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供给制度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30 11:40:04

供给制度论文

供给制度论文例1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建国后,我国实行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战略,伴随着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形成,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也形成了城乡政策有别的二元供给格局。长期以来,政府的公共财政政策向城市倾斜,而对农村提供的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公共产品却极为有限。以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例,1991-2004年,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占10.26%、10.05%、9.49%、9.20%、8.43%、8.82%、8.30%、10.69%、8.23%、7.75%、7.71%、7.17%、7.12%、8.28%(从1998年起,“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包含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1991年以来我国用于农业的支出所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仅低,而且总体呈下降的趋势。

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对农村投入的不足造成了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的“缺位”。而其“缺位”所形成的资金缺口则需要通过制度外筹资的方式由农民负担。这种“缺位”,一方面,造成了长期以来农民负担沉重、增收困难;另一方面,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的严重不足。据统计,到2004年底,全国还有145个乡镇和50124个行政村不能通公路,即使有的村通了公路,但大多数农村公路也是缺桥少涵、路况差。并且,全国还有近50%的村没有用上自来水。1994-2000年,国家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额的比重为57.7%,基层政府和农民承担了40%多的本应由国家承担的教育费用。自1990-2000年,占全国总人口60%-70%的农村人口只享用了32%-33%的卫生总费用,广大农民基本上长期处于自费医疗状态。按照享受社会保障的从业人员计算,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而且,农村还有1/3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责权的失衡

这主要体现在乡镇和村集体的权责非均衡上。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公共产品的供给应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责任,纯公共产品或全国受益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或部分地区受益的公共产品则由地方政府负责。1982年,我国《宪法》赋予了乡镇政府广泛的事权,《宪法》规定,乡政府的职能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与之相比,其财权却极为有限。1994年的财政“分税制”改革,造成了财权和财政收入的上移,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稳定在50%左右,而处在政府级次最低层的乡镇政府,由于处于政府间博弈的不利地位,最终造成了税源不足、共享税比例低、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的局面。法律虽然明确规定了村组织的事权,但由于村不是我国的一级政府,因而没有税收的权利,其用于公共事物的所需资金都通过“费”的形式解决。而随着税费改革的进行,村组织没有了收费的权利,这对于没有工业企业的村组织来说,就等于失去了集体收入的全部来源,而原有的大量的事权却没有改变。这就使得村组织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处境尴尬。

(三)“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偏离了农民的需求

与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筹资方式相伴而生的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这种决策机制下,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主要是由政府而非农民作出的。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偏好代替了农民的需求偏好,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农民的需求,而是上级的行政命令。相对于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投入不足的“缺位”而言,“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可以称为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越位”。在这种供给体制下,对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公共产品基本上都是由上级政府决定的。并且由于政府的决策并非完全理性,所以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并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偏好,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上的“越位”还导致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上的失衡。长期以来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重“准”轻“纯”、重“硬”轻“软”的倾向,导致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同时,还出现一部分供给过剩。主要表现为在压力型行政体制下,能在短期内见效的、体现政府官员政绩的、能为上级领导看得见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建设过多,参与农村公共管理的机构臃肿、人员超编,一些基层政府建设的中心广场、办公大楼远远超过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社会规范体系的选择、创造、新建和优化的通称,包括制度的调整、完善、改革和更替等。”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创新的动因在于创新主体即政府和农民期望获得更大的“潜在利润”,即通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当前,农业税的取消使原本就是低效率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失去了制度依存,这就为我们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提供了更大的制度空间。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重构。

(一)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产品供给格局

这是重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应该解决的首要问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非均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对于促进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曾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应当改变城乡二元的供给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产品供给格局。这是因为,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大对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研究、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文化事业等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从一定意义上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另一方面,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总体上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因此,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首先就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产品供给格局,按照统一、平等的原则,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财政和由公共财政所支撑的公共物品供给体系”,“使包括农村人口在内的全体国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这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的根本措施。而要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产品供给格局,还应该破除当前的各种体制。最根本的就是以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为突破口,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局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一体化。

(二)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

提供公共产品是现代政府的最基本职能。由于公共产品外部性的存在,企业或个人一般不愿或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因而,由公共产品的性质所决定,政府应当是农村公共产品的最主要提供者。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主体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那么,什么样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负责,而什么样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呢?这就需要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性质和受益范围两个标准相结合来划分公共产品的类别及其供给主体。一般认为,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则宜根据受益范围的大小由不同层次的地方政府提供。具体来说,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的治理等宜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农民合作医疗等宜以省级政府为主,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共同提供;地区性卫生防疫、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电网等由市级或县政府负责;而乡村规划、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宜以乡镇为主,由上级政府给予财政支持。

(三)加大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

这是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措施。分税制实施以来,中央政府逐步加大了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782亿元,地方财政也将安排250亿元解决因免征农业税而产生的财政缺口,但这仍然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中央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弥补乡镇因税费改革带来的财政缺口,实际上乡镇财政的支出远远大于以农业税为主的财政收入,而这个差额部分,中央转移支付不可能覆盖到。针对这种状况,应当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方式,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规范、公平、高效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中央财政应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在此基础上,完善省、市财政向下的转移支付制度。其次,除专项转移支付外,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政缺口。再次,根据各地区差异,进行合理转移。对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央的转移支付比重可以低一些,而对于中西部落后地区,则需要中央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比例,以确保农村所需的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最后,应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监督机制,避免挪用和截留,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不仅导致了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的“越位”,而且造成了公共产品供给结构的失衡。对此,我们应将上级政府偏好基础上的决策机制转变为能够真实显示农民意愿的“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通过“自下而上”的公共决策机制,将公共产品的选择权交给需求者,让农民参与到决策中来。这样不仅能够防止政府的“越位”,而且能够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自下而上”决策机制的建立可与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通过农村民主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农民参与公共产品决策,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更好整合他们的需求意愿。首先,应建立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所需要的公共产品进行表决,以使农民的需求偏好得到表达。其次,改革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人的产生办法,变任命制为选举制,使农村基层领导人均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使其能够代表农民利益,为农民负责。再次,规范农村的“一事一议”制度。应提高农民对“一事一议”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民主表决。最后,应实现信息的对称。政府和村组织应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信息公开透明,这是农民进行决策的前提。而且,基层政府和村组织应真实反映农民意愿,这是“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得以实现的保证。

(五)积极引导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改革

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重构,不仅要强调政府的作用,而且应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供给格局。农村公共产品的市场化改革内容主要是通过改革,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筹资渠道的多元化,以更好地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首先,对于农村的部分公共产品如小型水利设施等,政府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界定产权,解决收益外溢问题,促进农村公共产品的更充分供给。其次,政府可以把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区别开来。对于某些公共产品,政府可以通过市场方式承包给某些企业生产,这样既可以降低成本,又可以防止政府的垄断经营。最后,政府应在农村公共产品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不应简单地把公共产品的供给推向市场。研究表明,农村公共产品市场化改革的成功与政府对其的政策引导、规范、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市场化改革,政府应加强规制,提供市场化改革的良好的制度环境(制度本身其实就是公共产品)以保证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274.

[2]中国交通年鉴社.中国交通年鉴2005[M].北京:中国交通年鉴社,2005.164.

[3]中国农业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年鉴2005[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454-455.

[4]魏婷婷,陈安来.取消农业税对乡镇财政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当代经理人,2006,(6).

[5]袁金辉.农业税免征带来的影响及对策[J].新东方,2006,(5).

[6]国彦兵.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415—416.

[7]徐勇,项继权.公民国家的建构与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2)

[8]尹慧敏.减免农业税后乡村两级运转问题研究[J].东岳论丛,2006,(2)

[9]宋立,刘树杰.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事权财权配置[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205.

供给制度论文例2

引言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相对于农民私人财产而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它既包括中央政府提供的覆盖农村地区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又包括地方政府和村组织提供的受益范围仅限于部分外溢到周边地域的地方性公共产品。

一、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总体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现行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外筹资机制、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及乡镇制度内财政的财力不足等原因,造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低下和地区间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呈现出总体不足的状况。首先,由于历史原因,长期的以农补工已使我国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多年来农业基建投资的数额始终偏低。1978—1998年,国家的农业基建投资总额仅为994亿元,占同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基建投资的1.5%,虽然1999年和2000年国家把这一比重分别提高至2.4%和2.7%,但比较其他行业,仍然很低。其次,农村大部分人口未享受医疗保险,也没有社会保障。由村集体以私人形式供应的公共产品,也因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近年乡镇企业效益低下、大部分农户收入较低等原因缺乏资金,供给极其有限,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普遍不足。

1.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农村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突出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2.1财政农业支出实行分块管理,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我国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渠道较多,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分部门管理,涉及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由于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财政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条块分割,除了上级转移支付外,几乎没有其他经费来源。

1.2.2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渠道不健全。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等制度外收费,国家相应补助地方一定转移支付资金,但除了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和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外,对其他公共产品投入只是笼统地规定“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没有做出硬性的专门规定,实际工作中农村公共产品提供存在经费困难的问题。

1.2.3税费改革后部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下降。公共服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突出反映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1.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是要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我国农村地区是否提供公共产品,不是依据农村需要,而是根据基层政府指令决定的;基层政府在政绩考核和经济利益驱动下,其行为目标和农民的需求往往不一致。这种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

1.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责任不明确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不尽合理,乡镇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乡镇政府只能凭借自身的行政强力寻求制度外财力,所以事实上制度外供给成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鲜明特点,同时通过自筹、集资的渠道采取各种变通手段来分摊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这样无形中本来应该由国家负担的职能便被转嫁给了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

二、完善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农村供给体制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必须积极探索,进行改革创新。

2.1建立民主表达机制,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自上而下”决策机制必然会引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脱节,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使得农村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极低。财政部农业司根据对浙江、四川、陕西、河南四省的调查,认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优先顺序,东部地区主要是:第一,建立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第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是农村中小学必要设备的配置和师资队伍的培训;第三,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第四,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防疫体系建设;第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弱势群体发展;第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因此,我们要建立合理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主要是使决策制定由“自上而下”改为“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意愿,确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

2.2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财力和事权,完善财政供给机制

2.2.1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公共产品因其特性的不同,可分成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上的供给主体要各尽其职,失位、越位、错位都可能带来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当前各级政府在事权上的混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症结之一,科学划清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的职责十分必要:社会公共安全、货币金融体系、政策制度法规、基础性教育、大江大河治理等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完全由中央政府供给;准全国性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供给;存在溢出性的跨区域公共产品,可由受益各方政府供给,中央政府出面协调;区域性较强的基层公共产品,如社区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治安、卫生等由乡镇基层政府;村集体组织可以通过筹资的形式供给道路、农用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2.2按照财权与事权对称的原则,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格局因此,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行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财政支出主要(不低于70%)用于农村;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转向农业和农村。

2.2.3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应大幅度地减少专项资金,增大体制性、制度性的转移支付,建立起规范的横向和纵向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这样才能真正使财政体制具有平衡地区间财力且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能力。中央财政从2005年起,对中西部地区财政困难的县、乡(镇)较大幅度直接增加转移支付。但作为制度,还应认真研究和调整优化以原基数法为基础的转移支付办法,通过更加合理、有效的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和农村不同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更加理想的均等化目标要求。

2.3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健全农村公共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管机制,应加快推进政府供给职责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这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重要条件,也是构成监管机制的重要一环。缺乏明确的法律和制度约束,人治为主,必然使得监管无力和无效。对县及县以下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管,主要应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在乡村一级,应建立健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成为行政村的议决机关,而村委会则成为具体的执行机构,由村代会对村委会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督和制约。对县、乡(镇)两级,则应进一步把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做实,由它们来监督和制约两级政府的决策和实施。只有在各级都形成一种有效的民主制衡机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才能真正落实。

参考文献:

