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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5-28 09:26:04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1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2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深度改革快速发展

一、历史的阴影一时难以消除,历史的后遗症一时难以根治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直被视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其功能无非是辅助中央财政向国有企业提供资金。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老子”,国有银行是“儿子”,老子拨一拨,儿子就像一颗“算盘子”那样动一动;儿子陷入了困境,老子当然不会坐视不救。正是由于这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和政企合一的体制的深刻影响,使得国有银行因历史而留下的阴影一时难以消除,因历史而造成的后遗症一时难以根治,这主要表现在:

1.银行的轴轮不是由市场推动,而是由上级掌握,银行经营效益如何所产生的影响永远小于上级印象如何所产生的影响。比如,行长的产生不是由市场聘用,而是由上级任命,所以他们不必唯市场是瞻,而必须看领导的眼色行事;作为银行的职员,他们的进出升迁不是由银行自己主宰,而是作为国家公务员享受“社会主义优越性”,所他们只要不违法乱纪,就可以无忧无虑地上班,至于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那是另一码事;银行机构设置不是一切为了客户,一切适应市场,而是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讲究上下对口,左右对齐;网点摆布不是以经济区域为中心向周边辐射,仍然是按行政区域划分,不管效益如何,不管资产质量如何,银行负担如何,该设的要设,不该设的也要设;对于贷款,只要上面有指示,领导有意图,也不论其是死是活,有效无效,只管大胆放就是了;全行上下未能充分认识市场竞争的作用,没有树立现代金融企业意识,各种经营活动仍是靠着一种惯性运动在向前发展,各级行经营目标只是根据上级行的硬要求来进行,很少根据自身情况来指定业务拓展目标,经营绩效不甚理想。

2.银行经营目标混乱,支持经济需要与银行经营双重目标的关系不清,银行经营职能错位,财政职能侵袭了银行领地。政府把金融手段当作调控宏观经济的工具,资金配置主要由政府而不是市场决定,银行承担了支持政府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任和风险,仍经营政策性业务,其代价是低效率的银行体系和巨额不良资产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几乎“垄断”了所有的金融风险。

3.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预仍然或明或暗的存在。因为从地方政府的眼光看,银行的钱就是国家的钱,“不用白不用”;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身处一地,衣食住行,揽存生息,各个方面都得仰仗地方政府的支持,如果处处违拗,终究没有好果子吃。

4.内部机构设置行政化色彩浓厚,机关化作风严重。主要体现在:部门臃肿重叠,不计成本,行员实行官本位管理,级别现象十分严重;后勤服务、教育、人事、离休干部管理等非经营性部门的占比过重;文山会海现象不仅没有收敛的迹象,反而有加大的趋势,各种低层次、低水平、往返重复的简讯、简报、送阅材料以及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银行工作秩序,降低了银行工作效率,而且还挤兑了有限的经营资源和成本。

如上所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不分、政资合一造成了国有银行的经营窘态,使得历史的阴影一时难以消除,历史的后遗症一时难以根治,但仅仅认识于此是不够的。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分析政企不分的制度根源。学者杨瑞龙(1996)等人认为,由于国有产权的内在规定性,使得产权界定模糊是导致政企不分的制度根源。为此,我们有必要首先对产权清晰的定义做一个有效的界定,以统一认识。(1)产权清晰不仅是指法律意义上的,而且是指经济运行机制上的,是把产权清晰当作贯穿于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动态范畴,而不仅仅是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固态概念。(2)产权清晰不仅是指产权归属上的明确,而且还包括产权保护的有效性;即在产权实现过程当中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上是清楚的。更进一步地说,财产所有者是否有权去损害他人的利益,或者有权制止他人对自己的损害是具有确定性的。

下面再来分析我国国有产权的特性、政企不分的制度根源和国有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原因。

1.由于公有产权在运作过程中具有“不可分性”,因此,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国家所有制变成了政府所有制,即由政府国家占有和行使国有产权,从而形成了政企合一、政资不分的制度基础。在这样的模式下,形成了一种排斥市场机制的高度集权型的计划体制,企业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政府对企业进行直接干预和控制。这一方面使得当国家的行政职能、经济调控职能和所有制职能结合在一起时,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所有权约束就不再唯一地遵循资产增值与资产收益最大化目标,而是向企业输入与利润最大化目标相悖但体现社会偏好的约束规则,渗透进其他社会政治目标,使其带有鲜明的行政色彩。另一方面也形成了以等级界定权力的方式,形成了资源配置的行政协调机制,其通行的是行政化的竞争规则。在这一规则下,人们对资源和收益分配的多少是由他具有的权力大小确定的,但至于该行为人在其权力范围内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不会损害他相应的收入,从而造成权、责、利的极不匹配,即国有银行的产权结构安排对国有产权的占用权限按等级规则作了具体的界定,但对行使国有产权所产生的后果由谁来承担并没有严格的界定。

2.由于国有产权的非排他性,从而使得难以排除其他国有产权主体对银行产权的侵占行为,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很难避免自己的产权被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侵蚀,即产生所谓的“公有地悲剧”和“产权拥挤”。

3.由于国有产权的外在性,使得各成员在对公共财产行使权利时,会影响和损害别的成员的利益,进而引发道德风险,产生负的外部效应,没有谁能够对产权行使的结果承担完全的责任。一方面,国有企业对资金需求盲目扩张,没有为投、融资承担风险的责任和意识,没有贷款到期必须归还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把信贷资金作为财政资金使用,这些使得大量金融风险都“成功”转嫁给了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也不得不背负沉重的负担“惨淡”经营。

4.由于国有产权安排的先天不足,即所有权主体的非人格化资本行为和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使得政府很难通过运用中止合约关系的“退出权”来惩罚企业的违约行为,以达到保护国有产权的目的,这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似乎形成了行政性而非市场性的路径依赖:产权不清,产权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政企不分银行内部机构失衡,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权、责、利不明确银行经营目标混乱、经营动力不足、约束软化、与政府讨价还价,加上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产生委托冲突银行机构内部出现“分配性努力”超过“生产性努力”的现象,“搭便车”、“偷懒”的行为随处可见产生并强化“内部人控制”委托冲突得到自我强化,加上泡沫经济、金融市场失灵、金融监管失灵、政府失灵的外部催化作用导致银行机构出现四种类型的管理问题,即“技术上的管理不当”、“掩盖式管理”、“绝望管理”、“恶意管理”,内部人控制和委托冲突得到进一步强化银行成为有问题银行银行向政府求救,政府也不得不为银行“买单”。

二、政府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两难境地

如果我们把国有银行比作一架飞机,过去,国有银行是一架模拟飞机,它只能躺在房子里,飞不上天。现在经过多年的改革,国有银行已经飞上了市场经济的蓝天,但是这是一架教练机,不是真正的战机,因为前舱坐的银行经营者就好像实习驾驶员,后舱里坐的是能控制前舱驾驶系统的教官就类似政府,一旦发生意外或偏离教官设定的航道,实习驾驶员可以向教官求救,教官也可以直接操纵系统。而今,中国加入WTO,那么政府应给国有银行放单飞,让国有银行在市场竞争浪潮中把自己锻造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运行机制,明确的经营目标,良好的财务状况的现代金融企业。但由于历史的阴影一时难以消除,历史的后遗症一时难以根治,要让国有银行尽快甩掉历史包袱,要让国有银行尽快与“老子”断绝“父子”关系,与“教练”断绝“师徒”关系,无论是对政府来讲,还是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讲,都是一个两难境地。

1.对政府而言意味着政府利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直接调控经济、稳定社会的最后手段从此消失;再则,自己抚养了多年的“儿子”就这样去翱翔蓝天,还真有点担心,因此,对政府来讲,这不仅是一个经济抉择,更是一个政治抉择。

2.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首先,值得庆幸的是,银监会的成立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讲是一个制度性变革的标志。从理论上讲,银监会的成立为国有商业银行扫清了以前存余的行政性负担和负面影响,政府对国有银行的指令性安排将全面退出,由原来的直接调控和干预换之以间接调控和监督,由原来的行政性管制换之以技术化的金融监管,市场将成为银行经营管理活动最主要的风向标。但对于银监会的具体运作,政府、银监会、国有银行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具体实践中的体现,政府通过银监会对国有银行的作为与不作为,我们都将拭目以待。其次,这些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既有对政府的纵向依赖,也有对市场的横向依赖,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既想以市场改革为取向,把自己培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又不想失去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很想与政府保持那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并且,如前所述,国有商业银行几乎对政府形成了路径依赖,“儿子”突然间失去了依靠,难免“无所适从”,难免“迷茫”和“彷徨”,因此,要割裂这层感情,既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更是一个痛苦的分娩过程。再次,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当中,形成的机关化作风、官商风气与现代商业银行的客户理念、文化营销、品牌形象是格格不入的,而要完成这一转变也非一蹴而就的事情,更是一种洗礼。

三、体制内的深度改革

诚然,割裂政府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这份深厚感情,是谁都不愿干的事情,但我们不能因为不愿为而不去为,不能因为阴影难以消除就不去消除它,不能因为后遗症难以根治就不去根治,否则,我们为此而带来的代价可能更大,付出的成本可能更高。面对现实,回顾历史,展望世界和未来,时不我待,我们要打破政企不分的格局就必须在体制上进行产权的深度改革。

产权制度是企业内部组织制度形成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它为其他各项机制的运行提供了一个制度框架和制度保障。当前,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过程中,从理论上理清并深刻认识产权改革的一些关系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对于改革实践的顺利展开和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1.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首先要从产权清晰开始,产权清晰是产权得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基础。但如前所述,产权清晰不仅是指产权归属的明确(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归属上是十分明确的,即属于国家所有;并且,随着国资委的成立,这一产权归属已经具有人格化了),更是指产权保护的有效性,即在产权实现过程当中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上是清楚的。人们都愿意获得权力和利益,不愿意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实际上就是劳动的付出和风险的承担。承担的责任大,需要较高的能力,付出更多的劳动,承受较大的风险,就应该获得较多的利益,但如果没有相应的权力作保障,就无法履行责任;如果责任大而利益小,就不能体现公平,员工就不会积极履行责任;如果权力大而责任小,就会出现争权夺利,。所以,我们首先要明确权、责、利,再次要使权、责、利相匹配,并引进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强化权、责、利。

2.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分散化是使产权清晰的最中肯的途径。没有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没有产权结构配置合理化的制度前提,产权清晰就不会有太大的作为,一味地强调产权清晰,并不能真正做到产权清晰(魏杰,2000)。因为,从经济理论来看,法人财产权只不过是出资人所有权的派生权利,当出资人所有权只有一个主体时,又有谁来监督这个出资人不去任意干预法人财产权,造成对法人财产权的侵蚀呢?

3.我们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产权多元化,并不在其本身,问题的关键也不在于是否国家控股,而在于通过股份制改造,其他的投资主体是否能够形成对控股方的牵制力,进而形成有效的银行治理机制。否则,股份制改造只是改变了国有产权的实现方式,即将政府对银行的干预方式从采取物权方式的直接干预变成了通过股东会与董事会行使股权的间接干预,并未改变国有产权的本质,国有股产权不清、监督机制弱化的内在弊端未得到根除。因此,我们要引入有经济实力且运作规范的投资主体,以对国有控股方形成实质性的牵制作用。

4.股份制改造中必须考虑和解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与金融秩序稳定、国家控制金融命脉与全民所有权人格化、金融效率提高与经营机制转换、信贷资产优化与公司利益分配等一系列重大课题,既要尽可能地与国际接轨,又要不脱离中国实际。

5.产权改革应确立一个明确的终极目标,同时要有一个战略规划和改革的整体方案,从根本上改变多年来在金融改革领域存在的目标不清、力度不强、零敲碎打的局面,提高改革的整体互动性。并且要制定改革的具体时间表,一来让改革具有紧迫感,避免改革无限期拖长,增加改革的成本,二来使改革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以更好地服务于整体战略规划。

6.社会变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大环境的改变与完善并不能一蹴而就,它既需要时间,也需要社会资源的投入。同样,产权改革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需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进行利益重组,建立新的利益群体与利益格局,这么大的“手术”不能不说是一场革命,如果急于求成,不仅容易使前功尽弃,更有可能涉及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所以,产权改革的速度应限制在由此而造成的信息沟通成本和协调成本上升的速度低于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上升的速度范围内,做到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提高速度和效率。

7.产权改革不是万能的,我们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是为了使产权清晰,我们界定产权的目的是为了有一个良好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并淡化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色彩,增强企业意识。但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清晰的、能顺畅流动的产权制度并不代表就有了良好的企业组织制度,并不代表就有了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领导制度,并不代表就有了科学的企业劳动分配制度与激励约束机制,并不代表就有了能充分反映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确保企业所有权益的会计制度。

同时,清晰的产权并不一定等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产权需要界定和保护并不全是由资源的配置无效率所导致的。由于金融资源的稀缺、资产的专用性、信息不对称、“搭便车”、“偷懒”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使得金融交易费用大于零,从而需要界定产权。英国经济学家马丁和帕克认为,企业效益与产权归属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与市场竞争程度有关;澳大利亚经济学教授泰藤朗的综合性研究结果也表明,竞争才是企业治理机制往经济效益方面改善的根本保证条件;超产权理论认为,要使企业改善自身治理机制,提高效率,基本动力是引入竞争,而变动产权只是改变机制的一种手段。

可见,清晰的产权并不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增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当中的问题就能因此而解决,它只是为其他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制度框架和基本前提,许多问题的解决与发展还有赖于商业银行市场机制的形成与有效运做,我们不应过分夸大产权的作用而忽视其他层面的改革。

