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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施工方案模板(10篇)

时间:2022-12-27 13:44:26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1

1 关于水土保持性及其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

水土保持工作的可持续性的发展,是当代社会的健康发展的需要。通过对水利施工水土保持性方案的探究,可以满足当下的人文需要,也是后代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对人类自身生活权利的维护。通过对这些权利的应用,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有效协调。在水土保持性方案应用过程中,可以避免其经济性的技术方案的应用,进行资源的过多的占据,从而避免其生态的破坏,避免其环境的污染性的避免。目前来说,水土保持可持续应用范围是比较广泛的,深入到社会工作的各个层次,包括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甚至是某一个单位,水利行业也不例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防治水土流失,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效益。因此控制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建设新农村的必要保障。

在日常农村建设过程中,应该把水土保持放在一个首要地位,从而进行农民收入的增加,确保其发展生产环节的正常开展,这对于农村环境的改善是非常有好处的,有利于农村建设的综合效益的提升,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综合处理方案的应用。在当下水土保持工作应用过程中,应该按照社会主义的建设方案,进行工作思路的调整,确保其工作观念的改变,进行新型技术的应用,积极采取新型的措施方案,实现其治理的综合效益的提升,从而有利于现实的生态建设的稳定运行。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水的供给和保障。水利包含着水资源开发利用、除害、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等许多内容。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但是,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的利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我国洪涝灾害十分频繁,几乎每年都发生,加之水利工程及城市、乡村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灾害损失十分严重。

受到我国的区域地理及其自然环境的影响,我国的干旱灾害是时常发生的,并且随着当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展,其灾害的损失也是非常大的,这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通过对水土资源的保持,可以实现现实工作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这需要我们进行水利工作的开展,实现水利工作过程中,经济应用环节、人口环节、资源利用环节、环境协调环节等的配合,从而实现当下的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土壤颗粒间的空隙占土壤总体积的30~50%,空隙是水份存在的空间,是涵养水源的关键,由于土壤随水而去,贮水空间就随之丧失,土壤的蓄水量也因此减少,从水文角度讲,增强了径流的年内变化,使洪水季节水更多,枯水季节水更少。第二,水土流失使得梯田、水塘、水凼、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蓄水容积减小,蓄水量也相应减少,也同样使汛期水更多,枯季水更少。因此,水土流失容易造成涝灾。

受到水土流失的影响,也容易降低枯水季节的水量。在一些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其植被会得到大范围的破坏。在某些山区地区,其水土流失的情况也是普遍存在的。如果遭遇到暴雨剞劂,受到其地面坡度的限制、植被的限制,其坡面的截流能力受到一系列的约束,特别是土壤的表面函水能力的变化,特别容易产生大规模的产流,也就造成了大规模的山洪,从而影响了现实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洪水过程与暴雨过程相似,陡涨陡落,历时短暂,凶猛的洪水夹杂泥沙倾泻而下,使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土壤乃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灾害。

2 水土保持方案的优化

为了满足新农村的建设需要,针对水土流失的危害,展开水资源利用环节的优化是非常必要的,这是我国资源利用现状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农村及其其他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的剖析,可以确保水土的保持性,这对于现阶段的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在国家大坝建设区域,比如三峡大坝,通过对水土保护方案的应用,可以进行水土流失情况的防治,确保水土资源的有效利用改造,进行土地生产力的维护机器提高,有效的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实现其生态环境建设的综合效益的提升,确保水土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以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法等法律的宣传为突破口,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水污染,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污染的行为。同时做好群众生态保护和环境知识的教育工作,强化群众环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水源保护、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另一方面,加强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中增加水土保持内容,编辑出版水土保持科普读物,形成各级政府投资、多种载体和途径宣传的新格局,提高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水平。

通过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用,可以降低日常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控制好土壤的入渗量,这可以进行相关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比如水库的建设、梯田的建设等,可以进行径流的拦蓄,在河流汛期可以进行洪峰量的削弱,确保其防洪能力的提升。在枯水期,也可以进行径流的有效补偿,以满足水土保持的需要。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很多水土保持设施,如水平梯田、小山塘、排灌沟渠等还可以拦泥拽沙,增加塘库蓄水,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减少水库、湖泊、河道等的淤积,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

通过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可以确保各个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的提升,进行小流域生态建设的开展,以满足当下的水源保护的发展需要,实现生态修复环节、生态治理环节、生态保护环节的协调,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提供助力,通过对小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应用,也可以确保其小流域治理体系的健全,满足当下的生态生产的需要。当然在发展过程中,进行各个新农村综合措施的协调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提升新农村的综合环境应用效益。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同步治理,使其形成结构良好、各项功能较强的整体防护体系,达到保持水士、保护水源、改善环境、促进生产的目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必由之路,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其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3 结束语

通过对水利施工中水土保持性方案的应用,可以有效提升日常水利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效益,确保各个区域环境体系的健全。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2

河道整治工程的建设,对提高堤围的防洪能力,减免堤围内洪涝灾害,保护当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水土流失,以及对工程周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因此,在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建全水土保持防治体系,确保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1 水土流失预测

1.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工程运行情况,工程带来的地面扰动、植被破坏、取土、弃土等造成的施工面而新增水土流失主要集中产生于施工期。生产运行期内由于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已开始发挥相应的功能,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因此,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选择为施工期,结合施工组织安排,预测时段如下: 排渠区为7 个月,箱涵区4个月,施工临时设施区10个月。

