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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文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7 16:50:23

古城文化论文

古城文化论文例1

(二)文化环境建设永州历史上人文与自然紧密结合的第二个特色,是在当地的文化环境建设与道德人文追求。这也形成了永州历史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即古人是通过“自然”来“作文章”的。这一特色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一,在永州“悟道”的先贤皆从这片广阔丰美的自然之中获得灵感。不论远古的舜帝、唐宋的元结、柳宗元、周敦颐、以及后来众多的明清名士,无不如此。他们的文学和哲学思想,皆从对自然的观察和感悟中生发出来;他们的成就离不开永州的自然,也恰恰得益于永州的自然。以唐宋两代永州的大量贬官为例,贬谪对他们的人生而言乃莫大之不幸,但这里丰厚美好的自然山水却又抚慰了他们,陶冶了他们,成就了他们;而他们也为永州创造了深远的文化。其二,文化的传播在永州也是通过“自然”。永州以“天然碑林”闻名,被称为“石头上的文学史”②。何以会形成这样的特色?正是因为古代的文人墨客以其石奇石多而愿将他们的道德理想、人文追求以石刻的形式永远留在自然之中,永不磨灭。因此“自然”也成为一种精神、文化的传播媒介。后人慕名而来,看到前人的印记,读到他们的思想,有感而发,撰文刻石;后人再来,再读,再刻。如此往复,精神一点一点流传,文化一点一点累积和创造。因此可以说,永州的文化、精神与道德,不仅仅是用书本传播,更是通过自然——准确地说是千百年来不断被“人文化”的自然——来传播的。其三,历史上永州的文教设施建设也充分表现出与自然环境的紧密结合;这也说明文化教育事业在当地极受重视的历史传统。永州古代的学宫、书院数量巨大,笔者曾专门论述这些文教设施的选址和建设是如何苛刻地追求理想的地势、水形,以及对周围自然环境要素的充分利用与契合③。其中,清代邑人樊名世对在一风景极为美好之地——东溪——兴建书院的阐述令人印象极深。他说:“其形胜如此,匪惟于禅居宜,而于吾儒之游亦宜。……旷与奥与,于吾儒心性之学实有所裨。……旷与奥与,于吾儒技艺之学,更非无补。后之学者游于斯,必于斯有起不徙。形胜娱观己,此所以为最也,所以难已叠葺也。”④用今天的话来说即:风景如此美丽之地,不仅适宜建设寺庙,当然也适宜建设学校。美好的风景对儒生的心性之学有益,对技艺之学也有益。后人在这里学习,如何会没有所得、没有成就?这么美好的地方,如何能不建学校呢?事实上,类似的文章在永州地区明清府县方志中比比皆是,这恰恰说明永州前人深谙优越的山水环境对于教育人、教化人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也说明他们懂得应该把最好的地方用来兴修学校、进行文化建设。这次调研中我们看到,政府花了很大力气将原来萍岛上的萍洲书院整修重建,作为永州文化的研究与传播场所,算是对这种文化传统的延续,值得提倡。综上,永州的文化传统是与它的自然环境不可分割的;我们必须从这个层面上来认识,才能体会永州的文化特色。然而在近几十年来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全国很多地方政府和规划设计从业者忽视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文化环境建设,造成了许多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文化传统的断裂、城市环境缺乏整体的精神文化追求等问题。当然这也更突显出永州历史文化传统的珍贵。尤其在本届中央政府大力倡导传统文化继承与创新的形势下,永州更应该充分地认识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创造性地继承与发扬。

(三)风景发掘建设永州历史上人文与自然紧密结合的第三个特色是在风景的发掘与建设。其中最值得称道的两个事件,乃柳宗元的《永州八记》与宋代的《潇湘八景》。前者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上山水游记的经典之作,也是柳宗元在永州从事风景开发与设计的完整记录。如果说是《永州八记》使永州之名终为天下人所知,那么这“名声”正在于当地奇异之山水、及柳子的慧眼识珠、非凡发掘之功。后者乃明清风靡全国的“八景”文化之源头。为何“潇湘八景”会有如此广博深远的影响?以前不甚理解,但当第一次亲临潇水之上,耳边回荡起北宋欧阳修“画图曾识零陵郡,今日方知画不如”①、南宋陆游“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②的感叹,则略有所懂。“潇湘八景”,开启了后世地方以“八景”形式整合当地风景资源、并进行文化传播的重要模式。上述的事实足以说明永州在中国古代风景开发史上的重要地位。永州的风景发掘历史中又蕴藏着怎样的人文精神?从元、柳的文章里,我们可以读到他们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发掘风景的:这是一种“不忍”——不忍心美好的自然无名地淹没在荒野中,所以“不能不”将其发掘,为其命名,施其建设。这一方面因为永州的自然风景资源实在太美好、太丰富;另一方面则得益于儒家思想中“人与天地参”、“赞天地之化育”的伟大精神,即人有责任及能力帮助自然之化育,发现其美,点化其神。元、柳的行为后来在永州地区也形成了相当深刻的风景发掘传统,历宋元明清,大量的风景地被发掘和建设,并伴随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③。因此,今天我们不能单纯只看到永州的自然环境如何之美好,而更要看到它们如何吸引诸多名士将他们的情感、思想、信念都一点一滴融入到这个自然之中。这个“人文化”的自然、丰富厚重的自然,才是永州自然独有的魅力与特色。综合上述三个层面的分析,笔者认为永州传统人居环境营建的精彩之处正在于其人文与自然恰到好处的结合。因“巧”而“妙”。从现实的角度看,这正是古人留给我们最宝贵的历史文化传统和财富。今天永州的城市建设如能继续巧妙地选择自然,充分地利用自然,适度地修补和加强自然,那么其文化传统之精髓即得以传承和发扬;反之如果今天忽视对自然环境应有的尊重与协调,一心只想高楼大厦的现代都市景观,那么永州的历史文化特色将被弱化甚至消失。

二、名城申报不是终点,未来城市建设更应侧重文化环境创造

今天永州能珍视自我的历史文化价值,积极申报部级历史文化名城,并作了许多相关的研究与保护工作,非常值得赞许。但名城申报绝不是一个终点,而是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的新基点、新起点。如何把握未来的发展方向,今天需要慎思而笃行。在2007年中国文化遗产日由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举办的“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上,吴良镛院士针对历史文化城市保护与发展问题提出了“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八字原则④。这一观点针对过去的单纯保护而言,强调应将遗产保护与建设发展统一起来:不仅保护遗产和文物建筑本身,更要维护历史文化环境的整体秩序,使新建设尊重所处环境的历史文脉,并加强原有文化环境特色。技术方法上,整体创造并非复旧,而鼓励在尊重历史、尊重整体秩序的前提下适度创新。吴氏常常谈到绍兴“兰亭”与武昌“黄鹤楼”的案例。兰亭因王羲之而久负盛名,然而今日兰亭早不在东晋旧基,而是明嘉靖十七年在原天章寺北择地重建;本是“伪古董”,然“经康熙乾隆之游幸与题记,今日已成地地道道之真古董矣”⑤。武昌黄鹤楼历史上更是九毁九建,每次设计均依当时之审美与创造有所不同,但并不损伤其作为重要文化地标之真实性与深厚价值。此二例旨在说明,文化环境不仅是前人创造的,更需要后人的继续创新。所欲“整体创造”的正是一个既延续历史文脉又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化环境。这也正是永州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及申报成功之后,需要不断思考与着力之处。并且,必须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与文化环境的创造统筹考虑,放到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思考。因为文化经营与文化环境营造不仅是永州历史上的宝贵传统和突出特色,必须继承;也是永州未来城市经营与发展的巨大优势。

古城文化论文例2

古典时期,充分发展的希腊工商业经济,无疑是古典文明繁荣的物质基础。而城市集聚了工商业经济,是工商业经济活动的中心。

公元前6—公元前4世纪,希腊世界的工业大有发展,尤其是在阿提卡地区,雅典城市及其外港拜里厄斯的工业特别活跃。手工行业更多,更有组织和更加专门化。出现了冶金业、造船业、制陶业、建筑业、纺织业、制鞋业等多种类型的手工业作坊。以制鞋、冶铁、建筑业和制陶业为例,制鞋业不仅有制男、女鞋的分工,还有裁鞋面、纳鞋底、上鞋等不同工序的分工[3](p.225)。冶铁业出现了专门负责锻打、铸范、拉风的分工。建筑业则有木工、铸工、铜工、石匠、染匠、金匠、象牙匠、画匠、刺绣匠、浮雕工等的分工。制陶业中有烧瓦工、烧砖工、小像制模工和瓷灯制造工等。伯里克利在一次演说中曾提到众多的职业:木匠、雕刻匠、制模匠、青铜匠、石匠、打金匠、象牙匠、绘画匠、绣花匠、雕金匠等[3](p.222)。公元前5世纪,阿提卡区成为希腊世界最繁盛的工业区域。“冶金业、造船业、武器制造业和陶器业,使劳里昂区、拜里厄斯港和雅典各区的生活紧张热烈起来,而许多伟大建筑物的构造也表明了雅典文明的光辉灿烂”[4](第51-54页)。

随着手工业的专门化,作坊和营造场等手工业生产区应运而生。这时的作坊和营造场一般规模不大,并可以为私人所有。例如,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的父亲就有一个铁匠铺;希腊的军政家克利翁父亲有一个硝皮厂;雅典的演说家伊索克拉底的父亲有一个乐器制造厂[4](第56页)。

工业的发达,粮食的不足以及海外的开发,促动了商业贸易的活跃,由此导致以城市为支点的市集贸易和邦际贸易的繁荣。“每一个城邦对于周围地区来说都是一个市集,农夫们在那里卖掉他们的产品,换取钱来支付他们的赋税和租金(在某些地方),和购买从外地输入的商品及乡间作坊不能生产的制品(当这些可以用钱支付的时候)”[5](第52页)。

在市集贸易方面,定期市集是古希腊最为普遍的国内贸易形式。小生产者和零售商人定期聚集于市,调剂余缺,互通有无,交易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不同的市场,按规定的时间开市。交易的商品有蔬菜、水果、干酪、鱼、肉、腊肠、家禽和野鸟、酒、木柴、陶器、铁器、旧货,还有卖书的角落[3](p.290)。雅典城邦的中心市场是此类市集的典型代表。此外,还有一些依托于城市的节日或竞技会等非经常性的市集。例如,在奥林匹亚、德尔斐、尼密阿和科林斯地峡举行的全希腊竞技会,为雅典守护神雅典娜举行的祝贺节等,都是商贸活动的良好时机。邦际贸易则指希腊各城邦之间的贸易,或希腊人与异邦人之间的贸易。这种贸易较市集贸易规模更大,辐射更广。在贸易中形成几个重要的商贸中心城市:希腊本土的雅典和科林斯既加工制造常用的金属与贵金属、木材、羊毛、皮革、琥珀、象牙等产品,又向域外输出各种织物、武器和金属器具、毡毯、花瓶、珠宝、美术品、金银雕刻品等。雅典用葡萄酒、橄榄油、纺织品、精美的工艺品、陶器、军器输出,换回谷物、鱼、牲畜、蜜蜂蜡、食盐以及奴隶。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拜里厄斯港是爱琴海上着名的国际商港,运到这里的商品有埃及、西西里、黑海沿岸的谷物、牲畜和皮革,米利都的羊毛,波斯和迦太基的毛毯,阿拉伯的香水,马其顿和色雷斯的亚麻衣料、大麻和造船木材,此外还从各地输入奴隶。小亚细亚的米利都则是联结东西方贸易的重要枢纽。当时,希腊商人的足迹已遍及北欧、西欧、英吉利海峡、北海和波罗的海,甚至到达欧亚交界处的未知地区和非洲的西海岸[4](第62-68页)。

与其他地区相比,由于土地贫瘠,平原狭小,古代希腊的农耕经济并不占优势,雅典就是如此。不可否认,城市工商业经济的繁荣,是先前落后的雅典变为公民富足、国家强大的重要原因。国富民强才能进行大规模的智力投资和文化建设。伯里克利曾大规模地兴建雅典卫城、帕特浓神庙、赫维斯托斯神庙、苏尼昂海神庙、大剧场、音乐厅、街道和大型雕塑像等一大批规模宏大的公共文化工程,竭力使雅典成为全希腊最美丽的城市、“全希腊的学校”。据载,建造雅典娜神庙花费竟耗资7000塔兰特,相当于雅典城邦整整7个全年的预算[6](第358页)。在其执政期间,国家收入的大部分用于发展文化事业。演剧、庆节、献祭等都是开销不菲的公众活动,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持。其一部分费用由城邦公款支付,大部分则以“社会义务”的形式分摊给富裕的公民。公益捐助是富裕的雅典人的义务,如演剧捐助、海军建 设捐助、供应贫民粮食捐助等。色诺芬的《经济论》中记载,苏格拉底曾提醒富有的克利托布勒斯向城市的神及他的友人们尽捐助义务:“必须供奉丰盛的祭品,否则神和人都会找你麻烦。其次,慷慨大方地招待很多陌生人是你的职责。第三,必须宴请市民并对他们有所资助,否则,你就失去追随者。”[7](ⅱ,5-8)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400个雅典人负担前401年至409年间的泛雅典娜祭庆的巨额款项[8](第310页)。古代雅典社会经济生活的相对平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些“富人”阶层的公益捐助。那么,在相对而言农耕经济并不占优势的古代希腊社会,哪些人可能是富人呢?公元前5—公元前4世纪,从总体上说雅典人的生活仍然是贫乏的。雅典的普通公民,诸如教师、雕刻家、石匠、木工以及普通劳动者,工资标准一个样,都是日得一个德拉克马[9](第253页)。这样的工资收入,除了足够支付一切的必须费用以外,剩余不多,自然无力成为“富人”(即便是有,为数也不会太多)。因此,只有经营获利较多的工商业经济的作坊主和商人或工商业奴隶主,才有可能成为雅典富人阶层中的多数。这种富人阶层的出现,是雅典文化兴盛的必要前提。

城市集聚古典文化繁荣的文化基础——科学文化知识与人才

经济富足,并不一定文化昌盛。文化是人的创造性劳动的结晶,其主体是人。文化的繁荣必须有相应的文化人才和占有丰富的文化知识资源。古希腊人认为,“求知是人类的本性”[10](第27页),“一切公民都要受到同样的教育,而关心这种教育应是国家的本身”[11](第28页)。雅典人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去做的,从而使雅典城市成为城邦广行文化教育与交流活动的重要空间和舞台。

其一,雅典城市广泛吸纳域外先进文化知识和人才。早在梭伦改革时期,就鼓励外籍工匠移居雅典,设各种专业技师居留的特别区,并给予公民权[12](ⅹⅹⅳ.2)。伯里克利时期,雅典城更是以海纳百川之势,吸引着周边国家或地区的人们来此学习和交流文化科学知识。“哲学家、作家、学者、艺术家等等,都跑到雅典来,在雅典,他们便有广大的施展才能的余地”[8](第242页)。伯里克利的“黄金时代”,雅典40万人口中,有3万2千名外邦人。他们经营工商业,从事科学、文学和艺术研究,执业法律、医生等。来自于外邦的阿那克萨哥那、德谟克里特、普罗泰哥拉、哥尔基斯、希罗多德、品达、迈伦等文化名家,汇聚雅典。正如伯里克利所言:“我们的城市,对全世界的人都是开放的。”“它使全世界各地一切好的东西都充分地带给我们,使我们享受外国的东西,正好像是我们本地的出产品一样”[13](第131页)。凡是在西西里、意大利、塞浦路斯、埃及、吕底亚、本都、伯罗奔尼撒或其他地方能找着的合意的东西,都被带到了雅典。而这里所说的“产品”,不仅仅是自然产品,也包括精神产品。这些“产品”都是因为雅典的伟大而被吸引来的。诗歌、音乐和艺术都和商品一样,在雅典城找着了舒适的家乡[13](第131页)。正是这样一批外邦人和雅典本土出生的文化人或知识分子,以自己天才的创造,将古希腊文化推向了繁荣的顶峰。