供给制度论文例3

客观地看,中国现行的公共品供给制度还存在以下缺陷:(1)在宏观层次上,政府与市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公共品供给领域中职责范围缺乏科学合理的界定,政府治理公共事务的范围过宽且方式不尽合理。(2)公共品的生产与提供不分,政府既包揽公共品的生产,又通过政府规制、行政审批、歧视性税收和财政补贴等非中性制度壁垒,限制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市场,保护公共部门在公共品领域中的“垂直一体化”垄断,并由此衍生出公共部门规模过大、激励不足、压力不够、活动效率低下以及公共品供给不足、质量不高乃至寻租腐败等一系列问题。(3)公共品的直接生产与间接生产不分,大量本来应该借助于社会分工、采取市场契约方式交由私人部门或“公”“私”混合竞争性间接生产的部分,也大都采取了公共垄断的制度安排。(4)在公共品供给的纵向制度安排上,中央集权过度,地方政府的公共品供给职能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二、制度创新需要解决的若干理论问题

(一)纯公共品并非无处不在。

自萨缪尔森以典型的公共品——灯塔为例给出公共品的经典定义后(萨缪尔森,1954),按物品的消费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标准,将全部物品划分为私人品与公共品,并据以将经济活动区分为市场领域与非市场领域的理念,就逐步为经济学界所广泛接受。按照萨缪尔森的定义,纯公共品是指那些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都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的减少。用公式表示就是:

这意味着,(1)公共品的效用具有完全不可分割性,只能作为一个整体“打包”在一组消费者之间共同消费或使用。(2)公共品在一组消费者的消费或使用中是非竞争性的,即增加一个消费者的消费或使用,其边际成本为零。(3)公共品在一组消费者的消费或使用中是非排他性的,即用价格机制或产权界定排他消费要么在技术上不可能,要么排他的成本要大于排他后所带来的收益。

萨缪尔森的公共品定义,与其说是为了寻找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机制以及制度安排上的“公域”与“私域”的分工,倒不如说是纯理论研究。

(二)即使是纯公共品,其政府供给行为也需要市场调整。

居民(包括居民企业)所消费的安全一般被认为是比较纯粹的公共品。然而,在居民所消费的全部安全中,公共安全却只不过是一部分,尽管是其中的主要部分。由于人们的收入和财富占有水平不同,不同的人对安全的来求数量与质量也就不尽相同。公共安全只能按照中位选民的需求水平来决定。

从理论上讲,由于政府生产的安全,其成本也是由纳税人负担的,因此,政府生产与市场生产也就存在着一个成本与效益的比较问题。如果把政府生产提供公共安全的机构,看作是一个产业部门或生产“企业”,那么,按照科斯的“企业是对市场的一种替代”的理论,公共生产的安全客观上也有一个最佳供给量问题,当公共生产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增加公共生产的安全量不再能够节约交易费用时,那么,就应该选择市场。

(三)公共提供并不等于非由公共生产不可。

公共提供并不等于公共生产。因为任何一种公共品,其效用都是由可分割的各种要求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公共安全就是警察、警车、通讯、监狱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里,不仅警车、通讯、监狱等可以交给私人生产、政府采购,而且就连警察也大都是由“私人生产”(私立高等学校培养)、政府购买的。

按照奥斯特罗姆的分析,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产出效率,生产各种公共品的各个公共部门都应该借助于与其他产业部门的分工,通过专业化机构协作进行生产,而不必由一个公共部门垄断一种公共品的所有生产环节。中国各个公共事业单位都普遍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单位办社会的制度安排,所带来的分工协作的效率损失,是不言而喻的。

(四)公共品的生产权可否分割以及分割程度、消费可否排他以及排他程度,主要取决于制度因素,而不是技术因素。

公共品能否通过市场制度以及私人部门实现其供给效率,原因往往不是或主要不是因为市场制度内部的缺陷,也不是或主要不是公共品的消费在技术上不能排他,而主要是在市场以及私人部门以外的人为的制度安排。如果我们从公共商品理论分析中最为抽象的“灯塔”世界,回到丰富多彩的公共商品的现实世界,那么,我们甚至可断言:几乎没有多少公共商品是不可以排他的,而且排他的交易费用也可能并不一定要高得非用政府制度来替代不可。如果情况真是如此,那么,我们也就有理由相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既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通过垄断、集权、政府规制等各种强制性机制和政治程序来实现公共品供给的比较效率。因为一方面现实经济世界中象灯塔这类公共品毕竟是不多见的;另一方面,如果阿罗不可能定理是正确的,那么,面对规模庞大、品种由多。结构复杂、公众需求不一的公共品,政府能否得到集体需求的准确信息并据以作出科学决策,以及即便是决策正确,能否保证决策很好地加以实施,这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问题,况且,如同科斯所言,政府的活动也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有时它所花费的成本还大得惊人。

(五)私人品/公共品的两分法,并不足以用来作为划分市场职能与政府职能、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经济活动效率边界的理由。

私人品的效率解与公共品的效率解,都是建立在一系列严格假定条件基础上的,是相对于其各自的效率条件而言的。如果一个社会不能满足或不能完全满足完全竞争性市场所严格假定的条件,那么,私人品的市场配置也不能够实现帕累托效率出现所谓的市场失灵问题加果一个社会能够满足或部分地满足市场和私人部门供给公共品的效率条件,那么,市场和私人部门也许会有公共品供给的帕累托最优或次化效率解。制约公共品政府效率解与非政府效率解的各种条件,如通过产权界定、产权交易机制、价格机制等手段来分割公共品的产权和效用以及排他消费和竞争消费的经济技术条件,都会随着经济技术的变化而变化,也正是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才使得原来一些属于纳公共品的物品,逐渐“蜕化”为“准公共品”,而原来属于“准公共品”的物品则“蜕化”为私人品。从长期的视觉看,私人品与公共品以及公共品的“公共”程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这就是说,私人品/公共品的两分法,并不足以用来作为划分市场职能与政府职能、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经济活动效率边界的理由。换句话说,在公共品的供给中,所谓的政府职能或市场职能、政府失灵或市场失灵,都是相对于各自的效率条件满足的程度而言的。单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看,一个社会的政府,其存在的经济理由是为了增进人民的集体福利,而公共品则是集体福利的载体。集体福利以及实现集体福利的载体——公共品,是一个外延极为丰富的系统。在人们“一揽子”的集体福利或公共品的实现中,某项福利或某种公共品,究竟是通过“货币投票”来分散抉择,还是通过“政治投票”来集中抉择,抑或由这两种投票机制来混合抉择,或者说在“一揽子”公共品中,哪些选择“税收价格一一公共部门生产——公共品”的供给制度,哪些选择“税收价格——私人部门生产——公共提供——公共品”的供给制度,哪些选择“混合价格——混合生产——混合供给——公共品”的供给制度,取决于这些技术选择或制度安排的比较效率。

三、基本结论

1.中国现行公共品供给制度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其显著特征是政府及其公共部门的过度垄断,在这一规模庞大的领域,市场和私人部门的效率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近年来,虽然中国向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逐渐开放了一些生产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政府垄断行业或公共事业市场,公与私以及各自内部在这些开放的市场中的竞争格局也已初得端倪,但从总体上看,政府垄断以及由此造成的公共部门规模过大、税费负担过重、公共品供给不足、质量不高、效率低下乃至寻租腐败等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2.制度创新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以及“公”“私”配比关系。由于各种公共品的“公共”程度、受益范围等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单一的政府垄断或市场垄断,在解决公共品供给效率问题上的失灵都是客观存在,理性和现实的效率制度安排或选择,应当是根据不同公共品的具体经济属性实行政府供给行为的市场调整,以及市场供给行为的政府调整互补、混合的模式。具体到一种特定的公共品,如教育,还应该细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基础教育应以政府供给为主,同时辅之以居民户、社会团体、第三部门等社会力量的调整;从发展趋势看,高等教育应该逐步过渡到以市场供给为主,同时辅之以政府调整。

供给制度论文例4

一、对现有文献的研究方法分析

(一)现有文献研究方法概况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研究方法的分类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但是通过对文献内容的分析,大致可以将对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研究分为理论研究性质的分析方法和实证调查式的解释方法,以及试图将二者结合的方法。基于上述的标准,笔者选取了2002~2007年间《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农业经济》四份农村经济类的核心期刊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研究的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理论研究是分析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主流方法,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实际上,考虑到实证研究所受到的经费上的限制和技术上的难度,如果扩大样本刊物选择范围,理论研究类的文献所占的比例还会上升,实证研究类的文献所占比例会呈下降趋势。

(二)实证研究

从事实证研究的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可以分为社会学的方法和经济学的方法。另外,还有的学者通过实地调查或者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在这里将这类文章也归人实证研究范围之内。

1 经济学的实证分析。经济学的实证研究一般采用构建数学模型的方式,模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某一个方面,代人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或者通过自身实地调查的所得数据,从而解释两个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刘晓昀等通过计量经济学的方法,计算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对贫困农户收入和支出的影响,通过模型估计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农户明显从基础设施投资中获益。研究还同时发现,基础设施投资对农户的影响往往因农户的人力资本状况不同而有显著差异。作者提出了应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建议,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作用,还应当改善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本状况。李秉龙等将筛选出的486个国定贫困赤字县作为一个研究整体,进而计算各类公共支出的指标熵值,得出了贫困地区财政不平衡对农村不同公共物品供给的冲击程度;按照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将贫困地区划分为东、中、西三部分,对处于不同区位环境的国定贫困赤字县的公共支出结构变动进行了分析;按照财政赤字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将研究对象细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分析了不同的财政运行恶化程度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规模变动的影响。

2 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证研究。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不仅要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还应放眼于全世界,认真总结其他各国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好的经验,并从中提炼出对我们有用的启示。许多学者从这个角度人手,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了研究。陈家刚根据实地调研的材料,以德国乡村公共品供给为线索,对德国地方治理过程中的权责结构、财政关系以及监督机制进行了初步分析,通过总结德国乡村公共品供给的特点与问题,为中国地方治理的实践提供了经验借鉴。匡远配等总结介绍了日本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

(三)理论研究

通过数据统计可以看出,理论研究是当前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研究的主流方法,74%以上的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是理论分析。我们同样可以对理论研究进行分类,根据其研究取向的不同,可以分为经济学理论研究、政治学理论研究和法学理论研究。本文主要介绍经济学方面的理论研究。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与经济学理论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研究的文献超过了从其他理论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数量。而公共产品本身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重要概念,在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中,主要是应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研究。

1 从公共选择理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的研究。公共选择理论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几乎所有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都离不开公共选择理论的支持。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产品的分析、具有开创性的以“经济人”代替“政治人”的人性假设都为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工具。陶勇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和特性的分析,对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理论及其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借鉴、对如何形成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的决策机制及如何实现公共选择等论述,都体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作用。

2 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这个角度的研究主要应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路径依赖学说、交易费用理论等来考察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变迁,解释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提出政策建议以促进制度创新。曲延春等从路径依赖的角度解释农村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原因。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解,制度变迁之所以出现路径依赖,主要原因就在于初始的路径选择造成了一种既得利益格局。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之所以处于低水平的状态,原因就在于一直延续了原有体制下偏向城市的利益格局,而处于弱势谈判地位的农民没有能力改变这个利益格局。林万龙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和分析由于家庭承包制的实施而导致的中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从而为中国农村中已经和正在发生的社区公共产品方面的变迁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3 从博弈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基于博弈论的研究一般将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过程看作是农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利益博弈的过程。赵春江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视为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村民之间不断进行利益调整的多重博弈过程。文章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和农民、农民和农民之间的博弈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了各个博弈的特点。作者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过程中由于个体的理性行为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进而形成了一个不利于资源最优配置的方案。据此作者提出了解决农村公共产品博弈困境的政策建议。于水以博弈论为工具,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之间的博弈关系和政府与市场、第三部门之间的博弈关系,提出了多中心供给作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方法。

4 从委托一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冯海波们从委托一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了研究。认为农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多层的委托关系,农民作为委托人的弱 势地位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因而主要的解决之道在于加强农民的委托人地位对人的监督。