1.2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

1.2.1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及植被面积预测

主要是工程占地、开挖等引起的,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扰动原地貌、土地及植被总表面积1.22hm2,主要为耕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

1.2.2弃土量的预测

弃土主要来源于老堤防铲除土方、堤外侧表层清基土方等,弃土总量为1.59万m3。

1.2.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情况

工程建设中,对征、占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区域实地查勘,工程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0.10hm2,为草地等。

1.2.4水土流失量的预测

根据对项目区及周边水土流失状况的分析和实地调查,参考当地气象、水文资料,综合分析得到项目区各土地利用类型条件下工程所在区域现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经加权平均计算为368.9t/km2・a,属微度侵蚀。经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65.7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3.35t。

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1原则[1]

(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配置。坚持分区防治原则,在分区防治的基础上,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注重临时排水设施的布设,预防不良地质灾害的发生。

(2)坚持“三同时”制度原则,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3)坚持方案优化的原则,防护措施在满足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下,对其施工工艺、方法及时序进行分析评价,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方案,以取得最佳防护效益。

(4)尽量减少对原地貌和植被的破坏,合理布设施工临时设施,并注意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及产生的废弃土(石、渣)。

(5)坚持可行性原则,注重借鉴、利用当地和国内外该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对防治措施反复调查论证和分析,使水土保持措施技术可靠,切实可行,具有经济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2目标[2]

在坚持防治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建设特点,建立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其目标为:

(1)从保护水土资源角度出发,尽可能减少损坏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由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区域,根据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特点和预测的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予以补偿。

(2)工程弃土堆放于指定地点,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不发生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对于临建工程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水溅冲蚀流入周边沟、河道,以免危害下游。

(3)按设计所列各项措施治理后,使工程建设区和管理区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使水土保持生态、社会效益有所提高。

(4)在工程建设期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进行适时有效的监测,为水土保持方案的合理性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全面减少工程区水土流失服务。

2.3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2.3.1工程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

在分析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但不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的措施主要包括硬化地表。

2.3.2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施工后期,施工临时设施区要及时清理并进行土地平整,对施工临时设施区进行硬化和绿化恢复,土地整治面积0.10hm2。

2.3.3 植物措施

主体工程设计中,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施工后期施工临时设施区将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后进行覆土绿化;总绿化面积0.10hm2。

2.3.4 临时措施

(1)施工期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等。

(2)泥浆沉淀池

本项目施工期设置1座泥浆沉淀池,在河道清淤施工中,淤泥由沉淀池固化,固化后淤泥原则上就地处理,即固化后泥浆用于河道边坡绿化。

3 水土流失监测

根据工程总布置,确定工程水土流失监测区域包括: 排渠防治区、箱涵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区。监测时段为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期第一年,监测项目包括水土流失因子( 降水、土壤条件、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等) 、水土流失形式、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监测以定点监测为主,分别在排渠防治区、箱涵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布设监测点。

4 结束语

水土保持在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发挥河道治理工程作用有力的保障,在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现象,要认真贯彻“三同时”和“先拦后弃”的原则,按照批复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和实施工作。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3

自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全国共有54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因开发建设可能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22万km2[1-2],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是验证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重要途径[3-4],在监测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较好,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则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这有悖于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水土流失的初衷[5]。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在编制衔接上的脱节,是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不能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建议调整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开展相应工作,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在建设工程中能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1现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流程

根据现行技术标准明确的编制思路,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工作,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区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等各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主体工程投资估算情况完成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水土保持分区、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章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程开工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批复,工程完工后,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除水利基建项目初设文件审批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外,其他类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均不再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1。

2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2.1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未能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由原先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调整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审批制项目为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阶段后移,可能会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和投资,不能计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实施。同时,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的顺序也成了业主经常提及的问题[6-7]。根据主体工程项目审查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时间节点不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2.1.1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复时间早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在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前完成批复时,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章节可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样,经过行业专家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可以被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后,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得到批复的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具有相应保障。然而,当主体工程审查过程中对项目调整、核减时,就会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主体工程内容,与审查报批的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内容不一致,导致方案中的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失去针对性。如果主体工程调整较大,则可能发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另外,如果投资主管部门核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投资,将影响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2.1.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当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描述与可研批复后的主体工程一致,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依据主体工程情况进行设计,措施针对性较强。然而,进行主体工程技术审查时,水土保持措施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是水土保持章节中的措施及相应投资。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沟通不及时,或者同时进行报告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可能会与主体工程报告中水土保持相关设计不一致。以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为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在总则中要求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而水土保持设计部分要求简述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复核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内容并说明调整原因,即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批复内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有关。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内容与水土保持方案关联性不强,则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章节将很难编写。2.2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存在不足。水土保持方案是在对主体工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编制过程中,当编制人员对主体工程设计有否定意见时,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后续章节如何编写,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任务,只能与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调整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当方案编制单位否定主体工程设计,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规定:“对主体工程有否定性意见的,应由主体设计单位重新论证”。新的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实施后,删除了这一内容。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上述情况时,由于技术标准中缺少处置方法,方案编制单位为了按时完成报告编制任务,可能会规避一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工程建设埋下水土流失防治不利的隐患。2.3审批时间差影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中,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是后续章节编写的基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并完成投资估算后,本章节才具备完成条件,进而完成后续的水土保持设计及投资估算章节,而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时已基本具备了上报条件。以国家发改委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为例,项目自受理至取得审批文件,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补充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完成送审稿编制并上报,普通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周期为2~3个月。水利部审批流程表明,水土保持方案自编制完成到取得行政许可,需14~24个工作日。因此,项目取得审批文件的时间有可能早于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补充到可研报告中,最终导致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关联性不强。实际项目的投资变化见表1。2.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影响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规定:建设类项目监测时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监测时段可分为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两个阶段。要求掌握施工准备期前一年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在施工准备期之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并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准备期前开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当建设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选定监测单位并签订合同时,项目可能已经开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滞后于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准备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规范中要求的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植被(扰动前)监测记录表等数据只能通过调查获得,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

