沉积物多数会沉积在检查井中,不至于流入下游管段,只要定期清掏检查井内的沉积物即可,减少了管道维护作业的工作量。这种做法也可用于雨水检查井。

4.3 在检查井内设置闸槽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6

(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 查 内 容

2.1 编制依据 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2 规划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 施工图深度

2.3.1 设计说明基本内容 ⑴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⑵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⑶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⑷节能设计: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⑸防水设计: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⑹建筑防火: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进、排风口的布置。⑻室内外装修做法。⑼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⑽其它需特殊说明的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

2.3.2 图纸基本要求 ⑴总平面图: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⑵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屋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管选型等。⑶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⑷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铺助设施。

2.4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关建筑设计、建筑防火等建筑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2.5 建筑设计重要内容

2.5.1 室内环境设计 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第3.0.5(附录a)条。结合本地区节能实施细则规定的实施范围,确定建筑耗热量指标。⑵《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7.1(三)条。严寒及寒冷地区厕所、浴室,特别是公共厕浴,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即使有外窗,也应设置排气设施。⑶各类建筑物中重点噪声源,如空调机房、通风机房、电梯井道等的隔音,减振措施。

2.5.2 防水设计 防水设计包括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湿积水房间的防水、防潮做法三部分⑴《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第3.3.1条、4.3.4条、4.4.6条。地下工程防水卷材及涂料防水层的厚度要求。⑵《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第3.0.1条、4.1.4条、4.3.6条及5.3.4条、6.1.1条。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包括: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及选用材料的技术指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4.2(二)条。屋面排水方式正确的选择。屋面排水设计合理性的衡量,如排水是否顺畅,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匀,汇水面积与雨水管径是否配套。⑶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及墙面、顶棚的防水、防潮措施。

2.5.3 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第5.2.2条、7.2.4条、7.5.1条。成片开发建设的低层、多层居住区、宿舍区宜考虑无障碍住房套型;室内外高差较大的建筑不宜采用无台阶入口,如入口仅设坡道,坡道坡度应符合最大限值的规定;从三级起台阶应设扶手。中、高层设残疾人坡道的住宅应保证至各层电梯厅、地下停车库的无障碍通行要求。

2.5.4 托儿所、幼儿园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第2.1.1条、3.1.7条、3.1.8(表3.1.8)条、3.7.3(一)条、4.2.3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幼儿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朝向,满足房间采光、通风的基本要求;窗台距地小于0.6m时,楼层无室外阳台应设护栏,距地面1.3m内不应设平开窗。

2.5.5 中、小学校 《中、小学 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2.3.4条、 3.2.1(二)、(三)条、4.2.3条、4.2.11条、7.1.1条、7.3.2条。教室布置应考虑保护视力的基本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男、女生宿舍应分区域或分单元布置。

2.5.6 商店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3.2.12(三)条。大、中型商店 应设顾客卫生间。

2.5.7 饮食建筑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第3.3.7(二)、(三)条、3.4.1条。厨房应有为工作人员独立设置的交通及卫生设施;未做详细设计的厨房不能遗漏通风、排气设施。

2.5.8 汽车库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第3.2.1条、3.2.11条、4.1.7(表4.1.7)条、4.1.8条、4.1.9条 、4.1.13条、4.1.19条 、4.2.14条。为保证人行与车行安全,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汽车坡道纵坡、缓坡设置及汽车通道转弯半径应符合规定;楼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并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为减少地下汽车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排风口应满足出地坪的高度要求。

2.5.9 医院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第3.1.5(二)、(三)条、3.6.5(三)条。医院主楼梯的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m;注意满足设无影灯的手术室对室内净高的特殊要求。

2.5.10 住宅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2.4条、3.8.1条、4.1.8条、4.5.2条、5.1.4条、5.1.5条、5.3.3条。暗厅面积应有所限制;良好通风、隔音是保证住宅环境功能质量的重要因素;住宅套内平面布置应方便家具搬运;设置单台电梯的高层单元式住宅应具备相邻单元借用电梯的条件;住宅建筑内不宜布置餐饮店。住宅外窗设计,应考虑玻璃清洁工作的安全问题。

2.6 建筑防火重要内容

2.6.1 多层建筑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⑴第5.1.2条。多层建筑设置中庭或自动扶梯超过过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当采用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小门)。⑵第5.2.3条。燃油、燃气锅炉房防火间距应执行工业厂房(丁类)防火间距的规定。⑶第6.0.1条。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⑷第7.1.1条。建筑物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0.5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1.0h的非燃烧体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40cm。⑸第7.1.5条。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防火墙设置在转角处,内转角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⑹第10.3.3条。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在底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6.2 高层建筑防火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⑴第3.0.1条。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⑵第3.0.8(2、3)条。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内不同防火分区楼层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⑶第4.1.4条。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⑷第4.1.9条。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⑸第4.3.1条。当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⑹第5.2.1条。防火墙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⑺第5.2.3条。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⑻第5.2.8条。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应设置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⑼第5.4.4条。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的分隔,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当采用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小门)。⑽第6.2.7条。除允许设一座疏散楼梯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⑾第6.3.3(2、3、6、11)条。消防电梯前室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消防电梯前室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⑿第7.5.1条、7.5.2条。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设防火隔墙,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2.6.3 内装修防火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第3.4.1(表3.4.1)条,有关地下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等级的规定。

2.6.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⑴第5.3.3条。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出入口应采用水幕或设置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⑵第6.09条、6.0.10条。汽车疏散坡度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毗邻设置应设防火隔墙。

2.6.5 中、小学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6.2.1条。中、小学校教学楼走道最小净宽的规定。

2.6.6 图书馆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第6.2.7条。书库楼板不得任意开洞,所有提升设备及竖井井壁均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制成,井壁上的传递洞口应安装防火闸门。

2.6.7 剧场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第8.1.1、8.1.2条、8.1.3条、8.1.4条、8.1.5条、8.1.7条、8.1.8条、8.1.9条、8.1.10条、8.1.11条、8.1.12条及8.2.2条。剧场建筑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剧场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周围的墙体均应采用防火隔墙,主台通向各处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水幕;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燃气装置时应设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前室及甲级防火门;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有关宽度、踏步设置等规定;观众厅吊项、检修马道及各界面构造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2.6.8 旅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62-90第4.0.4条。集中式旅馆的每一个防火分区应有2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2.6.9 商店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4.2.4条、4.2.5条。大型商店营业厅在五层以上时,宜设置不少于2座直通屋顶平台的楼梯间;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应按规定计算,并以此确定疏散外门、楼梯、走道的宽度。

2.7 国家及地方法令、法规

2.7.1 国家法令、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⑶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严禁使用淘汰技术与产品的《技术与产品公告》。

2.7.2 地方法令、法规 由各省市自行补充。

三、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 查 内 容

3.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体条款略)

3.2 设计依据

3.2.1 工程建设标准 使用的设计规范、规程,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是否为有效版本。

3.2.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抗震设计所采用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的规定。

3.2.3 建筑抗震设计参数 ⑴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⑵建筑抗震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所属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采用;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是否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参数采用;对于在规范上未明确的地区,地震动参数的取值应由勘察单位依据gb50011-2001第1.0.4、1.0.5条提供。

3.2.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⑴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取了相应措施。⑵需考虑地下水位对地下建筑影响的工程,设计及计算所采用的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是否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水位。注: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4.1.13条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时应提供设计所需的地下水位。

3.3 结构计算书

3.3.1 软件的适用性 ⑴所使用的软件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⑵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阐明其特殊处理的内容和依据。

3.3.2 计算书的完整性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输入的结构总体计算总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结构平面简图、荷载平面简图、配筋平面简图;地基计算;基础计算;人防计算;挡土墙计算;水池计算;楼梯计算等。

3.3.3 计算分析 ⑴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⑵所采用软件的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⑶复杂结构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时,是否采用了不少于两个不同的力学模型的软件进行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⑷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3.3.4 结构构件及节点 ⑴结构构件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2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2.3条及其它规范、规程有关承载力极限状态的设计规定。⑵结构连接节点及变截面悬臂构件各截面承载力是否满足规范、规程的要求。

3.4 结构设计总说明 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做法、标准图选用是否正确,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待。审查内容一般包括:⑴建筑结构类型及概况,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及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等。⑵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持力层土层类型及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型及标高、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场地的地震动参数,地基液化,湿陷及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地基土冻结深度等描述是否正确,相应的处理措施是否落实。⑶设计荷载,包括规范未做出具体规定的荷载均应注明使用荷载的标准值。⑷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材料选用、强度等级、材料性能(包括钢材强屈比等性能指标)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等。⑸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结构的统一做法和构造要求及标准图选用。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防火、防腐蚀及施工安装要求等。⑺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设置、封闭时间及所用材料性能、施工程序、专业配合及施工质量验收的特殊要求等。

3.5 地基和基础

3.5.1 基础选型与地基处理 ⑴基础选型、埋深和布置是否合理,基础底面标高不同或局部未达到勘察报告建议的持力层时结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⑵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案和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施工、检测及验收要求是否明确。⑶桩基类型选择、桩的布置、试桩要求、成桩方法、终止沉桩条件、桩的检测及桩基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是否明确。⑷是否要进行沉降观测,如要进行观测,沉降观测的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正确。⑸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了基础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有无消除对毗邻建筑物的影响及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⑹对有液化土层的地基,是否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液化土中的桩的配筋范围是否符合gb50011-2001第4.4.5条的要求。