(四)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研究

这类研究的特色表现在:既进行理论的分析,也进行实证的调查,理论的分析与经验材料密切相关。曾福生等所进行的研究探讨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的指标体系构建,试图以此来评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在构建体表体系后,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林万龙、刘仙娟则在实地调查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筹资与供给机制变化的基础上,分析了改革后交易成本的变化,进而提出了一种交易成本更低的“政府筹资、村级供给”的新的筹资和供给机制,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五)对研究方法的评价

各种研究方法各有所长,其解释力各有特点。实证研究将视线投到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者农民那里。力求通过实地的调查获得第一手材料,了解农民对公共产品的真实需求、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和农村中存在的真实问题,或者通过数据的计算、模型的建构来更好地解释存在的问题,得出科学的结论。实证研究的调研和观察往往是个体化的,因而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其调研是否具有代表性、其结论能否推广、个别的结论能够归纳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整体性的办法。

理论研究的长处在于通过理论的演绎能够提出宏观的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办法,但是现有的用来进行研究的理论往往都是从西方引进的,然后应用于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而中国的农村往往是非常复杂的,这些引进的概念、命题、理论能否合理地解释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就成为理论研究面临的一大问题,因而其提出的解决方案就面临着走出书斋后能否经受住实践检验的大问题。

相比较而言,理论与实证研究结合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研究方法。但是纵观目前的理论与实证结合的研究,往往是实证部分不如纯实证研究科学、严谨,理论部分分析不够深入、全面,因而其发展的方向应当是在坚实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

二、农村公共产品研究观点综述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研究农村公共产品的文献都注意到了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认为这是阻碍农民增收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1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吴士健等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主要是农业生产性公共产品,如农村水利设施、农田道路等。徐理结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总结为五大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不足;二是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产品,包括道路、电网、通讯网络、清洁的饮用水、文化娱乐设施项目等;三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公共产品,如良好的大型水利浇灌设施、大型农用固定资产以及良种的培育等;四是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如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等;五是涉及农村恢复生态平衡、治理环境的公共产品。刘义强通过对全国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普遍得不到满足,这也证明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缺乏。

2 结构失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剩与不足并存。周青、李大胜等认为,一些农民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如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农业科技等供给长期不足,而一些农民不需要或者需求较少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还存在着供给“过剩”的现象,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大量资金被用来修建并非急需的楼堂馆所、农贸市场等公共设施。曲延春等分析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导致的,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农民的需求,而是行政命令,政府领导者为了追求政绩,大量兴建上级领导看的见“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置农民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于不顾。

3 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发展,地区间差异较大。李大胜等从耕地的机械强度、灌溉面积比重、耕地的用电强度、农户农业固定资产原值等四个指标出发,对31个省份的情况做聚类分析,结果显示,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江苏等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要好于欠发达地区。周青考察了福建四个县市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差异情况。

4 机构膨胀,“吃饭财政”日益严重,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吴士健等认为目前存在的乡镇机构膨胀、人员队伍庞大,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用于机构运行和人头费开支。而公共资源筹集的随意性又为这种膨胀在资金上提供了可能,最终形成“养人收费和收费养人”的恶性循环,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加重了农民负担。

(二)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的原因分析

1 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投入不足。曲延春等认为,1991~2004年,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下降的趋势,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对农村投入的不足造成了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的“缺位”。当前的财政转移力度不够是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之一,中央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弥补乡镇因税费改革带来的财政缺口,实际上乡镇提供公共产品大多依靠制度外收入,税费改革使得乡镇政府的制度外收入大为减少,转移支付没有很好地弥补这一部分资金缺口。

2 “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在决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上,农民的需求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起作用的是上级政府的意志。李大胜等、曲延春等认为,在这种供给体制下,对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公共产品基本上都是由上级政府决定的。并且,由于政府的决策并非完全理性,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并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偏好,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满足农民的需求。由于农民处于没有组织的个体状况下,其谈判能力较弱,在表达自己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能力上同样较弱,不能对政府形成有力制约。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责权的失衡。我国《宪法》赋予了乡镇政府广泛的事权,与事权相比,其财权却极为有限。何丽双认为,农村基层政府承担着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如基础教育。一些大型水利设施等纯公共产品,受益范围超越了区域界限,本应由中央财政提供,却下放给乡镇,而乡镇的财政收入无固定税源,只能以各种合法不合法方式增加农民负担。

4 许多学者从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制度变迁的角度考察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不足的原因。部分学者认为,家庭承包制的实施是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郭熙保认为,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供给,因为短期内激励制度的改善会刺激农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增加对土地耕作的劳动力和生产性资本的投入,从而增加产出。但是,这一制度的内在弊端在于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资的激励,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张军等。认为,家庭责任制取代了集体化制度的变迁,虽然为促进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很强的激励机制,但却没有为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的“生产”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林万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不在于家庭承包制缺乏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激励,而是在于政府主导的社区公共品供给制度 滞后于家庭承包制。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高度依附于公社体制的,公社体制瓦解后,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没有及时改变以适应家庭承包制的新的生产形式,这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

(三)打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合理选择

1 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导向。从理论上看,公民纳税相当于从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在我国现行以商品税为主的税收体系下,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都是纳税人,不应人为地将公民割裂为两类,应当一视同仁地提供公共产品。周青认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改变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资本和政策投入力度,是政府层面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关键。

2 根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层次性,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吴士健等认为,应当明确划分各级层政府和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供给公共产品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村民大会作为农村社区最高权力机构,对社区事物享有最终表决权;县乡社区内的大型公共产品供给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常规性的公共产品供给也应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陶勇提出组建和发展农业利益集团,作为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理解和沟通的桥梁,通过组织化的集体行动来表达农民的意志,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3 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单中心供给体制(即单中心的治理模式、单一的供给主体以及单一的筹资渠道)造成的。因而,构建一种多中心的供给体制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重要手段。谢冬水将多中心体制总结为:多元化的供给主体,包括政府、私人、社区、非营利组织等;多中心的筹资渠道,包括财政、市场、个人、非营利组织四种筹资渠道;多中心的决策机制,充分调动政府、农村社区、企业、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农产个人以及其他主体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中的协作和良性互动。张军等还提出了境外筹资、村民集资、企业家捐助等多种筹资方式。赵战军等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途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就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和社会为主体,以公众满意为标准,打破政府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构建政府、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营企业、私人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制。

4 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基层政府机构不仅作为公共产品的决策者和供给者存在,其本身供给好坏直接决定了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周青提出了改革的措施:一是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改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应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作用;二是深化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城镇化发展和形成区域中心的需求撤并乡镇。改变农村基层领导人全部由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做法,把主动权交给农民,建立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新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

5 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只有通过法律规定,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关制度法制化、规范化,才能切实保障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李长健等论证了如何通过法律的形式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保障,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

(一)从研究方法上看,重理论研究,轻实证研究

供给制度论文例5

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界定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分他们的标准主要是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较之于一般公共产品,其特殊之处在于供给区域主要限定在农村,其产品类型主要是体育设施和服务等。因此,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应是指以农村为服务区域的,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设施和服务。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在既定的产出水平下,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就意味着,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而且,由于其非排他性,无法排除打便车者毕业论文提纲,私人部门供给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改善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并辅之以其他供给方式。

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分析

2.1城乡二元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以二元社会制度下城乡一国两策的“体制内、体制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或优先把财力、社会资源用于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以农养工、以农哺工”制度安排下,一些“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不公正政策措施名正言顺、大行其道。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渠道则是主要由农民自行解决,国家仅给适当补助。而且在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差别政策的作用下,国家通过工农价格的“剪刀差”等非经济手段提取农业剩余提供工业资本积累及城市建设,逐渐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职能加强的同时却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严重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使得我国农村资金流出多、补偿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投资的“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现状。因此,我国传统二元社会制度下农村公共政策的偏颇性和不公正性是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严重失衡以及城乡极大差距的首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初级性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

2.2“举国体制”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形式的弱化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初。在半个多世纪中,这一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论文提纲,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奥运战略不可动摇的基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以及现在的农村税费改革后时期二个阶段的变迁,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以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单中心”供给体制。在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共责任划分不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在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单一供给体制下,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是由各级政府联合供给的。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很清楚。然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县乡财政目前困难重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便失去了必要的财政支撑。由此,处于边缘状态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更是首当其中成为“弱化”的对象。

2.3责任主体角色“缺位”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挤兑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公共产品的责任供给主体。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来看,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但农村基层政府、权力部门在各项达标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及目前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制度、激励制度、评价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体育公共产品资源配必然成了他们挤兑首选的对象。其次,农村实行分税制后,因制度变更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财权作基础状态下下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承担过多的责任,本已捉襟现肘的基层政府,势必再次陷入与上级政府在税收激励和自筹边界确定问题的矛盾之中。虽然税费改革后农村的“一事一议”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一定制度空间,但广大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非迫切性及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根本得不到多数人的统一和有效的供给。可见,在这一不公正公共财政制度和财事权不对应的裁判框架下,其必然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责任角色的长期“缺位”。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包办”单中心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我国地广人多农业社会环境下毕业论文提纲,以及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服务面前,不仅显得杯水车薪,而且“缺位”现象越来越严峻。当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和体育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

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3.1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体制

历史地看,中国举国体制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特定的发展道路和背景,也反映了人们在特定时期对于优先与兼顾、效率与公正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施政纲领是公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以及协调社会利益机制的立足点,从以往注重竞技体育走向两者之间的“同步化”或“相对平等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和最好结合点,建立合理配置体育公共资源的新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基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和规则,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改变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体育观念,以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正当性,通过专门性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公共政策所特有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持续性,来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具有稳定的来源,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保障农村这“边缘群体”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益。

3.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方面,政府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那些市场调控失灵的体育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那些与本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发展有关的体育公共产品,政府作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主体中的最重要一元,是由政府自身的属性和本质决定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成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优先的供给者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另一方面毕业论文提纲,私人及企业可以提供一些产权归属明确、能够市场化运作和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监管。还有各种非政府合作性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也是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提供主体之一,可以提供收益界限清晰、可以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主要是某一领域或生产环节所需的重要的技术和生产信息。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多元主体的转变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各供给主体的资金、知识、技术等优势,较好地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挥开放系统的整体功效。

3.3实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实现农村村民自治,首先要实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多中心决策体制,必须坚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系地区农村村体育发展大局的,如农民体育活动组织规定、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方案等体育公共产品的决策中,要不断整合其决策程序,从而真正体现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要什么,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论证,增强对农民需求的反馈,做出反映农民真实需求的决策。建立关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的意愿。

3.4建立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农村干部考核制度毕业论文提纲,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晋升与本地区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直接挂钩;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私人企业、非盈利组织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性供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的组织方法、操作规则、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配备多学科和具备政策科学知识的评估领导队伍,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评估。此外,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采用“走下去”和“走出来”两种方式来进行培训;对投资西部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企业,除上述政策上给与优惠外,国家可对其企业的发展和运行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也可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采用共用、共管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团体以及农民朋友自身的大力合作来共同完成,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2]赵艳芹,等.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农业经济,2006,5.