3调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的建议

3.1分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3.1.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从专业角度对项目选址选线、平面布置、主体工程设计及土石方平衡等进行水土保持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项目建设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并给出明确结论。建议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①项目及项目区概况;②工程建设是否存在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③分析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④划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及水土流失危害;⑤水土保持监测;⑥依据同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及相关数据资料,初步确定工程建设需要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并估算投资。本阶段工作内容以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以及水土流失预测为主。由于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变化及调整的可能性较大,本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不宜作详细深入设计。报告可根据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规模及措施的类型,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以及不同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匡算水土保持投资。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应取得行政许可文件。调整后的优势体现在: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及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后,可研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具备了完成条件,报告开展工作的时间可早于现行报告。同时,由于简化了现行方案的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部分的内容,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周期可大幅缩短,报告具备了早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条件。3.1.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完成水土保持设计方案。由于主体工程各项设计已具备相应深度,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水土保持设计,可减少因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而引起的水土保持设计调整甚至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工作量,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与主体工程结合更加紧密。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本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方式。①普通型项目,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内容一般以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以及临时措施为主,本类项目可依据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生产建设单位无须再编制专门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时,也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内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②复杂型项目,如规模较大的河道、管线、煤矿、输变电等项目,可根据可研阶段批复的措施类型及投资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内容及章节设置参照现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将设计结果纳入初步设计报告中。工程竣工后,将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最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流程见图2。3.2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编制中止机制。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当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持否定意见,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说服主体工程设计人员做出相应调整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只需完成项目概况、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三部分内容,给出结论后上报,不再需要完成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估算等相关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审查,做出相应批复,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调整或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修改评价结论,再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当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合理,措施体系完整,防治效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可不作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中止机制后详细工作流程见图3。报告编制的中止机制,可以使工程水土保持分析更客观,从而更好地预防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3.3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将相关措施的具体设计按可行性研究深度补充到相关水土保持章节中再进行上报审批,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需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设计内容以及投资进行审查。与现行的工作方式相比优势体现在:投资审批部门面对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是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后的成熟方案,而不是单纯水土保持章节编写人员的设计成果。可研报告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时附水土保持专家评审意见,可以帮助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确保项目必需的水土保持投资能够投资到位,投资审核的结果会更符合工程实际。

4结语

实施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是明确了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水土保持专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解决了“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先批复还是水土保持方案先批复的问题”,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内容能更好地落实到项目建设中。二是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参与项目决策。在工程前期,以管理者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管理和技术优势,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合理建议能及时补充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现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尽早介入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指导作用,满足《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关要求。三是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及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相应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可以使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更加合理,做到投资有来源,验收有依据,使水土保持专业的工作能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四是有利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尽早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招标工作,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实施。五是完善评价结论,增加编制中止机制,方便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开展工作,提高行业话语权,防止为设计而设计以及掩盖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70年[J].中国水土保持,2019(10):3-7.

[2]张军政.对新时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思考[J].农业工程,2019,9(10):88-92.

[3]蔡志洲,袁普金,王森.空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监测初探[J].人民黄河,2018,40(4):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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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德文.八年磨一剑,新水土保持法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J].中国水土保持,2019(10):32-36,42.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4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旨在通过对工程建设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的调查,分析研究工程的规模、性质、施工方法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及其危害进行预测,本着“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从水土保持的角度论证主体工程的合理性,全面、系统、准确地分析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设施的影响,并对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提出经济上合理、客观上可行的防治对策和措施,达到“防治责任明确、设计深度对应、投资编制规范、实施措施得力”的要求,使工程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按着科学的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对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进而有效控制所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同时为主体工程设计、实施及水土保持部门监督、监测及验收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对于周边居民生活、工程的安全生产、环境美化等诸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原则的针对性不强

一些方案的编制没有针对项目本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编制原则。除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同时”、“谁破坏,谁治理”、“与主体工程相协调”等总体原则外,它们没有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地形地貌、施工工艺、土石方采挖平衡等特点,制定相应的原则,使方案缺乏针对性。

2.2控制性数据准确性问题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之前,编制单位需要掌握并弄清楚五项控制性数据,分别是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数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投资。这五项控制性数据,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核心,贯穿于方案编制始终,必须弄清,把握准确。从目前情况来看,有不少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对一些控制性数据把握不准的问题。