四、体制外改革的快速推进

如上所述,产权改革不是万能的,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我们在产权上进行

深度改革的同时,做到体制外改革的同步推进相信也是卓有成效的。

首先,在经营管理理念上,要转变原来的官商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和客户信息为中心,树立起服务理念、客户理念、创新理念、效益理念、风险理念、学习理念、人本理念,做到“洗牌先洗脑”。

在业务体系上,要进行资产、负债业务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以创造新的利润来源;在业务流程上,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重新辨别、分解、评估流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在组织模式上,要变原有的等级权力控制型组织为现代的学习型组织,强调团队共同愿景,强调信息共享,强调系统思考组织背后的深度问题;在管理模式上,要变原有的垂直化、科层式的金字塔状的管理模式为现代的柔性化、人本化的扁平状管理模式,压缩管理环节,缩短管理半径,使信息快速流通,使决策高效执行;在运营机制上,要树立市场营销观念,大力推行客户经理制,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单点接触,一方面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层次的个性化需求,培养客户忠诚度,另一方面收集市场信息,反馈客户需求,为银行进行产品创新提供现实依据;在激励约束机制上,要一改过去的大平均主义,按行政级别评定绩效,而应按照“贡献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重新制定薪酬标准,设计薪酬结构;在信息化建设上,要继续加大电子化建设的投入,构建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银行内部通信网络,加快并完善柜台业务处理系统、自动服务系统、清算转账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资产负债管理系统、以数据挖掘和数据仓库技术为核心的决策支持系统,以全面提高业务和管理的技术含量,为银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和完善功能创造条件;在人力资本方面,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尤其是引进一些国际性的、复合型的专业核心人才,同时,要营造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环境为员工提供一个没有“天花板”和“栏杆”的舞台,让员工为自己也为银行创造最大价值。

参考文献:

1.杨瑞龙,1996:《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张军,1991:《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出版社。

3.张晗,2002:《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及路径选择》,《金融论坛》第4期。

4.宋玮,2003:《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论分析及政策含义》,《金融论坛》第4期。

5.刘伟、黄桂田,2002:《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侧重点:产权结构还是市场结构》,《经济研究》第8期。

6.林宝清,2001:《国有四大银行不可轻言股改》,《金融研究》第4期。

7.朱少刚、王雪梅,2003:《论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现代商业银行导刊》第1期。

8.唐旭,2003:《发展平稳、难题待解》,《中国金融家》第3期。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3

1简述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被认为在许多方面对新古典经济学有重要的发展,掀起了一场经济学的革命,甚至它的开创者科斯称其为“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

从交易费用这一基本概念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在不同的研究领域发展了几个重要的分支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以科斯、阿尔钦、威廉姆森、诺思、德姆塞茨和张五常为主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意识到主流经济学在分析问题时,暗含假设的严重缺陷和错误,指出无摩擦交易、完备的信息和明确界定产权的假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不现实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以此为契机和出发点,存在交易成本、产权非清晰界定和信息不完备情况下的经济现象纳入自己的研究领域,从而把制度分析与主流经济学结合起来,强调制度在经济学中的重要作用,并孕育出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制度分析和制度变迁框架。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和奠基者,他首先意识到了在经济生活中交易成本的存在和产权界定的重要性,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科斯的《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是其代表作,后人在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归纳出了科斯定理。德姆塞茨和阿尔钦则循着科斯的思路创立和发展了产权经济学。产权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产权的安排和效率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它也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诺思和戴维斯在产权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影响下,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并总结出了近现代经济增长的制度原因以及制度变迁的规律,即制度变迁理论,该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三个重要组成部分。

2产权研究

研究产权制度更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一个经济体中的产权安排如何构成这个经济体中的产权制度,即基本的经济制度。国家与个人、市场与企业,其产权安排如何,是以私有产权为主还是以公共产权为主,产权关系是清晰还是模糊,产权界定成本,产权受到法律保障程度,政府与产权的关系如何,产权制度更替的方式又怎么样。总之,落脚点是哪一种产权制度安排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潜能之发挥。那么什么叫产权?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实施的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产权,它不是指一般的物质实体,而是指由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受益,如何受损,以及他们之间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因而,产权的主要功能就是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预期。

科斯认为:“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安排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支出。但是,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调整,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达到同样后果的市场费用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权利配置和由此而来的更高产出将永远无法实现。”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从这一思想出发,人们开始探讨不同类型的产权安排对于经济效率的影响。一般而言,可以将产权分为三种类型:私有产权;国有产权;共(公)有产权。德姆塞茨曾指出:“共有产权是指共同体所有成员共同行使的权利。共有产权意味着共同体否认国家或私人去干涉共同体内的任何人行使其权利。私有产权则意味着社会承认所有者的权利,并拒绝其他人行使该权利。国有产权意味着国家可以在权利的使用中排除个人因素,而按政治程序来使用国有财产。”从这三种类型的产权安排出发,研究者们区分了它们之间的效率差异。从经济学意义来讲,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视它是否能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在共有产权下,由于共同体内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平均分享共同体所具有的权利,如果对他使用共有权利的监察和谈判成本不为零,他在最大化地追求个人价值时,由此所产生的成本就有可能有部分让共同体内的其他成员来承担。且一个共有权利的所有者也无法排斥其他人来分享他努力的果实,所有成员要达成一个最优行动的谈判成本也可能非常之高,因而,共有产权导致了很大的外部性,出现“搭便车”行为。在国有产权下,由于产权是由国家所选择的人来行使,作为权利的使用者,由于他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权能,就使他对经济绩效和其他成员的监督的激励减低,而国家要对这些人进行充分监察的费用又极其高昂,再加上行使国家权力的实体往往为了追求其政治利益而偏离利润最大化动机,因而它在选择其人时也具有从政治利益而非经济利益考虑的倾向,因而国有产权下的外部性也是很大的,当然“人风险”问题就自然产生了。相比之下,在私有产权下,私产所有者在做出一项行动决策时,他就会考虑未来的收益和成本倾向,并选择他认为能使他的私有权利的现期值最大化的方式,来做出使用资源的安排,而且他们为获取收益所产生的成本也只能由他个人来承担,因此,在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下的许多外部性在私有产权下就被内在化了,从而产生了更有效利用资源的激励。如果能够把产权界定清楚,那么提高效率是必然的,这样可以克服很多外部性。就我国国企来讲,由于产权问题引起的非效率是严重的。因此,必须对国企产权进行改革,提高国企效率。我国特殊的国情,要求我们不能简单地引用产权理论,而必须结合我国国情,有的放矢。

3我国国企产权改革

“产权”是当代西方经济理论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产权改革是市场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过去几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借鉴西方产权理论和分析方法,对我国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对我国国企改革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许多关于我国国企改革的理论建议和政策主张。张维迎认为: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摆脱困难的先决条件。同时他还认为必须对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私有产权能够形成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和经营者选择机制,从而形成优于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张五常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出路是私有化。还有其他支持国企进行产权改革的学者都认为国企效率低下的原因是因为产权不清晰引起的。要使国企有活力,必须彻底进行产权改革。他们普遍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是国有产权制度的创新,使传统的国有企业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以往国有企业的改革始终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进行,效果总是不明显,其原因就是国有产权关系不顺、政企不分,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进行国有产权制度的创新,其基本目标是:产权清晰、产权结构合理以及产权自由流动,使之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适应。而且,20多年改革实践也证明,绕开产权谈改革是行不通的,没有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产权制度的变革,其他一切改革都是无效的。我国20多年来的改革都是围绕着产权进行着,只是程度不同,认识不同和政策不同。

但是产权改革并不是简单的、空泛的、一味的放权,放权并不能使我国国企短期内就能起死回生。我们在进行产权改革的同时必须明确产权改革的真正含义。我国的产权改革还必须和我国的现实情况相结合,切不可照搬照抄。产权制度包括产权界定、产权交易和产权保护等内容,如果产权改革仅注重产权的重新界定而忽略了其他相应的制度建设,那么必然事倍功半,无法达到设想的改革目标。当前进行的国企产权改革就严重存在这种问题,一味注重产权界定,在明晰产权的同时并没有想到如何去保护国有企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实,事实上产权是明晰的,就是国家所有。但是,这种明晰的产权该有一个怎样的具体主体来体现国家对整体国有资产“所有”这个权力,这还不明晰,以及这种明晰的产权该有一个怎样的制度来对其进行保护,让其在该有效的制度保护下保值、增值也还不明确。同时,国家一直没有理清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因此人问题一直是一个致命问题。笔者认为这些也是当前改革的重点所在。产权改革是必要的,但是产权改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产权改革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不应该是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方向。政府应以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规则为宗旨,消除包括行政垄断在内的各种垄断,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才不会使产权改革产生扭曲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为国有企业,也为民营企业营造健康的外部治理环境。现阶段我国进行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必须是全方位、多元化的。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国有资产改革的重要思路: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政府机构精简草案,对经济职能部门做了重大调整,具体体现了这一改革思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必然会从制度上极大地推进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调整与制度变革,表现在四个层面上:一是产权结构多元化。通过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传统集体企业改制,以及不同所有制经济、不同投资主体的相互渗透,使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成为企业普遍的财产组织形式。二是产权主体独立化。无论国有、集体和私有财产,都应有清晰的产权边界和独立行使权利的产权主体,并共同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产权运作资本化。各种金融资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人力资本的产权,都可作为经营性的资本要素来运行。四是交易市场化。企业改组、联合、并购等都将通过资本市场和其他市场化的产权交易方式来实现。市场成为真正影响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2哈罗德·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论经济活动的组织[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4

制度经济学就是在批判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创始人凡勃仑综合了达尔文进化论、德国历史学派、美国早期实用主义的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经济学、人类学、文化学、生物学等多种视角漫谈经济和社会问题,将经济分析的核心转向制度,形成了研究经济问题的制度主义方法。20世纪初,凡勃仑的制度分析曾在美国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论。凡勃仑所开创的制度分析学派,在康芒斯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光大。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制度经济学成为美国经济学界的一大学派,不仅成为经济学界的主要力量,也对政府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经济思想史上这一时期发生的这一事件被称为“制度主义运动”。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非主流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斯等为代表的“New-institutionalECconomics”。为了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斯等人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之为后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也有学者提出新的分法,即根据其理论关联,将前者称为“新制度经济学”,而将后者称之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注:参阅张林《两种新制度经济学:语义区分与理论渊源》,《经济学家》2001年第5期.)。考虑到新制度经济学的称谓已为大多数人所习惯,本文仍采用前一种分法,将这两支制度学派分别称为“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

后制度经济学派较多地继承了早期制度学派传统。这一学派中的经济学家大多数都受过主流经济学的熏陶,但随着深入接触大量现实,对主流经济学的假设前提、研究方法产生不满,从而转向制度主义分析。最典型的是缪尔达尔,根据其学术信仰由新古典主义向制度主义的转变,有“老缪尔达尔”和“新缪尔达尔”之分。他们认为,正统经济学狭隘的方法论使得经济学变成了供经济学家玩乐的枯燥无味的游戏;毫不客气地批评正统经济学“缺乏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断定它是失败的,并且“在方法论的门堂的台阶上,这种失败就已经开始了”(May,Sellers,1988)。

新制度经济学则属于新自由主义思想中的一支,与早期的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联系相对较少。新制度经济学同样把新古典经济学忽视的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且长期被新古典主义忽视的现实,就是交易成本的存在和制度的重要性,而忽视这些现实前提的经济学是没有生命力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科斯尖锐地指出,新古典经济学不过是一堆工具,研究的是“没有躯体的血液循环”。他更在获诺贝尔奖时所作的演讲中对新古典主义作了这样的评价: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主要致力于把那只“看不见的手”模型化,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科斯称之为“黑板经济学”。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是作为新古典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三种形态的制度经济学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范式进行了批判,都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从对制度的剖析出发,建立自己的学说,但研究制度的视角和方法又各不相同,各有理论特色,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其中,早期制度学派和后制度学派理论存在较多的理论传承性,而新制度经济学和前两者的差异较大,本文将先对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比较前两者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异同。

二、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的比较

后制度经济学派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具有一定的理论传承关系,理论上共同的特征较为突出。可以将两者共同的特征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文化与整体的观点。早期制度经济学将经济视为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从整体上考察经济的进化。认为社会是以制度、习惯、态度和价值观组成的动态的有机复合体,因而必须以尽可能综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价和调整。在制度分析中,着重考察家庭、国家、法律、文化、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演化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制度经济学发展到后制度经济学以后,其核心依然是从整体的演进的角度,通过分析制度,并将制度作为一个变量处理,从而理解和把握人类行为并据此提出政策性建议。加尔布雷斯明确地表达了其整体主义的观点:“经济学就像解剖学那样,一个整体远远不止是各个部分的总和。当各个部分相辅相成,或相互抵触,或者是由于彼此共同存在而形象有所改变时,情况就肯定是这样。”(注:加尔布雷斯《经济学和公共目标》,商务印书馆,1983,第3页.)