[3]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供给制度论文例6

 

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界定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分他们的标准主要是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较之于一般公共产品,其特殊之处在于供给区域主要限定在农村,其产品类型主要是体育设施和服务等。因此,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应是指以农村为服务区域的,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设施和服务。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在既定的产出水平下,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就意味着,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而且,由于其非排他性,无法排除打便车者毕业论文提纲,私人部门供给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改善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并辅之以其他供给方式。

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分析

2.1城乡二元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以二元社会制度下城乡一国两策的“体制内、体制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或优先把财力、社会资源用于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以农养工、以农哺工”制度安排下,一些“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不公正政策措施名正言顺、大行其道。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渠道则是主要由农民自行解决,国家仅给适当补助。而且在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差别政策的作用下,国家通过工农价格的“剪刀差”等非经济手段提取农业剩余提供工业资本积累及城市建设,逐渐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职能加强的同时却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严重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使得我国农村资金流出多、补偿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投资的“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现状。因此,我国传统二元社会制度下农村公共政策的偏颇性和不公正性是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严重失衡以及城乡极大差距的首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初级性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

2.2“举国体制”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形式的弱化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初。在半个多世纪中,这一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论文提纲,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奥运战略不可动摇的基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以及现在的农村税费改革后时期二个阶段的变迁,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以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单中心”供给体制。在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共责任划分不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在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单一供给体制下,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是由各级政府联合供给的。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很清楚。然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县乡财政目前困难重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便失去了必要的财政支撑。由此,处于边缘状态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更是首当其中成为“弱化”的对象。

2.3责任主体角色“缺位”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挤兑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公共产品的责任供给主体。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来看,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但农村基层政府、权力部门在各项达标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及目前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制度、激励制度、评价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体育公共产品资源配必然成了他们挤兑首选的对象。其次,农村实行分税制后,因制度变更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财权作基础状态下下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承担过多的责任,本已捉襟现肘的基层政府,势必再次陷入与上级政府在税收激励和自筹边界确定问题的矛盾之中。虽然税费改革后农村的“一事一议”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一定制度空间,但广大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非迫切性及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根本得不到多数人的统一和有效的供给。可见,在这一不公正公共财政制度和财事权不对应的裁判框架下,其必然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责任角色的长期“缺位”。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包办”单中心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我国地广人多农业社会环境下毕业论文提纲,以及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服务面前,不仅显得杯水车薪,而且“缺位”现象越来越严峻。当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和体育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

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3.1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体制

历史地看,中国举国体制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特定的发展道路和背景,也反映了人们在特定时期对于优先与兼顾、效率与公正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施政纲领是公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以及协调社会利益机制的立足点,从以往注重竞技体育走向两者之间的“同步化”或“相对平等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和最好结合点,建立合理配置体育公共资源的新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基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和规则,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改变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体育观念,以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正当性,通过专门性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公共政策所特有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持续性,来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具有稳定的来源,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保障农村这“边缘群体”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益。

3.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方面,政府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那些市场调控失灵的体育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那些与本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发展有关的体育公共产品,政府作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主体中的最重要一元,是由政府自身的属性和本质决定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成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优先的供给者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另一方面毕业论文提纲,私人及企业可以提供一些产权归属明确、能够市场化运作和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监管。还有各种非政府合作性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也是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提供主体之一,可以提供收益界限清晰、可以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主要是某一领域或生产环节所需的重要的技术和生产信息。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多元主体的转变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各供给主体的资金、知识、技术等优势,较好地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挥开放系统的整体功效。

3.3实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实现农村村民自治,首先要实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多中心决策体制,必须坚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系地区农村村体育发展大局的,如农民体育活动组织规定、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方案等体育公共产品的决策中,要不断整合其决策程序,从而真正体现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要什么,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论证,增强对农民需求的反馈,做出反映农民真实需求的决策。建立关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的意愿。

3.4建立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农村干部考核制度毕业论文提纲,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晋升与本地区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直接挂钩;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私人企业、非盈利组织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性供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的组织方法、操作规则、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配备多学科和具备政策科学知识的评估领导队伍,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评估。此外,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采用“走下去”和“走出来”两种方式来进行培训;对投资西部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企业,除上述政策上给与优惠外,国家可对其企业的发展和运行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也可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采用共用、共管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团体以及农民朋友自身的大力合作来共同完成,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2]赵艳芹,等.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农业经济,2006,5.

[3]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4]楚永生,丁子信.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消费水平相关性分析[J]. 农业经济,2004,7.

供给制度论文例7

农村公共产品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特性,对于促进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严重不足,这是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对现有文献的研究方法分析

(一)现有文献研究方法概况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研究方法的分类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但是通过对文献内容的分析,大致可以将对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研究分为理论研究性质的分析方法和实证调查式的解释方法,以及试图将二者结合的方法。基于上述的标准,笔者选取了2002~2007年间《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农业经济》四份农村经济类的核心期刊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研究的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理论研究是分析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主流方法,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实际上,考虑到实证研究所受到的经费上的限制和技术上的难度,如果扩大样本刊物选择范围,理论研究类的文献所占的比例还会上升,实证研究类的文献所占比例会呈下降趋势。

(二)实证研究

从事实证研究的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可以分为社会学的方法和经济学的方法。另外,还有的学者通过实地调查或者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在这里将这类文章也归人实证研究范围之内。

1经济学的实证分析。经济学的实证研究一般采用构建数学模型的方式,模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某一个方面,代人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或者通过自身实地调查的所得数据,从而解释两个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刘晓昀等通过计量经济学的方法,计算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对贫困农户收入和支出的影响,通过模型估计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农户明显从基础设施投资中获益。研究还同时发现,基础设施投资对农户的影响往往因农户的人力资本状况不同而有显着差异。作者提出了应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建议,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作用,还应当改善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本状况。李秉龙等将筛选出的486个国定贫困赤字县作为一个研究整体,进而计算各类公共支出的指标熵值,得出了贫困地区财政不平衡对农村不同公共物品供给的冲击程度;按照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将贫困地区划分为东、中、西三部分,对处于不同区位环境的国定贫困赤字县的公共支出结构变动进行了分析;按照财政赤字占当年财政

2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证研究。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不仅要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还应放眼于全世界,认真总结其他各国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好的经验,并从中提炼出对我们有用的启示。许多学者从这个角度人手,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了研究。陈家刚根据实地调研的材料,以德国乡村公共品供给为线索,对德国地方治理过程中的权责结构、财政关系以及监督机制进行了初步分析,通过总结德国乡村公共品供给的特点与问题,为中国地方治理的实践提供了经验借鉴。匡远配等总结介绍了日本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

(三)理论研究

通过数据统计可以看出,理论研究是当前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研究的主流方法,74%以上的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是理论分析。我们同样可以对理论研究进行分类,根据其研究取向的不同,可以分为经济学理论研究、政治学理论研究和法学理论研究。本文主要介绍经济学方面的理论研究。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与经济学理论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研究的文献超过了从其他理论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数量。而公共产品本身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重要概念,在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中,主要是应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研究。

1从公共选择理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的研究。公共选择理论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几乎所有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都离不开公共选择理论的支持。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产品的分析、具有开创性的以“经济人”代替“政治人”的人性假设都为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工具。陶勇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和特性的分析,对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理论及其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借鉴、对如何形成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的决策机制及如何实现公共选择等论述,都体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作用。

2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这个角度

的研究主要应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路径依赖学说、交易费用理论等来考察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的历史变迁,解释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提出政策建议以促进制度创新。曲延春等从路径依赖的角度解释农村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原因。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解,制度变迁之所以出现路径依赖,主要原因就在于初始的路径选择造成了一种既得利益格局。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之所以处于低水平的状态,原因就在于一直延续了原有体制下偏向城市的利益格局,而处于弱势谈判地位的农民没有能力改变这个利益格局。林万龙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和分析由于家庭承包制的实施而导致的中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从而为中国农村中已经和正在发生的社区公共产品方面的变迁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3从博弈论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基于博弈论的研究一般将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过程看作是农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利益博弈的过程。赵春江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视为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村民之间不断进行利益调整的多重博弈过程。文章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和农民、农民和农民之间的博弈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了各个博弈的特点

。作者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过程中由于个体的理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进而形成了一个不利于资源最优配置的方案。据此作者提出了解决农村公共产品博弈困境的政策建议。于水以博弈论为工具,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之间的博弈关系和政府与市场、第三部门之间的博弈关系,提出了多中心供给作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方法。

4从委托一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冯海波们从委托一理论的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了研究。认为农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多层的委托关系,农民作为委托人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因而主要的解决之道在于加强农民的委托人地位对人的监督。

(四)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研究

这类研究的特色表现在:既进行理论的分析,也进行实证的调查,理论的分析与经验材料密切相关。曾福生等所进行的研究探讨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的指标体系构建,试图以此来评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在构建体表体系后,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林万龙、刘仙娟则在实地调查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筹资与供给机制变化的基础上,分析了改革后交易成本的变化,进而提出了一种交易成本更低的“政府筹资、村级供给”的新的筹资和供给机制,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五)对研究方法的评价

各种研究方法各有所长,其解释力各有特点。实证研究将视线投到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者农民那里。力求通过实地的调查获得第一手材料,了解农民对公共产品的真实需求、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和农村中存在的真实问题,或者通过数据的计算、模型的建构来更好地解释存在的问题,得出科学的结论。实证研究的调研和观察往往是个体化的,因而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其调研是否具有代表性、其结论能否推广、个别的结论能够归纳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整体性的办法。

理论研究的长处在于通过理论的演绎能够提出宏观的解决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的办法,但是现有的用来进行研究的理论往往都是从西方引进的,然后应用于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而中国的农村往往是非常复杂的,这些引进的概念、命题、理论能否合理地解释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就成为理论研究面临的一大问题,因而其提出的解决方案就面临着走出书斋后能否经受住实践检验的大问题。

相比较而言,理论与实证研究结合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研究方法。但是纵观目前的理论与实证结合的研究,往往是实证部分不如纯实证研究科学、严谨,理论部分分析不够深入、全面,因而其发展的方向应当是在坚实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

二、农村公共产品研究观点综述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研究农村公共产品的文献都注意到了目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认为这是阻碍农民增收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1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吴士健等认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主要是农业生产性公共产品,如农村水利设施、农田道路等。徐理结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总结为五大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不足;二是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产品,包括道路、电网、通讯网络、清洁的饮用水、文化娱乐设施项目等;三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公共产品,如良好的大型水利浇灌设施、大型农用固定资产以及良种的培育等;四是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如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基础公共卫生服务等;五是涉及农村恢复生态平衡、治理环境的公共产品。刘义强通过对全国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普遍得不到满足,这也证明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缺乏。

2结构失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剩与不足并存。周青、李大胜等认为,一些农民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如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农业科技等供给长期不足,而一些农民不需要或者需

求较少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还存在着供给“过剩”的现象,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大量资金被用来修建并非急需的楼堂馆所、农贸市场等公共设施。曲延春等分析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导致的,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农民的需求,而是行政命令,政府领导者为了追求政绩,大量兴建上级领导看的见“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置农民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于不顾。

3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发展,地区间差异较大。李大胜等从耕地的机械强度、灌溉面积比重、耕地的用电强度、农户农业固定资产原值等四个指标出发,对31个省份的情况做聚类分析,结果显示,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江苏等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要好于欠发达地区。周青考察了福建四个县市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差异情况。

4机构膨胀,“吃饭财政”日益严重,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吴士健等认为目前存在的乡镇机构膨胀、人员队伍庞大,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用于机构运行和人头费开支。而公共资源筹集的随意性又为这种膨胀在资金上提供了可能,最终形成“养人收费和收费养人”的恶性循环,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加重了农民负担。

二)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的原因分析

1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投入不足。曲延春等认为,1991~2004年,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下降的趋势,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对农村投入的不足造成了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的“缺位”。当前的财政转移力度不够是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之一,中央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弥补乡镇因税费改革带来的财政缺口,实际上乡镇提供公共产品大多依靠制度外收入,税费改革使得乡镇政府的制度外收入大为减少,转移支付没有很好地弥补这一部分资金缺口。

2“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在决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上,农民的需求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起作用的是上级政府的意志。李大胜等、曲延春等认为,在这种供给体制下,对农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公共产品基本上都是由上级政府决定的。并且,由于政府的决策并非完全理性,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并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偏好,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满足农民的需求。由于农民处于没有组织的个体状况下,其谈判能力较弱,在表达自己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能力上同样较弱,不能对政府形成有力制约。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责权的失衡。我国《宪法》赋予了乡镇政府广泛的事权,与事权相比,其财权却极为有限。何丽双认为,农村基层政府承担着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如基础教育。一些大型水利设施等纯公共产品,受益范围超越了区域界限,本应由中央财政提供,却下放给乡镇,而乡镇的财政收入无固定税源,只能以各种合法不合法方式增加农民负担。

4许多学者从农村公共产品生产制度变迁的角度考察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不足的原因。部分学者认为,家庭承包制的实施是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郭熙保认为,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供给,因为短期内激励制度的改善会刺激农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增加对土地耕作的劳动力和生产性资本的投入,从而增加