2.3介绍主体工程主次不清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进行主体工程介绍时,只是在主体工程的前期相关资料中摘取,缺少认真地分析和有效的文字组织,重点不突出,主次不清晰,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内容介绍不太清楚,与水土保持关系较远的内容介绍了一大堆,造成赘述或漏项。不能针对性地分析评价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功效。还有一些项目缺少详细分析,或不经实地调研而胡编乱造,对下一步水土流失预测和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时,没有科学的依据和实际的参考价值。

2.4水土流失预测方法不科学,水土流失总量预测偏差较大

现在有的方案编制单位采用土壤侵蚀预报方程进行预测,由于该方程主要适用于坡耕地土壤侵蚀量的预测,而开发建设项目地形地貌、弃土弃渣场和开挖面的差异很大,方程中的参数无法确定,预测结果与实际相差较大;有的则采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套表格来计算侵蚀量,这种方法也不合理;有的使用类比法,对周边相似的地质地貌情况的已开发建设项目没有具体的监测数据资料,无法通过比较来预测水土流失量。

2.5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界定

一方面是由于编制人员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理解有误,一方面是受业主授意,为规避一些政策风险,并少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多数水土保持方案在计算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时,都只是计算扰动和碾压地表面积,而忽略了林草和已建成的蓄水保土工程,进而在计算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时,漏计这两部分。

2.6实施进度安排不合理

根据水土保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编制方案时应落实预防保护优先、先挡后弃的施工进度原则。先安排随时都会产生水土流失地段的防治措施,如基建施工的弃土、弃渣应采取先砌挡墙后弃渣的原则,取料场应首先布设排水系统,减少汇水面积和坡面径流,避免造成崩塌、滑坡。但在方案编制中经常把水土保持防治工程安排在主体工程结束后才开始实施,使水土流失的发生无法及时得到防治。

2.7方案中估算的土石方量与施工中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有些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填挖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输距离等因素,不是经过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而是简单地根据整个工程情况来估算土石方总量,造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局部大量弃方或借方,给施工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增加的弃土、渣场或取料场没有水土保持防治方案,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无法根据编制的方案进行监督检查。

2.8新生坡面植被恢复措施针对性不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新生坡面的植被恢复已引起人们的重视。坡面植被恢复是整个开发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边坡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方案设计往往针对性不强,没有做到适地适树,缺乏对植物习性的了解,植物品种往往选择不当;植物种类单一,组合不合理,效果不佳,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甚至无法成活。

3.建议和对策

3.1增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原则的针对性

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土地整治措施及临时措施等,都是针对项目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部位进行的设计的。如果要想做到“三同时”,除了在设计原则上应明确先拦后弃外,还必须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进度。不同的设计原则,决定了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工艺的不同和施工组织方式的不同,也决定了水土保持的投资和投资安排。因此,编制方案的原则应有针对性,才能真正对下一步的设计、施工具有指导意义。

3.2加大宣传和培训的力度

应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培训,使开发建设项目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能够从思想上把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当成一件比经济利益更重要的利益来实现。

3.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培训

要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让其明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为什么、是什么、怎么编制,编制过程中有哪些基本要求,需要哪些技术资料,怎样分析确定有关指标等等。同时,要加强野外勘测与实地调查,培养教育其树立敬业爱岗意识,从思想上重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及其工作。

3.4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也在逐步增多。对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分级动态管理,严格编制权限,严禁越权编制。对一些方案编制水平差、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警告,持续不改者应取消其编制资格。

3.5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参数的研究

对扰动面积不是很大且比较集中的建设项目推荐采用类比法。类比工程必须采用竣工验收且有监测资料的项目。类比预测法是根据项目毗邻地区的有关观测和研究成果,通过分析比较进行预测,且各编制单位采用类比法也较多。使用类比预测法需要从地形、地貌、土壤、开挖和堆放位置等方面进行比较,说明工程的可比性,其中比较降雨是可比性的重要内容,因为降雨是决定侵蚀强度的主要自然因子,在其他因子相近的条件下,重点比较强降雨发生的次数和降雨量,只有在各方面情况相近时才可用类比法。用同类地区已有的水土流失资料推算项目建设前后的水土流失量,比较简单、务实和相对准确。

从长期来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量的预测,水土保持科研单位应对当地各种土壤在扰动情况下进行野外定点定位观察、室内外人工模拟实验和类比分析研究,提出本区域内实用性强的水土流失预测方程和相关参数,使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量的预测更准确、更科学。

3.6合理设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深度

对在建、已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应考虑工程进展情况,主体工程达到什么深度,水土保持方案就应编到什么深度,即使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或技术设计深度,也应该属于水土保持方案。可将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大纲)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等不同设计深度的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5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概况

凤凰水库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西南的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洲大河的支流密罗河上游,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下游城镇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小(一)型水库,总库容471.71万m3,兴利库容328万m3,水库控制径流面积34.7km2,设计灌溉面积3263亩;年平均降水量997mm,多年平均蒸发量1765.6mm,年平均气温15.8°C,多年平均最高气温20.8°C,日最大降雨量为88 mm。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有:①对大坝及左右坝肩进行整体防渗、坝面整修;②封堵输水涵,新建输水隧洞;③改建溢洪道等。

2水土流失的成因及特点

2.1水土流失成因及预测分析

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划分为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段。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行期一般不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也不会对植被造成新的破坏。因此,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为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主要是施工区地表及植被遭到破坏,而导致土壤侵蚀加剧增加的水土流失量,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区、施工交通区、施工生产生活房建区、料场、弃渣场等。工程区由于无水土流失监测资料,因此只能根据原地貌及植被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现状及施工工艺估算流失量。