(2)过程与演化的观点。早期制度经济学从进化、演变的角度看待制度整体。早期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凡勃仑最早提出了演化经济学这一术语,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制度学派。这一思想后来又为后制度学派所继承和发展。因此,无论早期制度经济学或后制度经济学派都深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把演化看作是理解资本主义经济、技术和制度变化的基本方法,认为经济学应该抓住演化这个核心主题,而不是遵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静态和均衡的思想。在演变的制度理念中,不存在事物发展的“正常”与“非正常”状态之分,一切都被认为是自然发生的,不存在什么“干扰因素”,出现任何结果都是以往的原因次序展开的结果,并以此为基础来分析和理解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受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他们认为,在这样一个被技术、人口增长和社会变化所主宰的世界里,社会进步的方向不是向任何最终的或者是预先确定的社会和文化安排的方向发展。这种信念强调,虽然个人行为是有目的的,但由于不确定性和新奇事件的存在,社会经济发展不是以目的论方式展开的过程,演化过程没有必要趋于有效率的和最优的结果。

(3)更为注重权力而不是价格。在经济系统中,什么是最关键的因素?正统经济学认为是价格。早期制度主义和后制度主义者并不否定价格在经济系统中发挥的普遍而又重要的作用,但不认为价格是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因素。他们认为,由制度所决定的权力结构才是决定资源配置的最基础因素。他们指出单纯寻求稳定均衡的技术条件与最优化,会模糊经济的基本权力与选择方面的特征。在现实世界,应当关注的不是如何从机会集之中进行选择,而是关注机会集是如何形成的。就是说,均衡与最优化问题只有在制度背景中才有意义,只有通过制度调整才能得到解决。

(4)实用主义取向。实用主义是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的共同哲学基础,两者的制度理论中都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色彩,即认为人的理性可以对制度进行有目的的介入,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来改变社会制度。凡勃仑将制度定义为一种流行的思维习惯,而习惯是滞后的,技术则是前向的。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为人的介入提供了逻辑前提。从而,尽管凡勃仑并投有直接表明对制度进行理性设计的观点,但由其二分法方法论为人类对制度的理性干预提供了逻辑基础。后制度经济学的实用主义色彩应该比早期制度经济学更为浓厚一些。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更密切地与公共政策联系在一起,将制度安排作为可选择的变量,以解决现实问题,实现公共目标为目标。我们将在后面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的区别中更多地述及这一问题。

(5)集体主义方法论。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念,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在稀缺资源面前如何进行选择,以最大化地满足自己的欲望。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者并不否认个人的选择,但认为这种选择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文化框架内进行的选择。经济学研究的就是这个文化框架。他们将经济系统看作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经济系统的性质由它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决定。

(6)超越“效率”观点,关注人类价值。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理论都关注超越市场价格的价值概念,对所谓全人类更高利益的社会规定进行研究。他们认为,价值是一种由个人或制度作出的判断。价值在这里回答的是规范研究中“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即应用所选定的规范或标准来确定某类行为或客观状态是否是理想的。什么样的制度变迁才是有利的?他们在这个问题上使用的不是效率标准,而是“社会价值”理论:制度的调整要符合作为整体的社会的利益。他们还认为真正的价值判断标准是“满足人类高质量的生活”,即经济价值只是各种社会价值的一种,还应考虑除此以外的社会价值,加尔布雷思称为“文化的价值”。价值判断标准是制度经济学和正统经济学长期争论的焦点之一,由于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的本质差别,双方在这一争论中是不能指望能有什么妥协的。

后制度经济学并不只是对早期制度学派思想的重复,而是有自己的特色与发展。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可以从三个主要方面来分析。

(1)哲学基础上的区别。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均以实用主义为哲学基础,这是他们存在一些理论共同性的思想根源。差异在于,早期制度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皮尔士和詹姆士等人的较早期的实用主义;而后制度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同时,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都深受进化论、历史学派以及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因此在他们的理论中可见到深刻的演进观、整体主义的特征。但是对前者,我们看到更多的还是德国、英国新历史学派、达尔文进化论、心理因素决定论。而后者已经明显地采用演进观、整体主义、集体主义、人类学等方法论,对经济行为和制度进行结构的、历史的和社会文化的分析,甚至包括阶级分析。

(2)后制度经济学具有更明显的工具理性主义取向。后制度经济学主要继承了康芒斯的思想传统。强调市场作用的不完全性、更明确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用以及切实广泛的政策主张都是后制度经济学的特点。后制度经济学家的著作多与公共目标、公共政策相关,如加尔布雷斯的《经济学与公共目标》,丹尼尔•布罗姆利的《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等。前者强调要关心“公共目标”,并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探究了这种社会存在种种弊端的原因,建立了“二元结构”理论模式,并提出了社会改良的政策主张——建立“新社会主义”。后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单纯以“效率”为制度批判标准的非效率性,指出所谓的“效率”只是在特定制度结构下的循环论证,制度应有助于实现更广泛的人类目标。他们的政策主张切中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脉搏”,可以说,这些政策主张是后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精华部分之一。

(3)与新古典理论的不同关系。新古典理论建立在偏好、制度等参数给定的基础上,以价格机制为核心,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和以均衡分析为主要模式。早期制度经济学对这种理论范式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并建立了一套各方面都与新古典主义迥异的制度分析体系,与新古典的理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制度经济学虽然同样对新古典的理论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揭示了市场作用的不完全性,强调通过政府政策、制度变革来调节经济、实现社会目标,但后制度经济学并未完全否定新古典的分析工具。事实上,后制度经济学仍运用了新古典的部分分析工具来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后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特别是公共政策理论,客观上形成了对新古典市场理论的补充,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衔接。

三、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的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存在着一定的理论渊源。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理论灵感和基础概念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早期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康芒斯早期研究所有权与法律的经济学。例如康芒斯提出,财产真正的本来的意义不是指物质的东西,而是指使用和处理某物的绝对权利,财产总是与占有、保留、让与、取得和不受干涉的权利相联系的;并指出“交易”是经济分析的基础。可以看出,康芒斯的观点在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中基本得以保留。由此可见,新制度经济学派无论承认与否,其与早期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康芒斯体系存在某种理论联系是可以肯定的。但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及经济现实的认识以及分析方法存在本质差别,属于两套不同的理论体系。

(一)两种不同的制度分析法:二分法与交易成本法

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从文化整体的角度看待经济与制度,认为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而文化是一个整体范畴,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制度的方面与技术的方面,反映在哲学意义上就是仪式方面与工具方面。早期制度经济学就是从制度与技术、仪式与工具的二分法来看待、解释经济的发展的。任何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都是由两类行为构成,一方面是技术特征的行为,即工具,人类的建设性本能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仪式特征的行为,即制度。技术的特征是发展的,而仪式的特征是静态的,并且对变革产生抵触或者约束变革。凡勃仑将制度视为一种思维习惯,那么制度总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技术发展的要求。二者之间构成了一对相抗衡的矛盾。社会和经济过程就始终处于两者的冲突之中。进步也就是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和替代。

任何制度都会产生一个在该制度下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制度是保守的。社会发展过程敢是技术不断克服制度阻力的过程,社会就是在这两股力量的冲突中向前发展。当制度结构中包含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因素更多时,社会进步也就更明显,反之则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凡勃仑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和它的经济体系就是由两种相抗衡的力量组成:一种是维护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是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业巨头、商人和金融家;另一种是代表着技术进步要求的技术工人、工程师和普通大众。既得利益者不断强化有利于他们自己的社会规范,操纵制度对技术变化的反应,这是资本主义一切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根源。

对制度运行的成本的考察可以说是新制度经济学与其他制度学派的分野所在。几乎全部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的落脚点都建立在“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之上。交易费用的提出改变了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为生产函数、市场交易瞬间完成以及交易费用为零的状况,使经济学家重新思考企业存在的原因、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和契约形式的变化等现实问题。新制度经济学的中心论题是:只要存在交易成本,产权结构就对生产绩效产生影响。从科斯开始的产权分析的主旨,就在于从理论上解释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们降低交易费用的努力所导致的组织规模的决定、市场与科层的选择,以及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变迁的内在机理。

所以,如果说在传统制度经济学视野中的是一个演化着的制度整体的话,那么新制度经济学着重的则是在交易费用基础上的不同制度形态的绩效与选择。交易成本的存在导致了不同制度形态的存在,多种形态的制度的存在正是节约交易成本的努力所导致的结果。在交易成本存在的条件下,不同的产权结构会产生不同的效率,而对效率的追求会使得当事人选择交易成本最小的制度,从而会存在不同的制度形式。诺斯又将其更简洁地归纳为:制度是重要的。正是以交易成本为基础,形成了新的分析范式,使经济分析深入到具体的生产的制度结构,使得对制度选择、制度绩效的研究和比较成为可能。

(二)人的行为的决定:文化的视角与成本的视角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视角上的分野,同样也反映在对人的行为的分析方面。凡勃仑对新古典主义以理性涵盖人类复杂的习惯活动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凡勃仑认为,经济系统中的个人是文化的产物,个人行为由社会环境和人的本能共同支配。人类的行动是他的遗传特性和过去经历的结果,行动不能被理解成效用与成本的计算,而应当从人的“本能”及所存在的环境重新去寻找决定行为的因素。因此,在经济行为的决定上,凡勃仑坚持从行为人所具有的遗传特征、个人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坚持认为正是多种因素决定了人们的经济行为。后制度经济学也基本继承了这种观点。

新制度学派也认识到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假设的不现实,因而力图采取与传统经济学完全理性人不同的假设。交易费用学派代表人物威廉姆斯在一系列市场和等级的研究中,所依赖的关于人的认知能力的前提则是西蒙所倡导的“有限理性”。威廉姆斯指出(1979),人类理性受到信息传播效率和接受信息的能力等多种制约,只处于欲望的合理和有限制的条件之间,落在非合理的行为与超合理的计算行为之间的中间地带。从“无限理性”到“有限理性”,这应该说是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假设的一种改进,但其实质是将这种认知的差异归结为新的成本——信息成本,即在新古典主义预算约束的基础上,增加信息约束。这样通过运用交易成本进行新的阐述,维护了新古典理性选择的内核。

(三)对市场作用的看法:两者的根本差异所在

有关市场的作用问题一直是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学派经济学家与以科斯、德姆塞茨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经济学家的根本分歧所在。

康芒斯认为,市场秩序并非只是看不见的手的结果,也是集体行动实现从利益冲突中创造利益的相互关系的产物。康芒斯还认为,如果斯密认识到这一点,他一定会发现,不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个人的利己心在走向公共的福利,而是那看得见的普通法庭的手在采取当时和当地的良好习俗,使一些顽固不驯的个人必须遵守、符合休谟所谓的“公共效用”。

后制度经济学家布罗姆利在《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一书中对市场、集体行为和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精辟的分析。通常的观点认为集体行动意味着强制,而市场中不存在强制。事实是市场和集体行动都同时限制和解放个人。市场通过预算限制个人选择,集体行动通过对个人选择集的规定限制个人选择。认为预算限制对个人选择范围的侵犯比对可接受的个体行为作出的某一集体决定对个人选择范围的侵犯为少,那是寻求不是区别的区别。例如富人拥有更多的选择,他们可以选择不向别人出卖自己的劳动,而穷人却不得不通过“非强制”的市场方式来交易自己的劳动。非强制的市场形式下隐藏着由经济制度决定的分配关系形成的预算制约,这种制约一点儿也不比集体行动的制约来得弱。所以,布罗姆利提出,市场表面的自由,或者是不存在强制,实际上通过进一步的审视,需要的条件比解决的问题还多。

新制度经济学的实质是通过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得以将新古典的成本—收益分析方式统一到制度领域。这样,制度和商品一样,都是可在自发的市场交易中实现优化与均衡的。与新古典主义一样,在这个新的领域,市场作用仍然扮演着最核心的角色。新制度学派的理论如同新古典主义一样,只看到他们之间的一种交易或契约关系,而对其背后的强制关系视而不见。新制度经济学效率导向的制度理论未脱离“同义反复”的困境。无论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拉坦-速水模型,还是诺斯模型,均是试图将制度解释为经济收益驱动的、对市场过程中外生不均衡的反应。它们试图通过出现增加收入所得的机会或总体经济效率的提高来解释制度环境的变迁。然而,正如布罗姆利所批评的,“这些制度创新最致命的缺陷是它们没认识到不管怎样定义,效率总是倚赖于制度结构。是制度结构赋予成本和收益以意义并决定这些成本和收益的发生率。在寻求经济效益基础上提出的制度变迁模型是循环论证。制度安排决定了什么是效率,这就是产生这种循环论证的原因所在。”(注: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40页.)由此可见,制度结构相对于市场是更根本的、更为基础的。经济学研究的也就不仅是由这些基础决定的交换过程,而且也是这些基础本身。

(四)方法论的区别: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新制度学派同另外两个制度学派的不同还可以从方法论的角度讨论。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有两种基本的方法论,即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一般而论,个人主义方法论是通过对个体现象和过程的研究来认识一般,方法论的集体主义则是通过对群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来认识世界。直接源于斯密、马歇尔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贯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其特征是强调个体的独立存在意义和利益特征,承认利己主义,主张通过个人之间的安排来解决问题,强调个体面对外部约束条件作出反应,忽视人和制度的相互关联和影响机制。早期制度主义和后制度主义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以集体主义方法论为基础。他们认为,处于孤立状态的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反,恰恰是“社会”使个人行为得以形成,人是一种社会存在,他所作出的选择,不仅以内在的效用函数为基础,更重要的还要受下列因素的影响:社会经验、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演进的学习过程等。理性决策的个人并不能独立于独特的文化整体而存在,这决不是说个人没有理性,而是要承认文化对个人的影响以及个人作为文化整体的一部分。并且,个人行为之和不等于集体行为。他们认为,社会不是、也不应理解成为个人行为的简单之和,尤其是其目标的形成与变化(Hodgson,1988;Miller,1989;张宇燕,1994)。制度和社会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有自身的运动特点,不能分解为个人行为之和。所以说,通过对制度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个人的经济行为以及个人如此行为的信念。

新制度学派也意识到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从而也具有某些集体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尤其见于新经济史理论中,特别是诺斯对意识形态的分析带有集体主义的色彩。但是,归根结底,无论是新经济史学、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或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他理论,个人作为原子式的财富最大化主体,始终是分析的基础。新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并没有太大的创新,仍是个人主义的。