出。但是,这一制度的内在弊端在于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资的激励,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张军等。认为,家庭责任制取代了集体化制度的变迁,虽然为促进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很强的激励机制,但却没有为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的“生产”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林万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不在于家庭承包制缺乏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激励,而是在于政府主导的社区公共品供给制度滞后于家庭承包制。体制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高度依附于公社体制的,公社体制瓦解后,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没有及时改变以适应家庭承包制的新的生产形式,这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

(三)打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合理选择

1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导向。从理论上看,公民纳税相当于从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在我国现行以商品税为主的税收体系下,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都是纳税人,不应人为地将公民割裂为两类,应当一视同仁地提供公共产品。周青认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改变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资本和政策投入力度,是政府层面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关键。

2根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层次性,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吴士健等认为,应当明确划分各级层政府和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供给公共产品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村民大会作为农村社区最高权力机构,对社区事物享有最终表决权;县乡社区内的大型公共产品供给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常规性的公共产品供给也应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陶勇提出组建和发展农业利益集团,作为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理解和沟通的桥梁,通过组织化的集体行动来

表达农民的意志,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3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单中心供给体制(即单中心的治理模式、单一的供给主体以及单一的筹资渠道)造成的。因而,构建一种多中心的供给体制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重要手段。谢冬水将多中心体制总结为:多元化的供给主体,包括政府、私人、社区、非营利组织等;多中心的筹资渠道,包括财政、市场、个人、非营利组织四种筹资渠道;多中心的决策机制,充分调动政府、农村社区、企业、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农产个人以及其他主体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中的协作和良性互动。张军等还提出了境外筹资、村民集资、企业家捐助等多种筹资方式。赵战军等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途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就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和社会为主体,以公众满意为标准,打破政府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构建政府、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营企业、私人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制。

4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基层政府机构不仅作为公共产品的决策者和供给者存在,其本身供给好坏直接决定了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周青提出了改革的措施:一是要转变基层政府职能,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改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应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作用;二是深化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城镇化发展和形成区域中心的需求撤并乡镇。改变农村基层领导人全部由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做法,把主动权交给农民,建立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新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

5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只有通过法律规定,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关制度法制化、规范化,才能切实保障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李长健等论证了如何通过法律的形式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保障,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

(一)从研究方法上看,重理论研究,轻实证研究

研究过程中重视理论上的探讨,忽视实证的检验是我国整个社会科学界面临的共同的方法上的问题。从西方社会科学研究的历史来看,将实证的方法引入社会科学研究,是实证主义思潮的重要表现,体现了自然科学方法对社会科学的重大影响。尽管实证的方法在社会科学的应用不断受到西方学者的批判,认为它忽视了对意义和目的的探讨,但是重视实证方法的运用始终是西方社会科学研究的鲜明特征。在和国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中,我国的很多社会科学也开始逐渐引入西方的实证研究方法,重视定量研究而不仅仅是定性研究,比如经济学、社会学越来越向西方的学术方法靠拢。具体到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从前述的抽样中可以看出,实证研究仅占了19.35%,即使加上实证与理论结合的研究,总计也只有25%左右;如果扩大样本刊物的数量,这一比例还会降低。实证研究的缺乏已成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研究面临的问题之一,应当加强。

(二)从研究内容上看,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较多,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研究较少

农村公共产品的研究不仅仅应当关注供给问题,还必须重视需求问题,只有建立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机制才能真正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缺乏的问题,不顾需求而只强化供给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目前仅有少量的研究者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了农民的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如刘义强。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机制的研究,应当通过实证调查的方式,了解农民真正的需求,同时还必须研究需求的表达机制,建立适当的制度安排,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到农民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刘晓昀,等.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对农户收入和支出的影响j.中国农村观察,2003,(1).

2李秉龙.中国农村贫困、公共财政与公共物品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3陈家刚·德国地方治理中的公共品供给——以德国莱茵法尔茨州a县为例的分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1).

4匡远配,汪三贵.日本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日本研究,2005,(4).

5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6曲延春,郭秋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农业税免征后的困境与治理j.农业经济,2007,(10).

7林万龙.中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8赵春江.基于博弈分析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9于水.乡村治理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10冯海波.委托关系视角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j.财经科学,2005,(3).

11曾福生,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的指标体系构建及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7,(9).

12林万龙,刘仙娟.税

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基于交易成本角度的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06,(4).

13吴士健,等.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14徐理结.村民自治下农村共产品供给体制创新问题分析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6).

15刘义强.建构农民需求导向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基于一项全国农村公共产品需求问卷调查的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

16周青.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与制度创新——基于对福建省部分地区的调查j.中国行政管理,2007,(7).

17李大胜,等.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需分析与供给模式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6,(5).

18何丽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分析j.农业经济,2007,(8).

19郭熙保.农业发展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

20张军,何寒熙.中国农村公共产品:改革后的变迁j.改革,1996,(5).

21樊勇明,杜莉.公共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22谢冬水.构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多中心体制探析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1).

23赵战军,谢梅.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途径j.农业经济,2005,(12).

24李长健,涂晓菊.我国农民权益保护制度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06,(8).

供给制度论文例8

货币供给属性之争是货币经济理论界长期存在的现象。在实际争论中,无论是货币供给外生论者还是内生论者都将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作为其立论基础。外生货币供给理论坚持货币供给“乘数机制”,认为货币供给是基础货币通过乘数效应实现的,是基础货币决定货币供给量。而内生性理论则相反,其货币供给机制可称之为“倒逼机制”,而货币供给量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倒逼”是最后一个环节。同时,在现实经济实践中,货币政策制订者都以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为依据而制订货币政策,故以基础货币供给为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因此,研究一国的货币供给机制运作方向,尤其是基础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无论是对货币经济理论的发展,还是对一国现实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评判以及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理论综述

目前,对货币供给机制运作方向的理论研究都体现在货币供给属性的研究之中。现代主流内生货币供给理论都体现出货币供给的“倒逼机制”。Siney·S·Weintraub(1978)在论述其货币供给内生性时,基于工资加成的价格形成定理认为,货币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导致货币收入的增加,造成既定实际产出水平下的交易性货币需求的增加,假定货币流动速度不变,中央银行为了维持充分就业和实际产出的增长,就必须增加货币供应。Nicholas·Kaldor(1982)在从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职能的角度论述货币内生性时认为,虽然从形式看,现有的货币供应量都是从中央银行渠道出去的,但实质上并不完全由中央银行自主决定,是中央银行被动地适应公众货币需求的结果。这是因为公众的货币需求经常大量地表现为贷款需求,而银行贷款和货币供给量是紧密相关的,银行贷款的增减实际增减了现有货币供给量。Basil·J·Moore(1988)在论述基础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时,基于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给的“三大法宝”,认为基础货币的投放取决于商业银行对流动性的需求。

上述货币供给理论的逻辑可以概括为:“实际经济因素货币供给基础货币供给”的一般形式。可以看出在货币供给的“倒逼机制”中,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倒逼”是其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时,由于各国中央银行都把基础货币供给作为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因此,从经济实践角度来说,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倒逼”环节。

经验研究的程度取决于理论研究的发展水平。基于当代货币供给内生理论,国外学者展开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具体到最后“倒逼”环节的实证研究文献比较有限。其中比较有名的是Lombra、Torto(1973)以及Forman、Groves和Eicher(1985)的实证研究,他们证实了美国基础货币的变动是被动的和适应性的。

我国学者在对我国货币供给内生性的实证研究中,其“倒逼特性”只体现到实际经济因素对货币供给量的“倒逼”这一层次。然而,外生货币供给论者都将基础货币与货币供给量的关系作为其主要立论基础:M·Friedman,A·Schwartsz(1963)、Phillips·Cagan(1965)、Jerry·L·Jordan(1969)、Albert·E·Burger(1971)等都分别从基础货币通过货币乘数决定货币供给量这一角度论述其货币供给外生性思想,并进行相应的实证检验。因此,从这一角度说,我国相关学者的实证研究是不够彻底的,并不能从外生货币供给论的立论基础角度反驳外生货币供给理论,其实践意义也必然是有限的。

对我国货币供给“倒逼机制”的实证研究必然涉及到实证研究路径的选择问题,而合理的路径选择取决于相关理论争鸣的焦点及其表现形式。因此,笔者将以基础货币和货币供给量为主要变量,展开对我国货币供给“倒逼机制”,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环节的实证研究。

二、数据说明和计量分析

基于上述理论探讨,本文将通过对基础货币与货币供给量之间计量关系的研究,以检验我国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问题。为了表述的全面性,文中将同时分别检验广义货币供给(M2)和狭义货币供给(M1)与基础货币(B)的关系。

由于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统计制度进行了较大调整,因此,1997年以后的数据与以往的历史数据是不可比的。本文选取从1998年第一季度到2006年第三季度的数据,共35组作为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各期,其中2006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月报。为了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本文对其取对数值,得三个变量:LNB、LNM2、LNM1,分别代表基础货币、广义货币供给、狭义货币供给。实证检验过程如下:

(一)ADF检验

由于采用非平稳序列建立模型将很可能导致伪回归。故在分析时间序列问题时,进行单位根检验是必要的。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原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后得到的ADF统计量若大于给定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则所检验序列为非平稳序列,反之亦然。若为非平稳序列,则继续对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检验,以确定其单整阶数。本文采用麦金农临界值,对上述各序列的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上述检验结果表明,LNM2、LNM1、LNB都具有单位根,而其一阶差分为平稳序列,即为I(1)序列。

(二)协整关系检验

协整是指若干个单整阶数相同的时间序列的某种线性组为平稳序列,它可以表明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关系。本文采用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的两步检验法(EG检验),分别对LNM2、LNB以及LNM1、LNB进行协整检验。

1、对LNB、LNM2进行协整检验

第一步:对LNB、LNM2建立协整回归模型:

LNB=2.243+0.696LNM2

第二步:令

E2=LNB-2.243-0.696LNM2

对E2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E2已经是平稳序列。故LM2与LNB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这样可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以表明LNB和LNM2之间的短期变动关系。经过多次试验,删除不显著的滞后量,采用广义差分法得到方程如下:

上式四个变量的系数都有正确的符号,并且各系数都是显著的,DW统计量表明残差项之间不存在序列相关,因而上式是理想的单方程误差修正模型。

2、对LNB、LNM1进行协整检验

第一步:对LNB、LNM1建立协整回归模型:

LNB=2.803+0.708LNM1

第二步:令

E1=LNB-2.803-0.708LNM1

对E1进行单位根检验,同样发现E1也已经是平稳序列,故LNM2与LNB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同样经过多次试验,删掉不显著的变量,我们可以得到误差修正模型:

上式四个变量的系数都有正确的符号,并且各系数都是显著的,DW统计量表明残差项之间不存在序列相关,因而上式也是理想的单方程误差修正模型。

三)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Granger(1969)提出,如果由yt和xt滞后值所决定的yt的条件分布与仅由yt滞后值决定的条件分布相同,则称两序列存在格兰杰非因果性;若加入xt滞后变量有助于改善yt的预测精度,则称两序列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对上述各货币供给对数序列两两配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在1998到2006年的季度数据样本区间内,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LNM2是LNB的格兰杰原因,LNB却不是LNM2的格兰杰原因;LNM1是LNB的格兰杰原因,LNB却不是LNM1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我国货币供给体系存在明显的“倒逼机制”,具有显著的“倒逼”特性。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国货币供应体系中,是广义货币供给以及狭义货币供给决定基础货币供给,而不是外生货币供给论所认为的狭义货币供给通过乘数效应决定广义货币供给的外生货币供给思想。

(四)VAR模型的方差分解和脉冲反应分析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只能说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不能说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强度。本文通过对VAR模型的方差分解和脉冲反应分析,揭示出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动态影响过程。