3.5.2 地基和基础设计 ⑴地下室顶板和外墙计算,采用的计算简图和荷载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墙的地下水压力及地面荷载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有人防地下室时,要注意审查基础结构是人防荷载控制还是建筑物的荷载控制。⑵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是否对下卧层进行了强度和变形验算。⑶单桩承载力的确定是否正确,群桩的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应根据jgj94-94第5.2.14条考虑桩侧负摩阻力。⑷筏形基础的设计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见gb50007-2002第8.4.10~8.4.13条。⑸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桩基沉降验算、高层建筑高层部分与裙房间差异沉降控制和处理是否正确。⑹基础设计(包括桩基承台),除抗弯计算外,是否进行了抗冲切及抗剪切验算以及必要时的局部受压验算,见gb5007-2002第8.2.7条、8.3.1条、8.3.2条、8.5.15~8.5.20条及8.4节等。⑺人防地下室结构选型是否正确,设计荷载取值、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规定。⑻天然地基基础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2.2条进行抗震验算。⑼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是否按计算设置了地梁;地下室设置的隔墙是否进行了计算,其计算简图、荷载取值、受力传力路径是否明确合理。

3.6 混凝土结构

3.6.1 结构布置 ⑴房屋结构的高度是否在规范、规程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以内;超限高层建筑(适用最大高度超限、适用结构类型超限及体型规则性超限的建筑)是否执行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⑵结构平面布置是否规则,抗侧力体系布置、刚度、质量分布是否均匀对称;对平面不规则的结构(扭转不规则、凹凸不规则、楼板局部不连续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不应?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⑶结构竖向高宽比控制、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续性及载面尺寸、结构材料强度等级变化是否合理;对竖向不规则结构(侧向刚度不规则、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楼层承载力突变、竖向局部水平外伸或内缩及出屋面的小屋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⑷主楼与裙房的连接处理是否正确;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主楼与裙房间不设缝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计算并采取了有效措施。⑸转换层结构选型是否合理,转换层结构上下层楼板及抗侧力构件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加强。⑹建筑及设备专业对结构的不利影响,例如建筑开角窗及设备在梁上开洞等,是否已采取可靠措施。⑺房屋局部采用小型钢网架、钢桁架、钢雨蓬等钢结构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安全可靠,结构计算、构造、加工制作及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⑻填充墙、女儿墙和其他非结构构件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是否安全可靠。⑼框架结构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的混合形式;框架结构中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得采用砌体墙承重;抗震设计时,高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⑽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应设计成双向抗侧力体系;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⑾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中,当仅布置少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时,其设计计算和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jgj3-2002第6.1.7条的要求。⑿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应符合jgj3-2002第7.1.2条的规定。⒀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周边柱间必须设置框架梁。⒁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适用范围、结构布置、抗震措施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章的有关规定。

3.6.2 结构计算 ⑴结构平面简图和荷载平面简图是否正确。⑵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计算原则是否符合规范gb50011-2001第5.1节的要求。⑶需进行时程分析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否提供了相关资料,地震波和加速度有效峰值等计算参数的取值是否正确。⑷薄弱层和薄弱部位的判别、验算及加强措施是否正确及有效。⑸转换层上下部结构和转换层结构的计算模型和所采用的软件是否正确;转换层上下层结构侧向刚度比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规定;转换层结构(框支梁、柱、落地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转换层楼板)的截面尺寸、配筋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⑹结构计算的分析判断:结构计算总信息参数输入是否正确,自振周期、振型、层侧向刚度比、带转换层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有效质量系数等是否在工程设计的正常范围内并符合规范、规程要求;层间弹性位移(含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的比)、弹塑性变形验算时的弹塑性层间位移;首层墙、柱轴压比、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断面变化处的墙、柱轴压比、柱有效计算长度系数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抗震设计的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剪力墙连梁超筋、超限是否按规范jgj3-2002第7.2.25条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处理。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是否根据使用条件进行了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应力及端部锚固区局部承压等验算;是否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了验算。⑻板柱节点的破坏往往是脆性破坏,在设计无梁楼盖板柱节点时,必须按gb50010-2002附录g进行计算,并留有必要的余地。

3.6.3 配筋与构造 ⑴梁、板、柱和剪力墙的配筋应满足计算结果及规范的配筋构造要求(包括抗震设计时框架梁、柱箍筋加密等)。⑵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当有边框柱而无边框梁时应设暗梁,当无边框柱时还应设边缘构件。⑶剪力墙厚度及剪力墙和框支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确定应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⑷采用预应力结构时,应遵守有关规范的规定。⑸剪力墙开洞形成独立小墙肢按柱配筋时,其箍筋配置除符合框架柱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剪力墙水平筋的配筋要求。⑹楼面梁支承在剪力墙上时,应按jgj3-2002节7.1.7条的要求采取措施增强剪力墙出平面的抗弯能力;应避免楼面梁垂直支承在无翼墙的剪力墙的端部。⑺剪力墙结构设角窗时,该处l形连梁应按双悬挑梁复核,该处墙体和楼板应专门进行加强。⑻受力预埋件的锚筋、预制构件和电梯机房等处的吊环,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⑼跨高比≥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进行设计;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之间的连梁上。⑽筒体结构的内筒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⑾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层设置高度、落地剪力墙间距、框支柱与落地剪力墙的间距,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2节的有关规定。⑿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超过规范规定时,是否采取了减少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影响的可靠措施。

3.6.4 钢筋锚固、连接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钢筋锚固、连接是否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及其它有关规范、规程关于钢筋锚固、连接的规定。

3.6.5 钢筋混凝土楼盖 钢筋混凝土楼盖中,当梁、板跨度较大,或楼面梁高度较小(包括扁梁),或悬臂构件悬臂长度较大时,除验算其承载力外,应验算其挠度和裂缝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3.6.6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采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应注意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8.3条~11.8.5条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c的规定,并配置了足够数量的非预应力钢筋。

3.6.7 耐久性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设计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4.1条~3.4.8条的有关规定。

3.7 多层砌体结构

3.7.1 结构布置 ⑴墙体材料(包括±0.000以下的墙体材料)、房屋总高度、层数、层高、高宽比和横墙最大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墙体材料还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墙改政策的规定。⑵平面布置宜简单对称,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方案,墙体构造应满足规范规定。⑶纵横墙上下应连续,传力路线应清楚;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表7.1.2规定限值,加强措施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3.14的要求。⑷楼、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楼梯间墙体的拉结连接(包括出屋顶部分)、楼、屋盖圈梁和构造柱(芯柱)的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⑸在抗震设防地区,楼板面有高差时,其高差不应超过一个梁高(一般不超过500mm),超过时,应将错层当两个楼层计入房屋的总层数中。⑹抗震设计时,不宜采用砌体墙增加局部少量钢筋混凝土墙的结构体系,如必须采用,则应双向设置,且各楼层钢筋混凝土墙所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不宜小于该楼层地震剪力的50%,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97g329(五)。⑺在抗震设防地区,多层砌体房屋墙上不应设转角窗。

3.7.2 结构计算 ⑴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验算和静力计算,应按规范规定进行。⑵抗震设防地区的砌体结构除审查砌体抗剪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外,还要注意审查门窗洞边形成的小墙垛承压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⑶悬挑结构构件,除进行承载力计算外,还应进行抗倾覆和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⑷应按规范规定验算梁端支承处砌体的局部受压承载力。⑸在墙体中留洞、留槽、预埋管道等使墙体削弱,必要时应验算削弱后的墙体的承载力。

3.7.3 构造 ⑴圈梁、构造柱(芯柱)截面尺寸和配筋构造(包括构造柱箍筋加密、纵筋的搭接和锚固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在图纸上表示清楚;圈梁兼作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包括箍筋)应按计算用量单独配置。⑵悬挑构件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现浇栏板、檐口等构件及现浇坡屋面,受力应明确,配筋应合理,锚固要可靠;女儿墙等构件选型要合理,构造措施要可靠。⑶按规定在梁支承处砌体中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⑷对混凝土砌块墙体,如未设圈梁或混凝土垫块,在钢筋混凝土梁、板的支承面下,应按gb50003--2001第6.2.13条的规定用不低于cb20的灌孔混凝土,将一定高度和一定长度范围内的孔灌实。⑸应正确选用预制构件标准图,预制构件支承部分应满足计算和构造要求。⑹墙梁的材料、计算和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gb50003—2001第7.3节的规定。⑺砌体结构是否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3.1—6.3.9条的规定采取了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措施。工程经验表明,砌体结构长度未超过规范规定的伸缩缝最大间距时,也应注意适当采取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措施。⑻后砌非承重隔墙、无法分皮错缝搭砌的砌块砌体墙,应按规范要求在水平灰缝中设置钢筋网片。⑼在墙体中留设槽、洞及埋设管道等使墙体削弱时,应严格遵守规范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3.8 底部框架砌体结构

3.8.1 结构布置 ⑴房屋总高度、层数、层高、高宽比、材料强度等级(墙体材料及混凝土)应符合规范规定。⑵房屋的纵横两个方向,层侧向刚度比应符合规范的规定。⑶上部砌体的开洞要求同砌体结构。