四、各自的影响与局限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是在批判新古典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期制度经济学揭示了传统经济学的静态、狭隘与脱离现实的特征,具有深刻的批判性,并从整体、系统的视角进行制度分析,抓住了制度“演化”的本质,取得了丰富的思想与理论成果。在方法论上,早期制度主义者坚持集体主义方法论,指出新古典主义仅对经济个体的行为作分析并进行简单加总,而完全没有考虑制度等方面的作用,这一方法论是脱离现实的。所以,早期制度学派所提出的集体主义方法论的意义是不容忽视的。然而早期制度主义所蕴涵的作为整体的制度演化思想难以数量化,更难以建立模型,使得该学派的理论一直停留在主流的分析视野之外。

后制度经济学继承了早期制度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将经济学看作是一种服务于人类的功能性科学,并将制度研究与政府政策密切联系起来,体现了更为明显的工具理性主义色彩。后制度学派提出,制度安排和其他政策一样,可作为实现社会目标的选择变量来考虑。可以说后制度经济学比早期制度经济学更旗帜鲜明地坚持规范分析,坚持自己的价值观点。这一观点在后制度经济学家布罗姆利的一段话中得到清晰的表达:“一种经济体制不能简单地被看作为一台生产物品和服务的机器,因为如果这是千真万确的话,那么另一种具有更崇高的目标的经济体制将会把它抛弃。在这个后意识形态时代,唯一重要的任务是设计一种有序的关系,它构成了运行的经济体制。”(注: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中译本序,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4页.)同时,后制度经济学也对流行的“效率”观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指出所谓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同义反复和循环论证。这一观点也是极具启发性的。总体来说,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代表了一种与主流经济学包括新制度经济学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形成了与主流经济学的鲜明对照。

新制度经济学在原来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成本这一种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引入了另一种约束条件-交易成本。依托于交易成本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延续到制度领域,既具有制度主义的一定批判性,也为主流经济学所接纳,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并引人瞩目。在方法论上,新制度经济学基本上延续了个人主义方法论,它依旧承认经济行为人的个人特征,只不过,个体面临的环境约束发生了变化,即在原来收入约束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易成本的约束,表现为从个体“无限理性”向“有限理性”的修正,增强了现实感。原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在新制度经济学也得到了一般化的应用。例如,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范式,即将当事人面对的复杂环境通过一些约束和假定来简化,井通过逻辑演绎来导出理论结论,这在契约经济学体现得尤为明显。不同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在假设中引入了交易成本并将分析的范围拓展到了制度。不过,制度的形成与演变是一个复杂过程,这种符合“科学”的标准但却简单化的研究方法并不能有效地揭示经济活动复杂系统的本质,也难以深刻描述制度的动态演化。不少新制度经济学家,特别是新经济史学派意识到文化、观念、意识形态认识能力等非经济因素对制度形成和演变的影响,并在理论中给予了较多关注,但只是在新古典主义的构建了一些无法纳入新古典体系的概念范畴,没有将这些概念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完全整合统一起来。相反地,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在这些方面却很有说服力,能够对技术进步、文化和制度演进提供一致的理论说明。

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引人瞩目,但仍远不是一种成熟的经济理论。而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学派尽管远离主流化,但却提供了并一直提供着现代制度分析的思想与灵感,并且由他们引发的演进思想在近年不断发展,已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所接受。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分别代表了三种制度观和三种研究思路与方法论。这几种制度观与方法论,各有其真理性与局限性,不能相互涵盖。制度是一个复杂系统,并不能用单单一种分析方法或是仅仅通过某一种视角了。也许,这正是几种不同的制度经济学共同存在的原因。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往往热衷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与介绍,而对于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国内的研究却甚为冷清。事实上只有了解制度学派的全貌,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鉴别,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这门学科,才有可能形成较为客观的认识与判断。

【参考文献】

[1]凡勃仑.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M].上海:上诲三联书店;1994.

[4]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5

二、研究方向及主要贡献

一是对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研究。主要出版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初版,2003年修订本)、《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初版,2010年第二版)及《新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2012年第二版)。这三本书都对新制度经济学体系进行了探讨,各有特色和侧重点。专著《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西方新制度经济的专著,多次重印,在经济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011年4月29日北京世纪读秀技术有限公司的“被引次数最多的图书”显示,1996年出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被引1251次,在经济学类排在较前面。CSSCI评析卢现祥教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在“五年内在经济学领域被引100次以上的著作”中排名第9,五年内被引246次。在我国2000—2004年经济学论文引用最多的前96种图书中,卢现祥教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排在第19位。

二是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去解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注重中国现实问题的剖析,关注国计民生。近年来以寻找一个好制度为主线,以现实问题为题材,先后在《光明日报》、《经济参考报》、《广州日报》、《长江日报》等发表了近百篇理论随笔,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并于2010年出版了《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随笔集》(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年)。这本随笔集出版后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搜狐读书、凤凰网读书、当当网读书、中国文化传媒网等多家网站转载或连载。

三是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并探讨一些转型中的中国现实问题。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去观察中国经济社会问题,这也是作为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吸引人的地方所在。经过筛选和修改,汇集成了这本《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这次选择了36篇论文,分为三大部分,即制度理论、市场经济、国家理论与中国模式及中国经济问题。此前还出版了《寻租经济学导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和《有利于穷人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三、主要成就及获奖情况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6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思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为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思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现代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70年代起步发展,到逐步成长为当代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前后也不过30年的时间;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诞生,就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而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但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 经济学理论 、委托—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1 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 资本主义 世界出现了全面的滞涨现象,凯恩斯主义学派在结实资本主义这一痼疾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任。这就使一贯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学说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开始厌恶国家干预,渴望自由 市场 的回归,并把目光纷纷投向崇尚经济自由化和个人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但是由于新古典主义理论在接受实践 检验 的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许多弱点暴露无遗,如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基本假设——“零交易费用”假设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不符合实际;新古典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不尽科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等等。此外,新古典主义理论还倾向于把个别范畴一般化,绝对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以科斯、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掀起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革命,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

科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人,他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木问题》中提出的“产权”和“交易费用”己成为该流派中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围绕这两个概念的分析,从70年代开始,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大量涌现,由此产生了许多对现实具有很强解释力和 指导 意义的相关理论,如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委托——理论、寻租理论、法与经济学理论等等。科斯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以及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规模等问题。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 成本 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上。科斯用以解释企业存在的交易费用概念被后来者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从而使交易费用概念被逐步地一般化。这篇文章也被公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开山之作。

2新制度 经济 学 的主要内容

2.1 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

科斯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转为交易费用概念,此概念现在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讨价还价订立交易 合同 的费用、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即制度运行费用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块计入,纳入经济分析体系(诺斯,1992)。

2.2 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

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了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 1994)。

2.3 国家与产权理论。

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使 社会 福利最大化和使统治集团收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

2.4 制度变迁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2.5 制度供需及均衡。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 宪法 秩序、技术和 市场 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 成本 、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

3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使新古典 经济学理论 在方法上更具现实、更具社会性、更具 历史 性而挽救它,并提出私有产权安排对你经济效率有决定性意义,最近30年来它逐渐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我国的经济制度转型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好的实践 环境 。

参考文献:

[1]孙绪娜,《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概述》,《资料通讯》,2007年第7期。

[2]胡泓,《新制度经济学简介》,《党政论坛》,2006年4月。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7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思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Neics”。为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思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 现代 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70年代起步发展,到逐步成长为当代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前后也不过30年的时间;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诞生,就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而严密的 科学 理论体系,但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经济学理论、委托—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1 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全面的滞涨现象,凯恩斯主义学派在结实资本主义这一痼疾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任。这就使一贯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学说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开始厌恶国家干预,渴望自由市场的回归,并把目光纷纷投向崇尚经济自由化和个人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但是由于新古典主义理论在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许多弱点暴露无遗,如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基本假设——“零交易费用”假设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不符合实际;新古典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不尽科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等等。此外,新古典主义理论还倾向于把个别范畴一般化,绝对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以科斯、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掀起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革命,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

科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人,他在《 企业 的性质》和《社会成木问题》中提出的“产权”和“交易费用”己成为该流派中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围绕这两个概念的分析,从70年代开始,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的 文献 大量涌现,由此产生了许多对现实具有很强解释力和指导意义的相关理论,如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委托——理论、寻租理论、法与经济学理论等等。科斯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以及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规模等问题。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上。科斯用以解释企业存在的交易费用概念被后来者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从而使交易费用概念被逐步地一般化。这篇文章也被公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开山之作。

2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内容

2.1 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

2.2 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

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新制度 经济 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了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 1994)。

2.3 国家与产权理论。

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和使统治集团收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

2.4 制度变迁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2.5 制度供需及均衡。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宪法秩序、技术和市场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成本、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

3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使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在方法上更具现实、更具社会性、更具 历史 性而挽救它,并提出私有产权安排对你经济效率有决定性意义,最近30年来它逐渐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我国的经济制度转型为新制度经济学的 发展 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好的实践环境。

参考 文献 :

[2]胡泓,《新制度经济学简介》,《党政 论坛 》,2006年4月。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8

    1、所有经济当事者的理性的、最大化行为。这是因为这些当事者被假定为根据外部给定的偏好最优化。

    2、没有严重的信息问题[1]。包括与未来有关的根本不确定性、对复杂世界的结构和参数的广泛无知、以及个人对普遍现象认识的分歧。

    3、理论的焦点为趋向或达到了的静止均衡状态,而不是整个历史时期中的连续的转变过程。

    但是,关于个人选择和理性最大化这些核心的新古典结构,以及信息问题易于处理的连续假定,都已受到最近某些经济理论发展的很大影响,如斯科特、威廉森、阿尔钦、西蒙等经济学家的理论思想,尽管他们在对待主流经济理论的态度和与主流经济理论的距离方面存在差异,但他们还是存在许多共同的主题,他们普遍观点包括:

    1、根据已知的或确定的选择进行理性的最大化这一假定,日益被抨击为过于狭窄和简单。这些批评有的是直截了当的,如指出取得相关信息费用的困难(威廉森),有的则比较激烈,甚至涉及比教深的信息和知识问题及理性本身的性质。

    2、在对新古典时间和均衡概念不同程度地日益感到不可逆返的同时,把经济现象视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当事者在不可逆返的时间过程中学习的结果这种观念,正日益加强,人们越来越把经济现象看成是进化和动态的,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谓的均衡。

    3、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一种新观念正在形成,即经济协调不可能只是市场上的价格信号问题,而且还必须得到广泛范围的其他经济的、社会的制度的支持。尽管后者有旧时盛行的新古典的反对,但还是被看作是经济研究的重要而理所当然的主题。

    正是对新古典经济学基本理论假设和前提的质疑和否定,以及对新的因素如时间、信息、不确定性,以及非理性的考虑,才使得一种更加复杂但却与现实更近的一系列经济思想被提出来。

    正如上面所分析的,在经济分析的诸多因素中,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正逐渐的提高,人们对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入,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之外,把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已经被普遍接受,这样一种经济分析在现代被称作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理论之不同除了在假设前提及方法论[2]上背叛作为主流的个体主义、理性、最大化思想外,分析工具也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交易成本、产权、意识形态等分析取代了新古典理论对时间、均衡、价格机制及边际的信仰。

    新古典经济理论为了使复杂的世界便于认识和分析,把世界想象成只有大炮和面包,把市场想象成只有冰淇淋和蛋糕,制度主义者认为简化世界的复杂性并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制度行使一种简化识别负担(cognition dask)的关键功能(制度经济学,史漫飞,142页)来解决问题。因为制度的一个功能就是使复杂的人际关系过程变得更易于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也就更易于发生。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人类思维方式的成熟和进步。它通过制度这一中间变量来约束和简化原来复杂的变量,而不是从复杂的变量中选取几个代表性的变量。如果这一思维方式能为广大经济学家所接受,也许会有一场经济学的革命随之发生。

    我们可以想象,在社会的混乱和无政府状态中,由于信息、监督和执行问题常常难以解决,劳动分工是不可能的,可靠的约定无法作出,人们相互沦为他人机会主义行为的囚徒而难以自拔。

    因此,略为思考一下,我们就能体会到制度对于化解变化莫测的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好处。制度使他人的反应更可预见,世界更加有序,从而使一个人更加容易与一个复杂的世界打交道,也使个人更加易于避免“超负荷识别”(cognitive overload)。

    舒尔茨把制度定义为行为规则,这个定义已为制度经济学家所接受。因此,普遍认为制度是一系列为社会所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和政府以法规形式所制定的正式约束的规则网络,它约束人们的行为,减少专业化和劳动分工发展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解决人来面临的合作问题,创造有效组织运行的条件。

    在制度限制他人的行动并排除某几类未来事件时,它们也减少着“远期无知”(forward ignorance)它为人们创造一种信心,使人们感到,生活中的常规很少变化,全在掌握之中。所以,它们限定了指向未来的风险。

    并且,用制度降低复杂性的效果可以相当泛化(non-specific),一些好的制度,它能给人们以心理上的舒适感和安全感:感到自己属于一个文明的、有序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生活,协调成本很低,风险有限,人们能有在家的感觉,周围的人都是可以信任的。

    同时,制度能增强生产要素—如劳动—在满足人类需求上的效能,这种作用的方式类似于其他一些生产要素,如资本,资本使劳动更加有效率。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制度视为一种宝贵的生产性资产,制度经济学家因此把制度称为“制度资本”(institutional capital)。

    制度经济学家把制度在经济分析中贯彻到底的最佳分析工具是产权在市场理论中的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运用产权作为分析经济的工具就象新古典理论运用价格机制一样驾轻就熟,左右逢源。

    资本主义系统以建立和保护排他性私人产权的制度为基础。但令人奇怪得失,用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运转,指导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政策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中却没有系统的有关产权的理论。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理论预先假定了产权的既定性和永恒性,既然它是确定的,那么就不用考虑它在经济运转中的作用了。

    实际上,产权在经济运转中具有多种功能,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产权,它能使人们的交易形成合理的预期,它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和如何受损,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教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将受益和受损的效应内在化)。

    如果指出产权的经济功能还不能说服新古典经济理论家把产权纳入经济分析的视野,新制度经济学家还指出,产权并不想新古典理论所假定的那样,是确定的,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而且从来没有一个产权是完整的,产权实际上是由一系列的权利束所组成,它分成不同的权利,并由不同的人行使不同的产权。而且产权功能的发挥并非无条件的,它需要一系列的文化和制度背景支持,不同类型的产权,如私有产权、公共产权、国有产权,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背景下,其经济功能是不一样的。但一般地,竞争的逻辑表明,对一个人产权的更完整的界定减少了不确定性,并会增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但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以及信息费用与原因,产权从来没有被完整而清晰的界定过。正如科斯定理所言,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的初始界定就不影响交易,正因为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所以经济资源的的有效配置与使用必须以产权界定为前提。

    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简单的归纳新古典经济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的分歧不在于新制度经济理论对正统理论的否定与背景,而是对其的扩展。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是知识,技术,财富,自然资源,和人口的函数,而新制度经济理论的经济函数还包括例如制度、交易成本、产权、不确定性、意思形态等因素。

    但就目前的发展而言,制度经济学尽管有其优点,但它过去并没有卡尔-马克思或约翰-凯恩斯那种提供理论体系的能力。因此,制度主义在新的发展中,可以有效地把马克思在例如经济制度的性质和生产理论方面的一些思想和凯恩斯及后凯恩斯主义者在例如不确定性和货币理论方面的成果吸引近来。

    二、研究的趋势:是统一,还是并行?