1、方差分解分析

方差分解的基本思想是,把系统中每个内生变量的波动按其成因分解为与各方程新息相关联的各部分,从而了解各新息对模型内生变量的相对重要性。方差分解不仅可以对样本期间以外的因果关系检验,而且还将每个变量的单位增量分解为一定比例的自身原因和其他变量的贡献。笔者通过建立VAR(2)模型,进而得出方差分解结果。为了更形象地反映各变量贡献的变化趋势,文章用趋势图给出(见图1和图2):

从图1可以看出,从第三期开始,广义货币供给(LNM2)对基础货币供给(LNB)的影响持续、显著地增大,而基础货币对其自身的影响却持续地明显降低。

从图2可以看出,从第一期开始,狭义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的作用就显著地增强,在第十二期就占到基础货币供给预测误差的50%,并且之后依然持续增强其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影响。而基础货币对其自身的影响却是相反的。

2、脉冲反应分析

脉冲响应函数是试图描述任意一个变量的扰动是如何通过模型影响所有其他变量的,并最终又反馈到自身的过程。本文通过建立VAR模型,利用脉冲反应函数来分析LNB对LNM1、LNM的动态冲击的反应。

从图3可以看出,在第一期基础货币(LNB)对其自身的一个标准新息立刻有较强的反应,供应量增加了约0.042左右,但影响的时间不长,到第四期就回到原来的水平,以后一直以一个持续的、稳定的微弱负值影响基础货币的供给;而广义货币供给虽然在第二期对基础货币有一个微弱的负向影响,但很快从第三期开始就以一个持续的、稳定的较强正值影响着基础货币的供给。这与上述协整检验以及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是吻合的。并且广义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有较强的决定作用。

从图4可以看出,其基本结构与图1相似,第一期基础货币对自身的一个标准差新息立刻起反应,但很快就回复到一个持续、稳定微弱的负值影响;从第二期开始,狭义货币供给(LNM1)就以一个较强的正向值作用于基础货币供给,并且之后以一个较大正值持续稳定地作用于基础货币的供给。而且与图3中不同的是,狭义货币供给并没出现任何对基础货币供给的负向作用,这应是狭义货币比广义货币具有更强流动性的缘故。

三、结论

通过对我国货币供给与基础货币供给(对数)变量之间关系的计量检验发现,各层次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具有持续的、显著的决定作用,本文通过分析得到的基本结论如下:

第一,在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的长期均衡关系上,无论是广义货币供给还是狭义货币供给都与基础货币供给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说明我国的货币供给与基础货币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一点,主流的内生货币供给理论和外生货币供给理论都是认可的。

第二,从货币供给和基础货币的Granger因果关系来看,无论是广义货币供给还是狭义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变化都存在显著的Granger影响,表明我国货币供给机制存在显著的“倒逼”特性,而不是外生货币供给论者所长期坚持的由基础货币通过乘数效应决定货币供给的外生性思想。

第三,通过方差分解分析,识别了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变动的动态影响过程。方差分解的估计结果表明,货币供给在长期和短期对基础货币的影响是非常显著而持续的,“倒逼”特性非常明显。

第四,通过估计VAR模型的冲击反应分析,可以看出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冲击的动态反应路径。发现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冲击效果是持续而稳定的。估计结果不仅再次验证了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倒逼”特性,而且具体描述了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动态影响。

参考文献:

1、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弗里德曼.货币稳定方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3、盛松成等.现代货币经济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供给制度论文例9

1国外研究

早在19世纪,意大利财政学派就已开始公共品的研究。林达尔(Lindahl,1919)提出“林达尔均衡”的概念,并首先用局部均衡方法求解公共收入最优水平。保罗。萨缪尔森(Samuelson,1954)最早用分析的方法定义公共品,并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推导出公共品的最优配置条件。之后,许多研究都沿着萨缪尔森把公共品纳入由价格和产出水平决定的一般均衡理论的方法进行的。马斯格雷夫(Mursgrave,1959)在一般均衡模型中加进消费者偏好重新构造“林达尔均衡”;弗利(Foley,1967)在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模型中提出“林达尔均衡”的一般均衡条件。公共品理论的不断拓展和模型化,使之逐步成为现代公共财政理论的核心。关于公共品分层供给的深入研究,形成了地方公共品理论。蒂布特(Tiebout,1956)贡献了经典的理论模型,通过“以脚投票”机制解决公共品偏好显示和供给问题;1965年,布坎南(Buchanan)正式提出了俱乐部理论,指出在自愿提供公共品的前提下,俱乐部成员的最优规模是拥挤成本与新成员所获得的边际收益相等的水平;围绕着地方政府规模大小和公共品在地方政府层次的最优供给问题,麦奎尔(Mcquire,1969)贡献了类聚分隔和最优辖区规模模型;奥兹(Oates,1972)就政府层级与公共品供给分工,提出了著名的“分散化定理”。关于公共品供给主体的研究,发展了公共品自愿供给理论,作出贡献的主要有Olson(1965),Schmitz(1978),Becker(1981),Laffont(1982),Roberts(1984)等。公共品的实证研究是多方面的,如Barro等人(1995)研究了公共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Sandler等人(1999)研究了公共品对地区发展的影响;Durlauf(1996),Nechyba(2000)研究了公共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而近期兴起的实验经济学为研究注入了一种新的方法与途径。公共品的实验研究主要是研究“搭便车”行为,但由于人的特性,研究结果不稳定。1981年Marwell和Ames的公共品实验研究与1984年Allman所做的实验研究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此后所进行的大量相关实验研究也并未得到比较一致的结果(Stevens,1993)。

据前可知,国外学者对公共品问题的研究相当丰富。但国外学者有关我国农村公共品问题的研究目前尚不多,目前能检索到的较有影响的成果主要有:

1.1PerPinstrup-Andersenr的研究

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所长PerPinstrup-Andersenr(2002)长期研究发展中国家食物政策问题,他在分析了中国农村公共投资与经济增长、地区差距、贫困问题后指出,过去政府对灌溉的投资促进农业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但是,现在这一作用却不显著。所以,政府要首先考虑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改革来提高灌溉的投资回报率。

1.2LiLyLeeTsai的研究

LiLyLeeTsai是位美籍华人,她长期关注我国的农村宗族及农村治理结构问题,为此于1999年至2001年,前后花了6个月的时间在陕西、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和浙江等省分别对316个村庄进行了调查,在其发表在澳大利亚TheChinaJournal(No48,July2002)的调查报告中专门分析了农村公共品问题,指出,在中国农村许多地方,村干部是依靠社区习俗来筹集和管理公共事务。此外,当乡镇和县政府为发展项目征税时,所征之税只用于乡镇及县里的项目,如修路、建电厂等,公共基金难得流向农村。村委会负责村里的道路建设、灌溉工程、垃圾处理等。实际上反映了长期以来农村公共品主要依靠农民“自给自足”这么一个现实。

1.3FanShenggen的研究

FanShenggen等人则从乡村民主化角度研究了我国农村公共品问题,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社区统治结构的民主化对公共品的供给水平有关键性影响。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在中国乡村数以万计的村庄举行了直选,调查发现,民主化对农村公共事业的供应水平有重要影响,与任命的干部相比,选举的官员倾向于向选民征较少的税费,并且为他们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事业。

2国内研究

我国专家、学者从多个不同角度对农村公共品供给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目前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

2.1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变迁的解释

关于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制度,制度经济学显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张军等(1996)比较早进行了研究,给出了较为系统的解释。叶兴庆(1997)认为,现行的农村公共品具有制度外供给、自上而下的决策、分摊机制具有累退效应等特点,并认为改革应统筹考虑制度内外的成本分摊,更新农村公共品供求的衔接机制,建立统一的、规范化的农村公共品资源筹集制度。林万龙(2000)通过案例分析证明,家庭承包制实施以后,至少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发生了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变迁,变迁的基本特征是相似的,即公共品的供给主体不再限于政府,而是出现了民间供给主体,主要由他们承担变迁成本,并享有变迁收益。林万龙(2001)还通过构建一个诱致性制度变迁成本———收益模型,分析了决定和影响制度变迁的诸多因素。刘保平等(2003)则指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度的施行并没有给公共品供给提供有效地制度安排。从现行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的运行过程来看,其仍然是公社时期供给体制的延续。徐小青(2002)也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系统研究了我国农村公共服务问题,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发生了变化,制度本身的典型变化是从原来时期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发展到现在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与诱致性制度变迁同时存在。其基本特征是供给主体不再局限于农村基层政府,而呈多元化发展趋势,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叶文辉(2004)在其博士论文《中国公共产品供给研究》中用3章的篇幅分别从乡村社会治理制度变迁、乡村社会税收体制变迁、利益主体博弈关系等角度系统分析了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变迁和改革问题。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下,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在农村税费体制向城乡统一税制变迁的同时,上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应对农村公共品供给责任进行调整,更多承担义务教育和基础设施的供给责任,统筹城乡公共品供给。在上级政府对农村公共品财力支持增加的同时,应推动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的创新,形成多元化的有效供给格局。另外,卢鸿鹏(2003)从交易成本方面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予以了说明。

2.2农村公共品供给现状与问题

在说明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现状和问题时,由于是对现实情况的描述或概括,尽管说法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研究成果具有很高的一致性。吴士健等(2002)、熊巍(2002)、刘保平等(2003)均认为,现行体制包括以下两种机制:第一,农村公共品的制度外筹资机制;第二,公共品供给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公共品的制度外供给是我国农村公共供给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包括非预算融资、非政府融资。前者包括乡镇企业上缴利润、管理费、乡镇统筹、各种集资、罚没收入等,后者主要指民间捐款、集资、摊派等。可见,公共品的制度外供给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许多学者从研究财政制度改革入手系统分析了农村公共品制度供给问题。制度外财政是我国长期以来的财政“特色”。不过,最早公开提出“制度外财政”这一概念的是孙潭镇和朱钢(1993)。在他们合作的论文中较全面地分析了乡镇一级的非规范收入问题,对乡镇制度外财政的成因,乡镇制度外财政收入的来源、特点以及乡镇制度外财政支出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提出,制度外财政即指非预算收入。“制度外财政”概念的提出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它为研究我国地方财政状况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理论切入点。樊纲(1995)也对非规范收入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他认为非规范公共收入是旧的财政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的经济条件和新的经济形势情况下乡镇政府为解决公共品供给不足问题的一种过渡性体制创新,乡镇制度外财政在提供农村公共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极为不规范,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财政体制改革,使之纳入“新的规范”。李彬(2004)专门研究了乡镇公共品制度外供给问题,指出,不管是在公社财政还是在乡镇政府一级财政下,我国的基层政府一直处于公共财政缺位状态之中。在制度内财政不足的情况下,大多数乡镇政府甚至无力完成一般性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不能为社会及时提供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公共品,从而极大地影响地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极大地影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所以,乡镇政府不得不寻求公共品的制度外供给,其结果必然导致乡镇政府和社会运行中一系列问题的产生。刘保平等(2003)指出,由于这两种体制,再加上乡镇制度内财政的财力不足等原因,造成了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效率低下和地区间不公平。这种不公平性主要表现在:我国城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不公平性;农村各地区间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性;农村公共品负担成本的不公平性(熊巍,2002)。陈小梅(2004)还指出,农村公共品供给还存在结构失调、资金使用不透明和管理制度不科学问题。

2.3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改革思路及对策

学术理论界公认,相对于农民需求的变化而言,现行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必须积极进行供给体制的创新。黄志冲(2000)认为,在农村改革前我国农村公共品是由政府和集体统一提供的,农村改革后这种供给机制不复存在,而新的供给机制又没有完全建立,因此,出现了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原因在于供给机制出现了失衡。黎炳盛(2001)认为,供给公共品是政府不可推却的责任。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非集体化经济改革瓦解了原来的公共品供给体系,带来了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无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在广大农村推行了村民自治制度。但研究表明,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并非由村民自治制度一体所能完成,而必须以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的改革为前提,并且还必须妥善解决由于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所带来的农村社区权力体系的新冲突。李文(2002)认为,当前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相对城市而言严重不足,但农村公共品的主要供给者———基层政府在公共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却存在严重的财政困难,其原因即在于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违背了公共品供给的受益原则、公平原则和最优原则。我国应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和完善财政税收政策来优化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王国华,(2003)认为,限制农民增收的根本原因是农村公共品供给滞后,因此,必须重新构建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体制,增加政府投资,激活民间资本供给公共品。雷晓康(2003)认为,现行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矛盾重重,应多渠道供给公共品,改革现行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引入农民需求表达机制。徐增阳、杨翠萍(2004)认为,解决农村公共短缺问题要靠供给制度创新:在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上,由“供给主导型”向“需求主导型”转变;在农村公共品资金筹措上加大上级政府财政转移的力度,同时用市场化手段吸引民间投资,拓宽筹资渠道。杨震林、吴毅(2004)认为,农民应该通过某种组织(协会)来直接参与公共品提供的决策,表达自己对公共品的选择与偏好。