3.8.2 结构计算 ⑴房屋的抗震计算应按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⑵底部框架砌体房屋的地震作用效应应按规范要求的方法确定,并按规范的规定进行调整。

3.8.3 构造 ⑴砌体部分应按砌体房屋结构设计;混凝土结构部分应按混凝土房屋结构设计。⑵底部框架砌体房屋的钢筋混凝土部分,框架和抗震墙的抗震等级,以及相应的抗震措施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要求。⑶房屋的楼盖、屋盖、托墙梁和抗震墙,其截面尺寸和配筋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的规定。⑷房屋过渡层构造柱的设置,上部抗震墙构造柱的设置,圈梁的设置,以及相关的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3.9 普通钢结构 ⑴钢结构设计图中是否注明了所采用的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必要时尚应注明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等附加保证项目)、连接材料型号,以及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等级,是否注明了钢结构的耐火等级、除锈等级及涂装要求。⑵采用的钢材和连接材料的强度设计值是否符合规范规定。⑶结构构件或连接计算时,单面连接的单角钢及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是否按规范要求将强度设计值乘了相应的折减系数,见《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第3.2.2条。⑷在建筑物的每一个温度区段内,是否按规范gbj17-88第8.1.4条的要求设立了独立的空间稳定支撑系统。⑸拉弯构件和压弯构件,除强度计算外,还应进行平面内和平面外的稳定性计算。⑹柱脚设计时,不得用柱脚锚栓来承受柱脚底部的水力,见gbj17-88第8.4.14条。⑺柱脚锚栓埋置在基础中的深度,是否符合规范gbj17-88第8.4.15条的要求。⑻构件拼接时,拼接设计弯矩的取值是否符合规范gbj17-88第9.3.4条的要求。⑼受弯构件设计时,除强度计算外,还应进行局部稳定和整体稳定计算,以及挠度计算,并满足规范的相关规定和构造。⑽受压构件(轴心受压构件和压弯构件)的局部稳定应符合gbj17-88第五章第四节的规定。⑾钢管构件应注意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及钢管节点的构造是否符合规范gbj17-88第10.0.2条、10.0.3条的要求。⑿钢管结构主管与支管的连接焊缝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gbj17-88第10.0.5~10.0.7条的规定。⒀钢构件的焊接连接设计中,应注意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和板件厚度的关系、焊缝长度及节点板的设计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⒁钢构件的螺栓连接设计中,除节点板设计外,应注意螺栓的最大、最小容许间距(中心间距、边距和施工安装净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⒂钢结构(包括薄壁型钢结构、网架结构和高层建筑钢结构等)施工详图是否满足钢结构设计制图深度的要求;如为设计图,则其深度应达到编制施工详图的条件,除设计总说明、布置图、构件截面、节点及构造做法等图外,还应提供必要的受力构件的内力设计值。

3.10 薄壁型钢结构 ⑴结构设计图中,是否注明所采用的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必要时尚应注明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等附加保证项目)及连接材料型号;是否注明了钢结构的耐火等级、除锈等级及涂装要求。⑵设计刚架、屋架、檩条和墙梁时,是否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如檩条自由翼缘的稳定性等),此时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取1.0。天沟及跨度较大、坡度较小的轻钢结构屋面是否考虑了积水荷载、或积灰荷载的作用。⑶采用的钢材和连接材料的强度设计值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⑷结构构件或连接计算时,在gb50018-2002第4.2.7条所列举的五种情况下,是否按规范要求对强度设计值乘了相应的折减系数。⑸屋盖是否设置了支撑体系;当支撑为园钢时,是否设置了拉紧装置。⑹门式刚架是否设置了支撑体系,在设置柱间支撑的开间是否同时设置了屋盖横向水平支撑;当支撑体系设置在第二开间时,第一开间的相应位置是否设置了刚性系杆;刚架转折处(边柱柱项和屋脊处)及多跨房屋相应位置的中间柱顶,是否沿房屋纵向全长设置了刚性系杆;屋盖横向水平支撑的竖腹杆是否按刚性系杆设置并满足承载力要求;当柱间支撑采用园钢时,是否设置了拉紧装置。⑺当坡屋面檩条跨度大于4.0m时,是否按规范规定在檩条间设置了拉条(包括斜拉条和撑杆);墙梁亦宜参照上述要求设置拉条。⑻在刚架横梁的受压翼缘及刚架柱顶内侧翼缘受压区,是否按规范规定设置了隅掌。⑼受压板件和压弯板件是否考虑了有效宽度。⑽构件端板连接是否采用了高强度螺栓,端板厚度是否进行了设计计算。

3.11 网架结构 ⑴网架结构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的地区,应按jgj7-91第3.4.1条和3.4.2条的规定分别进行竖向抗震验算和水平抗震验算;网架结构计算时,应考虑实际支座构造的约束影响。⑵网架杆件计算长度和长细比应分别符合jgj7-91第4.1.2条和4.1.3条的规定。⑶空心球节点,空心球的受压和受拉承载力计算应按jgj7-91第4.3.2条的规定进行。⑷螺栓球节点设计(包括采用的高强度螺栓、锥头等)应符合jgj7-91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⑸支座节点的设计应符合jgj7-91第四章第五节的规定。⑹网架结构的材料选用要求,制作和拼装要求,耐火等级、除锈等级、涂装和焊缝质量等级等要求,应遵守gbj17-88和jgj7-91的有关规定。

3.12 高层建筑钢结构 ⑴图纸设计总说明中,应注明所采用的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以及相应的连接材料的型号,同时还应注明对钢材强屈比、伸长率、可焊性、冷弯试验和冲击韧性等性能的要求,当钢板厚度≥ 40mm且承受沿板厚方向的拉力时,钢材厚度方向截面收缩率不应小于gb50313关于z15级规定的容许值;也应注明对钢结构的制作、安装,耐火等级、除锈等级及涂装等提出的相应要求。⑵结构的体系和布置是否符合jgj99-98第三章及gb50011-2001第8.1.4~8.1.9条的规定。⑶抗震设计时,钢结构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系数,并采取不同的抗震构造措施,见gb50011-2001第8.1.3条。⑷抗震验算时,任一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gb50011-2001第5.2.5条的规定。⑸结构的层间位移应符合gb50011-2001表5.5.1或表5.5.5的要求。⑹框架一支撑结构中,框架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应符合gb50011-2001第8.2.3条第2款的规定。⑺框架梁和框架柱板件的宽厚比应符合gb50011-2001第8.3.2条的规定。⑻中心支撑杆件的长细比和支撑杆件板件的宽厚比,非抗震设防时应分别符合jgj99-98第6.4.2条和6.4.3条的规定,抗震设防时应符合gb50011-2001第8.4.2条的规定。⑼框架柱的长细比,非抗震设防时应符合jgj99-98第6.3.6条的规定,抗震设防时应符合gb50011-2001第8.3.1条的规定。⑽梁柱连接节点处,柱在梁上下翼缘对应位置处应设置水平加劲肋,其稳定性和构造要求应符合jgj99-98第6.3.5条、8.3.4条、8.3.6条、8.3.7条和8.3.8条的要求,抗震设计时,应符合gb50011-2001第8.3.4条~8.3.6条的规定。⑾箱形焊接柱、十字形焊接柱,箱形柱在工地上的焊接接头,其构造要求应分别符合jgj99-98第8.4.2条和8.4.6条的规定。⑿埋入式柱脚埋深等构造要求应符合jgj99-98第8.6.2条的规定。⒀抗剪支撑节点设计应符合jgj99-98第8.7.1条的要求。⒁耗能梁段设计应符合jgj99-98第6.5.2条至6.5.5条、6.5.8条、及8.7.4条至8.7.7条的规定。⒂钢结构组合梁和组合楼板的设计及构造要求应符合jgj99-98第7.2.14条及第七章第四节的规定。⒃在多遇地震效应组合作用下,人字形支撑、v形支撑、十字形交叉支撑和单斜杆支撑的斜杆内力应按规范jgj99-98第6.4.5条的规定乘以增大系数;偏心支撑框架的斜杆、框架梁及框架柱,应按gb50011-2001第8.2.3条规定对内力设计值乘以增大系数。

3.13 其它 不应在结构设计中?用机动体系。

四、给水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序 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4.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体条款略)。

4.2 设计依据 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

4.3 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⑴给水、排水、热水等各系统设计是否合理,设计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⑵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气体消防、水喷雾消防和灭火器等系统和设施,消防水量水压、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容积等技术参数是否合理。⑶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等选型是否安全,符合系统设计的需要。

4.4 给水系统

4.4.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⑴第2.1.8条规定,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⑵第2.2.9条规定,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⑶第2.2.11条规定,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⑷第2.4.5条规定,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⑸第2.4.18条规定,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⑹第2.5.7条规定,给水管网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应装设止回阀。⑺第2.5.7b条规定,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⑻第2.7.9条规定,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在其他房间设置水泵时,水泵机组,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⑼第2.7.16条规定,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排入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经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贮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⑽第2.8.5条规定,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水箱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溢流管出口应设网罩。水箱进水管淹没出流时,应设真空破坏装置。⑾第4.2.15条规定,公共浴室淋浴器出水水温应稳定 ,并宜?取下列措施:一、 ?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二、 给水额定流量较大的用水设备的管道,应与淋浴器配水管道分开;三、 多于3个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宜布置成环形;四、 成组淋浴器的配水支管的沿途水头损失,当淋浴器少于或等于6个时,可?用每米不大于200pa;当淋浴器多于6个时,可?用每米不大于350pa,但其最小管径不得小于25mm。注:①工业企业生活间和学校的淋浴室,宜?用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应有热水水温稳定的技术措施。 ②公共浴室不宜?用公用浴池沐浴方式。⑿第4.4.15a条规定,在闭式热水供应系统中,应采取消除水加热时热水膨胀引起的超压措施。⒀第4.6.6条规定,热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一、 水加热器或贮水器的冷水供水管。二、 机械循环第二循环回水管。三、 混合器的冷、热水供水管。