    在我们认为正统经济学把他的分析限定于交换或资源配置,以及有关的决策,忽视社会和经济环境对于个人偏好的塑造,无视生产技术始终是不断变化的时候,新古典经济理论也不是一直毫无进展。实际上远非如此,它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生机勃勃的气势,有时候甚至在经济理论领域出现攻城掠地的势态。

    战后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扩展,主要表现在研究的范围上的扩展,必须肯定的是这种发展是积极的。新古典理论这种研究范围的扩展可以从边际主义分析[3]在公共选择领域的运用和最大化假设在集体行动分析的锋芒中看出来,新古典经济理论在战后的发展还表现在经济理论在公共管理理论嫁接移植的杰出表现。

    我们首先要区分公共选择理论和集体行动(或集团理论)理论,因为他们在当前的一些理论著作中常被混作同一理论来看待,因为他们的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具有很大的共性,实际上他们是新古典理论中不同分析工具的运用,它们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不同的,研究的是公共领域的两个不同方向。

  丹尼斯-谬勒对公共选择作如下定义:“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学。”可见,公共选择研究的是理想状态下的政治市场主体依据公共价值和政治规则作决策选择。决策选择实际上是价值选择,而价值问题正是新古典边际分析的用武之地,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研究市场决策理论的有用工具。因此,公共选择理论是用边际分析去研究非市场决策行为,安东尼-唐斯于1957年通过把正统的边际分析运用于政治领域而进行了这种扩展。     如果说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是集体(政治集体)的价值选择,集体行动理论研究的则是构成集体(政治组织中的政治家和官僚)的成员对于这一价值激励的响应的理论。传统理论认为可以从个体理性和最大化假设逻辑地推出集团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行动。而事实上由于“塔便车”[4]行为的存在,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手段以便个人按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否则,有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人是不会采取行动来实际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的。它是新古典理论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最大化假设分析在集体行动理论中的运用,研究的是作为个人的行为,区别于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公共价值选择。但共同的是他们确实都是新古典理论分析范围的扩展,更不能把他们视为制度经济学所攻下的又一坐城池。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新古典学派的这些发展,在上述领域的边界上很快悄然停止了。他们既不想也不喜欢 把技术的决定因素导入分析系统,再可以与新制度经济学会师与政治学这样的情况下悄然却步,在根本上反对考虑这些塑造或影响个人嗜好与偏好的因素。虽然少数正统经济理论家的路标指示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要跨越这种边界就要求形象、范式和基本意识形态相应地作巨大的变动,这显然是新古典主流派经济学家所不能接受的。

    以上两个方面是新古典理论分析的主动出击,同时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扩展还表现在新公共管理学者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原封不动的全盘引进。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的行政学发现自己除了一些规范性的概念阐述外,实在没什么分析工具能让人信服它作为科学管理理论一员的地位,于是通过对新古典经济理论从人性假设到边际分析、竞争市场理论的全盘引进,掀起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在不作严格区分的情况下,以上三种情况都被称作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扩展,这是因为在目前的状态下,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分混杂不纯。但从研究的方法和所运用的分析工具做深入的区分,不难看出,不管是公共选择理论还是集体行动理论他们所坚持的仍然是新古典经济分析的框架,一般认为这是主流派对其反对者制度学派的渗透,他们试图在新古典理论的框架中去实现制度主义的目的。正如他们正在和已经所做的,如贝克尔对社会组织和习惯的分析,奥尔森的集团理论,不坎南对政治决策的过程的分析,斯蒂格勒对政府管制的分析,以及波斯纳对法律的系统分析等。就某些方面来说,他们甚至已经作出了比制度经济学家更深层次的制度分析。

    而考察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可以看出它越来越把经济现象看成是进化和动态的,而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所谓边际、均衡的分析。塞谬尔斯认为,“制度学派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它的整体主义和进化主义”(《制度经济学》,《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文版,第二册,933页)。制度经济学家们倾向于避免求助于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并且戒绝在缺乏制度的体现而强调均衡、最优和纯粹竞争市场的模型中进行解难研究。他们宁可参加现实世界的理论和经验分析,例如特殊制度的运行,企业——政府关系和经济发展的条件。他们倾向于把现代经济生活当作一个整体观察,相对于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是一种质的分析,而不是单纯量的计算,它所进行的是案例分析和归纳,而不是进行逻辑推理。

    2、它试图建立的模型是结构性的,而不是预言性的。结构模型在解释人类行为时总是仔细地把它纳入其制度和文化背景,而预言性模型在解释人类行为时总是仔细地陈述假设和演绎的含义。

    3、它所采用的心理学观点是行为主义的,而不是个人主义的。行为主义把人类行为的根基建立在制度结构(标准,工作规则,用法和习惯)上,而不是建立在个人偏好上,这种个人偏好由于其内省式主观特征而被看做是不可靠的。

    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家所使用的静止的,机械的均衡研究方法只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外表的时候指出,正如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均衡的常态,经济学应该研究的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历史变迁与制度的演进,研究由于技术变化所致的社会、文化、心理、法律和组织形态的变迁,研究的应该是变化的过程,而不是历史的横断面,进而解释这些制度的作用,和他们所适应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预测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等[5]。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政治科学的影响

    如果把新古典经济理论对在制度的框架内去实现制度主义目的的尝试和新制度主义经济理论统称为新制度经济学,那么它的研究内容被认为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社会理论层面。从制度的角度看,是指镶嵌在社会制度之中的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习惯、传统、道德、信仰等,主要体现为一个社会的某种意识形态。

    第二层面是社会的制度环境层面。主要包括生活于一个社会的正式的游戏规则,体现在产权制度、政治制度、司法、官僚、行政体制等正式制度。

    第三个层面是对组织治理机制的分析。因为社会正常运行是有成本的,而契约治理是通向秩序的有效途径。因此,有效的治理结构能重新形成激励。

    第四个层面就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分析的范畴所在。新古典经济理论注重技术创新分析,而忽略了组织创新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寻找组织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方式来纠正它。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关心的是前面所说的制度分析四个层面中的前三个层面,即关于意识形态、制度环境和治理结构的制度问题。而制度环境包括法律、政治、司法和行政体制等,它们都是国家发展中的关键因素,并且可以就其进行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相互比较。同时,许多公共政策问题也与制度的第二、第三层面相关。包括意识形态在内,它们都是传统政治科学的研究范畴。因此,新度经济理论发展对政治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国家一向作为传统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国家理论也是多数政治思想家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而试图在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框架内进行制度分析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将国家作为影响经济绩效和制度变迁的内生变量纳入分析框架,并运用经济理论进行研究和探讨,从而形成其独特的国家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起源、特征与目的,国家与产权制度的形成,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意识形态与国家的相对稳定性等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在把经济分析的研究方法导入国家理论,从而形成国家理论研究的新范式的同时,也为政治学研究科学化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觉与途径选择。

    长期以来,意识形态一直是马克思主义者所关心的主题,一直到最近,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才较多地关注这一问题。而新制度经济学家则把他完全纳入经济分析的变量行列。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意识形态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作为关于世界的一套信仰,意识形态倾向于从道德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因此,意识形态构成一种人力资本,它帮助个人对其他人在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现行制度结构中作用作出道德判定。因为较大的意识形态拥有量(ideological endowment)能减少消费虔诚的影子价格;个人的意识形态是相对稳定的;意识形态具有货币时间价值;对现行制度安排的合乎理性的意识形态信念能淡化机会主义行为。新制度经济学对意识形态的重新阐述提醒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思想的科学价值的重新再认识。

    新制度经济学对政治科学研究的影响还表现在如把经济分析运用与政治市场的公共选择理论以及集体行动理论等,他们被认为是开辟了政治科学研究的微观领域走向科学化的光明途径,建立可验证和可预测的系统化的微观政治科学成为可能。此外,将制度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行为研究提供了分析政府机构中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的视角,提供了加强政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政府结构效率的依据,开辟了政府机构行政改革的新途径与新思路。这些都对政治科学的研究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参考书目:

    1.《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林毅夫  收于《制度变迁与财产权力——产权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 douglass. c. north   收于《制度变迁与财产权力——产权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柯武刚、 史漫飞 ,商务印书馆, 2000

    4.《制度经济学派》,傅殷才,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

    5.《公共选择理论》,方福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6.《制度经济学》,塞谬尔斯,《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文版,第二册,933页

    7.《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英)g-m-霍奇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8.《威廉姆森谈新制度经济学》,刘凤义,《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一期

    9.《新制度经济学》,彭得琳,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0.《政治科学》(第六版),(美)迈克尔-罗金斯等,华夏出版社,2001年出版

    11.《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探析》,黄新华,《厦门大学学报》,2000年第一期

    注释:

    [1] 信息问题:新古典理论认为个人的完全理性及所掌握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被认为是作出正确的决策选择的前提条件。但现实中不仅信息的获取是困难的,而且个人处理信息的能力也是有限理性的。

    [2] 新古典的研究方法被认为是个体主义和静止均衡的,而新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则是整体的和演进的。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6月8日

一、新制度经济学概述

在西方经济学的各种理论观点和流派学说中,新制度经济学的崛起是很晚的,但它的地位相当独特,影响十分深远,其研究的领域和课题越来越宽广,并且有成为经济学主流之势。它的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思等。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过程中,无论从理论探讨上,还是实践推进中,也可以看到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应当成为我们了解的重点。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蔚为壮观的体系中,制度经济学是特别引人注目的一支。制度是指人际交往中的规则及社会组织的结构和机制。制度经济学是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就是规则,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政治或经济的制度,传统上所理解的制度是政治或经济体制意义上的。制度这一概念是在“规则”这一意义上被制度经济学家使用的。

新制度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经济学理论,它认为在经济发展中制度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其基本出发点的逻辑是这样的:经济发展的绩效是由人们的经济活动、经济行为造成的,而人们活动、行为的方式和逻辑是由人们的动机决定的,人们的动机则是由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制度所诱导、塑造和决定的。因此,制度是影响经济绩效好坏以及确定经济绩效好坏评价标准的最终决定因素。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功能。

与旧制度经济学相比,二者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例如,新制度经济学和旧制度经济学虽然都强调制度的重要性,都对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的作用以及过分的形式化表示不满。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新制度经济学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修正和发展,以实际的人出发来研究人,强调研究人、制度和经济活动三者间的相互关系。旧制度经济学尽管对古典经济理论不满意,但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新制度经济学和旧制度经济学虽然都重视制度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但二者仍然有区别:旧制度经济学对经济问题的分析主要是从法律、文化等逻辑的角度分析;而新制度经济学由于引进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将制度问题纳入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进而使得用制度因素对经济问题的分析可以实现形式化、模型化。

二、公司管理理论概述

公司是企业的组织形式,按法律程序建立起来的企业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典型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制度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企业经济关系,包括企业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一些重要规定、规程和行动准则,通常情况下指的是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企业管理理论经过以下发展阶段:科学管理理论认为工人是机器,通过改善工作程序来提高效率;人际关系理论认为工人是人,有需求,需要激励,高效率的工作来自好的人际关系;系统理论认为整个企业是一个有机系统,包括人、组织结构、生产技术和环境等因素;权变理论认为企业管理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内外条件随机应变,没有好的管理,只有最合适的管理;以人为本理论认为企业管理应该从人性出发,建立和谐的组织和企业。

现代企业管理是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运用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创造最佳经济效益的过程。现代管理理论有四个特点:长远性、全局性、战略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战略管理涉及企业大量资源的配置问题。

三、新制度经济学与公司管理理论的区别与联系

(一)公司的出现。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战争使得政府出现财务问题,商人的财富却急剧增加,此时,商人出资帮助政府解决财政问题,政府则授权给商人进行贸易、工程、税收的权力,公司由此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合约。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的层级机构较多,机构之间的协调需要大量的交易成本,这样的话,政府进行贸易、工程、税收时的效率较低,所以政府才有将这些职能承包给商人的动机。可以看出,公司的出现是由于公司内部的交易成本小于政府内部的交易成本。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科斯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交易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替代交易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但企业内交易也有成本,如果过高,运行的效率就会降低,又会被市场交易所取代。企业和市场的边界,取决于两者交易费用的比较。