在如何加强农村公共品供给方面,国内学者也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和对策,可以归纳为6个方面:一是坚持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导向,加大对农村公共品的投入力度,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支出政策,改变城乡二元公共品供给格局;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改革乡镇财政,从根本上改变时期延续下来的农村公共品的制度外供给方式;三是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实行村民自治,建立民主表达机制,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四是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提供农村公共品的职责,中央政府按照公平性原则对地方性公共品给予资助,建立并加大针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转移支付制度;五是创新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建立多元化的供给主体结构,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等;六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权力腐败行为。

3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增收相关问题的研究

3.1关于农村公共品与税费改革的研究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进行的税费改革,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公共品的短缺问题则显得更加突出,亟需探求破解之策。成世荣(2002)认为,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提,是解决好农村公共品短缺问题,因此,要将农村公共品纳入国家制定政策、分配资金的盘子,从国家到地方切块给农村,将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公共工程投入向县乡延伸。熊巍(2003)在其题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税费改革》的博士论文中给出了我国农村公共品成本的弥补规则:尽量减少公共品成本的公共收费弥补方式,彻底取消不公平的农业税制,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以促进农业经济并带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并积极发挥和债券的筹资作用,补充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的不足。此外,他还通过对我国现行农业税费制度改革实践的总结,提出统一城乡税制的农业税费制度改革以及改善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其他税费改革措施。邹江涛(2004)认为,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是我国现阶段农村政策的基本取向。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对原本已处于贫血状态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如何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改变政府在农村公共品供给方面的缺位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品问题,关键在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林霞、刘鸿渊(2004)认为,农村税费改革是在现行的分税制框架下进行的,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出现了县乡财政的普遍困难,无论是现行农业税制还是“一事一议”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都明显存在着设计欠合理和难操作的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杨晓黎(2004)认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推行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给我国农村公共品的正常供给带来了沉重的压力。税费改革给农村公共品筹资方式带来了许多变化,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品供给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要克服这些问题,一是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二是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职能;三是要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上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四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要继续推进农业税收制度改革。

3.2关于农村公共品与农民负担的相关性

众多学者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农民负担之所以过重,增收困难,其关键在于政府的公共品供给制度安排不合理。何振一和阎坤(1997)认为“七五”以来,在农村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之风愈演愈烈,致使农民负担有不断加重的趋势。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为制止这种不正之风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曾三令五申,先后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但至今尚未得到彻底解决,总是抓一阵好一阵,过后又出现反弹。造成这种状况的症结并不能将其归因于各级政府部门为追求“政绩”,搞一些超越农民负担能力的达标升级活动,和一些单位,巧立名目,私征乱摊,用于滥发奖金和挥霍浪费等等。其实,这些都是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公共分配关系不顺,乡镇财政制度不健全。不解决这个问题,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就无从规范化,农民负担问题也就不可能得到切实减轻。雷原(1999)认为,当前我国农村的农民负担问题,既不是简单的经济政策问题,也不仅仅是公共品分配问题,而在本质上是公共品的供给体制问题。因此,只有对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进行系统的制度分析,才能正确理解当前我国农民负担问题的实质,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陶勇(2001)认为,要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必须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非均衡的城乡公共品供给制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资本和政策投入力度:一是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总量的稳定增长;二是调整财政支农结构,为广大农民提供充足的农村公共品。赵丙奇(2002)认为,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不合理所引发的农村公共品供需矛盾突出是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农民减负的关键在于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创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品供给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实行农村公共品投资主体多元化。任晓(2002)认为,农村基层制度外财政的膨胀内生于目前农村公共品稀缺的现实,然而,这并不必然导致农民负担的“加重”,事实上,农民负担只不过是农村基层政府与农民博弈的结果,问题的关键在于确认并界定公共资源筹集制度的合法性及与农村公共品的区别,从而维护公共资源筹集制度的公正。侯江红(2002)认为,当前农村对公共品的需求明显提高,但供给则严重短缺,结构失衡,供给责任不清,农民及乡村负担过重。

3.3农村公共品与农民收入和消费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多数工业品都出现了买方市场,内需不足的问题相当突出,而内需不足的原因之一在于农民的消费能力太弱,消费能力与公共品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林毅夫(1999)认为,政府应当大力加强农村公共品如电力、通讯、自来水等的投入,通过发动“新农村运动”,既可以刺激内需,又可以有效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姚洋、荣昭等(2000)研究了农村公共品,如电力、自来水、电视信号等方面的国家投资是否可以增加农村对耐用品的需求。结果表明,作为互补品的供电情况对购买电器决策有下面的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电价越低,购买可能性越高;供电越稳定,购买可能性越高。此外,“电视信号的好坏”、“是否建有电视接收锅”对农户彩色电视机的购买有正向作用,表明基础配套设施的好坏对家用电器消费有显著影响。姚洋、荣昭(2001)认为,解决内需方法之一是依靠政府的力量找出或者创造出一个巨大的能持续较长时间的社会需求,来消化掉过剩的生产能力,使供需之间趋于平衡。他们利用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1999年农村住户耐用消费品专项调查分户资料以及1998年农村住户调查分户资料的有关部分。在经过大量的数据整理工作后,从专项调查的2万多户的数据中选取了18769户作为最后进行计量分析的样本。利用回归结果表明:农村公共品,如电力、自来水、电视信号等方面的国家投资可以增加农村对耐用品的需求。廖清成(2004)认为,扩大内需的关键是要充分启动蕴藏巨大消费潜能的农村市场,而农村市场的进一步启动则有赖于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创新,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苏晓艳、范兆斌(2004)分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内在矛盾及对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随着这种供给模式的内在矛盾逐渐凸显,对农民收入进一步增长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渐加深。葛云伦、王学钊(2005)指出,在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农民不再交纳“三提五统”,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公共产品短缺影响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产出效率,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郭锦墉(2004)也认为,欠发达农村地区因其自然、社会、经济、历史等多种原因造成财力不足,决定着欠发达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岳军(2004)更进一步认为,公共产品同时是一种中间投入品,或者说是一种生产要素,对公共产品的消费是可以减少生产成本的。公共产品作为一种中间投入品,其供给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公共产品消费者的生产成本和收入水平。李燕凌,李立清(2005)针对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求状况的不同认识,从理论上分析农村公共品供给对农民消费规模及结构的影响,并提出以农民消费结构分析为基础评价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分析模型。研究产生一些有价值的结论,如:公共支出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东部地区比较明显,中、西部地区影响作用不显著;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事业费财政支出,对不同地区农民的其他享受性消费支出都有明显相关性;政府在农村基本建设方面的财政支出,对农民家庭储蓄、农村文化娱乐消费有较强的相关性。

3.4农村公共品与农村贫困、地区增长的研究樊胜根、张林秀等(2003)利用分省和分县数据研究

农村公共产品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和消除贫困等方面的作用和程度;利用乡村调查数据,从制度保障的角度分析不同的选举结果如何影响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研究表明,公共产品投资增长率的差异已成为导致地区增长差异的主要因素,并且也是影响农民生产性投资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李秉龙等(2003)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分品种、分地区、分赤字程度,研究中国贫困地区县乡财政赤字对农村公共品供给水平和规模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基础教育是农村公共物品中财政赤字风险最大的承担者。彭代彦(2002)的研究表明,乡镇道路和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在降低农业生产支出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因此,应增加这方面的投资。李成贵(2002)从多角度透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论内涵的基础上,详实地论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启动内需的重要性。刘伦武(2002)则认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

把制度作为一种公共品,很多相关文献都有所涉及。如财政制度方面,张军、何寒熙(1996)研究了乡镇财政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地位,朱钢(2000)探讨了乡镇财政在发展农业和农村教育中所起的作用,张军(2002)分析了乡镇财政与农民负担的关系,刘汉屏(2005)研究了基层财政与农民增收的关联性;户籍制度方面,张启明(1998)研究了传统户籍制度对农村经济的负面影响;张忠潮(1999)分析了传统户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王璨等(2002)则探讨户籍制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等。另外,章辉美(2005)研究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对农村社会发展的影响,认为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促进了社会发展,促进了农村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的社会转移,加快了城市化的步伐,实现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夏文超(2003)研究了建设小康社会与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姜长云(2003)研究了农村金融制度对农业结构调整的不适应性等等。

此外,李秉龙等(2003)、吴朝阳(2004)研究了税费改革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影响;廖清成(2004)研究了农村公共品供给优先序问题;刘汉屏(2004)在其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中重点研究了我国乡镇财政与基层政权运行中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政策建议;李春根(2005)则运用新制度经济学,考察了我国农村制度变迁中的乡镇财政与政权改革问题,提出了乡镇财政与政权改革渐进式推进的思路。史玲(2005)研究了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主体问题等。

参考文献:

〔1〕刘汉屏地方政府财政能力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2.

〔2〕方宁中部地区乡镇财政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曾业松新农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4〕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社会调查笔记〔Z〕.

〔5〕贾康,白景明乡镇财政解困与财政体制创新〔J〕财税与会计,2002,(5).

〔7〕谭秋成地方分权与乡镇财政职能〔J〕中国农村观察,2002,(2).

〔8〕樊纲论公共支出的新规范———我国乡镇“非规范收入”若干个案的研究与思考〔J〕经济研究,1995,(6).

〔9〕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10〕党国英以市场化为目标改造农村社会经济制度〔EB/OL〕中评网,2001.

〔11〕张军,何寒熙中国农村的公共品供给〔J〕改革后的变迁改革,1996,(5).

〔12〕张军乡镇财政制度缺陷与农民负担〔J〕中国农村观察,2002,(4)。

〔13〕刘云龙民主机制与民主财政〔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

〔14〕王绍光分权的底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

〔15〕李剑阁,韩俊解决我国新阶段“三农”问题的政策思路〔J〕改革,2004,(2).

〔16〕陈锡文农民致富的脚步为何越走越慢〔J〕人大复印资料,200212.

〔17〕邓大才论我国“三农”问题的基本特征和求解路径〔J〕社会科学前沿,2003,(2)。

〔18〕马晓河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思路与政策措施〔J〕农业经济问题,2003,(2).

〔19〕赵树凯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与内部冲突〔J〕经济要参,2001,(32).

〔20〕刘斌等中国三农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4).

〔21〕顾益康,邵峰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M〕中国农村经济,2003,(1).

〔22〕陆学艺三农论〔M〕北京: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

〔23〕朱钢,张元红,张军等聚集中国农村财政———格局机理与政策选择〔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0.

〔24〕当前农业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组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与对策〔J〕管理世界,1999,(4).

〔25〕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1,(24).

〔26〕国家税务总局课题组农民负担与农业税制改革问题〔J〕税务研究,2000,(4).

〔27〕朱钢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财政缺口〔J〕中国农村观察,2002,(2).

〔28〕樊胜根,张林秀WTO和中国农村公共投资〔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29〕胡拓坪乡镇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探析〔J〕财政研究,2001,(7).

〔30〕叶兴庆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J〕经济研究,1997,(6).

〔31〕黄志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00,(10).

〔32〕魏建“公共产品”的强制性供给与农民负担的谈判制度〔J〕南开经济研究,1998,(1).

〔33〕熊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与模式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02,(7).

〔34〕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J〕财贸经济,2001,(10).

