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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开发与综合统筹相结合。对于开发西部的战略安排,目前专家学者见仁见智,但一般都主张将重点放在江河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方面。应该说,这些主张都有一定的道理,也是开发西部必须重点考虑的。但持这些观点的学者也只是站在各自的角度分析问题,缺乏统筹性。笔者认为,开发西部应进行系统规划。
首先,在时间安排上应分阶段进行。自80年代初开始,在特区理论和“梯级理论”两个重要理论的支持下,我们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开发了东部。由于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伴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全球经济的复苏及较长时期的繁荣,东部地区的经济从开发到成熟只用了二十年时间。相比而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落后,自然条件严酷,因而开发所需时间可能不会短于东部地区,也就是说不会短于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对于这二十年时间的安排,我们考虑至少应该用大约五年左右的时间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交通、通讯、生态以及环保等建设;接着再用大约五年左右的时间进行资源开发,主要是资源本身的开发,同时做好生态与环保工作;然后用五年到十年的时间发展西部地区的加工工业,这种加工工业必须以西部的资源为依托,以提高产业关联度为基础。当然,这三个阶段开发的内容虽然各有重点,但也不能截然分开。
其次,西部开发必须走综合规划、综合开发之路。在中央提出开发西部的战略构想后,西部各省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列出了诸多开发项目。但冷静观察就会发现,在热情的背后却缺乏一个开发的整体构想和综合规划。而这正是目前西部开发中最需要的。之所以如此考虑,理由在于,一是考虑到该地区发展的可持续性。在人们的意识中,西部地区蕴藏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原材料,开发西部就是将这些能源、原材料开发出来,源源不断地输向中东部地区。如果按这种认识和思路开发西部,一旦将来西部地区的资源枯竭,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将面临无法估计的困难。前苏联巴库石油城的盛衰过程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二是考虑到战略大循环因素。从战略循环讲,将来东部地区应该、也必定率先溶入国际大循环,即走两头在外的路(这一迹象已现端倪),至少部分依赖于外部,而广大的西部地区则更容易走一头在外之路。这样,西部地区就不能只作为中东部地区的能源、原材料基地而开发,必须从长远着想,做好开发前的综合发展规划,走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2、区域开发与整体带动相结合。对于开发西部的主张,许多人认为不过是开发完东部后的又一区域开发战略,其最大的受益者是西部诸省区,所以,他们对西部开发不报什么热情。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纵观二十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经济增长主要经历了两个大的周期,第一个周期的复苏期开始于1982年,第二个周期的复苏期开始于1991年,每个周期大约10年左右时间。如果纯粹从时间轮回过程分析这种周期,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的周期波动大约十年左右时间为一个周期。按这种时间周期分析,我国宏观经济在经过90年代末的几年衰退后,应该在2001—2003年出现一个新的复苏,开始一个新的周期。进一步讲,以往两个复苏,都与当时国家宏观经济战略中的两次大规模开发有直接关系。众所周知,80年代初我国实施了以开发深圳为龙头的特区开发计划,这是整个80年代经济增长的基础;90年代初国家又实施了海南开发(后来搁浅)与上海浦东开发计划,这次开发(尤其是上海开发)成了整个90年代全国经济繁荣的基点。因此,在宏观经济增长中除了常规增长的部分外,国家实施地区开发则是宏观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初始推动力。
不过,前两次开发说到底还只是一种“点”式开发,形成的也不过是一种增长点。与此不同,西部开发涉及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以及新疆等省(区),形成了一条面对中东部地区的弧线或称为弓型线,该线极易辐射成面,从而成为面的开发。同时西部开发在难度、辐射面、投资量、纵深度等方面都远非东部开发所能比,国家在过去20年中一直未走这步棋,其原因也正在于此。所以它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在时间上和力度上均会大于以往两次。从这个意义上讲,西部开发不但是西部地区的事,更是全国的事。退而言之,根据“短边理论”,尽管短边所占比重小,但它会影响整体达到最高水平。西部地区占国土面积广,人口虽然相对较少,但贫困人口占比高,如果现在不开发西部地区,使西部地区经济有一个迅速发展并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赶上东部地区,那么要在21世纪实现全国宏观战略目标,不但可能性不大,而且还会因为地区差异过大而导致整个西部地区的不稳定,以致使全国稳定的政治环境遭到破坏,全国的经济发展也将受到干扰,甚至完全破坏。从这层意义上说,西部开发也不仅是西部地区自身的事,而且是全国的事。
3、政府干预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纵观国内外对相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史,其形式和措施各有不同。美国开发西部时,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政策。投资者在西部每开垦一英亩土地,政府只收取1.25美元的象征性费用,然后承认开垦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在这种开发模式下,开发缺乏规划性和整体性,投资者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土地进行了掠夺式开发,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1、重点开发与综合统筹相结合。对于开发西部的战略安排,目前专家学者见仁见智,但一般都主张将重点放在江河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方面。应该说,这些主张都有一定的道理,也是开发西部必须重点考虑的。但持这些观点的学者也只是站在各自的角度分析问题,缺乏统筹性。笔者认为,开发西部应进行系统规划。
首先,在时间安排上应分阶段进行。自80年代初开始,在特区理论和“梯级理论”两个重要理论的支持下,我们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开发了东部。由于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伴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全球经济的复苏及较长时期的繁荣,东部地区的经济从开发到成熟只用了二十年时间。相比而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落后,自然条件严酷,因而开发所需时间可能不会短于东部地区,也就是说不会短于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对于这二十年时间的安排,我们考虑至少应该用大约五年左右的时间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交通、通讯、生态以及环保等建设;接着再用大约五年左右的时间进行资源开发,主要是资源本身的开发,同时做好生态与环保工作;然后用五年到十年的时间发展西部地区的加工工业,这种加工工业必须以西部的资源为依托,以提高产业关联度为基础。当然,这三个阶段开发的内容虽然各有重点,但也不能截然分开。
其次,西部开发必须走综合规划、综合开发之路。在中央提出开发西部的战略构想后,西部各省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列出了诸多开发项目。但冷静观察就会发现,在热情的背后却缺乏一个开发的整体构想和综合规划。而这正是目前西部开发中最需要的。之所以如此考虑,理由在于,一是考虑到该地区发展的可持续性。在人们的意识中,西部地区蕴藏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原材料,开发西部就是将这些能源、原材料开发出来,源源不断地输向中东部地区。如果按这种认识和思路开发西部,一旦将来西部地区的资源枯竭,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将面临无法估计的困难。前苏联巴库石油城的盛衰过程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二是考虑到战略大循环因素。从战略循环讲,将来东部地区应该、也必定率先溶入国际大循环,即走两头在外的路(这一迹象已现端倪),至少部分依赖于外部,而广大的西部地区则更容易走一头在外之路。这样,西部地区就不能只作为中东部地区的能源、原材料基地而开发,必须从长远着想,做好开发前的综合发展规划,走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2、区域开发与整体带动相结合。对于开发西部的主张,许多人认为不过是开发完东部后的又一区域开发战略,其最大的受益者是西部诸省区,所以,他们对西部开发不报什么热情。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纵观二十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经济增长主要经历了两个大的周期,第一个周期的复苏期开始于1982年,第二个周期的复苏期开始于1991年,每个周期大约10年左右时间。如果纯粹从时间轮回过程分析这种周期,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的周期波动大约十年左右时间为一个周期。按这种时间周期分析,我国宏观经济在经过90年代末的几年衰退后,应该在2001—2003年出现一个新的复苏,开始一个新的周期。进一步讲,以往两个复苏,都与当时国家宏观经济战略中的两次大规模开发有直接关系。众所周知,80年代初我国实施了以开发深圳为龙头的特区开发计划,这是整个80年代经济增长的基础;90年代初国家又实施了海南开发(后来搁浅)与上海浦东开发计划,这次开发(尤其是上海开发)成了整个90年代全国经济繁荣的基点。因此,在宏观经济增长中除了常规增长的部分外,国家实施地区开发则是宏观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初始推动力。
不过,前两次开发说到底还只是一种“点”式开发,形成的也不过是一种增长点。与此不同,西部开发涉及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以及新疆等省(区),形成了一条面对中东部地区的弧线或称为弓型线,该线极易辐射成面,从而成为面的开发。同时西部开发在难度、辐射面、投资量、纵深度等方面都远非东部开发所能比,国家在过去20年中一直未走这步棋,其原因也正在于此。所以它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在时间上和力度上均会大于以往两次。从这个意义上讲,西部开发不但是西部地区的事,更是全国的事。退而言之,根据“短边理论”,尽管短边所占比重小,但它会影响整体达到最高水平。西部地区占国土面积广,人口虽然相对较少,但贫困人口占比高,如果现在不开发西部地区,使西部地区经济有一个迅速发展并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赶上东部地区,那么要在21世纪实现全国宏观战略目标,不但可能性不大,而且还会因为地区差异过大而导致整个西部地区的不稳定,以致使全国稳定的政治环境遭到破坏,全国的经济发展也将受到干扰,甚至完全破坏。从这层意义上说,西部开发也不仅是西部地区自身的事,而且是全国的事。
3、政府干预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纵观国内外对相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史,其形式和措施各有不同。美国开发西部时,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政策。投资者在西部每开垦一英亩土地,政府只收取1.25美元的象征性费用,然后承认开垦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在这种开发模式下,开发缺乏规划性和整体性,投资者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土地进行了掠夺式开发,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五”时期,我国主要从军事战略利益出发,也对西部地区进行了开发。但这种开发是在中央计划经济模式下进行的,在开发中,一方面是中央加大直接投资,另一方面则由中央号召各地无偿提供人财物。中央加大对该地区的投资,应该说是符合投资规划要求的;而各地在西部所进行的所谓投资,却是靠行政命令进行的,甚至违背了投资者的意愿。因而,尽管这一时期的投资对我国西部地区近半个世纪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也不能说这是一种成功的运作方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投资运作方式必然走向失败。另一方面,在这次开发中,中央政府采取了“钳入式”投资模式,所形成的项目缺乏与当地经济的产业联系,形成了“飞地”经济,导致广大的西部地区长期难以统一的“二元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以后的90年代初,我国对海南省也进行了开发,虽然当时我们已有了开发深圳的经验,但还是采取了一种近乎自由化的开发模式,一哄而上,没有体现出海南特色,却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类似美国西部开发时的混乱。
今天重开开发西部之战,我们已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也积累了一定的管理市场的经验,因此,不能再采取前面几种模式,而应该体现新体制下市场机制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现市场经济,是政府干预下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机制,既不完全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也不是中央行政命令型的计划经济。在西部开发中所谓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既要运用市场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又不能放弃政府对开发的规划和干预。具体来讲,首先,如前文所述,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必须对整个开发进行总体规划,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抛开可持续发展谈开发西部;其次,除了政府的财政投资外,其他投资基本上都应实行有偿投资,要尊重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再次,中央政府对西部的投资应结合西部地区产业特征,并加强新投资与原有基础之间的产业联系,对民间投资进行产业规划指导,甚至在必要时对部分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投资坚决采取拒入的强硬态度。