(二)以人为本。现代企业管理理论重视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绝不仅仅是简单地加强对人员的培训,而是要致力于开发和完善独特的人才培训机制,实施终身学习、不断成长的激励机制,开发人的潜能。要着力塑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企业竞争平台,造就能令人心情舒畅、有助于激发和释放创新能力的工作环境,增加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在日常工作管理中,不再把人作为生产机器,人是社会人,是有需求的,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新制度经济学强调研究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传统的经济人假设做出了修正,对人的行为作出三点假定:人的行为动机的双重性,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又追求非财富人们要在二者之间进行权衡,寻找均衡点。有限理性,是指人的行为“既是有意识的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一方面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环境复杂;另一方面人们对环境的认识是有限的,制度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可以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知环境的能力。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是指人具有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的行为倾向,而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约束。由此可见,以人为本理念与制度运用相结合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公司文化。企业管理不仅需要“理性”,需要“条条框框”,同样也需要“非理性”,需要“软”因素。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西方现代管理学强调管理的软化,重视企业文化的作用。许多企业家逐步意识到,企业员工不仅是“经济人”而且是“文化人”,管理要有文化氛围。企业文化具有教育功能,使员工产生团结、进取的精神境界;约束功能增强员工自我约束能力,使各项规定能有效落实;凝聚功能使员工处于最佳位置,达到整体大于个体之和的目的;协调功能使员工的人际关系和谐,自我协调能力增加。企业文化包括四层结构: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深层的精神文化,形成一个从表层到深层的有序结构。在诺思(D.North)的框架中,文化作为制度的一个层面尤为受到重视。在他看来,文化作为秩序的伦理基础,是一种“意识形态”,他更是从经济发展史的高度指出,“意识形态是人力资本”、“个人意识形态的信念强,说明他的意识形态资本大。”组织内部的文化是一种巨大的“组织资本”,它除了通过知识、观念和意识形态对企业家决策产生影响,更对人们发生相互关系提供一个框架(它可以通过向人们提供一个日常生活结构来减少其不确定性),文化作为一组“通过教育和模仿而传承下来的行为习惯”,对于各种制度安排的成本产生影响。企业作为节约交易费用的诞生物,其单位组织成本(管理成本)的大小即反映了企业的边界与实力,用法律、制度规范来监督契约的执行必显得成本高昂。因此,企业文化作为一种心理约束,必定可以作为正规约束的替代。

从新制度经济学来看,企业文化能够有效地减少交易成本。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无论是制度管理还是人治管理都存在巨大的交易成本。采用人治管理,大量的人力成本与交流成本是无法避免的;使用制度管理,可以减少人力成本,但又增加了维护制度所产生的成本。最重要的是两种管理方式都是带有强制性的管理模式,员工处于被动管理位置。假如企业长期使用这些管理方式,会减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工作效率,员工易出现逆反心理。而一个良好的公司文化不仅可以减少交易成本,还会避免这些问题出现,更有利于公司的管理。

综上所述,新制度经济学对公司管理理论的发展有比较深远的影响,已有的公司管理理论许多都可以追溯到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并且新制度经济学能够有效创新公司管理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例10

新经济史学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相结合,应用于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从而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新经济史学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纯地对历史现象进行计量分析走向了关于社会历史演进的宏大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力图在其自身的理论框架内,对人类的发展与停滞、繁荣与衰退作出全新的和系统的解释。新经济史学逐步演变成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全部为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与发展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场重要运动,而且对传统史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经济史学用经济理论和统计、计量技术对历史重新诠释,得出了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论,人们关于历史的理解被大大改变;同时,经济学对历史的介入,也使得经济学和史学在经济史这一共有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激烈的范式冲突。这种冲突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被新经济史理论武装起来的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也以“不着边际”、“盲目照搬西方理论”等评语回敬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并协调这一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介绍与评价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经济史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包含计量经济史学、制度变迁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研究的新的分支,并且已经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计量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发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计量经济史学运动,其标志是奥佛瑞德(conrad alfred)和莫耶(john meyer)①关于方法论和奴隶制的重要论文;随后,福格尔、诺斯等人关于美国奴隶制、铁路与海洋运输的一系列论文,为计量经济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当前,计量经济史学已经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关论文大量发表于重要的经济学杂志。

计量经济史学对经济学和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计量经济史学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应用于历史分析,使得对历史现象的解释获得了新的定量分析的工具。与基于文字描述的传统的历史研究相比,计量经济史学使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变得更为丰富。其次,计量经济史学“提出假说——用数据验证——得出结论”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归纳特征,使以逻辑演绎为基本特征的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与以归纳描述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史学研究方法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综合。通过对历史的计量研究,历史学和经济学之间方法论的距离被拉近了。另外,计量经济史学为经济学理论注入了历史的、纵向的时间维度;同时,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中增加了新的解释变量——与历史不可分割的“制度”,逐渐使“制度至关重要”这一命题成为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命题之一。

(二)制度变迁(演化)理论

“制度至关重要”的命题启发了新经济史学家来关注历史语境中的制度问题本身.寻求构建更为复杂、更为全面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制度的产生、演进和消亡。经济史中的制度变迁(演化)理论,大体可以分成两个阶段: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和比较历史制度分析。

1.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以诺斯为代表。他们从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经济制度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具体表现为:第一,存在着制度的供给一需求,其均衡状态导致了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个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对所需的制度能够理性的算计,其对制度创新的利润的追求,推动着制度由一个均衡走向另一个均衡;国家是基本制度,包括产权、法律、规则、管制的供给者,具有“经济人”特征。第二,交易费用是判定制度绩效的标准,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及其他要素禀赋改变都会影响到交易费用的变化,从而改变制度的供需平衡,引起制度变迁。嘶古典经济史理论将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应用于经济史研究,扩展了新古典理论的应用范围,并丰富了人们关于历史的认知,但是,从方法论层次上看,新古典经济史论存在着内在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新古典理论的静态分析模式和历史的动态演进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将制度视作一种静态的均衡,而历史不过是“已经实现的一系列均衡”,如何将这些均衡的片断拼成动态的历史,对新古典理论来说是一个难题。第二,新古典的“历史不相关”性与历史真实性的矛盾。在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的偏好、技术禀赋在加上相同的制度起点,在所有的历史时期都会推导出独一无二的经济结果,制度与个体间、个体与个体问的互动以及随机性事件的重要性被忽略,这实际上把每个社会独特的历史阶段排除在理论之外。第三,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与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特征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的基础,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变迁也是,这与制度变迁通常是作为一个出现的事实不相符。诺斯通过引进意识形态理论来调和这一冲突,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价值观、文化信仰充当了第一方的执行机制,调整着人们的行为,它们是外生的,由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方投资供给。但这一处理方法却无法解释相同制度环境中的个人如何发展出不同的价值观,价值观又如何与正式制度产生互动,而这些都是理解人类历史进程不可缺少的线索。

2.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以格雷夫(avner grief)、温家斯特(barry weingast)为代表。他们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引入到历史研究中,以揭示人类社会中的制度、文化演进过程。在这里,制度被定义成非技术因素所决定的行为约束,包括文化信仰(即未经协调的各种预期)和组织(内生的人类设计,决定了组织内个体博弈的规则)两个核心的要素。制度结构变迁的轨迹具有路径依赖,因为过去的制度影响了人们对当前和未来制度的预期,也决定着引进新组织的激励,“经济制度的改变能力是其历史的函数”④。这意味着历史被真正地装进了经济学理论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外部的研究对象,新古典革命之后长期背离的历史和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合。具体而言,博弈论,特别是子博弈精炼均衡概念在历史分析中的使用,使得制度演化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成为可能,而偶然性随机事件和一个经济体特定的历史条件(包括政治、经济、自然、文化因素)都会影响到均衡的选择,从而使不同的国家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运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国家的历史和演化路径都是独特的,不可能通过模仿、复制他国的制度而走向发展。

从新古典经济史理论到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经济史的研究由静态的均衡分析转向了动态的演化分析,制度不再是理性的构建(由制度供给者提供,并服从于供需均衡),而是无意识的演化,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建构和演化被普遍认为是对立的,前者强调行动者的理性算计,后者则强调行动者的无意识或无目的性以及互动结果的不可预知性,但实际上两者间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的。一旦引入认知进化的因素,两者间的不和谐就可能消失。在演化分析中,个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理性,但其认知却处于不断地进化之中,在与环境的互动中,通过不断试错、调整来获得提高。文化、传统,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在进化中积累下来的理性,影响着个体的预期和行为选择,并最终影响了制度的演化路径,个体与组织、制度、文化的互动最终构成了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构建的局部或短期制度均衡,可以被看作是长期历史制度演进过程中的“某一个驻点”,是“演化到达一定阶段的产物”⑤。借助认知进化因素的调和,经济学“将均衡装入演化框架”的尝试成为可能,这也是近年来认知科学和神经元科学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的原因。

二、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

新经济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时期新制度经济学开始进入中国,并引发了中国经济学界的新制度经济学热。随着科斯、诺斯、福格尔等人的研究在国内的大量评介、诠释,新经济史学的思想及研究方法开始被国内经济学界所熟知。在关注中国当前改革的同时,国内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新经济史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中外历史中的制度(变迁)案例,并与中国当前的制度变革进行比较、印证,以获得关于制度变革的更为深入的理解。新经济史开始成为经济学研究和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经济学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热潮的高涨,中国传统经济史研究也受到了此热潮的冲击,并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一方面,一些史学家开始有意识地学习、借鉴新经济史理论,并将其作为理解、解释中国历史现象的重要理论工具,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等概念被频繁地使用。另一方面,许多史学家却对这种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厌恶,认为新经济史学已经使历史不再像历史,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而变成了理论的附庸,同时认为,将基于西方发展经验的新经济史理论,盲目照搬到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本身就是反历史的,经济学家的经济史研究根本就是“完全外行”、“不着边际”的做法。

传统史学家对新经济史学的尖锐批评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有关:首先,史学和经济学叙述方式的不同。前者是归纳的、描述的,遵循“历史先于逻辑”的原则,后者是演绎的、逻辑的,尽管并不排除归纳和描述方法的运用,但归纳和描述都是在一种预制的逻辑体系下进行的,即逻辑先于历史。具体而言,史学的经济史,“是研究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的经济实践,因而它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⑥。在这里,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是为了对历史中已经存在的经济事实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归纳。而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史,则是基于历史经验来构建理论,其对历史事实的关注,仅仅是出于理论构建的需要,如希克斯所言,“为了不致使逻辑进程与最明显的事实发生冲突,我们应当回过头来看看历史纪录”⑦。在这里,所有的历史经验都是跨期不同的案例或数据资料,用来提炼或者验证理论。同时,经济学的经济史所关注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经济现象,而是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历史和经济学从本质上讲是一体的。经济学家这种“粗略地使用历史资料、先人为主地提出理论假说”的“恶习”,招致了史学家的批评。新经济史学家对历史的兴趣,在史学家看来,仅仅是因为他们要将历史当成“自然试验”(natural experiment)的场地,“经济学家使用几乎是与研究现实相同的方法来研究历史现象,认为(被研究的)过去和现实之间没有区别”⑧,从而使历史缩减成了当代史,降为经济学的附庸。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新经济史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与传统史学所用来分析、归纳历史事实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存在冲突。尽管“以理论术语来思考”不是“史学家的本行”⑨,但史学家在对历史现象进行归纳分析的时候,总是要有意、无意地使用到经济学的理论或者某些理论的片断。史学家一再强调“历史真实性”,但实际上他们笔下的历史仍然不能免于理论的重构。史学家呈现出来的历史,不仅取决于他们从史料挖掘、考据中获得多少历史事实,更取决于他们以什么样的理论来处理这些事实。哈耶克曾提醒应该对“历史事实”这一概念进行追问,他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像自然世界一样可以根据时空坐标来定义的“历史事实”,因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同一个历史事实中的一部分,而且同一历史事实的所有部分也未必都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⑩。一则信息是否构成一个历史事实的一部分,则取决于史学家心智的筛选,历史事实越复杂,这种筛选所导致的差别越大。从这一意义上讲,历史与理论是不可分的。“当我们从我们所拥有的关于某个时期的知识中选择出某些特定的部分并把它们视作是与同一历史事实有着明确关系的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一种理论。”⑾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如市场、经济制度、生产方式无一不是复杂的系统,与此有关的历史事实,拥有更多的理论重构的成分。以不同的理论工具对经济史进行解释,即使是基于相同的史料,结果也会大相径庭。

新经济史理论与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惯用的理论工具,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根本区别。经济学的方法论包含三个不同的层次:哲学意义上的,即个人主义的还是整体主义的;理论构建方式上的,即归纳的还是演绎的;具体的方法,包括统计、计量、案例描述等方法。其中,哲学层次上的分歧决定了不同理论会有完全不同的指向。新经济史理论,不管是新古典经济史理论的均衡分析还是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下的演化分析,两者都是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的,强调了个体在历史演进中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只是个体完全理性还是局部理性的人格设定。这与同样是揭示历史演进规律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不同的,后者建立在整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上,将制度变迁归因于某种超越于个体意识之上的超级理性,个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完全无能为力,必须要服从于某种超级的力量或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种整体主义哲学观下,“只有集体实体(例如民族、国家)以及社会团体(例如阶级、部落)才会有历史;个体没有任何形式的历史(除了他们自身的生命历程之外)。个体是在一个特定的决定了他们行为的社会结构中理解、思考并行事……将个人作为研究起点就大大降低了社会背景及其历史的重要性”⑿。反映到价值判断上,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强调了国家、民族的历史并引导个体从这样的历史情感中来进行自我定位,以期能够发挥一种强有力的国家导向的政治与思想意识形态功能。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历史演进中个体与制度、组织、文化的互动及其绩效,是从个体的角度来打量和判断国家与民族这样的集体实体,并以经济绩效而不是历史情感来作为评判历史事件的标准。以鸦片战争为例,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关注的是这一事件所导致的国家与阶级结构的整体变迁,并对这一事件注入了强烈的民族、国家情感,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这一事件所导致的个体活动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组织、文化演化及个人行为选择、社会经济绩效变化的影响。这或许是新经济史学被称作是反历史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新经济史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特征还可能会导出对新经济史学另一项主要的批评,即它的普适主义。新经济史学将经济学中相同的概念和范畴,应用于所有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仿佛“这些社会是被同一资本主义逻辑所主导的一样”;“对于任何社会组织而言,每一项经济交易都是精打细算的市场行为的结果”。⒀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不承认任何超越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理性,而是将基于个人决策的“分工——交易——市场扩张”看作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基本力量,承认自由市场制度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产权保障制度、竞争性的政治市场结构的优越性。尽管均衡分析以经济效率为标准,演化分析是通过比较不同的制度所承载的经济体在历史中的生存、发展、繁荣、衰退而给出了一个进化论的观点,但两者在结论上却没有区别,即都指出了基于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制度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重要作用。新经济史理论因此常被它的批评者指责为“利用市场普适主义的神话来为真实经济体系下的社会不平等辩护”⒁,这与帕克所认为的“新经济史的成功之处在于表明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论断是异曲同工的⒂。新经济史理论内含的这种普适主义使得它被用来解释中国历史时,不可避免地招来了“盲目照搬西方理论”、“西方中心论”、“脱离中国历史真实”这样的批评。