根据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并结合已建类似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与水土保持监测进行综合分析,该工程的水土流失在时间上集中在建设期,在空间上以边坡、弃渣场、土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为主。所以,上述区域是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防治难点和重点,也是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

2.2项目区水土流失的特点

该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具有如下特点:

①工程对地面的扰动、损坏土地和植被等,明显呈现以工程为中心的点状分布,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具有连续的点状分布特点,所以应加强主体工程的防护措施;②工程区人口稠密,要注意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对能增加土地的区域,应尽量进行覆土整治,以解决当地百姓的耕地问题;③在工程的建设中,有施工场地表土剥离的临时堆放等,这些松散的土石方在建设过程中如果不注意防护,将形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临时防护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④由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较快,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一旦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队伍撤离后就难以回过头来重新施工,因此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应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施工。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目的

玉溪市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为消除水库病害隐患,保证大坝安全运行而进行的一项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确定建设单位的防治责任范围,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在正确分析工程建设对区域水土保持影响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的特点及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侵蚀总量和水土流失危害,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采用有效的防治方案,使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及时的治理,同时,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和减少项目区域内的水土流失。

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意义

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首先可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明确防治范围,使法定义务落到实处;其次,可把水土保持列入开发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把水土保持项目列入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防治经费有法定来源;最后,方案的编制使水土流失防治有了科学规划和技术保证措施,按方案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进行分期治理,将工程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危害程度尽可能减少到最低程度,对恢复美化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有效实施,不仅会对工程建设区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危害,同时将对水库下游及项目建设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所以工程建设期间的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使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并尽快恢复植被。

4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4.1方案编制原则及目标

4.1.1方案编制原则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1994)013号文件,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1995年的第五号令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2)结合项目区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相结合,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

(3)水土保持措施应布局合理、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

(4)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美化,绿化相结合的原则;

(5)水土保持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因害设防;

(6)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应与主体工程协调一致;

(7)林草措施树种、草种的选择应以当地气候、立地条件等相适应;

(8)应进行水土保持措施的典型设计。

4.1.2方案编制目标

(1)使项目区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控制,使水土流失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2)使项目区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恢复因工程损坏的植被;

(3)有效保证各项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水土流失对各项工程设施的损坏;

(4)改善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保护凤凰水库水体不因工程建设而污染,减少水库淤积,不影响水库效益的正常发挥。

4.2防治责任范围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个部分,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及间接影响区分述如下:

4.2.1项目建设区

项目建设区为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中各类项目的征用、租用地范围及土地使用管辖范围,具体为大坝枢纽区、进库公路、料场和临时用地。

4.2.2直接影响区

一般指水库淹没区和项目建设区以外的开辟的移民区。

水库为已建水库,不存在移民安置问题,鉴于上述原因,水库的淹没区不列为水土流失治理责任范围。

综上所述,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库区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预防监督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弃渣直接进入库区,该区列为预防监督区。

4.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4.3.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本方案主要解决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的治理,按照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治理措施布局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可行、方案实施后防治水土流失效果明显的原则,根据凤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的特点和区域水土流失的状况,按照防治责任范围划定的界限,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为4个区:主体工程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施工临时场地防治区、砂砾料场防治区。

4.3.2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1)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依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体系及方案的防治原则和目标,以防治新增水土流失和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根据项目主体工程开发建设的特点,以水土流失预测为科学依据,因害设防,合理配置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措施总体布局上,工程建设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结合;直接影响区主要以植物措施为主。

(2)水土保持措施分区布局

主体工程防治区以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施工期间,对于由于工程施工所形成的面采取必要的临时拦挡措施;工程结束后,对面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并结合园林小品,更好的发挥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生态作用,达到美化环境的目的;弃渣场防治区主要以整理绿化地和植物措施为主,施工临时场地防治区在施工期间以临时措施为主,施工结束后,首先整理绿化地,然后采取植物恢复措施。

4.4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及保证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1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

(1) 建设健全项目水土保持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

(2) 加强《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人员及周边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3) 明确责任,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督工作。

4.4.2技术保证措施

以本方案为依据,技施设计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6-1996)进行设施和施工,施工前由水保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施工中严格检查施工质量,严格监理制度,对质量不符合的及时纠正或返工,以保证各项技施的质量标准。同时对库区群众普及水保科技,抓好宣传教育,搞好监督执法,预防保护,做好安全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及病虫害,维护好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等工作。

【参考文献】

[1]宋晓强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成因和特点分析[J].水土保持通报.2007,27(5):108-113.

[2]彭庭国等.湖北荆门雨淋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对策[J].亚热带水土保持.2012,24(3):47-49.