其二,众所周知,希腊紧邻西亚、北非等古老文明地区。希腊古典文化的繁荣,有一个东方文化的源头。但是,古老的东方文化既非专为古希腊文化的发展而存在,更不可能自动融入古希腊文明之中。就当时世界来说,已达二三千年之久的东方文化可以被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学习和借鉴。古希腊人能够将东方文化继承、学习、吸纳为推动自己文化繁荣的养料,并加以创造性地改造与发展,形成自有特色的希腊古典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古希腊城市中的文化人或知识分子。“希腊人常到国外去旅行,在这一方面,连其他民族中商人、士兵、殖民者和旅行者都相形见绌”[14](第212页)。生活于古希腊城市的许多文化人、知识分子,虚心求教,广泛汲取,“拜东方文明为师”,竭心尽力变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为文化发展优势。他们是繁荣希腊古典文化的功臣和时代的先锋。例如,古代雅典的着名政治改革家和诗人梭伦,青年时代游历经商,遍访小亚细亚沿岸希腊人城邦,考察社会制度与风土人情,结交泰勒斯等名人学者。博学多才的梭伦因而有了“雅典第一诗人”之殊荣,更得“希腊七贤”之美誉。古希腊哲学家德莫克里特,曾追随波斯术士和迦勒底星相学家学习神学和天文学,师从米利都学派研习自然哲学。后到埃及、巴比伦、波斯、印度等地漫游,向有学问的人求教,获得了丰富的知识。一生中写了约60种科学着作,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门知识。马克思称之为“经验的自然科学家和希腊人中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15](第146页)。着名的医生希波克拉底,从小随父学医,曾在小亚细亚、黑海沿岸、北非等地游历行医,学习取经。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写出了丰富的医学着作《希波克拉底文集》,成为西方医学的最早奠基人。被誉为西方“历史之祖”的希罗多德,大约从30岁开始,历时10年游学访察,漫游黑海北岸、小亚细亚、两河流域、埃及、意大利半岛等地。访查传闻逸事,凭吊历史遗迹,了解风土人情,有助于后来撰述《历史》名着。总之,“希腊人所借用的,无论是埃及的艺术形式还是美索不达米亚的数学和天文学,都烙上了希腊人所独有的智慧的特征。这些特征归结起来,就是虚心、好奇多思、渴求学习、富有常识”[14](第212页)。

其三,希腊古典文化长达200余年的繁荣,绝非仅靠少数文化人、知识分子的努力,而是在于拥有广泛的公民群众基础和城市活动空间,从而使古典文化具有广博的内涵、恒久的魅力和深远的影响。文化人、知识分子依托城市开办学园,进行全民性的戏剧演艺、宗教节庆、体育竞技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传播了知识,培育了人才,融通了思想,活跃了文化市场,从而使得对戏剧、雕刻、建筑、诗歌、论辩演说等古典文化的认知、理解、接纳和传扬,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公元前388年,柏拉图于雅典附近的阿卡德米亚创立学园。园内设有图书馆、授课厅和宿舍等。在柏拉图时期,学院里讲授的主要课程有数学、几何学、天文学和音乐。该学园是古希腊第一所真正招收学生的学校。很长一段时间里,它一直是希腊乃至地中海世界的一个学术中心。从学园学成出去的许多学生,在地中海世界的众多地方,传播着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公元前335年,亚里士多德在雅典吕克姆体育场创立学园,从事教学和着述。此外,还有一批“智者”所创办的专门教授论辩技术的学 校。这些学园或学校,都是城邦政府所允许的,并认为是为青年的显赫前途提供训练所必须的。诸多学园与学派并立于雅典,使人们在更多学习选择的同时,加深对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认识和了解。智者学派的学者们教授在公共场合下演说的艺术和辩论的技艺,为培养适应民主政治时代所需要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人才作出了贡献。雅典的民主政治,决定了当时的社会不是靠暴力、行政手段,而是靠辩论、才识赢得人心的。雄辩的口才,超群的才华,是每一位企求成功的政治家必备的要素。

戏剧演艺是雅典城邦利用戏剧节组织戏剧比赛对公民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伦理道德教育的一种文化艺术活动。活动多是在祭典和节日中以集体方式进行。古希腊至少有300个以上由城邦组织的宗教节日,祭奉的神祗超过400位。仅在雅典城邦,一年就有144天为公共的宗教节日[16](第101-102页)。戏剧演艺活动只在狄奥尼索斯节的祭庆日子里进行。连续5天的欢庆,主要是进行戏剧比赛。雅典大剧场是节庆活动的中心,数以万计的人聚集剧场,观看悲剧或喜剧表演。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底斯和喜剧家阿里斯托芬等,以其非凡的创作参赛演出。起初,戏剧演艺只是祭仪的附属品,后来逐渐取得社会意义,成为政治的论坛,休息与娱乐之地。戏剧演艺也便有了独特的文化价值,“希腊城邦的一般文化的高度水准,在很大的程度上应该归功于组织民众、教育民众、启发民众的戏剧”[8](第318页)。公元前480年—公元前380年的100年内,雅典演出的戏剧有2000多种。

宗教节庆与体育竞技活动是雅典城邦利用宗教节日组织的全民性的文化活动。主要节庆赛会有泛雅典娜节、狄奥尼索斯节和厄琉息斯密仪等。泛雅典娜节年年举行, 4年一大庆,庆节一连6天,雅典所有民众都参加。庆节活动有赛马(赛战车)、徒步竞走 、歌唱、舞蹈、朗诵比赛与音乐比赛。狄奥尼索斯节和厄琉息斯密仪也具有全国性的意 义。“在这些节日里,不仅有体育锻炼,同时也有心智和精神的娱乐,因为那时有艺术 布景和表演”[13](第131页)。伯里克利在其着名的葬礼演说中说过:“整个一年之中 ,有各种定期赛会和祭祀;……每天怡娱心目,使我们忘记了我们的忧虑。”[13](第1 30页)

戏剧、艺术、哲学、竞技等文化活动,是传扬古典文化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对公民而言,这不只是闲暇之余的精神娱乐,也是接受城邦制度、民主思想和社会道德的教育活动;是认知、理解、接纳古典文化的有效过程。知识、价值和思想在公共广场上接受公众的批评和争议,“以前属于军事贵族和祭司贵族的精神世界现在向越来越多的人开放,直到向全体平民开放,而希腊文化正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形成的”[17](第39页)。正如刘易斯·芒福德所言,体育馆、康体馆和剧场“不仅仅是铸造了城市的形态:同样,每个场馆也经由旅游和朝圣而达到更广泛的文化交融之目的”[18](p.168)。

城市集聚古典文化繁荣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的权力机构与活动空间

雅典城市能够吸引更多的文化人和知识分子,与其施行民主政治所带来的宽松而自由的城市文化环境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在伯里克利时期,雅典城市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开的,彼此间的日常生活也是如此。尽管也有这样的事实:苏格拉底以其政见不同而被处死;阿那克萨哥拉和普罗泰哥拉两位哲学家被迫离开本国。但是,雅典城市的宽容和自由的文化环境,“比之大多数其他国家,不论在古代还是近代的国家,都要好些”[9](第258页)。“雅典那时有一种活泼的自由,以及礼节、风俗和精神、文化上活泼的平等;……在不违背这种平等和在这种自由的范围以内,一切性格和才能上的不同、以及一切特质上的参差,都取得最无拘束的发展,都在它的环境里取得最丰富的刺激,来发扬光大”[19](第258页)。人们可以尽自己之所想,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或讽刺、或褒扬,或辩论各种思想、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城邦民主政治的确立与运作,始终与城市密不可分。

其一,自梭伦开始直至伯里克利的“黄金时代”,雅典历次民主政治改革的推行,都直接或间接地维护了城市工商业者的利益,并因此而有力地扩大了雅典城邦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例如,梭伦改革的核心,是以财产特权代替贵族世袭特权,按财产划分公民等级,以等级确定权利和义务。公民财产主要依据其田产的年收入,工商业者则按其货币收入折合成实物来计算。从而削弱了氏族贵族所享有的种种特权,使工商业奴隶主有机会跻身于国家领导层,更多的“富人”可以走上政坛。恩格斯遂将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后的80年,概括为从事工商业的富人对旧的贵族势力的胜利竞争的时代,同时又是“旧的氏族制度的残余失去了它的最后地盘”的时代[20](第112页)。梭伦之后的庇西特拉图、克里斯提尼、伯里克利等,基本上继续推行或发展梭伦的立法。古典时期,自由手工业者的人数在公民大会中明显增多。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里斯托芬、色诺芬等也同样认为,约在公元前5世纪末,工人在议事会中占了多数[4](第58-59页)。

古城文化论文例3

(二)建立了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始于1956年,《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明确提出实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制度。此后,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和文化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基本成立。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式管理,同样对旧城古建筑的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制度、“四有”制度以及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修缮和管理等方面。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一般经由文物普查登记、筛选定级、核定公布几个阶段④*。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是指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保护工作的四项措施:有保护组织,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科学记录档案①*。文物经营管理基本的原则是: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②*。根据利用方式的不同,法律法规也分别采取鼓励支持、申请审批和绝对禁止的态度。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管理,将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非建设地带,可保留平房地带,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地带,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地带,特殊控制地带③*。

(三)完善了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古建筑保护制度对于尚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确有价值的文物古迹,规定“由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商定名单,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办法暂时予以保护,不得破坏,并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办理保护审核手续”④*。此外,还对文物保护单位之外的古建筑保护作出具体的规定,“保护价值待定的文物古迹,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公布为文物暂保单位,视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文物暂保单位公布后两年内,必须完成对它的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公布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公布撤销。逾期不公布,暂保单位自然撤销”⑤*。

(四)加强了历史古建筑的保养、维修、利用和管理针对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中常见的问题,通过立法对古建筑的保养和维修、防火与报警、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性质及使用权的变更,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同意;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负责文物建筑的保养和维修;应当严格按照古建筑消防管理的规定,加强一切火源、电源的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在重点要害部位,根据实际需要,安装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文物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有损文物建筑安全或者有碍开放的,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整治或者搬迁;整治、搬迁所需费用由使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承担”⑥*。

(五)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北京市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首次提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院落划分、用地调整、人口密度分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等做法”⑦*。2004年,又公布了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此次规划共15片,其中有5片位于旧城区内,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了风貌保护和高度的控制。2013年,又新增了3片保护规划,至此北京旧城区将拥有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对旧城的保护更加立体而完整。

(六)形成旧城整体保护制度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包括:旧城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层次更加明确,呈现出“点—线—面”分层保护的状况。此外,还注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法规与《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相衔接。除北京之外,浙江省、河南省、宁波市、沈阳市、南京市、哈尔滨市等都制订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加强了旧城的整体保护。至此,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制度基本形成,既有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又建立了古建筑保护的具体制度,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城市古建筑的保护理念也有了质的提升和飞跃,从以往的对先人遗留下来的财产的一种保护与利用,发展成为对城市发展历史的保留,对城市发展进程中的文化底蕴的尊重,对城市发展历史传承的延续。但我们同进应当意识到,我国城市古建筑的护路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也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也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十字路口,也走了一些弯路。比如说建国初的城市规划制定是以原有城区为中心,还是在旧城区的边缘另起炉灶,对此有了激烈的争论,其中,以梁思成等提出的“梁陈方案”①*,主张在旧城区边缘再建新城,对旧城的古建筑进行整体保护,但这一设想并未能得到认可和实施,一些古建筑因此被损毁。

二、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存在问题

城市古建筑见证了城市的生命历程,保障了城市的文化延续,促进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因而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城市化进程中的古建筑保护状况却不容乐观。

(一)重单体文物保护古建筑的保护,缺乏对旧城区的整体保护当前有些历史性城市,为了更好的保护传统历史建筑,某些历史文化名城在旧城内设立保护区,对旧城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但有些城市为了既保护历史城区的古建筑,又实现城市的发展与更新,一方面对标志性的古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另一方面却大力拆毁这些标志古建筑的周围环境和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建设性或保护性开发对城市古建筑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遵义会议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安阳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街区;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实亡;南京老城已经拆迁改造完毕;济南投入22亿‘巨资’拆迁了44万平方米、43个片区,大量特色街道消失在推土车轮下;开封覆盖着现代化的草坪;郑州以‘一路、一区、一城’为标志,古城全部翻新……在‘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历史文化名城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创伤。”②*尽管北京在城市建设中制定了大量的制度措施来保护城市古建筑,但其遗留下来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仅占老城面积17%,而欧美国家旧城保护面积基本可达到古城的80%~100%③*。正如有学者所说:“没有历史街区提供的建筑背景和文化氛围,历史纪念物只不过是现代城市的一个小小点缀而已。”

(二)大量城市古建筑因缺少维护面临毁损城市古建筑除包含文物保护单位以外,还有大量的其他城市古建筑。这些城市古建筑大部分被公私主体所占有、使用,其中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因缺少维修,面临着损毁危险。有些被市民占用的古建筑,因占用的主体缺乏足够的经济能力,未能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有些占用者因未取得对古建筑的明确法律权利地位,没有进行古建筑维护等的积极性。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占用的古建筑情况也不容乐观,古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以及占用主体的保护能力和意识等都影响着古建筑的保护。有些古建筑的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权利义务分配不清晰,占有使用单位只使用不维护,而所有单位因未使用、受益而对古建筑不闻不问,古建筑实质处于无人负责的状况。另外,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被用作办公场所,一般不对外开放,剥夺了民众接近和消费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权利。

(三)过度商业开发破坏古建筑原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国家文化保护经费有限的大前提下,城市古建筑的保护必然要依靠自己的经营开发来创收,以此解决一部分维护的经费。有些古建筑被管理机构作为商业场所来经营,有些则出租或承包给第三方的商业主体。以文物养文物,以古建筑养古建筑,这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所提倡的文物保护方式。为了保护这些古建筑,可以在维持古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商业开发与保护模式。但有些古建筑的过度商业开发对城市古建筑的保护造成了持久的负面影响,如丽江古城本是一片风景秀丽的宁静之处,后因酒吧等的入驻,侵扰了这一世外古镇原有的安宁。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凤凰古城、西塘、周庄等地,虽然古建筑的外壳被保存了下来,但是文物古迹的那种精神文化氛围,早已不见了踪影。超负荷的旅游开发破坏历史文化空间,不合理定位改变了历史地段环境。

(四)旧城改造致大量城市古建筑被拆除城市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标志。单霁翔曾就旧城改造对古建筑的破坏指出:“一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无所顾忌地大拆大建,……致使一批批文物古迹被摧毁的同时,一些历史街区也被摧毁”[7]。现在有些城市把“拆”成为城市建设的第一步,将见证城市发展的传统建筑及历史街区拆除,使得历史街区、历史城区和历史性城市的整体风貌被破坏。有媒体甚至将北京旧城区的胡同和四合院逐渐消失的情形,称之为文化自杀,“正把自己伟大的文化变成平庸”[9]。还有一些历史性城市打着尊重历史的幌子,将真文物拆毁,制造一些假的文物和古董,以发展旅游的名义拆旧建新。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拆除古建筑,新建仿古街的运动,一些独具特色的传统街道被改造成为失去真实历史价值与信息的假古董。还有些城市以保护利用为名,将历史街区内的传统民居拆除,保护性破坏屡见不鲜。吴良镛的胡同有机更新模式尽管在学术上取得极高的成就,实践上却没有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推广。旧城改造中的大规模拆迁,将一个城市最有特色的古建筑一扫而光,就像一把理发剪刀推过,只剩下光突突的头皮。