三、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如何协调

当前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与经济学范式上的冲突,与两个学科在叙事方式上的不同有关,也与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分歧有关。两个学科不能进行很好的融合和沟通,对两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制约。对史学的经济史来说,对经济学理论的偏见,使史学家无法从经济学家的工具箱中挑选更为合适、更为丰富的理论工具为自己所用,史学家对具体事件分析、归纳、发现其背后的一般规律的能力受到影响,并因此丧失了从旧的理论桎梏中将思想解放出来的机会。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而言,对历史事实缺乏深入的理解,使经济学家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本土化的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理论的悬置与失真。经济学家会发现,作为理论核心的许多概念在历史中找不到对应物。缺乏历史理解,而仅仅是生硬地将理论和历史事实捏在一起,既影响了理论的解释力,又丧失了利用中国丰富的历史制度资源进行理论创新的机会。

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中国的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互相指责的,而是应该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在这一方面,美国经济史学会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会定期举行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集会,以促进两个学科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中国,经济学家和史学家也应该放下各自的成见,寻求积极的沟通。

1.史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史学家而言,面对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他们首当其冲的是要坚定学科的自信。从长期来看,“一切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⒃,服务于对历史的解释和理解。历史的确依赖于理论的重构,但在人类知识增进的过程中,理论是不断变化的,而其背后等待被诠释的历史经验和事实则有其独立性。从这一点上看,史学不会沦为任何系统性社会科学的附庸。经济学发展到今天,虽然日益强调其科学性,但却永远无法具备自然科学的试验条件,历史是它能够使用的唯一实验室,而实验室的钥匙就握在史学家手中。提供最真实的数据,最大可能地还原历史真实,是史学家能够给经济学所作的最大的贡献。从这一点上看,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研究来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次,史学家应该向经济学家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工具,并根据理论与历史的耦合程度来挑选理论工具,而不是先人为主地将某一种理论视作当然。赵冈、陈钟毅认为,近人对经济史的研究,有两点可争议的倾向。“第一,断代研究的方式比较盛行,往往无法看出长时期发展的前后脉络。第二,有些人过分强调马克思经济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适用性,选择史料来迁就理论架构。”⒄第一种情况体现了传统经济史研究缺乏系统性理论工具指导从而缺乏历史洞察力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则指出了中国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诸多混乱现象的根源。如社会阶段的划分和“封建”一词的使用,中国自秦代开始,就是中央集权下的编户齐民,并不具备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度。生硬地套用马克思的社会阶段论,不但使中国经济史研究变得“面目全非”,而且也曲解、误用了马克思的理论。理论之于史学研究而言,应该是工具,而不是其他。史学家在警惕新经济史理论枷锁的同时,也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已经从教条主义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新经济史带给传统史学研究的冲击将是强烈的,会涉及研究的目的、方法甚至整个话语系统的转换,而这种转换恰好就是一个国家在转型的过程中,其史学与社会科学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的反应。随着新经济史学影响的扩大,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社会演化、经济增长等概念已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广泛使用。这些概念的使用,并不仅仅意味着用来表达思想和叙述事实的词汇的丰富,在相当程度上,它表明了一种思维方式的转换,展示了社会思想领域的开放与变革。

2.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经济学家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历史之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性。为此,他们需要熟记熊彼特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⒅经济学家要学会从历史学家那里听故事,学会将理论(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精美、复杂),拿到历史的实验室中去检验并修正。与历史不相关的经济学理论,虽然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但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力似乎令人怀疑。新古典经济学家给转型国家所开出的药方,迄今为止,尚未显示出好的疗效,原因当在于他们忽视了每个国家制度变迁的能力是其各自历史的函数,每个国家独特的历史使它们不可能按照某种统一的规律来发展,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生搬硬套他国经验在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经济学只有同历史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其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和洞察能力。其次,经济学家要学会对自己所依赖的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当前经济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的盛行,引发出一种“实证迷信”⒆。统计和计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出现了大量“为形式化而形式化”、“为计量而计量”的毫无经济思想内容的作品,这使得经济学研究日益沦为经济学家的“自助游戏”而丧失了历史情感和人文关怀。在新经济史学研究中,这种现象也不能避免。早在二十年前,r.m.索洛曾很中肯地批评道,计量经济史学家们耽于建立和测试模型,相信从方程式的推演中可以获得一切问题的答案,而不会像真正的史学家一样去追问世界是怎样变成这样的,计量经济史讲究回归和整合,最终“以时间序列代替了历史思考”,却“不能从社会制度、文化习俗和人们心态上给经济学提供更广阔的视野”⒇。为避免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必须从自我陶醉的“自助游戏”中解脱出来,向史学家学习,从历史描述和社会纪事中吸收灵感,否则计量工具就会嬗变成历史研究的“刑具”,束缚住经济学家对历史的内在逻辑的探究。经济学家最终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大量富有研究意义的历史现象因为无法量化而不能进入研究视野,而另外的一些现象量化分析十分方便,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却意义不大。对历史描述方法的重视,也许是经济学家摆脱这种尴尬境地的一种好的选择。

注释:

①conrad alfred, and john meryer,1958, the economics of slavery in the antebellum south,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66: pp.95—1301.

②fogel, r. w., and s. engerman,1974, time on the cross: the economics of american negro slavery. new york: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north, douglass c.1968, sources of pro- ductivity change in ocean shipping 1600—1850, journal of eco- nomic political economy, vol.76, pp.953—970.

③north,douglass c.1981,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 nomic histor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 north,douglass c. and robert p. thomas,1973, 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 a new economic hist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uk.

ge uk.

④grief, avner,1994, cultural beliefs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society: a historical and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collec- tivist and individualist societies,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 my, vol.102, no.5 (october): pp.912—950.

⑤黄少安:《制度经济学中六个基本理论问题新解》,载《学术月刊》,2007(1)。

⑥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⑦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⑧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⑨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5页。

⑩⑾哈耶克:《社会科学的事实》,载《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106、10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⑿michel zouboulakis,2005,on the evolutionary character of noah’s idea of institutional change,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vol l,issue02,dec,pp.139—153.译文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第十三辑,译者为李游游、王芳芳。

⒀⒁michel zouboulakis,同注释⑤。

⒂parker,william,1971,from old to new to old in eco- nomic history,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31(1):pp.3—141.

⒃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⒄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⒅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⒆林金忠:《“实证经济学”与“实证迷信”——基于方法论视角的批判》,载《学术月刊》,2007(5)。

⒇solow,robert m.,1985,economic history and economics,economic history,vol.75,no.2,may.

摘要:新经济史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计量经济史学和制度变迁理论两大内容。它将经济学的理论与技术应用于历史研究,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新经济史学引入中国后,引发了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范式与经济学范式的冲突。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对历史的研究使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变成了理论的附庸。这种冲突与两个学科叙事方式的不同有关,涉及两个学科关于“历史优先”还是“逻辑优先”的不同理解,更与新经济史学与传统史学所惯用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区别有关,反映了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经济学理论在历史观上的分歧。为促进两个学科的发展,经济学家和史学家应该放弃成见,加强交流与沟通。史学家应该从旧理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学习使用更丰富的理论工具;经济学家也应该重视历史描述,以打破经济学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实证迷信”。

关键词:经济史研究/经济学范式/历史学范式/新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相结合,应用于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从而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新经济史学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纯地对历史现象进行计量分析走向了关于社会历史演进的宏大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力图在其自身的理论框架内,对人类的发展与停滞、繁荣与衰退作出全新的和系统的解释。新经济史学逐步演变成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全部为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与发展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场重要运动,而且对传统史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经济史学用经济理论和统计、计量技术对历史重新诠释,得出了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论,人们关于历史的理解被大大改变;同时,经济学对历史的介入,也使得经济学和史学在经济史这一共有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激烈的范式冲突。这种冲突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被新经济史理论武装起来的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也以“不着边际”、“盲目照搬西方理论”等评语回敬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并协调这一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介绍与评价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经济史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包含计量经济史学、制度变迁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研究的新的分支,并且已经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计量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发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计量经济史学运动,其标志是奥佛瑞德(conrad alfred)和莫耶(john meyer)①关于方法论和奴隶制的重要论文;随后,福格尔、诺斯等人关于美国奴隶制、铁路与海洋运输的一系列论文,为计量经济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当前,计量经济史学已经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关论文大量发表于重要的经济学杂志。

计量经济史学对经济学和史学研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计量经济史学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应用于历史分析,使得对历史现象的解释获得了新的定量分析的工具。与基于文字描述的传统的历史研究相比,计量经济史学使人们对历史的理解变得更为丰富。其次,计量经济史学“提出假说——用数据验证——得出结论”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归纳特征,使以逻辑演绎为基本特征的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与以归纳描述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史学研究方法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综合。通过对历史的计量研究,历史学和经济学之间方法论的距离被拉近了。另外,计量经济史学为经济学理论注入了历史的、纵向的时间维度;同时,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中增加了新的解释变量——与历史不可分割的“制度”,逐渐使“制度至关重要”这一命题成为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命题之一。

(二)制度变迁(演化)理论

“制度至关重要”的命题启发了新经济史学家来关注历史语境中的制度问题本身.寻求构建更为复杂、更为全面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制度的产生、演进和消亡。经济史中的制度变迁(演化)理论,大体可以分成两个阶段: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和比较历史制度分析。

1.新古典制度变迁理论。以诺斯为代表。他们从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经济制度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具体表现为:第一,存在着制度的供给一需求,其均衡状态导致了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个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对所需的制度能够理性的算计,其对制度创新的利润的追求,推动着制度由一个均衡走向另一个均衡;国家是基本制度,包括产权、法律、规则、管制的供给者,具有“经济人”特征。第二,交易费用是判定制度绩效的标准,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及其他要素禀赋改变都会影响到交易费用的变化,从而改变制度的供需平衡,引起制度变迁。嘶古典经济史理论将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应用于经济史研究,扩展了新古典理论的应用范围,并丰富了人们关于历史的认知,但是,从方法论层次上看,新古典经济史论存在着内在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新古典理论的静态分析模式和历史的动态演进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将制度视作一种静态的均衡,而历史不过是“已经实现的一系列均衡”,如何将这些均衡的片断拼成动态的历史,对新古典理论来说是一个难题。第二,新古典的“历史不相关”性与历史真实性的矛盾。在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的偏好、技术禀赋在加上相同的制度起点,在所有的历史时期都会推导出独一无二的经济结果,制度与个体间、个体与个体问的互动以及随机性事件的重要性被忽略,这实际上把每个社会独特的历史阶段排除在理论之外。第三,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与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特征间的矛盾。新古典理论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的基础,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变迁也是,这与制度变迁通常是作为一个出现的事实不相符。诺斯通过引进意识形态理论来调和这一冲突,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价值观、文化信仰充当了第一方的执行机制,调整着人们的行为,它们是外生的,由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一方投资供给。但这一处理方法却无法解释相同制度环境中的个人如何发展出不同的价值观,价值观又如何与正式制度产生互动,而这些都是理解人类历史进程不可缺少的线索。

2.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以格雷夫(avner grief)、温家斯特(barry weingast)为代表。他们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引入到历史研究中,以揭示人类社会中的制度、文化演进过程。在这里,制度被定义成非技术因素所决定的行为约束,包括文化信仰(即未经协调的各种预期)和组织(内生的人类设计,决定了组织内个体博弈的规则)两个核心的要素。制度结构变迁的轨迹具有路径依赖,因为过去的制度影响了人们对当前和未来制度的预期,也决定着引进新组织的激励,“经济制度的改变能力是其历史的函数”④。这意味着历史被真正地装进了经济学理论中,成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外部的研究对象,新古典革命之后长期背离的历史和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合。具体而言,博弈论,特别是子博弈精炼均衡概念在历史分析中的使用,使得制度演化中多重均衡的存在成为可能,而偶然性随机事件和一个经济体特定的历史条件(包括政治、经济、自然、文化因素)都会影响到均衡的选择,从而使不同的国家沿着不同的历史轨迹运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国家的历史和演化路径都是独特的,不可能通过模仿、复制他国的制度而走向发展。