[3]孙志勇,于海波.大伙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方案[J].吉林水利.2005(5):39-40,43.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6

通过二十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各项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日趋完善。但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类型也具有多样化,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形成因素、类型、危害等也具有不确定性,致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难点和问题。笔者通过近年来参与的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发现了方案编制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在此提出来,供大家探讨。

1 参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或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1.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了解项目概况,并分析工程的建设可能对项目区产生的影响等。

编制方案前,首先应收集项目的基本资料(如项目类型、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组成等),了解主体工程背景、设计资料及工程所在地的基本情况,查看项目区地形图,另外,察看项目现场,并用相机或摄像机记录项目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等情况。如果工程有比较大的料场、弃渣场或者其它重要的防护工程,则需要察看工程所处的具置、地形、上游汇水面积,特别是判断工程对下游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前期准备工作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包括:分析主体工程选址有无限制性因素(严格对照《规范》的规定)、料场及弃渣场位置、地形、数量、选址是否合理;现场判读水土流失强度;了解项目区植被类型、现有植被情况;项目区的土壤、水系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收集项目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情况;结合主体工程布局和施工组织设计,搞清楚施工道路、取水、用电、施工生活区的基本情况。

1.2着手方案的具体编制

方案要按照《规范》中的规定编制,另外,还应注意以下4点:

1.2.1 5项控制性数据

5项控制性数据,即: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土石方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防治责任范围、投资概(估)算。5项控制性数据是水土保持方案的核心,也是编制整个方案的框架。

1.2.2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及分析与评价

水土保持方案所做的各项防治措施应联系实际情况,做到与主体工程相互补充。因此,对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必须要界定出来,并做出分析与评价。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可参考《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水保监[2008]8号),并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做出分析与评价,如果这些措施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则应在方案中做必要的补充。

1.2.3典型设计

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是用来估算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投资和指导下阶段初步设计的,要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和布局,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或部位,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做好典型设计。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有截(排)水沟、挡土墙、浆砌石护坡等,植物措施典型设计应包括种子种苗规格、栽培技术、养护等内容。典型设计一定要有代表性,在方案报告书中最好不要出现典型设计不典型的情况。但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也可以说是刚参加工作的人员比较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喜欢按照成册定版的方案章节顺序编写,先写文字部分,然后完善相关符图。这是个不太好的习惯,因为文字只是对方案所做的措施的补充说明,不能本末倒置。正确的做法是先做图,在图上明确了工程各部位做什么措施后,对每项措施进行详细的典型设计,统计工程量,再进行文字部分的工作。当然如项目概况等部分的文字部分是可以和做图同时进行的,这个在编制人员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分工里面要注意协调。

1.2.4编制方案应注意的一些技巧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除前述5项控制性数据必须做定量叙述以外,其他方面均以定性描述为主。由于受到主体工程基本资料的限制,很多问题在方案编制阶段只能做定性描述,而无法定量界定。以灰色系统理论为指导,研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得出的灰色结论通常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方案编制阶段不可能也没必要将所有的问题都搞得非常明白。因此,该定性的就要定性,该定量的才定量。

(2)详细与简要相结合

水土保持方案中项目概况及防治措施布局,是水土保持方案中最需要详细叙述的部分。项目组成是构成整个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而措施布局则是方案的核心。除此之外,如项目区概况、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大的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水土流失预测等内容的描述可以简明扼要。

(3)忌重复、保一致

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部分文字或数字等内容重复会带来许多麻烦,这是水土保持方案普遍存在的弊端,忌重复、保一致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重要技巧之一。工程占地、土石方数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防治责任范围等数字应尽可能地避免重复。而保一致则是图、文、表一致,即文字叙述的内容或数据应与表格中或图件中的内容相一致。

(4)合理布设防治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方案的质量。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要结合主体工程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并联系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布局、设计。各项措施也并非布设越多就越好,而应以防治目标为基准,防治效果没必要超越防治目标太多。另外,植物措施设计时,一定要注意植物品种的选择,最好以乡土植物为主,同时搭配各种水土保持效果好的、美观、大方的园林植物或草种。

2 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的客观因素

2.1《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太宽泛

《规范》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一个规定性文件,然而其中有些规定并不十分明确。这就使得我们方案编制人员有时候无法找到确切的规定,以至于影响到方案的编制质量。例如,《规范》中“3.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当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各类防护工程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编制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这里所规定的“较大变化”就使得很多的方案编制单位和人员不知所措。

2.2水土流失预测问题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7

第三条: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在经市水土保持监督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市水土保持监督站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水土保持监督站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开发建设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后,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在受理验收申请后,要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

第十条: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由验收组成员及被验收单位的代表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

第十一条: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开发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分期验收。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8

中图分类号: TD824.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028

1 小青矿现状

1.1 矿井开发现状

小青矿煤矿始建于1975年5月,1984年12月正式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120万t/a。1989年12月达到设计产量120万t/a,1991年能源部(煤生字[782]号文件)批准进行矿井和选煤厂改扩建,设计能力由120万t/a扩为180万t/a。1994年4月由于投资改革,改扩建工程停止。2004年省煤炭工业局,对小青煤矿及选煤生产能力核定为253万t/a。2006年省煤炭工业局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核准小青煤矿及选煤生产能力250万t/a。

1.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

本矿井建井期间较早,自井田开采至今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铁煤集团以小青煤矿2007年的升级改造为契机,委托设计单位对已建矿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本次升级改造只是引用薄煤层开采先进技术设备,地面设施未发生变化。由于本项目已生产多年,工业场地采取的场区硬化、场区排水、场地空地植物措施绿化、道路防护林等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本方案编报的主导思想是:本次方案针对现有情况进行编制,对现有地面设施及水保措施进行评价,对不符合水保方案要求的部分予以补充。