4.4.2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6.4条规定,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采暖供回水总立管,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电气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公共功能管道的阀门和需经常操作的部件,应设在公用部位。

4.4.3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8.2.2条规定 ,当化学实验室给水水嘴的水头大于2m,急救冲洗水嘴的水头大于1m时,应采取减压措施。化验盆排水口,应设耐腐蚀的挡污篦;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道。

4.4.4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第5.1条规定,设计水箱或蓄水池: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人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人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

4.5 排水系统

4.5.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⑴第3.1.5条规定,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排出。⑵第3.2.11a条规定,医院建筑内门诊、病房、医疗部门等的卫生器具不得共用存水弯。⑶第3.3.10条规定,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烟道和风道,并不得穿过伸缩缝,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⑷第3.3.13条规定,生活污水立管不得穿越卧室、病房等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房间,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⑸第3.3.18条规定,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排水立管仅设置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3.3.18的规定。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立管管底的垂直距离 表3.3.18立管连接卫生器具的层数(层) 垂直距离(m)

≤ 45~67~1213~19≥ 20 0.450.751.203.006.00

注:当与排出管连接的立管底部放大一号管径或横干管比与之连接的立管大一号管径时,可将表中垂直距离缩小一档。②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水平距离不宜小于3.0m。③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的连接不能满足本条一、二款的要求时,则排水支管应单独排出室外。备注: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或硬聚氯乙烯螺旋管时,按cjj/t29-98或cecs94:97执行。⑹第3.3.20a条规定,铸铁排水管道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柔性接口:①高耸构筑物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内,排水立管应采用柔性接口;②排水立管高度在50m以上,或在抗震设防8度地区的高层建筑,应在立管上每隔二层设置柔性接口;在抗震设防9度地区,立管和横管均应设置柔性接口。注:其他建筑在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柔性接口。⑺第3.5.3条规定,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水管道上,应根据建筑物层高和清通方式按下列规定合理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①、立管上检查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m,但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坡顶建筑物的最高层,必须设置检查口,平顶建筑可用通气管顶口代替检查口。当立管上有乙字管时,在该层乙字管的上部应设检查口。检查口的设置高度,从地面至检查口中心宜为1.0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注:如采用机械清扫时,立管检查口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②、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的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的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③、在水流转角小于1350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④、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3.5.3的规定。⑻第3.6.3条规定,下列污水管段应设环形通气管;①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并与立管的距离大于12m的污水横支管。②连接6个及6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⑼第3.7.10条规定,生活污水集水池的设计,应设置水位指示装置和直通室外的通气管。⑽第3.8.8条,为截留洗车台、汽车修理间和其他少量生产污水中的油类,应设置隔油池。污水在池内的流速,宜采用0.002-0.01m/s,停留时间可采用0.5-1.0min。隔油池的排出管至井底深度,不宜小于0.6m。⑾第3.8.7条,为截留公共食堂和饮食业污水中的食用油脂,应设隔油井。污水在井内的流速不得大于0.005m/s,停留时间可采用2-10min。井内存油部分容积应根据顾客数量和清扫周期确定,且不宜小于该井有效容积的25%。注:宜在室内设地上式隔油器。⑿第3.9.1条规定,医院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注:医院污水系指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中被病原体污染了的水。

4.5.2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1.6条规定,住宅的污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套内。当必须敷设于下一层的套内空间时,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取相应的防止结露的措施。

4.5.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⑴第6.2.11条规定,排水干管或污水集水池应设透气管,透气管宜接入排风竖井。⑵第6.2.19条规定,扩散室应设有防爆波地漏或集水坑(也可与洗消水集水坑共用)。注:防爆波地漏可用法兰堵板或丝堵清扫口代替。

4.6 消防设计

4.6.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⑴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⑵第7.4.4条: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裙房内消防给水管道的阀门布置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⑶第7.4.5.3条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⑷第7.4.6条规定,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②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 m。 ③ 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⑤ 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0mpa,当大于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 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消火栓应设减压装置。 ⑧ 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⑸第7.4.7条规定,?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 7.4.7.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7.4.7.3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7.4.7.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4.7.5 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⑹第7.5.4条规定,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水量。消防水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65mm的放水阀门。⑺第7.6.6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自备发电机房,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⑻第7.6.9条规定,高层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6.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⑴第8.6.3条规定,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二、 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用18m3。三、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四、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⑵第8.7.7条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⑶第8.8.2条规定: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4.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1) 第5.0.1条规定,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1的规定。 表5.0.1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火灾危险等级 喷水强度(l/min•m2) 作用面积(m2) 喷头工作压力(mpa)

轻危险级 4 160 0.10

中危险级 ⅰ级 6

ⅱ级 8

严重危险级 ⅰ级 12 260

ⅱ级 16

注: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 mpa。

(2)第5.0.2条规定,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3)第5.0.3条规定,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1.3倍确定。(4)第5.0.4条规定,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1.3倍确定。雨淋系统中每个雨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本规范表5.0.1中的作用面积。(5)第5.0.5条规定,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5的规定。表5.0.5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火灾危险等级 最 大 净 空高度(m) 货品最大堆积高度(m) 喷水强度(l/min.m2) 作用面积(m2) 喷头工作压力(mpa)

仓库危险级ⅰ级 9.0 4.5 12 200 0.10

仓库危险级ⅱ级 16 300

仓库危险级ⅲ级 6.5 3.5 20 260

注: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 mpa。

(6)第5.0.6条规定,仓库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6的规定。表5.0.6仓库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火灾危险等级 最 大 净 空高度(m) 货品最大堆积高度(m) 配水支管上喷头或配水支管的间距(m)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数(只) 喷头最低工作压力(mpa)

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 9.0 7.5 3.7 12 0.34

仓库危险级ⅲ级(非发泡类) 9.0 7.5 3.3 12 0.34

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ⅲ级(非发泡类) 12.0 10.5 3.0 12 0.50

仓库危险级ⅲ级(发泡类) 9.0 7.5 3.0 12 0.68

注:本表中的数据仅适用于k=200的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

(7)第5.0.7条规定,货架储物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货品最大堆积高度超过本规范表5.0.5、表5.0.6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喷头。应在自地面起每4m高度处布置一层喷头,并应按本规范表5.0.5确定喷水强度,和开放4只喷头确定用水量。(8)第5.0.8条规定,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除执行本规范表5.0.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 2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在流量等于和大于4l/s时符合水与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规定; 3持续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10 min。(9)第5.0.9条规定,雨淋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前期喷水后期喷泡沫的系统,喷水强度与喷泡沫强度均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0.1、表5.0.5的规定; 2前期喷泡沫后期喷水的系统,喷泡沫强度与喷水强度均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的规定; 3持续喷泡沫时间不应小于10 min。(10)第5.0.10条规定,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0.10的规定:表5.0.10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水幕类别 喷水点高度(m) 喷水强度(l/s·m) 喷头工作压力(mpa)

防火分隔水幕 ≤12 2 0.1

防护冷却水幕 ≤4 0.5

注:防护冷却水幕的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 s·m,但超过9 m时喷水强度仍?用1.0l/ s·m。

(11)第5.0.11条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12)第6.1.1条规定,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6.1.1的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和设置货架内喷头的闭式系统,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表6.1.1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m)设置场所 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8

仓库 9

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仓库 12

(13)第6.1.3条规定,湿式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作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 2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3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4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采用洒水喷头; 5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4.6.4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第3.1.2条规定,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设计喷雾强度与持续喷雾时间防护目的 保护对象 设计喷雾强度(l/min.?) 持续喷雾时间(h)

灭火 固体火灾 15 1

液体火灾 闪点60~120。c的液体 20 0.5

闪点高于120。c的液体 13

电气火灾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油开关 20 0.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集油坑 6

电缆 13

防护冷却 甲乙丙类液体生产、储存、装卸设施 6 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 直径20m以下 6 4

直径20m及以上 6

可燃气体生产、输送、装卸、储存设施和灌瓶间、瓶库 9 6

4.6.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7.2.3条规定,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其喷头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 2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3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4.6.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1)第7.1.2条规定,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7.3.2条之规定。(2)第7.1.3条规定,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7.3.2条规定设置水幕。(2) 第7.3.2条规定,甲、乙等的大型及特大型剧场的舞台与观众厅、侧台、后台的隔墙的孔洞处,应设置水幕系统。

4.6.7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第4.1.14条规定,高层建筑内明敷管道,当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火灾贯穿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且应按本规程第4.1.13第一款的规定,在防火套管周围筑阻水圈(图4.1.14-1)。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300mm的防火套管,且防火套管的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200mm(图4.1.14-2)。③、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图4.1.14-3)。