二、开发西部应有的金融支持
现代金融业对国民经济的功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调控国民经济的运行,其二是具体从事商业性金融活动从而支持微观经济。在开发西部过程中,金融业必须在遵循开发西部战略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独有的功用,支持西部开发。
1、策划扩张战略。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近来有三件事一直是人们议论的话题,即国企改革、“入世”及西部开发。由于这三件事的提出有先有后,专家学者也分别对其发表了各自看法,但这些观点和看法基本上都是将这三个问题割裂开来进行了研究。事实上,在未来的几年中,这三个问题将同时影响我们的经济生活。所以,我们的研究必须综合考虑这三个因素。
前文指出,西部开发必须坚持市场化开发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原则,那么,除了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之一外,其他各种投资者如企业也应是开发西部的主体。显然,从企业这个主体讲,仅仅依靠西部地区的企业开发西部,实践已经证明是不现实的;东部地区的大企业在西部进行投资,尽管资金实力强于西部地区的企业,但也可能仍然是零星的。开发西部,需要众多的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配合以各种中小规模的企业进行,这就要求有大型的企业集团。但在现有企业体制下,企业仅仅依靠内部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将“雪球”滚大,实现资本的低成本扩张。因此,不论是在进入开发西部行列之前还是在开发过程中,许多企业都面临着既要进行自身规模的扩张,又面临着完成传统企业体制改造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投资银行这个重要的企业购并策划者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金融机构。为此,投资银行应为企业提供扩张资本的各种可选预案,并为企业购并牵线搭桥,不论这些企业是同一地区的还是跨地区的。
2、参与融资设计。投资银行不仅可为企业购并提供预案,还能根据不同企业在不同条件下的融资要求设计相应的融资方案。对于同商业银行有较好关系,资产负债率较低的企业,可以设计向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对于资产负债率较高,不宜于再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企业,可以设计直接融资,其中只想在中短期内解决资金困难的企业,可以设计运用债券融资;对于既想融资,又想进行机制改造的企业,可以设计运用股票筹资;对于一个具体的投资项目,既可以设计项目融资,走多样化融资道路,也可以设计项目投资基金,走较单纯的融资道路。目前西部地区企业在融资中,重间接融资轻直接融资,重股票融资轻债券融资。有的企业甚至不分析不同融资形式对企业的不同影响,只要能得到资金就挖空心思地搞所谓融资,结果不但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程度。投资银行应根据西部企业的实际,主动向企业宣传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使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融资形式,以便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益。
3、提供融资便利。微观金融部门是具体融通资金的机构,它可以从资金上为西部开发提供实实在在的融资便利。一是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国家证监委应在西部地区企业股票上市、债券发行以及投资基金尤其是产业投资基金审批中对西部给予倾斜,使西部地区的企业减轻债务负担,增加积累,蓄积能量,转换机制。二是参与项目融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原则,西部开发不能以牺牲商业银行的利益为代价,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不参与这种开发。商业银行可以向开发项目进行融资,从中实现商业利益。三是组织银团贷款。进入新世纪,金融业比较突出的变化中,利率自由化和风险加剧将是重要的两个变化。在这两个变化中,如果各商业银行打利率战,那么不会有任何一个赢家;同时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贷款筹码押在个别项目上的做法也只能进一步加剧风险程度。于是,银团贷款就成了比较理想的选择。
4、投入政策资本。没有一定的金融政策投入,金融业对西部开发的支持就不是全面的。一是对西部地区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有许多人笼统地主张在我国分地区实行存款准备金率的制度,理由是美国就成功地实行了这种政策。其实,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面,如果简单地将这一政策移植到我国,可能并不会有美国那样的效果。1999年实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之前,美国商业银行实行单元制制度,规定各商业银行不能跨州经营。在这种体制下,各商业银行通过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而得到的实惠必然留在当地。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主要是总分行制,如果简单地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商业银行在不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从央行得到的那部分额外资金,会被其总行统筹平调到经济发达地区。这样,特殊政策的作用必然得不到体现。但是,只要中央银行根据各商业银行西部地区分行整个信贷资金中投在当地的贷款所占比重,确定其享受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比例,那么,西部地区就能真正得到这种政策实惠。二是对西部大型投资项目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利率自由化后央行对商业银行利率的调节功能主要通过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体现出来。运用利率政策支持西部开发,就要在现行条件下降低央行给西部地区商业银行的再贷款率和再贴现率,增加商业银行的可?米式?或者通过财政对利率的补贴降低资金成本。三是信贷政策支持。国家应规划出开发西部的专项贷款,支持西部大型项目开发。当年在开发特区时,国家曾专门规划出一块资金,作为专项资金支持特区,现在应该将这一政策移植过来支持西部。
5、深化服务支持。除了投融资支持外,金融部门还应该为西部开发提供其它一系列服务支持。一是快速便捷的结算。随着西部开发步伐的加快,往来于西部地区的资金量将会增加,结算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但影响着金融部门的形象,而且直接关系着客户的资金周转速度和效益,所以各商业银行要加强结算服务,减少压票压汇;中央银行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结算纪律的检查,严肃查处故意压票压汇行为。二是资信调查。开发西部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参与西部开发的投资者将不只来自西部地区,还可能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果要求引资方逐一调查投资方的资信和实力,既不可能也不经济。分支机构多和联系面广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特点,这种特点决定了金融机构可以接受客户委托,通过其分支机构和联系机构调查有关投资者的资信和实力,使委托人免受不应有的损失。三是提供各种表外业务服务,如备用信用证、贷款承诺以及外汇及投资物资的期货与期权交易指导。四是保险服务。目前开发西部还有两个因素可能还在困扰着投资者,从主观上讲,投资者对风险预期不准,怕所投资金到期无法收回;从客观上讲,开发性投资属于中长期投资,预期与实际确有不一致的可能,投资者担心一旦投资项目失败,则会血本无归。为了使投资者尽可能减少损失,保险部门应在巩固传统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开发新保险品种,尤其是要开发一些适宜于西部特色的险种。对于大型和超大型项目,可以由多家保险公司联保;由独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可以向实力雄厚的其他公司分保和再保险。五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业还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有关财经信息、经济金融变化趋势预测等服务。
三、实现西部开发金融支持对金融业本身的要求
以上金融支持,有些是金融部门在现有条件下就能提供的,而另一些则必须在多方面改革和努力后才能实现的。因而,金融业自身的素质提高也迫在眉睫。
1、培养发掘高素质金融人才。由于金融业本身发展不均衡,西部地区金融人才在绝对数和相对数上都显得偏少,尤其是具有创新能力和掌握现代金融知识和技术的人才。为此,西部地区金融部门主要领导首先要解放思想,大胆选用现有人才,调动人才积极性,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次,抓紧培养和培训人才,对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人才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再次,每年从专业院校毕业生中择优选用一部分人才,充实目前的队伍。最后,必须将人才的选用以一定的制度进行规范,使真正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关键字】西部县域金融;金融制度创新与发展;西部经济与增长
一、引言
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这是新制度经济学(NewlnstitutionEconomics)的一个基本问题,也被我国的改革实践所证实,“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的论断就较好地解读了制度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JognN.Drobak,JognV.C.Nye,2003)。因为,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一直被人们用来使其相互交往具有稳定性,并且提供特定的激励框架。对于金融制度的解释,国内学者撰文定义的较多,但从纯粹制度学的角度考察,金融制度实际上是有关金融交易、组织安排、监督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在社会上通行或被社会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规等构成的规则集合,其实质是为调节人际关系并总在金融领域存在的行为规则,金融制度创新或变迁的激励来源于风险的规避和利润的追求。研究表明,金融制度既可以成为经济进步的工具,也可以成为经济停滞或衰退的工具。进一步说,金融制度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能成为促进经济进步有力而有效的工具(范恒森,2000)。仔细审视我国的改革,应该说,我国以渐进式推进为基调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各项改革推进到今天已进入攻坚阶段,正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从金融实践看,我国的改革之所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十分困难,有些经济学者认为金融体制或金融制度问题是其“瓶颈”,也是其“突破口”。所谓“瓶颈”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是指目前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经走到了尽头,或者说制度变迁已经出现了边际效率为零的状况(陈宗胜,2000),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特别是西部县域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为此,本文选取四川省达州市所辖的A县、B县和C县3个县为一组样本个案,对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以试图通过本案例的研究,探索中国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最优路径。
二、一般描述:基于制度变迁的实证考察
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经济史学家诺斯(DouglassC.North)指出,由于技术进步和人口的增长,会使一个经济中某些原来有效的制度安排变成不是最有效的,新的制度安排就可能被创造出来以取代旧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变迁是由于新的、有利的经济机会而产生的。调研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10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渐次深入,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变迁轨迹。
(一)从金融趋同到市场退出:改进的资源配置
样本表明,西部县域金融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逐渐改进低资源配置效率的过程,反映在金融趋同向市场退出的变化进程之中。