三、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

面对被损毁的城市古建筑,要做的不仅是哀叹与惋惜,更要痛定思痛,找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从而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能够更好的对症下药。现阶段我国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原因主要有:

(一)保护意识薄弱、管理意识不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仅仅依靠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的力量,来完成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是几乎不可能的,需要其他机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更需要民众的参与和支持。从世界的角度上来看,凡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行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其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是相对较高的。而国内的文化遗产事业的难点和关节点,也在于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不可否认,中国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保护成效也初步显示出来,但近来因文物保护意识不足而引起的文物破坏案件却时有发生。近年来有不少的文物保护单位遭受破损的事件,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建设施工单位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未进行报批就擅自动工建设,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受损,如临汾古城墙被毁事件;云南大理为修路拆毁唐代古城墙,致龙首关遗址被毁等。一部分是因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者管理者保护意识不足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的损毁,如拈花寺偏殿着火,与产权所有单位与使用单位管理不当,未能将建筑物按照文物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古建筑的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多头管理及管理缺失现象并存根据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金瑞国、刘赪娜、张寄所做的调研报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调研与分析》,除文物部门以外,还有不少于20个部门在使用和管理着文物保护单位,以宗教部门最多。在由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中,设有专门机构和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比例约为7比3。各省(区、市)非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比重不尽相同,其中(64.81%)和北京(57.99%)达到半数以上。由文物行政部门在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现场保护的机构,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但由于文物保护经费有限,且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不断增长,操作起来显然不太现实。另外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不可移动文物在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前,就由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占用,有专门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这使得在每一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机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对于产权或使用权不属于国家文物行政部门这类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与文物行政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然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文物行政部门的职权使其不能落实协议内容的履行。文物保护单位往往成为所有和使用者的部门利益,从而不能对文物进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保护造,破坏时而有之。

(三)具体保护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在文化遗产问题上,政府的首要职能是制定和贯彻管理法规与标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保护范围。由于申报时保护范围未能完全确定,一年的时间给相关的利益者留下了可乘之机,给现实操作带来许多的麻烦,并造成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历史建筑受到破坏。此外,有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确定之后,也不能按照法定的保护范围的标准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使保护范围成为一纸空文。如保护范围内不法违章建筑物未能及时清理,城市规则及其他重大工程项目未考虑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的保护范围等。

(四)旧城内历史建筑产权不明确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内的居住人口往往严重超过适宜数量,建筑大都显得拥挤破败,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便是如此。为了保护好这些传统的历史文化建筑,政府部门一方面有责任引导和帮助古建筑占有与使用主体对它们进行保护、更新和维护,在保存原有风貌的基础上改善旧城内的市政公共设施和居住条件,使得其适合居住;另一方面又要适度控制古建筑内的居住人口数量,针对部分居民缺乏维护保养的能力与动力的情况,将旧城内的居民迁出或者进行置换,将想居住进胡同及四合院且有维护能力的主体引进来,而将欠缺维护能力且想迁出去居民迁出去。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旧城内古建筑产权的明晰化和长期化,并且允许古建筑在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现在旧城内古建筑产权具有碎片化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有些古建筑被十几甚至几十个家庭所占有,无法正常的居住与生活,这样的条件根本无法进行适当的维修与保护。另外,旧城内的古建筑因面临改造与更新,随时可能被拆迁,产权的不稳定使得现有的主体缺乏维护的动力,外来的主体也没有购买意愿,古建筑的交易流转不顺畅。

(五)过分注重商业价值,开发利用不规范国内经济发展的成就,在某种程度上唤醒了民众的文化遗产消费的需求,使得文化遗产的商业价值突显出来。然而,商业价值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开展,但这另一方面又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频繁出现一些怪异的现象,如重利用轻保护,重经济价值轻文化价值等。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热点文化遗产事件,都与古建筑的保护利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如西湖旁边建会所,公园内古建筑中的高档餐厅等。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古建筑等文化遗产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带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从而产生经济效益。有学者说文物保护“尤其是要慎谈利用,国外谈得较多的是保护,不谈或者很少谈利用;而在中国的经验里,是不仅要保护,还要利用;所谓“充分保护适度利用”,但真的要做到这一点太难了。”

(六)文物保护法及城乡规划法规定不完善程序性规定欠缺。我国文物保护法将城市古建筑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三个层级进行保护,但是却没有将三个层次的保护责任主体及保护程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文物法将历史街区及历史名城保护的具体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条例进行规范①*,而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审批由城市建设部门主管,仅在审批和实施监督阶段征求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没有充分发挥文物保护部门在文物保护中的专业优势。国外与此相关的审批和监督职能是由专业性委员会来负责,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方面限制了某些行政首长个人决断权,防止个人意志对城市古建筑的破坏;另一方面专业委员会由文物保护相关专家及在文物保护事业中有影响力的市民代表组成,能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与市民代表的积极性,通过市民代表反映其所代表的群体的意见,充分维护不同主体的利益。其次,我国文物法第24条规定国家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不能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②*,因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如何解释这一条文,专家学者有不同的意见。有些学者认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是文化遗产,是国家的文化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它对社会要起的作用,是为社会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而不是创造物质财富,它是文物资源不是经济资源,把盈利作为目的,把它变成经济资源了,以赚钱为目的了,是不对的。”因此,不能作为经营性资产应当指禁止将文物的经营权进行转让等经营活动;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这里所说的不能作为资产经营,应当是指不能作为企业等经营性主体的经营性资本,不能作为将来发生债务时的担保财产。因法律规定的模糊,在实际的遗产保护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产的一部分,“由旅游公司来兼并文物保护单位,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名义将文物资源作为普通资产纳入企业进行市场化理和经营”;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价入股,进行所谓的“强强联合、捆绑上市”通过文化遗产的经营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在我们为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能否作为经营性资产争论不休时,如果将眼界放宽,通过对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进行考察分析,就能得到比较满意的答案。例如,法国政府将国内著名的一百多个著名的文化遗产(其中大部分为古建筑遗产)交由法国古迹信托来经营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我国的城市规划法中与城市古建筑保护的规定不完善。1990年的城市规划法虽规定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传统风貌①*,但在涉及旧城市规划时,却提出了旧区改建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式②*,在旧城区古建筑保护制度中存在法律漏洞。城乡规划法也指出规划的制定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③*,且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但仍然有旧城区改建的提法,城市规划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允许旧城范围内的拆迁和危房改造④*,这一制度上的缺口,时时被开发商和城市管理者所利用,造成古建筑被保护性破坏。除了保护意识不科学外,与国外的规划法相比,我国规划法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作用有限。(七)行政执法力度不足执法不严,一直以来是倍受学者和大众诟病的中国司法现实疑症,也是造成中国法律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具体到古建筑保护的执法力度来说,一是相关立法不够具体,执行性不强;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三是各级政府不够重视,四是文物执法经费紧缺等。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当地政府是否重视、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地区文物保护状况的好与坏。少数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当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尤其是与旅游开发发生矛盾时,往往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被忽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受破坏就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如何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健全执法机构,加大执法督察力度是当务之急。

四、国外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的借鉴

当我们置身于西欧古城之中时,往往被他们那富有深厚文化气息的,保存完好的城市古建筑所折服,不得不对这些城市管理者与市民的城市古建筑保护理念与制度表示由衷的钦佩。尽管英法两国与我国的历史发展轨迹并不相同,但其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样遗留下了大量的城市古建筑文化遗产,在面对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的问题时,他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去借鉴。

(一)保护程序清晰、主体职责明确,相关制度可操作性强英国的《1990年登录建筑及保护区规划法》,在制度上不仅涵盖了事前认定,事中维修与保护以及事后补救等整个登录建筑的保护过程,而且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办事程序⑤*,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更好的保护登录建筑与保护区内的古建筑。如对登录建筑的保护对象的确定规定了清晰的程序,且指定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如规定了提供名单者、审批者及其权限、技术咨询机构及其程序、保护对象的内涵、保护对象的管理责任部门、保护对象的记录文件形式、保护对象管理责任部门的具体责任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皆有较明了的规定。

(二)特别重视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除了在登录建筑的认定与保护上的严格程序性外,英国1990年法在各个环节上都规定了类似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体现了实施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如在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在汇编、审批和修改之前,国务大臣应向有关方面进行咨询,如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或其他专业知识的公众及团体。⑥*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由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是一个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咨询机构,它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问题作出科学的建议和方案,来为登录建筑的保护提供基础技术服务。法国的古建筑的专业咨询机构有历史古迹国家委员会、遗产和景观大区委员会、历史古迹总建筑师、法国建筑师等,这些专业咨询机构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具有决定权,许可和决定下达之前必须要征询他们的意见,并以他们的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

(三)注重多种手段的相互配合英法两国均注重综合使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来达到立法目标,尤其是经济手段的运用。英国1990年法包含了多种经济的激励手段,如通过提供拨款或贷款,解决部分或全部的历史古建筑保护费用①*;为维修和保养提供财政补贴或贷款等经费支持②*;设立土地收益补偿制度③*;实行有条件拨款制度④*等。法国鼓励非政府组织出资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这些捐赠者可以享受相当比例的税收优惠,个人捐赠数额的66%可以从应纳税收中扣除,企业可以享受捐款额60%的营业税优惠。此外,政府十分注重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财政投入。2013年法国政府文化遗产保护预算7.76亿欧元,其中历史性建筑保护3.22亿欧元。

(四)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法国约有352个服务于文化领域的基金会,其中31%与建筑遗产保护相关。1996年由14家法国知名企业发起成立的“文化遗产基金会”规模最大,其主要有三种运作方式:对维修工程进行直接资助;帮助遗产所有人向社会募集资金;颁发可享受一定的税务优惠政策“遗产基金会标签”(财政部唯一授权的非政府组织)。2008年,该基金会对一千八百多个项目提供了帮助,总金额达1.3亿欧元,收到捐款一千多万欧元,颁发“遗产基金会标签”1029个,为法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起了重要作用。法国现有6000多个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协会,其中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国家建筑和遗址保护协会联合会”,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和出版有关文化遗产的著作等,服务全法国3500个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同时其还协同“法国老房子协会”、“古宅邸协会”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协会举行全国大会,大会由文化部长主持,为非政府组组织性质的协会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供对话的机会。协会在地方上的作用非常显著,在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平衡上起到了监督作用。

(五)注重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英法两国均注重发挥“规划法”对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法国城市规划法与文化遗产保护法是城市古建筑保护领域重要的两部法律,对于城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保护起了重要的作用。城市规划法主要是为了调整城市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人们生活需要满足之间的矛盾的一部法律,一方面强调对历史街区进行长期规划和整体保护,另一方面规划制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甚至于对单个建筑的保护都进行具体和详细的规定,对不遵守规划而破坏原有建筑物和整体景观者进行严惩。

五、结语

古城文化论文例4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08-0033-03

济南自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二批部级历史文化名城,历近20年,我们一直在探索着一条适合泉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道路来。随着济南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出现了诸如有传统特色的城市文化与特色风貌在逐步消失;历史文化遗产及周围环境遭到建设性破坏;基础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缺乏等问题。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如何处理好社会和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已迫在眉睫。

1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济南社会、经济发展关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我们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就是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王景慧先生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中非常精辟阐明:“城市是有生命的有机体,有上千上万人在那里生活和工作。城市的经济要发展,设施要改善,生活水平要提高,要实现现代化,不能把历史文化名城当成博物馆使之凝固起来。所以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既要使城市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又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改善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

我们既然承认城市是一个“有机整体”,那么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揭示了“适者生存”的道理,任何有机生物必须适应生存环境向前进化,而且有机生物进化不可能抛弃原有基础,而是随着生存环境的变化而逐步进化,有机生物的进化既要适应环境、也不可能超越环境,城市作为有机整体,其发展如同有机生物进化一样,既不抛弃原有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基础,进行有机的新陈代谢,又得适宜地持续发展。而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文化的载体。

济南的发展既应该是对历史有机的继承和延续,更应该是适应现代趋势对旧城市的更新和完善,一句话既要继承和延续济南历史的文脉,又要按现代化的要求适宜持续发展。因此可以肯定说“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一条循序渐进的道路,隔裂历史的突变对历史是一种伤害,对未来也是一种损失”。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国内外的经验已经表明,越是现代化的城市越重视保护其历史文脉,越是历史文脉深的城市越有魅力,因此,保护好济南历史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好现代济南人的生活质量,就是保护好促进城市发展的一种特殊资源。

济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从开始只是简单的维护不利用或者只是按原使用功能利用,比如千佛山的兴国禅寺、洪楼教堂等;而后是将部分历史文物改变其使用功能,比如建立李清照纪念馆、山东大学西校区内的近代建筑用于教学设施等;再后是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为济南创造效益;现在济南的历史文化遗产应该有新的用途一“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城市历史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作为城市建设的‘文化名片’。……以吸引外来投资”。济南要持续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也要逐步发扬光大,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这一特殊资源,使其成为体现城市特色的重要途径,将会促进济南的社会、经济发展。

2 济南的历史文化遗产现状,保护中的主要问题

济南虽然有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但因地处交通要塞,上世纪50年代以前受战争影响,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严重,又经“”摧残,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建设性”的破坏就更加严重;近几年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从专家学者到领导、市民都从不同角度对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问题进行了诸多探讨,取得了一些共识,在实际做法上也有一些新的举措和慎重的行动。但是目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仍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2.1传统特色文化与城市特色风貌逐步消失

几十年来,代表济南特色的传统文化逐步消失;“中华老字号”称号的商家,至少有三成已经消亡,最具特色的城市风貌诸如:“齐烟九点”、“佛山倒影”、“鹊华烟雨”等也在遭到破坏,“九点”中有的被当地“靠山吃山”开垦的面目全非,视线走廊也被一座座高楼遮挡;而“一城山色半城湖、四面荷花三面柳”也基本见不到“四面荷花”了。

2.2历史文化遗产及周围环境遭到建设性破坏

全市现有的历史及传统建筑、街巷、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的总量,随着大规模城市建设的损毁和使用单位的不合理使用等,已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旧城改造密度过高,开敞空间缺乏,绿地减少,个别新建建筑高度、容量及功能与周围古城环境缺乏有机协调。部分传统特色建筑和院落被拆掉,对古城格局的保护造成了破坏性影响。已失去以后可能保护、利用的机会。

2.3历史文化街区、地段内人口稠密、房屋破旧,基础配套设施严重不足

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尤其是在古城区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地段中及其周边地区的人口稠密、民居破旧不堪,同时基础配套设施严重不足,这在全国也是普遍现象,因此制约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2.4历史文化保护区产业及用地结构不合理:历史文化遗产长期被其他单位占用

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以民居最多,且缺少必要的生活配套设施,像停车场、配电设备等,商业网点也十分缺乏,街头绿地更是少的可怜。一批价值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多年被使用单位占用,而使用单位长期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这些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失修严重。部分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使用单位、使用人乱拆乱建,已破坏了其原有的格局及风貌。

2.5泉水渗漏区、泉脉得不到良好保护和利用

做为重点的泉水直接补给区的南部山区和玉符河地区,因当地过度开发建设和过度的开垦荒地,造成水土流失时有发生、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地面硬率提高,从而水源涵养与补给能力减小: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也不同程度对地下泉脉造成破坏,同时市区内还存在对地下泉水的过度开采,以上现象都严重影响对泉水、泉脉的保护。

3 国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启示

3.1国内外保护与发展的理论概念

可持续发展理论:谓可持续发展,是~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既把握今天又着眼于未来。可持续发展主要是从自然资源的保护角度立论的,但持续发展不仅关系