4.7 施工图的设计深度 ⑴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⑵是否叙述室外可资利用的市政给水管根数、管径、压力或生活、生产、室内外消防给水来源情况。⑶设计总说明中应对高层建筑的分类、多层建筑中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建筑物的面积和体积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⑷建筑物中餐饮厨房、游泳池、泡沫灭火设施、气体灭火设施等部分,如果甲方另外委托专业设计部门设计,应做到给水、排水或消防给水预留管接头。⑸设备表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注明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和数量。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不得使用淘汰产品。⑹室外给排水管网图应表明接入市政给水、污水和雨水管道的位置、管径、给水管顶埋深、排水管底(或检查井底)标高。

五、 暖通专业的审查要点

序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5.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体条款略)

5.2 设计依据 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5.3 基础资料

5.3.1 室外气象资料 设计采用的室外气象参数等基础资料是否正确可靠。

5.3.2 室内设计标准 设计采用的室内设计标准是否满足相应规范和使用要求。

5.3.3 建筑热工计算 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单宿、托幼、旅馆、医院病房等)的围护结构应满足《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及《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部分)》的要求和各地区相关细则。

5.4 防排烟

5.4.1 高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⑴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内走廊、无窗房间、中庭等按第8.4.1条、第8.4.2条规定设置排烟设施。⑵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按第8.4.11条规定,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5.4.2 人防地下室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第6.2.1条规定,防烟楼梯间送风余压值不应小于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风余压值不应小于25pa。防烟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不应小于25000m3/h。当防烟楼梯间与前室或合用前室分别送风时,防烟楼梯间的送风量不应小于16000m3/h,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送风量不应小于12000m3/h。注:人防工程防火规范强条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

5.4.3 地下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⑴第8.2.1条规定,面积超过2000?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⑵第8.2.4条规定,风机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5.4.4 洁净厂房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第6.5.7条规定,洁净厂房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

5.5 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⑴第6.6.2条规定,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应设防火阀: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穿越变形缝的防火墙的两侧;风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的水平管段上。⑵第6.6.6条规定,风管、附件及辅助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净化空调系统、排风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排除腐蚀性气体的风管应采用耐腐蚀的难燃材料;附件、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等均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5.6 环保与卫生

5.6.1 地下汽车库换气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第6.3.4条规定,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风量应按允许的废气标准量计算,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

5.6.2 饮食建筑油烟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wpb5-2000表2规定: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如下表所示: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5.6.3 环境噪声控制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各种区域的环境噪声不准超过下表规定:类别 适用范围 昼 间(db) 夜 间(db)

0 疗养、高级别墅高级宾馆区 50 40

1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55 45

2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0 50

3 工业区 65 55

4 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0 55

5.6.4 降低设备噪声的措施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⑴第8.2.3条规定,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的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器或采取其他消声措施。系统所需的消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⑵第8.3.1条规定,当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振动靠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程度时,应设置隔振器或采防其他隔振措施。

5.7 安全设施

5.7.1 ?暖通风系统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⑴第3.8.19条规定,穿过建筑物基础、变形缝的采暖管道,以及埋设在建筑结构里的立管,应采取预防由于建筑物下沉而损坏管道的措施。⑵第6.1.10条规定,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措施和排气、泄水装置。⑶第7.2.5条规定,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并应设无风断电保护,设置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⑷第4.4.9条规定,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的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排风。

5.7.2 锅炉房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⑴第13.3.2条规定,锅炉间、凝结水箱间、水泵间和油泵间等房间的余热宜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排除。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尚应设置机械通风。⑵第13.3.8条规定,燃油泵房和贮存闪点小于或等于45。c的易燃油品的地下油库,除采用自然通风外,燃油泵房应有每小时换气10次的机械通风装置,油库应有每小时换气6次的机械通风装置。易燃油泵房和易燃油库的通风装置应防爆。⑶第13.3.7条规定,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小于3次的换气量。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有每小时换气不小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应防爆。⑷第13.3.6条规定,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间应有每小时不小于3次的换气量,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用风量。安装在有爆炸危险房间内的通风装置应防爆。注:锅炉房设计强制性条文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2000年版。

5.7.3 人防地下室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⑴第5.1.5条规定,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人员掩蔽所的战时通风方式,应包括清洁通风、滤毒通风和隔绝通风。各类工程的战时人员新风量应按下表采用。战时人员新风量标准(m3/(p.h))工程类别 清洁通风 滤毒通风

医疗救护工程 15~20 3~5

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所 10~15 3~4

二等人员掩蔽所 5~7 2~3

⑵第5.2.1条规定,防空地下室的进风系统,根据不同的通风方式应由消波装置、密闭阀门、过滤吸收器、通风机等防护通风设备组成。⑶第5.2.2条规定,防空地下室的排风系统,根据不同情况应由消波设施、密闭阀门,自动排气阀或防爆超压自动排气活门等防护通风设备组成。⑷第5.2.11条规定,战时主要出入口最小防毒通道的换气次数,二等人员掩蔽所应保证每小时30~40次;其它类型的防空地下室应保证每小时40~50次。注:人防地下室强制性条文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人防工程部分)》。

5.8 施工图的设计深度 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5.8.1 设计说明 ⑴是否有明确的设计依据。⑵是否有室内外设计参数,设计标准的说明。⑶是否有采暖、空调、冷热源及其参数的说明;⑷是否有采暖、空调总冷热负荷的说明;⑸是否有采暖系统型式,住宅采暖分户热计量及分室温控、散热器及管材选择的说明。塑料类管材应有根据使用等级确定的管材及其壁厚。⑹是否有空调系统型式及控制要求的说明。⑺是否有消防防排烟设置的说明。⑻是否有人防工程平战用途以及平时采暖、通风、防排烟和战时清洁及过滤式通风设置及其运行转换的说明。⑼是否有关于环保和节能设计的说明。⑽有关施工安装特殊要求的说明。

5.8.2 平面图 ⑴采暖平面图是否绘出管道及其编号、散热器及其数量、阀门、伸缩器、固定支架及放气泄水等装置。管道应注明管径,无系统图或立管图时应注明标高、坡度、坡向等。⑵通风、空调平面是否绘出设备、风管平面位置及其定位尺寸,标注设备编号或设备名称,绘出消声器、阀门、风口等部件位置。风管注明风管尺寸,无系统或剖面图时注明标高。⑶采暖热力入口是否注明建筑物热负荷、系统阻力及入口作法。⑷集中供热的地板幅射采暖系统必须绘出公用立管和户内集分水器位置及连接管道,并注明每个房间的建筑热负荷。室内管道敷设图纸可后发。⑸采用电采暖的采暖平面图中,应注明每个房间的建筑热负荷。

5.8.3 通风、空调剖面图 ⑴是否注明设备、管道的标高及其与地面和土建梁柱关系尺寸。⑵是否说明通风、空调设备接管尺寸及标高。

5.8.4 系统图、立管图 ⑴简单的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在绘制的平面图上注明安装标高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不审查剖面图,立管图。⑵多层、高层建筑集中采暖系统的系统图或立管图是否注明立管编号、管径、标高、坡度、坡向和伸缩器、固定支架。⑶空调水系统是否注明管道及其部件的管径、标高、坡度、坡向等,是否注明制冷设备名称或编号、安装高度及其接口等。⑷通风、空调风系统图是否注明风管尺寸和标高,设备名称或编号及其安装高度,是否注明消声器,阀门风口位置、规格尺寸和安装高度。

5.8.5 设备表 审查其是否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注明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和数量。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不得使用淘汰产品。

六、 建筑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6.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体条款略)。

6.2 设计依据 所采用的设计标准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

6.3 供配电系统

6.3.1 变配电室 (1)变电所的位置选择应符合gb50053-94第2.0.1条及jgj/t16-92第4.2.1条的要求。(2)高压配电室与值班室应直通或经过通道相通,值班室应有直接通向户外或通向走道的门(gb50053-94第4.1.6条)。(3)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拦,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x40mm。变压器的外壳与遮拦的净距离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gb50053-94第4.2.5条)。(4)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壳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高低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满足gb50053-94第4.2.4条、4.2.7条及4.2.9条的要求。(5)电容器装置的开关设备及导体等载流部分的长期允许电流,高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低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gb50053-94第5.1.2条)。(6)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当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gb50053-94第6.4.3条)。

6.3.2 供配电 (1)负荷计算的内容和计算方法,是否执行jgj/t16-92第3.4.5条、3.4.6条及3.4.7条的规定。(2)所选电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出线开关遮断能力是否符合gb50054-95第2.1.1条规定。(3)配电系统保护配合是否具有选择性(gb50054-95第4.1.2条)。(4)电气导体截面的选择及线路过载保护是否满足gb50054-95中第2.2.6条、2.2.7条、4.3.4条的要求;是否考虑了敷设环境、环境温度及敷设方式的修正系数。(5)保护线(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gb50054-95第2.2.9条及2.2.10条的规定。(6)线路保护电器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gb50054-95第4.5.2条的规定。(7)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gb50052-95第6.0.10条)。(8)从10⑹kv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该分配电所的电源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gb50053-94第3.2.3条)。(9)远离配电(控制)装置的用电设备,其附近应设置隔离电器,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gb50055-93第2.5.1条三款和2.6.4条)。