1.金融趋同:资源的浪费。一般地,金融的聚集程度应与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金融资源的空间流转水平相匹配(Florence,1948)。调研发现,西部县域金融组织种类和金融产品的趋同性特征十分明显,导致了县域金融在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多元化、差异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增大了同一社区金融同业竞争的压力、进而形成了事实上的资源浪费。一是金融组织在空间分布上十分均衡。除1个样本县将城市信用社归并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外,其余样本县都设置了人行、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9类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种类的设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发达程度无关,呈“互挤型”的区域金融聚集状态,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金融产品在纵向服务中基本同质。县域银行业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主营业务和中间业务两大类,金融产品同质性较强。在县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经营的业务差异不大,在县以下的农村,农行营业所、乡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都主要经营存款业务。
2.市场退出:资源的改进。近年来西部地区的部分县正在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策略,这种退出,一定意义上说是金融资源配置的改进,但同时又造成了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削弱。一方面,在保持金融组织种类不变情况下的网点撤退。1997年至2002年样本县6年时间分别撤销159个、降格133个基层营业网点,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特别是2001年农村撤销或降格的网点数最多,达142个,占撤销或降格总数的48.6%。一方面,在加大资金组织力度情况下的资金运用权限的上收。主要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的贷款权限较以前大大减小,只能发放小额质押贷款和部分足值资产的抵押贷款,其余新的贷款发放或者建立新的信贷关系均须逐笔、逐项上报各自的市级分行,甚至省级分行。
(二)从金融剩余到金融流失:区域的经济视角
1.金融剩余的产生。样本显示,西部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为主要形式产生和聚集了大量的金融剩余,集中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层面,农户储蓄剩余。1993年到2002年样本县农户储蓄存款余额每年以10%~30%的速度高速增长,而同期农户贷款余额占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之比从1993年末的77.5%下降到了2002年末的50.6%,特别是2001年末这一比例降低到了26.33%。可见,农户在为金融机构提供储蓄的同时得到的贷款支持呈逐年下降趋势,由此形成农户储蓄剩余。需要说明的是农户储蓄存款的20%~40%是农户用自己的劳动通过在区域内或区域外务工的方式形成的。同时,小额农贷需求与县域经济发达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即源于小额农贷额度设计不合理而出现了小额农贷需求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样本县受到了限制,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剩余的积累。第二层面,银行存差剩余。近几年样本县银行存贷差呈迅速扩张的趋势,特别是1998年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表现得更为明显。2002年末样本县银行存贷款差额达33.77亿元,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的1/3强,即使剔除缴存存款准备金、邮政储蓄、贷款核销等因素后,仍有17.57亿元的可贷资金,分别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的19.47%和31.17%,于是在农户储蓄剩余基础上最终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剩余。
2.金融流失的渠道。从样本调研看,西部县域地区大量的金融剩余主要通过三条渠道源源不断地流到了县域外。一是邮政储蓄。样本县邮政储蓄余额从1993年的7741万元逐年发展到2002年末的89485万元,增加了近11倍,年均增速达20%以上,邮政储蓄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之比在6%~12%之间,邮政储蓄年净增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净增额之比9年时间有7年都在9.5%~23%之间。二是资金上存。样本县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和农村信用社将县域内组织的大部分资金上存到了各自的上级行社。2002年样本县上存资金净增额达46130万元,分别占当年存款净增额和贷款净增额的68.25%和73.7%。三是异地拆贷。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A县和B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异地贷款、拆借的方式违规将县域内组织的部分资金投向了区域外,而且金额较大,从1997年的28848万元逐渐剧增到了2002年的51081万元。这两个样本县的外拆、外贷资金余额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一直保持在11%~14%之间。
(三)从资产恶化到经营亏损:低效的营运结果
西部落后地区县域金融机构经营效果一直不理想,资产质量差,经营亏损金额较大,成为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变迁的显著特色。
■(此处有公式或插图)
1.巨额的不良贷款。2002年末样本县的不良贷款余额近30亿元,是当年存款余额的1/3和贷款余额的1/2强。最近10年,1995年以前不良贷款占比相对较低,此后基本上都在50%左右,经济条件越差的样本C县不良贷款占比越高,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0%以上(见上图)。
2.较差的经营效益。与巨额的不良贷款相对应的是较差的经营效益,除A县在1993年和2002年获得了很少的盈利外,样本县多数年份是亏损,亏损金额从1994年的2492万元逐渐剧增到1998年的17635万元,随后有所好转,但1999年~2001年亏损金额仍在1.1~1.3亿元之间。
(四)从正规金融制度到非正规金融制度:制度的供给缺口
1.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足。理论上讲,市场上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可以达到一般均衡,人们对现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就能够接受并愿意保持下去。在我国县域金融制度的发展初期,国家运用行政手段,通过正规金融制度的设计较好地实现了一般均衡。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转轨,初始均衡状态被打破,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对金融制度需求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现有正规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体现为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从区域内集中的资金不能较好地满足区域内巨大的资金需求。
2.非正规金融制度的补充供给。面对县域正规金融制度的供给缺口,民间借贷这种非正式金融活动在县域内自发地活跃了起来,而且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和较强的信用约束,违约案件十分少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域资金供求矛盾。从对657户城乡居民户的样本分析可以看出,35.15%的农户和58.41%的县城居民有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形式主要以向同一社区的私人借贷为主,用于临时性的经营生产和生活资金周转。在有民间借贷行为的调查对象中有43.97%的没有利息,有利息的,年利率一般在10%~30%以内,为正规金融组织的2~6倍。从借贷规模看,县城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10000元以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5000元以上,而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民间借贷活动越频繁。
三、逻辑命题:来自变量禀赋的合理推演
制度是一个涵盖很广的范畴,不仅包括体制、政策和法规,而且还包括道德、伦理、观念和习惯等。因此,影响制度变迁的变量很多,既有东中西部共同的特性,也有西部地区特有的自身特性。本文主要从影响制度变量的自身禀赋特质出发,对西部县域制度的变迁演进做一个符合逻辑的推理,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共同的因素进行深层次分析论证。
(一)区位禀赋劣势——金融的约束
1.经济落后:区位的约束。样本显示,作为地处西部的县域地区,不具有东部沿海县域地区的诸如口岸、平原等先天的区位优势,以山地与丘陵地形、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传统农业占据主体等为主要特征的区位劣势,导致了区位经济长期滞后于东部发展。2002年,人均GDP西部地区仅为5382元,而中部、东部地区分别为6973元、13328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3倍和2.48倍;人均地方财政收入西部地区为597元,与中部差不多,但东部为3011元,东部是西部的5.0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西部为1776元,而中部、东部分别为2279元、3885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28倍和2.19倍(见下表)。落后的经济条件不可能孵化出发达的金融。
2002年东中西部部分经济发展指标比较
单位:亿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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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西部│中部│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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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总值(GDP)│15715.35│31377.96│703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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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产业│19.18%│16.44%│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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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产业│42.44%│46.4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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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38.38%│37.16%│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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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GDP│5382│6973│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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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地方财政收入│597│59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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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1776│2279│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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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东中西部数据根据200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2年数据整理(没有统计数据),样本县数据根据各县统计局数据整理。②东中西部按传统划分方法,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省区市;中部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9省区;西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市。
2.环境欠佳:观念的约束。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县域经济相伴而生的是思想观念落后所造成的投融资环境较差,限制了西部县域金融资源向本地内源化投资的有效转化。一是信用环境亟待改善。西部部分地区信用文化缺失,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较严重。2002年末样本县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余额高达17492万元(占同期贷款余额的3.1%)、利息10292万元,逃废债企业户数多达120户,其中91户、占75.83%的企业是以乡镇企业为主的非国有企业。二是金融案件执结率较低。1993年到2002年样本县金融胜诉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2166.8万元,其中得以最终执行的涉案金额仅为9341.5万元,占胜诉案件涉案金额的42.14%,而同期样本县共支付诉讼费用469.6万元,占胜诉案件执行金额的5.03%。三是中介部门收费偏高。客户到银行贷款,按规定要到工商、房管、国土等中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程序繁琐,重复评估,收费偏高。据调查,在样本县以125万元的足值资产按80%抵押银行贷款100万元计算,需要客户支付13927.25元的各种行政规费(不含保险费用),正常合理的贷款需求受到影响。