到自然资源的保护问题,还有更为重要的人力、科技、文化、教育以及行政管理等社会资源的开发变革与保护问题。

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阮仪三先生提出的保护原则应遵循“原真性、整体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这一理论是总结了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的结晶。

3.2国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实践

3.2.1法国保护文物的实践

法国在历史文物保护方面是有相当好的经验可以借鉴的,首先成立了管理负责建筑保护的国家建筑师团;其次是政府与各级地方管理部门分工明确:第三是对全国文物进行调查并建立相应的分级档案;第四是文物业主承担义务,即便对文物进行维修也必须报国家建筑师团同意;第五是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一般文物保护费用政府承担50%,而且对业主的文物保护投资免于征税。

3.2.2前联邦德国保护历史街区的实践

在上世纪70年代初,前联邦德国在解决居民的基本住房后,为了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将二战保留下来的有着百年历史街区进行改造,把改善提升旧城区基础设施和提高其环境质量作为旧城改造的中心内容。该国旧城改造的方式有以下特点

(1)改善交通状况,将旧城区主要道路改变为步行街,把小汽车“挤”出旧城区,积极发展公共交通。

(2)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水平,例如把分散供热改为集中供热、将现代化的污水处理设施引入旧城区内等。

(3)调整用地、产业结构,提高旧城区环境质量。将有污染源的工厂、企业搬迁至郊区,开辟绿化空间,为居民提供休憩、游玩的场所。

3.2.3巴黎、苏州保护城市空间历史格局的实践

城市空间格局的保护,首先是在城市规划中确定战略发展方向,在这一点上法国巴黎和我国苏州就是做的非常好的例子,巴黎的做法是新城围绕老城发展,在老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建建筑,即使允许建设的新建筑,其高度、外型等必须与周围环境协调。苏州在城市空间发展中,很早就确定了在古城东、西两侧建设新城,较好地保护了典型的江南水乡空间格局。

3.2.4潍坊保护城市传统文化的实践

由冰雕想到哈尔滨、由泼水节想到西双版纳的景洪、由牡丹想到河南的洛阳等等,这些传统文化不仅是城市的象征,同时也是城市的特殊资源,比如山东潍坊市每年的风筝节都有来自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赛,05年第22届潍坊国际风筝会,不仅提高城市知名度,也为城市带来了社会经济发展增长点,在会期间签约40个项目,总投资达113.8亿元。

3.2.5德国柏林历史文化保护资金多元化、多渠道

德国柏林市政府在筹集历史文化保护资金措施有以下几方面作法,首先是政府的投人,从联邦政府到市政府每年都有一定比例资金投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其次是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专项资金投入;第三是私人捐赠;第四是企业投资,凡是企业投入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均可享受免税待遇。

根据上述国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描述,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启示一: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文物保护机制;二是政府分工明确;三是文物业主承担保护义务;四是政府应给予文物保护单位、个人政策和税收上的优惠。

启示二:一是调整历史街区内用地、产业结构;二是改善古城区周边交通状况,街区内以步行为主;三是提升历史街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街区环境。

启示三:一是另辟新区、建设新城:二是控制建筑强度、密度、高度;三是新建建筑必须与环境协调。

启示四:一是根据城市传统特色,塑造城市意象;二是创建有影响的文化项目:三是将传统历史文化转化为城市发展资源;

启示五:一是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有一定比例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二是广开保护资金渠道,接受企业、个人捐赠;三是给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企业、个人予以税收上的优惠。

4 古城区历史文化遗产及泉城特色的保护与发扬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的发展,既要保护城市历史传统特色风貌,又要建设现代化的文明城市。必须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旧城中的人口密度,改善城市的市政设施条件,控制建筑容量,优化城市环境。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产生的观念、思想和方法手段,引导和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名城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是个多学科交叉渗透领域,需要政府职能机构、社会科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密切合作,通力参与。

4.1探讨济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措施

根据济南的现状,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坚持保护与合理利用结合的原则,形成和谐的人文与自然相依存的整体,建议按以下措施执行:

4.1.1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知识教育,让广大市民热爱泉城的历史文化;

4.1.2政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成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机构(可以是松散机构或委员会),形成对历史文化遗产动态保护;

4.1.3在新形式下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形成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适应的政策、法律保护体系;

4.1.4转变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按“原真性”、“完整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等原则,对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须在专家指导下进行:

4.1.5形成广泛群众参与机制和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制度,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给予严惩:

4.1.6积极广泛筹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适当减免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单位和个人部分税费;

4.1.7借鉴国内外经验建立科学的历史文化遗产经营策略,比如整治历史街区、地段可与新城区用地进行捆绑进行市场化运作;

4.1.8深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4.1.9认真研究泉城特色的传统城市风貌和文化,打造城市特色“文化名片”,发展文化产业,为城市的社会、发展服务;

4.2要防止新的现象

4.2.1防止新的“建设性”破坏、“旅游性”破坏,重点是拆真建假;

4.2.2防止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过度商业化;

4.2.3防止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贵族化;

4.3济南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实践探讨

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合理利用也是一种保护方法。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应坚持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原来的功能使用优先的原则、使其更加富有生命力原则、在严格的保护规划和法规指导下实施有效合理利用的原则。

以曲水亭――芙蓉街为例探讨具有泉城特色的历史街区保护与合理利用

曲水亭――芙蓉街历史街区包括:曲水亭、府学文庙、百花洲、后宰门、珍珠泉、王府池子、芙蓉街等街区,是济南传统民居、泉池园林等特色精华所在,这里泉水穿流于街巷与民居之间,最能体现“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地方特色,因此对该历史街区需要进行整体保护与整治,而不是大拆大建,合理利用该历史街区特色打造泉城特色名片。

古城文化论文例5

在城市考古学、城市史学、历史城市地理学等学科之外,还有一个关于城市研究的学科体系———城市学。该学科是在钱学森教授于1985年的倡议下建立的,不过只是作为城市规划的理论基础层次上的学科。他后来又提出“山水城市”这一概念,倡议把中国传统的山水诗、山水词、山水画和中国古典园林结合起来。这样,历史文化的内容便包涵于城市学理论之中。近年来,我国还出现了以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的城市学,例如北京学、上海学、香港学、西安学等,这主要是受国外城市研究学术思潮的影响。其中北京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是“研究北京城市及其环境共同组成的城市综合体的形成、演化、发展的基础、规律和特点”,研究目的则是“为北京城市发展战略和管理决策提供应用理论基础和实证研究”。学者们还指出,北京学不应仅泛泛论述北京现有市域范围内有史以来客观存在的各种事实和现象,同时应“深刻地揭示这些现象和事实形成的原因、发展变化的机制、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反映的问题实质,以及对北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所产生的影响等”。据此可见,北京学、上海学、香港学、西安学等也包括历史文化的内容。前所提及的城市考古学、城市史学、历史城市地理学、城市学等学科的研究内容基本都包含文化要素。然而由于这些学科是与其他相关要素相结合对文化要素进行研究的,所以缺乏对文化要素尤其是历史文化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的具体阐释。很明显,这对该领域的深入研究非常不利。为促进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和思考,笔者特对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进行总结,主要包括:1.探明城市历史文脉,揭示城市文化禀性与精神风貌;2.彰显城市文化特征,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借鉴;3.挖掘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推进城市经济建设、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发展。城市历史文化的研究成果不但能够深化对城市以往发展规律和当前城市特征的认识,同时对于城市的和谐与持续发展有所裨益,由此可见,其究任务的繁重和作用的重大。

二、有关“历史城市”之界定

城市历史文化的研究对象是以“城市”为依托的,此“城市”不是乡村聚落,必须是历史时期形成,具有一定的发展史。这是以往常常使人困惑的难题,也是在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中必须首要明确的问题,学术界对于必须是“历史时期”这一问题已经基本意见一致,不过对于我国城市起源的时间,学者们看法尚存在分歧。有原始社会晚期说,此观点提出,中国城市的雏形是新石器时代后期龙山文化时期出现的古城[9]。但那时的“城”尚不具备城市的功能,原始先民筑城“所以自守也”,仅是防御性设施。《世本•作篇》记载颛顼时“祝融作市”,颜师古注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曰市井”。可见“市”在我国历史上也很早就已经出现了,只不过那时的“市”并非稳定的商贸市场,仅是以物易物的场所而已。《六韬》曰:“殷君善治宫室,大者百里,中有九市。”不过其中提到的“市”位置是在宫中,显而易见并不是一般而言的商贸场所,考古学者在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发掘中亦没有取得城中有“市”的资料和证据。《周礼•考工记》记述了西周都城丰镐的规制,其中明确提到“前朝后市”。另外,依据《周礼•司市》,周代已有专门管理市场的机构,其职能主要是“去盗”、“止讼”、“除诈”、“均市”、“平市”等。“市”有“大市”、“朝市”和“夕市”之分:“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揆诸史实,“城市”最早出现于西周。那时,“市”已经是“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城市这一地理实体能够容纳不同阶层人群聚居,是一个地区的核心,具有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功能。由于“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者曰都”,所以中国古代的都城比城市出现早。夏朝初年夏禹所建都城阳城是中国古都学界专家论定的最早古都,遗址位于今天河南登封王城岗,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项目组所公布的研究结果,其年代为公元前2070年。据前述还可概知,在西周初年我国最早的城市—丰镐出现之前,还存在一个新石器时代氏族公社时期先民们修筑城址(或称城堡)与夏商奴隶制社会时期建成都邑之漫长发展时期。

以上所述是总体来讲我国城市的起源时间,而每座城市的产生年代是各不相同的,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学术界一般将清朝覄亡的1911年作为历史城市研究的时间下限,对于大陆城市而言,也可以定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为与当下有关问题直接相衔接,有一些学者把时间下限定在当今亦无不可,这可以根据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具体问题而定。此外,在“历史城市”的判别标准即“历史城市”的定义这一问题上,可以借鉴现代城市科学的一些内容。城市科学、城市地理学都明确论述了现代城市的定义和现代城乡界限的划分问题。城市科学关于“城市”的主要观点如下:城市可容纳一定数量的人口;城市是区别于乡村的社会组织形式,以非农业活动为主;城市是一定地域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范围中心的职能;城市相对聚集,以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城市要提供必要的物质设施以及力求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城市是根据共同的社会目标和各方面的需要而进行协调运转的社会实体;城市具有继承传统文化,并加以绵延发展的使命。而城市地理学则将“城市”定义为:城市是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的一种特殊形态。城市科学和城市地理学都认为现代城市须聚集一定数量的人口,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具备多种功能。

反观城市史学界对“历史城市”的定位,这样的具体内容在其论述中比较缺乏。有的学者描述“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还有的学者指出:“城市是人类聚落的高级形式,也是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中国的历史城市学者常运用一种看似无奈的历史城市标准:凡历史上曾作为县一级政府驻地的聚落,即为历史城市。著名历史地理学家陈桥驿先生曾对这一标准提出批评,陈先生指出,“历史城市”的确定采用这种行政标准明显有问题。20世纪40年代初,陈先生曾在江西东北的一些地方居住过,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进行说明。有一座非常小的横峰县城,当地有民谚:“小小横峰县,两家豆腐店,堂上打屁股,四门都听见。”然而因为是县治所在地,横峰被列为“历史城市”。可是距离横峰不远的景德镇,只因不是县政府驻地则被称为“历史集镇”,即便其是“四大名镇”之一。汉口作为明清时期武汉三镇之一,虽然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才成为县一级的夏口厅,从汉阳县管辖下脱离出来,但是马正林教授在其著作《中国城市历史地理》中却将汉口与汉阳、武昌并列为历史上著名的地方城市进行论述,陈先生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不过,马正林教授此举依然是按照行政等级确定“历史城市”,因为到清代末年汉口毕竟升为县级行政建置,马教授在书中也并未确立一个既具学理性又切合实际的历史城市判定标准。

根据以上所述,本文参照现代城市科学的现代城市定义,结合我国历史上城堡(城址)、都邑(都城)、城市发展演变史实,来界定我国的“历史城市”,具体为:我国的历史城市,是从西周建立以来由军政衙署、商肆集市、官邸民宅、手工业作坊、坛庙庠塾等五类功能性设施组合形成的拥有较多官民集居之大型地理实体。城市作为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功能。上述界定虽然没有要求“历史城市”具备县级以上治所或分封时代王国以上都邑的条件,不过却要有军政衙署,也就是具备行使统治管理职能的机构;对容纳的人口数量和聚落规模没有定量规定,却有定性要求;虽然没有强调必须有城墙,但是指出必须有军政衙署、商肆集市、官邸民宅、手工业作坊、坛庙庠塾等设施,也就是说不管城市级别高低、规模大小,为发挥城市的作用,必须“五脏俱全”。

三、关于城头山古城址并非中国最早的城市问题

前曾述及我国学术界由于对“历史城市”的判定标准认识角度存在差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出现了很多不同见解。有的观点指出“中国城市是与西方城市平行发展起来的,已有五千多年历史”;还有学者认为我国最早的城市是距今约6000年前的湖南城头山古城址,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中国馆将这一见解展示出来,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较大的反响。然而,城头山古城址是否为我国最早的城市,尚需探究。笔者坚信此说不确,特就此问题进行论证。

(一)湖南城头山古城址是否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古城遗址尚需深入的考古发掘和研究论证1991年12月,我国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位于湖南北部澧县车溪乡南岳村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根据当时的测定其年代距今约4600-4700年。早于河南安阳后岗古城址、登封告城镇王城岗古城址和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古城址等,因而曾被学者论定是我国最早的古城址,而且被评为1992年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然而,1995年河南郑州西山发现了一座新石器时代中期偏晚的古城遗址,约距今4800-5300年,还有文章指出其年代据C14测定为距今5450-4970±70年间,其筑城年代比城头山古城址早,为已知年代最早的一处版筑夯土城址。可是,湖南的考古专家后来又对城头山古城址进行了几次发掘,提出其城墙修筑过四次,而第一期城墙的建成时间距今约6000年。这样,我国最早的古城址就被论定为湖南城头山古城址。不过,我国史前古城址的考古发掘工作还有很大的开展空间,尤其是在中原发现为时更早的古城址的可能性很大,因而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古城遗址是否为湖南城头山古城址尚需进一步的考古发掘和更深入的研究论证。

(二)新石器时代古城址并非城市按照当今城市科学权威的意见:城市是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人口,以非农业活动为主,承担一定地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职能的地理实体。这是城市的基本性质和特征,那么历史时期的城市同样应该具备。但是,“城”虽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已经产生,但是那时建城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和防御的目的。同时这类古城址规模都不大,例如前述城头山城址,其平面略呈直径310余米的圆形,面积约7.6万平方米。并且这些古城址都以窖穴、房屋为多,还有墓葬、陶窑等,功能性设施很单一。一系列考古研究成果表明,这类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城址还只是原始先民居住的具有防御功能的聚落,而并非城市。西周的都城丰镐当是我国最早的城市。

四、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包含的内容很广,涉及的时段也很长。一座城市产生以来,在该城市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并与之相关联的文化事件和现象以及遗留的文物遗迹均在其研究范畴之内。笔者提出几点原则性意见,以促进城市历史文化研究领域的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基础城市历史文化研究要充分关注城市兴起和发展所依存的地理环境与伴随城市兴衰演变所产的环境变化;另外须紧密结合城市考古学和城市史学的研究成果以及城市科学有关当今城市发展动态与未来发展的新理念、新动向。唯有如此,方可使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具有深厚而广泛的根基和前瞻性动力,从而使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既处于学术前沿,具有创新性,又符合时展需要,有用于世。