6.4 防火 (1)消防供用电设备,供电可靠性,应满足gb50054-95第4.3.5条及gb50055-93第2.4.6条的要求。(2)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gb50116-98第5.3.2条)。(3)消防联动控制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是否具有联动切断条件(gb50116-98第6.3.1.8条)。(4)疏散指示灯指示方向要正确。设置位置应能正确引导人员快速短距离撤离建筑物。(5)应急照明灯具(带蓄电池)的电源,是否满足jgj/t16-92第11.8.9条要求。(6)火灾探测器的选型、设置、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联动控制对象,应符合gb50116-98中的有关章节的规定。

6.5 防雷及接地 (1)建筑物的防直击雷、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及防雷电波侵入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相关条文的要求。(2)有关防雷接地及建筑电气系统的工作接地和安全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的接地,应符合gb/t50314-2000第10.2.6条,gb50198-94第2.5.3条、2.5.4条、2.5.8条及gb/t50311-2000第11.0.4条、11.0.10条的要求。(4)智能化系统设备的供电系统应采取过电压保护(gb50314-2000第10.2.7条)。(5)电气装置和用电设备,应考虑防间接触电保护(gb50054-95第4.4.2条、jgj/t16-92第14.3.1条、14.3.3条)。

6.6 不同性质的建筑工程对建筑电气的要求

6.6.1 住宅 (1)住宅建筑的供电系统设计应满足gb50096-1999第6.5.2条及6.5.3条要求。(2)公共功能的管道……电气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内(gb50096-1999第6.6.4条)。

6.6.2 汽车库 (1)汽车库的供电设计应符合gb50067-97第9.0.1条、9.0.2条和jgj100-98第6.4.1条中“机械式汽车库内宜设双电源供电系统”的要求。(2)汽车库的消防配电线路敷设应符合gb50067-97第9.0.3条要求。

6.6.3 图书馆 图书馆应设应急照明、值班照明或警卫照明(jgj38-99第7.3.4条);书库照明宜分区分架控制,每层电源总开关应设于库外(jgj38-99第7.3.7条)。

6.6.4 档案馆 档案馆的库区电源总开关应设于库区外,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措施(jgj25-2000第7.3.1条)。

6.6.5 医院 医院建筑的重要部位的供电可靠性和关键部位的接地安全应分别符合jgj49-88第5.4.1条和jgj/t16-92第14.7.6条要求;放射科及核医学科、功能检查室等部门的医疗设备电源和总闸刀设计应符合jgj49-88第5.4.3条及5.4.4条要求。

6.6.6 剧场 (1)舞台可控硅调光装置的配出线路设计应符合jgj/t16-92第10.9.10条的要求。(2)剧场的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灯标志设计应符合jgj57-2000、j67-2001中第10.3.13条的要求。

6.6.7 浴室、游泳池 各类浴室和游泳池的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jgj/t16-92第14.8.2.8条、14.8.2.9条和14.8.3.9条的要求。

6.6.8 锅炉房 (1)电机、起动控制设备、灯具和导线形式的选择,应与锅炉房各个不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环境分类相适应。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见《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第13.2.2条)。(2)燃气放散管的管顶或其附近应设置避雷针,其针尖高出管顶不应小于3 m,并使其保护范围高出管顶不应小于1 m(gb50041-92第13.2.15条)。

6.6.9 人防工程 (1)防空地下室战时的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gb50038-94第7.2.3条(2)防空地下室供电系统设计,应单独设置配电屏(箱)(gb50038-94第7.2.9.1条)。(3)电线、电缆材质应符合gb50098-98第8.1.4条要求。(4)从低压配电室至每个防护单元的战时配电回路,应各自独立(gb50038-94第7.3.7条)。(5)人防工程内灯具安装,应符合gb50038-94第7.4.10条的要求。(6)火灾疏散照明,应符合gb50098-98第8.2.1(8.2.1a)条的要求。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7

随着国民经济的提高,人们生活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设计与住房设计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往往由于设计师考虑的不周全会造成室内设计不够人性化或者会对人们的生活乃至生命造成威胁,为了避免一系列非人性化的建筑设计对人们造成的一系列隐患,设计工作人员应该采取更多人性化的设计来建筑和规划整体环境。

一、在选择建筑地址中做好地质灾害等一系列的危险性评估

回想2008年汶川大地震仍然能够让我们心有余悸,那一场突如其来的自然大灾害破坏了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使得多少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不仅如此,那场自然灾害还使得我国损失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既然很多事情发生了我们就应该坦然面对这一系列的变故,同样的我们应该积极的找出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记得我在初三升高中的那年因为成绩考的还不错家人带我去了日本游玩,由于我国发生了地震伤残严重,所以就结合地理知识了解到:日本和我国同属于亚洲地区,并且日本还处于地震带上,但是日本却在频繁的发生地震灾害中取得了不错的防范成就,于是,我就关于如何更好的防范地震灾害访问了一些当地的有经验的一些人和观看了一些当地的建筑发现,日本人在建筑房屋等建筑物的时候会首先对建筑地址的危害性作出相应的评估然后作出一些措施使得地震对人们的伤害降到最低的水平。

据统计,我国的陆地面积仅仅是全世界陆地面积的7%,占有这么少的地面积的人口却承受了全球三分之一的大陆强震。我国从进入20世纪以来,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就有800多次。在工程建筑设计中最主要的和最关键的第一步还是落在了选择场址上。无论在农村还是城镇选择好稳定的地质场址很重要。例如,甘肃舟曲滑坡事件,本来舟曲人民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大山之中,但是由于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雨使得舟曲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后来相关地质人员通过对地质的调查才发现,此地周边都是不稳定的滑坡体,而且房屋也是建在洪水流出的地方,所以危险性也就随之大大增加,因此选择稳定的地质和建前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很重要。

二、个性化的建筑应考虑便捷的交通

便捷的交通是实现经济发展与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个性化的建筑应该体现在方方面面。就汶川地震来说,当时汶川地震后,震源区的很多公路都因山体滑坡等毁坏严重,几乎处于全线瘫痪的状态,那个时候时间就是生命,由于最快捷的道路不通,救援支队必须通过从雅安绕路到达汶川,这期间就无形的浪费了很多时间,所以人性化的建筑在交通这一块上必须是畅通无阻的。例如,云南属于我国的西南边陲,由于和多国接壤,所以国家为了使得云南构造更加的安全人性化,在云南多地修建飞机场等供人们方便出入。无论是建筑小区还是园林我们在工程设计中对道路的设计应该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合理的利用土地加宽使用通道;第二应该尽量少设计一些尽头式道路选择条条大路通罗马的这样的构造。

三、加强排水管道噪声控制与通气能力

近年来,随着高层楼房的拔地而起,管道业在建筑排水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塑料管价格低廉、制材轻、运输安装方便、排水阻力小,但是塑料管没有传统铁管在水流隔音上效果明显,并且,容易损害,假如,遇到一些地质灾害很容易造成水流失控形成对人们的危害。塑料管道延展性比较差,在建筑设计中,设计师的理念追求节能、舒适、便捷、安全,那么塑料管道在使用中使用寿命比较短,且噪声比较大这是人们共同认可的缺点,例如,很多小区用户会觉得在卫生间的时候或者在厨房中会听到楼上的人使用水的声音,原本安静的家庭时时被噪声所干扰着,使得人们心烦意乱无心工作或者休息。为了降低管道造成的声音污染,应该加强通气功能,专用通气立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它能够平衡管内正负气压,减少由于水流造成的空气阻塞问题,从而使得管道能畅通无阻,使得水流噪音大大减小。排水管噪音控制涉及到方方面面,人们在选择坐便器的时候也可以选用消声型坐便器,选择合适的水箱高度,合理的设计水路,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水流噪音冲击。

四、合理有效的建筑构造

中国属于高频率地震区,所以在建筑物设计中应该尽量为建筑物瘦型,采用简单的外形,多建为对称建筑适当控制长度增加宽度,留有应急场所便于逃生。通常在建筑构造中,设计师为了实现某种建筑效果可能会让若干建筑物拼接在一起,使得建筑物间距减小过分密集,一栋楼房发生安全事故会危及到其他的楼房。回想汶川地震中,很多人当时已经从楼中跑出来了,但是依然没有从死亡的手里逃离出来,为什么呢?其中的原因便是建筑物设计比较拥挤并且供人们逃离危险的场所实属有限,导致地震中的群众依然因为建筑物构造的不合理失去宝贵的生命。设置绿色场所关乎人们的生死大事,一般情况下,绿色场所在危急的时候可以供人们避开危险,在平常生活中还有利于人们小憩闲聊增加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可以说合理有效的建筑构造对于人们的生活是百利而无一害。

五、建筑设计应该符合抗震防洪等概念的设计要求

走的多了脚下的路也就多了,虽然我去日本游玩仅仅在我生命中的路上属于冰山一角,但是我所收获的却使我终生受益。日本建筑物为什么相比其他地方的建筑物抗震,首先,房屋建筑时选择较好的抗震材料很重要。抗震性能最好的是钢制房屋,其次木质,在此钢筋混泥土制房屋,在日本民居中多见木质材料的房子,其抗震性能比较好。其次,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应该对建筑物构造多加稳固,大多数国家的房子构架一般是方形,而日本的房屋构架却选择最有稳定性的三角形,抗震能力一流分解地震的破坏能力也比较好,所以形成了抗震不倒的特点。最后日本在建筑物设计中会采用抗震减震的设置构造,例如,会在地基和建筑物之间装橡胶或者具有摩擦性的缓冲装置。近年来日本还采用新型的抗震装置,名为局部浮力,构造原理可以称得上完美。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和工程师的实际建造涉及到每家每户,所以我们设计应该处处为人民着想,尽可能的将危害降到最低。

六、文章小结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国家在灾害面前的共同的态度。我们要总结经验用心设计,设计出人们认可的大家共同采用的建筑图纸,从而促进我国的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永明,徐伟斌.复杂高层结构设计建筑技术,[J].建筑技术,2011(5):261.