(二)共同变量异化——西部的分析
从更宏观的角度分析,无论是东部、中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制度变迁之初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因素,如金融改革与实践都是在国家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下进行的,所有金融机构都是国家所有的。但由于东、中、西部地区自身禀赋特质的不同,从而造成了制度变迁结果的大相径庭。
1.相同改革路径:不同变迁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在县级农村经济金融领域,经历了两种不同的改革模式。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农村经济制度的诱致性改革模式,农村先后进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与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两次制度性变革;一种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改革模式。农村信用社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开始,先后经历了1乡1社、的一个部门、隶属于农行的基层网点、中央银行直接领导管理的农村乡镇“储蓄信贷机构”。农村经济领域的两种改革模式的不同步,必然演绎出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不相协调性。面对这同一初始状态,东部地区凭借其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优惠的政策支持,按市场效益和效率原则吸收了大量来自西部的金融资源,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逐渐抵消了初始状态的不相协调性。而作为西部地区,自身禀赋明显处于劣势,在经济不发达中的金融成长受到限制,源于农村的金融剩余流出县域外成为必然,金融资源在县域内难以自动地实现合理配置。
2.相同初始产权:不同分化结果。从更深层次看,只有从金融产权形式的效用函数出发,才能深刻而准确地理解我国金融制度的变迁过程(1997,张杰)。由于我国金融产权初始状态是公有金融产权形式,国家以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对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合乎逻辑地呈现出一种“刚性依赖”。这种依赖性,集中通过国有企业在国有银行贷款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体现出来,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和经营亏损。由于东部县域经济发展很快,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产权体制的变迁既迅速又到位,部分地抵消了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不良贷款和经营亏损。而西部县域地区,由于自身禀赋劣势而造成的经济不发达,民营经济发育迟缓,国有企业产权分化进程较慢,必然地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金额大、占比高、经营亏损多、时间长等问题。调研表明,最近10年样本县尽管经过了资产剥离、核呆等行政手段,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贷款余额占样本县贷款总余额的比例一直在40%~80%之间,而国有企业50%以上的贷款演变成了不良贷款。
四、行为集合:立足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
任何一项制度安排与制度选择都不是随意决定的,而是根据成本费用与收益分析权衡决策的,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会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DouglassC.North,1994)。如前所述,现有的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并不是最有效率的,因此,在西部既定条件下如何设计好一个最优的县域金融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我国西部县域经济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
(一)制度安排平台:经济的内涵增长
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状况具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县域经济获得持续快速发展是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起点和终点,县域金融制度的设计必须以此为平台,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根据全要素经济增长模型,经济增长的关键在要素的增加和收益率的提高。因此,西部县域地区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增加或引入的要素特别是可变要素在西部收益率较以前、甚至较东部有所提高,通过要素量与质的变化,尽可能挖掘西部潜力,促进西部经济的内涵增长,加快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一是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形成西部经济发展较强的初始推动力;二是地方政府要加快机构的改革,实行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促进民间资本向投资的转化;三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提高企业素质,规范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促其逐步发展壮大;四是夯实信用基础,优化投融资环境,注重西部信用体系的建设;五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农业这个弱质产业进行扶持,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培育农村金融的持续增长源泉。
(二)制度安排思路: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金融制度的安排与设计的思路上,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实用性。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思路可设定为:在鼓励合作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基于市场原则发展的同时,加大对西部县域政策性金融的优惠扶持力度,限制金融资源外流,强化区域金融服务功能,实现西部县域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这种制度安排主要基于三点:一是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国家政策倾斜。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对西部倾斜的金融政策最容易通过政策性金融来实现,西部经济制度与金融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也需要国家从宏观上进行倾斜支持,西部县域经济跨越式、追赶型发展客观上更需要国家在调度资源包括金融资源上给予倾斜。二是商业性金融不是支农扶弱的效用函数,而政策性金融是“三农”的必须。商业性金融具有一般意义上工商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共同特征,寄希望于商业性金融对支农有多大贡献并不现实,近年来商业银行积极收缩农村阵地,就是其商业化改革而形成的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真实体现。即使是在发达的国家,如法国,一般商业银行同样也不愿意进入农村地区和农业信贷市场。从国际经验看,当经济处于发展阶段而非发达阶段时,不是依赖商业性金融,而是大大强化了政策性金融功能。美国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效利用农业政策性金融杠杆,使美国始终保持其先进农业大国的国际地位。日本以“制度贷款”的方式,通过政策性金融对农业进行了大力扶持。三是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面临非正式制度障碍。合作金融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农户是否客观地存在“合作共济”的基础——“乡绅”参与和诚实参与,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农户要具有自发的“集体理性”前提,合作金融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进一步看,合作金融的终极目标是利用团队合作的方式,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即所谓的“农村信用社没有自己独立的效用函数,而是各成员效用函数的累加”,正是合作精神的体现(王自力,2002)。事实上,基于农户的自身素质较低、小农经济的传统文化影响较大和传统型农业占据县域经济主体地位的现实状况,合作金融在调查的样本县缺少真实存在的客观基础,这也是我国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最大的非正式制度障碍。样本县95%的农户从没有参加、也不想参加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代表大会。
(三)制度安排路径:金融的机制再造
1.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强化:由单一转向综合。政策性金融具有填补资本市场空缺、对公共产品的倡导性和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特殊职能。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三农”对于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生产力低下,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在国外农产品输入冲击下更加脆弱,所以强化支持“三农”的政策性金融十分必要。因此,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对在样本县仅仅收购稻谷一种粮食的农发行的职能作用必须给予重新定位与调整,把农发行办成综合性的执行政府意图的支农金融机构,集中支持国家粮棉等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扶贫开发和发展中间业务等方面,把原来由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的支持西部农村发展的职能承担过来,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强力拉动民间资本、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及其他金融形式逐步从事符合政府意图的贷款和投资。
2.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源重组:由撤退转向整合。强制性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降低资金上存比率,限制县域资金通过上存渠道流出县域外。在机构的撤退上,可规定一个存贷比例,对当地贷款发放能够达到这个比例的,可保留此机构继续为当地服务;在当地贷款达不到这个比例的,可迫其退出县域经济领域,让出存款市场,限制本地资源外地化。适当考虑对支持西部县域经济的商业银行进行减免税收及相关费用,让商业银行有利可图,自觉地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西部农村县域。
3.西部农村合作金融的定位:由模糊转向确定。弱质产业融资与政策性金融支持是一对共生体,特别是在农业方面,因为农户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始终是国家政策的内在需要,也是农户获取生存的需要,二者的一致性导致了农村金融天然具有政策性金融的特质。因此,如何定位农村信用社非常关键。一是在职责定位上,农村信用社一定要立足于农村地区,认真履行为“三农”服务的职责,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二是在功能设定上,可考虑既有政策性业务功能,又有商业性业务功能,在寻求满足“三农”发展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上有所发展。国家对政策性业务可适当给予财政补贴,这也是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农业的基本做法;同时通过业务范围的界定,适当发展商业性业务,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性业务的盈利机制来弥补政策性业务的亏损。三是在资金运用上,通过制定严格的管制政策,坚决限制本地资金外地化,引导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必须用于支持和发展“三农”。
4.邮政储蓄机构的机制建设:由“吸血”转向“输血”。邮政储蓄的“吸血”功能主要体现在吸收的存款上存人民银行成为基础货币,而未能及时有效地投入到当地,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向农村返还邮政储蓄资金的“输血”机制。一是鼓励邮政储蓄自主运用资金,购买国债,或者是购买政策性金融券,特别是可以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债券,把农村资金运用到农业、农村。二是通过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返还,但要严格操作。三是建立县域金融机构与邮政储蓄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但要注意长期资金定向关系的借贷风险问题。四是时机成熟的时候,可将现有的邮政储蓄机构改建成邮政储蓄银行,定位于为县域经济服务,自主灵活运用资金。
主要参考文献:
[1]JognN.Drobak、JognV.C.Nye,张宇燕等译.新经济制度前沿[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范恒森.金融制度学探索[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陈宗胜.发展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4]张杰.重新认识中国的国有金融体制及其变迁过程[J].金融体制改革,1997(12).