(二)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第一层次,属基础性的,也就是探讨城市所在地区的地域文化。我国历史绵延数千年,国土面积广阔,由于历史进程的差异和自然环境的不同,地域文化十分丰富。就其大者而言便有齐鲁文化、巴蜀文化、中原文化、燕赵文化、三秦文化、吴越文化、三晋文化、滇黔文化、荆楚文化、闽台文化、岭南文化、陇右文化、新疆西域文化、青藏高原文化、关东文化、蒙古草原文化等地域文化区。尽管这些文化区都是华夏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可各有区别于其他的鲜明特色。所以城市历史文化研究须注意:城市形成于不同的地域文化区,其历史文化便都一定程度带有该地域文化之烙印。另外还要明确,在不同地域文化区内,其文化状况又有更下一级的分异。以三秦文化区为例,陕南、陕北和关中三个不同区域的文化就明显有差异。属于长江水系的陕南秦巴山区,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对其影响更多一些;晋北文化和蒙古草原文化对陕北黄土高原地区的文化影响更大一些;而关中地区则为长安文化涵盖的地域范围。所以,在西安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中,便应当注重研究三秦文化尤其是长安文化及其对西安城市文化的影响。而武汉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便要结合荆楚文化尤其是江汉平原之地域文化。在三门峡地区,因属中原文化大区内之河洛文化亚区,还属河洛文化亚区之虢文化区,所以应把中原文化、河洛文化和虢文化结合起来分层次进行研究。第二层次,属主体性的,也就是探索城市区域内与城市发展相关的各种文化现象及其嬗变。不仅包括现存的,而且包括历史上出现但现在只有遗迹和余韵的;既包括物质文化,也包括非物质文化。就其大者而言有宗教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包括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城市规划等)、服饰饮食文化、礼仪文化(包括伦理道德和祭祀活动等)、歌舞竞技等。第三层次,属升华理念性的,也就是研究制度文化和理论观念等。即以第一、第二层次研究为基础,把城市所属地域文化和城市主体文化相结合,进行理念层面的总结和提炼,从而取得更深入的认识,获得理论性成果。以城市规划为例,既要厘清陈明历史上的规划内容和实施情况,也应揭示阐明古人制定该规划的指导原则和思想观念。应当加强探讨城市历史文化的理论问题。这一理论研究工作与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第三层次是两个范畴。倡导对城市历史文化主体部分相关问题进行升华性研究,仅是研究具体历史文化现象和事件。此处则是倡导对城市历史文化这一学术领域整体研究工作进行理论探索,其目的是促进这项当前非常重要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期该领域理论性的探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关于城市历史文化研究的理论问题

古城文化论文例6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全球化问题日益凸显,并引起学者的关注。全球化对旅游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全球化促进了交通、信息等产业的发展,在心理上缩短了旅游目的地与客源地之间的距离,使游客出行更加便利;另一方面,全球化冲击了旅游目的地的地方文化,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文化造成较大影响。但全球化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仍然缺乏相应的理论解释。美国社会学家乔治•里茨尔(GeorgeRitzer)在《虚无的全球化》中建立了“虚无(nothing)”与“实在(something)”的理论框架,用“虚无”与“实在”作为分析全球化的理论工具。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虚无’越来越成为各种社会生活的特征,并从消费领域的购物中心、连锁店、快餐饮食等,扩张到社会的其他领域”[1]。在旅游领域,全球化带来的便利性促使游客大量地进入旅游目的地,从客观上促进了“虚无”的扩张。但旅游领域又不同于纯粹的消费领域,旅游者追求的是异质化体验,相对“实在”的地方性是旅游目的地持续发展的前提,因此,旅游目的地中“虚无”与“实在”的相互作用关系应更为复杂。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大研古城,自旅游发展至今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大量游客,是较为成熟的旅游目的地。旅游业的发展和游客的大量进入使古城吸纳了越来越多非本土的“虚无之物”,这加速了古城原生文化的变迁,其中较为典型的代表是古城酒吧。然而,现在的古城酒吧却成为丽江旅游符号之一,并集中体现着古城的旅游文化,从这一层面讲,古城酒吧又是相对“实在”的。古城酒吧这种“虚无”与“实在”的转换和交织体现了丽江古城文化变迁的特征。在旅游发展背景下,古城文化内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虚无”与“实在”之间如何转换?转换的表征有哪些?促使其转换的动因是什么?等等。这些是本文需要探究的问题。国内外学者在旅游对目的地社会文化影响方面的研究是一个逐渐探索、逐步深入的过程[2-4]。最初的研究往往集中于对旅游负面影响的批判上,较有代表性的是国外学者格林伍德(Greenwood)的观点,他认为,当地传统文化变成了商品化的旅游吸引物。我国学者如王宁等也指出了旅游开发导致的民族传统文化舞台化、商品化、庸俗化以及民族文化价值观退化的现象[5]。随着这方面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也逐渐认识到旅游并不是目的地文化变迁的唯一因素,现代化浪潮下,目的地文化变迁往往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历史过程[6]。而旅游有时甚至可以发挥积极作用[7],如旅游可以促进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复兴、强化当地的民族意识等[8]。已有的研究在研究内容上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研究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的具体表现,如探讨节日符号在民族旅游开发中的运用及问题[9];二是运用理论解释旅游对目的地社会文化的影响,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多集中在社会学和人类学领域,如应用比较文化理论分析旅游接待地社会文化影响的变化机理[10]、运用人类学中布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分析当地民族文化在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变迁与重构[11]等。其中,以丽江大研古城为案例地的研究也较为丰富。旅游发展对古城纳西东巴文化的影响[12,13]是多数学者的研究重点。如有的研究深入分析丽江旅游开发对当地的生活文化、东巴文化、纳西古乐以及民间音乐、歌舞和手工技艺等民间传统文化的影响[14];也有学者将这种影响概括为主城功能的转变、社会网络的变迁和文化的涵化3个方面[15]。除了说明文化变迁现象,也有一些学者对古城文化变迁的原因进行了理论分析,其中引用较多的是布迪厄的“场域理论”,通过分析丽江古城纳西族群文化,来探讨旅游场域对族群文化变迁所产生的影响[16]。尽管目前在旅游对目的地社会文化影响方面的研究日渐多元化,但很少研究能依托某解释力较强的理论框架而建立系统、科学的研究体系。笔者虽长期致力于相关研究,也对旅游对目的地文化变迁、族群认同、族群关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但理论突破依然不足。这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出发点,也是本文无意于详述有关旅游的社会文化影响研究①而旨在尝试运用新的理论解读目的地文化演化的缘由。对于作为旅游目的地的丽江大研古城而言,酒吧既是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接待设施和服务设施,也是一种重要的旅游吸引要素和旅游文化要素,是一种旅游文化“场域”。本文将通过对丽江古城酒吧“虚无”与“实在”的研究来探讨古城文化变迁,从“虚无地点”、“虚无人”、“虚无产品”和“虚无服务”这4个层面进行分析,并从旅游发展的角度解释目的地文化变迁的动力机制,以丽江古城的地方性经验为全球化理论提供本土化知识与经验。

2理论与方法

2.1关于“虚无”与“实在”理论Nothing,即“虚无”,已经成为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美国社会学家乔治•里茨尔在《虚无的全球化》中对消费领域进行了研究,并认为:“虚无”指的是一般由集中创立、控制并且比较而言缺少有特色的实质性内容的一种社会形式。“虚无”又可以细分为“虚无地点(non-place)”、“虚无产品(non-thing)”、“虚无人(non-person)”和“虚无服务(non-service)”这4个亚类。“虚无地点”往往指缺少本地地理联系的、可任意复制的流动空间;“虚无产品”代表一般的、经过集中设计并重复生产的、缺乏独特性的东西;“虚无人”指那些提供表演或服务的人,他们所说所做都是照本宣科并经过设计的;“虚无服务”指顾客得到的服务与体验往往是无地点特征、无时间特性而又基本相同的。与“虚无”相对的概念为“实在(something)”,即指一般是由本地创立、控制并比较而言富有独特的实质性内容的一种社会形式,它同样包括“地点”、“产品”、“人”、“服务”这4个亚类。乔治•里茨尔指出,虽然作为一个二分法提出来,但这包含一个从实在到虚无的序列。趋向于这个序列虚无一端而存在的现象,也可以被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缺少个性的;而在这个序列实在一端的实体,是高度个性化的。为了更具体地描述实在与虚无序列,乔治•里茨尔将其分成5个次序列,其中,靠近“虚无”这一端往往与一般的、缺少本地联系的、相对无时间特征的、去人性化的、无魅力的相联系(见表1)。乔治•里茨尔界定了“虚无”与“实在”的内涵,并进一步指出了“虚无”与“全球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全球化”是特定社会组织形式的全球性传播和扩张,以及随之而来的全球意识的普遍增长。可以说,全球化为“虚无”提供了扩张的土壤,而“虚无”的扩张又促进了全球化的形成。乔治•里茨尔认为,尽管全球化意味着高效率、低成本,但全球化同样带来了“虚无”的扩张,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实在之物”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实在”与“虚无”的此消彼长必然带来整个社会的虚空[1]。这种观点延续了其之前几本著作(《社会的麦当劳化》[17]、《让祛魅的世界再着魅》等)的思想。张墩福总结了乔治•里茨尔在消费社会学研究中的几本著作,并指出其可能忽略了地方消费实践和消费者的多样性,从而使结论过于概括化[18,19]。乔治•里茨尔提出“虚无”与“实在”概念之后,对其进行了发展,但在旅游及相关研究领域尚未引入。乔治•里茨尔在研究中多次引用迪士尼乐园案例,迪士尼乐园虽然全球化扩张(美国、法国、东京、香港),但无论在世界上哪一所迪士尼乐园,游客的感受近乎相同(虚无地点),游客所购买到的旅游纪念品都是统一大批量生产的(虚无产品),游客所见的迪士尼人物、它们的表演也是完全程式化的(虚无人、虚无服务)。由此可见,乔治•里茨尔在提出“虚无”与“实在”概念时因得源于对主题公园的分析,这已经隐含了这对概念能够适用于研究其他旅游领域[20,21]。

2.2研究过程和方法研究过程中进行了两次实地调查,第一次调查的时间为2009年7月,共计13天,主要了解丽江大研古城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第二次调查的时间为2010年4月,共计10天,主要调查丽江大研古城酒吧发展状况。两次实地调查共历时23天,期间主要运用了访谈法并结合观察法搜集资料和信息。其中,访谈法主要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预先设定好标准问题和开放性问题,再根据访谈对象的反馈追踪提问。两次实地调查被访谈者总计53位(见表2),调研过程中根据访谈对象的类型对其进行编号①,主要的访谈对象有丽江大研古城内的酒吧老板(B)、酒吧员工(E)、酒吧客人(C)②、游客(T)③、古城管理人员(M)和本地居民(R)。通过对酒吧老板、酒吧员工的访谈了解古城酒吧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历程,主要的访谈内容包括酒吧的成立时间、规模、发展历程、经营现状,酒吧老板和酒吧员工的来源以及其对古城酒吧发展的态度;通过对酒吧客人的访谈了解游客对古城酒吧的感知和满意度,主要的访谈内容包括酒吧客人泡吧的动机、对古城酒吧服务的感知以及对丽江艳遇的态度;通过对古城管理人员的访谈了解丽江旅游的发展概况以及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主要的访谈内容包括古城旅游发展历程、古城酒吧发展历程、古城酒吧管理条例等;通过对古城居民的访谈了解古城原生文化和居民对丽江旅游发展和文化变迁的看法,主要的访谈内容包括古城原始的文化习俗、旅游发展对其生活的影响以及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

3旅游发展背景下的丽江大研古城文化演化及酒吧发展

丽江大研古城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始建于宋末元初,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是纳西族传统文化的中心。丽江旅游业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6年,丽江古城被国务院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云南省政府对滇西北进行旅游规划,丽江旅游业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当年游客量接近22万人次;1996年丽江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古城内部分建筑被摧毁,丽江抓住震后重建的契机,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恢复打造大研古镇;1997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正式批准将丽江古城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游客量迅速增至173万人次。丽江古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地之后,旅游业蓬勃发展,至2009年,丽江市游客量已超过75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88.66亿元④。旅游业已经由小变大,成为丽江市的支柱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也成为丽江古城文化变迁的主要动因。

3.1丽江大研古城的文化演化丽江旅游业发展之前,大研古城的主体文化主要是纳西东巴文化以及茶马古道商贸文化。这源自古城近800年的历史积淀。丽江大研古城初建于宋末元初,在明朝木氏土司时期形成基本格局,木氏土司在此期间世袭知府,纳西族人世居此地,并形成了纳西东巴文化。清朝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滇藏之间茶叶贸易加强,丽江地处滇、川、藏三省交通要冲,是茶马古道的重要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商贸的繁荣使丽江古城逐渐形成了茶马古道商贸文化。纳西东巴文化和茶马古道商贸文化是古城原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丽江旅游发展的文化基础。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之后,旅游业迅速发展。伴随旅游业的崛起,丽江引发了各类媒体的广泛关注。这些媒体开始宣扬丽江新文化或旅游文化。2002年,《新周刊》以“你丽江了吗”为封面主题做了一期杂志;2003年,《丽江的柔软时光》出版,介绍并宣传丽江舒适慵懒的生活;2009年,《踢踢兜丽江之恋》中的那句“趁年轻,去丽江”让很多年轻人渴望在丽江邂逅。可见,古城的文化形象逐渐发生了转变。“2005年以来,丽江在民间话语成了‘艳遇之都’而不再是一个‘古王国’,丽江古城被谈论得最多的话题,不是‘自然风光’和‘少数民族风情’,而是‘家家流水,户户垂柳’和‘休闲娱乐’。”[27]体现了旅游发展背景下古城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变迁,及由深厚流传到休闲娱乐的转化。丽江旅游刚兴起时,古城的古朴和清幽吸引了一批追求“品味、浪漫与品质生活”的外地人,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留在丽江边开店边享受古城生活,古城也因此逐渐被赋予了“小资情调”。“小资情调”是一种生活品味,它在前卫与时尚中,品味着生活中的浪漫情怀。随着“小资情调”在古城内的蔓延,与“小资情调”相对应的小资文化也不断凸显。此后,丽江旅游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古城,小资情调渐渐变了味道,游客们开始刻意地寻求偶遇,也就是现在颇为流行的“丽江艳遇”,为艳遇而旅游又使得当初的小资情调庸俗化。旅游发展过程中再生产出的小资文化与庸俗小资文化是丽江旅游文化的新成分。因此,丽江旅游业的发展使古城文化内涵及构成发生变化。一方面,它稀释了古城原生文化,现在的纳西东巴文化和茶马古道商贸文化已经成为丽江旅游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它又丰富了原有的古城文化,再生产出的小资文化与庸俗小资文化成为古城旅游文化新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旅游发展背景下,丽江古城原生文化和旅游文化相互交融,并形成了原生文化、小资文化和庸俗小资文化多元共存的状态(见图1)。