〔35〕林万龙家庭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模式及影响因素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01,(4).

〔36〕林万龙乡村社区公共产品制度外筹资:历史现状及改革〔J〕中国农村经济,2002,(7).

〔37〕李秉龙等中国农村贫困、公共财政与公共物品〔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38〕张军,蒋琳琦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理论视角〔J〕世界经济文汇,1997,(5).

〔39〕张军,蒋维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理论与经验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1998,(1).

〔40〕刘书明统一城乡税制与调整分配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新论〔J〕经济研究,2001,(6).

〔41〕雷原农民负担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重建〔J〕财经问题研究,1999,(6).

〔42〕赵丙奇农民负担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J〕经济问题探索,2002,(11).

〔43〕苏晓艳,范兆斌农民收入增长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J〕管理现代化,2004,(4).

〔44〕李燕凌,李立清农村公共品供给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

〔45〕葛云伦,王学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与增加农民收入〔J〕,天府新论,2005,(2).

〔46〕张启明论传统户籍制度对农村经济的负面影响〔J〕财贸研究,1998,(2)。

〔47〕张忠潮,刘德敏论传统户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J〕经济体制改革,1999,(1).

〔48〕彭代彦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与农业解困〔J〕经济学家,2002,(5)

〔49〕吴朝阳,万方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转变〔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5).

〔50〕徐秋慧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J〕经济与管理,2004,(2).

〔51〕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2.

〔52〕刘汉屏乡镇财政与基层政权运行研究〔Z〕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报告,2004.

〔53〕Samuelson,PA“Thepuretheoryofpublicexpenditure”,ReviewofEconomicsandStatistics,1954,(36).

〔54〕Mursgrave,RAandMursgrave,PB“Publicfinanceintheoryandpractice”,McGraw-HillBookCompany,(1984,FourthEdition),1959.

供给制度论文例10

货币供给属性之争是货币经济理论界长期存在的现象。在实际争论中,无论是货币供给外生论者还是内生论者都将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作为其立论基础。外生货币供给理论坚持货币供给“乘数机制”,认为货币供给是基础货币通过乘数效应实现的,是基础货币决定货币供给量。而内生性理论则相反,其货币供给机制可称之为“倒逼机制”,而货币供给量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倒逼”是最后一个环节。同时,在现实经济实践中,货币政策制订者都以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为依据而制订货币政策,故以基础货币供给为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因此,研究一国的货币供给机制运作方向,尤其是基础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无论是对货币经济理论的发展,还是对一国现实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评判以及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理论综述

目前,对货币供给机制运作方向的理论研究都体现在货币供给属性的研究之中。现代主流内生货币供给理论都体现出货币供给的“倒逼机制”。Siney・S・Weintraub(1978)在论述其货币供给内生性时,基于工资加成的价格形成定理认为,货币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导致货币收入的增加,造成既定实际产出水平下的交易性货币需求的增加,假定货币流动速度不变,中央银行为了维持充分就业和实际产出的增长,就必须增加货币供应。Nicholas・Kaldor(1982)在从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职能的角度论述货币内生性时认为,虽然从形式看,现有的货币供应量都是从中央银行渠道出去的,但实质上并不完全由中央银行自主决定,是中央银行被动地适应公众货币需求的结果。这是因为公众的货币需求经常大量地表现为贷款需求,而银行贷款和货币供给量是紧密相关的,银行贷款的增减实际增减了现有货币供给量。Basil・J・Moore(1988)在论述基础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时,基于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给的“三大法宝”,认为基础货币的投放取决于商业银行对流动性的需求。

上述货币供给理论的逻辑可以概括为:“实际经济因素货币供给基础货币供给”的一般形式。可以看出在货币供给的“倒逼机制”中,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倒逼”是其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时,由于各国中央银行都把基础货币供给作为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因此,从经济实践角度来说,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倒逼”环节。

经验研究的程度取决于理论研究的发展水平。基于当代货币供给内生理论,国外学者展开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具体到最后“倒逼”环节的实证研究文献比较有限。其中比较有名的是Lombra、Torto(1973)以及Forman、Groves和Eicher(1985)的实证研究,他们证实了美国基础货币的变动是被动的和适应性的。

我国学者在对我国货币供给内生性的实证研究中,其“倒逼特性”只体现到实际经济因素对货币供给量的“倒逼”这一层次。然而,外生货币供给论者都将基础货币与货币供给量的关系作为其主要立论基础:M・Friedman,A・Schwartsz(1963)、Phillips・Cagan(1965)、Jerry・L・Jordan(1969)、Albert・E・Burger(1971)等都分别从基础货币通过货币乘数决定货币供给量这一角度论述其货币供给外生性思想,并进行相应的实证检验。因此,从这一角度说,我国相关学者的实证研究是不够彻底的,并不能从外生货币供给论的立论基础角度反驳外生货币供给理论,其实践意义也必然是有限的。

对我国货币供给“倒逼机制”的实证研究必然涉及到实证研究路径的选择问题,而合理的路径选择取决于相关理论争鸣的焦点及其表现形式。因此,笔者将以基础货币和货币供给量为主要变量,展开对我国货币供给“倒逼机制”,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环节的实证研究。

二、数据说明和计量分析

基于上述理论探讨,本文将通过对基础货币与货币供给量之间计量关系的研究,以检验我国货币供给机制的运作方向问题。为了表述的全面性,文中将同时分别检验广义货币供给(M2)和狭义货币供给(M1)与基础货币(B)的关系。

由于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统计制度进行了较大调整,因此,1997年以后的数据与以往的历史数据是不可比的。本文选取从1998年第一季度到2006年第三季度的数据,共35组作为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各期,其中2006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月报。为了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本文对其取对数值,得三个变量:LNB、LNM2、LNM1,分别代表基础货币、广义货币供给、狭义货币供给。实证检验过程如下:

(一)ADF检验

由于采用非平稳序列建立模型将很可能导致伪回归。故在分析时间序列问题时,进行单位根检验是必要的。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原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后得到的ADF统计量若大于给定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则所检验序列为非平稳序列,反之亦然。若为非平稳序列,则继续对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检验,以确定其单整阶数。本文采用麦金农临界值,对上述各序列的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上述检验结果表明,LNM2、LNM1、LNB都具有单位根,而其一阶差分为平稳序列,即为I(1)序列。

(二)协整关系检验

协整是指若干个单整阶数相同的时间序列的某种线性组为平稳序列,它可以表明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关系。本文采用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的两步检验法(EG检验),分别对LNM2、LNB以及LNM1、LNB进行协整检验。

1、对LNB、LNM2进行协整检验

第一步:对LNB、LNM2建立协整回归模型:

LNB=2.243+0.696LNM2

第二步:令

E2=LNB-2.243-0.696LNM2

对E2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E2已经是平稳序列。故LM2与LNB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这样可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以表明LNB和LNM2之间的短期变动关系。经过多次试验,删除不显著的滞后量,采用广义差分法得到方程如下:

上式四个变量的系数都有正确的符号,并且各系数都是显著的,DW统计量表明残差项之间不存在序列相关,因而上式是理想的单方程误差修正模型。

2、对LNB、LNM1进行协整检验

第一步:对LNB、LNM1建立协整回归模型:

LNB=2.803+0.708LNM1

第二步:令

E1=LNB-2.803-0.708LNM1

对E1进行单位根检验,同样发现E1也已经是平稳序列,故LNM2与LNB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同样经过多次试验,删掉不显著的变量,我们可以得到误差修正模型:

上式四个变量的系数都有正确的符号,并且各系数都是显著的,DW统计量表明残差项之间不存在序列相关,因而上式也是理想的单方程误差修正模型。

(三)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Granger(1969)提出,如果由yt和xt滞后值所决定的yt的条件分布与仅由yt滞后值决定的条件分布相同,则称两序列存在格兰杰非因果性;若加入xt滞后变量有助于改善yt的预测精度,则称两序列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对上述各货币供给对数序列两两配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在1998到2006年的季度数据样本区间内,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LNM2是LNB的格兰杰原因,LNB却不是LNM2的格兰杰原因;LNM1是LNB的格兰杰原因,LNB却不是LNM1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我国货币供给体系存在明显的“倒逼机制”,具有显著的“倒逼”特性。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国货币供应体系中,是广义货币供给以及狭义货币供给决定基础货币供给,而不是外生货币供给论所认为的狭义货币供给通过乘数效应决定广义货币供给的外生货币供给思想。

(四)VAR模型的方差分解和脉冲反应分析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只能说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不能说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强度。本文通过对VAR模型的方差分解和脉冲反应分析,揭示出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动态影响过程。

1、方差分解分析

方差分解的基本思想是,把系统中每个内生变量的波动按其成因分解为与各方程新息相关联的各部分,从而了解各新息对模型内生变量的相对重要性。方差分解不仅可以对样本期间以外的因果关系检验,而且还将每个变量的单位增量分解为一定比例的自身原因和其他变量的贡献。笔者通过建立VAR(2)模型,进而得出方差分解结果。为了更形象地反映各变量贡献的变化趋势,文章用趋势图给出(见图1和图2):

从图1可以看出,从第三期开始,广义货币供给(LNM2)对基础货币供给(LNB)的影响持续、显著地增大,而基础货币对其自身的影响却持续地明显降低。

从图2可以看出,从第一期开始,狭义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的作用就显著地增强,在第十二期就占到基础货币供给预测误差的50%,并且之后依然持续增强其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影响。而基础货币对其自身的影响却是相反的。

2、脉冲反应分析

脉冲响应函数是试图描述任意一个变量的扰动是如何通过模型影响所有其他变量的,并最终又反馈到自身的过程。本文通过建立VAR模型,利用脉冲反应函数来分析LNB对LNM1、LNM的动态冲击的反应。

从图3可以看出,在第一期基础货币(LNB)对其自身的一个标准新息立刻有较强的反应,供应量增加了约0.042左右,但影响的时间不长,到第四期就回到原来的水平,以后一直以一个持续的、稳定的微弱负值影响基础货币的供给;而广义货币供给虽然在第二期对基础货币有一个微弱的负向影响,但很快从第三期开始就以一个持续的、稳定的较强正值影响着基础货币的供给。这与上述协整检验以及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是吻合的。并且广义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有较强的决定作用。

从图4可以看出,其基本结构与图1相似,第一期基础货币对自身的一个标准差新息立刻起反应,但很快就回复到一个持续、稳定微弱的负值影响;从第二期开始,狭义货币供给(LNM1)就以一个较强的正向值作用于基础货币供给,并且之后以一个较大正值持续稳定地作用于基础货币的供给。而且与图3中不同的是,狭义货币供给并没出现任何对基础货币供给的负向作用,这应是狭义货币比广义货币具有更强流动性的缘故。

三、结论

通过对我国货币供给与基础货币供给(对数)变量之间关系的计量检验发现,各层次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供给具有持续的、显著的决定作用,本文通过分析得到的基本结论如下:

第一,在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的长期均衡关系上,无论是广义货币供给还是狭义货币供给都与基础货币供给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说明我国的货币供给与基础货币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一点,主流的内生货币供给理论和外生货币供给理论都是认可的。

第二,从货币供给和基础货币的Granger因果关系来看,无论是广义货币供给还是狭义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变化都存在显著的Granger影响,表明我国货币供给机制存在显著的“倒逼”特性,而不是外生货币供给论者所长期坚持的由基础货币通过乘数效应决定货币供给的外生性思想。

第三,通过方差分解分析,识别了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变动的动态影响过程。方差分解的估计结果表明,货币供给在长期和短期对基础货币的影响是非常显著而持续的,“倒逼”特性非常明显。

第四,通过估计VAR模型的冲击反应分析,可以看出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冲击的动态反应路径。发现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冲击效果是持续而稳定的。估计结果不仅再次验证了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倒逼”特性,而且具体描述了货币供给对基础货币的动态影响。

参考文献:

1、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弗里德曼.货币稳定方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3、盛松成等.现代货币经济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4、宁咏.内生货币供给:理论假设与经验事实[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