目前人们对西部大开放金融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的作用程度认识;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倾斜问题;西部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直接融资政策以及外资政策等方面。
(一)金融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的作用程度认识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推动。问题是金融究竟能起多大作用?人们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金融支持处于主导性地位
马润平等人认为,“西部大开发是一项长期、复杂、巨大的系统工程,须有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系统。在该体系中,金融支持处于主导性地位。”他们的理由是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可以拓宽西部开发资金供给的渠道,可以优化资金投向和经济结构调整等等。
2、金融支持不起主导作用
戴小平认为,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的主导作用这种提法是过分夸大金融作用,也忽视了金融的特性。在他看来,金融业在西部大开发中确实能起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原因是在西部大开发前期,由于投融资项目的长期性、非盈利性,商业性金融和外资大举投资内在动力不足,应以财政投资和政策性金融为主导;而在中后期西部投资环境改善后,商业性金融和外资才会发挥其资金融通的主导作用。除外,支持这种观点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兰州市中心支行有关课题组的一份研究报告。他们认为在肯定金融业支持西部开发作用的同时不能夸大了金融业的作用,原因是金融作用的发挥要与金融领域内外环境紧密相关,不对西部金融环境进行改革,金融将难以真正发挥对西部开发的支持作用。
(二)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倾斜问题
在分析西部地区经济金融落后的根本原因时,人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央货币政策的统一性和西部地区差异性的矛盾所造成的。为了发展西部,不少人认为必须根据西部地区实际,实施特殊的金融政策,为此提出了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倾斜战略。如马润平等人认为:要推行有差别的货币政策,途径有:①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②扩大再贴现和再贷款业务等。马洪波认为实行向西部倾斜的信贷政策其措施有;①降低西部存款准备金率;②东西部差别贷款利率;③提高西部地区商业银行分支行的贷存款比例等。和秀星等人认为,有效的倾斜性金融政策是一种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所不能替代的无形资源,它是金融杠杆撬动西部大开发的“支点”。他们提出的措施有:①按大区实行差别准备金政策;②适当提高西部利率浮动水平;③适当提高西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等;④提高呆帐准备金比例等。
在这股要求实施倾斜的货币信贷政策的强大呼声中,有人对此持不同意见。戴小平的观点认为:货币政策的倾斜受到很大限制,在一个国家不可能同时有着不同的货币政策,那将给中央银行监管带来很大困难。在他看来,货币政策因为主要是调控总需求,即使倾斜后对于结构调节的作用也不大。作者认为他所理解的货币政策的倾斜,应是体现在实施具体的优惠利率和约束性管制的节制等两个方面。
(三)西部大开发中的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
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到底是多还是少?人们看法不尽相同。张锖认为,“金融组织体系残缺不全,尤其是区域性商业银行缺位,是限制西部地区外部融资环境的一个主要因素。”她的根据是西部金融机构的网点密度与资产总量远落后于东部,提出的对策是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的设立标准等。人行兰州市中心支行有关课题组的一份研究报告也谈到要对“机构准入政策进行创新,降低西部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可见,不少人的观点是认为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少了,为此提出通过降低西部地区金融机构设立的标准等措施来大力发展西部地区的金融组织体系。
而戴小平则认为,在构建金融组织体系之前,应明白西部需要怎样的金融机构。西部的金融组织体系目前是基本建立了,这时候过多增设网点,无异于自相残杀,引起恶性竞争,当务之急是增强西部现有金融机构的服务职能。他还认为没有必要专门设立西部开发银行,原因是三大全国性的政策性银行可以履行这一职责。
(四)直接融资政策
发展西部金融,通过金融机构融资,需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目前西部普遍存在着金融市场不完善的问题,表现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的滞后。但许多人提出的直接融资政策中关注更多的是西部资本市场怎么发展。和秀星等人认为“应放宽直接融资的政策限制,促进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人行重庆营业部一个课题组关于西部大开发中金融政策的建议之一是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张方等人对于直接融资政策的建议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的培育完善;二是设立西部开发基金。他们提出的措施有对西部企业上市给予倾斜和优先;在西部建立第二层次的证交所;在西部发行区域性债券等。
戴小平却是从一个比较广阔的视角来谈直接融资政策。他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两个内容:一是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不应忽视货币市场的发展。理由是资本市场主要是解决长期资本的融通问题,货币市场主要是解决短期资金的融通。两种市场对西部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在发展资本市场时,应找准切入点,股票上市只是手段,而不能成为目的,更不能为上市而刻意破坏规则;在重视股票市场的同时注意发展债券和投资基金的市场。此外,吴跃云等人在论及货币政策融入西部大开发的难点时,谈到的一点是西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他们主要是从西部货币市场的不完善来说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西部地区发展货币市场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五)对外资(FDI)的政策
西部大开发必须采取各种政策,以多元化方式提供多种渠道吸引外资参与开发建设,其中灵活的金融政策对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在西部设点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外资政策的建议方面,人行重庆营业部课题组认为:实行外资银行国民待遇,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来西部设立分支机构。马洪波认为:要加大西部利用外资力度,必须从基于规制的政策来吸引外资,那些对外资金融机构带有歧视性的政策法规和不合理的行为必须及时清除。张锖对外资政策提出如下看法:在间接利用外资方面,可考虑在西部地区率先放宽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首先是人民币经营种类的放开);逐步推行所谓“同步设点”政策,即要求已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金融机构,今后如要在东部增设分支机构时,必须相应的在西部设立分支机构等。
简言之,人们关于外资政策的看法可以归纳为两点:其一是为了吸引境外金融机构在西部设点,必须实行国民待遇原则,以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其二是可以通过西部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政策来吸引外资。
二、制定西部大开发中的金融政策应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从有关西部大开发中金融政策研究的综述可以看出,当前关于这个领域的研究进程。总结分析各方的观点,笔者得到的启示是,在制定西部大开发中的金融政策时应注意处理好如下几对关系,这些关系理顺了,才能更好地设计,出现实可行的金融政策。
(一)增长与稳定关系
金融业遵循的最高原则之一是稳健经营,因此货币政策的目标是在稳定币值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在促进西部大开发的金融政策设计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鼓励金融投;资西部大开发与维护金融业稳健经营原则之间的关系。当前有的金融政策主张很有创新力度,但如果执行起来,其结果可能仅仅是在鼓励金融机构的冒险精神,与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的稳健经营基本职责相违背。如适当降低西部企业贷款条件、降低西部设立金融机构的条件等。金融业一旦置于稳健经营原则于不顾,大肆投资放贷,金融泡沫也就为期不远,到时不仅造成巨大金融风险,还影响了西部大开发的进程。所以制定金融政策时,必须正确处理好西部发展与金融稳定的关系。
(二)政策创新与维护关系
西部情况的差异性和西部大开发的紧迫性需要金融政策的创新思维,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我们在强调金融政策创新的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金融创新本质上属于一种市场行为,而不仅仅是由政府政策就可以推动的结果。金融创新是在经济、技术、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都比较发达的情况下产生的,我们在对金融政策进行创新时,应遵循金融创新的这种特性。政府行为不是万能的,政府失败论是客观事实。所以在研究金融政策时,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政府的金融政策不应过多地于预金融活动主体的自主经营活动,而主要以市场取向为主。有人提出的“同步设点”等措施实质上是强调·以政策的硬性规定(行政干预)来“迫使”外资金融机构来西部设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该政策可行性值得怀疑。②在对金融政策进行创新时,应该是在总结、吸收已有的政策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的创新,不应前后矛盾。如有人主张的降低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率措施,“如果硬要实行,则会否定商业银行一级法人体制改革成果,回到原有的以各地分行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③相关金融政策的创新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如倾斜性的金融政策旨在消除东西部存在的政策不公平现象,具有合理性,但应注意的是,在消除旧有的不公平的同时不应该又造成一种新的不公平产生。这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公共政策的属性之一,因为实现公平是公共政策要寻求的目标之一。有的金融政策主张在消除已有的不公平同时无意中造成新的不公平,并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是在进行金融政策创新时应加以避免的,如,降低西部法定准备金率等。
(三)国家金融政策的统一性与地区性差异的关系
当前西部地区的金融落后是由国家金融政策的统一性和西部地区差异性的矛盾所造成的。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政策属于“一刀切”做法,这种做法忽视西部经济金融落后的实际以及对统一性政策给西部经济金融带来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许多入主张实行倾斜性的区域金融政策。该政策强调了地区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其一系列政策主张的本质是通过政策手段在抑制本地区资源和要素的不断流动的同时吸引外来资金的投资。笔者认为,区域性金融政策的提出同样没有很好地处理国家金融政策的统一性与地区性差异关系。因为该政策的实质是借助于人为力量将地区市场与全国统一的市场割裂开来,在当前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潮流面前显得不是很合适宜。况且,这种区域性金融政策的存在也会给中央银行的监管带来困难。“原则上,为了区域发展目标,货币政策可以区域化,但由于货币系统的高度一体化,这样做实际上是很困难的。因此,货币政策是较少用于区域目的的。”所以,该政策的现实性让人怀疑。人们在研究金融政策时需要从系统论观点出发,同时考虑金融政策的一般要求(统一性)与地区现实存在问题,协调好金融政策的统一性与地区性差异之间的关系,以便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金融政策。
(四)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
一、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
农村金融理论始于20世纪80年代,农业融资论在80年代前处于主导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融资论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论取代,农村金融市场论是金融深化理论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
(一)农业融资论
农业融资论有其特殊性,比如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明显,农民收入较低,储蓄规模和储蓄能力偏低等,也正是这些客观因素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在农村地区“生根发芽”,所以农村融资理论主张政府直接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在一段时间里,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农业产量提高,农户资金需求得到一定满足,但是他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政府过多干预使农村的融资方式和渠道过于单一化,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农户、养殖户,农村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需求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其生产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农村金融市场论