3.2丽江大研古城酒吧发展历程及现状古城酒吧是丽江旅游特色之一,并代表着古城的旅游文化。它的发展历程是古城旅游发展和文化变迁的一个缩影。

3.2.1丽江大研古城酒吧发展历程丽江古城199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旅游吸引力日渐增强。不少外来游客来到丽江,并喜欢上了丽江幽静、慵懒的生活,于是有人在丽江古城的新华街自发地开起了小茶吧。之后,小茶吧演变成了小酒吧。据调查,1996年,丽江大研古城出现第一家酒吧———樱花屋,当时的樱花屋也只有两间门面的规模。酒吧相对于古城是缺乏本地联系的,表现出了“虚无”的特征,可以说,酒吧的出现是对古城原生文化的稀释。随着丽江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到丽江旅游的游客逐年攀升,丽江旅游经济有了质的飞跃,丽江酒吧也逐渐成长为一种产业。2002年后,古城内酒吧业不断扩张,特别是在古城西环境清幽的新华街,临河而筑、傍水而开的酒吧逐渐有了规模,并于2004年开始形成了今天的酒吧一条街。除酒吧一条街上的大酒吧①以外,还有很多小酒吧②散落在古城各处。酒吧规模化发展体现了“虚无”的扩张,但古城酒吧在扩张的过程中又不断增添本地元素,目前,丽江的酒吧一条街已经成为古城内的一大特色,诠释着丽江古城的新旅游文化。由此,丽江大研古城酒吧的发展可大致分为萌芽和扩张两个阶段:萌芽阶段从1996年持续到2002年,以出现第一家酒吧为标志,酒吧多为一两间门面的规模,酒吧数量也较少,以休闲为主;扩张阶段从2002年开始至今,以形成酒吧一条街为标志,酒吧规模增大,多数酒吧开设分店,酒吧数量增多,娱乐和艳遇是其主要特色。丽江大研古城酒吧的发展历程反映了“虚无”的不断扩张。

3.2.2丽江大研古城酒吧发展现状目前,新华街酒吧一条街位于新华街翠文段和双石段,共有酒吧27家。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本文整理出酒吧一条街27家酒吧的字号、位置和大致经营规模(见表3)③。其中,规模较大的酒吧是樱花屋、一米阳光和千里走单骑。樱花屋是古城区内最早的一间酒吧,1996年创立时只有两间门面④,2002年扩建至今天的16间门面,可同时接待600位客人,员工近百人。一米阳光酒吧开始于1999年,现在已经有4间分店。千里走单骑创立于2005年,目前在酒吧街共整合出3个分店。这3大酒吧的规模占整条酒吧街总体规模的60%以上,且这3家都成立了各自的公司,形成了自己的品牌,除酒吧外还经营餐厅、客栈、休闲会所等项目。相比于这3家酒吧,酒吧街上的其他酒吧相对较小,但经营规模都在两间门面以上,一般酒吧的员工数在20人左右。在经营内容方面,所有酒吧都提供餐饮和酒水,并配有音乐和民族歌舞表演。晚上8点钟左右,整条酒吧街充斥着喧闹的音乐以招徕游客。总体上讲,酒吧一条街上的酒吧,经营规模大小不一,但经营的内容和方式大致趋同。除酒吧一条街外,五一街、七一街等街区也有很多小酒吧,比较出名的如“我在丽江等你”、“38号”。这些小酒吧规模都比较小,且多数离古城中心四方街较远,客人较少,但氛围更亲和、交流更充分,客人们围着火塘听歌手唱原创歌曲,而酒吧的主唱歌手也往往就是酒吧的老板。因此,在经营方式上,小酒吧与大酒吧风格迥异。一位在丽江开客栈的老板(S01)说:“大酒吧在(晚上)11点半以后就不能放音乐,12点多也就关门了,(大酒吧)关门后大家就转移到小酒吧,在那里可以泡到两三点,通宵也可以。”可以说,无论在形式还是内容上,小酒吧都可以说是大酒吧的一个补充。总体而言,丽江古城酒吧形成了以集中布局的趋同化大酒吧为主体、以分散存在的个性化小酒吧为补充的格局。

4酒吧文化再生产过程中的“虚无”与“实在”

酒吧是一种全球化浪潮下的舶来品。因此,酒吧相对于丽江古城是缺乏本地地理联系和独特性的“虚无之物”,但丽江古城的酒吧经过经营者与游客的再生产,已经成为丽江旅游符号之一。“无论是大酒吧还是小酒吧,都是丽江的特色,来一次丽江,当然都要去看看。”(T07)访谈中近70%的游客也都表示“早就听说过丽江酒吧”、“一定要去看看”。古城酒吧经过文化再生产后变成另外一种“实在”,它是丽江旅游文化的代表,并集中体现着旅游文化中的小资文化和庸俗小资文化。可以说,丽江古城的酒吧相对于古城原生文化是“虚无”的,而相对于古城旅游文化又是“实在”的。

4.1酒吧“虚无”与“实在”的表征分析

4.1.1酒吧相对于古城原生文化而言是“虚无之物”古城酒吧作为一种虚无的流动空间最先出现在新华社区。酒吧出现之前,“古城没有多少游客,新华街那边都是居民住的地方”(S06)。1996年,古城新华街翠文段出现第一间酒吧。新华街沿古城西河而建,环境清幽,此后又陆续有几间酒吧选址在新华街,并逐渐形成了规模效应。现在新华街翠文段和双石段的大部分门面都是酒吧,这条街也因此被称为“酒吧一条街”。在受访的16位游客当中,所有游客都听说过酒吧街,其中81.25%的游客知道酒吧街在哪里,但听说过新华街的游客却只有两人(T01、T02)。可见,新华街的建筑功能已经由本地社区完全转变为酒吧街,新华街的传统街名和历史街区形象在游客和酒吧经营者的共同作用下逐渐被模糊。相对于古城原生文化,新华街的这种转变过程是体现在“地点”方面的“虚无”。而在“虚无地点”中又蕴含着人、产品和服务的“虚无”。首先,本地纳西人大多已迁离新华社区。据新华街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新华社区大部分本地居民都已搬出古城,并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酒吧经营者,目前酒吧一条街27间酒吧的经营者①都不是丽江本地人。酒吧内的歌舞表演人员也都来自外地,“他们都是一个表演团的”、“都不是本地人,但是会跳本地舞蹈”(E02)。此外,在酒吧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尽管有一些是纳西族人,但他们都穿着同样的服装接受着统一的训练,无论是在酒吧外面招徕顾客,还是在酒吧内为客人提供服务,其言行举止完全都是预先设定好且经过职业训练。酒吧经营者与表演者缺乏本地地理联系,酒吧服务人员去人性化的工作方式,这是体现在“人”方面的“虚无”。其次,酒吧里提供世界各地的美食,任何地方来的游客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家乡风味”,当然古城酒吧也提供丽江本地的特色小吃,但很少有客人会选择地方小吃,“(地方特色小吃)路边老婆婆那里几块钱就买到了,这里又贵又不正宗”(C11)。因此,西餐与洋酒仍是古城酒吧最主要的产品,这是体现在“产品”方面的“虚无”。再次,酒吧所提供的服务和体验也往往是不真实的。酒吧一条街上的酒吧每晚都会有歌舞表演,与纳西族传统打跳不同,这些表演由专业的表演团队负责,表演的内容有民族舞蹈也有流行歌曲。一些酒吧客人表示“这跟我们家那边的Disco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C04)。这些表演缺乏丽江古城的本地联系,游客所感知到的这种无地理特征体验是体现在“服务”方面的“虚无”。总体来讲,相对于古城原生文化,古城酒吧在“地点”、“人”、“产品”和“服务”上都缺乏丽江本土特色,它是一般的、缺乏地方特征以及无魅力的,处于“实在—虚无”序列中偏向“虚无”的一端(见图2)。

4.1.2酒吧相对于古城旅游文化而言是“实在之物”尽管酒吧的出现和扩张对于古城原生文化是一种“虚无”,但古城酒吧同时又具有独特的一面。它与古城四方街、大水车一样,是游客必去的“古城一景”,“即使不泡吧,也要到酒吧街上感受一下那种氛围(T07)”。首先,古城酒吧代表着丽江的小资文化。酒吧是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它的内部装饰和所要传递的整体氛围都是“富有情调的”。萌芽阶段的酒吧规模不大,较为安静,在酒吧里聊天、听歌、品酒,享受丽江的幽静,是一个“绝妙的好去处”②,这样的酒吧可以被形象地称为“小资酒吧”。“小资酒吧”符合都市小资的生活理念,它与丽江古城相结合,成为丽江旅游的一大特色,是相对于古城小资文化的“实在之物”。其次,酒吧作为“制造艳遇的空间”是庸俗小资文化的集中体现。“都说丽江是艳遇之都,但不是待在客栈就是在街上瞎逛能有什么艳遇?后来我想明白了,想要艳遇就得去酒吧(C07)”;《丽江的柔软时光》中也有一章专门描述“艳遇酒吧”。酒吧经营者为迎合游客需求,不断地扩大酒吧规模,并且特意去制造“艳遇”的氛围引导游客寻求艳遇[22]。樱花屋酒吧内挂满了具有诱导性语言的标语,如“全世界一切美女都是纸老虎”。这样的酒吧可以被称为“大众酒吧”,它们逐渐成为复制艳遇的场域,传递着庸俗小资文化。由此可见,古城酒吧是丽江小资文化和庸俗小资文化的典型代表。小资文化和庸俗小资文化尽管不属于丽江古城原生文化,但却是古城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相对于古城旅游文化,古城酒吧是具有独特性的“实在之物”。古城酒吧既有“虚无”的一面,又有“实在”的一面,这反映了旅游发展背景下古城文化的变迁。古城原生文化是当地人生活中所使用的文化,而古城旅游文化是旅游发展过程中再生产出来的文化,并为游客所使用。随着旅游业与地方性的不断融合,古城旅游文化也逐渐被本地居民所接受和使用。以古城酒吧为例,它虽然是古城旅游文化的代表,但仍有很多本地人到古城酒吧去泡吧、交友,甚至是去寻找“丽江艳遇”。这是古城旅游文化逐渐“实在”的过程,也是旅游目的地文化变迁的过程。

4.2酒吧“虚无”与“实在”转换的动因

4.2.1“实在”向“虚无”转变的动因:多元化酒吧在本地社区的出现和扩张相对于古城原生文化是“实在”走向“虚无”的过程。这其中的动因可分为3类。第一,全球化作为无处不在的外部力量是最基本的动因。在全球化力量的作用下,酒吧在20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并迅速蔓延和发展;同时,全球化力量为旅游提供动力并促进了丽江旅游业的发展,游客量的增长和各种旅游接待设施的完善为酒吧的出现和扩张创造了条件。第二,旅游力与现代性的交织增加了游客对古城酒吧的需求。一方面,随着游客接待量的逐年增加,古城内需要更多的公共休闲娱乐空间,古城酒吧恰好可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现代性促进旅游的产业化发展,产业化带来的利润和增长驱使酒吧经营者们不断扩大酒吧规模,如古城内的樱花屋、一米阳光和千里走单骑,这些大酒吧的产业化发展,将“概念化”和“控制”进一步集中,逐渐变成一种相对“虚无”的社会存在。

4.2.2“虚无”转换为“实在”的动因:本地化古城酒吧的出现相对于古城原生文化是一种“虚无”,但相对于古城的旅游文化则是一种“实在”,这种“虚无”转换为“实在”的动因主要是本地化。本地化是在本土力量的作用下使事物呈现出本地特征的过程。古城酒吧的出现和扩张是全球化作用的结果。但古城内的酒吧在本地化的作用下又不同于其他地方的酒吧。古城酒吧临河而筑、傍水而开,散发着休闲、慵懒的气息,游客在酒吧聊天或发呆是一种情调也是一种享受。在受访的游客和酒吧客人中,有近一半人表示“(丽江的酒吧)挺有气氛的、挺有感觉的”。由于这种游客对本地性的追寻,古城与酒吧相互融合,使原本的“虚无之物”有了新的内涵,转化为“实在”。与全球化相比,回归本地化需要更多成本。但政府以及商家都舍得花费这些成本来制造具有本地特色的酒吧。究其根本原因,是为满足游客对古城文化背景、纳西民居和民俗特色等差异化的需求。旅游本身追求异质化体验,如果旅游目的地的本地性完全被全球性压倒,则旅游需求不复存在。因此,可以说,游客异质化的旅游需求是“虚无”转化为“实在”的根本动因。尽管旅游发展从客观上加速了古城全球化进程,但旅游者主观上却是追求本地特性的,在这种旅游需求的引导下,古城酒吧展现出了一些地方文化表征,如酒吧员工身着民族服装、店内装饰符合丽江本地特征;同时,古城原生文化也得到了更多的保护,据古城保护管理局文化保护科科长介绍,现在有很多人学习东巴乐舞和东巴传统手工艺品的制作,政府也组织了一些相关培训班。在多方力量的推动下,古城的原生文化正在逐渐“复兴”。

古城文化论文例7

引言:平遥古城见证历代兴衰,对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变迁、人类居住形式、城市建筑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然而,当今平遥古城的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盲区:古城民居缺乏保护,环境逐渐恶化[1];古城基础设施滞后,搬迁走入误区[2];游客接待周期失调,建设性破坏严重等[3]。对于平遥历史文化名城来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始风貌也同样的刻不容缓。平遥古城既然要发展,就必须一手抓保护,一手抓更新,真正做到保护与更新相结合,才能在保护中确保“有机更新”。

一.平遥古城保护的理论依据——有机更新理论

(一)“有机更新”理论提出的背景

目前,我国城市结构和职能处于转型的阶段。在现代化城市的开发和改建中,人们往往会忽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吴良镛教授在长期的城市规划规划实践基础上,总结出在“保护中求发展”的“有机更新”理论。

(二)“有机更新”理论的基本含义

“有机更新”是指在不伤筋动骨的前提下,渐进的合理的修缮和、更新活动。“有机更新”讲究适当规模、尺度适宜;需要处理当前和未来的关系;不断提高规划设计和规划质量,促使旧城的环境得到改善,真正做到保护与有机的更新;从整体到布局、从城市到建筑,就像一个生物体一样是有机关联的,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必须顺应原有的城市布局,遵守古城内在的规律[4]。

(三)“有机更新”应遵循的三原则[5]

1.保护真实的载体

切实保护古城中历史建筑、城市肌理、空间格局、街巷尺度、绿化等物质形态所蕴含的真实的历史信息。文化景观、古城中体现其显著特征的种种关系和能动机制也应保存。

2.保护历史的环境

古城是由传统历史文化遗存和所处的环境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包含建筑、环境、格局、肌理以及活动等,不应将各元素彼此割裂,要从整体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从历史演进和整体风貌的角度制定系统、有效的保护措施。

3.保护与开发并重

在保护历史文化、传统风貌、生态环境和地域风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改善居住环境条件,增加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整治历史环境景观,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需求,提高古城的整体品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有机更新”理论在平遥古城保护中的践行

(一)选择正确发展路径

平遥古城选择正确的发展路线势在必行。然而,目前盛行的“有机更新”依然是 “自上而下”的指令式发展模式。政府的政绩旨意与居民的生计模式、生活习俗等水火不容,这就破坏了政府与居民的合作关系。相反,“自下而上”的更新主体是基层的民众,往往能够充分表达居民的真实意愿,可以实现互利共赢。这种更新方式正是西方城市目前更新的主要路径,得到广泛认可。所以我国的更新模式也应该有所转变。学者吴良镛的“有机更新”理论应时而生——自下而上的自愿更新模式,其基本逻辑是:让居民的生活供求与古城的保护发展相辅相成,居民和政府都成为更新的主体,居民的利益诉求可以得到充分的尊重,政府也可以正确领导人民的思想,更新方案更加切实可行。[6]因此,“自下而上”的模式是平遥古城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

(二)深化公众参与机制

1.政府引导,全民参与

平遥古城的保护与当地居民的参与是密不可分的。古民居的修缮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善等都需要居民共同的努力,这样经济发展与古城保护才能齐头并进。深化公众的参与机制,是一种双赢的策略。一方面,平遥古城内的商家依托古城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古城传统的建筑和历史人文方面都能得到长足的发展。政府应正确引导古城内的居民和商户的行为,使他们个人利益与古城利益有机结合,这样商户可以服务游客,又不影响游客的游览;使居民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又不损害古建筑。