2 小青矿项目区概况

2.1 项目区自然条件

项目处于辽河平原东侧,地形十分平坦,高差变化不大,地面标高一般在65~80m;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过渡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7.10℃,≥10℃积温3256℃,多年平均降雨量569.90mm,无霜期155d,多年平均风速4.10m/s,最大冻土深度1.55m;土壤类型主要为棕壤土和草甸土;调兵山市植被类型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和温带针阔叶混交林交汇区,林草覆盖率为20%。

2.2 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兼有风力侵蚀,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平均约为1350t/ km2・a,对周边矿区工业场地的类比及现场调查,确定工业场地现状侵蚀模数为400 t/ km2・a,场外道路的现状侵蚀模数为600 t/ km2・a。项目区属于部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重点监督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为一级,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 km2・a。

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小青矿作为已建多年的矿井,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已经采取了部分水土保持措施,虽然不成系统,但是也对保持水土起到了一定作用。对已建矿井进行水土保持设计,需要对现有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调查、总结和补充,设计出一套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见表1)。

4 防治措施布设设计

4.1 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在水土流失预测及分析评价现有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基础上,针对建设施工活动引发水土流失的特点和造成危害程度,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对已建矿井来说,最重要的工作是要把现有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中,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措施的总体布局,以形成完整、科学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见图1)。

4.2 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4.2.1 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防治区

工业场地防治措施以植物措施为主。现有工程已采取的措施有:场内排水沟; 场地绿化美化;场内道路护路林;周边防护林。方案新增措施:工业场地内储煤场周边防护林;工业场地内空地补植。

4.2.2 给排水工程防治区

给排水工程施工期为1978年3月~1980年3月完成,全线为临时占地,永久占地为给水泵房,现临时占地已经恢复为原有的用地类型,并已归还当地政府。经过现场调查,水保方案对给排水工程防治区不做补充设计。

4.2.3 供电及通讯线路防治区

供电及通讯线路施工期为1978年3月~1980年3月,施工区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已归还当地政府。故本方案仅对供电及通讯线路电杆基础等永久占地进行防护。根据现场勘察,水保方案对供电通讯线防治区不做补充设计。

4.2.4 场外道路防治区

现有工程未采取有效的排水及防护措施。方案新增措施:场外道路两侧排水沟;场外道路两侧栽植护路林带。

4.2.5 排矸场及周边防治区

排矸场是人工巨型松散弃渣堆积体,矸石山受风力作用产生的粉尘将污染环境,须对该场地采取防护和整治措施,控制粉尘扩散和水土流失的发展。

现有工程已采取的措施有:周边浆砌石挡渣墙、周边排水沟、周边防护林、边坡绿化防护;方案新增措施:排矸场预留用地一侧设置围墙拦挡;边坡绿化补植。

4.2.6 沉陷区防治区

现有工程针对现状沉陷区的措施有:沉陷区矸石回填;矸石回填部分覆土。方案新增措施:采掘工作面沉陷区生态保护;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措施。

5 结语

针对已建矿井,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重要意义在于解决建设项目建设多年遗留的、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水土保持问题。做好已建矿井的水土保持设计,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对已建矿井的开采历史、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掌握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的编制情况及现存的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和情况。

调查矿区的自然条件和水土流失现状,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提供依据。

总结已建矿井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前,已经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对其水土保持效果进行分析,对具有良好的保持水土效果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为构建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提供基础。

已建矿井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布局,要区分哪些分区已经恢复原地貌,不再扰动就不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不必进行补充设计。

已建矿井项目沉陷区的情况要进行水土流失调查,针对沉陷的现状,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措施,在产生生态效益的同时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达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效果。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9

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办法,建立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形成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城镇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发改、水务、住建、林业、交运、国土、环保等部门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管委会、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汽车产业园筹建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保监督站,由区水保监督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好城镇水土保持监测、科技推广和运用工作。

宣传部门要加大中省市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镇水土保持成功经验、典型事迹,对违法违规案件适时予以曝光,提高人民群众的城镇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财政部门要保证城镇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发改部门要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依法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审批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提交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国土部门要在办理城镇生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征用手续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加强配合,严格把关,落实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

环保部门要把涉及城镇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持有经水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指导和监督城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交运部门要督促、检查城镇交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单位依法申报水土保持方案。

住建部门要指导编制城镇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将水土保持工程列入生产建设项目规划,督促城镇、园区建设和其它基本建设单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林业部门要加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林木采伐管理,会同水务部门督促落实水土保持配套措施。

各园区管委会(筹建办)要做好园区总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开展园区水保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不得允许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和未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

(二)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区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工作,具体包括城镇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成因、危害及变化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内容,调查结果报区政府备案。

(三)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区水务部门要结合城镇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摸清城镇(园区)水土流失发展规律和危害,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推广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并按照市政道路及管网、教育医疗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工矿(厂)等建设项目类别,建立不同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重点,提高城镇水土保持执法效能。

(四)加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区水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实现城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五规范”;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能力,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进一步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做到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督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五)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区水务部门根据对基础设施等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排查的情况,对水土流失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必要时可采取部门督查办案、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大查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以查处典型案件为突破口,有效促进城镇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区水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省水土保持条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广泛宣传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内容和实施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社会氛围。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学习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成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学习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

(二)试点攻坚阶段(2014年1月至8月)。完成城镇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例10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1、水土流失成因、特点以及危害