农村金融市场论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相对农业融资理论,市场论更加具有可持续性、市场论更有助于让供求双方达到平衡,农村金融市场论主张对农村提供贷款资金是否采用优惠利率应该有市场决定,而不是政府。同时市场论提倡帮助非正规金融发展,多元化农村信贷方式和渠道。完全由市场决定又很难缩小城乡差距,农村地区资金倒流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基本没有市场,只能远离农村,进军城市。所以要求农村金融市场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信市场和政府的沟通互补会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是在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和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主张在金融市场论的基础上,适当发挥政府的作用,将市场和政府有效结合,达到互补的作用。以市场为主导,选择性政府的市场干预也可以提高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效率,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进程,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完善,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西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的金融机构,近年来,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都在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贷款金额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乡镇企业和三农为服务的对象,扎根于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国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已达约88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涌现,说明了西部地区农村的金融体系在不断地完善,金融机构不在单一化。
(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农业保险已经从起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国推广实施,西部地区在不断完善现有机构网点建设,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例如,新疆的多层次农村保险网,在大力推动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上,使得医疗保险、小额信贷保险等发展起来。
(三)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
国家和西部地区政府机构越来越重视西部农村的发展,尤其体现在涉农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农村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服务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陕西省发放订单抵押贷款约1900万,这些贷款中包含陕西养殖户接近70%。甘肃省的三农贷款金额高达约2600亿。像这样的情况在西部农村地区已经开始普及。
(四)西部农村金融需求增加
相对于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信贷规模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个人认为金融需求增加是个更加令人欣喜和明了的信息,这个信息足以西部农村金融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侧面反映了农民的生产和消费水平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他们已经不再仅仅为了满足自身的温饱而生产生活。同时西部农村地区人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也为信贷需求的增大奠定了基础,农户可以通过信用贷款扩大再生产,包括农业的和非农业两个层次。
三、西部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发展,农民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西部农村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阻碍着新农村建设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一)西部农村人才和资金外流严重
新农村谁来建设?靠的是政府吗?当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起到的是扶持和引导的作用,建设新农村,当代大学生、各方面的技术人才及高素质管理者等当是先锋军,但是,现实中,更多的农村大学生选择离开农村去城市里寻求发展,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消费水平较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很难吸引外来人才进入。为什么在农村地区很少看到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究其原因,最终是银行自身的发展需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堪称农村金融“三巨头”,以扎根于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的“三巨头”在商业化进程中也在努力进入城市,有相关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农村每年从信用社流出的资金约1400亿,同样的,占农村金融市场半边天的邮政储蓄银行也在“挪用”大量农村资金去谋求更高的利润和发展空间。邮政储蓄银行大都依托农村而生,却将大量的资金流入城市,导致西部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加剧,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缺乏、保险市场开发难度大
1.除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偏少以外,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与全国总体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虽然从整体上看,西部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信贷总额都在呈上升的趋势,但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都比较落后。对于西部地区而言,第一产业是支柱产业,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资金严重外流带来的资金供需矛盾又阻碍着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形成与发展,由于服务对象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导致西部农村信贷资金的风险加大。2.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整体收入水平难以与中东部地区相比,人们的收入一般要用在消费生活必需品,所以人们的投保积极性有限。另一方面,西部地区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强引导和扶持,出台相应的保险法。
(三)西部农村金融贷款比重低
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在中东部地区的发展,不断拓展新的市场。西部农村地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数额在不断增加,但是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监管机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活全盘皆活。想要改善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状况,促进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必须重视西部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深入研究分析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努力提高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能力。贯彻落实农村金融改革方案,正确认识农村金融改革。从广义上来说,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包括政府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渠道方式的创新和完善,狭义的农村金融改革是指对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对西部地区来说,在对其金融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的基础上,依照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结合西部地区自身发展特点,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然后逐渐推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理清农村金融发展格局等都能够有效帮助西部农村金融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理论的概述和分析,指出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亮点,希望可以通过总结经验,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体制,促进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促进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从而提高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作者:刘碧侠 单位: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参考文献:
一、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
农村金融理论始于20世纪80年代,农业融资论在80年代前处于主导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融资论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论取代,农村金融市场论是金融深化理论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
(一)农业融资论
农业融资论有其特殊性,比如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明显,农民收入较低,储蓄规模和储蓄能力偏低等,也正是这些客观因素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在农村地区“生根发芽”,所以农村融资理论主张政府直接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在一段时间里,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农业产量提高,农户资金需求得到一定满足,但是他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政府过多干预使农村的融资方式和渠道过于单一化,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农户、养殖户,农村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需求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其生产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农村金融市场论
农村金融市场论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相对农业融资理论,市场论更加具有可持续性、市场论更有助于让供求双方达到平衡,农村金融市场论主张对农村提供贷款资金是否采用优惠利率应该有市场决定,而不是政府。同时市场论提倡帮助非正规金融发展,多元化农村信贷方式和渠道。完全由市场决定又很难缩小城乡差距,农村地区资金倒流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基本没有市场,只能远离农村,进军城市。所以要求农村金融市场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信市场和政府的沟通互补会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是在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和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主张在金融市场论的基础上,适当发挥政府的作用,将市场和政府有效结合,达到互补的作用。以市场为主导,选择性政府的市场干预也可以提高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效率,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进程,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完善,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西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的金融机构,近年来,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都在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贷款金额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乡镇企业和三农为服务的对象,扎根于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国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已达约88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涌现,说明了西部地区农村的金融体系在不断地完善,金融机构不在单一化。
(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农业保险已经从起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国推广实施,西部地区在不断完善现有机构网点建设,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例如,新疆的多层次农村保险网,在大力推动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上,使得医疗保险、小额信贷保险等发展起来。
(三)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
国家和西部地区政府机构越来越重视西部农村的发展,尤其体现在涉农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农村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服务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陕西省发放订单抵押贷款约1900万,这些贷款中包含陕西养殖户接近70%。甘肃省的三农贷款金额高达约2600亿。像这样的情况在西部农村地区已经开始普及。
(四)西部农村金融需求增加
相对于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信贷规模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个人认为金融需求增加是个更加令人欣喜和明了的信息,这个信息足以西部农村金融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侧面反映了农民的生产和消费水平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他们已经不再仅仅为了满足自身的温饱而生产生活。同时西部农村地区人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也为信贷需求的增大奠定了基础,农户可以通过信用贷款扩大再生产,包括农业的和非农业两个层次。