[2]竹内敏雄. 美学百科辞典.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8

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最终的施工结果的好坏,最主要是取决于该工程的结构的设计,结构设计的合理了,就是好的建筑的最基本的保障。本人结合自己多年经验,首先对土木工程的结构设计做了一个详细的总结,为建筑打下坚实的基础,再对土木工程设计进行了应用分析,加强了土木工程的实践性。

1.土木工程的概述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陆上或水中 ,直接或间接为人类生活、生产、军事、科研服务的各种工程设施,例如房屋、道路、铁路、运输管道、隧道、桥梁、运河、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和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

2.土木工程的结构设计

2.1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房屋建设、水利施工、道桥桥梁等土木工程中各种受力构造组成的结构系统,混凝土结构的设计要考虑到凝土的强度和防渗水能力。主要包括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斜截面承载力计算、扭曲截面承载力计算、裂缝控制及耐久性设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延性与抗震,高性能混凝土和纤维增强混凝土性能等结构设计。

由钢筋混凝土制成的构造部件,例如钢筋混凝土梁、桥墩、柱、轨枕、盖板、顶帽等,因施工工程结构不同,所构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也会不同。例如房屋建设中往往只需要考虑钢筋混凝土梁、柱、顶帽结构部件。

2.2土木工程中的剪力墙结构设计

2.2.1剪力墙的平面布置

在其平面布置中,应尽可能的依据对称、均匀的原则,尽力使墙面结构本身的刚度和质量中心完全重合进行布局,从而达到较少扭矩的效果;而对内外剪力墙来说,则应尽量拉通、对直;在抗震设计要求情况下,剪力墙应避免仅采用单向有墙的布置形式;另外,还应控制剪力墙的抗侧力刚度,来增加剪力墙的利用空间和承载能力;还应注意剪力墙的间距不应过密。

2.2.2约束边缘构件处理

剪力墙的边缘构件大体上分为两种,即无约束边缘和有约束边缘的构件,两者相比较,则无约束边缘的矩形截面积的极限承载力约降低40%,极限楼层位移角将减少一倍,对地震能量的消耗也会有所减少,并且会对墙板的稳定造成影响。由此可见,在构件设计选择时,应严格根据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剪力墙的相关轴压比进行分析,从而选取相应的边缘构件。

2.2.3剪力墙墙身钢筋分析

国家对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筋的配筋率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比如,一二级抗震建筑物的设计应保证小于0.25%,而对于非抗震和四级抗震的设计不该低于0.2%。另外,这个配筋率在有关规范性文件中都有提到。

2.3土木工程中承重墙结构的设计

现代房屋多属矩形平面,其横向刚度往往要小于纵向刚度,这就要求必须要有足够的横墙,才能有效保证房屋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从地震灾害可知,房屋墙体一般都是剪切破坏。因此,在进行房屋建筑设计时,必须要提高建筑的抗剪强度,以提升房屋横墙的抗震能力。以提高建筑的抗剪强度,就要求提高材料的强度等级,并相应增加横墙的轴压力,因此需要将横墙尽量成为承重与隔断相结合的墙体。当房屋建设中的房间比较大时,设有沿进深方向的梁应支撑在纵墙上,以使纵墙承重。同时,建筑楼板应沿纵向搁置,因此形成横墙承重,再加上纵墙因存在轴压力而增加其抗剪能力。

3.地基加固技术在土木工程设计的应用及方法

基于框架截面的设计、建筑结构的设计均受到地形以及抗震等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进行勘察的过程中,对于方针等级的查找主要可以以建筑的抗震规范、建筑的高度以及防裂程度作为参考性依据。基于抗震等级的差异性,在抗震计算以及具体措施的采取上也具有岷县的差异性,必须以实际情况作为依据,结合一切情况进行土木工程的抗震设计。在进行工程测量以及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记录和标记,并严格按照相关的测定标准来执行,借此来有效的保证施工的质量以及施工设计方案的具体实现,并且将测量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加强测量工作的精确度及其操作步骤的规范性,确保土建工程的最终施工质量,避免错误操作和返工现象的发生。

3.1排水固结法

排水固结法是建筑工程中地基加固的重要技术,通常适用于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地基加固中,主要用于解决地基的沉降问题,以此来维持地基的稳定性。使用排水固结法进行地基加固时,为了提高固结的速度,可以采取在天然土层中增加排水的途径,主要是为了缩短排水距离,施工人员可以设置排水井、砂井或者塑料排水袋,用来对地基进行有效的加固,缩短工期,从而在短时间内完成良好的加固工作,使得加固的工作如期完成,并也可以提高地基的抗剪强度,保证地基的稳定性。

3.2加筋法

加筋法是我国目前建筑施工中普遍应用的地基加固技术,施工操作的步骤也相对简单。加筋法是在地基土层中掺入一些抗拉性比较强的材料,利用这些材料来提高土层的强度和抗压性,实现其土层力学性能的转变。土在土体中放置筋材,就使得土和筋形成了一个复合体,当受到外力的影响,就会发生形变,产生了筋材和周围土的位置运动,这两种材料就会因为运动而产生一定的摩擦力和要合理,就相当于为土体增加了一个侧压力,使得地基的抗压力增大,控制土体运动产生的偏移。

3.3桩基法

目前主要桩基法为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和混凝土灌注桩。

3.3.1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也称为钢筋混凝土桩和预应力管桩,由于具有较强承载力,投资省,质量有保证,施工速度快等特点,已经在实际施工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

3.3.2混凝土灌注桩

淤土层较厚地基处理还可以采用灌注桩,打灌注桩至硬土层,作承载台,灌注桩有沉管灌注桩和冲钻孔灌注桩,但两种方法灌注桩还存在一些技术难题,一是沉管灌注桩在深厚软土中存在桩身完整性问题;二是冲钻孔灌注桩存在泥浆污染问题,桩身混凝土灌注质量,桩底沉渣清理和持力层判断不易监控等问题。

4.结束语

土木工程具又特殊性和具体性。所有的土木工程师设计和建造的构筑物都是独一无二的,绝不可能出现两个完全相同的建筑物。有些建筑物虽然看似相同,但是建筑的场地条件(地基、风荷载、地震荷载等)都是不同的。因此,土木工程师随时要准备应付新的复杂情况。同时工程要考虑的相关影响因素非常多,任何设计上的忽略都将导致一个失败的工程。土木工程中的结构与地基加固技术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技术的完善和规范,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土木工程的质量,为我国建筑业做好坚实基础。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9

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使得城市越来越拥堵,城市过去通过高层建筑来缓解用地紧张的问题,但是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开始利用地下室来缓解用地难题。现在,无论是大中小型城市的车库以及储存室等都被建在了地下,地下的空间面积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地上的用地难题也得到了缓解。现在高层建筑地下一般都有地下停车场、储存室等基础设施,本文就地下室结构设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提高地下建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能够更好的缓解地面用地紧张的难题。

1 地下室结构平面设计

地下室结构平面设计是地下室建筑工程的第一步,也是地下室质量的保障。现在的地下室构建一般是在高层建筑下,因此地下室结构平面设计工作不仅仅要考虑地下建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还要保证地下室与地表高层建筑的关系等,需要对地下室的防火、排风、采光、排水等使用功能进行综合考虑。在进行地下室结构平面设计时需要与很多专业知识相结合,地下室的实际建筑长度如果超出设计规定的长度,设计人员要考虑是否设置变形缝,设计人员还可以采取合理的调整方式,比如将大的地下室分割为几个小的地下室,然后要注意地下室的通风问题和排水问题,现在城市地下都有很多的地下排水系统,在建设地下室之前就要对地下排水系统进行严格的测量。另外,在进行地下室平面结构设计时,还要设置一定的通风采光通道,如果通风采光通道的设置不合理不能与地下室顶板相连接的话,就会使得地下室的整体结构不牢靠,使得地下室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2 地下室防水设计

城市地下有很多的排水管道还有地下水,因此,地下室的排水设计工作至关重要。在进行地下室防水设计之时,可以联系当地的排水管理部门,了解地下的排水管道安置情况,另外还要结合土质的情况以及地下室的用处等综合进行考虑。现在的防水建设中还是大都采用混凝土结构,混凝土防水能力好并且价格较低,在具体建筑之前,工作人员要具体了解地下室的土壤和地下水情况,确定使用哪一种混凝土,在运用混凝土建设的过程中也一定要结合工程建设的知识和要求完成,严格按照规定的混凝土的质量和厚度来建设,不能为了节省成本而偷工减料。地下室在建造时可能会遇到城市的地下排水管道,设计师要努力使地下室建筑和城市排水管道和谐共存,能够利用城市排水设施来完成地下室排水工作,这也是衡量地下室建筑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3 地下室抗浮、抗渗及控制措施