1.1 水土流失成因

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因素,二是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质、地貌、土壤、植被以及气候等。人为因素比较复杂,主要是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水土保持,或者是没有采取合理的防止措施,导致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具体而言,主要是进行边坡开挖,对地面进行扰动,地面植被遭受破坏;在相关场地进行开挖、堆垫时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导致新开挖边坡或者松散的弃土发生水土流失现象;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有一些违规现象,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植被造成严重破坏,尤其是一些山区、丘陵区等地,没有做好边坡防护措施,从而造成滑坡、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现象。

1.2水土流失的特点

建筑项目施工中常常要考虑水土保持工作问题,首先要了解建筑项目施工引起水土流失的特点和危险,建筑项目施工水土流失的类型比较多样化,包括重力侵蚀、崩塌等,流失面积比较大而且造成的影响也比较广泛,在建筑项目施工前期水土流失量比较大后期比较小。

1.3水土流失的危害

建筑项目施工造成水土流失会给人民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水土流失会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的现象;其次,水土流失现象对地面进行破坏,导致地面支离破碎;再次,水土流失有可能造成河流水库发生淤积现象;最后,水土流失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2、建筑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

建设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大部分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皆是在施工过程中建成的,在主体工程竣工后就要拆除,一方面反映出建筑单位对临时水土保持措施重视不足,另一方面许多建筑项目没有按照原本设计方案进行,导致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

建筑项目在进行施工中会产生弃土、弃料等,如果不及时采取合理的覆盖措施,有可能导致扬尘现象;把弃土向外运输时,运输车辆没有采取遮盖处理,弃土土渣沿着路途撒落,极有可能导致二次扬尘,这是建筑工程施工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3、建筑项目施工水土保持措施难以落实的原因

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很大,建筑项目施工要想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克服许多困难,下面主要介绍建筑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措施难以落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许多建设单位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仅仅是当做项目审批的一个要求,而没有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让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流于纸面。甚至某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省费用而置水土保持防止措施于不顾,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强挖强建、乱丢乱弃的现象,对当地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第二,由于暂时性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相互之间差别很大,工作人员很难进行把握,许多临时措施往往是针对一定概率上要发生水土流失危害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然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许多既定临时措施发挥不出效力,也有可能超出预测危害范围之外,因此在建筑项目施工中很难按照预定的防治措施进行;第三,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一部分是由于所设计方案与当地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不符合,另一部分是由于水土保持方案费用太高,或者是操作起来不方便;第四,施工单位管理不当,或者对弃土、弃料等进行覆盖和拦挡时不到位,从而引发水土流失和环境问题。

4、建筑项目施工中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分析

4.1 加大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促进环保意识的提高

建筑项目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首先要从政府和各级管理部门出发,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使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明白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促进他们对于水土资源、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自觉性,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另一方面,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对于野蛮施工和对水土资源以及生态环境进行恶意破坏的行为,加大对其惩罚力度,对于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以及任何与水土保持工作相违背的活动,对其主体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 加强监管力度,保证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落实

建筑项目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还要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在对水土保持相关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时严格把关,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可行性进行验证,把握“简单实用”的设计原则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行优化;对于已经通过审查,开始实施的建筑项目,首先要按照相关程序落实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及其监管工作,尤其是在建筑项目的工程招投标阶段,应当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每一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能够有效落实,最后,建筑项目主体竣工后进行验收过程中,也要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验收,包括水土保持工作记录和工作报告等,都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了解水土保持情况的最佳途径。

4.3 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

建筑项目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要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暂时性水土保持措施的可操作性。一般而言,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按照技术规范的同时也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是不可取的,要因地制宜;第二,要减少投资浪费行为,减少对水土保持方案可操作性的影响,建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符合操作方便、经济有效的原则,由于暂时性水土保持措施存在的时间不长,在对其设计时还需要对竣工后如何便于拆除进行考虑,因此临时措施所需材料最好是就地取材,能够重复使用,尽量避免使用混凝土、浆砌石等建筑材料,一方面是比较耗钱,拆的时候比较费力,拆完后处理不当会造成大量建筑垃圾堆积;第三,建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要和建筑施工现场当地环境相互协调,在进行水土保持治理之后便于进行管理。比如说管沟施工用地等临时用地,在使用完之后要恢复原样,施工前是耕地的,要尽量恢复为耕地,一方面是满足水土保持治理的要求;另一方面方便进行管理维护;第四,如果是建筑施工过程中某些管理措施同样具有水土保持防治的效果,那就不必将其单独列为水土保持治理投资方案,比如说进行建筑材料进场时材料运输时所用的帆布等,都是建筑施工工地必备用品。

4.4 通过培训、考核等制度,提高水土保持治理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

水土保持治理方案的制定以及实施需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素质水平的工作人员,建筑单位可以通过培训、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对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有所帮助。具体来说,只有经过相关培训,并且进行考核合格之后才能持证件上岗,如果有新规范、新技术等都需要培训的方式进行落实,以此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最终提高水土保持防治效果。

4.5 统一取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以此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公信度

在对水土保持治理方案预算进行编制时,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比较关心的是设施补偿费用、监理费用以及监测费用等,因此必须要设定一个统一的取费范围和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在水土保持治理方案进行审核之前,需要考虑业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尽量避免由于收费过高而引起不满,以此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公信度。

5、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防治和处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一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保证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落实,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通过培训、考核等制度,提高水土保持治理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统一取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以此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公信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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