从新古典经济史理论到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经济史的研究由静态的均衡分析转向了动态的演化分析,制度不再是理性的构建(由制度供给者提供,并服从于供需均衡),而是无意识的演化,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建构和演化被普遍认为是对立的,前者强调行动者的理性算计,后者则强调行动者的无意识或无目的性以及互动结果的不可预知性,但实际上两者间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调和的。一旦引入认知进化的因素,两者间的不和谐就可能消失。在演化分析中,个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理性,但其认知却处于不断地进化之中,在与环境的互动中,通过不断试错、调整来获得提高。文化、传统,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在进化中积累下来的理性,影响着个体的预期和行为选择,并最终影响了制度的演化路径,个体与组织、制度、文化的互动最终构成了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构建的局部或短期制度均衡,可以被看作是长期历史制度演进过程中的“某一个驻点”,是“演化到达一定阶段的产物”⑤。借助认知进化因素的调和,经济学“将均衡装入演化框架”的尝试成为可能,这也是近年来认知科学和神经元科学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的原因。

二、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

新经济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时期新制度经济学开始进入中国,并引发了中国经济学界的新制度经济学热。随着科斯、诺斯、福格尔等人的研究在国内的大量评介、诠释,新经济史学的思想及研究方法开始被国内经济学界所熟知。在关注中国当前改革的同时,国内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以新经济史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中外历史中的制度(变迁)案例,并与中国当前的制度变革进行比较、印证,以获得关于制度变革的更为深入的理解。新经济史开始成为经济学研究和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经济学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热潮的高涨,中国传统经济史研究也受到了此热潮的冲击,并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一方面,一些史学家开始有意识地学习、借鉴新经济史理论,并将其作为理解、解释中国历史现象的重要理论工具,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等概念被频繁地使用。另一方面,许多史学家却对这种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厌恶,认为新经济史学已经使历史不再像历史,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而变成了理论的附庸,同时认为,将基于西方发展经验的新经济史理论,盲目照搬到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本身就是反历史的,经济学家的经济史研究根本就是“完全外行”、“不着边际”的做法。

传统史学家对新经济史学的尖锐批评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有关:首先,史学和经济学叙述方式的不同。前者是归纳的、描述的,遵循“历史先于逻辑”的原则,后者是演绎的、逻辑的,尽管并不排除归纳和描述方法的运用,但归纳和描述都是在一种预制的逻辑体系下进行的,即逻辑先于历史。具体而言,史学的经济史,“是研究过去的、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的经济实践,因而它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⑥。在这里,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是为了对历史中已经存在的经济事实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归纳。而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史,则是基于历史经验来构建理论,其对历史事实的关注,仅仅是出于理论构建的需要,如希克斯所言,“为了不致使逻辑进程与最明显的事实发生冲突,我们应当回过头来看看历史纪录”⑦。在这里,所有的历史经验都是跨期不同的案例或数据资料,用来提炼或者验证理论。同时,经济学的经济史所关注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经济现象,而是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历史和经济学从本质上讲是一体的。经济学家这种“粗略地使用历史资料、先人为主地提出理论假说”的“恶习”,招致了史学家的批评。新经济史学家对历史的兴趣,在史学家看来,仅仅是因为他们要将历史当成“自然试验”(natural experiment)的场地,“经济学家使用几乎是与研究现实相同的方法来研究历史现象,认为(被研究的)过去和现实之间没有区别”⑧,从而使历史缩减成了当代史,降为经济学的附庸。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新经济史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与传统史学所用来分析、归纳历史事实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存在冲突。尽管“以理论术语来思考”不是“史学家的本行”⑨,但史学家在对历史现象进行归纳分析的时候,总是要有意、无意地使用到经济学的理论或者某些理论的片断。史学家一再强调“历史真实性”,但实际上他们笔下的历史仍然不能免于理论的重构。史学家呈现出来的历史,不仅取决于他们从史料挖掘、考据中获得多少历史事实,更取决于他们以什么样的理论来处理这些事实。哈耶克曾提醒应该对“历史事实”这一概念进行追问,他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像自然世界一样可以根据时空坐标来定义的“历史事实”,因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同一个历史事实中的一部分,而且同一历史事实的所有部分也未必都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所发生的”⑩。一则信息是否构成一个历史事实的一部分,则取决于史学家心智的筛选,历史事实越复杂,这种筛选所导致的差别越大。从这一意义上讲,历史与理论是不可分的。“当我们从我们所拥有的关于某个时期的知识中选择出某些特定的部分并把它们视作是与同一历史事实有着明确关系的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一种理论。”⑾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如市场、经济制度、生产方式无一不是复杂的系统,与此有关的历史事实,拥有更多的理论重构的成分。以不同的理论工具对经济史进行解释,即使是基于相同的史料,结果也会大相径庭。

新经济史理论与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惯用的理论工具,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根本区别。经济学的方法论包含三个不同的层次:哲学意义上的,即个人主义的还是整体主义的;理论构建方式上的,即归纳的还是演绎的;具体的方法,包括统计、计量、案例描述等方法。其中,哲学层次上的分歧决定了不同理论会有完全不同的指向。新经济史理论,不管是新古典经济史理论的均衡分析还是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下的演化分析,两者都是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的,强调了个体在历史演进中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只是个体完全理性还是局部理性的人格设定。这与同样是揭示历史演进规律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不同的,后者建立在整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上,将制度变迁归因于某种超越于个体意识之上的超级理性,个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完全无能为力,必须要服从于某种超级的力量或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种整体主义哲学观下,“只有集体实体(例如民族、国家)以及社会团体(例如阶级、部落)才会有历史;个体没有任何形式的历史(除了他们自身的生命历程之外)。个体是在一个特定的决定了他们行为的社会结构中理解、思考并行事……将个人作为研究起点就大大降低了社会背景及其历史的重要性”⑿。反映到价值判断上,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强调了国家、民族的历史并引导个体从这样的历史情感中来进行自我定位,以期能够发挥一种强有力的国家导向的政治与思想意识形态功能。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历史演进中个体与制度、组织、文化的互动及其绩效,是从个体的角度来打量和判断国家与民族这样的集体实体,并以经济绩效而不是历史情感来作为评判历史事件的标准。以鸦片战争为例,整体主义的历史观关注的是这一事件所导致的国家与阶级结构的整体变迁,并对这一事件注入了强烈的民族、国家情感,而个人主义的历史观则关注这一事件所导致的个体活动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的变迁及其对社会组织、文化演化及个人行为选择、社会经济绩效变化的影响。这或许是新经济史学被称作是反历史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新经济史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特征还可能会导出对新经济史学另一项主要的批评,即它的普适主义。新经济史学将经济学中相同的概念和范畴,应用于所有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仿佛“这些社会是被同一资本主义逻辑所主导的一样”;“对于任何社会组织而言,每一项经济交易都是精打细算的市场行为的结果”。⒀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不承认任何超越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理性,而是将基于个人决策的“分工——交易——市场扩张”看作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基本力量,承认自由市场制度以及与之密不可分的产权保障制度、竞争性的政治市场结构的优越性。尽管均衡分析以经济效率为标准,演化分析是通过比较不同的制度所承载的经济体在历史中的生存、发展、繁荣、衰退而给出了一个进化论的观点,但两者在结论上却没有区别,即都指出了基于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制度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重要作用。新经济史理论因此常被它的批评者指责为“利用市场普适主义的神话来为真实经济体系下的社会不平等辩护”⒁,这与帕克所认为的“新经济史的成功之处在于表明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论断是异曲同工的⒂。新经济史理论内含的这种普适主义使得它被用来解释中国历史时,不可避免地招来了“盲目照搬西方理论”、“西方中心论”、“脱离中国历史真实”这样的批评。

三、新经济史学与中国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式冲突如何协调

当前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与经济学范式上的冲突,与两个学科在叙事方式上的不同有关,也与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分歧有关。两个学科不能进行很好的融合和沟通,对两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制约。对史学的经济史来说,对经济学理论的偏见,使史学家无法从经济学家的工具箱中挑选更为合适、更为丰富的理论工具为自己所用,史学家对具体事件分析、归纳、发现其背后的一般规律的能力受到影响,并因此丧失了从旧的理论桎梏中将思想解放出来的机会。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而言,对历史事实缺乏深入的理解,使经济学家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本土化的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理论的悬置与失真。经济学家会发现,作为理论核心的许多概念在历史中找不到对应物。缺乏历史理解,而仅仅是生硬地将理论和历史事实捏在一起,既影响了理论的解释力,又丧失了利用中国丰富的历史制度资源进行理论创新的机会。

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中国的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不应该是互相指责的,而是应该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在这一方面,美国经济史学会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会定期举行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集会,以促进两个学科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中国,经济学家和史学家也应该放下各自的成见,寻求积极的沟通。

1.史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史学家而言,面对经济学的帝国主义现象,他们首当其冲的是要坚定学科的自信。从长期来看,“一切的经济理论都是方法论”⒃,服务于对历史的解释和理解。历史的确依赖于理论的重构,但在人类知识增进的过程中,理论是不断变化的,而其背后等待被诠释的历史经验和事实则有其独立性。从这一点上看,史学不会沦为任何系统性社会科学的附庸。经济学发展到今天,虽然日益强调其科学性,但却永远无法具备自然科学的试验条件,历史是它能够使用的唯一实验室,而实验室的钥匙就握在史学家手中。提供最真实的数据,最大可能地还原历史真实,是史学家能够给经济学所作的最大的贡献。从这一点上看,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于经济学的经济史研究来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次,史学家应该向经济学家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工具,并根据理论与历史的耦合程度来挑选理论工具,而不是先人为主地将某一种理论视作当然。赵冈、陈钟毅认为,近人对经济史的研究,有两点可争议的倾向。“第一,断代研究的方式比较盛行,往往无法看出长时期发展的前后脉络。第二,有些人过分强调马克思经济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适用性,选择史料来迁就理论架构。”⒄第一种情况体现了传统经济史研究缺乏系统性理论工具指导从而缺乏历史洞察力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则指出了中国当前经济史研究中的诸多混乱现象的根源。如社会阶段的划分和“封建”一词的使用,中国自秦代开始,就是中央集权下的编户齐民,并不具备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度。生硬地套用马克思的社会阶段论,不但使中国经济史研究变得“面目全非”,而且也曲解、误用了马克思的理论。理论之于史学研究而言,应该是工具,而不是其他。史学家在警惕新经济史理论枷锁的同时,也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已经从教条主义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从这一个角度来看,新经济史带给传统史学研究的冲击将是强烈的,会涉及研究的目的、方法甚至整个话语系统的转换,而这种转换恰好就是一个国家在转型的过程中,其史学与社会科学所表现出来的正常的反应。随着新经济史学影响的扩大,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社会演化、经济增长等概念已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广泛使用。这些概念的使用,并不仅仅意味着用来表达思想和叙述事实的词汇的丰富,在相当程度上,它表明了一种思维方式的转换,展示了社会思想领域的开放与变革。

2.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对于经济学家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历史之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性。为此,他们需要熟记熊彼特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⒅经济学家要学会从历史学家那里听故事,学会将理论(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精美、复杂),拿到历史的实验室中去检验并修正。与历史不相关的经济学理论,虽然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但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力似乎令人怀疑。新古典经济学家给转型国家所开出的药方,迄今为止,尚未显示出好的疗效,原因当在于他们忽视了每个国家制度变迁的能力是其各自历史的函数,每个国家独特的历史使它们不可能按照某种统一的规律来发展,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生搬硬套他国经验在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经济学只有同历史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其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和洞察能力。其次,经济学家要学会对自己所依赖的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当前经济学研究中实证主义的盛行,引发出一种“实证迷信”⒆。统计和计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出现了大量“为形式化而形式化”、“为计量而计量”的毫无经济思想内容的作品,这使得经济学研究日益沦为经济学家的“自助游戏”而丧失了历史情感和人文关怀。在新经济史学研究中,这种现象也不能避免。早在二十年前,r.m.索洛曾很中肯地批评道,计量经济史学家们耽于建立和测试模型,相信从方程式的推演中可以获得一切问题的答案,而不会像真正的史学家一样去追问世界是怎样变成这样的,计量经济史讲究回归和整合,最终“以时间序列代替了历史思考”,却“不能从社会制度、文化习俗和人们心态上给经济学提供更广阔的视野”⒇。为避免这一缺陷,经济学家必须从自我陶醉的“自助游戏”中解脱出来,向史学家学习,从历史描述和社会纪事中吸收灵感,否则计量工具就会嬗变成历史研究的“刑具”,束缚住经济学家对历史的内在逻辑的探究。经济学家最终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大量富有研究意义的历史现象因为无法量化而不能进入研究视野,而另外的一些现象量化分析十分方便,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却意义不大。对历史描述方法的重视,也许是经济学家摆脱这种尴尬境地的一种好的选择。

注释:

①conrad alfred, and john meryer,1958, the economics of slavery in the antebellum south,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66: pp.95—1301.

②fogel, r. w., and s. engerman,1974, time on the cross: the economics of american negro slavery. new york: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north, douglass c.1968, sources of pro- ductivity change in ocean shipping 1600—1850, journal of eco- nomic political economy, vol.76, pp.953—970.

③north,douglass c.1981,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 nomic histor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 north,douglass c. and robert p. thomas,1973, 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 a new economic histo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uk.

ge uk.

④grief, avner,1994, cultural beliefs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society: a historical and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collec- tivist and individualist societies,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 my, vol.102, no.5 (october): pp.912—950.

⑤黄少安:《制度经济学中六个基本理论问题新解》,载《学术月刊》,2007(1)。

⑥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⑦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⑧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⑨希克斯:《经济史理论》,第5页。

⑩⑾哈耶克:《社会科学的事实》,载《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106、10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⑿michel zouboulakis,2005,on the evolutionary character of noah’s idea of institutional change,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vol l,issue02,dec,pp.139—153.译文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第十三辑,译者为李游游、王芳芳。

⒀⒁michel zouboulakis,同注释⑤。

⒂parker,william,1971,from old to new to old in eco- nomic history,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31(1):pp.3—141.

⒃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载《经济研究》,1995(4)。

⒄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⒅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