地下室的抗浮、抗渗是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我们在设计和施工的时候应该注意的,我们设计出来的地下室必须要满足抗浮和抗渗的要求。但是很多施工单位在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时候经常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这样就很容易出现问题了。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室的抗浮设计的时候经常是只考虑到了地下水位正常的情况下的极限,这样设计出来的地下室的抗浮要求是不满足要求的。这样的地下室如果是遇到了大雨或者是洪水的时候就很难承受住这些压力的冲击,所以说我们在进行抗浮设计的时候要考虑的更加全面。

我们在进行地下室设计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受力的问题,还要考虑到防渗的问题,这是在进行地下室设计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的。地下室一旦进水,对地下室的影响是很大的,而且还会影响到整个建筑的质量,所以我们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3.1 补偿收缩混凝土

补偿收缩混凝土就是在混凝土中添加膨胀剂,这样就可以在混凝土收缩的时候发挥膨胀剂的作用,膨胀剂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掉混凝土收缩带来的影响,对地下室的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水的作用。

3.2 后浇带

后浇带的作用就是在混凝土早期时释放一种约束力,这样就会对钢筋混凝土起到一定的束缚作用,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起到防渗的作用。

4 地下室抗震设计问题

F阶段,我们在进行地下室设计的时候都要考虑到抗震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对建筑设计的要求更高了,人们对于生活环境的安全要求更高了。地下室的设计对抗震来说还是会产生很重要的影响的,所以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就要注意了。我们在进行地下室埋深的时候要注意地下室的埋深要大于地下室在外地面的高度,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地下室的抗震性能,这样我们的建筑物才能更加符合抗震的要求。还有就是在设计墙柱的时候要保证地下室的墙柱和上面的墙柱相协调,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地下室的牢固程度。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在进行地下室建筑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这样我们才能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地下室和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很多的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室的埋深时就不符合要求,这样建筑的抗震等级就会下降,对我们的建筑物抗震来说是很不利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建筑物地下室设计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这样我们设计出来的地下室才能符合抗震的要求。

5 保护层垫层厚度

地下室顶板的钢筋保护层和混凝土垫层及强度等级应按规定进行,这样我们在进行保护层建筑施工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保护层垫层厚度的要求进行。很多的建筑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结构厚度和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小于规定的情况,这样的话就很容易产生漏水的现象,这样对地下室的质量是有很大影响的,对建筑物的质量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这样我们设计出来的地下室才能符合要求,地下室的质量也才能符合我们的要求。

6 结束语

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对我们的建筑物来说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要重视建筑物地下室的设计和施工。地下室的建筑施工中经常出现各种问题,我们要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地下室的质量。

参考文献

给排水管道抗震设计例10

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整个城市的给排水系统,对于城市的正常运行、道路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的作用巨大。因此,相关的从业单位要重视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的重要性,在设计结构方案时,综合考虑实际的工程状况,尤其是场地周围、气候变化、地下管线和电缆的情况,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避免其他因素影响给排水管路工程设计方案的实施。

一 现场踏勘

市政给排水管路工程的建设距离相对较长,需要穿过城市密集区,施工场地周围的周围车辆对施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如果施工之前现场勘察工作不到位,就会对管道工程建设中可能面临的困难估计不足,进而影响了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在市政给排水管路工程中,要综合考虑复杂的交通状况和城市地下电线的分布,结构设计人员应当和给排水施工人员、专业预算人员、市政交通人员一同进行实地的工程概况勘察,了解管道线路的通过地带的交通状况和地质概况,必要时在施工图上对于个别的疑难地段重新踏勘。

二 测量和地勘要求

测量和地勘要求是要准确的了解给排水管路沿线的地质状况、地形外貌和地下水水文状况,另外提供准确的地形和水文地质资料。

2.1 勘探点间距和钻孔深度

勘探点的应均匀的分布在管道的中线上,不得偏离中线,同时根据的地质的变化和施工现场的状况确定合理的间距,一般采用的间距是30到100米,对于地形较为复杂的地段,适当的缩小间距。此外钻孔的深度要达到管道埋设深度的1m以下,到管道周围的水位较高或者是河流周围时,要增加钻孔的深度,一般要求钻孔深度在河床冲刷深度以下2―3m。

2.2 提供勘探成果要求

查明管道埋设深度内的土层的特性、地层成因、岩石厚度等,并明确划分不同地质的分界线,同时调查的岩石强度和分化破碎程度对于给排水管道的影响,判断岩石是否会破坏管道的结构,调查管路沿线发生土层断裂、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概率以及发展趋势,并判断对于给排水管路的威胁指数;查明管道沿线的地下水位的水文状况,查明垮河流岸坡的稳定性,河床两侧的底层岩石和洪峰淹没范围。

三 结构设计内容

3.1结构形式

管道结构的设计形式应当由给排水专业机构完成,同时在结构设计汇总参考管道的用途,对于管道中输送的不同液体,确定是给水还是排水工程,选用不同的设计标准。而且管道的工作环境、管道的规格、输送液体的流量、埋设深度、地下水文状况、经济指标等方面的因素也是结构设计中必须要考虑的因素。铸铁管、玻璃钢管等;而非承压管道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砌体盖板涵、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等;污水管路的结构设计选用的是大口径的管路,而且优先使用抗腐蚀能力强的管道,如玻璃钢管、UPVC 管、PE 管等。对于特殊的负荷承载较大的路段,要采用抗压能力强的管道,如桥梁、河渠、公路段等局部地段非承压管也采用钢管等形式。

3.2结构设计

根据管道施工中管道规格、埋设深度、地面承载力等工程条件,严格计算管道的强度和刚度,同时提供管道壁厚、管道等级、结构配筋图,对于特殊要求的管道,要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其强度和刚度符合实际的工程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加固措施,确定加固的位置和程度,在给排水管道中,常采用的加固措施是混凝土包管。

3.3敷设方式

敷设方式的选择应当结合埋置深度、地面地下障碍物确定,通常采用的敷设方式有:沟埋式、上埋式、顶管及架空等,当工程的不便于采用沟埋式敷设方式时,可以用顶管和架空方式,总之,施工方式的选择要参照实际工程状况。

3.4抗浮稳定

部分市政给排水管路施工中,会出现地下水位较高的情况,尤其是在施工期间降水较多或者施工地区的气候多雨等,管道敷设的地段会出现漂浮现象,严重影响了管路施工的质量。因此在结构设计中要重视抗浮措施,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

3.5抗震设计

3.5.1 场地和管材的选择

在结构设计中,管路基线的选择要尽量避开抗震性能不足的场地、地基,减少对管路结构完整性的破坏,如果是不可避免,则必须要对这一地段的地基进行特殊处理,同时选用抗震性强、抗拉性强、延展性强的管道,并做好管道的防腐蚀工作,避免由于土层振动、位移对管路结构产生影响。

3.5.2 构造措施

在管道结合处设置柔性连接,砌体材料要满足管道结构要求的抗震强度,增强整体的抗震性能和结构刚度,减少地震的影响形变。对于圆形给排水管设置不小于120度的混凝土管基,管道接口采用钢丝网水泥带,管道穿越构筑物时应在管道与套管的缝隙内填充柔性填料。

3.5.3 地基处理

对于特殊地段的地基处理至关重要,首先要测定地段的工程参数,画出地基处理的平、纵断面图,注明桩号、基底高程、沟槽范围、地下水位等,确定需要处理的地基范围,然后根据测量的数据,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和厚度采用合理的处理方法,如:换填、抛石挤淤、砂石挤密、水泥搅拌桩、灰砂桩、木麻黄桩等方法。

四 给排水管道设计中的其他问题

除了加强市政给排水管路的结构设计工作,还要采取一些措施,避免给排水管路中出现堵塞现象,具体的措施如下:

4.1在用户管线出口建立格栅

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纤维、塑料等沉积物、悬浮物、漂浮物的存在给管道建设、维修、疏通等作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特别是抽升泵站中如果进入漂浮物就会造成水泵叶轮堵塞、磨损损坏现象的发生,虽然已经采取了减小格栅条之间的间距 ,但是还是不能避免更小的杂质进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在庭院或住宅小区的管道出口处设置简易人工拦污格栅,定期进行清理、清掏,从源头上控制漂浮物进入市政管网,以减轻市政管网维护管理的工作量。

4.2在检查井井底设置沉淀池

要革新传统的检查井方法,将井底改为沉淀式,井底下沉 30~50 cm。这样中的沉积物多数会沉积在检查井中,不至于流入下游管段,只要定期清掏检查井内的沉积物即可,减少了管道维护作业的工作量。这种做法也可用于雨水检查井。

4.3在检查井内设置闸槽

给排水管路中的流量和流速均较大,对管道的维修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方便维护作业,建议干管的管道交汇处检查井、转弯处检查井或直线段的每隔一定距离的检查井内根据需要设置闸槽,利用闸槽控制水流的流量,当有施工需要时,便利用闸槽切断给排水管路的水流,为维修施工带方便。

五 总结

市政给排水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了整个城市的发展状况,对城市运作、道路建设、交通安全等多个方面都有显著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程中,市政给排水管道建设中存在着较多的结构问题,所以在工程结构设计中,要综合考虑施工周围环境、地下电网铺设等因素,保证管道结构设计的科学性,全面性。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由于本人知识水平有限,文中如有不当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