2.正确决策,知识普及

平遥古城的更新涉及公众利益,其保护目标、规划方案、房屋拆迁补偿、更新计划的执行、日后维护管理等方面,都与居民的生活居住权密切相关。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古城的居民也需要参与到关系切身利益的更新决策之中。古城的保护,必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争取各方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尤其要动员好古城内的居民,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其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变纯粹的政府行为为公众行为。因此,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在全体居民中普及平遥古城知识,提高认识。另一方面,政府还要充分凭借其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旅游项目,使之成为吸引游客的胜地,又成为展播传统文化的窗口。

(三)推动合作纵深发展

对古城的保护还应该加强同各方面交流与合作的力度。与国内外文化名城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各地古城开发与保护的经验;加强与旅行社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中介正确引导游客,既可以保护古城的文物,又可以更好地服务游客;增强与新闻媒体交流与合作,利用传媒的力量,提高古城的知名度,展示深厚的文化底蕴;加深与科研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古城文化的研究力度;加强同与社会其他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多方面、多层次筹集资金,推动古城深入发展,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些都是古城发展与保护的良方[7]。

(四)开拓专项资金渠道

古城在开发与保护过程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窘境,筹集资金刻不容缓。因此,开拓专项资金渠道是解决此问题的主要出路。首先,地方财政应为古城的长期保护与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其次,政府要成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古城的投资金额,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以具体项目的历史文化价值的大小和急需抢救的程度为依据,在有关专家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安排;最后,成立古城保护基金,平遥古城应该结合自身特点,成立专项保护基金,用以推动古城的可持续发展[8]。

(五)遵循基本保护原则

一是保护古城文化的原真性原则。要尽可能地采用原设计、原材料等对古城进行妥善维护。由于平遥古城存在已久,应及时加大对城墙是否出现裂缝、渗水现象的观察力度。倘若存在上述情况,平遥城墙外部应采用砖石进行修建,城墙内部应用夯土进行修筑。古城建筑的空间格局应该保持不变,保持传统与工艺的原真性和环境与文脉的真实性。

二是要遵循古城整体协调的原则。首先,正确处理新旧古城建筑问题。禁止乱搭乱建、拆旧建新、运用现代化装修建筑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要严惩不贷。其次,古城中所有的建筑都应保持相同的风格,与周边的街、巷等相协调,做到点面线相结合。

三是可读性原则。要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历史痕迹,不要按现代的想法去抹杀它,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四是可持续性原则。如若想一朝一夕就恢复几百年、上千年的面貌,必然是做表面文章。所以要改变观念,使保护古城持之以恒。

(六)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平遥古城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首先,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他们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保护古城的必要性让他们掌握娴熟的技能并在实践中应用自如;要求管理人员朝着更好的保护古城的方向迈进,减少因管理人员的失误而导致的损坏。其次,行政机关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让公众明确古城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决策、实施管理各个阶段的现状,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最后,公开、透明是公民参与的基本前提。充分提高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的配合度,这样有利于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促进勤政廉洁。

(七)健全法规,落实操作

我国在古城保护方面的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保护古城,需要以专门法律作为指导,以保障城市有机更新的进程,保护规划的成果。政府还必须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善其细节,对已已然的和预见的情形都做出详细的规定,还有制定出对应的处罚标准。尽可能做到有法可依,使法规更加趋于完善,而且还要严格执法,做到公平、公正。政府还应该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严格控制城市的更新量,加强法制化管理。例如对用地性质、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做出了规定,就要严格执行,明确开发者的责任,提高开发和管理效率。防止过度过量的开发现象。

(八)交互发展,新旧互动

在经济建设方面,新建的古城区往往超过旧有的历史古城区,而文化内涵却不及后者。为保证持续发展,有必要采取新旧古城区互动式整体发展的模式。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将旧古城区与新古城区进行捆绑开发,通过其经济、文化互动的行为拉动整个古城区发展。对于古城的保护要以保持完整为前提,不得破坏历史原貌。平遥应把新、旧古城区分隔,其间保持适当的缓冲距离,古城尽量不动,新城的职能是对老城功能进行完善,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开发和居住对古城风貌的破坏,同时对古城居民的生活又有很大改善。为保持古城历史遗迹的完整,基于有机更新的理念,除对古城格局和整体风貌进行严格控制、保持历史原貌外,也应对重要的文物建筑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完善地保护,最大限度地保证可逆性和可识别性,保留其真实的历史遗存和记忆;在满足现代功能需求、延续古城格局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可以体现当代文化元素,切实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留给后人一个经历传承、留有当代记录的古城。

(九)合理规划,避免破坏

平遥最吸引游客的便是古城中完整的古建筑群,所以在规划古城时要充分考虑对历史传统建筑古特色的保护,在古城内兴建纯盈利性的商业场所要尽量地避免。因为体验传统古镇独特的氛围才是游客最主要的消费动机,如果仅仅为了商业利益而破坏古城的传统风貌,不但未能吸引游客,而且还会造成土地的浪费。在二次开发时,要将无关的人员都撤出古城,并严格控制经营者人数,当地政府要统一管理。开发平遥古城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不允许新建反差很大的建筑,而是坚持“整旧如旧”原则,合理修建、改造古建筑,以古城原有的传统历史风貌去吸引各地游客。在改造古城的同时,要考虑留有部分的余地以便后继建设。随着科技的进步,对平遥古城还要进行不断地改造,但不能做一些只追逐眼前利益而导致的不可逆转的改造,应为进一步完善古城作后续准备。此外,政府要研究城区的更新格局和文脉特点,遵循古城的发展历史规律来更新古城,从而保持该历史名城相对完整性的肌理,以确保平遥古城整体的统一。

三. 结语

平遥古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活的肌体,有机更新是它发展过程中必然的选择。所以只有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对平遥古城进行积极保护、持续更新,这样古城才能得到可持续地永续利用,才能保持旺盛的持久的生命力。

注释:

平遥地处晋中盆地南端,汾河中游,太岳群山环绕,地势平坦开阔,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宛如乌龟向南爬行,迫临中都河畔。平遥古城,文化底蕴深厚,平遥史称“古陶”,相传为帝尧封地,春秋时属赵国。秦置平陶县,西汉置京陵、中都县,北魏时改“平陶”为“平遥”并沿用至今。平遥古城是中国境内保存最完整一座明清县城的典型的建筑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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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忠新.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平遥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发展[J].晋中学院学报,2007,24(4):75-77.

[3]曹素娟.对平遥古城深层次旅游开发的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08.

[4]张春来,张倩伟.基于“有机更新”理论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性开发——以山海关古城的保护更新规划设计为例[J].中国建筑装饰装,2010,3(5):182-186.

[5]李南菲,石巍.以“有机更新”为导向的古城保护与更新[J].小城镇建设,2010,8(5):85-88.

[6]徐琴.有机更新:历史文化名城走出保护性衰败与建设性破坏困境之路[J].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城市观察,2011,49(3):62-69.

古城文化论文例8

旅游景区游客满意度指游客对旅游区的旅游景观、基础设施、娱乐环境和接待服务等方面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程度的综合心理评价。随着古城镇旅游逐渐成为旅游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旅游市场中,有了满意的游客就可以有稳定的旅游客源,就可以提高经营性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提升古城镇游客满意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内外古城镇游客满意度研究情况

国外的古城镇一般叫“Old City”或“Historical City”。国外古城镇旅游目的地多在欧洲地区,相关的研究成果较多。国外古城镇旅游大约200多年前就开始了,因此其问题凸现的也比较早,大多古城镇研究探讨了古镇旅游中游客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古镇旅游者的主要旅游动机和心理期望、不同旅游者在同一古城镇中呈现出旅游差异化的体验方式、传统城镇要想再次复兴必须重新发掘自己的独有特征、古城镇发展带来的经济问题、古城镇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等等。由于国外古城镇的发展历史较久远,个别古老城镇的旅游已经面临着衰弱的危险,这种例子为我们如何规划、保护古城镇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些借鉴。Agarwal在探究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与重构理论之间联系的基础上,提出旅游地的再次复兴必须着重发掘该地的独特内涵。Erb对印尼弗洛斯(Flores)岛古村镇芒加莱(Manggarai)进行了研究,发现当地居民为游客营造了一个理想的文化空间。瑟厄波德认为可持续旅游是体验、娱乐和教育的组合,其重点是通过沟通与教育把主要利益相关者聚拢到一起。由此不难看出,国外古城镇的研究涉及的方面较广,对具体问题的研究也比较深入,开始注重如何提升游客满意度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自周庄旅游带动我国的古镇旅游热潮,整个国内古镇旅游业已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但与国外一些发展成熟的传统旅游古镇相比,大部分国内古镇旅游地尚处于开拓探索阶段。古镇旅游开发中一些不适当的行为也使许多古镇的生态环境、文化氛围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入境旅游,国外旅游者对我国的偏远地区的文化有着更加浓厚的兴趣,而国内与国外在基础设施方面有着一些差异,国内一些古城镇的商业化比较严重,很多古城镇的文化展示得不够深刻,种种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古城镇在国内外旅游者心目中的形象,影响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旅游地形象是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总体的、抽象的、概括的认识和评价。游客满意度提升,旅游地形象自然上升,这对于古镇来讲是尤为重要的。只有把古城镇现有的资源特色经过提炼升华塑造成特色鲜明的形象传播出去,使古城镇旅游地形象完整、系统、良好地表现出来,并被有效地传达到消费者的头脑,古城镇才有可能获得旅游者的认识和认可,从而被旅游者选择为目的地。目前国内关于旅游目的地的良好形象的塑造并不深入,没有深层次地发掘其中的问题,因此搞好古城镇发展的基本理论框架尚不完善,有待学者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提升古城镇游客满意度的策略

旅游行业的专家和学者已尝试建立了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的游客满意度的测评指标体系,研究了旅游目的地形象、质量、满意度及其购后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等等。下面对提升古城镇游客满意度的主要策略作以简单阐述。

1.基于景区相关花费的质量感受。收门票的古城镇会使游客内心有一个初步印象,基于门票价格将会对古城镇产生不同等级的期待;不收门票的古城镇,游客会基于到达古城镇的交通费用、时间等相关花费,在内心对古城镇做一个评判。因此景区相关花费的制定要考虑与景区核心资源吸引力相符。

2.文化氛围感受。古城镇旅游最重要的是对其特定环境下场所精神的探求,不同的古城镇为游客展现不同的文化氛围,才能满足游客异质化的旅游需求。古城镇文化氛围的体现主要表现在古城镇空间尺度、人文景观、服务设施、软等方面。比如凤凰古城,以《边城》为主要表现意向,应该将人流量控制到一定范围内,并且为游客提供一些能展现当地文化的互动体验,在公共服务设施和软方面尽量能够体现当地文化特征。

3.商品购物及娱乐。商品购物方面,具有古城镇文化符号特征的商品是游客的首选旅游纪念品,其创意性、与时俱进和高品质是提高游客满意度的有力砝码。娱乐方面,一方面游客越来越注重旅途中的参与互动,古城镇中更是有较多可参与互动的文化,因此旅游项目的参与性成为提高游客满意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江西景德镇的陶瓷制造举国闻名,游客归来印象最深刻的亲手制陶更是为整个旅游经历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一些缺少游客参与性的古城镇,经常会被抱怨没意思。另一方面,古城镇的特殊技艺、民俗歌舞、演艺等娱乐活动,结合旅游开发是其较好留存方式,其原真性、艺术美等方面是游客比较在乎的方面。

4.基础服务设施。基础服务设施是旅游景区的基本条件,良好的基础服务设施会为游客感知加分,而与古城镇文化氛围大相径庭的、品质较差的基础服务设施将会影响游客的旅游感知。在古城镇旅游的初级阶段,没有政府或企业组织为古城镇统一打造、提升基础服务设施,游客对这一方面的感知会较差。

5.管理服务。旅游业是服务行业,因此古城镇的管理服务对游客满意度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乌镇西栅以原汁原味的水乡风貌和千年积淀的文化底蕴成为江南古镇中的佼佼者,其成功离不开景区统一管理运营和标准化服务,这种统一化的管理服务使游客在体验古城韵味的同时,感受到了高品质服务,进而使游客的满意度大为提升,增强了游客对乌镇西栅良好整体认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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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天兰.古城镇保护性旅游开发研究——以兴城古城为例[D].东北财经大学,2010.

古城文化论文例9

中国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而近几年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上升,我国国内旅游业和国际旅游业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旅游市场越来越大。根据PATA战略情报中心的中文版本《2011年度旅游监测报告(年初版)》,于2010年,中国已跃居第四大出境旅游消费国和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根据《2012年国内旅游市场发展综述》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为29.57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0%。全年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2706.2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国内游客人均旅游花费为767.9元,同比增长4.9%。预计2013年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32.5亿人次,比2012年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达2.55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12%。但是总体上说我国旅游业仍处于一个低消费、大众化、低水平、的状况。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发展虽然发展很快,但仍不能适应国内旅游发展速度的要求。

二、从再造凤凰谈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一)再造凤凰事件

凤凰县凤凰古城位于湖南省境内,自古以来一直是苗组和土家族的聚集地,其文化、建筑、饮食都有着鲜明的特色。凤凰古城临沱江而建,木质的吊脚楼鳞次栉比布满河岸两侧,东、西城门楼在夜晚灯光的照应下显得格外庄重,就是这样一个古朴的小镇,用其特有的风情吸引着无数的中外游客前来欣赏,然而旅游业的发展在带动凤凰古城前进的同时也将凤凰推到了一个瓶颈,越来越多的游客使得这个核心区不足1平方公里的小镇感到窒息。

面对这样的发展瓶颈,古城有关部门于2012年9月了一条“拟投资55亿元人民币复制一座新城,完全模仿现在的凤凰古城,取名“烟雨凤凰”,通过建新镇来保老城”的消息,此消息立即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到底该不该建新城,如何通过合理手段保护古城,怎样传承古城的文化等问题再一次引来各界关注。

1、“再造凤凰”区别

“再造凤凰”与“复制凤凰”

自2012年3月叶文智公开表示要建造“烟雨凤凰”时起,网络上关于凤凰新城的传闻不绝于耳。“一个拟投资55亿元人民币,完全模仿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古城而建的新镇‘烟雨凤凰’将于年内动工。”类似这样的消息,一时间疯传于网络。

“一座青山抱古城,一湾沱水绕城过,一条红红石板街……”这座小城因沈从文而在文学界闻名。层层叠叠的吊脚楼,蜿蜒的沱江水,雄壮的大石桥,沈从文、熊希龄的故居记录了这座古城的点滴琐碎,在雨后的迷雾里,在日落后的黄昏中,散发着古城的魅力。

凤凰古城可谓是绝无仅有。厚重的历史感,浓厚的民俗风情,积淀的文化底蕴,是游客选择凤凰的理由,也是凤凰有别于其他旅游胜地的地方。建造者能做到的是模仿古城的外形,但古城的底蕴确是无法重塑的。即便它再“真实”,也只是个仿品,并不是游客们一心向往的那个历史文化名城。而事实真的就像是网友们所说那样,完全复制吗?对于这一点,叶文智在2012年9月在一则采访中表示:“文化是凤凰古城的灵魂,也是支撑古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这是可以复制的吗?”除此之外,叶文智还反复的强调此次项目的目的是“建新镇保古城”。

可见,凤凰新城并不像是传闻中的那样,像个假古董般的完全复制。若不是复制的“赝品”,那么新城的图景是怎样的呢?叶文智称,新城将会是一个集旅游、居住、度假、休闲、娱乐、文化于一体的民族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除此之外,他还表示“一个没有文化内涵的烟雨凤凰,最终只会是一堆建筑垃圾。