三、西部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发展,农民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西部农村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阻碍着新农村建设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一)西部农村人才和资金外流严重
新农村谁来建设?靠的是政府吗?当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起到的是扶持和引导的作用,建设新农村,当代大学生、各方面的技术人才及高素质管理者等当是先锋军,但是,现实中,更多的农村大学生选择离开农村去城市里寻求发展,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消费水平较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很难吸引外来人才进入。为什么在农村地区很少看到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究其原因,最终是银行自身的发展需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堪称农村金融“三巨头”,以扎根于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的“三巨头”在商业化进程中也在努力进入城市,有相关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农村每年从信用社流出的资金约1400亿,同样的,占农村金融市场半边天的邮政储蓄银行也在“挪用”大量农村资金去谋求更高的利润和发展空间。邮政储蓄银行大都依托农村而生,却将大量的资金流入城市,导致西部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加剧,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缺乏、保险市场开发难度大
1.除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偏少以外,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与全国总体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虽然从整体上看,西部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信贷总额都在呈上升的趋势,但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都比较落后。对于西部地区而言,第一产业是支柱产业,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资金严重外流带来的资金供需矛盾又阻碍着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形成与发展,由于服务对象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导致西部农村信贷资金的风险加大。
2.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整体收入水平难以与中东部地区相比,人们的收入一般要用在消费生活必需品,所以人们的投保积极性有限。另一方面,西部地区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强引导和扶持,出台相应的保险法。
(三)西部农村金融贷款比重低
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在中东部地区的发展,不断拓展新的市场。西部农村地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数额在不断增加,但是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
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监管机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活全盘皆活。想要改善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状况,促进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必须重视西部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深入研究分析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努力提高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能力。
贯彻落实农村金融改革方案,正确认识农村金融改革。从广义上来说,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包括政府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渠道方式的创新和完善,狭义的农村金融改革是指对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对西部地区来说,在对其金融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的基础上,依照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结合西部地区自身发展特点,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然后逐渐推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理清农村金融发展格局等都能够有效帮助西部农村金融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理论的概述和分析,指出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亮点,希望可以通过总结经验,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体制,促进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促进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从而提高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赵微薇.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研究[D].广西大学,2015.
陕西属欠发达地区,与东部经济发展程度和发展进程相比,陕西还有一段较大距离。陕西具有承东启西、联接南北的区位之便,又是西北地区金融中心,已经培育了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金融市场体系。陕西成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依托和载体,成为西部大开发的排头兵。因此,本文以陕西为对象从金融角度分析经济增长便不难理解。
二、实证分析陕西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1.选取指标和数据。为了计量金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需要确定金融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
首先,信贷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就这个功能而言,金融机构的贷款最为重要。从理论上讲,金融机构的供给量越大,国民生产总值增长越快。因此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可以作为一个衡量指标。其次,实际利用外资对于经济的增长有重要作用,利用外资可以弥补资金缺口,增加资本存量,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另外,在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靠财政支持。因而这里把财政收入也列为一个指标。对于经济增长,本文以人均GDP来全面衡量经济增长。
本文的数据均来自《陕西省统计年鉴》各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正文中不显示原始数据。
2.模型选择。因为目前尚无统一的评价金融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模型,为了度量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情况,本文选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为:
3.参数估计与统计检验。这里用1990-2009年数据利用spss软件,用最小二乘法对模型(2)进行参数估计。回归结果如上表:
(1)由上表可以看出样本决定系数R??2和调整后的R??2均接近1,表明方程拟合情况很好。表中F统计值较大,表明总体金融指标对经济增长有显著影响。(2)各解释变量也达到了T检验要求的临界值,可以认为方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说明D、FC、G对人均GDP均影响显著。DW统计值接近于2,表明不存在一阶自相关性。(3)由残差图可以得到散点在零基准线上下无规律波动,表明不存在异方差性(散点图省略)。
由以上分析,上述回归结果便是要建立的模型:
即回归结果显示,金融指标D、FC、G与人均GDP之间的回归系数均为正,这表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陕西省的金融发展在逐渐完善,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正面影响。这与标准金融发展理论的结论一致。
陕西省金融机构贷款额的系数为0.444,说明金融机构贷款对于陕西省经济增长有一定推动作用。从数据看陕西省金融机构贷款额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在近几年贷款需求更加旺盛,理论上一般认为,金融机构贷款额越大,越有利于经济增长。
如果外资利用得当,发挥到陕西省优势产业和项目中,必定会促进陕西经济快速发展。而模型中陕西实际利用外资贡献率(0.141)比较小,说明陕西在利用外资进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不够理想。财政收入贡献率为0.363,说明陕西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靠财政支持。
三、结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146-02
引言
由于金融资源分布、产业分工布局等在不同地域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区域金融运行和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性。从理论上说,中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与区域经济差异的格局密切相关。由于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资源引导功能,区域金融运行的地域差异是导致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金融发展可以充分发挥金融降低风险、有效配置资源、动员储蓄等功能,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区域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必然会加剧区域经济的失衡格局。在此背景下,研究区域金融差异的表现、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对策,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研究区域金融的一个重要领域。
一、国外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综述
关于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影响差异的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历来是西方经济学界探索的热点问题。早在1911年,Schumpeter就指出了一个国家金融部门的发展对该国人均收入水平和增长率的积极效应,认为一个运行良好的金融系统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有促进作用。这一论断后来也得到了Goldsmith实证研究的支持。Goldsmith于1969年出版了《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奠定了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从而成为金融发展理论鼻祖。之后,Mckinnon和Shaw分别提出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Rodriguez-Fuentes(1998)研究了区域信贷的可得性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他认为银行信贷对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它通过为投资提供融资渠道,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因此,区域信贷差异及其导致的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差异,对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
二、国内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综述
(一)基于国家层面的研究
大多数文献以全国为研究对象,研究各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影响的差异。周立(2004)遵循Goldsmith指标体系,跨越中国改革开放整个历程(1978—2000年),涵盖中国三大区域(东、中、西部),研究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立足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批评了中国“高增长、低质量”的数量型发展路径,倡导重建金融功能,选择质量型金融发展路径。也有仅针对单个区域的,如省域、县域的研究。艾洪德等(2004)的实证研究结论是,东部和全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而中、西部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则表现出负相关,金融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增长。马瑞永(2006)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对中国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三大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均具有促进作用。其中,中部地区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最大,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胥嘉国(2006)对三大地区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各地区金融发展无论是在量的增长上,还是在质的提高上都有助于各地区经济增长,但东部地区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董绳周(2007)运用1980—2004年各省区的面板回归模型,对中国东、中、西部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三大地区金融发展对其经济增长影响显著。其中,西部金融发展对其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最大,中部次之,东部最低。宋艳伟、李恒炜(2007)运用协整分析、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和VAR回归计量方法研究了1985—2004年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研究发现,东部地区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经济增长并非是金融发展的格兰杰原因。而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在统计上没有格兰杰因果关系。郑小婧、姜宁(2007)研究了在近十年中国宏观经济与金融发展背景下,回顾梳理1998—2007年间全国及长三角金融政策运用与金融体制调整情况,探究资金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认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增长呈现出显著的资金密集型特征,且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究其原因,与中国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密切相关。
(二)基于省市层面的研究
部分文献以某省或市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各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差异。曹廷求、王希航(2006)对山东省各地市1995—2001年的研究表明,泰安市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烟台等九地市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余各地市和山东全省及其东、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不存在显著的影响。谢太峰(2008)对北京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进行实证分析,认为首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不仅存在正向促进关系,而且存在Granger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北京实际,对北京金融业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董金玲(2009)基于1990—2007年江苏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13个城市的数据,对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金融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效应在三大区域存在差异,其中,苏南金融发展的经济效应要大于苏中以及苏北。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内蒙古乌海市课题组(2009)基于乌海市进行实证研究,利用C-D函数,选取乌海地区1990—2009年的贷款总量、固定资产投资额及GDP作为指标,采取协整分析、格兰杰因果分析及脉冲响应分析等计量方法进行研究,得出金融发展及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是单向促进作用的结论。赵俊英(2010)基于VAR模型的协整分析表明,河南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稳定的关系。误差修正模型、格兰杰因果检表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影响有限,因此应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快郑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带动全省金融业发展,以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总结与评价
一、金融排斥理论研究现状
金融排斥性是近十年来才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在稍早的研究中,人们一般从金融地理学的角度对金融排斥性进行探讨,即研究居民到金融服务网点(尤其是银行零售营业点)的实际距离对居民获得金融服务便利性的影响(Leyshon和Thrift,1993;1994;1995)。这个时期对金融排斥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过去几十年受住房政策(将贫困人口集中于城市郊区)的影响,大量金融零售网点在贫困社区的撤并;二是研究银行和住宅互助协会①的分支机构在贫困社区的关闭;三是研究贫困社区居民因到金融服务网点较远和交通不便而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随后的研究表明,金融排斥性并不仅仅因金融服务网点在某一地理区域的撤并而存在(FSA,2000),一些人群如果有获得金融服务的需求,但却因社会经济因素和金融服务市场因素而很少或从未获得金融服务也应视为受到了金融排斥。一般认为,容易受到金融排斥的人群往往是从来没有使用过金融产品的家庭、低收入居民、老弱病残人士、居住在边远和落后地区的居民(FSA,2000),以及诸如此类的社会弱势群体。基于此,Sherman Chan(2004)在其会议论文中将金融排斥性界定为:在金融体系中人们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区域保险区域差异,这包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缺少足够的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至于如何判定是否存在金融排斥性,现在比较流行的方法是根据Kempson和Whyley(1999)提出的五个指标:(1)地理排斥性;(2)条件排斥性;(3)价格排斥性;(4)市场营销排斥性,;(5)自我排斥性。显然,这样的判定方法更能够从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对某一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鉴于此,本文也将参考和借鉴这些指标探讨我国保险业区域中存在的金融排斥性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保险业区域金融排斥现状分析
1.地理排斥。一般来说,一个地区金融机构的分布与金融排斥程度呈负相关关系,金融机构网点分布越多,居民越容易获取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金融排斥程度越低,反之亦然。截至2009年年末,全国共有保险集团公司8家,保险公司12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0家。其中,北京地区共有保险分公司及直接经营业务的总公司83家。河北省,辖内共有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40家,分支机构3625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01家,保险兼业机构3733家。上海保险机构总数为105家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江苏69家;浙江56家;安徽36家;江西2390家;山东56家;湖北3146家;重庆46家;四川45家;贵州854家;青海219家;宁夏290家;新疆519家。可见,保险机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少数中西部地区,保险机构的区域分布存在较大差异。
2.营销排斥,即一些人被排除在金融机构产品营销目标市场之外。保险机构为了获得盈利和发展需要一定的从业人员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营销。从业人员是营销活动的重要载体,从业人员的多少对金融机构营销具有重要的影响。从表1中可以看出,东部地区11个省份中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数目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黑龙江、山西、河南以及湖北的从业人员人数和东部地区相当,其余地区和东部区域相比相差较大。尤其是西部地区除四川省从业人数较多之外,其他省份远低于东部地区。
表1 2009年我国各地区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东
部
北京
64062
东
部
海南
12828
天津
41546
辽宁
134890
河北
200000
广东
253800
山东
402100
中
部
黑龙江
113000
江苏
235000
山西
110416
浙江
143000
河南
263300
上海
21300
安徽
19991
福建
131873
湖北
134879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地区
省份
从业人员总数
中
部
湖南
14800
西
部
四川
172600
江西
70000
贵州
9421
吉林
87051
陕西
73774
西
部
内蒙古
67704
西
部
新疆
12703
广西
65000
青海
15325
重庆
75000
宁夏
7644
云南
【摘要】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是趋于发散还是趋于收敛,各学者的研究结论有所不同。在吸纳前人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选用两种方法对中国1978年至2008年31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得到结论:我国区域金融发展趋势呈现U型趋势,且总差异主要来自于三大地区内差异,但进入21世纪后三大区域间差异有所上升。
【关键词】区域金融;金融相关比率;泰尔指数
经济金融化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显着特征,金融发展构成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最主要方面之一。而中国这样的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经济体系,区域经济发展差异长期存在,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动力的区域金融同样表现出较大的地区间差异,但究竟这种差异是怎么样变化的呢?是趋于收敛还是趋于发散?
一、衡量指标和衡量方法的选择
(一)衡量指标
本文沿用大部分学者的选择,选用着名经济学家戈徳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相关比率作为衡量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指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包括重复计算部分)与国民财富(实物资产总额加上对外净资产)之比,而目前我国大部分金融资产集中在银行,而存款和贷款又占据着银行的大部分资产,故直接用银行存贷款代替戈氏指标中的金融资产总额来近似计算金融发展状况。用S代表金融机构存款额,L代表金融机构贷款额,GDP代表各地生产总值,FIR代表金融相关比率,则有修正后的金融相关比率为:FIR=(S+L)/GDP
(二)研究空间及数据来源
本文在分析时沿用国内外大部分学者的方法,采用行政区域划分法,结合地理位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及历史文化传统等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地带,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和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8个省级行政区;西部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和内蒙古共12个省市。1978-1998年我国各地区GDP、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数据来自《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其统计年度较长,口径一致,故较高;1998年后的数据来自各年的《中国金融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及各地《经济运行报告》等。
(三)衡量方法
(1)变异系数
金融发展差异的衡量方法主要有两种,绝对差异和相对差异,绝对差异不仅受物价水平的影响,而且与地区发展基数联系密切,衡量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方面远没有相对差异更好,因此,本文选用的第一个衡量方法就是变异系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A代表变异系数,为变量的标准离差,N为地区数,代表第m个区域的研究指标,m=1,2,3,…,n,代表的平均值。
(2)泰尔指数
泰尔指数因其可分解的良好特性,被广泛用于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中,如果把整个中国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把省级行政区看作基本地域单元,那么就能更加准确地衡量我国金融发展区域间差异和区域内差异的程度,并能测量区域金融发展总差异中,东、中、西各自的内部差异的贡献度。故本文在变异系数的基础上另外选取泰尔指数作为衡量差异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m代表区域层次,m=1,2,3.在本文中为我国的东、中、西三大地区;n代表省际层次,指北京、上海、山东等31个省市自治区;表示第m个区域第n个省的GDP,G为所有省份的GDP之和.即;表示第m
个区域内第n个省份的存贷款之和,S表示我国所有省份的存贷款之和。
泰尔指数表示的总差异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区域内差异和区域间差异,若用代表区域内差异,代表区域间内差异,则总差异即为:
从图1可以看出金融相关比率的总体差距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自1978-1991年金融相关比例的省际差距出现波动,但总体呈下降趋势,到1991年下降到最低点,随后这种差距出现高速上升,到2000年出现小幅的下降,接着再次上升,到2008年以金融相关比率衡量的金融地区差距远高于改革开放初期的水平。
(二)以泰尔指数衡量区域金融发展差异
从图2可以看出以金融相关比例衡量的区域金融地区发展差异整体上以1991年为界,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趋势,特别是在1980年区域金融大幅下降,之后的十年间区域金融发展差距处于相对稳定状态,1991年之后区域金融差异在波动中迅速上升,2003年基本上达到最高水平,随后发生小幅回落,金融发展的区域间不平衡现象已非常明显。区域内差异与总差异几乎重合,波动趋势也呈现一致,而区域间金融发展差异很小。
从图3可以看出以金融相关比例计算的东中西区域内差异相差不大,东部区域内差异稍大于中部地区,中部差异在2002年之前大于西部地区,从2003年开始西部差异超过中部差异,呈上升趋势。从单个地区的区域金融发展看,东部地区省际间发展差距较大,在1978年至1992年,差距在波动中下降,1991年后迅速攀升,总体趋势也基本呈现略扁的U型趋势。中部地区1978-1981年出现极度的不平衡,去掉这两个特殊年份,1981年至1998年的几年间在波动中小幅上升,但之后出现大幅下降,在2002年中部金融发展区域内差距开始小于西部差异,其总体趋势大体呈现在平稳中下降,西部地区各省份间差异较小,且差异的总体趋势在20世纪呈现水平状,进入21世纪后略微呈上升趋势。
三、结论
通过对金融相关比率的相关系数和泰尔指数的统计分析得到,区域金融发展趋势呈现如下特征:
(1)1978—2008年中国的区域金融发展以1991年为界大体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态势,1991年以前区域差距逐渐下降,1991年后差距开始逐渐上升。
(2)对区域金融发展的总差异进行分解后可以看出,总差异主要来与各地区区域内的差异,区域间差距占比较小,且趋于内差异也呈现U型趋势,但最近几年区域间差异出现小幅上升。
参考文献
张军洲.中国区域金融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张杰.中国金融发展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金雪军,田霖.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态势:1978-2003年[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8):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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