在我看来,凤凰新城更像是凤凰古城的一个辅助,将休闲娱乐部分搬入新城,分流游客,使得古城的接客压力得到缓解,对凤凰文化旅游产业起到提升质量,扩大容量、转型升级的作用。“烟雨凤凰”将注重观赏性,在设计中融入当地民族风情符号和元素,把整座城变成艺术品。 从这一点来看,“烟雨凤凰”又是凤凰古城的一个视觉延伸,同样可以起到游客分流作用。

(二)“烟雨凤凰”的意义

1、缓解古城载客压力

凤凰古城已经成为中国旅游业的一个文化符号,是无数海内外游客向往的旅游胜地。然而近年来景区的火爆造成景区游客严重超标,人山人海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旅游系统一度瘫痪。

对古城而言,2011年古城游客接待总量为650万,超过理想接待数量约200万,大量的游客让古城的环境受到了严峻的威胁。游客增多,酒店,临江饭馆随着增多,而这些店面的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的,肆无忌惮的排到沱江里。沱江水,现已成为绿色,漂浮着一次性饭盒、塑料袋等自然无法分解的垃圾,而在古城没有开发前,沱江水养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苗族人。另一方面,在古城两千平方米的土地上,充斥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们,噪音、拥挤、空气污染占据了整个小城,古城的静谧则是早已不在,古城居民的生活质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从游客的角度讲,快速增长的游客数量,使得古城的床位量显得捉襟见肘,在品质上也是难以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在旅游高峰时,没有提前预订酒店的游客会出现游客玩在凤凰住在吉首的现象。公共厕所少的问题在近年五月份相关部门新添置18个免费公厕后,终于得到缓解。而在之前公共厕所的数量一度只有6个,且其中四家向游客收取一定费用。

新城将分为行政新区、居民新区、游客新区,空间的延展和划分会使古城原住民安静、闲适的生活方式得到保护,现代化的家庭设施及居住环境给予当地居民舒适感和安全感;对于游客来讲,在新城可以体验到更多的旅游项目,享受更好的服务待遇,高水平的消费需求得到满足;另外,分流到新城的游客势必减轻了古城的接待压力,减少了对古城的破坏,古城的风貌得以维护。还有,以凤凰新城完善的排水系统为例的现代化硬件设备还会降低凤凰地区环境污染水平。

2、打造国际化旅游目的地

国际上旅游业发达国家就旅游发展趋势认为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新型的旅游形态是结合现代都市、生态旅游为一体的自助式的休闲艺术体验,其特点强调的是个性化和差异化。从凤凰古城来看,其文化和历史的独特可以说是它的个性化,但从差异化角度来看,却略显不足,具体来讲,差异化体现在三个方面:目的地形象差异化、旅游产品差异化、旅游服务差异化,而烟雨凤凰的兴建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差异化这一不足。

凤凰新城则会在保护老城的基础上,建有酒吧、客栈、旅游纪念品商店、会议型和度假型酒店等,知名品牌香格里拉、凯宾斯基、悦榕庄等都将会入驻新城。“保古城建新城”的做法正是迎合了差异化这一特点,新城时尚的创意设计,旅游产品的改良以及酒店配套提升的服务质量会与古城的年代感,古朴与悠久感相碰撞,使凤凰极富个性与魅力。这种差异化满足了现代旅游消费者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多样化的需求理念,而满足游客需求的本身正是发展现代旅游的根本。

3、发展当地经济

按照规划,凤凰新城的选址距离古城4.6公里,面积为古城的三倍,从空间上来讲,新城将会是对古城的一次延展,在这次的烟雨凤凰项目中,古镇的商户将会外迁到新城,商户分布面积要比之前更广阔,游客在分散购物的同时,也带动了凤凰古城景区周围的商业发展。

从新城的发展规划来看,新城增添了更多功能的酒店,会议型,度假型等。游客在观光之余,除了民宅、客栈之外,有更多选择的余地。会议型的酒店更是让古城走上了国际化的路线,当然会议也会因为举办地的历史文化给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些效果都是我们在举办会议之初所期盼的。相较之下,在建烟雨凤凰之前,古城的日接待量高峰达到8万人次,而古城区内的宾馆床位数仅为2.5万张,这也就不难解释没有预定上酒店的游客玩在凤凰住在吉首,或是干脆躺在车里将就一晚的现象了。无论烟雨凤凰是否存在,酒店业的发展是个必然的趋势,对经济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在消费水平上,无论是上面提到的酒店业还是旅游纪念品店,新城的建设注重了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升级,而这是游客们所渴求的。在工作之余,和家人朋友的旅行中,游客们心中期待着的往往都是放下身上的包袱,享受优质的服务,在精神和身体上都得到放松。在收入增长的背后,大众的消费需求也是相应上升的。与省钱相比,人们更倾向于在节假日的时候,把金钱兑换成享受,所以说消费升级不愁没市场。

据估计,烟雨凤凰建成后,直接带来就业20000人,带动当地旅游增长20%至30%,为当地财政创收2亿元,而在2011年凤凰县的财政收入仅为3.45亿元。可见,烟雨凤凰项目成功落实对凤凰县经济影响是不可小觑的。

(三)“再造凤凰”存在的问题

1、遗失古城原有风貌

凤凰古城以其悠久的历史闻名于世,这座静谧的古城孕育了沈从文、黄永玉、熊希龄等文化名人,而其富有特色的建筑――吊脚楼也吸引了中外游客前来参观,然而走在如今的凤凰古城,人们已经很难领略到那份特有的湘西文化,流淌在这座古城中,更多的是商业化的现代品,是已经扭曲了的当地人的生活。而正在酝酿的“烟雨凤凰”本就少了原有的历史底蕴,难道它能更好的传承连凤凰古城都已经遗失的古韵么?新的“烟雨凤凰”到底是否能还古城一份宁静,我们暂无定论,但是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不管是“烟雨凤凰”还是老凤凰古城,都要把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起来,让古城更有古韵,让新城更有魅力。

2、负面舆论多导致吸引力下降

自2012年宣布再造凤凰古城起,网络上下关于再造凤凰古城的议论从未停歇,主办方抱着对新城的憧憬和希望愤步向前,而凤凰古城内外关心古城的人们却无时无刻不在质疑着、担心着古城的保护和发展。

正如上面提到的,古城的内涵在于其古,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不厌其烦、不嫌其远、时不时的来看看这座书中提到的“最美的古城”,呼吸着沉寂的空气,摸一摸古城墙,闭上眼睛试着体会这就是一代文人沈从文住过的地方,是《变成》故事诞生的地方,这是一次穿越时空的体验,一次心灵之旅。试想一下,在新城做出这样的举动,不免会被认为是荒谬之举。心灵之旅是新城的躯壳所不能给予的。这也是游客们最担心的一点,新城再怎么建,也是新城,那么就不要折腾了,劳民伤财。

此外,当地的商贩也是负面舆论的来源之一,伴随着今年五月份的售票制度,古城的商贩们逐渐被转移到古城之外的新城当中,虽说按照经营性质划分为不同的商户类型,并根据不同的政策给予补助或是相应的免租,但这难以消除商贩对新城生意不景气的疑虑。出于民众对再造凤凰的期望值不高,商贩在搬迁的过程中也未体现出积极的姿态。商贩的不支持又会反作用于新城的建设,影响着新城的活力和吸引力。

(四)通过“再造凤凰”事件为可持续发展提出的解决办法

1、转变当地旅游业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融合

在开发古城旅游资源时,秉承保护为主的原则,适度开发当地生态游,并且充分考虑开发古城对当地百姓生活情况的影响。将掠夺式的开发模式升级为规模化、高效益的发展,注重服务质量的优化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

另一方面,加强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像是当地的手工业,苗族的挑花、织锦、刺绣、剪纸、蜡染;美食业,蕨菜炒隔年腊肉、凤凰姜糖、湘西糍粑。凤凰有着古老的历史,当地的服饰、节日、美食、生活习惯都是很好的旅游资源,蕴含着古老的文化,在开发的同时应注重古城的原汁原味,过度的商业化会使古城失去原有的味道从而丧失对游客的吸引力。

除此之外,还可以针对当地的旅游特色开发旅游线路,一点:凤凰古城区、一江:沱江、一线:凤凰古城南方长城黄丝桥古城,打造三大特色品牌:名人名城、楚巫文化和民俗风情二、结合当地资源,升级消费模式

就目前的消费模式来讲,较为单一,且较为基础。应做到注重当地手工业的发展,实现个体的整合或是工会形式,注重质量把关和手艺的传承,保证工艺品的质感和文化感。结合当地的节日文化及生活方式开展别具一格的旅游活动,像是歌舞表演,建筑欣赏等。

3、注重旅游行业从业人才的培养

导游人才是传输凤凰文化的一大关键。因此,应该注重导游人才能力素质的培养,保证做到对当地文化有深刻的了解,让游客从导游那里领略到苗族居民的神韵,从自己眼中感受苗族居民的风采。

4、古城的延伸――“烟雨凤凰”

“烟雨凤凰”的出生,将会是凤凰古城面积的一次延展,是一次消费的升级,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带动古城附近一带经济的发展。但实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烟雨凤凰”足够具有吸引力。凤凰古城之所以能够招致大量的游客,其重要原因是凤凰的“古”,“古”中蕴含着凤凰的历史,以及岁月涤荡出的人文,而这些是任何急功近利的“新建,再造”不能完成的。而“烟雨凤凰”的动人之处,在于其能满足游客因收入增加而上涨的消费水平,然而它真的动人到足以吸引大量的游客吗?取决于它是否能做到古城与新城的过渡,新的不那么扎眼,古的不那么失真,其间还能感受到文化的创新与流动。

三、发达国家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一)科学制定旅游业规划,合理管理旅游业

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依靠有连贯性及一致性的旅游规划指导。旅游业的发展要考虑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将保护和利用有机的结合。

旅游开发不仅仅是旅游部门的事,更应该包括生态、历史等各个部门的统一协调,我国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管理重复,互推责任或管理空白,无人问津的情况,有些当地旅游部门仅考虑经济利益,未能尊重专家及游客的意见,使得旅游规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二)建立第三方监督

古城文化论文例10

传统古文化都城中通常都拥有着非常丰富的旅游遗产,但是文化空间的层次、特征上的不同也使得旅游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面临着新的形势。因此在这一前提下对于传统古文化都城中的旅游遗产以及文化空间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就有着很高的必要性了。

1传统古文化都城中的旅游遗产

传统古文化都城中的旅游遗产有很多,以下从旅游资源遗产、人文理念遗产、文物资源遗产、城市历史遗产等方面出发,对于传统古文化都城中的旅游遗产进行了分析。

1.1旅游资源遗产

传统古文化都城中具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遗产。在我国新城镇规划这一文件中指出了,古代城市群是新时期城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文化平台,并且对于新时期城市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助力。此外,部分古文化都城可以以丰富的旅游资源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更加有助于地区的统筹规划发展以及产业的合理分工和合作,最终能够再次就此事形成集聚效率高。此外,由于古文化旅游遗产具有很强的辐射效应,因此对于整体区域内的功能互补以及科学和合理的城市化宏观布局都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1.2人文理念遗产

传统古文化都城实际上包括了从古到今居民的人文理念的遗产。通常来说拥有着丰富人文理念遗产的城市建设应当在进一步落实“文化城”建设理念的基础上进行。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更好地突出城市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差异性以及多样性。此外,拥有着丰富人文理念遗产的城市发展还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文化资源以及历史文化资源,来将城市建设成为具有厚重的历史内涵、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景观,这对于进一步塑造人性化的城市建设和城市文化形象,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1.3文物资源遗产

传统古文化都城作为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必然有着大量的文物资源遗产。古都保护、改造与发展的中心应当放到对于文化资源遗产的合理利用上,并且将这一工作的重点放到硬件设施的规划、维护、更新、改造等环节上。此外,针对现在许多古都存在着的对于历史记忆的保护的缺失,只有将其进一步重视起来,才能够在此基础上更加有效地提高对古城保护的社会共识和参与的程度,最终能够起到促进为城市的发展创造空间的目标。与此同时,在文物资源遗产的应用过程中,有关部门只有进一步突出文物资源的特点和其所蕴含的古代文化形象,才能够真正吸引公众注意到古都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

1.4城市历史遗产

传统古文化都城的历史遗产资源有待进一步发掘和保护。一般而言古代文化形象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都和其历史遗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意味着古都文化形象塑造与城市文化定位的进行需要建立在继承历史遗产的基础上。此外,城市在弘扬历史遗产的过程中还应当以新闻报道和网络评论等新的媒介进行宣传,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让本地的古代文化形象更加丰满并且能够获得更多的认知度与赞同。

2传统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问题

传统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问题有很多,以下从文化空间基本概念、文化空间层次问题、文化空间差异问题、文化空间组成结构等方面出发,对于传统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问题进行了分析。

2.1文化空间基本概念

传统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首先应当从基本概念的解释入手。在对于文化空间基本概念进行阐述时,首先应当强调城市文化形象是一个系统的概念。许多研究者将文化空间视为一个多层次、立体、全面的概念,或者是将其描述为一种系统的效果。此外,较为常见的文化空间概念主要包括了历史文化、精神文化、教育文化、艺术文化、语言文化、旅游文化、传媒文化、企业文化、商业文化、饮食文化、大众文化等。正是在这些文化的互相影响下,一个城市的文化形象就开始被公众认可并且形成自身独特的综合印象,并通过独特的构件方式和通过城市氛围的形成来作用于公众的主观意识中,最终能够形成城市的文化空间基本印象。

2.2文化空间层次问题

传统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存在着层次上的问题。在考虑文化空间的层次问题时,应当首先从文化形象的角度来对于不同层次进行全面的定义。在这一过程中将城市文化形象定义为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等不同的层次。此外,由于人们形象的形成实际上是由人在大脑中形成的,而文化空间层次则是这一前提下关于整个城市历史和文化的整体印象。因此毫无疑问,对城市文化形象的多层次解读在学术研究中具有很重要的价值,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文化空间的层次对于一般公众的认识、理解、记忆实际上并没有非常大的必要性。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心理等方面的社会生活实际上代表了城市历史的积淀,因此文化空间的层次问题实际上属于历史秩序的问题。

2.3文化空间差异问题

传统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我国现今许多古文化都城为了能够实现体现区域差异性,则通常会提倡多样化的文化遗产发展模式。此外,考虑到了古都文化的形象传播,许多城市为了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古代城市形象需要公共文化的现实,则会对于当地文化的空间进行高度浓缩和概括,从而能够让其与其他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形成较为明显的差异,这一形成差异的方式实际上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与此同时,古代城市形象的本质和文化可以说是文化的有机统一,它体现了城市物质生活、文化传统和地理环境因素的综合影响,包括伦理与价值观、宗教、文学、艺术、风俗、语言、饮食、服饰、建筑,正是这些因素的差异最终导致了古文化都城文化空间上的差异。

2.4文化空间组成结构

传统古文化都城的文化空间的组成结构也有着各自的不同。由于完整的古代文化形象由内部和外部构成,两者的形象是不一样的。因此这意味着相互协调和相互影响有着很高的必要性。此外,由于文化空间的组成对象是古代都城本身具有的文化、历史资源,因此全面保护古代文化生态,加强古文化遗产的创新,推动古都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了近期许多城市令人瞩目的重要发展成果之一。

3结论

古文化都城中仍旧有着许多等待挖掘与保护的重要文化、旅游遗产。因此只有对于古文化都城中文化遗产的特性和表现形式有着更加深刻的了解,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对于更多的古文化都域的非物质旅游遗产进行更好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刘涛,甘桂芬,钱钰.论古都文化形象的内涵、特征与塑造[J].中国名城,2015,10(84):23-25.